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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网信办

题目: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和网络谣言打击整治的通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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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和网络谣言打击整治的通告 文章下载

北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和网络谣言打击整治的通告

根据中央网信办、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及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压实我市网站平台、“自媒体”账号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遏制网络谣言乱象,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北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海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加强属地“自媒体”管理

(一)严防假冒仿冒行为

全市“自媒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出现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严禁违规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

全市网站平台应当强化注册、拟变更账号信息、动态核验环节账号信息审核,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未认证资质或资质认证已过期的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应当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

(二)规范标注信息内容

全市“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应当在显著位置准确标注信息来源;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等信息内容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

(三)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全市“自媒体”要对所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不得为蹭流量、吸粉引流或为达到其他目的,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真相,编造和发布虚假、失实信息,恶意误导社会公众,制造虚假舆论热点;对已发布的虚假、失实信息要迅速删除,及时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规范账号运营管理

全市“自媒体”要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活动,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提倡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

全市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加强“自媒体”账号信息核验,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重新注册;对频繁蹭炒社会热点事件博取关注的“自媒体”,永久禁止新增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量粉丝;不得提供粉丝数量转移服务。

从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

全市“自媒体”及广大网民要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来源不明、未经证实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时间不详的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尊重个人名誉隐私

全市广大网民及“自媒体”不得通过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发布、传播、扩散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等)内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采取合法合理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应将投诉、举报信息在互联网一“挂”了之。

(三)完善谣言标签功能

全市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对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谣言标记谣言标签,在特定谣言搜索呈现页面置顶辟谣信息,运用算法推荐方式提高辟谣信息触达率,提升辟谣效果。

(四)严处造谣传谣账号

全市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

北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海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请我市广大网民、“自媒体”和网站平台严守相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诉、举报网络谣言和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邮箱:

bhswxb@gxi.gov.cn

举报平台:

http://jubao.bhxww.com

北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海市公安局

2023824

澎湃新闻2023-08-25

 

 

保定关于依法加强本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文章下载

保定关于依法加强本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深化打击治理网络谣言,进一步构建清朗向上的网络空间,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保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加强本地“自媒体”管理及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公安部组织开展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自媒体”账号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保定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加强本地“自媒体”管理

(一)严禁编发传播不实信息。重点打击借重要政策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热门网络话题,通过断章取义、移花接木、恶意拼贴、剧本演绎等手段制造对立、渲染恐慌、激化矛盾、煽动歧视仇恨和人身攻击的谣言信息;在自然灾害、食药安全、医学健康、科学常识、教育教学等领域发布未经核实的假科普、伪科学类谣言信息;其它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谣言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类网站论坛、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指导群组成员在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三)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自媒体”。一是编造虚假事件、离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细节、进展或结果,无中生有制造谣言。二是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使用异地新闻嫁接拼凑,选取无关人物、图片、音视频恶意关联,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三是搭蹭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渲染悲情煽动对立,制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信息。四是通过搬运倒灌、“标题党”炒作、集中发布相似文案、多账号联动发文等手段,对明知或应知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

二、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保定网民要认准权威信息来源,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时需谨慎,应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严禁编发、转发不实信息。保定网民对已编发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要迅速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严禁歪曲事实,恶意炒作。保定网民发布信息,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法利用网站平台规则,严禁蹭流量、吸粉引流,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损害保定城市形象声誉,恶意误导公众、制造网民情感对立,为敏感网络舆情持续升温推波助澜。

(四)尊重个人隐私。保定网民不得发布、传播、扩散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内容。如有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菏泽网警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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