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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小康建设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残联

题目:当前我国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社会政策主要议题

资料提供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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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托养 为家庭减负——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党委 文章下载

残疾托养 为家庭减负——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党委

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建立新型的重度残疾人托养模式,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先行先试,主动成立康养中心,积极承接市残联的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试点项目”,努力探索适合深圳发展的医养结合下的残疾人托养模式,真正实现托养全心、家庭放心、社会安心的愿望。

01

案例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智力障碍、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推 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残联等先后发布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要求推进残疾人托养全覆盖,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幸福一社区”的愿望。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深圳市现有残疾人13.47万人,其中户籍残疾人7.58万人,占家庭户总人口的3.02% 。残疾人家庭非常期待能有专业的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服务。深圳市政府公布了《深圳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提到要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

02

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保障,夯实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结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探索建立了一套合理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行方案,逐步健全了机构服务制度、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为残疾人托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

根据中残联印发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中心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细化残疾人托养寄宿制机构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基本规范,通过严格确定托养对象、科学确定托养方案、理清购买服务内容推动托养工作规范化运行。

(三)抓精准服务,构建科学完整的残疾人托养体系

中心面向全市全面实施残疾人托养申请。重度残疾人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大多数依靠亲属供养,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承受较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基本需求缺乏有效保障,绝大部分家庭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亟需政府救助。根据残疾等级及自理能力进行分类,将真正需要托养的残疾人纳入寄宿制托养范围。

(四)加强照料人员培训,提高照料质量

残疾人托养最重要的就是照料、护理,中心对实施照料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考核,提高照料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五)加强上下沟通,提高残疾托养的社会认可度

重度托养残疾人,家庭条件往往一般,日常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中心积极与残联各机构、爱心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大力沟通,寻求捐赠。

在日常托养中,中心积极与家属沟通残疾人托养的情况,建立了残疾人家属交流群,定期在群内发送残疾人的饮食、睡眠、活动情况、体检情况等,让家属知晓托养期间的点点滴滴。

(六)融合康复,打造特色托养新模式

借助于医院康复医疗的特色,创新性将康复元素融入残疾人托养工作中,尤其是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的残疾人,通过康复的干预,可以大大改善其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中心安排专业的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对其进行评估,据此进行相关的康复治疗及康复护理,指导残疾人良肢位的摆放、转移、洗漱等技能,提高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能力,得到了残疾人家属的认可及称赞。

(七)实施责任制闭环照料管理模式

为保障残疾人托养质量,中心创新性提出了责任制闭环照料管理模式,由责任护士-责任照料师-残疾人-责任组长-责任护士,一环扣一环进行培训考核指导,真正实现责任制闭环管理,减轻护理工作量,提高残疾人托养的生活质量。

03

取得成效

2020年度,中心完成覆盖全深圳市的50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其中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占比较高,托养期间无发生重大不良事件等;2021年度完成了75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养。

2020年7月至今,中心收到残疾人家属赠送的锦旗20余面,奖杯1尊,感谢信10余封,满意度持续提高;接收到社会爱心企业、个人捐赠生活用品、康复器具、娱乐玩具等十余次,合计价值近5万元。

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中心做到了“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幸福一社区”,践行了托养残疾人、为家庭减负的光荣使命,受到了省、市残联的高度赞扬,获得省、市各类媒体、报刊报道十余次,残疾托养的新模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认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22-8-3

 

 

沂水县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文章下载

沂水县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8月4日上午,临沂市沂水县召开沂水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题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为目标,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三五”期间,沂水县扎实做好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强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在制度上确保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自身素质和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参与社会和平等发展更加充分。

下一步,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将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以“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为目标,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沂水县残联带头安置残疾人,到2024年,县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达到15%以上。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新形态就业;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政府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支持用工企业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特色和就业市场供需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满足残疾人需求、适合残疾人参加、就业效果明显的职业培训项目,积极鼓励参加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一次就业状况调查,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保障力度。今年以来,沂水县残联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以社区为单位聚焦16至59周岁家庭困难且有需求的重度肢体及智力、精神残疾人群体,依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日间照料、社区康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这也是省、市确定的一项民生实事。在去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新建14处,实现了沂水县“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乡镇全覆盖。目前沂水县18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已有118名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新配管服人员28名,确定辅助性就业项目5个,6月份已有3个机构为残疾人发放了不低于最低工资1/4的劳动报酬。

 大众网2022-8-4

 

 

如皋市残联2022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文章下载

如皋市残联2022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重抓,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1.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登记失业残疾人、就业困难残疾人94人;与市人社局联合举办了4次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动员12家企业提供残疾人岗位60个。培训残疾人263人。组织残疾人参加南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计算机编程项目第1、2名,摄影艺术第2名,盲人保健按摩第3名,综合排名位列南通市第2名。开展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审核用人单位322家,安置残疾人841人。带动低收入残疾人参与网络产业,推荐30多名入职上岗。今年新增206名残疾人就业。

2.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实现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在训123人。对全市有康复需求的0~14岁残疾儿童100%纳入救助范围,已完成244名残疾儿童的转介工作。儿童康教融合参与人数290人,3月份,省残联、省教育厅联合调研组来如专题调研,认为如皋探索特殊儿童康教融合的做法给全省提供了样板。实施助行、助明、助听、给药“三助一给”惠残工程,获益422人。

3.持续推进困难残疾人排查救助工作。开展生活困难残疾人救助帮扶专项行动,排查生活困难残疾人18915人。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残疾妇女儿童5631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程托底救助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服药451人次。

4.大力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目前全市享受托养服务残疾人713人,其中寄宿制14人,日间照料357人,居家托养342人,超额完成全年新增托养任务。

5.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组织集中评残19次共1520人,上门为重度残疾人评残。严格做好残疾人证到期重评换证工作,及时核实注销已死亡人员的残疾证。

6.加强残疾人保障救助。为18周岁以下和“残疾人之家”的残疾人100%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春节前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800多户。3月份走访全市61户“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残疾人家庭,逐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商讨脱贫致富的良策。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审核工作。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上半年共接待处理涉残信访23件。成立了市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坐班,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

7.加强安全管控。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到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之家等地查隐患、抓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坚持创新创优,注重典型培育,努力打造造福残疾人的特色项目

1.大力培育志愿服务社会组织,擦亮助残服务品牌。成立了如皋市“无碍·有爱”助残志愿服务队,针对各个类别的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志愿服务,打造群众满意的助残服务组织。

2.积极推进康复项目标准化制定,让服务更加规范精准。注重残疾儿童康复基础训练工作的总结提炼,制定了“残疾儿童精准康复(南通市级)标准”,正在编制“残疾儿童康教融合指南”。修订完善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江苏省)标准化规范”。

3.打造“双升工程”,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学历+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残疾人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实用技术、管理技能等融合培训,提升残疾人学历层次、就业技能综合能力,形成残疾人学历技能同提升、就业创业共促进。上半年,借助“双升工程”实现就业创业残疾人156名。

4.强化残疾人事业宣传,讲好残联故事。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举办“助残共享 点亮未来”专场网络直播,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等文明实践主题活动,举办残疾人“我心向党”专场文艺演出,培育残疾人知党爱党的情怀和向上向善的道德力量。今年来,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52篇(98篇次),其中学习强国4篇,省级38篇(次),南通市级13篇(次)。

(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以好作风树立好形象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组织学习研讨近20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研判,重视做好疫情防控中残疾人涉诉问题的排查、梳理和处置,及时解决残疾人各类信访维权的合理问题。加强残联网络阵地管理和舆情处置。残疾人工作未出现负面舆情的人和事。

2.加强“携手联心”党建品牌建设。通过“党建+政策”“党建+康复”“党建+就业”“党建+志愿”“党建+文体”等模块实施,在惠残助残服务中融入党建元素,让广大残疾人得到更贴心更便捷的服务。

3.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残联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开展“喜迎二十大、再次战高沙”主题教育活动,查找影响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沙”清单,制定“战高沙”的举措。主题教育活动《简报》第12期介绍了市残联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成效。强化残联机关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制度,严格落实残联招投标项目程序。班子成员之间日常多交流沟通,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积极营造系统上下团结、包容、和谐、向上的氛围,重塑残联良好形象。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脱贫基础不牢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物质生活还比较困难,返贫致贫风险高,共同富裕的基础比较薄弱。

2.残疾人就业难度依然很大。一方面残疾人自身存在缺陷、教育程度不高、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受限,实际能力与企业用工需求不匹配;另一方面,部分残疾人思想不够解放,就业意愿不够强,存在等靠的思想;也有的对就业期望过高等等。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及重点举措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残联换届选举工作。贯彻执行省残联“十项”禁止性规定,组织 “回头看”,坚持问题抓整改,完善制度堵漏洞。

2.推动建立困难残疾人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对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五保、困难残疾人开展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对照易返贫残疾人帮扶行动方案落实帮扶措施,稳定脱贫成果。

3.加强康复训练基地建设和无障碍环境改造。启动残疾人服务中心康复训练基地改造工程。在全市选取两个村居整村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住建等部门,加大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

4.大力推进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工作。精准开展需求调查,摸准全市有寄宿制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数据;调查了解我市集中托养机构实际情况;研究探索我市集中托养工作模式,出台相关政策。

5.进一步推进“双升”工程。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重视能力培训。建设2-3个职业培训基地,以基地与企业联姻,打造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模式,助推残疾人就业创业。

6.深化儿童康教融合。倡导早期干预,强化特殊儿童适应社会环境、社会交往、规则意识、语言认知、个人生活自理等能力的训练,促进机构、学校与家庭之间康教衔接、家教衔接。实现康复、教育融合互动,制定康教融合指南,在全省唱响如皋康教融合品牌。

7.推进辅具免费租赁点建设。进一步合理布局,向城市社区和中心镇(区)延伸,下半年拟建2~3个点位,让更多有需求的人群可以免费租赁使用辅具。

8.推动残疾人之家长效稳定运行。加强残疾人之家的整改,把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作为残疾人之家稳定运行的重心。加强对日常运行的考核和监管,让残疾人之家真正成为“残疾人的家”。

9.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书法展等活动,开展残疾人“读书迎盛会,一起向未来”读书活动,承办好南通市残疾人运动会比赛项目,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

10.培育壮大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支持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探索如皋市“无碍·有爱”助残志愿服务的内容与模式等。

11.加强残疾人证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日常评残、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证数据库系统更新;进一步清理“假、错、空”残疾人证,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1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做好残联机关、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防止出现冲击残疾人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完善疫情防控和防范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应对做好相关工作。

四、相关工作建议

残联服务全市4.1万残疾人,在惠残助残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目前残联班子团结、运行顺畅,一些工作南通市领先,有的在全省乃至在全国都有影响。客观上,残联机关维系刚刚成立时的3人编制,下属1个事业单位,人员混岗使用,工作人员基本上没有交流机会。多年来残联在市级机关年度考核位次滞后,建议考核中,只要不是本单位同志人为原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标准和质量不高,考核结果分差就不宜过大,请领导酌情控制,否则,容易挫伤同志们的积极性。

如皋市人民政府2022-7-28

 

 

毕节市:多举措创新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文章下载

毕节市:多举措创新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近年来,毕节市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作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有效抓手,通过新增岗位、激励扶持、借助外力、示范引领,认真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拓展就业创业渠道,有效推动残疾群众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人数达10万人。

一、增设岗位推动

增设农村公益岗位。全面整合教育、交通、林业、卫健、水务、住建、公安、民政等部门资源,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围绕提升城镇化率、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护林工程、道路交通维护及村居社区等配套服务管理,积极开发护林员、护洁员、护路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农村公益岗位,按照“科学设岗、薪责匹配、强化考核、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村残疾人进行兜底安置就业。近年来,全市共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5981人。

增设城镇服务岗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根据残疾人就业的特点,新增邮政报刊零售亭、城市公共停车场、烟草制品零售点、体育(福利)彩票销售点等公共服务点,预留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等。目前,全市新增各类城镇残疾人就业1000多人。

增设学生就业岗位。积极为残疾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每年由市残联发函通知各单位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审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就业专岗等招录工作中,专门面向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持有残疾人证大学生进行招录。在招考招聘时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残疾人”的原则,最大化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同时,各用人单位在接收见习人员或招聘临时工作员时,简化程序、优先接收或招聘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870人。

(2022年全国第32个助残日期间,毕节市残联组织召开残疾人就业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二、激励扶持推动

减税支持。残疾人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经营性收费;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产业基地减免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资金扶持。设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加大资金扶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用人单位雇用残疾人并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保补贴。

政策激励。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十五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采购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参加采购的,给予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产品优先与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创办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鼓励各国有企业与自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把适于残疾人加工的产品、工序委托残疾人加工制作。

(2022年5至7月,毕节市残联在毕节盲人技能培训学校开展盲人按摩培训)

三、协同聚力推动

运用网络智能助推。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数据库,将线下服务与线上功能有机结合,开展“互联网+就业”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就业残疾人的工作情况、岗位适配和离岗原因,以及未就业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就业意愿等数据进行集成、分析和管理,构建以村(社区)为单元的残疾人就业台账,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保障。

引导社会参与助推。引导市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组织开展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主动按在职职工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市内7家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需求,主动与地方残联、人社、工商联加强联系合作,积极吸收残疾人就业,提供劳动项目、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等服务。近年来,各类企业共吸纳残疾人就业868人。

整合协作资源助推。充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优势,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单位提供或协调提供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公司推介、定期召开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方式,适时安排符合企业用工要求类别残疾人外出赴广州、上海、重庆、浙江等发达地区企业务工,达到“输出就业一人、帮扶发展一家”的目的。近年来,全市累计输送残疾群众外出务工18475人次。

毕节市残联2022-8-8

 

 

凝心聚力全社会共同做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文章下载

凝心聚力全社会共同做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菏泽市现有残疾人60多万,其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照护、治疗与康复、精神压力等各方面承受巨大负担。近年来,菏泽市残联坚持“联合全社会、 扶助残疾人,联合残疾人、 创造好生活”的工作目标,创改创新,多措并举,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残疾人创业典型引领作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

近日,记者就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采访了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国华。

记者: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张国华: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残联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促进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扶持体系,创新服务措施,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了有需求人员全覆盖,去年全市培训各类残疾人3660人次。 强化残保金征缴,去年征缴金额同比增长40.6%。抢抓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机遇,安置残疾人2186人。实施残疾人大学毕业生“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就业率连续增长达90%以上。推出“强翼贷”项目,为残疾人家庭涉农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放贷项目132个,贷款金额3760万元。实施“丰羽助”项目,助力困难残疾青年自主创业,扶持残疾青年51名。加快“如康家园”建设,2021年建成20处,安置残疾人236人;今年确保建设50处。依托我市农业产业优势,引导残疾人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全市由残疾人兴办的家庭农牧场达420多个。依托蓬勃发展的电商产业,引导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全市从事电商及相关产业的残疾人达1.83万人。依托丰厚文化底蕴,积极发展文创产业,涌现了一批颇具名气的残疾人工艺大师。依托盲人按摩传统产业,推动盲按高质量发展,全市盲人按摩店103家,从业残疾人231名。

记者: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张国华:当前,制约残疾人就业的问题依然很多。一是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就业年龄段初中及以下占60%以上,加上身体等方面的因素,多数残疾人只能干一些简单工种,收入相对较低。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困难重重,既有编制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许多单位的领导从内心对招录残疾人存有排斥心理。三是社会助残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宁肯缴纳一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不愿意为残疾人提供或预留适宜岗位。四是县乡两级政府投入不足,有的地方甚至配套资金为零,政策含金量低,扶持范围小。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任重道远。

记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哪些政策?

张国华:2022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提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要求各地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4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残联发〔2022〕14号),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一并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 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应当拟定2022年-2025年分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多渠道、多形式采取各中措施到2025年(含)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在2024年前达到15%以上。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各种形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通知中还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其信用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年6月份,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已经下发各单位。

菏泽日报2022-8-2

 

 

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 文章下载

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本市户籍残疾人;依法申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的本市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财政供养单位除外。

第二章 就业扶持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 加大对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调动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一)残疾人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在职在岗工作,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残疾人的参保情况,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申请岗位补贴。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二)超比例就业奖励。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和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3人(含)以上、且本市户籍残疾人比例占残疾职工比例50%(含)以上,超出比例部分可按每满1人5000元的标准申请奖励,奖励上限为5万元。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三)无障碍改造补贴。用人单位安排5名(含)以上残疾人连续就业不低于12个月,且本市户籍残疾人占残疾职工比例50%(含)以上的,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申请无障碍改造一次性补贴,上限为10万元。本项补贴由镇街(园区)负担。

(四)就业补贴。对在本市内通过各种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可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申请就业补贴。该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中。本项所称低收入家庭以《东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案》中的界定为准。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五条 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利用“互联网+”等形式自主就业创业。

(五)自主创业补贴。残疾人在本市创办企业,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功领取一次性创业资助后,可按1:1的标准申请自主创业补贴。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六)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残疾人开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本市户籍残疾人雇员在个体工商户名下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月按最低社保缴费标准给予补贴。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七)创业项目孵化补贴。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为本市户籍残疾人的创业项目,且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功领取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后,该基地可按每年每项目(户)5000元标准申请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第四章 能力建设

第六条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系统,鼓励和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八)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培育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在就业辅导员的帮助下,逐步过渡到常态就业环境中就业。为残疾人提供职业适应评估、求职定向指导、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并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后面临的困难。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残联另行制定。

第七条 市、镇街(园区)残联应依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情况和就业需求,开展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稳定性。

(九)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参加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综合补贴,每年累计享受补贴天数不超过30天。本项补贴省市组织培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镇街(园区)组织培训所需经费由镇街(园区)负担。

(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标准给予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本项补贴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第八条 激励残疾人自强创业和助残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加强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参赛获奖奖励。对参加国家、省级,以及市级非残联系统主办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及助残项目,分别按对应级别奖励标准给予1:1的奖励。对参加国际性残疾人就业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及助残项目,其奖励标准由市残联牵头另行制定。本项补贴由市财政负担。

第五章 管理与保障

第九条 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发放补贴的各级残联要及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扶助政策的资格,同时将申请人的失信行为依法推送到市信用联合奖励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联合惩戒及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从事补贴审核、审批、发放工作的人员,违反审批条件和程序给予审批,为申请人出具不实证明材料,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所需经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各执行单位将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安排。

本办法中除了明确提出由市财政负担、镇街(园区)负担的项目外,其余由市、镇街(园区)按3:7比例分担。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文件规定的扶助残疾人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所有补贴和奖励,均需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主依法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本办法中各项补贴或奖励的,除第(九)项向组织培训的各级残联及第(十一)项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外,其余各项均向申请人所属镇街(园区)残联提出申请。镇街(园区)残联审核后将结果在申请人所属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向市残联提出申请的事项由市残联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可向镇街(园区)残联或市残联申请复核。镇街(园区)残联或市残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通过第二款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布。

本办法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扶持政策发生重叠的,除社保补贴外,都可重复申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0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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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十条举措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中央文明办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残联发〔2022〕3号),推动全省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蔚然成风,福建省残联会同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省通信管理局等12家有关单位,结合福建省实际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闽残联党办〔2022〕7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在全社会培育引导自强不息、扶残助残、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不断筑牢团结奋进新征程、建设新福建的思想基础,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福建“福”文化、营造扶残助残文明社会氛围为重点,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福建特色,以更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根本动力,结合福建“福”文化文明实践和宣传推广活动,团结带领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积极投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实施方案》结合福建实际进行细化延伸,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目标和十项重点任务。

十项重点任务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讲好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格外”“春天的事业”等感人故事。

2

多措并举强化社会宣传和大众传播。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和画面解说,制作刊播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将扶残助残、自强模范及先进助残典型等内容融入“主播小课堂”“文明福建有你有我”等系列公益广告。

3

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结合每年“全国助残日”主题,组织开展“康复助残”“教育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爱心助残”“红领巾助残”“残疾人活动日”、就业帮扶等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4

实施党员帮扶残疾人行动。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在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产业扶持、稳岗就业、出行便利、家居环境、人文关怀等多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探索在全省推行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文体活动+N”等综合服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爱心助残驿站,推动残疾人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项目建设,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5

深化志愿助残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尊老爱幼、扶困助残”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6

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行动。将扶残助残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城乡和谐社区等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把“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等相关指标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深入开展福建“福”文化文明实践和宣传推广活动,在践行“福”事中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组织开展健康公益、近邻服务、社区康复等残疾人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日常性助残服务活动,加大对残疾老人、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的保障力度,结合“巾帼进万家爱心敲敲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关爱女性健康”等关爱行动,形成向上向善、互帮互助、扶残助残的新时代文明风尚。

7

实施文化领域助残行动。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生活,发挥公共文化场所作用提供适残化服务保障,开展“百姓大舞台”“乡村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帮助残疾人通过智能化服务渠道实现文化共享和融合,让文化助残更有实效、文化惠残更加精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均等。积极促进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品牌化。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福见花开”残疾人文创品牌,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免费或优惠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必要展示空间。

8

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围绕实施《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开展样板项目和无障碍样板区建设。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和城市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级无障碍环境督导员队伍,以开展无障碍体验督导为载体,推动加强无障碍知识普及和信息无障碍社会倡导,营造无障碍文化氛围。

9

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持续深化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建立就业“红娘”队伍与高校残疾毕业生结对帮扶,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指导帮扶举措。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高校残疾毕业生网络专场招聘会、残疾大学生就业嘉年华、“圆梦家园”“云客服”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等活动,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活动。

10

讲好残疾人故事,树立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形象。宣传好福建省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取得的成就,解读好党和国家、福建省“十四五”时期支持保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措施,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讲好残疾人的励志故事,传播好福建残疾人事业的声音。抓好“携手前行”残疾人公益宣传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扶残助残行动中来。

福建残联2022-7-29

 

 

龙岗区残联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龙岗区残联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年上半年,在上级残联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残联工作全面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龙岗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区扶残助残联盟正式成立,区慈善会●扶残助残关爱基金正式启动,区残联公众号迁移上线,助残主题月系列活动完满收官,在园孤独症儿童谱系障碍筛查民生实事和“医-康-教”一体化综合康复服务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系统能力作风提升扎实推进,较好促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推动伟大思想在残联形成生动实践

1.坚持政治引领前进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提升行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事业发展环境。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区委《能力作风提升年行动方案》,制定印发《区残联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学习部署动员会,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提升行动。开展“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大讨论,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实施路线图。深入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组织开展讲专题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12期次,开党内谈话提醒6人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强化意识形态问题防范管理。半年来,我会没有发生任何一起违法违纪等情况,进一步营造了清正廉洁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二)统筹残疾人康复服务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两手抓、双促进”取得新成效

1.基本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信息录入5998人。为1905人(次)0-18岁残疾少年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补贴1771.2万元。为49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400人次;为43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328人次。为1775名残疾人开展辅具评估及咨询服务,为残疾人适配辅具86件。

2.创新“医-康-教”一体化综合康复服务模式稳步推进。进一步夯实龙岗区特殊儿童康复服务和教研基地建设,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档案标准,结合“医-康-教”实际,开展规范化档案培训2期;邀请龙岗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家组成员,开展“医-康-教”一体化综合康复服务个案研讨3期;龙岗区特殊儿童家长资源部组建“医务人员+特教老师+社工”三方联合的家访团队,对16户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特殊儿童家庭的经济情况、家庭关系、服务诉求等信息,整合资源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亲子互动、居家康复、社会支持等服务。

3.孤独谱系障碍筛查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完成筛查结果为高风险或确诊孤独症儿童的诊断、转诊、发育评估等工作,总评估13971人次,实际评估3411人;完成家长和教师课程学习平台注册共计499人;录制家庭干预线上及线下督导课程共20期,家长及教师课堂16期。

4.残疾人家长培训全面开展。街道、社区开展心理培训16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亲子手工、家长运动减压等活动28场,服务3000余人次;根据家长要求,与“医-康-教”需求相结合开展线上+线下家长培训3期,服务4962人次;特殊儿童家长团体心理健康线上及线下课程共5期,服务805人次;吸纳家长志愿服务者15人。

5.社会心理服务全面通过评估验收。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三级网络,残疾人家庭支援和心理健康培训17期2683人次。推动41个定点机构设立心理服务室,全部通过市残联社会心理服务建设体系评估验收。

6.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对抓好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再强化再落实再推动,精准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长期派驻2名处级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参与健康驿站管理和隔离人员交通转运等工作。抽调5名干部参与坪地社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组织8批次410人次参与龙岗、坂田、龙城、园山、坪地、宝龙、街道约43天的大规模和常规核酸检测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定点服务机构走访33家(57次)、盲人按摩机构49家,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呈现安全有序可控的良好局面。

(三)残疾人文体宣传取得新突破,部门服务形象显著提升

1.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举办龙岗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助残主题月系列活动,成立龙岗区助残联盟,为龙岗区慈善会●扶残助残关爱基金正式揭牌。市、区共三十一家企业参与助残联盟成立仪式,捐款捐赠物品价值约50万元。其中,深圳台商协会(龙岗、龙城、宝龙)向龙岗、龙城、宝龙街道66个残疾人家庭定向捐款33万元。开展走访慰问、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运动教学、户外团建、辅具训练等活动40余场。

2.文体工作稳步推进。带队参加深圳市旱地冰壶城市挑战赛获得1金1银奖牌,带队参加第十六届全国特奥日深圳残联特奥足球赛获亚军。

3.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龙岗区残联微信公众号正式成立后,共计发布推文累计37篇,为中国商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晶报、香港商报龙岗融媒等媒体提供通讯素材,累计宣传报道30余篇。

(四)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残健社会和谐稳定,残疾人生活更加安全幸福

1.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协助审核“两项补贴”5136人次。为383名在岗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及149家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165.3万元。特殊困难救助420人,安排残疾评定536人次,发放二代残疾人证511本,注销残疾证63本。区级走访慰问43人,发放慰问金8.6万元,为66户残疾人家庭申请慈善救助33万元。

2.无障碍城区督导取得新业绩。完成《2022年龙岗区残联无障碍城区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2022年龙岗区残联关于帮扶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工作方案》制订工作,组织横岗等6个街道无障碍宣传学习督导,派发《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宣传读本5700本;协调完成对龙城等5个街道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评测、试用工作,其中新建九年-贯制学校3所,主次干道道路7条,联合区人大等部门开展无障碍督导2次;完成对横岗、龙岗、宝龙、龙岗、坪地、南湾等6个街道无障碍宣传督导,组织街道、社区督导队员并邀请市无障碍督导专员督导检查无障碍坡道21条,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14条,公共无障碍卫生间9个,人行天桥7个、大型商场4个、地铁站2个、长途汽车站停车场1个;整改落实大型超市及公共卫生间无障碍通道设施4处、停车场及无障碍停车位3个,无障碍洗手间2个。

3.残疾人就业取得新进展。残疾人就业情况实名制动态管理283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用人单位514家1614人,新增残疾人就业50人。

4.依法治会成效卓著。开展“一把手”讲法课活动2场,普法宣传教育15场次。信访维稳扎实推进,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为72名精神障碍患者、2名精神病康复者和528名精神残疾人提供了住院治疗康复救助、中途宿舍服务和服药补贴共约183.4万元。

上半年以来,全区无一名残疾人因疫情原因造成服务脱管和临时救助失查漏助等现象,未发生户籍残疾人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和谐安全,平稳可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赋能还存在服务短板,无障碍城区建设还未形成合力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做优做强康复服务。健全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康复服务体系和教育支持体系,完善定点机构备案制度、服务过程监管及机构督导机制。加大力度推进龙岗区在园儿童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项目精准干预工作,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模式和康复机构精准干预模式。不断丰富龙岗区特殊儿童康复服务和教研基地“医-康-教”服务内涵,开展相关业务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居家康复和社区康复项目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继续做好就业保障金年度审核和各类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完成区残疾人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搬迁运营工作。

3.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做好残疾人各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临时生活困难残疾人帮扶救助,开展残疾人节日慰问活动。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研、评估、适配,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4.夯实组织基础,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做好龙岗区残联换届工作,严格履行组织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与理事会。进一步健全规范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对全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队伍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上级领导参考。继续强化残疾人组织管理和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做好承接省残运会深圳代表队集训及服务保障工作。承担2022年残奥自行车公路世界杯及公路世锦赛任务,为我区承接大型赛事积累经验,提高组织及后勤保障水平。

5.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残联。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重点人员走访管控,依法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6.提升无障碍城区品质。加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督导队伍建设,全面开展督导活动。

7.夯实疫情防控防线。抓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健全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体系,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系统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以“能力作风提升年”为抓手,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精准纠治“四风”问题。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化东西部协作,开展对口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系列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8-2

 

 

百色市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康 文章下载

百色市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康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增收脱贫奔康的重要支撑。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我市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着力帮助贫困残疾人增强就业能力,改善生活,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康。

一、 全市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市持证残疾人11.8万人,其中处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为5.9万名。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培训就业扶持力度,切实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在实现就业中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有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2018年全市残疾人动态更新调查数据显示,全市持证残疾人实现就业3.52万人,主要就业形式为农村种养加、灵活就业、个体就业(含自主创业)、按比例就业等,2018年截至10月底全市实现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865人。

二、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为推进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百色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同时,市残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政策逐渐被社会所认可,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持续上升。2018年度全市有499 家用人安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1013人,其中安置重度残疾人129人。

(二)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全力帮助残疾人就业

1.提供免费优质的就业服务。市、县残联设立残疾人就业登记服务大厅或窗口,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就业推荐、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回访等服务。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推荐,重点加强对零就业家庭、一户多残家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援助力度。

2.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残疾人就业现场招聘会,帮助残疾人求职。2018年全市残联共组织残疾人就业现场招聘会10场,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37人,全市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527户,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180人。

3.切实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一方面,每年的6月至8月举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提供高效、便捷、务实的就业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促成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另一方面,每年根据自治区残联提供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花名册,对全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逐一联系对接,全年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精准帮扶,确保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70%以上。

(三)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残疾人自主创业,含创办个体经营、盲人按摩店、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有关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外,经残联审批,给予5000-20000元扶持。2018年全市投入扶持资金55万元,扶持60多人自主创业。

(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打下基础

1.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小汽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维修、盲人保健、盲人计算机、中式烹饪及面点、电商商务等培训。为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我市出台了《百色市“十三五”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技能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技能培训,2018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技能培训共424人。

2.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技能水平和市场适应能力,截至10月底,2018年为2100多名农村残疾人提供种植、养殖、加工业和手工编织等培训,使其掌握1-2门生产增收的技能。

3.组织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提高残疾人自身职业技能水平。2018年10月23日,市残联组织12名残疾人选手参加第五届广西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百色代表队共获得海报设计项目个人单项第一、电子商务项目个人单项第一、盲人保健按摩项目个人单项第三和团体团结协作奖等优异成绩,充分展示我市残疾人自强、自信、自立的精神风貌,也促进残疾人相互交流学习,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水平。

(五)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

目前全市在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各建立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机构集劳动、托养和康复于一体,具有庇护性、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性的特点,旨在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于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支付计件劳动报酬。目前,3所辅助性就业机构共安置及就业“三类”残疾人49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康复、托养综合服务,促进残疾人自立、自信和自尊,减轻监护人的家庭护理和经济负担。

(六)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脱贫

每年投入240万元扶持全市12个“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免费为12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不少1200元的种雏、种苗、化肥、工具等生产物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开放式咨询、劳动示范、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由组织部、财政、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为全市220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扶持资金1000元/户发展种养殖,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8-4

 

 

河南新乡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多项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文章下载

河南新乡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多项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进入火热的八月,三季度便过去了三分之一。

三季度是各项建设的“黄金期”,也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期”,河南新乡凝心聚力、上下联动,奋力开创着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乡地处河南省北部,北依太行,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隔河相望,辖12个县(市、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8249平方公里,总人口620万,拥有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市等众多的光环。其中,新乡市残疾人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新乡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市残联紧紧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聚焦年度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十大目标”“十大行动”,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抓重点、破难点、塑亮点,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跃升,能力作风大提升、残疾群众获得感更充足。

多项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是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

据记者了解,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乡市残联每月推送新办证残疾人信息,将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常态化、动态性监测预警。同时,加强对重灾区卫辉市的帮助指导和政策支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困难,确保政策举措应享尽享。并且,按照省市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目前,新乡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多名已脱贫残疾人朋友打拼出了最美的样子。像卫辉市的赵国付在政策帮扶下,靠创作麦秆画,不仅在城里安了家,有了车、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更带动上百人致富。

除了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康复服务是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帮助残疾人实现康复,与帮助他们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促进共荣富裕的意义一样重大。

据记者了解,河南省下达给新乡市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为1133人,截止到7月5日,新乡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已服务1287人,完成率达到113.59%。其中,新乡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把0-6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了新乡市2022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完善具体考核办法,压实各方责任。联合11家单位出台《2022年新乡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联合卫健委组成专家组对康复机构进行现场考评,指导县级残联开展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准入,推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动态管理,促进规范化、扩大覆盖面;从5月开始,对全市残联进行常态化的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强化监管,抓好项目资金匹配。

此外,新乡市残疾人基本康复和辅具适配工作有序推进,新乡市残联配合卫健委开展易至贫返贫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查工作,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心理辅导、辅具适配评估等服务。全年绩效目标2250人,全年辅助器具适配目标任务85%,截至目前,已为1935名残疾人发放辅具,任务完成率为86%,完成系统需求30.49%。

在实施精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的同时,新乡市全力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据记者了解,河南省残联下达给新乡市全年目标任务1067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3户,剩余均在施工中,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

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民生得到有效保障之后,残疾人希望可以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就此,新乡市残联以省残联方针政策为指导,学习兄弟残联先进做法,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专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机制,在原综合考核100分的基础上,再加20分用于单项考核,并拟单独以残工委的名义进行表彰。同时,拿出20万元资金,组织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封闭式培训,聘请专业机构评价取证,解决了基层残联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难、取证难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河南省下达的任务目标为培训3420人,截至目前,共培训残疾人2813名,年度培训任务完成率82.25%;新增技能人才212人,已完成培训287人,任务完成率为135.38%;新增高技能人才88人,已完成培训54人,任务完成率为61.36%。

残疾人事业有望推向新高度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新乡市残疾人的生活有望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6月20日,《新乡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规划》立足新乡市实际,提出了令人振奋的目标,着力把新乡市残疾人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记者通过了解获悉,《规划》共分4章,分别是“发展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机制”。新乡市残疾人事业有良好的基础,是实现《规划》的重要保障。在“重点任务”中,《规划》强调的是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环环相扣,从最基础的保障到更高质量的就业,进而扩大到了社会,最后扩展到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由个体到整体,由微观到宏观,由家庭到社会,层层递进,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跨上新高度。

为了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还提出了实施机制,包括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

同时,新乡市残联将凝心聚力,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群团桥梁纽带作用,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5家群团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采取提出活动倡议、机关先行示范、县(区)同步开展等形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群众、科技工作者、残疾人朋友参与,联合组织了开展植树造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疫情防控宣传等“美丽新乡在行动”系列志愿实践服务活动,宣传文明新风,营造浓厚氛围。

同时,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推进新乡市残疾评定机构设置规范化。据记者了解,新乡市残联联合市卫健委出台《新乡市残疾评定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残疾评定服务科学化、便民化。卫辉市、辉县市、红旗区残联联合当地卫健委分别申报卫辉市中医院、新乡共济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辖区残疾评定机构。经市残联、市卫健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以上3家机构为残疾评定机构,并上报省残联。为推动各地切实做好残疾评定工作,于5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天开展残疾评定医师培训。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6个类别共100多名残疾评定医师取得了对残疾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的资格。

下一步,新乡市残联将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对标先进、补强短板,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更出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华夏时报2022-8-4

 

 

关信平:当前我国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社会政策主要议题 文章下载

关信平:当前我国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社会政策主要议题

走共同富裕道路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促进困弱群体的共同富裕是其重要任务之一。其中,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既不可分割又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也应该并且可以对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做出积极贡献。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可以为我国共同富裕发展道路提供新的认识和理论实践的视角。要更好地推动残疾人走共同富裕道路,首先要具体分析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政策的作用。

1. 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要求与路径

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行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基于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要求和路径,设定残疾人共同富裕道路的具体目标、要求与路径。

1.1 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

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的确定,有两个重要的基础:一是前一阶段我国残疾人全面小康的成果,二是现阶段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

首先,现阶段我国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要在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基础上进一步往前推进。经过努力,我国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规定的残疾人全面小康的任务,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应该是“共同富裕道路上残疾人一个都不能掉队”。要进一步将残疾人共同富裕纳入全国和各地区共同富裕的进程,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并在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都有新的突出进展。为此,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开启了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新征程。

其次,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要与全国和各地区共同富裕的目标与进程相协调。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理解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理解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简而言之,一是富裕,二是共同。既要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来实现财富的快速增长,又要通过合理的市场机制和社会政策等行动来实现财富的相对公平分配。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在每个阶段都应该有阶段性的目标。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在现阶段我国还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和许多严峻的挑战,很难全面实现高水平的财富公平分配。从长期看,要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加强社会政策,在发展中逐步加强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在近期重点要逐步增大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和实际生活方面的差距,并逐步形成有助于财富分配与财富生产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

基于上述情况,现阶段我国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残疾人要高水平地分享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成果,共同富裕不能忽略残疾人,更具体地看,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重点是要把帮助困难残疾人过上有质量的生活作为长期任务,不断增进残疾人的民生福祉,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逐步缩小残疾人群体的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以及减少残疾人群体内部的差距。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经济、获得公共服务、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水平。另一方面,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残疾人不能只处于被动地位,作为受益者分享好处,而是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既努力实现自身高水平发展,也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做出贡献。

1.2 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首先,残疾人共同富裕是长期性方向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渐进性共同富裕。在长期方向上要逐步缩小残疾人在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但这一目标要逐步实现。未来只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降低残疾人各方面水平与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现阶段,根据现实情况制定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应将主要的着力点放到夯实对残疾人各方面的基本保障,扩大残疾人公共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残疾人能力建设等方面。其次,残疾人共同富裕包括了物质共同富裕与精神共同富裕。后者包括努力提高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改善精神面貌、增强发展动机,以及扩大社会融合等方面。再次,残疾人共同富裕要求走积极的共同富裕道路,要更加重视通过残疾人自己的努力来实现共同富裕,而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主要是为残疾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强力的支持。最后,残疾人共同富裕应该是包容性和融入性的共同富裕。政府和社会应该将残疾人包容进全社会共同富裕道路的行动体系中,向残疾人全方面开放机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并帮助他们克服特殊的困难。残疾人应该积极融入共同富裕的国家建设行动体系,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动。

1.3 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

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是加快残疾人去障碍行动。与其他人相比,残疾人共同富裕最大的困难是因其自身和外在的各种因素而面临更多的障碍。因此,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残疾人去障碍。在过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在残疾人去障碍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从共同富裕的要求看,目前我国残疾人仍然面临许多障碍,还需要持续开展去障碍行动。其主要内容:一是要通过更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服务和辅具生产与配给等行动来实现在基本活动方面的去障碍。二是要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制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来进一步实现残疾人在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障碍,即权利平等、机会均等方面的去障碍。三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关怀残疾人的文化氛围,提倡积极的助残意识与行为,推动社会文化环境方面的去障碍。四是残疾人自身要进一步自强自立,努力克服过分依赖和动机不足而导致的发展障碍,从而推动残疾人自身思想观念方面的去障碍。五是要通过更好的教育培训来大力推动残疾人发展能力方面的去障碍。其中,重点是要提升残疾人的科学技术素质,以更高的科技素养来克服在身体功能方面的短板。在现阶段网络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尤其要大力推动去除残疾人面临的网络信息技术障碍。

残疾人去障碍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一是保护性去障碍,即通过向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保护,帮助他们在各个方面去障碍。保护性去障碍不仅是要弥补残疾人因自身的生理功能缺陷而带来的障碍,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残疾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遭到排斥。保护性去障碍要落实到各个方面,包括在基本生活方面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保护性待遇与服务,以及对残疾人参与教育、就业、社会活动等方面权利的保护。二是增能性去障碍,即通过提高残疾人自身的能力而使其能够克服各种障碍。从发展的角度看,增能性去障碍是更重要的去障碍途径,因为只有通过提升自身的能力,残疾人才能持续性和跨越性地融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过积极开发残疾人的优势、潜力,能弥补和超越因其原本能力欠缺而导致的障碍。尤其在科学技术越来越重要的发展条件下,积极开发残疾人的科学技术与文化能力,能够起到重要的去障碍效果。更具体看,增能性去障碍又包括机会去障碍、能力去障碍和动机去障碍,即向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多的能力建设服务及更多的动机激励,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残疾人的能力。三是辅助性去障碍,即通过向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辅助性设施及服务来帮助他们克服各方面的障碍。从全社会范围看,人类的发展就是通过开发一个又一个技术设施来不断克服行动障碍,使我们跑得更快、飞得更高、游得更深、看得更远、算得更准。残疾人也需要通过各种更高水平的辅助性设施达到去障碍,包括更高水平的无障碍设施、更高水平的辅具和更高水平的康复服务等。这一过程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政策的共同作用,推动在助残领域的科学技术创新,推动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更多地投入到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及康复辅具开发生产中,并使其全面惠及广大残疾人。

2. 社会政策在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中的主要作用与基本要求

综上所述,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是一套综合性的行动体系,实现它,既需要完善市场机制,也需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政策。残疾人共同富裕需要残疾人获得超出平均水平的发展速度,但残疾人作为一类具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仅靠自己的力量,平等发展都很困难,要达到超常发展的目标就更难,因此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保护和激励。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来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和促进残疾人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各国政府普遍建立了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在满足残疾人基本需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过去在推动残疾人全面小康的行动体系中,社会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和经验。在未来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还需要更加积极地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为此,首先要明确进入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后,我国残疾人社会政策应该重点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有何新要求和具体行动。

2.1 社会政策在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行动中的多层次作用

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公共行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增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增强其能力和促进其发展。其主要内容涉及残疾人事业的众多领域,包括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生活照料、受教育权利、就业促进、健康服务、无障碍环境、康复与辅具、残疾预防、体育文化、精神生活等各个方面。具体看,残疾人社会政策可以在多个方面发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作用。

一是通过优化社会政策来向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基本保障,以满足其所需要的基本收入和基本服务。在这一层面上的社会政策包括通过更具包容性的社会保险和更大覆盖面的福利补贴,向经济困难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基本收入保障;向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更加普惠的照料服务,包括托养服务和长期照料服务;为更多的城市残疾人提供公租房和租金补贴,为农村困难残疾人提供住房改造补贴;推动更加普及和更高质量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以及更高质量、更具可及性的辅具生产和分配等方面的政策。

二是通过更多的社会政策干预来确保残疾人平等获得发展的权利与机会。在这一层面上,社会政策要更加着眼于以各种保护性措施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服务对冲残疾人的生理弱势,包括在重要的考试和职业晋升中给予保护性加分,从而确保残疾人最终能公平地在各种竞争中获得机会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确保残疾人平等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就业质量的机会,以及在收入和晋升竞争中被公平对待的机会。

三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社会政策来加快促进残疾人的增能与发展。在这一层面上,社会政策要更加重视从优势视角出发,致力于通过更好的社会服务帮助残疾人弥补其能力短板,积极培育、增强和发挥其优势能力,包括促进高质量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和辅具生产发展;促进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高技术的职业培训,以获得更高的职业成就;培育和支持各行各业残疾人才的发展,加快缩小残疾人平均人力资本水平与全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直至完全消除这一差距。为此,不仅要有更高水平的残疾人社会政策,同时还要积极培育残疾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体系并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行动。

总而言之,残疾人社会政策应该在多个层面上为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形成更加完善和更高质量的残疾人社会政策行动体系。当代各国残疾人社会政策行动大致都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在我国,随着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从全面小康提升到共同富裕,残疾人社会政策行动也应该逐步提升层次。共同富裕的道路也是我国通往发达国家的道路,在此过程中包括残疾人社会政策在内的整个社会政策都应该逐步转向更高的标准。

2.2 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对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一,与其他社会政策领域一样,残疾人社会政策要合理确定其总体福利水平,即在残疾人事业领域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投入的资源总量,一般以在此领域的政府财政投入加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占全国或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作为衡量标准。只有残疾人社会政策总体福利水平高于全面建成小康阶段的水平,才能使残疾人社会政策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中有效发挥作用,并最终达到目标。

第二,残疾人社会政策还要重视建构合理的福利结构。所谓福利结构,是指在社会政策主体、对象、内容等各个维度上的比例和协调关系。残疾人社会政策是一个复杂的行动体系,包括多元的主体,面向众多不同的对象,具有各类不同的保障和服务内容的行动体系,应该在各个方面都达成合理的比例和协调的关系。在主体方面,应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合作与协调,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在对象方面,应注意兼顾面向全体残疾人的普惠性保障与服务,以及面向各类残疾人和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兜底性保障与服务;在项目内容方面,应兼顾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辅具、预防等方面的保障服务内容。建构合理的福利结构,既是为了使有限的资源在实际运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获得更大的效益,又是为了使公共资源的负担和受益更加公平。

第三,残疾人社会政策还应该重视合理运用再分配原则。再分配既是社会政策的基本功能,又是对社会政策的基本要求。但是,社会政策中的再分配是一个复杂的、涉及众多不同利益群体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情,需要有合理的力度和恰当的机制。社会政策的再分配既体现在公共资源的筹集阶段(纳税或捐赠等),也体现在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中(福利对象与福利内容结构等)。社会政策的再分配力度应该达到合理的水平,既要实现对弱势者(如困难残疾人)的有效保护,又要对整个残疾人群体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既要通过社会政策的再分配直接缩小残疾人的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的差距,又要起到激励残疾人发展动能,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进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长期效果。

第四,残疾人社会政策还应该注重提高各方面保障和服务的质量。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通过社会政策向残疾人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也应该逐步提高质量。残疾人社会服务质量体现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重点在于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质量、就业质量、健康服务质量、康复及辅具服务质量等。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不仅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我国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五,残疾人社会政策应该遵循积极的社会政策原则。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社会政策仅要保障残疾人的基本需要和缩小其收入和生活差距,而且要促进其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实行积极的社会政策,以更好地培育和调动残疾人的能力。积极的社会政策既要体现在微观层面,也要体现在宏观领域。在微观层面上,社会政策要提升残疾人能力,扩大其机会,激励其动机,从而达到促进残疾人发展的目标。在宏观领域中,积极的社会政策要在满足残疾人需要和推动残疾人发展的同时,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此,要将福利原则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将提升残疾人的人力资本、扩大残疾人的消费需求等纳入社会政策的目标,以便在转变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对我国双循环模式下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共赢。

3. 当前我国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社会政策重点议题

在我国,各级政府长期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积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各级政府通过直接投入公共财政资源和广泛调动社会资源,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面对未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新目标,我国残疾人社会政策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需要各级政府从以下一些方面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残疾人社会政策。

3.1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

残疾人社会政策是一个行动体系,它以各种恰当的方式去满足残疾人的需要,并从多个方面促进残疾人的发展。要使残疾人社会政策在促进残疾人共同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社会政策对残疾人的覆盖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许多社会政策领域对残疾人的覆盖还存在缺陷,残疾人在接受正规教育、获得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获得就业机会,尤其是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以及参与社会保险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直接的或间接的障碍。例如,我国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一直严重偏低。尽管近年来有所提高,但在2021年全国也仅有14559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远低于全国同龄人的录取比例。残疾人被高校录取比例反映出残疾人接受各级教育的总体质量水平偏低,说明残疾人教育政策和相关服务还存在很多短板。此外,在一些公共设施建设和全民普惠性社会服务提供中没有公平地照顾到残疾人的需要。二是我国社会政策各个方面针对残疾人的特殊保护和扶持力度还不够,这是残疾人社会政策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表现在对残疾人的教育促进、就业扶持、特殊社会保险、特殊住房保障等方面保护和扶持的力度不够。三是专门针对残疾人的保障和服务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服务和辅具生产与提供、残疾预防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不够完整,发展不够均衡,水平还不够高。

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首先要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有多个层次的要求。一是积极推动残疾人公平参与到全民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中。应该系统地梳理当前还有哪些领域可能对残疾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障碍,尤其在融合教育、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领域。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加以改革,力争在短期内能够做到让所有残疾人都能公平地受益于各项社会政策。二是要加快完善专项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让残疾人在各个方面的困难都能够得到解决。为此,应该认真梳理残疾人生活各个方面还存在的需要,通过需求调查和比较研究等方法寻找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政策还存在的缺漏和不足,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而尽快完善。三是提升现有残疾人社会政策的目标,将过去以满足基本需要为目标提升到以提高质量和缩小差距为目标。并且,要按照新的目标梳理现有各项社会政策中对残疾人待遇和扶持不够之处,包括特殊教育、就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供给、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福利、残疾预防等方面。要使各项政策从过去较为单纯的权利保障向更高质量服务发展,不仅要维护残疾人各方面的基本权利,还要通过更多更好的服务来消除残疾人平等获得资源与服务的物理障碍、技术障碍、制度障碍和文化障碍,并提升残疾人各方面的能力,使各项残疾人社会政策能够在改善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2 实行积极去障碍的残疾人社会政策

从长期角度看,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主要动力在于通过全面提升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以促进其去障碍进程。因此,制定和实施残疾人社会政策要着眼于积极去障碍。所谓积极去障碍简单说,就是以提升残疾人发展能力来促进其去障碍,并且将残疾人去障碍发展与全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关联起来。

一是要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将残疾人社会政策与我国现阶段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全面去障碍行动来提升残疾人在新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残疾人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纠正将残疾人社会政策和国家与社会对残疾人所提供的帮助单纯视为负担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残疾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而残疾人社会政策则是通过去障碍以开发这种潜力的必要途径和手段。要认识到,通过相关的社会政策的去障碍行动以提升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和消费能力,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双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去障碍以提升残疾人社会地位、促进残疾人社会参与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和推动社会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来消除残疾人发展的各种外部障碍,为残疾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在教育方面,应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融合教育到特殊教育,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并且要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更好的辅助性条件,以更好的社会服务来帮助残疾人克服接受教育的各种困难,全面提高残疾人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提高残疾人参加考试竞争的能力,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快速扭转目前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和比例过低的局面。在就业方面,应该将政策目标从过去保障就业机会扩展到促进就业质量,重点着眼于向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要将残疾人就业质量提升情况纳入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考核指标,并采取具体措施加以落实。为此,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高科技企业应该起好带头作用,率先在录用、待遇、晋升等方面向合格的残疾人公平地敞开大门,并向残疾人的就业和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服务,包括就业方面更好的无障碍环境、更高质量的辅具供给、更高质量的就业培训等。

三是各项社会政策要进一步聚焦于开发提升残疾人内在的发展潜力,努力消除残疾人发展的内在障碍。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科技的大发展,为残疾人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好的外部空间。但是,还需要努力消除残疾人内在动力等方面的障碍,积极开发和大力提高残疾人自身发展潜力,使之更加有效地与各种有利的外部条件相结合,只有这样,残疾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提升残疾人内在发展潜力要从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和动机激励等层面上展开。首先,要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社会都更加重视残疾人发展,进一步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发展理念和积极保护的原则,尤其要让广大残疾人充分认识到自身具有的潜力。其次,要大力推动残疾人能力提升,积极开展残疾人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更好的康复与辅具、教育与培训、健康服务、大众传媒、社会网络等,全面提升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促进残疾人在当代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社会参与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消除或大幅度减少残疾人面临的“数码鸿沟”“社会排斥”等现象。再次,要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的精神,使他们将社会的帮扶与自身的努力相结合,更好地利用外部提供的各种机会,通过自我发展来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

四是要处理好残疾人社会保护与动机激励的关系,完善“积极保护”的政策机制。作为一类特殊的弱势群体,一方面,残疾人因其身体功能的某种缺陷而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因而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保护;另一方面,残疾人又具有巨大的潜能,应该加以激励。如何合理处理保护与激励的关系是残疾人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中的焦点。传统的福利主义思想更多地将残疾人看成弱者,因而强调对其提供各种保护,而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则更加强调残疾人自身的能力与责任,主张将保护降到最低,主要通过激励去提升其能力。应该看到,这两种极端的思想都不利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残疾人既需要保护,也需要激励,应该将保护与激励协调起来。首先,要针对不同的残疾人实行不同的保护—激励,对重度残疾人和高龄残疾人等潜能较低的,需要提供较多的保护,以确保其基本需要,并使其生活达到一定的水平;而对大多数具有一定潜能的残疾人则应该更多地提供增能激励措施。其次,应该针对残疾人不同方面的能力而实施不同的保护—激励组合。针对其残疾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而针对其他方面的正常功能,则需要进一步提升其能力,使之成为优势功能并激励其发挥动机。再次,要将对残疾人的保护与激励融为一体。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残疾人社会保护的目标是促进其增能,而增能也是为了达到更好的保护目标。在社会政策实践中要重视通过保护性福利去达到增能和激励的目标,又通过增能和激励来实现更加积极的保护。

3.3 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社会政策的资源投入

制定和实施残疾人社会政策是一套宏大的社会工程和行动体系,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的资源来自各个方面,既有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也有在政府规制下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方社会力量的责任分担,还有各种慈善资源和非营利服务的贡献等。其中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应该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在残疾人社会政策领域的资金投入主要体现在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残疾人事业”支出类别,以及分别归属其他类别的“特殊学校教育”“康复辅具(假肢矫形)”“伤残抚恤”“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和“精神卫生机构”等几个科目上。2020年,全国公共财政在上述几项合计的预算支出总额为1023.49亿元,比十年前的2010年增长了289.6%,翻近了两番。其较高的增长率主要得益于2015年以后我国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及过去十年中我国在残疾人脱贫方面财政投入的增加。但是,即使有了过去十年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在残疾人社会政策方面的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很低。2020年全国公共财政在上述几方面的预算支出额仅占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0.42%,仅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1%。这一数据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例如,欧盟国家2019年公共财政对残疾人提供的社会保护待遇占GDP的2.1%。2017年OECD国家对残疾人和疾病患者的现金待遇的公共支出占GDP的1.6%。相比之下,我国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公共支出水平还低很多。

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安排要服从党和政府总体发展目标,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过去十年中我国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增长,有效地支持了党和政府大力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的进程。但是,迄今为止公共财政支出水平仍仅能维持保障残疾人最基本的需要和维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低要求,很难满足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要求。在下一步的发展中,要推动残疾人事业从全面小康到残疾人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提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一方面,残疾人共同富裕将要求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公共行动体系,势必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我国民间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社会公益资源调动能力总体较弱,因此在较长时期内,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仍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了撬动各类市场和社会资源,即使是在政府公共资源与市场和社会资源组合中,也需要政府有更多的投入。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党和国家“在发展中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条件,逐步提高各级公共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水平,以更大的资源力度支持和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

3.4 加强和优化多元主体在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残疾人事业是需要多元主体共同推动的宏大社会事业。从多元主体责任角度看,要大力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一是要更好地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各类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首先,各级政府应该在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行动体系中担负主要的责任,在残疾人社会政策制定、行动规划、组织体系建设、资源供应、组织协调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在政府体系内部,应该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之间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一方面,各级政府之间应该达成更加有效的责任分工。中央政府在宏观政策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经验总结和推广及其他制度供给方面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地方各级政府除了更好地履行资源供给、政策实施的责任之外,还应该积极探索政策和制度创新,既有效地针对本地区的特殊需要而采取行动,又为全国性政策的改进提供实践样板。另一方面,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要有更加合理有效的分工合作。残疾人事业及相关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各个部门之间在残疾人社会政策制定与实施中的高效合作也是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各级政府残工委和各级残联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与协调作用,强化和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残工委成员单位更加积极地参与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使政府部门更加重视残疾人社会政策。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残联尤其要重视在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与辅具、社会福利、住房、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预防、残疾人相关国际事务等领域的政策制定、资源投入和政策实施,并重点协助发改、财政、编制等部门加强残疾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和组织体系建设。

其次,各类社会力量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中也应该发挥更加重要的主体作用。在当今世界各国,各类社会组织都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在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也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国助残社会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协调。一方面,我国助残社会力量需要大幅度加强。当前我国民间社会公益事业的总体规模还不够大,助残社会力量就更弱。2021年全国共有90.1万个登记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平均每1554人有1个社会组织。但同年全国只有2997个助残社会组织,占社会组织总数不到1%。平均每2.8万名残疾人才有1个助残社会组织。同时,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活力不足,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内在的和外部的障碍。要让社会组织在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还需要大力加强其建设,包括进一步扶持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其资源调动能力、服务提供能力与服务质量。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积极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并重点发挥好基层残疾人协会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的助残社会组织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包括加强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行业自律规范体系和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制度体系,以加强助残社会组织长期可持续发展,并优化其发展环境。再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社会力量之间以及社会公益事业与政府社会政策之间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包括将助残公益事业纳入政府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行动体系中,使各种资源和力量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面行动能更好地衔接,以提高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益和行动效率。

3.5 进一步优化残疾人社会政策的资源分配和福利供给结构

要使我国残疾人社会政策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其资源分配和福利供给结构。

首先,在资源分配方面要更加注重均衡性和公平性。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政策的资源投入和福利水平存在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不均衡,这些不均衡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也存在。过去十多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在社会政策各个领域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方面的不均衡比过去有了较大的好转。但目前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仍存在明显的不均衡。以康复服务为例,2020年东部六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平均每万名已办证残疾人有4.6个康复机构、109.7名康复机构工作人员,而西部十一省区加新疆建设兵团平均每万名已办证残疾人只有2.2个康复机构和61.5名康复机构工作人员,表现出明显的东西部地区间差异。此外,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也有很明显的区域不均衡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政策资源分配的均衡性和公平性。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情况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地区和城乡差距主要是由地区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和地方政府财力的差异而导致的,很难在短期内消除或大幅度缩小。应该随着我国经济更加均衡地发展而带动残疾人事业更加均衡地发展,同时也应该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社会政策的过程中加强政策干预调节,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来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地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和城乡差距,实现更加均衡的残疾人事业发展。

其次,应该更加注重优化残疾人社会政策的福利供给结构。一是在残疾人社会政策对象方面,首先要重点加强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织密残疾人基本保障安全网,完善残疾人兜底性民生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水平,扩充服务,使其能够在共同富裕过程中充分发挥“提低”的作用。其中,要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扩面提标”,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康复辅具保障水平。其次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资源条件逐步加强普惠性残疾人民生建设,让广大残疾人都能受惠于各项社会政策,获得必要的社会服务,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更好地发挥“强中”的作用。二是在残疾人社会政策的保障和服务内容方面,首先做好基础性的残疾人民生建设,提高全体残疾人的基本发展条件。为此,要不断完善政府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不断提高对保障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底线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和条件,并结合市场和社会资源,发展更高水平的服务项目,既更好地满足当前广大残疾人高水平的服务需要,也为未来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总体发展打下基础并引领方向。

残疾人研究2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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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

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我国正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奋进在新征程上,要让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让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就必须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其中大部分生活在农村。虽然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农村残疾人的绝对贫困已经彻底消除,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村残疾人依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限制,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服务成本高,农村残疾人康复条件、照护环境和受教育机会等基本公共服务状况与城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占比较大,这就使得农村残疾人在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学习能力、互联网能力、参与能力等方面总体低于城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也更加单一和匮乏。因此,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就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要突出关注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进一步打牢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基础。在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精准监测和有效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同时,强化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通过整合残疾人现有社会福利补贴政策,发挥福利补贴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最大效应。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要立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收,进一步提高农村残疾人生活质量。一方面要巩固拓展农村残疾人产业扶持、帮扶基地建设、合作经营等扶持方式;另一方面,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在农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支持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进一步满足农村残疾人多元化需求。通过有效增加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农村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养老、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权益。与此同时,要通过建立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解决因家庭结构变化和家庭支持功能弱化形成的残无所顾的现实困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还要建好基层组织,进一步打通服务农村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这不仅需要加强并改善县乡残联的服务能力,巩固和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的服务水平,还要发挥各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优势,积极培育引导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助残服务,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助残帮困的责任和示范带动作用。

乡村处处气象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我们唯有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动农村残疾人工作取得更快发展,才能让农村残疾人收获更多幸福感,才能在广阔的田野上描绘出充满希望的壮美画卷。

中国残疾人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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