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公安局依托“五建设”,提升“五指数”稳步推进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修文县公安局依托“五项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化解,着力提升“五大指数”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稳步推动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依托“一把手”工程建设,提升“责任指数”
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求及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修文县公安局始终把公安信访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设,并成立以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敦红为组长的公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将公安信访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一是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要求,每周(星期三)领导接待日,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沟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亲力亲为组织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做到“人人有领导接待、信访事项有着落、实体案件有回音”。二是始终抓住与群众的真情融入为切入点,工作前移,争取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主动权。三是严格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化解稳控措施,信访人不息诉,包案领导不卸责。四是除“领导接待日”外,按照 “三大行动”(即: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要求,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方式积极与信访群众沟通,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弄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分析情况,找出症结,制定包保化解措施,着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化解在基层。五是对群众反映侵财类等要求挽回的案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破案促使案结事了“双办结”目标。对于穷尽侦查措施未破案件,嫌疑人在逃形成的信访问题,责成办案单位决不放弃任何线索,继续加大清网清零力度,并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做好思想安抚和帮困解难力度,促进停访息诉。六是由“一把手”统筹谋划、研究部署公安信访工作,形成“局领导抓全局、所队长抓落实、信访抓监督”的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公安信访工作有力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托“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信指数”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将信访工作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深入推动相互互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执法水平和政治素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理性和谐执法并重,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访问题。一是按照省厅、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提升年要求。力促做好“三个当场”(即:当场受案告知、当场立案告知、当场接收证据材料),规范接处警、受立案、证据收集固定等执法程序,确保做到执法严谨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受立案不及时、小案不办、执法不严等问题发生。二是强化“三中心”的管理(即:办案中心、案管中心、财物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双统一”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办案审批程序,推行警情、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监督运行机制,提升执法活动信息化水平。四是落实执法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开展优差案件评选活动,完善个案核查、案卷评审和执法档案。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大队和派驻专职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完善警务“双随机、双公示”公开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的信任度。
三、依托“排、调、处”建设,提升“稳定指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法及市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修文县公安局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工作,通过社区民警、警务助理下沉村寨、社区等区域,收集重点、要点、社会舆论等信息,广泛收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多渠道获取各类可能引发信访苗头信息,采取“三级联调”工作机制,全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解决。(一)建立健全排查机制。以创建“平安修文”“两严一降升级版”长效机制为载体,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人熟、地熟优势,主动走访,纵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开展日常性排查。通过开展“一标三实”“实有人口登记”“智慧门牌”等工作,发放警民联系卡、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防范提示等,了解社情民意,力争对苗头性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疏导、早控制。组织警务助理、治安耳目、治安积极分子走村串户,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收集,掌握社情及民意。二是开展定期滚动排查。每月定期深入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各类突出矛盾。三是开展专项性排查。在重大敏感时期及重要节点等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及时摸排矛盾纠纷和重点苗头,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处置提供有力依据。(二)强化警务前移。将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和矛盾调处关口前移,将事后处理转为当场调处化解,促整体信访形势从根本上转变。一是自排和县局梳理交办的,上下实现信息互通。以基层派出所为中心,完善掌握信访事项及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定人、定责提前做好稳控化解。二是依托县局维稳专班、情报研判,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通过维稳情报信息研判,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扬言可能上访、缠访、自伤、自残及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逐案、逐事、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分为三类(重点、关注、一般)落实包保化解稳控措施。(三)畅通信访渠道。修文县局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按“诉”“访”分离原则,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审查甄别制度。二是坚持深入村居、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是多渠道搭建沟通平台,修文公安开通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接收和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四、依托“共管共治”建设,提升“和谐指数”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探索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的运行模式,深化信访问题综合治理和源头防控。对疑难重点信访案件主动协调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介入进行案件评查、专题研讨,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攻坚苦难合力,逐步形成多元化解、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发挥更大功效,实现法律效应、社会效应最大化,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一是由 “一把手”组织纪委、刑侦、治安、法制、中心等部门成立重大疑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调研、评查、研讨、专题研究等举措,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实行销号清零制度,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二是采取领导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心谈心、释法析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突出信访问题。三是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涉及部门众多或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信访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由责任领导亲自牵头,实行限期办结。四是积极主动与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合作。五是适时委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即律师通过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涉警信访问题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目标。六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信访局、信访联席会议和政法委的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帮扶救助等措施化解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
五、依托“责任信访”建设,提升“纯洁指数”
为有效维护公安信访稳定,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修文县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落实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规范、科学发展。一是强化初信初访首接负责制。把好首次接访关,做好接待、审查、转送、交办等工作,提高一次性办结率。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度。县局纪委、督察和信访等部门在帮助基层分析研究信访案件、提高基层化解信访案件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与推动促进的相互作用,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存在执法过错、违法违纪的,坚决问责追责,通过追责警示全警。推动全局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考评机制。建立落实《信访工作考核方案》,加强全局公安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维稳工作水平,以信访助推全局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及时将问题就地解决,最大限度减少重访、越级访,切实保障和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四是严格信访问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贵阳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信访事项办理、信访积案化解、重点人员稳控以及有责信访追究等内容纳入基层所队绩效考核,对被认定为执法过错、有责信访、举报投诉属实的单位或民警,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增强全警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修文县人民政府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