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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总结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公安局

题目:各地公安局关于打击违法犯罪的方案和政策解读

资料提供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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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能力作风建设成果 转化服务社会“硬核实力” 文章下载

公安能力作风建设成果 转化服务社会“硬核实力”

一条百年老街喧嚣躁动,被鞋底打磨锃亮的一块块青石热情讲述着哈尔滨这座城市的变迁。

迎来送往的中央大街上,经常能看到一个瘦削精干、总是处于移动状态的身影,他就是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中央大街社区90后民警王兆彬。

“脚板警务”踏平营商难题

用“脚板警务”踏平营商难题的传奇,是王兆彬为人称道的工作亮点之一,在辖区传为佳话。一家濒临倒闭的店铺,在王兆彬的积极牵线下,经过辖区资深自媒体玩家的策划宣传重新盘活,短时间吸粉数千人,阅读超10万加,宾客络绎不绝。

哈尔滨市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机制建立以来,29岁的王兆彬接过责任棒,紧紧抓住“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利契机,深学先进市地社区管理经验,逐步将社区警务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将“能力作风建设”成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的“硬核实力”。

以人民群众幸福为尺 向辖区商企满意而行

王兆彬仅仅是全省万千心系人民群众的优秀公安民警代表之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先后出台《全省公安机关疫情期间服务企业群众九项措施》《全省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等多项纾困利企政策措施。全体公安民辅警不断提能力、转作风、强战力、变打法,全心全意优化治安环境、营商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各类超值服务。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涌现出一大批像王兆彬这样爱岗敬业的公安民警,给足了辖区企业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真正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实、做透。

龙江公安2022-09-21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进行亮点工作汇报 文章下载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进行亮点工作汇报

山西省公安厅召开了2022年上半年全省市级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评视频调度会,由各单位对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汇报。太原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二级巡视员、局直属各单位一、二把手和分管考核工作的副职在市公安局主会场参加会议。会上,太原市公安局就全省领先的三项亮点工作进行了现场演示及汇报。

  太原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国保支队、万柏林分局分别以“深入推进一长三班,创建最小作战单元,全面提升110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太原公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坚持创新+实战全力打造大数据信息化支撑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新样板三个亮点工作进行了汇报。

  今年以来,警令部指挥中心切实为警务实战发挥指挥中枢作用。一是高站位强化一长三班制度,在提升情报指挥效能上展现新担当。紧扣“平台支撑”“情报先行”“严防到位”“应急处置”工作环节,重点突出实战实效,抓改革驱动、抓情报引领、抓应急指挥、抓实战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情指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高标准组建最小作战单元,在快速反应、精准处置上展现新作为。严格按照“打造山西公安小单元作战快速处置机制”要求,在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明确目标,细化分类,规范流程,融合演练。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突发情况,随时能组织龙城铁骑、巡警、特警、派出所、群防群治力量建成最小作战单元,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形,防范化解纠纷矛盾。强化全市街面小单元作战力量,人、车、装备、武器、后勤保障全部到位,实现了1、3、5分钟快处的目标。截至目前,收到17面锦旗和30余封感谢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上升。三是深化社会联动,在“三零”单位创建上展现新成效。结合 “三零”单位创建要求,加强与社会联动单位协作,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辅助公安机关110提质增效。与12345、山西省蓝天等社会各界机构建立分流、救助等联动非警务机制,救助了17名走失人员。

  万柏林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积极总结推广“和平南路派出所”“长风派出所”创建经验,坚持把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门通办”放管服改革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打造了基层社会治理新品牌、新样板。一是创新“枫桥经验+综治联动”,做好矛盾化解“同心圆”。根据派出所智慧大脑矛盾排查化解模块,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分层、分类化解机制,加强公安、司法、妇联、综治等部门衔接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二是创新“枫桥经验+辐射防控”,织密警民互动“平安网”。推进三维立体实景作战平台建设,完成14处融合卡口、162个智慧校园、153个智慧小区建设,全面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同时,通过智能门禁等科技发挥24小时执勤“哨兵”作用,带动社区“三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40%。三是创新“枫桥经验+一门通办”,搭建便民服务“连心桥”。深入推进交管和出入境业务进驻派出所,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门通办。同时,将“掌上派出所”作为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太原市公安局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深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不断推进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范、服务管理等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乘势而上、久久为功,再创佳绩。

新浪网2022-07-12

 

 

昆明市公安局2022年公安工作重点 文章下载

昆明市公安局2022年公安工作重点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开稳走、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11371”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和COP15安保维稳政治仗。

一、始终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政治属性,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冬奥会和COP15安保维稳”这一主题主线,努力开创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护航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坚决打赢政治安全保卫攻坚仗、反恐防恐攻坚仗、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攻坚仗、严打犯罪攻坚仗、公共安全攻坚仗,努力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

三、聚焦勇当“排头兵、支撑者、展示者”三个目标定位,奋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公安机关拿出“比学赶超”的干劲和“久久为功”的韧劲,以“起跑就是冲刺”的状态,强力推动“三个定位”工作落到实处。全力当好全省公安工作排头兵。落实市局“三个定位”意见及工作方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全力推动“三个定位”工作落地落实,全面实现横向上在全省领头、纵向上与发达省会城市并肩前进。全力当好公安主要业务支撑者。对标“三个定位”2022年方案任务,抢时间、抓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切实履行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高开稳走、时序推进、如期完成。全力当好全省公安形象展示者。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情指勤督舆、交巡所职能融合、大数据实战运用、全民反诈氛围营造、“放管服”改革、问计于民大走访等方面打造亮点品牌,充分展现昆明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末端落实,不断提升昆明公安的整体效能和战斗力生成。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局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警种支援派出所机制,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真情实感换来群众真心实意。推进情指勤督舆。整合警种资源要素,整体拉动警务工作质效,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规范、重大警情处置组织指挥程序化、警种职责标准化、警力投放精准化。推进巡特一体化。持续提升防控勤务改革效能,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资源围绕勤务转”动态巡防机制,全面推行“交巡所”基础职能融合,常态开展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封控查缉实战拉动,提升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建立完善党委领导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健全执法办案权责清单制度,完善受立案、类案侦办、执法安全、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执法等规范指引,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大数据实战应用。持续推进大数据实战应用重点工作,最大限度挖掘大数据成果的实战效益,加快智能感知前端建设,加强前端系统运行维护,加强人才培养,深入挖掘大数据应用能手。推进公安“放管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打造更多“15分钟便民利企办事圈”,实现“自助办、就近办、跨省通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处置准备,完善与卫健等部门涉疫信息互通机制,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定点医院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严防发生涉疫案事件。

五、始终锚定“过硬公安铁军”这一根本保证,大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纵深发展。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毫不松劲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提升昆明公安队伍组织力、创新力、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免疫力、执行力。以提升组织力为支撑,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各级领导干部,用好用活群团组织力量,努力把各级组织建得更强。以提升创新力为驱动,逐步构建完善现代警务体系,落实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要求,稳妥推进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和辅警规范化建设,把警务体系理得更顺。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推进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实战化训练,推广全警基础训练,把能力素质练得更高。以提升凝聚力为导向,在培树典型上再用力,在关爱优抚上再用情,在服务保障上再用心,把爱警暖警做得更好。以提升影响力为重心,构建大宣传格局,强化公安正面宣传,做好涉警舆情引导处置,把公安宣传推得更广。以提升免疫力为保证,健全完善覆盖全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体系,强化公安内部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把纪律意识树得更牢。以提升执行力为原则,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务实作风、督导检查和问责问效,把层级责任压得更实。

昆明市公安局2022-02-18

 

 

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文章下载

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10月,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金盾工程”正式通过国家竣工验收。“金盾工程”建成了“基本满足当前急需的科学、规范、实用的公安工作信息化框架体系”,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信息应用种类比较齐全,部分公安业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息化工作流程”的目标要求,初步呈现了“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整体公安信息化应用格局。

公安信息通信三级主干网全面建成,90%以上公安基层所队完成了网络接入。各级公安信息中心普遍建立了多层架构的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网络和系统运行监控和管理系统。全国公安机关联网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广大基层民警基本具备了利用网络开展信息化应用的条件。

全国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金盾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边建设、边应用,公安信息化应用转化为公安战斗力的优势已经开始显现。一是提升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违法犯罪人员、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指纹等信息系统,并积极利用社会信息开展网上侦查、网上办案。二是提高了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全国绝大多数户籍派出所都实现了窗口办公,部分城市开展了网上户口迁移,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各种牌证业务办理均实现了网络化应用。2022年全国出入境管理及边防部门共使用信息系统检查入出境人员3亿多人次,办理各类证件2000多万份。

公安信息化安全体系初具规模,为公安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公安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完成,部、省两级和部分地市的机要传输保密系统建设已经完成,建成并不断完善全国公安信息网“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入侵检测和漏洞扫描系统,处置网上安全事件的应急机制基本形成。

本着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原则,在部、省、市三级公安信息通信部门职能重组的基础上,组建了专司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服务保障的公安信息中心,初步形成一支专司公安信息网络和系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专业队伍。

在“金盾工程”一期建设过程中,制订并及时修订了《公安信息化标准体系表》,制、修订529个行业标准规范,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供管理和技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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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

——记福建省公安厅2022年度“守初心·护警心”心理健康服务送教活动

守初心·护警心

公安民警心理健康送教服务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党委、省厅党委关心关爱民警辅警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好心理健康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全省公安机关2022年度“守初心 · 护警心 —— 公安民警心理健康送教服务”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了厅领导的批示肯定。

省厅6个送教小组先后为228个基层所队、7100余名民警辅警开展“订单式”心理健康疏导和解压舒缓训练,有效增强了民警辅警心理和情绪调节能力,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基层普遍欢迎和好评。

护航二十大

授旗仪式

送教团队出发前,省厅专门举行“福建省公安厅民警心理健康服务送教”活动授旗仪式。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施玉安为送教服务队授旗并讲话,要求送教服务队聚焦重点、紧扣需求,精心精细精准开展好此次送教活动,切实把厅党委关心关爱传送到基层一线,激励全省广大民警辅警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临行前,处领导与送教小组座谈。

护航二十大

精准对接一线需求

在部署开展送教活动前,专门发出通知,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心理健康送教服务意见建议。

准备《福建公安民警心理健康读本》《福建省公安机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参考指南》和心理健康资料卡,分发给各地政工干部和民警辅警自学使用。

护航二十大

精心培训心理送教骨干

紧扣中心工作、紧扣实战、紧扣民警需求,突出实用实效,专门从各设区市公安局遴选66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全省公安机关心理服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送教能力。

护航二十大

精细组织送教集训备课

结合各地推荐,从全省公安机关心理服务专题培训班学员中遴选42名心理教官进行强化集训备课。集训期间,全体参训学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一课优于一课”。最后对送教内容逐一进行评审,确定保留和淘汰的送教课程,确保送教课程的科学严谨。

特色 · 亮点

凝心聚力促团建

将团队精神贯穿心理送教全过程,采取大合影、激情节拍、同舟共济等心理训练项目,增进民警辅警在工作生活上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面对挑战和压力,促进团队融合凝聚,提升团队成员的归属感,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学用结合提素能

始终贯穿“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受益者”理念,围绕压力、情绪、睡眠、沟通等,引导民警辅警正确处理家庭生活、同事人际关系等问题,有效进行自我减压和情绪管理;围绕常见警情,引导民警辅警运用积极心理学等知识,正确认识群众心理现象并做好沟通,正确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

教研结合听警声

结合送教活动,心理服务队分别与当地局领导、所队长教导员、政工干部、基层一线民警辅警等开展13场座谈调研。

教学相长育人才

通过专题培训、集训备课、实地送教的磨练,心理团队进一步补短板、固底板,有力提升了送教教官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

腾讯网2022-10-30

 

 

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显实效 文章下载

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显实效

公安队伍的水平能力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足于公安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在执法水平、警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中央启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公安部已出台公安改革类文件79件,确定的16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一系列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释放了公安队伍的活力。

在贵州省贵阳市交警支队,每一位民警上岗前都要打开执法记录仪和手机,进入移动查岗系统,借助卫星定位上岗签到,每一条执法信息都会同步上传到被称为“数据铁笼”的管理平台,由此“倒逼”民警提升执法水平。

“数据铁笼”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据悉,3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相关规定,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出台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深入开展刑事立案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公安队伍内部的腐败问题,共立案调查民警违纪违法案件1.8万余起,处理2.2万余人次。

在能力建设方面,公安部通过入警、晋升、专业、发展训练及反恐维稳实战技能专项训练等多种方式,轮训民警335.9万余人次,150余万人次民警参加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同时,组织实战教官和业务骨干赴新疆等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送教上门”,依托部级训练基地培训骨干教官2800余名,为基层培训教官8000余名。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民警训练基地已达2037个。

记者还了解到,公安部近年大幅提高因公伤亡民警抚恤待遇,出台了关于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和为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调整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等,有效提高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3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共走访慰问公安烈士和牺牲民警家属、公安英模、因公致残民警近8万人次,发放慰问金1.6亿余元。

新华社2022-09-23

 

 

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22”专项行动 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 文章下载

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22”专项行动 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

​​​​近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22”专项行动。

“猎狐2022”专项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部署开展的“天网2022”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将按照部署要求,全力缉捕各类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通过多种方式拓展追赃渠道,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赃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加大反洗钱力度。

据了解,在去年开展的“猎狐2021”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抓获一大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追赃约14亿元。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猎狐2022”专项行动,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猎狐2021”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一、田某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据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2016年11月立案侦查,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田某文以外商投资的名义跨省、市相继成立多家空壳公司,以生产出口太阳能芯片等高科技产品为由,从江苏、江西等地购买套打“黄金票”,以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各关联企业间进行“环开”,形成虚假税票流,为关联出口贸易企业提供用于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以此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及地方政府奖励、补贴资金。至案发,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6.48亿元,骗取退税4000余万元以及政府补贴530万元。案发后,田某文潜逃至境外。2017年12月,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18年4月,泰国警方将田某文抓获,因其在泰涉嫌伪造护照,被泰法院判刑十九年半。2021年6月,我方正式向泰方提出移管请求,后因泰国国内大赦,移管合作无法继续开展。在各方努力下,泰方应我请求,于同年12月,在田某文释放后将其遣返回中国。

二、杨某辉骗取出口退税案

据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2019年5月立案侦查,2017年4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辉利用多家公司,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符合退税标准的商品冒充退税商品,并虚增商品价值,虚假报关出口至其控制的境外公司,共计28批次,合计逾2.5亿元人民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逾360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杨某辉逃往吉尔吉斯斯坦。201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杨某辉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吉方依据红色通报将杨某辉抓获后,我方向吉方提出引渡请求。2021年4月,杨某辉被引渡回国。

三、于某前骗取贷款案

据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于某前以伪造的产品购销合同等虚假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1300万元人民币,涉嫌骗取贷款犯罪。2015年3月,于某前携款外逃。2016年11月,三明市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21年2月,赞比亚警方依据我方通报线索,在赞将于某前成功抓获。当月,赞警方将于某前移交我方押解回国。

四、黎某鹏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2012年11月立案侦查,2012年3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黎某鹏以重复抵押机器的手段与受害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以此骗取贷款担保,造成受害人损失945万元人民币。2012年9月,黎某鹏逃往美国;同年12月,禅城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15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蓝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同时,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开展劝返。2021年8月,黎某鹏从美国回国,向办案单位投案。

五、李某琮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河北省大城县公安局2019年10月立案侦查,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琮多次虚构事实以所经营公司的名义,与受害人签订废旧电缆买卖合同,在收到受害人1000余万元预付款后,未按照约定发货。2020年1月,李某琮潜逃至越南。立案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提请越南警方对李某琮开展查缉。2021年5月,越警方将其抓获并移交我方。

六、郑某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河南省宝丰县公安局2015年4月立案侦查,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郑某坚伙同他人,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投资其实际控制公司开发房地产为名,承诺高息回报,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先后向253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3027万元人民币,截至案发,仍有2659万余元人民币未兑付。2015年4月,郑某坚逃至境外。2015年6月,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提请境外执法部门协助查缉,2021年8月,郑某坚被遣返回国。

七、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海南省公安厅2017年4月立案侦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实际控制公司与受害企业签订橡胶贸易合同,以虚假的橡胶货权文件,骗取受害公司货款4.68亿元人民币并挥霍。案发后,王某潜逃境外。2017年9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王某发布红色通报。2021年6月,外方依据我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启动遣返程序。同年8月,王某被遣返回国。

八、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2020年7月立案侦查,2020年3月至5月间,犯罪嫌疑人夏某在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有关企业急于购买口罩生产原料的迫切心理,谎称其在俄罗斯有资源、有能力大量采购医用熔喷布,以其实际控制公司的名义,先后与国内14家受害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约定向受害企业销售医用熔喷布100余吨。在收取上述受害企业部分货款后,夏某以普通无纺布冒充医用熔喷布发货,造成受害企业损失共计1150万余元人民币,并于案发后逃往白俄罗斯。2020年12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2021年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2021年初,白俄罗斯依据红色通报将夏某抓获,我方随即向白俄罗斯提出引渡请求。7月,白俄罗斯批准引渡夏某并移交我方押解回国。

九、张某欣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8年2月立案侦查,2017年9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欣在明知自己及其经营的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与受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欣收取受害人1274万元人民币购房款后,未按约定将钱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而将上述购房款占为己有。案发后,张某欣逃至阿联酋。2019年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5月,阿联酋依据红色通报将张某欣抓获,我方随即向阿提出引渡请求。2021年12月,经阿内政部协调,阿警方将张某欣遣返回国。

十、姜某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2012年5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姜某升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情况下,以办厂需要资金周转、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名,向15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37亿元人民币。至案发全部未兑付。2011年10月,姜某升潜逃境外。2014年10月,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姜某升批准逮捕;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姜某升外逃后,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劝返工作。2021年6月,姜某升回国向办案单位投案自首。

平安北京大兴2022-04-06

 

 

2022年通辽公安刑侦工作会议召开 文章下载

2022年通辽公安刑侦工作会议召开

4月18日,全市公安刑侦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开至旗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国华主持会议。科区、后旗、扎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王勇副市长就做好全市公安刑侦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全面总结成绩,剖析问题短板,坚定做好2022年刑侦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过去一年,全市刑侦部门披荆斩棘、砥砺奋进,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提升了全市刑侦工作整体水平,全市打击质效稳步提升,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面对刑事犯罪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市刑侦工作还着存在刑侦改革还不彻底、打击工作理念相对落后、刑事技术基础相对薄弱、科技信息支撑相对乏力、刑侦队伍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和短板。我们要看到差距、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迎头赶上,坚定做好2022年刑侦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党的二十大安保为牵引,全力完成好今年的刑侦工作。

二、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坚决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全力推进命案攻坚工作。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破”理念不动摇,在保持现行命案快侦快破的基础上,夯实攻坚责任、紧盯技术破案、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

全力聚焦民生小案。将破小案作为赢得人民赞誉、争得群众支持的民生工程,对多发性、影响民生的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车内财物、街面侵财犯罪等案件发起凌厉攻势。

全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联席办、反诈中心职能作用,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全力推进刑侦队伍规范化执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等工作要求,守护公平正义。

全力提升刑事技术能力水平。紧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全面支撑刑事破案攻坚,努力达到全区第一梯队水平。

三、持续深化刑侦改革,坚持“四个第一”,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打击和维稳能力

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不断完善“刑侦主导、技网侦配合、全警参与、资源汇聚、上下贯通、对接顺畅”的合成作战体系和“三级管理、四级打击”运行机制,深化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精准打击的能力水平。

推进刑侦工作与“情指勤舆”深度融合。推进打击犯罪工作全警种策应、全资源汇聚、全数据支撑、全手段融合、全智慧侦查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

推进刑侦工作与“两队一室”有效聚合。以破民生小案为重点,不断强化现案快侦质效,聚力提升打击犯罪效能,全面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水平。

推进刑侦办案责任制改革。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充分调动办案单位、办案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案件办理分工模式。

推进智慧刑侦建设。依托大数据平台,同步推进合成作战、融合作战、智慧刑侦建设,推动刑侦实战智能化提档升级。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支撑能力建设,打造公安刑侦铁军

统一思想认识,始终把打击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对刑侦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立项推进、挂图作战。要打造尖刀队伍,让刑侦队伍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要切实关心关爱队伍,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激发刑警有案必破、争优创先、奋勇向前的通辽刑侦精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2022-04-18

 

 

2022年湖南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及流程有哪些 文章下载

2022年湖南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及流程有哪些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华律网整理2022-06-09

 

 

2022年度沧县公安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2022年度沧县公安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7〕14号)《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字〔2017〕16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坚持依法科学、统筹谋划、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认真梳理出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图,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文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法制审核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沧县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公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沧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2017年以来,沧县公安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推行执法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阳光警务平台、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主动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省、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公安执法公开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户政科、信访科、治安、交警、巡警、网安、出入境、国内保卫大队。)

2.加强事前公开。在实施行政执法前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编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省、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统一公示,并及时更新、维护。(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政治处、户政、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2)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统一公示。(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3)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类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后,在统一公示。(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4)编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编制执法人员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警号、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在燕赵警民通或本级本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并及时更新、维护,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执行、出具执法文书。执行公安部、省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2)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中,要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警察证,并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标识。(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3)在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信息。在“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及“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责任单位:法制大队、信访、督察、户政、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在阳光警务、政务服务网站等网上平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等执法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通过燕赵警民通或本级本部门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大队。)

(2)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治安、网安等。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5.创新公开方式。

(1)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本级公安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责任单位:政治处、治安、网安、出入境、法制、交警等。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2)实现与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推送。按照县政府要求,实现与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积极探索建立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沧县公安局。)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受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处、治安、网安、出入境、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范本。严格执行省厅制定的《行政许可案件标准卷》和《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卷》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高执法质量。(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等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网上办案,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升级版,推行网上办案“七个一律”工作制度,实现办案全程网上文字记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实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与各类信息数据平台执法办案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一口录入、全网查询;市、县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信息中心(案管中心),实现案件全流程同步文字记录和信息化管理,实现执法档案的自动生成,实现对执法漏洞、瑕疵的自动发现和预警;充分发挥升级后系统智能分析研判、自动预警提示、综合统计查询功能;拓展应用网上办案电子签名、签章功能,让信息化的便捷高效惠及到每位执法民警。(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等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和省公安厅《河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及“四个一律”硬性要求,全面实现询问违法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等。)

(2)按要求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继续完善以“执法六必录”和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为依托的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持续加强这一平台在执法办案中的广泛应用,组织开展以执法音视频采集、传输、使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应用培训,全面提升民警信息化运用能力;配合省厅研发全省统一的现场执法执勤音视频管理平台,在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全部建立执法执勤音视频采集站,实现执法执勤音视频一键导入、自动合成、快速上传、自动关联的“一站式管理”,将执法执勤全过程音视频全部传输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全部纳入网上监督管理,实现实时动态、可视化、可回溯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装备计财科。)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公安机关的执法类别、执法特点、执法工作量,确定公安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牵头单位:装备计财科。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大队等单位。)

(4)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

(5)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责任单位:装备计财科;各行政执法单位。)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考核评议、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食药环安、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食药环安、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完成时限: 5月底。)

2.落实审核主体。

(1)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公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各级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和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法制机构。要按照省编委办、省法制办出台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具体办法,结合我局法制审核的工作量,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责任单位:政治处。)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要将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公安机关教育训练的总体规划,每年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庭审旁听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制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单位:政治处、法制大队。)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由公安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组建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民警组成的公职律师队伍,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3.确定审核范围。

(1)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食药环安、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

(2)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要结合本地执法实际,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牵头单位:法制大队。)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食药环安、交警、国内保卫等单位。)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我局实际,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法制审核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科、治安、网安、出入境、巡警、刑警、食药环安、交警、国内保卫大队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1.制定方案。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摸底调查。组织对我局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类别、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和相关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为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5月31日前)

根据省、市印发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在5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并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6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优化提升。总结提炼在实施三项制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及时发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和沧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

1.接受监督检查。接受“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实施过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2.总结提升。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沧州市局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三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大量的行政执法任务,是推行三项制度的主力军,要站在讲政治、向党中央看齐的高度,站在讲大局,融入全省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河北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沧县公安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负责总体谋划、综合协调、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二)科学谋划,强化统筹衔接。公安机关推行三项制度改革涉及行政执法权力项目多、执法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应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相互衔接。各警种部门开展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法治公安、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重点任务相结合,立足本警种部门执法实际,对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摸底、梳理,逐一对照本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着力解决在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舆论引导,强化宣传氛围。各警种部门要注意总结反馈推行三项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利用“互联网+”等新载体,对公安机关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试点推进过程,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推行三项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督促考核,强化问责追究。建立三项制度落实台帐,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将推行三项制度情况列入2019年度对有关警种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察部门适时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问责。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确保公安机关三项制度任务圆满完成。

度沧县公安局2022-09-05

 

 

公安部国家反诈中心权威发布:2022年十大高发诈骗,请广大干民警、辅警、干部、网格员转发 文章下载

公安部国家反诈中心权威发布:2022年十大高发诈骗,请广大干民警、辅警、干部、网格员转发

“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以民警宣讲、网络情景剧、抓捕实录等多种形式,精心制作发布了一批防范宣传短视频,深刻揭批高发多发的网络贷款、网络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退款、假冒熟人、冒充“公检法”、“荐股”、虚假购物、注销“校园贷”、买卖游戏币等十大类典型诈骗手法,本文将其汇总起来,请大家认认真真看一遍,并转发告诉家人朋友,谨防上当受骗!

警惕十大高发诈骗!

1网络贷款

诈骗手法揭秘:“低门槛”广告+网贷APP

【案件回放】

1月9日晚,陈先生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款网络贷款APP,声称“无抵押、无担保、超低息,只需要注册,贷款立马到账”。正巧陈先生近期手头资金困难,遂下载注册了该款APP并申请贷款15万元。陈先生打开自己银行账户时发现所贷钱款未到账,但贷款APP上却显示他已欠款15万元。他与客服联系询问这一情况时,客服告知他后台显示钱款已到账,让陈先生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然后挂断了电话。

民警查看陈先生手机上的贷款APP以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确认这是典型的网贷类诈骗。民警见其仍有被骗的可能,遂将以往的类似诈骗案例、诈骗手法一一耐心讲解。陈先生听完后庆幸自己来到派出所才避免“破财”,最终卸载了相关软件。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警惕“无抵押、低利率”网贷平台

当有人向你推销贷款时,一定要小心。诈骗分子先让你在虚假贷款网站或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再以信息填报错误、贷款额度被锁定等理由,诱骗你缴纳保证金或者解冻金。任何声称“无抵押、低利率”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2网络刷单

诈骗手法揭秘:兼职刷单+网络博彩

【案件回放】

去年10月初,上海市民唐女士被拉入一兼职刷单微信群,群内自称客服的人员主动加了唐女士微信,忽悠唐女士向其提供的一网络博彩平台充值刷流水,并承诺只要根据客服提示操作肯定能赚钱。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唐女士下载了客服推送的APP,并充值98元试水。在客服提示下,唐女士果然赚了钱,98元变成了224元,并顺利提现。接着,唐女士加大投入,又一次获利提现10488元。看着账户里的数字越来越大,唐女士投入的本金也越来越多,直到累计充值108万元,准备将盈利的120万元全部提现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账户不能提现了。唐女士连忙联系所谓的客服,却被拉黑,继而被踢出群。

今年1月14日警方对该犯罪团伙实施收网抓捕,11名团伙骨干成员在多地悉数落网。目前,王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表示,诈骗分子通常会冒充快递员,以电话打不通为由添加好友,一旦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申请,便将对方拉入兼职刷单群。接着,引诱这些潜在被害人参与所谓的网络博彩刷单。而博彩输赢和资金进出皆由该团伙控制,这也是唐女士下注每次都能赢钱的原因。诈骗分子还会根据被害人的“人设”来控制“诱饵”的金额。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所有刷单都是诈骗

所谓刷单,就是通过网上购物方式为网店刷信誉或者充值刷流水,网店向刷单者返还货款并支付佣金的违法行为。诈骗分子往往以兼职刷单名义,先以小额返利为诱饵,诱骗你投入大量资金后,再把你拉黑。千万不要轻信兼职刷单广告,所有刷单都是诈骗,不要缴纳任何保证金、押金。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3“杀猪盘”

诈骗手法揭秘:网上“美女”+投资“赢利”

【案件回放】

去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真新派出所接到市民詹先生报案称,他接到一陌生女子来电,一来二去,詹先生对该女子产生了好感。没过多久,该女子称自己投资港股赚了很多钱,诱导詹先生一起加入。詹先生下载软件并投入少量资金,没想到很快就有了1000多元的收益,并成功取现。尝到甜头后,詹先生追加投入了5万元,期望能够获得更大收益。令他没想到的是,客服突然告知他购买的港股跌了,被强行平仓,导致詹先生账户内的钱款一分也没剩下。听到这个消息,詹先生赶紧登录平台查询,却发现平台登录不上,客服也联系不上了,詹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经调查,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个“杀猪盘”犯罪团伙,所谓的证券投资平台便是他们用来实施诈骗的工具。犯罪团伙主要利用“时间差”来达到行骗的目的,詹先生在投资平台所查看到的股票数据,与港股的实时数据之间有10分钟的延迟。诈骗团伙在这个时间差上大做文章,在掌握实时港股股价的基础上,直接操控被害人的收益与亏损。

去年12月17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民警直奔诈骗团伙所在的湖北武汉某办公大楼,并在其他抓捕点布控,团伙71名成员悉数落网。目前,该团伙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查,该团伙搭建“杀猪盘”,以美女搭讪、网上相亲等手法,搭讪潜在被害人,以“投资获巨利”等引诱他们上钩,用操控软件后台的方式,将被害人的资金全部平仓,随后通过层层转账转入自己腰包。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网恋还能赚大钱一定是诈骗

当有陌生人加你为好友时,一定要小心。诈骗分子往往先以甜言蜜语或者献殷勤等方式博取好感和信任,再向你推荐所谓“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的网络投资平台。当你越投越多时,就会把你拉黑。从网恋“一见钟情”开始,到参与网络赌博或投资诈骗结束,直到受害者倾家荡产甚至背负巨债,这就是“杀猪盘”诈骗。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4冒充“公检法”

诈骗手法揭秘:“公安调查”+“冻结账户”

【案件回放】

1月18日,江苏南京市民方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方女士是不是用身份证在上海办理了电话卡。方女士否认后,对方说可能有人冒充方女士办理了电话卡,并用这张电话卡发送诈骗短信,此人称已帮方女士报了警。

没过几分钟,方女士接到自称是上海某派出所“民警”的来电,说是帮助方女士调查涉案手机号码的情况。根据“民警”要求,方女士加了他的微信号,还通过微信进行视频聊天。对方还出示了“警官证”,使方女士放下了戒备心。之后,“民警”以法院要马上冻结银行账户为由,让方女士把银行卡账户情况告诉他,他可以帮忙找法官讲情,少冻结一段时间。方女士便将银行账号和密码都告诉了“民警”,并按照他的要求把手机验证码也告诉了他。“民警”还要求其把相关聊天记录、短信息、通话记录全部删掉。1月21日,方女士发现“民警”已将其拉黑,才发觉被骗。

警方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诈骗分子以近期警方集中打击电话卡、银行卡的行动为幌子,利用普通群众不明就里的心理制造恐慌感,再以“民警”身份出现,让受害人放下戒备心,进而落入圈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转账汇款自证清白是诈骗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你转账汇款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5“荐股”

诈骗手法揭秘:“理财导师”+虚假平台

【案件回放】

“钱能生钱”是很多人的迫切需求,很多骗子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借助各种平台每天分享期货、黄金、股票投资知识,还时不时地推荐添加微信群、QQ群,邀请你加入他的战队一起赚钱,但其实当你添加这些群,深信着“导师”有钱赚时,他们早已盘算好通过操纵虚假平台数据,让你血本无归了。

浙江新昌的唐女士对一篇介绍投资理财的文章颇有兴趣,便通过文中的二维码添加了“新浪王德才”的微信好友。此人自称是知名投资理财导师的助理,与唐女士交流了股票、理财等投资经验。在对方推荐下,唐女士加入一个讲解投资的微信群,还安装了“毕盛资管”理财软件。

微信群中有位人人敬仰的“导师”,每天都会通过导师群进行免费讲解,给大家推荐好的股票,多数人通过这个导师的指导收到可观的投资收益。唐女士渐渐动了心,也加入了导师群,按照导师的指导,通过“毕盛资管”理财软件,第一次投资2万元便有了可观收益,尝到甜头的唐女士又先后分8笔投入资金76万元,盈利200万元。赚到心满意足,唐女士准备套现,才发现怎么也无法提现,微信也被拉黑。

新昌县公安局接报后及时立案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16名。1月初,该案已经由法院进行判决。经查,唐某所在的微信聊天群是由诈骗团伙操作的,所谓的群友多数是托儿。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群里只有一根“真韭菜”

一进股票群,套路深似海。“老师”“学员”都是托儿,炒股软件都是假,只有你是“真韭菜”。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6冒充客服退款

诈骗手法揭秘:“客服主动退款”+申请平台贷款

【案件回放】

1月2日,江苏苏州市民李女士在单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的男子自称是支付宝客服,给李女士来电是因为李女士近期在网上购买的一瓶精华液检测出有毒化学成分,平台将对客户进行全额退款。李女士一看,对方主动表示要给退款,还能准确说出自己的交易信息,便放松了警惕。

对方让李女士在支付宝备用金里申请178元(商品金额)的退款金额,李女士便依言操作,在支付宝备用金里申请了500元(备用金默认申请金额)。但对方却说申请不合规定,需将多申请到的备用金转至指定账户。

为方便指导李女士操作,对方让李女士下载一款会议视频软件,将她拉进一个叫“蚂蚁金服理赔中心”的二人视频会议室,视频中只能听到对方声音,看不到对方。二人挂断电话,继而用会议软件保持通讯。李女士将多申请的322元备用金转入对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对方却称归还超时,导致系统卡单,需要刷一下系统流水,不然就会上银行的征信黑名单。

就这样,李女士在对方指导下,先后在平安消费金融、微信小鹅花钱、招商银行APP内贷款18万余元,并转至对方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内。直到接到银行的提醒电话,李女士才发现会议视频被对方主动切断了,惊觉自己被骗。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客服购物退款的案件。诈骗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购物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联系到受害人,以“产品有瑕疵须作退款”为由,诱导受害人到各种陌生的金融平台贷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警惕“好心卖家”或“客服”

接到自称“卖家”或“客服”的电话说需要退款或重新支付时,当事人一定要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不要点击对方提供的网址链接,更不能在这些网址上填写任何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7虚假购物

诈骗手法揭秘:网络广告+“购物送抽奖”

【案件回放】

21岁的王某喜欢抱着手机刷快手,去年底她被主播裘某直播间内发布的抽奖信息吸引,便添加了裘某的微信。裘某的朋友圈里经常有各类购物送抽奖活动,声称中奖率百分百。看到丰厚的奖品,王某花1100元购买了化妆品,并抽中了平板电脑。但王某迟迟未收到奖品,联系裘某也未得到答复,王某便向浙江宁波警方报了警。

宁波警方对王某所提供的证据进行研判,认为该主播涉嫌抽奖诈骗。办案民警赶赴广东佛山调查,近日抓获嫌疑人裘某。目前,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不轻信、不尝试

在网络购物中发现商品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购买,不要将钱款直接转给对方。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8注销“校园贷”

诈骗手法揭秘:“注销不良记录”+指导贷款

【案件回放】

1月9日,浙江某大学的小杨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支付宝客服,要帮小杨注销“校园贷”记录,做结清证明。正在做实验的小杨直接挂断了电话。过了不久,对方又打了过来,并说出小杨的许多个人信息。小杨将信将疑,称自己从未办理过贷款,但对方说可能是小杨朋友或者学校的人帮忙办理的。由于对方所说的信息非常准确,并说只要按其说的操作,系统就会进行统一升级,小杨的贷款记录就会注销,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影响。于是,小杨在对方的指导下,开启腾讯会议并共享屏幕,向多个网贷平台申请贷款,并将贷款分别转到了4个陌生账户里。

事后小杨才醒悟过来,经向支付宝官方客服联系才知自己并没有“校园贷”记录,发现自己贷款损失近4万元。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注销“校园贷”都是诈骗

凡是声称你有“校园贷”记录需要注销、否则会影响征信的,都是诈骗,切勿转账汇款。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9假冒熟人

诈骗手法揭秘:用朋友头像加好友+“暂时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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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1月20日,江苏宿迁市民万某收到一个微信名叫邱某的人主动发信息添加好友,万某看其微信头像正是朋友邱某在某地讲话时截取的照片。因平时和邱某比较熟悉,万某没有多想,立即接受了添加微信好友的请求。

过了几天,该微信号主动与万某打招呼,简短地聊了几句后,便发送文字称最近准备给上级领导送礼,想找个关系好的人帮忙转一下,希望万某代为支付18万元礼品钱,并发来一个银行卡账户。万某没有进一步核实,通过手机银行向该账户转了18万元。之后,该微信号又请万某再转一部分,并提供另一个银行账户,如此反复4次,直至万某已无现金。过了几天,万某到邱某办公室询问借钱之事时,方知被骗。

警方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冒充熟人诈骗。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熟人之间缺乏戒备心的心理,假借某种事由要求汇款转账。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熟人借钱要先核实

无论是谁,通过微信、QQ、短信让你转账汇款时,一定要用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实,切勿盲目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10买卖游戏币

诈骗手法揭秘:“低价充值”+“充值解冻”

【案件回放】

去年12月29日,浙江绍兴的小陈玩手机游戏时,看到游戏社区里有人投放“有充值渠道可以低价充值游戏币”的广告,便联系对方,并在对方指导下添加支付宝账号、打开对方给的网址链接,进入名为“付品阁”的网站。

对方让小陈转账给该网站提供的银行账户充值,小陈觉得这个网站看上去挺靠谱,里面的钱均可以提现,便充值了200元。对方称200元的商品已卖完,只有700元的商品了,于是小陈又充值了500元。此时,客服又说因小陈之前未完善身份信息,账户里的钱均被冻结,需要再充值3倍的金额才解冻,于是小陈又充值2100元。如此反复多次,对方以多种理由让小陈交钱解冻账号,直到小陈醒悟过来。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私下交易存在被骗风险

买卖“游戏币”、游戏账号时,不要轻信“低价充值”和“高价收购”,不要轻易点击对方提供的网址链接,一定要在官网上进行操作。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西区街道沙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022-09-21

 

 

2022成都限行新政策主要内容及解读 文章下载

2022成都限行新政策主要内容及解读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暂时取消我市机动车尾号

  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秩序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成都交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起暂时取消机动车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公告。请关注成都交警官方平台,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成都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防范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成都本地宝2022-08-29

 

 

公安部推动出台爱警暖警、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政策 文章下载

公安部推动出台爱警暖警、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政策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今天在公安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工作,推动出台了一系列爱警暖警政策文件,有力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一是公安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的意见》,从铸牢忠诚警魂、坚持科学合理用警、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提高执法安全防护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加强民警健康保护和干预、完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为民警排忧解难、完善关爱民警工作机制等9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的 30 项措施。

二是分别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印发了7个关爱民警文件,在民警就医、家属就业、子女就学、伤残保障、解困脱困等方面推出一系列爱警措施,使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会同教育部印发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切实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家庭解除后顾之忧,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

三是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七一、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公安部均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普遍走访慰问公安烈士、因公牺牲负伤民警辅警家属、公安英模、患病特困民警辅警、安保维稳一线民警辅警等,深入了解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帮助协调解决。

四是组织开展帮扶救助活动。面向特困公安民警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公安民警,以及在自然灾害、疫情等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民警辅警家庭,精准实施帮扶救助。2021年,累计帮扶特困公安民警家庭375户,救助患重大疾病公安民警100名。针对河南、山西、湖北等地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引发严重内涝等灾害情况,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民警辅警家庭,精准开展关爱帮扶,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民警辅警第一选择。

公安部今天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有261名民警、131名辅警因公牺牲,4375名民警、3420名辅警因公负伤;今年一季度,又有66名民警、28名辅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贾俊强表示,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系列祭奠缅怀公安英烈活动,走访慰问公安英烈遗属,激励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赓续红色血脉,传承英雄遗志,弘扬英烈精神,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青年报2022-10-02

 

 

2022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有哪些 文章下载

2022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有哪些

现在利用互联网来进行金融犯罪的案例是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威胁了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犯罪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那2022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2018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2022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

  (一)洗钱犯罪。

  一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法分子注册成立空壳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和转移赃款;或是采取虚构交易或转移定价等方式,利用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实施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以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

  二是利用互联网货币。不法分子将需要转移的赃款兑换成虚拟货币,并通过专门网站兑换成实际货币,以达到洗钱的目的;或是以投资的形式同网游公司相勾结,将大额犯罪所得收益通过分散购买或后台操作的形式转化为游戏的虚拟币,演变为合法收益,堂而皇之地将“黑钱”洗白。三是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该平台对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且无需将借款数据报送金融机构,容易脱离监管视线,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又一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

  (二)银行卡犯罪。

  随着支付手段的创新,第三方支付已成为银行卡犯罪的最新作案工具。不法分子通过钓鱼网站或植入木马,盗取网友的个人信息,再从卡中划转资金。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违规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信用卡金额充入支付账户后提现,或是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

  (三)非法集资犯罪。

  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已从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收取贷款中介费用的“线上”模式,不断将重心转向发展营销队伍,向出资人提供理财产品的“线下”服务,其中介业务已由原本的资金供需撮合,逐渐演变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同时兼有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用于企业集资的行为。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甚至承诺保障收益。这种“变形”模式与非法集资十分相似,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

  (四)非法证券犯罪。

  2012年10月15日,从事电视节目运营的创业公司美微传媒通过“众筹模式”在淘宝出售原始股募集资金,消费者可通过淘宝系统拍下相应金额的会员卡,得到会员卡后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外,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先后有上千人购买,融资金额达380万元。2013年5月,证监会明确将利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为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尽管美微众筹模式被叫停,但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衍生发展,打“擦边球”的情况还会发生。

  (五)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由于当前P2P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低、资金要求低、平台创业者风控能力良莠不齐,导致P2P网贷行业鱼龙混杂。一旦借款人违约或者网络平台运营出现问题,借贷人的权益就难以保证。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技术性强。

  2、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的虚拟性使犯罪分子不受时空限制,可以不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诈骗活动。而且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信息,难以追踪定位。

  3、犯罪取证难。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很容易被篡改和删除,而且删除后不保留任何痕迹,加上很多信息系统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安全防范设置不强,不具备数据保护等功能。犯罪分子实施破坏、窃取数据后,系统没有自动保留犯罪痕迹,故案发后难以取证和调查。

  4、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分子不用锁定特定犯罪对象,在上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就可以修改信息或者将诈骗信息发布出去,短时间内往往就会收益较大甚至巨大。

  5、犯罪涉及面广。网络不受时空限制,故此类犯罪的犯罪地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被害人也可能分布在多个省市甚至多个国家、地区,这也直接导致了国内多个司法机关或者多个国家、地区对此类犯罪具有管辖权。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框架体系。

  梳理完善现行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的范畴、准入门槛、运营规范、进出机制、监管主体及职责等问题,并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互联网金融在融资过程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指明民间融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修正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等互联网金融配套法律体系,发布互联网金融行为指引和国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资本运作,保障金融秩序。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延伸监管边界,出台监管政策,配套跟进监管措施,着力加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之间,金融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之间,交叉性金融产品和跨市场金融创新之间,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之间的协调,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金融征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石。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大扩展了征信体系的数据范畴,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物流信息、资金信息等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现交易双方信息沟通充分、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解决信息不对称、信息鸿沟等问题,使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和购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安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旗下上海资信推出了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信息系统——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用于收集P2P网贷业务中产生的贷款和偿还等信用交易信息,并向P2P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帮助相关机构全面了解授信对象,防范借款人恶意欺诈、过度负债等信用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最终将能打通线上线下、新型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信息壁垒,实现大信息共享,保障金融领域安全稳定。

  (四)强化风险预警和管控力度。

  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经侦部门参与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工作机制。公安经侦部门要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动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可能引发经济犯罪风险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预警信息的搜集和研判,努力发现、挖掘、提炼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及时提出打击和防范涉及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意见。要对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防范。要对互联网金融出现的经济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要对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醒公众理性投资,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2022互联网金融犯罪类型主要有洗钱犯罪、银行卡犯罪、非法集资犯罪、非法证券犯罪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五种类型。另外互联网金融犯罪还有几大特点,分别是犯罪主体技术性强、隐蔽性强、犯罪取证难、犯罪成本低以及犯罪涉及面广。若您有互联网金融犯罪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法律快车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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