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清廉机关建设,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直通〔2022〕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构建统计部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在全市清廉机关建设中走在前、当表率、作示范,助力株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清廉机关创建,率先打造清正廉洁党政机关,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统计干部队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十四五”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廉机关建设政治自觉
1.深化思想认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是省委、市委着力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的重要一环,对建设清廉株洲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必须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推进清廉株洲建设的重中之重。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干部能力提升年”、“市场主体培育年”、打造“三个高地”、“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建设、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等中心工作,推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室)
3.强化政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督促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工作机制,督促全系统和各科室履行好职责使命。聚焦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统计“十四五”规划目标贯彻落实情况、“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建设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严格对标对表“党建三级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和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开展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室)
(二)夯实组织基础,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组织保证
4.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推进。制定《株洲市统计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举措,机关纪委定期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科室开展谈话提醒直至追责问责。(责任科室:机关纪委、各科室)
5.提升基层组织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与不断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创建相结合,制定任务清单和措施,加强日常研究部署和调度,实行项目化、纪实化管理,将“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创建纳入党建绩效评估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以支部“五化”提质升级为抓手,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提高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三)一体推进“三不”,增强清廉机关纪律约束
7.坚决惩治腐败。机关纪委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地做好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定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可行的防控措施。紧盯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督促党员干部公正行使权力,切实履职尽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和成效。(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8.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党员民主监督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抓住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精准把握党的政策,规范工作程序,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9.加强教育引导。各党支部要加强党纪党规教育,把党纪党规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坚守纪律底线。通过学习党纪政纪条规、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推进机关廉政教育常态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教育提醒关口前移,加强对新进人员、年轻干部的纪律和廉政教育,引导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清廉机关责任担当
10.从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关于严明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有关纪律的七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公款旅游等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倡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八小时之外”生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领着干、跟着走、转作风、强落实”六条措施,抓好督促检查落实,按季进行通报讲评。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综核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
11.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职党员进社区(小区)”“动力党建·活力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活动,各支部通过联学联建、结对帮扶、走访调研、驻村蹲点等方式,带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尽心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室、各党支部)
(五)强化示范引领,增强清廉机关文化建设
12.推动形成清廉机关价值导向。积极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氛围,使清廉机关建设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和价值追求。采取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读书思廉”征文活动和现场警示教学等多种形式,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责任科室:机关纪委、各党支部)
13.大力弘扬机关廉洁文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建设,协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督促带动各党支部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走廊、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和载体,打造崇廉尚廉文化。通过重要节点发送廉政“微提醒”,利用微信群、公众网等平台,不定期推送清廉文化信息,引领清廉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室、各党支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抓好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具体工作,各支部党员、各科室人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密切配合,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联动,注重实效。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与局中心工作、与党建重点工作、与群团工作的联动,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项目化管理,推动任务落实。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正、干部形象佳、办事效率高、营商环境优、群众评价好”的工作目标。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建设清廉机关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简报、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展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正面引导,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共建共享、积极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机关党委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