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1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我县创建第三届省级文明县城的开局之年,根据省市委、县委县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及县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理念,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为出发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攻克难点、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新枣强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双十”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对标、提质达标,推动县城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县城文明程度、县城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整体提升创建水平,在开局之年为三年周期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提升行动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提升行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题专栏持续有效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媒体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创作推出一批展示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以节庆、纪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枣强精神文明建设巡礼”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县人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居(社区)综合文化中心等场所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网信办、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发挥“三结合”教育网络作用,建立工作监督、管理、考核机制,推进“学校育人”“家庭育人”“社区育人”“社会关爱”四大体系纵向横向合力发展,深入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建立“建、管、用、评”管理机制,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切实发挥平台作用;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爱国主义情怀,利用我县现有教育资源,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以“实践育人”为抓手,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实践、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管理、培训和督导考核,指导开展各级各类特色活动;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统筹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发挥校外、校内、社区、乡村以及少年宫等阵地作用,以“阳光心理”为主题,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健康宣传和知识普及,塑造未成年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3.城市荣誉称号争创提升行动。各系统各单位把争创国家级城市荣誉称号工作提上日程,努力争取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省级文化先进县、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综合奖、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全国人防工作先进城市、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部委对接沟通,及时申报,列入重项工作,加大争创力度,确保2023年省级文明县城总评荣誉达到6个。(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政法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4.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动。结合《枣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县信用信息“一张网”,加快推进各部门各领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十大专项行动”, 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广泛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评选活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着力打造“诚信枣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法院、枣强银监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5.志愿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成立枣强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发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登记注册、教育培训、需求对接、褒奖激励、典型选树等机制,实现志愿服务常态管理、规范运行、品质提升。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确定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深入开展“共创文明城.志愿我先行”活动,围绕文明县城创建、疫情防控、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扶贫济困、环境整治等内容,开展小区、村镇结对帮扶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度。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培育一批行业志愿服务项目化、社会志愿服务品牌化、个性志愿服务专业化的特色文明实践服务项目。推广“一个优秀志愿者带动一个志服务群体,塑造一个志愿服务品牌”的模式,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线上发展,扩大枣强志愿服务品牌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6.文明细胞创建提升行动。开展“枣强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利用各级“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教育资源,通过好人故事汇、网上发布活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好人事迹的宣传展示,扩大社会影响,引领文明风尚。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广泛开展“文明有礼”“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捡起小烟头•拾起大文明’烟头革命”等一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倡导公民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意识。在主要公共场所开展“不文明行为教育劝导”行动,通过媒体进行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规范公共秩序和公共行为,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从小切口促进大文明。(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7.文明出行提升行动。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严管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重拳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充分运用电子监控和执法记录仪,采取定点执勤和路面巡逻等灵活方式提高查处率,采用观看教育片、参与交通协勤、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开展“文明排队”“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双微”平台等各类媒体,组织开展“零距离”“互动式”“滚动式”文明交通宣传,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枣强分公司、中国联通枣强分公司、中国电信枣强分公司等县有关部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8.文化服务提升行动。针对图书馆、文化馆、实体书店、体育馆等公共文体场所,实施常态长效提升工程,确保全面达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传承优秀文化、传递健康理念、倡导文明新风;聚焦先进事迹,创作文学、戏曲、书画、影视等文艺作品,开展基层宣讲、展览展示、巡演等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杜绝不文明行为、不诚信经营,净化县城环境;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调动医院、学校、爱心企业、志愿服务团体等资源,到文化场馆以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培育文化志愿者队伍,着力打造文化服务活动品牌项目,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多样的志愿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利用各类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明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9.窗口文明服务提升行动。实施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行动,突出政务大厅、医院、通信、银行网点、商场超市等重点窗口单位,进一步落实服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持证上岗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工作制度,提升规范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以“三比三看”为抓手,培育职业精神、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开展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对照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对窗口单位基础配套设施及便民设施建设、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填补空白、补齐短板,确保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枣办、中国移动枣强分公司、中国联通枣强分公司、中国电信枣强分公司、国网枣强县供电公司、枣强县邮政分公司、中石化枣强石油分公司等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0.乡风文明培育提升行动。开展枣强县移风易俗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县打造11个移风易俗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着力推动“一栏一会一约”(移风易俗公示栏、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祭扫雅办,引导城乡居民群众弃陋习、树新风。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特色民俗文体活动和“孝老爱亲”“崇德尚礼”等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思想道德内涵,推动传统节日品牌活动创建,打造特色地域文化名片。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我与家风家训家规的故事”故事会等不同层级的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以“好家风”带动“好村风”。(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城乡环境整治十大行动
1.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实行“街长制”,通过细化管控责任、强化执法管理等措施,集中治理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和宠物乱跑乱排等问题,常态化清除城市“牛皮癣”,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洗城”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道路、公厕、垃圾站、果皮箱、护栏进行彻底清洁,继续推进“以克论净、深度清洁”工作,坚持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理念,确保达到清扫高质量、保洁全天候、作业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加大车站、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加强沿街商户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杜绝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打造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县城品位和形象。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县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居民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环境改造提升,切实消除死角死面。集中清理居民社区的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倒等问题。大力倡导“垃圾分类”,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加强社区硬件建设,推进道路硬化、排水设施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确保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堵塞、照明完好。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调剂置换、项目配套等方式,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物业管理范围和力度,引导社区、小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乱停放车辆、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开展洁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绿、美、亮、净”。(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县直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加强乡镇环境治理力度,消除脏乱差现象,落实城乡街巷沿街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摊点摆设,规划城乡车辆停放点,杜绝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做好乡镇公共卫生间维护工作,推动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实现村街内无旱厕。乡镇、农村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一处公益广告。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环境集中治理,全面实施治脏、治污、治乱、治堵和道路平整硬化、基础设施建设、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等集中行动,推动农村建立完善“户打扫、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机制,划定“网格”,落实责任,确保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巡逻检查,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交通标线,整顿、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格规范管理校园周边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禁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经营;坚决取缔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和有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内容的玩具、文具、饰品、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各乡镇)
5.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马路市场、整治早市夜市,规划建设位置便利的标准化菜市场,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菜市场升级改造,在居民小区及周边改造或新建一批生鲜超市、菜市场和农贸市场,逐步提升便民市场服务品质和服务功能,营造便利的消费环境。切实加强市场治安、消防、卫生管理,清理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垃圾暴露和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清理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和移动灯箱广告等,拆除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治理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加强市场管理和诚信、维权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市场文明服务水平,通过全面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实施、全程监理”机制,分批次推进,确保三年内所有市场达到“硬件超市化、形象统一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文明化”目标,构建好为民、利民、便民的15分钟生活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6.餐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在餐饮行业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系列活动,指导餐饮饭店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的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公勺。引导餐饮企业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点餐服务,有效引导顾客适度合理点餐,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意识。开展小餐饮业专项整治,对商家的证照、人员、安全、三防设施及环境卫生进行规范管理,对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向下水道和雨水收集口偷倒污水等行为严查严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7.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围挡侵占人行道,围挡公益广告比例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保证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且展示有与县城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对破损的公益广告要及时更换。对建筑工地围挡乱涂乱写、乱贴广告,在围挡外侧附近乱堆乱放(非本建筑工地材料)等问题展开集中整治,有效保障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及公益广告覆盖率。持续抓好各类建设、拆迁工地管理,严格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严肃查处工地夜间噪声扰民、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等问题。经常性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8.“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对主次干道、便道的停车泊位要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尽划,见缝插针、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增加不同类别的路内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停车工程,以经济杠杆平衡停车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加大僵尸车清理力度,保障公共停车位车辆正常停放。加大“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力度,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模式。在车流量、人流量大的商场、医院、学校等周边规范建设停车场,或征用附近闲置的现有停车场资源,进行收费停车管理,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9.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基础设施,及时维护道路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及便道无被侵占、损坏现象,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完善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设置,加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周边秩序管理。切实抓好县城公厕的布局建设、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对主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罩面维护,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10.犬类(畜、禽)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规范市民养宠行为,针对宠物随地便溺影响县容环境问题,加强处罚力度,责令饲养人即时清理,杜绝遛狗不牵绳、狗扰民等现象。加大未办理养犬(畜、禽)许可证、不按规定饲养烈性犬行为、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犬吠扰民行为和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养犬(畜、禽)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强日常巡查,带动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三)文明县城创建四大提升工程
1.创城体制机制提升工程。一是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制定《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工作考核办法》、《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纪委监委将各级各部门创建任务纳入包联监督范围,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二是加大考核权重占比。将文明城县创建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等考量的依据。县创城办加大对各部门创建情况定期考核力度,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月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交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诫勉、通报批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包联机制。采取县级领导干部包区域、包项目,县直部门包社区(小区)的帮建模式,建立创城工作责任包联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务求包联责任到位并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工作效能提升工程。一是健全县环卫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精细化保洁和严管重罚的要求,配套完善环卫各项业务工作的标准、流程、管理制度,完善环卫监管考核模式,有效提升日常环卫问题的处置效率。二是推进社区物业(准物业)全覆盖机制,针对改造提升的小区及无物业的小区,实行“准物业”模式,可采取聘请专业服务的方式,或采取“准物业服务+志愿服务”方式,结合小区的规模、管理现状、居民自治等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三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机制,建立县直单位包街包路长效机制,督促商户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美化、包设施的责任,为商户反馈文明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为商户反映疑点问题畅通诉求渠道,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的管理办法,对不履行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及时通知整改,督促“门前五包”责任的具体落实。四是完善社区“十大顽疾”整治机制,发动包联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定期进社区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清理楼道“牛皮癣”、劝导市民规范停车、发放文明倡议书等,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维护社区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县直各单位)
3.社区文明提升工程。建立社区文明创建“五个最(功能最完善、环境最优美、卫生最整洁、空间最有序、邻里最和谐)”和“六个重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牛皮癣”整治、“空中”蜘蛛网归整、停车泊位施划、公益广告更新、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修补破损道路,清理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小区绿地等公共场地的违法建筑和附属设施,清理违规畜禽养殖、作物种植,推进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划定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规范停车秩序。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推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利用资源,开辟工作场所,实现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五室”齐全、办公室面积达标。完善综合文化站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开放时间、设备设施、活动记录资料等。及时更新公益广告内容,刊播“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设置适宜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以“文明社区”创建为载体,开展各类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宣讲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模范评议机制,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移风易俗,引导社区、小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推动社区文明提升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明办)
4.公益广告提升工程。完善公益广告“治乱、提质、全覆盖”机制,一是推动公益广告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规范设置、审核把关、全面检查,确保公益广告内容准确、设计美观、设置合理。要严格落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发布数量和质量。相关部门在公交站台和路牌等公共设施设备公开招租时,要确保设施正面公益广告宣传达到要求。二是注重创新设计,由县文明办牵头,聘请业内有影响力的设计公司,对公益广告内容、色调,比例进行创新设计,融入枣强元素,使思想性、观赏性、耐久性有机结合。在主次干道、商业街、社区、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选取适当位置,设置一批设计精美、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使其成为县城的一道靓丽风景。三是提高公益广告覆盖率,抓住重要节点,突出显著位置,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密度,实现县城重点部位全覆盖,县融媒体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公益广告刊播计划,每月汇总反馈刊播情况,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谁管辖、谁设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对公益广告进行日常设置、维护和管理,确保公益广告刊载传播有人管、管到位。(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3月底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本地本部门动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群众认同感,提高全民参与积极性。
(二)任务推进阶段(2021年4月至5月)。4月上旬,各地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照创建任务清单及重点任务要求,摸底自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4月中旬至5月下旬,聚焦难点问题、薄弱环节进行整治攻坚、专项提升,全力落实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整体提升阶段(2021年5月至7月)。5月底前,进行全面“回头看”,建立已达标项目和未达标项目台账。6月至7月,对未达标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集中突破,推进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1年7月之后)。以防止问题反弹为重点,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挥调度。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资金保障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对本辖区本单位创建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谋划,深入创建一线,做到大事要事及时会商、难点焦点领导包干。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上要坚持“一盘棋”作战,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的工作要自觉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认领、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打好创建“组合拳”。各责任部门要定期向创建分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度,经常召开工作协调会或推进会,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二)压实创建责任。一是属地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是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主战场,要制定创建方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创建工作。二是部门责任。县直、中省直驻枣各创建责任部门是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骨干力量,要迅速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对重点任务逐一拉出清单,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排出时间表、任务图,挂图作战,完工销号。要创新举措,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实现创建工作新突破。三是单位责任。各级社会组织和单位是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窗口,要积极履行创建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完成创建任务。
(三)坚决防控风险。《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涵盖8个测评项目、59项测评内容、123条测评标准和40个项目的“负面清单”扣分项,是决定测评成绩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要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出台预防机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做到无则预防、有则整改。建立起责任清晰、信息畅通、反馈灵敏、顶事管用的风险防控体系,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系,注重协调配合,坚决防止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尤其是“双十”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的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我县在城乡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大力宣传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热情,营造“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在省级及中央媒体推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经验做法,传播“枣强好声音”,讲述“枣强好故事”,展示“枣强好形象”。
(五)严格考核奖惩。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纳入各级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把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项检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对任务完成好、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枣强县人民政府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