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思考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维系着地方长治久安、根系着群众安居乐业。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攻坚期、转型发展关键期,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信访维稳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使信访维稳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一、维稳先维权。维稳的基础是维权,维权是维稳的实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办事过程中体现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执政要求。要优先发展民生工程,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确保改革、发展成果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等涉及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处理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合情、公平正义、各得其所。要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通过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分析研判,畅通信访渠道,重视初信初访和网上信访等方式,确保群众利益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二、维稳需维策。大量的社会矛盾涉及到利益问题,在处理时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要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相关决策事项合法、合理、可行、可控。要切实增强政策执行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自觉按照程序办事,坚决避免庸政懒政怠政,防止失职不作为和越权乱作为。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维稳必维法。要坚持依法治理,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到法治轨道。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做到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和法律手段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对恶意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置。
四、维稳应维舆。实践证明,在应对一些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舆论引导到位,处置工作就会有序高效;反之,就可能导致无序失控。因此,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导向,积极主动与媒体沟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进一步明确网络媒体定位,促其承担起服务大众、引导大众舆论、为公众舆论监督提供真实可靠的事实的社会责任。要全面实行新闻发布制度,在发生涉稳重大事件后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防止恶意炒作。要加强对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使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理顺群众情绪,掌握工作主动。
五、维稳重维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有坚固的基层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一些地区流动人口甚至超过了本地常住人口,给社会治理和维稳工作带来新的课题。要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五大专业调解组织,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建立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的机制,及时查清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将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要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和帮扶体系,加强对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六、维稳要维责。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要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真正体现“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要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对重大问题、疑难案件以及跨地区、跨行业的突出问题,由相关分管领导干部挂包,推动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要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维稳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扬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