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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小康建设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残联

题目:五项措施助推残疾人同步小康成效的经验案例

资料提供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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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残联:以党建为引领 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文章下载

临沂市残联:以党建为引领 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近年来,临沂市残联以党建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残疾人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抓牢政治建设,提升党组织的领导力。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残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以政治忠诚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权益维护等工作提升。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抓好理论武装引领。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指导残疾人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强化组织建设,为党组织注入新活力。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推进、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采取听汇报、查档案、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调度督导。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以党内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抓牢抓实党员教育管理,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评选表扬活动,组织党员到临沭县朱村抗日战斗纪念馆等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狠抓示范引领,打造模范机关“示范点”。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聚焦基层残疾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今年以来,临沂市残联已开展了5轮集中调研,深入13个县区、65个乡镇、210个村(社区)、700多户残疾人家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解决残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推进党员到兰山区金雀山街道金苑社区进行“双报到”,利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残疾人、陪残疾儿童过节等志愿服务活动,传递对残疾人的关怀。

强化服务功能,党建助力残疾人脱贫。加快推进流程再造,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努力打造理念先进、流程先进、标准一流、充满活力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增强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围绕全市建档立卡残疾人需求,突出抓好残疾人证“一次办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6项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精准比对,盯人盯户,查漏补缺,因人因户施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真贫、真脱贫。

以党建为引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今年以来,全市对32.7万名建档立卡和即时帮扶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全面摸排,鉴定疑似残疾人4.37万名,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95万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4.99万名。

党旗飘扬,风帆正劲。中国梦、小康梦也是每个残疾人的梦,临沂市残联将继续擦亮“党建铸魂 善爱筑梦”党建品牌,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推动临沂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灯塔-党建在线2022-09-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总战略和"三量齐升"总要求,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其基本生存发展需求;又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其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又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省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融合发展得到大力推进,广大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其如期脱贫。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于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省适时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2016年建立全省统一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并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统一名称、范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要成为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认真落实《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规定的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措施。

(三)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鼓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采取给予补助等形式,支持残疾人家庭购买财产保险、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增强残疾人家庭抵抗风险能力。

(四)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要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要通过采取托底保障等措施,保障其改善居住条件。到2020年完成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三、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各地要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其他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预留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各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推进盲人按摩产业转型升级,帮助更多盲人在医疗和保健按摩产业就业。

(二)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并为其提供孵化服务。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对残疾人兴办、创办、领办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在场地、资金、技术、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政府在城镇临街小巷巷口划定专门地块,设置残疾人就业摊点,帮助残疾人自力更生从事经营活动。支持发展残疾人家庭手工业,建立完善残疾人家庭手工业服务体系,开辟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渠道。加大对残疾人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满足融资增信措施到位、信贷风险可控和符合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贷款,可在信用登记评定、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解决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残疾人筹措创业资金难题。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和《湖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大力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贫困县考核指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每年残疾人脱贫比例不低于10%。统筹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工作,帮助扶贫残疾人家庭掌握更多实用技术。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和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在各级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中,要更加关心、更加重视残疾人及其家庭,切实帮助其脱贫增收。建立社会帮扶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互助和慈善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项目,精准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到2020年基本消除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加强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自主参加的职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予以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四、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强化残疾预防、康复等服务。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新生儿出生缺陷、残疾儿童筛查、申报、预防和联合防治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提倡婚前检查和孕期检查,有效控制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生产事故、环境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和发展。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逐步实现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治疗、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贫困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给予适当的住宿、交通、生活等补助。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或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专业化的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加强各级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和扶持大中专院校开办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院系(专业),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建立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平等的机会。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增进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津贴,对在残疾人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从该岗位上退休的,其加发的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三)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各级残疾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确保残疾人服务设施发挥作用。推动县市区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按照文化体育均等化服务的要求,将残疾人文化、体育需求纳入地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与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及无障碍服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要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人阅览室或盲人阅览区,配置盲文读物及相关设备,帮助残疾人获得公共文化服务。将残疾人出行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范围,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残疾人持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机制,将老年残疾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予以优先接收。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建设、运营补贴。建立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补贴、床位补贴制度。居家养老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四)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加快推进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省、市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推动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公共停车场要按照适当比例在最便利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无障碍停车位并作出标志。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公益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培育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群众性助残活动。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服务残疾人志愿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服务。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三)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的规定,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保险产品。扶持盲人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扶持发展特殊艺术,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建立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积极培育社会助残组织,创新社会助残组织管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康复教育、扶贫托养、法律援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支持残联系统服务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完善科学评估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六、加强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实现残疾人小康铺路搭桥。

(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大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各级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每年应当向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救助以及残疾人体育等事业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残疾人事业捐赠,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对残疾人事业的捐赠支出,未超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有关政策、资金、项目要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网络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全省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与教育、民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推动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个性化。大力发展"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与残疾人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域创造新生态。

(三)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各项规定,认真做好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的残疾人教育、康复等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设统一的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督促检查本意见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1-30

 

 

福泉市五项措施助推残疾人同步小康成效明显 文章下载

福泉市五项措施助推残疾人同步小康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福泉市加大力度巩固脱贫成效,强化措施助推残疾人同步小康成效明显。

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投入资金38.3万元,帮扶全市835户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发展蛋鸡养殖3.8万羽;投入资金2.21万元,扶持26户残疾人家庭发展土蜂养殖,辐射带动残疾人100余户贫困户发展土蜂养殖;投入资金15万元入股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利益联结重度残疾人户30户,每年每户分红600元。带动2000多户残疾人家庭参与到合作社生产经营,500多名残疾人享受到利益联结分红政策。

创业就业扶贫,增强脱贫底气。投入资金8.7万元扶持残疾人种养殖户、个体户30户;创建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1个,州级示范点1个,实现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180人;开展3次就业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5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50人;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4期,培训残疾人278人次,输送3名盲人到省按摩中心培训,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共征收残保金500万元。

康复扶贫,增强脱贫能力。0—17岁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78人,享受精神病人住院及服药项目残疾人共168人,进行工疗、机构托养的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75人,在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精神、智力、重度残体残疾人,享有康复支持性服务的残疾人达95%以上,2020年完成入户调查2130人,实施支持性服务6000余人次,适配辅具246件,建立村级“残疾人家庭医生工作服务室”114个,明确村卫生员为社区康复协调员,打通了精准康复服务“最后一公里”目标。

教育扶贫,增强内生动力。为42名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对136名青壮年文盲进行扫盲教学,对45名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行康复与教育同步开展,补助资金6.5万元对12名残疾大学生进行入学救助和5名学前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救助。

兜底扶贫,小康路上不掉一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30959人次,发放资金354.9万元、护理补贴50249人次,发放资金284.355万元;4541名残疾人获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53.2万元,为2554残疾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63.85万元;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三户”救助资金30余万元;投入资金14.4万元,对18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投入资金59.15万元,对14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整合资金40余万元,为1876 户残疾人家庭改善人居及出行环境;为156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4.056万元,共办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爱心卡”281张。

福泉市残联2022-09-0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不断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

  二、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确保应保尽保。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不再重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做好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于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残疾人,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全额保障。

  (二)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推动各地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三)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整合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制度,并实行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可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补贴标准根据护理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3.残疾人康复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康复支出。加大康复救助力度,调整项目设置,扩大受益覆盖面。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对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各地可给予适当补贴。

  4.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标准。推动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可给予一定的补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以上四类残疾人福利补贴。对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上四类补贴不计入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收入。

  (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减免相关费用。

  三、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各地要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未达到安置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应当优先招录(聘)残疾人。到2018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至少有1名残疾人在本单位安置就业;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其中,省级残联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达到15%以上,市级达到10%以上,县级残联安排1—2名残疾人干部或职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定或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每2年至少举办1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公办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对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1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补助。对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除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经费外,每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补助,并对场地(所)租赁、技能培训、康复器材(设备)配置、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补助。对盲人按摩机构等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各地可按安置残疾人人数给予一定的社保缴费补助。

  (三)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对其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所需的场地(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等予以补助。推进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推动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增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区,对依托大众创业孵化平台或利用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创办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可给予场地(所)租赁、无障碍设施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助。省对残疾人创业孵化工作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有条件的地区,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可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四)推进农村残疾人增收。把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其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情况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享受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异地搬迁等财政专项扶贫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业大户等吸纳低收入残疾人就业,按其安置残疾人数予以奖励,可同时享受就业补助等其他政策。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五)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培训成效与补助资金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和健全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对残疾人自主参加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费用补助。

  四、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一)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和优化康复资源整合与配置,建立各级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实现机构间转诊转介有效对接。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加大社区康复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考核力度。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服务能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强化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培训功能,加强专业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建立中高级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落实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在临床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强化医疗康复方面的内容。完善0—6周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二)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布局,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给予补贴。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班)建设。规范送教服务,完善随班就读,全面推行全纳教育,探索个性化与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教学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教育。加快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建设,充分发挥其省级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水平,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助政策。鼓励特殊教育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三)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建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每个市、县(市)至少建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平均每百名残疾人的康复和集中托养床位达到3张以上。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残疾人庇护机构,鼓励、扶持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庇护照料机构。规范服务设施管理,制订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服务与评估标准。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助残资源,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居家安养服务。对民营机构开展的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参照养老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四)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制订全省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市、县(市、区)建设。继续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建设项目。加快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在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出入口的坡道平整覆盖率。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吸收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逐步推进各级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省级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或在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或字幕。残疾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给予减免交通费用优惠。

  (五)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各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要为残疾人参与提供便利。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并配备适合残疾人的文体活动器材。残疾人集中就业、康复托养、庇护照料等场所,配备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的文体设施和用品,并定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对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就学、就业、创业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扶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文体人才给予奖励。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示范点和示范基地,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达到65%以上。其中,新建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20个、省级残疾人体育基地10个。加快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建设。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一)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县(市、区)要建立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法律维权等服务为重点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服务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二)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所)、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大力培育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

  (三)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突出需求导向和精准服务,健全志愿助残的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各地要积极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助残志愿者“阳光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残疾人服务机构、扶贫基地等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到2020年,全省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5万人以上。

  (四)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县级以上广播、报刊、电视和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残疾人专版专栏专题,每年定期刊登播放助残公益广告。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签订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其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对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作为考核评价市、县(市、区)工作和领导干部实绩的依据。

  (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所需的经费。确保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的10%以上用于为残疾人服务的福利设施、设备。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省级统筹比例提高至10%。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民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教育、公安、税务、工商(市场监管)、残联等单位之间相关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三)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将残疾人权益维护纳入各级“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重要政策和实施重大建设时,涉及残疾人权益的,要征询本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通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上信访工作平台,畅通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渠道。

  省级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省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

  省政府已有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8-25

 

 

小康路上,玉溪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文章下载

小康路上,玉溪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玉溪中心城区,标识着鲜艳黄色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四通八达;玉溪市送教上门工作获云南省基础教育一等奖;江川区人民政府残工委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玉溪拉开序幕……玉溪残疾人事业成绩斐然,残障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开启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六届玉溪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场

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浓厚

善待残疾人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近年来,玉溪市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统筹推进、重点保障,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紧紧围绕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聚力补短板、创优项、惠民生,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精准康复服务率达95%,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达53.23%,澄江市残联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江川区人民政府残工委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玉溪市送教上门工作获云南省基础教育一等奖。玉溪市有各类残疾人17.8万人,占总人口的7.93%。全市残联系统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自觉、态度坚决,在履职尽责上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越来越好;相关职能部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目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扎实抓好服务残疾人各项工作,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得以全面优化,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同时,着力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在就业、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促进了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抓好残疾人就业的民生之本

“要发挥好职业技能竞赛效用,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进一步激发全市残疾人学技能、练本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今年5月举行的第六届玉溪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结束后,市残联理事长蔡骏辉表示,市残联积极探索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扩大社会用工单位招录残疾人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激励和支持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好地融入社会,做生活的强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技能培训是残疾人获得就业能力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玉溪市不断加大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能玉溪”行动,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整合力量,以市场为导向,“量体裁衣”开展计算机维护、手机维修、平面设计、电子商务、美容美发、烹饪等培训。同时,突出“非遗+就业+扶贫”特色,实施少数民族刺绣、民族服装制作、竹编、木雕、陶艺、玉雕、彩陶制作、民族挂袋编织、青铜工艺制作等培训项目,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道路。

玉溪市还不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帮扶体系更趋完善,为推动“十四五”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玉溪市将以举办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为契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玉溪中心城区,标识着鲜艳黄色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四通八达;玉溪市送教上门工作获云南省基础教育一等奖;江川区人民政府残工委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玉溪拉开序幕……玉溪残疾人事业成绩斐然,残障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开启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浓厚

善待残疾人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近年来,玉溪市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统筹推进、重点保障,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紧紧围绕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聚力补短板、创优项、惠民生,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精准康复服务率达95%,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达53.23%,澄江市残联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江川区人民政府残工委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玉溪市送教上门工作获云南省基础教育一等奖。玉溪市有各类残疾人17.8万人,占总人口的7.93%。全市残联系统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自觉、态度坚决,在履职尽责上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越来越好;相关职能部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目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扎实抓好服务残疾人各项工作,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得以全面优化,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同时,着力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在就业、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氛围越来越浓厚,促进了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抓好残疾人就业的民生之本

“要发挥好职业技能竞赛效用,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进一步激发全市残疾人学技能、练本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今年5月举行的第六届玉溪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结束后,市残联理事长蔡骏辉表示,市残联积极探索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扩大社会用工单位招录残疾人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激励和支持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好地融入社会,做生活的强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职业技能培训是残疾人获得就业能力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玉溪市不断加大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能玉溪”行动,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整合力量,以市场为导向,“量体裁衣”开展计算机维护、手机维修、平面设计、电子商务、美容美发、烹饪等培训。同时,突出“非遗+就业+扶贫”特色,实施少数民族刺绣、民族服装制作、竹编、木雕、陶艺、玉雕、彩陶制作、民族挂袋编织、青铜工艺制作等培训项目,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道路。

玉溪市还不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帮扶体系更趋完善,为推动“十四五”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玉溪市将以举办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为契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腾讯网2022-09-26

 

 

泉州市真情助残奔小康 砥砺奋进续新篇 文章下载

泉州市真情助残奔小康 砥砺奋进续新篇

泉州市残联在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朋友的关心支持下,主动呼应残疾人新关切、新期盼,携手广大残疾人朋友共同抗疫,用心、用情、用力为残疾人朋友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残疾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广大残疾人朋友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01

领导关怀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通过市残联改革方案。

★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残疾预防日”期间带队调研残疾人工作,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及助残服务机构。

★市政协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题调研,提交的《关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建议》专报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

★中国残联、省残联领导多次莅泉调研、指导,推动残疾人重难点工作。

02

疫情防控

★选派17名在编干部赴惠安、永春两地,“一人一村”成建制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疫情期间残疾康复需求,创新开展残疾人康复“云”服务等工作,开设心理咨询网络服务APP平台,开展“抗疫”心理咨询上门服务活动,受益残疾人及康复工作者万余人。

★在全省率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扶持政策,对全市22家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36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分别给予补助,共计95.95万元。

★投入300多万元走访慰问5000多个困难残疾人家庭;投入49.25万元关怀慰问166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结合下派干部驻村防疫,组织走访慰问低保、“一户多残”残疾人,发放防疫物资和生活用品。落实结对挂钩帮扶制度,深入德化大铭乡走访挂钩帮扶困难残疾人,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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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社会保障

★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残疾人参保率均高于95%。

★投入1.2亿元为5.2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5.55万名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为1万多户2.2万多名”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912万元;为4909名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养护补助490.15万元。

★投入642万元为1883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机构托养等服务。

★为全市15.28万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放理赔款254.5万元。

★拓展提升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照护+辅助性就业”模式,集中托养16-45周岁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102名,同步实现在托学员辅助性就业参与率100%。

04

权益维护

★组织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换发率达90.5%;在全市推广“一站式”办理、下乡集中评残、入户上门评残等便民服务措施,打通评残服务“最后一公里”。

★联合市司法局为残疾人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开辟“学法用法”专栏,面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办理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4件,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650多人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推动落实残疾人专用车辆(C5驾照准驾车型)免费停车政策,为180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0.75万元。

05

康复服务

投入5000多万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40306人、辅具适配8651人,其中:

★投入3000多万元救助0-14岁残疾儿童2731名,帮助13名听障儿童成功申请免费人工耳蜗手术。依托市级脑瘫儿童康复基地收治脑瘫儿童50多名,为100多名脑瘫高危儿童提供早期干预。

★投入300多万元为残疾人提供辅具补贴1396例,全市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率100%。

★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辅助器具服务技能“云”竞赛,荣获全国典型案例二等奖、辅具宣讲师三等奖,全省辅具宣讲师第一名、第四名和辅具助力脱贫攻坚案例金奖、银奖。

★深入23个偏远乡村开展健康义诊和心理辅导“双下乡”便民服务,为2150名出行不便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100%。

★投入17.1万元为228名老年残疾人提供筛查评估和居家康复等康复服务;投入400多万元为2000多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补助,全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率100%。

★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举办网络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咨询等活动1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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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泉州市幼高专探索开办儿童康复机构教师二元制学历教育,22名教师通过考试。

06

就业创业

★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系列扶持政策,发放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补助430万元;全市新增就业3508人,审核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329家、安排残疾人就业1204人。扶持599名困难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发放扶持资金299.5万元;投入90万元,扶持创建9家市级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

★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18期,参训学员1150人次,为200多人次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费补贴10多万元;在全市开展“创翼计划”残疾人免费线上就业指导培训,1500多人参训。

★举办“助残稳就业 圆梦创未来”泉州市2020年残疾人就业网络招聘月(季)活动101场次,发动173家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专岗1242个,达成就业意向210人次,稳定就业105人次。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期间,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453户,登记失业残疾人员355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711人,帮助实现就业67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155人。

★协调推动市医保部门出台《泉州市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规定》,全市首家医保定点协议盲按机构落户德化。

★出台市级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助力残疾人创办机构做大做强。

07

扶残助学

★连续第12年实施扶残助学项目,投入337.6万元资助1824名残疾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学前助学项目,投入18万元资助60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为64名中、高考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服务,走访慰问16名新考录残疾大学生。

08

文化体育

★举办2020年残疾人艺术作品展销、残疾人艺术作品网络直播公益义卖、残疾人主题摄影比赛、残疾人中国象棋比赛、公益音乐会、“轮友”参观泉州非遗馆、盲人无障碍电影体验等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社会指导员和国家通用手语推广骨干培训,广泛开展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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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晓晓获评全国“集善仁美 助推圆梦”美术类优秀残疾人艺术家;徐福坤创作的陶艺作品被评为“2020年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一等奖,荣获第二十四届全国发明展览“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非遗智慧与创新专项奖;选送残疾人艺术家作品在华东地区残疾人文化创意作品大赛上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组织选送和后勤保障工作,走访慰问14名在省里集训的泉州籍残疾人运动员;组队参加全省聋人篮球锦标赛和盲人中国象棋赛,其中聋人篮球队获比赛亚军。

09

购买服务

★巩固提升原有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全市投入1700多万元,在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运作服务、残疾人家政服务、康复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微信公众号运营、心理健康服务、无障碍改造、婚恋辅导及专项调查等领域广泛开展购买服务,受益残疾人近16万人次。

10

助残志愿

★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培训,建立志愿助残服务常态机制,全年开展各类志愿助残活动50余次,服务残疾人1000多人次。

★市助残先进典型陈欠水获评“202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助残新闻人物”。

11

自身建设

★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各县(市、区)“一地一品”残疾人特色工作经验。

★举办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20多期,培训残疾人联络员2674名,推动增配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提升残疾人联络员队伍整体素质。

★举办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指导推动市肢协完成法人注册登记管理,引导各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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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学听跟”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初心学堂”学习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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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不忘初心勇担当,残健携手奔小康”特色党建项目,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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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动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撰写《构建助残“4+”模式 助推残疾人小康进程》荣获第二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优秀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圆满完成市委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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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营造

★在泉州晚报开设“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故事”专栏,连续报道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

★制作短视频《独臂后生仔,致富带头人》被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事迹优秀短视频;创作《搭把手,让城市更文明》扶残助残主题短片在省、市电视台和“学习强国”平台展播。

★在中国网、光明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级以上媒体刊登信息近百篇;“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179期;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栏、公交车、短信等形式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

★“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抗疫助残 与爱同行”爱心慰问活动,募集20多万元爱心物资慰问400多个困难残疾人家庭;发动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社会爱心团体和爱心人士,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涉及残疾人生产生活、康复、就业、文艺体育等11类24项的助残服务活动,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多元化助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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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漫漫,惟有奋斗!2021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泉州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将不忘初心、继续奋斗,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与全市残疾人朋友勠力同心,再创佳绩!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09-29

 

 

西安万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1500多户残疾人家庭走上脱贫致富路 文章下载

西安万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1500多户残疾人家庭走上脱贫致富路

记者18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活动获悉,近年来全市依法推进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2019年以来,省、市财政共投入扶持资金5432.47万元,扶持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10580人次,扶持残疾人就业单位686家。

去年全市新建无障碍设施2610处

我市积极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咨询服务2123人次,受理指派案件1168件。

全市大力提升无障碍环境,积极推进社区、居住区、公园、交通等区域无障碍建设改造。借助举办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有利时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考核,有力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整体提升。2021年全市新建无障碍设施2610处,改造问题点位1.63万个,铺设及修复盲道687.3千米,设置更换无障碍标志标识6507块;在全国首次对城市无障碍标识进行优化设计提升。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2019年-2021年,完成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9328人;完成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17588例;完成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40197人(次),住院救助8718人(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6282人。

在加快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方面,开展残疾人自强绿色行动,扶持6100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手工业加工。资助引导和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业和手工业等,按照建档立卡户及困难残疾人优先原则,每人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投入1056万元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项目,惠及用人单位176个、残疾人1419人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共惠及1.81万名残疾人。

1500多户残疾人家庭走上脱贫致富路

在脱贫攻坚方面,我市27148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已于2020年全部如期脱贫,解决了1223户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开展农村阳光增收项目,资助困难残疾人200名;对因灾因病遭遇困难的122名残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3.9万元。共扶持建立省、市、县级农村助残增收基地47个(次),依托基地组织培训2000多名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属,辐射带动1500多户残疾人家庭走上了发展种植、养殖业的脱贫致富之路,鼓励安置1100多名残疾人在各个基地集中就业,通过示范引领、项目带动,实现“就业一人,致富一家”, 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生活质量。

为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资助义务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2855名,资助183名残疾学生免费完成高等学历教育。实施省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项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为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1352.5万元,对4374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西安新闻网2022-7-18

 

 

邹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目标如期实现(二) 文章下载

邹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目标如期实现(二)

十年来,邹城市将残疾人工作放在民生保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配强扶持政策,做实基础工作,有力推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邹城市先后开展了6项省、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创新试点建设,深入实施残联改革,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全市残疾人事业获得更高质量的发展。

山东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逐渐“出圈”

残疾预防组织网络建设更加完善,各镇街依托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残疾预防指导中心,并对服务场所、功能用房、设施配置、人员配备、档案建设、制度标识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村(社区)残协和残协专职委员在残疾预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强了残疾预防基层工作力量。

省残联领导查看邹城市残疾预防指导中心建设

残疾预防制度保障更加健全,全市建立完善了儿童残疾筛查制度。印发了《邹城市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实施了三线筛查上报制度、三级残疾预防报告制度。

邹城市残疾预防试验区儿童筛查项目启动仪式

为儿童筛查项目奠定强有力基础

残疾预防宣传氛围更加浓厚,组织开展残疾预防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广场(公园)“五进”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举办残疾预防主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大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在城市繁华路段建设了残疾预防宣传街,通过张贴海报、播放视频、悬挂标语、滚动播放温情短语等形式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专门建设了1处残疾预防主题公园。

残疾预防日主题活动为市民科普知识并进行免费检测

为健康保驾护航

残疾预防主题公园紧邻生活居住密集区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

残疾预防主题公园宣传残疾预防知识帮助市民远离残疾风险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敲响残疾人“幸福之门”

围绕“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全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19处“如康家园”,实现了16个镇街全覆盖,并延伸至3个社区,满足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日间照料、志愿助残、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等服务需求,在省内率先将“如康家园”由“3+N”服务发展为“4+N”服务,实现了“如康家园”志愿助残服务的常态化,并开创了“教育+康复+托养+养老+医疗”五位一体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创新实施了“1+7”管理运营模式。

“如康家园”为残疾人乐业增收提供场所与岗位

“如康家园”图书室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如康家园”心理辅导室为残疾人舒缓压力

相关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残联高度肯定,2021年,《中国残疾人》杂志刊发推广了邹城市“如康家园”创新实施的“五位一体”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2022年7月,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启动仪式在邹城举办,并就邹城市“如康家园”志愿助残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8月17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对邹城“如康家园”建设经验做出肯定性批示;省内外各级残联等60余家单位来邹学习考察。

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圆满举办

标志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走进“两孟”聆听亚圣之道

邹城市“如康家园”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成为省现场观摩对象

“如康家园”建设成效初显,全市19处“如康家园”现已服务残疾人459人,其中,321人享受了日间照料服务,373人享受了社区康复服务,204人从事了辅助性就业项目,人均年增收5000元左右,既解放了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又让残疾人享受了全方位服务,增强了自身自理能力,实现了就业增收,展现了个人价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制度创新激活残疾人证办理崭新局面

全市不断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了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从“坐等服务”到“上门服务”,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残疾人证办理便民化程度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加速度。建立工作日门诊评残制度,推行常态化评残,月均评残时间由每月4天增至22天。实施业务事项下放,推行市镇通办,在保留县级审核权限的基础上,将残疾人证办理业务的10项服务事项委托到镇街实施,群众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可到所在镇街进行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业务,7-9个工作日便可拿到残疾人证,极大节省了群众时间和交通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权力下放”为镇街市民办证装上“加速器”

简化办事流程,推行评残即申请,由原来的申请、评残两个环节,简化为可直接到评残中心填写表格、进行评残,实现了“评残即申请”。评定结果由评残机构统一直接转送残联,有效减少了群众办证跑腿次数,降低了办证成本,真正做到了“只跑一次”。

评残、申请相连接简化办事流程造福群众

开展上门评残,推行零距离贴心服务,定期组织残疾评定专家,深入镇街、村居开展“集中+上门”服务,零距离为群众开展评残鉴定,实现了群众办证“零跑腿”。

残疾人证办理走进镇街集中办理为群众评残提供极大便利

评残专家组上门入户实现“零距离”

主动靠上服务,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群众办理完残疾人证后,其残疾人证信息同步向民政、医保、人社和大数据等部门在线推送,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第一时间为符合条件的群众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养老补贴、基本医疗补贴等惠残政策,实现了免申即享,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落实效率和精准度。

信息共享打破壁垒为群众尽早完成业务办理凝聚强大动力

残联改革积极拥抱新时代

增强服务力量,规范镇街残疾人专职干事管理,为辖区残疾人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9个镇街,各招考了1名专职干事,全市镇街残联专职干事达到了25人。理顺组织关系,将专职干事劳动关系全部交由镇街管理,由各镇街负责专职干事考核、奖惩,发放工资、绩效,实现了与镇街同等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村(社区)残协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60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残协建设,残协主席全部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参与残协工作,并明确了1名专职委员。村(社区)残协建立网格小组包保制度、跟踪访视制度、残疾预防报告制度、需求调查制度;6项惠残政策纳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压实村级责任;建立了残疾人网格三人包保制度,每个网格由1名村残协成员、1名助残志愿者、1名党员干部组成,为残疾人发放服务联系卡,采取实名制形式,一人一卡,将残协包保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惠残政策二维码以及市镇街残联服务监督电话印制在联系卡上,方便残疾群众咨询问题、了解惠残政策、监督残协履职;依托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各类残疾人政策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赛促训等方式,提升残协人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2020年,在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中,初赛成绩山东省前100名中,邹城市有72人。当年,邹城市组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获得了季军。2021年,邹城市继续代表山东省参赛,获得全国第七名的好成绩。山东省获得省级组织奖、邹城市获得区县级组织奖第五名、3名专职委员从众多选手之中脱颖而出获得“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

村残协紧密联系群众同群众生活一起、干在一起

村残协专职委员为群众送温暖

专职委员代表山东省参赛荣获佳绩为家乡争光添彩

做好企业残协建设。借鉴村(社区)残协建设模式和经验,在安置残疾人就业较多的5家企业建立了企业残协,设立残协办公室,配备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专职委员,完善了协会章程、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建立残疾人职工档案和残协工作档案;企业残协积极发挥作用,经常组织残疾人职工参加年会、团建、体育比赛、拓展训练,观看文艺演出、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残疾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维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残协建设落地生根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拥抱社会凝聚力量

社会志愿助残氛围更加浓厚。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各行各业爱心人士,组建了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现已成立23个分会,拥有会员1000余人;建立了志愿助残服务网格化机制,按照“1+16+N”的框架结构搭建市、镇街和村(社区)三级志愿助残服务阵地,除成立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及16个镇街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之外,还在609个村(社区)都设立了助残志愿者服务站,并拓展到残疾人就业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如康家园”等,建立了网格化服务机制。近年来,借助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和各镇街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力量,凝聚社会资源,先后开展了“中秋情·助残行”“儒润童心”“温暖过冬”“春节情·电力行”“复明助残”救助项目等专项爱心助残活动,筹集物资和资金近300万元,受益群众达3500余名。

助残志愿者协会成立书写邹城市扶残助崭新篇章

“中秋情·助残行”送爱心上门

“儒润童心”活动用爱的阳光撒遍残疾儿童心田

“温暖过冬”活动为困难残疾群众雪中送炭

十年砥砺磨一剑,今朝蓄势再出发。邹城市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创新服务、为民解忧,以扎实行动和过硬作风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擘画邹城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以实际行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10-14

 

 

常德党建引领 助力残疾人奔小康 文章下载

常德党建引领 助力残疾人奔小康

常德是一个残疾人人口占比较高的城市,有41.3万残疾人,涉及100万家庭人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残联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明确要求,把党建工作与残疾人脱贫攻坚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市残疾人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43787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事业逐渐步入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轨道,残疾人全面小康和同步小康进程开启了新篇章。

统筹先行,营造党建引领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工作氛围。市残联党组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按“一岗双责”的要求通盘考虑,确保了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见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达后,市残联调整完善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抽调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各区县(市)残联迅速响应,进一步完善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残联还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了对各区县(市)残联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基层的工作责任。

靠前指挥,强化党建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工作措施。党组班子始终坚持把强化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建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首要环节来抓,凡是涉及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工作,党组班子成员都主动过问、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切实履行党建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一岗双责”;党员中层骨干积极组织、主动参与市残联机关主题党日、党课乡村行等党建活动,把科室的职责职能与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和帮扶点村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帮助贫困残疾人理清脱贫致富思路,力促精准施策、精准帮扶。

精准施策,夯实党建促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工作基础。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就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所涉及的数据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库进行数据比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摸排了建档立卡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对基本服务和基本保障的需求。及时掀起办证换证高潮。残疾人证的办理是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市残联党组组织专门队伍,下乡入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进行现场鉴定、现场办理,着力解决了边远地区残疾人群众办证难、难办证的问题。按时启动阳光增收项目。2022年,市残联党组以启动阳光增收项目为契机,在一手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投入扶持资金购置农资、种苗等实物配发给建档立卡残疾人,帮助其复工复产,将疫情给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整章建制,巩固党建融入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果。完善下访督战机制。市残联党组以机关支部党小组为单位,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围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残疾人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以督促战、边督边战,确保残疾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全面清零。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围绕残疾人脱贫攻坚发挥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持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健全监督问效机制。对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严肃批评、严格追责,让党员干部做到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紧扣残疾人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抓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是残联工作永远的主题。下一步,市残联要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将党建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单位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同时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拓展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携手残疾人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

人民资讯2022-10-12

 

 

5年送康复服务上门12174次!华泾镇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文章下载

5年送康复服务上门12174次!华泾镇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10月28日,华泾镇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了华泾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和华泾镇出席区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据了解,截至2022年10月,华泾镇持证残疾人新增399人,现持证残疾人数占全镇户籍人口数的3.7%左右。多年来,华泾镇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通过与社区单位共建、与高校志愿者合作等形式,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助残扶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残健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华泾镇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为贯彻落实“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对有送医上门需求的残疾人,华泾镇残联协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送康复服务上门”工作,对全镇所有残疾人进行需求调查,五年来,累计送康复服务上门次数达12174次,对肢体残疾需辅助器具的残疾人共配发865件辅助器具。同时也不断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

华泾镇残联充分整合利用各项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物质、文化保障和优质的文化服务。通过打造特色康复课程、用体育锻炼融入康复等形式,针对全镇残疾人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活动,如组织残疾人参与“滨江健步走活动”、参观上海科技馆等活动,让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此外,华泾镇残联还有序推进家庭室内外无障碍改造工程,帮助残疾人能够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活动中。五年来,镇残联共进行15户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量身定制家庭内部环境改造,包括厨房灶台、洗手池高度、安装卫生间扶手、地面防滑材料铺设等。在各小区开展综合治理改造过程中,也积极和镇职能部门、居委等协调各楼栋前的无障碍通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肢体残疾人就近安排残疾人轮椅车停车位(现华泾镇共有93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残疾人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通过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整合社区服务功能和资源,引导残疾人走出家门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打造集综合性、一站式、智能化设施。

华泾镇残联将把此次大会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在区残联的指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爱和鼓励下,结合实际情况,聚焦重度、贫困残疾人,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升扶残助残服务水平,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共享华泾“智创水岸、品质城区、幸福家园”的建设发展成果。

新民晚报2022-10-30

 

 

邹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目标如期实现(二) 文章下载

邹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目标如期实现(二)

十年来,邹城市将残疾人工作放在民生保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配强扶持政策,做实基础工作,有力推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邹城市先后开展了6项省、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创新试点建设,深入实施残联改革,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全市残疾人事业获得更高质量的发展。

山东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逐渐“出圈”

残疾预防组织网络建设更加完善,各镇街依托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残疾预防指导中心,并对服务场所、功能用房、设施配置、人员配备、档案建设、制度标识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村(社区)残协和残协专职委员在残疾预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强了残疾预防基层工作力量。

省残联领导查看邹城市残疾预防指导中心建设

残疾预防制度保障更加健全,全市建立完善了儿童残疾筛查制度。印发了《邹城市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实施了三线筛查上报制度、三级残疾预防报告制度。

邹城市残疾预防试验区儿童筛查项目启动仪式

为儿童筛查项目奠定强有力基础

残疾预防宣传氛围更加浓厚,组织开展残疾预防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广场(公园)“五进”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举办残疾预防主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大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在城市繁华路段建设了残疾预防宣传街,通过张贴海报、播放视频、悬挂标语、滚动播放温情短语等形式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专门建设了1处残疾预防主题公园。

残疾预防日主题活动为市民科普知识并进行免费检测

为健康保驾护航

残疾预防主题公园紧邻生活居住密集区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

残疾预防主题公园宣传残疾预防知识帮助市民远离残疾风险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敲响残疾人“幸福之门”

围绕“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全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19处“如康家园”,实现了16个镇街全覆盖,并延伸至3个社区,满足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日间照料、志愿助残、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等服务需求,在省内率先将“如康家园”由“3+N”服务发展为“4+N”服务,实现了“如康家园”志愿助残服务的常态化,并开创了“教育+康复+托养+养老+医疗”五位一体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创新实施了“1+7”管理运营模式。

“如康家园”为残疾人乐业增收提供场所与岗位

“如康家园”图书室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如康家园”心理辅导室为残疾人舒缓压力

相关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残联高度肯定,2021年,《中国残疾人》杂志刊发推广了邹城市“如康家园”创新实施的“五位一体”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2022年7月,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启动仪式在邹城举办,并就邹城市“如康家园”志愿助残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8月17日,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对邹城“如康家园”建设经验做出肯定性批示;省内外各级残联等60余家单位来邹学习考察。

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圆满举办

标志邹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走进“两孟”聆听亚圣之道

邹城市“如康家园”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成为省现场观摩对象

“如康家园”建设成效初显,全市19处“如康家园”现已服务残疾人459人,其中,321人享受了日间照料服务,373人享受了社区康复服务,204人从事了辅助性就业项目,人均年增收5000元左右,既解放了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又让残疾人享受了全方位服务,增强了自身自理能力,实现了就业增收,展现了个人价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制度创新激活残疾人证办理崭新局面

全市不断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了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从“坐等服务”到“上门服务”,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残疾人证办理便民化程度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加速度。建立工作日门诊评残制度,推行常态化评残,月均评残时间由每月4天增至22天。实施业务事项下放,推行市镇通办,在保留县级审核权限的基础上,将残疾人证办理业务的10项服务事项委托到镇街实施,群众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可到所在镇街进行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业务,7-9个工作日便可拿到残疾人证,极大节省了群众时间和交通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权力下放”为镇街市民办证装上“加速器”

简化办事流程,推行评残即申请,由原来的申请、评残两个环节,简化为可直接到评残中心填写表格、进行评残,实现了“评残即申请”。评定结果由评残机构统一直接转送残联,有效减少了群众办证跑腿次数,降低了办证成本,真正做到了“只跑一次”。

评残、申请相连接简化办事流程造福群众

开展上门评残,推行零距离贴心服务,定期组织残疾评定专家,深入镇街、村居开展“集中+上门”服务,零距离为群众开展评残鉴定,实现了群众办证“零跑腿”。

残疾人证办理走进镇街集中办理为群众评残提供极大便利

评残专家组上门入户实现“零距离”

主动靠上服务,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群众办理完残疾人证后,其残疾人证信息同步向民政、医保、人社和大数据等部门在线推送,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第一时间为符合条件的群众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养老补贴、基本医疗补贴等惠残政策,实现了免申即享,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落实效率和精准度。

信息共享打破壁垒为群众尽早完成业务办理凝聚强大动力

残联改革积极拥抱新时代

增强服务力量,规范镇街残疾人专职干事管理,为辖区残疾人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9个镇街,各招考了1名专职干事,全市镇街残联专职干事达到了25人。理顺组织关系,将专职干事劳动关系全部交由镇街管理,由各镇街负责专职干事考核、奖惩,发放工资、绩效,实现了与镇街同等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村(社区)残协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60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残协建设,残协主席全部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参与残协工作,并明确了1名专职委员。村(社区)残协建立网格小组包保制度、跟踪访视制度、残疾预防报告制度、需求调查制度;6项惠残政策纳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压实村级责任;建立了残疾人网格三人包保制度,每个网格由1名村残协成员、1名助残志愿者、1名党员干部组成,为残疾人发放服务联系卡,采取实名制形式,一人一卡,将残协包保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惠残政策二维码以及市镇街残联服务监督电话印制在联系卡上,方便残疾群众咨询问题、了解惠残政策、监督残协履职;依托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各类残疾人政策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赛促训等方式,提升残协人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2020年,在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中,初赛成绩山东省前100名中,邹城市有72人。当年,邹城市组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残联专职委员知识竞赛,获得了季军。2021年,邹城市继续代表山东省参赛,获得全国第七名的好成绩。山东省获得省级组织奖、邹城市获得区县级组织奖第五名、3名专职委员从众多选手之中脱颖而出获得“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

村残协紧密联系群众同群众生活一起、干在一起

村残协专职委员为群众送温暖

专职委员代表山东省参赛荣获佳绩为家乡争光添彩

做好企业残协建设。借鉴村(社区)残协建设模式和经验,在安置残疾人就业较多的5家企业建立了企业残协,设立残协办公室,配备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专职委员,完善了协会章程、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建立残疾人职工档案和残协工作档案;企业残协积极发挥作用,经常组织残疾人职工参加年会、团建、体育比赛、拓展训练,观看文艺演出、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残疾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维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残协建设落地生根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拥抱社会凝聚力量

社会志愿助残氛围更加浓厚。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各行各业爱心人士,组建了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现已成立23个分会,拥有会员1000余人;建立了志愿助残服务网格化机制,按照“1+16+N”的框架结构搭建市、镇街和村(社区)三级志愿助残服务阵地,除成立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及16个镇街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之外,还在609个村(社区)都设立了助残志愿者服务站,并拓展到残疾人就业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如康家园”等,建立了网格化服务机制。近年来,借助邹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和各镇街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力量,凝聚社会资源,先后开展了“中秋情·助残行”“儒润童心”“温暖过冬”“春节情·电力行”“复明助残”救助项目等专项爱心助残活动,筹集物资和资金近300万元,受益群众达3500余名。

助残志愿者协会成立书写邹城市扶残助崭新篇章

“中秋情·助残行”送爱心上门

“儒润童心”活动用爱的阳光撒遍残疾儿童心田

“温暖过冬”活动为困难残疾群众雪中送炭

十年砥砺磨一剑,今朝蓄势再出发。邹城市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创新服务、为民解忧,以扎实行动和过硬作风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擘画邹城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以实际行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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