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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网络治理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网信办

题目:如何进一步加强“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资料提供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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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文章下载

徐州 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81日,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徐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具体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

“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进一步压实我市各类网站平台、“自媒体”账号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持续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工作部署以及公安部关于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清朗·彭城净网2023”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徐州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依法持续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

(一)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全市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应当加强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未认证资质或资质认证已过期的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应当暂停提供相关服务。全市各“自媒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出现仿冒假冒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严禁违规开展涉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

(二)规范标注信息内容。全市各“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以及重大敏感案事件等相关信息时,需在显著位置准确标注信息来源、事发地点。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等信息内容的,需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三)坚决杜绝不实信息。全市各“自媒体”发布信息时,须对所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发布信息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无中生有、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严禁为蹭流量、吸粉引流或为达到其他目的,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真相,编造和发布虚假、失实信息,恶意误导社会公众,制造虚假舆论热点。对已发布的虚假、失实信息要迅速予以删除,及时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规范账号运营管理。全市各网站平台及“自媒体”应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等理由及“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鼓励引导“自媒体”创作生产正能量、高质量信息内容。市内各相关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要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违规情节依法采取“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清空全量粉丝”等处置措施,且不得提供粉丝数量转移服务。

(五)注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全市各网站平台、“自媒体”及广大网民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全市各网站平台及“自媒体”接到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相关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鼓励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鼓励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宣传教育活动。

二、从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全市广大网民及各“自媒体”要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来源不明、未经证实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时间不详的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尊重他人名誉隐私。全市广大网民及各“自媒体”不得通过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发布、传播、扩散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等)内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应将投诉、举报信息在互联网一“挂”了之。

(三)完善谣言标签功能。全市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要及时对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信息标记谣言标签,并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辟谣信息触达率,提升辟谣效果。

(四)严处造谣传谣账号。全市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应当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账号予以关闭,纳入本网站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属地网信、公安部门;对多频次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应当加强“自媒体”账号信息核验,防止被关闭的账号重新注册。

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全市各网站平台及“自媒体”运营主体、广大网民坚持依法办网、安全用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诉、举报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xzwxb12377@126.com

徐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徐州市公安局

202381

澎湃新闻2023-08-02

 

 

整治“自媒体”乱象 “13条”束紧监管“紧箍咒” 文章下载

整治“自媒体”乱象 “13条”束紧监管“紧箍咒”

中央网信办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网站平台应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等。

强化对“自媒体”的全链条监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2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自媒体”规模近年来也随之庞大起来,而以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为典型的违规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5月,中央网信办“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处置92万余个违规“自媒体”账号。

此次《通知》是首个自媒体的专项治理规定和法律性文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的13条监管细则,要求自媒体平台和属地管理部门落实责任,营造良好自媒体监管生态,通过责任落实和生态营造共同建立高效监管机制。

“可以说,这是为‘自媒体’划定的13条红线,对‘自媒体’乱象有极强的针对性,将严厉打击‘自媒体’账号违规运营行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时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通知》最具特色的地方在于全链条监管,即从账号的注册、营利,到账号受处罚之后粉丝的新增、清空,以及账号转让后的营利限制等各个方面,强化了对“自媒体”的全链条监管约束。

全方位落实“自媒体”管控责任

“强观察”栏目注意到,除了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信息真实性负责之外,《通知》还对“自媒体”账号运营行为进行了规范。例如,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还对网站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通知》提到,对未认证资质或资质认证已过期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标记谣言标签等。

此外,《通知》中有七条细则专门提到“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破解“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例如,“自媒体”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网站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并予以清除。同时,还加大了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健全MCN机构管理制度,对MCN机构及其签约账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等。

“除要求平台履行监测发现责任外,各地网信部门也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左晓栋认为,各地网信部门应强化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开展对资讯、社交、直播、短视频、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等类型网站平台的督导检查,督促网站平台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自媒体”的管理。

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自媒体”监管

治理“自媒体”乱象,重在斩断违规获利渠道,遏制违规营利行为,让违规行为无利可图。

“强观察”栏目注意到,《通知》规定,“自媒体”申请开通营利权限的,需3个月内无违规记录;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量粉丝。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通知》凸显了运用经济性手段落实“自媒体”监管的重要性和有效性,特别要求针对特定的“自媒体”违法情形可以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直指“自媒体”乱象背后的驱动性因素,使之丧失非法牟利的空间,从而有助于实现源头治理的工作目标。

谈及运用经济手段强化对“自媒体”监管的重要性,朱巍举例道,“用有粉丝基础的账号给刚注册的新账号引流,新账号直播间里有人即可带货,带完货赚到钱后,新账号即注销。那么,消费者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的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就强调了要探索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自媒体”监管。对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骗取网民捐赠、用户打赏,获取流量变现、广告分成等经济收益的“自媒体”,要堵住其“问题流量”和牟利途径;对借此吸粉的账号,要清除粉丝量,坚决遏制“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人民网-强国论坛2023-07-20

 

 

安徽省整治网络“自媒体”乱象部分典型案例 (共100个) 文章下载

安徽省整治网络“自媒体”乱象部分典型案例 (共100个)

(一)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的(共57个)

1.账号“路之XX”,在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发布大量涉宗教信息的内容,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2.账号“复兴XX”,在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发布大量涉宗教信息的内容,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3.账号“扬涵XX”,在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发布涉宗教信息类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4.账号“XX宽哥”,发布大量涉封建迷信类有害信息,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5.账号“XX敏姐”,为博取流量,发布大量虚假家暴视频,破坏网络生态。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6.账号“安徽江淮控股集团XX820”,编造、炒作政府官员贪腐类不实信息,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7.账号“XX小辉”为博取流量、谋取私利,发布涉军不实言论及视频,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8.账号“78366425XX”,为博取流量,编造涉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虚假信息,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9.账号“G2XX”,编造虚假信息,发布网络谣言,公开诋毁、诽谤公安民警,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10.账号“WM19942XX ”,编造虚假信息,发布网络谣言,公开辱骂、诽谤执法人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11.账号“旅途者万XX”,编造发布涉水源地保护、民生工程存在严重问题等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12.账号“天天XX”,编造虚假故意杀人案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13.账号“泗县晾霸智能晾衣机指纹锁XX”,编造发布涉歪曲事实、诋毁交警执法类视频信息,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4.账号“万里XX”,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辱骂、侮辱他人,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5.账号“小坤XX”,为吸粉引流,杜撰外卖员被杀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三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16.账号“偏激精神XX”,编造虚假故意杀人案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二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17. 账号“XX人狄AICG”,为吸粉引流,杜撰编造虚假图文信息,恶意关联政府机关单位,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18.账号“明光XX”违规转载新闻信息,多次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19.账号“XX度六hdlcrh”,编造涉维权虚假信息,发布网络谣言,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20.账号“高高XX!”,发布涉社会民生类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禁言处置。

21.账号“淮南微XX”,编造发布涉政务活动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2.账号“XX往事”发布涉疫情防控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3.账号“琼XX(太温柔)”,为吸粉引流,长期发布涉家暴虚假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4.账号“畅行XX”,编造虚假信息、发布嫁接拼接视频,旧闻新炒,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5.账号“合肥交通XX”发布违规新闻信息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6.账号“朱旭XX”,发布涉新闻信息类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27.账号“笨笨熊XX”,为博取流量,发布涉高考考务类谣言,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二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28.账号“铜陵大学生XX”,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涉“教师暑期违规补课被举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9.账号“小张工厂XX”,为博取流量,编造、炒作涉企业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30.账号“地图XX”,发布涉行政区划调整类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31.账号“我的前排属XX”发布“结婚窗口只有两三对,离婚登记窗口排长队”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32.账号“张叫兽的房XX”,发布涉歪曲解读政策法规类视频,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33.账号“芜湖房产管哥-XX”,发布不实统计数据,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34.账号“蒙城楼市XX”,发布涉房地产行业不实视频,炒作热点,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35.账号“王沛XX”,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涉“杂技演员事故死亡”“酒店开业活动酿悲剧”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36.账号“XX索罗”,为吸粉引流,编造发布涉拖欠农民工工资虚假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37.账号“圣元优博XX”,为不当竞争,编造发布“近期人贩子以推销奶粉为名,拐骗小孩”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38.账号“静XX”,编造发布涉中学生跳河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39.账号“誓言在我的口袋XX”,编造发布涉执法人员执法被撞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40.账号“有些人是不一XX”,编造发布涉“有人跳江”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

41.账号“潘珊XX”,编造发布虚假案件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42.账号“蒙城XX(丁姐)”,为吸粉引流,编造发布涉失踪人员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罚款100元处罚。

43.账号“杨XX”,发布涉案件尸体被盗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44.账号“王孜XX”,为吸粉引流,编造发布涉成熟农作物无人收割的虚假信息,炒作热点,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45.账号“敏XX”,发布涉“年迈老人被打,无人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46.账号“手电XX”,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涉爆炸现场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47.账号“中叶消防XX”,发布涉火灾事故类虚假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48.账号“XX★曝光台”,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涉某地即将发生重大事件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49.账号“王子好物XX”,编造发布涉“城区道路积水,路人游泳”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50.账号“血性XX”,发布涉食品安全类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1.账号“农村代购员XX”,为博取流量,编造、炒作打架斗殴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2.账号“霍邱县众兴镇鸭姐畜禽XX”,为博取流量,编造、炒作打架斗殴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3.账号“母爱XX”,编造发布涉养老院虐待老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不实信息。

54.账号“睡眠管理顾问XX”,编造发布涉高考补习类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5.账号“矫情小XX”,为吸粉引流,发布虚假家暴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56.账号“感受XX”,为博取流量,编造发布涉未成年人吸毒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

57.账号“像个XX”,为吸粉引流,发布涉家庭矛盾、婆媳不和等虚假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

(二)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共11个)

58.账号“XX含山”,假冒含山县官方微信公众号,搭蹭流量、炒作热点,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59.账号“和县水务XX ”,仿冒政府机关名称,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0.账号“槐树湾XX”,仿冒政务类账号名称,擅自使用行政区划地理名称(金寨县槐树湾乡),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1.账号“白塔畈XX”,仿冒政务类账号名称,擅自使用行政区划地理名称(金寨县白塔畈镇),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2.账号“经开区城管XX”,仿冒政府机关名称,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3.账号“滁州市南谯区龙蟠社管XX”,仿冒政府事业单位名称,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4.账号“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服务XX”,仿冒政府事业单位名称,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5.账号“马鞍山审计XX”,仿冒政府机关名称,误导公众,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66.账号“第一XX”,仿冒政府事业单位名称,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禁言两个月处置。

67.账号“中山路XX 仿冒政务类账号名称,多次违规采编发布新闻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68.账号“博望区人才服务XX”,仿冒政府事业单位名称,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三)存在违规营利行为的(共32个)

69.账号“羊羊土XX”,通过直播“约架”,蓄意炒作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70.账号“XX大麦”,通过直播“约架”,蓄意炒作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71.账号“XX超一线(肖飞)”,通过直播“约架”,蓄意炒作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72.账号“张海XX”,通过直播“约架”,蓄意炒作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73.账号“军大XX”,通过直播“约架”,蓄意炒作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十二日处罚。

74.账号“安徽陈XX”,通过炒作“约架”事件,制造热点话题,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禁言七日处置,并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75.账号“优佳牌饰工作XX”,发布辱骂、侮辱他人的视频,破坏网络生态。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相关信息。

76.账号“小六XX”,为博取流量,编造、炒作打架斗殴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77.账号“奔跑的XX”,为博取流量,编造、炒作打架斗殴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78.账号“高XX《皖北战神》”,长期发布低俗、色情类视频,破坏网络生态。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关闭处置。

79.账号“求租全淮北农村屋顶平、瓦房、院子XX”编造发布涉色情表演类低俗信息,扰乱传播秩序。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拘留三日处罚,责令自行删除相关信息。

80.账号“宁XX《皖北神》”,发布低俗类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1.账号“黄蓉把靖哥哥XX”,发布低俗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2.账号“是你胖XX~”,发布涉言语污秽、低俗表演类直播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3.账号“大个子XX”,发布低俗类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4.账号“淮北市刘坤文化XX”,发布低俗类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5.账号“杰克XX”,为博取流量,长期拍摄并发布虐待动物视频,破坏网络生态。已依法依约对该账号作封禁直播权限处置。

86.账号“枝枝与XX”,为吸粉引流,多次发布家庭矛盾、婆媳不和等炒作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相关信息。

87.账号“孟集XX”,发布低俗、污言秽语类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8.账号“叶集迷宗蟹 XX”,在直播过程中涉低俗类表演,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89.账号“农村XX”,为吸粉引流,在公共场所直播中涉低俗表演,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0.账号“陶宪兰XX”,发布涉低俗、污言秽语类直播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1.账号“胡凤XX”,发布涉低俗、污言秽语类直播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2.账号“耀XX(团队招新)”,发布涉低俗、污言秽语类直播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3.账号“大噶XX”,发布涉低俗辱骂类视频,进行炒作引流,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4.账号“小狒XX(五星村)”,多次发布涉违背公序良俗类视频,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5.账号“六安XX”,为博取流量,违背公序良俗,利用涉残障人士制作“卖惨”类视频,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

96.账号“印象XX”,为博取流量,发布具有争议性、煽动性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7.账号“喇叭XX”,发布涉阻碍执法类挑衅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

98.账号“0XX”,发布阻挠城管执法视频,并夸大其词、故意卖惨,诋毁执法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99.账号“砀山人才XX”,发布涉生育类违法违规招聘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100.账号“神街XX”,为吸粉引流,炒作天价彩礼话题,制造舆论热点,造成不良影响。已依法对账号运营者进行约谈教育,责令自行删除相关信息。

安徽省委网信办2023-07-28

 

 

江苏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7万余条 重拳惩治造谣引流牟利违法行为 文章下载

江苏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7万余条 重拳惩治造谣引流牟利违法行为

“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的网络谣言,往往能在短时间引发大量关注、获得巨大流量,造成恶劣影响。记者从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获悉,自4月以来,江苏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已侦办网络谣言案件347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7万余条,关停造谣传谣网络账号930个。

利益驱动下谣言屡禁不止

自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省公安厅已发布两批网络谣言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反映出,当前网络谣言主要分为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的谣言、涉校园安全类谣言、涉自然灾害类谣言、“旧谣新传”等。

在数字时代,智能技术介入舆论场的程度越来越深,造谣者通过移花接木、恶意拼贴,让谣言看起来“有图有真相”,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今年4月,盐城的朱某某为牟取流量收益,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编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一女大学生遭持刀袭击强奸”谣言信息。“这起案件中,朱某某设定好要求,利用某款智能软件自动生成文章后,就从网上找了张图发布出去。”阜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邱侗说,警方通过智能监测预警手段,第一时间求证辟谣、及时跟进处置。目前,盐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谣言为何反复滋生、屡禁不止?警方表示,除了因为部分网民信息不对称或认知错误、无意之中推动其传播扩散,更多是背后的利益驱动。在流量经济驱动下,造谣者往往利用公众的焦虑、同情、围观猎奇心理等,蓄意制造热点、爆点,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乃至直播带货的目的。

在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董某某、李某某编造“黑社会欠债不还、恐吓债主”网络谣言案中,董某某、李某某为给其经营的文身店打广告引流,召集多名社会青年,摆拍虚假“讨债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二人还故意谎报警情,暗中拍摄民警出警现场作为视频素材。相关视频在网上大范围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网络水军”成为幕后推手

一些“网络水军”成为网络谣言滋生扩散的幕后推手,让谣言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在无锡公安机关办理的章某雇佣网络推手侵犯他人名誉案中,章某为发泄对前女友甲某(化名)的不满情绪,故意编造“甲某系小三上位”等谣言信息,并雇佣网络推手朱某、冀某大肆传播炒作,对当事人甲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网络水军”还使得谣言的生产、推送,愈发呈现专业化、产业化之势。今年5月,网安部门发现东海县张某在网络平台捏造发布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近年来,张某成立专门工作室,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大肆发布虚假信息,炒作涉及江苏、湖北、安徽等地的热点事件,以牟取经济利益。

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陈泷告诉记者,“网络水军”犹如网络空间的牛皮癣,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呈现组织化特征,上中下游“业务”分工明确,要想根除仍需久久为功。“有的甚至只是代码制造出来的‘机器人’,难以锁定操作者,这也给监管带来考验。”

当前,我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利用热点话题、事件炒作实施敲诈勒索、引流牟利,以及为虚假信息有偿代刷“转评赞”的“网络水军”团伙扩线深挖,依法开展侦查调查和打击处理。

压实平台监管责任

一些网站平台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网络谣言信息缺乏有效管控,导致一些官方已辟谣的谣言信息仍在网络平台传播扩散,对网络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今年7月,江苏一网站平台突然出现大量反映“某投资咨询公司布设投资骗局”的谣言信息,内容涉及全国多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经镇江公安机关调查,该网站未尽审核义务,公然出售无需审核便可直接发帖的高级权限账号,放纵网站用户发布虚假信息,同时向被侵害单位收取费用提供删帖服务,最终导致大量谣言在该平台传播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该网站平台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没收非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介绍,当前我省公安机关已将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整治纳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继续开展重点打击治理,“我们还将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平台严格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模式。”

新华日报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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