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政策言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宣传部

题目: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资料提供时间:2022-06-06

目录

更多

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 文章下载

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

【摘要】在移动互联时代,突发公共事件与网络舆情往往相伴共生,如何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积极引导舆情成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突发公共事件中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是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和舆情引导态度开明;对信息的全方位管辖、对舆情引导的区分化管理、对负面舆情处理的人性化管控,是突发公共事件中舆情引导方式方法的一种创新;打好“主流媒体舆论引导牌”、下好“自媒体主动传播棋”、用好“舆情法治惩戒大棒”,是突发公共事件中引导舆情形成良好传播效果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舆情引导 信息传播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磨擦、思想观念的冲撞、利益格局的变化,致使大量社会问题不断涌现。互联网作为网民自发爆料和集结舆论的平台,成为社会舆论的独立源头。在沸沸扬扬的网络舆论中,重大突发事件往往成为公众情绪的“催化剂”。能不能有效引导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深入研究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产生、传播规律,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建立有效调控疏导处置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坚持信息传播及时、公开与透明的原则

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等特征,社会公众对其极易产生“未知性”恐惧,这种恐惧是谣言等负面舆情传播的温床。基于此,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和公开十分必要。攻克谣言的永远是真相,只有用真实可信的信息回应社会的关切,才能够打败邪恶的负面舆情;也只有将真相及时公开地向社会公众展现,才能在第一时间抢占信息攻防的“制高点”,有效清除虚假信息等负面舆情,强化正面舆情的引导。例如,2019年底,武汉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相关的新闻报道,综合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从而减少了虚假信息、谣言等的传播,赢得了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舆情引导要秉持理解、开明的态度。重大突发事件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不明真相的群众极易被卷入舆情漩涡。在舆情防控战中,真正的“敌人”是虚假信息及其引发的负面舆情,而不完全是“非故意传播”的公众。因此,对于“内部矛盾”的舆情制造者,应当给予一定的理解;在进行舆情引导时应当“感同身受”,尽可能秉持理解与开明的心态与思路去处理问题,做好舆情的正向引导工作。

坚持全方位、区分化与人性化管控的原则

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公开要做到全方位管辖。一是公开范围要全面。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涉及多方面内容,对信息可接受程度的个体差异以及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合理性表述”等因素,会导致受众对信息产生误解。因此,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范围要基于事件本身的真实性和传播效果的研判,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谨慎发布。二是公开方式要全面。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方式与平台日益多元化,这意味着受众接收信息的媒介和渠道更加多样。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涉及公众身心健康、国家社会稳定、人文经济发展、文化传播等多方面内容,这就要求主流媒体主动传播一手信息,抓好信息传播方式、传播平台的全方位管控工作。三是公开时机要恰当。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要遵循重要信息主流发、事件态势及时发、注意事项重复发、权威信息重点发、相关信息适时发、次要信息选择发的“六发”原则;对不同内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信息,要选择不同时段、不同时机进行发布;尤其要对曲意歪解的负面言论进行严格化、全方位管控。

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要做到区分化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极易引发舆情热点,其舆情类型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影射政治型舆情、探讨型舆情、认知错误型舆情等。根据不同舆情类型,应采取不同的策略与方式,进行舆情引导的区分化管理。对于带有明显错误政治倾向的舆情(如包含“泛意识形态化”错误内容),要做到坚定立场、坚决抵制、全面反对、彻底清理。对于学术问题研究、专业探讨谬误导致的负面舆情,要在充分考察信息传播主体主观意图的基础上,仔细研判舆情传播内容,客观分析舆情带来的负面效果,适度进行处罚。对于由非主观故意,或虽存在部分主观性但主要由经历、阅历、情绪冲动等导致认知性错误而引发的舆情事件,要以“软着陆”的方式进行处理。

对负面舆情要做到人性化管控。这要求在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进行处理时要注意把握好力度。舆情反映公众的合理诉求,负面舆情信息往往也包含着合理性成分。因此,要擅长通过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去了解、接收、审视其中合情合理的民意,通过“互联网+信息公开+意见反馈”机制积极开展舆情引导,以主动参与的方式防止、应对舆情的情绪化、极端化传播。在对待舆情中的情绪表达和民意表达、处理主流媒体和自媒体“两个舆论场”的碰撞和摩擦中,主流媒体可以从舆情处理的人性化管控这一角度进行思考——如何做好合理化舆情的议题设置、如何规避敏感话题、如何有效防范“高级黑”现象等。

坚持主流媒体引导与自媒体传播相结合的原则

打好“主流媒体舆论引导牌”,主流媒体应做好“把关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重大突发事件具有典型的突发性特征,主流官方媒体的信息发布如果不及时、不准确、可信度不高,则极易引发舆情热点,造成舆情恐慌。因此,主流媒体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中绝不能失语、误语,应在第一时间发言,以先声夺人的姿态赢得舆论主动权,打好“主流媒体舆论引导牌”。

下好“自媒体主动传播棋”,自媒体要自觉争做舆情引导的“共同体”。新媒体时代是媒体百花齐放的时代,是网络意见领袖登高一呼、网络受众有可能云集响应的时代。在媒介传播渠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传播效果多元化的当下,自媒体平台、自媒体人、网络用户等要自觉抵制负面舆情的传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传播真相、杜绝谣言)的良好舆论氛围。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舆情,自媒体要做好对主流媒体的补充工作,当好主流媒体的帮手,努力争做舆情引导的“命运共同体”。

用好“舆情法治惩戒大棒”,时刻吹响舆情法治“警戒哨”。虚拟性和开放性是互联网的两大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受众可以在网络空间中发表不负责任的信息和言论。从本质上看,网络空间是对真实社会关系的网络化呈现,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线上形态,网络主体依旧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就此而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此,国家相关部门要强化舆情信息传播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对网络谣言、网络负面舆情的法治化管理,强化对大规模传播负面舆情行为的专项整治。只有这样,才能对网络舆情黑手形成震慑,才能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

(作者为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近五年微信舆情生态演变趋势与规制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BXWJ02)阶段性成果】

人民论坛2020-9-25

 

 

张李乡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和回应关切制度 文章下载

张李乡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和回应关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 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 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单位负责检测、收集县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 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 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 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 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 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 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公开回应。各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 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 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 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 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 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 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 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 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张李乡政府2022-5-23

 

 

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 文章下载

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

从21世纪开始,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面临全新的社会历史环境:网络与新媒体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入新阶段。与这些“技术—经济—社会—政治”现实相呼应,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进入一个全新的创新发展阶段。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创新,涉及思想观念、制度安排、工作举措等诸多方面。学界对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思想观念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闻舆论宣传领域的思想观念创新,已经作了大量研究,产生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然而,现有研究很少从制度创新这一角度切入。

新媒体时代,不仅是信息技术与传播方式急剧变革的时代,也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从制度创新这一视角来探讨,将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归纳为五个方面: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与修订,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这些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制度创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彰显了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时代特色。

“核心观点”

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重要截面来探讨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

第一,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法规,以制度规范的形式确立舆论监督的重要地位,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

第二,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均对公民“四权”作出各有侧重的阐述,这些表述虽有差异,但“健全民主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始终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宗旨。

第三,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制度安排。

第四,如何面对或利用网络与新媒体,是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制度创新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施行与修订,利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从网站建设到“两微一端”或“三微一端”,传统媒体通过运营“新媒体矩阵”,探索建设媒体“中央厨房”,努力推进媒体融合。

从制度创新的时态来说,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与修订,在相对意义上已是完成时,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仍是进行时,尚处于探索过程中。当然,即便相对已是完成时的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迄今为止还主要是党的政治表述与原则倡导,仍有待最终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落实,存在某种程度的制度完善空间。此外,即便已经正式颁行的行政法规,在施行过程中如何充分落实与进一步完善,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01

引言

从“技术—经济—社会—政治”的综合视野看,21世纪初是当代中国的一个历史性节点。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进入全新阶段,经济全球化进程提速。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宣告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3年1月发布的第1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2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数量超过日本,达到5910万,仅次于美国。2003年,网民对非典疫情、孙志刚事件等社会热点的讨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一年被称为“网络舆论元年”。可见,正是从21世纪开始,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面临全新的社会历史环境:网络与新媒体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入新阶段。与这些“技术—经济—社会—政治”现实相呼应,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进入一个全新的创新发展阶段。

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创新,涉及思想观念、制度安排、工作举措等诸多方面。学界对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思想观念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闻舆论宣传领域的思想观念创新,已经作了大量研究,产生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然而,现有研究很少从制度创新这一角度切入。本文主要从制度创新这一视角来探讨。

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曾指出:“在整个历史中,人类设计出制度以创造秩序并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与经济学的标准约束一起,制度规定了选择集,决定了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由此决定了从事经济活动的生产率与可行性。制度是逐渐演进的,联系着过去、现在与未来。结果,历史大体是一个制度不断演进的故事,而经济绩效只能理解为这个连续故事中的一个部分……经济史与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说明那些创造出能诱致递增生产力的经济环境的政治与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诺斯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立论。事实上,整个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般来说,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等制度的革新,是支配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更,是组织与其外部环境相互关系的变化,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不断创造新的知识,更加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让社会财富不断涌现,最终推动社会发展,促进文明进步。在此意义上,制度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重要截面来探讨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

02

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舆论监督”概念,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总是根据社会发展与使命担当对舆论监督作出富有时代特色的原则表述。

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法规,以制度规范的形式确立舆论监督的重要地位,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其中第三章第八节对“舆论监督”分两条作了具体阐释:一方面,“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这是党内法规首次对舆论监督作出如此详尽、系统的表述。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舆论监督思想的新跨越”。

其后,舆论监督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舆论监督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联系起来,要求“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05年4月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原则要求、当前重点、重视支持、社会责任、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作出具体规定。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第六章阐明“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第三十九条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其中,“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等表述,体现出舆论监督在新媒体时代的鲜明特点。

03

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所谓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具体来说,舆论监督是社会公众通过传播媒介来表达意见,对社会问题达成趋于一致的信念、意见和态度,从而形成舆论,进行褒扬或批评,促使问题得以解决的舆论过程,亦称社会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权利的具体体现和基本形式。因此,保障公民权利,是实施舆论监督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是党的文件对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权利内涵的首次阐述。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公民的这四项基本权利,目的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尤其是“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其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均对公民“四权”作出各有侧重的阐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表述虽有差异,但“健全民主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始终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宗旨。

0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

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是前提条件。如果政府信息不公开,人民就无法知情,更无法参与,无法表达,无法监督。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乡(镇)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对县(市)级以上政务公开提出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强调“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经过五年多艰苦努力,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工程,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又一大进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之日,人民网发表时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知情权的后盾》,认为“在我国,从法律制度上对公民知情权作出明确规定,这还是第一次。”同日,国务院法制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说明《条例》确立了三项制度: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发言人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一个重要的举措。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的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就会大大地降低腐败发生的机率。”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制度安排。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专门发文。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0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施行与修订

前述三方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制度创新,都是在互联网事业迅猛发展、网络与新媒体快速崛起这一全新的信息技术环境与媒体生态环境中推进的。网络与新媒体不仅是信息技术环境中的新生因素,更是媒体生态环境中的新锐力量。如何面对或利用网络与新媒体,是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制度创新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199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加强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提出“适应世界信息化趋势,抓住当前有利的时机,开展和加强国际互联网络上的新闻宣传,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网络新闻宣传体系,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2000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同制定《国际互联网新闻宣传事业发展纲要(2000—2002年)》,提出互联网新闻宣传事业建设的指导原则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按照这一政策,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新闻网站快速成长,新浪、搜狐、网易等综合网站(门户网站)纷纷开展新闻传播业务。到2003年,全国获得批准具有新闻登载权的网站有150余家,形成了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龙头,以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为骨干,辅以门户网站的互联网新闻传播格局。

为了适应互联网新闻发展的新形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2005年9月联合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取代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文简称《暂行规定》)。《规定》第一条阐明宗旨:“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定》严格区分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种类:新闻单位和非新闻单位。新闻单位具有新闻发布权,而非新闻单位(门户网站)只有新闻“转载”权。对互联网新闻业务的管理,有放有收。《暂行规定》中的“新闻”涵盖面广,“指通过互联网发布和转载新闻”,《规定》中的“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这就解除了对“非时政类新闻信息”的限制。同时,《暂行规定》强调不得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规定》强调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门户网站依托自身定位而进行“编辑”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规定》出台之后,网络与新媒体不断迭代升级,不断衍生出新的技术产品与传播样态,“新闻传播正从‘媒体到受众’的单向单维形式,逐步向‘媒体与用户互动’,甚至‘媒体到用户’+‘用户到用户’的多维度互动传播格局转变。”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文简称“新规”)。“新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将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严控外资进入新闻媒体,坚守互联网舆论阵地。“新规”要求:建立总编辑责任制度,强化责任约束;重申内容管理,严把人员素质关;创新互联网新闻审核方法,健全审核制度;确立新闻转载制度,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推行用户实名制度;完善群众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新规”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06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早在198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学者普尔就在《自由的科技》一书中指出,数字技术的发展导致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电信业的边界慢慢消失,各种媒体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提出了媒体“形态融合”(convergence of modes)的概念。2000年3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坦帕市的《坦帕论坛报》、WFLA-电视8台和TBO.com网站,一起搬入一座新建的新闻中心,开启媒体融合之旅。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纷纷进入互联网,创办网络版,开办网站,使网络新闻迅速发展起来。随着网络新闻业的兴盛,2006年前后开始的“报网互动”,可以说是中国媒体融合的真正开端。此后,随着Web 2.0、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各种新兴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传统媒体先后发力建设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称为“两微一端”;微视频兴起后,又扩展为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称为“三微一端”。从网站建设到“两微一端”或“三微一端”,传统媒体通过运营“新媒体矩阵”,探索建设媒体“中央厨房”,努力推进媒体融合。

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媒体融合由此成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会议指出,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利于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深化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改革,调整优化媒体布局,推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要坚持管建同步、管建并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报社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学习并发表了《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确立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时代的紧迫课题。

202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要求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一体发展,坚持移动优先,坚持科学布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07

结论与探讨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到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恰好历经二十年。这二十年,中国各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取得一系列伟大成就,经济总量逐年跃升到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空前提升,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社会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胜利实现。同时,整个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叠加凸显,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我们正面临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

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政治文明”概念;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开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四位一体”建设之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四位一体”表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其中,贯穿新媒体时代的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不仅是党和国家对时代问题的政策回应,而且是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制度创新的历史背景。

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以“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彰显出国家治理不断趋向现代化的发展轨迹。显然,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与修订,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这五项制度创新,或者说制度创新的五个截面,都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换言之,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在新媒体时代的制度创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从制度创新的时态来说,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与修订,在相对意义上已是完成时,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仍是进行时,尚处于探索过程中。一方面,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等传播科技所建构的互联网传播,并非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而是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的逻辑、规则与机制的新媒体,不仅能够复制先前所有传播媒介的内容,而且可以将所有媒介重新整合在一起,它本身又处于不断创新迭代之中,是正在进行时;另一方面,传统媒体要真正融入互联网不断衍生出来的新媒体,要完成产业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产品融合、终端融合,以及规制融合、文化融合,这的确是一次深刻转型甚至自我革命,必须付出艰辛的创新探索。当然,即便相对已是完成时的将舆论监督纳入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迄今为止还主要是党的政治表述与原则倡导,仍有待最终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落实,存在某种程度的制度完善空间。此外,即便已经正式颁行的行政法规,在施行过程中如何充分落实与进一步完善,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人民智库2022-2-15

 

 

谢家集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章下载

谢家集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加强我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二条 检测收集。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谢家集公安分局、市长热线办公室等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和社交软件、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热线电话,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宣传、网信、应急、网站、市长热线、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第三条 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网信部门、公安部门、政府热线工作部门应组织当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第四条 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向本级政府领导报送政务舆情信息,凡属网络舆情类的,以网信部门报送为主;凡属社情民意类的,以信访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对外宣传类的,以宣传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安全稳定类的,以公安部门报送为主;凡属涉外类的,以外事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应急管理类的,以应急部门报送为主。

第五条 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跨乡镇(街道)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区“一盘棋”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效能。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当事单位和网信、新闻、公安、热线、政务公开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日常负责人,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第六条 公开回应。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科室)负责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七条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谢家集区科技局2022-5-27

 

 

光武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章下载

光武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单位负责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公开回应。各单位要明确专门股室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本乡镇、本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镇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光武镇人民政府2022-1-10

 

 

陈集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章下载

陈集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部门负责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部门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街道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陈集镇人民政府2021-12-30

 

 

太和县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及工作流程 文章下载

太和县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单位负责检测、收集县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公开回应。各单位要明确专门股室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本乡镇、本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太和县双庙镇2022-1-15

厦门

新闻

各区

 

 

宿州市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章下载

宿州市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加强我市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二条 明确主体。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意识,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积极应对,主动发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网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市外事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参加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市重大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等工作。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政务舆情,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办公室(办事处)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主要涉事部门为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第三条 聚焦重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和力量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舆情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四条 制定预案。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具体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涉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第五条 增强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应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第六条 强化保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联动机制,落实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开展督查,并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要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利用2年时间,牵头对市直部门、县(区)乡两级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各级政府办公室要对政务舆情回应的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通报舆情回应情况,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七条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州市公安局2022-3-11

 

 

邴集乡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章下载

邴集乡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单位负责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公开回应。各单位要明确专门股室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本乡镇、本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镇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界首市人民政府2022-6-6

 

 

东至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东至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

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是党管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推动发展、引领思潮、培育风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1、全县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联络、引导舆论,塑造典型、展示形象”的总体布局,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新闻管理、新闻协调和新闻策划,强化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机制,为推进东至科学发展、提升东至形象提供有效的价值引导、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全县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崛起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全县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创造性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三是大力宣传我县的投资环境、东至人的精神风貌,展示推介良好县域形象。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积极运用新闻宣传推动实际工作。五是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运用和管理,强化涉县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制度

3、建立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发改委、经信委、农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委、财政局、统计局、招商局、商务局等部门及县内各媒体参加,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和主流媒体共同关注的新闻题材,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重大主题宣传策划,研究确定全县阶段性新闻宣传重点和计划,研究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措施,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实效。

4、建立对外宣传报告和记者采访接待制度。凡涉及全局性的对外新闻宣传和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接待服务工作,原则上由县委宣传部归口负责并协调安排,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予以配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与新闻媒体保持工作联系,增强自主开展新闻宣传的意识和能力,自行联系县外媒体采访的应事前2天报告县委宣传部,接受采访的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接待,并做好记者采访期间的服务工作,县委宣传部予以配合。

5、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对县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政策或其他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事项,由县委、县政府指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活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发言人或被授权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可以对外发布新闻,未经授权的,不得以单位名义或公职身份发布公务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需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宣传,须与县委宣传部联系。

6、建立新闻资源共享制度。县委宣传部应加大县属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的统筹力度,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职能优势,建立统一安排、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集体活动新闻报道的协调,加强对县属各媒体专题、专栏的策划把关,组织县属媒体开展联合采访、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实现县内各新闻单位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7、建立网络舆情处置联动机制。主管互联网信息内容、行业经营、打击网络犯罪的网宣、电信、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互联网的管理,完善互联网信息和手机短信安全监控体系,健全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国内知名网站进行定向定点实时检索的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涉县重大、敏感舆情的动态和走向,提高重大舆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建立网上舆情通报、反馈、督查互动机制,涉情的乡镇、部门、单位要主动及时向网宣办通报反馈情况,确保一旦发生涉县负面舆情发现及时、研判准确、处置得当。

三、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

8、健全信息沟通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及事发地党委、政府向县委宣传部及时通报信息。为超前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县委宣传部应全程参与事件处置的决策研究,并迅速启动相关舆论引导预案。如遇特别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

9、主动正面发布信息。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迅速查清情况、快速研判,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速报事实、重报态度、慎报原因、再报跟进”的原则,拟定新闻报道初稿,确定报道口径和新闻发布渠道,报经负责事件处置的县级领导批准后,力争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出正面权威信息。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应指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10、及时引导舆论。根据事件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对事件进一步了解核实后,及时公布真相,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疏导群众情绪,并将应对处置措施及作用效果通过媒体公布。对处置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应不间断发布权威信息,公布最新情况,减少负面影响,防止不实炒作。事件有结论后,及时发布新闻。

四、着力提升网上舆论引导水平

11、加大网上正面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策划好重大主题、重要成就、重要典型的网上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向县内外新闻网站投稿,宣传本地本部门工作实绩,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各级政府网站及先锋网要充分发挥引导网上舆论的主导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及时开展对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宣传。网宣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热点,善于针对涉县热点话题、事关发展的重大事件、网民关注的网络事件,在第一时间阐明党委、政府的决策主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道德规范、说明事实真相;要善于利用网络互动功能,加强网站与网民的信息交流,了解社情民意;要高度重视县属网站论坛的管理,加强引导,确保导向正确。

12、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县网宣办要严格做好网络涉县舆情的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健全网络舆情汇报制度。针对网上负面和不实报道,要及时应对,及时澄清并协调有关网站删除或改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舆情要积极主动应对,第一时间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信息。

13、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县网宣办要按照“网上发现、网下解决”的原则,对网民在领导留言板、政务信箱、微博及网站论坛等处提出的诉求要及时回应。对网民提出的咨询类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建议和投诉类问题必须在3日内向网宣办递交书面回复材料,由网宣办统一回复。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多部门的,由县网宣办信息专送的承办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并在3日内予以回复。县网宣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共同承担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对网上舆情批件办理及网民意见回复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14、增强宣传意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谋划部署重要工作时,要始终强化宣传意识,同步安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新闻宣传与实际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组织、一起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5、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联络员、新闻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明确1名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能说会写、善于策划的同志专(兼)职从事新闻宣传和网上评论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配备工作所需的电脑、数码相机及摄像机等器材。县委宣传部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切实提高新闻联络员、新闻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的业务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具有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的新闻宣传队伍。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要明确一名领导抓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为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

东至县委办公室2021-12-30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