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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党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卫健局

题目:健康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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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调整方案 文章下载

新邵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精准对标对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上级文件和国家、省市督查评估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政策资源,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减免、政府兜底保障等倾斜支持,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二、政策调整

(一)调整参保筹资政策。

对年度内新增加的贫困人口,因超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县财政按照当年个人筹资总额予以全额资助,及时足额划入医保基金专户,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为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支付比例为: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提高到30万元。

(三)调整民政救助报销政策。

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医疗救助和特殊病种(暂定43种,含长期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门诊医疗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医疗救助不限病种,按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4000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7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按病种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在获得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50%,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元。

(四)增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新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13个,新增后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总数为27个,具体包括:

1.原4类9种大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2.2017年我县增加的5种大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病、尘肺、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

3.此次新增13种大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官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

此次新增的13种大病相关支付政策、救治流程、保障措施等与原4类9种大病保持一致。

(五)调整政府兜底保障报销政策。

1.调整县内住院报销比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县域内住院救治,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及定点医院减免等报销或赔付后,实际报销比例低于85%的,由政府兜底保障到8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单次住院不符合基本医疗政策的,政府不予兜底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内就诊只允许在19家公立医院(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患者除外),否则,不能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待遇。

2.调整县外住院报销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外住院医疗费用,在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设置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中心办理结算业务,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及定点医院减免等报销或赔付后,不享受政府兜底保障。

3.调整门诊报销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以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管理的特殊慢性病数据为准)而门诊救治的,定额门诊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和民政救助报销后,政府兜底保障按定额医疗费用的80%报销。非定额门诊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和民政救助报销后,政府兜底保障按实际医疗费用的80%报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外的门诊费用,均不享受政府兜底保障;原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年300元的门诊费用政府兜底保障政策予以取消。

(六)将民政“三类人员”纳入“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

将我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纳入“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三类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诊,可到就诊机构的“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结算业务。“三类人员”在县外看病就诊,可到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中心办理结算业务。

(七)设置“一站式”结算专户。

依法依规开设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专户设置在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整合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等部门资金,按照合理分担、科学测算的原则,每个部门预拨两个月以上的备用金(约占各部门政策扶贫资金总额的15%以上的比例),以后每月 15日前向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预付下月结算资金,实行一月一拨一结算,年底统一清算。

三、管理措施

(一)严控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医疗机构就诊,严格控制药品、耗材、检查等费用占比和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一级医院住院,应将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5%以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应将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超过控制比例的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二)严格执行分级诊疗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则上在县域内就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县外就诊的,必须经县转诊办(县转诊办设县人民医院)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转上级医院(即三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未按照程序转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享受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待遇,政府不予财政兜底(急、危重病人和长期在外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扶贫办、县民政局作为“四类人员”的数据源头,应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与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做到准确、及时、有效。

(四)严格稽查处理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住院应严格按医学诊疗规范操作,稽查中若发现有小病大治、过度医疗、挂床套费或为招揽病人实行政策外减免等情况,责任医院法人一律免职,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如遇上级健康扶贫政策调整,以上级调整后的政策为准。其他未调整的部分以《新邵县2018年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发〔2018〕6号)为准。

五、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2019-2-4

 

 

长治市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长治市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健康扶贫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山西省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山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县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县区艾滋病、结核病、大骨节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县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三)精准推进大病分类集中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123号),继续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进行分类集中救治,从2019年开始,各县区要在我市已开展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38种大病集中救治的基础上,将肝癌、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等7种大病列入集中救治范围,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巡回医疗、远程会诊等,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深入推进“光明扶贫工程”项目。到2020年,逐步扩大救治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四)精准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持续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推进“双签约”提质增效。坚持“1+1+X”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依托“组团式”精准帮扶,通过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指导签约团队,提升服务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慢病集中鉴定,推行慢病小药箱,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推进慢病预防、治疗和管理有效衔接,依托紧密型医联体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同质化,实现慢病综合防控。

三、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健全医防结合服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贫困患者优先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七)强化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开展7一12周岁儿童病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实施贫困县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6一24月龄儿童提供每天一个营养包,提高贫困县区婴幼儿营养水平。

(八)开展地方病现症病人分类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将重症大骨节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手术治疗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地方病病区建立大骨节病、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四、实施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九)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持续加强妇幼健康,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对5个贫困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

(十)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体系和工作网络。做好健康教育骨干培训和基层人员培训。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及时掌握当地主要健康问题和优先干预领域。针对贫困县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对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用好“双签约”团队,开展健康教育六进(以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为重点)、健康巡讲、健康素养一面墙等重点行动。组织力量上山下乡,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十一)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县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十二)实现应保尽保。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十三)实施综合保障。公平普惠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到80%,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农村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综合保障比例平均达到90%。到2020年前,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逐步过渡到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

(十四)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提质增效。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实现四项医疗保障政策在市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跑路垫资。稳步推进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

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十五)全面改善设施条件。每个贫困县建好1一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贫困村卫生室建设100%达标。支持贫困县“中医馆”建设。

(十六)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争取到2020年贫困县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贫困县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政策扶持,贫困县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紧缺人才。加大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力度,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向贫困县区流动。在有条件的贫困县中医院中遴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师资,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6项。免费培养一批中专医学生充实到村卫生室。

(十七)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医疗机构的技术和人员优势,帮助贫困县提升县乡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加强医教协同,深入开展“医卫双优下基层”活动。市级三级医院每年选派30名左右中级职称以上的医技人员脱产帮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实现对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帮扶常态化。

(十八)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项目(包括中医)并逐步推广,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十九)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大病重病转诊、治疗和康复有效衔接,慢病预防、治疗和管理有效衔接,依托紧密型医联体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同质化,总体实现大病救治及时、慢病综合防控、中医服务延伸。

(二十)推进老龄健康工作。强化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为贫困县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养等服务。

七、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发挥健康扶贫领导组“双组长”优势,将健康扶贫纳入全市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明确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十二)完善优化评价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和问题导向,加强常态化了解,注重政策举措落实效果,在工作落实中查问题,找差距。按照“标准要严格、方法要务实、问题要找准、对策要谋好”的要求,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持续改进健康扶贫督查检查考核方法,帮助、督促和指导各地改进工作,提升水平。

(二十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管理层级和职责分工,分级分类对全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开展培训。2019年底前,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建设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落实健康扶贫重点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健康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二十四)加强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落实好《关于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任务要求,坚决纠正存在的重点问题。将作风建设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防止出现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现象。

(二十五)加大投入力度。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和规划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县区倾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切实落实省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未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按照山西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落实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重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区。

(二十六)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指导有关慈善组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行动网络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支持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引导现有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贫困县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爱心救助、医疗服务、技术培训、药械保障、营养改善、健康促进等合作,推动贫困县区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健康扶贫干部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释,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5-21

 

 

武夷山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武夷山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国家《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省《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南平市《南平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提升精准服务水平,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托底保障政策、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贫困人口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个人就医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群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行动

(三) 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组织、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深入做好现有13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年底前扩大到不少于21个病种,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医政室牵头)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把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实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加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以及扶贫相关政策,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市总医院要负责统筹协调总院内医疗资源,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履约服务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绿色通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形式提供。每个签约团队贫困人口签约人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基妇室、宣家室牵头)

三、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为我市贫困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药物,预防艾滋病患者的机会性感染。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为确诊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综合干预服务。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市疾控中心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集中救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疾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疾控室牵头)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患者治疗,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结核病患者门诊确诊检查、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用药。(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疾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疾控室牵头)

(七)加强贫困地区地方病防控工作。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指导和支持我市疾控中心碘缺乏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碘缺乏病和人群碘营养等监测,及时掌握当地碘缺乏病病情消长趋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科学地调整盐碘浓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对当地群众的危害,持续巩固防治成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疾控室牵头)

四、实施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

(八)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基妇室牵头)

(九)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政府和各部门健康职责,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和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将脱贫攻坚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宣家室牵头)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

(十)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三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本市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本市总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设区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医政室、扶贫办牵头)

(十一)实施综合保障,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加强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医保政策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制度衔接。全面落实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经本市总医院联系转诊至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取消个人起付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采取更有针对性或个别病例“一事一议”等个性化的补助政策,实施兜底医疗保障政策。到2020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或医疗保障精准补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责任单位: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医政室、扶贫办牵头)

(十二)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一站式”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数据推送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医保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部分实行人工结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政策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适时扩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范围,做好就医转诊备案登记工作,医保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跨统筹区就医信息互通机制。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医疗机构组织社工或服务志愿者,对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开展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协助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以及帮助解决住院期间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卫健局、民政局、扶贫办,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扶贫办、医政室牵头)

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十三)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市、乡、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优先将建设项目上报相关部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建设好1—2所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促进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我市市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建成六大中心,完成核心学科建设,加强手术室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财务室牵头)

(十四)加强人才综合培养。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特岗医生,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推进我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卫健局内办公室、医政室牵头)

(十五)深入推进医院对口帮扶。根据国家、省、南平市卫生健康委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制定我市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在对口关系的确定、人员选派、经费支持等方面向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薄弱的偏远乡镇倾斜,实现精准扶贫。同时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我市工作,为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我市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医政室牵头)

(十六)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全市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APP,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母子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财务室、扶贫办、医政室、基妇室牵头)

(十七)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资金的纽带作用,在我市全面实施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市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在选拔录用医技人员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其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促进我市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临床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有机融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卫健局内医政室、基妇室牵头)

七、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十八)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市卫健局承担辖区内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具体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及本市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及汇总管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等工作。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扶贫办、医政室、基妇室牵头)

(十九)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和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每一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市卫健局组织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医保、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本辖区内帮扶对象的身份识别、结算报销等信息联动和共享,切实做到“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信息数据更新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统计情况对人群和病种进行分析研判,为综合施策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扶贫办、民政局,市卫健局内扶贫办、医政室、基妇室牵头)

(二十)建立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市扶贫、民政部门定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变动数信息数据于每月10日前提供给本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经比对后的信息数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标识,既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是低保对象的归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给市卫健局,确保信息准确。扶贫、民政、卫健、医保部门分别管理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模块,实现相互查询、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扶贫办、民政局,市卫健局内扶贫办牵头)

八、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市卫健局会同市扶贫办、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将健康扶贫纳入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扶贫、民政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更新保障反馈保障对象信息;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分级诊疗和大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市卫健局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扶贫办、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卫健局内扶贫办牵头)

(二十二)加强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扶贫办、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卫健局内扶贫办牵头)

(二十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基层网底健全的优势,组织基层计生社保协管员(计生管理员)参与到健康扶贫工作中来,通过建立健全“一户一档、一户一册、一月一会、一季一查、一年一评”的“六个一”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对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干部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做好全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培训工作。2019年一季度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卫健局内扶贫办、基妇室、办公室牵头)

(二十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研究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扶贫办、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市卫健局内扶贫办牵头)

(二十五)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南平市级预算内投资补助。2018—2020年,南平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相关县(市、区)健康扶贫工作,未纳入南平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各革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卫健局内财务室、项目办牵头)

(二十六)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指导有关慈善组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联合行动网络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推出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引导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卫健局内扶贫办、宣家室、医政室、办公室(党办)牵头)

(二十七)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市扶贫部门加强对基层驻村干部、挂钩帮扶责任人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培训,通过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各医保定点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告知栏,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将就医流程、办理程序、补助标准印成小册子或宣传单,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利用卫生健康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市卫健局在官网开设健康扶贫宣传专栏,协调合作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扶贫办、南平市医保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市卫健局内宣家室、办公室、扶贫办牵头)

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2019-3-15

 

 

泰宁县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泰宁县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国家《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民政厅和医保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扶贫〔2018〕9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提升精准服务水平,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托底保障政策、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个人就医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群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深入做好现有13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年底前将扩大到不少于21个病种,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把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实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加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以及扶贫相关政策,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县总医院要负责统筹协调总院内医疗资源,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同时应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绿色通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形式提供。每个签约团队贫困人口签约人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基妇股牵头)

三、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为CD4+T淋巴细胞计数小于200个/mm3的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贫困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药物,预防艾滋病患者的机会性感染。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为确诊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综合干预服务。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县疾控中心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集中救治。(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局疾控监督股牵头)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患者治疗,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结核病患者门诊确诊检查、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用药。(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局疾控监督股牵头)

(七)加强贫困地区地方病防控工作。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指导和支持县疾控中心碘缺乏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碘缺乏病和人群碘营养等监测,及时掌握当地碘缺乏病病情消长趋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科学地调整盐碘浓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对当地群众的危害,持续巩固防治成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局疾控监督股牵头)

四、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

(八)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针对贫困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局基妇股牵头)

(九)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部门健康职责,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和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将脱贫攻坚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疾控监督股牵头)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

(十)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三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总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市级定点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医院。(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十一)实施综合保障,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加强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医保政策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每月定期向卫计部门反馈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和诊疗信息,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十二)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一站式”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数据推送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医保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部分实行人工结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政策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医疗机构组织社工或服务志愿者,对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开展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协助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以及帮助解决住院期间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六、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十三)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优先将建设项目上报国家部委,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建设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促进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建成六大中心(目前已建成病理诊断和心电图),完成核心学科建设,加强手术室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规财股牵头)

(十四)加强人才综合培养。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特岗医生,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乡镇卫生院。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局办公室、宣教股牵头)

(十五)深入推进医院对口帮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制定我县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在对口关系的确定、人员选派、经费支持等方面向偏远乡镇倾斜,实现精准扶贫。同时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我县工作,为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十六)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APP,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母子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规财股、医政中医股、基妇股牵头)

(十七)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县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资金的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以县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县总医院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其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促进县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临床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有机融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局医政中医股、基妇股牵头)

七、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十八)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县卫计局承担辖区内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具体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县总医院负责具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工作,做好县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汇总管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用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局医政中医股、基妇股牵头)

(十九)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和分析。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每一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县总医院组织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县卫计局加强与医保、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本辖区内帮扶对象的身份识别、结算报销等信息联动和共享,切实做到“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信息数据更新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统计情况对人群和病种进行分析研判,为综合施策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扶贫办、民政局,局医政中医股、基妇股牵头)

(二十)建立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县扶贫办、民政部门定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变动数信息数据于每月10日前提供给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后于每月15日前将经比对后的信息数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标识,既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是低保对象的归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给县卫计局,确保保障信息准确。扶贫、民政、卫计、医保部门分别管理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模块,实现相互查询、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扶贫办、民政局,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八、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按照县卫计局负总责、县总医院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县卫计局会同县扶贫办、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将健康扶贫纳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县扶贫办、民政局负责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更新保障反馈保障对象信息;县卫计局落实分级诊疗和大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县总医院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扶贫办,县总医院,局医政中医股牵头)

(二十二)加强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乡镇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乡镇及时改进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扶贫办,局医政中医股、基妇股牵头)

(二十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基层网底健全的优势,组织基层计生管理员参与到健康扶贫工作中来,通过建立健全“一户一档、一户一册、一月一会、一季一查、一年一评”的“六个一”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对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干部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做好全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培训工作。2018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总医院,局医政中医股、基妇股、宣教股牵头)

(二十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研究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扶贫办,局机关党办牵头)

(二十五)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2018—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相关地市健康扶贫工作。未纳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筹集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局规财股牵头)

(二十六)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慈善机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联合行动网络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推出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局医政中医股、宣教股、机关党办牵头)

(二十七)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县扶贫办加强对基层驻村干部、挂钩帮扶责任人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培训,通过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各医保定点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告知栏,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将就医流程、办理程序、补助标准印成小册子或宣传单,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利用卫生健康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协调合作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扶贫办、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各医疗机构,局宣教股牵头)

泰宁县卫计局2018-12-28

 

 

舒城县健康脱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文章下载

舒城县健康脱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脱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健康脱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综合施策、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351”“180”政策平稳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按照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贫困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大病患者优先在县级定点医院救治,县级定点医院无救治能力的再向市级、省级定点医院转诊。在做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以及乳腺癌、宫颈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白内障、肝癌、肺癌、尘肺病、急性心肌梗死、耐多药肺结核、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疾病专项救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依托县域医共体和对口帮扶,使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三、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七)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将贫困人口地方病患者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建立氟骨病、克丁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四、实施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八)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九)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十)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贫困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十一)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针对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十二)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示范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不断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十三)实现应保尽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全面落实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十四)落实综合保障。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稳定适度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基本医保要落实推进城乡制度整合,全面提高待遇水平。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重点聚集特定贫困群众。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已经实施的政府兜底保障政策,到2020年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

(十五)优化管理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注重医疗费用成本控制,提供使用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总体负担。实行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推广贫困人口部分常见慢性病用药“长处方”,为行动不便的贫困慢性病患者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方便贫困人口取药报销。

六、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十六)全面改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确保建好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县级公立中医院和和县级妇幼健康机构。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

(十七)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养计划,三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名卫生技术骨干人才。积极探索通过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定项补助政策,建立完善编制周转池制度,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管乡用”,研究采取保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好政策,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十八)深入推进城乡对口帮扶。积极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城乡对口支援,强化帮扶机制,结合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工作,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紧缺、帮扶可见效果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开展帮扶成效考核,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十九)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并逐步向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联下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转诊、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试点项目,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十)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推进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七、加强健康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健康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强化健康脱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奖惩问责机制,将健康脱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要以健康脱贫统领卫生健康工作,发挥好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作用,推动将健康脱贫纳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健康脱贫投入保障,落实健康脱贫医疗保障专项资金。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儿童营养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预算安排的相关资金支持托底医疗保障工作。

(二十三)加强督导考核和工作推动。将健康脱贫作为卫生健康和深化医改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健全督查巡查、调度约谈和激励机制,实行暗访督查制度化,定期通报健康脱贫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将健康脱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健康脱贫政策措施落地增效。

(二十四)夯实健康脱贫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计生专干的作用,建立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健康脱贫工作队伍。结合健康脱贫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政策水平、业力能力和实战技能。提高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质量,实现健康脱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脱贫成效。

(二十五)开展健康脱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健康脱贫全过程。解决贯彻落实健康脱贫决策部署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确保健康脱贫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十六)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脱贫需求,开展健康脱贫公益行动。积极参与国家扶贫日活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十七)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组织动员基层卫生计生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宣讲和暖心服务活动,提高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增强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健康脱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为健康脱贫攻坚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舒城县人民政府2019-4-1

 

 

莆田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莆田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扶贫〔2018〕97号)和《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提升精准服务水平,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托底保障政策、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ロ全覆盖,将贫困人ロ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个人就医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群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全力打好健康扶贫攻坚五项重点战役

(一)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行动

1、进一步加强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深入做好现有省定13个大病病种和市定26个大病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大病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医政科牵头)

2、扎实开展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把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实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加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以及扶贫相关政策,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第一责任人,县级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履约服务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绿色通道,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形式提供,每个签约团队贫困人口签约人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基卫科牵头)

(二)实施贫困人口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1、开展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做好贫困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CD4检测服务,针对CD4+T淋巴细胞计数小于200个/mm3的艾滋病病人,免费发放省级统一采购的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为确诊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综合干预服务。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疾控机构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市医保局,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委疾控科牵头)

2、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为贫困结核病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畴,门诊治疗按结核病规范治疗结算,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00%,年度封顶线7000元,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市医保局,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委疾控科牵头)

3、加强贫困村地方病防控工作。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情监测,做好全市贫困氟骨症现症病人治疗需求调查工作。加强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的防病知识宣传,避免因新发氟骨症病人而导致贫困现象的发生。加强碘缺乏病和人群碘营养等监测,及时掌握碘缺乏病病情消长趋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对群众的危害,持续巩固防治成果。(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疾控科牵头)

(三)实施贫困人口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

1、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农村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全市7个县区(管委会)。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针对贫困患儿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及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妇幼科牵头)

2、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大力开展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和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健教中心牵头)

(四)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

1、严格“三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严格落实“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区)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医政科牵头)

2、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在基本医保全面实现城乡制度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平普惠提升待遇水平。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继续取消封顶线。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和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等制度衔接,充分发挥我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的重要保障功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包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再由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资金予以补助至95%。医疗救助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落实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医〔2017〕6号)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取消个人起付线。到2020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或医疗保障精准补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医政科牵头)

3、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一站式”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级医保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数据推送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医保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部分实行人工结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政策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医保和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跨统筹区就医信息互通机制。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医疗机构组织社区或服务志愿者,对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开展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协助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以及帮助解决住院期间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扶贫办,各医疗机构,委医政科、人口健康管理中心牵头)

(五)实施贫困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1、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建成六大中心,完成核心学科建设,加强手术室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规财科牵头)

2、加强人才综合培养。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在培训基地和基层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人事科、科教科牵头)

3、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升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尤其是基本财力保障县仙游县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医政科牵头)

4、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整合医疗系统信息资源,打造互联网的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对接惠民宝、银行等APP,实现移动支付、预约门诊、检验查询、健康咨询、在线问诊、医保查询、家庭医生签约、计免预约、母子健康手册、居家健康监护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功能,满足市民使用统一互联网服务入口便捷地享受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建设地市级的门诊预交金跨院通用平台,打通各医院间预交金资金清算,对接市级结算平台,实现患者预交金余额跨院(跨地市)使用,为群众提供门诊窗口、自助机、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多渠道、便捷的预交金充值、退款等办理入口,将群众原来在院内办理的现金业务和医院信息化服务逐步转移到院外电子化办理,减少患者现金充值、退款等的麻烦,缓解医院的“三长一短”等问题。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延伸健康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医院平台,探索建立具备网上复诊、电子处方延伸、基层网上续方、网上支付、药品配送、居家健康监测等功能的莆田模式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人口健康管理中心牵头)

5、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资金的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鼓励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促进县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临床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有机整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委医政科、基卫科牵头)

三、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1、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具体督促、指导辖区内健康扶贫信息业务管理、维护和应用工作。县区(管委会)卫计局负责具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工作,做好县区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汇总管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规财科、医政科、基卫科牵头)

2、加强信息台帐管理和分析。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每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医保、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本辖区内帮扶对象的身份识别、结算报销等信息联动和共享,切实做到“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信息数据更新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统计情况对人群和病种进行分析研判,为综合施策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扶贫办、医政科、基卫科牵头)

3、建立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和

信息共享。县(区)级扶贫部门定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动数信息数据于每月10日前提供给本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经比对后的信息数据提供给卫生计生部门,确保保障信息准确。扶贫、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分别管理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模块,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委扶贫办牵头)

四、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1、进一步落实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卫计部门要把健康扶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会同扶贫办、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把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扶贫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更新保障反馈保障对象信息;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分级诊疗和大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区(管委会)卫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扶贫办牵头)

2、完善健康扶贫督导考核机制。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各县区(管委会)的工作情况。按照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分工负责联系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县区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问题,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委扶贫办牵头)

3、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分级分类培训任务,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市卫计委负责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健康扶贫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负责县区级以下从事健康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基层网底健全的优势,组织基层计生管理员参与到健康扶贫工作中来,通过建立健全“一户ー档、一户ー册、一月ー会、一季一査、一年一评”的“六个ー”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ロ的获得感。对在健康扶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干部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扶贫办、基层指导科、基卫科牵头)

4、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研究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委扶贫办牵头)

5、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补助投资,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市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规划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村倾斜。未纳入省、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健全健康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健康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健康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委规财科、扶贫办牵头)

6、推进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健康扶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推出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积极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引导现有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引导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为贫困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扶贫办、健教中心、医政科、机关党办牵头)

7、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健康扶贫主线,以通俗易懂,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等重点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人口及社会各界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驻村干部、挂钩帮扶责任人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培训,通过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各医保定点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告知栏,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将就医流程、办理程序、补助标准印成小册子或宣传单,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利用卫生健康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协调合作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为打赢打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战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委扶贫办、健教中心牵头)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1-19

 

 

金寨县进一步规范落实健康脱贫“351”“180”政策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金寨县进一步规范落实健康脱贫“351”“180”政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监管,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健康脱贫“351”“180”等政策,确保健康脱贫政策平稳实施, 按照《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金脱贫组办函〔2019〕1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既不提高保障、也不吊高胃口,规范落实健康脱贫“351”“180”等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贫困人口健康脱贫政策宣传、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落实“351”“180”政策,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出。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

1、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对象为截至2015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含2016年以来新识别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县医保局及时更新完善“一站式”结算系统内贫困人口身份信息,确保与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数量一致、信息相符,不得擅自扩大保障对象范围。贫困人口入院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核查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并和有效身份证件照进行比对核实, 杜绝冒名顶替住院等现象发生。

2、严把入院出院指征。各医疗机构严格掌握贫困人口入院、出院指征,签订贫困人口住院诊疗及行为规范协议书,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指征的贫困人口患者安排住院治疗,坚决杜绝小病大治、门诊转住院及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达到出院标准的, 要及时告知贫困人口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3、加强住院期间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贫困人口住院期间日常管理,无故不得离院外出。因贫困患者自身原因确需短时间离院外出的,一律按要求办理有效请假手续。未办理有效请假手续离院外出或假借请假外出实际未住院治疗的,视为挂床住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强化慢性病报销管理。各医疗机构应配齐慢性病常用药品,尽力满足慢性病门诊患者购药的需求,并按照慢性病病种核定的用药、诊疗目录执行,对于患者医保自费用药要履行告知义务,严禁药品串换。要及时准确掌握病情变化,合理施治,防止过度医疗。

5、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康脱贫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对贫困患者诊疗情况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分析, 检查结果院内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要严格执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等政策相关规定,规范贫困患者诊疗服务行为,严控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现象发生,严控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用占比和医保药品目录外用药比例。

(二)、加强贫困人口就医管理

1、引导合理有序就医。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制度,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就医、有序就医。贫困人口就诊实行定点诊疗、基层首诊、分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县域外转诊实 行备案管理。急危重症等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的, 应按规定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2、加强协调联动约束。贫困人口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以及达到出院标准不愿出院或不服从双向转诊管理的,不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贫困人口不符合入院指征住院,或达到出院标准经书面通知和劝告后仍拒不出院的,报贫困人口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扶贫部门,与其他扶贫政策联动进行约束。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加强政策教育培训。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认真组织学习健康脱贫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医护人员责任意识和健康脱贫政策水平。重点加强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规定,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及备案转诊制度、过度医疗行为防范管理等方面政策的培训学习,自觉规范对贫困人口的诊疗行为,坚决杜绝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违规现象发生。

2、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将不定期开展过度医疗防控排查,抽查医疗机构救治贫困人口的就诊病例,进行检查评估。排查重点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随意放宽入院标准,对贫困住院患者日常管理松散以及挂床住院、分解住院、门诊转住院、过度检查、过度用药, 骗保套保等行为,提升贫困人口过度医疗行为监管能力和水平,对过度诊疗、重复开药、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贫困人口住院分布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压实过度医疗防控责任,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严防严控过度医疗行为发生,确保健康脱贫政策平稳实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分别报县卫健委和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暗访。

金寨县卫生康委员会办公室2019-4-11

 

 

博白县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博白县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更加有效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广西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桂卫发〔2018〕19号),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

2019-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1.全面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在深入做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官颈癌、乳腺癌)、肺癌、肝癌、尘肺病、白内障、急性心肌梗死、神经母细胞瘤、唇腭裂、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儿童淋巴瘤、尿道下裂等21个病种的基础上,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2.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二)实施贫困地区重点疾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1.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

2.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优先面向贫困结核病患者实施“集中服药”项目,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3.强化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治疗条件的地中海贫血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加强地中海贫血筛查、阳性管理、转诊诊断、医学干预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进一步减少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出生。

4.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对建档立卡的氟骨症、克汀病、二度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等现症地方病贫困患者开展救治,建立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三)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1.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做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

查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2.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推进“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深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3.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制订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4.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促进)县、卫生镇、 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1.实现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户、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助按现有政策实施;退出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助,结合博白县的实际,实行差异化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2.实施综合保障。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精准支付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自2018 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规定给予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全区统一确定的 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提高10个百分点;医疗救助按照国家要求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到2020年底前转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

3.优化管理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在全县范围内,依托全区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要交纳其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各部门按规定在“一站式”信息系统内结算。

(五)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1. 全面改善设施条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

2.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全面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高职(专科)、中职医学生培养计划,经培养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力争到2020 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每个贫困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选拔招聘医技人员可按规定适当简化程序,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按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要求,落实“托低不限高”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有效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调动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

3.深入推进二级医院对口帮扶。按要求落实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可见效果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指导各地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4.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区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项目并逐步推广,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5.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和健康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

(六)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

1.加大支持力度。卫生健康领域政策优先供给、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支持、资源优先提供、社会力量优先对接深度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新增卫生健康领域资金、项目、政策主要安排到深度贫困村。

2.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贫困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县卫生计生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办、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健康扶贫考核的各项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健康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内容,逐一抓好落实。县卫生计生局按照现行扶贫标准,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单位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单位及时改进工作。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分级分类对健康扶贫工作干部队伍开展培训。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建设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康扶贫重点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健康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防止出现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现象。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健康义诊活动和动员卫生系统帮扶干部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释,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2-26

 

 

空港新城打赢健康扶贫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空港新城打赢健康扶贫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陕卫规划发〔2018〕134号)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发〔2019〕7号)精神,坚决打赢健康扶贫三年攻坚战,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和问题导向,坚持“一手抓精准施治减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控增量”的工作思路,聚焦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优化政策供给,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巩固提升工作成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医疗保障倾斜政策。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签约服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三、工作任务

(一)打赢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战。

1.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在深入做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等11种大病专项救治的基础上,将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14个病种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扎实推进“光明扶贫工程”项目,免费救治白内障贫困患者。不断推进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2.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规范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落实签约服务经费,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及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的规范管理与服务。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基本药物保障工作取得进展,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二)打赢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三年攻坚战。

3.加快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坚持健康优先原则,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健康机关、健康村庄、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家庭等7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健康西咸建设。到2020年,建设一批省级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实现7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全覆盖,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20%,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50%。

4.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疾病流行特点、生态环境状况、社会文化习俗和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和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开展健康教育与指导,倡导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教育全覆盖,新区、新城各级建成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并实现培训全覆盖。

5.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项目。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行精细化管理,扩大覆盖范围,完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积极落实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积极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努力降低婴儿出生缺陷率,提贫困儿童健康水平。

6.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综合防治。深入实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关口前移,提前研判,定期开展传染病预测预警,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实施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专项行动,落实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措施和报销政策。采取改水、补碘等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消除饮水型地方性氟呻中毒、碘缺乏病、克山病危害。职业病要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7.实施农村环境整洁和普及全民健身。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改善涉贫地区群众健康生活条件,推进涉贫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环保等工程,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率达到90%。推进厕所革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2018-2020年,提升改造农村无害化户厕8000座,其中2018年2800座,2019年3000座,2020年2200座,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0%以上。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到2020年,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80%,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70%,贫困村配备基本公共体育设施。

(三)打赢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战。

8.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证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9.强化政策落实。完善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将“四重”保障体系,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框架,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功能。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严格费用管控,通过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等措施,使县级和市级定点医院非合规费用分别控制在5%、8%以内。对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10.优化管理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贫困人口在新区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押金。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

(四)打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战。

1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升级改造。着眼未来新城发展趋势,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利用三年时间改造提升辖区范围内3家乡镇卫生院和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人口较多的社区新建2家卫生服务中心(站)。至少有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其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到达30-50张,力争所有村卫生室房屋实现公有化和标准化建设,为推进健康西咸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12.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数量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辖区内卫生院分别拥有1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13.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探索在线慢病管理到户、医学教育与健康管理到人、移动智能医疗到病的服务模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新区负总责、新城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实新城主体责任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落实责任。教育卫体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筹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务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按照现行扶贫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指导各街镇、各卫生院及时改进工作。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健康扶贫干部培训工作,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康扶贫重点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健康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作风问题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中省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省健康扶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深入挖掘、宣传健康扶贫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打赢健康扶贫三年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2019-7-16

 

 

安福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安福县2019年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城镇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是推进健康安福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7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36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消除因病致贫问题,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提供健康保障。紧紧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制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县、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到2020年,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巩固和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一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二是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到55%。四是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0万元(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一种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由3000元提高到平均4000元,两种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由4500元提高到平均6000元,报销比例为90%。五是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二)提高重大疾病救助保障能力。一是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肝癌、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20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城乡居民医保按70%补偿。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五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中的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进百分点予以救助;对未纳入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为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做好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为其中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每年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确保贫困户每人有一份居民健康档案。二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服务契约,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诊服务和卫生政策宣讲,着重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及服务效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体检、巡诊、健教”等10项免费防治服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送医上门,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为平台,综合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干预、知识宣教等服务。四是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五是实行就诊惠民便民措施。在县、乡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病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县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或实行一般诊疗费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换药手续费,住院期间的血液、大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减半(简称“三免四减半”)。对急需救助的病人实行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的“三先一后”医疗卫生服务便民惠民措施(简称“三先一后”)。六是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针对贫困群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增加发放健康宣教处方等资料。乡镇、社区及村组要成立由乡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村医组成的健康管理小组,定期深入农户宣传健康素养常识及慢性病的预防方法,发放健康促进入户手册、开展生活方式干预、改善生活环境等服务指导,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一是确保在每个乡镇有1所功能较全的乡镇卫生院。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县级基本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二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每年培养定向本科、专科医学生10名、农村公共卫生医务人员2名。加强全科医生培训,积极选派乡镇卫生骨干医生参加省卫计委组织的全科医生培训,每年培训8-10名。三是由县级医院每年派出医务人员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四是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从2016年开始,每年安排10-15名乡村医生,参加由省财政资助培养费用和学习期间生活补贴的定向培养。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稳定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队伍,县财政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五是为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五)全面推进困难失独家庭帮扶工作。一是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为女方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按每人每月发放150-500元特别扶助金。对年满40周岁至59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元参保补助。二是做好再生育服务。为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技术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等服务,每疗程最高补助3500元;对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最高补助8万元。三是组织免费体检。女方年满40岁以上失独家庭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标准为男性240元/次、女性325元/次。四是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失独家庭“3+1”结对帮扶、呼叫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和大龄独生子女风险防范等制度,探索开办失独家庭老年人意外伤害、大病医疗、住院护理保险。

(六)对长期卧病在床的贫困患者给予照护补助。经认定长期卧病在床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贫困患者(中风、植物人、截瘫、脑外伤后遗症等)给予照护补助,照护补助按每位患者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实行每年一审核一认定一发放。

(七)组建医疗专家帮扶队。为便于长期卧病在床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医,对患有重大疾病且长期卧病在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县卫健委抽调县、乡两级医疗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上门为其提供诊疗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保障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贫困救助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资金的主体作用,在资金整合中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健康扶贫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将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安福县人民政府2019-6-3

 

 

南宁市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南宁市健康扶贫2019-2020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更加有效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印发《广西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问题短板,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村卫生室建设消灭“空白村”;人才政策不断完善,基层“人难进、人难留”的现象逐步好转;贫困县区远程诊疗基本实现互联互通;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1.全面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在深入做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肝癌、尘肺病、白内障、急性心肌梗死、神经母细胞瘤、唇腭裂、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儿童淋巴瘤、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5个病种的基础上,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做好65岁以上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扎实抓好基本医保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家庭医生团队,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实施贫困地区重点疾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3.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开展艾滋病人救助项目和艾滋病救助“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4.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优先面向贫困结核病患者实施“集中服药”项目,实现归口管理,优先向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随访管理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强化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各县、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治疗条件的地中海贫血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加强地中海贫血筛查、阳性管理、转诊诊断、医学干预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进一步减少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出生。(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6.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对建档立卡的氟骨症、克汀病、二度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等现症地方病贫困患者开展救治,建立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7.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推进“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深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因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患儿而导致家庭贫困。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8.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订实施健康教育计划。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采取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面对面进行健康指导,向群众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9.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南宁市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贫困地区居民自我保健能力提升。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10.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好贫困人口身份标识,确保不漏一人。不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助比例为60%,2014、2015年退出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助比例为30%;2014、2015年退出户和不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倾斜政策,不再享受财政补助兜底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11.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倾斜政策和兜底保障。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落实基本医保二次报销政策;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将所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后,剩余的费用计入住院、门诊医疗救助范围,按其相应的类别和标准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医保范围目录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未脱贫贫困人口、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卫健委配合)

12.推进“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化建设。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五项保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力争在2019年7月底以前,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五项保障”的“一站式”直接结算,全面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要交纳其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分别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实行按月拨付,符合规定的垫付费用年度内费用拨付率不低于85%。(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五)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13.全面改善设施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全力推进马山县中医医院项目建设,积极指导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横县马山镇卫生院项目和马山县林圩镇联合村、周鹿镇周水村、金钗镇加妙村卫生室项目建设,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全面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高职(专科)、中职医学生培养计划,经培养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力争到2020年贫困县(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每个贫困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对贫困县、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贫困县(区)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选拔招聘医技人员可按规定适当简化程序,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贫困县(区)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按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要求,落实“托低不限高”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有效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调动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按要求落实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可见效果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6.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项目并逐步推广,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7. 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和健康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六)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

18.加大支持力度。卫生健康领域政策优先供给、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支持、资源优先提供、社会力量优先对接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新增卫生健康领域资金、项目、政策主要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继续组织委属公立医院对口帮扶马山县乡镇卫生院,选派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支医。优先推进乡镇卫生院建立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实现优势资源下沉基层。(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9.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降低并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贫困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南宁市卫健委、医保局牵头,会同扶贫、发展改革委、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纳入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区)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县区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分级分类对健康扶贫工作干部队伍开展培训。2019年底前,要对全市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配合自治区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引导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合理使用基层医疗资源,防止出现贫困人口小病往大医院跑、防止出现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现象。

(五)加大投入力度。在预算额度内,各级财政涉及健康扶贫工作领域的资金和规划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各部门实施的重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2018-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市本级和县(区)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县(区)托底医疗保障工作。

(六)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自治区要求,指导有关慈善组织建立社会力量健康扶贫联合行动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推出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引导现有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引导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为贫困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基层健康扶贫干部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释,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8-13

 

 

光泽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光泽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打赢我县健康扶贫攻坚战,依据《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2019〕6号),结合我县卫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托底保障政策、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个人就医自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人群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精准扶贫信息共享的通知》(闽扶办〔2018〕32号)文件精神,县级扶贫、民政部门定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变动数据信息,于每月10日前提供给本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经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分别识别,既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是低保对象归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给我局,我局扶贫办根据医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二)精准帮扶。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坚持分类救治,精确到户、精确到人。

(三)精准考核。对健康扶贫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根据上级文件的指导精神,以贫困人口的医疗受惠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健康扶贫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持续推进“三四七”工程

“三个一批”:指的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开展“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四个到位”:指的是明确定点医院到位、建立绿色通道到位、签约服务到位、专家会诊帮扶到位。

“七个一”工程:明确一所定点医院、签订一份承诺书、制定一张健康扶贫卡、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须知单。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分类救治

1、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做好现有13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年底前扩大到不少于21个病种,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2、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形式提供,每个签约团队贫困人口签约人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把贫困人口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实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对暂时还未签约人员开展分类管理,针对身份证信息错误人员,对人员进行摸底上报;针对无身份证或无社保卡人员,通知第一联络人告知签约对象,嘱其办理有效证件;针对长期外出人员,要求和乡(镇)对长期外出人员给予电话联系,告知家签的知识,嘱其回到家中及时到所在卫生院办理签约服务,力争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加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知识以及扶贫相关政策,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县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履约服务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绿色通道。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专家组的服务质量。县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专家组专科医生积极深入基层,每半年到基层卫生院指导一次家签工作,每年给基层医务人员开展至少一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团队服务能力。

3、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患者治疗,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结核病患者门诊确诊检查、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用药。

(三)实施健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政策

1、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三定”和分级诊疗制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设区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

2、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一站式”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数据推送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1、加强人才综合培养。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特岗医生,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APP,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母子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能力。

3、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资金的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

(五)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1、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局扶贫办负责具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工作,做好县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由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汇总管理。县医院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用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

2、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和分析。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每一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经办人负责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对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医疗卫生单位逐级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健康扶贫工作格局。要按照职责落实责任,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大力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护人员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展示健康扶贫的显著成效,形成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氛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挂钩帮扶责任人和健康扶贫经办人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培训,通过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各医保定点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告知栏,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利用卫生健康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在本局的微信公众号开设健康扶贫宣传专栏,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

加强督导考核。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局扶贫办和基妇科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网络查看基卫网和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等方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政策措施未精准实施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常态化。

由基妇股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实施细则,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和乡村医生的健康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分,并由我局进行督查,对抽查到没有及时更新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系电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没有按季度开展随访的等未按规定提供家庭医生履约服务的,对该团队和村医的工资按实施细则内规定予以扣除。

附件:

光泽县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光泽县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及健康扶贫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傅友丁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徐家寿 县卫健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 组 长:胡建春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

常务副会长、卫健局副局长

罗林才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建光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典文 县医院、县中医院院长

何典华 县医院、县中医院总支部书记

周佐坤 县疾控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周紫霞 县妇幼保健院支部书记、院长

刘用亮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赖成勇 鸾凤乡卫生院院长

张华福 杭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赵荣 寨里镇卫生院院长

杨为强 止马镇卫生院院长

黄远林 崇仁乡卫生院院长

李良才 司前乡卫生院院长

刘世贵 华桥乡卫生院院长

邱盛豪 李坊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健康扶贫办日常工作由俞凌蓝、何庆红、潘巧诗琪负责。

光泽县卫生健康局2019-7-22

 

 

南昌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南昌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8〕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洪发〔2018〕17 号),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村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基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三年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大病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深入做好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2019年,将肝癌、尘肺病等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年底前扩大到27个病种。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三、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对贫困家庭继续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免费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同时应注意患者信息保密。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贫困家庭结核病治疗专用床位,为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七)深入实施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免费救治。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免费救治,救治费用按规定经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剩余费用按规定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八)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地方病病区建立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等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四、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

(九)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落实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全覆盖。

(十)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实施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结构性畸形救助项目,利用天津市华夏器官移植基金会资金对3种先天结构畸形患儿开展救助。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十一)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十二)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

(十三)实现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十四)实施综合保障。基本医保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简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审批程序,允许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医疗救助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各县(区)政府已经实施的兜底医疗保障政策,到2020年前应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兜底保障。

全面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的意见》(赣人社发〔2017〕5号),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按65%左右报销,参保居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补偿不设封顶线,减轻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坚持基本保障,明确责任边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费用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监管、引导贫困人口建立绿色就医理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始终做到可持续,防止不切实际过高承诺、吊高胃口、过度保障,避免造成过度医疗、过度消费等不良现象。

(十五)优化管理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六、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十六)全面改善设施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在符合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总体要求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联络赣籍知名医学专家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建设603个重点专科。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

(十七)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争取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和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鼓励引导贫困地区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从实际出发,研究采取保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好政策,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完善乡镇卫生院人才招聘制度,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拿出不超过30%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着力解决基层执业医师紧缺问题。

(十八)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压实帮扶责任,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强化帮扶机制,通过组建医联体,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效果可见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十九)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督促指导“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单位开展项目建设,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十)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七、大力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

(二十一)大力推进贫困村健康扶贫。编密健康扶贫保障网。筑牢贫困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政策落实,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优先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对深度贫困村“三个全覆盖”,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对自付费用困难的贫困患者,探索政府、社会和慈善相结合的“爱心”救助机制。加大疾病与残疾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二十二)改善深度贫困村卫生服务设施。每个贫困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至少1名乡村医生,对暂无乡村医生执业的,要选定乡村医生或选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入驻执业。加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

八、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三)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发改、财政、人社、医保、扶贫、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十四)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县(区)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

(二十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分级分类对全市全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开展培训,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建设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康扶贫重点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健康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二十六)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防止出现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现象。

(二十七)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市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规划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建设资金的政策,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切实落实省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未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重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二十八)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指导有关慈善组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行动网络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推出一系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引导现有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贫困村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引导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为贫困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基层健康扶贫干部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释,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1-27

 

 

阿左旗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阿左旗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内卫计财务发〔2018〕128号)、《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办公室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左党办发〔2019〕22号)及2018年阿左旗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运行实际,保障全旗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减少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基本、救大病、控慢病、强基层”为着力点,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努力减少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目标任务

(一)实现分类救治动态管理

结合入户随访、电话随访等工作,做好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贫困患者摸底调查工作,根据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结合阿左旗健康扶贫政策实际,对于患有23种大病患者引导其到指定定点医院实施集中救治,并做好转诊备案;对于长期慢病患者,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后期康复治疗等。重点针对贫困人口中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种主要慢性病患者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做好政策解读;对于重病患者重点宣传阿左旗各项兜底政策,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切实防止该类人群返贫。按照“三个一批”分类,逐步实现贫困人口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同时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做好疾病分类,动态管理,按时完成人员、疾病、救治填报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阿左旗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患病、报销情况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做好与医保、扶贫等部门数据共享。(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二)全面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1.城乡医保参保费财政补贴。对全旗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扶贫办)

2.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减贫保”商业补充保险,降低因病致贫风险,减轻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责任单位:旗扶贫办、财政局)

3.落实医保一升一降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责任单位:旗医保局、扶贫办)

4.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旗医保局)

5.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阿左旗“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确保报销比例达到自治区标准。二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透析、滤过、灌流费用经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后,由阿左旗“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至90%。(责任单位:旗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人保财险阿盟分公司)

6.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由定点医院进行身份确认后,可享受旗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患者按照结算系统显示数据自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他费用由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基金救助承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时进行结算。二是转外就医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统一到西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申报办理。(责任单位:旗医保局、卫健委、人保财险阿盟分公司)

7.慢病患者门诊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23+27种慢病,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或基本公共卫生慢病管理随访记录的贫困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场审核、审批后,可享受“送医送药、定点取药”服务及慢病兜底政策,确保慢病患者门诊费用控制在可承担范围。二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透析过程中使用的合规药品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由阿左旗“情暖驼乡”门诊慢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至90%。三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外地定点慢病患者待医保结算完成后,实施统一兜底。(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

8.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贫困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开展免费体检。为贫困人口提供及早的健康干预,需救治的集中救治,患慢性疾病的给予健康管理,身体健康的提供健康教育。(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9.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义诊咨询、慢病随访、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合理用药指导、一对一干预等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签约贫困人口当前最主要的健康问题。(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10.进一步规范全旗医疗服务行为。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范围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二级医院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用药控制在5%以内、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旗域内就诊率逐年提高。(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医保局)

11.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专项救治行动。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确定专家组、大病专项救治医院(附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核实核准的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等九种大病患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尘肺病等新增四种大病患者,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扩增10种大病患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到2020年实现患有大病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全部得到救治和管理,对新发现的大病患者要及时安排救治,依托阿左旗“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旗各帮扶单位)

12.开展“光明扶贫工程”。根据《阿拉善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光明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卫计医字〔2017〕499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白内障患者,实施定点医院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旗各帮扶单位)

(三)全力做好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清零达标”专项行动

以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为目标,到 2019 年末,以苏木镇为单位,实现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达标;以行政嘎查村为单位,实现有1所政府支持的卫生室在房屋、设备、人员、药物等基本医疗服务达标;不适合建设固定卫生室的,通过“固定+流动”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四)全力做好贫困人口政策应知应会

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典型选树工作,利用入户随访、调查、帮扶,贫困人口就医等时机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调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媒介力量,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人,不落一户。(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旗各帮扶单位)

(五)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工作、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行动,全力推进健康促进旗县创建,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健全健康教育队伍,为每个家庭提供“一对一”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阿左旗健康扶贫工作,成立旗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立杰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锦秀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 炜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宏丽 旗扶贫办主任

高那仁道尔吉 旗卫健委主任

秀 荣 旗医保局局长

图布吉日嘎拉 旗卫健委副主任

叶 涛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李鸿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社会医疗保险事业部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主任由高那仁道尔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审议推动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科学规划,协调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建立联动机制,旗健康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实施落实进度,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实施进度缓慢,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实行督导督办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地、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和阿左旗政府目标考核管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半年督导、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确保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规范有效推进。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2019-7-25

 

 

淮安市洪泽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淮安市洪泽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原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原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苏卫财务〔2016〕86号)和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淮安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卫发〔2017〕1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等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将健康扶贫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洪泽”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齐抓共管。按照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实施“阳光扶贫”等部署要求,实行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部门协作。区卫健委要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会同财政、民政、扶贫、医保等部门,通力合作,凝心聚力,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

——坚持突出重点。将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健康洪泽”建设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等主要致贫因素,统一政策,统筹资金,重点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倾斜。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状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

(三)主要目标。以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帮扶对象。力争到2019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更好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提升医疗保障质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低收入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实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付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牵头部门:医保局,配合部门: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

2.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发挥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救助的摆渡机制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卫健委)

(二)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

3.建立健康档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平台,优先为每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每年为贫困家庭成员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

4.强化签约服务。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范围,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签约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每周上门访视不少于1次,签约服务收费中的个人自付费用由地方财政全额补助、统一支付。(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财政局)

5.实施分类救治。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建立患病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选择部分疗效确切、社会影响大的病人进行集中救治;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就近由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

6.加强对白内障患者、残疾人等健康扶贫。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全面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免费救治政策,以及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政策。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医保局、残联、民政局)

7.实行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8.加强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优先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水平。到2019年,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提档升级任务,村卫生室能够提供适宜中医药技术服务。(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财政局)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县域内互联互通,在区域外支援医院与县域内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

10.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区直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一对一”对口帮扶全覆盖。区直医疗机构要加强市(区)级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培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区直医疗机构要有计划地派出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指导和服务,提高基层医疗业务水平。(牵头部门:卫健委)

11.强化基层人才引进培养。加强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培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通过落实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激励政策,将更多优秀卫生人才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服务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2.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扩大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服务管理,落实救治救助监护措施。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将贫困结核病人纳入辖区扶贫重点,保障医疗和生活费用。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有效降低地方病发病率。(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

13.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财政局)

1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实地巡查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食品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水利局)

1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牵头部门:卫健委,配合部门: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杨国仁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徐琳、周庆、王建华任副组长,区卫健委主任张彬、扶贫办主任李飞以及医保、民政、财政残联、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卫健委主任张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不定期召开一次健康扶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健康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研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卫健委、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程实施工作,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区扶贫办、民政局、医保局、残联等部门会同区卫健委负责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健康扶贫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区人社局会同区卫健委提出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引进的政策意见。区住建局、环保局分别负责人居环境改善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区卫健委负责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先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区残联负责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健康扶贫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成果展示等形式,宣传健康扶贫工程及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各镇(街道)要配合区卫健委、扶贫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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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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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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