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以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着力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智慧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2020年是基础年,在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础上,推进系列相关配套制度建设;2021年是推进年,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2022年是提升年,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通过三年的努力,交通行政执法从侧重事前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从经验式执法向标准化执法转变,从粗放式执法向精细化执法转变,加快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执法更专业、更高效、更便民,基层基础得到夯实、执法保障得到加强、执法效能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精神面貌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建成一个有效管用的执法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意见征求和公开发布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备案率100%。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做好“立、改、废”工作。
2.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修订《海盐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二)建设一支能战善战的交通执法队伍
1.优化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资格公告制度,推进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沉执法力量,重点配置基层一线。要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责任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2.加强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建立执法人员库,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换发行政执法证,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加强执法业务骨干培养,三年内培养执法办案骨干能手30名以上。规范编外聘用人员使用,加强执法辅助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应用。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3.完善执法培训教育体系。编制实施普法清单,多形式、多载体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改进执法培训及考核方式,建立规范化教育培训方案,在省厅编撰的执法培训教材基础上,改革培训课程设置,建立实操培训机制,以提高实操能力为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实施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制,轮训学时不少于60课时、轮训比例达到100%;强化单位领导的学法用法等法制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抓好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轮训和日常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比武、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
(三)建立一个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机制
1.健全内部协同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出现执法空挡和监管脱节;建立跨层级、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步调一致,形成监管合力;聚焦执法重点、热点提高现场执法效能,查办重大违法案件。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扁平化指挥体系,增强行政执法的整体性和协作性,实现对执法案情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建立重大事项以及应急事项的报告处置机制,有效应对执法突发性事件,加强层级监督和刚性约束。
2.健全外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和重大执法案件查处机制。推进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证据效力研判、强制执行等机制建设。以公路超限治理、“两客一危”车辆监管、船舶污染防治等工作为突破口,协同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与媒体的互动,采用新颖形式宣传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风险监测,正确应对舆情。
3.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工作力度。不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评析,开展“以案释法”,选典型树范例,查问题补短板。不定期开展执法明查暗访,加强对执法风纪、依法履职、廉政勤政、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纠察。拓展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并跟踪落实,强化结果应用。
(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明确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程序,拓宽执法公示渠道,统一基层分队政务公开栏式样。规范执法过程中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严格法制审核,着重把好程序关,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外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明确案件集体审议的范围和形式,推进依法决策。
2.坚持严格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率,形成检查结果闭环,防止只查不处,不查不处;提升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防止只立案不结案。加大对重大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作风建设,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和弄权渎职,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3.促进文明执法。实施执法行为准则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规范着装,提升行政执法形象。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执法方式,推动将普法融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新方法、新举措,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强化提升执法服务意识和便民意识。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防止执法扰民。
(五)提升执法智慧化水平
1.充分运用省厅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着眼于“信息共享、全面感知、智慧执法、精准治理”,全面实现与省厅执法平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实现已建执法业务系统融合贯通一体化应用。
2.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快实现交通系统执法监管智能化,推进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体制。全面梳理交通执法监管核心业务,编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推行“执法监管清单化”;进一步推进掌上执法应用,“掌上执法”实施现场检查的比例力达100%;探索推动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实现行政处罚缴款可在线支付全覆盖;推进执法大数据运用,探索提升执法预警监测能力。
3.创新执法方式。切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推动行政执法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健全非现场执法制度。推进信用监管,科学运用行政处罚结果的信用评价功能,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六)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
1.事项标准化。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事项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筑牢权力和责任边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构建事项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按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增强基准的标准性和科学性、准确性。
2.站所标准化。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务管理。按要求落实执法执勤用车(船)、装备配备标准,增加对执法场所、车(船)、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单兵及车载执法记录装备配备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站所文化建设。
3.文书标准化。根据省厅统一印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表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式样,明确制作要求及范本,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实现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1月至4月)。开展执法调研活动,制定实施计划,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奠定工作基础。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执法能力,塑造队伍形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三)总结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对三年行动整体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执法队要切实履行责任,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作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牵头科室,责任到人。局法制审批科牵头协调并负责各领域的具体执法指导工作,局属各中心做好相关辅助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局督导组将采取集中检查、专项督导、执法考评等多种方式,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开展情况。
(三)典型示范引领。围绕执法能力提升这一核心目标,努力创新,善于捕捉亮点、发现典型、培育样本,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执法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不断把执法能力建设引向深入。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媒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建设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执法队要主动向局党委汇报交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进展情况,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执法保障。要在经费、人员、装备等各方面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逐步普及执法终端。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2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