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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科技中心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科技局

题目:如何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资料提供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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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文章下载

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瞄准重点方向 营造良好生态 优化区域布局

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将“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作为10项具有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之一进行部署。全省科技工作者听令而动、奋起前行,深入贯彻落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提升产业全球竞争力为主线,以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世界一流创新型企业为突破,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聚焦关键技术全力推进科研攻关

从‘车找桩’,到‘桩找车’,小区充电难的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太方便了!”近日,记者走进苏州市吴江区一处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居民已经用上了全电共享电动汽车充电机器人,一条长约60米的银白色导轨串起该区域44个车位,一台精致的机器人在导轨上穿行,每一个车位上方都安装了电源插座。车主在手机小程序上进行操作,向轨道机器人发出充电指令,让它抓取充电枪“走”到电动汽车后方,车主插上充电枪就能为电动汽车充电。

紧扣主线,积极突破,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高新园区正在快马加鞭,协同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电共享电动汽车充电机器人由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导研发而成。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告诉记者,公司每年研发投入达上亿元,研发人员占比超40%,“我们持续投入大量资源,联合科研院校及上下游产业链共同攻关行业关键技术,为电力、消防、市政、石油石化等行业提供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解决方案。”

高水平人才的集聚和培养、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开发和产业输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打造——高校应发挥好这些重要功能。”南京大学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周剑峰介绍,南京大学与苏州常熟合力打造“苏州·中国声学创新谷”,双方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建成国际声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已建设材料声学、信息声学、电声学、工程声学、海洋声学、医疗声学六大技术研发中心。周剑峰表示,要加强和头部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构建校企联合研究机构。“依托校地合作,共同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共同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依托校企合作,大力推进有组织科研,努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培育行业引领型企业,助力江苏实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聚焦“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瞄准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和未来产业的30个重点领域方向,全力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优势产业。目前,省科技厅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正在组织推进89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和8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部署实施15项左右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着力实现重大突破。

配置创新要素营造良好科创生态

科技创新的全速奔跑,离不开良好的科创生态。在生态营造上,我省正围绕产业发展配置创新要素,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7月13日,我省发布2023年重点科技领域新增专项授信2100亿元。现场,省科技厅与12家金融机构“政银合作”签约,12家金融机构和12家国家级高新区“银区合作”签约,12家金融机构和12家企业“银企合作”授信,“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推进。

我行2021年9月就成立了科创金融服务专班,今年3月又升级成科创金融中心,目前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贷款授信覆盖率已达60%,对带有‘科创’标签的重点客户贷款覆盖率也达到了30%以上。”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仇高擎表示,将进一步打造范围更广、合作更密切的科创金融服务生态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为了让新型研发机构合法使用学校职务科技成果,同时减轻科研团队创业初期资金短缺的困难,学校采取‘较低入门费(5万元)+提成’的方式收取职务科技成果许可费,允许职务发明人5年内长期使用科研成果。”周剑峰介绍,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励了科研人员创办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同时也让学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形成正反馈机制。“该举措直接助力受助新型研发机构与南大合署申报,获得国家科技奖5项、省级奖4项,其中1家企业科创板上市,3家企业获得亿元融资。”

记者了解到,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在宁单位正在承担国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已探索出“低收费长赋权”“打包赋权”“先试用后转让”“多赋权促转化”“混合赋权”等有益做法。南京获批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城市,成为全国6个试点地区之一。

南京肩负国家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任务,着力打通掣肘科技创新发展的堵点难点。”南京市科技局副局长王愿华介绍,南京已启动实施2023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采用“揭榜挂帅”“市区合作”等机制,支持开展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分类设计人才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加快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优化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创新格局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我省将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坚持苏南领跑、宁苏驱动、全域协同,依托苏南自创区,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打造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轴”,把南京、苏州打造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承载区”,统筹推进南京科创圈、苏锡常通科创圈、徐州科创圈建设,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以及江苏自贸试验区为主阵地打造一批区域性创新节点,形成“一带两极三圈多点”的创新布局。

作为“两极”中的一极,南京肩负重任。今年以来,南京科技创新成果频出。在8月底召开的第七届未来网络大会上,紫金山实验室发布包括“6G全频段全场景普适信道建模与仿真技术”在内的多项重磅成果。7月,《中国新赛道体系发展报告2023》在南京发布,南京在新赛道培育城市的竞逐中位居全国第六、全省第一。今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5.1%;截至8月中旬,已完成5批次累计超1.8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同比增幅26%,总量居全省第一。

如何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承载区”?据了解,南京将加快推动“一院两带五园”创新布局落地,串联环紫金山科技创新带创新要素,推动江北新区产业创新带产业需求和创新资源双向对接,强化“五园”与“两带”优势互补,着力塑造城市创新增长极。

优化创新中心布局,我省还将打造区域协同、重点突出、分布合理的创新平台网络,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思路,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水平实验室矩阵。同时,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相结合,深化长三角地区合作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创新体系,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快构建立足长三角、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开放创新格局。(蔡姝雯 张宣 程晓琳)

新华日报2023-09-11

 

 

江苏如何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短板与对策 文章下载

江苏如何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短板与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江苏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要考虑江苏在国家创新战略大框架下的分工和特色,进而实现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错位发展,重点在于打造基于产业的科技创新中心,落脚点是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迅速将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构建与北京、上海等地的差异化发展模式,即依托江苏先进制造业基地,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一、基于产业的科创中心建设:江苏的短板在哪里?

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江苏有着丰富的科教资源和结实的制造业基础,科技创新各项指标都处于全国前列。但是在基于“产业”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其短板也较为明显。

第一,产业主体基础短板:缺乏有全球影响力的江苏本土创新型跨国企业,行业内“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较少。作为产业创新的主体,企业的创新规模与创新能力是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础。2023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共142家公司上榜,其中北京共53家,广东共19家,上海共12家,浙江共8家,山东、四川各4家,而江苏仅3家上榜,分别为苏州的恒力集团和盛虹集团,张家港的沙钢集团。截至2021年,江苏有39家独角兽企业和860家瞪羚企业,在全国的占比分别是4.6%和3.8%,远低于同期北京29.3%和61.8%的占比。

第二,产业空间集聚短板:产业集群以传统产业为主,科技新兴产业集群占比不高、未来产业集群效应还未显现。江苏是制造业大省,早期的传统产业集群大多是自发形成的,由于自然资源或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势,在某些地区“历史性”或“偶然性”形成了部分产业的集聚,并通过“自我强化”机制最终形成了现有的传统产业集群,集中在化纤纺织、丝绸、服装、鞋帽、五金制品、精细化工等劳动密集型轻工领域。工信部2022年公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江苏入围的5个中仅常熟市电子氟材料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其余都为传统制造业集群。这些传统产业集群创新投入较少,整体技术水平较低,全球竞争力不足。此外,江苏虽然有10个先进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产业集群,但省前瞻性布局的第三代半导体、基因技术、航空航天与海洋开发、量子科技、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布局集群效应还未显现。

第三,创新成果产业转化短板: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率低,且本地转化率也不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方面,2021年规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为242423件,占全国14.3%,与江苏新产品销售收入为4262.2亿元、占全国比重14.4%的比例大体相当,但与其他地区相比则处于相对劣势。浙江2021年的发明专利数仅为江苏一半,但其新产品销售收入在全国占比12.5%,与江苏差别甚小。此外,由于在本地区缺乏该领域的领军企业,江苏创新成果多被其他地区购买并在当地转化,导致江苏创新成果的本地转化率不高。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152.7亿元,远高于江苏的25.6亿元。比如,东南大学在5G通信技术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主要与华为等珠三角的链主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产业转化。从属地看,这些技术通过华为实现了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化而非在南京和江苏本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第四,产学研合作短板: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程度不断降低,大学科技园产出不高。2011年,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金额是外部支出的20.64倍,同期广东是16.47倍,上海是14.06倍;而到了2021年,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经费比扩大到了21.2倍,而同期上海则降至10.4倍,广东省甚至降至6.5倍。R&D外部支出通常反映了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外单位合作R&D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企业内外R&D支出比的下降表明联合研发程度加强。近10年来江苏企业内外R&D支出比不降反增,显示产学研合作研发程度在不断减弱。此外,江苏拥有高校16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20个,而浙江高校数是109家,国家大学科技园7个,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数仅为江苏的61%,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件数仅为江苏的44%,但其国家大学科技园“毕业企业”总收入和工业总产值分别为471.8亿元和241.1亿元,远高于江苏的318亿元和229.2亿元。

第五,全球影响力短板:国际合作规模和水平较低,全球影响力不足。目前江苏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和国际合作研发机构较少,从国外引进技术的力度逐年降低。2021年江苏规上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43亿元,10年来下降了29亿元,降幅高达40%,而同期上海和广东规上企业购买国外技术分别是147.3亿元,广东167.3亿元,江苏规模仅为上海的29.3%和广东的25.8%。与广东省相比,江苏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数量也较少,且集中分布在苏州工业园,其他地区分布不足。2021年,广州留学归国人员约8万人,南京2022年5.7万留学归国人员。2021年江苏各高新区从业人员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外籍常驻人员为31530人和17566人,分别占高新区总从业人员的1.1%和0.6%,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分布在苏州工业园。

二、江苏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对策

基于上述短板,江苏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思路应该组建千亿级大基金重点投资大项目,培育本土企业,吸引跨国公司落户,有效利用优质丰富科教资源,提高科技成果的本地产业转化率。

第一,集中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成立千亿级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几个特大标志性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大项目。江苏着力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要在重点产业和领域搞大基金大项目。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总体规模较大,截至2022年总规模超过2500亿元,二三级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700个,投资金额超过2800亿元,但投资分散、项目分布产业不集中、规模不大、缺乏标志性大项目,与广东、浙江等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如广东省深圳市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创投条例,成立了两家千亿级政府引导基金及全球规模最大的天使母基金。合肥政府出资扶持了一批如科大讯飞、京东方等大型创新企业,引人注目。江苏可以考虑以相对集中的政府资金牵头,组建千亿级别的大基金,重点投向高端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特大型科技创新项目。千亿级大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可以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扩大资金规模,打通省、市、区等产业基金通道,强化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协同联动,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并通过网站公示、报告发布等方式,通告基金投资情况,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重点投向一些大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促进重点行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树立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品牌形象。

第二,加强产业规划,选择有先发优势的产业作为重点产业进行布局,并加强产业的空间集聚。要借助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字号”载体落户江苏的机遇,围绕入选工信部的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重点布局,积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推进智能制造,建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创新平台,规划形成若干个以开发区或者城市群为空间载体的产业科创集聚区。尤其是在人工智能方面,组织有关科研院校的人工智能技术专家集中力量规划建设江苏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平台,或者对GPU等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封测等进行布局,争取有所突破。

第三,加强产学研合作,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提高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可以学习美国、欧盟、新加坡等国家实施“概念验证支持计划”,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概念验证可以弥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成果与市场化之间空白的关键环节,加速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目前国内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建立“概念验证中心”,江苏应尽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专家团队、开展重点项目的概念验证和评估,将概念验证纳入成果转化链条,筛选能够解决产业实际需求的基础科研项目,并与后续的技术转移环节衔接。此外还可以借鉴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投资模式,由政府出资牵头成立一定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每年定期向大型科研机构征集愿意产业化的成果,并与愿意开发该成果的企业牵线搭桥,由基金提供大部分开发资金,让企业与成果发明者合作开发,商业化成功后获得的利益三方按一定比例分享。此外,科技创新方向要有具有明显的产业需求导向,构建各种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及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第四,加大本土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通过财税支持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支持企业及其创新成果转化。继续重点支持本土优势企业发展壮大。如新能源汽车产业,江苏有众多优秀零部件企业和技术中心,过去江苏缺乏整车企业的情况在新能源汽车时代有所改变,可以集中力量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作为链主,以此来整合新能源企业产业链的各环节。再如依托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一批“单打冠军”和“小巨人”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的财税支持,如学习浙江和广东的经验,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授信额度,对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和配套。要大幅简化优化支持企业创新的方式和流程,减少政府主导的评审项目,推广以企业研发投入额为基础进行补贴的产业政策,激发企业敢于投入更多资源进入创新领域。政府采购优先考虑本土企业,如对通过“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企业优先采购,并且给予中标企业相应的配套优惠政策等。

第五,加大国际合作,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增强全球影响力。利用南京入选全国第三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契机,在科学技术服务领域、互联网和信息服务领域、金融领域等加强国际合作,增强全球影响力。有条件吸引先进跨国公司及其研发机构入驻,如放宽对外资研发机构的活动限制,给外资研发机构国民待遇。要对跨国公司在华研究机构或企业进口研究所需的实验设备、材料等给予减免关税,对人员的进出给予便利等。

第六,利用各项政策吸引人才集聚江苏,并且鼓励人才直接进入科技创新主战场的企业而不是进入体制内单位。通过落户补贴、个人所得税返还、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江苏;通过简化企业注册、提供创业孵化、技术转移、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鼓励科技型人才创新创业;集中资源加大持续补贴力度,鼓励更多的理工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进入企业工作。

第七,鼓励基础研发和基础产业发展。我省历来重视基础研究,在全国较早设立了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每年稳定支持1000多名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数均居各省(自治区)之首。当前江苏有167所高校、4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所国家实验室,承担一批战略性强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但与广东相比,江苏基础研究经费支出较低。2022年江苏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166.14亿元,占总研发经费支出的4.5%,而广东省在2021年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已经高达270亿元,占研发经费支出的7.1%。因此,可以设立基础研究专项经费,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深入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里程碑”等科研组织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和科技人员转向基础研究和基础产业。充分依托姑苏实验室和紫金山实验室这两个国家实验室和4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强化前瞻部署,实施数字经济科技攻关专项行动,围绕量子计算、6G移动通信、脑机接口等前沿方向,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此外,针对“缺芯少核弱基”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实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构建高标准的产业基础体系。

作者简介

江静,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授,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南京大学)研究员

郑洁,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2023-09-20

 

 

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的若干思考 文章下载

关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的若干思考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全局,从战略高度先后布局了北京、上海、粤港澳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成渝和武汉两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然而,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于全国31个省市区、19个城市群、30多个都市圈、10个国家中心城市和24个GDP超过万亿城市的广大地区来讲,未来仍需布局若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本文对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内涵进行分析,提出了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考虑。

一、什么是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对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内涵的理解,可以结合其核心功能、空间载体、建设目标等方面展开。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集科技与产业为一体的区域创新高地

首先,要明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第三次工业革命后,科学、技术和产业的关系呈现出互相渗透、依赖和促进的趋势,科技创新活动逐渐向“科学—技术—产业”一体化方向发展,推动大学与产业界关系日益密切,衍生出大学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第三使命。一个区域的知识资源越密集,知识资源转化为产品、产业的机制越顺畅,该区域创新能力就越强,越可能成为科技创新中心。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对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阐述,就是从科技和产业两个方面进行的:“各地区要立足自身优势,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布局科技创新。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使之成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全球科技创新要素的汇聚地”。

因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不仅要具备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的功能,还要具备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功能,是“科学—技术—产业”创新链完整链条均衡化发展的结果。对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需要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与科技基础设施,能够持续产生原创性科技成果,同时,也需要拥有一批领军企业和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以城市、都市圈或城市群为空间载体

其次,要明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空间载体,即对区域范围的理解。对科技创新中心空间载体的讨论,最早可追溯到英国学者贝尔纳所撰写的《历史上的科学》(1959年)一书,书中首次提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的概念。日本科学史学家汤浅光朝用定量化的方法进一步界定了“科学活动中心”,认为当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如果科学成果数超过全世界科学成果总数的25%,则该国就可成为世界科学中心。可见,早期关于科技创新中心的讨论主要强调从国家层面出发。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硅谷、波士顿等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活动中心在全球崛起,推动学术界将科技创新中心研究从国家层面转向区域和城市层面,科技创新逐渐成为城市的重要功能。2000年,《在线》杂志最早提出“全球技术创新中心”(Global hub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并评选出46个全球技术创新中心。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地理边界不断淡化,已突破单一城市地理界限,在都市圈、城市群等更大空间展开,表现为以一个或几个中心城市为核,周边腹地环绕一批开放度高、有产业配套和技术吸纳能力、创新要素和产出密集的城市,与中心城市形成分工、协同的创新格局。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辐射带动区域和全国创新发展

最后,要明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最终目标。根据城市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创新能级及影响力,可分为支配型(NEXUS)、枢纽型(HUB)、节点型(NODE)、潜力型(UPSTART)。其中,支配型和枢纽型可以认为是对全球创新格局起着支配和枢纽地位的全球性创新城市。这些城市知识、人才等创新资源最为密集,通常处于价值链高端环节,引领全球科技创新发展,被称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或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根据2021年2thinknow的最新排名,第一等级支配型有38个城市,第二等级枢纽型有61个城市。其中,上海、北京、深圳属于支配型城市,香港、广州属于枢纽型城市。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2年对全球领先科技集群的排名中,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广州分别居于第2、3、6位。可以认为,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已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

2021年2thinknow排名显示,成都、重庆、武汉在全球创新城市中分别位列第183、176、358位,属于节点型城市,在我国被定位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发挥对周边区域和全国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这些城市创新资源相对密集,通常处于价值链的中高端环节,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具备较强的集聚产业、吸引人才的能力,从而推动区域实现技术跨越、产业跨越以及生产力发展的跨越,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总体而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占据价值链中高端环节、汇聚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要素,带动周边区域或全国创新发展的城市、都市圈或城市群。明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空间载体、建设目标等,有助于推动地方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有助于聚集全国乃至全球科技资源;有助于发挥国家与地方双方的力量,优化科技资源布局,协同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

二、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几点考虑

通过以上对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内涵的分析,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中应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选择科技创新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布局

基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应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资源相对丰富或在某些产业中具有龙头潜质和独占性优势的区域布局,更好发挥这些地区的科技创新潜力及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一般来讲,这些地区多为省会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国家战略性区域,位于我国两横三纵交叉点,科技创新与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空间区位也十分重要,发展潜力较大。根据科技和产业发展情况,这些地区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分别是科技基础与产业基础均较好的地区、科技基础较好但产业基础较弱的地区以及科技基础较弱但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其中,科技基础与产业基础均较好的地区已形成了科技与产业的自我良性循环。对此,应重点关注科技基础较好但产业基础较弱以及科技基础较弱但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优先在这些地区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大科技投入、优化或引入创新团队,形成国家对这些地区科技创新的系统支持,补足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短缺环节,增强区域科技与产业竞争优势。

依托都市圈或城市群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城市发展规律,单体城市向都市圈、城市群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当前,我国城市化率达到64.72%,高于56.2%的全球平均水平,已形成19个城市群、30多个都市圈的空间格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深化,未来区域竞争将不再是单体城市的竞争,而是都市圈、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布局,一方面应继续关注创新型城市等单体城市;另一方面也要关注这些创新型城市所在的都市圈或城市群,选择那些有较好创新协同基础的都市圈或城市群,通过整合都市圈、城市群内的自创区、高新区等各类创新平台与资源,发挥都市圈和城市群内部的创新网络效应。

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内陆地区布局

面对内外部形势变化,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向内陆地区布局,形成若干新增长极,辐射带动内陆地区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要求。一方面,百年变局、世纪疫情、中美关系、俄乌冲突等,正在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统筹发展与安全成为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原则之一。另一方面,依据世界各国区域发展格局演变的倒“U”字形曲线规律,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开始进入从扩大到缩小的拐点(1万美元左右),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着力点应当转向区域发展差距的缩小。在此背景下,应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向广大内陆地区布局,激活广大内陆腹地科技创新潜能,发挥内陆地区人口、市场、区位等战略腹地作用,与东部地区合力形成协同创新网络。对此,需要综合研究考虑内陆经济科技资源优势区域和关乎国家长远战略需要的区域,进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创新链产业链的链接,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国民经济内循环的基础和条件。

作者:巨文忠、张淑慧,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区域科技发展研究所

《科技中国》2023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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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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