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领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核心在基层。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妇建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激发广大妇女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有利于提升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本领,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再建新功;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妇联基层组织网络,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作用突出、群众信赖的“妇女之家”;有利于形成党组织搭台、妇联组织唱戏,党建妇建良性互动的帮带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
二、准确把握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妇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增强妇联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出新贡献。
通过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队伍、阵地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方面的引导带动,扎实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努力使基层妇联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创造性地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受妇女群众信赖。二是干部队伍好。妇联干部要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热爱妇女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实绩。三是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维权保障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行之有效。四是阵地建设好。整合社会资源,加大阵地建设力度,使妇女活动阵地的宣传教育功能、维权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五是活动载体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深化“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和谐家庭创建”、“双合格”等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突出活动特色,打造活动品牌,扩大活动影响。
三、大力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
推动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带”是关键,“建”是基础,要力求在“带”字上下功夫,在“建”字上见成效。要通过带思想、带组织、带队伍、带创先争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带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妇联组织的政治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妇联组织做好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做好妇联和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途径。指导妇联组织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认识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妇联成为思想坚定、政治可靠的党的群众组织;指导妇联组织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实现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妇联组织抓好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团结之风、干事之风,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指导妇联组织紧密结合妇女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加强对妇女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和“四自”教育,鼓励妇女开阔视野、提高能力,努力塑造大批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推动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带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妇联基层组织的覆盖面
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妇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的源头活水。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工程与妇联组织实施的强基固本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制定妇联组织的“全覆盖”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其他妇女组织为延伸、广大妇女共同参与的妇女组织全覆盖体系。全市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独立的妇联组织,保证妇联干部行政编制专职专用。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妇代会,有条件的可建立妇联组织。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女人数在30人以上的要建立健全妇委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女干部;妇女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可以建立妇女小组,妇委会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稳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妇联组织建设,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女性集中的社会组织为重点,积极建立妇女组织,妇女人数在30人以上的,应建立健全妇委会,不足30人的,要成立妇女小组。规模较小,妇女人数较少的,可按照行业相近或地域相邻原则,依托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综合(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建立联合妇女组织。支持妇联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联系和合作,积极推进各类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三)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
各级党组织要把妇联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妇联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选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强、有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妇联领导班子中,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做到优势互补、增强合力。认真执行妇联干部协管制度,在妇联主席任免、调动时,需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意见。积极推进村、社区妇代会主任通过选举进入“两委”班子,还可通过到村任职的女大学生村官或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中的女同志配合妇代会主任做好妇女工作。
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新任妇联主席到党校培训制度,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妇联干部“走出去”进行培训。加大对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力度,基层妇联干部每年参加脱产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定期举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推进岗位锻炼。根据妇联干部成长特点和规律,创新培养机制,坚持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基层一线作为妇联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妇女干部到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基层一线进行锻炼,使妇联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成长。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妇联干部参加帮扶解困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强妇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妇联干部交流制度,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注重在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女能人、回乡女知青、外出务工返乡妇女中物色、培养、推荐优秀分子,积极发展农村女党员,不断提高农村女党员的比例。
认真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区县、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应享受同级党委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政治、生活待遇。妇联主席是党员而且适宜的,应吸收参加同级党委,未参加同级党委的,可以列席同级党委的有关会议。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应纳入村、社区干部的生活津贴范围,享受相应生活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对在妇代会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在其离开岗位时,如生活确有困难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带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的工作水平
积极整合妇联组织阵地资源,协调有关部门从设备、经费、人员等方面支持妇联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坚持阵地共建共享。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中统筹考虑党组织活动阵地和妇女活动阵地建设,依托“党员之家”、“天津市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等活动阵地,积极推动“妇女之家”(半边天家园)建设,使“妇女之家”达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的“四有”目标。积极将“妇女之家”建设成为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就业再就业指导中心、文化宣传活动中心、学习教育培训中心、家庭生活服务中心、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实现区县有独立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要向没有单独建立“妇女之家”的妇联组织开放,方便基层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妇联章程规定,将各级妇联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妇女工作,积极为妇女工作的有效开展争取资源、资金、项目等,不断增强妇联组织实力,推动妇女事业发展。
(五)带创先争优,进一步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带领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充分凝聚和发挥妇联组织、妇女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在创先争优实践中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注重用创先争优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贡献力量,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全市“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等中心任务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中心,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岗位创新活动,引导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创一流业绩,争巾帼标兵,在全市改革发展中展现时代风采;注重用创先争优引领广大妇女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双合格”活动等争创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中积极发挥作用,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用创先争优促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好事,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认真了解、准确把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盼,紧紧抓住事关妇女民生和发展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健全创先争优活动互帮互助机制,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的特色活动品牌优势,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聚合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大力弘扬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先进妇女典型,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在动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
四、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妇联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建立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建带妇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是责任单位。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听取1—2次妇女工作的汇报并专题研究妇女工作,及时讨论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妇联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把检查考评结果列入党建考评体系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积极选树和宣传学习党建带妇建的先进典型,适时开展评选表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形成党建带妇建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组织、妇联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水平。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