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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言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县文明办

题目:文明建设最新政策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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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宣传部 田林县文明办关于印发《田林县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宣传部 田林县文明办关于印发《田林县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百色市文明办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百宣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巩固我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道德水平,结合田林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结合重点任务,抓好宏观指导

(一)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妇联、县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民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教育工委、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各乡(镇)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面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体现到田林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公共政策制定修订、社会治理改进完善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乡(镇)

(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丰厚道德资源,让中华文化、民族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党史和地方志编撰研究室、县文联、县教育局,各乡(镇)

(五)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田林精神、黄文秀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使全县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党史和地方志编撰研究室、各乡(镇)

二、深化道德教育,强化培育引导

(一)立足学校,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幼儿园)创建活动,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优良校风,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二)涵育道德品行,培育良好家教家风。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举办家风讲座、组织观摩家风家教文化长廊等多种方式,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努力培育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团县委,各乡(镇)

(三)注重模范选树,引领道德风尚。开展“黄文秀式好干部”等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综合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宣讲报告会、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道德环境。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加强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五)注重创作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文艺作品和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牵头单位:县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六)注重阵地建设,推行道德教育。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传承田林精神、弘扬黄文秀时代精神等教育实践。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充实展陈内容,提升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好各类社会宣传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科技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县文联,各乡(镇)

(七)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打牢道德根基。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社会公众人物的道德修养,引导他们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各县乡(镇)

三、深化文明创建,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一)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养犬,禁止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用途除外)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抵制不良庸俗习气,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文明细胞创建工作推动全民道德素质提升。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文艺、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扎实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完善激励褒奖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化制度化常态化。引导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雷锋、人人做雷锋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五)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挖掘创新乡土文化,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文联,各乡(镇)

(六)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研究制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适应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妇联、县文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各乡(镇)

(七)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四、抓好网络道德建设,打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一)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社会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联,各乡(镇)

(二)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倡导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

(三)丰富网上道德实践。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网上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团县委,各乡(镇)

(四)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与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推动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推进依法治理,强化制度保障

(一)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二)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指导性司法案例,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加强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三)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和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利益的媚外分子,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五)加强社会领域监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民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同时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把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共同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田林县文明办2020-10-23

 

 

全国多地出台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文章下载

全国多地出台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文明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成为城市文明道路上的“堵点”,拉低了城市“颜值”,更“堵”了群众的心。

为打通文明道路上的“堵点”,破解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顽疾”,近年来,全国多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陆续出台、修订或征求意见,帮助市民培养良好道德风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展现多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亮点突出回应民生诉求

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全国多地在设计修订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充分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体现自身特点,不断用日趋完善的法治回应群众最关心的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希望治理随地吐痰的不文明现象”“我提议将‘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则通行’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条例”……5月9日,在四川省德阳市留存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资料里,记者看到了德阳市社会各界人士对《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的建议。德阳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出炉”过程中,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努力反映民意,回应民生诉求,“比如我们将基层群众反映突出、各地普遍存在的‘乱扔垃圾,不清理犬便,乱贴小广告,露天焚烧秸秆’等十三种不文明行为列入《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重点治理内容。

此外,《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部分内容还充分体现了‘德阳地方特色’。每逢冬季,众多候鸟会来德阳旌湖过冬,有些游客市民会投食喂鸟,为此我们在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文明观鸟’。”记者梳理发现,在《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第八条中规定的“弘扬‘厚德务实、敢为人先’的德阳城市精神”,以及第二十四条中规定的“弘扬德孝文化,培育和传承良好家训家风”“社会互助,拥军优属,关爱特殊群体”均体现了德阳地方特色。

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成功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回应民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界定和规范公民不文明行为,提倡和引导文明行为,是《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一大亮点和特点。”吴忠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设置整体把握政策精神,体现最新要求,拓展了生态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生活文明等方面的内容,融入了理性就医、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要求。另外,就交通文明方面的内容,《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车辆礼让行人、禁止闯红灯的行为,以及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代步车等车辆的管理和治理。

记者又相继梳理了多地出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了解到《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足亳州实际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现状,对社会生活中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作出了详细规定;《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了更符合中山实际的文明行为定义,并强调了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地位等;《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倡导公民向英雄模范学习,崇尚英雄模范,传承、弘扬英雄模范精神,符合当地实际和特色。

举措多样“立”出文明新风尚

为规范群众公共文明行为,全国多地采取宣传、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入脑入心,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垃圾分类是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垃圾不落地,既扩大了我们的日常活动范围,也让我们居住的环境变得更加整洁美丽……”近段时间,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玉屏社区的“小院讲堂”里,常常能看到志愿者邓明华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意义的身影。每堂课,居民刘泽伦都会来听并认真地做笔记,“听了邓老师的课,晓得了垃圾分类的好多知识,每次听完回去我还要给家里人讲一讲。”

玉屏社区党委书记王德禄告诉记者,自从去年《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以来,玉屏社区在荣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的统筹下,积极配合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工作,组织志愿者深入小区院落,通过发放垃圾袋、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居民逐渐掌握了垃圾分类的知识,养成了分类的好习惯,我们的家园也越来越美丽。”

5月3日是“五一”小长假的第四天,上午7点,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老街的一家茶餐厅里,已坐满了不少吃早茶的市民。在餐厅里,随处可见“光盘行动”“适量点餐”“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等文明用餐宣传标语,餐桌上每套餐具还配置了白色公筷。上午8点30分,陆陆续续有市民结束用餐离开,不少市民做到了“光盘”,部分准备离店的市民在主动打包未吃完的餐食。

随着《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的宣传推广,群众文明素养的提升不仅体现在文明用餐。”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高宇彤表示,“《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实施后,泰州举行了条例宣传月活动,广泛发放宣传单,举办网上有奖问答、‘泰有礼’道德讲堂活动等。当下,《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已渐入人心,城市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均有明显改善,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积极性也显著提高。”

携手努力共筑文明城市

当下,我国已迈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更加迫切,对城市品质、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未来,如何更好地推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入脑入心,引导市民提高文明素质,弘扬社会正能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反映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经济得到初步发展之后,人民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已得到较大的满足,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日渐增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恰是回应了这种社会需求。”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诸东华建议,“首先,各地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动群众广泛知晓、认同和支持条例;其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带有倡议性质的‘软法’,其中涉及的某些不文明行为,需要得到其它一些更为细致的法律规定的配合,通过具有‘刚性’的执法,带动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

文明素质的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持续反复地抓,久久为功,才能让良好的行为习惯成自然。”吴忠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执行情况来看,尤其是从提升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角度来看,还不乏存在物业管理混乱、‘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力、遛狗不牵绳等顽疾。目前,我们推动落实《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侧重于正向教育引导和公共服务保障,下一步,还需在反向管理约束和相应惩罚运用上着力。”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青海省红十字会二级巡视员王海涛倡议大家从自身做起,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地、积极地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精神文明报2022-5-18

 

 

资溪县关于印发《关于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完善“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资溪县关于印发《关于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完善“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守正创新的破题之举。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特别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化、高质量服务,将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完善“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出创业就业人员数量较多,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成为全社会需要重点关心的群体。由于缺乏亲情关爱和家庭教育,部分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文化知识教育、行为准则、健康成长成才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有的产生性格自卑、自负、柔弱、孤僻、胆怯等问题,有的产生逃学、上网成瘾、偷盗、恃强凌弱等不良行为。同时,部分留守老人也存在经济状况较差、健康状况不佳、精神孤独无助、负担强度较大、安全状况堪忧等问题。江西作为外出务工大省,农村青壮劳力空心化的现象十分普遍,现有农村留守儿童58.2万名、留守老人18.6万名,如何聚焦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的现实需求,为他们提供精准的“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当前,我省在村级已建成707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地正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担负着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重要使命,承载着“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的重要职责,要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现实需求特别是“急难愁盼”问题,把及时贴心暖心的“亲情连线”服务送进他们的心坎,筑牢矛盾化解和隐患消除的“前沿阵地”,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总体要求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聚集的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设立“亲情连线”等方式,搭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与其外出务工亲属的联系交流平台,为他们提供“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帮扶项目,优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举措,用心用情守护城乡基层“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

三、建设模式及目标

在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工作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总体思路,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统一设置“亲情连线工作室”,搭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同家人常态化联系交流的温馨空间和服务平台,常态化提供“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有温度、有热度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并注重同实践站现有“4:30课堂”“颐养之家”等服务项目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着力将“亲情服务室”项目打造成广受群众欢迎、耳熟能详的江西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黏性和吸引力。

四、服务内容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亲情连线工作室”,主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

1.“亲情连线”。为有效预防因长期缺乏亲情关爱导致少数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内心孤独寂寞等问题,通过互联网支撑搭建电话、视频联系的亲情服务平台,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呵护和社会的关爱。针对行动不方便的群众,定期携带移动设备上门提供服务。针对在外务工需要进行矛盾调处的群众,提供多方“面对面”视频沟通服务,针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宣传介绍类服务。

2.“综合服务”。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类、电子服务类、教育服务类、医疗服务类、帮扶救助类等各22个服务项目。

3.“心理疏导”。针对部分留守儿童容易出现性格孤僻、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心理生理健康知识,部分留守老人容易出现内心孤独、家庭矛盾困扰等问题,向他们提供心理援助类、精神慰藉类、文化娱乐类、法律援助类等10个服务项目。

五、服务主体

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发挥党建宣传员的主体作用,广泛依靠借助村级党员志愿者队伍、红色娘子军、巾帼志愿服务队以及村妇女小组长、村儿童主任、学校心理辅导员等作用,同时依托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单”平台资源,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让留守儿童亲情有依、生活有护、困难有帮、成长有助,让留守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六、实施步骤

“亲情连线”服务项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 领导认领的项目,由省文明办牵头落实,按照“调研摸底”“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常态长效开展”四个阶段扎实推进。

1.调研摸底阶段(2021年5月至6月)。围绕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完善“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进行广泛调研,了解掌握各实践站所在村(社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数量,对服务项目的设立进行科学研判和精心设计。

2.统筹规划阶段(2021年7月)。草拟、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因地制宜使用实践站既有电脑、“学习强国”大屏等,布局建设“亲情连线工作室”,并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综合服务所需打印机等工作设备.各地党建宣传员或文明实践干部上门摸排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身体、心理、家庭、学习等具体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亲情连线”等服务微信群.省文明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依托省融媒体中心开展党建宣传员“亲情连线”等服务工作专题培训班。

3.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8月)。全省各县(市、区)在已建成文明实践站,全面推进“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建设,统一挂立“亲情连线工作室”字样显著标志,向广大群众特别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亲情连线”“综合服务”“心理疏导”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4.常态长效开展阶段(2021年9月后)。推进全省“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建设步入常态长效发展阶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七、经费保障

各地应使用文明实践站现有设备运行“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尽可能不增加基层负担。确有必要添置电脑、打印机、耳机等工作设备的实践站,可按照《江西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添置必要的工作设备。

八、工作要求

1.省文明办相关处室(中心)分别挂点11个设区市,强化指导督促,建立每周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亲情连线”等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工作。

2.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 统筹推进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倒排时间抓工作落实,并牵头整合当地妇联、教育、民政、共青团、关工委等文明委成员单位资源力量,共同推进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枢纽作用,整合调配资源力量,积极发挥党建宣传员队伍的重要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工作交流、能力提升力度,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持续提升文明实践服务水平.同时,对确有必要添置电脑等设备的实践站,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钱用在刀刃上,防止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

资溪县人民政府网2021-08-04

 

 

泉州印发深化创建文明社区(村)方案 文章下载

泉州印发深化创建文明社区(村)方案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新的关键阶段。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更好凝聚文明力量,深化文明社区(村)创建,携手共创无疫社区(小区、村),从严从细从实推动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共建文明健康美好家园。日前,泉州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深化文明社区(村)创建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防控规定

基层社区(小区、村)是疫情联防联控的主战场、第一线,也是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战场。各社区(小区、村)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引导和规范管理,发挥下沉一线临时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和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组织引导辖区内居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进出社区(小区、村)、卡点主动出示健康码、出入证,测量体温、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社区(小区、村)防疫有力、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依托文明实践平台开展志愿活动

各社区(小区、村)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引导辖区干部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疫情防控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动辖区内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积极参加社区(小区、村)志愿服务活动,讲好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和科学知识,协助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要以打造无疫社区(小区、村)为载体,落实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

●做好舆论引导 做网络文明宣传员

各社区(小区、村)在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的同时,要管好用好网络,持续宣传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积极参与各类疫情防控网络公益活动,大力刊播、推送抗疫公益广告,教育引导辖区内的居民群众以积极心态面对各类信息和舆情,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各类疫情防控公告、提示,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争做文明有礼的网络文明宣传员,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

●做好示范引领 推进移风易俗

充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规劝引领作用,结合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创建无疫小区(社区、村)活动,组织乡风文明提升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引导辖区内居民群众自觉做到丧事简办、红事缓办、聚会不办,倡导文明用餐、文明出行、文明祭祀,引导村(组)加强卫生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引导居民群众坚持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持各社区(小区、村)和庭院内外干净整洁,着力降低因不文明生活习俗、行为方式带来的疫情风险。

●创新活动载体 构建一体化格局

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群众性优势,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文明创建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支援社区(村)防控工作,全力打造无疫单位。各级文明校园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配合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各级文明家庭要带头做好个人和家庭安全防护,带头宣传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全力支持社区和单位的防控工作。各级文明社区(村)要在全域全员覆盖、共建共治共防上下功夫,积极打造无疫社区(小区、村),推动形成一体化联防联控创建格局。

泉州市文明办2022-04-08

 

 

民政局 市文明办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社团局关于印发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民政局 市文明办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社团局关于印发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大力弘扬公益理念,倡导公益行为,搭建公益交流合作平台,创新公益展示形式,促进公益资源整合、互联,塑造天津公益品牌,第二届天津公益行活动将于2016年6月17日至19日在天津博物馆举办。现将《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本地区、本领域优秀社会组织参加公益展示交流活动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7日至19日(周五至周日)在天津博物馆举行。

二、活动主题

(一)总主题。新天津、心公益、馨生活

(二)年度主题。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

(三)徽标(logo)。延用首届天津公益行徽标(logo)

(四)主旨理念。开放、交流、共享

(五)定位。与天津城市定位相适应,搭建三个平台:公益慈善项目展示与对接平台,慈善法普及宣传平台,京津冀公益慈善理论研讨平台;共建一座桥梁: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士交流互益共为桥梁。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社团局。

(二)承办单位。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天津市益新服务中心。

四、活动内容

(一)展示空间。

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政府支持的重点公益项目,发挥引导作用;第二部分突出天津特色,聚焦美丽社区,体现社区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中的发展与作用发挥。前两项为规定展出项目,第三部分为社会组织自我推荐的公益展示内容,体现自主性、多元化和创新性。

1.重点公益项目。

(1)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成果。

(2)首届天津公益创投优秀项目成果,第二届公益创投和入围项目简介。

(3)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成果。

2.社区公益。

反映天津社区社会组织“1+n+x”模式建设成果,以社区养老、社区帮扶和社区治理为重点,集中展示16个区县特色公益创投活动与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的典型案例。

3.五彩公益。

主要包括群团公益、企业公益、媒体公益、大众公益和互联网公益。以公益慈善为纽带,展示社会各界自觉支持、参与公益事业的典型案例,促进政府、企业、媒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丰富多彩和慈善行动的联手共为。

(二)路演空间。

以申报但没有入围的公益创投项目和草根组织优秀项目为重点,组合设计“‘两外一转’人员(外来务工、中心城市外溢和农民转市民的社区常驻人员)公益讲堂”等公益联动项目进行路演,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和社会企业积极性,精心做好项目前期沟通、磋商,利用现场展演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搭建项目对接交流平台,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资助和支持公益项目。

(三)创意空间。

会同市妇联展示公益创意大赛获奖作品,会同团市委开展全国社创大赛天津选拔赛、京津冀社会组织骨干训练营等主题赛会活动。征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公益和社区服务公益项目创意;现场为公益服务创业者提供咨询交流服务,集结公益创业者,发现和培育公益人才;通过第三方支持性社会组织建立公益宣传、项目知识普及、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线上服务平台。组织公益组织负责人和创意人才见面对接会。引入部分“娃娃庙会”环节,弘扬天津传统文化,开展以天津公益为主题的互动交流,从孩子开始普及公益理念。征集、购买或制作慈善法、公益视频或短片,邀请天津知名演员、媒体人到活动现场进行公益展演或者公益服务。现场举办公益集市,吸纳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到公益义卖的活动中来。

(四)论坛空间。

1.主论坛。举办第二届京津冀社会组织公益慈善论坛,重点讨论公益慈善组织在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有效发挥作用和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政府依法营造良好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推动“三社联动”等课题。邀请京津冀登记管理机关和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特邀上海、深圳、成都等地有代表性的公益组织负责人出席。吸纳“天津公益慈善沙龙”系列活动中的优秀选手,参加本届论坛,作为天津代表作大会交流。

2.分论坛。举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探究”、“如何创优做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环境”、“公益组织如何培育公益人才和自身造血能力”、“自闭症培训机构科学发展的困境与出路”、“国际社工发展与中国社工现状探索”等,分别由和平区劲松助老福祉中心、和平区民政局、滨海新区民政局、宜童自闭症研究服务中心与南开大学、无国界社工机构等相关单位或社会组织实施。

3.“天津公益慈善故事会”演讲选拔赛。邀请知名媒体公益人、资深公益组织人、草根社会组织骨干、国际公益友人、项目受益群体典型代表等,分享自己在公益方面的经历与感受,成长中的感动故事,感恩的心等,评选好故事和优秀演讲选手。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至5月6日)。

召开动员会或座谈会,进行活动动员。邀请清华大学知名专家作《慈善法》辅导报告,录播专家学者和天津公益人电视对话节目,启动《慈善法》与第二届公益行宣传,与户外、楼宇广告媒体及其他自媒体、新媒体进行公益合作,在市、区两级主流媒体分别进行多角度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

各区县、单位组织展示项目征集、路演项目申报、拟定设计方案。市社团局按照统一布局、统一风格、独立设计、独立布展的原则,审核申报项目和涉及方案,统一进行后期制作。

(三)集中活动阶段(6月17日至6月19日)。

举行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和京津冀社会组织公益慈善论坛,开展天津公益行最佳栏目评选。结合天津发展实际,明确下一年度天津公益行活动方向。

六、组织保障

成立第二届天津公益行组委会,统一领导本次活动开展。组委会主任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团局长张宝甫、市文明办副主任赵华,团市委副书记王凤,市妇联副主席林洁兼任,组委会成员为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团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社团局副局长郝灵节兼任,市社团局各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派1名处级干部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副局长牵头,社团、社区等科室科长或负责人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具体协调推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配合组委会做好活动各区域展示交流对接准备工作,确保按期按质量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区县、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本区县、本领域展示内容征集和方案设计,积极推荐优秀公益社会组织参与展示,深入挖掘公益典型和慈善好故事,加强路演空间和创意空间项目的设计和训练,选拨和组织知名公益人士参与活动。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区县、单位要充分利用《慈善法》颁布有力时机,充分发挥区域性媒体优势,统筹做好宣传《慈善法》和公益行活动推介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第二届天津公益行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天津市文明办2020-05-17

 

 

临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临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8号)、《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委〔2018〕9号)和《2021年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点工作安排》(中宣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和“三区一中心”“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聚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更广泛和更有效地动员、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经济强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坚持为民服务。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宗旨,坚持为民利民惠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生活困难和精神困惑,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以文化人。深入挖掘和整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生活智慧,结合时代要求和农村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积极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坚持志愿服务。以志愿者为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加文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实践创新。大胆创新文明实践工作领导方式、实践内容、活动模式和教育方法,注重开展宣传教育与引导农民参与相结合,理论宣讲与技能传授相统一,群众点单与志愿接单相衔接,网上宣传与网下实践相呼应。整合资源,建好培训基地和县级融媒体中心,采取“菜单式”服务,着力提升城乡整体文明水平。

——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巩固日常活动成果,及时总结提升,努力提高文明实践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三、组织体系

(一)建立文明实践工作体系。成立临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市委书记王文华任主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琦任第一副主任,市委副书记易兴建任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筱波任执行副主任,相关市级领导任副主任,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筱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曹宏梁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服务工作。实行“1+14+161+X”模式,按照“有场所、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教材、有活动、有保障、有成效”“八有”标准,建立市文明实践中心、镇(街道)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文明实践站三级架构体系,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整合各种资源,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市文明实践中心。研究制定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文明实践工作,指导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好志愿者业务培训,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表彰嘉奖、权益保障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配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镇(街道)文明实践所(14个)。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所长,宣传委员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工作要求,收集上报本镇(街道)群众需求信息,设置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工作,抓好本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

3.行政村(社区)文明实践站(161个)。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站长,配备文明实践专管员。按照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部署,收集上报本村(社区)群众的需求信息,结合村(社区)实际,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抓好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建设文明实践工作阵地

采取“1+N”模式:

1.市级层面。“1”即以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主阵地;“N”为市委党校、史志办、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融媒体中心、窗口服务单位、文化广场(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各类阵地。

2.镇(街道)层面。“1”即以镇(街道)文明实践所为主阵地;“N”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敬老院、乡村学校等各类阵地。

3.村(社区)层面。“1”即以行政村(社区)文明实践站为主阵地;“N”为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村村响、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等各类阵地。

(三)搭建文明实践工作平台。整合八类平台资源,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阵地,强化资源整合、功能融合、统筹使用。

1.理论宣讲平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配合,整合市委党校、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农民田间学校、文化服务中心、村村通广播、公共阅读点等资源,建立理论宣讲平台。

2.志愿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文明实践平台”,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市文明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配合,依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对接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资源线上线下集中交换,建立志愿服务平台。

3.教育服务平台。由市教体局牵头,团市委、妇联、总工会等配合,整合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校外实践基地、校外辅导站等资源,建立教育服务平台。

4.文化惠民平台。由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文联配合,整合市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室、文艺创作基地、群众文化团体组织、惠民文化体育广场等资源,建立文化惠民平台。

5.创业科技平台。由市科工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商务粮食局等配合,整合专家工作站、众创空间、电商平台、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普中国乡村e站、科普活动站、农家书屋等资源,建立创业科技平台。

6.体育健康平台。由市卫健局牵头,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等配合,建好用好市镇(街道)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村(社区)卫生室和体育场馆、农村健身广场、农村文化活动广场,推动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建立体育健康平台。

7.平安法治平台。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配合,建好用好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法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法治惠民服务,建立平安法治平台。

8.网络文明平台。由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等配合,整合运用好公共文化物联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乡村“广播村村响”、社会媒体、自媒体等资源,打造网络文明平台。

(四)壮大文明实践工作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

1.市级志愿服务总队。成立临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琦任总队长,由市委副书记易兴建任第一副总队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筱波任常务副总队长,相关市级领导为副总队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总队下设理论宣讲、普法宣传、生态绿色环保、卫生健康、科技农技、教育体育、文化艺术、爱心帮扶、网络文明、扫黄打非、文明劝导等11个专业志愿服务队,分别对应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旅广电局、岳阳市生态环境临湘分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牵头负责组建,每个支队吸收各类懂政策、懂专业、有专长、有热情的精干人员加入,骨干志愿者不少于50人。

2.镇(街道)志愿服务大队。各镇(街道)成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由各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大队长;副书记、宣传委员担任副大队长。各镇(街道)要组建4支以上的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吸收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单位业务骨干、学校师生、企业职工、热心群众以及热心公益的民营经济负责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返乡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及“五老”人员等,发展壮大基础力量。

3.村(社区)志愿服务中队。各村(社区)成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中队,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中队长;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副中队长。主要吸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乡贤,以及热心公益、拥有特长的群众参加。

四、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全面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围绕七个方面的内容抓好落实。

(一)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组织农村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他们领会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核心理念、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农民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让他们更真切地领悟思想,更好地用以指导生产生活实践。

(二)宣传宣讲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阐释党中央大政方针、为民利民惠民政策,帮助农村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政策,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脱贫攻坚、致富兴业、农村改革、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开展生动活泼的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和军民共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把个人和小家的幸福,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梦想联系起来,诚实劳动、不懈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三)培育践行主流价值。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坚定理想信念,传承弘扬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梦想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广泛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系列、身边好人等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夫妻”“好妯娌”“好邻里”评选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活动,引导农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推动法治精神走进农村群众、融入日常生活。

(四)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多姿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地域特色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经常组织开展“中国梦歌曲大家唱”、乡村广场舞、地方戏曲会演、群众体育比赛、读书看报、文艺培训等活动,提振农村群众的精气神。

(五)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大力开展铺张浪费整治行动、封建迷信整治行动、丧事扰民整治行动、乱埋乱葬整治行动等“四大整治”行动,推广“六提倡六反对”,确保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目标。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宣传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倡导建立公民道德建设群众自治组织,引导群众自觉维护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立和谐清新人际关系,抵制不文明习气,使良好文明行为成为习惯。

(六)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从不文明习惯改起;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争做优美生活环境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社会交往、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邻里守望”“雷锋家乡学雷锋”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四点半课堂”“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针对残障人士、孤寡老人、贫困老人、“五保户”、独居高龄老人等,开展扶残助残、扶老助弱、便民义诊等活动。针对群众心理健康状况,开展恳谈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心态。

五、运行机制

(一)建立一呼百应的动员机制。着眼网格化动员,在村(社区)以一定数量的家庭户为单位设置文明实践网格,推动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纵向贯通、党政群部门协同联动的文明实践网络。着眼结对式动员,骨干志愿者每人结对培训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发动孵化乘数效应。着眼应急式动员,健全应急志愿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状态下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专业救助水平。

(二)建立提质增效的整合机制。激活沉睡资源,挖掘利用闲置场地设施,规范阵地建设,优化功能布局,提高综合使用效益。着眼协同调度,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梳理汇总线上线下群众需求形成“需求菜单”,协调各部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设计“服务菜单”,做好资源对接。推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做法,做到机制化安排、季节化下乡、渐进式推进。着眼优质资源共享,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科技科普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提供互动体验服务,让群众成为优质资源的享有者。

(三)建立潜移默化的引导机制。融入式引导,将理论宣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将零星时间变成黄金时段,见缝插针、润物无声。普及式引导,通过新农村“村村响”全天候宣传党的创新理论,让农民群众耳熟能详。流动式引导,根据宣讲对象确定宣讲时间、宣讲人、宣讲内容、宣讲形式,将休闲广场变成理论广场、田间地头变成农业课堂、农家院子变成学习园地。文艺式引导,借鉴基层文艺宣讲队做法,讲群众听得懂的土味语言,演群众自家事、身边事,通过歌舞、戏曲、小品、短视频等形式,将新思想新政策唱出来、演出来、展出来。

(四)建立供需对接的服务机制。群众点单、中心制单、所(站)派单、志愿者接单,及时搜集反馈群众需求,畅通服务双向对接与认领,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服务。根据不同群体需求,量身定制服务项目,定时定点上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和效益。关爱特殊群体,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课后辅导、留守老人用餐看护等群众关切,完善设施设备,开展学习辅导、亲情连线等活动,让服务更有温度。

(五)建立充满活力的创新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市融媒体中心共建共享、互融互通。运用融媒体矩阵、大数据、文明实践志愿者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借助在线展厅、图书馆和博物馆等服务资源,创新“两个中心”阵地、队伍、内容的融合方式。着眼文明实践数字化连结,推出“文明实践码”“文明实践地图”等新载体,让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活动“一码可查”“一图可视”。

(六)建立常态长效的保障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文明实践基金,以财政投入为杠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自愿捐助等为补充,筹集专项基金,让工作由保障、可持续。倡导通过多种方式,配备基层文明实践联络员,推动市域文明实践工作有人干、长流水、不断线。

六、实施步骤

2021年9月在全市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10月底前,各镇(街道)必须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2月底前每个村(社区)和具备建设条件的各级机关、企业、学校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地)建设,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党政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层层压实责任,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直接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调动广大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2.加强统筹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专人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建立督查工作台帐,确保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果开展。

3.加强融入结合。立足自身实际,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穿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之中。要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共建共享,互融互通。要融入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产业、生态、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融入文明实践,培育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要围绕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内生脱贫,以扶志扶智助推乡村振兴。

4.加强政策保障。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文明实践工作活跃、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好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给予重点支持。

5.加强氛围营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强化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介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鲜活经验,生动反映试点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农村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为文明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6.严格考核督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引导各所、站积极稳妥、卓有成效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临湘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022-02-07

 

 

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市上将我县确定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市级试点县。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整合现有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方式方法,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等五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接地气、有活力、可持续,成为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育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昂扬向上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突出实践引领和群众参与,面向农村(社区)群众分层分类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提供优质便民惠民服务,涵育文明乡风,不断提升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资源优化整合。利用现有阵地、人才队伍、惠民惠农服务项目和各类公共服务资源,重点打造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五大服务平台”。

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坚持统筹谋划、整合资源,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协同推进,探索网上网下互联互通的活动载体、方法路径,切实把“两个中心”建成传播好声音、弘扬主旋律、开创新业绩、凝聚党心民心、教育服务群众的主阵地。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三级设置要求,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单元,在全县建成机构健全、队伍齐全、运行顺畅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地。县级层面,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县委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全面督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乡镇层面,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所长、副所长,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村(社区)层面,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站长,结合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实践阵地。组织、妇联、团委、党校、文旅、卫健、教育、工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人社、民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因地制宜,整合现有各类资源设施,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基地主任、副主任,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相关部门单位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医疗单位、金融机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移动电信营业厅、车站、客运中心等服务窗口,设立志愿服务岗,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新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要达到有场所、有标识、有制度、有活动、有保障的“五有”标准。有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有固定活动场所,精心设计布置,营造浓厚氛围,满足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需求。有标识:制作规范统一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标识,悬挂在醒目位置;制作主题突出、美观大方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志愿服务队队旗、服装。有制度: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的组织架构图、规范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制度、文明实践活动流程,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有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按照“五项重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有保障: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统筹调配人员、资金和各类资源,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的工作力量和资金保障。

(二)建强工作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的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是志愿服务。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建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由县委书记担任总队长,在县文明办设立甘谷县志愿者服务联络办公室,县文明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级层面志愿服务活动的牵头组织、总体协调;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下设六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分别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县委党校牵头组建)、技能培训志愿服务队(县人社局牵头组建,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妇联、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配合)、文明新风培育志愿服务队(县文明办牵头组建,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配合)、科普宣传志愿服务队(县科技局牵头组建,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配合)、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县司法局牵头组建)、文化惠民志愿服务队(县文旅局牵头组建,县文联、县体育发展中心配合)。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分队,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分队队长、副队长,负责乡镇层面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各文明实践基地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分队,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文明实践基地主任担任小分队队长,负责村(社区)层面和文明实践基地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落实。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在岗在编职工不少于90%的比例,组织党员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队员、乡村教师、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按照不少于辖区人口13%的比例,积极发动农村党员、退伍军人、乡土文化人才、农技能人、致富能手、“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人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乡贤人物、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各界志愿者、农民群众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共同建好党员干部文明实践、理论宣讲文明实践、志愿者文明实践、新乡贤文明实践、先进典型文明实践、“五老”文明实践等“六支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三)建立服务平台。按照联通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在权属不变的情况下,打破条框界限,整合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重点打造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五大服务平台”。

1.理论宣讲平台。依托党校(行政学校)、党员电教中心、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农民讲习所等,打造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开设理论骨干培训班,积极培养群众宣讲员,开展理论宣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教育服务平台。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机关、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依托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国防教育基地、爱国教育基地、家庭教育基地等,打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主题阵地。

3.文化服务平台。依托乡镇文化站、乡村舞台、乡村记忆馆、农耕博物馆、乡贤馆、村史馆、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戏剧团、景区景点等,打造传承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干部群众文化自信的精神家园。

4.科技科普服务平台。依托科技示范基地、科普中国乡村e站、科普大篷车、科普活动室、农民创新创业基地、技能培训基地、青年创业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等,打造科技培训、科普宣传、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的实践基地。

5.健身体育服务平台。依托体育场馆、乡村健身广场、文化广场、城乡公园广场等,打造开展体育赛事、举办健身体育活动的群众舞台。

(四)开展实践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要按照百姓“点单”、中心(所、站、基地)“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灵活组织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普宣传、法律服务、生态环保、扶贫帮困等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月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1.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部群众领会掌握新思想的基本观点、核心理念、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乡村实际,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对谈活动,用最朴素的语言、最贴心的表述、最接地气的方式,把新思想讲鲜活、讲透彻,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能理解、记得牢,推动新思想落地生根、入脑入心。创新党的政策宣传宣讲方式,组织各级各类政策宣传队、理论宣讲队,深入田间地头、农村庭院和会议培训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宣传阐释党中央大政方针、为民利民惠民政策,特别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脱贫攻坚、致富兴业、农村改革、民生保障、生态环保、扫黑除恶、民族宗教、文明创建等与干部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自觉把个人和小家幸福,与国家发展、民族梦想联系起来,坚苦创业、不懈奋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2.培育践行文明新风。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推进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日用而不觉的效果。不断深化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文明创建活动,规划建设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广场、公园、社区、街道、长廊。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县级层面,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文明家庭”“书香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人们崇尚道德、向上向善、明礼重义、诚信务实。乡村层面,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广泛开展“道德讲堂”“传家训、扬家风”、星级文明户和善行义举人物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力传播文明理念,弘扬美德义行,培育文明乡风,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规范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集中整治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气,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思想侵蚀。

3.举办文化体育惠民活动。建好用好各类文化和体育阵地,经常性开展“文化进万家”“红色文艺轻骑兵”“三下乡”等惠民演出和戏曲汇演、文艺展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举办武术、健身操、广场舞等体育健身活动和球类、棋类、武术类等各类体育比赛,让群众在多姿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广泛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文艺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教、学、演、帮、带”,指导培养一批能干、愿干、会干的文化骨干和乡土人才,为群众种下文化种子、厚植文化根子,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提振“精气神”为目的,创排一批健康向上,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的“短平快”文艺节目,展示乡土文化、乡贤文化,弘扬传统文化、现化文化,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4.开展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着眼于科技兴业,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务工实用技能的宣传、推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生产生活品质。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广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和封建迷信思想侵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七五”普法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基层、融入日常。

5.实现全媒体融合推进。发挥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互联互通优势,创新协同发展方式方法,整合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平台资源,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上基地”。在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社交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开设网上文明实践专题专栏,综合运用音频、短视频、微电影等可视化、便捷化、互动化的传播手段,广泛组织开展网络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有效利用广播电视、大喇叭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微信群、QQ群、抖音、快手、头条号等新媒体,定时定点播报、转载中央和省市县新闻、身边好人好事、文明实践动态,并组建县、乡(镇)、村(社区)、基地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动态群,及时传播文明实践好声音、志愿服务新动态,充分展示全县上下开展文明实践的好形象。

四、工作步骤

(一)推进建设阶段(2020年3月):召开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基地组织机构,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开建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10月):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的阵地资源整合、硬件设施建设和室内设计布置,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乡镇分队、村(社区)和实践基地小分队,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对开展的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做法,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县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组对中心、所、站、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要站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和夯实群众工作基础的高度,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作为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摆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行动,拿出硬招实招,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

(二)建好活动阵地,规范实践管理。要按照有机构、有队伍、有场所、有标识、有制度、有活动的“六有标准”,不断健全完善阵地管理、队伍建设、活动开展、资料管理、督促检查等运行机制。要采取“点菜”与“配菜”“室内”与“室外”“集中”与“开放”“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各类文明实践阵地便民化、活动经常化、工作多样化、内容丰富化、效果最优化。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每月至少开展2次主题活动;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相关部门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每月至少开展1次文明实践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为确保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县委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同时,将组建工作指导组,按照阶段划分,定期或不定期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建设进度快、活动效果好的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活动效果不理想,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并予以通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作为,组织专门力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微博、社交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加大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充分反映文明实践活动带来的新风貌新气象。各乡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视频影像、有带动效应的要求,做好文明实践活动的资料留存、总结推广、宣传报道等工作,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支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

为确保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甘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申君明 县委书记

副组长:张庆元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何 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虎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陈胜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永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慧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史黎明 县工商联主席

卢军明 团县委书记

杨晓涛 县妇联主席

李溪源 县科协主席

张泽中 县文联主席

魏庆学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李果香 县教育局局长

郭维荣 县科技局局长

张海平 县住建局局长

王新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牛 勃 县文旅局局长

张红菊 县卫健局局长

王存录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耀平 县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李小哲 县精神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伟 县网络舆情监测中心主任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庆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虎全、杨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组日常工作。

一、指导组工作职责

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对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健全机构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进度,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定期调研督导,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组织部:统筹用好党员教育培训资源,指导基层党组织把党员电教中心、党员活动室、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活动阵地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基地建设,发挥好组织宣传、教育引导、服务群众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县委宣传部: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局,统筹安排部署,加强协调指导,同步推进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考评。

3.县委统战部:组织统战系统和广大统战人士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宣讲等文明实践活动。联络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各展所长、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等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统筹用好基层政法工作阵地,建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加大基层非法宗教、涉婚违法行为等治理力度,用法治承载文明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助推移风易俗。

5.县科技局、县科协:整合各类科普服务基地、场所,搭建科技科普服务平台,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等,积极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6.县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和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教育服务文明实践活动。依托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基地,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

7.县文旅局、县体育发展中心:组织文化系统和广大文化工作者围绕文化惠民服务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戏剧团和体育场馆、乡村健身广场等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

8.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合农技培训、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等文明实践活动。

9.县住建局:在城乡公园、广场等地,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长廊,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组织建设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10.县卫健局:依托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开展卫生知识宣传、现场义诊、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

11.县委党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做好理论宣讲文明实践活动;举办理论宣讲人才培训班,为乡镇、村(社区)培养一批理论宣讲骨干和群众宣讲员。

12.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网上基地,组织开展各类网络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网上网下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13.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工商联:依托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家庭教育基地、文艺创作基地等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组织发动广大青年、妇女、文艺工作者、企业界人士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2020-03-09

 

 

安福县民政局 安福县文明办关于印发《安福县推进丧葬礼俗改革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安福县民政局 安福县文明办关于印发《安福县推进丧葬礼俗改革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加强丧事管理,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8〕53号)、《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4〕3号)、《吉安市民政局 吉安市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1〕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节俭治丧。推行丧事简办,全面治理大操大办,杜绝治丧办丧盲目攀比,从精简治丧流程、缩短治丧时间、限制治丧随礼、节约治丧开支等方面着手,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2.生态治丧。推行城区丧事集中办理,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减少随行车辆和陪同人员,倡导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丧葬用品,探索花圈等丧葬用品回收再利用。

3.文明治丧。倡导丧葬新风尚,摒弃陋习,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遵循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不占用公共资源,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完善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城区集中治丧点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节俭、生态、文明丧葬礼俗,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丧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坚持破旧立新。正确处理整治大操大办丧事和当地传统礼俗、风俗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时代精神相契合,既要破除陋习、树立新风,又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让“丧事新办”、“丧事简办”但又不失庄重,让群众乐于接受、自觉践行。

3.坚持厚养礼葬。倡导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尽孝心,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丧葬祭祀文明节俭,不大操大办,形成厚养礼葬新风尚。

三、具体任务

1.精简治丧流程。以各乡镇或各村(居)为单位,推出丧事简办新办流程,推行只举行亲朋好友集中吊唁仪式一次,提倡控制就餐次数、就餐桌数和就餐标准,引导形成丧事简办新风。

2.缩短治丧时间。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3天,其中集中祭拜时间1天,其他时间不举行祭拜活动、不开展除播放哀乐以外的其他礼乐活动,为逝者直系亲属守灵尽孝营造庄重氛围。

3.限制随礼金额。除亲属外,其他人员随礼金额不得超过一定上限。具体上限标准以当地乡镇或村(居)以村规民约或其他形式确定并公示执行。

4.严格遗体火化。严格执行遗体火化;严禁遗体非法外运,遗体外运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严禁遗体违规土葬。

5.严格骨灰入公墓安葬。严格执行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在公墓(骨灰堂)外新增散埋乱葬。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进行安葬,鼓励节地生态葬。

6.严格限制随行车辆人员。遗体火化随行人员限直系亲属,不超过20人,随行车辆不得超过4辆(5座以内)。骨灰入公墓安葬随行人员不超过40人,随行车辆不超过8辆。严禁在送葬路途上举行祭拜活动。

7.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和封建迷信用品。严禁请法士、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宗教人士不得在宗教场所以外从事宗教活动。严禁在城乡公益性公墓内看“风水”、选墓位、调方位。除纸钱、蜡烛、香等传统祭祀用品外,不使用冥币、冥衣、冥车、冥屋等封建迷信用品。

8.严禁噪音扰民。城区严禁使用礼炮车,严禁开展除传统中乐以外的其他礼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西乐、军乐、唱歌、唱戏、晚会、舞蹈等)。严格控制音乐、礼乐音量,播放哀乐和现场礼乐时间上午不得早于9:00,下午不得晚于18:00。

9.严禁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县城区范围内倡导在殡仪馆集中治丧,严禁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治丧办丧。其他区域也要尽量推行集中殡仪服务场所治丧,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提供殡葬个性化服务,满足群众治丧需求。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建立集中治丧点。

10.严禁游丧闹丧。严禁沿途燃放鞭炮烟花、抛撒纸钱,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丧葬活动中的禁放工作依照县殡改办相关规定执行。如特殊时期有特殊要求的遵照要求执行。

四、保障措施

1.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各乡镇要制定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方案,出台丧葬礼俗流程指引,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丧葬礼俗流程。乡镇、村(居)在制定工作方案、流程指引、具体流程中,既要有力推进丧事简办新办,又要因地制宜、不失庄重,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2.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是一项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丧事办理“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县、乡、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破旧立新,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坚决杜绝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党员干部要始终走在最前列,带头实行丧事简办新办,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不良丧葬行为;二是发挥新乡贤示范带头作用。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乡籍的经济能人、社会名流、文化名人以及长期扎根乡间而以自己的知识才能服务乡间的有爱乡情怀之人。要充分发其在乡土情怀、道德品行、伦理情操等方面的示范性,推动其在引导舆论、明辨是非、凝聚人心、端正风气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三是发挥示范点带头作用。要积极推进丧葬礼俗改革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建设,形成工作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3.发挥群众自治作用。一是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各地要将丧葬礼俗改革的具体要求充实纳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知晓度、支持度、执行度;二是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队伍建设,将本村本地礼乐人士、“风水”先生等从事殡葬行业人员均纳入红白理事会队伍,做好该部分人员转化教育,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做丧葬礼俗改革的牵头者、推动者、监督者;三是加强丧事活动指导跟踪服务。各村(居)委会要指导红白理事会,加强对当地村、居民办丧治丧的引导。要建立白事报备制度,要求事主操办丧葬事宜应提前1天向红白理事会报告。要发放丧葬礼俗改革倡议书,将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告知逝者家属。要对丧事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安葬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并按“一事一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4.发挥制度长效作用。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丧葬礼俗改革的重心在乡镇和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管好本地人,做好本地事;二是健全督查督导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原则,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丧事活动简办新办的指导,加强对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礼炮车等非法车辆的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办丧噪音扰民的执法检查;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游丧闹丧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合民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安福县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安办发〔2018〕19号)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要将丧葬礼俗改革宣传工作下沉到基层,下沉到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要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海报、公告、横幅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丧葬礼俗改革浓厚氛围。

附件:丧事办理流程指引(参考)

附件

丧事办理流程指引

(参考)

第一天 发布通知、布置灵堂

(一)发布通知

1.报告。红白理事会接到逝者亲属通知后,及时同事主商定治丧日程并向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登记备案后向乡镇社会事务部门报备。

2.讣告。事主向至亲好友报送信息,通知亲友前来吊唁、瞻仰遗容,告之准确的时间和地址。

3.联系火化事宜。红白理事会协助逝者亲属联系殡仪馆(7665484、7665494),商定接运遗体火化时间。

(二)布置灵堂

1.净身更衣。红白理事会指导逝者亲属或组织人员帮助给逝者净身、更衣。

2.入殓冰棺。红白理事会协助逝者亲属租借冰棺,指导逝者亲属或组织人员帮助将逝者放入冰棺。

3.布置灵堂。红白理事会协助逝者亲属在家或祠堂或村(居)集中吊唁厅布置简易灵堂,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灵堂布置参考模式:灵堂由白幕布一张做背景(白幕布由理事会免费提供,回收使用,横联:天悲地哀;左联:身去音容存;右联:寿终德望在;正中为大大的“奠”字),白幕布前放置方桌,方桌上依次摆放遗像、上香用的沙钵及白色蜡烛。灵堂布置,可重复使用布质花圈,方便亲友租用,禁止使用一次性花圈。

第二天 遗体告别

1.仪式流程。遗体告别仪式由红白理事会组织并主持,做到简短、庄重、俭朴。流程为集体默哀、逝者生平介绍、三鞠躬,瞻仰遗容、慰问家属等。其中瞻仰遗容时,至亲好友在红白理事会引导下,依次绕遗体一圈,与遗体告别。

2.仪式要求。直系子女穿孝,其他亲友臂戴黑纱(黑纱由理事会免费提供,回收使用);灵堂播放哀乐,鸣放电子炮竹,不雇吹手大锣,禁用烟花爆竹,禁止低俗文艺表演,杜绝请人哭丧,不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简办宴席,烟、酒从简,禁止大操大办、借丧事敛财;提倡合并“圆坟”“三七”“五七”“百日”,统一并为两日丧。

3.联系安葬事宜。红白理事会协助逝者亲属联系公墓管理员,并做好墓碑碑文雕刻等逝者安葬公墓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天 火化安葬

1.文明行丧。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亲友不再参与火化环节活动,由逝者亲属代表坐殡仪接运车护送遗体到殡仪馆火化,禁止沿街游丧路祭、抛撒纸钱、燃放烟花鞭炮等。

2.遗体火化。逝者亲属在红白理事会帮助下办理免费火化手续,充分享受火化惠民政策,谢绝一切诱导性有偿服务。

3.安葬公墓。火化后,逝者亲属捧逝者骨灰盒至公墓安葬,不再请“八仙”抬灵。红白理事会组织人员做好公益性公墓管理及维护。

安福县文明办2021-09-03

 

 

巴东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巴东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助推“六城”同创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办〔2018〕152号)、《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鄂烟办综〔2018〕243号)、《州人民政府关于恩施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恩施州政函〔2019〕9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支持、烟草助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总体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建管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以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切入点,结合巴东县城市建设规划,逐步在政策允许的场所完善烟蒂收集等设施,创建文明吸烟环境,营造文明吸烟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文明吸烟环境的正面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切实达到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效果。一是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烟头落地数量明显减少。二是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减少和避免公众在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三是倡导文明吸烟行为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吸烟者文明吸烟的习惯广泛养成,烟民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探索):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制定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县政府会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民医院、野三关乾峰广场、长途汽车站、公交站点以及其他具备大型会议或人流密集的场所开展试点,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维护标准。

第二阶段(2019年):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覆盖整个主城区和野三关集镇,引领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第三阶段(2020年):全面铺开,提质增效。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覆盖全县有需求的乡镇或场所,建设质量全面提升,规模效应有效发挥。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烟蒂收集设施。重点在公共场所设置完善烟蒂收集等设施,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烟草部门要与相关管理单位充分沟通,协商确定拟安装烟蒂收集设施的款式、数量及安装地点、间距。

(二)加强运行管理维护。由县烟草专卖局投入资金,做好烟蒂收集器等设施的安装、维护、更换工作。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做好规划、选点、审批等工作。设施投入使用后,设施所在地点环卫管理主体不变。

(三)推广文明吸烟公约。各单位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开展“烟头不落地,巴东更美丽”活动,制定文明吸烟公约,倡导文明吸烟理念,推动形成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成立巴东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县烟办副主任和县烟草专卖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烟草专卖局和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分管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烟草专卖局办公,由县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纳入城市管理范畴,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我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建设效果。巴东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此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巴东县人民政府2019-08-28

 

 

白桥镇文明办关于印发《白桥镇全面开展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白桥镇文明办关于印发《白桥镇全面开展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镇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函〔2022〕99 号)、马鞍山市《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马城管委〔2022〕1 号)、郑蒲港新区《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郑城管委〔2022〕4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源头管控、示范引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有序开展镇容环境治理,实现全镇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以新的镇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让群众在镇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安徽省城市街区 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各类镇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镇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镇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居民的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镇环境更美更宜居。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

(三)开展人行道设施整治行动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

(六)开展创建“示范道路、示范小区”行动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责任,清单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摸清问题底数,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有序推进,稳步实施,不贪大求新,坚决不搞形象工程。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镇文明办、控违办、建设办、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察组,加强对各项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项行动的整治进度,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将纳入年终考核。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镇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镇村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白桥镇文明办2022-04-20

 

 

安义县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安义县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45号)文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三区一城”作出应有贡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重点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民参与、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坚持与全省文明城市、全省卫生城市、全省森林城创建相协调,与2020年“美丽南昌·幸福安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安义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相融合,广泛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规范文明行为,加大文明执法,完善设施与保障,实现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不断浓郁,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一)全面统筹推进。安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每季度召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检查,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考评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县直相关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和系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和奖励惩戒等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三)组织宣传报道。协调电视台等媒体对《条例》颁布实施、贯彻落实情况、社会效果反响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并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刊播,先进事例传播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安义县电视台制作“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电视台)

(四)惩处违法行为。打击“黄赌毒”违法活动,查处编造、传播虚假和低俗信息行为,查处违反禁燃禁放、养犬管理法规等违法行为。保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正常有效的执法活动,对采取辱骂、威胁、侮辱、推搡等方式打击报复不文明行为劝阻人、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五)严格行政执法。做好各类户外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取证调查和行政处罚。做好占用公共绿地种植果蔬、停泊车辆、晾晒物品的清除工作,维护城市市容形象。倡导规范使用公共自行车,劝阻乱倾倒垃圾和毁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及时查处出店、占道经营和采用高噪音方法招揽顾客等妨碍正常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的经营行为。查处在街道、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摆路祭、焚烧丢撒冥币等现象。对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行为进行文明劝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六)保障文明交通。查处不文明和违法交通行为,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占道、变道、穿插、超速驾驶和不规范使用灯光,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积极配合治安管理部门整治在车行道上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七)共享信用成果。将各部门反馈的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归集到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依法组织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信用办))

(八)纳入教学内容。将文明行为纳入教学内容,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师生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九)推动移风易俗。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过节,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查处污染环境行为。查处污染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排污、露天焚烧等污染环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惩处。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负责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的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一)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各项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督促禁烟场所责任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研究制定对无偿献血者的保障、奖励办法,落实上级关于造血干细胞或遗体、人体组织、器官捐献者的保障和奖励办法。对不文明就医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造成严重影响的提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二)推进节能减排。制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倡导绿色生态的节能行为。(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三)确保空域秩序安全。对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私放无人机、燃放孔明灯等危害公共秩序、安全的行为进行打击,制定惩处措施,出台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四)支持公益行为。要支持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公益行为,大力宣传热心公益不求回报的各类先进典型,依法保护参与公益的各类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扶持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活动,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五)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让更多的群众具备事故现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针对应急救护工作要制定有效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六)强化文明行为引导。指导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卫生医疗机构、景区景点、交通场站等单位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单位要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要求,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文广新旅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商务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十八)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相关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检查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整改落实。

(三)完善执法合作。建立完善共同参与执法的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执法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乡镇政府、县红山管理处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四)落实督导检查。落实每季度一次的督导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制度,对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未落实日常检查,未建立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查处制度或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并将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06-05

 

 

北京市石景山区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纪实 文章下载

北京市石景山区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纪实

两年来,伴随着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文明号角和《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入推进,北京市石景山区发生了诸多变化,城市“颜值”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全区文明创建工作实现全面提档升级。

多形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为推动《条例》落实见效,石景山区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统筹新闻宣传、社会面宣传、榜样示范、实践引导等多种手段,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学习运用落地见效。

两年间,“石小志”通过故事分享会或趣味游戏大力宣传《条例》,积极践行绿色出行环保理念,开展了一系列以垃圾分类、文明出行、低碳生活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尚。“石小志”是石景山区志愿服务模范的代名词,他们中有在公共场所倡导文明礼仪的学生闫紫睿,有在社区开展多形式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规范垃圾分类行为的专职社工王璐,有将自己积累多年的环保知识以文字形式传播给更多人的牛淑珍……如今,越来越多的石景山区市民群众学习“石小志”、争做“石小志”,当《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

为倡导石景山区居民争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石景山区还推出了《画说文明》系列公益动画,塑造了稳重安静的“小石”、机灵乖巧的“小景”和虎头虎脑的“小山”三个性格鲜明的卡通人物形象,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动画方式,将《条例》中公共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安全、文明观赏、医疗秩序、绿色环保等9大类型浓缩成一个个文明小故事,以精准凝练的语言和戏剧化的场景展现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动真碰硬专项治理见成效

两年来,石景山区重点围绕《条例》中列出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6个方面的29类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让垃圾分类为城区颜值增色。石景山区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在实践中不断破解难题。围绕垃圾分类全民总动员、设施规范建设、分类体系完善、全链条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升级、改造建设分类桶站2468处,建成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284处,打造分类积分与回收驿站98座,厨余垃圾实现“桶换桶”清运,其他垃圾收集实现100%密闭化作业。围绕垃圾分类在宣传发动、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老山街道、八角街道推出“小田管家”和“石分回收”特有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模式,统一升级改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让“公筷公勺”成市民餐桌标配。依托本区“老街坊”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公筷公勺”“一米线”“光盘行动”等文明素质提升行动。2020年8月以来,牵头开展“光盘行动”专项检查2万余次,向餐饮单位发放“俭以养德”桌牌、墙贴3万余张,评选宾馆饭店、餐饮企业“文明餐桌”示范店50家,多措并举引导市民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让文明旅游成最美风景。在旅游景区,循环播放提示语,引导游客爱护生态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要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并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在北京冬奥会期间,组织开展“文明游园迎冬奥健康出行度佳节”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区域旅游地图300余份,为特色区域安装“文明每一步,精彩每一景”等文明旅游提示牌,向游客宣传石景山旅游资源,介绍冬奥赛事,倡导文明游园。

让文明交通成新时尚。石景山区动员文明引导员、职工主动认领路口,在早晚高峰期间对市民进行宣传引导,劝阻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行为。在全面巩固公交地铁站台引导服务的基础上,将覆盖面不断延伸,17个重点路口由星级文明引导员负责,统一录制14条文明引导用语滚动播放,定制带有点赞图标的“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指挥旗500多面。

下一步,石景山区将持续推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并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进行梳理,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促使各职能部门下沉社区,破解痼疾顽症,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条规,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向更高水平提升。

多方施策形成合力践行《条例》

落实践行《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多方施策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条例》落地见效。两年来,石景山区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着力为文明城区增色添彩。

深学笃行,让《条例》落地走心。依托区属媒体,开设“诚信宣传教育”专栏,下设“宣传诚信理念”“曝光失信案例”“弘扬诚信文化”等子栏目,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弘扬诚信文化,营造“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服务保障冬奥会筹办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精心做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北京榜样等选树举荐工作,两年共推荐各类候选人147名,11人先后获得荣誉称号,树立了一批新时代的先锋和奋斗者。

强化执行刚性,让《条例》落地生根。石景山区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通告》为抓手,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各街道充分发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联合住建委、城管委、公安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印发《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通告》《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日检查”和“周考核”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管制合力和长效机制。成立区级垃圾分类检查队,每日派单整改,同时,建立常态考评、点评、通报机制,实现常态长效动态管理,全面破解问题难点。

两年来,居民垃圾分类习惯逐渐养成、出行环境悄然改善、公筷公勺及分餐制渐成新时尚、文明旅游花开叶茂、文明养犬蔚然成风、社区生活更加温馨、邻里间更加友善……如今,文明已融入石景山人的日常,成为这里最美的风景。

北京新闻2022-6-13

 

 

《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 文章下载

《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

《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 以全民实践

“创文”没有终点,文明永无止境。根据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我市以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再升级。8月5日,市文明委印发《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正面推动,狠下真功夫、“笨”功夫,着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五大工程推动全域创建

经过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形成了“5+7+2+2”的格局。5个全国文明城区、7个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2个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2个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分别有哪些创建任务?《三年行动计划》规划设计了5项重点工程。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示范工程。5个全国文明城区要打好“保牌”之战,创新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品质提升活动,打造文明创建新品牌新优势。要深入开展“文明带提名”行动,与提名城区紧密协作、结对共建、共同提升。

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创建攻坚工程。7个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要打好“夺牌”之战,将常态化创建工作纳入全区整体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完善保障措施。要充分依靠群众,搭建更多平台,吸引广泛参与,凝聚创建合力。

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提升工程。2个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要持续加大创建力度,完善创建机制,巩固创建成果。要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标准,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文明城区成色。

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创建基础工程。2个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要夯实创建基础,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难点开展工作,着力补齐创建短板弱项,每年推出不少于10项“创文”惠民项目,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新时代文明实践拓展工程。全市各区要加强统筹谋划,推动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群众工作、社会治理贯通融合,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效用。要完善以学习宣传、文化健身、互帮互助、文明风尚为主体的“4+N”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持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大工程助力全民参与

“创文”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三年行动计划》突出创建工作的全民性,规划设计了6项重点工程。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四史”宣传教育,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要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

干部职工职业素养提升工程。要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要推动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区创建,加强驻津单位与所在区域系统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增强辐射效应。

村民精神面貌提升工程。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提升村级综合服务水平。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程。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工程。要完善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广泛开展时代楷模、天津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要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

志愿服务品牌提升工程。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水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十大工程促进全方位提升

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战已全面打响,如何将文明“软实力”,打造成发展“硬支撑”?《三年行动计划》规划设计了10项重点工程。

政务环境提升工程。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法治环境提升工程。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和天津城市定位的守信风尚、践诺规范。

人文环境提升工程。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高文化消费便利性。

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工程。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活动,开展违法占路经营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动积水片改造。

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工程。要深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持续优化交通组织渠化,提升调整中心城区重点路口、拥堵路段交通组织措施。

城市社区功能提升工程。要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开展文明祭扫、文明养犬等专项行动。

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要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社会环境提升工程。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全域开展“平安示范创建”活动,建设更高质量“平安天津”。

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要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环境友好性、生活宜居性的规划和管控,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加强城市河湖管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需要明确创建任务,更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年行动计划》还从组织领导、社会动员、考核评定、营造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成效推动文明之花开满津沽大地。

北方网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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