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事业融合发展策略探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利用闲暇时光走出家门外出旅游,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各地的风土人情。然而,随着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知名景区总是人满为患。如何在实践中探索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为游客开辟出在自然山水和文物古迹之外参与并分享本地文化生活的广阔空间,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广大群文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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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义
群众文化活动是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的性质决定了其服务对象必须是全体人民,不能有地域之别、门户之见。将群众文化活动资源融入到旅游发展中,可以使更多群体享受到文化实惠,一定程度上也将提高文化馆服务效能,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景区文化建设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为了方便游客了解景区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互动性强、文化内涵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无疑是旅游宣传的首选形式。将群众文化活动资源融入到旅游发展中,让游客在领略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还能感受到当地的风土人情,不仅丰富了景区的人文内涵,还使更多群体享受到文化的实惠。如当前各地文旅部门开展的“文化惠民活动进景区”、庙会、节日庆典等活动,不仅引来大量游客驻足观看,还常常吸引游客参与其中,让宾至如归有了更深层次的内涵,有效提升了当地的旅游品质和群众的满意度、美誉度,可谓是一举多得。
(二)挖掘旅游景区宝藏。开展采风活动是群文创作的基础,为了创作出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馆(站)每年都会深入街区、乡村、景点开展大量的文艺采风活动,大量不为人知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被发掘出来,以音乐、舞蹈、摄影、美术、雕塑、文学等文艺作品的形式直观地呈现在人们的眼前,激发起人们游玩的兴趣。很多风景名胜区借文艺作品显得更加璀璨夺目,一些新开发的旅游景区也因文艺作品的传播而声名远扬。群众文化活动为旅游景区挖掘出了大量的宝藏,打开了旅游财富之门,也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促进群众文化传播。旅游与文化是双向互动的。群众文化活动在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的同时,旅游也积极作用于群众文化的发展。在人人拥有手机的时代,旅客在旅途中看到的、听到的、体验到的各种风土人情,可以通过移动网络快速传播出去,有效提升了群众文化的传播力度。同时,旅游还有助于调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促进民间手工艺品、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的生产和传播,拓宽其产业化发展之路,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民间民俗文化传承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和载体。
(四)助推全民艺术普及。丰富的旅游资源本身也是群众文艺创作的素材,这些旅游资源除了吸引普通游客的关注与欣赏,也吸引着广大群众文艺工作者、群众文艺骨干、群众文艺爱好者的关注和创作呈现。旅游途中的文艺创作,以文艺创作为目的的旅游,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在秀美山水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也提升了审美水平,可以说旅游事业的发展为群众文艺人才队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同时,各种各样的旅游节庆活动,不仅让旅客领略到当地的风土人情,也吸引众多的本地群众参与欣赏,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
(五)开拓文旅新空间。随着“全域旅游”的深入推进,各地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这些新空间在群众文化活动的加持下,逐渐成为人们新的旅游休闲打卡地。如“美好生活”上海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大赛与小红书、B 站、携程合作,邀请网络大 V、UP 主和市民实地参访,把小众目的地推荐到大众的视野。“空间打卡游”经大赛广泛传播推荐,成为城市微游中的全新玩法,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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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实践
用旅游的方式传播文化,让文化看得见、摸得着,品得出味道,是文旅融合的初衷。近年来,随着“全域旅游”的深入推进,各地文旅部门就群文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几种模式:
(一)依托特色文化资源的体验游。旅游体验活动是一种在特定时间里以某一特定主题为内容,在特定地点或同一区域内定期举办的能吸引区域内外大量游客的各种节日庆典和文化活动。该模式主要依托地域资源优势以及文化特色,深人挖掘当地的特色文化,结合品牌活动、节庆活动、民俗活动等开展的旅游体验活动。火把节是凉山彝族传统,当地通过火把节这一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加强旅游和文化的深度融合,让“火把”与“文化”牵手,充分展示凉山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风情和美丽的高原生态,促进凉山民族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和产业发展。[6]
(二)依托“文化惠民”活动的观光游。文化惠民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理念在文化上的具体反映。该模式依托文化惠民活动,组织相关文化单位,以文艺演出、广场舞、红色文艺轻骑兵路演、“快闪”、展览展示、文创展销等为主要形式,把文化活动送进旅游景点,免费惠及广大游客,将文艺演出融入到景点欢乐的氛围中,实现了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如丽水各级文化部门针对当地多年举办乡村春晚的实际,将乡村春晚与乡村旅游开发紧密结合,借助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百姓大舞台向全国开展网络吆喝推介活动,吸引更多的游客到丽水乡村旅游,成了当地文旅融合的生动样本。[5]
(三)依托文旅新空间的休闲游。随着文旅融合的深入推进,一些地方积极优化公共文化场所布局,结合当地群众文化特点,把相关群众文化活动提升为特色品牌,因地制宜创设主客共享的新空间。很多城市的广场、公园、城市绿道、健身步道、社区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等既是群众文体活动区域也是游客体验当地群众生活、体验当地文化生态的重要场所。如成都市文化馆组织和推动的“街头艺术表演”突破以往阵地式的服务模式,由自守“一亩三分地”的固定场所走向大街小巷,将更多城市公共空间变为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既为政府引导时尚文化发展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也满足了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还为游客体验成都文化营造了浓厚的人文环境,成为城市的文旅生活新方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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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群文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各地实践存在的问题来看,当前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的双向融合理念还不强,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融合还缺乏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融合的边界还有待进一步厘清,还存在群众文化活动“旅游化”的倾向。
(一)缺乏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中央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导。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公共服务哪些能融,哪些不能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标准和制度,许多从业人员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秉持传统工作思维,对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未把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纳入工作范畴。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还只停留在个别案例的层面,与“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融合的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它与旅游的融合范围只能是旅游事业。至于旅游产业那是市场解决的事情。伴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越来越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条提出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但在各地的实践中,还是常常将公共服务的旅游事业和市场化的旅游产业混为一谈。在 GDP 的指挥棒下,在政绩观的引领下,文化主管部门的目光往往更多停留在产业融合发展上,群众文化活动往往成了为旅游产业服务的角色。
(三)双向融合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当前各地实践来看,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更多的是迫于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安排,活动也多从文化为旅游助力的角度来开展,这也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画面:一些地方把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简单捆绑在一起,让文化馆(站)工作人员双休日送演出到景区,或者在景区当志愿者服务游客,或者在各类旅游活动中开展暖场文艺表演等等,这类简单粗暴的融合严重挫伤了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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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策略
文旅融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公共文化设施变为旅游景点、公共文化服务变成游客服务。在“全域旅游”的大背景下,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如何做到在遵循规律、发挥专长的基础上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需要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
(一)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应遵循的原则
1. 公益性原则。作为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文化馆(站)在向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时,公共性、社会效益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旅游是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主体以企业为主的行业,追求经济效益是其本能反应。因此,在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公益性依然是首要原则。只有坚持公益性原则,文旅融合才能在正确的方向的上前进。
2. 创新性原则。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文化、旅游行业与互联网的联系也日益紧密。面对日益活跃的互联网文旅消费现象,群众文化活动也需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活动方式,群众在哪里,活动就跟到哪里。通过开展丰富的线上线下文旅活动,丰富文化传播方式,链接上老百姓的生活,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的粘合度。
3. 互补共赢原则。文化和旅游有着天然的联系,文化为景区内的古迹注入“灵魂”,使其不仅仅是独立的建筑;通过旅游,景区的风土人情得到了广泛的输出传播。文化和旅游的有机融合让人们在旅游中认识、了解文化,在文化的赋能中重新理解、定义旅游。对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的融合来说,只有实行互补共赢原则,取长补短,统筹推进,才能实现双赢,最终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目标。
(二)群众文化活动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路
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文化馆(站)应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明确整合方式,把文化馆(站)的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文化传播相结合,通过文化提升旅游的品质,通过旅游使文化得以更加广泛的传播,实现公共文化的优质资源和服务随着旅游产业的网络惠及更多的群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盼、新向往。
1. 更新发展理念,开辟文旅新空间。为更好地适应文旅融合发展新趋势,群众文化从业人员需要不断自我“加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思维方式,强化融合发展理念,走出传统阵地服务的局限,积极探索与旅游事业的合作共赢,把更多的群众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用文化为旅游赋能,推动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同时充分利用旅游业传播范围广、流量高的特点,拓展群众文化活动与社会公众的接触面,扩大活动覆盖面。可以通过在景区设立文化驿站、分馆、开展有地域特色的群文活动等形式,把文化馆(站)的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和服务更加直观地展示在市民和游客面前,为全民艺术普及开辟新的空间。
2. 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群众文化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运行机制的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元,也越来越个性化。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文化馆(站)需要不断创新运行机制,从单纯利用馆舍设施开展线下群众文化活动向利用“互联网 +”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转变,可以运用 APP、抖音号、微信群、钉钉直播等网络新平台,开展艺术慕课、直播教学、网络春晚等线上群文活动,在提高艺术普及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同时,吸引外地游客在网上体验当地的乡土文化,并将线上体验转化为对线下旅游目的地的民俗文化、节庆文化的参与体验,推动旅游新业态发展。
3. 拓展服务内容,增加活动粘合度。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的广泛使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涌现出了网红打卡地、网红展、直播带货等互联网现象,网红直播带货甚至成为了互联网最热的现象,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这些互联网现象之所以能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一方面在于传播方式新颖,另一方面则是内容贴合主流人群的消费需求。因此,文化馆(站)要快速适应文旅融合背景下所扮演的角色,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过程中有效地融入旅游业中的管理、营销和人际交往技巧,与市场同类产品服务保持基本同步,使活动内容能够精准对接群众的需求,这样才能迅速引起群众的共鸣,增加群众对文化活动的粘合度。
4. 明确融合方式,提升融合精准度。群众文化活动本身不是旅游项目,在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宜采取间接融合为主,直接融合为辅的方式,“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在实践中,对主要依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展的各类节庆体验游可以采取直接融合的方式,依托旅游载体,将群众文化活动作为旅游活动主体。如浙江各地将“文化礼堂”建设与节庆旅游、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等相融合,通过举办“乡村春晚”、“三月三”民俗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等各类文化节庆活动,以旅游的形式让文化活了起来,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而对大多数群众文化活动来说宜采取间接融合的方式,通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城市营造起浓厚的文化氛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间接实现服务全域旅游的目的。如成都市文化馆组织和推动的“街头艺术表演”,深圳“街头艺术四季 FUN”,哈尔滨“街头文艺”等,这些群众文化活动在营造城市氛围、活跃文化生活、宣传城市形象等方面形成一道风景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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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事业融合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要坚持从问题出发,打破各种壁垒,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进,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系统推进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事业深度融合发展。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馆20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