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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地下空间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人防办

题目: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新探索

资料提供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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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现状及建议

【摘 要】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建设用地紧张、交通拥堵、生态环境恶化等“城市综合症”,对提升城市整体发展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伴随着中小城市的迅猛发展,中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进入一个加速期,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将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正在得到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普遍重视。本文首先分析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必要性,然后说明了我国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的现状,最后提出了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三点建议。

【关键词】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一、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必要性

(一)集约使用城市土地资源

随着中小城市的迅速崛起,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这个载体,但土地的利用是有限度的,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单纯以高层建筑和高架路为标志的城市向上发展模式,并非扩展城市空间的最合理模式,走地面与地下相结合的协调建设之路为城市发展之必然。地下空间是一个十分巨大而丰富的空间资源,如果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使土地资源集约化使用,特别是缓解城市中心区建筑高密度建设的效果十分明显。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把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为解决城市土地资源与环境危机的重要措施。实践表明,把一切可转入地下的设施尽可能转入地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将促进城市健康良性发展。

中小城市在进行地面建设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地下资源的严重浪费。在城市的发展中,适时做出“地下空间、地面空间、地上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规划,对城市的人居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能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的继续利用

地下空间具有良好的隔热性,可防止造成地面温度变化的诸多因素,如刮风、下雨、日晒等的影响。实际表明,地面以下1米,日温几乎没有变化,地面以下5米的室内气温常年恒定。根据分析,地下建筑较地上建筑相比,可以节约能源消耗。

同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为自然能源的利用,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辟了一条途径。首先地下空间为大规模的热能储存提供了独有的有利条件。利用地下空间贮水,将冬季天然冰块储存于地下,用于夏季环境控制的蓄冰空调,既经济又清洁。其次,利用松散岩层断层裂隙和岩洞以及疏干了的地下含水层,建造人工地下河川,粗水池和地下融雪槽,储存丰水季中多余的大气降水、降雪供缺水季节使用,可以克服部水资源在时间上分布不均匀的缺陷。再次,地下空间还可为物资贮存和产品生产提供更为舒适的环境。

(三)缓解城市发展中的各种矛盾

首先,是缓解城市交通矛盾的需要。通过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地下快速路、地下通道等途径,可以缓解城市交通矛盾。其次,改善城市生态。建筑拥挤、城市绿化大量减少使城市气候越来越差,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将部分城市地表功能建筑、道路转移至地下,让地面有更多空间用于绿化。再次,提供城市综合防灾功能。地下空间具有较强的抗灾特性。对地面上难以抗御的外部灾害如战争、地震、风暴、地面火灾等有较强的防御能力,提供灾害时的避难空间、储备防灾物资的防灾仓库、紧急饮用水仓库以及救灾安全通道。

(四)地下空间工程技术的发展

现代建设技术以及地质调查勘探技术的发展,为地下空间的快速开发提供了技术基础,新的地下空间开挖技术的成熟,大大降低了地下空间开发的成本。

二、中小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现状

与大城市比,中小城市的地下空间存在着起步晚、缺乏整体规划设计,布局分散,功能单一,地下开发强度小、经济收益小,与城市建设脱节等缺点。

早期的中小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局限于以防空袭为目的人防工程,注重强调人防作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小城市发展迅猛,城市建设也日新月异,地下空间建设同时也大规模开展,但由于没有总体和长远的规划指导,仅仅是便于扩张单体建筑功能,以单体建筑下的停车场或者小商场等孤立开发利用,公用地下空间开发较少,表现出整个建设的无序性、孤立性,这对于整个城市层面问题的解决作用有限。

现状地下空间多以点状形式存在,空间布局独立分散,地面开发与地下开发之间、地下空间之间均缺乏协调。表现在:其一、地下空间之间孤立存在,互不连通,现状多为地下配建停车,地下动态交通目前较为缺乏。其二、地下和地上功能不协调,地下交通与地面交通组织未能相互协调与补充,交通节点地下空间未被利用;地下公共设施未与地面公共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市政管线的入地铺设没有经过规划,基本上是浅层直埋,道路经常开膛破肚。

地下空间的利用和开发未受应有的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缺乏政策支持,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投资较大,见效慢,效益低,因此很多开发者不愿意把大量资金和精力投入到地下空间的开发。但地下空间建设的不可逆性,一旦建成对其进行再改造或者再改建的难度比较大,很难恢复原样,这样间接的造成了地下资源的浪费。同时国家对地下空间的开发缺乏政策支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三、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几点建议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规划,构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蓝图

鉴于地下空间的不可逆性,地下空间规划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目前很多中小城市还未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为此,应尽快着手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结合《人防工程规划》,按照“立足长远、服务当前,切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要与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目标相结合,通盘考虑,使地下空间成为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安全、高效、系统的地下空间系统,从而促进城市地上空间、地面环境、地下空间的三维立体化协调发展。同时要实现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性、立体化开发,要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模、重点、布局形态、开发顺序等做出规定。还应根据地下空间在城市建设及改造中所承担的城市功能和所应起的集约化作用,提出必要的发展目标,具体化为若干指标及开发时限。   (二)突出高效集约利用,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地下空间

地上空间是城市活动的主体,地下空间在功能上成为地上空间的补充、完善和扩展,在空间上成为地上空间的有机延伸,使两者构成完整的空间整体。通过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空间,将城市中的一些活动空间适当引导进入地下空间,该进入地下的功能进入地下,适合利用地下空间的功能就尽量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减少地面的拥挤,提高城市空间的容量和集约化利用程度。地上的城市功能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内容相协调和补充,形成地面上下相贯通、有机联系的空间体系,使地下空间之间通过地铁等地下交通线路相连,地下与地上的加强连通,方便出入,逐步由单一系统向复合系统发展。形成地上地下一体化交通系统,地下综合管网、地下商业街与文化娱乐、停车等综合一体化的多功能地下活动空间。以建设节约型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省开发投资,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中小城市的地下空间可将以下四个方面作为开发利用重点:

1、地下停车库(场)。一方面,针对已建成地下停车场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应加强地面停车管理,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作用。另一方面,加大住宅区、中心城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在城区中心地段,凡在该区域进行旧房改造,应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库,并积极鼓励企业开发建设大型多层地下停车场。对新城区新建的各类建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建造防空地下室,并尽量建设多层地下停车场,特别是高层建筑必须建造多层地下停车场。

2、地下市政设施。城市中心区的变电站可采用地下方式;居住区的各种燃气设施可采用地下与地面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逐步发展雨水贮留设施,以提高城市的排涝防洪能力、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在新建住宅小区大力推广地下中水处理设施;建设地下式垃圾转运站,减少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对城

市环境的污染;尽可能地利用各种绿地地下空间进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节约宝贵的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抗灾能力。逐步建设一些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综合管线廊道等,使地下市政设施的建设与地面城市的发展相互结合。

3、地下公共空间。

地下公共空间的布局要结合地面商业服务设施、城市广场来布局。建设内容以地下商业街、地下商场、地下体育、文化设施等为主,同时兼顾与其它功能的衔接,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地下停车场、地下交通等结合逐步发展成为地下综合体。地下公共空间的建设应重点考虑使用的方便性以及安全和防灾问题。地下公共空间应组织好内部交通及与地面交通的有机联系。地下公共空间出入口的设计应结合城市地形特点及实际功能需要进行布置,便于人流的进出和使用。地下公共空间的附属设施如通风口、冷却设施等的位置应适当隐蔽,不影响城市景观,并满足城市景观要求。大量人流被吸引到地下,对改善地面的交通与环境也十分有利。

4、地下储存生产。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比如山体,在山体下面建设相关的生产和储存空间。在地下储存粮食、食油、食品、药品、燃油等,损耗小,质量高,可延长存储周期,减少转换费用,还可以节省仓库用地,提高经济效益。另外,把有三废、振动噪音大、危险品等不应放在地面的项目及需恒温、恒湿等适宜于地下的物流项目安排到地下,使地面空间得到松动,增加绿地,改善环境质量。

(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环境。

鉴于目前地下空间科学利用意识尚不到位及其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还需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来进行。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涉及规划、建设、国土、人防、房管、公安、消防、抗震、水利、绿化、环保、文物保护、供气、供电、通讯等行政管理及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为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应成立协调机构,组成协调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与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包括制定相关的开发利用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二是完善投资方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坚持经营城市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现投资建设主体多元化。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该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其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由市场需要来选择开发主体,由政府等管理部门来加强宏观调控管理,在满足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与环境效益和防灾减灾的要求,做到经济、社会、环境、防灾效益的相统一。三是强化政策激励。为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像鼓励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一样,给予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尤其要加大对投资建设大型多层公共地下停车场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四是加强督查考核。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法》、《人防法》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履行职能,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规划建设地下工程的违法行为。此外,应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改善人居创业环境的高度来思考和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结语

综上,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与趋势。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结合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好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把地下空间的开发作为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成长的重要内容,发挥地下空间在城市要素整合和完善方面所具有的触媒作用。促进中小城市地上空间、地面环境、地下空间的三维立体化协调发展。

百度文库2020-5-24

 

 

用科学规划点亮地下空间 文章下载

用科学规划点亮地下空间

作者:毛梓铭

近日,总投资33亿元的番禺万博地下空间进展备受关注,这里将打造集交通、停车、商业、市政于一体的“全天候购物公园”,预计2020年完工。而今年6月公示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草案,也提出要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划定重点开发区域,开展详细规划。这几年,广州的地下空间建设持续推进,综合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

如今,城市空间的开发越来越立体化,城市除了“向上”发展,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也有不少探索。国内外经验表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格局、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同步发展、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必要措施。因为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规划,需要一定空间来承载。在这方面,如果继续走“拼资源、拼土地”的老路,显然不可持续。因此,推动广州实现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要在集中集聚集约上找出路,从对空间的精细管理、高效利用中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的意义,正在于此。

当然,就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而言,广州已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好的理念和办法,正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比如,为进一步鼓励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广州大力引入TOD开发模式(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建设零换乘一体化交通综合体,促进土地复合利用和立体开发。再比如,堪称目前广州在建最复杂的“地下城”万博地下空间,就利用其南北高差约20米的地形特点,以退台方式构造可自然采光的半地下空间,同时形成两条特色骑楼街。今后,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规划、促进不同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打造功能丰富的地下综合体等理念,也将在越来越多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中得到体现。

当然,用好地下空间是大势所趋,但城市“向下”发展必须科学合理。特别是在改造利用的过程中,不可一味迁就经济效益而损失防护功能。有的城市在开发中,为了拓展商业利用价值,甚至出现擅自改变表层掩护厚度,把防空工程的封闭大门浇筑固定等现象。这样的做法,绝不可取。

总之,地下空间是个广义概念,对其规划利用,一是要注重综合规划,把地铁、地下商场等项目与地下静态交通、综合管廊、人民防空、环境基础设施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二是要更加细化明确,对不同类型的地下空间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做好了这些打基础的工作,我们才能把“地下城”打造得更具特色、更有品质。

光明网2019-12-24

 

 

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人防工程相结合研究 文章下载

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人防工程相结合研究

摘要:新形势下努力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做好打赢现代高科技核威慑条件下信息化战争的防空准备,已经提上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本文从分析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各自的历史沿革、建设现状、发展前景出发,研究了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对策。

关键词:中小城市;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

随着新时期世界军事变革浪潮的到来和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努力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做好打赢现代高科技核威慑条件下信息化战争的防空准备,已经提上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本文采用对比分析、综合研究等方法,从分析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各自的历史沿革、建设现状、发展前景出发,研究了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对策。其研究目的是为了切实解决现有人防工程建设数量不足和质量较差的矛盾,树立正确科学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进程。

一、研究背景

1、城市的全方位发展需要协调各种容量。城市的发展一直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拓展城市的容量。在众多影响城市容量的因素之中,城市的全方位发展和各种的容量协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说,城市经常由于某一个因素的限制,对其余许多容量的发展造成影响,在这个因素被处理后,容量就会有比较大的改变。对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拓展了城市容量的大小,只要能够让地下和地上达成协调,就可以让城市容量有很大的改变。

2、地下空间挖掘开发中需要权衡的利弊因素。地下空间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各个国家都对它实行高效的经济的合理的以及有序的利用和开发,同时被大范围用于体育、文化、娱乐、能源、交通、环保、商业、科技以及生物等等各个领域。事实表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是人类避免城市化进程中公共空间生存危机,处理城市地区环境污染、空间饱和、用地不足以及交通拥挤等等难题,并且是城市可持续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十分重要的办法。然而因为地下空间挖掘开发的投资成本比较大,建设的时间比较长,并且地下空间挖掘开发同时又是不可逆的,所以,对地下空间开发必须小心谨慎,不能盲目的跟着别人,防止对地下空间造成破坏。

3、城镇化对人防工程的各方面要求不断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的人口数量不断的增多,人防工程项目的增长率无法赶上城镇的人口增长率,所以人防工程项目的缺口会越变越大。因此,如何迅速提高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体量,尽力改善人防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形势所需,是当前重要的事情。

二、相结合可行性分析

(一)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必要性

1、缓解城市矛盾的客观需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粗放发展直接导致“城市综合症”的形成,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是其集中表现。国内外经验表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能有效缓解城市矛盾,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2、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核心是必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城市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中小城市建设必须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道路。

3、人防工程发展的客观需求。中小城市绍兴目前是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在国家和地区的地位和重要性也将随之提高,人民防空和城市防卫的任务也将越来越重要。绍兴在未来军事斗争中,在现代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中,将可能成为敌人空袭的目标。

(二)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分类

1、交通空间。为发展城市交通行业,加大交通工具的速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由此而兴建的地下列车、出租车、汽车轨道和地下人行、汽车通道等称之为交通空间。

2、文化、娱乐、商业空间。譬如地下商城、游乐场、戏剧影院、运动场地等建筑,因其建设在地下,使得这些场所不仅不受交通安全的威胁,还使得地下建筑摆脱地面其他因素的困扰,例如杂尘、杂音和天气等。从而改变群众人们的生活水平。

3、连接空间。城市之间或者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连接例如自来水、污水管道,光缆电缆,电力传输等公共设备系统的连接,利用地下空间来处理的处理措施。

4、生产空间。很多行业的生产、加工如果是在地下进行有可能更加有效率,因为地下空间提供了一个绝对可靠的生产环境,如某些手工业、精细仪器或者设备的生产业。

5、储备空间。地下存储空间对贮藏物质如食物(蔬菜、水果等)、药类物质而言,不仅方便安全、储存时间长,同时也能节省地面空间和资源、成本,还有质量高、效益好等特点。

6、其他一些犹如居住空间、掩埋空间、抗灾躲避空间等,也都是地下空间利用的各种各样的体现。

(三)中小城市人防工程特征

1、功能齐全:配备电力系统、水利系统、通风设备、生活器材、备用工具等,要能确保提供给战时人员基本生存环境和条件。

2、规模比例恰当:就是要求给空间里所有人每个人建设一个躲避处,按人防工程设计标准的话,这样一个躲避位置应当有1.0平方米且不得小于2.0立方米的空间。在人流量多的公共场所需建立公共人防工程,保障在有需要的紧急时刻对群众的保护。

3、布局合理:即是要求各个城市系统、各个分区系统,各个领域系统的防护区,以及各类人防工程的位置布局合理,系统内的设计合理。在居民区周围设置流动人员的掩蔽工程,同时也要配有防空专业队工程,最好将工程设在能立即反应并执行任务的位置,每个人防工程间用通道连接来确保舒畅的疏散通道。

4、有效防护:即是要求所建设的工程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防护、质量准则来建设,将工程质量升到最高。

5、平战结合:就是要对其他已经存在的人防工程设施加以充分利用,提高人民生活服务、生活环境、城市群众的利益、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同时要管理维护好人防工程,时刻为战时能立即被使用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相结合项目策划研究

(一)中小城市地下空间的布局方法

1、发展方向为城市形态。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态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与城市形态相协调。城市形态一般有单轴和多轴等,多轴又有环状和放射形态之分。比如带状的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时,其发展轴要和城市的发展轴尽量相同,这样才有利于发展和进行组织。但是一旦发展接近饱和状态,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地下空间的形态。因此,城市地下空间的整体形态是多轴环状的一个发展形态。

2、基础是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城市空间和地下空间之间的功能与形态密切相关,并且能够互相影响和约束。整个城市属于一个整体,不能分开进行分析,互相对应的一种关系充分体现了城市空间的发展过程。

3、骨架是城市的轨道交通网络。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中,轨道交通有着重要的功能,并且对于地下空间的形态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城市的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的一部分,发挥着其本身的作用,并且也对城市的规划和城市形态的变化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因此,轨道交通规划时应该尽可能地把地铁联系到住宅区、市中心繁华地区以及城市新区,从而充分地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地铁的车站是地下空间的一个重要枢纽,由它向外进行辐射,充分发挥了地下空间的作用。

(二)相结合的原则

1、功能适应性原则。在对城市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时,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下,经过前期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在进行可研和设计方案论证的时候,必须要从城市地下空间本身的自然优势出发,充分地利用其优势进行建设而避免对它不利的一些因素。

2、可持续发展原则。将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进行有机整合,相互补充,同时应确保地下空间在开发位置、环境构成、相应功能、总体规模、施工方案等方面都需要同地上空间的环境相吻合,进而达到城市在生活环境、综合功能等方面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3、平战结合的原则。人防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战争时期与和平年代应具有的作用,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人防工程建设有机融合在一起,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相结合的模式分析

1、人防工程与地下公共设施相结合,如地下商业设施、地下文化娱乐设施、地下仓储设施等,只要在其口部增加相应的防护(化)设备,并制定一个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就能满足战时人员掩蔽、物资掩蔽的需求。若再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还能作为医疗救护工程或防空专业队工程使用。

2、人防工程与地下市政系统相结合,需要综合考虑平时的给排水、通信、发电、能源等设施同战时的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等相结合,同时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的各种管道形式,将市政建设过程当中的各种管网、线路设置其中,从而有效避免了直埋带来的种种麻烦,并且节约了成本,更有利于对城市地下区域的合理开发。

3、人防工程与地下轨道交通相结合,只要在车站口增设相应的防护(化)设备,并制定一个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就能满足战时人员掩蔽、物资掩蔽的需求。

4、人防工程与地下车行、步行系统相结合,主要作为人防工程之间的连接干道和通道,用于人防工程之间以及与其他地下空间的连通,确保人防工程战时互连互通。

(四)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措施

1、法规和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立法工作必须先行。地下空间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纵向上来看,有地下空间规划立法、地下空间建设立法,地下空间管理立法,从横向上来看,有地下空间使用权有偿出让立法,地下工程产权的取得、转让、租赁、抵押立法等。地下空间权的确立是地下空间立法的基础。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领导机构和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来统一领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地下空间的综合协调管理,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3、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的实施。要及时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实施。

4、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优惠措施。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建设公用设施的,应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5、管理措施。将项目实施中的监督职能与实施职能分离。在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在建设筹备过程中必须作好充分、周密的准备,使矛盾尽量在工程开工之前解决。地下空间项目应严格审批、严密管理,避免仓促行事,以免造成遗患。

四、案例分析

(一)绍兴市人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1、地下空间零星、分散、不成系统。绍兴市区地下空间开发除市政管线、商场、超市、停车场,主要是公共建筑和住宅的配建的建筑地下室,而大量的地下室,均处于零星、分散、孤立的状态。目前地下空间用途,大部分为补充其地面空间不足,对解决“城市综合症”、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持续发展作用不大。

2、开发力度不够。绍兴市区地下空间除地下交通设施外,主要是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其中高层建筑地下室大多为一层、少部分二层,大部分用于单位停车和存放设备,提供商业、文化设施空间不多。而以政府为实体开发的地下空间较少,不能将建筑私有空间连接起来形成城市地下空间网络。

3、地下空间的利用形式单一。绍兴市区现状地下空间的利用形式主要以商业和地下停车场功能为主,其他功能的使用尚滞后。

4、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与政策法规。现在的管理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不能有效的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同时缺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很难引导和规范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二)绍兴市地下空间功能与人防工程需求策划研究

1、结合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地下空间配建人防工程。老城内结合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地下空间,主要以配套公共停车为主,缓解老城静态交通;在已建成的学校操场或者公共绿地下配建公共停车场或者商业设施。该区域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为辅。

2、结合广场、绿地建设城市地下空间配建人防工程。新区内尽量结合绿地广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或公共设施,地上多留出开敞空间,改善城市环境。该区域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为辅。如绍兴市2011人防工程位于市区城市广场南侧。工程总建设用地3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8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082平方米。工程平时功能:地面、地下停车库;战时功能:地下甲类6级汽车库、二等人员掩蔽所。

3、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开发地下空间配建人防工程。新建项目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建标准》和《绍兴市技术管理规定》配建地下停车场。该区域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为辅。

4、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开发地下空间配建人防工程。规划建设地铁线路,沿线布局综合性地下空间。近期预备实施轨道交通一号线,在建设项目实施中,结合地铁站点,设置综合性地下空间。该区域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为辅。

5、结合职能单位项目建设开发地下空间配建人防工程。绍兴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项目建设开发地下空间应配建一等人防医疗工程(即中心医院),绍兴市其他三级医院项目建设开发地下空间应配建二等人防医疗工程(即急救医院),绍兴市三级以下医院项目建设开发地下空间应配建三等人防医疗工程(即救护站);绍兴市质监局、绍兴电力局、绍兴市供销总社、绍兴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绍兴广电总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项目建设开发地下空间应配建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以防空专业队工程为主,配套工程为辅。

五、研究结论

1、中小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缓解城市矛盾的客观需要,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人防工程发展的客观需求。因此,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的有效结合,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国家大事。

2、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人防工程相结合应遵循功能适应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平战结合原则,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3、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实施中,应充分考虑地上空间的位置、规模、功能、环境等因素,充分利用其优势进行建设,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用最低的投入达到最好的效果。

大众网2019-12-27

 

 

泰安市人防办创新实施“三个纳入”助推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提速增效 文章下载

泰安市人防办创新实施“三个纳入”助推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提速增效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提速增效。

近日,市人防办会同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实施了流程再造,创新实施“三个纳入”,即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将防空地下室施工要求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改革三连击的方式,强力助推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提速增效。

一是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将该地块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批准的地面建筑物总面积7%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照《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规范及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即可掌握该地段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是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建设单位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同时办理规划许可证和人防结建审批。在两个事项准予批准后,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出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决定文书,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设计要求和决定有效期将载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单独出具人防结建审批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既确保了防空地下室应建尽建,又精简了申报材料、办事环节,为建设单位办事提供了至简至优的服务保障。

三是防空地下室施工要求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办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审批通过后,人防工程施工图核准意见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二维码的形式加载至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过“一证代多证,一码查信息”方式为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施工、办理建设手续、配合检查等创造了极大便利。

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9-1

 

 

烟台人防工作居安思危、改革创新 构筑地下“钢铁长城 文章下载

烟台人防工作居安思危、改革创新 构筑地下“钢铁长城

又是一年8月15日。那一道划破天际的防空警报声如约而至,是为了铭记这座城市首次遭受空袭的历史,更是对日本侵略者的强烈警示,同时也是对烟台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战检验。

69年时光荏苒,历史演进中的人民防空动人心魄。人民防空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辉煌。如今,烟台人防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不断改革创新,扎实进取,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眸昨天,硝烟仿佛刚刚散去;放眼世界,大小纷争依然不断。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烟台人防以紧迫的责任感、使命感,构筑起一道科学而坚固的地下“钢铁长城”。

69载初心不变

1949年,烟台建立了人民防空机构。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历程,聆听着祖国日益繁荣富强的最强音,烟台人民防空已走过了69年光辉历程。

20世纪60年代末,由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我国面临着严峻形势。在全民备战的紧张气氛中,全国上下开始了“深挖洞”———修建防空洞。1978年,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人防工作也按照 “平战结合”的战略思想,进入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时期。

新时期,烟台人防始终按照新的形势要求,贯彻与经济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人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之中”,不断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积极推进以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防护工程、重要经济目标、人防专业队伍、人员疏散和宣传教育等体系建设,全市人防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于2016年被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2017年,烟台市被评为“全省人民防空先进城市”,烟台市人防工程管理处被评为全省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市人防办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在2017年度全省军政联合考核中名列第一。

组织指挥体系统一高效

根据国际军事斗争新形势新要求,市人防办不断强化战时人防指挥中心的核心功能,完善平时应急准备,加大城市突发灾难面前运筹帷幄的能力。截至目前,由市级人防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预备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疏散基地指挥中心构成的“五位一体”指挥平台已建成。各县市区也加快推进人防指挥平台建设,其中,2个区市建成基本指挥所,12个县市区建成了人防机动指挥所,9个县市区建成了应急指挥中心,基本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配套的人防指挥体系。

为推进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人防组织指挥能力,烟台每年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组织人防演练活动。先后组织了“海滨之盾-06” “烟卫-207”“烟卫-09”“频海-10”“濒海之盾-2013”等城市防空袭大型综合演练。同时,各县市区的人防演练也全面展开,2010年—2017年期间,各县市区广泛开展社区居民应急疏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应急抢险救援等各种形式演练活动,累计参演人员达30万人次。通过演练,为组织城市防空袭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探索了路子,也提高了人防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能力。

人防警报俗称城市防空的“第一动作”。目前,烟台警报器数量已达400余台,城市建成区的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统控率100%。今天,烟台人防办将组织持续半个小时的防空警报试鸣,这是对烟台防空警报系统的又一次检验。

烟台人防办始终坚持信息化引领,集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两防一体”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和空情接收系统三大信息资源优势于一体,建设了信息资源数据库和人防电子政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从单台指挥通信车到大、中、小型指挥通信车及便携式通信多系统相配套,从固定指挥工程到机动指挥通信平台,从有线通信到有线无线通信,从人防系统内部联网到与政府应急网络及军网互联互通的转变,实现了与政府应急部门、部队、上下级人防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此外,烟台组建与整组了七支法定人防专业队伍,并组织了多期骨干集训,防护救援力量建设步入正规。探索建立了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注册的人防志愿者人数已达2000余人,分布全市各社区,在历次组织的社区人防应急演练活动,起到了人防疏散引导员、宣传员的作用。近几年,根据适应新形势下人防军事斗争准备要求,烟台又相继组建了心理防护、信息防护、伪装设障、平战转换等专业队伍,使人防专业救援抢险力量更加完善。

筑牢生命财产“防火墙”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烟台人防始终把“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理念贯穿于人防建设全过程,紧紧围绕城市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人防设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全市人防系统对标全国人防先进城市,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严把工程审批,规范审批流程,明确责任,细化操作,人防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其中,主城区人防工程已发展到400余个,面积达200余万平方米,除少数用作指挥、专业队工程外,其他工程、场所可以基本满足平时防灾、战时防空的人员应急疏散掩蔽需要。

无论战时防空还是平时防灾避难,城市人口疏散都是一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所以,谋划好战争和灾害来临时城市人口疏散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至关重要。

目前,烟台共确定了牟平、福山、栖霞、蓬莱的30余个乡镇的700余个行政村作为烟台市六个城区的人口疏散地域,并与六城区街道、社区进行了一对一的对接。同时,为战时市级机关和平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人员疏散而规划建设的人口疏散基地也正有序推进,基本形成从市到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的人口疏散体系。2018年全面建成了市级党政机关人口疏散基地全面建成,成为烟台建成的标准最高、内容最全、设施最先进的人口疏散基地。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2012年以来,在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下,明确了建设标准,确定了全市39个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场所,完成了220余个(含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基本建立起了烟台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实现烟台防空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史上的新的突破。

围绕提高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能力,烟台进行了积极探索。按照国家人防办新标准,对全市重要经济目标进行了潜力调查,重新进行定级分类。在掌握目标数量、类别、性质、特征等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了烟台一、二级重要经济目标,并依托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人武部门或安全部门,成立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办公室,各目标单位均依托自身力量,组建了防护救援队伍。

全民防空防灾深入人心

强化国防人防意识,只有舆论引导,教育先行,才能统一认识,付诸实施。烟台按照“五进一集中”方式,广泛开展全民人防宣传教育,推动了人防工作整体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教育对象上,由过去单纯的面向中学生转变为面对全体市民,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开展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内容由过去单纯的防空袭宣传教育,转变为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还利用固定人防宣传栏、200余个社区人防宣传橱等方式,使市民更加直观了解人防,增强防空防灾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宣教的形式上,由原来单纯的张贴标语到现在创立人防文化品牌百花齐放。采取文艺演出、知识竞赛、资料宣传、创办刊物,以及利用电视、微博、烟台人防办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向广大市民传播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等公共安全知识。抓住每年的“8.15警报试鸣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公祭日”和重大演习演练等时机,开展“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推进人防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努力在普及人防知识上狠下功夫,让全民防控的理念深入人心。

69年人防事业飞跃发展,始终保持应对战争威胁的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始终贯彻平战结合的建设原则,始终确立人民防空现代化的科学发展理念。

69年人防工作大胆创新,在融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为,在不断探索中努力突破,在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城市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水母网 2018-8-15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现状与施工技术创新 文章下载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现状与施工技术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建设美丽中国。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解决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堵、拓展城市空间和缓解环境恶化的最有效途径,也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我国地下空间开发现状

目前,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商业街、城市地下综合体、综合管廊、城市地下停车场、城市地下道路和城市地下市政工程等。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集约用地、低碳出行的重要方式,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有35座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交线路,合计189条(段)5761.4千米(其中地铁占比约75.6%),车站3719座;在建线路247条(段)6259千米,车站1029座。预计到2020年年末,里程将超8000千米,居世界前列。

在城市地下商业街、城市地下综合体发展方面,我国的一些大城市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京依托于地铁进行的朝阳区商务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价值显现,地下商业开发规模约30万平方米。上海市结合地铁建设加速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静安公园地铁枢纽项目实现了城市要素的相互渗透和有机整合,实现了地下与地上空间,以及自然生态、交通和商业等要素系统的整合。

近几年,以地下综合管廊为主导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发力,具有“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三大属性的地下综合管廊堪称新型基建的典型。由于有政府推动,以PPP+PEC为开发模式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全国落地。而近年来,我国主要城市的地下道路规划和建设更加系统化,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下交通体系。

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快速发展区域已呈现出“一带一路三心”结构。“一带一路”,指东部沿海发展带和京广铁路沿线;“三心”,即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个发展核心。

地下空间开发关键技术创新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是关键。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一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往往要下穿或上跨运营地铁隧道等建筑物,易导致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地铁等地下工程建设要面对“水、软、变形难以预测”三大难题,这是导致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

目前,为克服“水、软、变形难以预测”难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创新型技术:盾构法施工,矿山法施工,地铁车站施工混合工法(包括曲线管幕法、三圆盾构法和矩形顶管法等),地铁车站绿色智能施工技术——智能化预制拼装技术,地铁隧道下穿建筑物沉降精细控制技术,跨地铁运营隧道地下空间利用综合技术,地层冻结技术,以及沉井式地下车库施工技术等。

随着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进一步加强三维立体规划与开发建设;应从全局考虑,积极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的作用;地下空间的产业布局,应加强特色化调控,提升利用率;加强制度与管理的创新与引导,形成理念的创新;要加强地层与地质参数方面的研究与技术提升,地下空间建设要从数字化走向智能化、进而实现以信息化、智慧化、绿色化为特征的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高效运维之目的。

必须提出的是,地下空间快速建设带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大家必须予以重视。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越来越大的当下,工程质量的提升是个重要课题。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建设美丽中国最重要的支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我们能够践行“天人合一”、“物我合一”、“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理念,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南京人防2020-2-27

 

 

上海“智慧民防”守护城市地下空间 文章下载

上海“智慧民防”守护城市地下空间

临近傍晚,上海小马路商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里不仅是长宁区百姓常来常往的休闲娱乐空间,更是长宁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但很少有人知道这里也是一个地下民防工程。“小马路商场民防工程人员密度超过预警阀值!”正执行巡检任务的长宁区民防地下空间管理员丁嘉晨,突然收到一则报警信息,他立即赶到现场,督促通道人流疏导。地下空间管理员反应迅速,靠的是一个小小的物联感知设备,该民防“安全卫士”集烟气、温度、有毒气体、红外闯入监测等功能于一身,能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巡检员手机上。

上海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葛伟荣昨天告诉记者,在上海,物联技术已经在民防领域开展广泛的试点运用,借助物联设备的感测技术,民防工程的管理工作比以前更智能、更高效。“我们现已整理出5大类民防工程安全风险点,针对火灾、渗漏水、非法进入、有害气体等安全隐患,分别设置了温湿度监测、水浸监测、红外入侵监测、综合气体监测传感器等17种物联感知设备。”

徐汇区民防办地空管理科副科长李钢介绍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大部分居民小区和商务楼宇实行封闭式管理,传统的上门巡检方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要保障特殊时期民防工程安全,“线上”巡检成为重要的一环,要一边与属地社区保持密切联系,一边组织管理员每天定时开启监控系统,掌握民防工程内实时情况。

在静安区民防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一块蓝色的横向大屏幕上,分布着几个功能板块,不停地更新着数据。此时,屏幕上弹出一个鲜红的预警信息:沪太路1188弄地下室水浸报警。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汤孙青打开该地的视频监控,通过定位查询全区地下空间管理员即时位置信息,就近将现场核查任务派单给管理员季旻彦。

季旻彦接受任务后,他赶到现场,发现居民楼下水管破裂,导致污水倒灌入地下室,水深已达2厘米,要立刻进行排水作业,这已超出了民防的职能范围,季旻彦马上将问题反馈至工作平台,开展联合处置,进行施工修复。

自动感应、自动报警,第一时间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智能物联设备的配置和应用,保障了实时发现、实时派单、实时跟踪、实时督办。

民防要素箱,是长宁区民防物联网建设的关键法宝,在外连接信号源、向内部署传感器,使得老旧居民小区内的民防工程可被居民在平时“用起来”,在人员疏散掩蔽演练中“活起来”。

“在民防工程中部署物联感知措施,不仅是日常安全管理实现‘人防+技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智慧民防’建设,实现‘一网统管’的新基建。”市民防办副主任姜执伟调研长宁区民防工程管理建设情况时说。

自2012年起,长宁区逐步部署在重点地下空间和民防工程内的物联报警设施,是上海市第一个在民防工程内试点建设物联终端的区域,也是目前全市物联设备建设程度最完善的区域之一。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科技铸盾强防”的理念应运而生,上海市民防办早早就开始布局谋划智慧民防建设,其中民防工程管理领域物联设施建设正是关键内容。

人民网 2021-7-14

 

 

人防地下室裂缝控制问题探讨 文章下载

人防地下室裂缝控制问题探讨

人防工程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对密闭性要求很高。但人防工程结构存在的裂缝问题,

会对密闭性产生不利影响,必须加以控制。

人防地下室裂缝特点

通过对大量人防工程的实地调查,发现地下室的裂缝具有以下特点:顶板裂缝大多数与跨度方向呈45度左右的斜角,个别裂缝穿过两块以上的顶板;如果地下室上部有塔楼,则顶板的裂缝大多数集中于塔楼和地下室交界处的两侧;地下室部分裂缝相交呈八字形;墙面裂缝多数垂直地面且相互平行,宽度自下而上逐渐变窄。

人防地下室产生裂缝的原因

一是混凝土等级确定不当导致裂缝。人们习惯上认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越高安全系数越大,但采用高强度混凝土就必然要采用高标号水泥,并增加水泥用量,导致水化热的提高,增加了早期混凝土的热胀,从而加大了混凝土温度降低以后的冷缩,造成裂缝出现。

二是结构约束作用导致裂缝。现代结构规模日趋增大,超长超厚及超静定结构成为普遍采用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有显著的约束作用,对于各种变形必然产生较大约束应力。特别是在上部建有塔楼的人防地下室中,在塔楼与人防地下室交界处,由于两侧所受荷载及两侧结构的刚度或柔性有显著差异,使其变形差异增大。由于超静定结构的强约束作用,在塔楼与人防地下室交界处的顶板极易产生裂缝,并穿透两块以上的顶板。

三是基础沉降导致裂缝。在上部建有塔楼的人防地下室中,其上部荷载和结构刚度差异很大,在不同的静荷载和施工荷载作用下,其沉降位移将很难协调一致,不均匀沉降导致塔楼与人防地下室交界处大梁两侧的楼板在支座处产生负弯矩,造成45度裂缝。在很多塔楼与人防地下室交界处附近的墙体垂直裂缝和八字形裂缝同样也说明了这种由沉降差异而导致的裂缝。如果塔楼与其余大片人防地下室的地质情况存在差异,则裂缝更为明显。

四是选用材料不当导致裂缝。最常见的是选用泵送商品混凝土导致裂缝。泵送混凝土的特点是水泥用量增加,水灰比加大,砂率加大,骨料粒径减小,用水量增加,这必然导致水化热增加和收缩量加大,即便很薄的结构,其收缩也很大。

五是施工工艺不当导致裂缝。如混凝土的养护不好、拆模过早等。养护不好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抗裂能力;在混凝土产生足够强度以前,过早拆模以及在混凝土施工面上过早施加荷载或从事其它工序,会破坏混凝土结构,降低承载力,导致产生裂缝。

裂缝控制设计原则与措施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是不可避免的,但其发展程度是可以控制的。裂缝控制主要是通过合理的设计、施工、材料选择等综合技术措施实现的。

一是合理选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在保证地下室外墙板结构整体性和抗渗性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不宜超过C30,从而可保证水泥用量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是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裂缝是由于结构相互约束限制混凝土自由变形而产生的,只要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改善约束状态就能有效防止裂缝的发生、发展。

三是优化设计方案。针对基础沉降不均引起裂缝的情况,在设计中应注意上部结构的均衡布置,以减少上部荷载不均导致沉降差异。对于地质存在差异的情况,需严格控制不同地质条件下的沉降量,通过采用复合地基的方法或通过调整桩基的桩长、桩数、桩径等来调整各部分的沉降量,以达到整个工程均匀沉降,减少沉降差引起的变形裂缝。

四是采取适当的构造钢筋或构造措施来控制裂缝的开展。在满足规范的条件下,直径小而且间距密的配筋,可使混凝土的干缩变形更趋均匀化,若能增加配筋率,更能提高极限拉伸,减少干缩变形。

五是针对泵送混凝土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裂缝。主要措施有控制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尽可能减少坍落度;尽可能降低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严格按规定控制混凝土搅拌时间;混凝土应分层浇注。

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2020-1-23

 

 

浅议商品房住宅地下人防工程之管理 文章下载

浅议商品房住宅地下人防工程之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市很多新建的商品房按要求修建了防空地下室,这使得《人防法》颁布二十年来,我国城市防空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我国人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同时,我们在深入社区开展人防工作的时候,常听到社区干部群众反映,社区结合商品房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到底属于谁的?归谁管理合适?如果是人防工程,为什么国家不管,而任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管?不少社区干部群众深感困惑,我们以为,这些不解就引申出了如何改进商品房地下人防工程管理的问题。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诸多法律或有关法规,均未规定结合商品房建设的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使之产权不明,进而引起其日常管理成为一个多年来棘手的老大难问题,在此,我们作一个浅显的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商品房地下工程的三种基本类型

第一类是商品房地下工程产权归属开发商的。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不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工程,是可以出售产权,但首先应出售给本小区的业主。所谓“首先应出售给本小区的业主”,是指如果小区地下车位销售期满仍有剩余,并且剩余车位的出售信息向本小区业主公示达合理期限后,仍无小区业主购买第一车位时,才可对外出售,本小区业主才可认购第二个车位。

第二类是地下工程建筑面积已列入公摊面积,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购买了的非人防工程。这类用作地下车位的开发商无权销售、转让,所有权归属小区全体业主,如何处置由全体业主协商决定。此类地下车位也不能办理产权证。

第三类是地下工程属于结合商品房建设,按照人防工程防护标准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即人们常说的人防工程,战时国家统一调配用于掩蔽防御空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时用于民用,一般是停放车辆,解决居民停车问题。建设防空地下室是国家要求开发商结合民用建筑建设的,是国家强制配套设施,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此类地下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买卖。

二、商品房地下人防工程所有权争议

1.是归属国家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经过批准发生变更时,有关当事人应当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战时或者遇突发情况,人民防空工程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以上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人防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于国家以外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人防地下车位虽不符合国防资产构成要素,但确定了对平时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战时的平战转换处置权归属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可见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其所有权应归属国家较为适宜,且归属国家具有战时动员效率高,有利于保障国防安全的优越性,而业主对地下车位拥有优先使用权。

也有观点认为,人防地下车位所有权虽未明确,但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看,并未禁止作为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室使用权的买卖。法无禁止即可为,至少使用权经过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是可以买卖的(此观点有争议)。

2.是归属业主说。

根据国家物价局制定的《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宅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第一款第四项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费和住宅小区非营业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显而易见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建设经费已经计入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中,也就是说开发商投入建造配套的人防工程地下室的资金,随着商品房的出售,已转嫁到了业主身上,最后还是小区业主替换开发商投资建设了人防地下室。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根据这两条规定,人防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应归属小区全体业主才合乎情理。国家尊重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社区居民服务(一般多作停车位),并行使监管权;在战争发生或者遇突发情况时国家有强制统一调配权,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是归属开发商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以下的罚款。据此开发商认为,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对开发商的强制性要求,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不构成国防资产。在商品房价格制定时,并未包括人防地下室,成本也并未转移给业主,因此,所有权应归属开发商。

三、江西省有关人防地下室使用的规定

目前由于国家法律对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属未作明确规定,增加了人防地下车位的管理难度,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结合本省人防工程地下室(含地下车位)使用的实际情况,做出了 “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5号)

四、对商品房地下人防工程管理的建议

商品房住宅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争议十分激烈,由于所有权不明,人防地下车位的权责利难以厘清,阻碍了社会投资人防工程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人防地下工程的投资建设及管理使用。国家应尽快从法律制度上确定人防工程权归属,这是解决问题根本所在与前提。

作为基层人防工作者,我们在产权归属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建议有二:一是人防地下工程(人防车位)由政府授权给街道社区管理、维护,比时下由开发商或物业直接实际“占有”管理,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二是考虑到社区组织的工作性质,客观上难以直接管理社区人防工程,可以将社区组织定位于该社区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主管部门,委托社区物业公司对社区人防工程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平时,县(区)政府人防办、街道、社区作为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对社区物业公司管理人防工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如此管理机制,即避免了社区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间“利益”之争的矛盾,又融合了社区组织管理社区业主与社区人防工程管理,也缓解了社区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关于人防工程衍生利益分配的矛盾。

社区组织是由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三部分组成。用小区居民的话来讲是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机构,它的工作内容体现了小区居民的愿望,又贯彻了政府的意志。人防车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它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物业管理,即使其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商,也需要委托第三方来管理维护。而政府通过街办社区行政化渠道进行管理,战时可高效顺畅实现平战转换、指挥街道社区组织居民防御空袭,平时又能很好的遵法守规、便于人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共同出台,商品房地下人防工程收益的一部分应当作为日常维护管理地下人防工程的基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占有、挪用,因此形成区(县)人防办→街道→社区→或委托社区物业公司管理机制,来进行日常管理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光明网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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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下空间规划的若干思考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大城市人口密度剧增,城市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土地资源浪费、建筑空间拥挤、基础设施不足、生态环境恶化、交通拥堵、城市综合防灾能力薄弱等“城市病”日趋严重。为了缓解城市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人们逐渐认识到地下空间利用对解决用地问题、节省征地费用、保护地面景观和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地下空间利用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甚至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1863年英国伦敦建成世界上第一条地铁,拉开了现代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序幕,150年来,已形成地下交通、城市管网、地下能源、水源储备和地下商业综合开发等一系列综合开发模式:如日本通过大深度的地下空间利用改善社会生活环境质量,提高防灾能力;加拿大蒙特例尔和多仑多利用地下空间良好的热稳定性,经过30年的努力,建设了完整的与地铁车站及大型公共建筑相互连同的地下步行系统,成为闻名世界的“地下城(Indoor City)”;瑞典、芬兰、挪威等地则以地下市政设施和公共建筑如大型供水、排水、供热系统、垃圾清运管道等著称;巴黎的地下空间利用主要发展了地下停车系统并为保护历史文化景观作出了突出贡献。总体来看,国外地下空间利用呈现综合化、分层化与深层化、地下交通和城际交通的地下化、设计施工技术手段先进化、市政公用隧道(共同沟)应用广泛化等的发展趋势。

目前,深圳面临土地、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局面,提升城市景观,城市转型,维持并增进国际竞争力都需要充足的空间保障。在外延型拓展无望的情况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选择。深圳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利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制定完善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为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作好准备。

一、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的现状和成就

1、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深圳已基本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在国内首次将地下空间相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地下空间视为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进行地上地下整体统筹。在此基础上,深圳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及《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并在全市划定了8个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编制了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宝安中心区等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此外,深圳还编制了《深圳市人防发展总体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地铁一、二、三期专项规划等。

《深圳市地下空间利用发展规划》以地铁网络为骨干线路,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和轨道交通站点为发展源,以人行连通道为纽带,以城市重点功能区的综合开发或改造为重点,对地下空间进行平面布局,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组团中心与轨道沿线集合发展的布局结构。竖向布局分为三个层次:浅层空间位于地面至地下10m以上,是人员活动最频繁的地下空间;次浅层空间位于地下10m-30m之间,主要安排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设施;次深层位于地下30m-50m之间,深层空间位于地下50m~100m之间,这两个层次的地下空间侧重于远景统筹部署,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

2、规划管理制度

深圳市现行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其中,在政策法规方面,2008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作了原则性和程序性规定。在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方面,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主持编制了《深圳市地下空间设计指引》,并通过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增加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章节,明确了地下空间利用“人物分离,公共优先”等基本原则以及各类设施的基本设计要求,确保地下空间资源不被破坏或由于不适当的使用而浪费。此外,《深圳市建筑与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还进一步深化完善了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技术规范,指导项目的规划建设。

3、规划实施

深圳地下空间规划实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托轨道交通进行地下空间建设。深圳地铁一、二期工程共形成了178.8公里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依托地铁交通网络的建设,深圳对站点地下空间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经营,建成包括地铁、大型的交通枢纽、人行过街道等交通系统,并带动了沿线物业开发,形成了诸多以地铁站点为依托的商圈和生活圈。二是重点地区综合开发地下空间。深圳确定福田中心区、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前海枢纽地区、龙华客运枢纽区、光明新城、南山商业文化中心8个地区为深圳市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目前已在福田中心、华强北商业区、罗湖商业中心区建成商业中心、商务办公型综合体、地下街等;在会展中心、世界之窗、深圳北等建立了大型交通枢纽。三是市政设施建设。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及环境保护压力,中心城区“厌恶性”市政设施选址落地难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深圳已尝试进行地下市政场站的入地试点,如地下污水处理厂、地下变电站、电缆隧道等,其中,深圳布吉污水处理厂为全国首例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占地5.95公顷,污水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投资5.9亿元,地面为城市休闲公园,有效解决了周边公园配套不足的问题。

二、深圳地下空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缺少系统性

完整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应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从宏观层面来看,深圳缺乏整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和全面规划,缺乏地上与地下的协调和深层地下空间开发的长远安排。从中观层面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已有的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都是依托于轨道建设被动发展起来的,而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也是近年才开始编制,未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缺乏从地下空间资源角度统筹考虑;二是专项规划对下层次规划有效的指引内容少,操作性不足;三是地下空间的规划未能与地面规划编制体系一致,存在地上地下“两层皮”的现象,与城市建设的各个分系统如交通、市政专项规划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从微观层面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只针对重点地区编制,且缺乏修建性详细规划,面向实施的层面存在许多空白,缺乏满足管理需求的、清晰的决策依据,涉及到地下空间的单体建筑、轨道站点交通规划、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等目前都处于个案处理阶段,规划边界不一致,给规划管理和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

2、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需求

深圳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地上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却还处于初级阶段,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讲,地下空间规划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下开发未能与地面开发相协调,虽然深圳近年已开始系统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并着手编制规划,但相对于地面建设的完善程度来说,地下空间的规划明显滞后,地下空间项目建设未能统筹安排或与地面规划的需求不相匹配,造成开发活动零散,地下空间不能有机组织,呈现出短期效益、低效益。二是设计、建设及管理水平不足,地下空间内部导向标识,通风采光及景观等环境条件较差,影响地下空间的品质。三是各行业、各部门按照自己的需求自行建设地下建筑,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连通性差,地下未形成网络,造成地下空间使用效率低,如一些高层建筑物的桩基由于未考虑将来开发,往往占用地下十几米的空间,造成了该部分空间不能在以后的开发中得到利用,而许多零星开发项目、开发深度和接口未与周边开发统一,也阻碍了对周边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滞后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混乱,不但不能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也给今后城市发展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3、规划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起步晚,从规划内容来看,由于深圳地下空间未经历以人防为主的阶段,公共地下空间的主要使用功能是地下交通、少部分商业经营及新建高层建筑地下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功能单一,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不紧密,经济和社会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对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研究不够,建设严重不足,如综合管沟建设只有在新城区局部地段实施;地下大型供水系统,地下大型能源供应系统,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地下生活垃圾的清除、处理和回收系统则更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从地下空间布局形态来看,表现出点状、零散、浅层的特征:地下空间地域分布呈现区域聚集特征,主要分布在特区内高层建筑以及地铁一期沿线周边区域,其中,福田区地下空间开发量占全市地下空间总开发量的54%,而宝安、龙岗、盐田三区的总量还不足全市的10%;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以浅层为主,利用深度以地下一层为主,大部分在地下-15米以上,局部地铁线路达到次浅层深度(-30米),且相邻地块在地下空间的开发中缺乏联系,开发深度相差大。这些现象造成了地下空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提高了今后大规模开发的成本。

4、规划管理制度不健全

(1)法律体系不健全。首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民事立法、配套立法不全,地下空间的物权范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审批,以及地下空间的房地产登记、地价核算、产权分割、工程建设管理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其次,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专项立法方面,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地下空间开发与人民防空和城市规划的关系,但缺乏地下空间规划的操作细则,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办法和编制规则;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但办法内容基本上属于原则性规定,难以指导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的具体工作。

(2)地下空间管理体制不健全。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国土、人防、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立法对各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审批困难、沟通协调难等问题,大大制约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各个职能部门在进行项目建设的时候,往往自成体系,给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利用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3)信息系统建设落后。地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深圳已经比较成熟,如“一张图”系统在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相比而言,地下空间的信息建设和管理则显得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圳目前的地下空间规划对地下空间资源的系统评估和空间及质量的分类相对不足,由于地质环境的隐蔽性与复杂多变性,地下空间规划缺乏可靠的基础;二是对于已有的地下空间工程包括市政管线、共同沟、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物等的信息管理一直相对落后;三是传统的二维规划技术难以描述地下复杂的地质环境等三维空间信息,导致其难规划、难开发、难恢复。薄弱的信息管理技术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开发资源预测、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制约。

三、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的建议

1、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与相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

完善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将地下空间规划纳入法定规划的实施路径,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制度的衔接。地下空间规划要实现与现有城市规划的衔接,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要与其他专项规划如交通、市政、防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产保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专项规划相协调,尤其注重加强地下空间规划与城市更新规划的协调,促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的有机结合,在实现城市更新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更新后项目或区域的空间,逐步实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2、完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地上地下协同发展、综合利用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上部空间的补充和延续,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践的具体要求,加快完善和审批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将地下空间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的轨道。

(1)协调地面规划和现状进行规划。积极探索“地上问题、地下解决”的发展思路,将原先的“平面规划”转变为“立体规划”,指导城市的立体化开发,促进地面、地下空间协调发展,形成地面上下相贯通、有机联系的空间体系,把地下空间建设作为缩小原特区内外差距,实现特区一体化的重要杠杆。

(2)整合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进行规划。把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内部不同区域城市功能健全完善的承载力量,将城市中一些功能交通运输、公用服务、市政、防灾、能源、生产储藏等适当引导进入地下空间,带动深圳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的转变。根据目前的规划,深圳规划有16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约587公里,设站356座,换乘站62座。未来10至20年是深圳轨道交通集中大规模建设期,深圳地下空间规划结合现有地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将有序开发高质量的地下空间。

(3)统筹规划“地下城市”。国外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巴黎、东京、蒙特利尔等的地下空间开发正在逐步向“地下城市”发展,延续地面城市的大部分功能,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问题。深圳可充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两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大面积、高密度规划。应进一步拓展现行点、线结合的地下空间规划模式,全面考虑整个深圳在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地质环境、城市功能等各方面的情况,实施点、线、面结合的地下空间综合规划。二是大深度、分层次统筹规划。应根据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坚持“该深则深、能浅则浅;人货分离,区别功能”的原则,运用立体规划设计技术将开发的重点控制在地下不同的竖向层次,以解决城市发展各个不同阶段的需求,保证地下空间利用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4)规划“留白”,杜绝“短视规划”。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规划中已有了“发展备用地”的概念,这也同样适用于地下空间规划。但由于地下空间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规划中要遵循“分期、分区、分层”的建设思路,充分考虑后续利用的可操作性。在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协调地下空间与土地利用、城市功能、城市发展时序的步调,预留地下空间深层发展的余地。

3、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要做到民事立法具备、专项立法齐全、配套立法完善。民事立法方面,应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上确定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应在《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中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给予更加明确的规定;专项立法方面,应完善国家、地方层面关于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和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尽快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等;配套立法方面,应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费用融资制度、贷款制度等予以规范。此外,明确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的管理责任,并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

4、充分利用先进规划管理技术

运用3DGIS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建立地下工程数字化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将多源异构数据进行GIS数据标准化,建立地形、地层地质、地表建筑物、地下构筑物三维模系统,实现地上、地下空间信息的二维编辑、三维表达分析,提供丰富的空间分析功能,集成结构计算和设计模块,为地下工程设计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可辅助于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并衍生出更有价值的信息。

南方网2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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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地下城”,五大关键点“护航”地下空间开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年均城市化率以1%的速度增长,全国以14亿人计,年均净增城市人口1400万,相当于一年增加一个成都市,这给城市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热力等市政生命线工程带来了巨大压力。有效开发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已成为解决以上大城市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下面整理了地下空间注意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1

地下空间规划要点

要在坚持全面性、.整体性、统筹性、先规划后开发、统一标准规范、高标准高质量、立法先行等原则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合理的地下空间资源规划开发建设方案。

同时,地下工程的建设及其日常运营管理与地上工程相比,如果发生应急情况及事故,人员疏散、救灾救援困难程度要大很多,因此,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地下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其日常运营管理要特别重视安全管理,要在规划上、工程项目的建设上最大程度地留有安全的空间和余地。

(1)互联互通。所有地下空间工程项目之间互联互通;所有地下工程项目要与地面互联互通,有足够的地下与地上的出入口;所有的地下工程项目要有足够的通风能力,地下工程项目之间的通风设备设施互联互通;各专业、各行业、各项目的排水设施设备互联互通。

(2)防火防水。研究制订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各行业、各专业、各项目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栓、喷淋系统、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做好防水规划设计,如制订严格的各种上下水管网质量标准,统筹规划排水救灾的设施、设备,各专业、各行业、各项目工程都要有足够的排水救灾能力。

(3)智能管控。所有的地下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时,都要研究考虑留有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的设施设备,使得将来地下空间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做到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以确保地下空间既管理方便又能做到绝对安全。

2

地下空间施工方法

盾构施工工法

盾构施工工法的特点是地层掘进、出土运输、衬砌拼装、接缝防水和盾尾间隙注浆充填等作业都在盾构保护下进行,并需随时排除地下水和控制地面沉降,因而是工艺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的一类施工方法。

浅埋暗挖法

浅埋暗挖法具有灵活多变,对道路、地下管线和路面环境影响性小,拆迁占地小,不扰民的特点,适用于已建城市的改造。在明挖法和盾构法不适应的条件下,浅埋暗挖法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

明挖现浇混凝土

明挖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施工为最常用的施工方法,适用于新建城市的管网建设。采用这种施工方法可以大面积作业,将整个工程分割为多个施工标段,以便于加快施工进度。同时这种施工方法技术难度较低,工程造价相对较低,施工质量能够得以保证,缺点是采取此种方法需中断交通。

顶管施工法

顶管法是一种类似于盾构法的地下工程非开挖管道铺设技术,采用顶管掘进机成孔,将预制成形的管道从顶进工作井顶入,形成连续衬砌结构的管道铺设技术。适用于富含水地层中的粉砂土、砂性土、淤泥质粘土、粘土等地质条件下的施工。

3

地下空间施工要点

基槽开挖与回填

(1)综合管廊周边场地开阔,且具有放坡开挖前提的,基槽开挖可根据地勘土层边坡坡度放坡。

(2)如管廊周边不具有基槽放坡开挖前提,须采用支护开挖;开挖深度跨越4m的基槽或地质环境复杂时须进行单元设计。

(3)管廊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须尽快停止基槽回填,回填土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标准施工,并禁止使用膨胀土回填;如现场不满足机器回填要求,则通过人工回填至路基标高。

(4)基坑内积水须及时排除以保证土体稳定性,基底开挖至设计标高时要求须回填碎石砂,间隔时间不超过12h。

桁架组装与吊装

(1)施工时,须先对外型尺寸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管廊构件偏差满足设计要求,测量偏差保持在5mm之内,并检查桁架拱度,注意须考虑构件自重的影响。

(2)支架焊接前须检查焊材质量,施工完成后后检查焊缝坡口,对坡口大小及表面质量进行把控。

(3)构件吊装时须确保安全,考虑吊装转向、移送、抬吊等不同工况,合理设置吊点位置,确保重量分配安全合理,吊装平稳。

结构施工

(1)混凝土浇筑须连续进行,浇筑施工中须随时检验预埋部件防止移位。

(2)混凝土按水平层次浇筑,捣实厚度不超过30cm,注意确保相邻层混凝土结合质量。

(3)混凝土浇筑完成收浆后进行洒水养护,高温季节注意覆盖保温。

(4)根据图纸确定不同钢筋型号、下料尺寸,安装时按设计图实地放样,确定安装位置与安装顺序,检查钢筋绑扎质量及焊接施工效果。

(5)增强结构整体耐久性,须铺设防水层,可采取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及水泥砂浆保护层的刚柔结合防水法,铺防水卷材时须注意避免破坏造成渗漏隐患。

人工挖孔桩施工

(1)钢管柱施工有效部位采用人工挖孔桩,其下桩基采用机械成孔,为便于桩机下钻、提钻,人工挖孔部分的有效内径定为1.9m。

(2)护壁形式采用外齿式护壁,上下搭接5cm,作为施工用的衬体,增加抗塌孔的能力。

桩基钻孔桩施工

(1)钻机就位前,先将钻机底座调整水平,再用线垂将钻塔调整垂直,护壁泥浆采用膨润土来制备泥浆;施工选用旋挖钻机。钻进过程中,应根据地层情况控制钻进和钻速。

(2)施工中清孔采用二次清孔,一次清孔以孔内排渣为主,使用排渣筒排渣,排渣同时要及时补给泥浆,使孔内泥浆指标满足规范规定;第二次清孔在初次清孔完毕至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使用泥浆泵抽浆换浆保证桩底沉渣量满足设计要求。

(3)清孔后,孔内泥浆要达规范规定标准,指标为: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小于1.25;含砂量不大于8%;粘度28%;孔底允许沉渣厚度为100mm。

(4)钢筋笼在现场统一加工,钢筋主筋焊接采用闪光对焊;钢筋笼完成后吊装要平稳,对准桩孔后缓慢放下,不得磕碰井壁;钢筋笼下放就位后,及时进行成孔和清孔质量验收,合格后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

钢管柱施工

(1)钢管柱采用分节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吊装作业。钢管柱下放时对准桩位,慢插入孔,至单节顶部时,用卡具卡住钢管柱,重复施工其他单节,两钢管柱用螺栓连接好,最后吊车下放钢管柱使底部直接嵌入定位器上,其管端稳固坐落于定位器环行定位板上,然后对柱上端精确定位。

(2)钢管柱定位完成后,为了保证钢管柱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钢管柱柱体不产生位移,施工过程中,要从上至下进行加固,加固位置为钢管柱顶部及钢管柱两个连接法兰处,加固处采用四面对顶,加固采用顶丝杠。

(3)对于抛落高度不足4m的,采用内部振捣器振实。施工中一次抛落的混凝土量不小于0.7m?,用料斗装填,料斗的下口尺寸应比钢管柱内径小,以便混凝土下落时,钢管柱管内空气能够排出。

(4)为了保护钢管柱柱体成品,防止施工时对其破坏,施工时需对柱体与挖孔桩孔壁之间进行回填处理,从孔口地面沿挖孔桩环形均匀填入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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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常见问题防控要点

加固要点

土体加固要点

1、采取注浆加固处理,基础边缘外起的一定范围内对称梅花状布孔,孔深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通过用振动法(或钻孔法)将注浆花管击至设计灌浆加固深度,将普通硅酸盐水泥,拌成的稠浆注入地基土中。即用有一定限度的压力,使水泥稠浆向地基的孔隙、空隙和空洞灌注。

2、灌浆时,浆液所受阻力较小,易于渗透充填。浆液的渗流是哪里薄弱,就往哪里钻,形成不规则脉状、网状和窝团状浆液流体;浆液流体包围和胶结土粒及碎石,固化后形成有一定强度的网络状结石,与四周被挤密的填土一起形成复合地基,从而使机场管廊地基结构趋于致密、均匀性改善,承载能力明显提高。

3、对于沉降差不大,且已不再发展的一般性细小裂缝,如果墙柱构件与管廊结构的刚度和强度是足够的,一般不会影响结构的安全和使用,采用表面处理,即采取砂浆堵抹。

4、对于不均匀沉降仍在发展,裂缝较严重且在继续开展阶情况,应本着先加固地基后处理裂缝的原则进行。一般可采用桩基托换加固方法来加固,即沿基础两侧布置灌注桩,上设抬梁,将原基础圈梁托起,防止地基继续下沉。

主体加固要点

1、除了基坑围护结构外,管廊主体结构中还包括各种钢板的合理构建,在构建时注意管廊底板腋角吊模的施工作业,该作业中木模安装定型有些困难,通常采用钢模施工来进行,这样不仅提高了腋角混凝土的牢固性,而且提高了整个综合管道的整体质量。

2、在进行管廊整体结构制作过程中混凝土的建筑是一个难点,因为在不同温度和湿度情况下混凝土会出现收缩和混合不均匀,在管廊结构铸成之后会导致管道渗漏,或有裂缝和变形的情况发生。

3、为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可加入一些促进凝固的外加剂,使整个管廊更加稳固。即使低下的温度和湿度有所变化,综合管廊的建筑材料也不会出现渗漏和裂缝等问题。

抗浮要点

施工阶段的抗浮措施

地下建筑物若处于透水系数比较大的粉质粘土、粉土、砂土中,由于正值施工期间,地下建筑的顶板和覆土尚未完成,此时底板和外墙已施工完成。在地下水的作用下,形成了水浮力,当浮力不大时,可以利用排水明沟、集水井进行排水,以减少水浮力;当土质的渗透系数大,应在地下建筑底板中设置后浇带,利用板下的垫石作为倒滤层,排除水后,直到地下建筑底板的水排干净后,浇筑后浇带的混凝土。

永久性抗浮措施

利用配重法、抗浮桩法、抗浮锚杆等来平衡地下水浮力,工程中常用的永久性抗浮措施:抗浮锚杆,由于粘质粉土、硬塑状粘土或风化基岩适宜钻孔注浆,若地下建筑底板下是这些土层,可以利用注浆锚杆法。抗浮锚杆具有良好的底层适应性,易于施工,锚杆布置非常灵活,锚固效率高。由于其单向受力特点,抗拔力及预应力易于控制,有利于建筑构件的应力与变形协调,降低结构造价,在许多条件下,优于配重法和抗浮桩法。

地下建筑上浮后处理措施

当发生地下建筑上浮后,应尽快采取措施增加配重和降低地下水水位,以减小水浮力,再检查地下建筑上浮是否造成建筑结构的破坏,破坏过程是否可以修复。常用的几种地下建筑上浮处理方法如下。

(1)加载。设法迅速增加地下建筑的重量,以克服水浮力及地下建筑侧墙与土体之间的摩擦力,使卡在土层中的地下建筑沉回原位。

(2)抽水。可以在现场重新启动原有的抽水井或另行打设抽水井以降低水压。

(3)解压。在地下室底板上钻孔,以宣泄地下水,此外如果地下建筑外侧有足够的场地,可以考虑将周边塌方部分挖除,可以使地下建筑较易于下沉。

此外,由于地下空间为有限空间,施工时还应注意以下要点。

1、制订作业方案

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安全措施,制订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2、作业审批

作业前,作业人员按照制订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文件应存档备案。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作业现场区域的管控

在作业前,应封闭作业区域,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并在出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安全隔离

应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清除及置换

当有限空间内残留有挥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物质时,需要使用水、水蒸气、惰性气体或新鲜空气进行蒸煮、清洗、置换或吹扫。当使用前三类介质置换后,应进行充分通风,防止有限空间内缺氧。

6、通风和检测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通风管应置于有限空间中下部,作业前进行充分通风,且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通风后,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气体浓度如不符合标准情况,应重复通风检测程序,直至符合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穿戴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安全绳;当作业环境较为复杂,仍存在危险的情况下,应使用送风式长管呼吸器或钢瓶式空气呼吸器。

8、作业与监护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并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连续监测。当作业者出现身体不适、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等情况下,应及时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

9、交叉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0、作业结束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腾讯网2020-7-4

 

 

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深圳已推进地下“未来之城”建设5200万平米 文章下载

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深圳已推进地下“未来之城”建设5200万平米

“21世纪是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1991年,当摩天大厦的高度还在不断刷新城市天际线时,《东京宣言》对城市现代化建设将充分向地下发展延伸作出了未来畅想。2019年10月“世界城市日”,国际地下空间联合研究中心(ACUUS)、联合国人居署、深圳大学等共同主办的“全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峰会”发布了《上海宣言》,明确了人类未来将如何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作为大会的重要成果,《上海宣言》凝结了包括深圳在内中国城市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域的探索和实践,以地铁总里程、地下空间的开发规模和总量、地下综合体的开发水平及地下立体交通枢纽等走在世界前列的成果。

力推全球对话,《上海宣言》聚焦地下“造城”

21世纪向地下要空间、要资源、要安全是世界各国及地区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地下空间高质量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共识。在此背景下,国际地下空间联合研究中心(ACUUS)与联合国人居署等发起了“城市地下空间2018-2019行动计划”,并召开“全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海峰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大学陈湘生教授和国际地下空间协会(ACUUS)主席Raymond Sterling教授应邀担任大会主席。

“《东京宣言》提出了应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上海宣言》明确了如何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大会名誉主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工程大学教授钱七虎指出,“破解城市空间发展的不足,要推动地上和地下两个城市的建设,利用地下空间,助力发展绿色建筑与绿色城市。目前,全国不少一线二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超过百万平方米,北京9600万平米,上海9400万平米,深圳5200万平米。随着利用的速度越来越快,面积越来越大,地下空间还可以更深层化、综合化、智能化的发展利用,比如将城市交通、停车、污水处理、商场、餐饮、休闲娱乐等转入地下,实现多重集约用地。”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形式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地下道路和市政工程等。近年来,中国几乎实践了所有地下空间开发类型,形成了完善的地下空间产业链和一系列标准体系,这些都可在全球进行复制。”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城交地下院副总工程师范益群介绍说。

宜居宜业宜游,深圳重塑地下空间和城市空间

从《东京宣言》到《上海宣言》,深圳不仅力推新一轮地下空间领域的全球对话,而且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域先行探索,促进城市的包容性、安全性、韧性、可持续性等四大战略目标的实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典范。

福田区车公庙,福田区政府和深业集团于2017年联合启动“未来之城”规划建设,对标世界一流城区(产业园),共绘复合型立体之城蓝图。其中,片区建筑的地下停车区和车公庙地铁站、下沙地铁站全部联通,智能化管理,增加地下慢行系统,加大地下商业空间开发,打造复合、集约、包容、绿色、智能的“全球24小时”概念城区。

罗湖区华润万象城,定位为华南地区最好、最具示范效应的都市型购物中心,除了拥有如米兰大道、阳光大道、幻彩天顶、浑圆天顶、空中花园等特色景观外,还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在内的地下一站式服务和高品质的购物环境,内部采光通风、视觉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提高了城市生活品质质量,增强了地下空间的吸引力。

龙岗区布吉污水处理厂,国内第一座大规模、全地下、零污染、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5.95公顷。地面作为绿地休闲公园。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等全部隐藏于地下,不仅承担了深圳河湾水污染治理系统工程的关键任务,对于城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及建设也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解决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堵、拓展城市空间和缓解环境恶化的最有效途径,是建设美丽中国最重要的支撑。”陈湘生认为,“首先要有统一规划。深圳市规划部门在地铁建设过程中提前规划地下空间利用及配套。燃气、电力、污水管道等能建设的全部建好,目前不能建好的先规划好,重塑地下空间和城市空间。”籍此,陈湘生提出了“地铁域地下空间效能最大化”和重点开发“地铁枢纽(换乘站)地下空间资源”并与地上结合,建造“城市综合体”——“枢纽倍增经济效益”的理念。

“目前,深圳、广州、武汉等城市都开始了深隧试验段工程施工建设,通过修建地下深层隧道排水系统,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减少初期雨水污染的功能。”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文汇点赞道。

打造未来之城,深圳引领关键技术科研创新

未来,很多城市将有两张地图,一张描绘地上空间,一张描述地下空间。而在深圳前海,这座地下新城的开发纵深达30米、开发利用规模约660万平方米,体量在全球居于前列。其中包括地平线下的立交桥,9条轨道汇集,地下步行骨干系统约25公里,覆盖80%开发区域。大型餐饮、商场可供市民参观、购物与停留。多个下沉式广场和天井,可以使阳光照到地下4层,自然通风,消除地下空间的幽闭感觉,提高人居舒适度。前海不仅为打造国际化样板城区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富有“国际范”的启发和借鉴,由于其在填海造地的软基施工,也为攻克大规模软基处理的施工难点提供了创新经验。

如今,深圳地铁每公里地下空间的接驳面积、地下空间开发体量均已位居全国第一。华强北枢纽除带动就业外还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市民和旅游者的需求,成为效能最大化的典范。连城新天地全长1.5公里,贯穿多站厅、连接多个楼宇和下沉广场,荣获了中国第一条“中国城轨交通商业示范街”称号。在复杂的地层结构中,既要建设地铁,又要保障上方建筑物的安全,陈湘生与地铁团队同事们攻克了一系列世界级、国家级难题:地铁一期工程,采用浅埋暗挖法重叠隧道方案,使隧道线路从4座建筑物下安然穿过,奠定了我国地铁建设史上桩基托换技术的基础,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在前海,通过六七年时间试验摸索创立的跨地铁运营隧道地下空间综合施工技术,突破国际禁区,成功解决了地铁安全保护区土地地下空间资源利用重大技术难题,为前海释放了直接土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

2019年11月,京东管道-胶囊快递配送视频披露。这意味着中国快递从管道直送到家的时代或将在全球率先开启。2018年初,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深圳大学成立了未来地下城市研究院。作为创院院长,他带领团队开展了城市地下空间大规模综合利用中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维等系统性研究的筹划。看准目前全球已有8个大型城市在开展韧性城市建设,建立韧性城市已经成为未来城市安全的发展方向。而城市基础设施的韧性是支撑韧性城市的关键。为此,今年初,在广东省和教育部大力支持下,深圳大学由陈湘生院士牵头,筹组“滨海城市韧性基础设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日前已经获得教育部的批复。去年,陈湘生院士向国家自然基金委建议《超大城市深层地下空间韧性基础理论研究》立项, 今年年初获得该重点项目资助。此外,陈湘生院士团队联合其他单位,获得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大专项课题。

“未来地下空间的构想会更多,交通枢纽、智慧型的立体地下车库、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地下物流、综合管廊、图书馆、信息中心、休闲和娱乐场所解决城市内涝难题的深隧、地下仓储空间、人防空间及军事设施、公共空间、步行街等,结合灾害预控等智能系统建立地下空间安全和便捷的智能管理体系等。希望在深圳建成世界最好的地下空间,创造更优美的地面环境,成为一个更加安全、绿色、智能、温馨的韧性城市。”用行动落实习总书记“建设美丽中国”的指示,为深圳城市空间、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奠定坚实的基础。让深圳人民有更强的幸福获得感。陈湘生说。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2019-12-30

 

 

城市发展由“面子”到“里子”——地下空间如何开发利用 文章下载

城市发展由“面子”到“里子”——地下空间如何开发利用

1991年地下空间建设《东京宣言》提出“21世纪是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如今,时隔28年,全球地下空间开发行业再度发声!2019年10月28日举行的全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海峰会(FUUS2019),正式发布了全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上海宣言》。《上海宣言》由上海市政总院组织编制,立足中国实践,总结普适规律,向全球提供地下空间开发的“中国智慧”,包括利用地下空间节省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慢行交通、提高地块连通性增强(商业等)城市活力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韧性增强城市综合抗灾能力、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等六点内容。

地下空间利用的历史与未来

自古以来,人们对“地下城”的探索与尝试从未停歇。居住也许是人类最早利用地下空间的方式。距今约50万年前,北京猿人便已利用洞穴藏身和保存火种。黄河流域的横穴式寓所,是通过在原始洞穴中开凿竖井和横向洞穴形成的。地下空间还具有广泛的生产、生活用途。古人很早就意识到地下的密封性能保持温度和湿度的相对稳定,提高食物等的保存时间。封建社会统治者为确保饥馑之年的稳固统治,亦广设粮仓,古城洛阳曾发现隋唐时代贮藏谷物的面积为600m×700m的地下仓库——含嘉仓,因其热稳定性、密闭性和地下建筑的安全性成为官方仓储的典范。

地下空间更是战争的关键阵地。深部地下空间蕴藏着巨大的环境容量和能源资源,是天然的作战堡垒。小亚细亚的哥勒弥的地下城市遗址,就是公元前4世纪时为了自卫防御外来侵略而建设起来的,在软质石灰石地层中开掘成8至10层,向四方分散达数公里的地下街,用容易迷失方向的隧道连结起来。中国古代则有坑道战术。在公元前6世纪的战国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坑道战以及反坑道战,比如公输班与墨子进行的“九拒九攻”的坑道战与反坑道战演习就是很出名的例子。

在畅想未来的科幻文学中,人类的生存有这样一种可能,不是工作、生活在地上,而是全部转移到了地下。正如在《流浪地球》中,随着地球的“流浪”,无数次高温、海啸、极寒、小行星冲击着地球,人类被迫离开了熟悉的地面,搬入地下5公里处修建的地下城,从此开始进入长达上百年的地下生活,没有蔚蓝的天空,却有倒立生长的大树……当地表环境恶化,“地下”成为人类生存的第二大空间。

地下空间开发具有现实需求

如果说古代穴居是人类处于原始时期或经济社会欠发达时期的产物,科幻文学对地下空间的畅想又过于天马行空,那么现在人类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则有着深刻的现实动因。

首先,随着不断膨胀的人口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向地下要空间、要土地、要资源,已成城市发展的必然。目前,全世界约一半人口居住在城市。预计到2050年,全球人口将达到约90亿,城市化率达70%,城市将会越来越局促。尤其是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2018年城市化率是59%,到本世纪中叶我们的城市化率要达到75%左右,若按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最高峰16亿人计算,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有12亿人生活在城市里面。按照联合国标准,一个人至少要有100平方米的土地,意味着届时将要增加5000万亩土地来供城市建设。但要知道,中国现有耕地18.18亿亩,距离耕地红线(18亿亩)仅有0.18亿亩,显然不足以支撑今后的城市化用地需求,当城市陷入无地可建的窘境,人们不得不将目光转向地下。

其次,在交通压力不断增大的当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是大交通时代的必然。现代城市大规模开发地下空间最早便始于建设地铁。英国人查尔斯.皮尔逊在1845年突发奇想,首次提出了“下水道火车”的概念,当时伦敦的道路交通繁忙拥塞,而且城区内的火车站遍布各处,急需修建联络线,在这样的背景下,1863年,世界上第一条地下交通路线在伦敦建成通车。发展至今,交通堵塞仍是世界各大城市难以祛除的“痼疾”,开发地下交通缓解地面压力势在必行。更何况,随着交通建设进入大枢纽时代,集高铁、轨道交通、城市铁路、公交、社会车辆、人行交通于一体的交通大枢纽势必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提出更高要求。

再次,当地球表层已“不堪重负”,地下空间将提供环境改善方案。一方面能节约资源。要知道地下本身就是冬暖夏凉,地下温室建设成本只相当于地面大棚农业的1/4。2017年,英国伦敦就利用地下33米处的防空洞建造地下农场,以LED灯为光源,水培技术能节水70%,完全不需要农药,植物生长不受季节、天气的影响,6到28天便可收获。另一方面又能解决污染。如东京地下快速路设有专门的除尘和换气技术,将尾气变成无害的空气;美国波士顿的地下路也有类似系统,自1994年拆除高架路、建设地下路之后,波士顿全市的空气一氧化碳浓度降低了12%,城市的空气污染大为好转。

地下空间开发隐患悄然滋生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俨然是解决“城市病”的一剂良药,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由“面子”延伸到“里子”,一些潜在的隐患也在悄然孕育。

首先,私搭乱建、管理混乱等城市建设中的老问题从地上延伸至地下。城市地上建设尚有规土部门主管,对建筑限高、容积率、天际线等有明确规定,却仍然无法完全杜绝一些私搭乱建现象,更别提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地下,自开发以来,无序建设现象便如影随形。典型如地下管线,涉及到的产权单位众多,上水下水是市政工程负责,电力线下地归口电力部门,通信下地是通信部门,既有市政管网,也有企业管网,如此一来,不仅存在重复建设,混乱的地下管网更容易引发断水、断电、断网、爆燃等公共事故。

其次,某些地下空间建设仍未逃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窠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直接成本至少是地面建设的2—3倍,花费巨大,又很难出政绩。在实际开发中,地铁、隧道、超高层建筑深基坑、地下综合体等“面子工程”往往备受关注,短期难见效、政绩显示度低的“里子工程”,例如,以集约实用为特征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却长期受到冷遇。

此外,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把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统筹,造成地上地下“两张皮”。早期地下设施只是作为地面功能的补充,无论是地下交通、地下基础设施,还是地下商业、地下文体,都是根据其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就其单一工程、单一建筑自身出发进行开发建设的,没有考虑整个城市空间资源的整体统筹。有的呈线状分布,如地铁、隧道、地下管线,有的呈点状分布,如地下商业综合体、地下停车场等。虽有点有线,却都是分散的、孤立的,且形状不一、标高不一,如此一来,不仅地下项目之间的连通性得不到保障,地下与地上的衔接也成了难题。

地下空间开发重在“勾兑+联动+留白”

随着城市开发强度不断增大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需要注重整体性和综合性,既要提高城市韧性,又要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与城市地上建设相比,地下开发有其特殊性,城市的地下开发不仅是空间问题、技术问题,还是规划问题、协调问题,不仅无法延续城市地上建设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更要超越传统地下空间开发的既有套路。

具体而言,一是走“大市场+大政府”的第三条道路。许多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既有公益属性,也有商业开发属性,在无章可循之时,若单一由政府主导,很容易催生以言代法、拍脑袋决策等长官作风。若一味以市场为主,则又会使一些地下综合体建设成为“圈地”的变种,让过剩的商能从地上蔓延至地下。未来势必要进一步勾兑市场和政府,寻找均衡点,例如,可采用PPP这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模式,既能推动一些卡在资金门槛上的企业进入到行业当中来,丰富市场主体,也让政府解脱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包袱。

二是地上与地下充分联动,打造横向相互连通、竖向分层安排的“立体城市”。这种立体连接既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一方面,要将地上地下空间整体联动规划,使地上与地下有机融合为一体,各自发挥优势,相互补充。蒙特利尔的“地下城”之所以受到旅游者的青睐,除了独一无二的地铁系统、舒适宜人的地下环境、发达的商业购物与室内步行街系统外,与地上的皇家山脉、劳伦斯河的有机融合是其最大的亮点,使之成为商业和社会文化活动的综合体。另一方面,收集更多的数据来判断城市的运行情况,让城市进入经济循环圈。

三是适当留白。“上天容易入地难”,与地上不同,地下空间是永久性工程,其开发具有不可逆的特点。因此,在技术不成熟时,可采用“留白”的方式,考虑可扩展性及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少人多的大国来说,目前仅利用浅层地下空间是远远不够的,深层地下空间利用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地下空间规划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从水平方向上具有周边区域延伸的可能性,从垂直方向有向地下深层发展的可行性,才能保障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东方网2020-6-2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设计的思考 文章下载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设计的思考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用地尤其是核心区域的土地日益匮乏,同时伴随着交通、环境、生态等矛盾和问题相继出现,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逐步成为我国各大中城市实现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

我们熟悉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形式有:地下交通设施(地铁、地下过道)、地下室、地下商场与娱乐休闲场所、地下库房(含车库) 及近几年发展迅速的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共同沟)等。其涉及城市交通、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

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如此迅速的情况下,如何兼顾人防设计的需要,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须多部门配合。当前,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同时还存在着很多短期行为与商业运作趋势等问题,特别是缺乏总体的规划指导。这些问题导致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严重浪费,人防工程面积、比例失衡,后续人防工程建设、地下空间开发难度加大,资金投入量增多。必须指出的是,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涉及众多部门,人防、建设、规划、交通、市政、房产、国土等部门都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各个部门间需加强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为此建议:由规划部门全面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管理,房管部门统一对地下工程进行登记、发证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对一般地下工程的建设、管理,人防部门负责地下空间的综合管理。建立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设在人防部门。同时明确县(市、区) 人防机构也要承担本区域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参与、推进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参与地下空间平时利用的审批管理,协调落实有关建设项目,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监督管理。说到底,人防是一项规模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为全社会、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同时,人防也需要全社会、全体公民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及相互协作才能做好。

二、城市共同沟的建设要兼顾人防需求。目前怀化市人防工程以单个的防空地下室为主,随着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逐渐推广,水电通信等市政管线集中设于综合管廊内,由地上转移到了地下,不但保持了市政道路的完整性,还可以降低因管线维修施工造成的路面翻修费用,能抵御地震、台风、冰冻、侵蚀等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集约节约土地资源,同时兼顾设置人防功能,并与周边人防工程相连接,非常状态下可发挥防空袭、减少人民财产损失的作用。其只需在规划布局时适度预留空间容量,既满足管廊不断拓展的功能需求,又能满足战时疏散掩蔽的需求。因此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的建设应具有超前意识,使市政设施和城市建设保持较大的发展空间。要加强其防护功能,避免低水平开发、重复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一旦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在怀化加大投入,我们就能改变人防工程过去单一的多点零散布局的模式,通过共同沟这条枢纽将这些零散的点串起来形成线,最终从线到面,逐步形成区域化、立体化的人防工程体系。其不仅大大增加了人防工程的灵活性,同时这种以防空地下室为主体,以专业配套工程为重点,以地下空间兼顾设防为补充的防护工程体系,也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新的模式。

三、大型交通设施地下空间开发须兼顾人防需求。大型交通设施如火车站、高铁站等由于通过大量的人流、车流、货流,战时是战争的生命线,修建时必须兼顾人防需要,形成带有地下空间的立体流线,从而形成多流线的立体地下交通体。由于地下空间是一种封闭的建筑空间,具有超出地面空间抗御灾害以及地面空间环境破坏后保存部分城市功能和灾后恢复的能力,包括人防、防震、通讯、报警等各种设施,对于平时防灾、战时防护也非常有利,也可增强它们防震、防空抗毁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应急防灾能力。

四、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制定一套完整、权威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是当务之急。在立法中首先应明确地下空间所有权的国有性质,由政府依法出让;其次应明确土地使用人享有的依附于土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范围(深度、宽度和长度),并通过地下空间权的登记来实现。地下空间利用人要取得一定的地下空间,就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出让金,进行登记、领取《地下空间利用权证书》,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不得超出登记范围;第三,应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门。第四,基本法规的内容还应该包括地下公共设施的使用许可规定、地下空间安全保障、地下空间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的鼓励优惠政策等基本方针和政策。在开展步骤上,可以先选择一些基础薄弱但潜力巨大的人防重点城市作为试点,制定出一套开发建设体系,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并将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

总的来说,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开发与利用走在了高速发展的道路上,同时也是人防工程高速发展的一个时机;如何规范化、前瞻化进行相应的人防设计与布局,还需要我们更深入的思考与研究。(高武)

(作者系怀化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红网2020-3-28

 

 

北京三年腾退3000处地下空间,如何改造再利用?有这些“新招” 文章下载

北京三年腾退3000处地下空间,如何改造再利用?有这些“新招”

从打隔断的群租房变身社区便民的“菜篮子”,从狭窄黑暗的地下室改造为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北京改造再利用腾退地下空间有“新招”。3年间,北京共腾退清理了3000多处地下空间,清理后如何发挥地下空间的空间效用,成为摆在治理者面前的新课题。日前,记者探访了海淀区两个再利用地下空间的试点项目。未来,围绕补充社区便民服务需求,引入新型运营形式,本市将探索地下空间再利用的新模式。

地下隔断房变身“菜篮子”

73岁的解金钟是海淀区田村路街道景宜里小区5号楼的老住户,最近他没事就喜欢乘坐电梯到小区1号楼的地下超市溜达。昨天下午记者走进这个地下便民超市,约1700平方米的超市各种鲜鱼水菜一应俱全,还有鲜花、修补、五金等生活服务商铺。“以前小区附近没有买菜的地方,我每次都得花近半个小时到附近的菜场采购,现在小区里新建了这个超市,日常需要的都能买到,方便多了。”解老兴冲冲地介绍。

时间回溯至2016年,这里还是个阴暗潮湿、打着群租房隔断、安全隐患重重的地下室。因位置临街、空间面积可观的优势,产权方将此处地下室出租,作为散租住人使用,小小的空间曾有住户110人。

清退后如何使用,成为摆在田村路街道面前的课题。田村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姜英奎介绍,清退后,为确定该处地下室的转型方向,社区服务中心以入户的形式对1号楼楼上所有住户征求意见。在征集完200多户居民的意见后,本着满足居民需求,便利居民生活的原则,最终由经营方自行投资改造为地下便民超市。“根据海淀区去年下发的《关于在‘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地下超市内菜篮子基本完成,便利店、早餐、快递、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其他7项便民服务业态正在入驻。”

腾退空间建设养老照料中心

北下关街道四道口5号院周边老旧小区比较多,且都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小区。北下关街道办副主任侯少辉介绍说:“北下关街道内60岁以上老人约有4万多人,占30%,80岁以上老人将近7000多人,占5%,附近小区养老照料需求很大。”2016年11月,海淀区政府出台了《普通地下室规范使用指导意见》,北下关街道在完成地下室整治工作后,根据《指导意见》,清退后的普通地下室资源要进行统筹利用,充分结合该地下室位于老旧小区中老年群体比重相对较大的特点以及1号楼临街店铺整体腾退且临近北下关社区服务站的区位优势,此处一层及地下腾退空间整体改造为街道养老照料中心。

经过近一年的改造装修,养老照料中心在今年正月十六日迎来了第一批入住的7位老人。走进养老照料中心,地上一层为老人照料区,这里宽敞干净,分布着52张床位。来到地下室,曾经昏暗潮湿的地下空间已作为养老照料中心的办公区、医务室、药房、配餐区、洗衣室等配套设施区域,原有的管线均已重新布置和包装。

养老照料中心成为北下关地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再利用工作的“样板间”,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普通地下室要在坚持规范使用的基础上,统筹使用、合理利用,以完善社区配套功能,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前提,在征求居民意见和向政府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允许突破原有用途限制。”海淀区的地下空间再利用经验也为全市提供了改造参照。

未来可引入新型运营形式

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调研员冯红吉表示,2015年到2018年间第二轮地下空间整治工作,共清理腾退了3000多处地下空间,清退了这些地方的违规散租户、员工宿舍等。“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市开启了第三轮整治工作,在这一轮整治中,除了严防反弹、实现动态清零外,还将探索如何再利用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的再利用一直是困扰产权单位和街道的大难题。北下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郭联利介绍,北下关街道共清退了25处违规地下空间,但是只有2处进行了试点改造,剩下的23处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再利用困难重重。”

地下空间的再利用为何如此艰难?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赵明明解释了原因:“首先,原有地下空间存在先天不足,建筑时侧重于服务本楼体,初期建设条件各异,各社区便民服务用途不同,需要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其次,地下室改造对安全要求更高,投入更多、效益也相对差。另一个问题是地下空间产权比较复杂,不同利益主体对改造的需求不同,需要协调多方利益,征求多方意见。”

北京市的地下空间再利用如何走出新路?海淀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下空间再利用应根据海淀区《关于在“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满足菜篮子、便利店、早餐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需求基础上,根据企业存活、百姓接受、符合政府规范的原则,探索一种再利用新模式。“例如,在管理上可以采取外包、第三方运营形式,政府只需搭建平台和沟通协调,找一家企业运营接管所有的地下空间,这样便于各种资源的整合。”

北方网2020-3-2

 

 

城市地下空间商业开发问题与对策 文章下载

城市地下空间商业开发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许多城市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各个要素。一是城市土地资源有限,特别是占用耕地受法律保护和行政审批越来越严,建设用地日趋紧张,而旧城改造整合利用的土地面积不足,不能满足建设开发市场需求,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为今后发展趋势。二是城市建设投融资能力大大增强,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具备大规模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经济实力。三是工程建设技术及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四是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进步与更新,城市空间拓展不仅仅是向空中延伸,同时,更加注重充分利用地下土地资源,如:城市地铁、地下商业街建设等。但是,在城市地下空间商业开发过程中,又遇到一些现实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并加予解决。

l、城市地下商业开发建设标准问题。对于地上商业开发建设,我省是按地面建筑总面积3%~5%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10层以上民用建筑,其防空地下室面积不足地面首层面积的,按照地面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那么,对于单建式地下商业开发建设,按地下建筑面积多大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地下二层及以下又按多大比例修建?目前,尚未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建设标准。有的地方或少数工程项目按全部地下建筑面积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然而绝大多数开发商不愿意投资,主要原因是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期限较长和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且建设成本较高;有的地方则是参照人防“结建”丁程,按建筑总面积3%~5%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由人防主管部门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工程竣工后防空地下室产权无偿移交人防主管部门,其它部分建设单位可以进行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显而易见,开发形式不同,差异会很大,完全靠双方洽谈。

2、人防工程产权问题。地上建筑依法办理有房屋产权登记、土地使用证,并允许出让、转让等。地下建筑防空地下室部分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同地上建筑一样可以进行市场交易,但人防“结建”工程平时用作地下停车库的泊车位或地下商场的摊位已经被私自买卖,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摊位买卖,实质上是一种租赁行为(一般和土地使用期限相同),买卖合同实质上是租赁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若小区停车库、地下商场建筑面积计人了公摊面积,建设单位不仅侵占了国家利益,还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因为,一是没有产权的私自买卖违法,二是若已计人成本则收益应当归业主所得,或收支受业主监督合理使用,如用于地下停车库维护管理。

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问题。人防工程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一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达不到防核防化标准,早期的工程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出人口和室内防护隔墙只安装了门框,门扇、通风、给水等设备均未安装实施到位;现在的工程建设项目虽然防护设备都已安装,但基本上未安装防化设备,战时转换由谁负责?且战时转换工作量逐年在递增,转换所需时间愈来愈长,设备生产企业平时无大量产品储备及安装人员和吊装运输设备储备,根本不能保证战时转换时限要求。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平时维护管理经费和责任不落实又怎么办?有些建设单位将房产出售后早已离去,物业管理公司经营靠收取小区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其管理范围主要负责小区内卫生、保安、绿化、水电和电梯维修等保障性丁作,人防设施养护维修工作无人承担,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绝不会召集全体业主共同出资来维护人防工程设施。

4、人防工程监督执法问题。对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章行为行政处罚不严。现行的人防法律法规不够细化,具体操作时往往遇到一些棘手问题,对各类建设管理违规行为处罚也较轻,起不到警示惩戒作用。人防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手段欠缺,如对拖欠易地建设费,建设单位虽然认可但坚持缓交的行为又如何处理?对维护管理不到位、又拒不改正的,建设或使用单位接受处罚了又怎么办?等等。

针对上述一系列问题,为了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有利于实际工作中操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完善人防法律法规。明确统一的建设管理标准,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议单建式地下商业开发建设项目按层数划分,并视层数按一定比例递减修建防空地下室较为适宜。如:负一层按地下建筑面积全部修建防空地下室;负二层和负三层分别按地下建筑总面积70%和30%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投资成本等因素,负四层及以下暂时按地上建筑3—5%的修建标准执行,鼓励向地下深处开发,促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最大化。递减比例的大小还可以再认真研究确定。同时,人防丁程建设和平时使用应给予免收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政策。

2、做好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必须明确各类人防工程均属于国防资产性质,其产权应当为国家所有(同土地所有权性质)。鉴于商业开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其投资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不同、管理使用主体和保密程度不同,需要制定战时国家征用办法,平时允许商业开发地下建筑和地上建筑一样市场化运作,地下开发建设可以借鉴地上开发建设的整套规范运行模式,土地挂牌出让、按规定标准修建、依法进行使用权出让转让等交易。

3、明确建设、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建设标准,明确允许转换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必须按防核防化标准一次性建设到位。凡平战结合工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制定防空地下室战时转换方案,保证在有效转换期限内投入正常使用;建设或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平时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养护维修管理方案,落实经费和责任,切实履行保障人防设施完好率的义务。

4、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建设或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提高建设违章处罚金标准;对不履行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的,新增可追缴建设或使用单位养护维修费用的法律条款;所追缴的罚金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

总而言之,在城市地下空间商业开发热潮来临之时,我们应当与时俱进,尽快研究解决开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对策,破解难题,正确引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避免少走弯路。

襄阳市民防办公室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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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如何让地下空间更安全便捷

近几年,城市地下空间越来越大。各类商场、综合体、公共设施纷纷“往地下找空间”。

与地上不同,地下空间没有开阔的视野,没有周边建筑物和自然环境作参照,甚至手机导航也无法精确到地下的每一个岔路。无论日常状态下的寻路还是紧急状态下的撤离,标识系统都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记者走访了上海各类地下空间,如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地下商场等,试图对标识的有效性、准确性、便民性提出更高要求。

地铁空间:细节处见信息

上海地铁是全世界正线里程数最长的地铁之一,其保障能力、服务水平的进步有目共睹。运营方还时常举办活动,让乘客多提意见。总体而言,地铁标识信息全面,顾虑到方方面面,但仍有一些细节待优化。

比如,地铁的到站信息。车厢广播报站一不留神就易错过,有些车厢里广播声音很弱,听不太清。此时此刻就要在最短时间内寻找站点名称标识。如今,每节车厢高处的电子线路图均有到站提示灯,但它们位置太高,常常被悬挂的拉手和栏杆遮挡视线。乘客最常用的方法是透过玻璃窗往站台望,运气不好时,停车角度恰好看不到任何站名信息。

“站台上的站名标识间隔太远,数量不够。”在上海工作了一年的李女士说,“这一年,我已经因为错过地铁广播,好几次坐错站了。”大部分老年乘客也表示,“无法及时找到站名,所以乘坐地铁有点慌”。

有不少市民注意到,每一节车厢门旁的电子屏一直在播放小视频,这些电子屏处于最佳视线位置,“若能播放到站信息就好了,简直是现成工具”。也有市民说,应该确保“从车厢往站台望时,站台各角度都有站名标识”。

别以为年轻人就不会坐错地铁。许多网友表示:“上海地铁3、4号线是我的死穴”“又一次坐错,栽倒在地铁3、4号线上”。从宜山路站到宝山路站之间,地铁3号线、4号线共享站台,上车前必须分清列车属于几号线。此时,标识变得尤其重要。

列车车厢标注了“3号线”“4号线”字样,但有些被贴在了窗户边,容易被看见;有些则被贴在了窗户下,当列车进站打开车门时,标注会被护栏上“宁等一列车,不抢一扇门”的宣传标语遮挡。

看颜色行不行呢?黄色代表3号线,紫色代表4号线。可惜这些列车车身“黄紫拼接”,难以区分。

那么看站台电视屏行不行呢?电视屏信息很多,滚动播放着即将到来的第一班、第二班、第三班列车分别是几号线、各趟列车到站时间、首末班车时间等。乘客所需的关键信息,所占空间不足电视屏的八分之一。不少乘客表示:“信息太多,反应不过来。”

这方面,上海地铁10号线或许能提供好的范例。10号线在龙溪路站后会分道,开往虹桥火车站站或航中路站,乘客面临选择列车的问题。站台在常规电视屏以外,还加装了一个电子显示屏,上面用红色字体显示“本次列车开往……下次列车开往……”,把最关键的车次信息独立出来,一目了然。

地下停车场:每天十来个找车求助

地下停车场,是让司机们常常晕头转向的地下空间。

目前,城市地下停车场都有“出口”标识,但司机无法在地下就判断出去后的道路信息。一位司机在汇银大厦停车场的出口短暂停留,就为了查看手机导航。幸好后面并无跟车,否则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一旦停车场过大,找车、找商场入口、找相应道路出口,都是难题。不少网友抱怨“地下停车场的地图很难看懂”。虹桥天街商场就是一个典型,其地下停车场地图标注了停车场、楼梯、消防区的位置,而车主更关心的出口方向、街道信息在地图中并不清晰。

在这座停车场的B2层,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口标识竟然都写着“申滨南路出口”,许多司机感到困惑,不知道该选哪条路。安保人员解释:“几个口出去确实都是申滨南路,但是有南段、北段。”如果能在出口信息后面多加“南段”“北段”几个字,车主就会方便许多。

在虹桥天街的地下停车场,一位焦急寻车的吴女士向记者抱怨:“像个迷宫,完全找不到车,已经找了半小时!”帮助吴女士寻车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吴女士所在停车通道入口,其南侧共有100个车位,但入口标识上只标注了“0—50”,必须走到中段才能发现“51—100”的标识牌。这使得将车停在69号车位的吴女士误认为整个南侧通道只有50个车位。

由于找不到车的情况频繁发生,虹桥天街商场专门提供了寻车服务。车主给中控中心拨打电话,保安会开着电瓶车来帮忙寻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便现在受疫情影响,停车的人不多,平均每天也有十来个让我们帮忙找车。”

标识本身的差异化和多样化,也加剧了地下空间的寻路难。

不同地下停车场对分区、立柱、车位的命名大相径庭。陆家嘴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下停车场,不同分区以英文字母命名,如A区、B区;车位以四位数字命名,如2037、2038;车位旁的立柱则以三位数字命名,如058、117。

仅一墙之隔,正大广场的停车场使用的是另一套规则:分区以“春夏秋冬”命名,车位以三位数命名,立柱以“季节+数字”命名。静安嘉里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分区是“字母+数字”,车位以四位数命名,立柱没有命名。

五花八门的命名规则,意味着每一次人们都得适应这些符号代表什么,才能找到方位。一位年轻男士表示:“我没有信心一会儿回来能找到自己的车位。”在正大广场停车场,一位女士正打电话大声重复自己的位置:“我在冬18!”电话里对方似乎不能理解她的“暗号”。她不得不反复解释道:“春夏秋冬的‘冬’。”

地下关键设施:优先级值得思量

在地下空间,关键设施的标识十分重要。如无障碍电梯,多数人表示,找不到相关指引标识,常常已经走到无障碍电梯面前,才发现一个提示,实际上已失去了引路意义。

在人民广场地下空间,AED应急设施附近没有标识,很难被注意到。黑白色卫生间标识被放在发光广告灯箱上方,格外暗淡。静安寺漫选聚落地下商场有一处卫生间没有标识,附近的咖啡店老板说:“每天都有好多人来问我卫生间在哪里,周末尤其多。”人民广场地下通道同样如此,卫生间隔壁两家店铺工作人员均表示,每天十几个人来询问卫生间位置,周末甚至有三四十个人来问。

从虹桥火车站地下通往虹桥天地商场的通道里,标识牌从黑色变为白色,字体也随之变小。地铁站标识中的“虹桥商务区”,进入商场后就不再显示。记者在该处等待了5分钟,有6位乘客正驻足判断方向。

国内标识系统领域的专家吴国欣教授,曾经参与了国家标准制定。“但国标只是及格线。”他说,不同文化、不同城市、不同认知模式,对标识也有不同诉求。比如上海浦东的标识系统一般比浦西稍大些,就和空间尺度有关。同样一块标识牌,是方是圆是扁,关键在于把它放在哪里,不同环境有不同诉求。

吴国欣说,目前国标仍然是分类制定的,交通系统的标识如路标,与地下空间属于不同领域,并没有衔接为一个系统。随着经济发展、空间日益复杂,中国是否需要为标识系统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便于人们认知,这是值得讨论的课题。

同济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孙澄宇说,寻路目标有多种,如找洗手间、找餐厅、找地铁站。各种目标信息,哪一类在设计时被赋予更高的感知优先级,会给人带来完全不同的寻路体验。商场倾向于把有利于商铺招揽的信息作为最高优先级,如指向电梯、扶梯、餐饮等,次一级如指向公共厕所等,而引导顾客快速离场的地铁、出口标识不会那么醒目。

至于地下通道的标识,由于往往是所衔接的两个建筑主体协商后的结果,所以在衔接细节上容易有瑕疵。

紧急标识系统:逃生不一定符合预设

人在地下空间本就缺乏方向感,一旦碰到紧急状态,逃生标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最常见的是绿色箭头灯箱,可一路指引人撤离。这套逃生标识系统平时并不引人注意,出现突发状况后,尤其在应急照明下,紧急标识发亮,在黑暗中特别明显,此时人们跟着走就行。

但以上都是理想状况。地下空间紧急撤离的标识系统能发挥多大作用?目前碍于真实数据的稀缺性,这方面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比如,一旦发生需要逃生的状况,人流一定会往设计好的就近通道撤离吗?“未必。”孙澄宇说,如果其他地方更亮,人是趋光的;如果更多人往其他方向跑,人是盲从的。每条逃生通道的实际人流未必与当初的预想一致,实际路线未必与防灾预演一致。如果大部分人拥向同一条逃生通道,没有如预设那般均衡逃往各条通道,后果可能很严重。

“我们研究过国际上多个火灾案例,发现逃生通道标识没有发挥预想作用的概率很高。”孙澄宇说,首先,紧急状态下标识灯会亮吗?其次,就算标识灯都亮了,在烟雾和叫喊中,还有几个人能保持理智,寻找标识,就近逃生?大部分人逃生时表现出的还是动物本能,如趋光性、从众性等。

所以目前,对于防灾减灾、紧急逃生体系,我们不能以为纸面上、标准规范上做到位就行。时至今日,全球各种极端天灾和突发状况频繁,地下空间逃生标识这一关键项,不仅涉及本专业,更需要从行为学、心理学等跨学科角度,借助科技手段进一步深入研究。同时,全民的防灾教育、疏散培训和演练,是提高城市安全,大大降低事故伤亡率的重要一环。

标识评估:新技术有大用处

机场是对标识非常敏感的公共建筑类型。2019年,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开航前,邀请孙澄宇团队为标识系统做专业评估。

作为上海市城市更新及其空间优化技术重点实验室的“数字孪生城市研究中心”成员,孙澄宇运用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与眼动仪实验相结合的方法,对寻路进行评估。

团队相当于在计算机里,虚拟“搭建”了一个机场卫星厅,各年龄段的“假想旅客”在实验室戴上VR眼镜,就能开展几千人次的寻路任务,从而评估机场标识系统的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现场眼动仪实验,可记录人眼聚焦的轨迹,如第一时间看向哪边、在哪个方向停留了更长时间等,从而找出旅客判断标识、寻路的规律。

孙澄宇解释,标识系统设计至少涉及两个层面。第一,动线(人在空间里的行动路线)设计。预设的动线如果本就不利于某些行动,那即便每块标识都发挥作用,人们行动起来仍然不舒服。这不是标识的问题,而是更高层面的动线设计的逻辑问题。

第二,标识牌本身是否起到指路作用。通过仿真实验,可评估出哪些位置缺少必要的标识,哪些有了标识却没有起到预设的作用,比如图片不对、信息不明,或标识被放在了容易忽视的位置。

数字化的运用,为空间标识的精细化设计,探索出一条新方向。在标识系统尤为重要的地下空间,数字化新技术更有其“用武之地”。

专家把脉

记者:地下空间极度依赖标识,其重要性无需赘言。目前,标识看起来很全,但实际寻路效果往往打个问号,为什么?

孙澄宇:归根结底,标识系统设计作为一项专业的咨询服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甲方很少在设计之初就重视标识问题,很少在早期,如建筑师推敲人流动线时,就聘请标识设计团队介入。

建筑师设计的人流动线,如果与标识设计后定的人流动线差异明显,就会引发各种寻路问题,而且很难再通过优化标识来解决。

我们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是,甲方把标识交给室内设计团队。他们对建筑空间有较好的理解,并按国家标准配置标识。但面对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一些复杂的地下空间,当多条动线贯穿在一起时,仅仅机械叠加标识,容易信息过量,让人目不暇接,甚至“犯晕”。这时,就要考验室内设计师是否能深度理解人群行为。

另一种情况,甲方包给擅长灯箱制作的广告公司来做。一般由平面设计团队来完成,他们更关注标识是否醒目、美观,一看就懂。至于漂亮的标识放在什么位置更合适,对平面设计师是一大挑战。

还有一种情况是交给环境艺术专业团队来负责,他们各方面能力相对均衡,但同样,是否深度理解人群寻路行为,需要打个问号。

可见,标识系统设计是一项跨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平面设计、心理学、行为学等多个专业的综合性任务。其中,紧急疏散标识的设计,堪称专业难点,需要研究探索。

上海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比较用心,对寻路比较敏感的机场等,会就标识问题进行评估和研究。但说实话,考虑成本,大部分甲方不会投入足够的精力用于标识设计。

大家还没有认识到标识做得好不好,对人的体验感、驻留轨迹、空间感受影响很大。逃生状态时,标识系统也是保障生命的关键信息。

记者:地下空间开发比较成熟的城市,有没有可借鉴的经验?

孙澄宇:欧美城市人流密度、地下空间特点与我们差异较大,可直接借鉴的做法不多。日本、新加坡的城市与上海在城市高密度、立体化发展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不少经验可以学习。比如札幌,地下街道为了增强人的方向感,地面沿主要街道做了一排线性采光天井,人们在地下空间一看到天井,就知道大致方位。

东京的地铁网络密布,几乎是一座“地下城”,标识不仅详尽,而且准确、清晰、周到,满足人性化需求,值得我们多琢磨。当然,我们的地铁起步晚,发展快速,不必太过苛责,最好的状态就是自己不断摸索、持续优化更新。

记者:提升城市软实力,在城市更新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标识系统有多大帮助?

孙澄宇:在地下空间,寻找方位很难,带来很大的认知障碍。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是不足的,新技术可以帮上大忙。

比如,机场需要临时根据国外抵达航班情况,调整沿途标识牌,配合防疫措施,这引发了一种新诉求。我们为此开发了一套算法,可根据目标,自动生成沿途标识牌的内容。我们畅想,如果现有标识灯箱换成可远程控制的LED显示屏,那么未来在总控机房,就可瞬间更新关键位置的标识牌内容。

从长远出发,地下空间标识系统必须进一步精细化。解决城市地下空间的痛点,希望上海可以探索、引领和示范。这也是城市数字化转型可以作为的地方。

解放日报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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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融合发展利用探索

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多数城市将这两项建设分开进行。在此背景下,文章立足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剖析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的发展关系及独立编制这两项规划存在的问题,以可实施性和操作性为前提,从规划编制体系、空间布局和实施管控三方面提出规划策略,以期实现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两规合一”。

一 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关系

(一)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发展关系

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资源,我国出台了严格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因此,城市立体发展成为城市建设者和规划师的共识。人防工程作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要内容和强制性内容,同样要求城市立体化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必须有人防工程规划的指导。同时,需要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来体现人防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功能关系

按地下空间设施分类,地下人防工程属于地下防灾设施。任何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市政管线设施),只要在平时正常使用功能的基础上附加一定的特殊设施,或在工程结构方面附加一定的特定构造,便具有了战时的防护功能,可称之为“人防工程”。由此可见,人防功能与地下空间的平时功能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而是一种叠加的、兼容的关系,即对地下空间叠加一定功能,便成为兼容人防功能的人防工程。

(三)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布局关系

城市人防工程在整个城市的平面布局上,与地下空间利用的平面布局是一致的。骨干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人防工程的连通基本上要依托大型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建设来实现。因此,城市中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区、城市交通枢纽和节点(地铁)、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区、人口密集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均要考虑并适当满足人防要求。

(四)城市地下空间、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与战时功能的关系

城市地下空间的平时功能和战时功能有很大差别,而人防工程的平时用途和战时用途也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人防工程的功能时应将满足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作为背景和前提,而对平时功能的研究则应成为重点。

二 当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人防工程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 独立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1) 不能统筹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地表空间的自然延伸,因此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布局设置与地面的区位条件、用地功能、结构形态应紧密联系,规划时应地上地下全面统筹、整体设计。目前,很多城市单独编制的地下空间规划,就地下论地下,未统筹考虑地面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和其他设施布局,导致地下空间资源不能统筹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逆性,要求政府对地下空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

(2) 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不充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对地下资源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的规划,其涉及到道路、绿地、综合防灾、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等多个专项规划。目前,国内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基本上是按照地面规划的思路和方法,对于各专项规划的综合考虑不够充分,导致地下空间规划缺乏系统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对城市各项专业设施进行统筹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地下空间规划的综合性要求 ( 表 1)。

(3)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强制性不够,指导性不足。

2012年,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各市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合肥、淮南等城市相继编制完成地下空间规划。但是,目前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为总体层面的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够、指导性内容不足、规划实施性不强,且地下空间规划未被作为城市的法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在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性相对较弱。

(二)独立编制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存在的问题

(1)独立编制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缺乏系统性。

城市人防工程规划作为一项地下空间设施规划,对人防工程的平时功能未能进行全面考虑,利用效率不高;同时,其更注重对单个人防项目的布局,缺乏地下连通体系,未能协调发展地上地下空间和突出其经济效益。这主要是因为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缺乏与地下空间规划的结合,使得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缺乏系统性和条理性。

(2)城市人防工程规划体系不完善,实施力度不足。

目前,各市编制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建设规划为主,针对各类人防工程设施提出布局要求。但是,主要还是停留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突出;而地下人防工程规划尚未被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导致人防项目落地较困难,规划目标与实际建设内容脱节。

三 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融合

城市地下人防工程主要体现战时功能,平时作为城市地下空间,但利用效率较低。国家实施人民防空改革,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必然促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融合发展,真正实现“平战”结合。同时,融合式发展有利于挖潜土地存量,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必然选择;是缓解城市快速发展中交通、环境等各类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城市人防等防灾工程建设、完善地下防护空间体系、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抗毁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遵循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律的客观需要。

基于此,需建立一个能统筹地上、地下资源,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两规合一”的,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两规合一”,首先是将地上、地下视为同一个空间;其次是转变规划编制观念,建立符合城市立体化建设要求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最后,根据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的编制特点,将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两规合一”的规划内容贯穿于现行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

(一)规划编制体系融合

独立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往往会使得地下空间规模、规划范围等不统一。“两规合一”,首先可以做到统一规划范围,在对地下资源的评估和规模预测上保持一致的方法与基础数据;其次在编制时,参考的编制标准和法定体系一致,规划编制深度和建设要求统一,这更加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安徽省现行城市规划体系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层级,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包括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单元规划作为控规的技术研究支撑。总体规划阶段应包括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这一内容,规模较大的城市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总体规划获批后,各市应单独编制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单元规划中。在城市单元规划中,将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通用性条文内容纳入控规通则中,深化、细化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的控制指标。城市中心、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重点片区,可根据其影响,单独编制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各层级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分别承担落实上层次规划要求、协调同层次规划方案、指导下层次规划内容的任务。

(二)空间布局融合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布局地下空间各项设施,注重人防工程设施与城市建设融合式发展,注重地下空间“平战”功能的转换,完善人防工程平时功能和战时功能。统筹城市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和综合利用,实现平时经济、环境与交通效益一体化,构建战时互联互通、防空设施完善的地下空间网络。

1 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结合发展模式探讨

以平时战时一体化、防空防灾一体化、地上地下一体化、地下空间网络化为原则,形成“点—片—区—网”的城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点”指单体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是地下防护空间体系的基本元素;“片”指互连互通的地下空间防护片区;“区”指通过城市地下通道连接的地下防护区域;“网”指通过城市地铁、隧道、地下快速路等地下干道连接多个“区”而形成的地下防护空间系统。

2城市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相结合的重点建设内容

(1)地下综合体,包括商务办公区地下综合体、商业中心区地下综合体、文娱设施地下综合体、交通枢纽地下综合体和城市节点。

①商务办公区地下综合体

结合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以人防工程或兼顾设防标准建设、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用作停车库、设备用房及商业服务设施,战时用于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地下一层相互连通,形成地下人防互连通道。

②商业中心区地下综合体

大力发展建设地下综合体,以地下互连通道将地面上各个商业网点连通,形成地下商业网络;兼顾人防建设,战时用作区域内人防疏散干道;规划中加强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

③文娱设施地下综合体

地下建设公共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工程等人防设施,平时主要解决停车问题,适当引入文化娱乐、商业设施,以安全、有效地疏散大规模人流为主。

④交通枢纽地下综合体

以交通枢纽交通畅通为目标,通过建设地下步行通道连接地下停车场、地铁站点、公交枢纽站和地下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发展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战时用于人员掩蔽、物资储备。

⑤城市节点

指地下换乘站点或者组团中心的地下综合体,通过地下步行通道连接周边的商业设施,并与地铁站相连,战时有利于疏散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人流。

(2)地下互连通道,包括不同权属地下空间之间的互连通道、道路退界区域地下空间的互连通道、与地下交通节点间的互连通道。

①不同权属地下空间之间的互连通道(图1)。不同权属的地下停车、地下商业等地下空间之间的互连通道由政府主导建设或鼓励业主单位建设。互连通道所有权归投资方,平时由业主单位负责运营管理,战时由政府接管。

②道路退界区域地下空间的互连通道(图2)。对于城市新区、成片改造区,规划在城市次干道、支路一侧或两侧滚动建设片区间的地下互联干道;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由业主单位在其地下建筑沿道路方向外侧建设地下通道,并与主体地下空间连为一体,通道两端预留接口;各通道连接段由政府主导建设或鼓励相邻业主单位建设。

③与地下交通节点间的互连通道(图3)。在地铁站、换乘枢纽等地下交通节点附近,城市综合体建设同期,由业主单位建设地下互连通道;地下通道产权属于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通道宽度可适当加宽,增加商业、文化娱乐和餐饮等设施,经营权归业主单位;战时或防灾避难时由政府接管,用于城市安全防护。

3明确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建设重点与总体布局

(1)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建设重点。结合城市交通枢纽、城市重点建设地区、重要轨道交通节点、新区公园广场建设地下交通枢纽综合体、地下商业综合体、商务文化娱乐综合体,以人防工程标准或兼顾设防的标准进行建设,战时用于人员掩蔽、物资储备;以人防工程标准或兼顾设防的标准建设地下商业街,注重与周边普通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连通;将普通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轨道站点与地面人流节点空间连通,互连通道平时为交通通道,局部节点以商业开发为主,形成地下人防工程网络,战时用作疏散通道。

(2)综合利用、总体布局。在确定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建设的重点内容后,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基本形成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或城市主要交通廊道为骨架,以地下轨道线路、地下道路为人防疏散干道;以城市中心、副中心、高强度商业(金融)区、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区域;以轨道站点、城市绿地广场以及大型公共设施等为节点的结构(图4)。同时,构建平时交通、环境、经济效益一体化模式,战时互联互通,防空设施完善的“平战”结合地下空间网络。

(三)实施管控融合

1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控制指引

为便于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控制管理,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采用管理单元的模式将其纳入城市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中,作为土地出让条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单元划分与地面城市规划单元一致,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建设各项指标和控制要求均在管理单元内落实,便于地上、地下统一管理。

统筹考虑城市行政区划、城市结构、地块功能、建设强度、地下空间开发、人防工程、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等因素,采用“一张图+一张表”的形式,对各管理单元进行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引导控制,以达到对下一层面的地下空间、人防工程规划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使得规划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一张图”首先划定各管理单元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在适建区内提出综合利用建设强度分区,地下用地性质控制、平时设施和战时设施布局;“一张表”提出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建设量、开发强度、开发深度控制指引,综合利用设施规模刚性、半刚性、弹性控制内容及平战转换功能指引,地下空间历史文物与环境指引、开发模式及实施建议等内容。

2 建立“两规融合”实施机制

借鉴当前国内“多规合一”的工作组织模式,建议形成“一个空间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的实施机制。“一个空间蓝图”指通过多轮梳理、对接,形成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一张规划蓝图;“一个信息平台”指构建统一技术平台,将地下空间、人防工程信息汇总在一个城市信息平台上,并在这个信息平台上建立一整套项目协作流程,形成统一的政策平台;“一个协调机制”指政府统筹,市区联动,多部门参与;“一个审批流程”包括组织形成“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联合审查制度”,按照“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提高行政效率。

3 完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立法,加强技术标准规范制定

建议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结合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产权制度、规划、建设管理、资金筹措、优惠政策等实施细则,细化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产权管理、维护管理、使用管理与推进制度等实施建议。

新土地规划人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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