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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县人防办

题目: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资料提供时间: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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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防办:依法依规呵护“地下长城” 文章下载

台州市人防办:依法依规呵护“地下长城”

3月1日起,《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台州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将我省近几年改革创新成果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对今后我市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

《办法》构建了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相比于《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此次出台的《办法》有哪些规定值得注意?上周,市人防办法律顾问、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克文就《办法》中的内容给予了解读。

“新颁布的《办法》适用范围有比较大调整,将包括防空地下室在内的全部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及其监督活动都纳入了适用范围。”洪律师说,可以说《办法》实现了管理过程的纵向全覆盖,构建了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具体地看,《办法》强化了人防工程规划编制、衔接、落实和连通各个方面,并对工程建设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责任和经费来源,明确防空地下室的修建要求,以及防空工程从设计、设备生产安装、竣工验收到移交等建设全过程的操作指引等。

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了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维护管理费用保障以及维护管理具体要求。

为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功能,保障人防工程战备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办法》规定在确保不影响战时防护效能和不违反平战转换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出租防空地下室给他人使用的,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建立健全人民防空工程信用监督管理机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和进行公布。

连续多年对全市人防工程“全过程”监管

据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统计,目前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共有700多个项目,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仅去年就新增了50多万平方米,提供了1.3万个人防停车位。

“到目前为止,台州全市人防工程种类繁多,包括人防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以及老旧坑道等等。”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人防办对全市人防工程开展了从规划、建设到质量监督、维护管理等多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在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上提前介入,将人防建设指标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对在建的人防工程加强质量监管,强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对已竣工的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保证存量人防工程的完好率,这都是近几年人防部门做的主要工作。”该负责人说,“同时全市各级人防部门还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和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单位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提升他们对人防工程的维护意识和能力。”

自2018年年初以来,市人防办每年都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人防领域“护防服务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破坏人防工程结构、违规改变平时使用用途、违规堆放易燃易爆品等问题。

“每次行动执法人员都会就各类人防工程的维护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和询问,这几年各县(市、区)的人防项目主要存在设施损坏、违法侵占、杂物乱堆放、擅自取孔等几大隐患。”该负责人说,去年共立案查处了8起违法案件,近几年累计立案了40多件。

该负责人表示,3月1日《办法》实施以后,各级人防部门将继续对全市人防工程展开检查,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九派新闻 2022-3-12

 

 

青岛市人防办—强化“五个坚持”推进新时代法治人防建设 文章下载

青岛市人防办—强化“五个坚持”推进新时代法治人防建设

近年以来,青岛市人防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人防建设的根本遵循,大力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气,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时代法治人防建设持续推进。

一、坚持以党组学法为抓手,人防机关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人防办党组完善和坚持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人民防空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举办《民法典》培训讲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修订出台《党组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度规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坚持以流程再造为突破口,人防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入

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人防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出台《青岛市人防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青岛市人防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研究编写《轨道交通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手册》、《质量监督人员行为规范手册》,进一步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编写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成为全省工作标准。

三、坚持以放管服为宗旨,人防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研究制定《人防行政审批改革方案》,选取胶州市作为试点,将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由12项减为3项,地下空间兼顾人防事项审批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报审材料由8项减为1项。制定完善《人防工程建设从业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坚持青岛市人防设计、审图、监理等各领域市场不设置任何入市门槛。研究出台我市工业用地项目配套设施不再履行结建人防工程义务相关惠企政策。

四、坚持以突出人防特色为重点,人防法治宣传进一步浓厚

注重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一楼大屏幕和多媒体警报器等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传活动,坚持每年举行宪法集体宣誓仪式。结合“3.1国际民防日”“11.14警报试鸣日”等具有人防特色的重要时机,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广泛进行人防法治宣传。加强人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浓厚人防办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以维护法律法规为根本,人防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

着眼人防法规体系化建设,积极做好《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章修订工作。山东省人防办专门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部分人防法治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对我市人防法治经验做法进行了推广转发。坚持每年对区市人防行政审批、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青岛政务网 2021-12-10

 

 

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文章下载

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人民防空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法定工作。《人民防空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规范、保障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是开展人防建设的主要依据。遵守和执行《人民防空法》,维护其权威是人防法治工作的核心内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人防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加快人民防空法治化进程,努力营造人民防空工作良好环境。

一、找准差距,坚定信念,在人防建设中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防各项工作。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防法律法规,健全了防空防灾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防空防灾应急方案计划,组建了人防专业队伍,建成了人防基本指挥所和应急指挥中心,配备了移动指挥车,人防工程建设以每年数十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人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人防法治建设中,各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人防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影响职能发挥。旗县人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大多数旗县人防机构为挂靠机构,人员混编、兼职现象严重,致使人防执法主体资格难以保障。二是人防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现行的人防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部分人防法律法规条款操作性不强,使人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缺乏依据,致使执法力度不够,部分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我行我素,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违法难究,违规难办。比如结建防空地下室产权归属问题,因人防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成为当前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日益突出的难点问题。再比如,由于人防法律对小区防空地下室出售未作规定,有关规章只作为义务事项而未列入禁止事项,致使部分新建小区出现出售防空地下室现象,造成小区业主、小区开发商、小区物业之间矛盾多样、多发,业主诉求增多。特别是本市制定出台的人防法律配套法规不健全,制约了人防工作开展。三是人防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然存在。《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明确将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强制性内容。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报建联审机制不健全,目前不建或少建人防工程,不按标准缴纳、少缴或漏缴易地建设费的问题比较突出,欠缴易地建设费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以优化投资环境为借口,把少建或免建人防工程、少缴或免缴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使人防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

面对与先进地区的差距,面对当前人防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首先要强化法治理念,在人防建设中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人防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是坚定法治至上的信仰追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实。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常态开展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和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在持续学习、执行、贯彻中赋予法治至高无上的地位。三是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人防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防各项建设,为战时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奠定人防基础。

二、创新举措,奋发勇为,加快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在人防系统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在人防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实现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一)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夯实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两大根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巴彦淖尔市人防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防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防系统2015—2017年人才培训规划》,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人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培养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对照、运用人防法律法规分析问题、综合判断问题、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造就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依法行政意识强、实际工作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二)建章立制,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人防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逐步建立人防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规范,健全人防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执法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实际运作中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规范作用,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将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为完善人防依法行政体系、提升人防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不断提高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使公平正义成为人防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要在坚守职业道德、执法为民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层面教育引导广大人防干部争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要加大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确保人防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提档升级。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人防部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维护《人民防空法》等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人防依法行政体制。

一是创新人防执法体制。要加强基层人防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人防执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各级人防部门要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要认真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努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到人防工程体系建设、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人防信息化建设、人防宣传教育等各项法定工作中,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要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前置的法律规定,全面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依法严肃查处与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行为。巴彦淖尔市人防办近年来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领导小组,健全了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结人防许可证时限,提高了服务效能,有力推动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是规范人防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因为在人防执法实践中,随着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规范与否已经成为衡量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各级人防部门一定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

四是落实人防执法责任。要根据人防行政执法实际,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快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的执法体系和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特别是来自地方领导干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要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依法强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依法规范人防建设市场,依法惩处各类人防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各级人防部门要按照制度化建设要求,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力推进执法现场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系统等的管理和应用,用硬件建设有效提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规范人防行政执法档案,所有人防行政执法文书、程序、结果等都要录入电脑管理,逐步实现人防执法流程信息化。

三、强化领导,广泛宣传,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法治环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利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建设法治人防,人民群众是基础力量。推进人防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建设取得的成就,以此来强化全民的人防法治理念,使法治人防成为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信仰和尊崇,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为建设法治人防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全社会树立人防法治意识。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以促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目的,持续深入地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信心。要积极主动把人防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将人防宣传教育与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国际民防日、法制宣传日和“9·18”人防警报试鸣日等宣传活动结合起来,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创新人防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和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除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外,要注重运用网络平台以及电话炫铃、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政策,展示人防法治工作特色亮点。

三是推行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机制。各级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人防普法宣传教育,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做到既是执法员、又是普法员。通过宣传,切实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防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

四是持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五进”工作。要积极做好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示范企业的拓展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范围。要重点开展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社区居民应急疏散掩蔽方案,组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有效利用社区人防工程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居民防空防灾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防空防灾应急演练等能让居民切实受益的活动,使人民防空工作真正走进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同样也是依法建设人防之准绳。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切实维护《人民防空法》等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主动适应人防工作新常态,把握人防工作新要求,探索人防工作新方法,落实人防工作新举措,积极参与到法治人防建设进程中,推动人防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人防建设新局面。

巴彦淖尔市人防办2019-8-27

 

 

十堰市人防办多措并举加强法治人防建设 文章下载

十堰市人防办多措并举加强法治人防建设

12月1日下午,市人防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交通宣传教育体验活动,进一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亲身体验交通事故危害,汲取酒醉驾案例惨痛教训,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理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形成了全方位建设法治人防的浓厚氛围。

强化党组责任,系统谋划建设。近年来,该办党组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人防工作“安全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法治人防的氛围。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行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等重大意义。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化,把法治人防建设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遵守法律法规相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法治人防建设。制定法治人防建设规划,对班子成员及科室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每名干部职工做到对争创清廉机关工作目的、任务、要求三明确。

强化法治宣传,树牢法律意识。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党纪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规定》等,紧盯重要时间、重大活动、重点岗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布廉政提醒、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抓严抓实廉政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宪法法律教育。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引导干部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崇尚个人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学习《国防法》《中华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行政处罚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做好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治咨询,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使人防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健全制度规定,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树立行为准则,用制度管理。先后制定了《市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市人防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市人防办行政执法五项制度》、《市人防办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管理,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言行,逐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职责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准军事化机关”。按照人防办实行军地“双重领导”、完成人民防空工作准“军事化”的特点,落实军事化要求,建立了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令行禁止”的作风。三是咬定“安全发展”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落实安全工作要求,促进了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安全稳定。四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各类教育7次,并针对元旦、春节、清明和中考、高考升学期间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纪律提醒和要求5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汇报,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廉洁自律意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五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廉政建设防控机制。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组织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单位通过自己查找、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突出行政执法及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逐一全面排查遵纪守法、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情况,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杜绝违法现象发生,强化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同时,通过常态化内部抽查和制度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素质。

搜狐网 2021-12-3

 

 

解放思想 不断创新努力提高人防法制建设水平 文章下载

解放思想 不断创新努力提高人防法制建设水平

民防空法制工作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发展、规范运作、引导方向、保护权益、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搞好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方法,着力建立完善配套的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建立开放的人民防空行政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人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创新立法理念,增强质量意识,提高立法水平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人民防空立法是推进人民防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搞好人防立法工作必须创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人民防空正确实施依法行政提供基本保障。

(一)创新工作理念,明确工作方向。 一要树立人本立法理念。人防立法必须以人为核心,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为根本目的,改变过去立法中一定程度存在的“官本”观念、崇扬行政权力而淡化个人权利、重公法轻私法、忽视私人财产保护的倾向,由行业本位立法转向公民本位立法。二要树立客观立法理念。立法应当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认真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把成熟的意见上升到法规政策。三要树立民主立法理念。要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保障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四要树立科学立法理念。立法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要求解决实际问题,恰当处理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关系,在变动中保持连续性,追求成本效益最大化。

(二)建立质量标准,提供评估依据。 高质量的人民防空法规政策应当符合如下具体质量标准:一是遵守法制统一原则。下位法规政策必须符合上位法规政策的精神,不与相关法规政策内容相矛盾。二是权利与义务统一。公民、法人享受人民防空保护,获得使用人民防空设施收益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建设、维护、管理人民防空的义务;人民防空部门作为人民防空建设的主管单位,在组织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同时,应当履行接受全社会监督的义务。三是符合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法规政策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利于解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实际问题,又不能超越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四是便于贯彻实施。法规政策内容应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贯彻实施的行政成本、经济成本较低。五是实施后的实际效果显注。法规政策实施后,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接受,法规政策引发的纠纷较少,能有效推动人防事业发展。人防部门应在进一步细化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在立法工作中,实施同步质量管理。

(三)建立质量保障机制,确保立法质量。 一是建立质量评估机制。法规政策起草完毕后,要组织人防系统内部和社会力量,根据相关标准对规范政策文件草案进行评审,经履行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后,要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制订的法规政策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不断提高立法的透明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更好地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推进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在立法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专业问题上,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实行科学论证。三是建立程序审查机制。人防立法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程序进行,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各个环节必须接受本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会和上级机关的审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立法行为,本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和上级机关应责令立法单位限期补正。

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高人防执法效能

人民防空执法是依照人防法规政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是人防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人防执法机制,落实人防执法责任,改进人防执法方法,抓好执法工作落实,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防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人防建设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要建立各级人防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把关,人防系统内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横向联通、纵向贯穿的人防行政执法系统联动机制。人防部门要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分工。要合理划分事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协同处理制度。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步建立起人防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的横向联动机制。人防系统内部要建立案件线索发现、案件受理和快速查处制度。在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执法力量综合调度使用的有效办法,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人防部门执法协调配合的纵向联动机制。同时,要在各级人防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省、市、县(市、区)人防系统建立人防执法信息网络,实现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二)建立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 各级人防部门要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制定《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明确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的领导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将人防行政执法每项法定职责进行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执法资格制度、案卷评查、档案管理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防部门的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业务职责,按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同级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自觉抓好执法工作的落实。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要负责行政执法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三)合理划分职能,改进执法工作手段,实现执法工作人性化、程序化。 要对照行政执法依据中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明确省、市、县(市、区)人防办在行政执法事项上的职责分工和相关权限。原则上,省人防办统筹全省人防执法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市、县(市、区)人防办统筹本地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抓好执法检查和管理,处理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案件。同时,要以辖区管理的原则,明确市与县(市、区)人防办行政执法的职能分工。全省人防执法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协作的基础上,实现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和执法效能的提高。要坚持以人性化执法为载体,实施“前置式”执法,及时将各类违规行为发现和处置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纠纷,减少执法成本和行政相对人的经济损失。要坚持教育优先,对违法程度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可用教育方式,使其及时纠正的,应免于行政处罚。要保护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认真记录并进行复核,要告知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组织听证。要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标志、装备,做到文明执法、礼仪执法。要对人防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认真的疏理。根据行政执法的不同内容,分别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按照设定的工作流程开展人防行政执法,确保在行政执法中,不缺少法定环节、不颠倒法定顺序、不超过法定时限、不出现任何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为。

增强开放意识,创新监督手段,促进人防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加强执法监督是推进人民防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人防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成效,在继承传统的职能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用监督维护人防执法的公平、公正,用监督推动人防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一)依法公开执法信息,让群众享有知情权。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制定人防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推进人防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案卷、工程档案信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涉及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事项、办事决策过程与机制、行政管理措施与手段以及其他人防信息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告制度、与新闻单位通气制度,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沟通。

(二)拓展监督平台,从监督方式上求突破。 各级人防部门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审计机关以及人防上级机关监督的同时,应主动建立群众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群众监督信箱,推进信访监督。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动态,将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网络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开辟人防网站,把群众监督与现代化的网络媒体有机结合起来,设立电子举报信箱,方便群众网上举报投诉或发表意见建议。

(三)以防范制约为目的,强化经常性监督。 要建立健全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制度、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坚持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等,把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要推行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执法岗位达到一定年限的执法人员要轮岗交流,尽量避免和减少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技术监督。结合指挥自动化建设,研究建立人防行政执法电子监督系统,实施执法行为实时监督,将“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有效结合。要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把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遵守监督制度的责任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增强人本意识,创新普法方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人防普法工作,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奉法崇法、遵法守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利于人防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搞好人防普法工作必须增强人本意识,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供需对接,充分发挥人防普法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创新形式,强势宣传。 要将人防法律、法规、规章的知识教育列入全民普法计划,采取利用刊物、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将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广泛地宣传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向全社会普及人防法规知识。要研究适合地方实际、科技含量高、传播效果好的宣传教育形式,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利用电视网络、电脑网络、电话信息网络,搭建互动宣教平台,送法律直达受众,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效果。要注重利用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载体,开展人防法制宣传,增强宣传的穿透力。

(二)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在内容安排上要新法优先、主题轮换。 对国家、省新颁布的法规政策,要及时安排宣传,确保新的法规政策精神及时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已有法规政策,可按照人防工程、组织指挥、通信警报、资产管理等内容划分专题,循环开展宣传,确保每次宣传都有鲜明的主题和较强的针对性。对于需要特定群体熟知或掌握的法规政策,如:“结建”、警报设施社会化管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要进行重点部署,特别安排。在时间安排上,要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在定期安排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抓住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组织演习和其他人防重大活动的时机,集中安排时间,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普法高潮,使人防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普法对象选择上。

要重点对各级领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各类群众防空组织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人防工作,全社会了解、理解、积极参与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制度,狠抓落实。 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人防普法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从人防普法工作的实际出发,在人防系统内部,应建立干部职工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和中心组学法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考试办法。同时,建立人防部门对外普法制度,明确普法责任、经费保障和检查督促等办法,用制度保证普法工作的落实。分管法制工作的人防办领导亲自抓普法工作的落实,定期组织普法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将普法工作纳入人防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实施目标管理,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省人防办网2019-5-5

 

 

切实增强“四种意识” 着力构建法治人防 文章下载

切实增强“四种意识” 着力构建法治人防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张广洲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新形势下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必须遵循以法治国方略,加强人防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着力把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增强普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设法治人防,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离不开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中央1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主动地把人防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人防法治意识;要结合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日和人防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持续抓好人防法规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经常性工作,不断增强法规宣传的辐射面和渗透力;要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把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结合起来,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墙报、板报、专栏等传统媒体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人防网站、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开展人防法制宣传,通过“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的方式,用鲜活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治人防,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人防法治理念,努力为人防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增强使命意识,努力推进法治建设。构建法治人防,必须坚持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地位,为人防建设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化条件下战争形态的衍变,现行的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人防发展的需要,导致人防部门执法“底气”不足、纠治违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的纷争与矛盾,给人防依法治理带来了考验,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所以,人防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制建设作为推动人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综合协调,制订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人防建设法治化进程,为保障人防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增强职能意识,认真开展依法行政。人防机关是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依法行政职能,首先要有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这对新时期人民防空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要求,人防部门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业务学习、案例讲解、实践锻炼、典型宣扬等,努力培养人防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是规范依法行政秩序。根据工作实际和法治要求,要研究制订《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梳理细化岗位职责,建立主体明确、责权统一、系统完备、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做到管理有制度、岗位有职责、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运行有章程,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增强自律意识,着力完善法治监督。增强自律意识,就是要加大对人防机关内部公职人员守法、用法、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认真梳理人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敏感事项,把可能发生问题的漏洞堵住。要坚持领导作表率,把依法行政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公权运行监督同内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牢牢地将权力关进“笼子”,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把事中和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更经常更广泛更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在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提高人防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要搞好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树立人防机关的良好形象。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8-26

 

 

强化法治理念 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文章下载

强化法治理念 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人民防空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法定工作。《人民防空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规范、保障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是开展人防建设的主要依据。遵守和执行《人民防空法》,维护其权威是人防法治工作的核心内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人防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加快人民防空法治化进程,努力营造人民防空工作良好环境。

一、找准差距,坚定信念,在人防建设中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防各项工作。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防法律法规,健全了防空防灾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防空防灾应急方案计划,组建了人防专业队伍,建成了人防基本指挥所和应急指挥中心,配备了移动指挥车,人防工程建设以每年数十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人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人防法治建设中,各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人防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影响职能发挥。旗县人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大多数旗县人防机构为挂靠机构,人员混编、兼职现象严重,致使人防执法主体资格难以保障。二是人防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现行的人防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部分人防法律法规条款操作性不强,使人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缺乏依据,致使执法力度不够,部分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我行我素,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违法难究,违规难办。比如结建防空地下室产权归属问题,因人防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成为当前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日益突出的难点问题。再比如,由于人防法律对小区防空地下室出售未作规定,有关规章只作为义务事项而未列入禁止事项,致使部分新建小区出现出售防空地下室现象,造成小区业主、小区开发商、小区物业之间矛盾多样、多发,业主诉求增多。特别是本市制定出台的人防法律配套法规不健全,制约了人防工作开展。三是人防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然存在。《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并明确将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强制性内容。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报建联审机制不健全,目前不建或少建人防工程,不按标准缴纳、少缴或漏缴易地建设费的问题比较突出,欠缴易地建设费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以优化投资环境为借口,把少建或免建人防工程、少缴或免缴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使人防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

面对与先进地区的差距,面对当前人防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首先要强化法治理念,在人防建设中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人防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是坚定法治至上的信仰追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实。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常态开展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和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在持续学习、执行、贯彻中赋予法治至高无上的地位。三是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人防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防各项建设,为战时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

二、创新举措,奋发勇为,加快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在人防系统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在人防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实现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一)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夯实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两大根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巴彦淖尔市人防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防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防系统2015—2017年人才培训规划》,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人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培养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对照、运用人防法律法规分析问题、综合判断问题、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造就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依法行政意识强、实际工作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二)建章立制,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人防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逐步建立人防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规范,健全人防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执法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实际运作中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规范作用,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将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为完善人防依法行政体系、提升人防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不断提高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使公平正义成为人防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要在坚守职业道德、执法为民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层面教育引导广大人防干部争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要加大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确保人防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提档升级。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人防部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维护《人民防空法》等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人防依法行政体制。

一是创新人防执法体制。要加强基层人防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人防执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各级人防部门要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要认真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努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到人防工程体系建设、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人防信息化建设、人防宣传教育等各项法定工作中,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要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前置的法律规定,全面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清除权力寻租空间,依法严肃查处与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行为。巴彦淖尔市人防办近年来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领导小组,健全了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结人防许可证时限,提高了服务效能,有力推动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是规范人防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因为在人防执法实践中,随着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规范与否已经成为衡量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各级人防部门一定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

四是落实人防执法责任。要根据人防行政执法实际,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快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的执法体系和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特别是来自地方领导干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要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依法强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依法规范人防建设市场,依法惩处各类人防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各级人防部门要按照制度化建设要求,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力推进执法现场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系统等的管理和应用,用硬件建设有效提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规范人防行政执法档案,所有人防行政执法文书、程序、结果等都要录入电脑管理,逐步实现人防执法流程信息化。

三、强化领导,广泛宣传,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法治环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利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建设法治人防,人民群众是基础力量。推进人防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建设取得的成就,以此来强化全民的人防法治理念,使法治人防成为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信仰和尊崇,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为建设法治人防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全社会树立人防法治意识。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以促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目的,持续深入地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信心。要积极主动把人防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将人防宣传教育与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国际民防日、法制宣传日和“9·18”人防警报试鸣日等宣传活动结合起来,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创新人防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和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除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外,要注重运用网络平台以及电话炫铃、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政策,展示人防法治工作特色亮点。

三是推行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机制。各级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人防普法宣传教育,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做到既是执法员、又是普法员。通过宣传,切实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防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

四是持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五进”工作。要积极做好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示范企业的拓展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范围。要重点开展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社区居民应急疏散掩蔽方案,组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有效利用社区人防工程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居民防空防灾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防空防灾应急演练等能让居民切实受益的活动,使人民防空工作真正走进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同样也是依法建设人防之准绳。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切实维护《人民防空法》等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主动适应人防工作新常态,把握人防工作新要求,探索人防工作新方法,落实人防工作新举措,积极参与到法治人防建设进程中,推动人防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人防建设新局面。

凤凰网2019-1-27

 

 

坚持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人防法治建设水平 文章下载

坚持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人防法治建设水平

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人防办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彻底转变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才能适应形势需要,保障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必须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人防法治氛围

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新时期的人防法治建设,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防法律、崇尚人防法规、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的氛围。一是普及全民防空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对人防重要性的认识。要紧紧抓住“5·12”、“9·18”人防宣传周及防空警报试鸣日和人防宣传“六进”等有利时机向社会宣传人防知识,展现人防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对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所作的贡献,让群众了解人民防空是一项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与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的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遵守法规,依法履行人防义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求人防执法人员必须尊崇法治,敬畏法治,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在执法实践中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遵守者和捍卫者。三是要大力开展宣传领导、领导宣传活动,促使领导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做人防依法行政的榜样和表率,当好优化人防法治环境的领头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人防法治体系

制度建设是规范秩序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措施。因此,在完善配套人防法规政策的同时,要重点建立和落实人民防空纳入党委议军制度、政府任期目标和军事斗争准备规划计划,建立人民防空工作年度军政联合报告和通报制度,从而强化人防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要建立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确保文明、公正执法,要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人防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权力运行制、行政执法问责制、执法效果评价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制等相关制度,并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制度的科学性,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坚持可操作性,解决好制度用来管什么、谁来监督、违反制度怎么办等问题;坚持民主性,建立群众广泛参与机制,实行重要制度公示制;坚持制度闭合性,尽量不留制度空白,形成层次分明、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使各项工作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抓好队伍建设,是严格依法行政的关键,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必须首先抓好人员的在职学习。要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把依法行政的内容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长期主题,深入持久常抓不懈;同时,要主动把依法行政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实践、提高。其次,要加强人员培训。要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多条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人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履行职务所需要的法律和业务知识,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执法。第三,要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对行政执法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要进行表彰,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奋发向上、自觉学习、勤奋工作的积极性。第四,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使全体执法人员在思想上筑牢拒腐的防线,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耐得住寂寞,努力造就一支优质高效、清正廉洁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四、建立监督机制 保障人防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对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依法行政考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督促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使整个行政执法始终处于监督之下,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本着“实事求是,服务于民”的原则,依法将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制度,对具有行政管理性质、行政执法职能的内容,如审批项目、工作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等内容全部公开,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开门办公,将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和职责制成监督牌,摆放在办公桌上,接受各行各业的广泛监督,同时进行问卷调查和定期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公布人防监督电话和人防网站,群众有意见随时可以反映,共同促进法治人防的有序健康发展。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2019-7-23

 

 

对建设法治人防的几点思考 文章下载

对建设法治人防的几点思考

周吉民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法治人防是建设法治长沙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人防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结合长沙实际情况,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人防法制的宣传普及,打牢法治人防建设的社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指导人民防空建设的“基本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是我省依法开展人防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底,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人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以上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是法治人防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社会参与及各地党委政府指导人防建设的法律依据。抓好这些内容的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人防的重要基础。宣传教育要在“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和“四化”(社会化、基地化、规范化、常态化)上着力,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提高全社会特别是社会相对人对人防法规的认知度。

二、加大人防执法力度,营造法治人防建设良好环境。目前,长沙人防执法主要存在执法力量不足能力欠缺、执法不常态存在死角、执法检查缺乏查处不力等问题。现在,有的地方在规费上实行“特区”政策,甚至把减免人防规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牺牲人防利益来获取经济利益;有的责任单位私自拆除人防设备、改变人防工程内部结构、损坏人防工程,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防有关法律规章严格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应建必建、应收必收、建够收够”的要求,防止在工程建设管理上出现“跑冒滴漏”。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个别不执行《人民防空法》、不配合人防建设、不服从人防执法检查的单位,抓住典型重点处罚。要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执法资源,形成联合执法力量,增强人防执法的威力。要科学划分市、区县(市)两级人防部门行政执法权限,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区县(市)下移,减少多层执法,避免多头执法。

三、深入研讨人防法制空白,着眼解决问题推进法治人防建设。《人民防空法》于1997年颁布,已有18年历史。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人防工作现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地下空间开发、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人防工程权属法律界定缺失;有关责任单位不同意安装警报器应如何处罚,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把情况搞清楚,掌握第一手材料,开展研究探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省、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在“提高与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能力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体系、与人防依法行动相适应的公共权力运行体系、与城市建设相适应的人防法治文化培育体系”三个方面着力,确保建成步入法治轨道的长沙人防,实现“战区一流、全国领先”的目标。

(作者系长沙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网易2020-2-27

 

 

高邮市法治人防建设的探索实践 文章下载

高邮市法治人防建设的探索实践

正确理解法治人防 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高邮市法治人防建设的探索实践

2016年以来,高邮市人防办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主线,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两个意见”和省局“实施细则”为抓手,围绕“体系完备、队伍健全、能力充分、融合发展”目标以及我市人防发展“十三五”规划,聚焦能力建设、聚力创新发展,坚持集约高效,着力“强能力、补短板、转方式、抓管理、求规范”,在推进法治人防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全办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开创高邮人防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正确理解加强法治人防建设

人防工作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多数人认为是各项法规不够健全完善,不少工作无法可依、难以开展。正确理解加强法治人防建设,是创新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有为地推进人防事业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一要处理好“法无授权不可为”与“依法履行人防职责”的关系。颁布实施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们开展人防各项工作的根本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职责所在,必须履职尽责。面对现实工作中遇到的许多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条文事项,各级人防办应当承担管理责任。“法无授权不可为”与“依法履行人防职责”并不是一个对立的矛盾,关键看是否善意履行职责、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履行职责。二要切实加强人防办全体工作人员对人防各项法规的学习运用。用法的前提,是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行政,不是自捆手脚,不是自划禁区,更不是无为坐等。加强法治人防建设,首先自己要加强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提升法治水平。说话办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人防工作人员自己不懂人防法规,自然面对各种问题束手无策,糊弄交差,甚至消极怠工。三要真正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置于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转。法治人防建设,关键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要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单位内部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以法治人防自身建设的小气候带动全社会支持法治人防建设的大气候。

二、学好用好人防法规关键条文

人防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正在得到不断加强,现实中遇到的一些工作难题其实在相关法规中都有明确,特别是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与管理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第五)权属有争议的;(第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4、《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第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5、苏政办发〔2016〕11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人防工程主要包括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使用人防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的人防工程等。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由人防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发放和审验,结建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未取得平时使用证的不得交付使用。人防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与取得平时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明确维护管理义务和违约责任。结建工程使用单位要将用作停车位的租金收入总额的20%-30%,用于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 6、高邮市物价局邮价字〔2016〕39号《关于制定高邮市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库)租金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和物业管理区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租金,最高限价为200元/月/个。

三、高邮法治人防建设主要举措

2016年5月4日以来,新一任高邮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坚持把法治人防建设放在首位,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抓手,以全面推进规范化运行为导向,凡事制度法规先行,立规矩定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督查机制,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正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制度规范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决策作为基础,先定制度再做工作,建立“会议决策、领导交办、科室落实、总结提高”工作程序。一是决策层面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二是议事层面的《人防办人防工程领导小组制度》,三是执行层面的《人防办工程项目小组工作制度》《人防办财务审计制度》等,通过三个层面的制度框架,严肃上下级工作纪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临机决断的也必须请示上一级授权,通过制度规范运行促进人防办重点工作高效运转。二是理清排定岗位职责。针对“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等现实问题,逐一梳理工作人员职责,定岗定责。积极与市编办、市人社局争取,补充人员和编制,调整科室设置。目前,高邮市人防办初步形成综合科(5人)、工程科(4人)、指通科(3人)、管理站(含邮盾公司、5人)“三科一站一公司”的运转体制,得以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落到人头、落到事项、落到实处。其中,法制工作作为综合科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其他科室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必须宣传先行,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人防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认可度。首先是树立人防办自身良好形象,将人防办一个时期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汇编成册——《高邮人民防空》,既供工作人员研究学习,也向其他部门作交流、向市领导作汇报。其次是与市内新闻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关系,结合“5·12”“9·18”“10·29”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在《高邮日报》《扬州日报》、高邮电视台、高邮电台开展专版、专栏、专题宣传工作。第三是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出“高邮人民防空”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工作常识“我是答题王”有奖抢答竞赛,分别设置“人防资讯”“人防法规”“人防要闻”“人防动态”“人防文苑”等专题推送相关文章,目前关注量已经达到400人。同时,借助高邮市物业协会主办的《高邮物业》报开辟“人民防空”专版,重点宣传小区人防工程使用与管理法规政策、工作要求。第四是持续增强人防宣传影响力。2016年发动参与扬州市“人防法20周年征文摄影大赛”,同时自行组织评选,广泛宣传。2017年与高邮市人大书法协会、高邮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人防杯”书法现场大赛,更大力度推进人防知识、人防法规进校园。四是积极推进审批改革。紧紧围绕《关于加强新时期高邮人防建设的实施意见》(邮发〔2017〕44号文件)的制定出台和推进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实施“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按照“三集中三到位”以及人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与征收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并绘制流程图。2017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省局苏防规〔2016〕1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废止邮发〔2013〕48号文件,坚决杜绝人防工程建设与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缓发生,刚性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征收行为。坚持审批与服务相结合,将优质服务贯穿审批全过程,积极配合参与“不见面”和“一张网”审批改革,所有审批项目全部网上公示。与高新区创新举措,按照“依法统一规划、集中统筹配建”原则,集中规划建设人防工程10000平方米,主要适用于高新区管委会投资项目。五是全面开展管理工作。2016年底,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实现“人、财、物”就位,进入正式运转,开启“建”“管”不分、重“建”轻“管”向“建”“管”分开、“建”“管”并重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抓住全省统一换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契机,坚持以证促管,严格审核平时使用证发放,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义务,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标准。对2013年5月1日之后的23个小区人防工程,统一换发全省新证,已经按照“使用单位申领、签定协议”程序发放6个,正在审核8个。对全市交付使用的60处人防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使用现状情况普查,举办人防工程管理维护研讨会、培训班,为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奠定基础。组建邮盾人防工程维护服务公司,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六是借助部门增强合力。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人防行政审批方面,与城建窗口、规划窗口达成规范,把人防审批作为前置条件。二是人防执法处罚方面,高邮人防办的执法权限,尤其是执法处罚权限,整体划转高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我们积极加强与城管局的融合协作,搭建人防执法会商机制,建立人防执法联络员制度、人防工程日常巡查制度、人防执法工作月报制度等,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归档备查。2017年4月份,高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依法依规管理人防工程、加大人防工程执法力度的社会共识正在形成,并不断得到强化,为全面深入推进人防工程管理与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人防依法管理方面,人防办作为全市物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物业小区考核管理工作。2017年上半年全市物业考核工作中,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全程参与,对小区人防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与小区物业进行面对面宣传,落实维护管理相关责任和要求。

四、高邮法治人防建设典型案例

2017年是高邮法治人防建设全面展开之年。在“抓一个成一个”的指导思想下,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都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上有所突破,取得良好效果。

1、某小区人防工程建设违规施工案

2017年8月30日,省人防工程质监站扬州分站工作人员发现某小区项目在未组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人防工程;同时,未经省人防工程质监站扬州分站允许,擅自进行相关隐蔽人防工程的施工。《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允许,擅自进行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整改直至责令停工。事发后,经研究,由省人防工程质监站扬州分站下达停工通知。经过10多天的停工整改,符合复工条件后,9月13日由省人防工程质监站扬州分站下达复工通知。

2、某小区人防工程防护大门违法拆除案

2017年1月4日,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人防普查时发现,某小区内两处地下人防工程防护大门被拆除。通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容期整改通知书》和《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截至3月14日,该公司仍未将被拆除的防护大门按的要求进行恢复。3月16日,依法向小区建设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该案依法举行听证会,3月31日,依据《听证意见书》意见,限该公司60日内按人防工程技术规定恢复上述人防工程防护大门,并下发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26日,该人防工程防护大门按照人防工程技术规范恢复到位,并经验收合格。

3、某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信访案

2017年2月,高邮市人防办接到举报,反映某小区地下人防车位被建设方出售。人防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发现确实存在长期租赁及出售情况,同时还存在为排水擅自将防护门门框进行切割现象。经与建设方反复对接,研究决定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规定整改时间。至7月底,建设方出售及长期出租行为整改到位,按照规范提供正在使用的106个车位的租用合同和票据,并投入3万元恢复防护门门框。

4、某小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收回案

2017年3月,我市人防工程使用情况普查中发现,某小区人防工程竣工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未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该小区人防工程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管理,并由于闲置荒废时间较长导致工程内部积水严重,无法投入正常使用。市人防工程管理站与建设单位反复对接,一是现场踏勘,掌握现实状况。二是走访调查,摸清来龙去脉。三是送法上门,督导建设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四是多方协商,征求解决方案。五是严格程序,积极稳妥推进依法依规管理。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211号第十一条规定:对长期闲置且可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与工程隶属单位协商调剂使用。7月19日,市人防工程管理站与市人防办法律顾问进行磋商,由建设单位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向市人防办提交关于移交某小区人防工程使用权的函,启动该人防工程依法收回平时使用权工作程序。7月21日,市人防办经研究决定,同意收回该小区人防工程使用权,并将该小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交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负责。

5、某小区人防工程缝纫小作坊案

2017年8月31日,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在对某小区人防工程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人防工程不但口部堆积各类杂物,而且将设备用房擅自改造成缝纫加工小作坊,有5台缝纫机和4名工人正在进行生产,并在防护大门上安装锁具。该行为违反《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在人民防空工程内或者危及安全的范围内生产、存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第(七)款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穿墙打孔等影响防护效能的改造和装修;第(八)款占用人防工程通风、配电等设备用房用作其他用途。人防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向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行政指导提示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间内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要求整改到位。9月13日,人防工程管理站对该小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缝纫小作坊依旧存在。随即,人防工程管理站与该物业总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违法行为,限期3日内清除该缝纫小作坊并恢复人防工程原貌,否则将按人防法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负责人和此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终于认识到违规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当场答复按《行政提示书》要求3天内整改到位。 9月15日上午,该小区向人防工程管理站报告:整改已经到位。当日,人防工程管理站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缝纫小作坊及各类垃圾已经清除完毕。在该案例处理过程中,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全程记录,整理建档,总结经验,提供示范,为不断深入推进全市各类人防工程规范化维护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五、法治人防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一年多来,高邮市人防办全体同志积极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对发现的个案问题扎扎实实走程序,找准政策法规依据,吃透法治人防真正内涵,努力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操作,力争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战备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最大化。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既赢得全社会的支持,也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主要得益于法治人防建设大氛围的营造和形成。一是要旗帜鲜明宣传人防政策法规。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各类人防建设与管理问题,我们自身首先要掌握运用好人防政策法规,同时要持续加大宣传投入力度,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宣传我们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和人防话语权。二是要不断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人防办在全市各级部门中属于小部门,人少事多,而且外界评价人防工作是可干可不干,无论是内部氛围还是外部氛围,都导致做好人防工作难度很大。高邮人防的工作理念是,不管外面如何说,关键看自身,自己要看得起自己,要把自己当回事,要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自己要能做事、肯干事、干成事。三是要始终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最根本的一点体会就是,要最大限度减少因为人的因素影响工作开展,定岗定责定规矩,息人不息事,办事干活都要按制度程序执行。特别是人防办人员少,谁要休息必须把手上工作做好交接,要有人顶岗顶责。同时要多渠道增加人员和编制,保证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都能开展起来。四是要充分调动全体人员整体合力。各科站工作要加强互动交流,新老同志要积极“传帮带”,坚决反对和制止“攀比看相、安逸享受”,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谋划在基层,谋划工作充分讨论,广泛吸收每个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部署有章法,会议研究,民主集中,意见统一定了干,意见分歧等等看。落实推进抓督查,倒排时间定日程,锁定目标分任务,责任到人不落空,奖惩分明有问责。

法治人防建设,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任务繁重。工作中遇到困难与问题是正常现象,千万不能停步不前,甚至倒退落后。只要我们做到“比过去看进步、比先进找不足、比标杆查差距、比目标增动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真抓实干、担当有为,奋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人防事业发展一定能够不断迈上新台阶。

赵德清

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9-5

 

 

法治助力宜春人防交出优异答卷 文章下载

法治助力宜春人防交出优异答卷

宜春市人防办在全省人防目标管理考核中,已连续三年位居第一方阵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法制报联合江西省人防办,在全省开展以“法治人防江西行”为主题的全媒体大型系列采访报道,提炼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法治人防“江西样板”,积极参与法治江西建设,助力人防在发展中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等重点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致力于法治人防建设。在法治的助力下,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办各项工作交出了优异的答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宜春市人防办在全省人防目标管理考核中,已连续三年位居第一方阵。此外,樟树、万载、奉新还被评为全省县级人防建设优秀单位。

◎文/ 罗伟 游菊婷 记者林浩裕

多措并举 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自觉意识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宜春市人防办不断夯实人防法治建设基础,自觉深入贯彻学习相关法规条例。”宜春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规是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是实现依法行政的保障。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办不断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

作为人防行政机关,一直以来,宜春市人防办坚持依法行政,力求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人防工作。在行政审批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人民工程管理办法》等人防法律法规要求,大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坚决杜绝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或免建、减建、少建人防工程等行为。据悉,仅在2018年,全年市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68个,增长44.53%。同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项行政处罚事项分别移交给了市行政审批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由35项精简为19项,主动与市行政审批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对接,真正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底、该服务的服务好。

不仅如此,宜春市人防办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抓干部职工纪律,为推进人防行政工作保驾护航。“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能有效地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宜春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办不仅制定了《关于大力开展“五型”政府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五型”政府机关建设;还研究出台了《关于转作风、优环境、抓落实、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此外,修订完善了18项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这一系列的制度举措,有效地锻造了宜春市人防干部职工的过硬作风,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坚持按政策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定办事,为解决人防工作的各项难题起了推动作用。

建章立制 人防知识进校园开展有声有色

千条万条,落实第一条。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办不断强化法治人防教育,坚持法治人防常态化学习,以学校和社区为重点,着力抓好示范工作,逐步实现落实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全覆盖。据了解,目前宜春市城区中学生,接受人防教育面达到95%以上。

每一年的“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日,宜春市人防办都会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人防疏散演练活动。除在社区设置人防民防宣传栏,发放人防宣传品和人防应急手册,开展人防知识咨询,采取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外。同时积极推进人防知识进校园,通过在学校设立人防宣教馆、人防文化长廊、人防文化广场,打造“人防出资金、学校出场地”共建共享模式。此外,该办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人防知识宣传合作,还通过开通宜春人防微信公众号、开设人防政务网站等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人防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自救互救能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宜春市人防办在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普及对象方面,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在宜春八中,教学楼一层的挑空层,也是自行车停放处,放眼望去梁柱和四周的墙面上都贴满了各种人防知识宣传海报,充满着浓郁的人防文化气息。校长皮志清表示,和平是相对的,即使当下,我们并没有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度。中国的青少年有幸生长在和平国度,也应该居安思危,有保家卫国的家国情怀。

据了解,宜春八中已连续多年在“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节点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让在校学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也学会应急防护等知识。

人防知识进校园这些工作在樟树二中也同样表现突出。据了解,自樟树市人防办与该校合作以来,人防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在学校设立人防知识宣教馆等系列人防宣传点位,每年还会组织学生开展人防知识演讲、征文等竞赛活动,其中,学生们还积极参与了由省人防办开展的《百万网民学人防法》网络人防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不错的成绩。不仅如此,在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节点,樟树市二中都会开展人防应急演练,同时,邀请蓝天救援队现场给学生演练授课,并发放人防知识教材、宣传册等。“目前大家的人防意识比较淡薄,法治观念也相对肤浅,只有不断增强学生们的人防意识与法治观念,扩大宣传力度,才能建设更好更强大的人民防空体系。”樟树二中校长表示,“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宁可备而不用,不可战而不备。”“人防是所有人的事,我们学校开展的这些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我们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爱国意识。”樟树二中初二(七)班徐子墨同学在采访中如是说。

在丰城剑声中学,人防进校园同样也是可圈可点。据该校校长彭学华介绍,剑声中学是宜春市人防进校园的示范学校,还是江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在人防进校园方面,打造了“五个一工程”,即建有一个人防宣教馆、一个人防宣传长廊,一堂人防知识教育课、还自编了一套国防操、一本国防知识读本。

规范执法 落实人防工程监督管理不敢懈怠

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办在人防工程建设和规范管理上不遗余力。

2018年宜春市人防办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市已竣工人防工程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开展日常巡查260多次。同时举办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质量监督和维护管理等各类业务培训班5期,参训人员200余人次,解决了当前急需的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严格的执法力度是有效推进人防工程管理建设的保障,只有不断地规范人防执法,才能更好地落实人防工程管理。”宜春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宜春市人防办坚持应建尽建、应建必建,依法抓好人防自建和结建工程,严格执法力度,不断推动人防工程增量提质。据了解,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赣西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开工;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宜春学院与人民公园建成2处人民防空疏散集结点;此外,宜春人防办还全面推进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据悉,万载、丰城、樟树、上高和靖安等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都已开工修建。

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宜春市人防办丝毫不敢懈怠。据悉,该办充分利用“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对人防设备生产企业、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等人防中介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的检查管理。

2018年11月2日,宜春市人防办质监站对奉新县城东农贸市场进行人防工程质监交底时,发现该项目人防工程存在违规施工等问题。监理单位江西赣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明显违反质监程序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或报告人防主管部门,导致全部底板防水工程在无监管状态下进行,监理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1月21日,宜春市人防办向江西赣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下发了《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1款有关规定,对江西赣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自2018年11月02日至2019年8月1日,在此期间该公司不得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人防监理业务。

新法制报2019-6-10

 

 

坚持法治引领建设“五型”人防 文章下载

坚持法治引领建设“五型”人防

近年来抚州市人防办全面深化法治实践,推进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法制报社联合江西省人防办,在全省开展以“法治人防江西行”为主题的全媒体大型系列采访报道,提炼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法治人防“江西样板”,积极参与法治江西建设,助力人防在发展中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抚州市人防办注重推进法治实践,不断提高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人防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进一步夯实人防法治机关建设的基础。同时,不断增强人防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人防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积极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运行体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力度,努力提升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

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对依法治国的落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抚州市人防办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党纪国法。

作为人防行政机关,抚州市人防办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一直坚持严格遵守原则。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据了解,该办科学制定了《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五年(2015-2019)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和《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加强了人防法治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抚州市人防办持续深入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人防机关建设,着力引导和推动全市人防系统及工作人员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并且将法治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其中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优和干部竞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每年的绩效考核和干部提拔考察,都会把依法行政和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纳入必考内容。”抚州市人防办负责人表示,将法治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不仅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自觉意识,还有效地提升了人防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

此外,抚州市人防办全面优化了行政审批事项,对市重点工程项目特事特办,并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给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该办不断深化人防审批“放管服”改革,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6项事项之中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人防监理丙级资质认定、人防设计乙级资质认定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将审批结果送达办事群众的手中,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同时还建立了预约服务制度,全数行政许可事项采取预约服务,让办事群众在双休日、节假日通过预约也能办事,为群众提供全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抓好普法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集结号”,开启了法治人防建设的新征程。

近年来,抚州市人防办积极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加强法治教育,把全面推进法治人防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民防空各项事业齐头并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据悉,在防灾减灾日、抗日战争纪念日、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法制日等重大纪念日,抚州市人防办都会适时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特别是加大力度推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防社会关注度,努力增强人防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抚州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5年起,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列入了抚州市委党校主体班教育培训课程,共培训干部5000余人。此外,抓好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此前与抚州市教体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城区中学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人防知识教育普及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还为学生提供《中学生防空防灾知识》近10万本。不仅如此,该办还努力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人防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和深入推进人防进社区工作,广泛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全部成立人防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单,开放社区阅览室和社区服务中心。并且通过手机短信、人防微信平台、设立人防咨询台、散发人防法规宣传手册、利用公共场所人防多媒体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有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据了解,近年共接受人防咨询超6000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0份,大力普及了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不断扩大了人防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抚州市人防办为了让市民主动融入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学得会、记得住。据悉,抚州市人防办创作了人防歌曲,还与市文化局联合编排了人防法规宣传文艺节目等法治文化作品。同时,引导和支持各县区人防办大力开展各种活动,其中,抚州市人防办和临川区、东乡区人防办分别组织了“人防杯”书法评选活动;抚州市人防办和宜黄县人防办开展了“人防杯”羽毛球比赛,金溪县开展了元宵猜灯谜活动。诸如这些人防法治宣传方式的开展,得到了省人防办的充分肯定。其中,《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对金溪县将人防法规知识融入元宵猜灯谜活动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加强执法力度

不断规范人防工程管理

执政为民、执法为公。近年来,抚州市人防办牢固树立执法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不断规范人防工程建设。

记者从抚州市人防办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人防执法行为,抚州市人防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做好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把好人防工程质量关口,充分发挥人防部门服务监管职能。为加强基础建设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考核,该办制定并印发《抚州市人防工程项目涉审中介机构诚信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项目涉审设计、图审、监理、检测等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

期间,该办还通过举办全市人防监理人员执法培训班,严格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人防工程建设到位、人防设备设施配套到位”的要求,择优采购安装优质人防设备设施,落实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检验。

此外,不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提高执法质量,将执法检查与业务工作同步筹划、同步跟进,严格人防工程建设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纷纷深入工地一线,全面细致检查各项人防工程设施,对发现的项目资料不完备、监理人员不在场等突出问题,督促从业单位限时整改。

据悉,近年来由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2次。同时,还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做到边执法边普法。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因现场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采取旁站监理、巡视和平行检验,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给予了该公司记1次不良行为处罚。

“每一个信访诉求请求,都要认真对待。”抚州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群众信访大量增加,抚州市人防办坚持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据悉,仅在2018年一年时间,该办处理了群众信访案件共67起。这些案件化解了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群众满意率达100%。据抚州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抚州市人防办接到金都豪庭业主举报,开发企业在金都豪庭地下人防工程中违规建设柴间和封闭式车库拟出售给业主。经调查核实,该小区确实存在擅自改造地下人防工程的情况。该办与抚州市城管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金都豪庭小区存在的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强制执法,顺利拆除违章搭建的地下柴间和封闭式车库,恢复了地下人防工程原貌,保证了地下人防设施的正常运转,维护了该小区业主们的集体利益。

中国江西网2019-5-17

 

 

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努力构建法治人防和谐人防 文章下载

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努力构建法治人防和谐人防

2006—2010年,信阳市人防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认真组织实施、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四个到位”。五年来,我办领导一如既往地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办精神文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切实做到“四个到位”,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立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几名副主任和一名纪检组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法制科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在工作实践过程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机构,确保了机构健全、人员充实。二是工作开展到位。“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办及时研究制定了《市人防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2006—2010年总体工作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全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每年度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都例行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成果,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和工作要点,确定指导思想,明确基本目标,对学习内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每年都召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暨年度学法培训班动员大会,总结上年度工作成果,安排部署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三是制度落实到位。为调动全办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我办建立和实行了依法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做到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常抓不懈;每半年对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真正使普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把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同领导干部的晋升、奖惩挂钩。规定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凡是本年度学法成绩达不到优秀的,不得被聘任相应的职务,不得参与年度评先奖优。四是保障措施到位。积极落实了人员和经费,把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万元,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为全办干部职工统一购买了法律书籍,统一配发了笔记本,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刷了宣传图册。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运筹指导有力,我办的普法学法工作切实做到了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有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有严格的学法制度、有完整翔实的学法记录、有清楚明了的考勤档案、有汇编成册的中心组学法心得体会,真正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阶段有条不紊地开展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普法教育多样化,注重做到“四个围绕”、“五个坚持”,努力完成“四个一”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学法教育,是我办搞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为顺应人防改革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我办在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注重做到“四个围绕”、“五个坚持”,努力完成“四个一工程”。“四个围绕”,即围绕思想政治理论工作和人防工作重点设置学法专题,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部署设置学法专题,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设置学法专题,围绕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际设置学法专题。“五个坚持”,一是坚持集中培训。每年的前三个季度,我们都集中一周的时间,开办学法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由办领导和业务骨干授课,采取群众集中听课与自学相结合、单位组织学与市组织学相结合、上级要求必学的内容与业务工作中所需内容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年度学法计划,不仅培训人防法律法规政策,还培训《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物权法》等法律知识。五年来,我们举办不同类型执法培训班20余期,培训执法人员累计30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造就了一支高效、廉洁、能打硬仗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还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了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二是坚持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每月第二周周五下午为集中学法日,系统地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指南》、《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和上级规定的必读书目,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五年来,我办先后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委党校法学教授10余人次前来授课、辅导,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四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坚持普法学法考试,检验普法学法效果。我办在每季度集中学习结束时,都对所学重点内容设计题型,组织大家开卷考试,要求大家凭自己的所学所记,认真做题。实在想不起来的、没有记住的内容,允许翻书查一查、看一看,以便提高其记忆力。日常工作中,我们还把学法当作一面镜子、一把尺子,要求大家随时照一照、量一量,对照书本,联系实际,加深理解,增长记忆。同时,积极参加市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和全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训率、参考率达100%。“四个一”工程,即探索在全市人防系统建立一个能够确保行政执法公正的运行机制工程,形成一种有序、高效、符合人防行政执法规律的管理模式工程,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工程,建设一个与人防行政执法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的物质保障体系工程。

(三)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坚持做到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有机结合。五年来,我办在依法治理工作中非常重视法制宣传,通过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普法宣传的新途径、新思路和新方法,使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每年投资2万元,在《信阳日报》开设法制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人防法律法规、人防行政执法和我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进展、新成果。专栏坚持每周刊登一期,由表入里,由浅及深,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同时,积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向各种新闻媒体投稿,全方位多角度介绍宣传包括人防法制建设在内的信阳人防工作。据初步统计,五年来,我办已被国家、省、市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稿700余篇(条)人防信息;二是扎实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每年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创新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审批大厅“人防窗口”等宣传载体和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防法制宣传月活动,努力构建多触角、全方位的立体宣传体系,达到优势互补,整体联动,以点带面,做大宣传声势,全面提升人防法制宣传效果。三是重大活动沿街悬挂标语、展示宣传展板,开通宣传车上街宣传,如:为庆祝《行政复议法》十周年,我们在政府广场悬挂宣传标语3幅、展板3块,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开展全省人防三年大清查工作,在中山南路布置展板12块、条幅8条,散发《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近2000本;任立新主任在信阳电视台发表全市人防三年大清查工作讲话;在信阳日报整版刊登三年大清查法律法规文件和专题文章等。在每年“全民国防教育日”,我们都结合人防警报试鸣活动,采取车载流动宣传的方式,在市区主干道开展了主题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通过积极运作,不仅宣传了人防“五五”普法知识,展现了人防面貌,还公开接受了社会的监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配合国防教育,积极在全市(两区)13所初级中学90个班级,信阳高中、信阳师范学院和市委党校等11所中高等院校开设了人防法律知识课程,每年累计约3万人次接受了人防法律知识教育。各学校都做到了教师、教材、课时、大纲“四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初中学生、大学生和国家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了其国防观念、人防意识,提高了守法意识和防护技能,在2009年全省“牡丹杯”中学生人防法律知识、防护技能电视大赛决赛中,我市代表队获得全省第三名。五是加强了领导对领导、部门对部门、口对口的宣传。五年来,我办领导班子的每一位成员,无论是在与市领导汇报、研究工作,还是参加相关的各种会议,都把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作为一项任务,不失时机地进行宣讲。并通过信息、简报、报刊文摘等形式,把发生在本市及国内其它城市、地区人防法制建设中的违章违纪案件、案例进行通报。这种面对面、针对性、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不仅使全市的各级领导,特别是市四大班子的领导,对人防的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认识了解,同时,还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开发、利用上,都能够把人防工作列入其中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主动担负了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员的角色,使《人防法》的宣传覆盖面大幅度提高。六是做到边执法、边宣传。我办行政执法人员将《人防法》各项规定、程序,印刷成简单明了的服务手册,散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使与建设人防“结建”工程直接发生关系的各建筑开发单位和开发商对人防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实际工作有直接联系的相关规章、政策文件都有了明显的认识和了解,为人防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七是利用大型人防工程开工典礼、竣工验收等活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八是利用办大事、干成事的实际事例进行形象宣传。九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宣传,即邀请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开座谈会、联谊会和到相关单位进行双向互动宣传。十是抓住重点案件邀请相关单位进行听审,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知晓全面的目的。

(四)规范运行依法治理工作,坚决做到“突出三个狠抓”、“坚持三个推进”、“强化四个规范”。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只有坚持执法工作高标准,强化执法运行机制,依法治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为此,我们坚决做到“突出三个狠抓”、“坚持三个推进”、“强化四个规范”。“突出三个狠抓”,即通过狠抓执法队伍建设、狠抓工作作风转变、狠抓文明执法,努力塑造我办公正、文明执法形象。“坚持三个推进”,即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推进执法队伍文化素质建设,推进科技强队建设。“强化四个规范”,即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管理、规范执行程序、规范法律文书,使人防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做到依法有序的进行。经过努力,在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上,真正建成了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制度、一批好队员、一个好环境。具体做法: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章制建设工作。建章立制是依法治理的前提性工作。五年来,我们先后出台了信防办〔2008〕74号、信防办〔2009〕86号等文件,严格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了办事公开制、“窗口式”集中办理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办事时限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和重大项目全程代理制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地方性规范文件为补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为辅助的依法治理工作章制体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紧抓好。通过树立“五个形象”,即努力打造规范有序的执法形象、优质高效的公务形象,热情耐心的接待形象、庄严整洁的仪表形象、文明有素的机关形象,并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使我办行政执法人员初步具备了有事业心、有专业知识、有职业道德、懂法律、奉献意识强的综合性高素质。三是加大人防执法力度。五年来,我们在开展人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强调并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适用程序合法,严禁徇私舞弊,办理金钱案或人情案。同时,严肃处理各种违法案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达到查办一件、宣传一片的目的。四是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的职能作用。五年来,我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本办依法治理五年总体计划,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我办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监督机制,努力做到监督有据依法监督。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贯彻实施,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监督机制:一是提高人防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意识,树立依法监督的观念。通过向全社会宣传人防依法治理的意义和作用,提高人们,尤其是人防领导干部的法制监督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加强依法治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依法治理监督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行政管理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迫切需要,认识到全面、高效的监督是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防止官僚主义和不法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及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以增强其依法治理监督观念。二是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人防依法治理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监督有据、依法监督。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执法公示制度,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三是建立健全人防依法治理、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形成法律监督与党的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内部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来自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强制性制约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特别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审查批准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备案检查制度和考核惩戒制度,搞好人大、政协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政府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通过上述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人防依法治理的监督,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成为人大检查的内容,政府工作的目标,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从而达到确保人民防空法正确贯彻实施的目的。

二、主要收获

通过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计划,不断提高了我办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初步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总体目标,全办上下形成了“五种精神”,做到了“六个不让”。“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初步实现了全体干部职工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初步实现了人防各项事业管理由注重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不断提高人防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五种精神”,即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团结进取的务实精神、勇于牺牲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抢占排头的竞争精神在全办蔚然成风。“六个不让”,即不让领导交办的事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工作职能在我的岗位上削弱、不让工作错误在我的身上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的接待中受冷落、不让行政执法腐败在我身上出现、不让人防形象因我而受到影响。

通过努力,五年来我办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彰,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日趋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办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人防依法治理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二是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性和深度还不够,还缺乏新创意;三是有的政府文件部分条款与人防法律、法规相抵触,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影响了执法工作正常进行;四是一些新区建设没有人防建设规划;五是人防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对新形势下人防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期间,认认真真地抓好整改。同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对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成效的巩固和提高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人防依法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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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法治人防建设的几点思考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周应军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建设大局的需要,对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人民防空更好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法治思维

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包括人民防空在内的各项事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人民防空必须积极适应依法治国形势,切实做到依法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是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法制政府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策略。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人民防空必须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人民防空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加快人民防空法治化进程。

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是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人民防空法》及其相关法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规范、保障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法律,是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遵守和执行《人民防空法》及其相关法规,维护其权威是法治人防建设的核心内容。各级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及其相关法规,不断强化“法治人防”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努力营造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进步的法治环境。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治水平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人防执法培训活动,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培养人防执法人员对照、运用法律法规有效分析问题、综合判断问题、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造就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依法行政意识强、实际工作和政绩突出的高素质人防执法队伍,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防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领导和每位干部身上,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人防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切实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事项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公开。要建立完善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努力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树立人防部门和人防干部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确保完成好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要进一步严肃人民防空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执法廉政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抓好人民防空系统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法纪防线、精神防线、道德防线和心理防线,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廉政惩防体系,狠抓人民防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人员、资金、工程“三个安全”。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建设。“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监督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监督实施。全面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必须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持执法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综合执法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各种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维护人防权威和人民权益。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把握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新要求,探索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新方法,拓宽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新领域,落实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新举措,推动法治人防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三、加大普法力度,夯实法治根基

强化普法组织领导。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对法治人防建设和人防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人防普法工作责任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人防普法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人防普法,组织开展法治人防专题宣讲活动。要鼓励引导人防执法人员利用执法机会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加强人防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人防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认真开展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要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普法监管机制。要加快人民防空普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普法宣传、普法教育实际效果。

领导带头学法普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同样也是法治人防建设之准绳。人民防空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带头学法知法,带头用法守法。凡是要求一般干部知道的“法”,领导干部要先“懂”;凡是涉及本级工作的“法”,领导干部要先“通”;凡是本职岗位常用的“法”,领导干部要先“精”,为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做出榜样和表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应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列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加强对人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关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增加法律知识储备。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要持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五进”工作,积极做好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示范企业的拓展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范围。重点开展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利用社区人防工程开展普法宣传和防空防灾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防空防灾应急演练等能让居民切实受益的活动,使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真正走进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管理体系。结合人民防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公民凡事守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创新改进普法方式。坚持集中普法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平台等大众传媒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发挥法治新闻、法治文艺的宣传功能,协调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人防公益广告,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权威及时的法律解读。通过编发普法资料、集中辅导、收看影视、以案说法、上门送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知识。特别要抓住防灾减灾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庆典集会时机,深入开展人防普法和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形成人人知法懂法、个个守法拥法、职能部门执法护法、社会全体成员信法靠法的良好局面。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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