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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委编办

题目:深化改革 释放新活力

资料提供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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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委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新活力 文章下载

驻马店市委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新活力

近年来,市委编办围绕为企业“松绑”、群众“解绊”、廉政“强身”的工作思路,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认可。

为企业“松绑”。为营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委编办把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作为为企业“松绑”的“当头棒”,严格依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并结合机构改革,持续加大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5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2014年的260项减少到2018年的107项,精简59%。目前,市级保留的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为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本着“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的原则,市委编办还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不够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审批效率低的问题,企业满意度逐年提高。

为群众“解绊”。过去,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意识淡薄,把开具“无谓证明”当作权力的象征,把索要各类证明,作为刁难办事群众和“免责牌”的手段。为搬掉这些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绊脚石”,2016年市委编办开始清理规范“无谓证明”,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通过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据统计,市级共梳理各类证明材料201项、取消186项、保留15项,精简93%。2018年,市委编办还牵头组织开展了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妥”和“三级十同”梳理工作,为我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尤其是开展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为群众办事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方便了广大偏远地区群众办事。

为廉政“强身”。“暗箱操作”是政府工作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为打造一个阳光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委编办把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市、县、乡三级政府全部建立了权责清单制度,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尤其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受到省里表扬。据统计,至2018年底,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3754项全部编制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包括职权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承办部门和科室联系方式、办事流程等,全部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对政府各部门的权力范围清清楚楚,有效防止权力“暗箱操作”,有效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市委编办还开展清理“红顶中介”工作,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至2018年底,清理“红顶中介”63项、保留14项,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了利益关联,斩断政府部门滋生腐败的链条。

驻马店网2019-3-8

 

 

中央编办负责人就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文章下载

中央编办负责人就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何在,将在哪些方面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此,中央编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人口和经济规模特别大的镇,有的达到甚至超过中等城市规模,但普遍面临着“小马拉大车”、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也有一些镇发展基础较好,占所在县域经济比重很高,发展潜力很大,但政府功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薄弱等问题突出,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2010年4月,经报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在15个省份确定了29个经济发达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部分省份也自行确定了一些镇开展试点。经过5年多改革实践,初步破解了这些镇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指导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对这项改革作出安排部署。

  问:起草《指导意见》主要政策考虑有哪些?

  答: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过程中,着重把握了4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型城镇化和“三农”工作全局,统筹研究有关改革措施,增强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发挥其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充分借鉴前期改革试点成果,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和吸收,增强《指导意见》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在不改变经济发达镇基层政权定位和不大量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管理权限、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行政体制问题。四是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因地制宜确定经济发达镇认定标准和改革重点,由省级党委政府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问:经济发达镇如何认定?

  答:总的看,经济发达镇具有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二三产业发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较快等特征,在很多方面具备小城市的形态和规模。从其所处地域特征看,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城关镇和城区镇,多数已被纳入现有的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其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与所在县(市、区、旗)政府和城市政府统筹研究推进。二是一般意义上的“中心镇”,其城镇规划建设自成体系,是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对周边乡镇和农村辐射带动作用强,是推进改革的重点。考虑到东中西部地区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为了给各地提供指导和遵循,《指导意见》区分情况对经济发达镇明确了指导性标准,由省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认定程序和标准,严格把关,规范审批。

  问:《指导意见》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政府可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一些县级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制成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加强相关立法,为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加强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等前台机构建设,统一履行直接面对公民、法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后台支持和保障。三是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四是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地方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五是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分成办法。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发达镇给予支持。六是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问:如何做好与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统筹结合?

  答: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着力解决这些镇自身发展中遇到的行政体制问题,更要通过这些镇的发展,优化城镇布局和结构,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实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城镇化”,充分发挥其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赋予相同的土地、建设、金融扶持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问:如何正确认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个别镇区划调整问题?

  答:行政建制和区划的调整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在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个别符合条件的镇通过区划调整设为市,也是一种改革探索。但设立镇级市,可能会增加行政层级,影响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基本格局,使机构编制和行政成本大幅增加。这种结果背离改革初衷,必须引起注意。从前期改革试点的经验看,很多试点镇通过扩大管理权限和创新体制机制,在破解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后,试点镇综合实力更强,发展后劲更足,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要素聚集能力大幅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与经济和人口同等规模的县或县级市相比,许多试点镇财政供养人员仅占其10%左右,实现了现代行政所追求的低成本、高产出。实践证明,在行政建制不改变的前提下,制约经济发达镇的体制障碍是可以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解决的。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键在于扩大管理权限、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府功能,在保持基层政权管理灵活和低行政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对确需进行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可在符合法定标准、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设立市辖区或县级市工作。

  问:如何确保《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答:《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协调深入推进改革。市县政府细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急于求成、政府包办等倾向,扩大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平稳推进。

陕西省编办2021-12-30

 

 

夏县编办打好“四张牌”谱写改革新篇章 文章下载

夏县编办打好“四张牌”谱写改革新篇章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夏县编办把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紧密围绕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努力打好“四张牌”,谱写改革新篇章。

一是在固本强基上打好“学习牌”。该办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中央会议精神,坚持周一集中学习日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支部引领学、领导干部带头学、讲座辅助学、组织讨论学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全办人员的政治理论基础,强化理论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在贯彻执行上打好“务实牌”。结合各股室年度工作要点,该办建立了《机构编制工作责任清单》,将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分解细化,前面是具体事项,后面是完成情况登记,完成一项,记录一项,切实把工作责任精细化、清单化、可视化。同时,执行工作通报制度,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在每周一集中学习会上小结汇报上周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明确下周重点工作计划,形成了每周有小结、每月有督查、每项工作有落实的良好态势,营造了“看齐、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确保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在优化环境上打好“服务牌”。主动对接深化放管服的发展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减”字调清单优权力,持续做好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实现权力“瘦身”廉政“强身”,突出“优”字简程序提效能,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回头看,切实减少办事条件、减少无谓证明,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协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政务服务高效利企便民。

四是在深化改革上打好“创新牌”。全市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学习考察报告会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动员会召开之后,该办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服务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标先进,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面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四办’目录,为大力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夏县编办2018-7-12

 

 

通州区委编办强化指导加快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 文章下载

通州区委编办强化指导加快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

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通州区委编办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发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指导作用,统筹工作力量加强对各镇(街道)改革工作的精准指导,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抽调业务骨干,搭建指导平台。这次“三整合”改革是以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切入口,推进新一轮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既是党政机构改革的延伸拓展,也是推动基层自身发展、满足人民需求的迫切需要,许多改革举措无参照目标、无操作经验。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是顺畅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改革把关定向,在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专题组,由区委编办两名分管办领导担任组长,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指导10个镇和4个街道改革工作,搭建了改革指导平台,确保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

二、聚焦难点痛点,及时答疑解惑。改革启动以来,突出解决问题的时效性、针对性,确保改革整体推进不停滞。建立“周汇报、月例会”工作机制,每周要求各镇(街道)上报工作进度情况,每月下旬召开工作座谈会,重点交流改革过程中的不足和困难,及时了解掌握全区面上改革工作进度。组建业务工作微信群,就镇街关注的难点痛点问题,及时解答宣讲、明确政策口径,确保改革工作顺畅有序。8月,根据省、市加快改革进度的部署要求,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抽调人员组成两个专题指导组,赴各镇(街道)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摸排难点堵点,给予针对性指导。

三、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攻坚克难。坚持“集团作战”,而不是“单打独斗”,针对“五张清单”、“三大平台”、“网格+网络”等改革工作的“硬骨头”,我们注重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在配套政策的制定、细化举措的实施上配合好、衔接好。联合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共同梳理编制赋权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区委政法委、区城管局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直指改革梗阻部位,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为基层推进改革开阔了思路。

四、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改革进度。紧紧围绕“8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时间目标,针对存在的进展不平衡、有关部门指导不具体、配套机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指导,高位推动,加速改革。提请区委编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推进“三整合”改革工作,区委书记、区长和区委组织部长多次就推进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明确指导意见。目前,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正严格对照评估验收标准,聚焦重点难点、关键环节,狠抓压力传导、工作落实,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切实把“三整合”改革收官战打好、打赢。

通州区委编办2020-8-28

 

 

上蔡县委编办三项举措推动放权赋能改革落细落实 文章下载

上蔡县委编办三项举措推动放权赋能改革落细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精神,上蔡县委编办主动作为,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落实落细,确保赋予我县的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见实效。

一、强化政策引导。上蔡县委编办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弄通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和放权内容、范围和程序,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255项职权事项及时分解到20个部门,对照省赋予各县的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项收集,制作台账,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确保有序运行。县委编办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加强与各涉改部门对接,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掌握承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各项权限运行顺畅高效。

三、完善监管机制。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督促各承接单位严格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厘清监管边界,强化监督制衡,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放权赋能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上蔡县委编办2022-04-27

 

 

汝南县委编办四项举措推动放权赋能改革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融合 文章下载

汝南县委编办四项举措推动放权赋能改革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融合

为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经济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汝南县委编办通过四项举措,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完成既定赋权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承接赋权事项,及时对全县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放权赋能改革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融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一是学习先进,实地调研。县委编办与县委深改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兄弟县区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座谈研讨改革落实中的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实地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汇编,为高标准开展放权赋能改革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融合提供经验参考。二是积极动员,全面对接。与21个县直放权赋能职责单位对接沟通,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抽调业务骨干及时跟进,建立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快速响应、运转流畅。三是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在全县3771项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基础上,针对省级下放至县级的255项放权赋能事项开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依据事项类别,逐项拟订调整意见,经审核通过后,分别编制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

二、集中培训,加强指导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县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培训会,就具体内容、格式规范、上报程序等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时限,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成动态调整工作。二是针对调整过程中遇到问题,建立微信工作群进行业务指导、答疑解惑。同时联合工作组深入各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实地督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三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材料报送标准。在报送的电子版权责清单上必须详细填写业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联系方式,纸质版权责清单必须由责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提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动态调整工作按时完成。

三、及时汇总,严格审核

从严把好审核关,采取“三对照”的方法,对报送的权责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每个调整的职权事项有理有据。一是权责清单、流程图、事项目录一一对应;二是动态调整表与事项目录一一对应;三是报送文件内容格式与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工作组认真细致校对各部门报送材料,对存在异议的职权事项,经交流沟通、认真研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调整修改,确保权责事项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流程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动态调整,全面公开

一是分类汇总,归档存放。按照档案管理“双备份”制度要求,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电子版资料按单位分别归类、留存;所有纸质资料按单位分门别类整理,建立纸质档案,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二是及时对接,全面公布。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时对接,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要求,将权责清单转换成专用文档格式,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模块,便于群众搜索查阅。三是下放权限,动态管理。对已列入权责清单管理的行政职权,要求各部门定期查看权责清单公布的网址能否精准链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涉及到本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变更或相关要素变化的,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启动新一轮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清单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汝南县委编办2022-04-19

 

 

陕西省安康市委编办统筹推进十个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文章下载

陕西省安康市委编办统筹推进十个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机构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但“改革永远在路上”。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基层多个领域改革,在机构改革后陆续部署并加快推进。陕西省安康市委编办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姿态,积极发挥相关改革主责或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十个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步伐加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18年四季度中央和陕西省安排以来,安康市委编办先后完成了五个领域机构编制事项摸底调研、全省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的研究反馈和牵头召开涉改部门座谈会等工作。2019年11月,我省《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市委编办组织召开全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确定汉阴县先行试点,并成立了改革专班,三名县级领导牵头对相关领域和县区改革进行研究和指导。12月底,省委编办同意《安康市汉阴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改革试点工作立即全面铺开。同时,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挂牌在2019年底全部完成。当前,市委编办一方面加强汉阴县改革试点的总结,另一方面注重与五个领域主管部门对接,加快研究制定市本级五个领域执法机构整合组建方案,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努力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力量工作取得阶段成效。2019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市委编办发挥牵头作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通知》,就五个方面26项重点改革任务逐一细化。工作推进中,市委编办既发挥主责,落实10项改革任务,又牵头抓总,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按照改革要求,截止目前,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办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等5项任务全面完成,镇办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等14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镇办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等5项试点任务全部启动。列入2020年计划改革任务的建立健全镇办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和清理、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规定等2项任务正加快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在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改革工作后,市委编办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和功能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通过完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医保经办机制,组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市政园林服务机构,调整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应急管理等机构职能,不断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益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按照“政企分开、先易后难”原则,完成了市生产资金管理局、市香溪印刷厂、市环境工程设计院等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用好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为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动力。

  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委编办把落实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和法治安康建设的抓手,联合市司法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发了《关于明确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明确了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编制配置和原有编制及工作人员划转转隶的原则、办法和要求,做到了专编专责。各县区《司法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全部批复,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实施。对全市139个镇办财政审计所机构编制现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对安康市镇办单设财政审计所的问题,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政策支持。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了《关于调整和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联合市财政局转发了《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指导县区有序推动落实。

  街道体制改革积极开展。2020年1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印发《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编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转发了省上实施意见,明确了汉滨区委、区政府改革作为责任主体,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并做好改革方案的审核和业务指导,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对十项改革任务,安康市委编办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按时高质量落实到位。

陕西省安康市委编办2021-04-02

 

 

唐山市编办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文章下载

唐山市编办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今年以来,市编办突出抓好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积极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加大编制资源向县(市)区重点领域倾斜,助推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聚焦“精准脱贫”,完善扶贫工作体制。将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和职责调整到市、县农工委,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增加了市县扶贫办人员力量,在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挂牌设立扶贫办,为14个县(市)区扶贫办调剂增加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18名,为有扶贫任务的200个乡镇(街道)扶贫办增加254名人员编制。

聚焦“空气质量”,完善环境保护体制。大力推进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承担环境保护职责的内设行政机构加挂“环保所”牌子,为乡镇(街道)设立227个环保所,累计为环保机构调剂增加行政编制399名、事业编制10名,实现了全市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全覆盖,消除了监管盲区,让基层环保有“眼线”。

聚焦“权益保障”,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体制。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设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共成立20个管理服务中心,224个管理服务站,为军队退役人员搭建了一个反应诉求、了解政策、寻求帮助、沟通交流的工作平台。

聚焦“转型升级”,完善港口、园区管理体制。整合市直涉港部门管理职责,理顺优化港口领导体制,结合市党政机构改革,统筹考虑港口机构设置。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开发区(园区)管理体制。加大向重点县(市)区放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支持曹妃甸区高质量发展。

聚焦“文化遗产”,完善文物保护体制。为加强清东陵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安全保护工作,组建了唐山市公安局清东陵保护区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负责辖区内公安工作,接受唐山市公安局、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双重管理,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各类文物犯罪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聚焦“饮水安全”,完善河湖管理体制。将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唐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优化编制配置,加强人员力量,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同时,对县(市)区相关机构提出了具体设置意见。目前,入渤海国家监测口水质稳定达标,主城区环城水系水质实现全部达标,全域治水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聚焦“四最”品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分批向各县(市)区下达了行政编制162名、事业编制122名,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和重点领域人员力量。推进“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七项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当好“店小二”。坚持真督实查,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全国设区市最少的目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释放了改革红利,减轻了群众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唐山政府网2018-8-5

 

 

江都区编办:江都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下载

江都区编办:江都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2017年2月江都经济开发区被省编办确定为首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之一,一年多来,在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江都区委、区政府的科学领导下,江都经济开发区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改革试点方案,序时推进、稳步实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本文力求对江都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初步实践进行一些总结、分析,探讨下一步改革的方向,以期通过深化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环境、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一、江都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基本实践

2017年8月《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江都开发区按照试点方案,以简政放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切入点,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便民利企,探索建立责权一致、监督有力、高效便民的开发区行政审批体制,实现“开发区的事项在开发区办结”,促使开发区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行“开发区的事项在开发区办结”。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区政府将开发区迫切需要的三类事项,即“市场准入”、“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到开发区管委会,以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名义行使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首批集中的行政权力有62项,其中:市场准入类6项、项目建设类38项、民生类权证办理事项7项、行政收费8项、其他3项;驻开发区分支机构行政权力10项。划转事项涉及23个部门。实现了“开发区的事项在开发区办结”。

(二)组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改革试点方案,区编委印发了《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行政审批局为开发区管委会职能机构,代表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相关行政审批职能,对外使用“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专用章”。2017年9月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12月审批大厅启用运行。行政审批局内设6个科室、窗口25个、工作人员40名,统一行使区政府赋予的62项权限及95项便民服务事项。截止2018年6月,开发区已办理各类事项10000余件,其中审批类事项960件。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创新审批方式,优化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优势,开发区先后出台了《江都经济开发区推行“2345”审批改革实施意见》、《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员管理制度》、《开发区产业类市级重大项目容缺预审代办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着力创新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少材料数量,在开发区沿江物流园区实施环评、稳评、地质灾害评、压覆矿评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评估”,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8年1月--6月江都开发区新增市场主体552家,其中:个人独资企业41家,同比增加32.3%;个体工商户511家,同比增加72.6%。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江都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江都开发区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是在体制机制上破解开发区发展瓶颈,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市场和社会活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但在改革试点的实际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接专业技术性较强事项的能力还较薄弱。由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处于初始运行阶段,缺乏足够的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审批人员支撑,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赋权事项还不具备独立审批能力,如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目前此类事项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接件受理后,仍需前往区级相关部门审批办理。

(二)集中的事项整体性完整性还嫌不够。作为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区域,理应成为“3550”改革的标杆和榜样,但集中的事项缺乏整体性和完整性:一是“开办企业”的权限虽已下放,却缺少专业审批人员,此事项仍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是“不动产登记交易”的权限尚未赋权开发区;三是因无权限使用建管部门审批专网,“施工许可”暂不能办理。从而不能体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优势、实现“3550”改革目的。

(三)信息系统整合还不到位。省政务服务平台即“一张网”系统,目前仅延伸至市、区一级,而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使用的是委托第三方设计的江都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系统,此系统在省“一张网”上还没有取得权限,工作内容、信息无法在省“一张网”上共享,需开发区审批人员进行二次录入,不仅增加了工作量,更影响力工作效率,不利于便民。

(四)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还不及时。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横向集中了区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监管权仍保留在区级部门。开发区审批局与区级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审管双向推送机制,仅是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将审批信息推送给区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事实上造成事中事后监管的缺位。

三、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江都开发区改革试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提高改革试点的实效,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集中事项涉及的区级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而建立起来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缺乏直接对应的区级主管部门,业务上开发区审批局需协调对接20多个区级部门,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序的上下级业务对接协同机制,引导业务部门主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支持,确保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政策把握到位、业务培训到位。

(二)制定完整系统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开发区要积极争取区政府法制部门、相关审批部门支持,根据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行政许可权赋权的原则、范围、方式,可将涉及“3550”改革方面的许可权事项、涉及重大项目、重点民生的许可权事项明确为赋权范围,因“事”制宜确定采用直接审批、直接报批、分支机构直批等赋权方式,构建一层级、全链式的赋权事项以及其他配套机制。

(三)开发共享互通的信息资源平台。开发区要积极向上争取,及时打通部门之间政务服务网相互衔接、协同联合,依托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区各审批部门要积极支持发区信息平台建设,在许可权事项划转的同时,相应的业务系统要同步向开发区审批局延伸,相应的办公接口要同步向开发区审批局开放。开发区审批局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不见面审批”,真正实现上下左右贯通的数据共享,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见面”。

(四)推进相对集中事项的综合执法改革。把推进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开发区要切实承担起“谁审批谁监管”的职责。通过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在开发区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同时,实施“一个区域一支执法队伍”, 努力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治理架构,增强开发区管委会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江都开发区创业创新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王金花

江都区编办2018-08-31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编办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文章下载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编办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编办在推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多项重要举措中,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先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精简审批事项,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的要求,结合“放管服”的改革实际,多措并举,确保取消下放权力事项“接住、管好、用好”。一是确保承接落实到位。接到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该区的下放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并要求各部门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对口部门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好承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的事项不因承接工作的原因,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二是坚持规范审批行为。针对每批下放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结合各自实际,对照下放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法律、专业、程序方面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的权限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同时,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时限,确保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到位。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流程,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和公示牌等载体,进行公示,确保审批工作和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二、落实清单管理,约束自由裁量权

高标准严要求组织编制各个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开。及时动态调整部门清单事项,确保清单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一是权责清单。组织区直各部门单位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个类别,对本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完毕后,在网上公示。2017年区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各单位的权力清单进行了大范围调整,审批事项进行相应划转,现已经调整完毕,确定权力清单583项,责任清单740项,并全部公示。二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对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规范和调整,确认了行政许可事项101项。印发了《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桥西区2016年版)》,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公开了桥西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要素清单和办事指南。20个部门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276项,印发了《桥西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四是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区直各部门重新梳理了中介服务事项,保留了20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区行政审批局18项,区卫计局2项),并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了第一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权力事项

摸清底数确定划转清单。区审改办对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历次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方案,经与各部门及市内四区反复比对核实,确定了第一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权力事项,涉及政府办(档案馆)等16个部门9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出台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

四、全力加强监管,保证推进改革的稳步高效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已将全区行政监管部门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参加部门达到17个,所有部门均制定了监管方案,建立了“两库一单一细则”,目前抽查事项总数达到121项;执法人员总数达到442名。各部门均实现了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同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全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各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形成科学合理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扩大随机抽查结果应用范围,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威慑力。

五、全力优化服务,落实推进改革的创新举措

一是区行政审批局承接审批业务以来,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一方面是根据职责设定重新确定全部事项的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形成了审批局模式;另一方面是从压缩时限、精简材料、简化环节、推行并联审批等四个方面入手,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二是配套网络建设,精准提升服务。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对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自筹建开始,有针对性的同步展开网上平台基础信息、数据收集编撰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95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编撰,可随时展开与市级网上平台的对接工作。三是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先照后证”。严格商事登记制度一系列改革中关于多证合一的要求,便利了商户创业,优化了服务。

六、部门职能履行评估机制,加强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

该办在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正探索研究制定职责履行评估方案。现已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下一步将确定不同单位评估的侧重点,通过扎实细致的准备,为本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编办2017-12-11

 

 

甘肃省编办积极推动“四办”改革 文章下载

甘肃省编办积极推动“四办”改革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编办(省审改办)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主动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四办”改革。

一是强化改革总体设计。年初,报请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28号)等文件,将“四办”改革作为今年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改革总体设计。5月,围绕“一窗办”,报请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5号),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大力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

二是梳理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照“一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二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二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的目标要求,省市县三级均已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截止目前,省级政府部门公布877项,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公布6311项,86个县市区公布29048项。为切实解决各市县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不统一不规范、数量相差悬殊等问题,5月8日,省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电〔2018〕7号),督促省级部门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开展省市县三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比对规范工作。近期,我们从市县编办抽调业务骨干12名,正在集中对省级各行业部门公布的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进行梳理汇总。

三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在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基础上,会同省质监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制定了《甘肃省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工作规范》,包括“总则”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两部分,目前已正式公布实施。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今年2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甘政办发〔2018〕32号),在兰州新区和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改善营商环境。我们会同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梳理确认试点涉改事项94项,协调指导相关市州和试点单位推动改革,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五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去年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基础上,近期,借鉴浙江龙游县“砍掉一批、共享一批、替代一批、代跑一批”和北京市清理证明事项的做法,持续组织开展各类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清理工作,已报省政府同意,再取消省级部门证明事项104项,有效减少烦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六是强化督导调研和业务培训。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3月上旬,对兰州、天水、陇南3市“四办”改革情况开展督导调研,并对3市及所辖县区从事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5月以来,派业务人员对兰州、临夏、定西、酒泉、武威等市州的21个县区进行了专门培训指导。

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2018-8-15

 

 

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全面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 擦亮“生态海东”金字招牌 文章下载

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全面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 擦亮“生态海东”金字招牌

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青海生态大省发展定位,立足海东人口密集、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实际,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契机,着力优化生态环保管理、执法、监测体制和责任体系,全面规范和加强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问题,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擦亮“生态海东”金字招牌。

优化生态环保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实行市县(区)生态环保职能统一由市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的气候变化应对、减排,地下水污染监督,水功能区划编制、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能,统一交由市生态环境局行使,构建职能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保管理体制。

优化生态环保执法体制。整合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设立海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负责市、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县派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各自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优化生态环保监测体制。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职能,统筹配置监测资源和监测力量,设立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统一负责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县派出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各自承担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构建市管为主、条块结合环保监测体制,确保监测、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

优化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建立生态环保领域议事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实现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单位部门落实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治理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2020-5-13

 

 

德州市委编办扎实推进“县镇同权”综合改革 文章下载

德州市委编办扎实推进“县镇同权”综合改革

开展“县镇同权”综合改革以来,德州市委编办围绕理顺县乡层级关系,坚持“一二三”工作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优化一张清单,厘清县乡职责定位。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德州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19版)逐条梳理,经过3轮审查核对,更新权责事项70项,删除3项,形成《德州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2修订版),现有通用权责事项168项。同时,结合县(市、区)政府赋权情况和中心镇实际,形成中心镇权责清单事项目录,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心镇进行了公示,中心镇平均权责事项176项。通过优化中心镇权责清单工作,进一步明晰县乡权责关系、解决中心镇履职中职责不明晰、权责不对等、统筹协同不力等问题。

打造两个平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改革任务,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推动行政审批权限和行政执法权限下沉至中心镇,赋予中心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构建便民服务平台,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及“市县同权”事项依法依规下沉至中心镇,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目前,各中心镇全面承接政务服务事项210项、公共服务事项90项。做强综合执法平台,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基础,以县直执法部门派驻执法力量为支撑,向中心镇下沉高频执法事项办理权限45项,建立“条抓块统”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推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围绕三个要素,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围绕机构、编制、人员三大要素,积极推动编制资源下沉,为中心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保障。一是机构向中心镇延伸下沉。设立中心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全市10个中心镇全部挂牌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分局,作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派出机构,规格为股级,所需人员由县行政审批局内部统筹调剂。二是编制资源向中心镇倾斜,根据中心镇实际,向中心镇调剂补充编制员额19名,下达2022年度用编进人计划41名,提报2022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11名。三是综合执法人员派驻中心镇。公安(交警)、司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县级执法部门抽调人员派驻中心镇,下沉执法人员根据中心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全市共下沉中心镇县级执法人员172名。

德州市委编办2022-08-03

 

 

鹤壁市鹤山区编办强化措施、主动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 文章下载

鹤壁市鹤山区编办强化措施、主动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

鹤壁市鹤山区围绕“改革创新,提升发展”主基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一是大力压减审批事项。在开展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中,鹤山区按照“放”和“管”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在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过程中,一是深入摸底核实。组织全区各部门对114项行政审批手续进行了再次梳理,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将拟取消、下放、合并、保留的意见建议,上报区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领导小组逐一审核。二是规范优化审批。对于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创新管理方法,构建政府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做到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严控新增事项。防止此消彼长,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新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更不能以行政许可代替行政审批,或者以登记、备案等方式进行变相审批,确需新增的,必须报区委、区政府同意。

经过严格把关,严密论证,对全区36个区直部门114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43项(含市级下放23项),取消11项,合并10项,挂起6项,转行政服务44项,精简率达到62.3%。对12个部门72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取消58项、新列入7项、变更6项、职权划转1项。调整后的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由原来的1074项变为1017项。

二是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按照“简化、便民、合理、明晰”的原则,建立了统一、规范、科学的审批标准体系。一是创新运行模式。实现“八公开”,即审批事项公开、实施主体公开、设定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公开、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公开,保证了行政审批的公开、公正、规范、便捷。二是履行服务承诺。兑现“八办理”,即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大事项联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上报审批协助办、群众有难上门办和跟踪服务主动办。三是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八管理”,即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AB岗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优质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审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载体,在服务上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一方面依托鹤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上门服务,对法律允许的服务便民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并联审批、先办后补、全程代办等便民措施,不断提高现场办结率。截至目前,累计提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51项,办理各类手续800余项,所有事项到期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另一方面,按照“时限压缩无底限”的要求,结合各窗口部门工作实际,将依申请权力事项流程整合优化后的各个环节,以时间节点与流程图形式固化,原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法定期限工作日均有缩短,逐步实现了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大大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着力拓展监管方式。建立了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行政审批实时监控、全程监管,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了《鹤山区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行政审批行为人的审批责任,行政审批的监督投诉,违规审批、违纪审批、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的追究与处罚,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该区主要领导定期察访服务窗口,了解中心运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对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实施窗口服务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审批行为进行视察监督;进一步整合区长热线、区长信箱、县级干部接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平台,完善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的集中受理、分解落实、通报处置等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河南省机构编制网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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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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