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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言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文明办

题目: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资料提供时间: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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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市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明办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文明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文明办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启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相关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文明办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标准不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抓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三个方面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文明办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标准不高方面

1.针对“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讲话精神指导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的学习研讨。今年以来,市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4次,市文明办机关党支部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10次。其中,2月5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讲话精神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二是增强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自觉性,按照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谋划工作第一步骤,落实任务第一要事。督查考核第一内容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今年以来先后印发了《持续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文明办〔2021〕6号)和《淮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文明办〔2021〕10号)。

2.针对“统筹协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精、细、严、实’上下功夫不够”问题

一是精准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细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制定了《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安排》、《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二是进一步实化文明创建制度措施,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长包保路段居民小区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结对共建进小区 携手共创文明城”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修订了《关于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月度测评的通知》,把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纳入测评范围,把文明城市督查考评延伸至乡镇。三是严格公益广告管理,规范公益广告宣传,制定了《关于组织刊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主题公益广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益宣传的通知》。

3.针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深入”问题

2021年2月26日,市文明办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研讨。草拟了《淮南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淮南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三巡六进”系列活动的通知》(淮文明委〔2021〕4号),在全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基层巡讲、“道德模范故事汇”巡演、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事迹巡展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作用,与市文旅局、市文联、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局、市教体局、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单位共同推进“三巡六进”系列活动。

4.针对“发挥志愿服务带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了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制定了《淮南市2021年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印发了《淮南市志愿服务嘉许制度》,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记录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激励等工作机制。三是印发了《淮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结合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挂点联系制度,用好市直单位“23+N”志愿服务队的专业力量,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县区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抓。2021年2月18日召开市文明办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修订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2.针对“文明创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市文明办科室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

3.针对“部分接待费无公函”问题

加强了公务接待制度执行监管,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对报帐时不按规定提供公函、呈批单、发票、菜单(“四单合一”)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在抓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方面

1.针对“抓落实用力不足”问题

强化了室务会对重点工作的研究分析和调度,加大班子成员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制定了《关于推进农贸市场活禽售卖区改造的意见》,实施农贸市场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改造,下拨淮南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改造奖补资金162万元。印发了《淮南市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推动“淮南文明行为18条”成为更多市民的行动自觉。通过在新媒体开设“文明点播”、“操碎了心的淮小南”等栏目,加大了对违反《淮南文明行为18条》行为的曝光力度。市创城办已开展4次创建文明城市专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单并跟踪督促整改。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强化了理论学习的计划和组织安排,制定了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和文明办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方案。今年以来,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机关党支部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0次。二是强化了学习研讨,促进多思多悟,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集中研讨3次。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购买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6642073;邮政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730室(邮编:232000);电子邮箱:hnswmbzhk@163.com。

淮南市纪检监察网2021-5-19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10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落实宣传思想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不够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专项巡察重要内容,加大经验总结及推广力度,推荐红塔区“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建到村(社区)”工作经验在中宣部召开有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制定《玉溪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成功申报云南社会智库建设项目课题3个,获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立项2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立项3项。在舆情信息科加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办公室”,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评,对全市99个党委(党组)开展专题督查,对45家党委(党组)进行专项巡察,约谈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加强新闻发布审批备案,召开全市性新闻发布会26场/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主动加强涉及本领域、本单位舆论引导工作。支持玉溪日报社、玉溪广播电视台在“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建成集玉溪网、手机报、微信、微博、APP为一体的新媒体矩阵,稳步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增强县级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二)关于“坚持守正创新基本原则推进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晓人知工程,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成玉溪一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示范点、聂耳公园聂耳精神文化主题园等。2019年11月,经第三方实地模拟测评,入户问卷调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效果满意度达95.42%,街访问卷调查满意度达89.17%。开展玉溪市“德耀中华”道德模范事迹暨“玉溪精神”主题巡讲,评选命名第四届“玉溪好人”12名、第六届玉溪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20人。二是利用中心城区公交车车身、车内、公交车站台、LED广告大屏、块阅报栏等进行创文公益广告宣传,举办“我们的节日”“文明讲堂”等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召开创文推进会、联络员培训会、创建工作专题会等会议20次。完善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2+1’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三位一体动态监督模式。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工作的指导,对机构改革中发生撤并的14个往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测评,玉溪市推荐的往届省级文明单位、村得到省文明委确认复查保留。组织对10个第七批文明示范村进行复查验收。三是充分利用深圳文博会、长三角文博会和省文博会等载体,组织市内文化企业参加特色文化资源宣传推介;制定《玉溪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文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培育,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三经普”时的905家发展到2034家,重点规上企业从24家发展到48家。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的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30人,“云岭首席技师”3人,工艺美术行业“云岭技能大师”8人,工艺美术行业“云岭技能工匠”10人,市级民族民间工艺师103人,玉溪工匠80人。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与中央、省级媒体外宣平台合作交流。

(三)关于“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够,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推进部务会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设立传播交流科、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统筹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督促指导市文联、市社科联深化改革有关工作,完成市文联、市社科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联络员培训会、专题协调会等会议17次,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8篇。对6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实地调研,组织64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网上问卷调查调研工作。组织召开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协调会,对19个重点问题专项治理的落实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10月,玉溪市在全国地级城市信用排名由2018年3月的257位上升到151位。三是结合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工作,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对个人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对因工作需要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干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备案。严格执行《玉溪市级宣传思想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效益最大化。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在全市宣传部长会议上对党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部务会议专题听取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做到与宣传思想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党性检视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举办“让党徽在岗位中闪光”活动,开展主题教育党性体检活动。部主要领导带头为市级宣传思想战线上专题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深入不同领域、基层单位上专题党课8场。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召开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结合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记录,对干部任免事项进行全程记录,确保各项要素记录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更正。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调5名干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16名,有效解决了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贯穿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完善制度,修订相关制度23个,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5个,加强节前廉政提醒,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战线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025264;电子邮箱:zgyxswxcb@163.com。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2020-2-14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对泰宁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开展了巡察。4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泰宁县委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强化思想自觉。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客观准确,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委文明办诚恳接受、全面整改,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4月3日,县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后,县委文明办迅速部署研究反馈意见,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准确把握整改要求。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委文明办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带头指导督促整改。三个月内,先后召开8次党支部专题会议,及时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及责任人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6月12日,县委文明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

  (三)强化落实落细。印发了《泰宁县委文明办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项共25个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共提出50条整改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股室与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同时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进一步制定和修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大学习”活动开展不深不透,学习针对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8日,重新修改文明办党支部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学习内容。6月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4月20日,召开会议学习我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印发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每位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已重新修定《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责成综合股已修改《2018年上半年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并明确支部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审核。二是部分党员已重新撰写2016年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县委分管领导、文明办党支部书记分别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谈话,并对两名责任人按1.8系数发放2019年度绩效奖(原预发的2019年2.0系数年度绩效奖,已按0.2系数退缴文明办)。三是坚持把学习研讨作为集体学习的主要形式,把专题学习和心得体会交流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重新安排全体干部观看学习《榜样》《将改革进行到底》,并撰写各自学习心得体会。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落实主责主业还存有差距,使用新媒体的能力有待加强,对志愿服务开展的引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用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安排专人管理“文明泰宁”微信公众号管理,推送相关文明创建动态信息,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监督。二是安排创建股专人管理全县福建志愿服务网与“志愿三明”两个平台,重点做好全县福建志愿服务网的队伍注册、志愿项目发布及时长录入工作,全县现已完成注册志愿者14800余名。整合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已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爱国卫生运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重新修定《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认真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措施。责成综合股对2017-2018年度文明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重新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情况报告。

  (5)“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责成相关同志重新修改、补充个人相关年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组织学习我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支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述廉、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并进行严格把关。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组织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福建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测评体系》,由创建科根据测评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20年度《泰宁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评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申报和推荐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初评依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战略部署方面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摸排文明办党支部廉政风险点,制定《县委文明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由文明办副主任对综合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综合股修订完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主体责任清单》。

  (8)廉政谈话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廉政谈话程要求,将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按廉政提醒教育要求,完善廉政谈话相关材料。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日常廉政谈话提醒的针对性、实效性,第二季度班子成员共进行2人次廉政责任谈话。

   5.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9)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文明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摸排工作,制定防控措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督查。定期督查文明办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6.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

  (10)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综合科负责人对会议记录、文号使用、发文等不规范问题进行书面检讨。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办公室会议记录、公文处理条例,指定综合科负责人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发文管理。

  (11)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责成办公室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书面检讨,并对公室人员行文规则培训,严格把握发文时间节点,最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认真把关审核,坚决杜绝以上错误再次发生。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有关同志在巡察期间已即知即改,分别退缴违规发放津补贴1050元、900元。二是有关人员退缴2018年1月10日到福州参加会议报支的一等座费用101元,并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标准、范围,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报支相关费用的把关,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7.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委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有关人员已退缴2016年5月14日-16日超标准报支差旅费180元。二是巡察整改期间,经办人已对2014年车辆维修费未附维修清单进行情况说明。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会计基础方面的学习,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各类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支出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14)针对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28日,在现有副主任办公室按党建室规范化设布设党建室。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2015年以来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自查并修改完善,今后加强党建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三是严肃规范党支部政治生活,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

  (15)针对党内行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4月15日,已印制文明办党支部文件行头纸,今后所有党支部文件均使用文明办党支部文件行头纸发文,加强对党支部文件审核,防止行文主体混肴不清现象。

  9.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6)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成有关同志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检讨。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议事相关文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文明办议事决策制度,突出文明办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坚持以后办里“三重一大”事项集中讨论、民主决策,由文明办领子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决策,并跟踪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方面情况。

  (17)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今后干部任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在选人用人时严格执行当事人及其厉害关系人回避制度,确保选任程序合理合规。

  1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规范“三会一课”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上党课记录等。

  (1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撰写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材料,部分党员已按照要求规范撰写2016年度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今后加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把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今后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认真落实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会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会后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县分管领导、文明办党支部书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有关党员完善补充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是已重新撰写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对2016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自纠。

  (20)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按照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程序,在广泛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每位党员等次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21)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执行,规范换届选举,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换届选举相关材料。二是进一步规范增补支委程序,做到“先研究后请示”,严格按照增补支委流程,认真做好支委会议记录。

  (22)党费收缴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规定核定3名退休党员2016年应交党费,并补缴党费132元。今后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按月交纳党费,按季度上缴给党委。

  12.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23)统筹协调破解难题的勇气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印发《关于调整创城“五长”责任制分工的通知》(泰创城办〔2020〕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创城工作“百日攻坚”项目的通知》(泰创城办〔2020〕2号)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创城日常督查与“4+1”督查,印发创城情况通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严格落实《泰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红黄牌问责执行办法》,高标准推动创城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3.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组织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的通知》、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关于对泰宁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14.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25)履职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文明办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度及工作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反馈相关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创城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现阶段推进创城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差距,如:个别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意识还不够,少部分群众仍存在不文明现象。

  对未能履行“五长”工作责任制的单位,仅依托年终精神文明考评的方式来进行奖惩,未能有效运用督查通报和日常巡查结果来推动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度创城工作“百日攻坚”项目的通知》,大力营造创城宣传氛围,持续开展“提升文明素养”活动,进一步强化创城日常督查与“4+1”督查,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严格落实《泰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红黄牌问责执行办法》和《2020年度泰宁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评方案》,提高创城工作在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的比重,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泰宁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1506;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政务大楼南4楼,泰宁县委文明办;邮编:354400;电子邮箱:tnwmb@sina.cn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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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鲤城区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委文明办开展巡察,2021年1月22日向鲤城区委文明办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抓紧落实整改任务。区委文明办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文明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文明办主任代表文明办在反馈会上所作的表态发言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通报。要求班子成员以及各责任股室务必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照单全收,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

  2、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文明办主任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开会反复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区纪委监委同意,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委文明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鲤城区委文明办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强化跟踪督促,坚持每两周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诊”。同时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周报告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周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有序推进。文明办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督办、统筹协调抓落实,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整改重大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落实整改,并带头领办25个具体整改事项。两个月来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分析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等巡察整改会议10次,听取整改进度,研究提出推进举措,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经常与班子成员、干部谈心,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整改,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事项有进展有成效。

  3、全力推动整改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区推进的“品质名城.文明新风”行动和文明办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2月1日,召开文明办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文明办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落实整改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分别对落实文明办主体责任、强化议事规则、加强机关党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三重一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明办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停留在传达学习上级文件,部署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订文明办《2021年支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表,对支部理论学习形式、时间、频次等提出要求。②以周例会学习或专题研讨、党支部“三会一课”、参加区直有关部门学习培训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支部于2月19日再次组织学习2017年4月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2017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精神;2月22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③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百年党史等,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认真研读指定学习材料,用好其他参考材料。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

  2.关于综合协调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足的问题。

  (2)针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坚持调研为主。在创城迎检前夕,制作并下发《鲤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相关设施调查表》,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走访,掌握街道、社区相关设施和创建工作情况,为创城办指导基层更有针对性开展创城工作提供依据。②加大督查为辅。结合文明城市(区)创建、文明单位(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移风易俗等工作,对社区开展常态化督查,并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基层举一反三开展巡查,迅速抓好整改落实。对薄弱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分类,提出整改方案。并从有限的创城经费中拨出22万元补助我区11个薄弱社区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③强化指导提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和福建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撰写《鲤城区街道办事处创城工作提示》、《鲤城区社区创城工作提示》并下发至基层,为基层开展创建工作树好“标杆”,方便基层对照整改提升。主动对接市对建制区第一季度文明城市入户调查,通过对入户调查的组织和问卷填写的情况,了解基层工作落实情况。

  (3)针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存在“创而不建”的问题,建立特色工作亮点多但是未能持续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区)创建,印发《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鲤城区工作方案》和《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鲤城区重点指标任务落实方案》,明确网上申报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重点工作的项目进度安排,确保创城工作全年安排、全员落实。②强化创城指挥部体制,增设创城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到创城办统一办公。发挥好区“品质名城·文明新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鲤城区联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运转工作机制方案》,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中心”,(联合办公室、联合考评中心、联合督导中心、联合技巡中心),落实重大问题集中调度、领导小组定期会商、重点工作定期督导、信息报告互通四项机制,推动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今年来,多次召开“品质名城·文明新风”工作推进会及工作会商会,对全区“品质名城·文明新风”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着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作、交叉纵横的工作模式。加强信息互通,依托“品质名城·文明新风”工作指挥群和工作群,及时传达上级考核标准、指示精神,实现群内会商、实时调度、问题通报,推动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落实问题整改。③结合开展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单位(校园、社区)的申报和考评工作,推动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区)创建部署。印发《关于组织市级文明单位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市级文明单位落实与社区的结对共建任务,推动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④继续发挥鲤城区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效用,及时在网格管理平台调整职能部门人员及职责,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功能调整和重新维护,推动各学校、部门和志愿者坚持使用,即时监管校园周边存在问题并及时协调职能部门整治。今年来,针对家长接送学生停车难的问题,协调泉州一院、泉州二院、刺桐时代村等开放机动车停车场,限时免费停放车辆,解决家长接送学生机动车车辆停放问题。针对天后宫停车乱象问题易回潮、难整改的问题,联合临江街道办事处、泉州七中、鲤城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多次实地调研,确定学生车辆进校园的整治方案。目前,由泉州七中在校内规划电动车停车场地,按照不同年段分区域停放的原则,以分流的方式统筹推进错峰离校,确保师生通行安全顺畅。整治后,天后宫广场停车秩序已有较大改观。⑤依托我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建设,积极统筹协调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非公组织等认领“情暖鲤城”“守护古城”“随手公益”志愿服务品牌,结合“我们的节日”“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志愿服务品牌长效持久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文明创城 志愿同行”为主题,在全区启动“我为社会做好事”志愿服务,呼吁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参与保护公共环境、倡导公共文明、维护公共秩序、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文化等五大志愿行动,助力文明创建。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10场/次,参与志愿者约10500多人次。

  (4)针对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督促检查不够及时,宣传督导力度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持续推进丧事扰民网格化综合治理,发挥鲤城区“丧事扰民”集中治理工作群线上督导的便利,巩固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模式,依托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和节点守点巡查体系,加强对单元网格巡查,对发生在网格内的诸如占道搭建治丧场所、出殡队伍抛撒纸钱等违法、扰民行为早介入、早制止。截止目前,按规范完成737起丧事的申报、处置。②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参评市级“百个移风易俗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百个移风易俗示范点带头人”和“百佳移风易俗村(居)规民约”等评选,并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我区江南街道获评市级移风易俗典型街道,浮桥街道延陵社区、临江街道溪亭社区、开元街道双塔社区获评移风易俗典型社区,鲤中街道杨银河、海滨街道曾文彬、金龙街道蔡文华、泉州七中蒋培灵获评移风易俗带头人,鲤中街道促进社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江南街道东浦社区获评百佳移风易俗居规民约。③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大整治等行动,有序开展移风易俗“五进”活动(进党校、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机构、进家庭)。巩固移风易俗进党校成果,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区2021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内容。④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载体,通过举办现场活动、开展主题征集、印制各类宣传品等形式,加强对“一条龙”以及各类关键人群的正面引导,引导群众接受正规殡仪服务公司。同时开展全区移风易俗工作群众“三率”电话调查,保证每个社区不低于20个成功量,全区不低于1620个成功量,调查结果细化至各社区并进行通报。在泉州市移风易俗“三率”调查中,我区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100%,满意率达98%,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

  (5)针对全区共有志愿者约60000多名,实际有参与过志愿服务的只有约53%,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比例偏低;机关单位志愿者发动不够到位,参与活动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10场/次,参与志愿者约10500多人次。截止5月份,全区共有实名认证志愿者约60000多名,同比去年10月,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比例由53%上升至55.17%,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比例呈稳步增长。②为切实提高机关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元宵节期间,组织各级机关单位1000余志愿者开展元宵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西街、中山中路、开元盛世广场等5个重点区域以分段定点现场劝导和流动宣传巡回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劝导、周围路段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总量达6000余人次;3月,印发鲤城区2021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主题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扶贫、环保、教育、医疗、养老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广大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防控自然灾害、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志愿服务活动,鲤城区全月累计发布325项志愿服务项目;五一期间,组织全区80个文明单位志愿者共160余人积极投身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度,展示文明单位良好形象,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缓解节假日交通拥堵现象,服务总量达2万余人次。③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社会做好事”主题实践活动。3月4日,联合团区委、老干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倡导文明新风 ”—“学党史 我为群众办实事”暨青年志愿者主题月活动,共帮扶鲤城50户困难青少年与孤寡老人,切切实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4月20日上午,开展鲤城区“我为社会做好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启动仪式,大力营造人人争当城市主人翁和最美践行者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建设“品质名城 现代都市”的强大正能量。5月19日,开展“关爱环卫工人 助力文明创城——我为社会做好事”主题活动,慰问鲤城金龙街道190名环卫工,进一步深化“我为社会做好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调动和激发广大市民群众奉献爱心、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6)针对落实专题报告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正视存在的问题,2021年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巡察提出的“2017年度与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存在雷同现象”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②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1年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认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思路,并做好会议记录。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主动汇报存在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7)针对理论学习形式和力度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文明办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不断改变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讨论内容。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区委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先后组织干部收看《绝命使命》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参加普法专项学习有奖竞答、民法典有奖竞答等,不断丰富干部对科学文化知识、当代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网络知识的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文明办通过集中研学、领导班子带头讲学、党员干部日常自学等多种形式,通读通学《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四本指定书籍,做到全员参学、应学尽学。?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多彩实践活动,将党史知识传入寻常百姓家。清明节前夕,文明办将党史学习与文明祭祀有机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文明鲤城”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号召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地以安全文明的形式进行祭祀;3月份,联合团区委等单位持续开展“展现古城风采 传递文明新风”古城志愿讲解活动,引导广大志愿者将党史融入古城讲解中,展现古城风采,助力古城申遗,传递城市文明新风。3月10日,组织各街道宣委、宣干、部分社区主干前往石狮市开展“学习党史、坚定信念、创先争优”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提升鲤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促进学以致用、学用相长。4月20日,在江南街道霞洲社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社区志愿宣讲活动,通过讲解生动鲜活的党史故事,让社区居民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切实传承好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5月6日,联合区委宣传部等部门举办“青春心向党 建功十四五”第五届鲤城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学生主题辩论赛。号召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中进一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青年大学习”行动,引领我区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法制意识。③坚持每天利用学习强国进行个人自学,支部党员每天保持42分以上,周三基本满分,同时建立每周三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不达标积分的党员,截止5月底,文明办每位学员学习积分都达到33000分以上,其中有2位党员学习积分一直保持在宣传系统前10名以上。

  (8)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规范专题报告制度,加强开展讲座、重大活动等报备工作,规范审批报备程序,凡有重大创建活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府2021年元宵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并协调组织全区开展元宵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向区委分管领导报告3月10日本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宣委及部份社区主干到石狮现场学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验请示。按程序及时报告区文明委领导我区今年市、区两级道德模范评选推荐事宜等。

  (9)针对落实监督评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梳理,即抓即改,2021年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进行剖析。?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按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纳入支部2021年度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财经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10)针对部分补贴发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按照《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违规发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宣传信息费发放补贴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梳理自查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发放的稿费共计8350元,已于2021年3月15日全部退回,并上缴国库。

  (11)针对存在按照一等座标准报销出差交通费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财经纪律和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针对巡察指出的按照一等座标准报销出差交通费的现象,责成相关人员及时退回多报销的动车票差价12.5元,并上缴国家金库。?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外出的报批、报销流程制度,严格按照《泉州市鲤城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三)的通知》要求执行。

  (12)针对财务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财务有关规定精神,重新修订文明办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对购买精神文明宣传物资和宣传品进出仓库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出入库有登记,发放有领取人签领,不能有代签等不合规行为。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均由慰问对象签领,没有出现代签或一人代签等不规范现象。在开展鲤城区2021年元宵节疫情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文明办统一制作宣传手举牌等直接放发到各街道,由承接各街道当场签收,报销时附上签收单。?对单位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财务人员的财经制度、纪律学习,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13)针对报销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财务有关规定精神,重新修订文明办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加班工作餐的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工作餐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需提前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工作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在发票上注明加班时间、事由、用餐人员名单。2021年以来,没有出现未附用餐人员名单等不规范现象,报销加班工作餐程序手续完整。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4)针对部分材料出现失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精神,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认真自查,准确画像,精准施治。?2021年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查摆内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检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具体负责党建材料整理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针对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建工作融入文明创建过程中。结合正在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鲤城区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小区党支部和区直单位挂钩联系社区等工作安排,2月23日单位班子成员深入到挂点小区进行调查了解,酝酿近邻小区“公共服务项目”暨“党建引领聚合力,文明创建谱新篇”,坚持常态化安排人员下基层开展工作,加强与基层的沟通联系,协助基层解决问题。3月12日配合市委文明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调研组深入相关单位、社区开展创城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月26日联合市创城办在我区开展“八大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下现场检查指导调研。3月17日起,由区创城指挥部领导带队,对8个街道逐一走访,围绕校园周边管理难、停车秩序乱、基础设施薄弱等创城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实情,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4月份,启动“品质名城·文明新风”大排查大整治大创建系列攻坚第一批督导行动,完成对8个街道的督导,下发整改通知8份。5月25日起开始启动针对创城9个职能组的第二轮实地督导。?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常态化开展下基层活动。先后组织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源和1916、临江街道申遗点、各相关社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每星期六组织到挂点坂头社区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同时针对创城薄弱点位以及各职能组存在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16)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年几乎一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认真梳理,即抓即改,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巡察提出的“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年几乎一样和2016-2018年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部分存在问题一模一样”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再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认真落实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工作,述职报告材料发言提纲撰写完成后,按时报系统党委审阅把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而不实的问题。

  (17)针对支委会未每月召开,其中,2013年召开6次,2014年召开6次,2015年召开6次,2016年召开7次;党课教案不规范,内容未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制度,重新梳理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时间、参加对象、内容、工作要求和记录规范,重新整理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办领导认真备课,拟写提纲,做好充分准备。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目前为止已召开5次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党支部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8)针对2013-2018年的重大开支事项没有研究讨论决策的过程,仅在会议记录末尾备注最近经费开支事由和金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1年2月1日,召开文明办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认真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即知即改。?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明办议事规则》《文明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按照规则细则执行,进一步明确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并邀请纪检组参加,经文明办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决策,由各股室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经会议研究讨论,记录要祥实完整。2021年1-5月已分别召开6次“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研究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社区、区管干部考核等次建议和重大经费开支等。

  3.关于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9)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文明办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把党建工作要求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2月5日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配齐支部班子,制定了新一届党支部三年工作党建规划。?研究制定《鲤城区委文明办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方案》带动支部党建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和近邻党建工作要求,研究策划生成1个服务群众的近邻党建工作项目“党建引领聚合力,文明创建谱新篇”。

  (20)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杜绝再次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党支部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②重新梳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检视存在的问题,2月1日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③召开机关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对执行支部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对照检查,党员对领导干部、党员和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④对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1)针对党务公开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组织学习党务公开相关制度,修订支部党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费收缴、支部换届、“三公”经费等情况纳入公开内容,确保全面性、准确性。②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及时整理、更新、归档资料,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化,并定期检查。③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做好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的内部公开工作,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结算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22)针对部分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信念坚定、作风务实、创新创业、奋发有为。今后凡要求党员学习和考试的务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领导带头,并加强督促检查。2021年科级干部网络学习按进度进行。每位党员完成“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提振精气神”网上调查答题等活动。②按照《中共鲤城区委文明办支部党员“三诺”制度》要求,对2020年度党员评诺践诺台账进行认真核对回头看,已完成2020年党员践诺工作。2021年将进一步推进“三诺”工作规范化开展,督促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做好2021年度承诺、践诺工作,建好“三诺”台账,将结合年度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践诺情况综合评议。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的问题。

  (2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2月1日文明办召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会,2月8日召开2021年春节廉政提醒集体约谈会。3月10日组织学习抵制“天价茶”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书记的批示精神,每位干部签订倡议书。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盯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开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形成自查报告。4月30日,召开2021年度文明办专题党风廉政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2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②重新制定《鲤城区文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更新完善文明办岗位廉政风险点预警防控表,重新修订完善文明办内部制度汇编。

  (25)针对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已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个人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改,按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及时报送2021年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及股级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评估表和个人廉政风险防范表。②对出现错误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主动汇报存在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26)针对班子成员对干部的廉政谈话针对性、警示性不强,流于形式,以工作提醒代替廉政谈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按照巡察工作要求,2月1日,区委文明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②制定《中共鲤城区委文明办支部廉政谈话制度》,推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2021年度廉政谈话工作,于2021年2月4日、8日各开展一次巡察提醒谈话和廉政集体谈话,接下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将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成员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7)针对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重新组织学习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制度,组织学习相关党务知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三会一课”等党组织会议记录。②2021年开始,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风廉政专题会、“三重一大”专题会、周例会以及主任办公会等记录均分别专门记录,专人负责,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③对负责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避免再次出现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不够有力,“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28)针对主动靠前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大整改监督力度,每季度开展走访座谈,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月22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到文明办开展日常走访,并参加单位述责述廉会。2月1日下午,参加2020年度文明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派驻纪检组组长就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及单位下阶段工作开展提出建议意见。3月2日,督促区委文明办做好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并上交派驻纪检组存档。3月16日,派驻纪检组到文明办开展日常走访,了解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29)针对发挥纪检监察组廉政教育提醒作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单位科级、股级、一般干部廉政档案、职责档案和职业风险点评估档案,了解单位工作性质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影片,接受廉政教育。定期参加单位办务会、“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等,对单位重要人事、财务等事项决定进行督查监督,对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警醒提示。1月31日,完成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职责档案和职务风险点排查,并提交派驻纪检组汇总存档。2月18日,文明办提交元旦春节以来单位紧盯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汇总报告。3月23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召开第一季度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对于会人员进行集体廉政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

  经过2个多月集中发力、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仍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分情况分类别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持之以恒,确保长效。要举一反三,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巡察整改贯穿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复牌、常态化年度测评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使落实整改成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5707。通讯地址:鲤城区打锡街行政服务中心157号,邮编:362000;电子邮箱:cjwmlc@126.com 。

 中共鲤城区委文明办2021-6-15

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7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大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区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常委部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大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大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大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大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采取定期培训、交流学习、走出去、请过来等多种方式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克服依赖思想和畏难情绪。

三是统筹好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部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部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专员记录,确保各项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规范和完善党建活动资料记录和收集整理;

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开展专题研讨,健全专题研讨班、专题学习制度,加强软件资料记录收集和整理。

三是健全和完善部机关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经手业务工作交接程序和制度。

2.党的政治建设不够完善

(1)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与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沟通交流,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是坚持围绕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尤其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推介等,积极引导媒体和舆论,开展正面宣传报道。

(2)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性不足的问题

一是健全和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通知》,组织专班积极参与区委巡察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新媒体等专题培训班,增强意识形态风险意识,网络宣传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途径。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1)针对大宣传格局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宣传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整合,推进“大宣传”、“融媒体”建设和创新改革。

二是持续加大内宣、外宣、网宣统筹力度,深挖有效新闻线索,围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六稳”、“六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积极对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安徽日报、安庆日报、安庆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及今日头条、凤凰网等新媒体,确保推出的新闻稿件量多质优。

(2)针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战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尤其是党媒“喉舌作用”,加大对具备大观特色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增强大观的宣传影响力。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蔚为大观》今日头条号等新兴网络载体,加大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力度,采用纸质新闻报道、H5、短视频等多种方式讲述大观故事、传递大观声音。

(3)针对重大主题宣传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统筹推进内宣、外宣、网宣和社会宣传工作,推进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广视角的“大宣传”工作格局。

二是将宣传阵地规范管理纳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内容,组建专班,加大对广告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日常督查督导,对出现问题及对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联合区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置。

三是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551”大观模式,基层德治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及乡、街综合文化站、村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平台作用,通过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广泛凝聚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安排专人专员记录,确保支部记录完善、台账资料健全;

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大胆探索和创新,发挥“红领工作站”党建引领作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努力将党建与业务工作、与区委、区政府战略决策有效结合。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完善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四是健全和完善部机关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经手业务工作交接程序和制度。

(2)针对“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规范“部务会议”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会前议题收集、会上记录工作。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收集、归档。确保会议研究事项会议记录有具体内容、有讨论、有发言。会议时间、会议签到、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员等要素签字齐全。

2.针对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旗帜鲜明表态度,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对重点人、敏感事的处理和把关上态度鲜明,坚决维护区纪委对马秋凌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并以该起违纪案件为警示,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及时整改。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

(1)针对文件存在照抄现象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引领重要作用,将党建各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二是加强支部工作人员党建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党建相关知识,加强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程序,不走过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2)针对对区属网站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基层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的频次和力度。多深入基层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尤其是加大对区属部门网站的主管部门的督查指导,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指导工作。

二是实行网信部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新媒体平台工作实时交流群,及时发布网络安全预警信息,制定并下发《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适时召开全区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区内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意识形态主要阵地建设与管理。

三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定期组织对全区宣传思想系统干部包括意识形态、网络监管与舆情应对、内外宣等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4.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

(1)针对党的喉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对外宣传协调机制。针对辖区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应对要统一规范对外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发声。

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商推介等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官媒和社媒综合性宣传效应,采取线上线下、新媒体加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

三是围绕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511”德治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精准把握群众需求,采取“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的模式,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切实担负起凝聚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

(2)针对文明创建管理水平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提高站位,坚持创建为民思想,摒弃文明创建“抓突击、迎检查”的错误思想,坚持创建工作抓在常态,重在平时。建立文明创建常态长效机制、动态测评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机制。

二是加大常态化督查检查,执行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督核督办制度,跟踪推进整改落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采取基层吹哨、部门报到,“3+X”联勤执法等有效手段,切实防反弹、保常态、促提升。

三是有效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推进辖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规划建设。推进石化一招市场搬迁(免罗市场);取缔华茂东二巷临时市场、荣升骑路临时菜市场、四眼井临时骑路市场,结合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重新布点建设;对工农街室内市场、四方城市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工农街市场北大厅改造建设。

(3)针对志愿服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为招募壮大志愿者队伍,鼓励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让“有德者有得”,制定出台《大观区志愿者服务保障激励办法(试行)》,对志愿者评定积分、星级认定及评优评先。

二是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志愿服务效能。健全和完善三级架构全覆盖的大观区志愿服务队,区志愿服务总队,下设区直志愿服务队、乡街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其中区直志愿服务队有医疗、教育、法律、科技等志愿服务团队;乡街有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在辖区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大观区区直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工作,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并编制志愿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所、站)派单、志愿者接单”的模式,广泛听取群众心声,精准服务,惠民利民。按照年度活动计划,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项工作内容,在重大节庆节点前组织安排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黄梅戏展演周、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文明创建等专项行动,都提前谋划,下发通知,广泛组织开展好各级文明实践活动。

5.财经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

(1)针对招待费用没有单独列支的问题

一是鉴于问题事项会计账务处理已于当年会计年度末结账冲转,账务处理上无须整改。

二是自2019年起,宣传部(文明办)财务收支会计处理,已经从区委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核算模式剥离,实行市场化第三方财务会计公司代理记账。下一步,要强化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质量的把关审核,要求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三是健全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会计事项处理审核制度、业务与财务交接制度。

(2)针对招商、住宿、购物未附相关佐证材料的问题

一是部机关办公室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程序,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的收集、整理和财务交接归档。

二是加强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质量的把关审核,要求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3)针对支付拍摄制作费、会务费、宣传费无合同协议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质量的把关审核,要求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二是部机关办公室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程序,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财务交接归档。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部机关办公室严格报销审核和把关程序,规范财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的收集、整理和财务交接归档。

二是加强对财务代理公司业务质量审核把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会计凭证审核,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和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资料。

三是加强对财务代理公司业务质量审核把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会计凭证审核,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和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资料。

四是健全和完善部机关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经手业务工作交接程序和制度。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1.机关党组织建设有缺失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及台账汇总整理工作;

二是积极参加大观区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认真学习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开展流程和要求,不断规范机关党建;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明确专人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和整理。

(2)针对支部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支部规范化建设,按时规范召开支部换届大会,明确专人详细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是健全和完善部机关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经手业务工作交接程序和制度。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引领重要作用,将党建各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支部党建工作高质量要求。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不足

(1)针对干部队伍配备没有形成梯次的问题

一是已于2020年1月配备了专职新闻中心主任,并通过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招录了两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新闻中心力量。

二是逐步建立起宣传干部队伍建设梯次,坚持“老带新”、实践工作中磨炼、增强业务能力,提升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水平。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思想引领,确保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完善整改工作的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反思总结提炼,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及时分析成因,健全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坚持抓住源头,坚持抓早抓小,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考评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宣传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勇于创新,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大观贡献更多宣传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02519;邮政地址:安庆市皇冠路大观政务新区2号楼2405室;电子邮箱:3565345465@qq.com。(撰稿人:秦建浩 审核人:乔军)

安庆市大观区纪委监委2022-5-12

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2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连城县委文明办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8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打牢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成立了文明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文明办主任朱金生同志任组长,张余熔、郑天明同志任副组长,全办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由张余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进度。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制定《连城县委文明办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了三个方面24项,制定97条措施。分解细化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四)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全县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创城常态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巡察成果、整改实效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进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会议,突出强调班子成员在学懂弄通、指导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利用支部大会、全办干部大会,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结合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大家做好笔记,边学边思,学思践悟,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心得体会,加强相互交流,真正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素养、提高工作水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二是即知即改,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县委文明办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制定《连城县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结合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细化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结合县委文明办工作职责,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方案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在整体环节和内容安排上按县委要求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学习任务和内容。二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如“传承连城红色基因,争当新时代党员先锋”。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次组织领导干部和各股室、中心进行检视,针对查找出的4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期限,确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1年3月12日,4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同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杜绝程序不规范、材料缺失等问题再次发生。四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现象,继续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做到在“实”字上下功夫,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2020年10月12日,对张某结合其他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县委文明办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立行即改。班子成员认真整理个人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等材料,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材料的,进行整改,并要求在今后的材料中都必须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县委文明办信息审核制度》《微信管理制度》《信息“三审”工作台账》,明确一名干部负责“文明连城”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信息。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阵地建设,在县工人文化宫三楼建设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所,占地800多平方米。精心安排中心办公场所的装修布展,设置志愿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展厅、志愿服务培训室、志愿服务接待室等功能室,2020年11月底完成场馆的装修布置,12月份正式对外开放。二是完善机制,常态化开展活动。目前我县已组建志愿服务队伍174支,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不断充实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和打造具有连城特色实践项目、实践基地、实践队伍,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落细落实。三是打造品牌亮点,按照“一所一站一特色”品牌建设要求,打造特色亮点。全县7个试点乡(镇)、8个试点村(社区)已挂牌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并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目前,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2021年6月将完成全县村(居)全覆盖。

(2)关于“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关于在全县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移风易俗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移风易俗整治重点,如四堡高价彩礼和建房多次请客铺张浪费的问题,新泉镇打醮多次多天陋习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号召党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创建开展移风易俗再宣传再动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党员进社区宣传等形式,千方百计提高移风易俗的知晓率。三是开展督查,深入四堡、新泉、宣和城溪、北团石丰等地开展移风易俗督查工作,并对移风易俗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整治成效。四是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评和政府绩效考评的内容。五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成立乡风文明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春节、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出新成效。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办干部会议,专题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精神及财政资金结余结转、往来款项清理等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和往来款项管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县委文明办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4.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各类文明单位创建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培训。2020年9月份以来,分批次对100多个省、市、县级各类文明创建参评对象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测评体系要求,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一些细节性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及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文明创建年度复查、调研暗访等工作机制。省级各类文明创建总评工作中,严格规范各参评对象网络申报材料上传工作,加强健全网络申报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县委文明办审核,再上传系统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各参评对象网络申报材料分值。三是对各类文明创建实行“末位淘汰制”,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问题发生。在创建成效的评价标准上,坚持动态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标准更真实反映创建成效,把机会留给有准备的单位,引导参与创建单位把工作抓在日常。四是加强文明奖发放管理。制发文明奖发放证明,明确发放范围及发放要求,并要求各单位每年11月份,向我办提交本单位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和新调入人员奖金发放情况的说明,由我办开具文明奖发放证明后才能发放当年度文明单位奖金。五是举全县之力,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总评工作。2020年11月16日-17日,省级文明县城考评团到我县开展实地测评,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迎检责任分工和任务安排,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在前头,高质量完成实地测评任务,并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2)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连城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文明校园创建考评,联合教育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提升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二是依据《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协调教育局、妇联、科协、莲峰镇,探索建设社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合力。三是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建成连城县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聘请一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入驻县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为全县未成年人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同时,每周定期组织辅导老师到学校开展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做好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引路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职责定位不清,工作落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全民创城”“创城惠民”工作,按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在全县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北大路、莲中路、莲北大道、东环路路面“白改黑”工程,西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面貌取得较大改变;完成新建、改造道路的交通标识、标线建设,有力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城区18个公厕、1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1741个停车位,缓解市民停车难、就厕难等问题;完成文川河城区段沿河景观步道建设12公里,为广大市民创造休闲、娱乐、健身的良好环境。二是召开创城迎检工作专题会。通过专题会对迎检工作进行部署,指出迎检注意事项,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下发责任清单,落实相关迎检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创城业务学习会。对往届创城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定期“盘点”差距,提高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投入近200万元在城区北大街沿街安装灯箱公益广告,宣传创城知识,在主要交通路口利用大型广告牌、灯箱等刊播创城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的创城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创城氛围。五是完善机制。按《连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由县领导带队开展创城工作督查,根据创城工作测评要求,组织督查、督办和整改,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联同县“大督查、大落实”办,对督查结果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形成问题台账,并将问题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反馈落实情况,进行销号管理。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清退。经认真核实,2013年6月以来,无依据发放单位干部信息撰写稿费8880元和违规向外单位干部发放财务档案整理费3340元,在未巡先改期间已清退。普惠式发放干部下乡补贴23100元,在未巡先改期间已清退2627.5元,在巡察整改期间清退20472.5元,截止2021年3月12日,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修正补齐了县委文明办《财务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差旅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坚持公务接待“一单一结”,务必确保接待范围、陪同人数、接待标准、接待程序等环节合规,杜绝无公函接待。二是加强干部的教育,2020年10月15日对分管领导张某和办公室负责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从严接待管理。

(3)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清退。经核实,2015年9月1日,单位驾驶员罗某在无出差审批单、无会议通知的情况下报销出差住宿费198元和2015年10月县委文明办组织志愿者李某参加市志愿骨干培训超标准报销培训期间市内交通费80元,目前已清退回县委文明办账户。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杜绝违规报销。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城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管理,对工程项目的项目决策、预算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验收和结算管理、项目资金公示等各个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核。2020年11月15日对分管领导张某、办公室负责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水平,按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基层党建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党建推动县委文明办各项工作落实见效。二是常态化开展支部活动。制定《县委文明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组织活动,定期对全办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情况通报。每年“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走访红色革命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提升支部的组织力。三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常态化开展支部活动。制定《县委文明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组织活动,定期对全办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情况通报。每年“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走访红色革命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三是认真开好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干部和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连城县委文明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试行)》,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充分征求和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后,再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同时规范、详细记录过程性讨论发言。县委文明办主任朱金生同志在召开全办干部会议上对“一把手”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的问题,作了自我检讨批评,今后将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做好干部任免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县委文明办内设的综合股、创建股2个股室的股级干部人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任免。三是10月底已完成临时聘用人员的合同续签。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连城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不断增强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报告个人事项、审核把关等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做到警钟长鸣,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关于“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连城县委文明办财务内控制度》,聘请一名专业的财务人员,把会计人员与出纳岗位按要求分设,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加强项目审核和监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组织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参加县财政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三是建立健全县委文明办干部职工用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干部职工用餐管理制度执行伙食补贴。清退违规发放的伙食补贴50元,目前已清退。四是认真核查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对2005年以前的账外资金63741.49元直至2019年2月才存回单位账户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县委文明办与派驻纪检组成立联合调查组,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关于《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连委办发〔2020〕12 号)文件规定,对魏文华进行诫勉谈话。五是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工会经费专账独立核算。

4.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日常监督。深入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加强对县委文明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二是强化监督举措。建立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自身情况报告制度,县委文明办领导干部突发情况、违纪情况、请假外出、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要及时汇报。督促县委文明办每月开展警示活动,通过学习正反典型案例、任前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2020年,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立案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四是坚决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和未巡先改工作落实。对省委巡视整改和未巡先改未到位的,对标整改、逐项落实,督促县委文明办抓好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

5.关于“省委巡视整改及未巡先改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全办领导干部学习了《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对照《关于落实未巡先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双向比对,抓好未巡先改后续工作,把未巡先改和巡察整改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整改,目前未巡先改不到位的4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未向县委文明办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对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文明办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7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科级1人),提醒谈话6人(科级3人)。

诫勉谈话1人(科级1人)

因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原文明办二级主任科员魏文华诫勉谈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质量,杜绝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之笼、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下真功夫、下硬功夫,真真正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

连城县委文明办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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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安县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8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一组对县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办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深刻把握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文明办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符合县委文明办的实际情况,为理清思路、完成整改任务,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办务会议研究,县委文明办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工作在办务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股室通力协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程序进度,着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关于巡察县委文明办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单销号,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办机关各股室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寻根治本,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并持之以恒地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学习例会制度,认真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2021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21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四是开展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学习研讨,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新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针对“大学习”氛围不浓,深学笃用结合不紧”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机关学习形式,加强“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员E家”APP学习培训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办“学习强国”积分排名一直保持在宣传系统各单位中前两名。组织领导干部通过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报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党史学习”等网络专题培训班,所有学员均已完成必修学分,并持续学习。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组织党员干部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参加“全国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继承优良作风,共创文明城市”等专题研讨,促进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四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在专题会上交流。印发《惠安县委文明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集中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了县城管局、螺城镇、崇武镇、东桥镇、惠安一中、八二三实验小学等单位,通过座谈,了解创建情况,查找短板,探讨深化创建工作的可行性措施。

2.关于“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落差”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创建为民、惠民、靠民,拟定《2021年惠安县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办法》,调整《创城重要点位攻坚实行县领导、文明单位、责任部门网格化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常态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截止7月底,县创城办先后开展了10次专项检查,2次专项督查,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县申报的39个项目、289个实地考察点位进行1次模拟测评。通过惠安速报发布创城工作“红黑榜”,对模拟测评成绩排名前三名的项目中排名首位的实地点位及责任单位予以表扬,对测评成绩倒数三名的项目中排名末位的实地点位及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安排专人负责统计问题整改情况,截止7月,共通报问题4575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3946个,整改率86.25%。梳理7个创城新增指标难点问题,呈报县创城工作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向相关部门发出6份创建工作协调函,推动路面老旧破损、集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解决。三是将县委、县政府今年安排建设的19个文明城市创建达标提升项目,一并纳入到“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中进行统筹,其中,“无癣城市整治及楼道天台杂物堆积治理”这一项目被纳入泉州市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截止6月底,19个项目已有3个项目提前完成。四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2)针对“指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力不均”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组织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现场调研,并拟写《惠安县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研报告》。二是开发建设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一届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申报工作,并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创建文明单位,今年有8个非公组织和单位新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同时,指导2个非公组织和单位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6个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三是组织我县市级文明单位与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协助共建村持之以恒推进移风易俗,经常性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活动常态化。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协助提升社区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增强市民素质。四是开展“赞歌献给党,庆百年华诞——惠安县各届干部群众经典歌曲大联唱”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积极营造共庆百年华诞、齐心开创新局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县共150多个单位参加活动,参与人数近2万人,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并在网络上展播,网络投票浏览量超270万人次,总投票数超26万票,歌声传遍全县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小区院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抓手不多”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公民道德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2021年惠安县“赓续百年初心 传播道德力量”主题演讲比赛,各镇共16名优秀选手参赛。推荐并指导1位获一等奖选手参加市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二是推荐参评省、市道德模范,其中2人入选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1人入选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常态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今年以来,我县2人入选“福建好人榜”,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三是提升道德模范主题公园、道德模范一条街、身边好人主题展馆等阵地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镇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刊播。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惠安县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各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巡讲巡演活动,加强道德先进典型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五是落实道德模范帮扶礼遇措施,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5人次,帮助协调落实1个道德模范子女就近就读县城中学。

(2)针对“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志愿服务网上注册登记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文明创城 志愿同行”“为民办实事 接力志愿红”“感恩新时代 携手新征程”“助力高考,因梦同行”“减灾防灾 安全发展”等多场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已成立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并充实人员力量,做好志愿服务统筹协调工作,志愿者协会相关职能由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一并承担。志愿者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将按照省、市文明委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注销登记或换届选举。三是在全县发起“我为社会做好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我为社会做好事”活动300余场次,出动志愿者近5000多人次,受惠群众近2万人次。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惠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为志愿者提供交流学习平台,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五是认真落实省、市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群众认可的优秀志愿者1名,参加五星级志愿者认定。

(3)针对“移风易俗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发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策宣讲、主题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二是修订《惠安县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提高移风易俗工作在文明创建考评体系的分值权重。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惠安县“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联合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开展创建资格审查,确定崇武镇前垵村等6个村为惠安县第一批“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村。四是在清明节、“五一”假日期间向社会各界发出“文明祭扫”和“文明旅游”的倡议书,营造文明节俭、低碳环保氛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展示“文明惠安”的良好形象。6月22日,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各餐饮经营者和从业者发出《关于弘扬尊师重教文明新风谢绝“谢师宴”“升学宴”的倡议书》,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文明新风。五是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开展“抵制‘天价茶’·倡导新风尚”行动,大力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俭”优良作风,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六是从4月份开始,常态化开展全县移风易俗“三率”调查,组织各镇加强入户宣传,倡导喜事新办、落实文明治丧、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实”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二是在办务会议、工作例会上,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等。印发《惠安县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工作要点。

(2)针对“文明传播舆论引导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多媒体宣传载体运用,增加“文明惠安”新浪微博、抖音号的信息刊发数量,今年以来,在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福建文明风、文明福建、泉州文明网、泉州精神文明信息、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网等各级各类媒体刊登(播)信息报道157(篇)次,信息报道工作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在省委文明办2021年度第一、二季度信息综合采用情况的通报中,均居泉州市各区县排名第二名。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单位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主题宣传,提升网络文明传播力度。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网上点赞评议、“赞歌献给党”“童心向党迎百年·唱支红歌给党听”等优秀作品网络展播活动。四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选址县广电大厦二楼,规划1000余平方米,布置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馆。目前已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中心场馆涵盖新实践对接中心、新思想传习中心、新文化展示中心、新风尚培训中心四大部分,方案已呈报县文明委审定,计划年底前完成场馆建设。同时,推进9个镇共4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现已基本完成馆室布置。

(3)针对“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惠安文明网、“文明惠安”微信公众号、“文明惠安”新浪微博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制定《惠安县薯花文明小站使用管理考评办法》,规范薯花文明小站使用管理,截止7月,已开展3次薯花小站运行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协调县薯花文明志愿服务队对接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接科山公园薯花小站的日常运行管理,该小站已正常开放服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全办人员会议,对照搬照抄的相关责任人公开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今后杜绝落实上级文件、会议走过场,汇报材料拼凑抄袭等形式主义。会上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文明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

(2)针对“制度束之高阁”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办人员会议,组织学习《文明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围绕内部管理,进一步强调机关考勤、请销假、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监督管理,采用上下班指纹考勤形式,每周通报出勤情况,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截止7月,未发现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各股室均设置人员去向牌,综合股负责每日查看并正确标示人员去向情况。二是加强证照管理,要求一般干部护照按规定交由单位统一保管,现有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的2位干部均按规定将护照及通行证交由单位统一保管。

(3)针对“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办工作例会,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对2020年12月2日组织召开福建省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遗漏通知各镇参会对象事件责任人再次严肃批评,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陈亚琼女排故事馆参观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三是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开展活动的经常性指导,了解各学校少年宫馆室设置、师资配备、活动开展情况。今年以来,走访25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覆盖率达100%。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1)针对“创城督查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及创城专项检查,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中央下发的新版《测评体系》,调整完善《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操作手册》,修订《惠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文明创建奖惩、文明单位评比、年度绩效考核等挂钩,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镇村采取通报批评、纳入“红黑榜”、黄牌警告和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已公布10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2期“红黑榜”,并采取督查、回头看等形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三是不定期开展创城工作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创城工作中的难题。上半年已召开2次创城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体育中心疫苗接种点停车秩序乱、卫生保洁差和广海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生活垃圾经常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2)针对“关爱未成年人覆盖领域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童心向党”系列实践活动。二是结合清明、“七一”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传唱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第三届惠安县“新时代好少年”推选、事迹发布和学习宣传活动。“六一”节期间组织各镇各有关单位开展走访慰问、帮扶困难“新时代好少年”、外来务工子女、残疾儿童等,其中由我办慰问6人次。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二是印发《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三是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制定相关责任清单。四是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与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

(2)针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成员对开展廉政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办主要领导召开1次集体廉政谈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段,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节前廉洁教育。三是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我办“三重一大”议题的措施,今年以来我办召开4次办务会,均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调整股室人员分工,对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单位会计和出纳工作分别由不同人担任。二是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各股室,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组织各股室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12个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20条具体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办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修订《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作出详细规定,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均严格审批,按标准接待,接待报销手续齐全。三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文明办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派车由综合股负责,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派遣公务车,严禁保障区范围内不符合条件情形派遣公务车。二是认真核实2014年2月报销4次周末往返厦门通行费用情况,已要求相关责任人退回费用308元。认真核实报销平台派车往返动车站接送费用相关情况,未发现个人重复报销交通费情况。三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报账员如实详细填写报账单并附完整的票据、清单等材料。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办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财务规定。二是核实2015-2016年报销乘坐动车一等座交通费情况,退回多报销一等座与二等座票价差额28元。加强票据审核的把关,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5.关于“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股室人员分工,安排会计和出纳由不同人员担任,发挥相互监督制约作用。二是修订《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文明办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会基础知识》等相关业务的学习。办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和手续,加强发票审核和票据管理,切实做到资料齐全、用途说明清晰、签字手续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拨付专项经费均通过办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杜绝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向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监控表。三是按照《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实,2017年“身边好人主题展馆”装修工程项目包含空调采购内容,该项目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程序招标采购,符合程序规定。二是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合同条款和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制订《中共惠安县委文明办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合力作用发挥欠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班子之间沟通不够深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深入交心谈心。二是重新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责任,每周召开工作碰头会,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今年,我办按规定程序选任4位正股级干部,2位副股级干部,干部队伍梯队结构更加合理。

(2)针对“班子议事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办务会议制度,今年已召开4次办务会议研究问题,均按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办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详细、完整地记录会议研究的问题和发言讨论情况。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统筹加以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今年,已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推进党建工作,召开7次支委会,召开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针对“支委会运作不够有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规定程序完成支委会换届工作,调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并进行工作分工,另安排专人配合开展党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坚持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今年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记载、有效果。三是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百年回眸 红色印记”雕塑作品展,党支部书记在现场上一堂题为“继承优良作风 共创文明城市”党课。

(2)针对“党建内业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支部书记对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规范党建内业管理,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二是今年2次人事调整,均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填写相关转接事项和时间等要素。三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实行专人专管,按时足额向上级党委缴纳党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务知识,提高对党内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严肃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发言提纲准备,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每个党员认真对照查摆的问题分别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不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评议结果按规定上报宣传系统党委。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再”活动及精神文明创建业务工作,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党员志愿服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主题,截止7月,已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

5.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未能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把整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抓真改,常抓常改。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拟订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正视差距,改进不足。三是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委托第三方每月开展“三率”调查,督促各镇加强移风易俗宣传,落实移风易俗工作。指导崇武镇前垵村等6个村开展“文明乡风建设联系点”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常态化开展,统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推动村居文明风尚的培育和群众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办未收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信访反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办整改工作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果,但是仍存有进一步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下阶段,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二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382418;通讯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11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wmb7382418@163.com。

中共惠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21-10-18

 

中共阜阳市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阜阳市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明办进行了巡察。12月4日,市委巡察办向市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2019年12月4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市文明办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细化分解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及时召开室务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7个问题,提出的6条整改意见,系统梳理、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经报审核后,下发了《阜阳市文明办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对标对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改成效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调度会,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和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动态管理、盘点销号。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需要时间落实的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牵头研究措施,责成限时办结。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有时先入为主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二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室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了《阜阳市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阜阳市文明办室务会议制度(试行)》,规范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议的执行等内容,在议事程序中明确室务会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巡察反馈以来,我办共召开室务会23次,主任办公会6次,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针对扶贫帮扶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分管领导带队前往阜南县扶贫办核实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二是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监管机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到扶贫村开展扶贫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并将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纳入我单位重点工作管理。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前往扶贫村开展扶贫工作8次,积极走访贫困户并协调帮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落实扶贫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扶贫工作队一年汇报扶贫工作不少于4次。每季度由扶贫工作队向单位领导班子汇报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共同研判,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二是开展系统性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我办共排查25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71条。三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谈话,提醒并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情况。2020年5月,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谈心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思想、生活和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明确定期听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汇报。

(4)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市文明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切实筑牢机关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均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明确半年开展1次廉洁自律谈话。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我办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均开展了廉洁自律谈话。三是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做好党内同级监督。按照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求,认真开展自我检视,制定“四清单”,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逐个盘点销号。

4.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5)针对存在超标准接待和安排高档菜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退还超标准招待费用。依据我市公务接待标准,超出费用已由我单位相关人员退还。二是时任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和财务会计因超标准接待和安排高档菜肴存在审核不严问题已做出书面检查。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共公务接待15次,均严格按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无违规现象。

(6)针对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办相关职工已退还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和多领奖金。二是时任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和财务会计因奖金发放把关不严已做出书面检查。三是完善我办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巡察反馈后,我办开展自身业务工作不再发放津补贴,同时对年度单位奖金发放进行了复查,无违规发放情况。

5.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7)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委托审计事务所对我办帮扶项目进行审计。经审计,施工面积共为1135.97平方米,施工合同结算面积为1150.98平方米,误差15.01平方米,误差率为1.3%,已联系施工方按合同退还1200.8元。二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我办经室务会审议通过《阜阳市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明确市文明办牵头工程项目,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和考核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付款。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做到无权力真空。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25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71条。2020年5月,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谈心谈话,听取了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汇报。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8)针对有的会务管理和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我办将《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同时将财务制度相关文件纳入日常学习范畴。三是修订完善我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凭证。明确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含电话记录)且只能招待一次。巡察反馈以来,我办因工作安排进行公务接待23次,均按照规定执行,严格审核报销凭证,无违规接待现象的发生。

(9)针对加班餐报销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时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单位财务会计因加班餐报销管理不严格写书面检查。二是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因加班报销餐补需按要求填写加班审批表,提供就餐发票和加班人员名单,由财务人员审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及分管财务副主任签批后方可报销。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因公务加班报销均严格按照加班餐报销管理程序进行。

(10)针对市文明办个别干部重复报销出差补助500元,市文明办个别职工重复报销伙食补助150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办相关人员退还重复报销的出差补助和伙食补助。二是明确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听取财务人员汇报当月单位开支情况。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严把财务审核关,无重复报账和其他违规行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市文明办对民主推荐程序把握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领导班子和组工干部专题学习新出台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内容。进一步压实了文明办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考勤制度、节假日制度、谈心制度、室务会议制度、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项人事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运用方式。二是对组工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学习。并同时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请示,请求把关指导。通过部门信息沟通,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熟悉、程序把握不严谨的问题,把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落到了实处。三是根据新的《干部选任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文明办实际制定《阜阳市文明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和具体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任前公示关、任命关六个关口,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推荐选拔干部。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法定程序,细化我办人事管理工作,对下一步职级晋升及其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

三、加大执行力度,促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我办经过这次巡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继续提高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

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管理队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立足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深入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阜阳市文明办2020-11-11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2019年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严格按市委巡察三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反馈会结束后,迅速召开室务会议,传达巡察组向主要领导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1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巡察市委文明办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市纪委监委领导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和张炜琳同志代表班子在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在支部印发传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刊发《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的文章,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形成整改合力。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张炜琳主任为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抓整改工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张炜琳主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驻部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我办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进行指导,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细化措施,全面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委文明办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2019年9月21日,召开市委文明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单位修订或新制定36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党管治党制度笼子,推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2018年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三明市移风易俗整治工作牵头抓总工作职责,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一同推进、全面落实,2019年3月通过省纪委组织的工作验收,现列入精神文明工作组工作方案,持续常态深入推进。二是指定专人负责2008年至2012年的党费补缴工作,对照人员工资单和计算标准,逐一核算,有10位党员需补缴党费,共计491.6元,于8月28日如数缴存市直机关党工委账户。同时将党费核查和党员补缴党费情况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组织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围绕主题,抓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材料等工作,引导找准问题,直面问题。三是贯彻整风和斗争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不少于2条,切实把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真正触及思想,触动灵魂,通过思想交锋、斗争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政治纪律规矩执行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大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在三明文明网、“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反馈新闻稿、巡察情况通报、整改方案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把“三个重点环节”即填报前先组织学习,填报时强化辅导工作,填报后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三个不接收”,即对有缺项、漏项、填写不完整的不接收;对不按要求、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对需主要领导阅签而未签字的不接收,切实保证填报完整、规范。四是面对面进行教育。对2017年、2018年《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不认真、有无变化未勾选的同志由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和支部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好系列辅导教材,学习中把思想、职责、工作摆进去,在强读强记、深钻细研、学思践悟中促进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二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有方案,季月有计划,周有安排”的思路,加强统筹,确保学习时间落实。每月与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接一次,及时调整学习时间和内容,始终与上级保持一致。三是改进学习方法,健全完善预告预习、备课备教、交流讨论、心得撰写、专人记录等做法并长期坚持,每次学习至少安排2人发言,专题教育至少1名处级干部发言。传达学习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工作要求,结合思想和业务,谈收获讲体会。增加邀请专家上专题党课频次,不断提高学习质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明委发〔2016〕19号”“明委发〔2018〕43号”文件再学习再对照,查找差距弱项,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四个纳入”措施办法。二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下步整改方向。三是严格落实“211”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今年7月5日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报告了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正量能,唱响主旋律,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各级各类文明创建考评重要内容。五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维护单位安全稳定。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加强自有媒体“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三明文明网等平台的管理和宣传,提升传播力。一是发动各级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及80%以上的干部职工进行关注传播。二是立即由分管领导召集宣教科、相关技术人员开专题会,认真研究探讨微信公众号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主页面“动态”“视点”“互动”等3个栏目信息的更新,同时优化了“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页面,调整页面导航栏,使页面更简洁。三是强化自媒体网络阵地监督管理,重新修订《三明文明网“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内容管理规定》,《三明文明网“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责任追究制度》、《三明文明网“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三明文明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网络信息管理规定。四是加强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市委网信办技术人员对“一网一号”进行技术检查,清理“僵尸网页”“不良链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并建立审签记录台账,健全网上日巡查制度,指定专人对三明文明网进行日巡查,保证网站信息安全。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动议环节,凡选任干部事先形成书面动议方案,明确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二是严格室务会研究人事工作制度,凡非室务会成员不得参加干部任免议题和发表表决意见。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坚决做到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同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四是对2014年—2017年期间,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具体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干部进行集体谈话,严肃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选任条例》学习宣传。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及相关制度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让全体干部熟悉干部选任条例。二是加强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主动争取干部人事培训名额,选派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专门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及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任工作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干部选任工作,向干部群众宣传干部选任原则、条件,提高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对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提升干部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定期维护更新干部基础信息库,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实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合市委组织部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每一位干部缺少的材料列出清单,认真做好材料补充工作,对本人自行上报归档的材料都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强化档案源头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四是已对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分管领导也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做到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防止“带病提拔”。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结合职务职级并行,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以上的同志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加强干部六个方面的纪律监督,严审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的同志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向其下发书面巡察整改事项通知单,其本人已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一是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建工作合力。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三会”议事内容、参加人员、会议流程和工作记录。三是按照便于开展活动原则,重新设立两个党小组,即在职党小组和退休党小组,明文确定党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党小组长做好详细记录,年度结束后交档案管理员存档备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关于党建相关会议记录本填写不规范、不到位、不完善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推进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依据党章党规,做好支部换届工作。三是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对会议组织、记录等情况进行“回头看”,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四是对换届不及时和支委改选不规范的问题,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思,并对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严肃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梳理学习教育方面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建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抓好“大学习”,开展“四力”活动,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长期坚持,常态化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本领和能力。三是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教育实效。 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对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7.关于党员党性不强问题。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第一位任务来抓,组织学习《党章》,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时刻铭记自已是一名中共党员,强化理论武装,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转化为文明办每名同志的政治定力、政治信仰、政治站位,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集体学习要求,对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创造性地落实。二是加强管理教育,结合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回忆入党历程、学习基本常识,增强党员组织意识、党性观念、纪律作风,以及履行权利义务、参加组织活动的严肃态度。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态,把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关口,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对思想汇报不认真对待的这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混编混岗问题严重问题。我办将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科室人员,逐步整改到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9.关于“7+3”专项整治和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观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填报指南(演示光盘),提高纪律意识。二是对“7+3”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自查,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及时、不规范、不完善的8名科级干部,由主要领导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四是对2017—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阅签问题,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做到即知即改,2013年至2017年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差旅费共计10449.8元,已于巡察期间清退到位。二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根据明委办发〔2017〕26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重新印制新版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结算清单,明确接待必须有“来访公务函”“来宾接待呈阅单”及菜单和陪餐人员名单,否则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节约、透明。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接待、超陪餐人数等问题,已对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巡察组要求相关人员不规范报销事由作出说明而未说明的,令其2人立即作出说明。2016年公车改革后,单位使用车辆一律平台派车,单位派车严格执行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事前用车审批制度,由用车人在平台发起申请,完整填写公务出行的路线、时间、地点、事由等内容,经综合科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派车。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上关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二是制定下发《市委文明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这次巡察中照搬抄袭、一篇心得重复使用被点名的3位同志由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3位同志均撰写了书面检查,对这个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大家要深刻反醒抄袭的错误行为和危害。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通过网上市民学校,结合创城知识入户宣传,开展《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一个月内对缺失的自发文件进行核对,补充完善。三是加强收发文管理,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交流,明确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文件编号和档案管理,要求整理文书档案时,管理员对文件编号本逐件进行核对,对有缺失的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到应存尽存。对已缺失的,要求档案员进行梳理,统计出缺失的文件,通知相关科室收集,补齐底稿文件。三是旧版网站已清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完成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市委文明办内部二级绩效考评方案》和激励性绩效资金发放暂行办法,把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中途擅自离岗等情况纳入工作作风考评逆向惩戒扣分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二是对个别干部休假19天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由综合科对问题作进一步核实,并令其科长对其进行谈话,引以为戒。三是要求超期休假的干部作出书面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差事前审批事后申报、公务接待“三单”、会议预决算公示等制度。对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个别原始发票无经手、证明人签字的,责令财务人员进行核查,找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发票上补签字。二是着力提高财务人员素质。通过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更好地适应财务管理工作新要求,并要求财务人员工作要做到细致严谨。三是加强工会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支出和财务管理。对2013年至2015年职工未按规定缴纳会员费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按实际人数和缴纳比例计算,共计4768.97元于巡察期间补缴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加强《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经常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着力提升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做到依法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实施项目绩效管理,严格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做到专项专用,年初编制单位预算安排,完善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年度预决算情况。针对明审责〔2016〕10号审计结果报告中指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办厉行节约,从各方面精简开支,2017的底已经实现专项专用,人员经费没有挤占专项经费。此项目问题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2018年4月23印发的《市委文明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文明办〔2018〕20号),对文件再次组织学习。二是“一把手”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五个坚持”。①坚持“三个亲自”。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②坚持严格管理。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③坚持传导压力。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问题、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并适当做好工作记录。④坚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⑤坚持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四个落实”。①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凡分管科室涉及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常检查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政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②落实教育管理。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一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廉政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并适当做好记录。③落实督促整改。对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上级巡视、巡察、检查中发现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督促抓好整改。④落实制度规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已于2018年1月21日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严格按规则执行,今后凡涉及本办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办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单项支出数额满20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主动邀请驻部纪检组参与研究,2019年至今,有2项单项支出数额满20万元的支出向驻部纪检组报告。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对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纳入工作组重要工作及我办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整改思路和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站位不高,与习总书记提出的“再创辉煌”要求还有差距,46项创城指标只有8项走在前列,指标不够先进”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思路和措施,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立行立改。一是纳入中心工作,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纳入“四篇文章”之精神文明工作组重要工作及我办整改工作中。二是开展理论研究。与三明学院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三是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与中央、省文明办协调对接,中央文明办确定三明为工作联系点、在三明建立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培训基地,支持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升级改造。四是深化“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开展“满意在窗口”竞赛活动,建设“日月星”志愿服务驿站、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深化共建共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五项工作,探索实施市民文明积分,对市民的志愿服务、各类文明表彰和善行义举记正分,并对接整合“信用三明”平台诚信“红黑榜”记分,构建文明积分管理平台。此项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整改方向及措施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三组的指导下,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巡察反馈整改任务,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没有休止符,目前还有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深刻吸取巡察发现问题的教训,对照市委巡察三组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建议,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努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以抓好省委、市委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对于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事项,我们坚持不懈,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于省委巡视组巡察三明即知即改事项整改工作,我们要提高站位,整合资源,补强短板,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以“二次创业”精神推动文明创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起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把巡察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要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决不松劲歇脚,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主要领导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通过巡察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全办一起抓整改、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根据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堵住漏洞,切实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2121,通信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8栋3楼综合科收,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swwmb@163.com。

三明市委文明办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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