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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政策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人防办

题目:人防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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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由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全面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查阅下载,网址: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3/1/16/art_11542_1351628.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70号,邮编:150090,联系电话:0451-822795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建设,扩展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规划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及财政预决算等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准确、格式规范、答复及时。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办理20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栏目建设,根据上级网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网站的时效性、应用性、互动性和安全性,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为群众、为企业服务作为出发点,对公开事项、栏目设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进行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指派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管理,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准确,推进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采取以会代训、业务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评机制,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发挥“以评促改”作用,推动政务公开深层次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但还存在教育培训不够深入、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定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继续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2023-01-16

 

 

阳泉市人民防空办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阳泉市人民防空办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市人防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阳泉市人防办2022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的工作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做到了“四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我办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法宣科确定为法治工作专门办公室,全面负责法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制度建设到位。为使法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人防办管理工作的职能特点与法治工作总体要求,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法治工作。

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及普法宣传经费纳入办公经费,确保了法治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制作、网站正常运营、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另外,在行政执法时候,还购置了2台行政执法记录仪,用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纪,保护行政审批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创新队伍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

执法执纪到位。一年来,阳泉市人防办受理人防工程质监项目达近20个,组织开展人防集中执法400余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未出现1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展现了良好的人防形象。

(二)注重学习培训,创新宣传载体,实现了“三化”

学习教育制度化。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的普法职责。法规宣传科在法治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支部学习会和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了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培训提高经常化。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外,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安排;邀请法律专家、人防法律专职律师集中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人防法规政策;聘请人防法律顾问,伴随执法随机指导,全方位推进人防执法规范化、法制化;通过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全面普及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知识,全市人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人防事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法治宣传常态化。抓住“5.12”全国防灾救灾日、“9.3抗战胜利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契机积极普法,适时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五进”活动;并充分利用人防网站、人防宣传刊物和大众媒体,采取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办法,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人防社会关注度,努力增强人防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服务为民,确保了“时效与实效性”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聘请1名专业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市人防办在日常行政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协助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梳理行业法律法规;审阅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人防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了人防执法为民服务高质量。

政务公开及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第一时间内确保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问题,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今年,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的创新能力、整体推进能力还不高;二是应对新常态下依法行政的知识储备、能力储备还不足,处理复杂涉法问题的能力还相当薄弱;三是制度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党政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情况

今年5月份,制定并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就2022年度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办党组全年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作为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做到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履职承办人、措施、目标和时限,严格按照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1年12月底对阳泉市华通兴源商务会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经城区人民法院庭审审理【(2021)晋0302民初2048号】,判决被告支付人防使用费3849333.34元,交付占用的房屋设施。该案于2022年2月16日立案执行,目前在执行程序中。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普法,树牢法治思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落实普法责任,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落实,提高我市人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体系,提高政策水平

加强人防政策体系建设,提高政策建设质量,努力为加快建设应战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支援能力强的现代人民防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约束权力,注重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约束和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强人防法制工作的人员保障、物质保障,努力提高人防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制水平,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三)创新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在执法实践中抓好“一刚一柔”,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刚性抓手”,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柔性抓手”,刚柔并济,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机统一、协同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多措并举,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一要深入执法一线,开展经常性执法监督检查;二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要建立完善的快速处置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四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网上、电话、信件等监督渠道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对全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

(二)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规范和制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充分论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规范性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执法行为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检查,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责任心。

阳泉市人防办2023-01-18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人防办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将人防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要点》《河北省人民防空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绩效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根据河北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着眼有效提升全省人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对全省人防法治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推进人防法治建设有效落实;每季度听取法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人防法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修订、全省人防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建设的成效。

(二)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性。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下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自学重点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任办公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人防、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等。聚焦二十大报告“建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组织全办深入开展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为全办适应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提升工作能力、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全省“宪法宣传周”安排部署,结合人防实际,制定了省人防办《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网络活动;省人防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新时代法制人防建设”为主题深入学习宪法;12月7日,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办进行宪法专题讲座;12月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线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组织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考试及现场考试,购置了《行政执法指南》等法律书籍;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对全省人防系统6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得到全面提升。

(三)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人防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积极推进《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工作,成立《实施办法》修正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挂帅,专班推进《实施办法》修正工作,5月27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正决定并公布施行。在上半年完成《实施办法》修正基础上,着眼破解发展中遇到的痛点堵点,积极推进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修订,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调研论证,对2012年以来的结建审批数据进行了梳理分析,完成了易地建设审批临界限值研究,开展了防空地下室审批标准测算,组织了现行规定立法后评估,做好了立法修订前期准备。积极协调发改、财政部门,对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为行政审批提供了遵循。加强标准规范创设,出台《人民防空工程标志设置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人防工程标志设置,方便人民群众识别人防工程、便于战时迅速就近掩蔽;编制印发《人防工程防护质量监理控制技术要点》,规范了全省人防工程监理行为,提升了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国家人防办赋予的重点任务《人民防空检验评估制度标准研究》通过评审,为打造能打仗、打胜仗人民防空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为制定全国人民防空能力检验评估制度标准提供借鉴。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雄安新区建设法治保障的意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靠前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指导雄安新区加强人防政策法规标准创设,以政策创新促进依法行政,指导出台《雄安新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评价体系(试行)》等涉及人防建设管理的制度文件,推行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雄安新区建设保驾护航。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郭兰峰同志在河北省人防办呈报的《关于雄安新区人防创新发展示范建设的报告》上作出肯定性批示;胡启生副省长对省人防办主动靠前积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做法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四)健全执法工作体系,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下发河北省人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让人防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优化人防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7月15日到8月31日,采取网络线上培训考试和现场集中考试的方式,开展全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切实提升人防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开展了2次“双随机”抽查,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对随机抽选的30家人防监理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及时在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公示。

(五)坚持放管结合,持续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深入推进人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会同省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人防优惠政策,提升项目投资建设便利度,提高人防行政监管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全省人防系统持续开展访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等活动,寓监管于服务,不断优化人防行业营商环境。制定发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告知承诺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承诺制度,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会同省住建厅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成果管理,促进工作效能提升。

(六)丰富宣传方式,大力提升人防法治宣传效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责任制,在社会上、媒体上积极宣传与人防部门、人防系统、人防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创新形式举办普法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在发挥好报刊、广播、电台、墙报、专栏等媒体作用基础上,突出人防网站、政务微博、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优势宣传人防法律法规,举办线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学法、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多形式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协助开展民法典进农村等形式提高宣传实效;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在网站设置专栏、就人防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轻微行为免罚清单等内容制作宣传彩页、在公众号开展有奖竞答和每日转载宣传活动;整合各种宣传力量,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人民防空训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九进”和“法治九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空防灾知识技能。我办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河北日报10月30日、12月26日分别刊登我办“党的二十大进基层”“全面加强人防练兵备战和宣传动员”信息;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11月28日播放了省人防办“真抓实干 推动新时期河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新闻。

(七)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和人防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梳理制定省人防办平安建设责任清单,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明确;研究制定2022年国安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对平安建设联系点调研督导,9月30日办党组书记、主任赵运涛带队到平安建设联系点元氏县调研督导平安建设、安保维稳工作开展情况;6月8日简龙彪副主任到元氏县槐阳镇了解村两委办实事解难题、化解信访积案思路举措,结合“民法典进农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下发《“喜迎二十大 全力保安全”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暨人防领域信访隐患排查化解行动方案》,对做好全省人防工程生产经营隐患排查和人防领域隐患排查化解,进行安排部署。9月25日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赵运涛带队深入省人防办各直属工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督促整改。各级人防部门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排查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44处,38处能立即整改的全部完成整改,其余隐患整改持续推进;排查出信访隐患3个,分别有针对性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隐患可防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关干部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三是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化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安排部署,高标准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持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着眼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找准国防动员职能定位,转变思维观念,做好国防动员工作前瞻谋划,强化我省国防动员政策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把法律法规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国防动员工作实效。

(二)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抓好《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拓展法治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网络投诉举报、群众信访等工作机制,及时调查处理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新闻媒体、网络等多渠道监督,重点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认真学习借鉴好的做法,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四)加强国防动员和人防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人防网站、“燕赵人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结合国防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7·7”警报试鸣日等契机进行国防动员、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01-13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缘社区12组110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1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人防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2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件(业务工作类信息41件,工作动态类信息76件,通知公告类信息22件(含转载通知公告)、党建工作类信息44件、专题专栏类信息3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人防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在本机关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公开与人防主责主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断完善本单位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公开专栏。

3.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件制发程序,明确公开属性和理由,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对征求意见情况和结果反馈情况等区别情况公开。

4.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市人防办公告制度,实行以人防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为主,电视、广播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网站开设了最新动态、党建工作、县区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等动态信息的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本年度市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

2.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办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事务,设置1名兼职人员开展具体工作。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3.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机制,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同时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加强信息保密审查。

4.做好信息公开的登记管理和信息保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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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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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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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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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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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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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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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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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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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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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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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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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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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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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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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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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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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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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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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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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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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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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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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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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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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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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全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且,虽有配备B岗,但工作力量缺乏。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方案、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办主要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各类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夯实根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3.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标准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

4.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01-12

 

 

漳州市住建局(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漳州市住建局(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漳州市住建局(人防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依法行政为着力点,积极提升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落实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我局及时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完成漳州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第四轮梳理并上报市审改办(经梳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6项),将于近期公布。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制定并落实漳州市住建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强住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精心组织宣贯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载体阵地,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宣传普法内容,为住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监督。截止今年12月上旬,我局(办)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9件(共处罚金104.1528万元),其中施工扬尘处罚4件,安全生产处罚3件,危大工程处罚3件,房地产市场领域处罚2件,招投标领域处罚2件,造价领域处罚10件,违法分包处罚1件,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处罚1件,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挂靠)处罚1件,人防领域处罚2件。在对违法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跟踪落实整改,实现行政执法闭环管理、以罚促改,杜绝了“一罚了之”的现象。此外,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原告被驳回2件,未判决2件)。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做法如下:1、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查63个在建项目,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63份,提出整改意见250多条;查处15起违法分包、转包,围串标等市场违法案件,处罚金额88.16万元;及时处理13起欠薪案件,涉及农民工1466人,金额1266.38万元。2、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对招标监管平台出现的“红灯预警”进行灭灯。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查招标文件641个,处理406个“红灯预警”,其中,我局共审查38个招标文件,对因代理行为违规造成“红灯预警”的4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记分,共计13分。3、推动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今年来对135家在我市从业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调研,发出整改通知书134份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提高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抽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50份,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开展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截止目前共评价 100个次项目,累计扣分113分,录入信用评价系统。4、加大欠薪项目处置力度。结合我局开展的房建市政领域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同合作,与人社部门联合查处欠薪案件,对欠薪项目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今年我市已对2个项目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6.08万元,处罚企业2家,处罚个人2人次,企业不敢欠的震慑作用愈发显现。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漳司〔2021〕36号)要求,结合全市住建(人防)权责清单及执法实际情况,我局(办)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省住建(人防)系统中较早梳理形成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布首批涉及房地产和人防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共计9项。这是我局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举措。

二是做好“双公示”工作和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报送工作,进一步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止2022年11月底共录入1675条行政许可和42条行政处罚记录。同时,为做好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月报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漳州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城市信用监测预报数据,保质保量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截止11月底,共报送153份信用承诺书和14条工作信息。

三是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开展,完成市住建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和《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漳审改办〔2019〕1号)的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权责清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截止今年12月上旬,共完成国家监管事项认领共83项,认领率达到100%,梳理完成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含人防)共67项,梳理率达到100%,完成检查执法人员信息汇聚工作,共录入并完善本单位检查执法人员信息229条,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989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司〔2022〕1号)中有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严格落实报备工作,指定专门人员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截止2022年12月10日,我局共审查并报送8份规范性文件,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漳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进行报备,同时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报告和备案说明。

二是完成新一轮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执法委托实际工作需要,于2022年6月底完成与直属涉及行政执法的16个事业单位间的行政执法委托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任务和责任。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及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漳州市2022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住建系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试,并制作《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于2022年4月28日报送至市司法局。同时,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的通知》,汇总住建系统共45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完成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工作。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一)由于省、市两级近期将陆续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公布,这将使得我局去年公布的《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与上述新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部分事项的设置方面无法保持完全一致。(二)我局存在部分规范性文件未统一编号和注明有效期的情况。(三)我局目前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原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各执法科室(单位)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调整,进而形成的《漳州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尚未制定完成并予以公布。(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协对市政府工作建议分解表》建议内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和落实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的要求,需要在建筑领域和工程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但我局的包容审慎清单并没有涉及建筑领域和工程领域的事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优化权责清单梳理,推进权力公开运行

一是进一步梳理出上级已明确发文取消、调整(如审批改备案)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是加强与省住建厅许可处对接,及时掌握全省住建系统在《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对应调整“五级十五同清单”情况(如:项目合并、拆分、增加子项等),及时对我局实际在办清单予以调整;

三是在全省住建系统“五级十五同清单”相对调整稳定且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也调整并公布后,重新调整公布《漳州市住建局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含保留事项目录和调整、取消事项目录)。

(二)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司〔2022〕1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报备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以及文件备案工作。

(三)细化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我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加快推进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调整(在省厅标准分“轻微”、“一般”、“严重”三各层级的基础上,再细分“三级九档”),相关修订结果经我局法规科汇总审核后形成《漳州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

(四)深化包容审慎清单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协对市政府工作建议分解表》的建议内容,加快推进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的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积极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执法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程序,使依法行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12-16

 

 

江西省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人防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江西省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人防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赣人防综〔2022〕76号

各设区市人防办,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人防发展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对人防行业从业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省人防办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人防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随机抽取了10名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和3个类别共13家人防行业从业企业,其中含人防监理企业8家,人防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3家,人防质量检测机构2家,以上企业由省人防办单独开展检查。本年度对人防设计企业、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检查,由省人防办与省住建厅联合开展,共抽查人防设计企业、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6家。

此次检查以实体质量为主,采取临时通知的方式,到企业驻地或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各企业建设管理情况、质量控制资料、质量行为等事项,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防护设备产品质量、项目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测或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检查组现场填写《检查结果确认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交被检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备份留存,确保了检查结果的真实公正、透明公开。同时,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人防技术专家对检查组抽取带回的项目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图审报告、计算书等)进行复核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本次执法检查,共抽查全省人防工程实体20项,人防图纸6份,共涉及人防项目26个,抽检人防主要建筑材料及防护构件出具监督检测报告56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被检人防行业从业企业总体上能认真贯彻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各自的建设质量责任。本次被检人防工程项目能按照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较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总体符合要求,较往年有所提升。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防监理企业。此次被抽查的人防监理企业为江西华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瑞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在建项目。此次被检查的人防监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页资料管理不规范,如图纸会审资料不全、不规范、签字不完整,见证取样委托资料不能提供,监理日志、旁站记录、质保资料、检验批签字不规范等;人防监理人员履职不严谨,未严格执行报验、旁站、验收等制度,对人防质检部门指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回复等;监理人员履职能力低,不能及时指出施工单位不规范作业问题,对实体施工质量通病预先控制不力、事中纠偏不力等。

(二)人防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此次被抽查的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为赣州华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宜春市万维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旭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企业内业管理不规范,不能及时提供生产图纸、检测报告。经监督检测,反映部分企业防护设备存在门框垂直度偏差、门扇垂直度偏差、面板厚度、门扇厚度、门框垂直度、门扇门框贴合面间隙、门框漆膜厚度不达标等安装质量问题。

(三)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此次被抽查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江西赣防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建威检测调试有限责任公司。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测,反映个别检测机构存在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合格认定标准偏宽松的问题,如门框垂直度偏差数值较大,而检测报告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等。

(四)人防设计企业。此次被抽查的人防设计企业为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中昌建筑规范设计院有限公司、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河南丰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优建筑设计院华赣人防分院和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人防技术专家复核,被抽查的图纸虽总体基本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其他规范、政策、法规要求,但个别项目的图纸仍存在违反规范规定,甚至违反强制条文的情况,部分专业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错漏较多,设计人员对规范原理理解不清晰。

(五)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此次被抽查的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江西南大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赣州市科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吉安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新余市方正设计技术咨询中心、江西省恒正人防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安厦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经人防技术专家复核,部分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图纸审核不够细致,把关不严,经审核的图纸仍存在违反规范规定,甚至违反强制条文等问题。

三、处理决定

现场检查结束后,省人防办约谈各存在问题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向其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其在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省人防办依据国家人防办《印发<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防〔2018〕117号),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人防设计企业江西中昌建筑规范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水岸香蒲(二期)人防工程项目设计组负责人赵静、暖通专业技术人员陶建新、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万翔进行通报、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并协同有关单位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约谈告诫。

(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赣州市科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的水岸香蒲(二期)人防工程项目图审组负责人赖岗清、暖通专业技术人员张普平、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钟敏进行通报、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并协同有关单位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约谈告诫。

(三)对存在一般项目实体问题的江西华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宜春市万维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旭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江西建威检测调试有限责任公司共8家企业进行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整改质量问题。对存在一般设计、图审问题的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河南丰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优建筑设计院华赣人防分院、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南大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吉安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新余市方正设计技术咨询中心、南昌市安厦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9家企业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约谈告诫。

(四)对存在一般图审问题的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江西省恒正人防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鉴于其已注销相关资质,并终止人防施工图审查业务,故对其进行通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防行业监管。各市、县(区)人防办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履行对人防工程建设市场的法定监督职责,加大对各自辖区内的人防建设项目以及在本辖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地区的工作情况,以点带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各企业及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确保各企业及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能按期整改完毕。在保持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市场开放和活力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加强对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人防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依规有序执业,确保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受控,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落实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被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并举一反三,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避免重复发生此类问题。全省人防行业相关企业和个人要以上述问题为警示,引以为戒,在市场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法制与质量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质量管理主体职责,自觉维护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形象。受约谈的人防从业企业要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内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落实整改要求,积极消除质量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强化行业自律。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须规范自身质量行为,完善人员、资料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自纠自查,避免出现质量行为、从业行为等方面问题。未被抽查到的各人防行业从业企业也不能心存侥幸、心怀懈怠,须对照其他同类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使企业管理、人员执业行为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得到同步提升。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12月29日印发)

原文下载: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pdf

江西省人防办2022-12-29

 

 

东丽区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东丽区人防办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2年,东丽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工作概况

今年,我办累计实施行政执法68件,其中行政检查67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0件,行政处罚率1.5%。执法内容覆盖对人防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检查等各个方面。

我办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防办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法规,对在建和已建成人防工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其中东丽湖慕湖苑配建一、二项目在办理联合验收人防专项手续时发现,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结建审批或人防建设意见,违反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以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经查,建设单位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对人防政策理解不清,非人为故意漏报瞒报,且未对人防事业及经济财产造成损失。我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建设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做人防普法宣传。

二、工作举措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制定奖惩办法,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行政督管,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对辖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职能权限、法律依据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明确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细化执法环节,明确执法方式、记录内容、信息载体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人防建设意见情况,严格落实“应建必建”原则,保证整个建设过程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的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发生。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据《中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防办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的规定》等相关制度法规,对一般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积极推进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定期公示权责清单内容及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抓好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宗旨教育,把服务企业作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建设单位做好全方位服务。

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且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在我区工程建设项目中极为少见,不能单纯地用现有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来套用到本项目中,我办积极探索同类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经验,寻找政策创新方式方法。

2.我办为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主动对接服务,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帮扶力度,深入项目现场服务,我办于今年4月14日、6月22日、8月3日、8月18日四次与机场扩建指挥部现场对接建设方案,开展现场服务,耐心细致讲解人防相关政策规定,对项目单位方案设计进行跟踪服务,共同研究破解难题办法,让企业少跑路,不走弯路。

3.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现场互动答疑,既了解了项目单位存在的困难难题又让项目单位了解了政策底线,为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提供了政策和技术支撑。比如在对接服务中我们发现项目单位存在增加配建人防工程会超出概算顾虑,为此,我们积极联系人防设计专业人员,及时将掌握的专业知识--“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所需资金比只建地下不建人防工程、缴纳易地建设费要节约的情况”告知建设单位,打消了项目单位的害怕超预算的顾虑。同时,为使项目方案设计更趋合理依规,我办对方案设计综合考虑了项目建设近远期结合、建设成本核算以及人防法律法规的合理运用等方面,方案的合理性与合规性更趋成熟。9月1日,我办会同建设单位主动向市办工程处汇报人防初设方案,市办对此方案给予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性不够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还有不足。

(二)执法监督平台各项信息录入、案件评查工作还不够及时。

(三)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两个清单”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二)加强依法公开工作。落实《天津市人防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天津市人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人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完成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项信息录入、案件评查工作。按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年度执法工作报告。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确保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天津市防空袭警报试鸣活动等时间节点和人防“五进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01-17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下载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省法宣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现将我办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如下。

一、普法内容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贵州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全省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关于贵州省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和异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等人防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贵州省人防系统全体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使人防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人防法治机制不断完善,人防法治建设继续加强,人防法治实践持续推进,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防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广泛普及,人防法治更加适应人防建设发展要求,为实现我省人民防空“十四五”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四、行动计划 

(一)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

办党组书记、主任帅文为普法工作负责人,分管综合处的办领导舒勇为普法工作主管领导,综合处为具体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二)做好部门(系统)内学法用法 

1.建立完善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按制度规定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办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落实。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综合处)

2.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以及颁布的阶段性法律文件纳入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利用省人防办网站、“黔人防云”手机APP、微信、微博等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责任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责任处室:综合处)

4.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办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述法。(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5.通过自学、专题培训、讲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责任处室:综合处)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

7. 组织全办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和考试。(责任处室:综合处)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组建由机关各处(室)人员参加的普法宣传队伍。积极参加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责任处室:综合处)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相关情况。(责任处室:综合处、工程处、指挥和信息化处、计划财务处)

3.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人防行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4.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5.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周、“9·18”等特殊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全省人防系统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人防法等宣传教育。结合各地州市警报试鸣活动,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处室: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创新普法形式

1.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人防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贵州省人防系统行政案例库。 (综合处)

2.制作普法资料,在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开展普法。通过宣传画、宣传展板张贴普法内容,开展常态法治宣传。(综合处)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结合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依托人防宣传教育场所、人防工程等,开展普法宣传。(综合处)

2.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综合处)

五、责任领导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舒勇副主任。

六、责任部门

普法工作由综合处牵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处(室)负责对相关普法内容实施普法。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省人防办综合处刘情,电话:0851-85164909,电子邮箱:327937130@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2022-09-01

 

 

宁波市人防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宁波市人防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办法治宁波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浙江、法治宁波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全市人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人防力量。

一、加强对法治宁波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二、.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始终把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人防部门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必备书目学习。利用党员干部学习网、学习强国、周二夜学、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等学习培训平台,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

三、不断提高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年初印发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检查,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市人防系统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坚持放管结合,组织施工图审查质量评审,共抽查16个项目10.3万平方米,促进从业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首次联合市资规局开展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了10家测绘机构的10个项目,检验了联合测绘成效。突出五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定期通报,加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今年,共组织在建、竣备人防工程质量抽查288人次,切实提高人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治理效能。

四、抓好人防法治制度的落实。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执法人员证件清理申领,组织本办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严格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年组织了2次本系统本单位执法人员相关法律业务学习培训。按照各级行政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配备专职及兼职法制审核人员2名,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保障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编制本单位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做目录清单的公示和落实工作。

五、大力开展人防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印发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丰富宣传载体等方式,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着重开展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学习宣传月。结合人防宣传“五进”以及“3·1”国际民防日、“5·12”“9·18”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等特殊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宁波电视台、宁波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制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人防在行动”人防宣传周有奖答题活动,持续扩大宣教影响。结合人民防空创立纪念日,在宁波地铁1、2、3、4、5号线换乘站点利用灯箱集中集中宣传人防标语标号。在中心城区利用666部小区电梯广告屏集中播放人防法治宣传微视频短片。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在海曙区10个乡镇街道的网络电视媒体-iTV开机广告进行人防宣传,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法律常识的普及,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宁波市人防办2023-01-03

 

 

南昌市人防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章下载

南昌市人防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2年,南昌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防办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主体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人防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7月份,针对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组班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组坚持把法治南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党组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问效。三是科学制定法治建设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下发了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有序地展开。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理论学习。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法律顾问授课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民法典》等依法行政重要文献和党内外法律法规以及人防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办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每会一廉”、“每会一法”活动,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党组学法4次,办公会学法12次。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四位一体”的考核制度,年底对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三是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认真抓好以《人民防空法》、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积极参加公务员网上知识培训、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开展法律常识的网上考试,合格率100%。

(三)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办权力事项调整,以及原市行政审批局的部分职能划回原行业部门的要求,市人防办办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材料审核、复核、“一网通办”等窗口业务,对内分审批、质监两块业务。全面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优化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为着力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办理即报即办,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间办结每个环节的审批,在办理审批程序上做到依法依规。一年来,市人防办所有受理的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行政审批工作。二是规范人防执法。对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等情况,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群众直接通过网络查看执法公开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拍照留存。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根据省办和市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精神,市人防办及时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今年9月,与市市监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抽查了3家人防防化设备生产企业。在抽查监管中,引入信用权重,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频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同时,坚持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积极应用“互联网+”,开展掌上执法。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法制教育。五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近年来,市人防办积极与市城管执法局协调有关行政处罚事宜,提交了对江安学校异地重建工程、鸥鹏湾项目、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等多个项目的执法建设函,并及时跟踪处罚进度,现已全部处罚到位,处罚金额超百万。行政处罚对广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一次普法教育,同时也是对潜在违法违纪单位的一次严厉震慑,更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通过行政处罚手段,进一步督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对防空地下室建设及经常性维护管理的职责,决不能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忽视人民防空的切实需求,触碰法律的底线。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效果

一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纳入人防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10.31”人民防空创立日等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大力开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在筹划“9·18”纪念日活动期间,市人防办联合新四军军部陈列馆、南昌市第八中学,开展了“勿忘历史,爱我中华”活动。为此,省市各主流媒体对活动全过程进行了拍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文国际频道、中央新闻频道、人民日报、光明网和省市媒体相继作了报道,实现了南昌人防宣传工作格局上的突破。二是做好新形势下学校人防法规宣教工作。因疫情、学校减负等因素的影响,学校人防法规宣教工作有被进一步虚化、弱化现象,为此,市人防办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初中正确把握人防法规宣教的渠道规律,着力于构建学校人防宣教体系,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市人防办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受理人大委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有关人防工程产权、使用管理等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协调处理各县、区、开发区人防相关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不足

主要不足是人防系统依法行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多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培训;另外今年人防普法工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形式不够多,力度不够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市人防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国防动员机构改革,调整全办系统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继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人防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切实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人防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南昌市人防办2023-01-09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省人防办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防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推进人防法规政策落实和全面提升人防系统依法建设管理水平两项重点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持久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印发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党组中心组和办机关各党支部进行了5次学习,办党组书记、主任帅文同志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了2次专题辅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全面形成。二是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习实践活动。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处级领导领学内容,组织全省人防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同时要求各支部、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学法安排,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全省人防系统常态化开展人防工程检查抽查工作,及时纠正人防工程各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全省人防工程顺利施工和工程质量。重点突出对人防专用设备企业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生产及销售人防防护设备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覆盖,组织召开人防专用设备企业座谈会1次,人防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会2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正规的竞争秩序,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依法实行重点领域行政强制。2019年至今,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经省领导同意,我省人防系统开展全面调查整顿。集中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10650个审批项目(其中建设项目2283个、易地建设项目8367个)。通过分类精准施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查办督办各地以地质条件不适宜等理由进行易地建设审批的项目、拖欠易地建设费项目,督促市县人防部门逐项复查、责令存在问题的项目补建人防工程或补缴易地建设费。截止目前,已追缴历年拖欠的易地建设费并入库17.1亿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针对省委巡视反馈和企业反映的人防设备行业壁垒、价格畸高问题,省人防办多次约谈人防设备企业,并向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情况、实施联合惩戒;用好国家人防办关于人防防护设备信息价的政策工具,克服各种阻力,两次出台《设备指导价》,压减我省设备价格60%;《设备指导价》出台以来,已审批700多个人防工程项目,预计减少企业和群众支出6亿元。新制定修订规章制度28项,督促各市县废止不符合规定自行出台的政策文件42件。突出抓好制度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三是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省人防系统不存在要求相关民营企业普遍停业、停产的措施,不存在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目前,贵阳市完成登记480个。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人防地下商场和地下通道、办公用房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40余处场所进行排查,分别作出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鉴定、加强定期巡检、储备充足防汛物资等处置意见,并要求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加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五步法定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文件执行及后续评估工作,文件制发质量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我办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1件,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处提交的《贵州省人防工程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信用实施细则》,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家人防办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国人防〔2018〕1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29号)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贵州省人防工程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信用实施细则》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审查意见予以通过。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动态管理本单位权责清单、权利运行流程、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有关内容。2022年以来,全省人防系统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求各市(州)积极配备完善执法记录仪,强化记录时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的方法,充分发挥全过程文字记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明确由我办综合处为负责法制审核的处室,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制定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核清单,明确我办重大执法决定的内容和审核重点,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定等纳入法制审核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需通过综合处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办党组的会议审定。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全省人防系统以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契机。我办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层层动员,组织专题讲座1次,集中学习7次,并由处级干部带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内容,人防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一定提升。

(五)普法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一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党组书记、主任帅文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确立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1号),根据普法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紧贴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工作大局,办领导班子及时研究制订了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具体举措、责任领导等内容,细化普法工作事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逐一落实。三是落实宣传经费,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普法工作要求,我办统筹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保障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软硬件建设,确保普法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我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人防建设的首要任务,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有关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宪法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五是认真推进民法典实施。制定《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民法典。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知识、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学习的内容。对照民法典梳理完善人防普法责任清单并实施。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相关答题活动,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完成2022年度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参加省法宣办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六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社会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是重点学习宣传人防法规。紧贴人防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人防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过去一年里,省人防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法治意识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体系,法治人防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形成。二是优化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人防领域依法治省和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我办主要领导和班子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印发了《省人防办2022普法责任清单》《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四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回顾我办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工作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于改进,宣传手段、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三是人防立法年代久远,刚性约束不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推动全办法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行为,推动人防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重点搞好职责划分、信息梳理工作,加大执法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防执法队伍。五是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普及,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人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人防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贵州省人民防空办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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