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宣传部 田林县文明办关于印发《田林县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百色市文明办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百宣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巩固我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道德水平,结合田林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结合重点任务,抓好宏观指导
(一)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妇联、县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民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教育工委、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各乡(镇)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面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体现到田林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公共政策制定修订、社会治理改进完善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乡(镇)
(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丰厚道德资源,让中华文化、民族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党史和地方志编撰研究室、县文联、县教育局,各乡(镇)
(五)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田林精神、黄文秀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使全县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党史和地方志编撰研究室、各乡(镇)
二、深化道德教育,强化培育引导
(一)立足学校,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幼儿园)创建活动,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优良校风,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二)涵育道德品行,培育良好家教家风。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举办家风讲座、组织观摩家风家教文化长廊等多种方式,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努力培育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团县委,各乡(镇)
(三)注重模范选树,引领道德风尚。开展“黄文秀式好干部”等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综合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宣讲报告会、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道德环境。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加强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五)注重创作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文艺作品和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牵头单位:县文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六)注重阵地建设,推行道德教育。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传承田林精神、弘扬黄文秀时代精神等教育实践。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充实展陈内容,提升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好各类社会宣传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科技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县文联,各乡(镇)
(七)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打牢道德根基。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社会公众人物的道德修养,引导他们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各县乡(镇)
三、深化文明创建,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一)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养犬,禁止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用途除外)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抵制不良庸俗习气,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文明细胞创建工作推动全民道德素质提升。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文艺、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扎实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完善激励褒奖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化制度化常态化。引导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雷锋、人人做雷锋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五)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挖掘创新乡土文化,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文联,各乡(镇)
(六)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研究制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适应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妇联、县文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各乡(镇)
(七)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四、抓好网络道德建设,打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一)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社会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联,各乡(镇)
(二)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倡导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
(三)丰富网上道德实践。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网上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团县委,各乡(镇)
(四)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与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推动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
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推进依法治理,强化制度保障
(一)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各乡(镇)
(二)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指导性司法案例,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加强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三)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和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利益的媚外分子,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五)加强社会领域监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民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同时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把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共同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田林县文明办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