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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委编办

题目:各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规

资料提供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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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把党中央、国务院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7个方面20项政策举措,包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等,引来社会高度关注。这份被视为“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的文件将给职业教育带来什么?困扰职教发展的难点问题能否得到突破?职教改革如何对接国家经济发展、产业升级需求?对此,本报约请多位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从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解读。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助力职教发展

王扬南

国家资历框架也被称为国家资格框架,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项教育质量提升战略。我国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现“国家资历框架”这一概念始于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这说明职业教育在建立国家资历框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相关工作已逐步从理念和研究层面转到研制和落实阶段。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必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程。根据目前研究,一般认为,国家资历框架是根据知识、技能和能力(素养)的要求,将一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习成果(教育文凭、职业资格等)进行系统整理、编制、规范和认可而构建的连续性、结构化的资历体系。有学者将其比喻为衡量个人专业经历的标尺,引导社会成员职业成长的阶梯,沟通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桥梁。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意义深远:一是有利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的学习成果表征一般是学历文凭,职业培训一般是各种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但二者之间缺乏融通和衔接,而国家资历框架为之提供了解决方案和路径。二是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资历框架中不同资历等级的通用能力标准通过知识、技能、能力三个核心要素来进行描述,能有效克服“重知识、轻能力”弊端。技能和能力的获得需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育人功能与评价作用,需健全“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的育人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能有效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通过国家资历框架这一制度与机制创新,转变长期以来“重学历出身、轻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上升成长通道,对于在岗培训和自学提升中获得的技能给予认证认可,具有现实而长远意义。四是有利于推动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国家资历框架沟通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促进各类资历互认,从而使学习者根据自身和社会需要在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合理流动和晋升,搭建起人才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立交桥”,激励人的终身学习与发展。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需顶层设计与地方试点统筹推进。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情况比较复杂,国内各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也不均衡。因此,我国国家资历框架的建设和完善必将是一个复杂、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协调多方力量加强顶层设计,形成部门合力;另一方面要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优势,分批分步开发和制定能力标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等是立足中国国情,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探索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积极探索。与此同时,要在吸收国外成熟经验基础上,立足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如广东省、上海市、国家开放大学等已有的本土实践,继续推进和扩大局部试点,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积累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要紧跟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促进国家资历标准的国际互认与对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职业技能人才的跨国流动、就业创造条件。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办好职教活动周 树立职教良好形象

刘宝民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落实好《方案》关于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要求,科学认识活动周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好活动周的服务功能,有赖于社会各界深化认识、创新实践、协同推进。

深刻认识活动周对树立职业教育形象、引导社会认同的重要价值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很多人仍对职业教育存有偏见。如何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让社会各界认可职业教育,让人民群众认同职业教育,是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近几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连续4年举办了职业教育活动周,并积极推动活动周制度化与长效化。各地各有关单位也因地制宜举办了系列宣传展示、职业体验、交流互动等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了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职业教育活动周正逐步成为全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发展、体验职业教育活力、共享职业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

积极发挥活动周对服务国家战略、展示职业教育成就的诠释功能

当前,产业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预计未来10年内,随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将继续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设人才强国任重道远。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落实《方案》,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正成为历史的选择。

职业教育活动周将承担新的重要使命,要大力宣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宣传党和国家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尚,宣传职业教育对支撑产业升级、打造制造业强国、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贡献,展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活动周要高效完成上述使命,必须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组织机制,始终创新服务方式。

创新机制,协同合作做好新时代活动周的宣传活动

举办活动周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社会各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各有关举办方要协同配合,群策群力,多方位提高活动周系列活动参与度和吸引力,不断提升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制订活动周方案,每年动态确立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注重可操作性,注重活动效果。

在具体活动组织上,要充分挖掘本地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资源,组织好“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四开放”“三贴近”“两走进”,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

在宣传方式上,要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让人民群众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各地各有关单位可以积极主动创新宣传活动方式,除了利用好传统媒体渠道,还要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努力打造特色鲜明、有持久传播力的职业教育宣传平台和宣传品牌。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用新方略指导职教改革发展新实践

孙善学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职教20条集中了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教20条的主导思想是深化改革,主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价值导向是强化服务,构成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好职教20条,需要深刻领会其中“新意”,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用新方略指导新实践。

“深化改革”重点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深化办学体制和职业培训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制度以及决策咨询制度。“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按照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规律办学,全面落实“三个转变”和2022年职教改革发展的具体指标,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保障。“强化服务”重点是服务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建设,全面释放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

一是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职教20条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实践证明了仅靠教育系统、仅在教育内部发展职业教育不行,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各行各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此,全社会要加强职教20条宣传,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文件上来,扩大职业教育政策影响,释放政策红利,调集教育内部、外部各种有利因素,形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能。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兴学治教,加快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从类型教育的定位出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形成系统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的能力,试点“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行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和模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从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以标准化建设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各专业、各层次人才培养标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三是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各级政府要放得下、管得住、服务好,职业学校及行业企业等要敢担当、守规矩、有作为,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巩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成果,加强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准入类证书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证书开发、评价制度,鼓励发展社会化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支持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巩固和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从而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法规健全、职责明晰、分工有据、合作有序、协同治理、共享发展的职业教育现代治理体系。

(作者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潘海生 肖鹏程 肖冰 马君 冯孟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经过5—10年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主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长久以来,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教育,一直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8367所(不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1388所,其中,社会力量举办中职学校3410所(含民办2069所)、高职院校412所(含民办320所),分别约占中、高职学校总数的四成和三成,合计占比39%。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先后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都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人兴办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可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为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提供了政策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项目体系逐步建立。在政策制定上,近年来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强调“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制定支持政策、购买社会服务时,将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公办院校同等对待”;在项目支持上,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有行业办学39所、占比19.5%,企业办学9所、占比4.5%,民办性质2所;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项目中,有民办高职院校103所,中央财政投入1.83亿元,民办中职学校65所,中央财政投入1.12亿元。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优势,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效提升技能需求供给的对接效率,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在每年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贡献50强”中,行业企业举办院校数量都占据半壁江山。

但是,从整体看,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还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参与渠道不畅通、制度环境不完善等困境,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职业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潘海生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肖鹏程系上海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肖冰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马君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冯孟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办好职教要夯实中职教育基础

于志晶 李玉静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选择不是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是长期广泛学习、比较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思想和经验模式,并加以本土化实践探索后作出的选择。

在这一格局中,中等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知识的层级上,还是在技术技能的层级上,中等职业教育都是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是进行系统职业教育的奠基阶段。二是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环节。按照美国生涯发展大师萨珀(Donald E.Super)提出的“职业生涯发展阶段论”,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分为成长、探索、建立、维持和衰退5个阶段。其中14—25岁的探索阶段是职业偏好逐渐具体化、特定化并实现职业偏好的时期,而其间对应中等职业教育的15—17岁年龄段,则是最为关键的职业生涯的试探期。三是中等职业教育所面向劳动人群的巨大规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左右。按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三种文化程度对应地将劳动力人口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层级,我国劳动力人口的层次结构仍为金字塔型结构,数亿计的初级、中级劳动力人口构成了金字塔的主体,他们恰是中职教育所面对的人群。

事实上,国家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这一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央已经明确阐明的“巩固提高”方针和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急迫任务,也是打好职业教育翻身仗的首要前提。

继续办好中职,要加快转型发展。中职的转型改革,要从现代教育为个体发展提供更多教育选择机会、满足学习者多样发展及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基点出发。第一,在实施形式上,一是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在课程类型、教育服务、教育对象等多方面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性;二是在入学模式、教学形式、学制等方面增强实施灵活性,切实满足不同背景学习者的需求。第二,在体系发展中,一方面,加强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融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衔接,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这也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均等认可的关键一环。第三,在自身发展上,一是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就业导向教育的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基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习者的就业能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学习者顺利过渡到劳动力市场;二是改革课程体系,把核心素养作为重要课程目标,加强对于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化生涯指导,从根本上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学生多样选择性。第四,在服务面向上,一是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优化专业布局,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社会服务,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拓宽服务对象,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于志晶系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玉静系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副总编辑)

龙江机关党建网2019-10-10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打好打赢防控持久战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如何?方案对于应急处置措施有哪些新要求?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2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疫情防控具有复杂性、长期性

问: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如何?为何要出台该方案?

答: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全力抓好防控措施落实,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目前疫情呈点状发生,总体可控,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风险难以完全阻断,且目前尚无有效疫苗,以上因素决定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立足于打好打赢防控持久战,农业农村部系统总结了非洲猪瘟疫病流行规律和过去近半年的应急处置经验,结合当前形势,在原《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印发了方案,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限制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

问:与应急预案相比,方案最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答:这次方案内容调整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明确疫情的确诊和报告程序。明确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判定为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明确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程序上报疫情并采集样品送检,并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和发布疫情。

——细化疫情的分级标准。根据疫情的流行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发展趋势,细化完善了原来的疫情分级标准,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并规定了相应的措施。严格限制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具体的调运监管方案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发布并适时调整。

——调整了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对应急处置措施、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强化了技术要求。方案增加了对非洲猪瘟诊断、采样、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鉴定工作必须经农业农村部批准。

根据屠宰场履责情况安排恢复生产时间

问:方案在应急处置措施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调整:

——明确了运输途中发生疫情的处置措施。对运输途中发现的疫情,以运载病猪的车辆、船只、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得劝返。同时,当地要开展非洲猪瘟的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划定疫区、受威胁区及采取的处置措施。

——调整了扑杀范围。明确对疫点内生猪全部进行扑杀,对疫区内的存栏生猪要进行严格隔离并开展实验室检测,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场点必须进行扑杀,阴性场点要彻底排除疫情扩散的风险后,方可继续饲养或进行屠宰。

——优化了解除封锁的条件。对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在解除封锁过程中引入哨兵猪,通过采取哨兵猪监测措施,将解除封锁时间缩短为30天;对未采取哨兵猪监测措施的养殖场疫情,解除封锁时间仍为42天。

——根据屠宰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对恢复生产时间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对屠宰场主动报告的疫情,经彻底清洗消毒、实验室检测合格和通过风险评估,再过48小时后就可恢复生产;对畜牧兽医部门排查发现的屠宰场疫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需经过15天才能恢复生产。

——调整了养殖场解除封锁后空栏时间。在解除封锁后,对疫点和疫区应扑杀范围内、需继续饲养生猪的养殖场户,引入哨兵猪进行临床观察,饲养45天后,临床无异常且实验室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补栏。空栏时间由原应急预案规定的6个月缩短为45天。

新华网2019-2-2

 

 

解读:《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解读:《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跨境电商是正在蓬勃兴起的国际贸易新模式、新业态。2018年7月2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武汉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日前,省政府印发《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武汉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发展描绘出了什么样的路线图?近日,省商务厅跨境电商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创新举措和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四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强调突出武汉特色,因地制宜,注重差异发展,实现重点突破。在基本原则上,强调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复制推广、创新发展等。在发展定位上,强调把武汉市打造成为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商品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

第二部分,主要是从“三平台”和“六体系”方面提出了建设任务。“三平台”主要包括: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综合园区平台、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六体系”主要包括: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慧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

第三部分,主要是从监管服务、商业模式、主体培育、生态服务、制度规则五个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在监管服务创新上,提出对不同模式的监管流程标准化,推动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无票免税”等政策。在商业模式创新上,提出以扩大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作为主攻方向。在制度规则创新上,提出研究制定跨境电商主体认定、电子签名、跨境电子支付、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等。

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加强领导、政策支持、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等方面提供保障。在加强领导上,成立由武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武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政策支持上,提出加大跨境电商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财政扶持,扩大社会融资渠道等。

问:《方案》实施对湖北外贸进出口将带来什么影响?

答:《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武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是新业态、新模式,是当前外贸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武汉市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湖北扩大开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中部大市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湖北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一是借助跨境电商这一新业态新模式,可进一步夯实智能物流、互联网结算支付、在线信息共享等基础,加快推动湖北省“互联网+外贸”发展,提升湖北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对传统外贸进出口的有力补充。

二是借助跨境电商这一新业态新模式,湖北可进口更多的物美价廉的境外商品,促进国内消费升级,同时也可推动更多湖北企业更加广泛地参与国际产业分工,进一步提升湖北对外开放水平。

三是借助跨境电商这一新业态新模式,湖北可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规模。

问:湖北在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主要讲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出台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武汉综试区实施方案。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武汉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培育和吸引更多跨境电商企业,把武汉建成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中心以及中部跨境电商创新基地、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示范基地、全国跨境电商人才总部基地。二是做好前两批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工作。2018年10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外贸”,引导传统外贸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努力培育湖北外贸竞争新优势。三是出台武汉综试区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电商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二)推进线上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2018年11月上线运行,平台开发了适合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4种监管模式的通关服务系统,实现了无纸化操作和信息化监管。

(三)引进和培育大型跨境电商企业。2018年,武汉市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了5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据了解,小红书将在武汉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弗睿公司拟在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同时,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基地和企业孵化器。

(四)促进跨境电商平台与外贸产业对接。一是2018年3月,省商务厅举办了“湖北省第一届汽车零部件跨境电商供应链需求对接会”,省内80余家汽车零配件企业参加活动。亿领作为跨境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平台,发布了戴姆勒、佩卡、纳威司达等国际知名汽车厂商及零配件销售商的采购计划,现场有10余家企业与外商达成合作意向。二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推动市州与交易平台合作,精心设计“eBay平台等+县市产业集群”项目,在武汉、汉川等地举办多场活动,推动了我省传统外贸企业上线经营。三是支持我省企业进驻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商平台。目前全省有1500家企业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开展业务,其中2018年新增约200家企业。

(五)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发展。一是推动武汉天河机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项目建设。2019年1月21日,首批从法国发来的跨境电商货物在武汉天河机场快件监管场所顺利上线通关,标志着武汉天河机场首次开启跨境电商业务,迈出了湖北省航空口岸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步伐。二是协调推动黄石跨境电商项目建设,该项目在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投入运营。三是襄阳市政府出台政策,从业务发展、物流降成本、人才培训等方面,对跨境电商发展进行扶持。

问: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新政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

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对消费者来说是重大利好。一是消费者单次和年度的购买限额都提高了,将单次交易限额从2000元提升至5000元,年度限值则由2万元提升至2.6万元。跨境零售进口在限额以内可以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同时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超出年度交易限值的部分则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这意味着老百姓可以买到更多、价格更优的商品。二是跨境电商新政使消费者购物更加便利。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武汉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过去需要异地中转的商品可以在武汉直接购买了,进口商品物流变短,消费者的体验会更好。三是享受跨境电商优惠政策的品类又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税目总数达到1321个。更多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将会得到更好满足。四是安全方面更有保障。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新政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武汉、襄阳、宜昌、黄石、鄂州等地突破性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请问省商务厅如何落实?

答:2019年是武汉综试区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湖北发展跨境电商的攻坚之年,湖北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开放前沿意识,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按照“武汉先行、复制推广、梯次推进、带动全省”的工作思路,推动全省跨境电商业务快速发展。

(一)推动武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一是推动武汉市研究出台跨境电商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吸引大的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来汉集聚发展。二是推动武汉市积极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带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高速增长。三是在武汉综试区推动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和“无票免税”政策,争取出口企业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四是支持武汉天河机场增开全货运航班,开通更多的国际直达航线,提升航空口岸国际货物集散和分拨能力,实现跨境电商商品运输提速。

(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服务创新。一是协调推动海关简化通关手续,对纳入海关信用管理的跨境电商企业实施差异化通关管理措施,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二是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时,对跨境电商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武汉综试区企业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三是在通关便利化、金融支付、退税结汇、信息共享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三)做好跨境电商招商引资工作。一是推动武汉市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重点引进知名度高、交易规模大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出口企业。二是与国内外知名平台加强合作,实现“平台+产业”的有机结合,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三是湖北将举办大型跨境电商企业招商推介会,邀请国内进口前20强、出口前50强的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参加,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

(四)促进全省跨境电商发展。一是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州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开展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和一般出口业务。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推动线上交易和传统贸易深度融合,拓展湖北产品销售新渠道。二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三是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构建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四是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五是发挥跨境电商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湖北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为全面有效推进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目标,借鉴先进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武汉区位、人才等优势,突出武汉特色,因地制宜,注重差异发展,实现重点突破,加快武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构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新高地,形成一批高质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基本原则。

1.复制推广、创新发展。借鉴前两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发挥武汉在制造业、区位、交通及科教等方面优势,推动武汉跨境电子商务在监管服务、商业模式、主体培育等方面跨越式发展。

2.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3.突出特色、培育品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线下园区平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制造业国际化升级转型,形成“武汉制造”国际市场竞争新优势。

4.开放合作、协同发展。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方位跨区域合作交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区合作”,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全球海外仓的“区海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特色园区“区园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多方共赢。

(三)发展定位。

1.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整合武汉“铁、水、公、空”物流资源优势,建设以“公空联运、铁水联运、江海直达”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提升港航、物流、口岸、中介、金融、商务等配套功能,打造我国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

2.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大数据服务中心,为武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制造商提供专业的第三方大数据营销管理服务。

3.中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基地。坚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推进先行先试,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体制、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国际经贸规则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打造我国中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枢纽。

4.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示范基地。立足武汉产业基础和科教优势,通过政策、资金和技术扶持,提升行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形成一批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打造全国实体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示范基地。

5.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总部基地。充分发挥武汉“科教重镇”教育资源优势,联合高校、人才研究机构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政产学研”一体化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港。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1年,力争建成以“互联网+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征,以“武汉制造+供应链整合+品牌提升”为核心竞争力,以“物流通关+人才培养+金融信用”为重要支撑,以出口为主、进出口并举,双向驱动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标杆城市。

2.具体目标。到2021年,累计引进、培育3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集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3000家以上,打造优质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5至8家,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交易总额每年增速保持80%以上。设立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100处,引进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三平台”建设。

1.建立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推广应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现阶段可使用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负责运营维护的湖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和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各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一点接入、一次递交、统一反馈”,口岸各部门信息共享。

2.构建线下综合园区平台。

(1)重点支持拥有海关监管场所且外贸和电子商务综合基础发展较好的区域。

优先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四区”叠加融合的综合优势,以现有成熟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公共平台和良好园区产业集群为基础,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企业—企业)线上进出口、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和特殊区域出口等业务,打造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制度创新先行区与科技创新聚集区。

优先支持武汉汉口北依托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优势和大型专业市场集群优势,通过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传统专业市场集群转型升级,打造“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综服”相结合的外贸新业态综合试验区。

(2)大力支持拥有口岸资源和交通物流优势的区域。

加快支持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依托东西湖园区和阳逻港园区特有功能和区位优势,融合中欧班列铁路、新港水运物流优势,充分发挥进口肉类、进境水果、进境粮食、汽车整车进口等指定口岸优势,打造以保税模式为主要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加快支持武汉天河机场增开全货运航班,依托航空口岸优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和一般出口业务,完善提升航空口岸国际快件中心功能,加强城市货站与其他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区港互通,打造航空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综合园区。

(3)积极支持资源特色鲜明的区域。

鼓励支持硚口区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优势,打造“传统商业+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支持蔡甸区依托中法生态示范城优势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绿色农产品特色园区。鼓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优势,支持其他地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中心资源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3.打造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探索设立高校跨境电子商务智库或研究机构,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办跨境电子商务实操培训,快速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紧缺型人才。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规划、研究、测评及认证工作,开发武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数据库,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招聘与管理服务平台,集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优秀人才。

积极承办或者主办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大赛、会展、论坛等活动,宣传推介武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政策,吸引优秀人才落户武汉。

(二)“六体系”建设。

1.信息共享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数据库与相关政务数据库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平台。统一数据信息使用规则,实现数据信息高效传输、开放共享。建立备案企业、商品信息库和各类平台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海量数据库,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方共享、全程使用”,实现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

2.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大胆创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保险、支付、本币跨境结算、结售汇等配套金融服务,建立一站式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深入推进投贷联动业务,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据交易信用,建立信用资金池,创新金融服务。

3.智慧物流体系。支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云物流平台。加快推进铁路线进码头、进园区,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拓展国际物流通道,建立武汉始发终到的海、陆、空国际直达物流通道网络。加快邮件快件集散配送中心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自建或者共建海外仓,并使之成为集物流仓储、展示展览、产品体验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4.信用管理体系。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综合服务平台、信用管理平台等基础数据,建立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联合海关、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科学设立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级和认证体系及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失信企业、个人相关信息,加快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5.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物流、交易支付等平台数据采集和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标准化统计机制,明确和统一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和标准,规范监测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对各类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数据报告和发展指数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统计信息参考依据。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政府和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纠纷预警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贸易摩擦。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推进区块链等相关技术在跨境商品溯源中的应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积极评估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创新举措

(一)监管服务创新。

1.将跨境电子商务B2B、B2C以及特殊区域、海外仓进出口线上业务均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对不同模式的监管流程标准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拓展进出境运输方式,支持利用国际邮递物品按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申报通关。优化相关商品清单管理机制、质量溯源机制和退换货机制。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流程。

2.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推动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无票免税”等配套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广对总(分)企业增值税“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自报自缴、电子支付等新型税收征管方式。

3.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依托银行或者现有业务规模较大、发展较规范、平台较成熟、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开展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外汇支付结算等相关业务。简化个人贸易收结汇单证,允许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且实现“三单合一”的境内个人电商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自行收结汇,为个体工商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提供便利。

(二)商业模式创新。

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作为主攻方向,完善跨境电子商务B2B一般出口与特殊区域出口业务模式。大力拓展B2B2C(企业—企业—个人)、M2C(生产厂家—个人)、C2B(个人—企业)等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探索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卖家+平台+外贸工厂”专业化发展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O2O(线上—线下)模式,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O2O展销综合体。

(三)主体培育创新。

1.强化产业集群。筛选一批发展基础良好、国际市场潜力大、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度高的产业,分批次、多途径、广渠道推动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产业垂直平台,整合供应链资源,拓展海外市场,打响“武汉制造”在世界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强化专业市场。加大跨境贸易产业市场培育力度,规划布局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展览展示和交易中心。通过设立针对不同专业市场的“跨贸小镇”“跨境集市”,打造线上与线下立体交互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格局。

3.强化自主品牌。加快东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际化进程。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创立自主品牌。扶持一批有自主品牌、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拓展能力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四)生态服务创新。

鼓励建设集金融、通关、物流、退(免)税、外汇等服务在线应用平台或者线下服务体,为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贸综合服务。鼓励通过建立互联网生产管理系统与外贸生产企业合作发展跨境电子商务M2B(生产厂家—企业)业务,打造按需生产的扁平化跨境贸易体系。培育或者引进国内优质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企业,支持其应用大数据和新科技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广告智能投放、海外媒体推广、路演体验策划、社交网络分享等营销服务。

(五)制度规则创新。

积极参与全国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有关工作,探索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地方制度体系。研究制订武汉市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电子签名、跨境电子支付、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制度规则。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成立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武汉市商务局办公。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发展规划,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各区和试验园区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并进行推广。

建立武汉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市区分级管理推进工作机制。市级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及检查推进工作,明确各区、各园区工作任务目标,加强指导。各区、各园区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辖区内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综合试验区各园区有序建设。

(二)注重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强现有国家级试点优惠政策的积极运用,加快研究制定武汉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国际物流、海外仓、人才培养、融资贷款等发展的新举措、新政策,鼓励创新发展。

(三)加大财政扶持,扩大社会融资渠道。

统筹中央、省、市级外经贸资金,重点支持“三平台”“六体系”建设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流入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允许技术、知识产权等以期权形式参与融资,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

(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贸易发展环境。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服务水平,降低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推进口岸提效降费,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加强不同区域的物流、仓储、运输、配送企业合作,降低物流成本和经营成本,降低空运作业成本,提升场站设备处理能力;推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提供高效服务,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公平竞争、规范经营。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9-2-18

 

 

解读湘潭、郴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解读湘潭、郴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跨境电商路如何走

——解读湘潭、郴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简称湘潭综试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简称郴州综试区实施方案)。

两个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湘潭、郴州综试区将在哪些方面开展创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 8月21日,记者采访了省商务厅电商处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解读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创新内容,展望全省跨境电商发展前景。

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传统外贸受到了严重冲击,而跨境电商逆势上扬。”省商务厅电商处处长刘建平介绍,为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独特优势,开展在线营销,实现在线交易,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以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外贸攻坚克难,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中明确,同意在包括我省湘潭、郴州在内的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为我国第五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至此,加上之前获批的长沙、岳阳综试区,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达到4个,总数位居中西部省份第一。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105个,覆盖了30个省区市,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综试区将继续通过开展先行先试,并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省在充分借鉴前几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出台了《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综试区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两个综试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分别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刘建平介绍。

湘潭综试区实施方案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把湘潭综试区打造成具有中国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为全省跨境电商新的增长极。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和培育3个以上具备B2B2C能力的跨境电商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力争到2025年,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亿美元,外贸进出口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跨境电商人才5000名以上。

郴州综试区实施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至5年改革试验,打造以郴州综试区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副中心物流基地、分拨中心、总部基地和创业基地。至2023年,实现“6510”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即完成跨境电子商务6大创新模式试点工作,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市场主体向郴州集聚,引进培育5 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综试区将在哪些方面开展创新

根据方案,湘潭、郴州综试区均进行了大量创新,湘潭综试区将推动形成“跨境电商+农村电商”联动发展新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红色旅游”融合业务,郴州综试区将开展跨境电商6大创新模式试点,推动优势产业出口、高端消费品进口等。

湘潭综试区将结合湘潭本地特色,打造农产品跨境电商出口供应链体系;搭建集跨境涉农产品品牌培育、出口认证、标准制定、“身份证”管理溯源体系等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服务农村发展示范平台。积极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红色旅游”融合业务,依托韶山红色旅游资源和基础,建设中国(韶山)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开展保税商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模式;探索打造具有内陆特色的免税交易模式,拓展跨境业务,打造韶山旅游新亮点,推动文旅商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创新跨境电商出口B2B和B2B2C通关模式,探索海外仓B2B2C业务发展,探索打造跨境进口商品特色类目的通关便利化。

郴州综试区开展6大创新模式试点:一是推动“跨境电商+优势产业”新出口渠道试点,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拓展产品境外营销渠道;二是推动“跨境电商+高端消费品”新进口模式试点,打造具有郴州特色的“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试点;三是推动“跨境电商+精准扶贫”新上行试点,大力支持郴州农业特色产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开展出口贸易;四是推动“跨境电商+批发市场”新生态试点,依托郴州综试区,打造以华泰城为中心,集聚新零售产业、跨境电商展示、智能仓储物流配送、跨境电商产品供应链基地、电商企业孵化为一体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五是推动“跨境电商+大数据”新产业试点,逐步形成湖南省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六是推动“跨境电商+文化旅游”新品牌试点,重点推动郴州长卷文化旅游度假区的中韩(郴州)旅游接待中心相关试点,助推文化旅游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协同发展。

未来我省跨境电商发展将如何总体布局

我省将在充分借鉴和复制推广前几批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基础上,重点打造“一核多极多园区”的跨境电商差异化发展格局,并开展“万企融网闯国际”跨境电商产业带对接活动,带动全省建立多个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其中:“一核”是指将长沙综试区作为我省跨境电商发展核心,打造跨境电商中西部地区区域性集散中心;“多极”是指将岳阳、郴州、湘潭综试区作为我省跨境电商发展新的增长极;“多园区”是指各综试区建立多个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能给百姓带来什么

建设综合试验区,一方面可以使百姓通过便捷的通关、快速的物流、简易的支付享受全球众多的商品,实现“足不出户、购遍全球”。另一方面让传统的跨境商品交易的过程逐步阳光化、透明化,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业态,会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创业渠道,也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对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有利于企业全方面业态的发展,形成产业链条,完善配套设施,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吸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湘潭跨境新丝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裁王湘煌表示,将利用这个契机,积极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备货模式,同时依托线下实体湘潭保税商品中心,让线上平台服务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华声在线2020-8-21

 

 

罗甸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文章下载

罗甸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州委编办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5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罗甸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享有与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从教资格方面

报考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其他方面

1.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罗甸县2022年“特岗计划”学科职位表》(附件2)和《罗甸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附件5)。

3.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省、州、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和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黔南罗甸教育” 微信公众号、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

2.资格审查地点:罗甸县教育局(罗甸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3.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或委托代审人须持本人签署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严格按照《贵州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实施方案》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入场检测时,考生或委托代审人须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纸质版,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1)本人“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不带星()号”;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①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甸须提供资格审查前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若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要求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4.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按照我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可直接用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相同照片3张。

(5)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授权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县教育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连同本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2年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罗甸县民族中学。

4.笔试期间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签署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严格按照《贵州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实施方案》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纸质版,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不带星()号”;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①笔试前7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笔试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甸须提供笔试前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若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要求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5.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6.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黔南罗甸教育”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我县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应聘人员可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上查看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

2.面试地点:罗甸县第五小学

3.请应聘人员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黔南罗甸教育” 微信公众号,保持通讯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4.面试期间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签署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严格按照《贵州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实施方案》防控要求参加面试。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纸质版,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不带星()号”;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①面试前7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面试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甸须提供面试前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若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要求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5.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6.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7.面试形式:报考初中、小学岗位为结构化方式。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罗甸县中医院。

3.体检期间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签署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严格按照《贵州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实施方案》防控要求参加体检。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纸质版,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参加体检。

(1)本人“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不带星()号”;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①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体检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甸须提供体检前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若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要求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4.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我县户籍(生源)及其他方式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档案接转。签订聘任合同的人员须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本人个人档案移交罗甸县教育人事档案室管理,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一并将毕业证原件拿到县教育局审验,否则签定的聘任合同无效。拒绝提供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4.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4)盖章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备案。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县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各设岗学校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各学校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相关部门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黔南罗甸教育” 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县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罗甸县教育局电话咨询。

(八)咨询电话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80305   8232870   8231657

罗甸县教育局:0854-7619639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18608515603

七、监督投诉

1.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2.县有关部门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县委编办2022-06-28

 

 

解读《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解读《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红政发〔2019〕15号

2019年初,云南省启动了“美丽县城”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精神,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提升红河州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着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宜居宜业、健康生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助推我州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精神,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我州“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2019年2月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9年2月25日和3月1日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梳理、吸纳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于3月6日呈请鞠云昆副州长、周踊副州长两位领导审阅,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实施方案》起草原则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把县城中居民和外来人口的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我州县城不美的突出问题,将建设内容聚焦在实现县城“干净、宜居、特色”三个方面。比如,针对厕所问题,明确提出消灭县城和旅游景区旱厕;针对占道、路边、街边乱停车现象,明确提出加快停车场建设;针对县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明确提出实现污水和垃圾100%收集和处理等。

三是以县城高质量发展为主。坚持品质提升,规划、建设与管理相结合,重点改造提升现有建成区,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注重提升县城发展品质,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和社会自治等手段,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分工、要素支持、保障措施5个方面的内容,以及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全面启动 “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全州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实施方案》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和“美丽县城”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的21项重点建设内容。

1.共建干净家园。一是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建设城市标准化公厕,彻底消除县城旱厕现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二是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加快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彻底清除县城垃圾遍地现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是改造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国家棚改政策,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社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四是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对于违法违规的建筑坚决拆除,彻底消除乱排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乱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五是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彻底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六是净化空间环境。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管线入地工作,提升干道整洁度。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霓虹灯、读报栏、公告栏等设施,实施县城亮化工程。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红河供电局。七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县城水环境质量、加强县城噪声污染治理等。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2.营造宜居环境。一是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实现县城内和进出县城道路的通畅快捷。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二是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基本消除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能源局。三是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每个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四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是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提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以及与人口规模对应的学校建设标准。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教育体育局。六是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七是加强居民住房保障,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八是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九是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保护好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大力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鼓励创建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十是加快建设城市公园。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十一是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县城抗震、消防、防洪、人防等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地震局。

3.打造特色风貌。一是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二是打造主题街区。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文化和旅游局。三是修缮历史文化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责任单位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族宗教委。

(三)要素支撑

从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管理水平5个方面提出了要素支撑。财政支持方面。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州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给予倾斜支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对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2019年,在全州范围内,推荐出4个左右,2020年推荐出6个左右、2021年推荐出3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上报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调度协调、开展初选评估、加大宣传力度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保障措施。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红政发〔2019〕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提升红河州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着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宜居宜业、健康生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助推我州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县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引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联系大中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重要桥梁纽带。建设“美丽县城”对于我州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二)建设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属地居民与流动人口需求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属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所需所急所盼,优先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县城安置工作,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因地制宜,现代化与特色化相结合。加强县城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一批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管理井然有序、人居环境良好的县城。充分尊重各地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性,注重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彰显县城的个性特点,打造形成一批独具魅力的特色县城。

——坚持品质提升,规划、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严格划定县城开发边界,发挥好规划的“龙头”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避免走“铺摊子”、“摊大饼”发展道路。重点改造提升现有建成区,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注重提升县城发展品质,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和社会自治等手段,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

——坚持产城融合,城镇建设与产业培育相结合。坚持产业和城镇良性互动,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本地资源、区位等优势,打造“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联动、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近期着力破解县城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重点改造提升老城区、老街区、老社区、老厂区等已有建成区,重点解决县城基本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等问题。远期着力解决县城的持续发展问题,重点加强产业培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繁荣发展新城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

(三)总体目标

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州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四)规划引领

坚持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多规合一”,各县市精准确定自身发展定位和建设规模,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空间、生态空间、产业空间,加强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规划严格有效落实。

(五)工作方式

按照“创建+推进”的方式,2019年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政策导向,采取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支持“美丽县城”建设。县市是“美丽县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州直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市“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共建干净家园

1. 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城市公共厕所,彻底消除县城和旅游景区内旱厕。城市公厕应达到5座/平方公里,繁华地段500—800米内有1座城市公厕。建设一定数量的智慧厕所、一类公厕和A级以上旅游厕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2. 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理率均达到100%,污泥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加快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等环卫设施建设,县城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彻底清除县城垃圾遍地现象。推进县城保洁工作,道路清洁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3. 改造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国家棚改政策,采取更新改造、集中拆除、置换盘活等多种方式,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社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实施物业服务,提高小区物业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和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4. 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加强城市综合管制,依法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乱排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乱象。(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5. 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按照安全、整洁、卫生、方便原则,加强县城农贸市场整治和建设,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建设若干规模不等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彻底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6. 净化空间环境。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管线入地工作,因地制宜规范城区一级干道空中电力线路改造,提升干道整洁度。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霓虹灯、读报栏、公告栏等设施。兼顾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实施县城亮化工程,县城主干道、主街区及标志性楼宇亮化照明设施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红河供电局)

7.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淘汰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控制机动车污染等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2%以上。加大露天餐饮、烧烤油烟治理力度,推行无烟烧烤。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营造宜居环境

1. 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加强高速公路路口、机场、车站等交通节点到县城连接线的改造完善工作,实现通畅快捷。修复县城街区的破损、坑洼路面,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解决好城区过境交通问题。优先发展县城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县城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县城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有铁路、机场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通达的县城,若有条件,可考虑建设小型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实现不同运输方式“无缝接驳”和“零换乘”,使客运货运进出城区通畅快捷。(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

2. 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按照小型化、分散化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县城停车设施,基本杜绝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县城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个/户。适度超前考虑充电桩布局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能源局)

3. 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改造与建设,提高供水可靠性和安全性,每个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鼓励建立健全再生水回用体系并建成试点或示范项目。加强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推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排水许可行政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

4.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加快推进县城光纤入户改造工作,实现接入能力达到200兆/秒。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按照智慧城市的理念,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县城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加强教育设施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10万人口以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城至少建成1所一级高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力争建成2所一级高中,切实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教育体育局)

6.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聚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设等级完善、分布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县具有1所县办综合性医院,有条件的建设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等),暂不具备设置中医类医院条件的,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城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加强标准化建设,县城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每个县城原则上有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

7. 加强居民住房保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县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当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县城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8. 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文化和旅游部等级评估三级以上标准。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社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布局一定数量的全民健身器材,方便群众就近健身。鼓励利用老旧公共建筑设置城市规划展示厅及公益性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鼓励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博物馆。按照高质量和高品质发展要求,加强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积极招商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加快景区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提升改造,助推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

9. 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加强县城面山、县城入口、县城内重点区域、主街区和河湖岸线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县城古树名木的保护,注重县城小景小品的设计打造。鼓励创建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大力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道路绿化普及率≥95%,林荫路推广率≥60%,河道绿化普及率≥85%。发动群众参与县城人居环境提升治理,鼓励开展县城“美丽家居庭院”、“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大家动手搞清洁、搞绿化、搞建设、搞管护,形成持续推进机制,共建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

10. 加快建设城市公园。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水系、乡土特色树种花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积极推进城市公园建设,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

11. 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县城抗震、消防、防洪、人防等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县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地震局)

(三)打造特色风貌

1. 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充分考虑当地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因素,结合当地建筑风格、元素和特点,加强城市风貌设计,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风貌提升改造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2. 打造主题街区。坚持尊重历史、尊重人文、生态优先,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理念,通过3年的努力,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文化和旅游局)

3. 修缮历史文化遗存。做好县城内重要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提升县城文化内涵。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族宗教委)

四、要素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州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给予倾斜支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对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各县市要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筹措相应的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建设。2019年,在全州范围内,推荐出4个左右,2020年推荐出6个左右、2021年推荐出3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上报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二)保障土地供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避免借“美丽县城”建设之名扩大规划建设区域或变相进行“圈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对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盘活存量,合理安排,优先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建设用地指标以县级为单位调剂平衡,县级确实难以保障的,可申请使用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财政资金引导、引进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当地居民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美丽县城”建设资金。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县城”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与各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投入资金形成联动。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属地居民参与“美丽县城”建设的积极性。

(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倡人人遵纪守法,遏制乱贴乱画、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鼓励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镇。

(五)提升县城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管理重心下沉,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向街道、社区延伸,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美丽县城”建设的统筹协调、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部门行业主管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细化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美丽县城”有关工作落实。由“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大对全州“美丽县城”建设督查检查力度,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各县市也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是“美丽县城”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按月调度协调;成立由县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指挥部,作为本县市“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赋予指挥部在“美丽县城”建设中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项目推进、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职责。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确保“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力戒形式主义,严禁在“美丽县城”建设中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紧紧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对照21件重点建设内容,查缺补漏,找出影响县城不美的关键环节,编制“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补齐建设短板。实施方案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建设目标、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时序、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要附建设项目清单和建设规划图,其中,项目清单要明确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人等;建设规划图要标明每个项目具体的建设位置、项目用地“四至”范围等。实施方案经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报州人民政府审定。

(四)做好调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通报“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开展初选评估。根据“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由县市人民政府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自查自评报告,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美丽县城”初选工作,对“美丽县城”建设情况进行初审把关,并向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提出书面奖补申请,争取每年有一批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进入省级奖补范围。

(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采取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项目推介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红河州政府办2019-7-8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解读《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解读《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扎根湖湘大地深化改革创新

奋力办好新时代高质量职业教育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解读《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1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17项改革举措,描绘了新时代湖南职业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

《方案》具体提出了哪些改革任务,将重点解决哪些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如何发挥职业教育在湖南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中的基础作用?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近日,本刊记者特别邀请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解读。

记 者:

近年来,湖南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专门印发《方案》有什么特殊背景?

王仁祥:进入新时代,湖南经济社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一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人才和技术支撑。对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湖南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德技双馨的“湖湘工匠”,助推“湖南制造”走向“湖南智造”。二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迫切需要优质职业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对职业教育的要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由“能就业”向“高质量就业”转变,迫切需要体系更完善、质量更优质的职业教育,保障学习者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三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迫切需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迫切需要更新教育理念、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就业观、人才观。

记 者:《方案》的正式出台,湖南职业教育迎来了改革发展的“黄金时代”。按照《方案》的总体设计,湖南将从哪些方面推动职业教育改革?

王仁祥:《方案》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提出了7个方面17项改革任务,为湖南现代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高技能人才支撑。具体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深入开展产教融合试点,鼓励区域、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健全完善产教协同育人机制,把学校建在开发区里、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搬到生产线上,推动形成产教共生共荣发展格局。二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对多样化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以本科职业教育试点为突破,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推动专科高职教育特色发展,创新优秀技能人才免试入学政策,努力构建中职、专科高职、本科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的培养体系,打通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三是对接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一带一部”的发展定位,深度对接制造强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部署,夯实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加快特色专业体系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记 者: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优先稳就业保民生成为各地工作的重点。抓好“六稳”“六保”,职业教育将有何举措?

王仁祥: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缓解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一是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重点是要打破职业教育在专科高职层次“断头”的尴尬局面,探索通过独立学院整合高职高专资源转设、支持优质专科高职升格、推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等方式,积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为产业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技能人才。二是扩大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规模。坚决落实高职扩招要求,在去年扩招5.3万人基础上,我省今明两年将继续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同时,将逐步扩大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今年已将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推荐比例,扩大到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三是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与支持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退役军人、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农民、贫困劳动力和退役运动员培训规模,使职业院校成为全省技能培训主力军。

记 者: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迫切要求。《方案》明确了哪些措施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王仁祥:长期以来,校企合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为此,《方案》提出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从机制、平台和模式等方面增强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获得感。一是健全激励机制。全省将遴选建设3-5个产教融合型城市、20个产教融合型县(市)、5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可按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是搭建合作平台。支持建设30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一批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10个高水平、专业化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社会组织定期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三是坚持“双元”育人。支持行业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培育遴选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10000名。

记 者:《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三教”改革的任务。“三教”改革具体是什么?我省在“三教”改革方面将会有哪些部署?

王仁祥:“三教”改革具体是指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等三个方面的改革,聚焦解决“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的问题。我省将坚持以教师为根本、教材为基础、教法为途径,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一是强化“双师”素质。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遴选芙蓉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办好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大赛。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落实教师轮训和企业实践制度。二是创新教材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发建设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智慧功能式教材,紧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配套开发、动态更新信息化资源。加强职业院校课程建设,开展省级精品课程、优秀教材遴选认定。三是深化教法改革。以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建设为契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动课堂革命,推行模块化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模式,促进高效课堂建设,打造“金课”。

记 者: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和毕业设计抽查制度,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时代湖南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将有哪些新举措?

王仁祥:人才培养质量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湖南将牢牢抓住质量建设这个“牛鼻子”,健全完善“三评”“三赛”“三查”质量监控体系。一是开展“三评”把住教学标准关。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新设专业合格性评价、专业办学水平分类评价,引导职业院校落实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办学,做到既紧密对接国家规范、行业需求,又充分体现学校特色。二是办好“三赛”把住质量提升关。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制度,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实践教学,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加强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创业实践,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三是抓严“三查”把住人才出口关。创新实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和中职公共基础课“普测”,抽查结果纳入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建设评价,倒逼职业院校高度重视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改进人才培养各项工作。

记 者: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保障。湖南职业教育将如何打好政策保障“组合拳”,形成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王仁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是湖南职业教育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基础。2019年,因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湖南成为首批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六个省份之一。进入新时代,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强省、科教强省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力度。一是加强政府统筹。省政府已发文将2015年建立的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上升为省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并逐级推动各地落实相应制度。同时,建立市(县)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持续实施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制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二是健全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将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投入制度,确保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经费投入将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创造平等就业环境。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办好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湖南教育新闻网2020-7-14

 

 

湖南省编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湖南省编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精神,结合本办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等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建设廉洁政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为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证。

二、总体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查摆问题、找准差距、明确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作风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办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办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和办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湖南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教育实践活动要围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查找和整改在理想信念、思想意识、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不振、意志消沉、得过且过的问题;思想保守、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强、改革动力不足、发展思路不清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二是查找和整改在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本位主义、大局意识不强,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以地域亲疏划线,搞小团体、小圈子,拉帮结派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省委和办领导班子的形象和权威,切实形成同心谋事、团结干事、奋力成事的生动局面。三是查找和整改在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纠正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蜻蜓点水、办事虎头蛇尾等浮于表面的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生搬硬套,制定政策不切实际,拍脑袋决策、盲目蛮干等脱离实际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地气、通下情,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四是查找和整改在学风、文风、会风和检查评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和实际相脱节的问题;集中治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过多等问题,减少一般性会议、事务性活动和迎来送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不图虚功、真抓实干,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机构编制工作主战场上。五是查找和整改在规范用权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敷衍塞责、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脱离群众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机构编制审批暗箱操作、自由裁量、私相授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索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六是查找和整改在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廉洁奉公,勤俭办一切事情,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七是查找和整改在干部任用管理、培养选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五湖四海,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拿出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

(三)坚持开门搞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坚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批评,主动向群众公开有关情况,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处、中心和党员岗位实际,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起,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当好表率,作好示范。

五、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份开始,年底前基本完成。办党组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班子成员每人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办领导对分管处室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着重抓好3个环节,各个环节可交叉进行。同时,在教育实践活动全程开展“五亮四上门”活动(“五亮”即“亮岗位职责、亮责任人员、亮工作流程、亮服务标准、亮办事承诺”;“四上门”即“上门调查研究,上门宣讲政策、上门征求意见、上门解决难题”),切实深化活动效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思想武装、征求意见和深入实践,主要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1.进行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召开省编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陈益枝主任作动员报告,省委督导组组长讲话,用中央、省委精神和办党组的要求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认识,自觉克服观望敷衍的心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省委督导组与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

2.开展学习讨论(7月中旬开始)。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党组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办机关采取专题辅导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抓好党员的集中学习。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

3.广泛征求意见(7月中旬开始)。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通过“单位内部找、督导组实地查、基层群众提”,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开通专题网页和热线电话等形式,结合开展“五亮四上门”活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注意听取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向他们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8月上旬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省委督导组反馈。

4.研究提出改进作风的举措(8月中旬)。办党组召开会议,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办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已有制度进行梳理,提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思路。深入开展“五亮四上门”活动,各处、中心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机构编制受理、承办、审批、反馈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服务标准,依据岗位职责,制作成机构编制服务流程图,明确经办人、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承诺,并在办公区域内进行公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8月中旬)。办党组及其成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摆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班子或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省委督导组会同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办党组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价。

2.开展谈心谈话(8月下旬)。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同时,分管办领导与各党支部书记谈心,各支部书记与所属党员干部谈心。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开展谈心谈话,采取集体恳谈、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要真诚务实,讲真话、说心理话;要敢于打破情面、实话实说,真诚沟通交流,相互帮助改进,勇于开展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督导组向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由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上中旬)。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提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督导组的同志到会指导、开展点评。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拿起、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利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各党支部采取“一会四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接受民主评议。9月中旬,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主要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9月中旬)。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进行集中治理。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报省委督导组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及时整改、逐项落实。

2.强化正风肃纪(9月中旬开始)。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落实。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办机关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同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软、懒、散的支部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3.加强制度建设(9月下旬开始)。结合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于法周延、于是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和机关干部“明宗旨、正品行、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五亮四上门”活动长效化,有效整合“机关支部联基层”、“双联”帮扶工作等载体,落实联系服务对象、下基层调研、定期接访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班子内部制度和工作运行体系。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办机关暂行规定的配套制度规定,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严格领导干部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监管,加强行政成本管理;建立健全群众定期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4.进行总结讲评(10月中下旬)。办机关召开集中教育阶段性总结会议,对继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提出要求。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讲话。阶段性总结会结束时,省委督导组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阶段性总结会后,办机关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扩大活动成果。12月上中旬,办党组向省委写出报告。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省编办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办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副书记、主任陈益枝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学群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办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杨大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党组和各党支部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督导组的全程指导下,坚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五亮四上门”、“明宗旨、正品行、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等“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及时向督导组汇报反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领导对所联系的处室加强跟踪指导,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帮助他们把问题查找整改到位,把制度机制建立到位,把活动开展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精心谋划,作出安排。要充分发挥简报、网络、图板等载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学习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省委精神和办党组部署要求、支部经验做法、活动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契机,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劲动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湖南省委编办2022-06-19

 

 

德州印发《“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德州印发《“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分解60项改革事项推进12个领域改革攻坚

3月31日,德州市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全面推进12个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细化分解60项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全年任务目标。

方案提出,德州市委确定全面推进12个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细化分解为60项重大改革事项,由市委负总责,市级领导同志分工负责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列出攻坚清单,细化实施方案,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对重点任务要立“军令状”,公开承诺,年终述职。主要领导干部要当好“施工队长”“突击队长”,各级干部要做改革的“实干家”“促进派”。

1.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按照三级标准新建市传染病防治中心,各县市区综合医院建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科,年底前基本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投入,积极引进全科医生,2022年各县市区空编率均不能超过5%。构建“互联网+中医药”模式,力争3年时间,实现中医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

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疾控中心要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确保“先救治、后收费”。年底前实现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乡镇全覆盖。

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市级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库,按照日均消耗上限,传染病防护物资不少于1个月储备。

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建立常态化领导指挥体系,市委设立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制度成果,及时推广应用到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能源安全、信息网络等领域,整体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加快搭建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对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预警能力。

2.推进流程再造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流程再造,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分别再减少一半,在获得电力、信贷、用地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新流程。统一规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划转事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建立“一网通办”“一链办理”“告知承诺”标准化清单,完善提升审管互动平台。

深化简政放权。认真做好66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使权限6月底前全部调整到县域实施,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整链条“打包”下放。市县共有事项一律以县级办理为主,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委托县级收件。开展变相审批集中清理,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明改暗不改问题。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推动政策集成。开展并联审批“一件事”主题服务,牵头部门全程负责、一次办好,部门内部实行“顶格”协调、协同办理。

推动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部门自建系统,实现“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坚决打通“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统一数据资源,不交数据就要交帽子。

3.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建立留才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尽快扭转人才净流出态势。

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大力推行“项目+人才”“产业+人才”模式,实现人才与产业紧密融合。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引进更多的假日专家、周末工程师。

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尽快研究出台顶尖人才作用发挥、领军人才引进、企业人才队伍壮大、紧缺产业人才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培养、基层一线人才成长等具体措施,打造“黄金30条”升级版。今年市县乡公务员招录计划要增长140%以上,国企新增岗位招募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颁发德州“惠才卡”,精心做好安居保障、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交通等“关键事项”,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人才选择德州、落户德州。

4.推进科教体制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推进科金产深度融合。加快“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建立“1+10+N”创新创业体系。深化“研发在京津、转化在德州”科技合作模式,加快清华山东化工研究院、山东大学德州研究院等研发机构落地步伐,规上企业与大院大所建立合作关系占比今年超过60%。每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融资5亿元以上。

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平台,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力争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00亿元以上。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今年新增企业科创平台15%以上,拥有科创平台的企业达到650家以上。每年筛选50个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建立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库。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均增长20%以上,三年内超过400家。

5.推进要素配置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全面启动“要素跟着项目走”改革。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重大项目、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倾斜。

建立项目接续滚动机制。

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加大闲散土地整治力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开展“标准地”供给改革。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商业用地,做到“拿地即开工”。

扎实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采取差别化纳税、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政策,倒逼企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健全耕地长效保护机制。创新完善耕地保护、清理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推进机制。

6.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精准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免缓”相关税费等政策。今年各级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以上。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运营“一公司两平台”。

创新金融服务。针对疫情导致的部分企业资金紧张问题,金融机构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市级筛选400—600家企业进行辅导,每县市区筛选100—200家进行辅导。积极推进无还本续贷扩面增量,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级全覆盖,积极推广“政银保”业务。大力推行“基金+项目”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加快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德州运营中心创新发展,实施“县域资本市场工程”。

坚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7.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强化节能减排。建立低效产能渐进式退出机制。

8.推进企业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央企、名企,真正改出“国企资源+民企机制”的新优势、新活力。尽快建立“市场化聘用、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干部任免挂钩,严格奖惩、赏罚分明。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发展促进机构。支持开展零增地技改、智能化改造,企业技改项目同等享受双招双引政策。建立个性化培植方案,今年完成“个转企”1300家,“小升规”120家,“规改股”70家。各县市区要筛选8—10家骨干企业、2—3个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健全“新生代”企业家成长培育机制,帮助民企培养好接班人。建立政策出台和调整综合影响评估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评价。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支持企业创新创意。鼓励骨干企业提出产业集群配套发展的好创意、好想法,对经论证可行的进行精准扶持。市级重点筛选3—5家,各县市区筛选确定1—3家,认真研究论证,成熟一个推行一个。

9.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融入全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重大战略,主动对接山东自贸区,加强与日韩、东盟、“一带一路”及签订自贸协定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实施党政“一把手”项目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招商、抓项目、抓投资,每人重点抓好1—2个引领性的大项目。市级重点培育1个国际产业合作园。鼓励更多外资参与交通、市政及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养、教育、金融等领域开放,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项目、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引荐人奖励,对实际使用外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十强”产业项目,优先保障外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创新产业招商模式。紧密对接省“十强”产业,加大产业细分研究,加快制定主导产业招商目录,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加快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尽快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其他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加快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全面推开。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引导开发区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着力推进双招双引、外资外贸、项目建设,在打造人才高地、搭建创新平台、培育产业生态、加强示范引领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

10.推进乡村振兴率先突破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整合盘活利用农村零散土地资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村庄发展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乡村振兴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振兴。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推进农村产业振兴。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深化与省土地发展集团等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稳妥推进合村并居。坚持规划引领,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继续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立集体经济持续增收机制,提高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1.推进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规范涉企执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凡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

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发挥市12345市民热线平台作用,对企业诉求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服务确认,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制度性复杂问题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建立“权益救济”机制。开辟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开展涉企诉讼案件排查专项行动,年底前2年以上涉企积案全部办结。

建立“免罚清单”机制。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非主观过失或轻微违规,探索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

建立“限时清欠”机制。大力清理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年底前所有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防止“边清边欠”“前清后欠”。

加强“诚信德州”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建立企业“信用承诺制”,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豪门集团非法集资、德棉、皇明、鲁王化机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纪依规拿出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化解。

12.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攻坚

《方案》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把抗击疫情中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治理体制、机制、制度,确保基层治理稳定高效。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紧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隐患,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将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矛盾化解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大张旗鼓褒奖激励改革者。坚持在斗争一线、改革发展前沿考察识别干部,改进综合考核办法。建立“七赛七比”长效机制,每年评选“改革创新奖”“勇于创新奖”,在各领域选树一批“改革先锋”并实施重奖。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报道

齐鲁网2020-4-2

 

 

《电商法》:国际电子商务的中国方案 文章下载

《电商法》:国际电子商务的中国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电商法》的实施元年。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蔡裕东在近日举行的电商法论坛上表示,《电商法》为中国互联网时代的经济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国际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立法贡献了中国方案。

《电商法》出台的必要性

上世纪末,电子商务在中国落地生根。20年来,这项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世界第一的网络零售市场,造就了世界第一的快递服务业,创造了世界第一的网络支付工具,打造了世界第一的网络购物节。

在全球十大电子商务企业中,中国已经占据四席。今年5月,《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8)》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1.63万亿元,同比增长8.5%;网上零售额9.01万亿元,同比增长23.9%;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同比增长50%;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1.37万亿元,同比增长30.4%;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达到507.1亿件,同比增长26.6%;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4700万人,同比增长10.6%。

蔡裕东称:“电子商务不仅有量的增加,还有质的提升。电子商务有利推进了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深入融合。”

作为新生事物,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正在逐渐凸现,网络环境下的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平台的责任界定等问题随之增多,推动电子商务的法治建设是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蔡裕东指出,《电商法》明确了监管的目的、监管的方式和监管的原则,有效保障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蔡裕东介绍,《电商法》出台以来,各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主要电子商务企业提高了法律意识,加强了合规经营;专家、学者积极发声,为《电商法》更好落地不断建言献策;相关协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为电商消费者筑起全力保护防火墙。

北京市商务局副巡视员王洪存在论坛上表示,作为中国乃至全球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权威性法律,《电商法》是中国构建互联网法律体系的一个重大创新举措,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电商从业者共同学习和贯彻,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明确线上线下平等性

全程参与《电商法》立法调研工作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薛军对于《电商法》的相关规范、背景有着较为深入的认知。他在论坛上表示,《电商法》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定、稳定的政策框架。

首先,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商业模式由线下转向线上,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于这种新模式,《电商法》的回答是,线上、线下是平等一致的。

“法律面前,不同商业模式地位等同。”薛军举例道,如线下经营者为了从事经营活动要进行相应的市场主体登记,这一规定对线上主体同样适用;线下主体要合法合规纳税,线上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必须合法合规纳税;线下经营者要亮照经营,线上经营者同样也有相关义务;线上电子发票与线下普通发票在法律效力上等效等等。

虽然线上、线下一致,但毕竟经营环境不同。《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的相关规定》中指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亮照方式,可以采用链接的方式,以电子化的营业执照来进行亮照经营。薛军认为,这体现了对线上经营活动特点的尊重。

其次,《电商法》以包容的态度,给予当前主要的电子商务主体类型明确的立法地位,使得各类电商主体拥有自己的法律属性。薛军称,很多人关心的微商、直播电商在《电商法》中都有明确的地位。

同时,《电商法》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出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比如,从事的服务、提供的商品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买卖或提供法律禁止、限制的产品;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等等。

“进入平台经济以后,平台经营者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中枢神经。”薛军指出,围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商法》提出一系列较为明确的具体要求。例如,对于平台类经营者主体信息的查验审核义务;对于相应证照资质的审核义务;相应信息的报送义务;网络经营稳定性的保障义务;信息的保存义务;合法信息的审查义务等等。

此外,薛军强调,《电商法》特别重视对消费者保护的规范,对刷单炒信用、杀熟、强制搭售、广告推送、快递物流的送达、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都做出了专门规定。

电子商务不断发展,法律不断完善

“随着《电商法》的颁布实施和中国电商产业的发展,目前社会各界尤为关注五大类合规经营和发展中存在的焦点问题。”薛军称。

首先是“二选一”问题,即某平台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采用单平台。这种经营模式是否合理?薛军指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于电商领域的垄断问题和消费者保护问题,《电商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是补充适用关系,而反垄断的认知要归属到《反垄断法》体系中。

其次是电商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问题。电商领域的商家普遍存在刷单炒信用的现象,这一现象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对其他合法合规经营的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会对平台信誉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薛军认为,《电商法》需要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相配合。除法律之外,还要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及相应的信用监管体制进行配合。商务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都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等方式对电商领域诚信环境建设发挥着作用。这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三是网络黑灰产问题。据阿里安全部《2018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报告》估算,2017年,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为450多亿元,而黑灰产已达近千亿元规模。用户信息泄露、网络黑客勒索和电信诈骗等问题频繁出现,围绕互联网衍生的黑灰产行业正在蔓延。

“我们未来有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加强对网络黑灰产现象的研究,以及法律责任的定性。”薛军透露。

随着电商模式的迭代发展,除了经典的平台型电商模式之外,还出现了一些新型电商模式。对于新模式的定性,薛军建议,不应以传统的过于机械的判断标准来掌握,而是要适时判断新模式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让特定人群受到损害、是否会对国家经济秩序造成危害。如果新模式有正常的利润来源,各方参与主体都能够分享合适的利润,且没有产生任何社会性问题,监管界就应充分听取业界和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意见,适时对传统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使其能够适应新的电商时代的特点。

“通过以上可见,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还将遇到很多问题。我们必须在电子商务精神的指引下,以一种审慎包容并具有前瞻性的态度来对待新问题。”薛军说。

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2018年苏宁易购跻身《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榜单。2018年,其线上交易额达2083.54亿元,其中自营达到1497.92亿元,平台商户达到585.62亿元。

为了加大平台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苏宁易购在《电商法》生效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平台商户的管理。

首先,加强商户亮证亮照的管理。苏宁易购集团法务总监吴振兴介绍,苏宁易购平台的亮证位置在其网站首页,平台商户的亮证位置在店铺名称处。

其次,建立平台商户管理,争议争端解决处理等规则。吴振兴透露,苏宁易购于去年9月开始,对网站规则进行全盘对标梳理和优化,并将各项协议和规则根据信息公示规定通过网站向消费者展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苏宁易购于2013年首次提出先行赔付制度,现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先行赔付体系。吴振兴称:“对于商家推诿、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经用户举证责任成立的,将由苏宁易购依据平台仲裁规则先行予以赔付,再启动向商家的追偿机制,以保障用户的交易信心。”

近年,苏宁易购还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开发线上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给权利人提供一个申诉的“入口”。

针对网络黑灰产问题,滴滴出行与腾讯日前宣布成立互联网安全联合实验室,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提升用户数据保护能力,提供更加安全的线下服务。

滴滴出行与腾讯建立的互联网安全联合实验室将专注三个领域:一是信息安全领域的联合能力建设;二是对业务场景中的黑灰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腾讯将提供近20年来积累的与黑灰产对抗的数据,与滴滴出行样本数据联合建模;三是关注前沿安全领域,比如车联网安全技术研究、自动驾驶安全研究等。

滴滴出行信息安全战略副总裁弓峰敏表示:“腾讯在攻防能力建设、交易反作弊以及社交平台的大数据管理等方面拥有成熟经验。滴滴出行与腾讯共建大数据合作生态,希望在黑灰产对抗、安全准入、智能汽车安全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合作共建安全生态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认为,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打击网络空间犯罪,才能营造和平的网络发展环境。

中国对外贸易杂志2019-10-6

 

 

杭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杭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整体协同、治理有效、服务高效的数字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省、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按照全省一盘棋、一张网、一朵云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建设“移动办事之城”“移动办公之城”为总目标,以“城市大脑”(综合版)为关键支撑,以全市大数据资源中心为基础设施,以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两大模型为基本方法,全面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六大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实时、在线、共享、安全和整体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排头兵,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

(二)发展目标。

到2019年底,“移动办公之城”框架体系和核心功能基本建成,政务钉钉基本功能实现政务工作全覆盖,完成“8+13”全省统建重大项目在杭州贯通落地,完成杭州市协同办公应用接入“浙政钉”,完成10项以上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标杆应用建设并在“浙政钉”集约化平台和应用商店上架;“移动办事之城”拓展接入事项、提升功能体验、强化数字化应用,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可办”,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90%以上公民个人事项“一证通办”,“杭州办事服务”APP累计实现300个事项应用,综合自助机累计实现256个事项应用,并向法人办事事项拓展;“城市大脑”(综合版)完成10个以上重点领域、20个以上应用场景建设。

到2020年底,“移动办公之城”政府履职六大领域专业应用实现全城覆盖,20个以上“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和市、区县(市)两级微应用在“浙政钉”集约化平台和应用商店上架;“移动办事之城”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入应用,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智能化水平,市、区县(市)两级100%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可办”;“城市大脑”(综合版)应用的领域不断拓宽,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完成30个以上应用场景建设。

到2022年,“移动办公之城”“移动办事之城”全面建成,实现政府核心业务全覆盖,“城市大脑”(综合版)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大数据成为处理复杂治理问题的有效手段,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制较为健全。数字政府有力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杭州成为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杭州样本。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集约共享。按照全市“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大脑、一个库、一批领域”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依托国家、省统一业务应用、应用支撑和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全域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高效服务、协同治理。

2.移动优先,双城联动。顺应移动化大趋势,强化用户意识,实施移动优先策略,建强“城市大脑”(综合版),通过“移动办公之城”与“移动办事之城”双城联动,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

3.创新机制,开放合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开放合作,创新有利于构建企业生态、投资生态、产业生态“三态合作”的项目开发模式。坚持规划方案和项目试点双统筹,实现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成一个推广一片。

4.安全可靠、有序运行。统筹提升政府数字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和国产化自主可控体系,保障关键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安全。

二、总体框架

(一)基础架构。

贯彻落实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七大体系。“四横”,即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纵”,即与改革目标相匹配的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

1.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梳理政府部门核心业务,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建立业务协同模型,构建覆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政府运行等六大领域的业务应用体系。统筹建设一批统建基础性通用应用系统,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专业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政府履职数字化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各类应用系统按照公共组件集成和统一标准接口开发,实现互联互通、业务联动、数据共享。

2.应用支撑体系。统筹规划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包括“一窗受理”、公共支付、公共信用、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签名)、电子归档、地理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通用组件,为各级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

3.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共享平台、分析挖掘平台、开放平台等设施,以及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等数据资源。加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存储、共享、开放,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构建全市共建共享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4.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建设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及运维保障,推进部门专网整合。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统一、安全、稳定、高效、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

5.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和制定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在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开放、网上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修订与数字化转型不相匹配的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环境。

6.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要求标准、数据共享标准、业务管理标准、技术应用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安全运维标准、系统集成标准等。在国家和省政务信息化标准框架下,加快制订完善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业务、技术和运行管理系列规范,推进标准、规范贯彻落实。

7.组织保障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政务数据管理机构改革,提升各级公务人员数字化素养,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营造改革创新的组织文化。

(二)层级架构。

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行市级平台支撑,市、区县(市)两级应用开发和运行保障,并与省平台全面对接。

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中心和重大基础性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等公共技术平台,由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由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新建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已有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

应用系统由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及部门在统一应用支撑体系下开发,其中重大公共性应用系统、各行业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市统一建设部署;鼓励区、县(市)政府部门在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开发标准、统一应用框架下,探索建设本地特色业务应用,形成成功案例后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对接省统建支撑应用体系,建强杭州城市大脑。

全面对接国家、省业务应用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建强“一个大脑”,完成“城市大脑”核心平台建设,强化数据运算,支撑行业应用;拓展“一批领域”,不断实现城市智能化治理的全领域覆盖。

1.抓好与省“四横三纵”七大体系同源同步和功能扩展工作。坚持以需求应用为导向,做好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落地工作。(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2.推进“城市大脑”(综合版)全面接入应用。提高交通治理领域应用实战能力,拓展警务、城管、环保、医疗、旅游、住房、安全、亚运、农业等领域应用,推广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协同治理“枫桥经验”,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信访和人民调解联动体系、基层治理四平台协同融合,全面提升人工智能、机器换人应用深度,不断创造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杭州范例。(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二)全面实施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移动办公之城”。

以全省统一的“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为入口,以“城市大脑”(综合版)为支撑,围绕政府履职六大领域,建设“移动办公之城”,实现信息沟通、移动办公、协同审批、业务汇聚,推动扁平、透明、移动、智能的办公方式,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

1.经济调节领域。推进全省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杭州试点;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数据资源、指标分析组件和展示组件,开展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汇聚分析,建立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移动端分析展示;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云和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杭州的贯通落地应用;实施杭州市政采信用融资数字化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建立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移动端应用。(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杭州试点;依托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接口嵌入功能,实现权力事项信用产品应用及结果反馈;推进全省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在杭州的贯通落地应用;围绕构建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的新格局,形成标准规范库,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管数字化工程,构建主体登记平台、日常监管平台、执法办案平台、投诉举报平台、智慧网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建立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市场行为精准、高效汇聚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3.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杭州试点、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杭州试点、全省“之江汇”教育广场系统杭州试点、全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杭州试点;推进全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全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全省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在杭州的贯通落地应用;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接入实体大厅端、个人固定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四端”协同政务办事服务后台,实施杭州市公共服务监管数字化工程,打通省政务服务网系统,统一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实现一次登录,按权限浏览管控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业务;逐步实施杭州市智慧信用就医数字化工程、杭州市智能亚运数字化工程、杭州市全域旅游数字化工程和杭州市跨境贸易数字化工程建设。建立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移动端应用。(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信访局、亚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跨境电商综试办)

4.社会管理领域。推进全省基层治理四平台、欠薪联合预警系统、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系统在杭州的贯通落地应用;实施杭州市交通治理数字化工程、杭州市城市管理数字化工程、杭州市交通运输数字化工程和杭州市综合警务数字化工程,统一采集治理事件,整合打通条块系统,在线实时记录网格神经元多种多样多维数据,实现多渠道信息集中共享、突发事件综合指挥,形成上下联动、功能集成的一体化基层治理信息化体系,为实现综合指挥、全科网格、平台运行提供汇聚指挥。建立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移动端应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环境保护领域。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和国土(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在杭州的数据归集和贯通落地应用;依托全省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数据资源、业务协同模块和主题库,实施杭州市环境监测治理数字化工程,开展基于“浙政钉”集约化平台的环境监测治理移动端应用场景建设,实现各类环保数据和业务汇聚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政府运行领域。实施杭州市办公协同数字化工程,开发公文处理、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督查督办、信息报送、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等功能;推进杭州市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的规划制定、项目申报、前置评审、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全流程移动管理;开发杭州市“一键达”人工智能平台,通过驾驶舱、仪表板、热力图等多种呈现形式,实现丰富、及时、准确的六大领域数据融合分析应用,辅助各级政府决策;按照办事标准化、信息化、集成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各机关单位层级间、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解决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签字烦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委办公厅、市跑改办)

(三)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优“移动办事之城”。

聚焦“简化办、网上办、移动办”,依托“一窗受理、四端协同”平台,深化“移动办事之城”建设。

1.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和综合自助办事服务机在线渠道,推进与实体大厅“两厅融合”,线上线下同步,强化移动办事终端建设。进一步丰富“杭州办事服务”和综合自助办事服务机在线办理事项,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生活服务统一纳入,按照群众办事频率,分批加快对接,做到“应纳尽纳”。(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审管办、市数据资源局)

2.实施综合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升级,依托“一窗受理”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创新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减窗减人”。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网上查档、快递送达、二维码、人脸识别等数字化惠民应用接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窗口综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审管办)

(四)全面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依托杭州市数据资源中心,加强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等一体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协同市级部门营造政府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环境。

1.做优数据资源体系。汇聚“一个库”,汇集城市数据,形成全市数据的“大水库”,实现多库数据同步、负载均衡及海量处理。推进市域水务、电力、燃气等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水电气数据实时归集共享。提高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效率,提升运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服务能力,探索数据利用实时、在线、共享、安全杭州样本。(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2.做强基础设施体系。打通“一张网”,有序整合专网,着力破除部门专网壁垒,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做大“一朵云”,以政务云为主体,融合部门、区县(市)计算资源,构建逻辑集中的“一朵云”。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物联网感知体系,实现各类物理感知数据共享使用。加快建设“雪亮工程”,推进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视频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3.提升政策制度体系。落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细则。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机制。加快推动数据领域立法,对数据使用、数据开放、数据运营、数据授权、第三方开发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统一规范。(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4.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79号)总体框架,加快构建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启动数据领域立法调研,重点推进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对数据汇集、数据平台、数据安全、数据应用等关键领域,优先制定相应技术标准。围绕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公共数据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等,制定统一的基础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四、实施保障

(一)健全工作体系。在杭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的要求,建立重大(试点)工程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持续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有效支撑数字化业务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杭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据资源局)要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查推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协同做好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立项、预算等管理工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协同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标准体系建设。市司法局负责数字政府建设法规保障,清理不适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制定政府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创新政府数字化转型工程建设新模式,各级政府要建立日常工作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大力引进社会投资,建立探索轻资产运行、政府购买服务、按服务计费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投资生态、企业生态、产业生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和评估体系,规范项目统一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建立政府数字化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机制。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政府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批通晓政务业务、熟悉信息技术的综合型人才。深化大数据讲堂,全面提升各级干部数据素养,将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提升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推动数字应用入校进企进社区。

(五)健全评价体系。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开展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加强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和考核监督。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9-4-5

 

 

安徽省创新编制管理建立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 文章下载

安徽省创新编制管理建立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111号)和省“全创改”会议精神,现就建立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提出如下试点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由审批事务型向制度服务型、由简单增量型向活化存量资源管理型转变,创新编制管理,进一步发挥人员编制的基础保障作用。按照“阶段性调剂、不调整基数、定时段平衡”的基本思路,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以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为支撑,打破行政区域、行业部门间编制壁垒,统筹全省存量编制管理与使用,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为推进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可持续的编制保障。

推进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实行编制总量控制,通过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聚合分散闲置的编制,盘活放大存量编制效应,形成全省一体、余缺调剂的存量编制管理机制,着力破解编制只减不增要求与编制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

坚持管理创新。转变传统编制供给方式,推进编制供给侧改革,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着力破解“空编不用”和“无编可用”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坚持管住管好。实施人员与编制互动的精细化管理,提升存量编制使用效益,着力破解机构编制“一放就乱” 、“一管就死”的难题,确保编制周转池制度依法依规、管用有效。

二、编制管理

(一)周转池建立与管理。高校周转池编制在全省存量编制总量内调剂,规模控制在按国家规定的高校专任教师配备标准核定编制数与高校现有编制数的差额内,用于高校高层次教学和科研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标准实行“一校一策”,由试点高校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认定,并按照标准确定现有在编高层次人才数量(以下简称“自建池”)。省机构编制部门对周转池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三年期满,确有需要的,可依据在校生数、高校专任教师配备标准,结合学校高层次人才需求和周转池运行绩效等情况,重新确定周转池编制规模。省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对周转池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

(二)周转编制使用与管理。周转编制不纳入试点高校原核定的编制基数,供试点高校周期性循环使用,由省编办统筹安排,单列管理。周转编制纳入高校岗位设置基数,作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人员招聘的依据。试点高校按年度提出周转编制使用计划报省编办批准,引进特殊人才等可随时提出用编申请。按规定使用周转编制的新进高层次人才,为试点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周转池编制与自建池编制实行动态流转,高校自建池编制有空缺的,使用周转池编制的人员,优先向自建池流转。

(三)相关制度配套与衔接。试点高校原核定编制与周转编制作为设岗基数,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优化编制和岗位结构,保证教学科研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总岗位的8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编制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正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高校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优化配置管理人员编制。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相应核减工勤人员编制,用于加强专任教师队伍。

三、组织实施

综合考虑学校门类、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区域分布和编制现状等因素,选择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学院、蚌埠学院、皖南医学院等6所院校,在全省事业编制空余存量内确定一定数量的编制,开展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于今年9月组织实施,力争年底前在全省本科高校全面推开。

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是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任务,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全新探索,对我省高校聚集创新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省编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运用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对周转编制的核定、使用和流转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既符合规定又管用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试点单位要准确把握、切实用好这一政策措施,确保落地生效,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01-10

 

 

《安康市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解读 文章下载

《安康市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解读

常讲 常抓 常新

——《安康市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解读

最近,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这是2017年市委1号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之后,第4次以市委办公室文件部署新民风建设工作。围绕一个主题,根据情况变化,4年4次安排,关于新民风建设的话题,一直常讲不厌,而且常抓常新。

这次部署的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是在新民风成新风的基础上,以扫盲点、抓协同、创新高为主旨,完善抓常抓细抓实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促进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的新民风入其心、成其规、约其行,努力把安康打造成陕南首善之地、全省民风高地。

坚持问题导向扫盲点

据年初市统计局《全市新民风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显示: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工作知晓率为91.25%、满意度为98.80%。通过数据分析,在新民风成新风上我们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是在覆盖面上仍然存在一些盲点,在融入度上仍然不够深入广泛。

要认真总结过去三年成新风工作成效,抓紧制定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以扫盲点、抓协同、创新高为主旨,扫除六大活动开展不正常的盲点,在巩固农村主阵地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向搬迁安置区转移,实现城乡全覆盖。年初召开的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明确要求。

市民风办在会后就开始系统梳理,认真总结,形成了《安康市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的报告。组织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乡贤能人座谈,听取各方面对新民风建设提升工作的意见建议。3月初,形成了《安康市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初稿,多次修改,几易其稿,不断完善。

提升行动是奔着问题去的,目的是在三年成新风的基础上,把新民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行动方案》提出了大力实施新民风建设规范提升强基行动、道德建设促进行动、文明习惯养成行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搬迁社区新风塑造行动五大行动,明确了巩固提升的时间表、任务书和施工图。

五大行动既聚焦问题短板,又把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化传播、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六大活动贯穿其中,还突出主攻方向,力求在解决问题中提升水平。在规范提升强基行动中明确提出,每个村(社区)坚持四有两降两提升标准,持续提升新民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目的在于扫除村(社区)六大活动开展不正常的盲点。

弃旧扬新,有破有立。新民风建设提倡的是新风尚,反对的是旧习俗。《行动方案》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中强调,紧盯民风突出问题,以镇村(社区)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和防止不良人情风、盲目攀比风、低俗恶搞风、打牌赌博风、等靠缠要风反弹。扫除五种不良风气,把低俗陋习刹下去,让文明新风树起来。

坚持目标导向抓协同

改造民风民俗,表面上是改变行为习惯,实质上是改变价值观念,解决的是老大难问题,老在长期遗风,大在千家万户,难在除旧布新。破解这道难题仅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必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新民风提升行动纳入全局性工作谋划推进,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健全市、县(区)新民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新民风建设责任。明确了每个层面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既要富口袋,更要富脑袋。《行动方案》强调,加强部门间目标协同、机制协同、载体协同,使深化新民风建设与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扶智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结合融入上功夫、做文章,形成新民风建设蓬勃开展、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有了协同一致的目标,还得有协同跟进的机制作保障。《行动方案》指出,把新民风建设提升行动作为意识形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任务,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县(区)、镇(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开展各县(区)新民风建设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社会调查,推动新民风建设提升行动实起来、硬起来。

好风气的形成,好风尚的培树,需要各方面动员,打好组合拳。《行动方案》要求,将诚与落实互助资金授信等扶贫政策相结合,将孝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相结合,将俭与家风建设、家规家训相结合,将勤与劳动模范、自强标兵选树相结合,将和与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相结合形成各方面工作与新民风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强大正效应。

坚持结果导向创新高

新民风建设,既要教化群众,又要造福群众,更要依靠群众。这就决定了在新民风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行动方案》之中,即三年提升行动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测评,最终让广大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动方案》同步印发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一览表,把五大行动及保障措施细化为23项具体任务,每年确定一批新民风建设提升行动重点项目,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标准,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新民风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一些旧风俗、旧习惯的影响与道德素养和文明习惯是分不开的,新民风、新习俗的形成最根本的还是以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素质提升为支撑。《行动方案》在道德建设促进行动和文明习惯养成行动中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对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建好基层阵地,办好道德讲堂,选树道德模范,涵育道德品行。在移民搬迁社区组织开展以卧室净、客厅净、厨房净、卫生间净、着装净、物品陈列整齐为主要内容的五净一整齐群众性创建活动,提高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

新民风建设塑造的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必须见人见事见精神。《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培树新民风建设先进典型,树立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鲜明导向。在保障措施中提出,设立新民风建设奖励扶助资金,建立脱贫摘帽后爱心超市可持续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以小资金撬动大文明的作用。先进典型不仅要获得精神层面的推崇,还要有物质方面的激励。

新民风已经成新风,三年提升行动将要达到怎样的高度?《行动方案》在总体要求里明确提出,新民风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践行诚孝俭勤和新民风更加自觉,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陈规陋习明显改变,人情负担明显减轻,城乡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努力把安康打造成陕南首善之地、全省民风高地。两个更加、三个明显、一个根本好转就是今后三年提升时期的奋斗目标,也是新民风建设要抵达的高度。

安康日报2020-7-24

 

 

18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落地 “自选动作”亮点频出 文章下载

18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落地 “自选动作”亮点频出

根据公开报道,截至10月22日,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等18个省市公布了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地方机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在机构设置上,除了有与中央保持一致的“规定动作”,还不乏一些具体特色的“自选动作”。

机构设置:做实“规定动作” 创新“自选动作”

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此次省级机构改革,在“规定动作”上,各省机构设置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是最重要的原则。比如,海南省此次机构改革设置的55个党政机构中,43个对应党中央机关、国务院部门;山东省也对应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组建了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8个省政府组成部门。

此外,部分省份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琢磨出了一些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一些新机构应运而生。

例如,此次机构改革中,辽宁省为更好发挥军工大省的优势,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路子,组建了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为适应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要求,整合旅游、文化、体育职能,组建了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同时,该省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建设要求,决定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还有一些省份为适应信息化的发展,更好地发展电子政务,新设立了和“大数据”相关的机构。如福建省设置了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管理局);山东省组建省大数据局,主动适应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重庆市组建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进行整合。

时间节点:“先转隶,后三定”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公布了涉及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人员转隶工作以及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其中,海南省比其他省份都“先行一步”,该省机构改革方案4月底正式启动起草工作,根据改革进度安排,海南省要在9月底基本完成省级机构改革,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福建省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指出,今年11月中旬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黑龙江省明确在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和调整部门挂牌,12月底前完成省直部门“三定”审批工作,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

此外,江苏、安徽等省份在机构改革中提及了“先转隶、后三定”的原则。

在江苏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指出,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成立后即着手开展转隶工作,原则上在动员部署会后一个月内完成。要做好“人”的工作,妥善搞好人员调整安置,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

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也在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注重先立后破,有序推动领导班子到位,有序推进新组建部门挂牌,有序开展人员划转,着力把机构组建好。

记者还注意到,部分省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设置了一些“禁区”,如严禁增加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

湖南省在《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中指出,严禁擅自设置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严明干部人事纪律方面,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广东省则明确要加强机构管理,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加强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多部门“一把手”相继亮相

目前,吉林、黑龙江、福建等省份部分新组建部门的“一把手”已就位。

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了包括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厅长在内的9个省政府部门“一把手”;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机构任命了9个省政府部门“一把手”;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了7个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的“一把手”;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披露了3个新组建部门的人事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退役军人事务厅是此次省级机构改革中的一个全新机构。目前,至少已有吉林、福建、广东、海南、重庆、云南等6省市公布了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的领导人选。

人民网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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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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