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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产业发展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政府

题目:乡村振兴、产业振兴、产业兴旺经验做法政策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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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 出台10条“干货”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文章下载

观山湖 出台10条“干货”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为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扎实推进观山湖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印发《观山湖区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十条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聚焦产业、特色业态、人才培养、村集体四方面,助力乡村振兴。

据了解,该政策按照补贴、奖励、发展基金等形式,重点支持能有效推动农业产业提升、带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及村集体,重点扶持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林下经济等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工销售、品种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等项目,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农业现代化。

其中,在产业扶持方面,该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投入资金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认定“两品一标”,对达到要求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按规定比例配套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对产业土地流转补助扶持。在特色业态方面,鼓励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项目,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推动民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评选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并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给予相应奖励。在人才培养方面,鼓励组建乡村振兴发展专家站,鼓励建立“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人才库,对符合要求、达到条件的给予相应奖励或补贴。在村集体方面,设立村集体滚动发展基金,用于引入企业建设的项目入股资金,或用于发展本村民宿、农家乐等;对于村集体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且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的给予相应奖励。

据悉,观山湖区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流程,有符合申请标准的可以到当地村委会进行登记,待后期流程制定完成后,会以电话的形式告知,即可前往办理。

《观山湖区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十条扶持措施(试行)》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在产业扶持政策方面:

1.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单个投入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果树、蔬菜、茶叶、中药材、林下经济、泉水米等现代化精致设施农业,单个投入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投资金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认定“两品一标”,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每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

4.鼓励企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政策许可前提下,按照设施农业配套标准,按规定比例配套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

5. 产业土地流转补助扶持,单个经营主体新发展项目在流转土地达500亩以上、年限在15年以上,全部用于发展产业的,将按照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年限为3年,分年度进行补助。

在特色业态扶持政策方面:

1.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项目,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推动观山湖区民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评选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对获得“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在人才培养扶持政策方面:

1.在全区实施帮村帮建的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组建乡村振兴发展专家站,专家站被市级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被省级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建立“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人才库,被群众、村集体评价较好,同时被认定为区级基层农村实用人才的,每月发放500元补贴。

在村集体扶持政策方面:

1.在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发起设立村集体滚动发展基金100万元,该基金用于参与引入企业在本村建设的项目入股资金,或用于发展本村民宿、农家乐等,该基金投放时限为3年, 期限满后原渠道返回,由所辖乡镇用于下一批示范村的滚动发展基金。

2.村集体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且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的,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

贵阳日报2021-11-16

 

 

潮安区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经验做法 文章下载

潮安区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经验做法

创新茶旅融合新模式 打造乡村振兴“潮安样板”——

编者按:打擂攻坚,奋勇争先!广东省第三届“乡村振兴大擂台”已经拉开帷幕,潮安区将代表潮州市与对手进行PK。为营造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宣传潮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果,本期专版聚焦该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创新茶旅融合新模式,打造乡村振兴“潮安样板”,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经验做法。

凤凰茶旅走廊备受追捧。 郭放 摄

潮州凤凰山脉位于潮州市北30多公里处,境内群峰竞秀,万壑争流,不仅是山青水绿的旅游胜地,也是驰名中外的乌龙茶系凤凰单丛茶的主产区,以峭拔雄伟的山色,绚烂多彩的畲寨风情和奇香卓绝的凤凰茶传名于世。一年多来,潮安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潮州调研指示要求,把凤凰山茶旅走廊建设作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的具体行动,结合推进省领导定点联系工作落实,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产业主导、茶旅融合、文化聚力、党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思路,集中资源力量和发展要素,推动凤凰、文祠等镇连片开发建设,在凤凰山自然生态风貌保护、提升镇村规划建设水平、做大做强凤凰单丛茶产业、促进茶旅融合发展、弘扬凤凰单丛茶文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求突破、见成效,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质量建设凤凰山人文景观带,辐射带动龙湖古寨、桑浦山人文景观带整体联动、同步建设,推动潮安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潮安区去年获评第八届“粤治一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

坚持生态优先,推进自然风貌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凤凰山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制订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完善《整治毁林种茶建设生态茶园行动方案》,强化巡查监管,重拳整治违法开垦行为,对违法开垦山林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大力推进生态茶园建设,推广茶园套种模式,对凤凰山开山种茶地方进行生态修复,进一步提高林草覆盖率,增强水土保持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加快推进文祠水及凤凰溪碧道建设,切实保护好凤凰山自然生态风貌。去年以来,共查处凤凰山脉各类毁林案件53宗,建成生态茶园4个共950亩。

凤凰单丛茶博物馆游人如织。   黄坪林 摄

坚持科学规划,提升镇村发展建设水平。统筹大凤凰山人文景观带旅游资源,优化提升凤凰山茶旅走廊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完善凤凰、文祠镇及村庄总体规划,打造富有茶乡特色的美丽圩镇和美丽乡村。在凤凰镇、文祠镇各选取3-5个村进行村庄优化提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区域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上档次。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实施“四小园”、农村风貌提升、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四大示范项目,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四好农村路”,加快推进凤凰镇到现代农业产业园路面改造工程、省道S231线凤凰至文祠段路面改造工程、凤凰镇区到留隍交界道路黑底化改造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国道G355福巴线扩建工程,争创国家“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

“一村一品”凤凰单丛茶项目富了一方群众(组照)。 袁凤霞 摄

坚持产业主导,擦亮凤凰茶叶金字品牌。编制凤凰单丛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一村一品”茶叶项目,充分发挥凤凰单丛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带动作用,打造潮安凤凰单丛茶旗舰产业,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茶产业发展。大力补强凤凰单丛茶产业链条,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完善人才设施配套,探索建立“标准、标识、品牌、防伪”四统一,推进茶叶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凤凰镇“数字乡村”示范镇、棋盘村数字茶园项目建设,深化与阿里巴巴、乔布谷等电商平台合作,加快凤凰镇茶叶专业市场等一批产业项目及配套建设,扩大凤凰单丛茶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擦亮单丛茶金字品牌。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叫水坑村的四好农村路。   许平滨 摄

坚持茶旅融合,激活乡村振兴发展动能。积极整合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推进凤凰谷休闲观光区、棋盘谷旅游生态文化体验区、凤溪谷康养高级住宅体验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特色餐饮、住宿、购物、交通、服务等旅游要素配套,促进茶旅融合发展,激活农业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大东垭革命老苏区等革命遗址资源,推进凤凰山革命纪念公园升级改造项目、黄秋富故居修缮项目和19个红色遗址标识等工作,推动红色文化发展。举办中华畲族发源地潮州凤凰山文化交流会,筹建中华畲族起源文化馆,完善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凤凰山畲族发源地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挥东兴茶旅文化特色村等乡村旅游特色村作用,积极整合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储备申报第三批省旅游风情小镇,打造更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坚持文化聚力,挖掘茶乡历史文化价值。深入挖掘古茶树文化,以大庵古茶树园为试点,积极申报国家级凤凰山古茶树公园,编制《凤凰单丛茶古茶树丛谱》,申请凤凰古茶树保护立法,保护古茶树资源。目前,《凤凰单丛茶古茶树丛谱》已经收录古茶树名录2000多株。积极探索茶文化历史渊源,推荐申报省级、市级凤凰单丛茶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加强对单丛茶名优品种的认定和地理标志的保护,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拍摄以凤凰单丛茶文化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和宣传片,举办凤凰单丛茶开采节、国际潮州凤凰单丛茶文化旅游节、茶叶评比等系列活动,开展2021年潮安促进文旅消费季宣传,进一步弘扬茶文化。

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农村基层治理效能。开启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推进“抓镇促村、整镇推进”,选优配强镇村两级班子。用好“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书记论坛”等有效载体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学思践悟行。深化“一活动三工程”,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精勤农民,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带头保护自然生态风貌、服务茶旅走廊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严守春茶采摘交通安全底线,抓早抓细山区道路交通安全。

潮安借助凤凰山的乡村振兴有益经验探索和启示,以推进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五个振兴”为重点,科学完善乡村振兴路线图、作战图和效果图,分步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2022-08-13

 

 

建宁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做法 文章下载

建宁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做法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建设“1233”机制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我县制定了《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在全县“省级试点村”采取试点推进,对小型涉农工程建设项目(小于50万)简化程序,探索招标改革,试点采取业主采购材料、雇工的方式加快进度、节省投资进行建设。2020年,对该机制进行完善提升,在全县范围全面推广。

  主要做法:

  “1”是开好整治工作的一次工作会议。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施方案必须包括实施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时间等。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放征求意见表,只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继续开展实施。

  “2”是成立整治工作两个领导小组。为了做好项目的前期、过程和验收工作,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成立以下两个领导小组:(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挂包村乡(镇)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工作队队长、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村建站负责人、村书记、主任、理事会成员等,主要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工匠遴选小组和材料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包括村干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等三人以上组成,具体负责比选整治工作农村工匠队伍和工程建设材料询价采购工作。(2)整治项目质量监督小组。乡(镇)村建站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或者理事会成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材料把关,施工工艺、工程计量、投资进度的监督工作。

  “3”是做实整治工程三项公开工作。(1)材料询价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小组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询价确定的材料单价、数量、型号、数量必须实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2)现场工程计量公开。质量监督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村工匠完成的工程量或工时必须实时计量,并定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3)整治项目财务公开。工程项目决算、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等都必须公开透明,在村务栏内予以公示。

  “3”是在整治工作前、中、后阶段采取三方面监督。(1)乡(镇)纪委部门会同相关所站负责人严格对工匠队伍选择和材料询价采购进行监督。原则上整治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应雇用本乡(镇)或本村符合条件的农村工匠,具体计划列入项目实施方案,可采取点工或者包工形式进行施工,由村民自主报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择优选取施工人员。工程造价400万以内的单项工程建设物资由采购领导小组提出采购方案,报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询价采购,采购方案、采购结果必须在村级公示,接受所有村民监督,确保全过程做到公开。(2)做好施工过程资料归档验收等监督工作。针对采取试点的村庄,要及时做好实施方案、会议研究、询价采购、数量清单、计量结果、资金使用、公告公示等全过程的资料归档工作,主动接受审计和各项检查工作。(3)整治工作完成后长效管护“回头看”监督工作。摒弃“重建轻管”思想,由乡(镇)政府牵头在整治完成后一个月内开展“后头看”工作,对项目实施效果予以绩效评价。

  优势:

  一是节约前期时间。“1233”试点机制简化了招标程序,在项目方案及施工图完成后即可进入采购、施工,可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财审、招投标等过程,节约预算编制时间约15天、财审约15天、招投标约20天,相对传统招标过程,在各环节紧密衔接,不出现流标等情况下,采用“1233”机制可节省时间50天以上,大大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进进度。

  二是节省建设成本。“1233”机制采取业主采购材料、雇工建设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可节省企业管理、招标代理、监理、税收等相关规费,例如高峰村瓜果长廊、泳池及周边改造、过水汀步、村口景观平台等节点建设总投资约105万元,若按传统招标流程,需增加造价咨询费约1.26万元,招标代理费1.05万元,监理费约2.63万元、文明施工、措施费约2.42万元,税收约6.3万元,管理费及施工单位合理利润约21万,合计需增加费用约34.66万元,占总投资的33.01%。因此从实施情况看对比公开招标项目可节约建设成本达33%左右。

  三是吸引村民参与环境整治。“1233”机制可有效的吸引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建设、监督等,更多村民主动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以“门前三清”为目标,完善垃圾池设施,试点并推广垃圾分类,对塘、沟、渠等地清污清浚,对旱厕进行清除改造,规范畜禽养殖等现象,同时通过党群联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四是培育“乡村工匠”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推行“1233”机制各乡镇培育出新一批农村工匠、巧匠,真正做到“农民事情农民办”的创新模式,并且让工程项目有了具体维保责任人,摒弃了施工企业“人随项目走”的诟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找到工匠进行质保。

  (二)均口镇隆下村“五共机制”

  均口镇隆下村位于镇区南部,距离县城30公里,交通便利,全村255户1150人,共有党员39名,是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年6月,建宁县遭受二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隆下村受灾严重。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的习近平到隆下村指导抗洪救灾工作,作出了“一手抓生产自救,一手抓扶贫帮困”的重要指示。十多年来,隆下村党支部带领全村不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变化。2019年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试点村后,率先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经过努力,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隆下村党支部探索“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聚焦打造宜居生活样板和产业振兴两大任务,促进乡风文明普遍形成。前期规划“村民共谋”。党支部主要是发挥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族长等德高望重人员作用,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当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挖细掘历史文化资源,提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这脉络主线,通过“共谋”,切实做到“我的家园我策划,我的家园我做主”。项目实施“村企共建”。根据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六个一工作机制,福建省富强石材有限有公司全力参与隆下村乡村振兴,签约承诺每年给予相应物资和资金支持。在刘家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中,富强人为方便群众休憩,结合公司优势,统一赠送50套规格为180cm×40cm石凳。环境治理“巾帼共管”。乡村振兴重在环境治理,隆下村实施“支部引领、巾帼共管”,由村妇女主任牵头,带领所有家庭主妇参与环境治理,带头实施门前三包、鸡鸭圈养,带头家门口扫清楚、摆清楚,带头互相监督、相互促进。靓丽庭院“全民共评”。由党支部牵头,组内户代表参加,按季度开展靓丽庭院评选,按好、中、差三个等级进行现场打分,对自觉做好庭院净化、绿化、美化的村民,每户给予奖励价值300余元的美丽庭院纪念品,调动群众深度参与的积极性。幸福指数“大家共享”。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建莲、烟叶、水稻制种和吊瓜等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村建莲面积300余亩、烟叶面积200余亩、吊瓜种植400亩、竹荪100余亩、制种800余亩。村民收入稳步提升。

  (三)濉溪镇大源村“五联五美”机制

  濉溪镇大源村肖家垅作为库区移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围绕“清、梳、修、配、绿、管”六个方面,狠抓人居环境整治,以“五联”促“五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庭院联建,着重夯实产业美:“小庭院”“大发展”,挖掘“闲置”庭院新潜力。引导村民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家庭净化、绿化、美化创建活动,利用房前院里“闲置地”,种植蔬菜、果树,将发展“庭院经济”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既美化了村庄人居环境,又丰富了农户餐桌,还为村民带来了一笔“零花钱”,一举三得提升了村民生活幸福水平,切实实现了“群众富、环境美”的目标。

  环境联创,着力提升生态美:“整治”“提升”双管齐下,打造宜居美丽新家园。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整顿,引导农机具摆放整齐,实现了村内无乱搭盖、无乱堆放、无废弃建筑物,村道干净,环境整洁。对村内各类线路进行梳理,做到管线“横平竖直”、布局合理,在保证村容整洁的同时,也消除了线路杂乱带来的安全隐患。

  干群联心,着手描绘乡风美:干部、村民“齐上阵”,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镇村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乡风文明相关工作,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实行红白事报备制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与村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文明乡风;以教育为内核,以活动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优秀思想、价值观融入文化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中,在丰富文化生活的同时,让干部、党员、村民们在活动中学到知识、得到提升。通过绘制荷花文化墙,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弘扬文明乡风。

  网格联治,着墨创新治理美:网络覆盖全面化,共同管理干出新实效。以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按片区划分,每个片区选出一名网格长并立牌公示,鼓励网格内的优秀党员和乡贤人才共同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宣传,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建议,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人居环境承诺书》,采取网格评优的方式,对表现优秀的网格员及村民小组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干部、党员、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凝聚合力治理好发展好肖家垅。

  成果联享,着实干出生活美:聚心合力埋头干,合力创建美好新生活。干部、群众心连心,上下一心,强组织、多学习、勤巡查、听建议、抓落实,以二十字方针为奋斗目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一系列工作。以让村民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为目标,落实好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扶持产业等方面的工作,构建了条块联动、组织联建、党员联管、资源联用、服务联做、成果联享的符合农村发展新潮流的工作格局,实现“共享”渐进式发展,逐步提高“共享水平”。

  (四)发展庭院经济,助力环境整治

  去年以来,建宁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庭院经济试点工作,引导村民发展庭院种植经济,改善村容村貌,既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庭院整治和管护的积极性,又能给村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

  今年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印发了《建宁县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创建美丽庭院的实施意见》(建振组〔2020〕4号),按照“庭院整洁美、环境绿化美、外观协调美”的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发展庭院经济、创建美丽庭院活动,利用闲置花圃和前庭后院种植2-3种适宜生长且具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和观赏价值的果(茶)+蔬、花+蔬、果(茶)+花+蔬等立体种植组合,同时,开展“美丽庭院精品村、十佳百优示范户”评选活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在开发庭院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着力破解庭院整治和管护难题,不仅满足了自家蔬菜瓜果的日常需求,还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机结合。例如,修竹村采用“村集体+农户”模式,由村集体统一采购木槿花,村民自种菜苗、花苗,自主养殖蜜蜂、孔雀等,形成庭院小种养结合、庭院种植面上有统一点上有特色的庭院经济发展模式;上黎村采用“公司+村集体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农户”形式,从丰源农业生态有限公司引进“一次种植,多次收割”的长期效益经济作物迷迭香种植于306省道沿线村民花圃中,通过打造沿线花圃和特色围挡形成上黎特色车窗风景,作物长成后由公司统一购回,真正有效利用了庭院一亩三分地,把庭院产业带到村里,把产业效益留给村民,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庭院经济发展模式;高峰、大源、圳头、武调等村庄引导农户种植柑橘、脐橙等果木与蔬菜美化庭院,枫源村、半元村在种植果蔬的同时还引导农户利用自家庭院发展竹编小手工、日用洁具小加工等增收项目,形成不同特色的村庄景观和亮点。

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庭院经济约187亩,带动村民约1365户,参与美丽庭院评选345户,户均增收预计可达2000元。

建宁县扶贫办2021-07-08

 

 

宝山 关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章下载

宝山 关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人社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一)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低收入困难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本市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实现就业(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除外),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就业期间申请享受专项就业补贴。

(二)鼓励农民跨区域就业。本市郊区农民实现跨区就业(在户籍地所在区之外的区就业),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的,可申请在就业期间享受跨区就业补贴。郊区农民到本区其他路程较远乡镇就业或实现跨省(市)就业的,各区也可探索给予专项就业岗位补贴扶持。

(三)加强就业托底安置。积极开发适应本市农民就业特点的公益性岗位,提高托底安置能力。对于市场化就业存在困难的本市农民,按规定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工作。

(四)加强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扶持。积极鼓励青年农民、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开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组织,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就业增长。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扶持。

(五)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通过建设涉农“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推进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加大农业创业创新教育投入,支持农创学院等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着力孵化和帮扶一批农业创新、农民创业的双创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经济组织,培育和引领一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带头人。

(六)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区、乡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布局,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乡村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

(七)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加大“乐业上海”“海纳百创”等服务品牌对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服务力度,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农村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本市农民获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便利。

(八)强化农村就业创业观念引导。依托大数据、抽样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本市农民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和分析,密切关注本市农民就业形势以及就业结构、就业质量、就业收入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加大农村就业创业形势分析宣传力度,引导本市农民树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就业观念,强化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多渠道就业意识和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培养,促进本市农民通过就业实现增收。

(九)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进劳动仲裁、监察“一口受理”,健全劳动监察一处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二、开展农民职业培训

(十)实施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本市农民非农就业需要,组织开展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对本市60岁以下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鉴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标准给予80%培训费补贴,其中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按规定标准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对本市农民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在本市从事农业且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

(十一)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现代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扶持力度,在全市形成“1个主基地+9个分基地”的规划布局。引导优质培训机构向本市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探索在新城职业院校等单位挂牌建立技师学院。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师学院,加大适应本市农民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发力度,提高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二)支持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现代农业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鼓励农民高技能人才、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申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专项资助和上海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培养和选拔表彰一批农业农村技能带头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

三、加强乡村各类人才建设

(十三)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进一步突出实践能力、业绩贡献考核,在建设交通、旅游文化、金融投资、教育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将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职称评价。开展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培养选拔一批高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拓展评价范围,畅通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强化继续教育对提升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实施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本市市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等培训项目,适当向乡村振兴需要的专业领域倾斜。加大农业技术开发、农村经营管理、农村社会治理、数字化农业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十五)深入推进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依托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选拔培养优秀的农业领军人才,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突出需求导向,结合乡村发展的特色功能和优势产业,每年遴选建设一批经济效应显著、社会影响力大、长期持久的专家服务基层基地和项目,组织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对口开展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技术、信息、管理资源,不断提升工作的辐射带动效用,激发农村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十六)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鼓励郊区建立健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农村地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其中符合条件的,支持其独立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

(十七)拓宽乡镇事业单位进人渠道。积极吸纳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在乡镇基层表现优秀的人员,充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乡镇事业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对于进入这些单位、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可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十八)优化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合理优化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发挥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对于吸纳乡村适用性人才的作用。乡镇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由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乡镇事业单位中不设置正高级岗位的,对于其中长期服务基层,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申报和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最低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时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十九)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科研人员支持乡村建设。支持教育、卫生、科技、宣传文化等行业建立教师、医生、科技、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鼓励拥有成果的科研人员或团队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批准同意到乡镇和涉农企业中兼职、挂职。

(二十)加大对乡村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激励力度。对本市乡村地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与“临港补贴”倾斜政策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二十一)支持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将都市现代农业纳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支持产业范围。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符合“都市”“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方向的本市国家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以直接申办落户。积极推进将本市“种业种源”重点用人单位纳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

(二十二)支持远郊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5年。

(二十三)做好“三支一扶”工作。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继续适时调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四、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二十四)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将在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本市农民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就业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集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鼓励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通过延长缴费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

(二十五)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养老保险费。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二十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对应的缴费补贴,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加大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失业保障能力。

(二十七)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试点开展本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从事平台经济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持续做好长江退捕渔民保障后续工作

(二十八)明确重点帮扶对象。对照退捕渔民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将尚未转产就业及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退捕渔民、灵活就业但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的退捕渔民等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二十九)做好就业跟踪帮扶。按规定将退捕渔民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有意愿的退捕渔民从事海洋渔业捕捞工作,支持渔民自主创业,根据实际需要开发护渔员等岗位,千方百计增加退捕渔民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对于重点帮扶对象,根据其就业安置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就业安置方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三十)确保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引导退捕渔民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关注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缴费人员,尽力促进其通过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对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捕渔民老年基本生活。

宝山区政府2021-08-26

 

 

涪陵区“四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文章下载

涪陵区“四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核心提示: 近日从涪陵区供销社获悉,该社开展综合改革以来,采取继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提升社有企业实力,健全为农服务功能;提供农业金融支撑,保障为农服务资金;推进特色农业发展,扩充为农增收途径等

近日从涪陵区供销社获悉,该社开展综合改革以来,采取继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提升社有企业实力,健全为农服务功能;提供农业金融支撑,保障为农服务资金;推进特色农业发展,扩充为农增收途径等“四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供销服务阵地建到农户家门口

区供销合作社创新模式,采用项目资金扶持、龙头企业联合、现代农业服务扩充等方式改造升级10家老基层供销社,新建恢复15家基层供销社,实现基层供销社涉农乡镇全覆盖,建立好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同时,全力推进农村地区供销网点布局,累计建成农村综合服务社200个、庄稼医院75家、电商服务站200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135个,汇集农资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用品、电商物流、废弃农膜回收、普惠金融等服务功能,把供销服务阵地建到农户家门口,打通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提升企业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

为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涪陵区供销社积极作为,主动引进市场上有实力的企业,共同投资1.3亿元,建设面积达31600平方米重庆农资商贸城,聚焦土地托管、机耕机收、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重点领域,提供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重庆范围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第一座现代化农业服务综合体。同时,投资3450万元,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料厂,该厂具备每年10万吨有机肥生产处理能力,为涪陵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赋能,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此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整合提升工商代办、财务代账、融资服务各项职能,提供一站式办结服务,规范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帮助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已累计与341个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服务关系。

破除农业发展融资“瓶颈”

为破除农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涪陵区供销社在2020年9月牵头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涪陵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涪陵区“三融贷”管理办法》,设立风险补偿金600万元,由当地农商行、农行按照风险补偿金1∶10比例出资6000万元以年利率5%定向融资给当地涉农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向区财政争取200万元贴息资金,按当期LPR的50%~100%进行贴息。同时,引进重庆市供销总社下属企业重庆市农信投资集团,按4∶6比例出资为涪陵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短期小额贷款,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向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826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三农”领域,有效解决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主体在农业种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等环节的资金短缺问题,给乡村产业振兴打下金融“强心剂”。

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助农增收

结合涪陵各地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户实际需求,探索出由供销系统企业、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采取“保底分红+股权化分红+盈余二次分红”“保底收益+加工(销售)利润分红”“保底收益+交易量分红”等利益分配模式,不断推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其中,2020年投入建设马武镇文观村苗木种植基地扶贫项目,盘活当地闲置土地90余亩,有效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稳定就业。同时,投资140万元,完成涪陵区猕猴桃农旅体验园项目建设,发展优质猕猴桃规模种植205亩,惠及建卡贫困户27户共84人。此外,指导社有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疫情期间上门收购青菜头、藠头等农产品万余吨,帮助农户减少损失。

涪陵乡村振兴网2022-01-14

 

 

探索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清远经验” 文章下载

探索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清远经验”

黄飞将

近年来,清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精神,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九大攻坚”行动方案,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努力探索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清远经验”。

连续三年

位列粤北片区第一名

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清远市连续三年位列粤北片区第一名,可谓成效显著。

该市“一把手”抓“五个一”力促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举措、农村“三块地”改革、“五项改革举措”引领乡村振兴新实践等工作经验获得各方肯定。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乡村民宿、高标准农田建设、“万企兴万村”等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此外,清远市扶贫办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连樟村党总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巧借财政资金撬动力 巩固脱贫攻坚好成果》的经验做法获时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王正谱充分肯定;“精勤农民”注册人数在全省排名第一;英德市连江口镇荣获《乡村振兴大擂台》全省六强之一;全市1031个行政村实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全覆盖,成为广东首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地级市。

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清远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2.86亿元,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9元,同比增长12.4%。

连州市星子镇唐屋村茨菇特色种植长势旺盛 罗良安 摄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不动摇

清远市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不动摇,创新“一把手”抓“五个一”力促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举措,压实五级书记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该市组织全市85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122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轮训,进一步提升“头雁”领飞本领。在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培训班上,市委主要领导就如何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施工队长”作专题授课。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目支出46.62亿元;7.25亿元一般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领域,占比51%;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13.34亿元,同比增长11.86%。

清远市优先满足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年度实施点状供地项目20个,为全省可实施项目最多的地级市。同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累计发动613个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行动,帮扶资金和帮扶物资合计5亿元,帮扶受益人数达20万人。

清远市以打造全省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市为主抓手,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三治”融合机制不断完善。全市高质量完成村级组织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0%“三个一肩挑”,“两委”干部中党员比例从上届的83%提升到本届的99%,一批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干部获得重用。

清远全力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连樟样板”,总结提炼形成连樟村党建质量提升“十项机制”,持续输出连樟党建示范做法和工作经验。同时,对全市214名各级派驻的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能力。

清远市层层推进示范创建,2021年3个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明镇(村)覆盖率达到97.8%。乡风感染力深入人心,全市1111个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累计开展文明实践活动8536场。并借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广泛践行“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持续树立文明新风尚。

清城区大水坑村发展民宿产业

做强乡村产业

巩固脱贫成果

清远市在做强乡村产业的同时,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使之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在做强乡村产业方面。清远市立足全省绿色生态发展区定位,以“五大一深化”提升行动为突破,做强做优富民兴村产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该市着力构建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含2021年新增2个,已建成9个)。目前,清远产业园总体绩效位居全省前列,辐射带动59个乡镇,联农带农超12万户。

在此基础上,清远市深入实施农业“3个三工程”,加快打造“3+3+X”特色产业体系(即特色水果、蔬菜、茶叶三个种植产业,清远鸡、生猪、鳜鱼三个养殖产业,X个地方特色产业),已形成一批产业聚集性强、规模程度高、品牌影响大、经济效益好的特色优势产业。

据悉,清远入选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就有5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4个、示范镇2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64个、专业镇11个。“清”字号农产品影响力竞争力不断增强,全市现有“三品一标”农产品160个,有29个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14个农产品获选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7个产品入选“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百强。

清远市还提出做优“美丽经济”,成立全省首个乡村民宿产业学院和协会,创新“民宿+酒店+村集体”的“532”合作模式,引活社会资源下乡。2021年,该市获得“新创建全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3个镇入选省级20个乡村民宿示范镇,入选数量为全省地级市最多。

做强产业的同时,清远市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群众报贫“一键通”。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监测户829户2991人,未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问题。

为了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清远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切实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底,清远民族工业园累计入园项目148个,总投资169亿元,27个村寨荣获国家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同时,该市还将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45149人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兜底率达100%。

阳山县岭背镇坑口村西洋菜种植让村民走上致富之路 罗良安 摄

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城乡融合

清远市发扬改革精神,围绕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金融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清远农村综合改革新道路。

他们提出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试验片区四县(市、区)共确定145项重点项目,全部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清远市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制定出台了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

截止2021年底,全市通过出租、入股、转让等形式共流转承包地184.82万亩,占比54.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累计查清集体资产122.33亿元,98%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成员身份确认,量化经营性资产18.76亿元,225个经济合作社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

与此同时,清远市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突破,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开行、建行、农发行、工行等省级分行签署融资意向总计22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

目前,全市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支持城乡融合、乡村振兴金融产品达155余种,包含“乡村风貌贷”“新农村建设贷”“生猪活体贷”“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等特色信贷产品。紧接着,清远市深入推进第一批6个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累计投入3.5亿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样板区建设。据了解,第二批乡村振兴样板区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这些样板区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联农带农等方面将会探索出一些模式和做法。

乡村头条客户端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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