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基层工作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海关

题目:推进海关执法新模式

资料提供时间:2019-07-25

目录

更多

中检集团奢侈品鉴定中心“千里之外”助力厦门海关高效执法 文章下载

中检集团奢侈品鉴定中心“千里之外”助力厦门海关高效执法

导语:作为一家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他们用专业和效率为海关等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优质的技术服务与可靠的技术保障。

缘起——

一通焦急的电话

“您好,中检集团奢侈品鉴定中心吗?”

“我们是厦门海关,我们最近查获一批奢侈品准备一周后进行拍卖,您可以尽快赶来进行鉴定吗?”

电话那边传来焦急的声音,并表明了来意。

当接到的这种紧急鉴定任务时。鉴定人员必然会第一时间订好机票赶赴现场。

付出——

千里之外一丝不苟

这次也不例外,厦门关,中奢中心来了!

本次任务是厦门海关委托中奢中心,对“古驰”“劳力士”“万国”等一批知名奢侈品牌箱包、腕表等进行真伪鉴定。当天一早抵达的鉴定人员,以科学、严谨的鉴定技术手段,圆满完成鉴定任务。为海关提供了优质的技术服务与可靠的技术保障。

在鉴定工作结束后,我们的鉴定人员又匆忙赶往机场,因为他答应了家人今天一定要回家给女儿过3岁的生日。无论是千里之外的家人团聚,亦或是千里之外“协助监管部门保障市场有序发展”的需要,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扬帆——

用专业为奢侈品行业保驾护航

在“当前奢侈品行业国内市场发展迅猛,缺乏第三方鉴定资源”的现状下,中奢中心及时汇聚了业内大量奢侈品鉴定资源,开展奢侈品鉴定业务。当前,更依托自身强大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鉴定经验,以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角色满足众多海关的鉴定需求,协助海关缉私部门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题。截至目前,中奢中心已经与集团内部各兄弟公司联手,先后与北京海关、广州海关、杭州海关、厦门海关、成都海关、武汉海关等28家海关展开鉴定合作,以优质的服务助力海关高效执法,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更为充足的办案依据,鉴定能力也得到了海关系统内的一致认可。此外,中奢中心多次受海关等政府部门及电商平台的邀请,提供奢侈品鉴定培训服务。

与此同时,中奢中心还与公安、工商、政法委、监察委等司法部门,及阿里、京东、苏宁等国内众多电商平台展开奢侈品鉴定合作。作为专门从事奢侈品鉴定与培训业务的“中国”字头第三方奢侈品鉴定平台,中奢中心始终致力以独立于买卖各方的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公正、诚信的奢侈品鉴定及培训服务,为行业监管提供有力依据,为商家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积极促进我国奢侈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新闻网2018-10-23

 

 

中美海关联合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文章下载

中美海关联合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在中国海关与美国海关今年开展的两次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中,中国海关查获了1560多起输美侵权案件。

近日,海关联手阿里巴巴集团向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跨境销售假冒“CONVERSE”鞋案成功收网,犯罪嫌疑人董某、牛某某双双落网,案值共计百万余元。今年4月,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开展2017年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南京海关在行动中查扣一涉假邮包,内装有一双侵犯CONVERSE品牌的运动鞋。海关总署迅速启动与跨境电商平台的联系配合机制,将案件信息反馈阿里巴巴集团打假特战队,通过信息匹配,锁定相关卖家及账号使用人。海关将信息情况向公安机关通报后,2017年6月,该案并入公安部发起的“云端”特大跨国网络售假案集群战役。

8月,中国海关与美国海关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在境内查获侵权货物后,通过与公安机关、电商平台、权利人紧密合作,进一步扩大战果,陆续查获多起输美侵权案件。其中,广州海关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情报,准确提炼风险参数,成功布控查获127个侵权邮包,内含侵犯“LV”、“GUCCI”、“ROLEX”、“Cartier”等品牌的手表、皮具、首饰等。随后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云端”集群战役,捣毁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案值逾2000万元人民币。

2013年至今,中国海关与美国海关已相继开展了6次针对性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海关加强对输美商品的风险分析和实际监管,针对输美假冒商品中多经由第三方中转运往美国的特点,加强对相关输往转运地的商品的监管,并在行动期间加大向公安机关通报和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行动中,中国海关保持与美国海关的密切联系,第一时间将查获案件信息与美国海关共享,成功协助美方在美国境内抓获嫌疑人。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一直以来,中国海关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际合作的一项重点内容,积极倡导各国、各地区海关加强合作,实施联合打击、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构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网络,建立了与各主要贸易国家海关的双边合作机制。目前,中国海关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190多份合作文件,基本都包含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内容。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海关还签订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机制化、常态化。中国海关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主要多边合作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事务,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中国海关注重加强与有关国际民间团体、行业协会、跨国公司的沟通与合做。与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商标协会等签订了合作备忘录,4000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国际社会对中国海关的执法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全球反假冒联盟、国际刑警组织等先后向中国海关颁发“国际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合作奖”、“全球反假冒最佳政府机构奖”等,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评价中国海关是“最有效率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关”。

记者 陆敏

经济参考报2017-11-10

 

 

在口岸卫生监督中推行 “菜单式执法”平台的思考 文章下载

在口岸卫生监督中推行 “菜单式执法”平台的思考

在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支树平局长指出,2017年检验检疫工作要“优化质检技术服务、推进关键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江苏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王伟局长要求全省系统要在现代化强局建设上求突破,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中期目标任务,要在改革创新上求突破,在菜单式执法、口岸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努力打造创新品牌。

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求发展,已成为新常态下凝聚检验检疫新智慧、激发事业发展新活力的重要指导思想。近年来,江苏检验检疫局坚持“深化、集成、突破、推广”主基调,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在建设智慧口岸、探索“菜单式执法”模式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菜单式执法”,简言之,就是将执法内容和程序菜单化,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制作成统一格式化“菜单”,实现执法内容格式化、执法流程统一化。一线执法人员只需按照“菜单式”的检查要素去现场检查,登记合格结果;对不合格项按“菜单式”程序和内容登记,保存证据,出具相应执法文书,并实施后续监管;对涉及行政处罚的,按“菜单式”行政处罚要素和流程实施。近年来,笔者一直从事空港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在口岸卫生监督工作中推行“菜单式执法”亦大有可为。

笔者认为,“菜单式执法”在口岸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有效应用,不仅仅在于统一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而是可以借助大数据思维和“互联网+”技术,建立口岸卫生监督“菜单式”执法平台。通过数据化手段,建设包含执法职权目录、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内容的数据库,将日常各项工作的对象、要素、依据、流程细化分类,形成格式化模块,特别是建立不合格项登记、取证和处置的关联。监督人员在现场监督时只需根据提示在执法终端录入检查结果,登记不合格项及其证据,系统通过汇总、分析,即可按设定的程序和关联,自动进入下一个处置流程,直至监督全过程的结束。该平台建立的标准化流程为执法行为提供指导,从而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精准。一方面降低一线人员现场执法技能门槛,适当解决检验检疫一线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的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前台程式监督,后台专业支撑”,显著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过度自由裁量。除此之外,执法平台还可以具备执法过程记录、执法文书制作打印、文件审阅传递、数据综合分析等辅助功能,为执法效能的提高提供技术支持。具体来说,在口岸卫生监督工作中推行“菜单式执法”平台,可以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高效、透明和智能,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和优越性。

细化工作标准,让行政执法更规范。卫生监督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要求执法人员有很高的专业素养,不仅要掌握卫生专业知识,还要能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运用自如。菜单式执法平台可以通过将执法内容条目化、格式化、标准化,从而让行政执法更规范。以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为例,不同类型的单位需要检查什么内容,采用什么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怎么判定,不合格结果怎样处理,这些问题执法平台均可以提供量身定制的菜单,执法人员只需要按照菜单提示逐条操作就能标准、细致的完成检查工作。从人工到智能,在创新工作方式的同时也促进了执法工作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避免了因疏忽大意或能力参差不齐等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创新工作模式,让行政执法更高效。当前外贸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口岸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机遇。繁荣的口岸经济圈在方便贸易往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无形中给卫生监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口岸卫生监督如何在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对业务的大幅增长,处理好服务地方经济与把关质量安全的关系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菜单式执法平台可以为提高执法效能提供有很大帮助。通过平台互联,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上可以建立有效的沟通,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往需要手捧纸质文件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工作,现在在执法终端上通过数据流转几秒钟就能实现,缩短了执法耗时、节约了人力成本。特别是在需要联合执法和技术指导的情况下,平台可以发挥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功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便捷、快速的服务。除此之外,执法平台可以通过整合录入信息智能形成执法文书,省去了大量手工制作文书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缓解执法一线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严明工作流程,让行政执法更透明。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周密的调查和严谨的处置,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执法行为违法无效,不仅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利用执法终端,工作人员在监督现场只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描述,平台经过数据库分析后自动判断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标准化的指导确保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最大程度减少了执法违规的生存空间,避免有案不立、程序不严、案件过期滞留、处理不公等情况的发生。同时,系统具备采集功能,留存的现场执法声音和图像资料通过数据平台共享,可以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监管部门也能够对执法行为开展全流程实时监督,及时纠正执法瑕疵,减少事后监管造成的资源浪费,使执法行为更规范、透明。

整合工作数据,让行政执法更智能。除了对业务操作的信息化管理,执法平台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业务数据的分析利用。现阶段,口岸卫生监督的不少业务数据还只停留在纸面上,分散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并没有被充分利用,造成了数据资源的浪费。菜单式执法平台通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流程记录,日积月累可以存储大量的业务资料信息。如果对这些资料进行有效利用,不仅可以整理汇总成全面、客观的统计结果,省去人工统计业务数据的复杂过程,而且可以分析数据中隐藏的规律,预测变化的趋势,为风险评估、业务决策提供依据。管理人员在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时亦可有的放矢,强化决策的针对性,提高管理水平。

卢文君 吕永生

东方网2017-4-29

 

 

新海关迎来新变化:检验检疫划入海关统一执法 文章下载

新海关迎来新变化:检验检疫划入海关统一执法

记者 蔡岩红

旅客进出境原有8个环节整合优化为5个环节;快件监管原有关检9项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4个环节;邮件监管原有关检17个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6个环节……今天起,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执法,口岸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实现了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

今天,在首都机场进境旅检现场,《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过去旅检通道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识已经撤下,统一换上了海关标识。一名刚刚换上海关制服的原检验检疫人员,正以海关关员的新身份牵着一只检疫犬进行现场查验。

据了解,检验检疫划入海关后,口岸通关迎来了新变化。“在进出境旅客海关通关监管工作中,将原有的8项作业环节整合优化为卫生检疫、申报、现场调研、查验、处置5项环节。”首都机场海关旅检处旅检六科副科长殷佳杰介绍,整合后,形成统一的作业现场和队伍,实现了进出境旅客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处置放行。在通关作业“三个一”方面,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报关报检,对进出口货物全面实施一次查验,凭海关放行指令提离货物,实现一次放行。

在运输工具登临检查方面,原有关检3个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检疫处置、登临检查两个环节,由海关根据对运输工具开展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登临检查等不同检查要求,安排调度各类专业人员实施作业。在辐射探测方面,统一使用一套辐射探测设备,进行一次探测。

“关检业务整合优化前,航空公司需分别在不同办公区域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提交各类单据6份。关检业务整合优化后,提交单据数量减少为4份,对进出境飞机的申报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申报’,大大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国航地面服务部经理刘洋说,关检业务整合后,进出境飞机登临检查变为一次性检查,检查时间缩短50%,为单次航班保障增加了10-15分钟时间,提高了航班正点率。

在邮件监管方面,原有的关检17个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邮袋消毒并放射性检查、查验、分流处理等6个环节。在快件监管方面,原有的关检9项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申报、动植物检疫、查验、放行4个环节,作业现场进行整合,设施设备统一安排使用。

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高级总监何大为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原先快件申报需要分别向海关及检验检疫发送快件申报信息和接收审核回执状态。对于海关或检验检疫批复查验的快件,企业需要安排送至各自的查验场地实施过机或开箱查验。其中部分被海关和检验检疫都批复查验的快件则要完成一个查验后再移至另外一个场地查验。关检合并之后,根据新的作业流程,企业只需向海关发送申报信息,接收审核回执,在一个场地完成查验,极大地节约了操作时间和人力,整个通关流程将节省约50%的工作量。对此,从事快件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上海威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口岸负责人道路也表达了同样的感受:“机构改革环节优化后,我们预估可减少60%的工作量甚至更高。”

在首都机场海关查验中心南区,记者看到,物流监控处查验一科副科长田苗苗正与刚刚换上海关制服的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张飙一起对进口整车进行查验。“在海关和检验检疫业务优化整合前,双方对进口整车查验的侧重点不同。海关查验重点在于核对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排量、价格等要素是否与申报相符;检验检疫查验重点在于车辆的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例如转向灯、安全带、刹车性能等项目。”田苗苗说,作业流程上,过去需要查验的进口整车需先运输到海关查验中心接受海关查验,待海关放行后,再由企业将车辆运输到检验检疫查验场地接受查验。关检业务整合后,整车查验环节由原来的两个机构“分别查验”转化为“共同查验”,由“两次查验”压缩为“一次查验”,车辆不再需要移动位置,减少了车辆装卸、位移的操作,大大降低了车辆在操作中被损坏的风险。

“海关和检验检疫业务优化整合,不仅提高了整车通关时效,同时还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分拨流程的简化和仓储费用的降低,每台进口整车的平均口岸费用降低了近1/3。”张飙补充说。

据了解,新亮相只是第一步。海关将抓住转变优化职能这个关键,承担新职责,明确新目标,实现新作为,加快关检业务深度融合,在改头换面基础上脱胎换骨。在国门安全管控方面,海关将在原有安全准入(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基础上,增加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责,通过建立信息集聚、优化高效、协调统一的风险防控体系,推行全链条式管理,强化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将更好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依托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两中心三制度”整体框架,全国检验检疫作业将全面融入,优化作业流程,减少非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手续,从而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方面,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两支队伍融为一支队伍,两套印章减为一套印章,两个窗口合为一个窗口,两次执法并为一次执法,落实“放管服”改革。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表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海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海关业务改革,同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在通关环节上做减法,优化营商环境,为扩大开放作贡献。在监管效能上做加法,攥紧拳头,重拳打击洋垃圾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门安全。

中国新闻网2018-4-21

 

 

珠海检验检疫局建立执法依据体系 文章下载

珠海检验检疫局建立执法依据体系

张 炜 毛雁莹

历经8个月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珠海检验检疫局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内率先建立了与行政权力对应的执法依据体系,有效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质检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部署,推动检验检疫实现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不断顺应检验检疫的新形势新要求,珠海局以法治强局为指引,以强国兴检为己任,从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对与检验检疫依法履职不相适应的若干问题政策理论课题进行研究。作为课题独立成果之一的《珠海检验检疫局行政权力对应5个层次执法依据体系》,从法治层面规范珠海局执法人员的履职行为,改变了珠海局执法依据散乱庞杂的现状,是法治强局建设中的可检验成果,为全系统建立完善执法依据体系探索了经验。

长期以来,检验检疫执法依据数量庞杂,存在规范性、系统性与协调性不足等问题,整体上与“良法善治”有一定差距。加之检验检疫基层存在对法源层级认识不清、对执法依据概念理解不清、对各层次执法依据掌握不全和把握不准的问题,降低了检验检疫执法效能,蕴藏着执法风险,亟待出台一套系统完备的执法依据体系指导执法工作。珠海局行政权力对应5个层次执法依据体系的落地,厘清了执法人员履职思路,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科学把关”法治理念,初步实现了“良法善治”。

从全面梳理补充核对珠海局“两个清单”中行政权力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珠海局规范性文件5个层次执法依据,到创新性地与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和“两个清单”制度相结合,紧扣珠海局47项行政权力,明确地将不符合中央改革精神、与上位法律法规矛盾冲突的执法依据排除在体系之外。通过上述两项工作步骤,成功系统地将庞杂、散乱的执法依据梳理建立形成珠海局行政权力对应5个层次执法依据体系。

该体系目前包括法律11部、行政法规11部、部门规章84部、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201件、珠海局规范性文件27件。该体系由47张表格组成,排序时每一项行政权力对应一张表格,每张表格中的执法依据呈“金字塔”形状,分为5个层级。伫立在“金字塔”顶端的是法律,象征着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紧接着分别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局规范性文件。一线执法人员在明确自身履职行为的授权、权力内容、行使程序依据时,按照执法依据法律效力层级,从高到低,即从“金字塔”顶端到底层依次查找,从而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行为提供指导。

目前,珠海局通过推动各分支机构建立其自身的执法依据体系,针对可能存在滥用“红头文件”作为执法依据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以及开展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学习培训,促使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科学把关”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执法依据体系中的各项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珠海检验检疫局2017-10-27

 

 

上海检验检疫局执法案例追踪 文章下载

上海检验检疫局执法案例追踪

奉法者强则国强。近年来,上海检验检疫局严格把关、依法行政,拓展办案手段、积聚执法力量,对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产生了良好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

检警联动——破获伪造检验检疫证书案

上海局虹口办事处在对一批出口到英国的盐酸普鲁卡因进行口岸查验时,发现装载该批货物的20个木托盘上显示的IPPC标识与相应加施企业的专用标识不符。出口企业为证明该批木托盘已经过检疫除害处理,向该办事处提交了一份加盖宝山检验检疫局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熏蒸/消毒证书》。该办工作人员对证书进行核实时发现疑点,随即与宝山局取得联系,经宝山局确认,该份证书系伪造。

虹口办事处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先后对涉案的报检公司、报关行、货代、装箱仓库及木质包装提供厂家进行了联合调查。结果显示,重庆A公司生产出该批货物,并在重庆完成品质检验后,委托上海C货代公司代理出口。C货代公司将货物报检工作委托给B代理报检公司、将货物的装箱工作委托给D存储仓库。D仓库装箱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木托由E实业公司供货,而E实业公司本身并不生产加工木托盘,而是向F包装材料公司购入。F包装材料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违法利润,并没有对其生产加工的木托盘进行正规的检疫除害处理,而是自行加印了仿冒的IPPC标识。

鉴于该案中,F包装材料公司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这是近5年来,虹口办查获的第11起与木质包装相关的违法案件。

案件警示:

近年来,上海口岸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伪造检验检疫机构业务专用章和正规标识,加施资格企业的公章,伪造、变造、盗用正规IPPC标识。出口货物因出境木质包装标识不规范、检出有害生物或其他问题在国外屡遭除害处理、销毁、退运,甚至禁止进境,使出口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要重视出境木质包装的检疫除害处理,务必到有资质的企业开展该项工作,通过正规途径申领检疫证书,伪造、变造、买卖检疫证书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应加强自律意识,遵纪守法,警钟长鸣,伪造标识、证书害人害己,一经查处必将受到严惩。

检警联动——打击木包装伪造IPPC标识案

近期,宝山检验检疫局联合宝山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了上海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IPPC木质包装案,现场查获涉嫌伪造的IPPC标识印章1枚、尚未实施检疫处理但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155件,抓获2名涉案人员,后续侦察中,公安机关发现该公司近年累计生产销售假冒IPPC木质包装金额高达400余万元。最终,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查处假冒IPPC木质包装生产销售企业,在检验检疫系统尚属首次,该案成功告破,对于惩治假冒IPPC标识木质包装违法行为、肃清行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IPPC标识是国际通用的标识,是国际上判断木质包装是否采取有效除害处理措施的主要凭证,是非常严肃且事关全球生态安全、国家声誉的大事。然而仍有不法分子在没有经过任何检疫处理的木质包装上擅自加施、盗用IPPC标识后出口至多个国家,这不仅会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的将造成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全球范围传播、扩散,影响中国的国际声誉。近年来,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增多,普遍存在门槛低、规模小、管理差、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私刻或委托专门代理伪造、盗用IPPC标识的现象屡有发生,由于IPPC标识没有任何防伪措施,极易翻刻,造假成本低廉,致使违法现象成风。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69号令)未要求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报检,长期以来各检验检疫机构主要依靠对出口法检货物实施检验检疫时对木质包装进行监管,防止不合格木质包装流出国外。随着法检目录的调整,出口法检货物种类越来越少,非法检货物及其木质包装无需报检亦无需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即可出境。由此导致的出口货物因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标识不规范、检出有害生物等问题在国外遭遇除害处理、禁止进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案件启示:

加强宣传,规范出口木质包装市场秩序。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加强进出口木质包装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IPPC标识的知晓度。建议加快低成本的防伪识别技术在IPPC标识加施中的研究和应用,使木质包装IPPC标识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加强监管,维护中国出口货物国际声誉。

加强进出口货物及其木质包装的查验力度,加强辖区检疫处理企业、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对于违法、监管时发现多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不良记录及黑名单制度,通过制度保障诚信合法者受支持、获实惠,违法不诚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鼓励企业以诚信立足。

加强联动,落实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

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期有效合作机制是检验检疫机构查处案件的一个方向和途径。在查处案件时,应注重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开展公检法多方联动执法,共同研讨、开拓思路,更好的开展调查,实现“事前信息联动、事中锁定监控、事后共同惩处”。

联合侦办——进口过期橄榄油重贴标签再销售案

近期,洋山检验检疫局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食药监支队的协查请求,对其正在侦办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中,请求洋山局协助提供该案有关进口橄榄油的进口凭证及数量等相关材料。依托上海局与地方公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食品进出口领域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按照“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情共商、队伍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洋山局立刻展开相关核查工作,通过查询进口记录、调阅货物档案等,及时为浦东警方提供了涉案橄榄油进口环节的凭证等资料,为警方成功侦办案件给予协助支持。据此,浦东警方共查获两处造假窝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等6人,查获过期意大利、西班牙进口品牌橄榄油共计1300余箱约1万余瓶,涉案金额达900万元人民币。

以案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是国产食品抑或是进口食品,一旦发现存在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食品进口商也应当承担起进口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保证所进口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也须有效落实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掌握进口食品流向,对发现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食品,进口商也应当依法进行召回。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相互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紧密配合,共同查处进口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联合侦办——假冒进口水果标签案

随着进口水果成为热销洋货,不法奸商也趁机仿冒牟利,一批低价国产水果被装进仿冒包装箱内,摇身一变以进口水果身份在市场上高价销售。

近日,浦东检验检疫局配合上海浦东公安分局食药侦支队,侦办假冒进口品牌水果案件,联络督促进口水果贸易商、进口水果商标“SUNKIST”等行业协会协助调查。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分别在浦东新区、青浦区的多个果品交易市场内捣毁假冒进口品牌水果销售窝点9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当场查获各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200余万件。其中,9人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调查,假冒的注册商标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购入,一些水果外包装销售店铺会给客户提供指定的品牌贴纸,“半卖半送”给客户。这些假的商标被粘贴在常见的国产水果上,随后摇身一变成了“进口水果”,以数倍于实际价格的进口定价销售。“贴标”已成不法水果经销商之间“公开的秘密”。

友情提示:

那么,如何练就火眼金睛,轻松辨别这些李鬼进口水果呢?

了解准入水果品种

进口水果容易携带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物,危害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安全,所以我国对进境水果实行检疫准入制度,只允许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部分水果品种进口,如美国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的樱桃,澳洲的芒果,新西兰的猕猴桃,泰国的龙眼,墨西哥的鳄梨等,并且所有进口水果都需要进行检疫审批及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可在以下网址查询:查询路径:http://dzwjyjgs.aqsiq.gov.cn/rdgz/。进入页面后,点击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对来自哪些国家及什么品种一目了然。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等进口商品时,尽量通过商店、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在鱼龙混杂的农贸市场和网络店铺购买进口水果时需擦亮眼睛。

近距离识别进口水果与国产水果

消费者在选购进口水果时,要仔细观察相关商品标签、包装的印刷是否规整清晰,果品单品是否都贴有相应标签。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假冒进口水果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国产橙冒充美国进口橙,还有一种是以国产猕猴桃冒充进口新西兰绿色猕猴桃(奇异果)。

选购橙子主要从果皮的色泽、光泽、细腻程度、食用蜡的工艺、口感等方面识别。进口SUNKIST橙果实一般为椭圆形,外观整齐漂亮,果皮较为光滑,色泽较均匀统一, 肉质细腻,清香扑鼻,酸甜可口;而国产橙一般外观不整齐,表面蜡层不均匀,果皮色泽不统一,有色斑,或过于鲜艳发亮。

新西兰ZESPRI绿色猕猴桃外观呈长圆柱体形状,圆胖柔软有弹性,外皮自然散发光泽,绒毛较多,且分布均匀整齐,口感略微带酸,大小均匀,每个均贴有ZESPRI标签,包装纸箱、标签印刷清晰、自然;而国产猕猴桃一般大小不均匀,体形较胖较扁,绒毛分布不均匀,容易脱落,一般柔软无弹性。

保障安全——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系列案件

近期,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对一家国境口岸内的食品经营单位销售超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5万余元。上海机场局口岸监督人员对浦东机场T1航站楼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位于国内到达楼层的一台处于运营状态的自动贩售机内,检查发现一瓶已超过保质期限的“美汁源”果粒橙。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台贩售机的经营者进行了核查,现场调阅该企业食品台账记录,记录显示了涉案过期“果粒橙”的进货入库日期,但并未查见该批次食品的出库、销售日期。口岸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台账核查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对该企业所设立在浦东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内的其余38台自动贩售机内的食品、饮料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现场监督、排查结果,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封存涉案过期食品,并对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由于口岸食品监督类案件本身具有突发性、隐蔽性等特点,因此对于原始资料、线索的收集、提取往往会成为案件判定的关键依据,这就对口岸监督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执法人员需要客观、完整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尽可能准确、全面的还原现场情况,第一时间提取、固定有效证据材料,为之后的行政处罚,以致行政纠纷的应对提供重要的事实证据保障。本案因涉案企业所经营的自动贩售机并无现场固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事后了解到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且常年居住海外,这为调查取证又增加了难度。上海机场局凭借着口岸监督执法的丰富经验,现场有效提取了关键证据材料;在之后的调查阶段,执法人员经过细致调查,全面认定违法事实。企业虽非主观故意,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于其经营过期食品这一客观违法事实也无从否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海机场局最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点评意见: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2015年10月出台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规定。就本案而言,一瓶售价仅6元的“果粒橙”,使得涉案企业不得不面临5万余元的高额罚单,这已经是“最严”食品安全规定实施以来,上海机场局开出的第十五张高额罚单,让违法者们付出沉重代价的同时,也真正做到了让百姓吃得放心。上海机场局始终坚持“有案必立”的执法原则,依法对国境口岸内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严厉查处。今年截至目前,该局已对其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12起,罚没款金额达36万余元,通过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营造了上海空港口岸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郑 颖 赵一明 徐 倩 陆 炜 周银漪 凌蔚佳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7-8-29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7年“十大执法案例” 文章下载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7年“十大执法案例”

郑巳鹏

编者按:

2017年,既是充满机遇的一年,也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上海检验检疫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检验检疫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口岸专项执法、打击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积极与其他直属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共同协作。上海局从中评选出了其中10个社会影响力较大、种类新的案例,诠释“把关有成效、服务有温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用双手创造,更需要有法治护航。

1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上海局响应国务院及上海市政府号召,经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精简、量化审批要求,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值,实际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缩短41.75%;构建“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2017年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到全市所有口岸,惠及上海辖区482家企业。

点评:上海局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率先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照分离”与当场办结、提前服务等多项改革举措的叠加效应,让企业充分享受“放管服”改革红利。

2

开展“绿蕾”专项行动

2017年上海局在海、陆、空、邮口岸全面开展“绿蕾3”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种子种苗的行为。一是提前布局,不断完善“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查验模式。二是利用大数据确定查验重点,实施精准打击。三是主动联系联检单位,形成把关合力。四是广泛宣传,进校园、做节目、建展馆,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8场,受众人数逾270万。多措并举,构建外来有害生物拦截网。2017“绿蕾3”专项行动共截获非法进境植物繁殖材料1855批次、重2734.58公斤,从中检测发现有害生物964批次。

点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上海局“绿蕾3”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国门生物安全卫士”的力量。

3

督促宜家“马尔姆”抽屉柜追溯召回

国家风险监测中心上海局分中心通过监测发现,因抽屉柜存在倾覆风险,并造成3起儿童死亡案例,宜家公司宣布在北美地区召回2900万个抽屉柜。为应对上述产品突发风险,上海局采取约谈等形式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组织专项调查小组赴宜家公司相关门店,对国内在售进口抽屉柜的质量安全风险开展现场调查。去年底,宜家公司决定在中国市场召回“马尔姆”系列抽屉柜,产品数量总计166万余件。

点评:本案是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开展追溯调查与风险评估,首次实现国内外缺陷消费品同步召回,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提升进口消费品供给质量的要求,有力地维护了国内消费者权益。

4

联合泛长三角检验检疫部门查处境外非法认证

2017年3月,上海局接到举报,称台湾地区英日美国际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经调查,英日美公司还涉嫌在其他省市开展非法认证。上海局利用泛长三角地区认证执法联动监管机制,联合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查明英日美公司及另一家境外机构非法认证的事实。国家认监委对两家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进行了公示。上海局对审核员所在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认监委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通报了审核员违规情况。泛长三角6局向12家获证企业发放了行政提示或警示通报。

点评:随着认证市场准入逐步开放,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上海局近年来集中更大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案例是泛长三角区域认证监管合作机制和一体化建设的经典案例,也充分体现了“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监管模式。

5

张江跨境科创中心生物材料执法模式创新

张江高科技园区驻有大量生物医药企业,被誉为“中国药谷”。为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浦东检验检疫局优化执法服务体系,创建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实行365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通关时间缩短至当天完成。在全国率先试点承接审批权,简化审批材料,实施分批核销制度;简化流程,建立“事前产品风险评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使低风险、无感染性的生物材料实现口岸快速放行,彻底消除企业研发用生物材料进境周期长的梗阻现象。

点评:浦东张江跨境科创中心的创建及进境生物材料监管制度创新,是服务“双自联动”核心承载区的重要举措,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球同步研发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广意义。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已向全国复制推广浦东试点经验。

6

卫生检疫申报专项执法整治

2017年初,某航空公司的悉尼至上海、莫斯科至上海国际航班入境时,机组均向检验检疫部门填报“无异常情况”,未将航程中有旅客出现呕吐、腹泻症状的情况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针对涉事航空公司接连出现隐瞒入境航班有症状人员的事实,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在2017全年对涉事企业开展包括立案查处、暂停航空器电讯检疫、暂停中转航班和公务机检疫礼遇措施等多项执法举措在内的检疫申报专项执法整治。通过专项执法整治,入境国际航班主动申报同比上升11倍,入境人员传染病确诊病例增长超3倍,有症状人员得以及时联系转诊,有效维护了人民生命健康。

点评:近年全球疫情高发,各类重大疫情接踵而至。上海空港航线遍布全球,疫病防控形势错综复杂。上海机场局的专项整治,为防止传染病传入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国门卫生安全。

7

在进口椰子油中检出苯并芘超标

2017年2月,亮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外高桥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一批原产国为美国的椰子油,货值52968.96美元。该批椰子油经取样检测,苯并芘含量为15.7ug/kg,超出《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对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的限量标准(10ug/kg)。2017年6月,该批不合格椰子油经外高桥局监督已全部作退运处理。外高桥局通过上海局向质检总局上报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表”,质检总局于2017年7月31日发布了2017年第30号风险警示通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关注美国产椰子油的苯并芘含量。

点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是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此次检测发现超标的苯并芘(Bap)是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和突变原,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2017年,上海局已对1362批、重2253吨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采取退运销毁措施。检验检疫部门将以“四个最严”的要求一以贯之地严格执法,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8

对某公司进口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予以行政处罚

闵行检验检疫局接到消费者举报投诉,称其购买的芯发威达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网络存储器,该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发证日期为晚于其购买日期,该公司涉嫌擅自进口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内商品。经调查,涉案产品实为网络磁碟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2017年6月,闵行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将仓库中剩余的40台同款产品作退运处理。

点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为保护我国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而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闵行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履职,对相关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并监督退运,消除了未获认证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9

查获出口假冒伪劣商品

2017年5月14日,上海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一批涉嫌假冒伪劣的轻纺制品拟从上海洋山口岸出口至国外。接到举报信息后,上海局第一时间通知洋山检验检疫局对涉案集装箱进行布控拦截。经清点,该批涉案产品货值较大,涉及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经取样检测,相关产品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洋山局已将此案正式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点评:打击假冒伪劣是检验检疫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该案是一起“双打”典型案例,也是近年来上海口岸一次性查获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数量最大的案件之一。在执法调查过程中,检验检疫部门得到了海关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进一步展现了“双打”工作和出口“清风”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及“两法衔接”机制所取得的有效成果。

10

助力维修产业发展

全球维修是指对境外非“中国制造”产品在中国境内开展维修,以延长旧品使用寿命,获得高附加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上海局外高桥保税区办事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点全球维修监管新模式,针对通用电气(GE)亚太物流运营分拨中心的内燃机车旧备件的维修业务,通过能力评估、预检验、电子化信息溯源等手段实现全过程监管。这一监管模式创新, 跨越了横亘在市场需求与传统监管要求及准入条件限制之间的障碍。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印发通知,该项制度作为自贸试验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点评:面对新兴业志的出现,检验检疫部门秉承坚守安全底线的原则,勇于突破、敢于革新。全球维修监管制度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已为区内企业创造了巨大效益,不仅刺激了维修产业的快速发展,更直接影响了区内制造业企业的转型路径,在输出辐射全国之后,势必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8-1-25

 

 

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布“十大行政执法案例” 文章下载

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布“十大行政执法案例”

李西峰 李 鹏 苏国娟

近年来,随着国际服务贸易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货物运输和快递业的迅猛增长,再加上区际间疫病疫情传播状况的日益复杂,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执法把关和服务外贸要求。山东检验检疫局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组织全省各分支机构。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经验,经过专家多层筛选,最终评选出未经检验擅自销售使用法检货物、退运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煤炭等“十大行政执法案例”。这些案例不但提醒进出口业主要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同时为检验检疫执法人员提供示例作为执法把关参考,能够有效破解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的弊端。

评选“十大行政执法案例”是山东局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中“以案释法”的重要内容。为防止案例滥用,该局同时明确,指导案例虽具有指导力,但不是“法的创制”,不作为执法依据。原则上要参照指导性案例处理案件,但不能简单地依葫芦画瓢,更不能借题发挥。追求同案同罚的关键不是“形似”而是“神似”,从而让案例指导助推公正执法。

擅自销售使用法检货物案

2016年6月,A公司向P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进口轴承钢盘圆线,货值86933.52美元。后P检验检疫局发现该批货物未经检验已全部投入使用。

2016年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2016年4月,A公司按约定在B公司仓库交货,但未告知B公司该批货物商检事宜。交货后,B公司开始使用该批货物,至报检时,已全部使用完毕。P检验检疫局根据违法事实判定A公司为违法主体,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A公司未经检验擅自销售使用法检货物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扰乱检验鉴定秩序案

2015年1月,H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进口新西兰铁矿粉进行水尺计重,首次水尺计重时未发现有检验鉴定机构参与,末次水尺计重时发现A检验鉴定机构人员同船参与末次计重,但是该人员仅观测了船舶内侧水尺,未测量压舱水。经调查,A检验鉴定机构人员因未办好边防手续,未能登轮进行首次水尺计重;末次水尺计重时,仅查看了船舶内侧水尺,未按操作规程测量压舱水,而后根据船方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后出具了检验鉴定报告。A检验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检验鉴定结果的行为,违反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扰乱了检验鉴定秩序。H检验检疫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A检验鉴定机构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退运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煤炭案

2015年1月,A公司向K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从朝鲜进口的无烟煤。经现场检验检疫并抽取代表性样品送检,该批货物其环保项目汞(干基)含量为0.69μg/g,超过《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汞(Hgd≤0.6μg/g)”的限量要求。K检验检疫局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上述货物做出禁止进口处理决定。该批货物已于2015年3月10日装船并全部退运,这是全国口岸首次对环保项目超标进口煤炭成功实施退运。

销毁不合格进口蜂蜜案

2015年8月,A公司向L检验检疫局报检了一批从西班牙进口的蜂蜜。L检验检疫局按规定抽取样品进行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的检测。菌落总数检测结果的最高值超过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1倍。L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A公司对该批蜂蜜进行退运或销毁。西班牙出口商对检测结果提出质疑,并委托中国某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问题蜂蜜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菌落总数不合格。2016年5月,A公司在L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采用倾倒、掩埋方式对该批货物进行了销毁。

伪造原产地证书印章案

2013年1月,A公司向D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FORM E原产地证书,签证人员在签证时发现该证书尚未签字就已加盖签证印章,且加盖的印章标识为“FROM E”。经调查,A公司使用的伪造签证印章来自B公司,B公司业务员李某利用私人关系从A公司取得空白原产地证书20份,并利用原产地证签证印章扫描件伪造了一枚假印章。2012年8月至11月期间,B公司利用其注册的离岸公司C,与国外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出口泰国、越南等国家13批货物。为满足客户需要,B公司李某伪造了13份FORM E原产地证书。A、B公司的行为构成伪造原产地证书印章,D检验检疫局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将A、B公司移交D市G县公安局。

退回进境韩国红豆杉并行政处罚案

2016年3月,某公司向Q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从韩国进口的东北红豆杉,共计15个集装箱、1050株,货值15961美元。申报的栽培介质为无机栽培介质。Q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检疫时发现,除集装箱箱门处几株红豆杉根部为无机栽培介质外,其余全部为麻布或塑编袋包裹的新鲜土壤,并且存在大量活体蛴螬及虫卵。针对进境土壤情况,Q检验检疫局向该公司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对该批货物做退回处理。该批货物已于2016年4月20日全部退回韩国。同时,Q检验检疫局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不如实申报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擅自开拆动植物检疫封识案

2015年2月,A公司向B检验检疫局报检了2批进口自哈萨克斯坦的丰年虫卵,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P,系法定检疫商品,汽车运输从新疆巴克图口岸入境,新疆T检验检疫局在对上述货物进行外包装消毒后,对更换的境内运输车辆加施动植物检疫封识转目的地局实施检疫。B检验检疫局在现场施检时发现A公司已擅自将其中一批货物的动植物检疫封识开拆。A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开拆动植物检疫封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B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A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认证机构认证行为违规案

2015年3月,W检验检疫局开展认证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A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监督审核日期与北京B认证公司实际监督审核日期不符。认证证书中显示,第一次、第二次监督审核时间分别为2014年2月和2015年2月,并加贴了确认标识,而实际开展时间分别为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北京B认证公司的行为属于所出具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实施的实际情况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W检验检疫局对北京B认证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15年4月17日前改正。截至2015年4月27日,W检验检疫局未收到北京B认证公司改正违规行为的任何材料及信息。W检验检疫局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北京B认证公司逾期未改正所出具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实施的实际情况不符违规行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非法邮寄生物制品类美容针剂案

2015年,Q检验检疫局连续从来自韩国、日本及欧洲国家的邮包内截获各类针剂共计35批次、5类、4000余支,货值超500万元,主要包括美白针剂、肉毒素针剂、人胎素针剂、玻尿酸针剂与维生素针剂等。2015年7月30日,Q检验检疫局从入境的邮寄物中截获人体胎盘素2300余支,货值高达400余万元。对邮寄进境的生物制品类美容针剂,Q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检疫查验。对未获得特殊物品检疫审批或检疫查验不合格的,依法作出退运或销毁处理。

整船进口废油冒充燃料油退运案

2013年3月25日,S检验检疫局受理了1批自希腊进口的“其他燃料油”,审单时发现合同中要求的部分指标、国外品质证书中对应指标检出含量和产品价格均异常。3月26日,检验人员对货物进行了现场检验,发现货物气味、流动性及挂壁状态与正常燃料油存在明显差异,经实验室清洁度快速试验,货物清洁度为5级。S检验检疫局按要求抽取样品做进一步检测,发现货物灰分、钙、铁含量严重异常,磷、锌、硅、铝等含量也高于正常值,不符合正常燃料油的特征。经调查,该批货物生产商为希腊C公司,是希腊最大的收集、运输、处理港口船舶废油、废水等油类物质的公司。综合分析上述情况,判定货物不是正常的燃料油,为成分复杂的回收油,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S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货物做出退运决定。2013年4月16日承载货物的邮轮驶离S港。

山东检验检疫局2017-1-6

 

 

南京海关:阳光下执法 心贴心服务 文章下载

南京海关:阳光下执法 心贴心服务

这是经济腾飞、外贸进出口突飞猛进的40年,这也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与日俱增的40年。南京海关充分发挥把关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与江苏同频共振、同步发展、与时俱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服务社会民生做出海关作为。

“货通天下”愈加便利透明

身穿制服的海关关员、人头攒动的报关大厅、堆积起来的报关单……忙碌的海关形象印刻在许多企业报关人员的记忆中。

近年,南京海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海关管理效能。通过全面推进海关通关全流程无纸化改革,实施申报、审单、接单、缴税、放行提货全程无纸化作业,海关通关现已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足不出户即可“货通天下”。2015年南京海关在全国海关系统率先试点行政审批“一个窗口”改革,实现办理审批事项“一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健全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同频共振、同步推进。落实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要求,南京海关加快融入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2018年1-11月共向江苏省信用办报送信用数据23.86万余条。

“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在海关系统率先实行,继而被推广到工商、质检、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在督办重大项目中也被广泛运用,增强了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南京海关经验被《人民日报》头版报道,目前江苏省内进出口货运渠道海关查验已全部启用计算机“随机派单”查验作业模式,“双随机、一公开”向全执法领域拓展,推进全链条管理“选、查、处”分离。

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南京海关突出法治对于改革的辅助决策作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改革落地见效。着眼执法规范,设置8个一级、25个二级、64个三级指标对基层法治建设进行引导和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对接落地。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提升全员法治能力,在扬州海关建成全国海关首个法治文化展示基地,目前共有10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内外普法宣传教育,为改革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政务服务“线上见”+“面对面”

2006年9月,南京海关开通全国首条关长热线,企业和百姓业务咨询、业务投诉和信访有了便捷渠道。

2010年9月,南京海关工作经验被全国海关推广,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开通全国海关首家12360海关服务热线。截至目前,热线已接听电话达86万多次。

突破小切口,牵动大变革。如今,随着“互联网+海关”建设持续推进,南京海关12360热线的电话、网上服务事项均已实现“互联网接入—内部网办理—在线互动—互联网反馈”的内外融合办理模式。积极运用新技术拓展12360热线新媒体功能,创新推出了“宁关小智”自动客服系统,实现了“自动客服+人工客服”协同服务的新模式,2018年1-11月受理外界咨询共计11573条,自动答复问题6631条,占微信客服答复总量的57%,有效提升企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

多层次沟通更加深入。南京海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坚持每年开展代表委员调研座谈活动,2013年以来走访座谈全国和省级代表委员75人次、市(县)级代表委员680余人次。对关区重大政策法规调整、重点改革实施、回应热点问题进行巡讲,打造“12360 通关伴你行”政策宣讲服务品牌,自2013年起已成功开展43站政策宣讲会,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惠及省内万余家企业。此外,企业问题清零、企业意见跟踪督办反馈等机制也持续发挥着畅通民意、改善工作的作用。

心系社会民生40年不变

1979年7月,“港杭宁”旅游包机载106名旅客首次由南京大校场机场直飞香港,1981年11月1日,南京至香港定期航班首航,南京海关开始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2017年,南京海关监管进出境旅客达590余万人、邮快件物品1.4亿件,出境旅游、“海淘”越来越平常。

百姓的“小事”,是海关服务民生的“大事”,也是改革瞄准的“靶心”,指向的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黑色星期五”,徐州的张女士“海淘”了一辆婴儿推车,几天后收到了一条来自中国邮政的短信,她按照短信提示,关注了“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的微信公众号,查询到了进境邮包的征税税款,并用微信进行支付。

心系社会民生,多年来,南京海关志愿服务、帮扶结对等活动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南京海关登记志愿者组织26家、注册志愿者900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31次,累计公益计时3494小时。无锡海关许慧同志被评为“全国海关最美志愿者”,苏州海关“关爱农民工子女计划”被评为“全国海关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靖江海关关员杨华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成为江苏省第525例,全国第6007例捐献者。2015年以来,南京海关共派出3名关员对口扶贫,金陵海关王羽同志参加总署“贫困地区支教志愿者”行动,赴河南省鲁山县支教,受到倪岳峰署长的亲切接见和胡伟副署长的批示肯定。

南京海关2018-12-26

 

 

辽宁检验检疫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纪实 文章下载

辽宁检验检疫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纪实

2017年1月19日,辽宁检验检疫局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作为全国质检系统唯一一家试点单位,辽宁局党组高度重视,举全局之力深度谋划、全力推进。9月6日,该项工作在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期推介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并展示了试点案例。

把握试点方向

明确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是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辽宁局党组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动员部署会、阶段性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调用全局100多位业务骨干和专家,规划布局、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充分体现试点的行业特色。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全过程执法记录模式,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流程、压缩时限、快速通关、网上作业的进程,对服务国家贸易便利化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次辽宁局选取12项能够体现检验检疫执法特点的业务开展试点,旨在通过试点带动其他改革,突出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执法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

切实通过试点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国务院“以问题为导向”的试点要求,本次试点辽宁局锁定“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破解群众反映的‘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下、营商环境不好、侵犯群众利益’等热点问题;发挥全过程执法记录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纠纷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这三大目标来完成,以此提高执法效能。

突出四个定位

突出“规范执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全面梳理每一个执法环节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全面梳理执法工作的内部环节和法定环节,针对不同的点和环节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方式,完成全程执法记录相关制度的建立。进而通过文书记录、电子记录、音像记录的相互补充,通过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平台的引用,进一步完善全程执法记录、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实现行政执法记录全覆盖、过程全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目标,实现执法记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破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突出“科技执法”。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想公开透明、便于监管,最好的方法和手段就是所有执法环节实施网上办理,建立网上关联执法监督体系。本次试点辽宁局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的所有执法信息系统。研发全程执法记录监管平台,将其与e-CIQ主干系统、“双随机”抽查布控信息系统、移动快检执法系统、海港卫生检疫可视化系统、企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单一窗口、电子闸口等系统科学衔接,打造“申报无纸化-抽查随机化-作业标准化-记录电子化-监督可视化-放行自动化”的全程记录模式,打通网上办理通道,破解信息不畅通、通关环节繁琐的问题。

突出“阳光执法”。国务院推行“三项制度”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避执法“潜规则”,将灰色地带转为阳光通道。本次试点在打通网上办理通道的同时辽宁局还重点研究如何将法律法规、权责清单赋予我们的执法规则录入信息系统,把它程序化、格式化、固定化,统一全省执法尺度;研究如何将梳理出来的执法环节关键点、风险点的控制要素录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制约来防范人为因素的执法风险;研究如何将风险预警功能植入信息系统,对违规执法行为、超流程时限行为系统能够预警通报,便于执法过程中及时纠偏、追责,以此破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突出“效能执法”。推行执法全程记录试点,规范执法行为是一方面,最终落脚点还是要提高通行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在质检系统面临无纸化报检、自贸区建设、跨境电商、电子口岸、双随机抽查等诸多执法改革任务情况下,辽宁局以国务院试点为契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协同推进各项执法改革任务,加快实现“无纸化报检、无纸化检验、无纸化放行”的全程无纸化作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能办理通关业务,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还结合全程监控、失信惩戒、风险预警、数据分析等功能的研究和探索来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破解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构建五大体系

构建制度规范体系。先后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为改革提供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为改革提供基本遵循;制定了每一个试点项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记录清单,明确每个执法环节的审核内容、记录内容、记录方式、记录标准,为改革实施提供具体的操作规则;建立了执法信息采集、存贮、分析、归档制度,明确执法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格式,为改革提供规范指引;建立了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执法用语,为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构建智慧支撑体系。研发“全程执法记录监督平台”,将其与诸多关联系统互联互通,构建集“双随机抽查、无纸化作业、菜单式执法、风险预警、失信惩戒、数据分析、港检联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全流程、全领域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能加快网上作业的信息化进程、节约人工成本,也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是未来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辽宁局的作法是:

依托“无纸化申报系统”、e-CIQ主干系统,企业可足不出户、全天候24小时,对进出口商品一次性录入申报,对于质检总局主干系统未抽批抽中的商品实现了“即报即放”;依托“抽查布控信息化管理子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根据监管指令、风险信息和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规则通过商品编码、来源国、企业代码等信息的比对自动锁定货物、下达查验指令,并在报检窗口实现“双随机信息公开”;依托“移动快检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实现现场查验信息核对、拍照记录、结果登记、货物放行等执法环节的移动操作和电子记录,对于现场查验合格商品实现“即查即放”。依托“海港卫生检疫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单一窗口”,通过与口岸联检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船舶申报信息、查验监督信息以及处理反馈信息的互通共享,有效减少企业重复申报;依托“电子闸口管理系统”搭建质检总局e-CIQ主干系统与码头电子系统的桥梁,实现与码头信息共享,对所有进境集装箱装载货物实施电子闸口管理,码头自动接收检验检疫放行信息,实现了口岸放行的“秒时代”。依托“菜单式执法系统”固化标准化执法节点、要素等内容,约束现场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文书、记录,减少自由裁量权,目前此项功能还在完善之中。

构建监督回溯体系。为实现对执法全过程便捷、高效、准确、完整、可回溯的记录功能,辽宁局建立“以规范全程执法文书记录为基础,以执法记录仪、移动快检和视频监控为前端,以执法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全方位执法记录监控体系,这个体系既能实现全程电子记录、又能实现全程电子监控。其中,通过搭建“执法记录仪”模块,实现全程记录存取功能;搭建“移动快检”模块,获得关键点图像;搭建“双随机规则库”模块,实现双随机模式改革;搭建“场站卡口”配备功能,实现货物停靠查验点位的三随机;搭建“执法记录分析”模块,获取总体数据及分析情况。通过几个系统和模块的有机整合,依托“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管平台”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对生成记录的随存随取和全程回溯。

构建执法联动体系。构建菜单式执法系统,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执法监管条件固化、操作要领说明固化、关键点提示固化、流程环节衔接固化”的执法模式,解决人员执法随意性的问题;构建证书签发电子化平台,实现证书签发、对外发布的电子化;构建应急指挥系统,将执法单兵系统与全程执法记录监督系统对接,实现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分支局、直属局、质检总局多方远程联动的现场指挥;利用移动快检系统和菜单式执法系统,推进“多单合一”工作,实现多监管条件下查验记录的一次性完成;构建与港检部门联动系统,深化“三互”和“单一窗口”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口岸”联动执法,实现口岸执法全程的标准化,为国际贸易便利化营造优良的口岸通关环境。

构建分析评估体系。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自动将进出口货物报检数据转化为计算机编码并进行数据采集,同时把执法规范、风险预警、企业诚信等执法信息转化并加载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时在线分析、监控,实现货物信息与执法信息的数据关联、自动比对、调控指挥,确定查验、布控范围,明确执法内容。推进业务督察系统建设,通过预先建立行政确认全过程执法记录各环节标准记录数据库,对设置业务督察风险点适时监控,系统自动甄别比对执法记录结果和问题。推进进口商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实现进口商品信息接入、溯源码标识、质量溯源查询三大功能,采集进口商品从境外生产商注册信息、生产、贸易、检验检疫、通关、流通、直至消费者的碎片化质量信息,实现进口商品全球质量溯源、质量全链条监管,推动形成事前源头可溯、风险可控,事中守信便利、去向可查,事后违法惩戒、责任可究的良性贸易生态圈,让进出口企业共享改革红利。

辽宁检验检疫局2017-10-9

 

 

宁波北仑检验检疫局执法指挥中心工作纪实 文章下载

宁波北仑检验检疫局执法指挥中心工作纪实

张 恩 崔科军 朱 波

走进宁波北仑检验检疫局执法指挥中心大厅,高清大屏震撼夺目,屏幕中播放着码头、监管场站监控视频和实时业务数据,大厅内工作人员的声音与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电台指令交相呼应,一派繁忙景象。

自去年以来,宁波北仑检验检疫局全力打造的集“业务展示、信息指挥、执法督察、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的执法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了立体监控、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的作用,在疫情防控、执法打假、安全保障等方面立下了“赫赫战功”。

打造“质量大脑”

当日报检批次、查验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这些业务数据在执法指挥中心的高清大屏上不断滚动刷新着,同时每个查验点根据业务量多少显示着不同的颜色。大屏幕的执法指挥全景图中,从口岸各查验点检力的派出情况,到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化执法装备的使用情况;从码头最新的船舶靠泊信息到国检试验区监管场库的物流情况;从全球疫情的分布情况到国外最新技术贸易措施的通报情况,均不断更新着实时动态,指挥人员不出办公室就可以掌握全局的实时工作动态。

北仑局执法指挥中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业务监管系统、执法终端、检力资源、物流状态、12365投诉举报等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和可视化展示,构筑起“疫病疫情、核辐射、物流、高清视频”4大监控网络,并对多渠道获取的信息开展对碰筛查、风险分析和智能预警,打破“信息孤岛”,串联起一张检验检疫“物联网”,成为口岸执法指挥的业务中枢,实现“一体化管理、规范化执法、扁平化指挥、智能化处置”的管理成效,为北仑局深化检力集约化、执法标准化、服务精准化、监管智慧化改革的工作目标发挥核心推动作用。

建设“阳光口岸”

北仑局通过制定《“双随机、一公开”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研发上线执法指挥系统,有效推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业务全覆盖。

“随机选派查验人员打破了科室边界,对人员实现优先级分类,盘活了全局人力资源,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手紧张的难题。”北仑局局长汪志凯说。

执法指挥系统综合执法人员在岗情况、专业资质、人均工作量等因素对各查验点的执法任务进行随机派员和派单,解决了“查谁”和“谁查”的问题,实现了指挥与执行分离,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等对随机抽查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全流程可溯,统一执法标准,杜绝了现场检验检疫过程中的“任性检查”,让执法监管工作随机而不随意,从制度上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促进执法的公正、公平与透明。

推行“电子巡检”

“监管码头梯口的人员上下情况、缆绳上挡鼠板的安放情况、检疫处理通道内操作处理的规范性、查验场站执法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廉政问题、是否存在超周期批次……”执法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对全局各查验区域的现场视频和业务数据进行动态监控。

北仑局的“电子巡检”模式可分为视频督察和电子督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督察对24个查验片区现场出勤人员的执法效能、工作质量等实现“点对点”坐标式督察,提高现场执法规范性,同时对接收的12365投诉举报信息,通过建立的个人执法视频档案进行追溯。电子督察又分为内容督察、逻辑督察和流程督察,通过建立督察专家库和问题库,将历年督察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电子督察规则,并进行多系统业务数据比对核查,筛选出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分析和重点督察,提高督察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电子巡检”模式让业务督察工作实现了电子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有效确保了执法过程实时监控,执法环节全程留痕,业务数据全程可溯。

筑牢“监管网络”

“这里是指挥中心,监控显示正在通过放射性检测通道的一集装箱在检测时连续3次报警,疑似放射性超标,请妥善处理。”宁波海港口岸通关中心办事处接到指示后,立即将该集装箱移至隔离场地,迅速组织放射性专家组赶赴现场做定量检测。经检测,该集装箱箱体γ剂量率值为每小时16微希沃特,超出废物原料放射性管理限值数倍之多。按规定程序,检验检疫人员将该批货物移交海关作退运处理。

口岸检验检疫任务重、急事多,涉及面广,新问题层出不穷,针对经常面临的紧急情况,执法指挥中心设置了不同场景的应急模式,可迅速调动全局可配置人力、物力等组成指挥协调组、现场处置组、专家支持组、后勤保障组等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并根据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物流监控等系统中信息进行精准定位,前线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智能化执法装备将现场视频、检测数据等回传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专家会诊,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方案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扁平化指挥和多部门协同作战。

执法指挥中心的快速应急机制已取得了良好成效,近期通过12365热线接到举报线索,迅速布控,先后查获6起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涉案货值近10万美元,全面筑牢国门安全的“防火墙”。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征程实现新作为,北仑局以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为核心,推动智慧互联,打造“质量大脑”,打通口岸通关的“神经网络”,激发改革创新的工作潜能,为推进基层执法综合改革,服务港口开发开放,营造廉洁、诚信、安全、高效的口岸通关环境不断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作出新贡献。

宁波北仑检验检疫局2018-4-2

 

 

华北五局推进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纪实 文章下载

华北五局推进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纪实

刘亚楠 张彦彬 殷 彪

8月15日上午9时,华北五地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备案区域合作联动认证执法培训暨第五次区域联席会议在塞北明珠——张家口准时开幕。

圆桌会议上,京、津、冀、晋、蒙五局认证执法工作的分管局长、负责人、监管人员畅谈合作发展,国家认监委法律部主任全程指导。

攥指成拳聚合力

“攥指成拳,就能产生大于五根手指的力量。”谈及五局认证执法区域合作,河北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冯学平开门见山:“合作机制已成为五局开展认证执法监管合作交流、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和‘助力质量提升、深化改革创新’作用的重要平台,成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认证执法监管有效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抓手,为提升认证执法监管区域整体能力、提升认证执法监管水平、促进区域开放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2年10月,《华北五局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区域合作备忘录》在津签署。5年来,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目标,五局建立了办公室协调机制、定期磋商机制、负责人联动机制、轮值局机制4项工作机制,组建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管理、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管3个工作组,出台了《华北五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华北五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个方案,制度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持续完善和增强。

“华北五省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五局认证认可业务相似之处很多,发展战略合作,顺应了大质量工作机制的要求。”山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丁三寅认为,5年来,五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意识和监管责任,统一了认证执法尺度,丰富了双多边等合作形式,强化了信息化等合作手段,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三同”工程等工作中,相互学习借鉴,让企业和民众享受到了“放管服”改革的便利,促进了华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共享共治挖潜力

“区域合作机制深挖了各局潜力,多个领域的探索与尝试丰富了联动内涵。”据北京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邵白介绍,五局建立了认证监管联动制度、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联合监督检查行动协调制度、认证机构违法行为协查通报制度、CCC无证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工作数据互通制度4项工作制度,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QQ群,实时共享、交流认证执法监管信息,探讨认证执法监管工作。5年来,五局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效能显著增强。以迎接国外检查为例,对出口食品企业而言,这是一道必考题,也是一道难题。区域合作后,五局互通迎检信息,献计献策助迎检企业弥补不足、吸取经验教训。

“5年来,五局积极研究探讨‘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战略背景下认证监管协调发展新思路,扩大了区域认证监管联合执法深度和广度。”天津检验检疫局处长徐宝东深有感触。以监管互认为例,五局实现了区域内认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结果互认,不定期通报认证活动执法检查结果,发布《华北五局认证机构违法行为协查通报表》3份,为五局及国家认监委开展以问题导向的认证执法监管和认证机构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积极探索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以及采信第三方认证的结果互认,助力企业出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京津两局专题研讨了进境展品CCC后续监管和进口机动车检测处理程序业务,严密监管链条,确保了口岸流向内地CCC敏感商品入境验证工作有效性,并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中进行了对外注册联合推荐评审的探索。

五剑合璧显威力

2015年,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行为执法查处专项行动中,五局共受理进口CCC产品报检14.9万批,审核发放免办证明5246张,在入境验证与免办后续监管工作中共发现不合格货物521批,形成了区域内执法高压态势。

2016年,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联合检查中,五局引入“双随机”理念,建立了“双随机”+“华北五局认证执法联动模式”,共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17家,涉及认证机构11家,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检查出问题40余项,有力震慑了认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在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华北地区被抽到98家企业,五局出台了《联合检查方案》,细化了组织领导、沟通衔接、检查进度、问题处理、总结汇总5方面工作,并在全国质检系统率先组织了110余人的联合培训,预计动用近300人次的执法人员。目前,五局执法人员正在紧锣密鼓地按计划对获证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听了五局的汇报交流,最深的感受就是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效果到位。”国家认监委法律部主任刘仲书在肯定五局工作的同时,对五局提出“作为创新行业治理、优化服务水平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需要系统上下共同不懈的努力”要求。据刘仲书介绍,随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推进及准入门槛的放宽,新增认证机构势头明显,违法违规风险加大。进一步加强对从业机构的常态化监管,成为五局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

五局积极建言下一步工作。“加强党建方面的联合联动,以抓党建促业务提升。”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认监处副处长刘建华提出了党建这一新的合作领域。“学习其他区域的先进经验,探索区域间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协同作战强大合力,尽快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良好执法局面。”河北局认监处处长段永生扩大了区域合作的外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华北五局进一步凝结共识——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抓住“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等战略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区域合作向更广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拓展,在大区域、大战略、大格局、大合作中谋求大发展。

中国国门时报2017-8-25

 

 

辽宁检验检疫局:以“六化”工程构建执法全过程监管新模式 文章下载

辽宁检验检疫局:以“六化”工程构建执法全过程监管新模式

本案例由辽宁检验检疫局推荐。该案例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以电子记录方式有效固定执法证据,全景回溯执法环节,充分展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编者

一、案例背景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运用大数据、云信息、“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探索便捷、高效、准确、完整的执法记录方式,确保执法记录全覆盖、过程全留痕、责任可追溯,使执法全程信息在案件调查、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数据统计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辽宁大窑湾口岸地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是东北地区“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走向世界最便捷的海上通道。大窑湾检验检疫局以系统互联、数据比对、视频监控、移动快检、闸口管理、远程定位为手段,依托自主研发的“口岸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集成系统”,着力推动“申报无纸化、抽查随机化、作业标准化、记录电子化、监控可视化、放行自动化”口岸检验检疫“六化”工程,实现对出入境船舶、集装箱、货物检验检疫状态的实时掌控及工作人员执法全过程可追溯,逐步构建起“执法全过程监管”模式,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案例内容

一是申报无纸化。建成无纸化申报系统,企业可足不出户、全天候24小时一次性录入申报免《通关单》商品,大部分商品实现“即报即放”,报检流程平均缩短1个工作日。

二是抽查随机化。推行“双随机+风险预警+失信惩戒”抽查机制,即把监管指令和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规则统一加载抽查布控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商品编码、来源国、企业代码等信息自动锁定货物、下达查验指令,实现机选锁定、随机派工,增强查验针对性、有效性、严密性和科学性。

(下转2版)

(上接1版)

三是作业标准化。梳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粮谷、原木、固废等14个敏感商品的检验检疫标准化操作手册,规范执法环节、执法记录、执法流程及衔接配合方式,统一执法行为。

四是记录电子化。现场执法查验推广“移动快检+执法记录仪”设备,实现信息核对、拍照记录、结果登记、货物放行等执法环节的移动操作和电子记录,对于现场查验合格货物直接放行,货物口岸查验放行时间从原来2小时变为“即查即放”。

五是监控可视化。自主研发“海港卫生检疫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口岸联检部门实现船舶申报信息、查验监督信息以及处理反馈信息互通共享,有效减少企业重复申报。同时,专业化的集中查验场地全部实现高清视频监控,执法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保证了执法环节公开透明、依法依规。

六是放行自动化。自主研发“检港联动电子化监管系统”与码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所有进境集装箱装载货物实施电子闸口管理,码头自动接收检验检疫指令,自动放行合格商品。减少企业通关环节,提高输港放行效能,实现对货物科学严密监管。

三、推荐理由

大窑湾局立足职能,坚持法治引领,强化科技保障,“六化”工程贯穿执法全过程、全领域、全机构,开创了“互联网+检验检疫”科学管理新模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一是能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规范现场执法活动,保证执法环节公开透明。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程电子记录,全面有效固定执法证据,可全景回溯执法环节,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保证行政执法过程的公正权威,既能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有力保障,又能规范执法人员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恣意行政,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促进执法监督能力提升。

段曙东

辽宁检验检疫局2017-4-27

 

 

多部门联控强执法 江苏管理口岸危化品再出重拳 文章下载

多部门联控强执法 江苏管理口岸危化品再出重拳

近日,江苏省发布了《关于加强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减化”要求,着力优产业、控规模、提标准、严准入、落责任、强执法、共监管,完善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体系。

《意见》提出,将严控危化品规模。沿江危化品码头新建项目严控审批,严格控制新增码头危化品作业品种,梳理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品种,规范品种名称,对于1年以上未作业的货种,重新评定作业条件。推进长江江苏段水路运输危化品“限禁控”工作,完成危化品“限禁控”目录研究。

《意见》在严格危化品行业准入方面提出4点要求。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港区危化品生产、装卸、仓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一二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和场所的企业应当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二是提升重点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性能。从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的化学品船和600总吨以上单壳油船航行;在长江江苏段水域逐步淘汰III型散装化学品船。三是加强危化品重点特种设备准入。对港区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进行全面排查,未按要求定期检验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四是严格检验监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

江苏省石化行业协会会长秦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沿江地区集聚了全省近80%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长江江苏段危化品年过境量约2亿吨,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安全问题,2018年以来,已集中清理整治21个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

《意见》还特别指出,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建立由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安监、港口等多部门参与的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召集,定期研究口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每半年通报一次执法监管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同时,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安监、海事、港口等口岸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实时数据共享。推动“一船多方”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海事、港口、海关、检验等部门共用信息化平台,对船、港、货及其各类运输作业安全的实时全过程监管。

秦志强指出,《意见》的出台,从优化产业布局、严控危化品规模、严格危化品行业准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共同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明确责任到部门,从源头开始,切实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装卸及运输等诸多环节的安全管理,实现了对口岸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秦志强还表示,《意见》是江苏省全面落实“减化”目标的一记重拳,有利于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主动对标,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8-5-7

 

 

唱响十九大的法治音符,在法治思维下做好缉私执法工作 文章下载

唱响十九大的法治音符,在法治思维下做好缉私执法工作

唱响十九大的法治音符,在法治思维下做好缉私执法工作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发展,被标注了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习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总书记缓缓说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与他近年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诸多经典语录,如出一辙。他曾用“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来说明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海关缉私局作为中国海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政法机关职能的执法职能。缉私警察作为海关队伍中穿着警服,承担打私职能任务的海关关员,在法治思维下依法行政,是海关缉私部门贯彻依法治国的主要体现方式,也是缉私执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建设法治海关的根本保证。

2014年来,中国海关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缉私部门针对农产品、毒品、洋垃圾、濒危物种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了专项打击,2015年,海关以推进大通关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以法治于与改革统筹推进为重点,建设法治海关。缉私部门作为具有刑事执法的海关的重要执法部门,以法治的精神履职尽责,用法治的思维开展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是建设法治海关提出的必然要求。

法治思维,就是一种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对宪法和法律有敬畏之心,依法按照权限和程序办事。建设法治型政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法治型政府,依法行政是核心。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海关缉私部门,所有的刑事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在法定职责内严格依法进行,这就要求执法过程中要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法治海关建设和依法行政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对于缉私部门来说,“监管是打私,打击走私也是监管”。缉私执法工作的规范与否,和法治型海关建设密不可分,因此,缉私执法工作要坚决落实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让”权力”清单放在阳光下,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提高海关公信力提和执行力,保障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必然要求。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缉私执法工作,是党在新时期对海关缉私人员法治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法治思维强调思维方式要符合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和逻辑;法治方式强调各种措施、方式、方法和行为要符合法的规定性、法治思维决定和支配法治方式,具备了法治思维,就会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只有外化为法治方式,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一、在工作中要不断灌输“明法、守法、执法”理念,做到入脑入心,强化缉私工作依法履职意识。

目前的大环境下,我国整体法治环境还不理想,“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现象还很普遍,执法制度的宽严不一,人情执法等,眼胀破环了执法的公平、公正和统一。因此,缉私部门在开展缉私工作中,必须要有主动、强烈的依法履职意识,这是是运用法治思维的内生动力。任何时候都要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只要把合法行政和正当程序列入到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当作思维习惯和日常用语,不断强化“明法、守法、执法”理念,把坚实的法治观念和执法理念成为在执法过程中自觉的行动和习惯。

二、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做到“规范统一,公正文明”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执法中感受到公正文明”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缉私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要认真积极的统一执法尺度。开展业务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梳理工作,明确执法依据,统一执法程序,以降低自由裁量权和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要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的基础上,完善执法的内外协作机制。包括完善缉私部门与海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有效的解决因业务结合问题导致的职责交叉、理解不一、缺乏沟通等原因造成的执法不统一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建立执法不统一现象的发现、会商以及解决机制,

(三)是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的日常执法过程中,至少在作出对相对人或犯罪嫌疑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说明依据和理由,有效提高执法的严谨性和合理性。

三、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

目前缉私执法中存在着执法透明度不足导致外部监督不够给力、内部责任追究不够力度导致未能很好的吸取前车之鉴的问题,因此要充分重视各类救济方式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同时要强化专门的监督职能,特别是风险较大的执法行为要督察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加强预防,着力查发执法过程中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警员,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那里,法律监督就延伸到那里,法律责任就落实到那里。

同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治思维下开展缉私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也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偏颇倾向,避免机械执法。既要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坚持严格执法,但也不是意味着简单、局限的以法律来治理一切,法律不可能保罗万象,其涉及范围有限,同时法律自身还存在着滞后于社会发展等缺陷,要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理性思考,避免机械执法;既要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坚持严格执法,也要积极改革创新。这两者并不冲突和对立。任何改革创新,必须有制度约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突破法治的框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八个明确”,其中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九大报告的相关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作为海关重要组成的海关缉私部门,在执法中必须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用法治的眼光审视问题,用法治的方法解决问题,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为国把关,这是依法治国对海关缉私部门提出的时代要求。

钟福

贵阳海关缉私局2019-7-25

 

 

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推进“菜单式”执法模式纪实 文章下载

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推进“菜单式”执法模式纪实

岳 鸣 余本渊 高 颖

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推进‘菜单式’执法创新,打造‘双随机’升级版”,对质检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执法工作提出要求。

按照这一部署,江苏检验检疫局加快推进菜单式执法模式试点并取得成效。江苏局局长王伟强调:“依托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打破区域和业务界限,实施流程重组优化,探索风险更可控、监管更高效、过程更透明、执法更精准的菜单式执法新模式。”

今年初,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开始试点推行菜单式执法模式。南京局局长王锦表示:“这里业务种类多,但人员不足,尤其是符合条件、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少,迫切需要一套既可降低一线人员执法技能门槛,又能克服执法随意性和限制过度自由裁量权的执法新模式,实现精准监管。”

南京唯一的外贸集装箱装卸码头——龙潭港,年吞吐量近300万标箱,具备进境粮食、冻肉、水果、繁殖材料等指定口岸资质。然而,龙潭港距南京局有50多公里,开车需1个多小时,导致检验检疫工作效率不高。

在这一背景下,“检验检疫综合查验中心”应势而生,负责龙潭港所有集装箱装运货物的口岸查验业务,大部分业务在港口就能办理,通关时间大为缩短。但是10个人的团队,每人都要面对20项完全不对口的查验项目,检验检疫人员显得无所适从。

“突破性的职责调整需要革命性的系统支撑。”南京局副局长朱荣华说。除了安排各类培训外,朱荣华领队就“去查谁、谁去查、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处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和集体攻关,最终形成融合“大数据、前后台、双随机”等要素的菜单式执法模式。

菜单式执法是以综合查验为基础、以风险分析为手段、以信息化系统为依托,将现场查验内容逐项细化形成执法菜单并发送到查验人员移动终端,利用大数据解决“去查谁、谁去查、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处置”问题,实现查验精细化、精准化、规范化。

去查谁:基于相关数据,制定抽批和抽箱规则并部署在相关业务系统中,对接e-CIQ系统下发库获取布控结论。

谁去查:组建综合查验人员库,在系统确定某批货物需实施现场查验时,后台根据派单规则随机选择查验人员,并将任务推送到移动终端。

查什么:自动识别需查验任务,并形成相应“一问一选”模式查验菜单推送给查验人员,现场查验人员对照菜单实施查验,选择查验结果。

怎么查:菜单中每一项查验内容后面都有对应的查验要点和查验提示,确保查验符合要求。

怎么处置:除每项查验内容后有异常情况处置要点外,现场查验人员还可通过系统与后台指挥人员联系,获取技术指导。

“越来越离不开智能终端了。”今年刚调到南京港办事处综合查验中心工作的王宇感慨。1月21日,王宇手持防爆移动终端到危化品查验场,查验一批进口二乙烯三胺。打开菜单式执法系统,点击报检单,系统提示“该批货物来自印度,请加强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携带钻蛀性有害生物查验”。这来自南京口岸根据近年来口岸查验历史数据而设立的智能提示库。提示之后,系统显示查验菜单页面:货物包件是否具有危险公示标签、危险公示标签是否为中文、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是否存在破损污染、残留、渗漏等情况……查验内容一目了然。王宇逐项查验核对,并选择查验结果“合格、不合格、不适用”。对查验内容有疑问,还可点击查验内容后面的“查验助手”按钮,查看具体查验要点、处置方法。

执法与大数据的碰撞

其实,王宇本是卫生检疫专业人员。刚参加工作时,由于专业不对口而有些茫然。实施菜单式执法后,他在综合查验岗如鱼得水,先后查出不合格进口危化品150余批次,截获各类有害生物近百种次,其中全国首次截获有害生物2种次。

谈起菜单式执法的好处,南京局港口办主任朱光耀用“效率提高、效果明显”两个词来形容。他说,10名同志承担着近20项口岸查验任务,每名同志每天能查验几十票货物,而以前局本部人员来查验每天最多三五票。同时,通关效率提高,企业负担减轻。由于有大数据支撑,布控更加精准,发现不合格情况增加。实施菜单式执法模式后,港口办先后截获2批红火蚁、全国首次截获各类有害生物近20种次、发现不合格危化品155批……

执法与大数据碰撞,南京局开启了有益尝试并取得初步成效,但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2017-5-4

 

 

北仑海关推动检验检疫执法指挥中心建设 文章下载

北仑海关推动检验检疫执法指挥中心建设

张 恩 崔科军 朱 波

宁波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之一,被誉为“一带一路”上的“活化石”。如今,以北仑港为核心的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连续9年排名世界第一,年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400万标箱、进出外轮2万多艘,正向着现代化国际强港迈进。

在新业态蓬勃发展、通关业务快速增长的新形势下,北仑海关检验检疫执法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围绕“业务展示、信息指挥、执法督察、应急处置”四大功能改革创新,探索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创新智慧通关模式,推进关检业务融合,努力营造廉洁、诚信、安全、高效的口岸通关环境。

统一流程:强化风险防控

“布莱恩轮从新加坡过来,该地区是登革热流行区,系统自动判定为拟实施锚地检疫。根据到港时间,系统自动双随机派朱璐烨和朱明星实施检疫,并发送出勤指令给两人。”近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陈宸正审查指挥系统自动对一艘即将到港船舶下达的查验指令。

今年以来,该中心打破业务界限,围绕“中心-现场式”架构对检验检疫业务实施流程化管理,推行统一审单、统一派单、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按照“选、查、处”流程实施分段式管理。一线部门按指挥中心发送的指令开展查验和处置,同时减少对事中通关环节的干预,强化事前风险防控和事后稽查监管,从“橄榄型”向“哑铃型”通关模式转变。

上半年,北仑海关共发现不合格货物1610批次,退运“洋垃圾”69批、退运或销毁不合格食品14批。得益于风险防控体系,北仑海关实现了风险信息、风险布控、风险参数集约化管理。它好像一道“防火墙”,将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物质挡在国门之外。

权力分散:执法与指挥分离

指挥中心与各查验部门通过内部制衡,强化权力约束,建立起权利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该中心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与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研发上线执法指挥系统,在出入境船舶、进口大宗散货、进口集装箱货物、出口商品等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上半年,随机派员4234人次,检查企业1436家。执法指挥系统综合人员在岗情况、专业资质情况、人均工作量情况等因素对各查验点实施随机派员和派单,实现指挥与执行分离。

除了查验环节,该中心还将在审单、稽查等环节试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争实现业务全覆盖、流程全覆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查谁和谁查的问题上全部由计算机随机选定,让执法监管随机而不随意,从制度上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通关流程更加公开、透明,执法过程更加公正公平。”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运营支持部负责人吴大庆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慧眼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等全程记录随机抽查过程,随时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效能、工作质量、放行速度等实现“点对点”坐标式督察,杜绝了任性检查,统一了执法标准,提高现场执法规范性。

数据集中:通关“智慧大脑”

“嘀嘀嘀,二期码头通道放射性检测报警,超标近3倍,需立即移至隔离区启动智检机器人进行复测,同时启动核辐射超标应急预案。”这是指挥中心接到一线报警信号后作出的应急处置指令,从接到指令到处置完毕,不到2小时。

通过一块屏幕,让工作人员将口岸通关全景尽收眼底,大家称它是口岸通关的“智慧大脑”。这是执法中心精心打造的一把开启智慧通关的“金钥匙”。

高清大屏的检区图上,除闪烁的各码头辐射监测最新数据外,还实时显示各查验点当前的报检、查验、检出以及派员等监控指标。指挥中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业务单证、物流、检力资源、智能化执法装备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可视化展示,构筑了以疫病疫情、核辐射、物流、高清视频四大网络为核心的智能监测网。从全球疫情最新分布到各查验点疫情截获情况,从码头的船舶靠泊信息到各班轮航线的检疫风险信息,从各查验点的派员情况到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化执法装备运行数据,通过数据集中,值班人员在办公室就可以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查检合一:推行“最多查一次”

北仑海关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口岸通关“最多查一次”改革。通过指挥中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精简单证资料项,北仑海关以进出境运输工具、空箱业务,进口废物原料、动植物产品、食品等为试点“查检合一”改革,推动进出口货物实现“一次开箱、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并对交通工具推行检疫鉴定业务一体化模式,实现“一次登临”检查作业。

宁波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北仑办事处主任叶欣说:“关检业务融合后,通过指挥中心的统一指令,只需一次联合查验,通关时间缩短近一半,达到了‘时半功倍’的成效!”

要让企业少跑腿,还要让企业少等待。指挥中心通过与港务CBOS生产业务协同管理系统、监管场库仓储系统等进行对接,第一时间掌握船舶到港、货物到场信息,第一时间发送移箱查验指令,第一时间指派执法人员实施查验,第一时间实施查验放行,将“查检合一”工作嵌入货物进出口物流环节。随着关检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查检合一”将全面铺开,释放的政策红利和改革溢出效应将惠及更多企业。

北仑海关2018-7-27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