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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信访工作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公安局

题目:基层公安机关是怎样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的

资料提供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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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公安局依托“五建设”,提升“五指数”稳步推进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下载

修文县公安局依托“五建设”,提升“五指数”稳步推进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修文县公安局依托“五项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化解,着力提升“五大指数”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稳步推动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依托“一把手”工程建设,提升“责任指数”

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求及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修文县公安局始终把公安信访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设,并成立以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敦红为组长的公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将公安信访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一是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要求,每周(星期三)领导接待日,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沟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亲力亲为组织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做到“人人有领导接待、信访事项有着落、实体案件有回音”。二是始终抓住与群众的真情融入为切入点,工作前移,争取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主动权。三是严格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化解稳控措施,信访人不息诉,包案领导不卸责。四是除“领导接待日”外,按照 “三大行动”(即: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要求,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方式积极与信访群众沟通,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弄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分析情况,找出症结,制定包保化解措施,着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化解在基层。五是对群众反映侵财类等要求挽回的案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破案促使案结事了“双办结”目标。对于穷尽侦查措施未破案件,嫌疑人在逃形成的信访问题,责成办案单位决不放弃任何线索,继续加大清网清零力度,并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做好思想安抚和帮困解难力度,促进停访息诉。六是由“一把手”统筹谋划、研究部署公安信访工作,形成“局领导抓全局、所队长抓落实、信访抓监督”的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公安信访工作有力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托“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信指数”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将信访工作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深入推动相互互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执法水平和政治素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理性和谐执法并重,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问题。一是按照省厅、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提升年要求。力促做好“三个当场”(即:当场受案告知、当场立案告知、当场接收证据材料),规范接处警、受立案、证据收集固定等执法程序,确保做到执法严谨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受立案不及时、小案不办、执法不严等问题发生。二是强化“三中心”的管理(即:办案中心、案管中心、财物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双统一”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办案审批程序,推行警情、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监督运行机制,提升执法活动信息化水平。四是落实执法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开展优差案件评选活动,完善个案核查、案卷评审和执法档案。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大队和派驻专职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完善警务“双随机、双公示”公开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的信任度。

三、依托“排、调、处”建设,提升“稳定指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法及市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修文县公安局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工作,通过社区民警、警务助理下沉村寨、社区等区域,收集重点、要点、社会舆论等信息,广泛收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多渠道获取各类可能引发信访苗头信息,采取“三级联调”工作机制,全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解决。(一)建立健全排查机制。以创建“平安修文”“两严一降升级版”长效机制为载体,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人熟、地熟优势,主动走访,纵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开展日常性排查。通过开展“一标三实”“实有人口登记”“智慧门牌”等工作,发放警民联系卡、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防范提示等,了解社情民意,力争对苗头性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疏导、早控制。组织警务助理、治安耳目、治安积极分子走村串户,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收集,掌握社情及民意。二是开展定期滚动排查。每月定期深入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各类突出矛盾。三是开展专项性排查。在重大敏感时期及重要节点等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及时摸排矛盾纠纷和重点苗头,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处置提供有力依据。(二)强化警务前移。将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和矛盾调处关口前移,将事后处理转为当场调处化解,促整体信访形势从根本上转变。一是自排和县局梳理交办的,上下实现信息互通。以基层派出所为中心,完善掌握信访事项及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定人、定责提前做好稳控化解。二是依托县局维稳专班、情报研判,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通过维稳情报信息研判,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扬言可能上访、缠访、自伤、自残及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逐案、逐事、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分为三类(重点、关注、一般)落实包保化解稳控措施。(三)畅通信访渠道。修文县局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按“诉”“访”分离原则,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审查甄别制度。二是坚持深入村居、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是多渠道搭建沟通平台,修文公安开通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接收和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四、依托“共管共治”建设,提升“和谐指数”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探索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的运行模式,深化信访问题综合治理和源头防控。对疑难重点信访案件主动协调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介入进行案件评查、专题研讨,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攻坚苦难合力,逐步形成多元化解、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发挥更大功效,实现法律效应、社会效应最大化,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一是由 “一把手”组织纪委、刑侦、治安、法制、中心等部门成立重大疑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调研、评查、研讨、专题研究等举措,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实行销号清零制度,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二是采取领导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心谈心、释法析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突出信访问题。三是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涉及部门众多或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信访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由责任领导亲自牵头,实行限期办结。四是积极主动与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合作。五是适时委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即律师通过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涉警信访问题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目标。六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信访局、信访联席会议和政法委的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帮扶救助等措施化解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

五、依托“责任信访”建设,提升“纯洁指数”

为有效维护公安信访稳定,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修文县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落实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规范、科学发展。一是强化初信初访首接负责制。把好首次接访关,做好接待、审查、转送、交办等工作,提高一次性办结率。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度。县局纪委、督察和信访等部门在帮助基层分析研究信访案件、提高基层化解信访案件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与推动促进的相互作用,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存在执法过错、违法违纪的,坚决问责追责,通过追责警示全警。推动全局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考评机制。建立落实《信访工作考核方案》,加强全局公安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维稳工作水平,以信访助推全局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及时将问题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减少重访、越级访,切实保障和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四是严格信访问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贵阳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信访事项办理、信访积案化解、重点人员稳控以及有责信访追究等内容纳入基层所队绩效考核,对被认定为执法过错、有责信访、举报投诉属实的单位或民警,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增强全警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修文县人民政府2021-1-25

 

 

新时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新思路浅谈 文章下载

新时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新思路浅谈

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是党群众事业的重要内容,是警民之间的关系纽带。良好的公安信访维稳工作能够吸取群众的有效建议,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建设,帮助群眾解决实际矛盾问题,拉近警民关系,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目前,我国公安信访维稳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充分发辉出信访维稳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因此,探寻新时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新思路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实效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概述

公安信访维稳是公安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 。在实际信访维稳工作中要做好接待群众的来访工作,给予群众充足的尊重和理解,积极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国家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工作部署和文件政策,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有效的治安巡逻和宣传教育活动,杜绝矛盾恶化,发挥公安信访的维稳作用,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谐的维稳目标。

二、公安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分析

(一)全面深化改革对信访维稳提出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会议中对我国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改善民生工作、加强社会建设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部署。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就不断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及加强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出了重要指示,这给公安机关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经济社会转型使信访矛盾愈加突出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逐步加快,社会进入了转型时期,思想观念、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滋生了社会利益冲突和各种社会矛盾,由于心理问题、矛盾纠纷、利益问题导致的刑事犯罪事件频频发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矛盾事件,加大了维稳的难度 。此外,有些别有用心的国内外地位势力想方设法的利用公安信访问题故意给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制造矛盾挑战,致使信访矛盾愈加突出明显,甚至有人通过自焚、跳楼等极端行为提出不合理诉求,造谣生事,这无疑不给新时期的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三)全面依法治国给信访维稳带来的挑战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国一直坚持依法治国战略,各地各级公安机关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进规划化执法改革,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链接纽带,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必须要规范的走在法治轨道上,特别是面临有关诉讼分离、信访改革方面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通过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更好的处理信访问题,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保证执法公信力,更好的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给信访维稳带来的挑战,发挥出信访维稳的作用。

(四)科学技术发展对信访工作造成的冲击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给各个领域改革提供了便利条件,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模式、先进信息技术等改变了当代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加速了社会组织结构的变革。在信息时代,公安信访工作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开展工作,虽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使得信访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却也面临着信访愈加复杂性、敏感性、开放性所带来的冲击挑战,加大了维稳的难度。

(五)群众路线教育对信访工作创新的客观要求

党和国家一直将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作为国家建设重要内容,“为人民服务”这一口号也充分体现了这点。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必须要以群众为中心,结合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更好的听取群众声音,发挥信访维稳功能,保障群众利益,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有效建议,让群众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改革的驱动力,切实化解群众矛盾,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信访服务,这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对公安信访工作提出的创新要求。

三、新时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工作格局与新形势不适应

很多公安机关的信访机构设置不合理,没有配置充足的办公资源和人员配备,且信访机构只能简单的开展接受群众信访、交办以及督促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工作,信访机构权利过小,无法发挥信访维稳的实效。有些公安机关没有准确定位信访功能,不受理刑事司法类信访,没有考虑到公安机关特殊的性质和定位,信访功能零散的分布在公安机关各个部门工作中,比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110报警服务台都零散的处理一些信访工作,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整合和集中。除此以外,公安信访机构还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信访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不强、年龄老龄化严重等,不能紧跟信访工作改革提升业务质量,这些都影响了信访维稳工作效果。

(二)缺乏健全的信访工作机制

目前来看,我国公安信访工作中国普遍存在缺乏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公安各个部分的信访事项受理协调性较差,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二是由于信访部门不具有行政裁决权和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权利与职能,导致信访事项的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责权不符问题;三是在实际的信访工作开展中存在熟人插队办事、信访信息录入不及时等许多程序不规范问题。

(三)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

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安信访工作的高度关注,公安机关面临的信访工作量越来越大,其中违法上访、牟利型上访、极端行为上访等非正常上访问题愈加突出。闹访缠访现象严重,有些上访者出现了“职业信访”的苗头,通过“钻空子”利用上访谋取私利,这些不良的行为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了恶略影响,是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四、新时期公安信访维稳工作的新思路

(一)调整信访工作格局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部署和思想精神内容学习,以此为指导,意识到目前信访工作格局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公安机关运行现状合理的调整信访工作格局,构建专门的信访部分,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设施,配置充足的工作人员,确保信访工作可以顺利开展,职责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加速各部分信访工作的整合和集中处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部门联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公安信访工作才能探索出一条新道路,打破目前的困境局限,推进信访维稳工作的创新发展 。

(二)准确定位信访工作

公安機关要人性公安信访维稳的性质,准确定位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明确工作功能与职责。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对社会民意的了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发挥自身监督工作的义务与功能作用,利用权力救济职能更好的处理群众矛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现代化社会治理理念和依法治理思维,正确的发挥信访工作功能,帮助群众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内容,保证信访维稳的质量和效果。

(三)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

公安信访机构不可一味的将上所有访人民群众纳入到工作维稳对象中,而是要从群众角度出发,通过理解、包容的心态来分析群众反映以及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严谨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片面的判断群众商法不合法、不合理,而消极受理。针对一些使用非法行为,利用不正常上访途径的人员,公安信访工作人员为了避免闹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安定和谐,要将其视为信访维稳的重点对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结合信访实际情况明确不稳定因素,保证维稳工作在正常的范畴内开展,给予人民群众充足的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机会,决不可为了实现维稳目的而强制化访、暴力截访行为出现,始终坚持以人文本的工作理念,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处。

(四)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

公安信访工作人员是开展信访工作,发挥维稳功能的直接执行者,其综合素质与能力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质量和维稳效果。因此,公安信访机构要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思想教育提升其职业道德观念、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自觉性;通过信访理论知识与工作手段培训,扎实其理论知识基础,提升业务水平,让工作人员可以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基础前提下,熟练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的发挥维稳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讲人情、讲原则,用真心对待信访群众,拉近警民关系,让群众可以信任工作人员,吐露心声,在警民一心的努力下有效解决矛盾问题,坚持工作原则,绝不利用职能权利“开绿灯”、谋取私利,将法治观念贯彻到工作全程中。

(五)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制度

公安机关要全面分析目前信访工作制度中的不完善问题,不断改进优化,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起健全的公安信访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程序流程,用完善的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实践工作,推进公安信访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发展。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奖励惩罚机制,确保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在互相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提升工作质量,更认真的接受群众信访,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工作人员责权不清问题出现。对于工作效率高,群众评价反映好的信访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嘉奖,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反之,对于工作消极、对人民群众态度冷漠的工作人员,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科学可行的“非正常上访问题维稳方案”,当出现闹访缠访等现象时,组织针对性的维稳工作会议,结合方案,采取有效的维稳策略,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减少非正常上访给社会稳定和谐、国家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

综上所述,新时期背景下,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十分重要,是党群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息息相关。公安信访机构要紧随新时期发展趋势,创新公安信访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出信访维稳作用,推进公安信访维稳的改革发展。

法制与社会2021-1-23

 

 

宿迁“三大创新”化解公安信访“千千结” 文章下载

宿迁“三大创新”化解公安信访“千千结”

宿迁市公安局创新工作机制,倒逼源头规范执法,致力化解公安信访“千千结”,实现了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今年按期办结信访件共1101件,办结率达100%,其中疑难信访积案198件。

信访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反映诉求,再由职能部门对此事项进行处理,是当下出现的高效、便捷的新型信访形式。宿迁市公安局探索创新“互联网+公安信访”警务模式,信访人由“堂前击鼓”转向“网上传书”,从“网上信访”向“掌上信访”延展。通过研发“微易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信访问题随时随访、网络传输即时即通、办理流程规范透明、反馈结果在线评价,且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达到了群众多上网、少走访,方便信访群众、切实解决问题的目标。

该局还致力打通数据壁垒,将12345政府热线、“鼎鼎有民”网络问政、平安民生服务台、网上舆情等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公安信访“数据池”,系统把握社情民意和信访形势,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宿迁市公安局确立“精准化解”工作理念,通过分析信访人个体特征和信访事项不同特点,整合多元化社会力量,有效化解信访问题,促进信访人停访息诉。今年5月,该局出台《“精准化解”公安信访事项实施意见》,精准化解各类风险危机195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和群众满意。截至12月底,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2件积案,省委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19件积案,均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市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8.48%;全市公安信访事项化解率则达99.18%。

该局创立“逢访必查”工作机制,出台了《逢访必查回溯追责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对不尽责、不履职等导致信访工作被动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以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规范,全年组织信访案件倒查99次,倒查案件800余件,问责民警17人。2016年全市信访事项增量从全省第10位回落至全省最低。

宿迁网 2021-1-16

 

 

天全县公安局四举措坚决打好信访矛盾纠纷“减存控增”攻坚战 文章下载

天全县公安局四举措坚决打好信访矛盾纠纷“减存控增”攻坚战

为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全力化解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解决好群众身边信访突出问题,天全县公安局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着力在“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上下功夫,坚决打好信访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这场硬仗。截至目前,妥善处置涉案信访1起。

因案施策,坚决“减存量”。结合工作实际,在信访积案成因深入研究基础上,对现存信访积案进行分类会战。一是组织“久查未立”积案单元会战。对尚未立案、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原则,耐心引导群众合理维权,依法依规向立案机关提交报案材料。二是组织“久侦未破”积案单元会战。县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重拳出击,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全力破案,并及时向报案人通报案侦工作进展。三是组织“久办未结”积案单元会战。对已失去破案条件的信访积案当事人,综合运用“情、理、法”,采用“帮、梳、调”工作方法,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融合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救济等办法,促其停访息诉。四是组织“久劝未息”积案单元会战。针对少数对法律理解错误、思想偏执的信访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律师参加,通过宣讲政策、释法说理,努力化解积怨、打开心结,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打持久战,坚决“控增量”。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方法和作风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积极探索信访“最多跑一地”“最多访一次”,让信访问题在初期得到有效化解。二是狠抓法治公安建设。组织法制民警系统梳理信访积案中典型的执法问题,利用全局开展教育训练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案例教学、强化执法培训、健全执法制度,切实以严格的执法标准、严谨的质量管理、严密的执法监督,解决好“方法不当、效率不高、人性化不够”的顽疾,确保各项执法活动规范有序,防止引发新的信访问题。三是改善接访质量。积极推行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上受访等做法,不断拓宽“线上+线下”信访受理渠道,拓展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通道。

固本强基,坚决“防变量”。一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将全局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信访苗头隐患一一进行梳理,落实分包给每位局领导,压实责任,使每位局领导人人有担子,人人有压力,一包到底。每位班子成员迅速与分包案件辖区派出所对接,了解情况,及时介入。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化解。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治理信访源头、压减信访数量的重要举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妨碍公正执法的堵点、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推动信访风险排查与教育整顿问题查纠一并落实,信访积案化解与教育整顿整改同步推进。三是创新手段快速化解。实施分类化解,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对积案时间太长、社会反应太大的信访案件,组织专班攻坚。在专项行动中,紧紧抓住公安机关开展的“护旗系列”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密切加强与刑侦、治安、派出所、情指中心等警种合作,利用合力进行有效化解。

天全县公安局2021-3-8

 

 

商洛公安出台便民利民10项措施 涉及办证、信访、审批等 文章下载

商洛公安出台便民利民10项措施 涉及办证、信访、审批等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商洛市公安局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1、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构建“分管领导+市级管理员+县级或部门管理员+窗口受理民警”四级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公安政务服务零差错、零超期、零投诉“三零”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效能。

2、强化“非警务警情分流联络机制”应用。

强化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120、119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分流工作,对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非警务警情,由110报警服务台登记后,电话转接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保应属公安机关受理的警情迅速派警处置、非警务社会联动类报警得到及时处置。

3、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老年人“绿色通道”。

在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原有便民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老年人常用救助药品、老花镜、放大镜、护手霜等物品设施,并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4、落实信访案件“局领导5日必接”制度。

对部省通报的进京赴省访,市局接待登记的经研判案情重大、疑难、存在信访稳控风险的来市重复、聚集、异常信访,县区自行登记的群众初信初访,自通报、登记5日(工作日)内落实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包案约访、下访。

5、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活动。

落实市局《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保安从业服务单位、培训单位等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6、持续推行居住户口薄制度。

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户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易地搬迁群众居住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居住户口薄》的申领、制作、发放和使用工作,为易地搬迁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奠定基础。

7、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一网通办”。

在将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公安机关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不让群众往返跑路或多次跑路。

8、优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办证流程。

在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审、办证下放至县区网安部门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告知承诺流程,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优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工作。

9、开展金融机构场所安全设施建设审批验收“一站式服务”。

在审批验收工作中组织专家组成员到建设场所实地勘察,解决疑难问题,现场整改、现场审批,实现上门服务,从“让群众少跑路”和“让群众只跑一次”,转变为“让群众不跑路”。

10、开展受理行政案件、刑事不立案复核案件“群众只跑一次”工作制度。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依法受理;对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材料;对不懂法律规定、不会书写申请书的,指导现场书写提交;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商洛新闻2021-6-4

 

 

青铜峡公安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 文章下载

青铜峡公安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4月22日,青铜峡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青铜峡市公安局紧盯制度落实、基础建设、源头治理等关键环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的接、建、化、治四个环节,让信访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青铜峡市公安局实行“接访+约访+回访”的“三访”模式。开门接访,局领导带头落实接访日制度,坐镇信访,简单信访问题现场解决,复杂问题限期解决;上门约访,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主动找当事人“问诊”,找准症结,协调化解;案件回访,聚焦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执法环节,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窗口服务“三个环节”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公安信访突出问题。

从线下、网上、综合分成“三个维度”,让信访环境更加舒适。设置专门场所,建成规范的信访接待大厅和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接访流程;拓展渠道,设立领导信箱,拓展12389电话接访、网上接访等渠道;综合分析,每月进行一次信访投诉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分析,从信访事项中发现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中的短板,有针对性整改。

青铜峡市公安局探索一案一班子、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策略“三个一”工作法,力争信访积案结案化解率达到100%。

坚持思想疏导与依法处理“双向”用力,让信访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司法救助,对个别多年上访、生活确有困难,其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上访人员,在尽力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司法救济。遇到法制观念淡薄、固执己见、坚持无理诉求、缠访闹访的群众,因情施策,该教育教育,该解释解释,该引导引导,该处理处理,坚决依法处理,维护好信访秩序。

宁夏日报2021-4-25

 

 

全员接访、全程跟访、全位回访——株洲公安创新“信访110”机制 文章下载

全员接访、全程跟访、全位回访——株洲公安创新“信访110”机制

株洲市公安局以立足本职为民服务为着力点,精准防范和化解公安信访领域风险隐患,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自主创新“信访110”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员接访、全程跟访、全位回访,持续提升公安信访工作现代化水平,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0年,全市公安信访形势呈现“三降一升”态势:信访总量、赴省访量、进京访量较往年分别下降5.5%、21.6%、21.1%,办结满意度上升6.3%,全市没有发生涉警赴省进京规模集访、信访个人极端案事件和信访重大负面舆情,在省公安厅绩效评估信访案件考评合格率和“千案攻坚”专项行动积案化解率均达100%。

全员接访拓展受理渠道

提高县域信访风险感知

打造一个窗口,受理渠道实现从部门接访向集中接访转变。改变传统“坐堂听访”模式中受理不畅、多头办理、满意度不高等弊端,以信息化推动“开门接访”,加强对各类县域信访风险隐患的动态感知、监测预警,提高信访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整合“受理窗口”。通过“信访110”机制人民群众不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常规途径反映问题,还能够拨打免费110电话、网上举报(市公安局互联网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等形式提出信访诉求,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提高了群众参与意识,有效地拓宽社会知晓面。株洲市公安局明确对群众直接向纪委、督察部门来信来访的,由首问民警引导至本级信访窗口统一受理;对群众来电的由首办部门录入“信访110系统”,首办部门不再单独办理;对通过拨打110电话投诉的,由市局110报警服务台扁平化指挥系统实时推送到“信访110系统”后,由市局信访部门受理;对通过“网上公安局”投诉受理中心信访的,由网上公安局管理系统推送至“信访110系统”甄别交办。

二是延伸“受理范围”。推行“信访110”机制除受理传统的公安涉法信访投诉外,还将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举报和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纳入受理范围。市局对市、县两级110台接警民警提出明确要求:凡是涉警的信访事项,“只能接进来,不能推出去”,凡符合“信访110”受理范围又需要派警处置的信访事项,先行派警处置的同时必须选择同步推送至“信访110信息系统”。

三是归口“受理事项”。通过渠道整合确保所有信访事项按规定动作纳入“信访110信息系统”的管控视线。对进入信访110系统的事项,由株洲市公安局法制信访部门归口管理、集中受理录入、集中甄别交办、层级告知答复、集中监督考核。从而有效改变了过去各级公安机关多头受理,相互推诿、久拖不决、群众不满意的被动局面,使“信访110”机制成为倾听民声、化解民怨、调动民力,和开展县域信访风险预警的有力载体。

全程跟访优化处信流程

加强县域信访源头治理

搭建一个平台,工作流程实现从常规办理向跟踪督办转变。积极落实“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充分发挥“信访+情报”“信访+大数据”等机制作用,持之以恒强化信访源头治理,推动信访信息全警情录入,跟踪办理全流程开展。

一是研发“信息平台”。预判风险所在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信访110”系统涵盖录入、处理、分析、查询、评价、存储六大功能,并直接嵌入OA办公系统,依托民警日常工作的基础信息,将信访工作延伸至全体民警的“办公桌”,推动“全警办访”,有效打破了过去信访工作单一登记、简单批转交办、无从督办到位的常规化运作模式。

二是建设“阳光平台”。通过公安内网与互联网边界接入技术,实现群众通过互联网途径反映的信访事项,能通过互联网同步查询到“信访110信息系统”中告知、答复等重要环节的办访信息,方便信访群众和承办单位沟通协调。群众通过电话途径反映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也按市公安局统一要求,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信访人,告知具体承办单位并保持联系,让最关心事项办理的人全程监督,真正使办访过程处于“阳光”之下。

三是突出“督办平台”。信访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甄别、网上审批、网上分发、网上办理、网上回复、网上督办、网上评价、网上考核,每日值班接访民警对当天甄别交办的事项全程监督,直至办结考评回访。对批办件、交办件、重复访以及群众反映集中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等重大事项,同步交业务主管部门捆绑办理。信访部门和捆绑责任单位通过系统实时监控信访事项办理,采取网上发函、网上调阅案卷、网上跟踪、限期办理、重大信访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等方式进行多层次督办,确保及时办结,提高了初信初访的群众意度,使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当地。

全位回访提升处访质效

推进县域信访风险管控

推行一站服务,办访效果实现从领导评价向群众评价转变。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设置略低于考评达标线阀值的满意度项目权重,让群众评价成为信访绩效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准。

一是核实“不飘不虚”。信访事项经网上甄别、审批、分发后,承办单位在交办后24小时内与信访人联系,主动约访信访人,告知信访事项的具体办理人员、联系方式、办理程序等事项;交办后48小时内,市局信访窗口通过电话对信访人予以核实,查询“是否及时联系”并跟踪督促办理,让最关心事情的人真正知道办访进展情况。

二是回访“不折不扣”。承办单位办结报备后,株洲市公安局警务调查中心对有效信访事项的信访人逐一回访(群众通过互联网途径的可直接在网上自行评价),就“办理态度”“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是否及时联系”“办理态度”“办理结果”三项群众评价计入系统,生成“信访人满意度评价值”。株洲市公安局对各单位满意度评价值逐月排名通报,年终累计汇总,情况纳入考核,把群众的民主评价作为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三是监督“不枉不纵”。制定出台《株洲市公安局“信访110”考评办法》《株洲市公安局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株洲市公安机关民警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将“信访110”工作纳入市局绩效评估,采取扣分不封顶的硬性措施,对体外循环的信访“黑案”,不依程序办访,合理诉求未解决,过错责任未查究等情形不论群众是否停访息诉均逐案审核考评、倒查追责。同时,对引发合理信访事项和办访不力情形,同步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倒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初信初访的发生。

通过坚持开展“信访110”工作机制,全市公安信访领域防范化解县域风险的基础工作、机制建设、队伍保障得到了加强和提升。株洲公安信访部门将坚持初心如磐、使命上肩,坚决守住“五个不发生”和信访“三个严防”的工作底线,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零工作目标,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开创公安信访工作新局面。

株洲网警巡查执法2021-4-13

 

 

浅谈公安信访工作如何助力脱贫攻坚 文章下载

浅谈公安信访工作如何助力脱贫攻坚

公安信访工作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向公安工作提出要求、意见和建议,往往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公安机关借助信访工作平台,通过信访接待、带案下访、信息互动等方式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处理贫困群众的信访问题,就是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分享到改革开放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润物细无声地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

热情接待,帮助群众释疑解惑

贫困群众生活状况差,有的缺少良好的教育,有的因缺乏技术、残疾、大病等诸多客观因素,过着贫困的生活,内心深处难免有一些自卑感和失落感。一些贫困群众到公安机关上访,面对信访民警,可能会战战兢兢,生怕给民警添麻烦。他们反映信访诉求可能断断续续,可能内容杂乱,可能表述不清。信访民警要学会对群众理解和包容,热情相待、态度温和、语气平和,消除尴尬的场面,采用重点提问的方式,抽丝剥茧,引导群众说出其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也有极少数贫困群众到公安机关上访,带着怨气、横话连篇,动不动就拿基层公安机关处理不了就去上访要挟民警,以此掩盖其内心世界的孤立和无助。信访民警要讲究工作策略,善于用真情感动、法律开导、道理说服,消除敌对情绪,营造和谐气氛,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推送给相关部门办理,督促抓好落实;属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其向相关部门反映,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75岁的李女士来访反映,居委会向民政部门申报老年人生活补助名单时,漏报了她。家境贫困的李某一直没有享受到老年人生活补助,多次到居委会反映情况,却一直未得到解决。李某反映的情况虽然不属于公安机关工作范围内的事,但是信访民警对李某反映的合理诉求给予同情和理解,及时与该乡镇及居委会的相关领导取得联系,当天就为李某补办了老年人生活补助相关手续。李某激动得掉下眼泪,连连称赞信访民警是其见过的最好干部。

公安机关借助信访工作平台,通过接访、约访和下访,与贫困群众广泛接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以群众的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教育和引导工作,鼓励群众学法、用法和守法,依法维权。

依法履职,倡导社会公平正义

贫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的在常人眼里是小事,但对他们来说却是大事。贫困群众对其贫困的原因,很少从自身找问题,往往把矛盾指向社会,把贫困的症结归结于社会缺乏公平公正。因家庭贫困、社会交际面狭窄、人脉资源稀疏,有的群众遇事缺少理性分析,对自己丧失信心,对基层干部缺乏信任,把社会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无限放大,总怀疑基层干部“不会一碗水端平”,把希望寄托于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现象普遍存在。

在处理贫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基层公安机关要慎之又慎,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让群众消除思想顾虑,从每一件信访案件处理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52岁的田某来访反映,其与该村村主任刘某因责任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发生打斗,致其妻子轻伤二级,要求公安机关公正处理。玉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雷波亲自接访了田某夫妻二人,认真听取其反映的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请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公正处理”,答复掷地有声,消除了田某的思想顾虑。通过多方努力,仅一周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夫妻满脸笑容送上写着“人民好警察、群众贴心人”十个金光闪闪大字的锦旗。

信访问题的依法公平公正处理,让群众深深感受到,“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柱,树立信心,贫困群众才能充分发挥能动性,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积极配合帮扶干部的工作,因地制宜,选准经营项目,撸起袖子加油干,靠勤劳致富。

创造环境,脱贫攻坚搭桥铺路

安居乐业是脱贫攻坚的前提。贫困群众因缺乏技术、残疾、大病等诸多原因,很少选择外出打拼,大部分人留在家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是农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而偷盗行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玉山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公安局信访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审时度势,集中开展反盗窃专项行动。2018年,接报盗窃警情833起,破获盗窃案件657起,破案率79%,打掉了5个盗窃犯罪团伙,治安处罚30人,刑事拘留76人,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为了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县公安局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县原有1400路高清监控的基础上,推出“雪亮工程”,再增加1700路监控,农村占比30%以上。“天网工程”向农村延伸,各个路口和人员密集的村庄均安装了高清监控探头,有条件的村庄组建了护村队伍,巡特警大队、派出所坚持夜间巡逻,开展“护学岗”等活动,提高见警率,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盗窃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以上,治安状况明显好转,让贫困群众吃下“定心丸”,极大地调动了贫困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49岁的黄某来访反映其圈养的家禽经常被盗,对发展养殖业失去信心。在玉山县公安局开展反盗窃专项行动后,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黄某在其家后背自留山上放养土鸡1000余只,年收入突破10余万元,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黄某准备明年扩大养殖规模,放养土鸡2000只以上,并向周边群众传授养殖经验,带领其他贫困户共同致富,提前进入小康生活。

精准服务,助力群众脱贫致富

上门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扶贫挂点玉山县横街镇。公安局党委对扶贫工作进行了精心研究和部署,抽调了9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民警组成3个工作队派驻到行政村,由工作队队长兼任第一书记,积极参与村“两委”的工作,151名民警与359户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帮扶干部每月至少要同贫困户见面一次以上,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帮扶民警深入贫困户家庭,促膝谈心,嘘寒问暖,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产生贫困的原因、主要的经济来源、脱贫的任务和目标,写在纸上、记在心上,常为贫困群众送去慰问金和物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贫困群众。

“扶贫先扶志”,帮扶民警向群众宣传法律和政策,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的原因,制定脱贫计划,解决面临的困难,鼓励群众正视现实,树立信心,充分利用好国家扶贫政策,通过自身的努力,勤劳致富。

江口村系县公安局帮扶的贫困村,该村有82户贫困户267名贫困人员,扶贫工作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光伏发电等扶贫产业,贫困群众参与分红,为贫困群众增加了稳定收入,帮助剩余劳动力就近安排工作,为残疾人员申报办理残疾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解决矛盾纠纷,友好睦邻关系。

玉山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政策,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吃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了2018年底贫困村退出工作目标。玉山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信访工作平台,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信访工作来做,“迎进来、走出去”,把扶贫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得到群众的点赞。

人民公安2021-1-23

 

 

莆田市公安机关集中攻坚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文章下载

莆田市公安机关集中攻坚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近日,全省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现场会在莆田召开。会上,莆田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受到肯定。

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成因复杂、诉求多元,且一般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较大。莆田市公安局找准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中的“症结”“法结”和“心结”,集中攻坚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33件,探索具有莆田公安特色的息诉罢访工作经验。

组建工作专班

“千好万好不如过安稳日子好,这个事情了结了,我以后不会再上访了。”家住仙游县盖尾镇的信访群众连某说。

6年前的一个深夜,连某散养在田间的一群黄牛少了两头,是脱缰走失还是被窃贼牵走?为此,他先后5次信访讨说法。今年春节前,仙游县公安局和盖尾派出所重启专案侦查,指定专人驻所化解,讲明信访政策,协调争取了一笔损失补助资金,对这一处理结果连某表示满意。

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是反映社情民意和公安执法水平的“晴雨表”。为加强对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的组织领导,莆田市公安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信访、法制、督察、纪检多警种部门捆绑作战,化解、评查、督导、问责一条龙工作机制。同时,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相应机构,实施挂图序时作战,采取有力措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疏通信访群众正当诉求的“堵点”。

逐案“靶向”施策

2014年,湄洲岛居民曾某被人以虚假协议骗走93万元。由于案情复杂,侦办工作几度搁浅。在此次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中,负责该案的荔城公安分局深入梳理研判案情疑点,经过1个多月的会战攻坚,抓获诈骗嫌疑人,追回曾某被骗的钱款。

因案施策,一案一策。

对在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中梳理出的属于案件未破、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信访件,莆田市公安局全力实施破案攻坚,目前已破获交办件涉及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追赃挽损102万元。

对涉及邻里之间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则探索法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有效举措,发挥老人会、宗亲、乡贤等民间力量的独特作用。

针对部分信访诉求存在涉警与非涉警交织叠加的情况,在各方无法达成共识、不能整体化解的前提下,莆田公安机关摆脱固有思维,积极引导信访人把非涉警部分从整体诉求中先行剥离出来。

信访工作老大难,找准症结就不难。莆田公安机关还引导信访人以更加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诉求。对于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信访人,落实上门走访、节日慰问、心理抚慰等人文关怀措施。积极争取司法救助,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和筹集困难补助406.42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372.7万元。

同时,严把信访处置源头,对各类交办件、自排件、接访件、投诉件实施滚动跟踪督办,坚决不留“尾巴”。

全程介入问效

破案追逃、依法处置、解释疏导、协助调处、剥离处理、人文关怀、救助补助、源头治理,八类息访措施内外联动环环相扣,构成一个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闭合循环。

莆田市公安局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调度点评会和阶段推进会,不定期研究突出信访问题,对重点信访件逐一“解剖麻雀”,查摆剖析深层次成因,形成破解之策。先进经验介绍、滞后单位表态、阶段战果晾晒,一系列措施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对34个单位、23名个人予以表扬通报和记功嘉奖。

为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实施重点方向突破,莆田市公安局确定了10个基层单位作为首批全市挂牌整治单位。这些单位痛定思痛,调动一切资源,把老百姓关切的利益诉求办实办好,承担的53件上级交办件已化解49件,化解率达92.5%。

莆田市公安局还启动刚性问责机制,组成3个工作组下沉督促责任落实,紧扣接访约访、执法办案、化解稳控各个环节,做到哪个节点出错,就在哪个节点倒查。法制部门牵头对200件上级交办件实施“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报告”,对16件被评定为三类过错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倒查问责。此前,已对4名所队领导进行职务悬挂,27名民警被追责问责。

“信访工作无小事,件件关乎社情民意。”莆田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莆田公安机关将以系统思维、法治理念和精细措施,把准盯牢信访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福建日报2021-5-20

 

 

乐山公安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文章下载

乐山公安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抓实“三攻三防” 推进“治重化积”

乐山公安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乐山公安坚持“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理念,抓紧抓实“三攻三防”举措,强力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做实做深新时代信访工作,确保群众矛盾纠纷攻坚化解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化解公安部交办件8件、化解率47%,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2件、化解率60%,整体化解率排名居全省第一。

攻难点,防反复

组建工作专班,压实领导责任,确保“件件有人包、案案有人管”。一是严格分类攻坚。先后5次召开全市公安信访工作现场推进会,按照合理诉求清单、教育疏导清单、帮扶救助清单、依法处理清单“四张清单”,对37件公安信访积案进行分类梳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要求,切实提高攻坚化解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严格领导包案。全面压实领导包案责任,市局党委书记带头负责“钉子案”“骨头案”,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包片联县实行包案,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问题解决。3月3日下午,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余文杰通过视频接访峨眉山市信访当事人林六军,对其妻子户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林六军当即表示满意。三是严格接访下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15名包案领导按照“五个一”要求深入一线,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工作原则,切实做到对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群众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帮扶救助到位。

攻源头,防聚集

牢牢把握“事要解决”根本目标,推动信访人停访息诉,努力实现攻坚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持续抓化解。坚持情理法并用,结合“六进六边”工作,完善健全社会参与援助机制,围绕公安部、国家信访局交办的37起重点案件,组建“援助律师+心理工作者+地方乡贤+亲朋好友”四位一体化解工作组,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标准,超进度完成化解任务。二是持续抓稳控。与政法、信访、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信息收集反馈和联合专项督查,对一般重点人开展每日三调度,对高危重点人落实每日见面管控措施,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实现了关键节点“零进京、零到省”。三是持续抓非访。依法对扰乱单位和公共秩序等非法信访行为进行严打重处,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特别是对公安部交办的“薛宝珍重复信访案件”,针对信访人多次到北京天安门和中南海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行为,夹江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攻质量,防拖延

坚持把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刚性要求,确保案结事了。一是严把质量关。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把关签字报结案件制度,先后对2起不符合办结要求,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体问题解决的信访积案,进行退回重办,确保办理质量。同时,持续开展积案化解“回头看”,及时跟进掌握案件办结后的信访人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疏导,确保不再反复。二是严把督导关。成立由市局专职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督导组,围绕落实领导包案、案件化解、重点信访人员稳控等情况,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每周1次统计提示,每月1次督办通报,每季1次研判分析,先后对工作进展迟缓的3名区县局领导进行约谈,并派出督导组到涉及案件较多的市中区、峨眉山市重点督导,确保了强力推进。三是严把考核关。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红黑榜”管理,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区县局打表扣分,对工作不负责、不落实,发生恶性案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治重化积”推动有力有效。

乐山长安网2021-3-25

 

 

公安信访战线的多面手 文章下载

公安信访战线的多面手

“这位老爷爷,请您不要激动,坐下来喝杯茶,有事慢慢讲!”

“请您不要着急,您反映的事我们一定会认真处理!”

面对焦虑甚至情绪激动的信访群众,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信访处民警陈志明总是不慌不乱,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做好解释沟通,这就是陈志明的工作日常。

陈志明

于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2016年从岳麓分局调到警务督察支队信访处工作至今,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三次、嘉奖四次,获评全国、全省、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为群众办实事,当群众贴心人

81岁的美籍华人樊某英,年轻时离开祖国,耄耋之年回家寻亲,于2016年的来到长沙市公安局信访窗口求助,陈志明热情接待了她。七十年沧海桑田,从几百万人口中去寻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但陈志明没有放弃,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积极帮助这位老奶奶寻找她的亲人,找学校、找居委会、走访邻居、联系单位......通过多次努力,终于找到了老人的亲人。老人十分感动,在离开祖国之前,她拄着拐杖特意来到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为陈志明等人送来一封感谢信,这封感谢信虽然字数并不多,但言语中情感真挚,字里行间无不表达了对陈志明等信访民警的感激之情。

从事公安信访工作5年来,陈志明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568人次,对每一个信访群众,他都热情接待,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他用点点滴滴的努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先后收到群众送的锦旗11面、感谢信21封。

练就过硬本领,智擒伪装逃犯

犯罪嫌疑人孙某为打探在押同案犯消息,对自己进行一番伪装后,谎称是同案犯的“家属”,来到长沙市公安局信访窗口上访。陈志明在接待询问过程中发现,该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有误,陈述的内容有多处矛盾。种种疑点引起了陈志明的警觉,多年的工作经验提醒他,该人可能有违法犯罪嫌疑!

为进一步确认身份,陈志明一边与他沟通疏导,稳定其情绪,一边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核查身份。经查实后,该人确系逃犯!此时,孙某异常警惕,借故准备离开,陈志明与同事一道,果断出手,合力将孙某当场控制,一桩刑事案件就此告破。

用活数据资源,服务研判决策

信访部门是公安工作的“晴雨表”,也是公安队伍状况的“评价器”。2019年1月以来,陈志明定期汇总全市公安机关各渠道信访数据,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分析,找准信访问题多发的单位和执法领域,提出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每月形成全局队伍监督情况综合分析报告,为全局各单位加强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今年,自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陈志明克服父母生病、夫妻两地分居、小孩年幼等困难,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投身到信访积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线索办理等工作任务中。他收集整理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计一万余条信访投诉数据开展研判,形成教育整顿信访投诉大数据综合分析报告,有效服务靶向监督,为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沙警事2021-7-10

 

 

关于新时期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文章下载

关于新时期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部分上访群众也想借机把自己心中所谓的不满及情绪到有关部门进行倾诉。作为公安交警部门担负着巨大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处在执法一线和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如何减少和避免一些涉法信访案件,是事关全国“两会”能否顺利召开,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宁的大事要事。那么,如何保持清醒头脑,主动预防,提早工作,扎实做好“两会”信访稳控工作,笔者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当前群众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造成了诸多隐患。一是信访量大;二是群体信访、越级非法上访、缠访等有逐年增多趋势;三是信访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过激行为多,有的辱骂接待人员、动手打人等。面对如严峻的信访形势,个别基层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信访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主要表现在:领导在唱独角戏,单位一把手信访接待量大,而基层负责人和一些民警没有信访接待任务压力,形成了上热下冷、头重脚轻局面。其次,认识上存在偏差,不少民警认为信访是领导与信访部门的事,自己是局外人。为此,组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认真研究解决信访居高不下的成因及对策是十分必要的,它对于树立公安机关的权威和良好形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调整和理顺人民内部关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筑和谐的良好氛围,对于促进奥运会成功举办和办好其他一系列国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造成群众信访事件的主因

一是有些当事人无理纠缠而上访。有些案件的处理和执法行为本来是合理合法又公平,但相对当事人由于个人主义严重或者不懂法,往往以“我”为圆心,以“己利”为半径划园,只要事情结果不合自己的口味,加上执法人员解释工作没有做到家,便认为执法人员偏袒对方,继而无事生非,纠缠不休。

二是因不懂案件受理范围而信访。有的当事人把一些本不属公安部门管辖的矛盾和纠纷交上来,当该我们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就误认为是扯皮,有意踢皮球,结果记恨在心,四处鸣冤,反复来信投诉,无限上访告状。

三是有的执法者作风不扎实。遇有疑难案、缠手案,怕引火烧身,不能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彼此之间相互推诿,本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推给上级机关,造成上访。五是个别执法民警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事论事,不能将执法行为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很好地统一起来,处理问题武断专横,对当事人不善于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以势压人、以法压人,使当事人一时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留下后患。

四是有些上访案件是因执法民警处事不力、不当、不公引发信访。一方面,由于少数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和处理问题中受各种人情、关系等消极因素的干扰影响,导致问题久拖不决,致使当事人因自己的权益长时间未能得到保护而来信、来访。另一方面,确有个别问题由于事情本身复杂,加之执法民警业务水平不高等客观因素制约以及少数执法民警主观臆断、随意执法等主观因素影响,在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上出现一些偏差、失误甚至是违法,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怨恨心理,引起信访。

三、做好群众信访稳控工作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高度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当前,有一些同志片面地认为,群众的来信来访是添乱子、找麻烦,因而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作认真分析,不及时处理,而是敷衍塞责,缺乏群众至上的观念。应当看到,群众利用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这是对我们公安机关的信任,是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通过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可以了解群众疾苦,掌握民情民意,窥见我们工作的失误,以便及时解决,做到防微杜渐。因此,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确保大局稳定的高度,认识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作为体察民情、密切联系群众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做到及时研究解决,不拖延、不掩饰,不草率行事。

(二)及时准确地把握初信初访这个关键环节,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好信访问题。初信初访是信访工作的起点,要确保初访万无一失,只有把纠纷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才能把来信来访当事人稳定在基层。为此,我们要从“热”、“严”、“诚”、“快”、“深”抓起。一“热”。就是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一句问候、一次让座、一杯开水、一个握手、一声感谢,实现与群众的感情互动,拉近距离。二“严”。就是严把调查落实答复关。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不分本地外地,问题的大小,问题的难易,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不自立条条框框,不强调当事人言辞如何,调查好、落实好、答复好。三“诚”。就是精诚办理。对每个来访群众都详细听其陈述,弄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妥善进行处理。对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认真接待,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有理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和答复,对来访群众提出不符合实际的问题的做好息访工作,绝不草率应付。四“快”。就是不拖不压,快调查落实快答复。特别是对外地当事人前来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调查给予答复,绝不无故拖延。五“深”。就是工作深入、扎实。对来访群众负责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来访群众带着怒气愁容来,满怀喜悦高兴归。

(三)全方位拓展信访工作服务渠道,努力达到隐患于未然。为确保信访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多方位拓展信访工作服务渠道。一是设立案件和执法行为排查是否存在上访问题的制度。各基层单位和执法民警对自己办理的案件,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排查所办理的案件和执法行为,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和执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二是向前看,排查新案。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排查,凡是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提前采取措施,进行疏导。三是面向群众,主动搞好回访,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与有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情况,使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横向信访反馈体系。五是利用信访工作信息量大,来源直接,敏感性强等特点,及时捕捉和反馈可能诱发或激化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防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激化之前,平息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的防控,消除潜在隐患。发现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及时解决,以避免出现大规模的集体性群众上访。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真正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真正让群众满意,是减少信访源,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之举。对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问题,要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该纠正的纠正,有一件处理一件,对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过高的,采取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组织公开听证,争取群众理解,努力平息矛盾,化解纷争。与此同时,民警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公安信访工作的总根源在于是否严格、公正、公开、文明、及时、便民执法,必须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和以执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和民警职业道德修养,刻苦钻研业务,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怀着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去执法,才是治本之道,久远之策。

(五)大力加强信访接待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要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提高到稳定大局,事关公安机关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注重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日常管理,真正把经验丰富、知识面广、态度严谨的人员配备到信访接待岗位上来,彻底扭转以往将信访接待当成“养老所”、“传达室”的陈旧观念。同时对专职信访人员的考核进行量化、细化,并赋予其解决信访问题的实权,让他们能够职、权相称,权、责统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相关措施。一是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信访工作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全局工作的中统筹安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和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切实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信访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事件。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把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组织观念、群众观念,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把能否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一方安定作为任用干部的起码条件。对工作不到位引起集体越级上访的责任人,拟提职的暂缓;因办案不公造成集体上访要视其情节给予降职、交流或调整岗位等处理。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认为批了、转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要一件件、一桩桩抓督查督办,真正把问题解决好。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明确一个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联合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从而把信访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21-4-15

 

 

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的思考 文章下载

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5月7日至8日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既要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也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而信访作为当前体现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之一,反映着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利益。而公安信访工作由于主体的特殊性使其在行政信访领域处于突出的关键地位,且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为了正确处理好社会矛盾关系,我们需要对公安信访进行细致的探讨和分析。

一、公安信访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信访数量持续增加,反复上访问题严重

近些年来从各地的公安机关数据上看,公安信访类案件的数量均呈增长趋势,以某地为例,从2015年至2017年A区公安分局932起信访案件(其中来信366件,来访566件)来看,其中治安信访为 258 件,重复信访为181件,分别占信访总量的 27.68 %,19.42 %。反映的信访问题多为治安纠纷案件、伤害案件、殴打他人案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大多数案件由于取证难、调解难、破案难,所以处理难度较大,无法在短期内迅速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要求种类较多,属于要求查处的占196件,占到总数的21.03%,反复信访的案件占比同样极高,反复信访作为一种非正常的信访行为给公安信访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在重要的事件节点、高度敏感时期,信访频率更高,公安机关和政府的压力倍增。

(二)反映的问题涉及范围广,涵盖部门众多

对近三年来针对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的研究,发现信访诉求主要有求决、控告、检举、批评建议、表扬五大类,其中求决类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控告投诉类多是反映基层民警和基层业务部门在工作当中不能很好的履行职务,其中涉及基层派出所较多。在公安信访工作当中,还牵扯到了许多“后期涉警”的信访问题,由于公民对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或是决定不服导致社会矛盾的计划,公安机关不得不介入其中,至此后期涉警类问题也将矛盾转移到了公安机关,造成公安信访部分接到的信访案件范围扩大,难以解决。

(三)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现象增多

一些上访人员在信访过程中并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也不依照规章制度有秩序地反映其诉求,而是抱着“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将其非法信访行为作为要挟公安机关进行经济赔偿的主要筹码,并通过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多样方式,给公安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施加压力,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目的。部分信访人员情绪激烈,非访行为多众,如拦车、堵门、喊口号、举横幅、穿状衣、冲闯领导办公室、越级到京非访等行为严重影响到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当前信访制度的异化,同时因其非法上访行为使公安机关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进行风险的防控,使警力被用于了大量非警务活动,公共资源被严重浪费。

二、公安信访问题的形成机制探究

公安机关的信访困境非一己之力所造成,信访活动作为社会活动框架内的一部分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要想解决好公安信访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首先就要从公安机关来寻找原因。

一是执法行为规范程度低。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抱有极高的期望,同样也对民主、法治、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受到执法民警的能力、素质、以及警力资源、执法规范及标准、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或错误,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不满意或不认可导致上访。

二是大量的介入非警务活动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恶化。在我国,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终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领导认为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方面职能强、手段多、执行力强、效果明显等优势,经常将维护社会稳定最后一道防线的公安机关访到了最前线,其他职能部门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导致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间的裂缝越来越深,有时甚至失去了基本的信任,极大的恶化了警民关系。部分基层民警没日没夜的苦撑硬扛帮助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处置不当还会“躺着中枪”,如涉军及群体性上访人员的稳控,本应是各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群体性上访一经发生就要求公安机关稳控劝返;比如青岛“天价虾事件”,消费纠纷本来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公安机关帮助解决却受到无端责难;又如2015年漳州“法院姐”舆情,民警并无明显执法不当却被停止执行职务。不论发生涉警或非涉警越级信访事件,基层派出所民警多要被通报批评,心理有委屈,影响了全警积极性的发挥。

其次,要从造成困境的信访人员角度加以分析。

一是“打官司太麻烦”的心理。相比法院诉讼,信访渠道无需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对来说便宜便捷。部分群众对许多本应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的问题,坚持走信访渠道。比如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公安机关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理应由民事诉讼解决,受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解决,甚至在办结后仍然不断四处上访。

二是信访利益的驱使。部分地区公安机关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抱着“息事宁人”的思想态度对一些信访钉子户许诺经济利益上的承诺,造成了信访人员对于信访活动的极大误解。部分极端上访群众以信访谋取经济利益,通过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缠访不休,对停访息访的要求向公安机关明码标价,最终借信访为其致富门路,不择手段进行达到不当私利。群众对于信访活动的误解极深,造成了公安机关在进行信访工作时困难重重,信访制度的设计初衷也没有得到落实。三、公安信访工作的治理对策

结合当前公安信访工作中的优秀化解矛盾案例,及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如下针对信访工作突出问题的治理对策。

在行政信访领域,学者们已经提出了众多的制度创新理论及立法建议,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生活现状,对于公安信访工作困境的解决不宜采用对抗式的方式,“疏”比“堵”要有效的多,我们需要将刚性的法治思维和柔性的信访态度结合起来,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本不该得到赔偿的信访群体提供经济上的任何赔偿,要将社会影响纳入到公安信访工作的考量范围当中。同时在处置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件过程中,宜缓不宜急,要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慎重思考问题,慎重使用手术式的短平快办法来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不能采取强烈打击的方式压抑合理的上访诉求,否则即便创造出了一幅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短暂画面,达到了表面上追求稳定的要求。但隐藏在深处的社会矛盾可能会更加升级向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加剧不和谐不稳定等风险因素。

充分发挥大数据时代中信息技术的作用,运用好智慧警务,提升信访信息情报对公安信访工作的支持和进步。在公安信访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的意识,在注重提高民警运用自身能力化解信访难题能力的同时,不断提升智慧信访维稳组织化工作,把握好推动智慧公安建设的时代机遇,并积极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方法,促使公安机关的应用科技信息化意识不断提升,从上至下,从机关到基层,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强化培训,做强责任驱动、做实数据基础、做细应对措施,做全安保方案,充分拓展智慧警务平台功能,借助科技手段化解警力不足的难题,从而不断提升公安信访工作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智慧公安信访工作的全新格局。

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人员的激励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其可控利益主要是信访绩效考核体系的压力,《信访条例》将信访绩效纳入到了公务员的考核体系当中,公安民警自然不敢懈怠,“一票否决制”的考核体系对于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为了化解信访群众对于社会安全及社会秩序的压力,上级公安机关将压力转移到下级公安机关上,既侵害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机械式的命令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营造出一种欣欣向荣的和谐画面,但却为社会增添了更大的风险和压力,我们必须要促进当前涉警信访领域的法治化,改变现有的传统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要把按照非法上访的人数、次数等责任追究的机制转化为多元的,科学的考核机制或鼓励机制,做到保护好公安信访工作者的激励工作,减少涉警信访领域内的对抗性,促进社会矛盾能够在公安机关得到妥善的沟通与探讨,从而达到“良法美治”的效果。

青年时代2021-2-15

 

 

打造公安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莆田样本”:既要“疏堵减负”也要“案结事了” 文章下载

打造公安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莆田样本”:既要“疏堵减负”也要“案结事了”

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成因复杂、诉求多元且一般跨度时间长,化解难度较大,一直都被视为公安机关老大难问题。莆田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找准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中的“症结”、“法结”和“心结”,集中攻坚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33件,探索形成一批具有莆田公安特色的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经验,积极回应信访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

“专班+包案” 上下一体攻坚

为加强对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办,组建工作专班,调整充实8名信访干部,形成信访、法制、督察、纪检多警种部门捆绑作战的工作机制。

(市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工作)

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相应机构,实施挂图序时作战,采取有力措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疏通信访群众正当诉求的“堵点”,帮助广大民警卸下疲于息访劝访的“包袱”。

市公安局对上级交办的283件信访件,全部指定市、县(区)局班子成员和警种部门挂钩包案。挂钩责任人对交办件要逐一落实制定方案、约访回访、调查核实和协调沟通等措施,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6年前的一个深夜,仙游县盖尾镇养牛户连某散养在田间的一群黄牛少了2头,为此他先后5次信访讨说法。挂钩该案的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文荣下沉指导专案攻坚,督促仙游县公安局和盖尾派出所重启专案侦查,指定专人驻所化解,经公安机关用心用情工作,连某表示不再上访。

( 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文荣协调仙游县委书记郑亚木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一非涉警诉求)

截至4月20日,市公安局已接访、约访、回访信访人700多人次,化解交办件233件。

“息访+息心” 逐案靶向施策

市公安局带着责任与感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按照“合情合理、合法合规、案结事了”的要求,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实践形成了一系列积案化解好思路、好做法。

信访群众曾先生在7年前被人以虚假协议骗去中介费93万元。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不足,侦办工作几度搁浅。负责该案的荔城公安分局深入梳理研判案情疑点,经过1个多月的会战攻坚,抓获嫌疑人,追回被骗的钱款,曾先生表示不再上访。

市公安局对梳理出的属于案件未破、嫌犯在逃的信访件,全力实施破案攻坚,已破获交办件涉及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追赃挽损102万元。

除此之外,市公安局还对缠访闹访、借访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冲击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和惩处震慑,已依法处理5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警示教育一大批信访“老赖”和“专业户”,维护公安信访工作正常秩序。

(现场处置涉及邻里土地权属纠纷的信访积案)

在破案追捕嫌疑人、打击处置闹访人的同时,市公安局引导信访人以更加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个人的利益诉求。譬如,有的信访人对公安机关处理工作有较大抵触情绪,不接受处理决定。包案责任人上门回访约访,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打消对方的思想顾虑。针对涉及邻里之间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探索法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有效举措,发挥老人会、宗祠、乡贤等民间力量的独特作用,由公安机关居中协助调处。

市公安局针对部分信访诉求存在涉警与非涉警交织叠加的情况,另辟息访路径,积极引导信访人把非涉警部分从整体诉求中先行剥离出来,消除涉法涉诉信访隐患。

挂钩包案责任人以心换心促进真情感化,推动息访罢诉的同时引导对方息心宁神。对于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信访人,落实上门走访、节日慰问、心理抚慰等人文关怀措施。积极加大争取司法救助,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和筹集困难补助406.42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372.7万元。

(慰问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信访人)

为减少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的发生,市公安局严把信访处置源头,对各类交办件、自排件、接访件、投诉件实施滚动跟踪督办,坚决不留“尾巴”。2020年至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累计接收初信初访问题453件,已化解444件,化解率达98%。

“奖惩+督导” 全程介入问效

市公安局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调度点评会和阶段推进会,不定期研究突出信访问题,查摆剖析深层次成因,形成破解之策。为加大督导推进力度,确定首批10个挂牌整治单位,实施重点方向突破,承担的53件上级交办件已化解49件,化解率高达92.5%。

市公安局启动刚性问责机制,凡发现信访积案化解造假的,一律给予行政处分。法制部门牵头对200件上级交办件实施“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报告”,对16件被评定为三类过错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倒查问责。截至4月20日,已对4名所队领导进行职务悬挂,27名民警被追责问责。

公安信访是警民“连心桥”,也是执法“风向标”。市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系统思维、法治理念和精细措施,把准盯牢信访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莆田警方在线

供稿:孙卫锋

编辑:黄晶晶

审核:蒋鹏珊

审批:郑映明

扩展阅读——

莆田公安摸准“症结”探索化解信访新做法

新华社客户端福州4月23日电(记者陈弘毅)针对公安信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福建莆田公安系统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找准信访突出问题的“症结”、“法结”和“心结”,集中攻坚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33件,进行了息访罢诉的新探索。

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成因复杂、诉求多元且一般跨度时间长,化解难度较大,一直都被视为“老大难”问题。为加强对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的组织领导,莆田市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了信访、法制、督察、纪检多警种部门捆绑作战的工作机制。各县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疏通信访群众正当诉求“堵点”。

对部分信访件,莆田市公安局全部指定市、县(区)局班子成员和警种部门挂钩包案。6年前的一个深夜,仙游县盖尾镇养牛户连某散养在田间的一群黄牛少了2头,为此他先后5次信访讨说法。挂钩该案的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文荣下沉指导专案攻坚,督促仙游县公安局和盖尾派出所重启专案侦查,指定专人驻所化解,协调争取了一笔损失补助资金,连某表示不再上访。

截至4月20日,莆田市公安局已接访、约访、回访信访人700多人次,化解交办件233件。

为了化解上访人员的“心结”,莆田公安系统探索“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实践中形成了化解积案的新做法。

信访群众曾先生在7年前被人以虚假协议骗去中介费93万元。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不足,侦办工作几度搁浅。负责该案的荔城公安分局深入梳理研判案情疑点,经过1个多月的会战攻坚,抓获嫌疑人,追回被骗的钱款,曾先生十分满意。

对梳理出的属于案件未破、嫌犯在逃的信访件,莆田公安部门全力实施破案攻坚,已破获交办件涉及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追赃挽损102万元。

在破案追捕嫌疑人、打击处置闹访人的同时,莆田市公安局引导信访人以更加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个人的利益诉求。譬如,有的信访人对公安机关处理工作有较大抵触情绪,不接受处理决定。包案责任人上门回访约访,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打消对方的思想顾虑。针对涉及邻里之间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探索法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有效举措,发挥宗祠、乡贤等民间力量的独特作用,由公安机关居中协助调处。

为了减少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的发生,莆田市公安局严把信访处置源头,做到不留“尾巴”。2020年至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累计接收初信初访问题453件,已化解444件,化解率达98%。

莆田市公安局还通过“奖惩+督导”推动工作实效。启动刚性问责机制后,凡发现信访积案化解造假的,一律给予行政处分。法制部门牵头对部分信访件实施“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报告”,对被评定存在过错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倒查问责。截至4月20日,已对4名所队领导进行职务悬挂,27名民警被追责问责。

“公安信访是警民‘连心桥’,也是执法‘风向标’。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陈文荣说。

莆田网警巡查执法2021-4-24

 

 

江山公安“最多访一次”访出人民满意新业态 文章下载

江山公安“最多访一次”访出人民满意新业态

今年以来,衢州江山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和推广“最多访一次”工作模式,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累”访,全年初信初访登记率、受理率、办结率均创100%。

有访必应,让信访户“信”访

“你好,先喝杯茶,您有什么诉求可以慢慢和我们说……”一张笑脸、一句招呼、一杯热茶,面对来访的凤林镇毛先生,接访民警祝樟根热情接待。“我认为民警处理不公,他们应该赔偿我机器被拉走的损失。”谈起机器被拉走的事情,上访的毛先生显得义愤填膺。

原来,毛先生欠了刘先生公司一笔货款,刘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毛先生公司的一台封边机强行拉走。毛先生报案后,处警民警让刘先生将机器拉回。但毛先生认为拉回的机器精密度已经被破坏,无法继续使用,要求刘先生赔偿损失,双方意见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祝樟根立即联系处警民警,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再次调解协商,经过4个多小时“面对面”的协谈,双方终于达成解决方案,毛先生一次性付清货款,刘先生拉回旧机器并购置一台新机器给毛先生。

局信访室的及时介入、及时调处,不仅有效解决了群众诉求,也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达到“最多访一次”的效果。

“有访必应,有诉必处。”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让群众明白,所有诉访,任何时候都有人立即排摸原委、积极调解,反馈结果。

首访负责,减少群众“累”访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结果了,我反映的每个诉求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整个过程中也一直有人和我反馈办理进度……”日前,江山市清湖街道刘女士接到所反映问题的反馈后,欣然接受。

六天前,刘女士在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反映其父亲骑电瓶三轮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面包车驾驶员的朋友殴打了其父亲的问题。接到信访件后,江山公安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并指定局信访室接访民警徐岳勇为首访负责人,全程跟进信访件办理,反馈办理进度。在打人者被行政拘留后,徐岳勇第一时间就将结果反馈给刘女士,成功化解了她的“心结”。

这只是江山公安推行“首访负责制”的一个缩影。为尽力杜绝推诿扯皮,避免群众“多头访”、“重复访”,江山公安局要求每起信访案件由当日接访民警“首访负责”,坚持“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按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同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程跟踪信访案件办理进度,完善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答复反馈等一整套信访流程,全力做好每起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减少群众“累”访。

三级接访,打造家门口的“信访站”

“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户口,你们一定要帮我解决!”7月18日上午,江山市大桥镇网格警务室的信访站大门刚打开,就迎来了村民杨阿姨。接访民警了解到,杨阿姨27年前从贵州婚嫁到大桥,原籍户口被注销,一直顶着“黑户”身份生活。他当即与所领导、户籍民警取得联系,为杨阿姨的户口问题开辟特办通道,第二天就为其申报了户口。

针对言路不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情况,江山公安局于今年年初建立了村(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局信访室三级接访信访站点,派出所、交警中队全天候随时接访,村(社区)警务室、局信访室全年工作日开门接访,彻底畅通信访渠道,打通迎访接访的“最后一公里”。

“让老百姓少跑路、少等待、家门口、办好事。”江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级接访制度让家门口的“信访站”成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接访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就地解决;对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诉求,宣传政策,讲清道理,及时疏导;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定期反馈,真正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人民网2019-7-23

 

 

富蕴县公安局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文章下载

富蕴县公安局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力攻坚信访突出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经对公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梳理,现列出以下富蕴县公安局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清单:

一、行政复议类

(一)法定情形。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

4、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7、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的权利,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8、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9、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 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0、认为公安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诉讼类

(一)法定情形。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公安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5、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公安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8、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三、国家赔偿类

(一)行政赔偿类

1、法定情形。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二)刑事赔偿类

1、法定情形。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刑事赔偿: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法律依据及条文:《国家赔偿法》。

四、刑事复议、复核及立案监督类

(一)法定情形。

1、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复议:

(1)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

(2)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

(3)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不服的;

(4)对不予立案定不服的;

针对2-4项信访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

2、信访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除依法申请复议或复核外,还可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及条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

五、其他类

信访人有认为公安机关依法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对鉴定意见不服、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事故认定复核等情形的,依照以下规定行使救济权利:

(一)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以及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的,可以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

(二)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1、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2、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3、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4、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5、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补充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

(六)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七)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八)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九)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十)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公安厅消防总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自治区公安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十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富蕴县公安局2021-2-19

 

 

落实“一线工作法”助推公安信访工作上台阶 文章下载

落实“一线工作法”助推公安信访工作上台阶

近期,县委班子就全县信访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对解决当前复杂的信访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特别是“一线工作法”即“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极具实效性,针对公安机关面临的信访形势和任务,如何落实,如何应对谈几点认识。

首先,“一线工作法”是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的有效载体。“三严三实”是解决关键少数人思想和行动的一次重要教育,是解决不严不实的主要抓手。通过“一线工作法”能够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抽得开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了解掌握真情实况,能够全身心的深入到群众中、企业中、村组中了解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的实际问题。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只有通过一线工作法,才能够亲临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收集更多的案件信息、线索和事件原委,才能够有的放矢的制订工作方案,划定侦查范围,最终侦破案件,为群众追赃挽损,能够使一些复杂的纠纷在短期内化解,矛盾在短期内消除,隐患在短期内发现,案件在短期内侦破,也是“一线工作法”的具体体现。

其次,“一线工作法”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干部在一线工作”能够使各级领导干部实现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联系群众,更好地接地气,能够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互通。实实在在的了解群众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能全面掌握一个组,一个村,一个镇的整体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好发展的宏伟蓝图。“决策在一线落实”能够检验出决策的正确与否,能够及时调整决策的方向和偏差,使决策更科学、更合理。“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够使干部更多的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能够找出问题的症结,通过“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来解决问题,使问题解决不留缺憾和后患。“创新在一线体现”能够发现和挖掘出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总结经验,让金点子在基层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总结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成效在一线检验”能够激发基层的创造力,能够落实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能使科技充分在一线发挥作用,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实现生产总值的最大化。公安机关只有通过一线工作法,切实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从而更好地实现警民关系更加和谐,才能形成合力打击违法犯罪的铜墙铁臂,最大化的挤压犯罪空间,使犯罪无藏身之地。

第三,“一线工作法”是公安机关转变作风的助推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公安民警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坚持“一线工作法”能够更好地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基本要求,能彻底地改变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能够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能防止办事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的每一个报警和求助,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怀着一颗赤诚之心为民办事,为民解难,让每起案件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每次出警都能展现出最佳形象,每管一处治安都能出现好的秩序,每深入一户群众都能送上一份为民情怀,每有一次履责都能够展示铁纪清廉,通过扎实的工作实现公安队伍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提升,执法更规范,品质更优良的预期目标。

当前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是,只要全县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县委提出的“一线工作法”,常怀为民之心,常思群众之苦,常解群众之难,在县委、政府和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安信访工作一定能够适应新常态,全面完成各项保卫任务。首先要深入基层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逐村逐组进行矛盾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掌握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处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棘手问题,不给县委政府添乱,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扑下身子搞好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全县公安机关要依据“一线工作法”的要求,统筹兼顾,按照先易后难,抓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法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有特色、有效果。三是坚持领导下访约谈,因案施策解决一些信访难题。要重点围绕省、市公安机关下达的信访积案化解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划定时间表,深入上访户住地了解情况,逐人逐案研究解决办法,力争使省、市下达的任务全部完成。四是以公安部部署的“抓、打、强、促”信访工作要求,集中化解一批有影响的信访积案,确保信访人稳控在当地,问题解决在当地。广泛收集非法集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容易诱发的群体性上访信息,强化证据收集意识,坚持分化瓦解,精准打击,积极稳妥地稳控好利益诉求群体。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闹访、缠访的人和事,全力维护全县的信访秩序,确保80%以上干部把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懈的努力。五是严格规范执法,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有警必接、接警必处、处警必快”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的每一起报警和求助,对新发案件要快查快结,依法处理,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树立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狠抓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减少公民和群众的投诉量,从源头上遏制信访案件的高发势头,减少各类信访案件的发生,实现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引导群众逐步形成依规依法上访,相信基层,相信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满意、党委放心的预期目标。

洛南县政府2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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