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医疗健康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医疗健康扶贫行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助推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5〕8号),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和健康促进作用,大力推进医疗健康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计划完成医疗救助扶持贫困人口15万人,规划实施50所乡镇卫生院和5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帮扶计划生育贫困家庭1.4万户,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达到小康标准,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1.精准认定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对明确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的11类对象,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名册和民政、卫生计生、扶贫部门审核认定的对象属性信息,及时录入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因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等特殊因素,救助保障对象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属性变更。(责任领导:张辉杰,责任科室:合医办,责任人:李志强)
对11类对象中明确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认定的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对象,要认真开展调查、审核和确认,建立个案信息档案,确保不错一个、不漏一人。(责任领导:雷鹏远、吴爱军,责任科室:疾控科、家庭发展科,责任人:冷启富、苟启红)
2.认真落实“三重医疗保障”政策。按照省、市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要求,牵头落实对各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领导:张辉杰,责任科室:合医办,责任人:李志强)
对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的参合(保)费用全额资助和减免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合规部分50%的确认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贵州省“四项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资金由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支付。(责任领导:吴爱军,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责任人:苟启红)
3.加强医疗救助保障资金筹集。提高参合(保)率,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做大医疗保障资金总量。基本医疗保障资金由个人缴纳与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共同筹集完成,参合(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和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和省的年度筹资政策执行,当年筹集资金与历年结余资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利用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基金为参合(保)人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人均筹资总额的5%,投保资金严格实行市级统筹。(责任领导:张辉杰,责任科室:合医办,责任人:李志强)
4.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加强与财政、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统筹保障范围和保障政策,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建立协调统一的高效运行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规范医疗救助保障结算流程,便民利民,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改善服务环境,简化工作流程,为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领导:张辉杰,责任科室:合医办,责任人:李志强)
(二)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抓好项目规划建设。做好规划,积极争取,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实施50所乡镇卫生院和5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分年度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其中:2016年力争实施33所乡镇卫生院、186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2017年力争实施17所乡镇卫生院、314所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认真抓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让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和省的建设项目库,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改善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和条件。(责任领导:姚天发,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责任人:彭世义)
2.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并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认真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管理和服务。(责任领导:张辉杰,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责任人:邓晓宇)
积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升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责任领导:聂令芬,责任科室:妇幼健康科,责任人:李达伦)
3.加强疾病防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肺结核、乙肝、艾滋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发传染病防控以及卫生乡镇、卫生村寨创建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责任领导:雷鹏远、徐登强,责任科室:疾控科、爱卫办,责任人:冷启富、周光俊)
(三)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1.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积极做好生育政策调整的衔接落实,强化妇幼保健、产儿科能力建设和相关公共服务。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加强对农村贫困地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阻断“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责任领导:杨跃岚、聂令芬,责任科室:目标管理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科、流管科,责任人:李萍、李亦农、李达伦、黄帮杰)
2.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认真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支持、养老保障、医疗健康、社会关怀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问题。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圆梦小康”项目,对现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1.4万户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加大“三结合”帮扶力度,市、县两级的“三结合”帮扶项目和部门帮扶点全部安排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大力开展创建“家庭服务中心”和“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在农村贫困地方优先安排创建活动项目,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医疗保健、技术培训、创业就业、便民惠民等服务,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责任领导:吴爱军、王晓瑜,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计生协综合科,责任人:苟启红、贺义)
3.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全面开展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最大限度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领导:聂令芬,责任科室:妇幼健康科,责任人:李达伦)
加大生育关怀力度,实施出生缺陷救治救助,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生的唇腭裂、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缺陷患儿,组织开展免费救治或给予医疗救助,尽力帮助这些家庭走出阴影和困境。(责任领导:吴爱军、王晓瑜,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计生协综合科,责任人:苟启红、贺义)
(四)认真开展精准包干扶贫工作,推动帮扶贫困村尽快脱贫奔小康。
按照《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遵市党办发〔2015〕24号)要求,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和贫困村包干扶贫,扎实推进“支部结对、干群结亲”活动,确保包干扶贫贫困村如期实现整村脱贫。(责任领导:文远强,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张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细化方案,认真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将医疗健康扶贫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设立投诉受理渠道,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信箱,对举报投诉内容及时受理核查和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向社会全面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和各责任科室每季度要向委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度情况,委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负责每季度向市委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扶贫脱贫工作进展情况。
遵义市人民政府20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