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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14年信息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县妇联

题目:妇联工作信息第21期

资料提供时间: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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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业华:幸福就是享受奋斗的过程 文章下载

赵业华:幸福就是享受奋斗的过程

1991年夏,一场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时刻威胁着淮河沿线。

彼时,出现于报道中的赵业华,38岁。担任安徽省凤阳县板桥区区委书记的她,因为在当年“形势严峻”的抗洪抢险“战役”中连续四十多天日夜坚守堤坝、“坚决做到人在堤在,即使人亡堤也要在”的执著顽强,而被喻为板桥“护卫神”。

11月22日,记者见到已年过六旬的赵业华,从滁州市南谯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岗位上退休不到一年。

两个小时的畅谈中,这位曾在报道中以“铁女人”形象出现的女性,更多了几分柔情、细腻和回归家庭后的平和细致。

回到记忆深处,1991年,是赵业华人生的转折点。

至今难忘的是在特大洪灾中,板桥区内34.25米长的护河大堤,在区委书记赵业华和她的同事们、乡亲们,连续47天不眠不休的护卫下,“坚如磐石”。

洪水退去,又是连续多天、奔忙在一线的救灾工作。最终,她接到了丈夫打来的电话:“你到底还要不要这个家!”

中午回到家,两个人没有争吵,写下一纸离婚同意书后,赵业华头也不回地抱着一床被子回到了板桥。

“现在想想,当时心里有很多的委屈。”回忆的时候,赵业华眼眶几度湿润,“我只是一心扑在工作上,在板桥老百姓生命财产危在旦夕的时候,我怎么能选择回家、退却?作为丈夫,你为什么不能理解我、支持我?可是,其实他也没错,他是个传统男性,希望妻子能尽心尽力为家、为丈夫、为孩子。只是,我生来倔强好强,一定要‘证明自己’的个性,注定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在之后的几年里,曾“打定了主意,只要结婚就一定不会离婚”的赵业华经常失眠:“我常常在想,对于女性来说,事业和家庭到底哪个重要?希望事业有成的女性,如何才能做到两者兼顾、平衡相处?如何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事业和家庭同样重要,事业的成功不过是一时风光,家庭却是一生的港湾。这么多年,对家庭、爱人和女儿,真的有很多亏欠。”婚姻的挫折,给了工作近20年,“常常会为了工作而忘却家庭”的赵业华一次重新思考人生的机会,她希望作出调整。

1995年初,赵业华主动要求,从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位置调任滁州市担任南谯区宣传部长,不惜降低级别。

命运也很眷顾这位努力的女性。1997年,赵业华认识了现在的爱人——一个小她9岁、在事业上小有成就,却打定主意要做她“背后的男人”,愿意理解、支持她,一辈子照顾她和她的女儿的男人。

“人生的缘分很奇妙。他告诉我,就是被我当年在基层不辞劳苦工作的敬业精神和人品吸引,才下定决心一定要追求到我。”对方的执著,终于打动了赵业华。

十几年的家庭生活中,赵业华努力将精力从工作多一些转向家庭,“昔日,我是板桥‘护卫神’,如今,我也要护卫好家庭。”

做好家庭“护卫神”的同时,认真、要强的个性,也没能让她停止努力奋斗的步伐——在十年区委宣传部长的工作中,每三年一次的宣传系统内省级打分评优,南谯区委宣传部连续三次位列两个先进名额之一。在之后的先进个人公推评选中,赵业华成为毋庸置疑的人选。而这样的敬业精神,也一直延续至她去年退休。

如今的赵业华,家庭幸福——耐心细致的爱人,疼惜她患有肾病、糖尿病和心脏不好的身体,将她照顾得妥妥当当;女儿研究生毕业后,回到滁州工作,希望更多时间跟母亲相处;退休后的她,也终于回归家庭,将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家人。

“经过这么多年,如果再让你面对1991年的洪水,工作和家庭之间进行选择,你会如何决定?”

面对记者抛出的问题,赵业华稍作沉思:“还是要坚守堤坝!为官一任,就是要为当地的百姓负责。人真正的幸福是享受奋斗的过程,尽管我为此付出了一次婚姻的代价,但是我一生不悔!”

采访结束的时候,她要走了记者打印出来的那篇1991年的报道《板桥“护卫神”赵业华》全文。在她心目中,那是她奋斗路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一生铭记。

中国妇女报2014-11-27

 

 

抓住契机 推进妇联工作更上新台阶 文章下载

抓住契机 推进妇联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省(区)妇联主席谈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在11月21日于陕西召开的山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五省(区)妇联主席座谈会上,五地妇联主席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妇联工作做了精彩的发言。她们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坚强保障,同时也赋予了各级妇联组织新的使命担当,妇联组织要抓住契机,在源头维权、普法教育、家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等方面加强努力,推进妇联工作更上新台阶。

“我们要抓好‘十二五’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并做好‘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纲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山西省妇联主席王维卿着重介绍了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包括要积极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促进立法与决策充分体现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推进公正司法中,发挥妇联组织的参与、监督作用,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陪审员队伍,不断健全与有关方面的协商沟通机制、针对妇女儿童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机制。针对做好家庭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王维卿表示,山西将及时总结寻找“三晋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一年来的经验,按照做小做细做实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寻找的过程,进一步挖掘寻找“三晋最美家庭”活动的内涵;组建“家庭教育大篷车”,探索培育家庭廉政文化,发挥家庭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四川省妇联主席吴旭着重介绍了2015年四川省妇联工作的几大计划:一是深入推进男女平等国策。抓住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发挥四川省妇联——西南交通大学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事业研究与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新形势下依法维权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二是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规律。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妇联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拓展社会化服务职能,开展《妇联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路径和方式研究》,从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组织培育、家庭服务平台建设等10个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将妇女儿童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范围。要深化对四川妇女工作发展阶段、发展特色、发展规律的研究,在全省广泛开展新时期妇女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重点挖掘基层妇联组织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机制方面的创新举措,推动四川妇女工作提质升位,实现创新发展。

陕西省妇联主席井剑萍介绍了陕西妇联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比如陕西已将《陕西省家庭服务业促进条例》和《陕西省反家暴条例》纳入2013—2017年立法规划;率先建设了西北最大的妇女儿童医院;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64%;从今年起与妇儿工委共同承诺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等。她表示,下一步要在立法协商中积极作为,尽早推动出台陕西省反家暴及家政服务业立法,重点加强对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工作的检查督导;要在宣传引导中注重实效,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的作用,抓好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在妇女群众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要在依法维权中履行职责,继续抓好妇女信访代理和舆情监测,不断完善网格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阵地建设,并做好贫困母亲救助、维权救助行动和法律援助项目,重点抓住村级换届和2016年新一轮四级换届契机,进一步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和男女同龄退休,使女性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社会事务。

甘肃省妇联主席韩克茵重点介绍了今后工作要实现的“六个突破”。一是在完善法规政策上有所突破,加快《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进程,推动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席会议制度的常态化运行。二是在健全服务体系上有所突破,联合省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各级法院增加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三是在培养文明素养上有所突破,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四是在参与扶贫攻坚上有所突破,继续扩大“陇原妹”“陇原月嫂”家政品牌效应,持续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努力做大妇女手工编织产业。五是在解决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深入开展出生缺陷调查,提出由卫计委、民政、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干预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策略措施,全面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六是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上有所突破,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建设。

“建议抓住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完善的有利契机,规范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主席张慧着重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完善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每个基层法院至少有1名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二是制定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作用,争取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后选任第一批人民陪审员时,每个基层法院至少有1名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针对提高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张慧建议探索与法院系统互派干部学习锻炼制度。她认为,通过与法院系统互派干部学习锻炼,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妇联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法官更直接地了解妇女诉求,在司法实践中更有针对性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网2014-11-25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实现性别实质平等 文章下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实现性别实质平等

  要实现男女平等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保障和矫正功能,从根本上消除性别歧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为我们在国家法治战略和制度建设层面解决女性平等发展问题指明了方向。

  反对性别歧视是国际共识也是我国政府的庄严承诺

  2014年11月17日,由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与联合国妇女署在曼谷合作举办的“亚洲及太平洋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北京+20审评”会议,对19年前的《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两个联合国文件在亚太地区的执行进展进行高官审评,审评之后通过的文件将作为“亚洲及太平洋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部长级宣言”,在2015年即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之际,提交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

  联合国向来重视妇女人权,在1946年成立的同时,即成立了妇女地位委员会。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被视为史上最成功的世界妇女大会。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以及《北京行动纲领》成为联合国提升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之一,是国际妇女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北京世界妇女大会最标志性的成果,是将性别平等视为各国政府工作的最基本责任,强调“妇女的权利是人权”,政府必须在其工作的所有方面和整个过程,置入性别平等的考量、目标和评估,即推进“性别主流化”。性别平等,政府有责。这个责任一方面通过每隔5年一次的“北京+N”回顾、审评各国落实各项行动纲领的状况,加以检讨并确认下一步的重点,另一方面通过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各国实施《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每4年一次的评估,来敦促政府改善不足。

  《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对政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譬如,要求各国议会中30%民意代表为女性,迄今为止全球80%的政府达不到,我国离这个目标也尚有差距。《北京行动纲领》提出的跟妇女人权相关的12个关键领域,包括贫穷、教育和培训、保健、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武装冲突、经济、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妇女人权、媒体、环境、女童等。目前,亚太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此交出满分答卷。

  我国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的东道国,为世界妇女运动做了巨大贡献,而且我国是比资本主义国家更理性更公平的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在建设先进性别文化、实现性别实质平等方面做出表率。事实上男女平等早已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在法律上已初步实现以对妇女儿童实施特别保护为特征的形式上的男女平等。可是,由于男尊女卑观念根深蒂固、地区尤其城乡发展不均衡,性别歧视在我国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要实现男女平等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保障和矫正功能,从根本上消除性别歧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实现性别实质平等一脉相承

  制度的力量是无穷的,制度之嬗变与演进在矫正乃至清除那些限制我国女性发展的障碍和保障女性获得与男性平等发展机会上是最有力、见效最快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为我们在国家法治战略和制度建设层面解决女性平等发展问题指明了方向——把消除对女性的歧视纳入到国家法治建设当中来,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载体、一项内容和重要任务;利用反映了先进性别文化、合乎性别平等理念的宪法法律促进两性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的质的转变。

  首先,要运用性别平等视角启动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在11月曼谷部长会议上,菲律宾代表团团长,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Patricia B. Licuanan女士介绍,他们国家专门通过了一个法律,所有政策都应该接受性别影响的评估。笔者认为,对女性歧视的一个具体案例,只是侵害了这个案例的当事女性,但是缺失性别平等视角的一部法律或一个政策,却使受这部法律管辖或受这个政策影响的女性群体都受到不利影响,此乃“水源污染”,必须重视。我国不少法律法规在当初制定颁布的时候缺失了性别平等视角,过于强调对女性权利的保护却忽略了平等对待女性权利,没有把女性作为男性的平等伙伴对待,模糊了女性权利边界,抑制了女性权利意识,扼杀了女性权利自觉。2011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俗称“新婚姻法”)由于缺失了性别视角,实际运用的结果证明对女性权利的保护非常不利,即为典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全国妇联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启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性别评估工作和审查程序,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北京宣言》关于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以及社会各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原则,把悖离先进性别文化发展方向、不利于性别实质平等的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废止,就是在性别平等的源头上把住了关,“为有源头活水来”。

  其次,要形成完备的促进和保障性别实质平等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我们的调查中,妇女就业权被限制、男女退休年龄不一样、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被剥夺等问题有较大的普遍性。另外,我国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寻求救济时的法律依据阙如,妇联和执法司法机关陷入尴尬,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提案至今未获通过。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与宪法关于男女平等原则和《北京宣言》所追求的男女实质平等原则相冲突,也不符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规定。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制定《反性别歧视法》和出台《反家庭暴力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吃喝、安全问题解决后,被尊重、价值的自我实现需求就会特别突兀出来。在我国温饱问题解决后,尊重、自我实现成为人们追求的最高价值。女人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半,与男人具有同等智力、同等需求,教育权、发展权、劳动就业权是女性目前最为关注也最迫切需要落实的权利。所以我国尤其要尽快制定《反性别歧视法》,明确界定何谓“性别歧视”,旗帜鲜明地反对性别歧视,规定什么样的歧视行为相应地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以此切实落实教育权、就业权、发展权、劳动权诸权利的性别平等。

最后,在矫正性别歧视中,加强政府主导和问责制,追求高效和公正的执法、司法,实现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真正做到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全民信法守法,对于实现性别实质平等同样至关重要。当然,不断加强公民社会建设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政府强有力的伙伴,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环节。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4-11-25

 

 

西安市妇联:筑一泓温暖港湾 系万千妇女之心 文章下载

西安市妇联:筑一泓温暖港湾 系万千妇女之心

编者按:今年以来,西安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省妇联执委会和市委全委会精神,坚持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在“聚合、服务、动员、示范”中积极整合资源,围绕全市“五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建功立业、依法维权、幸福和谐、强基固本”工程,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以及省市领导先后调研和视察了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妇联组织、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先进集体、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 打造巾帼家政品牌

积极推进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截至9月底,全市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4076笔,资金4.09亿元。成立西安市妇女手工艺者联谊会,组织136名会员参加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推动妇女手工艺品产业发展。召开全市妇女创业就业推进会,举办巾帼科技示范基地领头人培训班,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6个,妇女合作社44个,带动妇女增收致富6600人。

努力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将巾帼家政服务纳入2014年市妇联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制定项目建设标准,从全市205个女性领办的家政服务企业中,确定了5家首批“西安市巾帼家政服务示范点”,推动巾帼家政服务业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

推动权益保护立法进程 妇儿维权网络全覆盖

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决策,推动《西安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纳入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市、区(县)两级“妇女维权示范工作站”和3552个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点,实现维权网络全覆盖,为妇女儿童信访代理、心理疏导等提供便捷服务。组织维权专家深入13个区县举办了“千人维权干部培训班”,全市4048名妇联维权专干掌握了维权新知识和矛盾调解技巧。坚持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妇联参与综治工作的切入点,树立一批“平安家庭”示范点,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

加强民生项目带动 强化实体服务效能

今年,争取各级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和社会资金1820.28万元,用于贫困妇女儿童救助、“两癌”救助等13个方面,受益妇女儿童30余万人。充分发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议事协调作用,首次提出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涉及维权、健康等方面的十件实事,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新建了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榴花妇幼园”早期基地、西安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和儿童安全体验教室。发挥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为全国家庭教育研究基地的优势,开展“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依托西安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37期,培训妇女1163人,安置就业510人,强化了阵地的服务功能。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汇聚巾帼正能量

按照习总书记提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指示精神,开展和评选表彰了一批西安“最美女性”“最美家庭”“传承好家风好爸好妈”“好军嫂”,其中,我市刘先蕊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举办了13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传递社会正能量。

充分发挥“联”字优势,组建2300支巾帼志愿队伍,4万余名巾帼志愿者,立足社区和家庭,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3985所,举办“家庭教育阳光课堂进社区讲座”20场。关爱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组织开展“七彩微梦想”“留守儿童健康心理疏导”等活动,受益儿童近万名。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聚合妇女团体力量

以建设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为契机,成功举办了“聚长安、话发展、谋合作、赢未来—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妇女组织西安专场交流会”,先后与韩国、俄罗斯等11个国家的妇女组织进行了交流,就妇女维权、再就业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

注重发挥西安市家庭教育研究会、西安女性文化研究会、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联社等妇女组织在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指导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校企对接”人才供需洽谈会、“巾帼帮扶·美居行动”等多项工作,实现互惠双赢。

自身建设强基固本 提升组织建设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和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心下移,以“转作风、访妇情、解民忧”为主题,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立法、维权救助等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1篇。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市妇联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措施32项,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活动和“两联一包”扶贫帮困工作,帮助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规办事”的良好氛围。

与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新建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妇女组织118个。举办3期253人参加的“妇女之家”专管员培训班,评定星级“妇女之家”55个,扶持资金49万元。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高校主体班,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处级女干部培训班”,提高了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围绕2015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110名农村妇女参选参政人才库,举办了骨干培训班,为参选“两委会”奠定了基础。

西安日报2014-11-24

 

 

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爱心温暖每个心灵 文章下载

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爱心温暖每个心灵

这是一座充满温暖,充满爱心的小城。

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全方位,多层次的志愿服务,在白鹤之乡谱写了志愿服务的交响曲。

巾帼志愿者——情洒鹤乡

近年来,镇赉县妇联不断组织和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以妇女为主体,播洒爱心,温暖他人,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先后组建巾帼文化、普法、助困、维权、医疗、环保6类13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册志愿者人数达4800余人,她们积极组织,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定期开展送信息、送服务活动,争当扶贫助困的热心人。如今,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已在镇赉大地遍地开花。

巾帼维权服务队由17人组成,累计入户进行普法宣传28次,矛盾纠纷排查和回访帮扶147人(次),将维权服务直接送到妇女儿童身边。巾帼普法服务队由18人组成,在企业,她们向女职工们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就女职工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现场解答,提高了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妇联普法的直通对接。在幼儿园,在早教园,担任流动、留守儿童“爱心妈妈”的巾帼志愿者们常常带着自己亲手编织的毛衣、玩具、学习用品来看望自己对接的孩子,和孩子们一起玩游戏,陪孩子聊天,开展心理疏导,幸福和快乐洋溢在爱心妈妈和孩子们的脸上。在老年公寓,巾帼志愿者们一次又一次来到了长期卧床的老人身边,为她们带去了生活用品和贴心关怀。在长期与这些老人接触中,巾帼志愿者们与老人已建立起深厚感情。她们一边帮老人打扫卫生,整理用品,一边陪老人聊天,室内不时传来老人和巾帼志愿者的笑声……

青年志愿者——引领社会文明新风

近年来,共青团镇赉县委、镇赉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强队伍、重服务、谋创新”的工作思路,切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通过开展“慈善救助情暖万家——共青团在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心手相牵、健康成长”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回报社会情暖夕阳”助老行动,“白鹤文化志愿宣传行”,“雷锋,你好”志愿服务月,“温暖新春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庆祝建国65周年文艺下乡行”活动,实施“半小时志愿服务时间”、“中日青年白城市镇赉生态示范林”、“共青团·我的大学”公益助学等项目,广泛服务于“四大优先”战略和“五个镇赉”建设,涉及扶贫济困、敬老助残、节会服务、法制宣传、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累计提供服务时数达7200小时,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众3359人次,帮扶资金达81.7万元。同时,通过共青团镇赉县委微信公众平台、共青团镇赉县委官方微博发布青年志愿服务信息1200余条,原创《镇赉青年志愿者之歌》专属文化产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全县潜移默化传递青春正能量,传播青年好声音。2012年——2014年,镇赉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下辖的镇赉联通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连续三届被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志愿者协会评为“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半小时志愿服务时间”和“共青团·我的大学”项目分别荣获“第三届吉林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白城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镇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典型9人次获得“全国五星志愿者”、“吉林省优秀志愿者”、“吉林好人标兵”等荣誉称号,不仅展现了新时期镇赉青年的精神风貌,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而且有力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文明新风,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老志愿者——竭诚服务青少年

镇赉县五老志愿者本着“退休不褪色、继续发余热”的理念,播洒阳光、奉献爱心,竭诚为青少年服务。净化文化市场,做好义务监督,对网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协助县文化稽查大队与城内22个网吧签订了不接受未成年人的守法经营合同,制订了奖罚办法,对无未成年人出入的网吧给与奖励,对违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予以警告或处罚。义务监督队长穆景林已七十六岁,他的老伴患有严重的肺心病,经常住院,生活不能自理。这位老同志为了不影响监督工作,宁可每月拿出500元钱雇人护理老伴,也不放弃监督员的工作。多年来,他还资助11名失学的孩子复学,共计捐助4360元。倾情帮教、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新兴社区有个叫徐浩的学生,5岁时父母离异,父亲因盗窃罪被判刑,母亲改嫁,徐浩与60多岁的祖母相依为命,11岁时就染上了不良恶习。五老志愿者穆景林,多次到新兴小学进行沟通,免除了学杂费,使他很快复学。还与社区联系解决冬季取暖用煤,给祖孙二人办了低保,帮助买了6头仔猪开展家庭副业,并对徐浩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多方的关爱,使徐浩感到社会的温暖、长辈的亲情,他下决心痛改前非、改邪归正。团结小学邓小涵从小父母离异,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由多病姥姥抚养。原庆余小学校长、五老志愿者服务队家教指导组组长于凤珍知道此事后,为她买来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多次与学校和班主任联系为其免除了各种学杂费,并经常去她家讲自立自强的故事,使邓小涵增强了自信心。于凤珍退休后,帮助10多名贫困生考入重点高中和大专院校。孩子们亲切地称于凤珍为“爱心妈妈”。强化教育,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五老志愿者王俊喜、李洪勤利用楼区墙报举办《学雷锋园地》,宣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对青少年进行文明道德教育。举办了“放飞梦想”第三届校园文化节,“我们的明天”书画摄影展,以“感恩生活、爱在身边”为主题的校园心理剧比赛,以“温馨母亲节感恩敬母亲”为主题的团日等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在镇赉,像这样的一支支志愿服务队伍还有很多,他们用自己的言行温暖着他人,传递着友爱,奉献着真情,在鹤乡大地绽放文明和谐之花。

白城日报2014-11-26

 

 

失衡之忧与变革之策:中国农村女教师发展报告 文章下载

失衡之忧与变革之策:中国农村女教师发展报告

  又是一年教师节,《新女学周刊》如期奉上每年一期的“中国女教师发展报告”。与2012年、2013年主打报告重点关注高校女教师不同,2014年,我们把目光聚焦于农村女教师——这个被认为处于“全体教师队伍最底层”的特殊群体。

  览阅“农村教师支持服务与政策研究”项目报告,我们感到了失衡之忧。近年来,随着女教师在教师总量上占据半壁江山,农村教师的性别结构也发生了同步变化,女教师增幅更加明显。然而,失衡之忧并非仅仅基于农村教师性别结构的失衡,而是性别结构失衡表象之后隐藏的诸多因素令人堪忧。农村教师性别结构失衡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农村教师队伍的过分女性化对农村学校和农村学生的发展有何影响?又会如何制约女教师自身的发展?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女教师对农村教育发展贡献不菲,在照顾和关怀留守儿童并为女童树立角色榜样上更是担当重责。面对失衡之忧我们必须探寻变革之策,因为促进乡村教育发展需善待女教师,善待女教师须让政策更温暖!

  让政策更温暖,需要制度设计的普惠化,通过普遍提高农村教师的经济待遇让其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职业尊严;让政策更温暖,还需要制度设计的人性化,通过积极实施“教师安居工程”、教师轮岗制度、教师跨县流动、完善农村教师培训制度等具体政策,让农村女教师安居、安心、乐业;让政策更温暖,更需要将性别视角纳入制度设计全流程,即把对女性发展的关注融入制度设计、实施、评估每个环节。

  忧则思变,变能解忧。让我们以此报告触发变革之思,期待农村女教师绽放笑容,活得有尊严、有底气、有奔头!

  农村教师性别结构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调研数据显示:县一级中小学女教师数量总体高于男教师,乡村学校代课教师也以女性为主,但农村女教师的构成比例随学校层次的升高而递减;女性担任领导岗位比例极低。究其原因,一是劳动力市场的分层以及机会多样,导致男性逐渐退出农村教师岗位;二是农村籍女大学生就业难,以及教师的事业编制吸引她们选择农村教师工作。而农村教师队伍的过分女性化不利于农村学校和农村学生的发展,对女教师自身发展也形成一定制约。

  我国农村教师队伍性别结构现状

  为了深入了解城镇化的进程,以及近10年出台的农村教师招聘和管理政策,会带来农村教师性别比例哪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农村教育和女教师又会有什么影响?“农村教师支持服务与政策研究”项目组在2011年~2014年间,对贵州、云南、河北3省4县进行多次基线调研,采集了大量的有关教师性别结构变化的数据。

  从全国数据上看,自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教师队伍总体性别结构持续发生着变化,新中国成立初女教师仅占14%,20世纪90年代超过30%,1995年以后,女教师在总量上逐步接近超过男教师,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据统计,以中学教师为例,从1951年至2011年60年间,女教师由7800人增至176.7万人,占全体教师比例由10.60%增至50.13%,增幅为39.53个百分点;小学女教师由22.4万人增至328.87万人,占全体教师比例由18.40%增至58.68%,增幅为40.28个百分点。

  农村教师的性别结构也发生着同样的变化。数据上看,2001年,县镇、乡村小学女教师分别占小学专任教师的65.85%和43.31%,2009年,这两组数据变为68.16%和46.11%。县镇初中女教师的比例从44.40%上升为47.88%;农村初中女教师从36.55%上升到41.67%。高中专任教师队伍中,农村女教师上升幅度更大,2001年,这一比例仅为29.16%,到2009年,上升至41.74%,增幅达12.58个百分点。总的说来,在我国农村教师队伍中女教师增幅明显。

  个案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

  本文的农村教师主要是指在县城及以下的乡镇和村小任教的专业人员,而更为典型的农村教师是指在乡镇和乡镇以下的学校工作的专业人员。项目组的基线调研采集了大量的有关教师性别结构变化的数据。

  县城中小学女教师数量总体高于男教师。以河北Q县为例, 2013年的数据显示,该县县镇所在地的两所小学女教师的总数量远高于男教师。

  农村女教师的构成比例随学校层次的升高而递减。以河北省Z县2013年提供的数据为例,县城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三级学校男教师比例随学校层次升高而增加,女教师的情况恰恰相反。河北省Z县中小学男教师与女教师比例分别为:小学28.3%和71.7%;普通初中44.2%和55.8%;普通高中51.4%和48.6%。

  在乡镇特别是村一级学校中男教师占大多数,但年龄普遍偏大。以河北Q县G镇为例,该镇共有村小15所,教师共计105人,镇中学1所,教师41人,村小男教师人数近乎女教师1.5倍。其中草场小学等6所小学均没有一位女教师。另据统计,45岁及以上年龄段的男教师54名,占全体男教师总数的62.79%;45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女教师只有4名,占全体女教师总数的6.78%,即同年龄段的男教师比例比女教师高出56.01个百分点。

  最基层学校女教师将成为主要力量。目前虽然绝对数量上女性数量还少,但是从男女教师年龄结构以及新招教师女性占绝对多数的数据看,不用10年,随着年过50岁的男教师相继退休,中青年女教师将成为乡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以“特岗”教师(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以这种方式招聘的教师称之为“特岗教师”)为例,全国连续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女性占大多数,有些贫困县高达80%以上。

  乡村学校代课教师也以女性为主。以贵州省W县为例,据统计,2012年该县女代课教师所占的比例是男代课教师的近2倍。这一现象在小学表现得更为明显,女代课教师与男代课教师数量比可达到3∶1。代课教师的岗位虽为部分文化水平较高的乡村女性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但也反映了代课教师作为低端劳动力更多是女性的事实。

  女性担任领导岗位比例极低。据2014年的调研统计显示,云南、贵州、河北3省4个案县中,女性充任中小学正职校长职务的不足10位,完全没有女校长的县也不占少数。事实上,不仅学校正副校长的岗位缺少女性,就是在包括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中层干部岗位上,女性的参与比例也非常低。

  农村教师性别结构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

  ——劳动力市场的分层以及机会多样,导致男性逐渐退出农村教师岗位。

  男性离开教师岗,寻求更高收入和更高地位的职业,而他们的退出又再次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使农村女教师的阶层与地位不仅处于我国职业划分中的低层,更是在全体教师队伍中处于最底层。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城镇化的发展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农民进城打工者迅速增加,虽然城市的大门同时向农村男女敞开,但这些打工者仍以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为主,2004年农民工中男性所占比例为66%,甚至一些具有冒险精神,不甘于低薪酬的男教师也纷纷辞职离开乡村学校进城打工。

  以贵州省W县较为年轻的“特岗”教师收入和支出为例。2012年,该县“特岗”教师工资收入主要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加上班主任津贴,月收入在1500元~1800元。而对该县X乡中心校两组教师(已婚与单身)月消费进行统计之后,存余几乎为零,甚至很多教师每月都有不同程度的赊账、欠账情况。

  ——农村籍女大学生就业难,以及教师的事业编制吸引女大学生选择农村教师工作。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及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使县一级财政面临困难,无法提高教师收入,乡村教师职位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男性更是缺乏吸引力。而对于农村女大学生而言,近年来,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农村籍女大学生成为就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其性别和户籍差异使其在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几乎成为一个被边缘化的就业群体,相对于其他工作,体制内的乡村教师工作往往成为女大学生的最优选择。据2012年在贵州省的基线调研发现,该省某师范院校就业处提供的连续4年“特岗”教师报考情况来看,报考“特岗”教师的学生中女生多于男生,农村户籍学生多于城镇户籍学生。

  ——婚恋与人身安全成为制约女教师群体稳定的重要因素。

  农村女教师总人数占多,但偏远村小教学点难以长期坚持,其人身安全与婚恋成为制约女教师群体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以调研的贵州省为例,村小教学点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在基线调研的贵州省W县X乡某小学,除校长是男性外,其余4名均为女性。学校无力安排教师住房,这4名年轻的女教师不得不寄居在该村已废弃的村委会两间破败的旧房子里,校舍和教师宿舍上漏下湿、不蔽风雨。

  另外,在对贵州省W县S乡中心校进行调研时,该校校长面对近年来连年分配而来的年轻女教师连声叹息:“我们中心校2009年分来9名年轻的特岗女教师,结果,来了一年不到一下子跑了6个,现在还剩的3个至今都还没找到对象。要想留住这些女教师就必须得替人家考虑,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在村子里没有合适的对象,根本留不住。”该校一名刚分配来的“90后”“特岗”女教师,对她的个人恋爱问题进行访谈时,她惆怅地说:“农村学校教学任务重,而且这里太偏僻,基本没有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村里的年轻人(男性)又少,找对象不易!”

  调研发现,类似情况在贵州、云南和河北3省很多,也有很多这样的农村女教师,她们年龄普遍较低,97%在30岁以下,其中超过65%的年轻女教师未婚。随着乡村学校女教师的增多,她们的吃住、安全、婚恋问题日益突出,这也往往成为她们离职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村教师队伍的过分女性化不利于农村学校和农村学生的发展,对女教师自身发展也形成一定制约。

  在很多农村地区,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和性别角色的刻板偏见,女性仍承担着家里大部分的劳动,包括一些农业劳动,特别是对一些家中男性外出务工的家庭而言,结婚生子之后家庭事务大多由女性负担。因此,家庭事务的处理和家庭建设在农村女性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生活的满足感也越来越具有家庭中心的色彩,尽管她们还扮演着教师角色。这些因素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教师群体内部的竞争和成员间的协作密度,从而使农村女教师群体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这也致使这些女性不能完全投身于所从事的教育事业,其成就感相对较低,而且这种低成就意识也使得她们忽视乃至放弃了自身提升的可能性与女性群体间的合作,放弃了自身专业能力发展的机会。

在对贵州省W县S乡的女校长进行访谈时,她一边工作背上还背着不到两岁的孩子。当问及有关她身为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困境时,这位W县唯一一名女校长无奈地答道:“女人出来工作不容易,做领导更是难!家里学校两肩挑,两头都要付出,家里的事管不好,人家会笑话你;工作上干得不像话,人家也会说三道四。男人们在外面,只要干得行就体面。我是自己要强,两面都想做好,所以过得就特别累。”这位女校长道出了农村女教师自我发展和成长的瓶颈。

中国妇女网2014-11-21

 

 

上海浦东新区妇联探索社会动员参与新机制 文章下载

上海浦东新区妇联探索社会动员参与新机制

今年,“谁是界龙的最美家庭”成为川沙新镇这个全国文明村村民们热议的新话题。村民们登录东方网,把家训词和全家福晒到网上,共分享了152条家训,15张全家福。从1996年的《界龙劝民歌》,到家家撰写家训词、编写家庭生活指导、推出《界龙新三字经》,再到这一次的寻找最美家庭,这“五部曲”成就了界龙村“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家庭和睦、爱岗敬业”的村风民俗。

可以说,界龙是以家庭参与带动社会参与、家风带动民风的一个很好的样本。如何将这个样本推广到浦东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妇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浦东新区文明办联手以“征集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寻找最美家庭”这个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社会动员参与的新机制。

一场充满正能量的“寻找之旅”在浦东拉开序幕,此次活动内容上把“浦东的特点、社会的痛点、老百姓的共鸣点”有机结合,在过程上体现全国妇联“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没有设定严格的参与条件”的精神,在目标上突出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形成了“讲家庭和谐故事”“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四大板块,采取了“讲一讲‘海上最美家庭’故事”“写一写‘海上最美家庭’家训”“秀一秀‘海上最美家庭’照片”“拍一拍‘海上最美家庭’视频”“议一议‘海上最美家庭美德’”“五个一”的具体措施。

在动员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传统舆论场和新媒体舆论场的作用,联手浦东新区广播电台、浦东时报、新区文明网、东方网、浦东微感动、浦东发布等媒体设专栏、开专版、搞互动,形成了空前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调动全区36个街镇1227个“妇女之家”的作用,把这次“寻找之旅”变成了街镇妇联和“妇女之家”的凝聚之旅和服务之旅。

浦东新区妇联从2014年3月启动“寻找海上最美家庭”活动至今,近20万户家庭积极参与活动,共征集格言家训26908条,晒家庭幸福照片30557张,举办家庭故事会1545场,家风家训评议会5035场,在浦东百万家庭中掀起好家风、好家训和家庭美德互议、互学、互评的高潮。

浦东新区妇联负责人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训是家庭细胞中的“正能量基因”。我们通过“寻找”的手段,从“家训”和“家庭”入手,建立核心价值观和每个市民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社会对核心价值观的普遍共识。

上海浦东新区妇联2014-11-27

 

 

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国加快儿童福利建设步伐 文章下载

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国加快儿童福利建设步伐

尽管已经过去12年,益西(化名)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来到拉萨SOS儿童村的那一天——2002年9月5日。“爸爸妈妈的离去,让我的世界失去了阳光。但走入儿童村的那一刻,5岁的我又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今年这一天,正值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25周年。童年,原本是充满阳光与欢笑的。然而,当无助的孩子因各种变故陷入困境,只有救助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才能为那些困境的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驱散苦难的阴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不断加大对于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为亟须帮助的儿童群体送去关爱与服务。

实现从养活到养好的跨越

让益西得到悉心照料和亲情关爱的SOS儿童村,目前在我国共有10个。作为我国政府和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合作的救助孤儿的福利机构,我国的SOS儿童村自1984年创建以来,以家庭式养育的方式抚育培养了2400余名孤儿和困境儿童,其中1200余名孩子长大成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益西的故事,是我国为孤儿群体提供救助保护的一个缩影。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有专门儿童福利机构463家,设有儿童部的综合性机构800多家,养育着9.7万名儿童。

为大幅提升儿童福利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现了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均建有一所儿童福利机构的目标。

针对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残疾儿童占比高的情况,民政部启动了“明天计划”,为福利机构中凡是具有手术适应证的孤残儿童开展手术矫治。计划实施十年来,已有8万多名孤残儿童得到了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1.8万名手术康复后的孤残儿童被国内外家庭收养。

对于孤残儿童的救助,更体现在积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成长为心智健全的人。

今年9月,民政部正式出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让更多孤残儿童感受“家”的温暖。目前,全国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中,大约有3万名儿童实行了家庭寄养。

从“补缺”向“适度普惠”深层次发展

在关注儿童福利制度的专家眼里,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建立国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目前,我国已全面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全国基本实现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最低养育标准。2010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约96亿元,全国共有57万名孤儿领取了基本生活费。

以此为起点,我国儿童福利制度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型,进入深层次发展阶段。政府利用工作制度和财政力量保障的儿童群体,开始由孤儿向各类困境儿童拓展——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等要求;

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发出通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探索建立惠及所有儿童的福利制度体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高级项目官员张亚丽认为,扩大儿童福利,是实现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权利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和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才能满足儿童基本生活、健康、医疗、教育、救助、社会服务等发展需要。

为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所有儿童的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2013年,民政部决定在江苏省昆山市等4个县市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已扩大至50个地方。

与此同时,为推动立法解决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广大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的基本权益,民政部于2013年开始着手起草《儿童福利条例》。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儿童福利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数量较多,但规范之间的衔接和资源整合不够,对困境儿童的保障缺乏系统安排,亟须通过制定专门的儿童福利条例,整合与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每一个童年都弥足珍贵,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不断加快的儿童福利建设,将让更多关爱滋润童心,逐梦明天。

中国妇女网2014-11-24

 

 

龙岗:妇女维权创出“龙岗模式” 文章下载

龙岗:妇女维权创出“龙岗模式”

核心提示

“一线三室,打造一站式维权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到家,构建优质维权资源社区服务网络;专业培训,引领维权妇干蝶变升级成专家;多元融合,吸纳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士及社会组织参与维权工作;直面难点,探索家暴、儿童安全保护等解决机制”—龙岗区妇联深入群众,调研需求,创出了从感性维权到理性维权、从经验维权到专业维权的“龙岗模式”。

作为深圳土地面积最大的一个区,龙岗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社会利益诉求日趋复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妇女儿童的权益诉求变得越发多元,如何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局面,并引导广大妇女依法依规维护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摆在相关领导案头上的一件大事。

为推动这一问题解决,龙岗区妇联不断探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新模式,她们依托“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搭建起一个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亲子教育、婚恋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益服务平台,招募了一批法律、心理、家庭教育以及婚姻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孵化、培育了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阳光蕙众幸福家庭指导中心等妇女社会组织,按照 “妇工+社工+义工+社会组织”的“三工一社”联动模式,为妇女提供综合维权服务。

在此基础上,她们还着力将专业维权资源下沉,加强109个“社区维权工作站”等基层维权组织建设,将31名志愿律师分别挂点至8个街道,并开办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培训班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班,不断提高一线工作者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妇女维权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全方位提升,被相关人士高度评价为“妇女维权的‘龙岗模式。

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为辖区妇女构筑“温馨之家”

干净整洁的桌椅、贴心的冷热饮水机、方便来访群众随时取阅的宣传资料以及专门为保护群众隐私而设置的接待室、调解室和个案室……近日,笔者走进龙岗区妇联妇女维权工作室进行探访,刚进大门,就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温馨和暖意。

在维权工作室,笔者碰到了前来咨询的年轻女孩小钟,她告诉笔者这是她第二次来这里咨询。“以前遇到烦心事儿,急得都想撞墙,维权工作室的设置,让我总算有了‘倾诉’的地方。”

据了解,近三年来在产业大区龙岗,像小钟这样前来龙岗区妇联寻求帮助的妇女约4000余人次,她们前来倾诉的内容遍及婚姻、家庭、心理、教育、法律等多个方面。

基于如此庞大的需求,2012年6月,在“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基础上,龙岗区妇联搭建起一个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亲子教育、婚恋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益服务平台—“龙岗区妇联维权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12338”热线、妇女维权工作室、家庭教育工作室及婚恋指导工作室组成,并被亲切地称为“一线三室”。

平台创建后,如何提高服务水平,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团队,又成为龙岗区妇联上上下下思考的一道大难题。经过反复思考,她们摸索出一套“妇工+社工+义工+社会组织”的“三工一社”联动模式,有力推动了辖区内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高质量运转。

所谓“三工一社”联动模式,即在联合社区妇工、购买社工服务基础上,平台还招募了一批具有法律、心理、家庭教育以及婚姻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义工队提供专业服务。

与此同时,龙岗区妇联还积极探索专业协同新方向,为有需要人士及家庭提供个性化服务,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解其所困”。她们一方面积极协同三个工作室,以维权热线为源头,畅通转介个案模式,将部分个案分流至家庭教育及婚恋指导工作室。一方面,还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进行个案跟踪,为情况特殊的个案申请心理咨询专家介入辅导。截至目前,妇联三个专业工作室服务个案总人数达上百人次,分别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妇女儿童权益、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通过有重点、有方向的个案挖掘,有力提高了平台的服务质量与特色,并实现了业务能力的新突破。

着力维权资源下沉

将优质服务输送至基层前沿

除了一站式公益性服务平台,龙岗区妇联还着力资源下沉,加强109个“社区维权工作站”和“家庭暴力报案点”等基层维权组织建设,以“热线在身边,平台资讯进社区,律师下街道”等多个举措将优质维权资源送到基层一线,为全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专业化服务。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保护?可以向男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吗?在哪些情况下你有权拒绝离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如今,为了大力宣传“12338”热线,龙岗区妇联在龙岗区109个社区的妇女儿童之家里都张贴了热线宣传海报,把“12338”热线送到了群众身边。

不仅如此,为了推广“12338”热线,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了解维权途径,维权室还创新开展了“车轮上的维权”系列活动,通过悬挂“12338”热线电话彩旗进行骑行宣传,并在人流量大的场所派发宣传折页。活动开展以来,她们骑行的轨迹遍布新南、新木、平南、龙岗墟、山厦、良安田等多个社区,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妇联的维权热线。

“妇联的主要功能是服务妇女儿童。如何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怎样的服务?这是每一个龙岗区妇联人都在思考的问题。”龙岗区妇联负责人告诉笔者,龙岗区妇联不仅注重服务的专业性,更注重实效。

对此,龙岗区妇联定期深入社区调研,了解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对项目设计、活动开展等进行指导,根据居民社区、城中村社区、商住混居社区以及工业社区居民不同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一线调研,妇联干事们发现社区的维权资源较少,很多居民在婚姻关系、家暴、恋爱关系中存在诸多困扰。为此,龙岗区妇联妇女维权工作室积极与社区联系,先后在新生、辅城坳、南约等社区开展了维权知识技巧讲座,通过详细的流程讲解和生动的角色扮演让广大妇女清楚地了解相关维权知识。

“青年女工不是‘女汉子’,她们渴望幸福而压力重重。”不久前,辅城坳社区服务中心就开展了一场“关爱来深女青工动感减压活动”,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认可和支持。活动现场,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女工们相互讲述、宣泄,释放着压力,不同的故事在大厅中回荡。一下午时间,仿佛让组员们都从别人的秘密中找到了自己的答案。活动结束后,参与者纷纷表示希望能再次举行类似的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重点推动维权保障方面,龙岗区妇联还实现了优质法律维权服务覆盖到社区。从2013年8月起,龙岗区妇联将龙岗志愿律师团的31名律师分别挂点到8个街道,实现专家进“家”,资源下沉,大大满足了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有效延伸了妇联维权“手臂”。

不仅如此,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龙岗区妇联还将每月最后一个周三定为主席接访日,由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到妇女维权工作室接访妇女群众、接听信访热线。

注重源头保护防范

构筑儿童身心安全坚固防线

近年来,儿童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加以研究解决,如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监管出现安全问题,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媒体集中曝光的个别地方出现的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提升家长对孩子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儿童自身的保护能力,减少此类恶性事件发生,龙岗区妇联结合自身职能与本区实际,及时研究出台了《龙岗区妇联关于做好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通知》,直面社会顽疾。

笔者发现,《通知》分别针对事前预防、事后介入两个阶段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首先是加强法制宣传,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女工流动学校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利用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社区宣传国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家庭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防范侵害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课程,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其次,全区各级妇联通过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恶化。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切实保护受害儿童:一是组织志愿律师为受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跟踪应对,切实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协助经济困难的家庭申请法律援助。二是依托专家力量,开展心理救助,对受害儿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心理干预及疏导,帮助她们消除恐惧、自闭、抑郁的心理状态,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笔者了解到,为了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龙岗区妇联每年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图片展览、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相关部门出台的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此外,她们还举办家庭教育论坛或沙龙活动,向社会、家长宣传普及儿童安全保护法,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切实加强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龙岗区妇联负责人告诉笔者,未来她们还将整合资源,探索组建一支本地的专家队伍,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等服务,建立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不仅如此,她们还将进一步促进部门联动。争取各街道妇联和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发动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实现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

探索专业维权机制

开创妇女维权

工作新局面

“引进专业人才,用专业手段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方向。龙岗区各级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工作上,走在全市各区前列。”日前,深圳市妇联副主席蔡巧玉一行专程来到龙岗区妇联进行调研,调研中蔡巧玉高度肯定了龙岗区妇联相关工作,并指出,龙岗妇女维权工作,是当下从感性维权向理性维权过渡,从经验维权向专业维权过渡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基层妇联的一场自我革新。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适应维权工作新需求,龙岗区妇联积极探索创新。她们指导坂田街道妇联启动“馨宁之家—家庭暴力防护项目”,制定家庭暴力防护工作流程,建立以妇联、公安、司法、医院、工作站、社会组织等多方联动的反家暴工作网络,结合社区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机制。

此外,她们还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方法。开办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培训班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班,帮助来自街道妇联、社区工作站、学校、医院、社区家庭、社工机构等不同层面的学员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并取得相关资格证。而这支生力军,也帮助龙岗把家庭教育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龙岗区妇联维权案例汇编》是龙岗区妇联探索服务专业化的又一成果。这本带有普适性的“维权百科全书”,是龙岗区妇联通过遴选全区各级妇联以及维权志愿律师等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分析处理方法,邀请专家进行点评,精心编排,集结成册,为维权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

“我们的目的是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可借鉴的成功解决方案,因此,案例的典型性、普适性格外重要。”龙岗区妇联负责人告诉笔者,为了让普通妇女能“看懂”,可比照“判例”按图索骥,弄清适用法律,简化维权路径,她们还着重突出了案例语言的口语化。

当然,龙岗区妇联对于工作的思考与探索绝不止步于此,2014年,龙岗区妇联在培训维权专干项目中,还特别建立了龙岗区妇联“维权专干加油站”平台。以期通过由维权专干分享案例及工作感悟、集体讨论和邀请专家点评等方式,提高维权专干的维权能力,并加强维权专干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维权网络。

“这也让我们维权专干有了一个宣泄工作压力、排除工作负面影响、提高工作热情的地方。”一位基层妇干如此表示。

“在日常接访中到底什么情况我们该管,什么情况不该管,我们的服务有没有边界?我希望听听在座各位的意见。”上星期,第二期“维权专干加油站”在位于龙岗区妇儿中心大楼11层的沙龙教室成功举办,活动中维权专干踊跃分享日常工作中的案例与经验,一个个接地气的处理方法,一条条宝贵的建议,让在场点评的蔡巧玉感慨万千,总结发言时,蔡巧玉接连为在场妇女干事们的发言点赞,并表示,龙岗区在妇女维权方面的相关探索实践,为珠三角乃至全国同处转型背景下的城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张琳 张媚 林嘉琦 杜艳

南方日报2014-11-27

 

 

余杭区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中实践和思考 文章下载

余杭区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中实践和思考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护力度日益加大,党政领导、社会支持、妇联协调、各方参与,共同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显著优化。与此同时,余杭区的妇女维权工作也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是,伴随着社会变化,时代变迁,妇女维权及其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更好地履行妇联职责,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三大重任,2012年3月起,余杭区妇联深入各镇街、村社、企业之中,通过走村入户实地调查、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关于余杭区妇女维权社会维权工作的作用定位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研究分析区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现状、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情况和分析

根据调研,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当前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情况简单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现象仍时有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妇女权益受侵害的事件仍不容忽视地客观存在,并不断新增。据统计,妇联系统调处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类居首位,约占60%,主要是夫妻不和、配偶外遇、家庭暴力等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等纠纷。除此之外,侵犯农村妇女财产权益类案件约占20%。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迅速增加。婚姻关系变化而引起,离婚失地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分户立户问题成为侵权案件新增长点。

2.女性信访比重呈现上升趋势。根据妇联系统信访数据统计,2009-2011年之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分别为378件、330件、526件。同时,据调查,2009-2011年之间,全区信访系统受理信电访件中,女性上访者分别占总量的23.7% 、25.1% 、28.6%,说明女性信访比重在逐年增加,特别是重点上访户中62.5%为女性。这既是女性自我维权意识增强的体现,又是由于女性重感情,易信人,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蛊惑、利用,逐步转变成“老上访”和“集体访”。

3.妇女维权成为影响社会维稳的重要因素。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区共有妇女43.5万人,占总人数的50.65%,妇女参与的社会面越广,所涉及到社会关系也就越广,妇女问题本质上是社会问题。随着我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女性在婚姻家庭、医疗、住房等方面,特别是“农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上受侵害问题并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创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

二、妇联组织参与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意义和定位

由上可见,妇女维权社会维稳问题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在妇女维权社会维稳中,有其特殊的意义和定位。

1.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组织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党委政府需要借助各类组织的力量来团结凝集人民群众。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十七大”以来赋予妇联的新的历史任务,党和政府需要妇联宣传、动员、组织妇女参与到社会稳定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通过妇联在各个领域倾听妇女群众的声音。

2.这是妇联组织实现职能定位的应有之义。《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同时,明确了妇联组织维权的义务,包括: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妇联组织投诉的,妇联组织要维护其权益,向她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并要求有关部门查处等等。这些都明确界定,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职责、权利和义务。维权是维稳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某种意义而言,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妇联承担着维权维稳的双重责任。

3.这是妇联组织群团工作优势的有效体现。妇联组织在畅通民意、上情下达、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据统计,区妇联担任着全区60多个各类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构、联席会议等成员单位,涉及经济建设、社会维稳、精神文明、科普教育等多个领域。妇联组织具有自上而下的完整组织体系,这使得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广泛团结广大妇女群众,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三、妇联组织参与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现状和困境

近年来,余杭区妇联以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

(一)现状成效

1.面上,教育服务,维权维稳。一是开展“我劝我帮”主题活动。自2010年起,区妇联开展了“我劝姐妹一句话,我帮姐妹一件事”主题活动。一方面深入基层一线,细致了解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向妇女群众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对接项目,摸清重点项目的相关数据、时间安排、进展阶段等情况,引导和带动妇女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助推项目建设。二是实施“12338”工程。为满足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的家庭生活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组织巾帼志愿者以城乡社区为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通过开展各类关爱慰问、婚姻家庭矛盾调适、庭院整治指导、“假日智慧课堂”、大众健身操培训等活动,帮助妇女和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美化居住环境,丰富妇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该工程已纳入2012年余杭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2个重点项目之一。截止7月,各支巾帼志愿队伍共开展活动674次,服务对象5.8万余人次。三是开展“双维”活动。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妇联组织中开展“双维”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源头维权、常态维权、重点维权入手,把涉及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困难;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以及重点信访妇女的疏导化解工作;搭建“一村一课”、巾帼微讯、“零暴力村社”、志愿服务等宣教、创建、帮扶、疏导平台,协同推动妇女进步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线上,多力并举,直达基层。建立健全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维权工作网络。一是夯实固有阵地。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充分发挥“娘家人”服务热线、余杭妇女网维权驿站、“妇女之家”、妇女心灵驿站、梅花解忧驿站、妇女维权工作站等阵地的普法宣教、矛盾调处等功能,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帮扶疏导机制,在阵地建设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功能建设全线延伸。二是新增志愿力量。团结带领妇女姐妹在参与志愿服务中帮助他人、奉献社会、提升自我,区妇联招募了2400余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妇女群众,成立区“梅花巾帼志愿服务团”,下设爱心姐姐、智慧姐姐、知心姐姐、清洁姐姐、开心姐姐5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和127支分队。通过确定工作目标,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团结带领“姐姐”们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借助有生力量。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参与我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使妇联系统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效对接。积极融入综治维稳工作大局,主动对接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形成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点上,突出重点,因人制宜。从重点群体、重点对象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重点群体。根据“农嫁女”问题日益凸现的现实情况,立足本职,深入镇街、村社开展“农嫁女”问题调研。通过发放情况调查表、召开基层妇女干部座谈会、走访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掌握我区“农嫁女”群体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政策,撰写形成调研报告《关于余杭区农嫁女合法权益保护的调查与思考》。二是重点问题。工作重心下移,收集汇总了全区205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并对其内容,尤其是一些规避法律法规、存在共性特征的内容进行细致地梳理分析,将与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相冲突的条款列表明细。三是重点对象。经过前期摸排,我区重点信访对象中,女性信访人员14名,涉及信访案件13件。为摸清情况,以便于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化解方法,区妇联主席带队,逐个走访了这些女性重点信访人员所在的镇街、村(社区),分别与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信访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一见面详谈,进一步了解她们的主要诉求、信访经历、相关政策、婚姻家庭及生活情况,并对每个上访户建立档案,采取相应办法。

(二)矛盾困难

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变革,妇女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价值取向更趋于务实和多元化,致使维权维稳工作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1.妇联力量尚未纳入基层主力。目前,妇联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往往被定义为软任务和务虚工作,往往处于“边缘化”的一种状态,这种情况在基层更加突出。妇联组织的工作仅仅局限于组织妇女群众搞一些文体活动,或是配合组织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特别是在需要参与维稳或者项目建设之时,职能科室首当其冲,妇联往往未能进入党政视野,而导致有时得不到参与中心工作的资格。

2.妇联组织自身力不从心。妇联组织自身性质决定不能履行政府部门的职能,只能是有限的、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导致妇女群众认为妇联组织“无权无钱”,而对妇联工作能力存在质疑,缺乏信任。同时,妇联干部尤其基层妇干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政策信息,工作思路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等方面能力不足,导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不高。而且基层妇干一般身兼数职,受限于精力和时间,妇女工作逐步成为她们的“副业”,严重影响了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四、妇联组织参与妇女维权社会维稳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妇女维权及其引发的社会维稳工作需要党政重视,妇联努力,各方支持,和衷共济。

1.提高重视,激发潜能,将妇联力量纳入维权维稳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将妇联力量纳入维权维稳的工作整体部署,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一是参与大调解机制构建。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重视和关注,积极参与我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使妇联系统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效对接,主动关注、主动跟进、主动应对、主动融入,努力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重点信访妇女的疏导化解工作,着力推动解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二是对接信访维稳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妇联组织信访维稳的分析研判机制、妇情预警机制、关爱帮扶机制,努力把妇联信访窗口建设成宣传法规政策的窗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窗口、理性表达社情民意的窗口。妇联工作积极融入综治维稳工作大局,主动对接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形成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信访维稳社会的参与力度。大力推进基层妇女议事制度,引导各级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听取妇女群众的呼声,通过提案、议案、社情民意、调研等方式和途径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诉求,激发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畅通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渠道。利用“巾帼劝导队”和“梅花巾帼志愿者”,开展“我劝我帮”主题活动,知心姐姐“1+1+X”结对服务,“两师一站”服务,反家暴宣传活动,及时劝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以实际行动在社会维稳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机制,利用妇联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争取政府资源,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对妇女的培训力度。制定总体的全区妇女轮训方案,确保各阶层妇女都能受到相应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妇女教育阵地和多种教育途径,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开展系列培训。面向农村妇女,开展普法教育;面向新居民妇女、失业失地妇女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面向服刑在教、刑释解教等妇女群体开展“姐妹帮教”活动;面向妇联干部,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二是搭建切实有效的工作平台。发挥家庭作为妇联组织传统工作领域优势,以家庭为阵地,做好“家”字文章。开展“法律进家庭”、“禁毒进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和“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尊老倡孝家庭”等创建,结合基层广大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零暴力村社”、“禁毒知识进万家”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扶持的家庭关系。三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密切关注失地失业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流浪儿童、单亲等群体的特殊维权需求,通过组建新居民妇代会、流动妇女儿童之家等组织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避免矛盾升级。面对重点人员,依靠基层妇联干部、维权工作者、维权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以法律、心理、情感等帮扶为突破口,引导她们合理、有效地反映自身利益诉求。

3.真情付出,赢得信任,打造妇女群众真正意义上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以建立多层级的维权机制为保障,拓展维权服务平台。一是强化源头维权。坚持从源头入手,增强捕捉研判妇女舆情的敏锐度和准确率,通过村规民约梳理、社会舆情收集、妇情民意反馈等对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充分调研和综合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提案、议案、意见建议等多途径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诉求把涉及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二是推进常态化维权。健全和完善“12338”娘家人服务热线、妇联信访接待室、妇女心灵驿站等已有区级妇女维权阵地建设,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疏导心理。坚持维权重心下移,加强各镇街(开发区)妇女维权工作站建设,实现妇女维权站进入综治中心,妇联主席进入综治领导机构,妇联维权干部进入综治工作班子的“三进”目标。三是加强实事化维权。围绕“携手关爱,与法同行”主题,结合“3·8”妇女节、“6·1”儿童节、“6·26”禁毒日等节日节点,通过妇女维权周、“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专题讲座、咨询接待、法律援助等服务。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树创“巾帼志愿参与社会管理,“12338”工程践行雷锋精神”项目,参与全区“大调解体系”构建,深化姐妹“我劝我帮”活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工程等,以普法宣传,答疑解难,化解矛盾,心理疏导,结对慰问等方式,开展法律维权帮扶,主动对接重点信访对象,服务妇女群众。

杭州信息网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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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当今的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瞬息万变。如何适应时代的要求,正确定位妇联工作,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应有的作用?这是新形势下各级妇联组织都在认真思考并努力探索和求证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当前妇联组织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1.定位多样化问题。妇联组织是怎样的组织?妇联能干什么?妇联需要做什么?这对于不同角度的人来说认识是不同的。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对妇联组织的定位既是“机关部门”又是“群众性团体”,认为妇联是代表妇女的组织,但对妇联工作职能的认识很多仅限于妇联对妇女权益维护方面,有不少人还把妇联与计生部门混同。从党委政府来说,对妇联组织的定位是一个部门,是“助手和鼓手”,希望妇联直接地与党委政府当前最关注的工作紧密联系,并在对事物的处理上完全保持同步和一致。就广大妇女而言,心目中妇联组织是为弱势群体撑腰的部门,对于很多有文化、有技能、有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的女性,妇联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大,因为在心理上早已认为自己拥有了比男性更强的能力并享有了更高的地位。而对于弱势的妇女来说,哪怕自身遇到的困难或者受到的侵害与性别无关,涉及问题应该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处理,还是更愿意找妇联求助,在她们心目中,妇联更值得信赖和依靠。而对于广大妇联干部来说,对于自身的定位,经常处于多重性角色的困惑。特别是既要面对各个不种类型的女性的多方面的具体需求,同时又要面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所提出的多方面要求,在“娘家人”、“助手”、“桥梁纽带”多种角色的结合上不能完全统一,在具体工作中难以把握。

2.身兼数职问题。“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哪里就有妇女工作”。妇联工作对象之广泛,内容之繁杂,是任何部门不能相比的。就妇女的群体划分来说,按职业分有: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企业女职工、从事农业妇女、女性个体经营者、家庭妇女、自由职业女性等;按年龄分有:女婴、女童、青春期女性、新婚女性、中年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妇女等;按特殊情况分有:大龄女青年、单身母亲、残疾妇女、因病致贫的困难妇女、就业困难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等等。凡是与女性的发展与权益维护相关的方面,包括身心健康、文化知识、道德素养、劳动技能、家庭和睦以及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参与的程度都是妇联需要关注的,并且每一项工作都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去推进。但是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却普遍配备不足,与开展工作的需要远远不能适应。特别是乡镇(社区)妇联干部的配备严重缺乏。目前,我县各乡镇(社区)妇联干部全部是兼职,妇联主席中有兼工会副主席的,有兼民政工作,有兼信息工作,有兼卫生工作的,有兼人大工作的,有兼纪委工作,有兼组织工作的,有的还身兼数职,所有的妇联主席都承担着繁重而具体的日常性任务,难以挤出时间精力来统筹谋划安排妇联工作,对妇联工作在基层的开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特别是上一级妇联对于工作的部署在基层往往难以贯彻落实到位。

3.经费不足问题。妇联工作任务繁重,而大部分工作的开展都是通过一定规模的活动来推进,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而事实上,县乡村三级妇女组织的工作经费都非常紧张。就县级妇联来说,我们的工作经费没进入财政预算,全靠相关部门支持或自筹资金来开展各项工作,如举行一次大型活动就要花费3-5万,每年各项表彰奖励也要1-2万,特别是今年全县要建妇女之家至少要5-6万的投入,因此,作为妇联组织尽管觉得有很多工作都是应该去开展的,便往往由于经费的限制而无法进行。作为乡(社区)村两级妇联,一般都没什么经费,难以搞什么有影响的活动,活动的覆盖面往往不是很广。有的女性从未参加妇联组织的活动,这主要还是与妇联的工作经费缺乏有直接关系。尽管妇联系统也通过到企业拉赞助等形式寻找资金,但那也只是临时性的解决问题,是不可持续的。而妇联与其他群团组织或政府部门搞活动,虽然解决了资金来源,但也影响到妇联组织工作特色的发挥和影响力的拓展。

二、当前妇联组织工作优势和履行职能及其作用

1.工作优势:一直以来,各级妇联组织都在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其工作优势,主要是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助人:是助人的职业,维护社会和谐:二是服务:是在为妇女提供帮助和服务;三是维权:把维护和代表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内容;四是声誉:在民众中都享有一定的声誉。

2.履行的职能及作用:妇联工作始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结合广大妇女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力求在组织、引导和服务妇女方面积极发挥组织作用,推进城乡广大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并不断地发展自身。 妇联组织注重以活动构筑声势,以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妇女群众开展有实际成效的活动。

(1)三大主体活动

“双学双比”活动:帮助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

“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城市女职工岗位成才;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良好家风和社会风气形成。

(2)主题活动:妇联组织根据形势需要,以 “四有”、“四自”为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开展系列活动,如“巾帼示范村”、“节能减排进万家”、 “妇女小额贷款”、“春蕾计划”、“关爱贫困母亲”、 “三八节文艺演出”、“ 关爱留守儿童”、 “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活动。

(3)维权活动: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三八维权周”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可以给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带来福音;可以使妇女受到教育,陶冶情操, 增进友谊,增长才干,发挥作用;可以让妇女更好地参加社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三、适应转变,建立健全“六联”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工作的四大功能

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对妇女的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在男女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同时,新的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不断滋生。目前妇女遭遇的问题与困境日益增多,如婚姻家庭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女性就业问题、贫困妇女化的问题、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问题、女性生殖健康和生育权利问题,再加上社会竞争的加剧对妇女的身心健康的维护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妇女群体面临的社会问题对妇联组织的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

1. 精心打造 、塑造品牌。为把我县“妇女之家”这个平台建实建好,我们建立了“六联”工作新机制(联动培训、联创文明、联合维权、联袂助困、联营建功、联建考核)。形成覆盖广、领域宽、机制强、管理新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四大”功能(宣传教育、维权服务、服务发展、组织活动功能)。根据上级妇联要求,我们认真研究部署筹建“妇女之家”。首先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摸底,在沱江镇木林桥村和沙湾社区及吉信镇联欢村建立3个省、州级“妇女之家”示范点;二是下发相关文件, 9月1日,凤组发〔2011〕 4 号关于印发《凤凰县“妇女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建立25个县级示范点,并于11月下旬联合组织部、建整扶贫办下乡督查。三、是举办培训,9月3日联合就业局于在木林桥村举办一次66人参加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启动揭牌。9月21日我们邀请了县人大副主任洪金玉同志在吉信镇联欢村为全县“妇女之家”进行了揭牌仪式,鼓声喧天,鞭炮阵阵,气氛热烈,为塑造“妇女之家”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把握重心、拓展领域。 要搞好妇联的工作,我们必须很好地把握重心,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妇女儿童群体、能满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实际、最紧迫的事情上面。因此妇联组织的工作必须在深度挖掘上下功夫,针对一些特殊群体加大工作力度,如为留守儿童送温暖,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妇联联合教育局、团县委、山江镇政府,给山江完小50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10000元和价值5000元的学习用品,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同时根据形势发展,我们也不断延伸工作触角,随着群体流动、就业格局等变化,在市场、行业协会、外来人口集中地区建立组织,因地制宜地培育跨单位、跨行业、属地化、非行政化的基层妇女组织,构建组织新模式。如我们先后在阿菊家政服务公司和田掌珠家政服务公司组建妇女组织妇代会、协助柳薄乡成立绣姐协会等行业协会妇代会,积极推进和壮大妇女组织,拓展领域,推动我县妇女事业有效发展。

3、借助外力、发挥优势。妇联的工作范围之广,工作形式也灵活多样,但妇联缺少资源,特别是在资金、信息、政策、技术和行政执法权等方面,妇联与政府部门相比,处于弱势。而实际上,妇联所要推进的与妇女发展和维权相关的工作总是与几个政府部门相关,没有完全与其他部门不相干的独立性工作。因此,妇联在积极宣传自己的优势,争取其组织、民政、人事等部门的支持,联合推动工作,让“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等建设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考核范畴,借助政府部门来做工作。把更多的力量放在“鼓”与“呼”上,充分发挥我们妇联工作的优势,让全社会来更加关注妇女,为妇女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推进我县妇女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人民网2014-11-24

 

 

联合国与全国妇联共同关注反家暴 文章下载

联合国与全国妇联共同关注反家暴

11月24日,在消除对妇女和女童暴力的国际日到来之际,联合国与中国政府携手呼吁所有人共同行动,消除家庭中的暴力危害。

  家庭暴力是全球性的问题,约有70%的女性曾是这些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今年,我们将重点关注暴力行为给家庭带来的影响,尤其是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孩子们不仅可能由于目睹暴行受到心灵创伤,更有可能成为暴力的直接受害者。

  虽然在中国尚未有确切数据,然而,曾一直被看作“私事”的家庭暴力,在最近二十多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以及媒体曝光。相关证据显示,暴力行为将给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家庭与社会中的性别不平等往往是导致针对妇女和女童暴力行为的诱因,而这些暴行又转而加剧了性别的鸿沟。

  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然而,包括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在内的弱势群体需要我们的特别关注。我们把发生在家庭环境中、由亲密伴侣和/或看护人实施的,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暴力和虐待行为归纳定义为家庭暴力。如果在充斥着暴力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孩子在成年之后很有可能变为施暴者,导致暴力的代际传递。

  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诺德厚先生表示:“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不仅伤害了每一位家庭成员,也给社区和社会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全球证据显示,家庭暴力将造成经济、社会和情感方面的损失,并进而导致长期伤害。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行为能够被预防。如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打破陈旧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帮助家庭更好地应对日常压力,并建立完善的法律和保护体系,相信这一问题终将得到解决。”

  迄今,全球已有125个国家将多种家庭暴力形式定为刑事罪行。在中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在起草。如获正式通过,它将成为中国反对家庭暴力的一项全面综合法案。

  2012年5月,联合国驻华系统成立了机构间支持反家暴立法工作小组,与中国政府共同推进《反家庭暴力法》的起草工作,致力于针对家庭中的躯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忽视的行为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在此过程中,联合国及国际专家就一系列议题给予了技术支持,主要包括对受害人保护、施暴者的惩治与矫正,以及分享各国在法庭审理、实施改造和综合服务等环节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的关怀、保护与支持措施。

  199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指定为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在这一天,愿所有人共同努力,提高相关意识、破除伤害妇女儿童的陈旧观念,为暴力受害者提供支持,并倡导通过法律的颁布与实施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保护。

全国妇联与联合国驻华系统跨机构反家暴工作小组在24日共同举行相关活动,希望进一步强调暴力危害,并汇集所有人的力量,共同遏制暴力的发生。

记者刘乐

中国广播网2014-11-25

 

 

妇联组织“四入手”找准依法治国落脚点 文章下载

妇联组织“四入手”找准依法治国落脚点

  新的历史形势下,妇联组织如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笔者认为,既要充分利用有利机遇,也要努力克服现实短板,努力在党政所急、妇联所能、妇女所需的结合点上,找准依法治国的落脚点。

  一是从源头参与入手。源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本质要求,也是参与依法治国的关键点。

  要为推进性别平等助力。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完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做好性别平等意识主流化、决策化的推动者;要为制定政策法规助力。在反家庭暴力法、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等方面,站在妇女利益的立场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发挥第三方论证的作用,做好妇女利益的代表者;要为做好党政决策助力。广泛开展妇女权益调研工作,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并通过提案、议案或建议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妇女群众的呼声传递给党委政府,当好党政决策的参谋者。

  二是从依法维权入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参与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

  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法治还需借力共治,与法院系统联推“法护家园”系列活动,与司法系统联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与公安系统联反家庭暴力,与法律志愿者联普法律知识,借助司法专业力量,强化社会化维权;要建立舆情研判机制。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推动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强化实事维权;要建立案件查办机制。完善重大案件会办机制、特殊案件援助机制、典型案件函告机制等,推动实施家庭暴力人身保护制度和告诫制度,强化个案维权。

  三是从宣传引导入手。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德为法之基,法为普之德。引导广大妇女提升法治意识、增强道德底蕴,是妇联参与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公序良俗,引导妇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使道德成为广大妇女的行为规范;要广泛普及妇女法律法规。引导妇女充分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强化规则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科学婚恋观、育子观,引导妇女理性处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邻里关系,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和睦小家庭、构建和谐大社会。

  四是从队伍建设入手。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仅体现在工作内容上,更要体现在工作方法上,这就需要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妇联干部队伍。

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层层培训,提高妇联干部依法维权的工作水平、法治观念,引导基层妇联干部在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挖掘维权资源。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巾帼维权志愿者等维权资源,为妇联维权工作补充活力;要提升维权理念。跳出妇联看妇联,把妇女维权工作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下,作为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思考、来定位。

江苏省淮安市妇联2014-11-25

 

 

将推进性别平等纳入“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 文章下载

将推进性别平等纳入“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

----对依法治国方略与联合国消歧委审议中国履约报告的双重思考

  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同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作为参与审议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作者梳理了2006年和今年的结论性意见,并结合我国依法治国方略进行双重思考,提出了有益建议。

  2014年10月23日,是“中国时刻”。这一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为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事业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天,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消歧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这种历史机缘的巧合,从时间、空间上印证了中国积极履行“消歧公约”的历史性进步和重要成果有目共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和性别平等事业前景广阔。

  历史的机缘巧合并非从现在开始。1997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这一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了执行“消歧公约”第三、四次合并报告。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航程。也是这一年,联合国审议中国执行“消歧公约”第三、四次合并报告,中国积极履约,向国际社会表明:依法治国是中国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消除性别歧视是中国履行公约的实际承诺。

  10月23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消歧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的相关报道见诸我国各大媒体,11月上旬,委员会审议后的结论性意见已接踵而至。作为参加审议的政府代表团成员和一名性别平等事业工作者,认真梳理、理性分析2006年和今年的结论性意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联合国消歧委对中国消除性别歧视的赞赏与关切

  对比2006年和今年两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有较多共性。委员会高度赞扬中国政府积极履约,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消除性别歧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特别是在促进性别平等立法和暂行特别措施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从国际视角印证了中国17年来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进步。委员会高度赞赏中国高级别政府代表团与委员会成员之间进行的坦诚交流和建设性对话。委员会欢迎中国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积极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委员会建议中国要进一步采取特别措施,以加快实现公约所规定的保障男女两性在一切领域获得实质性平等的目标要求。如,关切中国促进性别平等的立法改革,建议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关注执法和司法公正,保障妇女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关注农村妇女、少数民族妇女和贫困地区妇女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平等发展;关切中国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建设,以及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有效合作;建议中国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对性别平等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建议对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人员以及政府官员等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和公约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性别敏感性和公约普及程度。

  依法治国将引领中国性别平等事业跨越发展

  提高妇女工作者的战略思维能力,在依法治国方略中解析好中国性别平等事业发展命题,谋划好中国妇女发展事业,是当务之急。把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与积极履行“消歧公约”落实结论性意见有机融合,把中国性别平等事业有机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保障妇女权益和消除性别歧视有机融合,有助于推动中国性别平等事业在“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中有章有序地发展进步。

  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改革举措中,要做好完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法律法规体系的谋划;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改革举措中,要善于把性别平等专家委员会制度有机融入国家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深入促进国家和地方性别平等法规政策审查机制的发展;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改革举措中,要进一步巩固壮大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建设,强化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职能、权限和资源;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改革举措中,要不断加强妇女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妇女参与司法陪审,提高妇女人民陪审员水平,强化妇女组织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改革举措中,要有效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性别意识教育从儿童抓起,在中国先进文化繁荣发展中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改革举措,培训提升法治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立法、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性别敏感性,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另外,增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等一些具体改革举措,都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发展平台。

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在徐徐展开。对于行进在现代化道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对于行进在法治中国上的妇女发展事业,法治是促进性别平等的制度保障。我们坚信,在法治保障下的全面深化改革,必将为中国保障妇女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事业迎来温暖的春天。

中国妇女报2014-11-21

 

 

广西“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开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探索 文章下载

广西“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开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探索

11月20日,“长寿巴马·美丽家园” ——广西基层“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启动,这是广西加强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建设,探索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一项新举措。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副主席吴晓丽,河池市委常委、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奉海峰等领导出席当天活动。

开展基层“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是自治区妇联根据党中央、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部署,结合广西实际而开展的一项新探索。

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强调,“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是党建带妇建的生动实践,是妇女工作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有效载体,是服务妇女发展的具体行动。自治区妇联将围绕巴马县打造“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的中心,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三服务”宗旨,采取组织联建、发展联动、和谐联创的“三联动”模式,计划用两年时间,以“长寿巴马美丽家园”为主题,坚持党建带妇建,在夯实妇联基层组织、培育妇女骨干队伍、服务长寿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等方面做出示范,为全区开展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是通过组织联建,创新基层妇联组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妇联组织,探索基层妇联工作从“活动型”向“项目型”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发展联动,不断创新妇联服务产业模式,围绕旅游发展,通过整合资源,扩大合作,组织引导帮助妇女发展与之相关的产业及项目﹔通过和谐联创,倡导文明新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生态清洁”的文明家风,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示范区”建设通过抓基础、抓培训、抓产业、抓文化等“四抓”措施,不断激发基层妇联组织活力,提升妇女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批“妇”字号基地及和谐养生文化品牌,确保“示范区”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河池市委常委、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奉海峰在启动活动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政主导、妇联主抓、部门配合”的创建工作机制﹔要围绕长寿养生旅游业发展,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生态旅游业的发展﹔要围绕打造巴马长寿文化品牌,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深入挖掘长寿人文资源和民族风情风俗﹔要围绕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家园,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倡导文明新风尚,培育家庭新美德,营造法治新环境,建设城乡新风貌,促进全县妇联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自治区妇联同时组织开展“广西女企业家走进巴马”活动,组织20多名区内优秀女企业家走进巴马,她们深入到巴马县香猪原种猪场、所略乡所圩屯、甲篆乡坡月屯农家旅馆等实地调研,为当地妇女参与种植、养殖、家政服务等产业发展把脉献策,通过召开女企业家与巴马种养女能人产业对接商讨会,女企业家们与巴马本地女企业家、女能人共谋商机、共话发展。

20日当天在巴马县还举办先进性别文化进巴马活动,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为巴马县直机关干部、职工骨干代表、基层妇联主席等近400人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专题讲座。21日上午,“长寿巴马美丽家园” ——广西基层“巾帼工作示范区”建设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在巴马召开,自治区妇联、河池市妇联以及巴马县各部门共同研究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

韋廷彬、黃振義

人民网2014-11-24

 

 

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促和谐发展思考 文章下载

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促和谐发展思考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努力维护、有效增进、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应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力合作的社会公共

事务管理;应是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妇女及妇女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则是衡量两性和谐发展的主要标尺。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妇联的组织架构、服务功能和参与方式正面临着重大挑战。妇联要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转型期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必须更新理念,转变观念,理顺关系,完善架构,加强组织服务功能,扩大网络覆盖面,提升参与层面,创新参与方式,建立新型运作机制,开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

我们正处在中国历史上最为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时期。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农村社会正在加速迈入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一个以计划经济为主、政府包揽一切公共事务的大政府社会,正在向市场经济为主、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小政府社会转变。这是一个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社会转型时期,也是一个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变化,都会对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成员的生存质量和发展方向产生深刻的影响。要有效协调各种社会关系,降低因社会急剧变革所带来的社会震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就迫切需要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建立社会管理新机制与新模式。

一、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社会结构合理匀称、社会行为规范有序、社会运筹科学得当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人享有同等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男女的平等发展、协调共进,有利于形成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局面,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谐社会要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活动。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努力维护、有效增进、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消除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落脚点即在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社会公共事务是提供关涉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其主要特性是公益性、多样性和阶段性。公益性,即是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多样性,即因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与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决定了公共事务的种类繁多和公共管理的方式多样。阶段性,即公共事务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内容、形式和标准。

从历史上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主体和手段都有所不同。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社会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管理;国家产生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至20世纪后半叶,随着公共事务内容和范围的大为扩展,复杂性的大为提高,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手段也日趋多元化和多样化。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也已日趋多样化。建立一个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各种非政府公共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已成为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之必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应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力合作地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治理,应是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妇女及妇女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是衡量两性和谐发展的主要标尺。

二、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妇女组织是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中国的妇女团体是随着近代男女平等思想的传播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应运而生的。二十世纪初,中国妇女组织中就已有部分以“提倡女学”、“力保主权”、“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发达女权参与政事”为宗旨。民国初年,相当部分妇女组织已冠以“参政会”之名,明确“以普及女子之政治学识,养成女子之政治能力,期得国民完全参政权为宗旨”。1913年4月,万国女子参政会中国部即已成立。 至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各种政治性妇女团体更是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并在历次重大运动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可以说,中国妇女组织的兴起,即是觉醒了的中国妇女要求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产物。

建立于新中国初创时期的各级妇联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任务可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一是建立健全自身的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于各项建设事业;二是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三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各项服务。对外,一是代表妇女参与各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的各项发展事业提供支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三是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维护世界和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是运用行政手段来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作为政治性社会团体的妇联组织,其机构设置、管理方式,也基本类同于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其基本职能和开展各项工作时,也主要是采用行政化的手段。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级妇联组织实际上是在以行政管理部门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而且,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不同的才智特征已被社会平等、平均的运行规则所磨平,男同志所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一样能够办得到,妇女从事各种社会劳动和男性一样同工同酬,妇女享有与男性同样多的发展机会。这就为妇联组织顺利履行其基本职能提供了现实的客观条件。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进入转型期,妇女原本享有的社会地位和各种权利的保证,已在利益驱动的经济社会中逐渐失落,妇女群体在经济社会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和被动地位也充分暴露出来,无论是在社会政治参与、劳动就业,还是在婚姻家庭,妇女的各种权益保障问题正逐渐呈上升趋势。在全国妇联权益部20xx年所作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查》中清晰显示出:女干部在各级领导岗位的比例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女性在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以及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问题仍较严重。

客观现实表明,当前妇联履行其基本职能的现实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之有效的行政参与和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现实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需要,妇联自身的组织架构、服务功能和参与方式也已面临着重大挑战。

首先,从妇联自身的组织架构来看,还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其机构设置与组织体系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尤其因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更增强了妇联的“政社不分”之特征,各机构之间也呈现职能交叉、职责不清之弊端。作为社会团体,妇联的机构设置本应是为了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但现实情况却是因受行政机关编制之制约而设立,部室合并、职能交叉、工作互含、政社不分的现象突出,致使本属社会团体的妇联组织,事实上却在担负政府行政部门相关之职责,致使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失位与缺位,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自身的机制创新与应有功能之发挥。

第二,从妇联的组织服务功能来看,因受“政社不分”组织架构之影响,今年来虽组织网络覆盖面宽了,但工作缺乏渗透力,工作与多种职业的女性社会团体联系紧密度还不够,尚未具备其很强的号召力。妇联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但其日常工作与活动则主要是通过各级地方组织开展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各界妇女群体,服务手段主要是宣传教育、技能培训、促进发展、维护权益、扶贫济困等。各团体会员虽已涉及各界各阶层,但因受妇联自身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的制约,与部分团体会员彼此之间尚未形成优势互补的紧密型合作关系。且因目前女性社会团体组织阶层分层多,辐射作用还不够强,尤其是部分外企的白领女性、民企的女职工(未建工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女性从业人员、外来妇女还处在组织外围。因而,妇联作为联结全社会各界妇女的组织,其应有的组织网络和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加以开发和拓展。

第三,从妇联的参与方式来看,因受“政社不分”组织架构之影响,实际上还是以行政参与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就近年来妇联交流的工作经验来看,主要有这样几种参与方式:一是妇联协助政府直接管理妇女儿童事务;二是妇联代表妇女向党委政府提供调研内参和社情民意,提出涉及妇女儿童政策的对策与建议;三是在各级人大、政协提出有关议案、提案和建议案;四是创办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维权站(岗)、再就业咨询服务站等各类公共服务产品;五是通过建立实事项目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这些间接的参与方式表明,目前妇联的参与还是以协助政府管理为主,自主参与为辅,因此真正进入决策参与的层面力量还有限。应该说,参与决策过程与监督政策制定才是保障女性权益的根本。但是,因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比例偏低,而且女性自身对于政治参与权利维护的方式还缺乏学习和训练,导致许多直接关系女性发展与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颁行,实际上都还是在缺乏女性充分参与的情况下通过的。

应该说,在现行的体制框架下,妇联为了忠实地履行其基本职能,已是尽其所能,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因现实社会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妇联履行其基本职能的原有优势也已在发生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妇联要真正发挥代表妇女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具有的组织、参政、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就必须更新理念,拓宽思路,建立新机制,创出新模式,为构建一个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各种非政府公共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各方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力合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而进行必要的变革,以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内罗毕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中指出:“对妇女真正实现平等,与男子平等地分享权力必须是一项主要战略”,要求各国政府和政党应该加强努力,以促进并确保妇女在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担任高级职务方面取得平等。和谐社会,是男女平等分享权力的社会,是人人共享的社会。女性的政治参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要因素。经济政策的主导权力来自于政治权力,女性只有参与决策过程与监督政策制定才能保障权益和改善处境。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即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与和谐状态。妇联只有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建议:

首先,应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准确定位,理顺关系,完善架构。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和需求日趣多样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大量涌现,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应在机构设置和组织体系上努力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社不分”状况,理顺与各政府部门的关系,以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政府系统内设立专门掌管妇女事务的妇女部或妇女局之经验, 推动目前附设在各级妇联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为真正意义上之独立行使职权的政府行政部门,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妇联能够“政社分设”,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也使某些政府部门失位和缺位现象不再出现。妇联应依据工作需要完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合理设置机构,以避免各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并根据社会群众团体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具有的非政府的职能开展工作。此外,妇联还应在目前政府主导型的合作关系基础之上努力培养自身的自主性,以能朝着与政府形成合作伙伴型的、平等型的合作关系的未来方向发展。

第二,妇联应加强自身的组织服务功能,扩大网络覆盖和工作渗透,与各种女性社会团体建立紧密型的联系,以提升自己的凝聚力与号召力。目前我国妇女在社会构成、职业分布等方面已呈现出多元化、多层化的特点,但现有的各类妇女组织都存在辐射力不够强、工作渗透里不够等问题。妇联应在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之上,与各类自下而上的妇女组织横向构建合作型组织网络,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与其他各类妇女组织平等互助的合作型的组织网络体系,要大力发展壮大外围组织即:各种行业协会、柔性妇女组织和妇女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努力发展成为妇联工作的有效力量。要增强妇联组织的包容性与开放度,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使妇联真正成为我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妇女组织。对于各类妇女组织来说,依托妇联也能够实现资源获取、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帮助,从而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妇联应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女性社团成员的参政培训,使她们掌握政治参与和权利维护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式,以提高广大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觉悟与技能。

第三,妇联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参与层面,拓展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自上而下的非政府组织,妇联拥有丰富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政策资源和群众资源,这正是妇联的资源优势之所在。为有效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妇联应以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提升参与层面,拓展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以增强妇女对决策过程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妇联应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提高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合理比例,努力通过《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推动其实现,以使更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参与层面,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妇联应在开展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目前女性在就业、劳动保护、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权益受损、家庭暴力以及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等问题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实施方案,并努力促进人大、政府制定、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切实维护妇女应有的合法权益。

第四,妇联应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作任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开创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是一个大课题,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尤其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转型,妇女问题更为复杂多样,因此,建立科学的工作运作机制已是刻不容缓。妇联应适当参照借鉴国外ngo的管理经验,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中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工作任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将妇女工作分解成逐个项目,落实资金、落实人员,严密部署,以保障工作有效、顺利地运转。探索和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首先,须从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到评估以及全程的监督,设计一套严密的程序,同时要确保资金到位、专业人员配套。其次,是要建立项目承接机制,通过承接政府项目实现自我发展。妇联应深化与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的项目合作,主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形成政府和国际组织委托,妇联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再次,是要完善项目合作机制,对于政府委托的项目,妇联组织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社团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互惠、双赢的合作模式。同时,可吸纳一大批不同知识结构、不同经历阅历、不同需求视角的志愿者融入到妇女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研究中,形成志愿者网络,创新妇联与专家学者、与社会活动家、与妇女ngo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对妇女工作实行项目化系统管理,既是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也是深化妇女工作的过程。妇联可充分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宣传的、自治的、项目的等各种手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的良好局面。

当前,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政府和社会的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在新的形势下,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是妇联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赢得社会认可、提高组织声望的重要途径。

1995年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中指出: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是一个包容的社会,其基础是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文化和宗教多样化,社会正义、民主参与和法制。人人共享的社会,是一个根据所有人的需要和能力,调整自身结构和动作,并调整自己政策和计划的社会,从而发挥全体社会成员的潜能,并为所有人谋取福利。妇联组织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即是促进构建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

文秘网2014-11-24

 

 

福建省妇联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下载

福建省妇联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在福建省妇联党组领导和全国妇联权益部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坚持“履职、用情、依法、服务、维稳”的维权工作理念,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国家立法,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源头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的工作格局。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至2012年,福建省妇联系统共接待家庭暴力类信访量共4750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比例却逐年上升。2010年投诉家庭暴力的信访1659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总量的比例为27.9%;2011年1609件,比例为28.44%;2012年1482件,比例为30.93%。来访数据显示,家庭暴力造成轻微结果的3531件,占74.34%;造成伤害的336件,占7.07%;致残14件;致死5件。2013年1—3季度全省妇联系统受理991件。

主要特点:

1 受暴者:90%为女性,同时也包括老人、儿童和部分男性。近年来一系列虐童案件令人震愤,需要特别关注。

2 施暴形式:多为身体暴力,共4287件,占90.25%;但冷暴力数量呈上升势头。冷暴力多见于知识分子家庭,施暴者深知精神上的惩罚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甚于肉体,从而宁愿把肢体冲突升级为心智和耐力的“较量”。

3 家庭暴力发生领域:家庭暴力多发生在26—59岁年龄段,主要集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婚龄多在6年—30年。不仅发生在农村家庭,同样发生在城市家庭。

二、福建省妇联在反家庭暴力机制中的实践

(一)发挥话语权,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

多年来,福建省各级妇联努力先行先试,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2004年省妇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了《福建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2009年9月,厦门市人大出台《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决定》实施后,厦门妇联系统受理家暴案件明显呈下降趋势。2012年,莆田市城厢区成立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综治委下发了《关于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将反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同时,省妇联通过“两会”,提交关于福建省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的建议、提案,支持全国妇联向全国人大提交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建议,并分别于2012年、2013年参与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关于反家暴立法论证、刑事司法改革调研,积极建言献策。2013年6月18至20日,“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在莆田市召开。省妇联权益部、莆田市妇联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分别作了《妇联在反家暴应对机制中的作用》、《莆田市妇联反家暴及其相关援助工作》发言。

(二)履行维权职能,深入开展宣传倡导

全省各级妇联积极发挥组织优势,从保障人权出发,以受害人为本位,开展宣传、教育、服务系列工作,使反对家庭暴力更有成效。

1 构建健全的维权网络。各级妇联加强妇女维权阵地和队伍建设,省妇联成立了法律服务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接待家庭暴力的投诉和维权服务;全省所有社区、村都建立“妇女之家”,实现了五级妇联信访网络、五级妇女调解网络、县级以上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社区(村)妇女维权站五个全覆盖,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维权志愿者等队伍,让妇女群众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到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扎扎实实地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2 搭建温馨的服务平台。2010年,省、市、县妇联全面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聘请一批经验丰富的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接听热线,提供热情、耐心、专业的服务。2011年省妇联借力新媒体,开通“闽姐姐”官方微博,设置“闽姐姐维权行动”、“闽姐姐观察”等专栏,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及时发声,表明态度。“闽姐姐”荣获“2012年政务微博最佳亲民奖”,目前听众已超过300万人。

3 建立顺畅的交流机制。各级妇联以“三八”妇女维权月、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如2010年,省妇联举办了“拒绝家庭暴力,牵手幸福生活”签名承诺活动,引导市民“反对家暴,从我做起”。省妇联从1998年起坚持每月10日为“主席接待日”,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来访求助的妇女。2011年起,又开展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微接访等活动,倾听妇女的心声。接访中,不乏专门请假前来投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

4 创设丰富的活动载体。各级妇联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创建“平安家庭”的重点内容,全省共确定30个反家暴工作示范点,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居)活动,以家庭和睦、无暴力、无纠纷等为内容与家庭签订承诺书,取得良好成效,全省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0%以上。省妇联还开设“幸福婚姻讲堂”,走进高校、军营、社区、企业,传播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科学文明的婚恋观,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深受社会欢迎。

5 加强对受暴妇女的法律援助。2009年12月,媒体报道了一起题为《要钱被拒他下手勒女儿怒火中烧老婆勒死了他》的以暴制暴、反抗家庭暴力的案件。被害人林某弟再次向女儿阿春要钱遭拒后殴打阿春,并拿起一条编织绳欲勒向阿春的脖子。正在阳台晾衣服的妻子阿英在听见阿春呼救后赶到屋内,从林某弟手上夺下绳子并勒住其脖子,直至林某弟窒息死亡。案发后,阿英报警自首。福州市妇联获悉后及时介入,考虑到该起案件的复杂性以及阿英的经济状况,立即为阿英申请法律援助。阿英故意杀人一案审理历时一年半,期间,市妇联多次组织、参与该案的案情讨论会,从维护受暴妇女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旁听了案件庭审,对当事人双方家属进行开导、慰问,尽量缓解双方姻亲的矛盾。2011年4月底,法院考虑到阿英自首情节、防卫过当、激情杀人以及被害人过错,对阿英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发挥“联”字优势,推动形成社会化协作机制

2008年全国妇联等中央七部委《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妇联进一步主动协调,密切部门合作。全省已建立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妇联、新闻媒体等多方协作的联动机制。

1 大力协调法院实施“人身保护令”。2008年,省高院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亲自担任组长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专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至当年底,全省84个基层法院和9个中级法院全部设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在全国为率先之举。省高院联合妇联等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指导性意见》,提高维权实效。2012年在最高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的全国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法院民一庭代表福建省作了典型发言。福建省城厢、永安、南靖、荔城、霞浦等5个基层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反家暴试点法院。城厢法院2010年3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已受理涉家庭暴力案件68件,发出人身保护令39份,并创出“四个全省第一”和“七个全国第一”,即成立福建省第一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作出福建省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创建福建省第一家“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福建省第一家“零家庭暴力村”;召开了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男性的人身保护令,作出全国第一份驳回施暴者保护令申请的决定书,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发出全国第一份单独立案的人身保护令,全国第一例与公安机关联动依法对一名违反“人身保护令”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2013年10月初,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蒋月娥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率领联合调研组,到福建进行反家暴立法调研,充分肯定了城厢法院实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开创反家暴司法审判先河,对反家庭暴力国家立法具有借鉴意义。福鼎法院于2012年率先在福建成立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取得良好成效。

2 大力推动公安部门出台家暴案件处置规定。省领导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2013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省长助理、公安厅长王惠敏分别就家庭暴力处置作了批示,强调加强和提升化解家庭纠纷和处置家庭暴力的能力,本身就是公安的份内事。10月,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处置工作敏感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针对性培训,确保全体民警“人人知责、人人知为”,及时规范处置家庭暴力,杜绝家暴处置工作中出现未及时出警、出警后未按照法定程序展开处警、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问题。莆田市公安局也出台了《莆田市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这也是福建省出台的首个市级公安机关出台的规范办理家暴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全省各设区市公安派出所基本设立报警点,主动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打击查处家庭暴力案件,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3 联合民政部门设立“家暴受害者庇护所”。三明、福州、漳州、龙岩、厦门、泉州、南平、莆田市妇联与市民政局联合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和被拐卖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和安全保障,并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和专业社工服务。

4 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2012年,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如福鼎市硖门畲族乡柏洋村组建了村级妇联,聘请了20名妇联联络员。平时,村妇联联络员经常上门与村民聊家常,热心帮助左邻右舍解决实际困难,从中了解一些家庭矛盾和纠纷。根据这些信息,村妇联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而有效地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5 主动借力新闻媒体。“三八”节期间,新华社、中新社、福建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专门采访省妇联,呼吁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如4月7日,新华网发表了《莫让“家暴”再疯狂国家立法需“给力”》一文。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建电视台等也专门就家暴,甚至精神暴力作专门报道。反家庭暴力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三、思考与建议

1 推进立法进程。我们欣喜地看到,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已被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立法项目。福建省妇联系统将继续努力,支持国家立法。

2 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借助微博、手机短信、社交网络等宣传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庭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力度。

3 推广人身保护令、家暴告诫书。总结并推广基层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对涉及家庭暴力与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的处置经验,对法院、公安工作人员进行性别意识培训,联合出台相关案件的“处置指南”,更全面地维护身处弱势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加大对受暴者及其家庭的社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家暴受害者庇护所”建设,整合妇联、司法、民政、医疗、社会服务等部门以及民间志愿者的力量,为受害者提供安全保护、伤情鉴定、法律帮助、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受害者以更大的勇气摆脱家庭暴力。同时开展施暴人的行为矫治工作,促使其转变观念,改变行为,停止施暴。

人民网2014-11-20

 

 

妇儿组织孵化基地:推动妇联组织向“枢纽型”转变 文章下载

妇儿组织孵化基地:推动妇联组织向“枢纽型”转变

——湖北省妇联促转型谋创新系列报道之二

“如果你是一名女性,身体不是很好,孩子又太小,不方便出去上班,但出于强烈的自尊心,又渴望能找到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应该怎么办?”

一个普通人如果被问到这些问题,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但是,如果她走进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的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这些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在这个由湖北省妇联和武昌区政府联合创办的孵化基地里,可以找到为公众提供各种类型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例如,困难女性的求职问题便可以去找 “以渔”女性就业互助会,这个组织除了免费向女性提供系列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学习之外,还将通过创业就业座谈、主题下午茶等活动,增强受助人之间的相互支持,让她们在平等,自然的氛围中得到就业的帮助。

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邹义均告诉记者,目前孵化基地已经有50多家这样的社会组织入驻,基地的目标就是帮助她们做大做强。

“创办这样一个孵化基地,吸纳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入驻,是湖北省妇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服务全省妇女儿童的一次积极探索。我们希望由此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与妇女儿童之间构筑起枢纽型服务平台,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湖北省妇联主席彭丽敏告诉记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之后,湖北省妇联开始积极思考: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妇联组织应当如何“求新”“求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2013年下半年,湖北省妇联系统上下联动,深入基层,开展了一系列“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通过调研,省妇联制定了切实推动妇联组织由行政管理型组织向枢纽型组织转变,由机关化工作方式向社会化的群众工作方式转变,由活动化的工作模式向项目化、实事化的工作模式转变,使妇女工作由妇联系统的“自转”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的一系列改革思路。随后,省妇联在妇女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在创新工作载体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创办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实践。

2013年11月,湖北省妇联发起了“公益木兰”湖北省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共征集到项目286个。根据专业评委与大众评委的筛选,有50个项目进入了“公益木兰”项目库,这些项目涵盖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关爱、妇女儿童素质提升、和谐家庭建设、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以及实事帮扶等五个类别,契合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呼应了妇女儿童的真实需求。

“公益木兰”大赛的举办,充分聚合了社会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大赛的征集活动,发现了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迫切需求,也发现了潜在的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力量,并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对公益活动的关注度,复赛阶段,参加网络投票的网民超过50万人。大赛也得到了很多爱心企业和公益人士的鼎力支持,许多人积极为公益项目捐资,形成了一种聚沙成塔式的“公益众筹”。通过大赛,还提高了妇联组织对社会工作的认识,让许多妇联干部从对社会工作 “零认识”变为主动报考社工师,积极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推进妇联工作,为妇联工作的进一步改革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益木兰”大赛结束后,由省妇联与武昌区政府联合建立的湖北省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随即开园,“公益木兰“大赛遴选出的50个公益项目及社会组织首批入驻。基地占地658平方米,内设宣传展示区、运营办公区、孵化培育区等,可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

在孵化基地,记者了解到,基地的运行情况良好,许多项目已经开始展现出显著的成长性,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们从2007年起,就开始做急救培训,组织志愿者参加救援活动。”“生命阳光”儿童安全自救自护教育项目发起人王辉介绍。6年前,王辉是一名医师,有一天,急诊室送来一位4岁半的小男孩。小男孩被一颗小小的软糖卡在了咽喉,而家长不懂基础的急救知识,最后,这个不到五岁的小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辉深刻意识到掌握自救技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定决心要把基本急救自救技能传播给更多家长和孩子。

王辉介绍, “生命阳光”儿童安全自救自护教育项目以“挽救生命、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为目的,专门开展公益性亲子及儿童的应急救护培训。她们的目标是:完成100场亲子急救自护培训、编印1本亲子急救自护标准化手册、制作1部专题急救电视教学片或动画片、推出1套亲子急救包等家庭必备急救产品。

“蒲公英“悦读小镇成立于2011年12月,是一家致力于少年儿童阅读推广的社会公益组织,目前拥有学生、家长及教师会员约1万人,大学生及教师义工约200人,服务站点覆盖武昌区53所小学。小镇的服务项目包括在社区创建阅读小站,为孩子提供家门口的公益阅读服务;举办年度阅读嘉年华,让孩子分享阅读成果,展示阅读才华;开展“亲亲蒲公英“行动,募集物资对贫困儿童进行家庭阅读援助等。曾荣获武汉市首届读书之城建设”十佳书友会“称号。

“我们的目标包括建设一个悦读小镇网站,办一本杂志,设计一套家长亲子阅读培训互动课程等。还会请一些著名专家来做推广。”项目负责人李强介绍道。

“只要服务对象是妇女儿童,或者从业人员以女性为主体,或者由女性创办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驻我们的孵化基地。”邹义均介绍说。公益项目和社会组织在提出申请,经过考察辅导,入壳评估后即可入驻孵化器,在这里,基地为其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和分类孵化服务,包括提升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社工素质;提供场地、办公、实训、策划、管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网络孵化平台,提供远程辅导、专业咨询、信息发布、资源联接、信息化管理服务等。

“整个孵化期一般来说是一年半,期间还会提供一年十次的中期辅导培训,两次评估,两次督导服务。等到该社会组织符合治理结构完善、组织建设规范、工作绩效明显、持续发展有力的标准后即可出壳。”邹义均说。“出壳后,我们还会进行一年的跟踪辅导,提供后续的督导评估服务,为其持续发展提供标准化、连锁化的技术服务支撑。

姚鹏

湖北省妇联2014-11-25

 

 

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作用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文章下载

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作用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妇联组织进一步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围绕这一课题,我们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市妇联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方法,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定了“摆正一个姿态,做实三个转变,发挥四个作用”的工作思路。“摆正一个姿态”就是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寻求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协助政府管理好妇女儿童事务,把妇女儿童群众的满意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唯一目标和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实三个转变”就是要转变管理理念、转变服务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组织网络的拓展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妇女组织健康发展的管理者

不断夯实组织建设。近年来,市妇联采取“建、联、挂、靠”的方式,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妇女组织的完善和建立,力争实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全市街道妇联、社区妇代会、机关事业单位妇工委组建率均达到100%,社区“妇女之家”建设率达到100%,在女性较为集中的10个“两新”组织中成立了妇代会,基本达到“纵向到底不断线,横向到边无间隔”的基层妇女组织网络。目前,全市现有2个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6个自治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同时在社区“妇女之家”积极推广妇女议事会、妇女悄悄话室、姐妹驿站等做法,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宣传引导、权益维护、传播知识和开展活动的作用,真正使妇女群众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立并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以延伸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触角。妇联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家庭、服务群众的宗旨,通过社会招募、自愿报名、服务吸引等方式,成立了文化宣传、卫生保健、家庭教育、法律维权、科技致富、心理咨询、低碳环保七类43支470余人的巾帼志愿者队伍。爱心救助志愿者利用休息日、节假日走访了低保户家庭、空巢老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文化宣传志愿者指导妇女群众积极参加健身娱乐活动,倡导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科技致富志愿者进村入户传播科技致富知识;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开展了青少年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健康咨询公益活动等等,市妇联巾帼维权志愿服务队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巾帼志愿者队伍。社区里、广场上、农户家处处闪耀着“互助、互爱、互亲、互敬”的光辉。

积极培育女性社团。市妇联以“人人都有组织、组织就在身边”为工作目标,积极培育女性社团,让妇女群众加入身边的组织,提升妇女群众归属感。以妇女的实际与共同兴趣爱好为前提,成立了经济类(女企业家协会、米粒工艺俱乐部、十字绣俱乐部、妇女手工艺协会等)、兴趣类(健身操、太极拳剑类、拉丁舞、瑜伽、球类、民间乐队、秧歌队、棋牌协会等)、关爱类(爱心妈妈团队、妇女儿童救助协会等)、维权类(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队、妇女儿童维权站、信访调处队、维权合议庭等)等女性组织30余个。这些团队活跃在全市城乡社区,延伸到各类群体,推动着妇女进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良性化发展轨道,从而使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了更广泛的组织基础。

(二)在维权职能的履行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抓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首先是抓住节点。市妇联每年以“三•八”维权周、“六一”儿童节、“6•25“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为有利契机,广泛开展了咨询、研讨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人群进行专题专门宣传,取得良好效果。其次是抓住活动。市妇联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年”、“维权大课堂”、“建设平安家庭,促进和谐稳定”等有影响的活动。将维权重心下移,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基层广大群众手中,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李培育等法律方面的专家和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普法维权宣传,与妇女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抓合力,构建好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两年来,市妇联先后在市法院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与市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妇女维权救助站,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在全市5个街道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22个社区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全覆盖。工作中,市公安局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对实行家庭暴力的现象有警必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起妇女儿童案件,重点保护了女性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妇女儿童实行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案件60余起,全市形成了由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配套联动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

抓信访,维护好为广大妇女儿童权益。信访是妇联了解妇女、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窗口。妇联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咨询与疏导并举,释疑与宣传并举,打击与维权并举,引导妇女依法信访、依法维权。在具体工作中,问题化解注重一个“早”字,坚持走访妇女群众、与她们促膝谈心,做到早准备、早介入、早处置。矛盾处置做到一个“快”字,发挥妇联的“联”字作用,上下联动,广泛联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两年来,市妇联及基层妇联组织共接待来访200多人次,处结率98%,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咨询“四位一体”的维权服务,解决了一批涉及家庭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家庭暴力等典型案件,妇联干部们用爱心和诚心感化她们,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妇女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在助推经济发展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妇女建功立业的引领者

深化“双学双比”,拓展“巾帼建功”,着力培育典型,引领全市妇女投身经济建设。在农村,建立了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基地、妇女专业合作社、巾帼科技服务队,为农村妇女提供政策、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的服务。组织巾帼志愿者送科技下乡活动近10余次培训2000多人次,向农村妇女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赠送科技书籍1000余册,解答群众疑难问题60余个。基层妇联组织通过实施妇代会主任致富工程、培植“妇”字号龙头项目等方式,采取自办、联办、扶持女性致富带头人等多种形式带领广大农村女性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今年我市达来胡硕街道河日木特社区黄金莲就被评为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在城市,以推进“巾帼家政服务工程”为重点,2008年市妇联巾帼家政服务中心成立,此后相继扶持创建了洁缘保洁家政服务公司、温欣月嫂服务公司,举办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市妇联上联劳动部门,下系社区妇女,为一批又一批无业妇女开辟了就业的广阔舞台。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主题活动,在全市各行各业女职工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2个、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2个、通辽市级“巾帼文明岗”7个,有自治区级“巾帼建功标兵”3人、通辽市级“巾帼建功标兵”13人。

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为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市妇联通过向政府、财政部门汇报协调,积极争取到内蒙古妇联、内蒙古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发放的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举办了4期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班。截止到6月30日,共为166户妇女发放了1000万元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妇女创业就业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帮助了更多的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新岗位、新业绩。

(四)在扶弱济困的关爱活动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的推动者

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每年的“两节”前市妇联通过筹集和向政府争取资金的形式对贫困妇女家庭进行慰问,每年的慰问金达5万元之多。“六一”儿童节举办了“爱心助学、共享阳光”扶贫助学活动,对23名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儿童发放了价值2000余元的书包、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在实验小学举办金秋助学活动,为10名孤残贫困学生发放2000元助学金。积极为我市张红娟、兰影、冯丽君三名贫困大学生争取北京培黎学院“春蕾大专班”入学报名工作,争取到学院每人每年6000元的减免学费待遇,两年来三名贫困大学生直接受益金额达36000元。

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积极争取上级妇联关于“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基金,向7名患癌妇女发放慰问金4000元。组织巾帼卫生医疗志愿者为妇女进行“两癌”义查活动,240余名妇女得到服务。为妇幼保健院争取到了自治区妇联一辆价值16万元的草原母亲健康快车,全年共组织义诊咨询3次、健康普查4200人次、宣传保健知识7次受益人数达670余人。

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我市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第四小学举办了“手相牵,心相连”为主题的留守儿童与爱心妈妈、知心伙伴结对启动仪式,并在各种节庆期间前组织爱心妈妈看望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联欢并赠送了慰问品,弥补了留守少年儿童亲情的缺失。

(五)在和谐社会的氛围营造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当好弘扬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开展节庆活动。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了全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文艺展演,各基层妇联组织,通过举办女职工座谈会、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彰显了我市新时代女性精神风貌,营造全市妇女共创佳绩、共展风采、共建和谐的浓厚氛围。母亲节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感恩母亲美文诵读会、亲子联欢会、观看感恩纪录片、贺卡展

、征文活动等等,在全社会营造了感恩母

亲、敬老爱亲的良好社会氛围。八一建军节前夕,举办了300余名妇女参加的全市第二届“金磊杯”女子健身项目展示大赛。国庆节前,社区妇女之家举办了两场“庆国庆、暖民心、促和谐”居民文艺演出、在中小学生中“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街道家长学校组建率达到100%,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建率80%,各街道都组建了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市民大讲堂这个活动阵地开设母亲课堂,开展了“如何做好孩子的榜样”、“培养优秀孩子,做智慧家长”等家庭教育知识讲座7次,举办青少年成长心理咨询公益活动2次,2000多位家长受益。在《今日霍林郭勒》开辟了家庭教育专栏,每期必有家庭教育知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主题为“当合格家长,育合格人才”家庭教育百题知识竞赛,2000多名家长参加,对20位优秀家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在中小学集中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小志愿者”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了“学雷锋”系列活动、拾捡白色垃圾活动、关爱孤寡老人、红色经典文化歌唱比赛、经典诗文诵读等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二、制约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效果的问题

市妇联在实践和调研中发现,妇联多年从事的各项工作,其本质大多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但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发挥妇联优势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妇联传统的组织架构已经无法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社会服务

全市各街道、社区和行政事业单位虽建有妇联组织,有妇联干部达117人,但全部是兼职妇联干部。妇联干部大多身兼数职,分身乏术,在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同时,随着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大量出现,妇联组织非常有限的资源还不能因地制宜地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为便捷、贴心、全面的服务项目。

(二)妇联组织在资金、人才、资源等方面力量十分薄弱,难以满足各界妇女群众多方位的需求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妇女儿童需求呈多元化发展态势,诸如:妇女希望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患病妇女希望建立妇女重大疾病长效救助机制;创业妇女希望妇女小额贴息担保贷款能降低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年限;妇女文体健身队伍希望得到经费、场地、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空巢老年妇女希望得到更多的心理抚慰和生活照顾等等需求,这些都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面临的新课题。所以说,资金、场所、机制、队伍建设都成为制约基层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管理职能,为妇女群众提供有效的服务,不仅要加强妇联原有工作机制,更要提升妇女干部素质,拓展妇女工作领域,切实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群众的需要。

(一)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妇联组织影响力

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一是推动制定有利于妇女儿童的保护和倾斜政策。就目前女性在创业就业、劳动保护、家庭暴力以及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等问题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实施方案,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推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人大、政协中的数量和比例,以使更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参与层面。切实保证妇女干部进社区“两委”班子,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二)建立覆盖广泛的组织网络,提高参与公共服务的参与度

妇联应在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之上,加强与各类妇女组织的联系,形成以妇联为核心、其他各类妇女组织为延伸的网络体系。妇联是群团组织,资源有限,职能有限,要大力发展壮大各种行业协会、妇女志愿者队伍等,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努力发展成为妇女工作的有效力量。

(三)坚持重心下移,为基层落实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一是实现人力资源共享。针对基层妇联普遍存在的人手不够、兼职过多的问题,要引进社工、义工理念,将妇联工作社会化,开展面向家庭和个人的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二是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运用多种手段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培训,提高她们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带领妇女群众创业致富的能力,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掌握新知识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事关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妇联组织新时期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市妇联要通过加强机制创新和妇联干部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霍晓燕

霍林郭勒市妇女联合会2014-11-23

 

 

福安阳春社区:社区一家亲 巾帼显活力 文章下载

福安阳春社区:社区一家亲 巾帼显活力

构建和谐社会,社区是基石。近年来,福安阳春社区针对辖区妇女群众数量众多、活动活跃的局面,整合驻区单位妇女组织的资源和力量,探索总结“1123”工作模式,打造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激发出了社区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新夹板,又夹响,居民群众请听讲。金秋十月金光闪,四中全会号角响。……”11月16日,阳春社区里笑语欢声,由社区巾帼志愿者领衔的宣讲团以新编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得社区居民叫好声声。

服务社区群众、引领社区生活,广大妇女群众唱主角、显活力,这是阳春社区推行“1123”社区“大妇联”服务模式催生出的新气象。

阳春社区由安居小区和鹤祥新城两个小区组成,居民2313户6012人,其中妇女2537人,驻有单位、团体及企业111家。针对辖区妇女群众数量众多、活动活跃的情况,在宁德、福安两级妇联的指导下,阳春社区经摸索实践,整合驻区单位妇女组织的资源和力量,首创“1123”社区“大妇联”服务模式,即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一个目标,构筑一张覆盖社区的妇女组织网络,全力打造社区妇女工作者队伍、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等两支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家庭关爱帮扶机制、妇女发展维权机制、妇女宣传教育机制等三项服务机制,激发了社区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目前,这一模式正在全市基层妇联组织中示范推广。

一网相连从“单兵”到“纵队”

“融入社区‘大妇联’,姐妹们有了家的感觉。”这是驻区单位——闽东水电站女工委主任林芬发出的感慨。

闽东水电站现有在职在岗女职工53人,大多是双职工家庭。林芬坦言,往常这些姐妹们只在“三八”节等几个时间段开展一些活动,常规而单一,特别是21名在山区水电站轮班的女职工一到轮休周时,只能在家中当一名“专职主妇”。

“1123”工作机制搭建起的平台,让林芬和姐妹们活跃了起来。林芬告诉记者,现在女工委日常活动有了着落,她还以“阳春社区妇联副主席”的身份参与活动策划,不仅可以主动参与,而且还有了话语权。目前,该女工委正着手成立服务小组,以“女儿”角色,帮扶社区“空巢老人”。

将驻区单位女工委与社区相连的,是一张覆盖社区的妇女组织网络。横向上,社区妇联系驻区单位妇女组织,通过建立健全联席机制、联络员制度,定期研究讨论社区大妇联工作,形成“事情共商、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活动共办、文明共创”的良好共建氛围。目前社区已与福安市老年大学、福安邮政局夕阳红俱乐部VIP服务室单位共建、场所共享。同时,与闽东医院等医疗部门共建,每年为社区老人义诊六次以上。

在纵向上,根据社区妇女居民的分布,社区妇联把整个社区按照楼宇、户数划分为4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妇女专职管理员、4名义务协管员,每名管理员联系10多位妇女小组长,每位组长再分片联系30至50名妇女,做到任务分担、程序明晰。

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明晰、职责明确”的社区妇女组织体系,阳春社区织就了一张覆盖全社区、与社区妇女群众直接联系的动态服务网络。社区妇女群众的所急、所想、所忧、所盼均可以在第一时间顺畅地反馈到社区党组织、妇联组织,为社区党员、干部、巾帼志愿者明确服务对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贴心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倾情服务从“独奏”到“合唱”

凝聚合力,迸发活力,阳春社区妇联整合志愿者、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组建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奏响了倾情服务社区群众的“大合唱”——

69岁的丁凤仙老人几年前老伴过世,她一度身心憔悴、家门不出。在社区妇联及巾帼志愿者的关爱下,她重拾生活信心,融入社区生活。现在她不仅光荣入党,还加入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服务。

低保户家庭林周弟、刘石妹夫妇没有固定退休收入,妻子刘石妹还因生病长期卧床。得知这一情况后,社区妇联牵线搭桥,推荐林周弟到驻区一家单位当门卫,并为他们申请低保以及廉租房。心怀感恩的夫妻俩从微薄的收入中积攒出钱来购买茶叶、纸杯、凳椅等,在社区群益桥头榕树下设下“爱心茶摊”,为往来市民和晚上纳凉人们免费提供茶水,6年来从未间断。

下岗女工孙加青和缪芳共同创办幼儿园,社区妇联全程帮扶,帮助她们解决贴息贷款32万元,还帮助协调解决用地纠纷。幼儿园开园后,解决了社区14个妇女就业和130多位居民子女就学难问题,缓解了政府办学压力……

在阳春社区里,这般温情故事还在持续上演着。社区妇联还建立完善家庭关爱帮扶、妇女发展维权、妇女宣传教育等三项机制,通过零距离的精细化服务,让社区妇女群众享受到“大事小事不出社区”的实惠,互助友爱、和睦和谐社区氛围渐浓。

服务出凝聚力,服务出满意度。阳春社区妇联用孜孜不倦的真心、热心,唱响了服务社区妇女群众的主旋律。在实践中,该社区将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妇女组织同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与她们一道共建和谐幸福的社区家园。记者 陈薇 王志凌

宁德网2014-11-24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孩子犯错 打不是办法 文章下载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孩子犯错 打不是办法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近年来,不少孩子成为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离家出走、沉溺网络甚至违法犯罪在一些孩子身上时有发生。“孩子是家庭教育的一面镜子,孩子犯错,实际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家长要与孩子好好沟通,千万不能用各种暴力面对孩子。”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家长学校主任韩国中说,家庭教育是教育之根本,家长应学会与孩子相处,先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与孩子做朋友,再来改变孩子。

在一些网吧,常能见到未成年人的身影。

非打即骂

让孩子越来越远

走访发现,在“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中,或多或少都曾有“家暴”的遭遇。

今年10月13日,14岁的阿强(化名)因偷电动车被公安机关发现,被送至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据了解,阿强打小就有偷东西的行为,由于父母没制止和教育,而发展成偷窃习惯。“经常逃学、上网、夜不归宿,令我最伤心的是偷东西,警察、同学家长经常找上门来。”阿强的母亲告诉记者,她不光责骂孩子,甚至还大打出手,但都没有太大效果。

市民韩先生说,他的女儿今年12岁,从青春期开始就特别叛逆,不听话,爱上网。他曾把家里的电脑拆掉,甚至还动手打过女儿。去年暑假,她的女儿一天一夜没回家,第二天,他们找到老师,打同学家长的电话,一个一个问,终于在第三天,他们从一位同学家长那里得到了女儿的消息。原来,女儿是在同学家上网,与父母赌气,不想回家。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总觉得孩子离我们越来越远,怎么也管不住。”吴女士说,他们平时做生意特别忙,没有时间管教儿子,导致儿子沾染上网瘾,和一帮社会青年混在一起。今年,由于别人偷车,她的儿子在旁边,被算作同伙。虽然当时因为孩子才13岁,可以不去法制教育中心接受教育,但是他们还是把孩子送至中心,他们得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同时,他们也没闲着,每周都参加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家长学校公益讲座活动。

孩子犯错

其实家长也有错

自2010年起,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家长学校(以下简称“家长学校”)每周六都举行“德润天下行”公益讲座活动,家长可以了解家庭教育问题所在,还可与其他家长交流经验,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来教育孩子。

“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孩子的今天都是我们一手造成的,不该总是责怪孩子,更不该打他。”从“家长学校”回来后,阿强的母亲后悔地说,过去,她上班时偷单位的东西,做生意时对顾客缺斤少两,稍有不顺心的事情,对孩子不是打就是骂。“我的毛病和习气,孩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大后,他成了我的翻版,我的问题在他的身上都显现出来了。”

自从女儿离家出走后,韩先生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和妻子到“家长学校”听公益课,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问题。他开始和女儿沟通,与女儿做朋友,慢慢的,女儿的网瘾戒掉了,成绩也很快提升。今年9月,他的女儿成绩排到班级前5名,通过择优推荐,还上了海口实验中学。

“原来我们怪孩子,现在才知道,孩子犯了错,也是怪我们的。”吴女士后悔地说,他们与孩子共处的时间太少,总是责怪,实际上问题的根源出在他们自己身上。“我们与孩子一同学习,互相改变彼此。”

家庭暴力

让孩子更易犯错

日前,海口市一社区做了一份关于家庭问题的调查。通过对100份问卷的调查发现,问题家庭包括经常吵架、打架、闹离婚、有外遇等占47%;不懂教育,没有教育方法的占73%;孩子有网瘾的占有13%;孩子不听话,叛逆心重的占58%;对教育无所谓,不重视家庭教育的父母占28%。

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家长学校主任韩国中分析,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未成年人的问题实际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反应。夫妻关系是家庭建设的核心问题,夫妻不和,争吵、打骂、外遇、离婚,孩子就像生活在一个电闪雷鸣、疾风暴雨的环境中,没有快乐和幸福,没有安全感。相反带来的是恐慌、紧张、焦虑、无助、抑郁和痛苦。

“不少孩子犯错,都与家长教育方式出错有关,尤其是爱用暴力的教育方式,让孩子难以接受,会让孩子‘犯错概率’更高。”韩国中说,无论是父母双方打骂,还是父母打骂孩子,都会给孩子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很多家长不懂得教育孩子,不懂得与孩子平等相处,当孩子做错事,不好好沟通教育,打骂孩子,这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在错的路上越走越远。

韩国中说,家庭教育是教育之根本,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续与扩展。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5年时间接受了1500余名问题青少年,表面上看是孩子问题,许多人都从孩子身上下手,想通过改变孩子而改变社会,最终都是事与愿违。究其根源,其实孩子是家庭教育的一面镜子,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现代家庭中的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十大问题:教育态度不端正;缺少正确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束手无策且反道而行之;无视青春期教育;不懂得指导孩子的交友;不懂得孩子早恋问题处理;不懂得预防和解决孩子心理问题;与孩子沟通难,为孩子不听话而困扰;学习成绩不好时只会补课,不懂得在目标、动机、梦想、兴趣上帮助孩子;对孩子逆反心理及行为感到束手无策。

教育孩子

自身先找问题,再找孩子的问题

“家庭教育分为成功型家庭教育和失败型家庭教育。”韩国中说,成功型家庭教育蕴藏着“戒”、“定”、“慧”。即戒除怨恨,遇到问题有思考力、有定力,保持清净心,从自我改变着手,进而学习、反思和反省,从中掌握教育孩子的智慧,包括原理、方式和方法。失败型家庭教育则充满“怨”、“烦”、“愚”。即怨恨孩子和配偶,导致烦燥不安、心浮气躁,没有智慧,最终采取极端、错误做法,使孩子变得越来越坏。

家庭教育指导师唐老师介绍,现在的孩子普遍缺乏爱和理解,很多家长从未设身处地去了解孩子的功课有多少,应试教育给孩子带来多少压力,而是常常责备孩子,把“你怎么还不做作业,不好好读书,还在看电视”、“成绩考成那样,还不看书”等充满责备的话语挂在嘴边,甚至打击孩子。“家长不能给孩子心理需求,孩子就会以上网、找朋友等方式寻求满足感。”唐老师说,作为家长,应给孩子多一些理解和关爱。

韩国中说,要想使人生幸福快乐,必须使事业与家庭建设两者平衡起来。古人云,“至要莫如教子”,人生的最大失败是孩子教育的失败,孩子的教育才是一本万利的事业,也是万古长青的事业。

提起教育孩子的问题,唐老师说:“家长改变百分之十,孩子能改变百分之百。”家庭是一棵树,孩子就是树上的果子。许多家长总是给果子喷药、染色等,却不知道养料从哪里来,实际上是家庭教育出了错。家长要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比如在孩子的学习方面,家长要认识到“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今社会的顶梁柱基本上都是当年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人品和能力才真正决定人的未来发展。如果孩子学习成绩不好,不要硬逼他学习,应该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点,多与孩子沟通,把孩子当做朋友一样平等相处,多理解孩子。

“切记不能实施家暴,这会给孩子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韩国中提醒说,要与孩子做朋友,双方平等相处,好好沟通,方能让孩子更加快乐、健康地成长。

此外,对于家庭教育问题,韩国中送给家长“十戒”:一戒奖惩不得当;二戒父母不同腔;三戒议论负面事;四戒言行不一样;五戒伤害自尊心;六戒宠溺不得方;七戒表率作用差;八戒不现实期望;九戒情绪不自制;十戒怨恨恼怒慌。记者 张云

海口晚报2014-11-27

 

 

播洒“真心”雨露 关爱妇女儿童 文章下载

播洒“真心”雨露 关爱妇女儿童

艳坤

新林区妇联以关爱妇女儿童为工作宗旨,以贫困妇女、单亲母亲、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为主要帮扶对象,为其送去关心、贴心、爱心的“真心”雨露,促进了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发展。

以真实关心为支撑,凝聚妇女组织向心力量

播洒关心雨露,重在加强服务队伍建设。这个妇联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自愿、无偿的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

发倡议,造声势。这个区妇联向妇女发出“巾帼服务建新功”的倡议,发放倡议书700多份,通过简报、网络信息等多种宣传形式,动员更多有爱心的人士加入到服务妇女儿童工作中来,使各级“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各行各业女性纷纷参与到各方面服务妇女儿童工作当中。建队伍,织网络。依托社区“妇女之家”阵地,本着一家多服务原则,充分利用来自社区及党群等各类妇女工作者的行业特点,将妇女工作服务人群按照文明家庭创建、文艺、婚姻家庭调解、环保、家政、创业、政策宣传划分为7项服务种类。强机制,夯基础。依托基层社区、“姐妹港湾”服务站和学校,对困难妇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单亲母亲及单身男女青年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重点人群的一线资料,建立关爱帮扶档案管理机制,从而了解重点特殊人群的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学业成绩、日常行为等。讲政策,带发展。充分利用妇女学校、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创业典型等资源,组织了“致富政策进家庭”宣传活动,用足用活了贴息贷款政策、家政技术培训政策,适时举办黑木耳养殖技术现场观摩、蓝莓田间管理、生猪养殖技术、北药种植技术等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巾帼志愿者进基地献义工”活动,87名志愿者深入到木耳养殖基地,帮助采摘木耳2000余斤。

以真情贴心为宗旨,搭建妇联服务工作平台

这个妇联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服务妇女、服务儿童、服务发展,走出了一条更加贴近妇女儿童需求的新时期服务之路。在“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巾帼志愿者通过入户宣传、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当前区情及妇女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家政便民志愿者服务队与社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结成对子,开展陪护、家政等5项志愿服务。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发动全区各级妇女,自发到各街道及居民区内清理杂物、垃圾。在母亲节期间,组织了机关及社区妇女干部到各社区贫困母亲、老年妇女家中打扫卫生。重阳节期间组织送温暖敬老活动,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家政服务、文娱活动等,使老人们心情舒畅、快乐过节,为他们营造了“爱”的港湾。

以真帮爱心为载体,助力妇女儿童爱心服务

在网站上完善了“龙妹家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发布租房、雇佣保姆、家政服务、找工作等相关信息,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实施结对帮扶,完善了跟踪问效、长期帮扶的助学圆梦工作机制。自2010年开展关爱贫困儿童扶困救助活动以来,一直致力于对成绩优异的春蕾女童、贫困儿童等的扶困救助工作,每年不定期对20名儿童开展救助工作,在原救助学生中,现已经有4名学生升至初中。

送温情关爱,在今年“六一”儿童节之际,对本区内的留守儿童走访探望,帮助两名春蕾女童完成学业,并为她们送去了慰问金400元。开展慰问捐赠,“下基层、访妇联”、“爱心献儿童”扶困等活动。5月份,为新林一小、二小、林城社区及翠岗镇小学的春蕾女童、留守儿童及贫困儿童等送去救助慰问金,共计2000元。助力爱心服务,积极开展互认互知、嘘寒问暖、过节回家、交心谈心等活动。社区居民姜秀芹患乳腺癌,67岁的她身体残疾,生活十分困难,儿女们也很贫困,妇联得知她家的情况后,为其送去了500元慰问金和一些衣物,姜秀芹感动得热泪盈眶,感受到了家人一样的温暖和关怀。

大兴安岭日报2014-11-24

 

 

激发农村妇女作为知识生产者的潜力 文章下载

激发农村妇女作为知识生产者的潜力

-----写在联合国“国际农村妇女日”来临之际

  农村妇女有着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丰富的认识和经验,只是在很多时候她们缺乏表达的平台和机会。《咱们的故事咱们绣》一改农村妇女“被书写者”的面貌,展示了农村妇女作为知识生产主体的崭新格局,不仅丰富了历史的维度,也拓展了农村妇女生命的向度。

  2008年,联合国将10月15日确定为“国际农村妇女日”,旨在引起各国、社会各界对农村妇女的关注。

  在今年“国际农村妇女日”到来之际,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共同召开了新书发布会暨社会性别项目探访活动,笔者深入周山村农村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所在地,通过零距离接触协会成员并聆听她们的讲述,访问手工艺协会的工作间,观看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历史的展览,更深刻地感受到农村妇女的成长进步。特别是那本由农村妇女通过刺绣和故事来讲述个人生命历程、记录妇女能力建设、社区参与及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书籍《咱们的故事咱们绣》,一改农村妇女“被书写者”的面貌,展示了农村妇女作为知识生产主体的崭新格局,不仅丰富了历史的维度,也拓展了农村妇女生命的向度。一同发布的《乡村的故事:说说咱的村规民约》一书,则通过一个个见证农村妇女成长的小故事和相应的分析总结,为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周山实践经验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

  农村妇女不仅仅是被书写者,也是知识生产者

  谈到写书,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文化人”的专利,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很多时候都被认为是落后、愚昧的代表,不仅和写书搭不上边儿,而且在书中出现的机会也并不多,并且在书中妇女的故事主要是被记载的、转述的,可谓是作者眼中的“她们”,即通过其他人来呈现“农村妇女”的形象。实际上,农村妇女有着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丰富的认识和经验,只是在很多时候她们缺乏表达的平台和机会。

  而《咱们的故事咱们绣》一书的作者是十二位农村妇女,她们的共同身份是协会会员,她们在书中都是用第一人称“我”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分享自己作为女儿、妈妈、妻子、媳妇、婆婆、奶奶、岳母、家庭照料者的生命体验、经历和感受,书中50多幅图画也都是由她们根据志愿者老师的辅导,绘出并绣制本人的生活。作为传统社会认为属于女性独有的技艺,刺绣之于女性而言蕴含着独特的意义,可谓女性抒写世界的重要载体之一,即便今天也不例外。女性通过刺绣和故事一起,将自己的认识、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有关农村妇女独有的知识,并进行分享、传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生产过程,而且是经常被忽视的一个内容,通过她们的抒写不仅有利于全社会了解农村妇女的心声,也是对历史的丰富和拓展。用《咱们的故事咱们绣》一书的编辑陈惠芳的话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写我们历史的过程,是补充大写历史的小写历史。”

  赋权让农村妇女完成“美丽的蜕变”

  和其他农村妇女相比,这十几位妇女之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据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梁军介绍,“2002年,我们第一次进村调查妇女传统手工艺的时候,这些女性一个个羞于见人,在不断催逼下才怯怯地拿出自己的绣品,嘴里还不断地重复:‘老丑,做得不好,别笑话……’”这一年,正是在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的协作下,十几位妇女成立了草根组织协会,几经探索走上了一条生产公益性产品、注重妇女赋权的路子,帮助农村妇女在制度化的不平等中看到权力关系,进行不同权力关系的分析,以及对个人构成的影响,并牵动个人内在的反省及对既定的权力关系作出挑战。在充分尊重农村妇女主体性的基础上,农村妇女的能动性很好地发挥出来,为书写自己的生活、经验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咱们的故事咱们绣》一书中,十二位协会妇女通过刺绣和故事,描述了“家在周山村”的概况,分别讲述了自己和协会的发展进步,以及参与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情况。如协会成员郝枝在故事中说,家人都想要男孩,她第二胎生的还是女孩,家人骗她说是男孩,直到第三天才对她说实话,她气得大哭一场。她将这个场景同时用刺绣画的方式展示出来。2008年,郝枝的大女儿涛红招女婿结婚的时候,她改变了“男娶女嫁”的传统观念,积极响应性别平等专家有关男女平等的倡议,为女儿女婿举办了“女娶男”的婚礼。经过十二年的发展,如今这些协会成员越来越独立、开朗、大胆,在推动社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用她们自己的话说:“就像换了一个人”。在谈到刺绣书时,她们豪情万丈,“通过这本书,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俺周山,都知道周山村妇女手工艺协会!”“这是记载手工艺协会的历史,给后代留个纪念!”

  尊重农村妇女的主体性,是推动乡村性别平等的关键一步

  对协会妇女的赋权不仅促进她们自身的成长,而且带动了农村女性、农村社区更加关注性别不平等的议题,如村规民约违法剥夺女性的土地及收益分配问题、男孩偏好的文化根源、养儿防老的困境等问题。也正是包括协会成员在内的农村妇女的积极支持和中央党校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的协作,在周山村形成了农村妇女、村民骨干、村两委、地方政府、性别专家等多主体合作的格局,并在周山村成功开启了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实践模式。六年前,村民会议讨论本村出嫁女婚后能否留村生活的情况,与会者理直气壮地说不给这类人村民待遇。而在去年召开的村两委、村民代表和村民骨干的会议上,所有的与会者都明确表示支持本村妇女出嫁后依法留在本村生活并享受村民待遇。

  周山村的实践让人们看到:尊重农村妇女的主体性,她们的知识、能力就能够带来新气象。农民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落后保守,性别不平等的陈规陋习也并非坚不可摧的堡垒,只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抓住关键的环节,村民们就会自觉求变。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董琳副教授《乡村的故事:说说咱的村规民约》一书,以一位三十年来持续传播性别平等的教师身份和周山实践的专家身份,通过一个一个鲜活又不失针对性的故事,将上述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进一步推广周山实践模式提供了重要参考。

周山村赋权农村妇女、推进性别平等的实践模式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很多地方在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不仅把周山村村规民约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推进性别平等的14条内容写进去了,而且把周山村落实村规民约的顺口溜一起搬到文本上去了。参与周山实践模式探索的中央党校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负责人李慧英教授强调:“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方式,不仅挑战了父权制的根子,而是用建设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告诉人们怎么做才能做的好。这方面周山村可谓创造了历史。”可以说,就推进性别平等而言,从农村妇女自身出发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需要与观念变革、制度创新相结合,也需要与政府、专家、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平等合作。但是,尊重农村妇女的主体性和知识价值,是推动乡村社会性别平等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4-11-24

 

 

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广大妇女桥梁和纽带作用 文章下载

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广大妇女桥梁和纽带作用

19日下午,在黑龙江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之际,省委书记王宪魁同省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王宪魁强调,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省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勤勉工作,不断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水平,团结带领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切实发挥联系服务广大妇女桥梁纽带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新面貌、新作风、新作为,努力开创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领导杨汭、赵敏、李海涛、符凤春、于莎燕、孙永波出席会议。

  在听取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情况汇报和与会同志发言后,王宪魁代表省委对大会的圆满召开和新一届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

  王宪魁指出,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妇女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新的职责使命。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引领妇女就业创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断改善妇女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宪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遵循,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龙江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搭建了广阔舞台,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为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创造了难得机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妇女工作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迫切需要各级妇联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广大妇女贡献更多力量。新一届领导班子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重大使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再展龙江女性风采。

  王宪魁强调,要不断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水平,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建设党性坚强的领导集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原则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在是非面前始终旗帜鲜明,确保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建设本领过硬的领导集体,认真学习妇女工作基本理论、有关法律政策以及各方面专业知识,加强对妇女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和妇女儿童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要建设开拓创新的领导集体, 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集体,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充分反映妇女呼声,切实代表妇女利益,在群策群力中各展所长,在团结协作中凝聚合力。要建设务实干事的领导集体,牢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持人格操守,秉公用权办事,做到公道正派,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走出机关、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多接一点地气、少搞一点形式主义,多一点姐妹情、少一点官场气,多办一点实事好事、少一点指手画脚,以良好作风和形象赢得广大妇女群众的信任。

  王宪魁强调,要牢牢把握妇联组织的根本任务,切实发挥联系服务广大妇女桥梁纽带作用。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的昂扬姿态,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成才行动”,积极投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身体力行促进家庭幸福和美、邻里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妇联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根本任务和工作生命线,带着感情做好妇女工作,与妇女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尤其是要关注失业失地、留守流动、单亲贫困、老龄患病等弱势妇女群体生活,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心中。

  王宪魁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一届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自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能力,深入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着力解决就业性别歧视、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难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王宪魁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妇联工作,加强对妇联工作的组织领导,帮助解决妇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创造更好条件。

省妇联主席、副主席,省妇联执委会常委参加会议。

黑龙江日报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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