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探索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核心提示
2014年11月,巴州区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有8个市、县(区),全省仅有成都市、巴中市巴州区两个试验单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14项改革试验任务之一。同时,巴州区也是“全省第一批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县(区)”(全省仅5个县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验试点,在盘活森林资源、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省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甘庭宇评价巴州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说:“巴州区走出了一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巴州之路’,集体林权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林权流转指导价制度’--给不同类型的森林资源‘明码标价’,根据不同类型确定指导价,指导价作为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评估的参考价,解决了评估难题。”
出台改革试验试点政策
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巴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专题研究,亲自布置,靠前指挥;区委深化农村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济林木(果)权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9个配套文件,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区林业部门主动作为,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流动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试验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试点内容、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致在外农民朋友一封信》3万份,召开座谈会103场次,提高了全区农户和业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巴州区成立了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工作。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林业窗口,负责林权流转信息收集、发布及交易;建立林权流转指导价,形成了公开、公平、有序推进森林资源流转的良好氛围。近年来,累计流转面积63286亩,实现流转金额1768万元。
区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把基层林业队伍改革纳入乡镇部门综合改革,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财政预算;2012年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以来,区财政累计补贴保费375万元;林权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业项目建设工作经费也一并纳入财政预算。
实行森林资源分类经营,严格执行公益林管护制度,采取一个文件抓规范、两套班子抓落实、三种机制抓保障、四项工作抓公开的"1234"工作法,严把界定享受政策对象、限定公共管护费比例、“一事一议”专题讨论、村组公示、核对签字、乡镇审核关,全区34.25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放活商品林经营权,改革采伐限额指标下达方式,变过去由上至下直接下达为由下而上收集各地需求,结合资源状况再下达采伐指标,尽量满足农民需求;对集中连片的商品林,有采伐意愿的林权所有者可共同申请,实行集中采伐和连片采伐,并推行采伐权公开拍卖制度。
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森林资源规模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2014年,区政府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整合国土、水利、电力、交通等涉农项目资金,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承担林业建设项目,林业部门搞好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能人、工商企业领办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全区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82个,其中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48个,入社社员4983户,带动农户5961户,经营面积46385亩;企业5个,经营面积1864亩;家庭林场7个,经营面积2012亩;专业大户22个,经营面积2318亩。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区林下经济达到11.2万亩,其中林药1.1万亩、林菌0.8万亩、林畜3.3万亩、林禽4.1万亩、森林旅游1.9万亩,产值达9亿多元,并编制了2015年至2020年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力争2020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0万亩。
以还权赋能为核心
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围绕改革试验试点方案,巴州区在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要素流动为纽带,以创新机制为目标,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按照现行林权证“四权合一”或“三权合一”制度,造成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获得林地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人,无法进行林权变更登记,无法实现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等权益,极大地制约了林地合法流转、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区政府出台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赋予经营权流转证一定的物权功能,即申请办理林木采伐和林权抵押贷款权能。这样既保障了原林权所有者的利益,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又消除了林地实际经营权人的顾虑,增强了他们放心加大投入、提高经营水平的信心。新机制下,全区已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9本、登记面积6265亩。
探索公益林流转方式,引导公益林林权所有者以租赁、转包、入股方式流转林权,流入方拥有林木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并承担管护责任。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合同形式约定。允许流入方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全区流转公益林7宗,面积1725亩,其中发展林下经济种植茯苓750亩,林权所有者每年获得资产性收入6800元。
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对12.58万户林权所有者的林权信息,建立了区、乡镇两级共享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林权管理和交易网络化、信息化;区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有林权流转服务站,村有信息员,为林权流转提供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公益性服务;区营林调查设计队负责林权勘界和森林资源调查业务,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单宗100万元以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行量价分离。
探索森林资源资产与森林保险额相匹配机制。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实物量为依据,参照林地流转指导价(即每公顷林木价格),由投保人和保险机构共同确定保额,在总的保额中除去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剩余保额按政策性森林保险缴费率缴纳保费,进行再保险,商业保险保费由新型经营主体投保人和区财政各承担50%;探索非林地经济林木(果)保险机制,根据指导价,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共同确定保额,按保额的3‰缴纳保费,投保人承担60%的保费,财政补贴40%的保费。
为解决非林地发展林业产业融资难,建立了经济林木(果)权证制度。区政府出台了《经济林木(果)权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在非林地上营造的干果类、工业原料林、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花椒等,在业主自愿申请且无权属纠纷的基础上,由区政府核发《经济林木(果)权证》,明确经济林木(果)的所有权,赋予《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融资权能。目前已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61本,确权面积7625亩。
创新林权抵押融资机制。区金融办、区银监局、区林业局联合制定了《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和经济林木(果)权证的林权抵押贷款权能,创新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政策性森林保险、经济林木(果)权证+保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区政府出台了《支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意见》,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金和贴息政策。政府首期投入3500万元建立了农村产权融资风险金,银行在风险金基础上放大8倍发放抵押贷款,出现风险由区政府和银行分别承担70%和30%的风险责任;投入500万元建立贷款贴息政策,根据借款人带动贫困户情况进行贴息。目前,全区实现林权抵押贷款6206万元,其中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156万元、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6050万元。
林权改革盘活森林资源
业主融资不难了农民增收了
通过深化改革,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破解了林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题,同时也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位于化成镇白庙村的四川尚品高地绿化有限公司是巴中目前最大的一家花卉苗木基地。2014年6月,公司流转土地500亩,栽植银杏、桂花、紫薇、黄桷树等高档苗木。公司负责人陈仕毅告诉记者:“林业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经济林木(果)权证制度的实施,使我对流转土地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增强,为投资林业产业增添了信心。”
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为新型经营主体长期投资林业生产带来了新希望。然而,当有限的资金变成一棵棵苗木时,业主的流动资金却时常紧缺。
如何让“活树”变“活钱”?如何让资产流动起来?林权交易平台的作用凸显了。
“以前,由于林权所有者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参与流转谈判能力差,林权流转出现价格过低、期限过长、面积过大,导致林权所有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巴州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毛中友介绍,“为此,巴州区试行林权流转指导价制度,根据商品林立地条件、类型、龄级、树种等因素,确定各类型商品林及经济林木(果)的指导价,作为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评估的参考价,从而解决了评估难题,实现了不同等级林权的‘明码标价’。”
2015年7月,四川尚品高地绿化有限公司的372.42亩林木被评估为1300多万元,公司利用区政府颁发的首本经济林木(果)权证,在区信用联社贷款490万元。目前,公司在白庙村已建成了融苗木培育、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生态产业园,年收入300多万元,还吸纳本地村民60多人就业,一年光支付工资就接近100万元。
通过林地流转,使分散细碎的资源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增加了农民收入。
在大和乡岗石村刘勇创办的鑫瑞家庭林场,66岁的村民刘国辉告诉记者,他在林场务工5年了,每个月有2000元收入,还包吃住,划算。
2011年3月,大和乡方坝村村民刘勇流转本村和岗石村的荒山600亩,栽植桤木、红杨、梍桷、香樟等树木10万多棵,并在林场周围新建道路3公里、修建中小型微水池4口。去年又流转200亩荒山荒坡,种植桤木等树木3万多株;今年又养殖了黄羊、土鸡1万只,建起花椒园。
办如此规模的家庭林场,资金哪里来?刘勇告诉记者,他是巴州区第一个通过林权流转,利用林权抵押贷款经营家庭林场的业主。去年7月,贷款15万元,今年已授信60万元。
通过激活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各种经营主体积极投入林业产业,使分散、粗放经营的林地和经济林基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经营、集约化管理。
巴中市宏源公司以经济林木(果)权证作抵押,贷款400万元,流转白庙乡甘沟村、九重村265户农户的865亩林地,开展林业综合经营,既经营林木,又在林下种植药材、养殖土鸡,年纯收入30万元;四川天香地权合作社以农民入股方式整体流转龙背乡林地,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种植业、养殖业,实现了集约化经营。
“改革前,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受抵押融资难瓶颈制约,一些新型经营主体运行艰难,甚至有名无实,产业发展滞后。通过改革,破解了林权抵押融资难题,有效解决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资金困难问题,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巴州区林业局局长袁威名说起集体林权改革,感触多多,“下一步工作是如何在巩固成果、完善基础上提质扩面。通过试验试点,还需要完善相关试行办法和制度、加大《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的发放和抵押贷款扩面增量力度、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收储机构、引导组建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
四川新闻网20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