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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总结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文化宫

题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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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划化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和透明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和透明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区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区级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区、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服务过程和办理结果全公开。完成区、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针对不同事项,经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据与其他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以政务公开数据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以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服务水平。

(四)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方式和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政民互动。

(六)完善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为建设区乡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夯实基础。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九)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十一)加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栏目,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十二)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监督评价机制。建立依法依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十三)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筛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十四)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探索设立区、乡两级“政府开放日”,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

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11-16

 

 

宣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宣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全面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区、乡两级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到2021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到2022年底,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区、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26个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参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3.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4.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利用统一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6.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有关县(市、区)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区政府、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8.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区政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9.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区、乡级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信息公开栏等形式,重点公开困难帮扶、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

11.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区政府办公室确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推荐为“宣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区政务公开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名单附后)落实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向阳街道办事处2021-1-28

 

 

泰和县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泰和县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19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安市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20〕50号)精神,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新水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到2020年底前,初步建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建立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机制。

到2021年底前,全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

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按照“一网对外”原则,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版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大活动专栏。梳理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和运行稳定。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2.规范政务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群众。

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3.抓好办事大厅政务公开。在县、乡两级实体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加快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4.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县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县政服务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下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形成县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各县直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

5.编制汇总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要按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2020年10月底前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6.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鼓励县直各单位、乡镇(场)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对接对口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协调;县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标准制定发布本县标准,指导县直各单位、乡镇(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落实。

(三)加快推进主动公开

7.扎实推进“五公开”。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另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事项

8.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全县铁路、公路、水利、县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异地扶贫搬迁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做好项目审批实施、招投标、土地征收、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医药采购、排污权交易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高效便民、问题导向的原则,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四)加快推进办事服务公开

10.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加快拓展公开形式

11.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定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建设县级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

12.增强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单位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能理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要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未提供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印发。

13.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2020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全县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涉事县直单位和乡镇(场)要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地、多单位的负面舆情,要及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

14.畅通与群众互动交流平台。要发挥好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与群众互动交流平台的重要作用,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且现阶段能解决的诉求,要及时依法解决,回应群众关切;对条件不具备、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回复,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涉及法律纠纷的诉求,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要做好来电、来信的大数据分析研判,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对于满意率较低的群众来电,要及时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5.创新决策参与方式。各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政府常务会议或乡镇(街道)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五型”政府监督员等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16.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公众号、APP、电台等媒体作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六)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

17.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1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各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及管理

19.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及管理。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府及县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做好政务公开统计工作;县电子政务办负责填报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场)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向县电子政务办报送政务公开统计情况。

(九)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样板

20.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乡、村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创建2个乡镇(澄江镇、螺溪镇)、10个村(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树立新样板。2020年10月底前,每个乡镇上报一个示范村(居)到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前,县组织对示范乡镇(场)、村(居)进行考察,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统一授牌。

(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21.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2.探索建立村(居)务公开机制。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各单位绩效管理考核以及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三)强化培训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26个试点领域的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培训工作。

泰和县人民政府2020-11-17

 

 

四川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四川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为有力有序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站在群众和企业角度,更多公开民生类和服务类信息,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所需所盼。

——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实施,进一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流程,创新举措,建好用好工作平台,高效、准确、便捷提供政务信息。

——坚持统筹协调,县、乡为主体,省、市加强指导,部门积极参与,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县级政府和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服务场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县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县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级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意义,明确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县级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

(二)注重先行引领。根据各地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和主动申报情况,确定成都、雅安等地25个县(市、区)为先行县(见附件1),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打造四川省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有力释放先行引领效应,带动四川省基层政府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其他县(市、区)参照本方案开展工作。

(三)扎实有序推进。深入基层开展政务公开调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先行县要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上报工作情况,每年度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指导督促。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指导部门(单位)(见附件2)要主动指导帮助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按照国家部委标准指引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邀请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对先行县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并将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名单 (共计25个)

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双流区、都江堰市、蒲江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县、绵竹市、梓潼县、苍溪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高坪区、屏山县、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仁寿县、资阳市雁江区。

人民网 2021-8-30

 

 

曲阜市吴村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曲阜市吴村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机构更加健全,公开载体更加便民,公开效果更加明显,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公开要求

1.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健全完善政府会议公开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3.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4.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5.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落实“放管服”公开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二)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

1.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做好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2.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推进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镇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

3.做好精准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对脱贫攻坚规划、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

4.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在网站发布疫情信息。

6.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强化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

二、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强化政策解读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等发布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1.健全公众参与互动机制。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2.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密切监测收集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舆情,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分类处置。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

2.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3.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4.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抓好教育培训

落实培训计划。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每年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强化考核监督

1.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教师、记者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有关问题和建议。

2.强化工作激励和问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曲阜市吴村镇2022-6-13

 

 

平定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平定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切实提升全市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任务

(一)积极组织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要出台工作方案或细则,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审核。全县选定冠山镇、张庄镇2个乡(镇),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4个县直部门作为示范。(2020年7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扶贫、税收管理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各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县直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对接省直、市直部门,出台所负责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落实措施,负责为县政府提供政策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指导。(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二)优化流程全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县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各乡(镇)、各部门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三)全方位拓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并根据标准目录完成对历年形成政府信息的归类整理。同时,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各乡(镇)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任务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1.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要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应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由起草单位向受理公开申请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已经依法移交档案馆的,可以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各乡(镇)、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明确政府网站法定栏目和内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下,必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保证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未设置法定栏目或链接失效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各栏目应根据情势变化和栏目更新情况,定期动态调整。鼓励结合工作实践,创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类标准,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流程机制建设,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要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三)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1.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相应政务公开机构进行网上发布。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读的,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各乡(镇)、各单位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3.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网站应当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要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四)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的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2020年10月底前,要完成基本信息表变更审核、页面标签规范化设置、索引号规范使用、各类标志标识悬挂、域名规范使用、IPv6改造等,对以上工作检查的结果将纳入季度通报内容。(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政务新媒体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严格检查。对未达到开办资格、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保持一致。

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要按照统筹集约的理念开展移动客户端规划建设,提高内容服务的整合性和便利度,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3.完成集约化建设。2020年10月底前,要实现与市级政府网站统一硬件平台、统一软件系统、统一安全保障、统一运维管理的工作目标,构建起横向覆盖县直部门、纵向贯穿市县两级、综合打通各类服务应用的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五)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

涉及单一乡(镇)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政府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涉及多个乡(镇)的政务舆情,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涉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特别是对政府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民生等情况的,必须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2020年7月底前,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政务舆情协调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3.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各乡(镇)、各单位要主动适应公众参与需求不断提高的新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根据不同情况,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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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2020年,以基层政府为单位,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充分运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成果,规范基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2021年,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本完成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针对26个重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26个试点领域参考目录。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相应专题下载http://www.gansu.gov.cn/art/2020/8/21/art_10634_458623.html),梳理并编制我市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参考目录(见附件)。(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根据庆阳市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县(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县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安排,同步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县级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本地区和本领域的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及时完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省政府相关部门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后及时编制参考目录,并督促指导基层政府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4.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基层政府要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属性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本单位制作的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公开属性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并统一对外发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基层政府要根据《庆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庆政办函〔2020〕30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全部运用依申请处理文本规范答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6.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公开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的第一平台,必须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信息,并将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看。解读产品应多采用图文并茂、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要及时回应、迅速澄清、规范引导,确保市场主体对新政策能够“看明白、听得懂、理解透、信得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完成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做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县级政府部门分别设立基层政务公开页面。同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8.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强化内容建设,坚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转载发布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9.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10.基层政府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1.基层政府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2.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依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各有关单位要依法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承担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和日常联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确定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9月9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传真:0934—8633503)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区)政府部门报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职责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鼓励选择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基层政府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明确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经费。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强化监督评价。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级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市直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庆阳市新闻2021-1-20

 

 

定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定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定远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基层实际,持续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创新、提升”,进一步创新基层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举措、落实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要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在“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服务全领域的推广应用,着力在巩固基层公开成果、拓展基层公开领域、提升基层公开水平、创新基层公开方式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擦亮定远县基层政务公开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1.拉高标杆,开展标准落实大排查。继续围绕“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服务全领域,进一步固化定远县探索出的国办试点8个领域的“四册、一表、一图”公开标准,认真落实8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标准、平台建设和载体创新等要求。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8个试点领域的公开标准规范,针对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栏等载体,开展标准落实大排查,梳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以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时整改。

2.找准问题,实施整改落实大提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活动,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对照“三单”,全面整改提升,确保试点领域目录标准和载体建设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平台好用实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群众获取及时高效。

(二)拓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

3.立足全局,拓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在学习借鉴省内外其他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结合定远县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将定远县8个试点领域向国办在全国推进的25个领域拓展,制定完善全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规范,做到全领域无死角,全过程无遗漏,全环节无缺项。

(三)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方式

4.探索创新,融合“全媒体”公开平台。一是打造公开“信息超市”。推进县级“融媒体”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机融合,挖掘县级“融媒体”平台中报刊、电视、微博、微信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发布、解读、回应和服务功能,打造县级“全媒体”公开服务平台,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建立政策解读日机制。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采取政府部门“端菜”和群众企业“点菜”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三级视频会议、电视、新媒体直播以及电视台录像等进行解读。提前一个月制定下月解读内容,每月分3次每次开展1项政策主题解读,针对农民群众、企业等不同人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不同部门进行政策解读,真正把各类惠民利企政策让企业和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办得好。三是创刊《定远县人民政府公报》。办好《定远县人民政府公报》纸质版和电子版,逐步建立起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人事任免信息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发布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多载体同步发布,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四是全面推广使用县乡村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立常态化应用机制,让政府会议开放覆盖镇村,凡是涉及群众、企业等可公开的会议均应用此系统进行公开。五是完善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提高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开通面和内容覆盖面,让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5.惠民利企,打造“政策服务直通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的需求在哪里,政策服务直通车就开到哪里”的思路,全面梳理省、市、县惠民利企各项政策,集各类政策措施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发布、解读、互动、服务于一体,针对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的全生命周期、全角色要素、全行业范畴、全试点领域、全流程公开,打造“五全”惠民利企“政策服务直通车”。实行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上,开发惠民利企“政策服务直通车”软件平台和移动端APP,分别设置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村居和政策送园区功能模块,融入“全媒体”公开平台,让企业和群众“扫码上车、全程直达”;线下,充分利用我县覆盖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政策服务赶大集”和“政策服务送园区”活动,同时,在政策解读形式运用上,利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政策图解、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政策。

6.畅通渠道,扩大政民“互动窗口”。完善县长一周政务专栏,继续开展好“政府会议开放”和“政府开放日”活动,探索政府会议直播,健全“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通过各类活动的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加强政民互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透明。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效

7.把握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做好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回应。

8.强化调度,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和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调度,持续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二是深推政务公开与服务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的深度融合,借助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建设,突出做好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于每月中旬,利用一周时间召集有关部门、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会商、分析、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确保参加联席会议集中会商人员到岗到位,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9.精心组织,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新《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宣传新《条例》的内容、有关解读等。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设置专题飘窗、印制宣传手册(折页)、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在市民广场、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图书馆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和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营造新《条例》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定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二)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各种传媒和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督查,对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推动政务公开巩固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效果评估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测评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试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朱湾镇政府2021-1-6

 

 

梅岭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梅岭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基层实际,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持续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创新基层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举措,落实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我镇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级政府网站,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动态管理,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三)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我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五)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完善我镇政府信息查阅点,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摆放“梅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志牌,提供纸质方式查阅,配备专门的计算机实现网上查阅,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八)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九)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十一)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十二)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推广应用“闽政通”、“漳州通”等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十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建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十五)加强监督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上级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通过上级专项评估验收。

梅岭镇人民政府2020-10-9

 

 

大悟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大悟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做法,宣传展示各地加强基层治理进展成效,营造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2021年度27个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各地如何因地制宜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践,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一起来看!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办事处

实施“益动旺庄”成长计划探索社区工作者阶梯式培养新模式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近年来开展的“益动旺庄”社区工作者阶梯式成长计划,聚焦社区工作者的“六力”建设,培育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

精准把脉,提炼“六力”需求模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搭建“益动旺庄”人才培训平台,提炼出“三层级六能力”需求模型。三层级即社区工作者中的新手、骨干、中坚不同层级,六能力即为民服务力、居民动员力、协商议事力、项目运营力、统筹协调力、治理创新力。第一层级赋能旨在提高新手社区工作者的为民服务力、居民动员力;第二层级增能旨在提升骨干社区工作者的协商议事力、项目运营力;第三层级聚能旨在提高社区负责人的统筹协调力、治理创新力。

传帮带育,夯基筑台助新手起航。一是通过集中授课、考前辅导、模拟练习等方式推动新手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证,培养专业理念和意识。二是举办“益创沙龙”新老社区工作者交流会,邀请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分享服务开展的方法流程、与居民交流的经验技巧,帮助新手熟悉业务。三是通过拓展练习、实际操作等方式教学相长,提高一线服务能力,与居民建立友好关系,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

系统设计,着力锤炼骨干队伍。挑选入职2年以上、有工作经验且愿意主动提升发展的社区工作者作为骨干,通过链接外部资源、小巷论坛交流会等方式为其提供“知、信、行”知识实践体系培育,提升其项目运营力和协商议事力。一是链接社会治理专家、教师资源,通过专家授课结合参与式学习的方式提升骨干的共建共治的理念意识。二是组织骨干赴上海、苏州、成都等城市取经,就公益创投自治项目、民主议事会等进行经验学习。三是开展“小巷论坛”交流培训会,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模拟演练,打造“旺庄小巷论坛人才资源库”。

跟岗训练,打造社区中坚力量。将社区负责人(含副书记、副主任)作为第三层级培育对象,通过与上海市先进街道制定共建跟学合作计划,实施跟岗训练,开拓其治理视野,提升其统筹协调、治理创新能力。一是确定与上海浦兴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建立合作计划,通过自主报名、面试遴选确定跟岗学员名单,制定学习手册,明确任务要求。二是跟岗期间,学员结合自身需求,重点学习自治管理氛围营造、统筹规划社区治理方式等。三是举办“上海跟岗训练营主题论坛”,学员将自己的跟岗内容与收获反思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进行分享。

项目操演,以实践提能力。“益动旺庄”人才培养平台结合“微爱旺庄”社区微治理创新大赛,以项目化操演的形式使各层级社区工作者参与其中,以实战提升整合治理能力。一是社区负责人以创新大赛为契机,依据所学的治理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微治理项目的申报方向,链接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力量等,进行项目的统筹规划。二是骨干社区工作者与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利用项目运营的知识,全程参与并执行,不断提升协商议事能力。三是在项目活动的开展中,新手以活动为平台,积极与居民建立信任关系,在了解其特征和需求后,提供更优质服务。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强基础 促合力 加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具有雨湖特色的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新模式。

党建领航夯实服务基础。一是强化基础促合力。成立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和四个工作小组,先后制定了党建领航政府服务体系星级考核制度等6个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奖惩机制。二是围绕中心强服务。充分整合区乡两级资源,全面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党建联系人等制度,通过开展支部“五化”建设,创建五星党组织,抓好党员进楼栋、亮身份、做承诺、当先锋工作,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三是创新形式提质量。推广实施“零距离”点单、“议事会”制单、“服务直通车”买单的“三单制”模式,集中设立民情反映栏、“扫黑除恶”举报箱,定期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开通“帮困直通车”“矛盾化解直通车”“环境整治直通车”,构建“律师+调解员+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职能重构科学理顺体制。一是乡镇站办所改革。出台《雨湖区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全区乡镇站办所管理体制进行优化组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精简、运转更加有序。二是行政审批改革。梳理完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明确乡镇权力事项116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1项,区直部门做到“应放尽放”,各乡镇(街道)实现“应接尽接”。三是综合执法改革。以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执法覆盖为重点,整合应急、人社、卫健、城管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化执法管理新格局。全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将街面治安、监控系统和城管行政执法系统有机统一结合,全面建设“智慧城管”运行体系。

优化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一是服务内容清单化。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把基层干部的时间和精力释放出来。二是服务手段信息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横向接通区直部门与乡镇的政务外网,纵向实现了区镇村三级联通。将原有社保、低保、医保等业务整合进一门式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服务管理网格化。统一网格治理层级,同步设置党建、综治、自治、服务四类网格,整合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进行联动,实行“大网格”管理。通过网格把社情民意统统摸上来,把优质服务沉下去。

资源整合优化服务供给。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机制、优化乡村治理机制四大体制机制创新,争创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争取中央、省、市综改资金。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1+12+N”三级枢纽平台,引入10余家专业社工机构扎根,发展社会组织300多个、社会工作人才600余人。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坚持乡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在全区推行“坐班服务便民、流动服务惠民、亮牌服务利民”三项机制,进一步促进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提高办事效率。

广东省东莞市以“民生大莞家”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广东省东莞市推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档升级。

两个小微“聚民情”。将现行政策可办理的事项和现行政策不可办理或办理后仍不能满足群众诉求的事项,全部纳入“民生大莞家”服务范围,内容涵盖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具体分为“民生微实事”和“民生微心愿”两大类,包括面向公众利益、群体利益的便民工程项目和公益服务项目,也包括着眼于个人和家庭诉求的临时生活、医疗、教育、养老、就业、住房等救助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多条渠道“听民声”。整合10多个原本分散独立的民生诉求收集渠道,对接17个部门的42项民生保障政策,群众可通过“莞家政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智网工程”网格员日常巡查、城乡社区协商会议等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反映诉求,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府听民声、解民意的能力。

共商共议“汇民智”。涉及群体利益的“民生微实事”项目诉求,按照协商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采取社区党群联席会议、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网络协商等不同形式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引导不同群体共同商定项目办理方式,实现由“政府配菜”向“群众点菜”的转变。

三个莞家“纾民困”。创新设定“莞家速递”“莞家直达”“莞家驿站”三种办理方式,以短、平、快措施快速回应群众诉求。其中,“莞家速递”主要针对急难型项目,通过直接资助方式予以快速解决;“莞家直达”主要针对涉及金额较大、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爱心力量进行对接;“莞家驿站”主要利用基层现有的服务站点提供志愿服务。

政社合力“办民事”。2020年以来,市级财政会同市慈善会连续2年、每年投入1.26亿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1:1或1:0.5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民生大莞家”项目办理。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建立起集财政资金、慈善资金、社会资金等多方投入的“民生大莞家”资金保障机制,为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全程监督“解民惑”。配套搭建起“民生大莞家”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宗民生诉求实行全流程的线上跟踪督办和信息公开,对民生诉求项目做到第一时间摸底调研、第一时间拿出解决措施、第一时间反馈处理结果,切实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全程公开“解民惑”。

中国民政2022-4-21

 

 

红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红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0年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红安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二)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三)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梳理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6个试点领域涉及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条目方式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在红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6个试点领域涉及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加强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在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公开,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专区要求标示清楚、方便实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落实省、市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八)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职责内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要通过短信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服务信息集成、优化、简化,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九)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十)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要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十一)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夯实基础。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具体工作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对所负责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进行业务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安排1名负责同志分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明确1名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同志和联系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OA系统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华俊;联系电话:0713-5241186)。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督查督办。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实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抓好问题整改。

红安县人民政府2020-10-25

 

 

安庆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安庆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全市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基层政府将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配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引。

2.编制26个试点领域指引目录。配合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3.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指导基层政府,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4.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基层政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5.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6.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制定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基层政府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7.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8.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基层政府要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9.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基层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10.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1.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基层政府要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2.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基层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3.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迎江区人民政府要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

14.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各县(市、区)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政府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各地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宜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6-1

 

 

莲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莲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和省、市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争2020年初步建成县、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年底前,全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人员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2020年10月中旬前,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江西省、萍乡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三、编制汇总公开标准目录

2020年11月中旬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3),参考中央、省、市各对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有的放矢,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中央、省、市对口部门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做好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抓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

四、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

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省、市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市对口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对乡镇工作协调指导;县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标准制定发布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抓好标准指引落实。

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要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创新。

六、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整合优化,便利企业和群众。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各乡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优势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七、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

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涉事乡镇或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个乡镇、多个部门的负面舆情,要及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县委宣传部门切实发挥好督促协调作用。

八、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举措发布引导工作制度的通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要政策解读发布引导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喜闻乐见。

九、创新基层决策参与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法律审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法律顾问、“五型”政府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十、开展“十县百乡”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创建1-2个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树立新样板。2020年12月前,由各乡镇自愿申报,经县政府办公室考察汇总并报市政府办公室考察同意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合格后统一授牌。

十一、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十二、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2021年,将择优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

十三、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培训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26个试点领域的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培训工作。

十四、加强推进情况督促指导

2020年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县高质量发展考评以及政务公开的重要依据。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专题,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于每年12月上旬应将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每年12月底前将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督促乡镇和部门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

十五、形成协调联动工作合力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辖乡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编制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乡镇和政府部门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莲花县政府办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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