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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交通局

题目: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政策及解读

资料提供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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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下载

雄安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李雪晴 施云娟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完善了新区交通政策顶层设计,明确“90/80”目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9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80%)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为新区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新区绿色交通体系提供遵循,重点指导未来五年交通工作。

在雄安市民服务中心内测试的无人车。汪军/摄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紧密结合新区起步阶段实际,加强交通政策顶层设计,大力发展慢行和公共交通,合理管控小汽车出行需求,推动各类交通方式一体化组织和资源共享,开展新型物流配送模式和智能交通技术示范应用,做好建设期交通组织保障,发挥新建区域先行示范作用,推动老城区交通整治提升,倡导全民绿色出行,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为导向,公交、非机动车和步行为主体的交通新模式,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区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意见提出了推进交通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整体设计、多措并举。建立新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在规划设计、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装备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尽快引导绿色交通出行;二是分区实施、逐步生长。根据建设区域、新建区域和老城区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在新建区域率先打造未来交通发展雏形,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并逐步生长;三是政府引导、激活市场。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发展、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重点围绕近期交通发展矛盾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加快落实工作推进主体,出台关键政策和推进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意见提出了未来5年雄安新区交通发展目标,到2020年,雄安新区要出台一批政策和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市民服务中心示范先行,启动老城区交通规范整治行动;到2022年,率先在容东、昝岗片区等首批新建区域实施高品质公交、慢行系统和有效的小汽车需求管理组合政策,老城区交通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广大居民对绿色出行的认同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优质多元的公共交通系统和安心舒适的慢行环境基本建立,新型物流系统和智能网联、车路协同等先进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广泛,广大居民绿色出行幸福感显著提升,新区步入绿色交通引导城市生长的良性循环。

市民服务中心园区内的新能源游览车。汪军/摄

意见还细化了实现目标的路径:

建立优质多元、一体化服务的公共交通系统。要以乘客出行便捷为导向,打破不同交通方式、不同运营主体之间的壁垒,建立多元化服务、一体化组织、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公共交通系统,不断推动公交服务创新提升。具体来说,要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公交服务,建立“政府 平台 市场”的公交管理模式,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探索可持续经营的财务模式

打造安心舒适、活力多彩的慢行环境。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为目标,拓展慢行交通时空可达性和全天候适用性,创建优质慢行环境。为此,要打造高品质慢行样板工程。率先在容东、昝岗片区等新建区域打造慢行系统样板工程,依托区域绿道、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地,构建连续成网的非机动车网络,满足“休闲 通勤”复合需求;健全慢行系统规划设计机制;规范管理各类非机动车。建立非机动车登记、行驶、停放、淘汰全过程管理制度,发展合规非机动车载具;探索慢行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归口的慢行系统管理协调平台,统筹完整街道空间管理及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改造提升。

探索以静制动、用者自付的小汽车需求管理政策。以小汽车停放和碳排放管理为重点,建立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覆盖车辆购置、使用、停放、报废全过程的需求管理政策体系,引导小汽车理性拥有和使用。为此,将探索停车管理模式。控制商业办公、大型公建等出行车位规模,探索停车配建指标上限控制;实行低碳交通管理。研究制定低乘载小汽车和燃油小汽车收费和限行政策,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合乘出行和使用清洁能源车辆;严管道路违法停车。完善道路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对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推动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采用租赁为主服务模式,控制总量并鼓励合乘共享。

要构建高效衔接、功能复合的城市交通枢纽体系。构建城市型、组团型、社区型、邻里型四级枢纽体系;完善交通枢纽管理机制。选择高铁站等车站进行试点,探索城市内外各类交通方式一体调度、安检互认、联合执法、一票通行;鼓励枢纽综合开发。

要探索智能高效、集约共享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要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鼓励发展物流共同配送,规范物流行业管理。

乘摆渡车出园区的市民游客。胡宇浓/摄

要示范全局响应、全程服务的智能交通系统。统筹泛在先进的智能交通设施建设。制定智慧道路设施建设标准,率先实现工程车、公交车、公务车的联网联控,支持响应式公交示范应用;强化数据赋能的交通治理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应用,探索建设迭代式“交通大脑”,推动实施“感知—推演—治理—服务”闭环管理;提高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生活休闲深度融合,促进交通服务新业态发展。

要强化建设期交通组织管理。保障物资高效运输。重点针对大型货车实施客货分离组织,减少对居民日常出行干扰;加快推进容东建设区临时城市交换中心建设,为社会车辆停车换乘提供条件;开行定线接驳车及弹性接驳车,集约化服务建设人员出行;强化建设区交通安全和环境管理。鼓励采用新型清洁能源车辆,实施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落实工程车辆智能化管理。

要打造绿色智慧交通先行示范区。推进市民服务中心绿色交通服务升级,提供全员友好的高品质出行体验,率先实现“90/80”目标,打造可复制推广的交通模式样板。具体包括提升城市交换中心体验。示范新型公交服务模式,完善高品质慢行环境,示范智能车辆网联应用,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要推动老城区交通整治提升。意见提出重点围绕交通安全与秩序提升,开展老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培育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包括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条件,推动公交服务整合,规范整治交通秩序,强化交通管理能力。具体来说,将分区分阶段取缔违规电动三轮车营运,建立“铁骑”交警队伍等。

要倡导全民绿色出行。为此,要建立绿色出行公约制度,倡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签订绿色出行公约;探索碳积分激励制度;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

意见最后还提出,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组织保障、政策研究、资金支持和实施监督,保障各项交通工作按计划完成。

人民雄安网2019-12-6

 

 

智慧交通“江苏方案”出台 文章下载

智慧交通“江苏方案”出台

近日,《江苏省 " 十四五 " 智慧交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出台," 十四五 " 期,江苏将围绕 " 智慧交通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 总体目标,重点实施六大主要任务,实现智慧交通数据平台向一体化转变、基础设施向数字化转变、运输服务向全链化转变、行业治理向精准化转变、创新融合向深度化转变、智慧产业向集聚化转变。

(图片来源网络)

1200 公里存量公路智慧化升级

大雾天不再封路,冰雪天自动融雪。6 月 30 日,江苏首条 " 未来高速公路 " ——五峰山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建成开通,人们切实体会到智慧高速公路带来的便捷。

根据《规划》," 十四五 " 期,江苏将推进智慧公路联片成网,打造京沪智慧高速公路、沪宁智慧高速公路、苏台智慧高速公路、常泰未来智慧大桥、126 省道全生命周期智慧公路等一批示范工程,以长三角一体化智慧走廊、沿江地区、苏南片区、南京都市圈等为重点,开展存量公路智慧化升级,实现挖潜增效。到 2025 年,江苏至少建成 15 个智慧公路项目,完成存量公路智慧化升级 1200 公里,在 200 公里道路上实现车路协同。

加快智慧航道建设,也是江苏智慧交通发展的一大重点任务。《规划》明确,以推动京杭运河江苏段走在全国内河航运发展前列为重点,开展京杭运河江苏段全线智慧航道建设,构建航道全方位交通感知网络,推动伴随式信息服务,探索重点航段实现有人干预下的船舶自主航行示范。

开展城市级出行即服务试点

打造高质量、一体化、智慧化客运出行和货运物流服务,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高效协同,支撑数字经济体系建设。《规划》提出,推动徐州、淮安、无锡、南通等一批城市智慧公交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城市公交线路配置和运营调度 " 一张图 "、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 " 一张网 "、城乡居民出行共用 " 一张卡 "、城乡公交服务质量 " 一个标准体系 "。

江苏将推动交通移动支付应用场景 100%覆盖,探索 ETC 在动静态交通涉车、涉路领域创新应用,充分挖掘交通出行大数据,全面提升 ETC 服务水平。到 2025 年,新增 3 个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智慧公交系统领先发展;完成充电网络、网络租车等在机场、高铁站、客运站的部署。

此外,江苏还计划在苏州、淮安等城市开展城市级出行即服务(MaaS)试点,推动铁路、民航、公共交通系统等不同运输主体间运行协同、服务融合和管理联动,实现票制互通、安检互认、信息共享、支付兼融,为旅客提供客票信息查询、跨方式出行规划、联程客票代购等一体式购票、一站式服务。

中国交通新闻网2021-10-7

 

 

重磅!嘉善出台生态绿色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重磅!嘉善出台生态绿色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方便学生出行,经过多方努力,6月8日,嘉善开通了首条辅助公交定制专线,保障学生安全、顺畅出行。此举方便了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着眼于高质量发展走在长三角前列,让生态绿色成为“双示范”最动人色彩、最显著优势的奋斗目标,嘉善县委、县政府将构建“高品质、快捷化、差异化、定制化”的公共交通体系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键性”的任务加快推进,奋力打造“高质量一体化交通示范区”。从2019年10月起,嘉善县正式启动公共交通研究制定工作,近日,《嘉善县生态绿色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出台。《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是指导嘉善公共交通未来3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根据该《方案》,三年发展行动总体要求是坚持生态筑底、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追求品质、融合发展;坚持远近结合、联动发展。紧紧围绕我县“双示范”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绿色交通为主导,以智慧化的交通管理服务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明确发展目标,落实保障措施,构建“高品质、快捷化、差异化、定制化”的公共交通体系,打造“设施完善、通行顺畅、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公共交通形象。

三年发展行动目标任务是打造示范区三个“半小时”公共交通出行圈(即:高速铁路半小时到达长三角主要城市、市域轨道半小时到达长三角示范区主要节点城市、公交半小时到达县域内任一镇)。探索谋划对外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体系,对内以中运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定制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显著提升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服务能力和服务精准度。

也就是说,未来,在嘉善,不仅有小汽车、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还会有城际铁路、市域轨道、高铁、中运量等多种出行方式。交通工具不仅在地面行驶,还会在空中、地下穿梭。不仅这样,还要有机结合,无缝对接。对此,嘉善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的中运量是介于大运量(轨道交通)、小运量(常规公交)之间的公交形式,通过中运量系统可以有效建立市域内部主要组团之间快速联系的骨干公交系统。目标到2022年,公交车生态绿色化运营达到100%,主城区公交站点300米、500米半径覆盖率分别达到60%、90%,公交线路总长度增长30%,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高10%。

三年发展行动主要任务有规划引领,明确公共交通发展方向;提升体验,落实高质量公交服务示范工程;开放融合,提升区域客运网络一体化水平;完善设施,提升公共交通优先服务能力;科技引领,打造生态绿色公共交通系统五大任务。具体而言,未来计划贯彻公共交通站城一体枢纽理念,落实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保障;探索“社区微巴”公交模式,推出覆盖面更为全面的定制公交、旅游公交、镇级公交等公交线路,发挥服务示范线路引领作用,加大早晚高峰运力投入;推进智能公交站点建设,打造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推进公交新能源辅助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智慧交通,探索5G微公交示范线建设,打造面向乘客的智能公共交通产品,打造绿色生态公共交通系统。

“让群众出行更便利一直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努力的目标,三年发展行动的实施,将解决群众关心的公共交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民出行幸福感和满意度。当前,立足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我们会更多地强调交通设施资源的公平使用和多元供给,更多地关心公共交通对人们各种出行需求的满足。相信不久的未来,一个网络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服务全面提升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呈现在嘉善人民的面前。”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嘉善县传媒中心2020-6-11

 

 

推动交通物流畅上加畅——河北《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文章下载

推动交通物流畅上加畅——河北《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日前,河北省制定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形成了“1+20”政策体系。其中,《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新开工项目尽早实施,推进“十四五”时期成熟项目2022年内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推动交通物流畅上加畅,扎实推进路衍经济发展和加强资金保障。上述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扩大河北省交通运输有效投资,保障市场主体运行,为稳住经济大盘作出交通贡献。

京秦高速公路遵秦段鹁塘沟特长隧道顺利贯通。

精准施策,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河北省各地交通项目建设马不停蹄,“进度条”不断刷新。《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中重点提出,不仅要让在建项目跑出“加速度”,还要推动新开工项目和“十四五”时期成熟项目抓紧上马实施。

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实施项目建设大会战,开足马力加快遵秦高速、张尚高速等93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早建成、早投运、早收益。

推动新开工项目尽早实施。通过优化投资人选定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保障用地、用海等要素支撑等方式,确保石太高速改扩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6号泊位等4个省重点项目和曲港高速二期、国道G230安运桥等12个项目2022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推动其他18个项目全面提速。

据了解,政策措施中提出的优化投资人选定方式新政策,是指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后,可直接由现经营企业投资建设。这项政策适用于由经营企业管理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和原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在转企改制后由经营企业管理的项目。

推进“十四五”时期成熟项目年内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对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经营性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特许经营期限按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收费公路建设,推动一批“十四五”后三年实施项目列入年内开工。

其中,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投建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提出部门,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明确项目实施机构,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石家庄市井陉太行天路航拍图。

加强保障,打通交通运输大动脉

内畅外联的发达交通网络,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作为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的配套政策,运用各项经济手段推动河北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以来,河北省高速公路日均货车交通量稳定在75万辆左右,达到去年同期的98.4%,铁路、港口、机场货运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制定政策措施,进一步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局面。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提出,要推动交通物流畅上加畅。河北省立足推动货运量增长,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安排的支持全国性重点枢纽城市资金。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实国家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货运企业免征增值税或暂停预缴增值税;落实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深入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依法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

货车驾驶员在石家庄鹿泉南收费站接受工作人员检查。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张谢雅 摄

要提升高速公路的运营效益,还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挖掘市场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推动路衍经济“上新”,培育行业新增长点。

根据《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河北省将扎实推进路衍经济发展。河北省加快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升级,打造融合商贸、物流等多元化产业的开放式服务区。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互通立交出入口等节点资源,建设物流转运点和仓储集散中心,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盘活光纤通信管道资源,开展光纤通信管道租赁业务,支持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发展。鼓励支持桥下空间资源利用。

荣乌高速大力发展路衍经济。

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大、公益性强、回收周期长,吸引资金能力相对不足。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建立一个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地加强资金协同保障,破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资金瓶颈。

根据《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要加强资金保障。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市县政府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定期举办银企和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服务。协调推动低利率贷款和存量债务低息置换高息。存量公路智能化改造、高速新增出入口等投入纳入收费标准动态调整范围。

长城网2022-7-4

 

 

深圳发布交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深圳发布交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龙岗大道试点打造公交信号优先走廊

为探索超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模式,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及2020年工作计划》。针对现阶段深圳市交通发展面临的通勤走廊效率不高、重点区域出行服务品质不佳、区域间交通发展不均衡、小汽车使用强度偏高等主要问题,《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将系统推动协同治理、服务提升、平衡发展、需求调控4大策略33条行动,其中今年共安排59项交通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福田中心区等通勤出行集中片区推广响应式公交

深圳市将通过加强轨道、公交、道路、慢行等交通方式协调融合,提高跨二线关、中心区东西向等拥堵带综合运输效率。除了进一步压缩行车间隔、增加发车频次提高轨道交通客流运能,交通部门将尝试在坪洲(固戍)-高新园、南山(西乡)-车公庙、白石龙-车公庙等大客流轨道开通响应式公交快线,发挥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互相补充的优势。在福田中心区、高新园、车公庙、华强北等通勤出行集中片区推广响应式公交服务,开设防疫复工专巴及日常通勤专巴。

深圳市还在研究宝安大道(跨关)、罗芳立交增设公交专用道,新增新洲路、坂雪岗大道、凤塘大道、凤凰山大道等4条公交专用道;优化完善广深公路、宝安大道、深南大道、上步路、龙岗大道、民治大道、新区大道、布龙路等8条通道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选取光明大道、广深公路、深南大道等10条大客流通道,加大公交专用道违章执法力度。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采取相对信号优先、视频识别等手段,试点打造龙岗大道公交相对信号优先走廊;启动黄贝岭-大鹏等试点线路特殊时段公交连续信号优先方案研究。

福龙路丹平快速隧道限速有望得到提升

交通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南坪、福龙-龙大、梅观、北环大道、泥岗东路等5条骨干道路的主线交织的排查与优化,开展全市主要高快速路隧道段限速优化研究工作,实施福龙路、丹平快速隧道限速提升工作。争取完成红荔路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启动坪山大道、科苑大道的道路智慧化改造前期研究。打通永荣路、沁翠路等18条断头路,推动95条次支路新、改建工程。

深圳将开展宝安南路、布龙路、沿山路等91个拥堵点改善,推动石厦片区、坂田片区、梅林西片区、宝安老城等15个拥堵片区交通组织优化,推动景田北、坂田、园岭等43个片区慢行设施完善工程。完善慢行系统骨干网络布局及试点方案,规划一批自行车快速路和慢行骨干道路。针对沙井等电动自行车日常出行集中的外围工业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优化管理政策,规范合规电动自行车使用;以宝安区为试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过街量大的交叉口,研究转向管道化组织方案,并争取实施。

“城中村”交通出行环境将提升

针对交通建设相对落后区域,深圳市将通过补齐设施短板等举措,保障基本出行需求。今年深圳市将启动向西村、新湖村、黄贝岭新村、坳下村、莲塘村、水库新村等“城中村”交通整治与提升,续建大望村、新田村、新平村等10个社区交通整治与提升;研究试点推动白芒村、同益新村等社区内部增设便民接驳线路。

针对老旧社区等重点区域停车难,深圳市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开展停车共享工作。推广医院预约停车;以万象天地、科技生态园以及宜停车位为试点开放停车位使用信息。试点推动建立深圳北站、宝安机场停车场停车收费动态调价机制;研究结合枢纽、办公集中区周边道路运行的情况,完善宜停车动态调价机制。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恢复外地车使用管控;综合考虑交通拥堵、外地车出行特征,兼顾城市包容性,研究调整外地车限行时段。

中国交通在线2020-6-29

 

 

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 文章下载

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和渡口。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建管养运并重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的建设、养护、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机制。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增加、物价变动、等级提升等因素,及时调整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标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完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沿线村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提倡在村规民约中规定爱路护路的内容,组织教育村民自觉维护路容路貌。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省农村公路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的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农村公路和公路用地,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与国道、省道以及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和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确需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在符合规划、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的建设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地理条件、公路功能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技术等级,逐步提高建设标准。

县道、乡道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并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者扩建。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农村公路规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投入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排水、客运汽车停靠站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一体化建设和开发。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由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县道、乡道建设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村道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

鼓励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聘请专家或者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补助政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保存。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三章养护与运营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注重预防性养护,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日常养护并组织实施县道、乡道的养护工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日常养护并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工程。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鼓励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岗位,对乡道和村道进行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应当结合通行安全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

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测和评定,科学确定养护方案和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测和评定结果纳入农村工作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实施奖励或者惩戒。

第二十五条县道、乡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养护单位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并按规定设置警示、绕行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村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前三日告知沿线单位和居民,并按规定设置警示、绕行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无法通行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害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抢通和修复,并设置警示标志,公告绕行路线。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因养护需要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绿化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农村物流发展,促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站点布局规划,配套建设客运和物流等设施,逐步完善服务功能。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客运通行条件进行审核,保障农村客运安全运行。具备通行条件的,应当开通农村班车、城乡公交。

对于出行需求少且相对分散的边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客运服务。

第四章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三)社会力量捐助的资金;

(四)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按照规定可以用于农村公路发展的涉农资金;

(六)合法筹集的其他资金。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资金应当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审计、财政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村公路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农村公路用地范围:

(一)两侧有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区域;

(二)两侧无边沟的,其用地范围为路堤或者护坡道坡脚向外不少于一米的区域。

已明确并安放界桩的,用地范围为界桩以内区域。

第三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农村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按照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一点五米的标准划定。

县道、乡道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村道建筑控制区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村民公告。

除农村公路养护、防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九条在县道、乡道进行下列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光缆等设施的;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光缆等设施的;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

(五)利用跨越公路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

在村道进行前款所列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以上施工活动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四十条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打场晒粮、晒物、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焚烧物品;

(二)倾倒垃圾,堆放物品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维修施工材料;

(三)损坏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排灌水;

(四)挖沟、挖砂、采石、取土和采空作业;

(五)摆摊设点,设置维修场、洗车场、加水点及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其他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农村交通环境。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保护农村公路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涉及县道、乡道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涉及村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未经同意进行相关涉路施工活动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六项规定,未经同意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村道路面的机具擅自在村道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农村公路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

(二)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

(三)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资金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破坏、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农村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按照破坏、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二)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三)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四)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农村公路和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农村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限高和限宽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五)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六)日常养护是指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日常小修,养护工程是指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日报2018-12-13

 

 

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全国领先的交通强省,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

1.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三个阶段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对交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构建便捷高效的快速网、四通八达的干线网、覆盖广泛的基础网,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输服务便利化、区域发展协调化、城乡交通均等化、综合水平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密度和通行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打造“123”客运通达网,即: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实现1小时通达、省内各地实现2小时通达、与全国主要城市实现3小时通达;建成“123”物流网,即:省内1天送达、国内2天送达、国际主要城市3天送达。

到2040年,全面建成交通强省。交通运输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国际一流,交通运输互联互通和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全省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共享美好的交通运输服务,全面保障和支撑强省建设。

到2050年,巩固提升交通强省建设成果,设施更先进,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人民更满意。

二、建设互联互通、面向国内外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2.建设贯通国内外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积极融入国家交通运输主通道规划建设,加快临淄至临沂、董家口至梁山、德州至郓城等高速公路,京雄商、京沪辅助通道、济郑、鲁南、青岛至日照至盐城、滨州至临沂、青岛西至聊城等高铁通道,济南机场、烟台机场改扩建等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推动京沪新一代高速铁路规划建设,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雄安新区及相邻省的立体互联。大力开拓“一带一路”陆海通道,积极推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项目,大力发展中日韩陆海联运、欧亚国际班列,加密民航和海运国际航线,推进公铁跨境运输便利化。充分发挥全省港口资源整合效能,优化提升客货运输结构,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世界一流国际中转港。到203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9000公里,形成“九纵五横一环七射”网络布局;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省际出入口分别达到27个和49个;全省高铁运营里程达到5700公里以上,高铁网络覆盖县域范围达到100%,“四横六纵”现代化高铁网络基本形成;高速铁路省际出入口达到15个;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6个;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60个。

3.建设省域内便捷顺畅的综合交通网络。以交通运输无缝衔接和零换乘为目标,推进城际铁路、通用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群快速公路融合发展。加快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济南至枣庄、济南至滨州、德州至商河、即墨至海阳、青岛至平度至莱州、济南至济宁、淄博至东营等铁路建设,推进商河、即墨、栖霞等通用机场发展,巩固普通公路发展成果。到2030年,铁路运营总里程突破10000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30万公里。

4.提高城乡交通保障能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威海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完善城市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设施。有序推进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潍坊、淄博、威海、临沂、菏泽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交汽电车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加快充电、加氢、加气设施建设。到2030年,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1200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居全国前列。注重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建制村通公路的质量和水平。

5.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形成多点贯通、互联互通的枢纽体系。大力发展枢纽经济,优先支持建设客运、商业、产业开发一体化枢纽。

三、建设便捷高效、先进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

6.提高客运出行保障服务水平。加大高铁、航空、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方式供给,建立省际、经济圈快速客运服务系统。建设旅客联程运输体系,完善综合客运枢纽行李直挂、票务服务等设施,提供全程电子化服务。推行城际、城乡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

7.打造绿色高效的货运服务网络。加快港口和物流园区集疏运铁路、主干油气管道、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运和管道转移。大力发展公铁水空多式联运,建立完善航空物流网络,加快发展高铁快运及电商快递班列。拓展内陆“无水港”物流功能,积极布局建设内陆港。增强公路货运“门到门”优势,健全城市和农村配送网络,形成便捷经济高效的货运体系。到2030年,综合货运枢纽达到50个以上,农村物流覆盖率实现100%。

8.培育运输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共享交通,增加智能化、定制化、共享化客运供给,推进网约车、共享汽车等客运服务新模式规范发展。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高效融合,打造青岛、烟台邮轮始发港及日照、威海停靠港,建设“仙境海岸”“泰岳胜景”等一批旅游景观公路,利用京杭运河等适宜河段建设旅游航道,建设30个以上通用机场开展低空飞行旅游,完善枢纽、服务区等交通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创新开发消费业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绿色环保、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嫁接提升货运物流业。

9.加快交通运输装备技术升级。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制造和集成服务基地。推动通用航空装备突破发展,支持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加快电动汽车、氢能源交通装备发展,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和部件研发创新。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的先进交通装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依托鲁南高铁、京台智慧高速、济青中线智慧高速、青岛港自动化码头等项目,研发应用一系列智能运维、服务的装备和技术,并在智慧交通建设中广泛应用智能高铁、智能高速、智能船舶、自动化码头等新型装备设施。

四、建设创新协同、融合开放的智慧交通体系

10.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交通运输的融合发展,研制基于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的长寿命超高性能混凝土,开展新型装配式无砟轨道结构研发应用,依托京杭运河、小清河等开展生态航道建养技术研发,重点突破高速公路智能化、“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智能监管、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开展智慧高速公路系统工程研究,建设全天候通行、全路段感知、全过程管控的智慧高速。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建立物流、监管、服务一体化的港口云生态平台和自动化码头系统。到2030年,智慧高速公路占比达到50%以上,建成10个以上智慧码头。

11.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高精度数字化基础地图和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库。拓宽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列车运行控制、车辆和船舶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成支撑全省的智慧高速大数据应用平台。

12.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交通行业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盟。鼓励交通协会、企业自主制定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参与智能驾驶、车路协同、智能船舶等新领域标准制定。创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实验基地、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打造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探索建立人才、技术、资本相互融合的创新创业机制。

五、建设节能环保、生态集约的绿色交通体系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把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建立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创建公路绿色服务区、绿色铁路站、生态航道。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

14.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推进交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实现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100%为新能源、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大力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主要港口集装箱、客滚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配备率达到100%。积极推进LNG、电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船用LNG加注供应体系。鼓励港口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有效防治公路、水路运输大气污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场扬尘、噪声和施工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推行绿色施工。

15.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强化生态保护设计,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强交通通道的绿化美化,建设公路、内河绿色交通廊道。

六、建设可靠完善、反应快速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

16.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控投入,强化新改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性评价。加快交通运输工具安全防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7.健全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覆盖全行业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预防预控能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加强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

18.构建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保障、预测预警、应急工作规范等保障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多种方式、协同高效的救援模式。推动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七、建设综合统一、协调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

19.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制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创新综合运输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多规合一”。整合交通运输资源,做大做强省属交通运输骨干企业,打造交通投融资和建设运营大平台。

20.健全完善法治型、服务型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和行业管理职能。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21.打造“山东交通标准”。制定综合交通领域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积极争取上升为行业或国家标准。

八、加强组织保障

2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交通强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公路、民航、铁路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实施,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建立完善交通强省建设督导推进和评估工作机制。

23.做好要素保障。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多元化筹资的交通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自然资源、环保、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扶持。

24.建设高水平交通人才队伍。依托省内外科研单位、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壮大高水平的科研创新人才团队、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建立山东交通运输发展高端智库,完善专家工作体系。

中共山东省委2020-10-16

 

 

江苏省印发2022年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下载

江苏省印发2022年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交通强国江苏方案》《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落实2022年全国、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统筹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和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三年总结出经验”的目标,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的,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形成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强化成果推广,为交通强省建设、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强国江苏十大样板的任务内涵。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力争完成交通运输部批复的11项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增补的3项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在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网融合发展、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枢纽经济发展、数字交通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平安交通体系打造、综合交通重点领域改革、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内河航运转型提升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并向全国推广。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品质工程建设

在智慧建造、装配式施工技术、大跨径索承桥梁耐久性提升、钢结构桥梁建设推广、“苏式养护”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1.依托常泰、龙潭长江大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等重大工程,制定《超大跨度公铁两用斜拉桥设计指南》《大跨度公路悬索桥耐久性设计指南》,建设BIM协同管理平台,推动BIM+GIS技术在设计、施工、养护、运营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

2.依托普通国省干线重点工程,研究编制《绿色公路评价标准》,全面建成126省道江宁段预制装配式桥梁现代化示范生产基地。

3.持续开展耐久性工程技术攻关,依托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制定《船闸闸室钢板桩结构关键技术及质量检验标准》。

4.依托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点应用“无人集群碾压”及“施工智慧管控系统”,编制《高速公路路面养护无人化施工技术指南》,进一步丰富“苏式养护”内涵。

(牵头:厅建管处,参与:厅综计处、科技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二)多层次轨道网融合发展

在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网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同站换乘、站城融合实施路径、城际铁路运营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5.开展扬子江城市群、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体系研究工作,推动轨道交通线路功能、技术标准、建设时序协调统一。

6.全面开工建设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经南京至合肥段、通苏嘉甬铁路、盐泰锡常宜铁路、沪苏通铁路二期和宁芜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加快宁淮城际铁路、沪苏湖铁路等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南沿江城际铁路主体工程,力争开工建设上元门铁路过江通道、合肥至宿迁铁路、潍坊至宿迁铁路等。

7.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等,推进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等不同轨道交通方式同站换乘。持续推进南京北站、苏州北站等站城融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站城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8.开展“多网融合”客运组织和衔接研究,鼓励连云港、南通、无锡、盐城等市探索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和城际通勤列车。积极开展省内城际铁路自主运营模式研究。

(牵头:省铁路办,参与:厅综计处、运管局,厅规划中心,省铁路集团,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

(三)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

在推进海陆空国际运输大通道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9.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徐圩港区段)工程、徐圩港区液体散货码头等工程,开工建设连云港港40万吨矿石码头工程,进一步巩固日韩等近洋航线,提升东南亚航线覆盖和航班密度,争取新辟近远洋航线10条,推动连云港港至上海港中转支线实现“天天班”,提升连云港港在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中的功能。

10.续建南通港三夹沙南航道、南通港小庙洪上延航道,开工建设网仓洪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内航道段)、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建成通海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建设。

11.力争开工建设徐州港顺堤河二期工程、大许南高铁快运物流基地,推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等建设。

12.开工建设淮安机场三期货运区国际功能改造及配套工程。

13.加快海外仓布局,加强回程货物组织,积极打造品牌线路,全年中欧班列开行量继续保持在1900列以上。

(牵头:厅综计处,参与:厅航空处、运管局,省铁路办,省邮政管理局,厅港航中心,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农村公路+”发展模式、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等方面率先形成交通服务乡村振兴的江苏经验。

14.打造形成10个品牌优、效益好、知名度高的农村公路品牌样板。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示范市。

15.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500公里、改造桥梁500座,重点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双车道四级公路通达率,加快产业、旅游、物流等重要经济节点农村公路建设。

16.打造50条美丽农村路样板路,基本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推广“苏州环太湖文化公路”经验,推动扬州等地打造“农村公路+文化”典型案例。

17.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全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40%以上。

18.完成海门、盐都、太仓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完成10个以上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覆盖率60%,完成15个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打造“苏式城乡公交服务品牌”和“苏式城乡物流服务品牌”。

(牵头:厅公路中心,参与:厅法规处、综计处、运管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五)打造枢纽经济新格局

在打造辐射带动力强的交通枢纽组团、支撑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19.建设南京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成南京禄口机场T1航站楼南指廊工程,推进南京国际邮件货邮综合核心口岸建设,打造全球跨境电商最优产业生态圈。推进《南京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工作。

20.开工建设扬泰机场二期扩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常州奔牛机场航站区改扩建、淮安涟水机场货站国际区改造等。推进南京禄口、淮安涟水等机场“四型机场”建设,打造“绿色机场”“智慧机场”示范。

21.加快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基本建成枢纽港、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持续推进南通港东灶港作业区中天钢铁项目码头一期,服务中天绿色精品钢产业项目投产运营。推行“沪盐通”模式,力争实现盐城港至上海港集装箱内支班轮航线“天天有航班”。

22.力争建成连徐高铁东海、邳州东、新沂站,徐宿淮盐铁路泗阳站等4个铁路综合客运枢纽,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县级节点覆盖率达到56%左右。强化各种运输方式枢纽场站衔接,重点推进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等一批货运枢纽场站项目建设,力争建成4个货运枢纽项目。开展淮安高铁快运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

(牵头:厅规划中心,厅综计处,参与:厅航空处、运管局,省铁路办,省邮政管理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六)智慧交通关键技术攻关

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建设、港区集卡自动驾驶、智慧交通产业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23.加快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南通G204智慧公路、5G+板桥智慧汽渡,推动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南京126省道智慧公路、S342竺山湖智慧隧道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沪宁智慧高速公路、苏台智慧高速公路,探索高精地图、主动管控等智慧场景应用,推进大流量路段智慧扩容、数字管控体系化建设。围绕在役基础设施性能提升,在宿迁市宿城区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智能监测、自动预警技术试点。

24.完成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建设,推动公路、交警、执法三方数据共享,并推广到全省各市。开展江苏车路协同标准体系研究,实现南通吕四港集卡自动驾驶规模化运营。建成1500公里电子航道图,实现北斗+船舶导航应用,基本建成京杭运河江苏段运行调度与监测服务系统。

25.打造智慧交通产业集群,推进以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为核心的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自动驾驶先导示范。推进南京江心洲“未来出行示范岛”、徐州智慧施工装备、盐城超级虚拟轨道基地、常州智能商用车测试产业高地建设。

(牵头:厅科技处,参与:厅综计处、航空处、运管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信息中心,苏北航务处,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升科技兴安水平

在主动安全防控、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26.制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在全省推广运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实现“两客一危”企业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应用全覆盖。

27.开展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分级管控。开展普通国省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创建工作,在235国道南京石臼湖特大桥等路段打造10条“科技兴安”样板路。

28.深入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精准协同治理,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分别控制在0.3%和0.6%以内。在扬州、江阴、省港口集团试点应用信息化手段落实港口危化品码头高质量选船(车)机制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五必查”制度。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分级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在盐城试点应用。建设智慧执法装备体系,规范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

29.升级完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实现分路段、分车型限速报警功能,逐步推广应用至普货等领域。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升级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加强装卸货地点数据的采集,整合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和电子运单等数据,在发车、装货卸货等作业场景实时采集与比对,推动与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关联,对企业电子运单填报情况进行精准化动态监管。

30.推进行业各领域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基地建设,开展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交通基础设施抢险保通等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打造专业化危化品应急救援联盟等品牌,强化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各领域应急物资储备和动员能力。

(牵头:厅安全处,参与:厅科技处、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信息中心,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八)打造平安交通工程

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31.构建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编制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连云港市、连云港市赣榆区试点编制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

32.指导企业全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制定长大桥隧、水上危化品、长江客汽渡、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农村公路等领域风险分级管控指南。

(牵头:厅安全处,参与:厅审批处、运管局、政研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港航中心,厅安委办,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九)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

在交通规划协同机制、综合交通执法改革、信用交通建设、交通投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33.印发《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推动形成部省市县全力推动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落地落实的更大合力。印发实施《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大对市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工作的指导。

34.出台《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修订)》等法规规章。打造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和评估标准,指导各市创建“信用交通城市”。

35.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估,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建设。

3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常州德胜河魏村枢纽改扩建项目投资运营模式改革试点、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REITs试点等投融资试点示范项目推进。

37.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在跨省市交通基础设施快联快通建设、危货道路运输智控体系共建、“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动社保卡加载交通功能。健全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工作机制。在盐城试点推广营运车辆自动年审业务。

(牵头:厅政治处,参与:厅法规处、审批处、综计处、财务处、安全处、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规划中心,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十)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

在推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城乡绿色配送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38.持续推进沪苏通铁路二期、宁芜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国铁货运量力争超过7000万吨。建成盐城港滨海港区铁路支线、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中新钢铁集团铁路专用线、连云港加工装配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盐城港大丰港区铁路支线和徐钢集团铁路专用线等建设。打通铁路“最后一公里”,畅通“微循环”,国家沿海主要港口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80%以上。

39.推进宿连航道、通扬线等联通航道建设,持续推进航道整治和碍航桥梁改建工程,省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440公里,千吨级航道连通85%左右的县级及以上节点。

40.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建成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支撑做好南京龙潭港区、苏州太仓港区铁路支线运营工作,积极打造铁水、公铁、江海河精品多式联运线路,新增10条以上稳定运行示范线路。

41.围绕“枢纽+通道+线路(网络)+信息+规则”,进一步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完成内河集装箱运输量100万标箱,新辟加密5条内河集装箱航线,形成2家内河集装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运输企业、1家内河集装箱年代理量超过1万标箱的骨干货运代理企业。

42.提高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推动省级多式联运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以连云港、苏州、常州、徐州等为试点,探索推广“一单制”多式联运模式,支持连云港港探索“一单制”电子化应用。加快建设“上港集团ICT(苏州)”项目,全面推广“上港集团ICT(苏州)”项目。

43.继续推进南京、无锡、徐州、南通等4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

(牵头:厅运管局,省铁路办,厅港航中心,参与:厅综计处、科技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打造运河绿色文化带

在航运设施绿色生态,航运设备低碳环保,航运组织高效顺畅,航运服务人文智慧等方面率先形成江苏经验。

44.推进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运河主通道通航能力。

45.完成省内全部单壳油船和单壳化学品船拆解淘汰,做好内河集装箱船型船舶的示范和推广。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联合监管机制,京杭运河江苏段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研究推动内河滚装船舶发展,在苏北运河集装箱运输试点应用LNG集装箱滚装两用船,力争2艘200标箱船舶投入运营。在苏州试点纯电动内河集装箱低碳运输物流体系建设。在无锡试点120标箱船舶开行无锡新安至上海洋口港航线。

46.基本建成京杭大运河苏北段、苏南段等智慧航道示范工程,初步完成京杭运河全线电子航道图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苏州白洋湾内河智慧港口建设。

47.对运河沿线蔺家坝、谏壁等既有船闸进行文化品位提升。

(牵头:厅综计处,厅港航中心,苏北航务处,参与: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扬州、镇江、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持续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跨区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道路货运行业数智化工程3项增补试点工作

48.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各环节管理,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动态评价机制,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监管机制落地实施。会同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梳理执法事项清单。

(牵头:厅安全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参与:厅运管局,厅信息中心,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49.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交通强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试点方案》。

(牵头:厅法规处,参与:厅政治处、审批处、科技处、安全处、运管局、建管处、政研室、机关党委,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50.推进道路货运行业数智化,在一批1-2年的中短期试点子项目集中发力,实现自定义卡车产销量超过1万辆、互联网货运平台帮助公路货运减少碳排放量数额持续增长、公路货运领域非公党建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厅运管局,厅科技处,参与:厅安全处、机关党委,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三、有关要求

(一)细化任务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统筹好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和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选取重点攻坚方向,编制2022年度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实施主体,并定期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含相关图片、媒体宣传、获奖信息等)。更富成效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二)组织做好核验工作

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做好具备验收条件的试点任务的核验工作。对于满足申请验收的试点任务,由试点牵头单位组织编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指标(试行)》《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厅综计处、规划中心具体负责试点任务验收材料的审核和上报交通运输部工作。试点实施单位要配合做好试点任务的现场核实工作。

(三)加强总结交流、宣传推广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总结,对推进过程中在工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重大科研攻关等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研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经验,向全国推广示范。鼓励各试点单位通过媒体宣传、学习交流、印发文件等形式多渠道宣传试点典型成果和先进经验,全面营造建设交通强国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单位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贯穿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全面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党建先行引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部门、单位要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重点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试点工作,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要素保障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制定有利于试点实施的支持举措,优先将试点工作纳入相关规划、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大要素投入,积极协调推动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优先向试点工作倾斜。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关键作用,加大各级财政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社会资金、资源投入试点工作。

(四)加强示范引领

各部门、单位要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建立示范推广激励机制,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以更好促进交通强省建设和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2-5-10

 

 

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文章下载

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这为全行业文化建设明确了具体任务,指明了工作方向。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共同努力和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文化建设成果,培育出50个文博工程、23个文艺创作基地,选树了172个文化建设先进单位、33个文化建设示范单位、5个文化品牌单位。《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紧扣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行业凝聚力、战斗力和软实力,以文化建设促进江苏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江苏交通人的现代化,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构建内涵丰富、系统完善的文化工作体系,包括健全领导机制、统筹指导行业文化建设、制定工作制度、组建交通文联;打造高度融合、开放包容的文化阵地,包括做好文化宣传、深化文博工程研究、培育文艺创作基地、建设文化云展厅、推进文化融合实践;创新贴紧实际、彰显特色的文化载体,包括设计江苏交通文化标识、创作交通文艺作品、打造交通文化示范工程、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选树高引领性、强示范性的文化典型,包括培育“先进单位—示范单位—文化品牌”、选树交通文化示范点、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项目;培养品德高尚、技艺精湛的交通文化人才队伍等五大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以上任务的实施,到202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文化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不断涌现,文化品牌矩阵全面形成,文化载体更有活力,文化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到203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总体水平处于全国交通前列、跻身全省文化建设第一方阵,行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将通过“健体系、优机制,强示范、出样板,固实效、扩影响”的“三步走”,重点实施五方面任务:构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工作体系,打造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阵地,培育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成果,选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典型,建设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人才队伍。

2022—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将建立健全行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完成行业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体系研究,组建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建立行业文化资料库,构建全媒体文化宣传阵地,开展交通文博工程研究工作,编印江苏省交通运输文化遗产丛书,开发设计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云展厅,打造交通运输行业文艺创作基地;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形象创意活动,打造1—2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交通文艺精品,以“大运河文化带”、高速公路、城轨交通、“四好农村路”为重点,打造一批以过江通道、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港口和航道等重点工程为代表的交通文化典型示范工程;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文化先进单位—示范单位—文化品牌评选表彰活动,基本形成具有行业和社会影响力的“公铁水空邮”五大行业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红色文化、廉洁文化、安全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志愿文化、职工文化、校园文化和公铁水空等行业文化品牌项目,建立专业门类全、专业水平较高的行业文艺创作人才库。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2-03-21

 

 

江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意见 文章下载

江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意见

4月25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建军、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凌耀初、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倪红升及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发展目标

近期发展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效支撑和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交通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形成“三纵四横”铁路主骨架,全省铁路营运总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快速铁路里程超过2700公里。全省运输机场客、货运年保障能力分别达到7000万人次和170万吨。长江过江通道达到17座。

江苏省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510公里,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0.2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1520万标箱。

高速公路里程达到4900公里左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综合客运枢纽覆盖6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覆盖所有设区市、50%左右的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和内河重点港口。

为实现近期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四三二一”的具体目标。

1、强化“四大走廊”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初步成型,沿江两岸高铁通道加快建设,长江黄金水道“钻石区段”功能不断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物流大走廊加快建设,航空航线对沿线节点城市和国家地区的覆盖率显著提高,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中欧(亚)班列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海洋运输大走廊加快形成,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基本建成,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建设取得突破,港口功能不断增强,近远洋航线覆盖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文化带绿色交通走廊加快建设,基本建成以水运为主的绿色运输通道和文化长廊。

2、补齐“三大短板”

优化交通建设投资结构,重点向补短板、强弱项领域倾斜。铁路网络加快完善,基本建成全省铁路主骨架和“轨道上的2小时江苏”。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南京都市圈等重点区域“1小时城际交通圈”。徐州国家铁路物流中心基本建成。

航空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南京禄口机场国际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无锡硕放机场枢纽功能得到强化,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初见成效,民航总体实力大幅增强。过江通道加快建设,过江交通瓶颈基本消除。

3、做强“两大特色”

水运优势充分发挥,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总货运周转量的比例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形成以铁水联运为特色的铁路货运体系,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无缝对接、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城际交通联系更高效,城乡交通发展更均衡,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4、投资突破“一万亿”

加强交通建设稳投资、稳预期工作,2018—2022年,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城市轨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投资总规模力争突破一万亿元。

中长期发展目标: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省,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方面,《意见》提出重点推进八大任务、实施25项重点工作,构建由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绿色安全、智慧创新、行业治理共同组成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能力,重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推动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二是着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重点推进高铁均衡发展、提升民航运输能力、全力加快过江通道建设;

三是着力支撑引领枢纽经济发展,重点做好提升南京首位度、构建特色鲜明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增强枢纽设施功能;

四是着力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完善铁路货运体系、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同时要优化完善油气管网布局;

五是着力引领区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加快建设城市群城际铁路网、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深入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六是着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七是着力推进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打好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八是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深化交通建设与运营机制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保障措施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和法规制度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和强化目标考核与监督评估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尤其是在资金保障、用地用海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一些措施,是《意见》的一大亮点,为《意见》得以贯彻实施并取得取预期成效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在资金保障方面,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关键作用,也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领域,强化债务风险防控。

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和收费政策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将研究组建综合交通建设和发展基金,加大对省级重点项目的支持。另外,鼓励利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企业债券、PPP等方式,拓宽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在用地用海保障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快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国家公路网规划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同时,对其他类型交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用地用海,省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争取国家支持。

对事关全局的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部分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或通过异地补充耕地方式落实占补平衡。

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理念,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将尽量避让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9-4-25

 

 

杭州市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 文章下载

杭州市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市委市政府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杭州特色、高点定位,聚焦补短板、强弱项,聚力提效能、创样板,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经过“两个三年”,着力推进高水平设施建设、促进高精尖技术发展、树立高品质服务标杆、提升高标准治理能力,为打造人民满意交通杭州样板、建成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奠定基本格局。

(二)阶段目标

到2022年,集中力量打好“5433”综合交通大会战,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和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着力推进数字赋能交通综合治理,城乡交通服务全面覆盖,交通运输行业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奠定现代化交通基本格局。

到2025年,聚焦数字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八大交通、九大网络、三大超级工程建设,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基本成型,立体化、智慧化、网络化、均衡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建成,交通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硬实力和软实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面向国际、辐射长三角、贯通中西部的亚太地区重要国际综合交通枢纽。

二、工作任务

扎实推进“5433”综合交通大会战,重点建设航空网、轨道网、道路网、水运网、管道网、枢纽网、公交网、物流网、信息网等“九大网络”,超级轨道工程、超级道路工程、超级枢纽工程“三大超级工程”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建设“八大交通”,推进以秀为美的设施建设,促进以慧为先的技术发展,树立以柔为本的服务标杆,提升以刚为基的治理体系,全力构建“秀外慧中、外柔内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立体交通、产业交通、绿色交通、信用交通的短板补强,美丽交通、数字交通、文明交通、平安交通优势更加明显,为全面建成“交通强省领军城市”、“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奠定决定性基础。

(一)加快立体交通建设,打造国际交通枢纽

1.加快打造辐射全球的航空网。打造萧山国际机场成为浙江省面向国际、辐射长三角的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国际旅游枢纽机场,机场集疏运水平达到国际水准。加快萧山机场三期建设,建成飞行区、T4航站楼、机场陆侧交通中心等;完成建德千岛湖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萧山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及临安、富阳、桐庐、淳安等通用机场前期研究。至2025年,通航城市达200个,国际航点超过60个。(责任单位:省机场集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萧山区、建德市、临安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

2.加快建设融合互补的轨道网。构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多制式融合互补、层级分明、功能完善的轨道交通体系,高水平建设“轨道上的杭州”。建成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连接线、杭温铁路杭州至义乌段等高速铁路201公里。研究启动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沪乍杭等高速铁路建设。全面完成轨道交通三期建设,形成总长度516公里的“十普一快两市域”城市轨道骨干网络。适时启动中心城区段普速铁路城市化改造和开行市域(郊)列车研究,积极审慎谋划乔司编组站外迁、沪杭磁悬浮、杭州都市区市域(郊)铁路网建设,统筹推进轨道交通四期规划建设。至2025年,新改建轨道网里程800公里,轨道网总里程达1250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地铁集团、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有关区县(市))

3.加快构建广域辐射的道路网。加快完善以智慧高速、快速路为骨架,国省道、主次干路为支撑,农村公路和支路为基础的道路网体系。建成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临金高速等工程,启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温义宣高速等项目前期研究,形成“两环十二射三连”的高速公路网络。建成文一西路、留祥西路等快速路,建成杭州中环、博奥隧道、艮山东路隧道,系统研究钱塘江过江通道,全面打通国省道路网断头路。至2025年,高速公路里程达到约1100公里,快速路里程达到464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区县(市))

4.加快建设通江达海的水运网。提升航道港口基础设施,以“一江二河”为骨架,推进干线航道扩容提升,形成通江达海、干支衔接的航道网络。加快构建“一港十区十三大内河作业区、二十大旅游集散中心、八大游艇基地”布局,全面提升杭州港能级。重点完成京杭运河杭州段三级航道、钱塘江建德十里埠码头至八堡段三级航道等改建工程,建成下沙、江南两大综合作业区,完成八堡、新坝二线船闸建设。至2025年,三级航道总里程超320公里,四级以上航道达485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区县(市))

5.加快建设支撑有力的管道网。加强与国家主干管网衔接,推进区域管网和支线管道建设,完善燃气优化主干管网,全面建成“一张网、一盘棋、一体化”的高压供气格局,管输气全面覆盖所有区(县)及新城镇。大力推进市域中压管网的互联互通及燃气设施共享,逐步整合各区域高中低输配管网及经营主体。积极推进与嘉、绍两市高压管网互联互通,推进康桥油库搬迁,加快成品油运输管道连接杭州油库,新建成品油管道至仁和油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燃气集团、有关区县(市))

6.加快建设层级分明的枢纽网。加快建设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区域级综合交通枢纽为支撑,城市级综合交通枢纽为补充的三级客运枢纽体系,形成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社区服务站三级综合交通货运枢纽体系。加快完善客运枢纽体系,重点完成杭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江东站、富阳西站、桐庐东站等高铁枢纽的建设。全面开展货运枢纽建设,启动空港、临平、临江、临浦等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区县(市))

(二)加快产业交通建设,打造交通智造强市

开展综合交通产业运行监测与发展评估,编制实施《杭州市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构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多元参与、风险可控的开放式投融资格局。成立未来交通实验室,强化智能驾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发展,形成交通产业体系。迎亚运打造绿色公交智能驾驶示范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水上智能驾驶应用。至2025年,形成人工智能、5G应用、智能网联车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3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线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市))

(三)加快绿色交通建设,打造高效运输格局

1.部门协同推进公交服务网建设。加快城乡公交、区域公交一体化发展,制定公共交通系统融合发展实施导则,实现轨道网、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治理,大幅提高公共交通通达率、准点率和换乘便捷度、服务满意度。落实TOD发展理念,加强规划保障衔接,加强轨道沿线用地规划控制及站点周边用地开发。出台新一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公交路权优先保障,实施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精准化管理。强化交通需求引导,调节个体机动化出行需求向公共交通需求转移。至2025年,城市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实现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警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

2.政企联动推进物流服务网建设。打造普惠城乡、畅达国际的邮政快递网络,形成辐射全球、畅达全国的寄递服务能力。加快快递智能骨干网建设,完善城市末端服务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快递物流“村村通”。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开展新型集装工具研发,提升改造集装箱港区,提升铁、水货运方式占比,降低货运周转物流费用。培育壮大多式联运主体,培育国际快递骨干企业,扶持开展“一单制”全程无缝联运服务,探索应用高铁快运、电商班列等货运新模式。至2025年,物流费用占GDP比例降低到13.5%。(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县(市))

(四)加快信用交通建设,打造现代治理体系

完善交通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统一规划、统筹管理、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信用评价机制。完善杭州市交通信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交通信用分制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成“掌上办事部门”。全面深化数字治堵、治超、治乱、治危工作,建立形成权责统一、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至2025年,信用评价市场领域覆盖率达100%,市场主体覆盖率达80%。(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警局)

(五)打造以人为本出行模式,实现美丽交通走在前列

推进全域美丽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交旅融合,创新“美丽交通+”特色经济,“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全国样板。推进美丽航道建设,打造精品旅游航线,推进建设之江、运河新城等水上旅游集散中心,梅城、运河新城、三江口区域等游艇基地。加快建设跨河、跨铁路、跨公路、跨地块的连通道路工程,提高路网连通度。构建连续、安全、温馨的慢行专用网络,推动空中连廊、地下通道、过街设施的联网互通,提升人行道与商业设施融合度。深化八类城市绿道网建设,将西湖、西溪、运河等重点片区打造成为慢行示范区。动态优化单行、禁左、潮汐车道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改善交通安全。至2025年,新改建高品质四好农村路1000公里,城市新建区道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8.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警局、市拥江办、有关区县(市))

(六)打造智能迭代应用平台,实现数字交通走在前列

结合新基建推动交通设施数字化改造,将采集设备、无线通信、边缘计算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工程建设内容,在杭新景高速、沪杭甬、杭绍甬等新改建项目中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试点;打造交通数字驾驶舱,实现综合交通大数据“一屏统览”,交通政务处理“一网通办”。重点培育“出行即服务(MaaS)”模式,发展定制化服务,实现公交、地铁换乘“数字公交”全覆盖。开展“电子客票+”消费试点,推广ETC全景应用。至2025年,建成城市级数字驾驶舱,形成全要素、全流程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建委、市交警局、市城管局)

(七)提升交通发展软实力,实现文明交通走在前列

提升交通文明,宣传巩固礼让斑马线等交通文明品牌,持续开展“地铁、公交排队候车”“文化进车厢”等专题活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根据通道优先权分类实施“车让人”或“人让车”通行模式,逐步形成“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良好氛围。至2025年,机动车文明礼让率达到98%,非机动车、行人路口守法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交警局、市文明办,有关区县(市))

(八)打造主动安全预警体系,实现平安交通走在前列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障本质安全,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开展交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上下联动、水陆空协同、军民融合的综合交通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统筹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建立全天候通行保障与应急通道。建设高素质、高水平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提升春运、亚运等紧急、复杂情况的应对保障能力。至2025年,道路运输领域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5%,万车死亡率减少到1.3人/万车。(责任单位:市应急保障局、市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综合交通发展与清廉交通建设两手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定向,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二)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市级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重大交通工程管理云平台,实施清单化“挂图作战”,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强化规划保障。深化城市功能与交通枢纽能级的匹配,深化交通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中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实现多规合一,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布局、规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空间落实和提前实施。深化TOD方案研究,确保各类综合体及各地铁出让地块充分论证并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

(四)强化试点示范。进一步发挥先行作用、积累经验,调动各部门及单位、各区县参与交通强国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区域特点和自身优势开展交通强国示范区创建。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6-15

 

 

城乡畅通,“嘉兴方案”让出行更便利 文章下载

城乡畅通,“嘉兴方案”让出行更便利

嘉兴,一座在城市化浪潮中急速奔跑的城市,与其他城市相似,在享受城市化红利的同时,面临发展的新命题。如何因地制宜,破解城市发展带来的交通病?肩负乡村振兴历史使命,如何全面推动城乡交通畅通提质,使群众拥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嘉兴通过全面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综合治理,破解城市拥堵难题,公众对城市交通满意度由2013年的82%增加到2017年底的90.6%;以修建四好农村路为契机,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迈向纵深,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行之有效的城乡交通提质“嘉兴方案”在实践中大放异彩,逐渐走向成熟。

上下一盘棋谋全局

全面治理城市拥堵

近年来,嘉兴市本级汽车保有量年均增幅18.4%、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幅8.17%,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明显。全面破解城市拥堵,成为嘉兴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命题。

嘉兴市区形成了以市治堵领导小组为中心,涵盖35个部门的“一办四组”工作体系,各县(市、区)同步建立了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以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规划为契机,重点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中心城区停车场、慢行交通系统等10项专项规划,并通过完善各项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治堵方向和目标。

过去5年,嘉兴市委相关领导专题研究治堵的重点难点问题,连续6年将治堵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人大、政协共提出“两会”建议、提案主办件57件,市区两级形成了治堵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县(市)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市测评等工作,全面开展城乡交通治堵三个全覆盖。

五年善治,城市出行环境焕然一新,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堵态势,涌现出不少创新亮点。

嘉兴将主城区主干道畅通工程持续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市区打通联网路(断头路)20段,城东片区南北主通道、困扰由拳路11年的墓地搬迁、中山路主干路交通瓶颈等得以有效破解。通过交通综合整治,促进了建国路下班高峰畅通无阻、主城区南北通道全天候贯通、中山路道路功能和抗自然灾害能力提升等。为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嘉兴去年正式启动城市快速路建设,按照快速路网“一环七射”总体布局,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快速路形式建设。目前,各项建设正在紧密推进,嘉兴“城市快速交通系统与区域高速交通系统一体化”将于不久后实现。

积极拥抱资本+、互联网+等要素,务实创新,成为嘉兴拓宽治堵路径的重要突破口。

2015年,嘉兴在治堵领域首次采用PPP模式,引进中国二十冶集团全资开发望吴门广场地下空间,在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的基础上,兼具景观提升、文创、旅游公交枢纽集散等多重功能。与此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全面开展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市域全覆盖,率先在全国试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启用“交管12123”手机APP移动服务端,基本实现“互联网+交管服务”体系全覆盖,交通数据逐步开放,全国首例“车来了”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顺利落地。

嘉兴实现长久治堵的“核心密码”在于公众积极参与。2013年,嘉兴在全省率先发起交通“258”绿色出行倡议,并将“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纳入“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如今,“2公里范围步行、5公里范围自行车出行、8公里范围公交车出行”的出行倡议,深刻改变了嘉兴人的生活,成为嘉兴绿色发展的重要品牌。

城乡交通提质升级

为乡村振兴赋新能

乡村振兴时代,作为经济发展较快、交通配套相对完善地区,如何进一步统筹城乡一体化,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统筹城乡交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乡村振兴、服务改善民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保障。”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顾国强说,毛细血管般在乡村大地延伸的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是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联接农村和城市的有效载体。

事实上,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方面,嘉兴始终走在全省前列,2005年便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通公路,农村公路密度、高速公路密度均居全省首位。并通过建设“153060”市域交通经济圈(即各城镇15分钟上高速、相邻中心城30分钟直达、与周边主要城市60分钟互通),实现了对外交通高速化、对内交通快速化,交通通达程度全省领先。

如今,出色完成前期积累的嘉兴,勇立潮头,将“建好四好农村路”作为消除制约农村发展交通瓶颈的强力抓手,迈向城乡交通一体化提质增效、跨越发展新阶段。

2018年,嘉兴将建设“四好农村路”作为民生实事1号工程,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理念,675公里的美丽经济走廊在城乡之间曼延,将科创园区、名胜景区、特色农庄等连点成线、连线成面,沿线城乡特色产业的聚合效应更加凸显。

白墙黑瓦的农家小楼优美别致,花园般的田园风光旖旎,驱车行驶在海宁翁金线上,往夹塘里望去,网红村“梁家墩”的美之精粹尽收眼底。用当地人的话说,梁家墩的成功与四好农村路——翁金线的改造提升密不可分!改造过程中,嘉兴紧扣农村产业发展趋势,将公路建设规划与沿线各镇(街道)经济发展紧密融合,打造一张“美丽+经济”的路网,助力沿线住宿、餐饮、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风生水起,梁家墩因此声名大噪。

与其他地区相比,毗邻上海的地理优势,拥抱长三角一体化的时代红利,嘉兴乡村成长空间辽阔。深化城乡交通一体化,全面接轨上海,成为助力嘉兴乡村振兴的催化剂。

早在2011年,嘉兴便开通了嘉善至上海枫泾的公交线路,如今,该线路日均客流量为855人次,嘉兴全市接轨上海的毗邻公交线路增至6条,今年上半年,6条线路累计发送旅客21.74万人次。公交刷卡数据显示,上海人到嘉兴消费37.97万笔,金额68.9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9.25%、59.61%,嘉兴城乡对上海的吸引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优化姚庄至枫泾毗邻公交线,对平湖的线路进行线路优化和班次加密,更好地助推嘉兴和上海两地老百姓交流沟通。”顾国强说。可以预见,未来,更加完善的嘉兴城乡交通将在接沪融沪、乡村振兴中释放更多能量,展现更多作为。

作者:陈爽 刘自冉 梁小丽

浙江新闻2018-9-21

 

 

杭州市: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杭州市: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杭州实际,现就我市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交通是要素流动的“血脉”,是城市空间布局的主要因素,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力,是民生关注的热点。交通强则城市强、交通兴则产业兴。创建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是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和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基本要求,是统筹推进杭州城市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关键举措。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浙江、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交通运输“先行官”定位和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服务性的功能属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走在前列的交通强省领军城市、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奋力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在杭州的生动实践,在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中走在前、做示范。

(三)总体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杭州特色、高点定位,聚焦强基础、补短板,加快立体交通、产业交通、绿色交通、信用交通建设,聚力提效能、创样板,深入推进美丽交通、数字交通、文明交通、平安交通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和杭州枢纽能级,优化网络布局和出行结构,持续提升杭州交通品质化、智慧化、人性化水平,加快推进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发展目标

到2022年,以迎亚运为契机,集中力量打好“5433”综合交通大会战,着力推进数字赋能交通综合治理,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和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城乡交通服务全面覆盖,交通运输行业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奠定现代化交通基本格局。

到2025年,聚焦数字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八大交通、九大网络、三大超级工程建设,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三网基本成型,立体化、智慧化、网络化、均衡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建成,交通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硬实力和软实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面向国际、辐射长三角、贯通中西部的亚太地区重要国际综合交通枢纽。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体系,形成杭州至长三角中心城市1小时高铁圈、杭州都市圈1小时商务圈和市域1小时通勤圈。综合立体网密度位居全国前列,公共交通为主导出行模式形成,居民出行品质和出行体验达到世界先进水准,基本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走在前列的交通强国示范城市。

到2050年,全面形成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交通运输体系。城市空间结构、交通设施网络结构、居民出行结构、交通治理结构全面优化,交通运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治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走在世界前列。

二、加快立体交通建设,打造国际交通枢纽

(五)加强综合廊道预控。加强国家级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八主两辅三连”的“米”字型综合运输通道格局,实现与国内重要城市的直连直通。结合城市空间体系,理顺城市内部交通廊道。以引导城市空间结构布局调整和缩短城市居民出行时耗为目标,构建中心城区与各组团的快速化、复合化通道,引导城市轴带发展;做好智慧高速、超级高铁等新型运输方式通道的预留和管控。

(六)完善交通枢纽体系。打造以萧山国际机场、铁路东站、铁路西站、铁路城站、铁路南站等门户型枢纽为核心,江东站、余杭站、富阳站等区县高铁站及市域(郊)铁路站点等集散型枢纽为纽带,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交中心站等换乘型枢纽为补充的无缝衔接、一体化发展的客运枢纽体系。依托杭州中环、都市圈环线、货运铁路、干线航道等货运通道,建设以临平、临浦、临江等物流中心,形成以“物流中心—城市配送站—社区服务点”组成的三级货运枢纽体系。

(七)优化交通骨架网络。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深入推进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统筹航空、轨道、道路、水运、管道、邮政、枢纽等多网联动,推进客货两用的集约高效发展模式。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四期,适时启动杭州铁路货运系统、市域(郊)铁路规划布局研究,审慎研究超级高铁布局。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轨道交通高水平“融合互补”,建设“轨道上的杭州”,全市轨道里程超2000公里。形成以“两环六纵五横十三射五连”道路为骨架,7条国道和15条省道为支撑、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网融合的现代化道路网格局,高(快)速道路里程近2000公里,普通国省道里程达2000公里。加快萧山机场三期、四期建设,形成四条跑道配置、上亿人次规模,推进全市通用航空建设。提升内河干线航道等级,全市三级航道总里程超320公里,构建“一港十区”内河港总体布局,建成13个重要公共作业区。加快全市干线天然气管道布局,推进城镇配气管网建设。完善同城快递服务网络,构建“两园七中心多点”的快递物流设施布局。

(八)推进设施综合利用。加强交通与生态、生产、生活的空间统筹,促进交通廊道与城市综合管廊、城市景观绿带等设施共建,推动交通用地的综合使用。以政策资源汇聚各类资本,推动重大交通项目资源开发权、土地开发权等关联经营资源配置,集聚交通、商业、居住等多样化功能,提升交通项目综合效益。高质量推进空港新城、高铁新城的一体化开发,推进轨道交通站点、市域铁路站点上盖物业综合开发。以杭淳开高速、杭州中环为示范,探索公路服务区综合开发利用新模式,丰富交通设施的产业、商贸、旅游功能。

三、加快产业交通建设,打造交通智造强市

(九)统筹交通产业布局。编制实施《杭州市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构建多层次特色综合交通产业体系,聚焦交通运输业、交通建筑业、交通装备制造业和交通关联服务业等四大领域,努力实现优势产业有加强、关键领域有突破、特色领域有亮点。重点加强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在交通领域的布局,加快推进实施交通领域“新制造业计划”,实现综合交通产业科研成果转换率15%以上。推动交通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升现代物流业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十)打造交通特色平台。扶持产业平台建设,推动未来交通小镇、空港小镇、航空小镇等交通产业创新载体产业链集聚,带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智慧物流、车联网等高端交通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交通产业2.0版本。打造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金名片,集聚国内外创新主体,助推产业“引进来,走出去”,并带动小镇建设形成集“智造、研发、平台、服务”于一体的交通产业创新要素集聚示范区。

(十一)加强交通科研应用。加强对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场景应用研究,深入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交通产业的加速融合,推出智能网联汽车、水上智能驾驶研究及应用。规范发展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自治与合作共享,鼓励综合交通产业细分领域建立相关行业协会,着力提升行业协会影响力,打造杭州标准。积极推广交通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应用,以数字交通建设为基础实现交通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资源利用的全过程节约管理,加快推广工程建设行业材料的再生和综合利用。

四、加快绿色交通建设,打造高效运输格局

(十二)强化TOD综合引领。发挥交通对城乡空间布局的先导和引领作用,强化土地利用、开发强度与交通能级相匹配。根据多中心、组团式布局形态布局特征,控制组团间交通联系强度,引导城市居住人口和就业岗位向轨道站点周边集聚,重点轨道交通车站周边500-800米范围的高强度开发群,形成交通供给与土地利用深度协调的城市空间格局。突出交通“先行官”定位,确保各项交通基础设施布局、规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空间落实和提前实施。合理配置交通用地资源,统筹保障分区和控规交通用地,开发强度较大的建设用地优先配置公交用地,对于大型商业体、居住区等地块出让,鼓励将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纳入出让条件。逐步形成紧凑型、高密度、混合型的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出行空间分布。

(十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出台新一轮发展实施意见,加大用地、资金、路权等方面的优先保障力度。加强市区、都市圈区域公交一体化,推动公共交通体系全面融合、协调、优质发展,着力打造国际化公交都市。打造专用公交网络,围绕轨道站点交通配套衔接,全面推动轨道网、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大幅提高公共交通通达率、准点率、舒适度和换乘便捷度,形成与个体机动化出行具有比较优势的公共交通服务,实现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5%。

(十四)创新景区交通模式。完善景区集散换乘系统、优化景区路网,构建景区公交、慢行专用网络,高标准打造西湖景区公交优先示范区。深化景区交通数字化建设,实现智能限流分流,完善景区交通需求管理政策,逐步推行车辆驶入及停泊预约制。深化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发展骑行、步行、游船、游轮、慢轨等多方式交旅结合产品,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体系。

(十五)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货运,推进集装箱港区、货运铁路与产业园区的高效衔接。重点打造一批空公铁、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枢纽,全面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运输体系。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创新物流服务,试点推动共仓共配、共享共运、智能调度等新物流组织形式的发展,进一步降本增效,实现物流费用占GDP比例降至12%以下。

(十六)深化停车供给管理。完善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建立差别化、与分区域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完善差异化的停车收费体系,动态设置路内停车位,强化建筑物周边临时泊位建设,畅通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停车科技发展水平,建立城市停车位电子档案,推广停车诱导和共享停车,提高车位利用效率。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停车位建设与运营,推动停车产业化。

五、加快信用交通建设,打造现代治理体系

(十七)构建交通信用体系。加强地方立法,完善交通运输信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平台、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船舶综合监管系统的应用,实现行业信用监管全覆盖。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行政管理事项中对“黑名单”失信主体惩戒措施,逐步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十八)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环节、简流程、提效率,加快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落实省市县纵向联动,多部门横向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化治堵、治超、治乱、治危工作,推动高效、精准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向全域拓展,构建高效能的创新治理体系。加强自动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事故处理、秩序管理、交通疏导等方面的应用,打造“智管”道路。

(十九)完善交通需求管理。构建以科技和经济调控手段为主、行政管理手段为辅的交通需求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发展高效率、低能耗、无污染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完善公共交通票价定价以及优惠政策,鼓励市民绿色出行、错峰出行、合乘出行等。

(二十)深化交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与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构建交通规划体系,加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强化多部门协同,加强交通部门的整体统筹能力。理顺各级政府之间交通运输事权关系,建立权责分明的交通管理机制。

六、打造以人为本出行模式,实现美丽交通走在前列

(二十一)畅通交通微循环。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发挥道路网微循环的交通组织功能,推动生活街区发展。打通节点瓶颈,加强毗邻地区路网衔接,加快建设跨河、跨铁路、跨公路、跨地块的连通道路工程,提高路网连通度,城市新建区道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8.0公里以上。动态调整单向交通组织、交叉口禁左、优化潮汐车道等措施,减少交通冲突点,提高通行效率,改善交通安全。

(二十二)优化提升慢行系统。完善过街设施,建设连续、安全、温馨的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空间。深化轨道站点慢行接驳,改善人行道通行环境,提升人行道与商业设施的融合度,推动空中连廊、地下通道、过街设施的联网互通,逐步构建完善的步行专用网络。深化环湖、沿山、沿江、沿河、沿路、湿地、公园、乡村八大类城市绿道网建设,将西湖、西溪、运河等重点片区打造成为慢行示范区,全面建成1400公里的城市绿道。

(二十三)打造全域美丽廊道。推进全域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新改建“四好农村路”5000公里,全面实现建制村10分钟到公交站、乡镇15分钟上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创新“美丽交通+”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休闲养生等特色经济,推进美丽公路、美丽驿站建设。

(二十四)塑造诗画水上交通。建设钱塘江世界级滨水主轴,提升钱塘江两岸景观大道,构建滨水钱塘绿道系统,打造黄金水道。推进美丽航道建设,打造精品旅游航线,加快布局旅游码头、游艇基地、游轮母港、水上运动基地等水上设施,建设三堡、奥体、武林门等20个水上旅游集散中心,湘湖、梅城、三堡等8个游艇基地。

七、打造智能迭代应用平台,实现数字交通走在前列

(二十五)推进数字交通设施建设。制定综合交通数字化建设标准,推动交通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共享。发展智慧交通设施,同步落实采集设备、传输网络、无线通信、边缘计算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维。推进BIM技术创新应用,构建数字交通设施,实现设施管理一体化。

(二十六)打造一体化数字驾驶舱。建设“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交通云平台。推动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双向流动,相互共享,聚合全领域、多层次交通数据资源,推动全市综合交通大数据“一屏通览”,政务处理“一网通办”,实现交通治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数字化转型。

(二十七)创新数字交通应用服务。推进城市交通智能管控,深化智能信号控制、停车管理、交通执法以及公共安全响应等工作。构建智慧公交出行系统,积极推进定制化公交出行服务,推行无感安检、无感支付、ETC应用等智慧服务模式,实现交通出行“一掌通、一码行”,全面打造“出行即服务(MaaS)”响应式出行。加强智慧物流营运模式创新,探索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发展“无车承运人”、“服务区+”、“互通+”、无人配送等模式。

八、提升交通发展软实力,实现文明交通走在前列

(二十八)强化交通规则意识。擦亮“礼让斑马线”、“地铁、公交排队候车”、“机动车不鸣喇叭”等文明交通品牌。深化创新交通礼让文明,倡导通行优先权意识,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鼓励礼让交通文明向全领域、全方面扩展,营造“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和谐交通氛围。

(二十九)加强交通文化创建。依托大运河、西湖、良渚古城遗址三大世界遗产,树立人文交通理念,加强行业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传承和转化,深入挖掘宣传现代交通运输重大工程的文化内涵,统筹兼顾交通功能和景观功能,促进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旅交通,传播交通精神,讲好交通故事。

九、打造主动安全预警体系,实现平安交通走在前列

(三十)保障交通安全发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优化交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安全质量,提升车船装备安防能力,加强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完善城乡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多部门协同。

(三十一)构建预防预警机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预警、舆情监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等主动预警防控能力。构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健康监测预警与保障平台,建立民生诉求分析预警机制,化解各类潜在风险。培养交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全民交通安全素养。

(三十二)加快应急响应速度。建立上下联动、水陆空协同、军民融合的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杭州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统筹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建立全天候通行保障与应急通道。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提升应对紧急、复杂、突发情况的保障能力。

十、保障措施

(三十三)强化政治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综合交通发展与清廉交通建设两手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定向,持续推进思想大解放,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交通强国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推动杭州交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三十四)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市级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重大交通工程管理云平台,实施清单化“挂图作战”,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统计监测和绩效管理机制,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保障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三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制定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和交通综合开发创新机制,鼓励不同实施主体、不同行业共同开发建设,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0-6-15

 

 

安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之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文章下载

安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之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到2020年底,原则上全省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的硬化路。2019年,全省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5万公里。

第三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等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章和规定。

第四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工作要贯彻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建养并重的基本方针,按照统筹规划、总体控制、集中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第五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尊重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意愿,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方案,形成自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群众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先建设、省里再补助,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第六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切实落实“七公开”制度,实行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围绕贯彻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养护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运行长效。

第七条 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有关行业监督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单位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

第九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总体和分年度、分市、县(区)建设任务目标和资金需求方案,制定并完善有关技术标准、计划管理办法等,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监督、工程验收抽查等工作。

第十条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复核上报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议计划;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行业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扩面延伸工程建议计划编制上报、组织实施、整合建设资金,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行业管理规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监督与管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组织对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重点帮助乡村搞好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进度。

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健全审核机制。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凡纳入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审批、报市备案。

第十五条 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选址要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要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确定其建设标准。

(一)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应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但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路面硬化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三)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第四章 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1)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全省年度建设任务,每年9月底前提出各市(省直管县)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并征求各市(省直管县)意见;

(2)省交通运输厅统筹考虑各市(省直管县)意见后,每年10月15日前下达各市县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并要求各市县同步开展具体建设项目的计划申报工作;

(3)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建设计划进行初审,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4)省交通运输厅对各市上报的年度建议计划及时组织审核、整理,并同步开展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于每年12月底前正式下达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依托安徽省农村公路“十三五”项目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上报年度建设计划时需同步上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空间属性信息。

第二十条 原则上年度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项目,变更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按以下流程和要求办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5月15日前提出调整申请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辖县(市、区)调整项目的初审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经审核后每年6月底前下达调整项目清单,完成调整项目的批复工作。年度建设计划每年调整一次,并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调整。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资金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包括:1、省财政补助资金;2、市、县(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3、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的资金;4、经本级政府批准,向农发行、国开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 省补助资金标准:一般地区按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在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5%和20%,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的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较一般地区分别提高20%和25%;行蓄洪区内建设项目按照一类行蓄洪区40万元/公里、二类行蓄洪区30万元/公里、三类行蓄洪区(含洪洼区)25万元/公里给予定额补助。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且实质性开工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直接费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资金监管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健全实施机制。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按照省市统筹、县负总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实施、自愿申报,科学论证、精准施策的原则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当地农村道路发展和养护管理实际,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向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扩面延伸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

第三十一条 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巡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扩面延伸工程抽查率不少于2%,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抽查率不得低于10%,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做到全覆盖。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的组织和管理,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对工程施工需要长时间占用车道、中断交通的,应选择好绕行路线,并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告知公众。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各地要组织和鼓励群众对工程实施监督,聘请有经验和责任心的老党员、老村干、老复退军人、老退休教师、老村民代表对工程质量及管理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1年。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由项目法人在计量支付中按比例扣除,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金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五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00号)精神和要求,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公示制对工程的建设动态、先进经验、创新理念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等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提高民生工程满意度,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绩效。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管理实施工程月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台账制度,及时统计当月25日前工程项目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当月27日前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及相关工程统计报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六章 竣(交)工验收

第三十七条 健全验收机制。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以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竣(交)工项目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一)项目批复文件或计划;

(二)项目设计文件;

(三)招投标文件或邀标文件;

(四)合同文件(施工、监理合同,质检申请和批复);

(五)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六)施工许可决定书;

(七)原材料试验资料(建设、施工单位试验委托书);

(八)中间检查资料(监理抽检资料);

(九)施工单位项目竣工资料;

(十)质量责任登记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资料报市备案。省级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第七章 养护管理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县级农村道路管理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更新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的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巡查和养护管理职责,保障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第四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相关规定,落实农村公路扩面延伸程项目的养护资金,按照“四好农村路”乡村道专管员制度,明确管养人员。

第四十二条 切实有效加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后续维护保养,保障道路完好畅通。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养护管理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市场化。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

第四十三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纳入省民生工程,严格履行省民生工程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市交通运输局应组织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实施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指导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后续管理养护工作。

第四十四条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质量和安全,在确保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工作完成的同时,不断加大其他村级道路养护力度。

第四十五条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严格执行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省交通运输厅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并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停止下达下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一)擅自改变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或补助资金用途的;

(二)不能按照工程实际需要,足额、及时落实地方自筹资金的;

(三)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或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

(四)因改造工程施工组织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六)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出现建设纠纷的;

(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八)不按省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民生工程网2019-4-15

 

 

2020年海宁市市区道路交通治堵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2020年海宁市市区道路交通治堵工作方案

2020年是新一轮五年交通治堵的全面落实年。为全面推进新一轮城市综合交通建设,市治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重要部署,制定2020年度治堵工作任务,加大力度强势推进治堵工作。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到2022年,实现全市治堵工作“1345”(“人民群众对交通的获得感明显提高”一个中心;深化“城乡智能交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交通组织管理”三个全覆盖;实现“城市交通运行指数、交通满意度、公交分担率和交通守法率”四个指标明显趋好;在“便捷高效”、“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安全文明”、“群众满意”等五个方面先行示范)的总目标,强势推进“九大行动”,即规划引领强化行动、停车破难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公交优先发展行动、管理效能提升行动、交通需求调控行动、智慧交通提升行动、城乡统筹治理行动、文明出行深化行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海宁实际,先易后难、规划引领、多措并举、借智借力、精准闭环,推进新一轮治堵向纵深发展,推动城市人居品质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改善交通状况,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城市交通运行指数指标明显趋好。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2.交通满意度指标明显趋好。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3.公共交通分担率指标明显趋好。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交通守法率指标明显趋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开展“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治理。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二)规划引领强化行动。

1.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以TOD理念指导城市新区发展,从城市整体发展的宏观层面协调城市布局与交通的关系。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认真实施《十三五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规划》,结合“十四五”城市交通规划制定城市治堵三年规划。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3.当年审查的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4.研究制定加快我市城市外围快速路网推进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继续推进杭海城际铁路建设,续建杭海城际铁路48.7公里,确保完成建设投资25亿元。累计完成轨道工程100%,车站工程完成100%(含附属,二次结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完成90%,车辆到位90%,实现“轨通”“电通”,初步具备联调联试条件,确保总工期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投集团

2.打通市区存量断头路。完成东苑路北延(竦秀路-康乐路)、康乐路北延(竦秀路-赵家漾路)工程,总投资概算3669万元。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3.改建瓶颈路。完成联合路(海涛路—攀龙桥)工程,完成桥梁一座,总投资概算5122万元。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4.完善市区支路网。完成沿泾路(杨园路-海宁大道)、菊庄路(竞芳路—白公堰港)工程,新建鹃湖国际科技城科研示范基地市政道路工程新建科研示范基地内三条道路(A:白公堰港-孵化办公区大楼;B:A-水月亭路;C:A-水月亭路),总投资概算4756万元。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5.提升市区重点路段通行能力。完成水月亭路(文苑路-海宁大道)、南苑路(海昌路-农丰路)、海昌路(水月亭路-得胜弄)、西南河街(工人路-南关厢)、钱江路海宁大道东路口改造工程,总投资概算14972万元。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6.结合道路新建、改造工程,加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年内新增城市绿道不少于6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7.加快机非隔离带撤除替换工程。完成文宗路(海州路至大脚板乐园)、海昌路(塘南路至火车站)、文苑路(海州路至蒙努大桥)西山路(由拳路至文宗路)、水月亭路(赵家漾路至海昌路)等5条道路机非硬隔离带撤除并替换放置景观花架。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四)停车破难行动。

1.推进市区封闭式收费公共停车场ETC通道改造。完成紫阳路地下停车场、华联停车场、西山公园停车场、老汽车南站停车场、塘桥南停车场等共计22个出入口的ETC通道改造。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2.加快立体停车库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库项目申报、招投标、建设和运维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优化《海宁市中心城区三年停车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规范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新增管理泊位1500个,其中半地下室车位约400个,地面停车位约1100个,总投资概算4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

5.加快推进实验小学分校地下停车场建设,完成桃园幼儿园北湖园地下公共停车场接送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公交优先发展行动。

1.建立完善“1+2”公交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新一轮《海宁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完善公交服务购买办法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谋划布局“城际铁路+道路公交”的大公交服务网络,完成《杭海城际铁路配套公交线网优化研究》课题,结合杭海城铁建设编制全市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推进“绿色公交”建设,全年新购公交车辆不少于3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实施公共自行车项目,解决“最后一公里”。新建62个以上纯无桩站点,采购、更新自行车1250辆以上,初步形成中心城区“300米租赁圈”。

牵头单位:市交投集团

5.实施公交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全年新建及改建公交停靠站点43个,实施火车站公交候车长廊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优化调整公交线路不少于6条,实现建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强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应用,实现城市公交主要干线高峰时段发班间隔缩短到10分钟以内,始发准点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探索公交“定向治堵”试点方案,根据需求推出定制通勤公交解决方案,力争缓解重点堵点特定时段的集中出行压力。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管理效能提升行动。

1.建成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控制在2辆/公里以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2.强化市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综合整治,保障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连续性和舒适性。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3.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七)交通需求调控行动。

1.以抑制私家车高强度使用为目标,推进差别化停车供给,提升停车管理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市综合执法局

2.做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养护和设施维护工作;新建城市道路要保障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连续性和舒适性。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

3.持续深化一校一策,推行学校错时上下学机制。探索实施“一校一策”向乡镇中小学普及;探索实施定制公交接送学生上下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结合市区银泰周边钱江路、海昌路、新苑路的拓宽改造,优化交通组织,探索实施江苑路单行交通组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针对景华路长安镇中心小学、百川路仰山小学交通拥堵问题,实施仙鹿路和百川路早晚高峰上下学时段单行交通组织,并同步完善周边路口交通组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针对学校错时上下学机制,研究并适时启动现有学校周边单行交通组织时间延长。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八)智慧交通提升行动。

1.实施2020智慧交通建设项目。10月底前新建10个路口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10处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抓拍卡口、7个路口的可变导向车道、8套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屏、10台交通违法自主处理设备、1套人性化执法系统、1套情指行一体化平台,并对20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盐官景区7套流量检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140万元。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实施信号配时优化项目。继续深入推动市区163处交叉路信号配时优化工作,结合路口周边环境、研究区域性交通特征,精细化设置信号配时。依托人工和智能算法协同的优化系统对市区重点区域路口实施信号优化智能算法控制,实现信号配时的自动生成与优化,进一步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九)城乡统筹治理行动。

1.城乡智能交通全覆盖。科技治堵在城区广泛应用并向镇村延伸。城区治堵重点道路、重点小城镇主干道路及各路口电子警察、信号灯协调控制、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城乡客运一体化全覆盖。强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客车城乡客运制度化的财政扶持机制,确保村村通客车的持续优化;保障公交发展用地,公交场站面积逐步满足规范要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城乡交通组织管理全覆盖。加强交通管理,建成区主干道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80%以上;加快推进交通标识标线的标准化改造,建成区主干道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十)文明出行深化行动。

1.深入开展绿色文明出行活动。践行“135”出行方式,开展全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每周“少开一天车,多走几里路”活动。在城际铁路施工等路段,主动选择拼车、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方式,减少交通拥堵,培养绿色出行习惯。

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2.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礼让斑马线”等活动,使志愿者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3.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引导。利用“两台一报”开设“交通治堵”专栏,定期宣传治堵信息;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网络治堵;运用市区公交候车亭和公共自行车管理点广告栏等各类媒介,宣传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措施和相关信息,提高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的发布质量和效率,引导群众公共交通出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治堵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市治堵办要统筹协调,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根据上级治堵考核工作要求,各项治堵工作任务要在12月上旬保质保量完成。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要落实专人,负责治堵工作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对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部门,治堵办要及时进行通报督办。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相互推诿、工作不落实等现象。各相关单位在工作推进中有困难的,要及时报送至市治堵办。市治堵办要协调解决治堵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定期评估治堵工作成效,发挥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治堵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部门要结合部门特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和传播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对治堵工作进行立体化、全方位、针对性宣传,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度参与治堵工作,掌握群众对治堵工作的新需求,群策群力,探索治堵工作新手段,赢得社会各级对治堵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宁市人民政府20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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