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出实招加强乡镇级妇联组织建设
为切实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妇联组织的枢纽功能,前不久,江西省鹰潭市出台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据了解,这份由鹰潭市委发出的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在乡镇(街道)党委换届中,对妇联组织进行同步换届;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专职副主席应做到专人专职专岗;组建7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妇联执委会”等。意见还要求乡镇(街道)财政按照妇女儿童“人均一元钱”的标准落实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
意见的出台,旨在着重解决乡镇(街道)妇联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妇联“五个好”目标,即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妇女群众反映好。
在主要任务上,意见提出,切实将妇联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乡镇(街道)党委每年要听取1~2次妇女工作的专题汇报,集体研究妇联和妇女工作;乡镇(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应列席乡镇(街道)党委有关工作会议。
意见还提出,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在乡镇(街道)党委换届中,对妇联组织进行同步换届。乡镇(街道)妇联应设主席、专职副主席各一名,设兼职副主席若干名,打破地域、行业、身份和体制的局限,编制内、外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组建7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妇联执委会。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领导班子中没有女性成员的,可优先选拔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女干部进入党委领导班子;专职副主席应由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担任,做到专人专职专岗,享受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待遇,一般应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要积极吸纳各行各业优秀女干部和女性人才,以及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社会组织带头人等到乡镇(街道)妇联组织中来,担任兼职副主席或执委,将基层妇女人才资源转化为基层妇联工作资源。每名执委应对应一个村民小组(社区),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妇女儿童与家庭。
为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服务能力,意见要求把乡镇(街道)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培训的总体规划,落实培训经费,注重培训实效,帮助乡镇(街道)妇联干部、妇女工作骨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妇女群众的专业化水平;建立选拔任用制度,把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女干部选配到乡镇(街道)妇联领导岗位上,把年轻有为、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乡镇(街道)妇联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形成女干部流动的良性循环,使乡镇(街道)妇联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建立干部协管制度,在推荐或提名乡镇(街道)妇联领导班子人选、对班子成员进行调动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
关于如何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妇女工作专项经费,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妇女工作专项资金要通过项目扶持、以奖代补、定点资助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倾斜,乡镇(街道)财政要以上年度本辖区妇女儿童人口数为基数,按照“人均一元钱”的标准落实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相应增加。
意见还就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妇女之家”等提出了要求。
中国妇女报20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