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探索建立“协同执纪”统计执法监督新机制
今年,温岭市统计局不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制约,探索建立“协同执纪”执法办案监督新机制,有效发挥纪检监督在规范统计执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采用点与面结合的方法,确保监督覆盖全面化。温岭市局联合纪检部门充分发挥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作用,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把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镇(街道)开展一次专项抽查,重点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作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综合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问责案例,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
二是采用动与静结合的方法,确保联合监督全程化。温岭市局将案中的动态监督与案后的静态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同步提醒纠正防范统计执法风险、以事后总结查漏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确保纪检监督执法办案的案前、案中、案后的全程化覆盖。建立纪检监察与统计部门内部协作机制,授予纪检监督人员登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等案件监管软件的权限,动态追踪统计部门的办案信息,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状态;适时针对统计执法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或者网络监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文明接待、纪律作风进行同步监督。
三是采用专与兼结合的方法,确保监督力量全权化。温岭市局将纪检监察部门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为专职监督人员,每月28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统计部门通报的重点案件线索,组织督查人员共同对当月办理的重点监督案件进行案件监督和质量评审,严格实施“一案三查”,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的,甚至出现腐败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
四是采用内与外结合的方法,确保监督方式全力化。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内外齐心协力,切实提升监督的开放度。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发送征求意见卡等方式,了解受检单位对统计执法人员表现评价,了解统计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情况等,督促执法人员将公正规范廉洁执法的弦绷得更紧。
五是采用奖与惩结合的方法,确保监督处置全责化。建立监督见面机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与原案承办人和法制负责人当面沟通,确保监督结论公正权威、易于接受。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监督通报的方式予以公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发出整改通知和监督建议,限期改正,绝不护短,并实行责任倒查,区别情形决定是否追究办案责任、启动惩戒措施。同时将纪检监督结果纳入统计执法人员档案和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荐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确保责任倒查处置到位和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浙江省统计局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