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用担当与实干交出“好地方”建设发展的新答卷,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一、以现代化为主线,推动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全面提“速”
围绕“世界运河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品牌建设,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推动园区“二次创业”等全市中心工作,加速推进各领域统计工作和方法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统计工作针对性。
1、强化统计方法整体设计研究。统筹推进各专业领域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推动市级层面建立《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统计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考核,制定并实施《扬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
2、建立特色贸易监测体系。改革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规范填报单位范围、数据填报口径、样本管理与替换、基础数据采集、报表填报审核等,重点抓好“金样本”单位数据报送、日记账审核、定期回访工作。开展统计数据加工整理分析评估工作,加强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参与统一核算的四行业销售额(营业额)指标内部逻辑性、关联性、趋势性分析评估。
3、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改革。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月度监测工作,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产品(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矿藏勘探和评估,娱乐、文学和艺术品原件)四大类投资项目,通过软件、电信、互联网等卖方企业统计相关收入,并做好与工信、通信管理、三大电信运营商等部门的对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全市软投入情况。
4、探索建立服务业行业监管部门分类机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及其分类代码,对应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建立服务业企业归属行业主管部门清单明细,按季向部门反馈新增四上单位所属行业分类情况表,明晰责任归属,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5、组织现代化建设进程统计监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价,加强监测评估,着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绩效评估水平,形成监测评价结果和报告,客观反映全市现代化建设进程成效,分析梳理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二、以高质量为核心,推动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全面提“优”
围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中国“扬州样板”等发展战略,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努力优化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参谋部、信息窗的作用和地位。
6、实施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抓好高质量发展共性指标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推进,做好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修订实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衔接的《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季度监测和半年评估工作,全面准确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
7、加大重点产业监测。围绕“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战新产业以及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指标、薄弱项目,开展针对性监测分析,重视关联指标匹配性,确保高关联度指标之间的趋势一致性。
8、强化重大项目效益跟踪监测。加强在建项目的投资监测、产业项目的运行监测和重大项目的效益跟踪监测。做好项目竣工达效后的效益跟踪,充分反映项目从投资建设到投产收益的整个客观过程,就如何提高投资效率,科学评价项目投产达效后的经济、生态、社会方面的效益开展分析研究。
9、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测评价。协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年度评价考核工作,加强对工业、能源、人口、GDP等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考核指标的摸排,以高质量的基础数据支持科学合理的测算评价,准确反映绿色发展指数,形成县(市、区)、功能区全覆盖的统计评价报告。
10、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科创名城建设、园区“二次创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统计调研和跟踪分析,努力在“精”和“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加大市、县两级调查研究和信息分析的考核力度,推动数量、质量的显著提升,确保在省局和市两办的相关考核中争先进位。
11、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工作。丰富《统计月报》《统计快报》《扬州经济运行报告》《统计手册》及统计微信等产品内容。组织开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建党10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统计宣传,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舆情监测应对,科学准确引导社会预期。
三、以促发展为关键,推动统计普查调查工作全面提“质”
加快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做好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人口就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的统计调查,高质量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趋势。
12、抓好“三新”统计调查工作。积极应对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行业统计,加强对网络零售企业入统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共网络实现销售额(零售额)指标的填报与应用,正确反映网上零售市场规模与质态。
13、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完善文化企业质态跟踪监测机制,优化全市文化产业直报平台,增强统计部门和文化企业信息交流与互动,主动积极参与全市各类文化产业考评发布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文化产业调查项目落地,全面掌握文化产业数据动态和发展状况,为“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14、打造社情民意调查品牌。不断创新调查思路,加强资源整合、完善调查标准、健全调查流程、丰富访问内涵,构建和扩大扬州民调品牌影响力。切实打通联系党和社会公众的“最后一公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最近一米线”的问题,准确反映人民群众对于“好地方”建设发展的切身体会和真实感受,为党委、政府科学制定政策提供统计调查依据。
15、优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抓好“三新”企业和新增“四上”单位入库列统工作,加强“准四上”企业信息库维护,不断提高名录库单位质量。
16、扎实做好重大普查调查。抓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及时发布普查主要结果,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成果转化,提前谋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月度、季度统计调查,做好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人口就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规下抽样调查。
四、以真实性为原则,推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效”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关键目标,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17、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各专业、各部门、各地区间的配合程度,做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考试,打造专业高效执法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保持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
18、抓好督察整改。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结合全省统计督察相关规定,对照督察整改方案及任务责任清单继续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开展市县乡全覆盖的回头看工作,补足补齐各项短板缺项,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果。
19、健全信用体系。完善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推进统计守信企业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统计领域“红名单”认定制度,打造扬州统计信用品牌。健全对统计领域失信问责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用好统计信用公示平台,发挥信用引导作用。
20、深化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研究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普法重点对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途径广泛的普法宣传,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以固根基为目标,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档”
不断推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人才、技术和工作支撑。
21、继续推动规范化建设。以统计站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依托,将统计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普查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乡镇统计人员、村级统计协管员及辅助调查员的相关调查费用及补贴待遇等落实到位,将各类专项统计业务经费向基层倾斜。提升工作信息化和报表规范化水平,着力加大基层减负力度。
22、协同推进部门统计。继续推动《意见》《办法》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落地落实,加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规范性部门统计工作机制、模式和标准,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部门统计工作经验。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强化信息共享、数据交流和质量管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行业高质量发展状况。
23、融合社会统计力量。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统计调查,推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加强与科研机构、院校、行业协会的合作,推进统计“智库”建设,在大数据等领域的课题研究和交流上相互促进,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24、加强统计文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扬州市统计局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全系统统计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化建设内涵,推动市、县、乡各级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统筹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展示统计干部良好形象。
六、以学党史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提“标”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史学习、党的建设贯穿到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过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政治生态。
25、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
26、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时代意义,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铸魂工程,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战略工程,作为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指示精神的引领工程,作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扎实成效。统筹谋划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共和国统计史学习教育以及主题党日、主题党课、党史知识竞赛、评选表彰等活动,努力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在奋进新征程的长征路上践行初心使命。
27、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增强教育培训的计划性、科学性、系统性。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参观红色基地、唱响红色旋律”主题活动以及统计业务“比学赶超”等专题竞赛活动,努力通过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保障、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双提升,确保扬州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迈出坚定步伐。
28、多措并举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政关,切实把真心干事、善于干事、干净干事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任用起来。继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积极稳妥推进职务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增强“三项机制”的引领力和穿透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真正让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
29、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治“四风”成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克难攻坚、严谨认真的作风。严格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聚焦统计工作重点、统计改革难点、社会民生热点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
30、锲而不舍抓好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实现思想教育、管理监督、严厉惩处协同发力。聚焦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及关键岗位,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全体干部习惯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统计局202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