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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科协

题目: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资料提供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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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丨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专栏 |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 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劲支撑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普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在当前背景下,文件出台的意义何在?怎样理解科普工作步入“新时代”,我们又面临哪些新任务?针对科学普及发展中的难题,文件亮出了什么破解举措?9月4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

王志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科普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16年“科技三会”上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2020年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对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要从娃娃抓起”;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的切实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从制度上统筹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创新工作。此次《意见》印发,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是推动新时代科普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

多年来,我国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进入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对科普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是时代赋予科技创新的历史使命。《意见》着力解决科普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科普在国家战略任务和使命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科普在培育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营造社会创新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深入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和有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怎么理解文件中提及的科普工作进入“新时代”?

王志刚: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化。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公共卫生等全球性问题,亟须形成国际科技治理的共识。这就需要科学普及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学习借鉴更多的国际先进经验,并向世界分享更多的中国科技成果,在应对全球性挑战中贡献更多“中国智慧”,更好地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科学普及在策源创新发展中的基石作用,构建科普“软实力”战略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科技发展态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与人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科学普及大力推动科技与人、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科技与文化的相互融合,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记者:为促进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意见》对构建“大科普”格局作出哪些部署安排?

王志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科普工作覆盖了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有关部门、企业、学校及科研机构、广大科技工作者乃至每个公民都有密切关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完成。为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市场化运行的大科普工作格局,《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调。《意见》强调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衔接。同时,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同,切实发挥科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央地与部门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科普工作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关键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见》对科普工作的6类关键部门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科普工作领导责任,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责任,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科普规划和督促检查;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强化科普工作职能,提供科普决策咨询服务;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科普资源供给;企业要履行科普责任,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各类媒体要发挥传播渠道重要作用,主流媒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宣传,增加科普内容。新兴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的科学性审核。

三是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民的积极性。《意见》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意见》还号召公民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把提升科学素质、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作为终身学习重要内容,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

记者:《意见》强调要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如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

王志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面向现代化建设全局,把科技创新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必然要求。《意见》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化“两翼理论”的认识,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在科普发展导向上强化战略使命。强调新时代科普工作要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动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厚植创新沃土,以科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是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强调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大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向公众开放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中加强与科普工作衔接和系统部署;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宣传国家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聚焦战略导向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科普。运用科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公众。鼓励在科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营造新技术应用良好环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记者:针对科普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意见》作出哪些安排?

王志刚:《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学普及的重要方向,通过全面提升科普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公众理解科学,调动社会力量参加科普,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使蕴藏在亿万人民中间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不断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意见》明确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建立科技创新领域舆论引导机制,掌握科技解释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反对伪科学、反科学,打击假借科普名义的抹黑诋毁等活动。

《意见》倡导弘扬科学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优秀品质,加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内涵,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意见》还要求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科普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入村进户等科普活动;并提出促进科普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国际科普交流机制等。

科技日报 2022-10-08

 

 

政策解读:《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章下载

政策解读:《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准确理解措施内容,更好发挥政策作用,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01

制定背景

今年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致贺信,充分肯定新时代中小企业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出殷切期望,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联合出台政策,开展试点建设,在中小企业中培育了一大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作出了新的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02

总体思路

《若干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有关部署,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和知识产权实际需求出发,推出一系列务实可行的新举措,全面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工作支持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获权、转移转化、维权救济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针对性地提出知识产权有关支持和服务举措,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发挥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的政策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加强部门、地方、企业协同联动,发挥政策合力,助力企业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能力融合提升,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立足中小企业发展的时代特征,加强数字化、平台化、标准化手段应用,创新升级服务模式,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通直达,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匹配,更好为企业创新发展强能力、增动力、提质量、优效益。

03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殊需要出发,围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若干项针对性举措,并进一步突出了政策间的融合支撑。

一是强创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广应用,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迫切需求,提升专利导航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助力企业创新决策、防控知识产权风险、优化专利布局等作用。

二是促运用。深入推进开放许可工作,加快建立专利常态化供需机制,助力企业精准获取、高效实施专利技术。加大各级各类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提升产品含金量。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供给,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实施品牌价值提升计划,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打造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发展高地。

三是严保护。加大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办案力度,针对企业需求,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护航企业“走出去”。

四是优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便利化、公益性信息服务。面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加大服务机构评价信息推送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强化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惠及优质中小企业。

04

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若干措施》提出了保障举措。从部门协同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强化资源衔接共享、政策协调联动,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措施扎实落地。从推进落实层面,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通过联合出台政策、制定计划、开展试点等方式,建立需求对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从考核激励层面,将对各地方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成效定期开展绩效评价,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腾讯网 2022-10-31

 

 

【官方解读】解读《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文章下载

【官方解读】解读《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今天,我们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贾峰先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王俊冰先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闯先生,省教育厅副厅长白皓先生,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玉斌先生,介绍《建设纲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贾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贾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纲要》的相关情况。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这是我国首次以党中央名义印发的知识产权工作纲领性文件,彰显了知识产权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立足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相关中央部委、省直部门、专家学者、创新主体的意见建议,编制拟定了我省《纲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纲要》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的系统谋划,明确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描绘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蓝图。

在指导思想方面。《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全链条保护为重点,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支撑,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在发展目标方面。《纲要》确立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两个阶段性目标。第一个阶段目标是:到2025年,我省高质量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长,支撑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更加坚实,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2%,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5%。第二个阶段目标是:到2035年,知识产权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知识产权环境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建成制度完善、创新活跃、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强省。

在重点任务方面。《纲要》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建设“六个体系”的重点任务。

一是建设科学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优化公共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山东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发挥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特色优势,制定实施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二是建设严格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三是建设增量提质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常态化培育机制,推动高价值专利创造和转化实施。做强商标品牌和版权精品。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行动,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的布局,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四是建设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制度。开展运营服务网络建设行动。探索建立新型运营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统筹推进济南、青岛、烟台构建基本要素完备、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

五是建设便捷开放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制定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窗口”。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全链条各领域数据快速归集应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优化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和建设,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扩大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指导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政策和专利审查高速路,鼓励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六是建设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人文体系。厚植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建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在实施保障方面。《纲要》强调做好三方面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纲要》实施。明确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近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正组织拟定2022-2023年度推进计划。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完善各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加强评估监测。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纲要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纳入相关工作评价。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为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携手社会各界一道,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如期实现,为创新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我省《纲要》的有关情况,我就介绍这些。真诚希望广大新闻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地关注、宣传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共同营造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陈琛

下面请媒体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宏网记者

山东法院在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闯

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今年3月,山东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首先,抓好一个主责主业。山东法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以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694件,审结40774件。一是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审理了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权案”,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二是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审理了“德瑞特79”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保护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被评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三是严惩强制“二选一”、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理了“大众点评”不正当竞争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被评为“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四是加强商业标志保护。审理了“腾讯”商标侵权案,全额支持权利人2000万的赔偿请求,坚决制止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五是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审理了“咪咕”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被评为“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其次,落实好两个制度创新。一是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强力提升山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二是破解知识产权维权瓶颈难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

再次,全面推进“三合一”改革。省法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全省执行。目前,省法院率先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青岛、东营、威海三地中院、基层两级法院实现“三合一”,济南、烟台、潍坊、济宁、滨州、德州六地中院实现“三合一”,“三合一”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最后,完善四项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两法庭建设。从完善布局、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精品战略、加大赔偿、最严格保护、培养人才等方面进行部署,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二是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全省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实行全省共享,将接入最高人民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为全国法院技术事实查明作出贡献。三是健全协作会商机制。省法院陆续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科技厅、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协作联动,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形成保护合力。四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在线诉调对接,推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满足多元解纷需求。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聚焦中央要求,围绕省委部署,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别抓好四项工作:第一,加强“卡脖子”核心技术、种源种业、中医药等知产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第二,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知产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法治环境。第四,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总之,我们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新闻社记者

2022年,我省对山东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请问新平台增加了哪些功能,能够为著作权人提供哪些更便捷的服务?

王俊冰

感谢您对山东版权工作的关注。

作品登记是版权主管部门的一项基础性社会服务工作,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增加作品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我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作品登记作为促进创新创作、提升全社会版权法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来抓。

2013年,我省开发利用了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实现了纸质化作品登记向电子信息化转变,为我省著作权登记和保护利用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我省不断提升版权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各市、重点园区(基地)的版权登记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加强对版权服务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作品登记质量稳步上升。2021年,全省著作权作品登记达23万份。

近年来,随着版权产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版权确权、监控、取证等需求日益多元,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今年,我省对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上线运行。新升级平台除原有功能之外,主要增加和改进了以下功能:一是提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操作,增加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类型作品的批量登记,满足著作权人作品快速登记需求,同时提升作品审核发证效率。二是增效。新升级平台对用户操作进行了详细的提示、注释、解读和规范,可以系统支持登记查询、证书补办、版权变更、版权转让、版权撤销、版权公示等功能。平台新设数据库检索、查询、比对等功能,作品在平台进行登记后可获得一个二维码,今后,权利人无需跑腿开具证明,只需要扫码即可查询该版权的关键信息,方便权利人进行版权的质押、转让,版权受到侵害时也有利于维权。三是扩容。实现了软件架构优化开发、硬件扩容配置及数据安全防控,完成对旧平台历史数据的承接,每年可支撑百万件以上的作品登记和样本存档。这些功能将极大方便权利人处置作品版权,促进我省版权交易活跃和版权产业发展。

创新版权公共服务形式、提高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是今后山东版权保护利用的一项重点工作。我省将以宣传思想文化文化数字变革创新为契机,继续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版权登记、确权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版权保护、交易功能,使其成为集著作权登记、交易、保护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版权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谢谢!

大众日报?记者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需要财政保障支持。请问,省财政在推进《纲要》有效落实上有哪些措施?

李玉斌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发展战略,省财政始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2021年、2022年均安排资金2.14亿元,聚焦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给予多层次、多角度的政策资金和保障。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围绕《纲要》提出的建设“六个体系”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和资金统筹,从四个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一是实施综合奖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积极统筹中央和省级有关资金加大投入,根据各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情况实施综合奖补,激励引导各市加大资金投入,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推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

二是注重财金联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政策手段,依法依规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促进资本要素与技术要素有效融合,调动金融及社会资本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支持力度,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

三是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专利导航等试点示范项目奖补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保障服务。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对知识产权发展资金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纲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请问我省高校如何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更好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白皓

我省高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前,全省有5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硕士研究方向,在校学生80余人;9所普通本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300余人;3所高职院校设立知识产权专科专业,在校学生430余人。烟台大学和山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已分别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建设点。6所高校获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山东大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中国海洋大学等9所高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下一步,我省高校将积极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更好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是打造知识产权高能级载体,提高办学水平。持续实施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山东大学法学学科争创国内一流,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和烟台大学法学学科强化特色,争创国内领先学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知识产权类相关专业,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相关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建成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不断提升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知识产权一流课程和一流教材建设,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公共选修课等课程,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工科+专利”“商科+商标”“文科+版权”方式,实现知识产权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进“法律情景剧”“模拟法庭”教学。用好地方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提升学生知识产权实务能力。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主动对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打造一批知识产权类学科领军人才;以泰山学者工程为牵引,引育一批高水平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实施山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建设一批知识产权领域高水平青年创新团队;举办青年学者泰山国际论坛、泰山学术论坛,搭建知识产权类人才引育平台。加强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从优秀律所、司法部门等延揽优秀师资,充实研究生导师队伍。

四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充分发挥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知识产权平台作用,引导高校主动对接服务社会需求,以知识产权赋能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教研产融合,鼓励高校联合各类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基地,促进关键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行业正版化规范治理,在教育系统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和“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纲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健全跨区域审理机制”,据了解设立了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闯

201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两法庭是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化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是全国范围内在一个省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知识产权法庭的五个省份之一。2021年以来,两法庭辖区内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520件,审结15868件,占全省案件总数的39%,对山东知识产权审判龙头带动效果明显,不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

第一,加强科技成果权保护,激励科技研发创新。两法庭跨区域管辖全省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2021年至今共受理技术类案件1678件,审结1548件,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无线通信、生物医药、种源种业等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案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今年4月,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贡献了山东经验。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混凝土搅拌拖泵”及“气体喷淋装置”两起专利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为统一技术类知产案件裁判标准贡献山东智慧。

第二,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升技术类案件审判质效。两法庭积极构建技术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协助法官高效查明和准确理解专业技术问题,有效提升技术事实认定水平。2021年以来,两法庭已通过配备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审理案件59起,逐步实现技术专家参与庭审、勘验、保全等诉讼活动常态化。

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庭齐鲁样板。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在山东首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办案系统数字化证物无缝对接,法官及当事人可通过电子设备多角度、全方位查看证据细节,有效解决证据存储、移送等难题,《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也已建立“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下一步,省法院将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努力把两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改革的“示范田”,建成全国一流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山东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知识产权纠纷明显增多,请介绍一下我省在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主要做法?

贾峰

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针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企业知识产权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对自愿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产品的企业给予60%的保费补贴,高价值专利和“一带一路”目标国投保企业最高补贴达50万元,破解企业海外维权成本高的难题。今年1-8月,各保险公司累计与我省350家企业签订保单839份,保费2054万元,提供保障7.2亿元。二是建立专业指导机构。针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弱的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在我省建设了2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分中心作为我省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的专业机构,与国家中心在专家资源、信息服务、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对于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可以提报国家指导中心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分中心的建立为我省企业构建了便捷、高效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途径,有效提升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三是健全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出台了《山东省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方案》,建立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等11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分工,规定了运行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排查和预警,消除风险隐患。跟踪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危机和敏感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化解涉外知识产权风险。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及时通报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项和进展情况,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四是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机制,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库,实行针对性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遴选30家企业实施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侵权风险分析等,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识别和防控,提升企业规避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破解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难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10-26

 

 

科技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科技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科技部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  

  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科技相关任务分工,发挥科技创新对黄河保护治理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针对黄河水少沙多、生态环境脆弱和悬河发育等自然特点,以及流域现状、社会背景和科学挑战,以“水”为主线,以“流域”为着眼点,重点针对水资源短缺矛盾和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水沙关系“牛鼻子”,通过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突破、沿黄地区科技创新走廊构建,推动由黄河源头至入海口的全域科学治理,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大保护和大治理为重点,准确诊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找准科技创新着力点,破解技术瓶颈。

  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和水文化的有机联系和约束条件,提出兼顾水安全、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方案。

  坚持重点突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重点行业,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技术方案与案例。

  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推动科技创新与政策管理创新联动、国家和地方科技部署联动、沿黄地区跨区域合作联动、公共财政投入和企业投入联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在流域气候—生态—水—沙耦合演变规律、生态流量控制标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机制等方面取得理论突破,在上游水源涵养、流域深度节水、水土保持与水沙调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水—土—气污染防治、危废处置与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系统修复与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支撑水安全、生态安全、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上新台阶。

  到2030年,在生态系统演变机制和水—土—能协调配置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流域生态安全格局、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水网和水沙配置方案、河道与滩区综合提升措施、污染管控和绿色开发技术、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水资源均衡配置、水沙调控和污染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产业示范区,进一步提高水沙、生态和环境要素智能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

  到2035年,在流域系统治理、智慧黄河场景构建和水工程联合调度等技术方面取得整体跨越,支撑全面实现流域生态环境和水沙过程要素的智慧化监测和管理。通过黄河历史文化与现代科技创新相互促进,支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攻坚行动

  针对黄河水源涵养功能不足、水资源短缺、水沙关系不协调、下游河势游荡和“二级悬河”严峻等问题,研究径流、洪水和泥沙变化趋势,明晰用水底线;攻克深度节水、水沙精准预报与调控、防洪减灾等瓶颈技术。

  研究径流、洪水和泥沙变化趋势。研究青藏高原和秦岭等水源涵养区、黄土高原产洪产沙区的气候演变趋势和极端丰枯事件发生概率,揭示流域产水、产洪和产沙环境演变规律,研究黄河源多年冻土水源涵养区水文—生态的时空变化,预测黄河径流、洪水和泥沙变化趋势和冲积性河段演变趋势。

  研究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研究黄河重要河段水文—生态耦合机制,提出干支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区域取水总量和流域平原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标准;研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对调水区和受水区的生态影响以及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提出调水河段必须确保的生态流量以及不同情景下的调水量阈值。

  研究水土资源承载力评价与协同保障方法机制。研究流域不同时空尺度水土要素耦合机制,建立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辨识方法和提升机制;创新黄河流域河湖生态流量核算技术方法,研发应用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动态监管与预警技术;评估能源—粮食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系统格局的适配性,提出水土资源空间优化格局与方案。

  提升洪水泥沙预报与水沙调控技术水平。研发融合人工智能和水文机制的新一代水沙预报模型。兼顾防洪防凌减淤、供水发电和生态环境需求,创新水库群多维协同控制原理及调度技术。优化水沙调控体系和布局,明晰骨干工程功能定位与适宜规模。开发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系统,提高洪水资源化和蓄丰补枯能力。

  攻克引黄灌区节水—控盐—减污—提质技术。研究引黄灌区生态系统的适宜结构、灌溉规模和节水技术,提出兼顾节水、控盐、减污、增产和生态功能稳定的灌区节水模式。

  提高下游河道与滩区防洪技术水平。研究河道水力条件、河床抗冲性和工程约束与河势的响应机制,研发下游河势预测智能模型及河防工程预警关键技术。兼顾堤防安全、河势控制和生态健康,研究堤防抗冲决和河槽过流能力提升技术,研发控导工程新结构和新材料,以及堤坝应急抢险和河势稳定控制新技术。

  三、实施生态保护关键技术攻坚行动

  针对黄河流域生态脆弱区分布广、类型多、易退化、恢复难和慢的问题,聚焦上游青藏高原、中游黄土高原、下游河道与三角洲,开展区域生态修复和生态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青藏高原及西北荒漠区生态功能提升技术。以三江源、若尔盖湿地和甘南湿地为重点,研究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鼠害防治、高寒草地改良提质、乡土植物驯化选育及扩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功能提升技术。研究荒漠区气候—生态—水资源变化规律和耦合作用机制,提出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生态保护的适宜目标及指标。

  攻克黄土高原低效人工林恢复技术。揭示人工林群落结构与生态系统功能耦合关系及自我更新条件,研发低效人工林植被结构改造和功能定向调控技术,创新低效人工林生态系统质量与水土保持、碳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整体提升技术。

  构建中游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协同治理技术模式。研究风水复合侵蚀产沙过程与多措施协同阻控机制,研发灌草—结皮—土壤系统功能修复、梯田—淤地坝级联的水沙调控技术,构建流域生态系统风水复合侵蚀协同治理模式。

  研究下游生态廊道与三角洲湿地的生态功能提升技术。提出兼顾防洪和生态的下游河槽管控技术、坝垛结构与材料;研究河道工程运行与滩区群众安居、边滩湿地发育的响应关系和协同管控技术。研究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演变和生物多样性维持机制,提出减缓生境破碎化的黄河入海流路与行河方案、促进河—洲—滩有机联系的水网布局与调度方案。

  攻克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加强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利用等基础性研究,转变育种观念,由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攻克分子育种、耕地质量保育等关键核心技术,创制抗旱、耐盐碱突破性新品种,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

  四、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坚行动

  针对流域水环境承载力低、能源工业集聚、环境污染积重较深的问题,开展水体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危废处置、大气污染防治等技术攻关。

  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体系。针对煤化工等典型行业和园区,以及城镇水污染,研发集成全过程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回收和水再生利用技术系统。研究建立农村污水与农业面源的监测、负荷核算和污染治理技术体系及最佳管理模式,研发农村污水集成分散式污水处理与资源利用模式。

  研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研发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毒性与风险诊断、监测、溯源及监控预警等关键技术,集成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析因—阻断—修复—监管”成套技术,开展历史遗留矿山、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污染监测评估、治理与修复技术装备研发与工程示范,形成产业化修复模式并推广应用。

  研发危废品风险防控与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构建区域危险废物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技术体系,研发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和处置技术,开展工程示范及区域协同处置示范,制定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

  研发大气复合污染协同防治与精准治理技术。突破多尺度大气复合污染成因识别和精细化来源解析等关键技术,建立区域精准防治技术体系;研发污染源实时监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高效协同治理技术和装备;建立“观测—预警—调控—评估”空气质量智慧决策支持系统。

  五、实施高质量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行动

  围绕流域智慧管理水平不高、各有关地方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产业倚能倚重、低质低效,文化遗产保护和精神内涵挖掘不足等问题,开展智慧流域、农业、能源、文化等关键技术和产业模式研究。

  构建流域智慧管理技术体系。运用物联网、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提升水文气象和自然灾害的动态监测能力;研究自然—社会数据融合同化技术、数字孪生技术,拓展5G应用场景。构建水沙、生态和环境管控的模型体系和决策平台。

  开发水库河道清淤与淤泥利用技术。研发水库泥浆造排技术与装备、堆沙场高效排水技术、淤泥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形成技术—装备—工艺—标准—应用全链条、智能监测—智慧控制—自动运行的水库泥沙解决方案。

  研究旱作农业和生态牧业技术模式。研究高寒草原和温带草原生态产业布局。开展旱作农业和戈壁农业研究,研发旱作农业量产提升技术和绿色农产品提质增效技术,提出区域生态保护与牧业协调发展新模式。

  研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矿区植被修复技术,推动煤炭产业绿色、智能发展。研究产业节能降耗和提质技术,支持能源、矿产、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和高端化发展。

  研发支撑双碳目标的多能互补技术。研究风光水出力联合预报和调度技术,研发风光水能装机匹配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流域风光水储容量设计方法,实现多能互补系统出力的精确匹配。

  研究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加强黄河流域农耕文化遗产、水文化遗产和交通遗迹遗存等不同类型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发,创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方式和途径;加强黄河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弘扬。

  六、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示范行动

  围绕全流域水源涵养、深度节水、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产业发展、污染治理和智慧黄河构建,创建一批技术示范区,推动科研成果应用与辐射推广。

  开展区域“数字节水”技术综合示范。构建基于“自然—社会”水循环及其伴生过程模拟的节水数字化模型,集成兼顾节水、控盐、减污、提质的灌区节水技术和措施,创新近零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应用与集成,开展区域“数字节水”综合示范,推动节水的科学化与精准化。

  开展流域生态保护技术工程示范。提升黄河上游水土流失与水源涵养的治理能力、下游河道的生态功能,打造集防洪护岸、滩区居民生活生产和生物栖息功能为一体的生态走廊示范段。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理念,打造宜居富裕的草原生态产业模式和示范区。建成水库淤泥环保治理和利用示范基地。

  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示范。推动建设杨凌、黄河三角洲、巴彦淖尔和晋中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带动农村创新创业。复制推广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经验政策,支撑沿黄河地区新旧动能转换。

  开展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示范。选取重点煤化工基地、特大型工业园区、稀土尾矿库等,推进废水超低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开展废水低成本资源化技术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煤化工等产业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

  开展智慧黄河技术工程示范。研发大数据驱动的洪水泥沙智能预测预报技术和黄河模拟器,针对流域生态环境管控、大洪水防御和灾害应急等多线程需求,开展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黄河工程建设示范。

  七、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建设流域创新平台和数据共享中心。布局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超算中心、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强资源配置与开放合作,促进基础数据和研究成果等交流共享。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技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以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支持沿黄地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培育提升沿黄科技服务能力。支持沿黄地区加快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创新联盟等建设,支持科技特派员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配套政策,建设功能完备、结构清晰的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扩充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数据库,组织先进技术网络直播培训,开展线上问诊和线下技术服务。适时建设“绿色技术银行”,面向市场提供“科技成果转化+金融资本”的综合服务,建设区域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鼓励中央和地方财政、社会资本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沿黄地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八、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流域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层面协调指导,建设黄河流域省部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联盟等多层次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科研资料和成果共享,共同部署和布局科技创新的重大专项任务,统筹协同开展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

  加强科技投入。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加强科技创新供给,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改革,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瓶颈,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

  健全区域间科技合作机制。实施《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为地方送技术、送政策、送方案。健全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支持内蒙古、晋、豫、鲁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援青、科技支宁、科技兴蒙东西部合作机制,推进宁夏、青海等省份与东部地区深度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合作。

通过持续开展水沙协同调控配置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创新水体、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危废处置技术,突破流域生态环境和水沙智慧监测与管理技术,推广流域深度节水、生态系统保护、产业绿色发展、污染综合防治、智慧黄河等技术示范,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产业示范区,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科技部 2022-11-1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快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我市加快建设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建设目标

到2025年,定位清晰、层次分明、有机衔接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构建完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现零的突破,新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0家;企业研发机构队伍有效壮大,新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0家;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总数达到3000家。关键核心技术、转化重大创新成果、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在若干细分战略技术领域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转变,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自主可控。

2

建设布局

全力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争取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综合类)在宁波布点,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实《科技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3号)要求,集聚整合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全力推动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等创建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依托我市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创新资源,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重点在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等具备优势的关键技术领域争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成为全省相关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

高质量谋划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重点面向三大科创高地和十条标志性产业链等产业细分领域,按照“一中心一方案”模式谋划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为独立法人实体,其牵头单位应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具备广泛联合产学研、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的优势和能力。

高标准打造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有机整合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开展企业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储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的创新型骨干企业带头建设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广泛布局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开发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帮助企业赢得市场主动权,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高水平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推动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

3

重点任务

着力突破关键共性核心技术

围绕战略性技术领域和重大产业,面向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战略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25年,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抢占一批前沿技术制高点,在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20项。

强化优势创新力量协同

以技术创新中心为载体,支持领军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与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分工协作,加强与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联动,采取研发合同制、项目经理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形式,吸引国内外创新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圈。

打造产业高端人才队伍

探索人才“双聘”“兼职”与“双考核”柔性引才引智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依托顶尖人才集聚行动、甬江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招引人才团队,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集聚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在若干领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

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充分发挥产业和企业主导作用,搭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创新创业,推动高校院所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推动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加快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科研活动的国际化水平,支持企业走向世界。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形成引领产业发展新优势。到2025年,培育省级科技领军企业1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

探索科技创新的新型体制机制

以产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完善知识产权共享制度,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推动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4

保障措施

鼓励先行先试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赋予技术创新中心在创新方向选择、科研立项管理、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发改、经信和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工作,制定创新中心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审议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任务,协调重大事项。加强对创新中心建设的统筹布局,在经费使用、人才引进及用地、用能、科研设施等基本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重点保障创新生态圈的发展空间。

强化资金保障

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实施创建制,建设期内市财政给予首年创建经费补助,第2年起根据年度建设进度、绩效评价等情况给予后续支持。统筹推进全市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市财政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完善“1+X”政策体系,对建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的补助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技术创新中心及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资金支持。

深化绩效评价

完善符合技术创新规律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定期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定性与定量评价,重点对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以及产业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开展考核评价。深化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予以摘牌。

宁波科技 2022-11-14

 

 

德阳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德阳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德阳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工作期为2022年7月-2025年6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及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以高起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抓手,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构建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创造质量、运用效益、服务能级、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有效支撑创新驱

  动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提供强力支撑。

  1.知识产权创造更加高质。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单一数量向量质齐升转变,继续保持产出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到2025年6月,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2户,科技中小型企业达到1000户,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21年初翻一番,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48000件,版权登记数量达4800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16件。[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2.知识产权运用更加高效。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拓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更加顺畅。到2025年6月,建成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5个,培育市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8个,知识产权质押金额累计达22亿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3.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强化,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的自我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组织的保护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6月,知识产权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达100%,被处罚信息100%公示并记入信用记录,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5%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4.知识产权管理更加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和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6月,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区(市、县)、园区和省级地理标志示范区各1家,建成省级以上版权示范单位或示范园区(基地)2家,新增国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强企)企业15户,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5户。[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5.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能级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线上平台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业务量显著增长,知识产权服务种类日益健全。到2025年6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区(市、县)覆盖率达100%,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20户。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力度更大,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梯队有效形成。到2025年6月,拥有服务德阳企业的知识产权师15人、专利代理师100人。[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示范试点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依据国、省、市知识产权规划,制定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联动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发展相融合,创新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2.促进县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思路,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与县域创新发展相融合,创新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方式,突出因地制宜、一县一策,打造县域知识产权特色,形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比较优势,助力县域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推动园区知识产权机制创新。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创建,大力推进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引导优势知识产权资源向园区集聚,培育一批国、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提升试点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创新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帮助企业分析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引导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企业转型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增加动力。深入推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建设,鼓励科研人员申请高质量发明专利,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强化绵竹年画、剑南春传统酿造技艺、中江手工挂面工艺、德阳潮扇传统工艺、什邡晾晒烟传统生产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分级保护。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力打击套牌侵权行为。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推进省级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继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合一”审判改革,将平均审理时间减少10%。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完善知识产权临时保护、司法公开、异地执行等工作机制。优化诉讼流程,缩短审理周期,实行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适用范围,实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打击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犯罪联动机制,积极推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探索完善对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并附带民事诉讼,轻微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的办案格局,实现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综合运用侦查手段,全面提升“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摧网络”的攻坚能力,提升打击质效。(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跨区域执法协作,贯彻《成德绵眉资地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协议》,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统一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和非诉调解及行政裁决受理办理流程,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及时互通执法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推行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技术调查官和知识产权鉴定专家数据库,提升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运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推广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完善涉案物证检验鉴定制度,确保涉案物证检验鉴定客观、准确、及时,全力服务案件侦办。加强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5.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明确维权援助机构定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接需求和服务资源,促进协同合作。到2025年6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维权援助工作站达到50个以上,服务水平适应需求,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机构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提升商业秘密综合保护能力。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民事、刑事审判的联动配合,细化处罚标准,提升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能力,组织有条件的区(市、县)、园区争创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及法律风险提示,强化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并严格执行全面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推动行业组织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自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

  7.强化“三星堆”品牌全方位保护。加强对“三星堆”文化公共资源商标注册、使用和跨区域执法协作保护,推动“三星堆”建立一套完善的商标、外观专利、版权三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内控管理制度,力争通过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实现跨类保护。(责任单位:广汉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三星堆景区管委会)

  8.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护航行动。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德阳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家顾问团,为重点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支持企业开展PCT专利和马德里商标申请,以高质量核心知识产权培育为导向,形成有效的海外布局,带动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链有效连通,探索建立针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纠纷的快速维权保护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培育,提升创新创造活力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知识产权强企“首雁”工程,加强专利储备和布局,在万亿级装备产业制造集群,千亿级新材料、食品医药、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及五百亿级航空产业集群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到2025年6月,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21年初翻一番。实施主导产业知识产权系统推进工程,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联合研发,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发挥专利协同效应,持续推进省市两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强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先进制造、医药食品、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品牌商标化,强化商标品牌建设政策引领,通过品牌打造集合企业知识产权,体现产品品质,提升市场占有率。引导协会、服务机构等服务商标品牌发展,对品牌质量进行研究、评价、监测,促进商标品牌与商品品质融合发展。强化企业商标使用导向,在重点及消费品企业中,以产品质量提升、商标品牌营销、商标资产管理、商标品牌布局等为重点,实施商标品牌打造中、长期战略,以商标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冰川时代”“三星堆”等商标品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助力乡村振兴。围绕西南水稻、猕猴桃、白芍等优势特色农业,推动地理标志培育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联动,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支持“湔氐黄背木耳”“什邡板鸭”“隐峰川芎”“中江柚”“绵竹猕猴桃”“绵竹茶叶”等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加快中江、绵竹创建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4.加强版权创作,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原创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促进版权产业与软件信息、工业设计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传媒等文化产业成为版权密集型产业。引导企业、园区推进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完善版权登记体制机制,提高作品版权登记数量和质量。到2025年6月,作品登记总数超过2万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突出地方特色,提升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效益

  1.实施知识产权导航工程。围绕高端装备、医药食品、先进材料和通用航空四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产业导航分析,绘制产业知识产权图谱,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机制,引导和支持优势资源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培育壮大一批、加快提升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撑打造标志性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补偿和评估机制。深化“银行贷款+保险保证+政府补偿”专利质押融资和“协商估值、坏账分担”商标质押融资德阳模式。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和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加快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鼓励私募基金、创投基金等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项目,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运用和资本化运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3.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子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形成一批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组合。建设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德阳中心,推动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依托四川(国际)航空航天展览会等载体,举办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深入开展成果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交易人才,形成以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德阳服务中心和德阳科服与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核心,涵盖专利、版权、商标等在内的综合性、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体系。支持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转移转化,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5.积极探索推进专利标准化工作。将自主创新与自主品牌、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相结合,探索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大投入储备人才、专利、标准等战略性创新资源。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产业专利池构筑和运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产品,形成相互支撑、交叉许可的专利集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五)强化服务支撑,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级

  1.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工作体系。实施《德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联动工作体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大胆改革探索,形成德阳特色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并制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服务网点布局,鼓励驻地高校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织密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建成四川省(德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体化,推动业务平台“一网通办”、政务平台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互联共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加强德阳市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建设,丰富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信息高效利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出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中级法院]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建设。加快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德阳分中心建设,围绕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专利预审服务。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德阳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德阳窗口以及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德阳分中心预审申请受理窗口融合,实现知识产权业务“一窗受理”。建立德阳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实现知识产权使用、流转、维权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4.提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战略咨询、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高附加值服务,发展知识产权融资、评估、担保、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秩序,持续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闭环链监管,并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等紧密结合,将评价结果应用于监管检查中,实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与监管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

  5.加强知识产权托管。实施“启航工程”,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战略规划、执行方案,协助企业开展专利信息收集、知识产权评估、专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工作,鼓励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权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育。实施“英才计划”卓越人才项目,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落实人才引育政策,加强中高级知识产权师和专利代理师培育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协调机制,负责研究解决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用改革办法破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障碍。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落实,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知识产权投入机制,市县两级按规定设立知识产权类专项资金,不断增强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为知识产权全链条发展提供保障。科学编制年度知识产权类资金预算,加强财政预算与建设实施的衔接。调整优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大力投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重点工作。鼓励园区、重点企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等,形成政府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考核机制

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建设实施情况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建设期实施的评估机制,及时开展工作实施情况分析,查找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针对性地增添举措,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目标办)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2-11-14

 

 

(政策解读)关于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章下载

(政策解读)关于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局,进一步提升本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支撑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知识产权领域鼓励创造、促进运用、加强保护和提升服务的项目支压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对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遵循“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主要聚焦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用于支持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第五条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已从市级财政或区级财政获得相同或类似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第六条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负责项目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合同管理和公示公开等,负责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进行日常跟踪监管.市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音第二章扶持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

对通过PCT途径目经过有关专利南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50%为获得专利授权而缴纳给有关专利管理部广(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500元.

第八条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创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试点和示范单位给予资金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40万元和6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资

(二)支持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和示范园区。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和示范园区给予资金支对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和示范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持,金额分别不超过15万元和20万元。

过30万元和40万元的资金资助。(三)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建设。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80万元资金资助。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和培育市场,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和10万元资金资助第九条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

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0万元的资金资助,

第十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对组织50家以上中小企业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园区,经评定合格的给予资金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40万元第十一条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支持在重点产业中开展专利导航,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给予实际支出成本50%资金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获得知识产权奖项的项目,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奖)项目每项奖励30万元,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二等奖)项目每项奖励20万元,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 (专利三等奖)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

第十三条支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示范案例,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分别给次性不超过50万元和20万元资金资助。对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资助,三)对本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的海外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资助,第十四条支持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

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设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本市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等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资助

第十五条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5万元资全资助。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资助。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金资助第三章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管理,每年按照项目申报计划和申报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的专项审计,确保扶持项目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结效评价等工作。

第十八条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除外。第十九条知识产权创造资助项目以及其它核准制资助和奖励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指南发布申请通知和受理项目申请

(二)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给予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资助或奖励。

(三)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和国积商标行为情形时,可暂停资助审批,展开调查程序(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市财政部门办理专项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评审制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受理、评审、管理、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发布年度项目申请指南(通知),明确具体自报要求

(二)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的,限期给予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材料或补正材料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参加评审。

(三)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和国积商标行为情形时,可暂停项目受理,展开调查程序。

(四)申请项目经初审通过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答辩或开展实地考察评价。

(五)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专项资金资助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六)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市财政部门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第二十一条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资助项目应当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明确项目任务、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内容。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开展验收评审,对验收不合格的,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合同要求督促项目承相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验收要求的,将按照约定追究其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合同任务,并配合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等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统计、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及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请过程中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五年内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受委托的单位在承担相关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与审请人昌通作整的,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追究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评审专家违反有关规定、职业道德等,在评审、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绚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沪知局规2018] 1号)、《上海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20) 1号)同时废

微博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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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政策!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从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措施。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01

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 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

·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予以优先推荐;

· 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

02

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

· 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

· 进一步完善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

· 面向全国遴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率先开展国际标准实施试点;

· 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分级测评、学习提升,运用标准化手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

03

加快构建中小企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

· 加快建设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满足企业专利导航实务需求;

· 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 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规划部署,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项目开展专利导航。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04

支持企业获取和实施优质专利技术

· 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做好许可使用费定价指导、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

· 建设区域、行业的技术需求库,加快建立专利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

05

促进提升企业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贡献度

· 加快完善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

· 加大各级各类产业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扶持力度;

· 加快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06

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

· 支持开发知识产权被侵权保险、执行保险、海外侵权责任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有效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全覆盖;

· 组织编制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持续发布国民经济各行业专利许可费数据。

07

实施品牌价值提升计划

· 组织上千家企业率先开展试点,引导企业发挥商标与专利的组合效应;

· 开展“百城百品”区域品牌建设,培育特色区域品牌;

· 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08

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 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

· 做好“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案件线索信息收集;

· 加大涉及“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09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 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

· 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机制,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提升助企惠企实效

10

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传播利用水平

·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一网通办”功能,提供信息查询、检索、分析等一站式服务;

· 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遴选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 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技术领域建设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

11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精准供给

· 推进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完善并推广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 深入推进工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培育工作;

·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团,提供专业支撑服务;

· 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列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对象。

12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保障

· 加快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

· 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分级分类评价和培养机制;

·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参评知识产权职称并开展聘任工作。

13

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支持力度

· 充分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奖补资金、知识产权相关资金等,为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措施提供支持;

· 将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纳入地方服务券、创新券产品名录,重点惠及各级优质中小企业。

搜狐网 2022-11-17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文章下载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青海省科协关于印发《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青科协发〔2022〕8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自治州科协,各高校、企业(园区)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青海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3月1日

前言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科协组织党的建设

2.凝聚科技工作者思想共识

3.弘扬科学家精神

4.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二)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

5.健全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机制

6.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7.推动科技人才健康成长

8.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

(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9.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活动

10.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工作

11.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组织网络体系

12.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3.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四)强化学会主体地位

14.加强学会组织建设

15.完善学会治理体系

16.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7.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

18.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

(五)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19.协同推进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精品科普工程

20.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21.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22.实施科普阵地建设工程

23.实施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六)加强科技智库建设

24.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平台

25.加强重大决策咨询研究

26.畅通建言献策渠道

(七)推进科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7.完善科协组织体系

28.实施地方科协改革提能工程

29.加快“智慧科协”建设步伐

30.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31.推进群团协同化建设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密切协同配合

(三)强化条件保障

(四)严格督查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面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国科协规划纲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青海省科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青海省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的行动指南,是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时期青海省科协事业发展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中国科协的精心指导下,省科协党组认真谋划,积极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各级科协组织、学会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对科技工作者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认真履行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主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中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加强创新文化生态建设,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汇智聚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立科技创新智库,搭建科技经济融合平台,推进综合示范学会建设,举办高质量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贡献智慧。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深化青海“三个最大”省情认识,持续打造“生态科普”品牌,深入开展科普“五进”活动,“十三五”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95%,较“十二五”末增幅达83.6%。积极推进科协系统改革,推动学会改革提质增效,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开展提升科协组织力“3+1”试点,落实群团协同化建设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推进科协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科协组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科协组织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加快建设新青海重要力量作用。对标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科协组织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还不完善,基层组织薄弱的局面亟待扭转;学会发展不均衡,市(州)、县(市、区)学会建设比较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科普资源分布不均衡,公民科学素质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科技智库、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水平不高,精准服务能力不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各级科协组织必须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大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紧扣“四地”建设重大要求、“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培育,找准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发力点。着力深化科协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工作体系,更好地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着力在推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决策咨询等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质量供给上发挥新优势、取得新成效;着力推动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实现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开创科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新局面,为新青海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按照省委和中国科协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合作发展为动力,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科协工作体系,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切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更广泛地把科技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以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科技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以科技工作者为本。始终把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组织覆盖带动提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覆盖面和到达率,以畅通、便捷的联系机制和有温度、可信赖的贴心服务,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实现创新价值,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聚焦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广大科技工作者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科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优功能,着力推进科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科技群团发展规律,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组织形式,建强工作阵地,丰富活动载体,优化服务供给,突出学会主体地位,推进“智慧科协”建设,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不断增强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赋能基层。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完善精准高效的指导服务制度和纵横协同的系统联动机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激发调动基层组织创新创造潜能,把各级科协组织和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2025年,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凸显,联系广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的能力明显增强。

具体目标:

——思想政治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党对科协组织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科协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创新自信、创新激情进一步迸发。

——服务科技工作者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社会形象更加鲜明,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渠道进一步拓宽、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更加科学规范,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取得新成效。根据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引领创新、支撑创新、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学研协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者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推进学会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学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覆盖的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拓展。学会在科协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学会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学术交流氛围更加浓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学会的学术权威性、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展现新作为。以人民为中心,普惠共享、规范发展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普惠民服务拓展工程全面实施,现代科技馆体系提升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

——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作出新贡献。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层级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柔性科技智库网络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智库专家人才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参与社会化公共事务、科技治理等能力显著增强,科协事业发展理论的研究能力明显提升。

——科协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科协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手臂进一步接长,学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网上科协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科技工作者之家”对科技工作者吸引力、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科协组织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省科协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科协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和促进科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加大学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级学会建立健全功能性党组织。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学会治理相统一,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科协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2.凝聚科技工作者思想共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面向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骨干、基层科技工作者,开展专题研修、培训、调训、轮训等教育培训,增强科技工作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建立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反馈机制,实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心声,解决科技工作者的诉求,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3.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自立自强、创新争先”活动,开展创新争先奖、杰出工程师奖等评选奖励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开拓者。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汇聚崇尚科学、敬仰科学家的正能量。传承和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加强理论研究阐释,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座谈会。把“两弹一星”精神纳入全省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德育课程和思政课教学内容,创作“两弹一星”精神优秀文艺作品,丰富“两弹一星”精神宣传宣讲载体,推动“两弹一星”精神深入人心、开花结果。

4.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发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实施“科学大师名校宣讲工程”,组织院士专家、“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进院所,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强化崇尚学术道德、坚守科研诚信底线、反对学术不端的价值共识。持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发挥科技社团自律自净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

(二)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

5.健全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科协机关和党员干部同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制度,实现同各领域、各行业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无障碍、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士专家服务中心重要作用,加强与省内外院士专家的密切联系。加强与科技界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组织视察、考察、调研、参观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拓宽联系服务的渠道,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线上联系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科技工作者密集单位科技社团的重要作用,建立联系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日常联络。

6.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科技工作者状况常态化定期调查机制,延伸基层调查触角,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时代特点、思想动向和关切需求。持续开展“我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活动,及时了解和推动解决科技工作者职业发展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积极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解难事。推动让科技工作者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上的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支持科技工作者通过合法途径、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切实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7.推动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着眼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举荐、评价成长全链条,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拔尖人才发现、举荐机制,做好院士候选人后备人才的挖掘、储备和推选工作。支持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参加国家、部委和科技社团奖项评选,帮助更多优秀科技人才从同行认可走向政府认可和社会认可。探索创新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培养模式,实施中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探索工程师托举工程,助力青年工程师成长成才。进一步增强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对科技工作者的吸引力、引领力,支持学会设立科技奖项,推动建设分布广泛、学科齐全、学术领先、创新争先的科技人才队伍。

8.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关心关怀,增强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建设科技工作者事业之家,通过人才举荐、学术交流、志愿服务、建言献策、对外合作等,搭建干事创业舞台。建设科技工作者组织之家,构建以理服人的学术共同体、以德服人的价值共同体、以人为本的命运共同体。建设科技工作者精神之家,弘扬科学家精神,培植科学传统,倡导科学方法,建设科学文化。建设科技工作者服务之家,拓展联系服务渠道,建设网上科协,推动数字赋能,为科技工作者学术成长和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9.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创新枢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聚集重点产业领域,对接跨界科技资源,形成区域发展核心动力。积极参加中国科协“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广泛参与创新大赛,展示最新创新成果,推动创新成果交易,推介优秀创新团队。加大“创新方法”一线工程师培训力度,推动“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培养创新方法应用人才,培育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行动,促进知识产权快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0.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工作。充分运用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平台,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督促指导西宁市实施好“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与中国科协的协调对接,用好中国科协人才、组织、项目等资源优势。主动邀请“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针对盐湖、清洁能源、高原转化医学、中藏医药等重点产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活动。打造要素集成、开放融通的公共技术服务与交易平台,建设运营“问题库”“项目库”,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创新资源精准对接。建设“科创中国青海中心网站”,实现供需对接服务、资源查询服务、交流传播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市(州)、园区积极申报“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

11.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组织网络体系。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力度,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异地引进”与“本土培养”双轮驱动,带动、培养、聚集各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培养一批本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平台。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供给体系,增强共性技术供给,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高转移转化成效。加强省、市(州)两级科技经济融合,建立完善区域合作网络。在省级学会探索建设一批高端智库、专业评估等机构,开展面向市场的专业服务。发挥省级学会、市(州)科协、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技术转移转化信息沟通的纽带作用,促进产学研相互融合。推动建立技术经理人联合组织,培育技术服务与交易专业人才。

12.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学术交流、咨询研究的重点,举办多层次、高水平论坛、研讨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重大要求,突出“生态科普”主题,开展“生态科普行”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大讲堂”系列讲座,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发挥科技馆等科普活动阵地作用,传播环保知识和绿色文化,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协调对接中国科协,汇聚全国学会和国内外高水平专家资源,为青海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牧业等生态产业提供科技联动服务,在生态与高原农牧业、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打造创新平台。

13.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员科技社团、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特色人才培训、特色产业技术服务等帮扶活动。加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力度,发挥农技协重要作用,推广“专家+农技协(学会科技服务站)+公司(协会)+农牧户”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乡村文明发展有机衔接。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推动解决乡村振兴科技难题。

(四)强化学会主体地位

14.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强会、依章治会、学术立会、人才兴会,深化治理改革,强化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各级学会建设。在前沿新兴学科、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建立学会,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组建联合体或联合会,支持综合示范学会与新兴学会组建跨学科联合体,在学科交叉、深度融合的领域,组建学科联合会,协调推进全国学会青海分支机构或专业委员会建设。增强学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骨干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在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督促指导市(州)、县(市、区)科协加强学会建设,构建体系完备、涵盖面广、繁荣活跃的科技社团体系。建立学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完善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向管理制度,健全长期软弱涣散、不适应科技发展趋势学会正常退出机制。

15.完善学会治理体系。坚持以会员为主体、民主办会原则,深化学会治理体系改革,督促指导各级学会按期换届,完善学会依法依章程治理机制,提升理事长选任标准和履职成效,推动秘书长专职化,引导学会培育高质量、专职化运营团队,加快数字化服务管理进程。以增强学会办事机构基础保障能力为主线,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推进学会发展个人会员,鼓励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支持综合示范学会与新兴学会建立跨学科联系机制,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16.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提升学会服务能力为目的,培育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的综合示范学会。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完善集思汇智聚能机制,引导科技工作者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基础理论研究,提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学会在项目评价和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支持学会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评审、重点研发项目指南编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科技评估、团体标准制定、科技人才评价、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

17.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引导学术交流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社团主体责任,把培育品牌学术会议作为一流科技社团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不同学科领域做精做强一批有特色的学术会议,努力实现“一会一品牌”。推动具有公共属性的学术会议管理平台和会议论文等数据资源库建设,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重点办好“青海科技创新论坛”等一批重点学术会议。支持各级学会申办、牵头主办、协办国际、国内、区域型高水平学术会议。推进优秀科技期刊建设,强化学会办刊能力,提高数字化办刊水平,建设具有青海特色和影响力的期刊品牌。

18.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世界数字经济论坛、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高端交流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举办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促进科学探索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强与创新型国家重要对口科技组织的务实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推动与港澳台科技组织和人员的交流合作。

(五)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19.协同推进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精品科普工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机构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开展青少年、农牧民、企业家和产业工人、妇女、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科普、应急科普、健康科普等精品科普工程。推动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协同发力,健全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0.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推动科技计划(工程、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实施科技资源科普转化专项行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引导和支持学会发挥人才和学术优势,实现科技资源科普化。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和社会责任,聘请科普专家、乡土专家成立科普讲师团,常态化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引导科技工作者把科学原理、技术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科普知识和科普资源。

21.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科普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需求。加强科普场馆信息化建设,以推进现代科普场馆建设为目标,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完善升级科普场馆信息化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基础设施,打造虚拟数字科普场馆。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动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科普信息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深度融合,促进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创新升级。

22.实施科普阵地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中国科协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馆建设项目,全力推动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科技馆应建尽建。构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立科普场馆联盟,推动科技馆科普资源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园区、企业建立专业性科普场馆、(教育、研学)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引导促进各级各类市政公园、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车站、电影院、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科普设施,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23.实施科普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群团协同化“科普家园”建设,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壮大基层科普队伍,开展科普人才培训,提升科普工作能力。实施科普传播和交流合作工程,开发具有青海特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双语栏目、频道和视频。推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上深度融合。强化“科普中国”推广应用,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县级融媒体中心,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和传播互惠。

(六)加强科技智库建设

24.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平台。推进柔性科技智库建设,发挥学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专业资源优势,建设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跨学科、跨单位、跨区域科技创新智库。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管理科学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跨学科、跨学界、跨行业的决策咨询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智库成果。建成以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为中心,以省级学会、各市(州)科协、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园区)科协为依托,以院士、海外高端人才、青海学者和“昆仑英才”等专家学者为支撑的智库人才队伍。

25.加强重大决策咨询研究。紧紧围绕省委政府决策部署,聚集“四地”建设、实施“一优两高”战略、建设“五个示范省”等经济社会重大战略,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报告。瞄准科技前沿,开发决策咨询选题库、专家库、成果库。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围绕信息、能源、材料、生命科学、创新前沿,加强前瞻研判。发挥学术交流平台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强科协系统学术交流资源集成,健全学术会议成果整理、提炼、报送机制,促进学术会议资源向决策咨询资源转化。

26.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建立调研课题选题征集、公开申报、开题评审、结题验收全流程网络管理系统,实现调研课题、调研成果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全省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法规、重大工程项目等咨询。建立征集科技工作者建议常态机制,畅通建议征集、信息反馈渠道,办好《科技工作者建言》专刊,汇聚科技工作者群体智慧和建言献策成果,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重大建议。围绕科协组织主责主业和深化科协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

(七)推进科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7.完善科协组织体系。坚持“哪里科技工作者集中,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加强科协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州)、县(市、区)两级地方科协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地方科协组织体系。推动科技园区、央企、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鼓励市(州)、县(市、区)成立企业科协联合机构,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业态领域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完善高校科协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积极推进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建立科协组织,建立完善城乡社区科普协会、科技志愿组织、农技协等组织载体,增强科协组织服务“三农”、城镇社区居民的能力和实效。持续推进“3+1”工作,不断扩大县(市、区)、乡镇(街道)“三长”进入同级科协领导机构覆盖面。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增加、动态调整、末位淘汰原则,建立科协团体会员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科协团体会员结构。

28.实施地方科协改革提能工程。积极争取中国科协的支持,建立省域统筹、市域中心、县域重点、各级学会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资源下沉赋能市(州)、县(市、区)科协工作机制和科技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上级领导机构成员联系下一级科协的工作机制,指导下级科协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县(市、区)级以上地方科协加强与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金融、电信、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建共享基层工作阵地。支持地方科协开展吸纳基层组织作为团体会员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等优质资源下沉赋能基层组织,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29.加快“智慧科协”建设步伐。集合科协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汉藏双语科学传播数字平台等多媒体平台,统筹科协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数字资源库等信息化资源,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建设科协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科协网上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智库、学术线上工作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线上论坛举办、学术交流水平。统筹推进科普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提升科普宣传的吸引力、渗透力。建设科协融媒体中心,推进《青海科技报》《青海藏文科技报》《青海科协》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30.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科协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充分运用教育培训、重大任务、轮岗交流等方式,培养、发现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分类分级科协干部和学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思想政治、群团工作规律和科技、经济、社会等领域专业知识教育,提升科协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31.推进群团协同化建设。推进“组织共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服务共融、人才共育”协同化机制在科协系统落实落地。主动加强与其他群团的联系协调,共同建设活动阵地、共同培养干部队伍、共同开展群团工作、共同服务各族群众。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科协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一把手”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顶层设计,将规划的编制、实施纳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持之以恒落实。

(二)密切协同配合。

各级科协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编制本地区科协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与全省科协事业发展规划、本地区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争取把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统筹协调落实。

(三)强化条件保障。

推动制定支持科协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与预算的衔接,鼓励兴办符合科协组织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科协事业发展多元供给的支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牵引机制,推动规划实施。

(四)严格督查评估。

开展对规划的解读和宣传,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科协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级科协、学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绩效、干部评价考核体系。

青海日报 2022-10-19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下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科技部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部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为生态修复技术突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2.《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与编制原则是什么?

  《实施方案》对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部署,针对黄河水少沙多、生态环境脆弱和悬河发育等自然特点,以及流域现状、社会背景和科学挑战,以“水”为主线,以“流域”为着眼点,重点针对水资源短缺矛盾和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水沙关系“牛鼻子”,通过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突破、沿黄地区科技创新走廊构建,推动由黄河源头至入海口的全域科学治理,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大保护和大治理为重点,准确诊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找准科技创新着力点,破解技术瓶颈。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和水文化的有机联系和约束条件,提出兼顾水安全、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方案。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重点行业,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技术方案与案例。

  四是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推动科技创新与政策管理创新联动、国家和地方科技部署联动、沿黄地区跨区域合作联动、公共财政投入和企业投入联动。

  3.《实施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示范、成果推广、文化传承、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具体行动。

  一是实施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针对黄河水源涵养功能不足、水资源短缺、水沙关系不协调、下游河势游荡和“二级悬河”严峻等问题,研究径流、洪水和泥沙变化趋势,明晰用水底线;攻克深度节水、水沙精准预报与调控、防洪减灾等瓶颈技术。

  二是实施生态保护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针对黄河流域生态脆弱区分布广、类型多、易退化、恢复难和慢的问题,聚焦上游青藏高原、中游黄土高原、下游河道与三角洲,开展区域生态修复和生态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三是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针对流域水环境承载力低、能源工业集聚、环境污染积重较深的问题,开展水体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危废处置、大气污染防治等技术攻关。

  四是实施高质量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行动。围绕流域智慧管理水平不高、各省区高质量发展不充分,产业倚能倚重、低质低效,文化遗产保护和精神内涵挖掘不足等问题,开展智慧流域、农业、能源、文化等关键技术和产业模式研究。

  五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示范行动。围绕全流域水源涵养、深度节水、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产业发展、污染治理和智慧黄河构建,创建一批技术示范区,推动科研成果应用与辐射推广。

  六是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一批流域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基础数据和研究成果等交流共享,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培育提升沿黄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科技部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建立流域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共同部署和布局科技创新的重大专项任务,统筹协同开展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二是加强科技投入,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改革,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瓶颈,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三是健全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支持内蒙古、晋、豫、鲁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援青、科技支宁、科技兴蒙东西部合作机制,推进宁夏、青海等省份与东部地区深度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合作。

  5.科技部近期将从哪几个方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是在青藏科考中,开展黄河源区科考。组织科考队加强黄河源头及上游地区的考察工作,支撑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发任务实施。加快推进“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综合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持续加强黄河流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加强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共享,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科技部 2022-11-1

 

 

法治护航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解读 文章下载

法治护航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解读

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弥补了浙江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性立法的空白,强化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省的法治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条例》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特别是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条例》提出,要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同时推进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支持著作权创造,鼓励育种创新,支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强化专利的运用导向。《条例》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在申请专利前应当事先进行价值和市场前景评估。

强化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推动形成以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鲜明导向。《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奖,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涵盖全门类、贯通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政府奖。

同时,《条例》坚持人才是知识产权创新的第一资源,明确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并对完善知识产权职称评定机制、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等内容作出规定。

完善行政司法协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双轨制”的特色和优势,构建相互衔接、相互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同配合。

进一步强化行政保护责任。《条例》规定,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对本省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和易被假冒侵权的注册商标进行重点保护,完善著作权网络保护和重点作品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协调联动和线上线下快速协查机制。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联动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并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改革创新,明确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法律监督,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认定难问题,《条例》规定,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应当对当事人采用电子存证技术收集、固定的相关证据,依法予以审查认定。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性强、事实认定难问题,《条例》规定,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让技术调查官为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事实与专业问题的调查、分析、判断提供技术协助。

为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衔接,《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实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线索、监测数据等信息的互通共享。

强化知识产权社会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经查证属实的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重复投诉举报现象,《条例》规定,对于已处理完毕且无新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下的重复投诉、举报,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针对不同社会主体,《条例》通过明确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求行业组织加强自律自治,建立健全本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规范;要求社会主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要求专业市场举办者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并履行宣传培训、违法行为制止和报告等义务;要求展会主办方、承办方作出不侵权承诺、明确纠纷及展品处理措施、核查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设立纠纷处理点等;要求重大体育文化活动主办方、承办方遵守特殊标志保护规定,完善授权合作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运用行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先行

《条例》立足浙江知识产权事业先行实践,突出立法创制性、先行性,总结提升现有经验,深化引领知识产权改革创新。

将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是本次立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条例》规定,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统筹建设省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系统,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数据归集、共享与分析研判,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业务协同、系统集成,提升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能力。

为有效唤醒“沉睡”专利,明确建立专利公开实施制度,对高校院所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无正当理由三年内未实施转化的,纳入公开实施范围,由专利权人合理确定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精准推送匹配给相关主体,搭建转移转化实施平台,更好地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激活数字生产要素,提升数字产业发展,亟须建立数据保护规则。在总结提升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条例》明确,依法对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进行保护,探索建立数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为解决困扰数据保护的证据证明问题,明确建立公共存证登记平台提供数据登记服务,并明确公共存证登记平台出具的登记文件可以作为相应数据持有的初步证明。

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高水平的管理与公共服务是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

为推动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发挥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重要功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活动提供指引;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对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论证评估和安全审查,进一步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为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依托快速协同机构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同时建立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鉴定工作体系,指导公证机构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流程,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运营、法律、公证等服务机构发展。

与此同时,《条例》规定,要建立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境外风险信息库,及时发布境外知识产权风险警示,为市场主体提供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今日浙江》杂志 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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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准确理解措施内容,更好发挥政策作用,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致贺信,充分肯定新时代中小企业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出殷切期望,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联合出台政策,开展试点建设,在中小企业中培育了一大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作出了新的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总体思路

《若干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有关部署,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和知识产权实际需求出发,推出一系列务实可行的新举措,全面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工作支持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获权、转移转化、维权救济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针对性地提出知识产权有关支持和服务举措,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发挥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的政策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加强部门、地方、企业协同联动,发挥政策合力,助力企业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能力融合提升,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立足中小企业发展的时代特征,加强数字化、平台化、标准化手段应用,创新升级服务模式,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通直达,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匹配,更好为企业创新发展强能力、增动力、提质量、优效益。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殊需要出发,围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若干项针对性举措,并进一步突出了政策间的融合支撑。

一是强创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广应用,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迫切需求,提升专利导航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助力企业创新决策、防控知识产权风险、优化专利布局等作用。

二是促运用。深入推进开放许可工作,加快建立专利常态化供需机制,助力企业精准获取、高效实施专利技术。加大各级各类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提升产品含金量。增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供给,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实施品牌价值提升计划,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打造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发展高地。

三是严保护。加大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办案力度,针对企业需求,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护航企业“走出去”。

四是优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便利化、公益性信息服务。面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加大服务机构评价信息推送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强化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惠及优质中小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若干措施》提出了保障举措。从部门协同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强化资源衔接共享、政策协调联动,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措施扎实落地。从推进落实层面,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通过联合出台政策、制定计划、开展试点等方式,建立需求对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从考核激励层面,将对各地方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成效定期开展绩效评价,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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