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的战略部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兰陵位于临沂市南部、鲁苏交界,总面积1724平方千米,总人口146.1万人。兰陵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底蕴深厚,是中国历史上首批建制县,楚大夫屈原途经此地取名兰陵,“后圣”荀子曾两任兰陵令,“诗仙”李白留下了“兰陵美酒郁金香”的千古名句。兰陵是农业大县,是中国蔬菜之乡、山东南菜园,农业生态条件优越,2022年成功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先后荣获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最具绿意百佳县市、中国最美文化休闲旅游名县等称号。近年来,兰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及乡村振兴工作,以建设“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为目标,深入挖掘儒学文化、诗酒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探索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主要做法有:
(一)坚持党政统筹谋发展,让文化产业“兴”起来。兰陵县把文化旅游业列入全县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业态。成立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旅工作专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等推进协调机制;对接临沂理工学校增设非遗传承、文化旅游专业,定向培养输送专业人才;成立文旅集团,整合资金、平台等资源,推动政府与市场有效衔接;制定《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等多项政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拿出“真金白银”,全力培育壮大文旅产业。
(二)坚持改革创新抓项目,让兰陵文化“动”起来。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一核四区多点”产业布局,高标准打造了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压油沟景区、荀子文化园、兰陵文创园等精品文旅项目,代村、压油沟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样板;先后引进30余家企业,投资开发兰陵王城、华夏酒城、大宗山旅游区、邓王山康养、兰溪湿地公园等项目,均彰显了文化特色,成为展示兰陵文化、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三)坚持挖掘潜力促融合,让文旅产业“融”起来。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做深儒学文化,投资2亿元建设荀子庙景区、萧氏文化园,举办荀子文化节、萧氏文化节等活动,成为兰陵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地标;做足诗酒文化,投资50亿元的华夏酒城项目,打造“工业+文旅”新模式;做优古城文化,投资25亿元的兰陵王城项目被列入文旅部第二十期精品项目、山东省重大项目,印象代村项目被评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做强红色文化,建设鲁南革命烈士纪念馆、苍山暴动纪念馆、鲁南战役纪念碑、中国知青村等纪念设施,不断拓展红色文旅发展空间。
(四)坚持宣传推广展形象,让文旅品牌“响”起来。以树品牌、塑龙头为策略,创意策划了“兰香东方·酒香神州·菜香天下”的旅游形象以及“华夏古县、醉美兰陵”特色品牌;注重线上宣传营销,推动景区、博物馆等开发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云旅游、云展览等旅游体验新场景;连续举办十届兰陵蔬菜产业博览会、荀子文化节、全球萧氏宗亲会、乡村文化旅游节、“沂蒙红动中国”等活动,打造节事品牌,有效提升了兰陵文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坚持保护利用强传承,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兰陵县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好传承弘扬创新文章,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市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35处,兰陵县博物馆现有藏品10776件、珍贵文物83件,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年接待观众30万人次;推动兰陵非遗创新发展,9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遗,7家企业入选“山东手造·产自临沂”优选100名单,兰陵文 化创意产业园入选“山东手造·产自临沂”示范园区,小郭泥塑等3个项目入选市级非遗工坊,长城镇西王庄村、下村乡上村入选市级手造特色乡村。
二、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突出特色,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兰陵模式”。到2025年,力争实现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100亿元,培育15个以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达成200家中小微文化企业市场主体,将兰陵打造成知名的文化休闲乡村旅游目的地,努力建设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
三、试点任务
(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专班,统筹各类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2. 加强产业顶层设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增收、多方参与的原则,高标准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产业政策,依托县内优质文化资源,以“乡创综合体”为抓手,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项目的运作、包装、挖掘、招商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 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结合兰陵实施乡村振兴“四雁”工程,招引优质创意机构与人才返乡入乡,引导有情怀、有创意的文化工作者、产业带头人深入乡村,带动文化下乡、资本下乡、产业下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效益
4.提升乡村文化自觉。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在挖掘传统文化、培育文化传承人等方面促进乡村文化建设,提升村民对乡村的文化认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5. 传承创新乡土文化。立足兰陵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挖掘剪纸、根雕、泥塑等镇域非物质遗产、文化元素,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等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提升乡村传统产业附加值,带动乡村人文环境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6. 创新宣传推介方式。鼓励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压油沟景区等创作涵盖民俗文化、农耕生产、田园风光等内容的数字产品,支持文创企业、自由创作者等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等方面的文化产品,开展乡村美食、美景、好品、好物等评选活动,通过抖音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地域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做强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7. 丰富乡村文化活动。以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持续开展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小广场提档升级工作。新建15处乡村书房,启动“四馆一中心”(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创新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送公益电影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组织举办“百场千村进万家”活动和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8. 推进创意农业发展。依托农业、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提升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新格林现代农业产业园、绿沃川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创意农业景观,开发创意农产品,开展创意农耕活动,打造创意农业新场景。规划建设兰陵盆景文化产业园,计划招引150家盆景园艺从业者,聘请国家级盆景艺术大师入驻园区,定期举办国家级、省级盆景花木艺术大型展览,将小东山村打造成“盆景村”,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有关乡镇、街道)
9. 大力开发酒文化产业。支持美酒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华夏酒城、兰陵美酒文化产业园、兰陵美酒文化博物馆、酒文化体验中心,拉长做宽产业链条,推进“农工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促进三产融合典范、酒文化体验旅游度假目的地。(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打造数字文创产业。实施“数字+文化”“数字+农业”,通过数字文创,制作大型演出和各种传播形式,将兰陵文化打造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名片,形成丰富的IP衍生产业链,提升兰陵农产品整体品牌价值,实现兰陵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1. 推动传统手工艺发展。研究制定传统手工艺扶持政策,支持陶笛、泥塑、绳编、蓝印花布、紫金砚、根雕、木版画、剪纸等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带动农民结合实际开展手工艺创作生产,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12. 创作文化演艺精品。结合优秀兰陵文化,创作5部现代柳琴戏、10部沉浸式情景剧。依托华夏酒城、兰陵王城等项目,创作《兰陵王传奇》《醉卧兰陵》《兰陵王入阵曲》等演艺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门类丰富的主题演艺精品。(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13. 举办节会文化活动。通过菜博会、农民丰收节、荀子文化节、马拉松比赛、环会宝湖自行车赛等节会活动,扩大宣传力度,发展节会经济。(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四)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14. 制定人才扶持政策。制定支持文旅人才、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文旅人才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通过多种形式,依托重点文旅企业,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回流政策等,通过政策吸引、精准对接,引进一批较高层次文旅人才,充实我县文旅行业人才队伍;积极对接临沂理工学校,增设非遗传承、文化旅游专业,定向培养输送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5. 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挖掘培养乡土文旅人才,重点支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优良,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常态化开展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法规培训,定期开展讲解员大赛等服务技能大赛;加强与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合作,配合设立文化和旅游类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五)推动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运营
16. 打造乡村文旅精品项目。提升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景观质量,推陈出新,增加农耕体验、乡村民俗、休闲采摘等旅游产品;推进压油沟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建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谋划实施兰陵G2文康旅共同体先行区、兰陵全国青少年综合实践与劳动教育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兰陵王城、华夏酒城、大宗山旅游区等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景观特色化、设施标准化、功能多样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17. 建设乡村旅游特色村。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依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突出乡风乡情乡愁,大力实施村庄景区化、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文化传承、网红打卡的乡村旅游特色村,2025年全县省级景区化村庄、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1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18. 发展“微度假”产品。推进“沂蒙乡愁”民宿建设,整合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多方力量和资源,出台旅游民宿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建立民宿证照联审机制,重点支持压油沟周边、环会宝湖、环双河湖等区域打造特色民宿集群,集中培育2处民宿集聚区、7处星级民宿,叫响“沂蒙乡愁·醉卧兰陵”民宿品牌;突出特色发展房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策划推出“露营+垂钓”“露营+音乐”“露营+篝火”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推动压油沟房车营地、兰湖北岸露营地、银湖湾汽车营地等健康运营,打造网红打卡“新地标”。(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有关乡镇、街道)
19. 推进“乡创共同体”建设。结合县域实际,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整合利用土地、劳力、产业等资源,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文则文”的原则,因地制宜发掘农村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载体新模式,积极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劲足、竞争优势强劲、辐射带动面广的“乡创共同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20. 拓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文化和旅游企业和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降低乡村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成本。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落地实施,鼓励县文旅集团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运营,引导民间投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和旅游开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提升文化和旅游设施效能
21. 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功能。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资源,纵向连通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网络,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完成6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依托会宝湖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成20处高标准、样板式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22. 提升乡村旅游道路设施。加快完善通往乡村旅游点的基础路网,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按“四好农村路”标准整治旅游道路沿线环境风貌;改造提升“压油沟—山水下村”旅游道路,串联多个旅游景区和沿途乡村旅游点,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点、旅游驿站、汽车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打造“醉美兰陵旅游公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23. 完善配套设施。通过政府购买、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方式推动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维护,做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设置一批旅游交通导览牌,形成布局合理、标识规范、指向清晰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体系,加强乡村旅游点及周边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抓好道路沿线、景区周边绿化美化净化,整体提升乡村文化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七)统筹利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
24.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办好第五届荀子文化节,做好组织荀子墓申报为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动鄫国故城等文物保护项目,定期开展文物巡查;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文化自然遗产日”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活动;结合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举办周末集市,搭建非遗手造商品线上线下展销平台,加强“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兰陵有礼”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25. 持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力量开展荀子文化、萧氏文化、红色文化、诗酒文化、民俗文化等兰陵特色文化的研究整理,加大文化遗存资料收集,建立健全优秀传统文化资料库,充分提炼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支持非遗文化、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26. 加强文化资源保护。科学划定、严格遵守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乡村建筑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农业生产过程、农家生活、民俗文化、古镇古建等乡村原始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过度开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八)探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用地模式
27. 强化土地保障。将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政策,通过“点状批地”“点状供地”等办法,保障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业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兰陵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分工,形成全县上下统筹推进、同步创建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做好试点各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强化人才保障。注重人才培训,构建“教育+企业+政府”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基层人才培训项目,结合讲解员培训、乡村旅游培训等培训班次,带动属地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引进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专业团队共同参与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高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统筹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出台我县支持文化旅游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文旅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强化工作调度。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建立调度机制,强化日常指导,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助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兰陵县政府办202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