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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教育局

题目:各地出台的教育方面政策意见办法

资料提供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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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度办学成效“2+X”评估考核办法 文章下载

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度办学成效“2+X”评估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强化师资队伍,深入推进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创新办学特色,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一系列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度办学成效“2+X”评估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和谐发展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升办学水平,促进中小学(园)持续、健康、协调和快速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上,既注重对办学绩效的评估,又注重对教育工作过程的评估,鼓励中小学(园)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

(二)导向与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和激励功能,评估既遵循教育规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又突出评价重点,关注指标的可操作性。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评估过程中依据评估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学(园)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

(四)内评和外评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价,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

三、评估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年度办学成效“2+X”评估考核总分为210分,由“2”即“展示型评估考核200分(过程性指标达成度评分占70%+视频汇报展示评分占30%)和“X”即“随机评估10分”组成。随机评估指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中心工作情况,由局班子成员和局相关职能科室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给中小学(园)赋(随机)评估分。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中小学(园)要建立由校(园)长牵头的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自评要充分体现全员性原则,动员师生广泛参与,要与中小学(园)对教职工和部门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与中小学(园)阶段工作总结结合起来。通过自评,对中小学(园)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二)区教体局复评。各校(园)按照评估细则准备相关资料,并围绕评估细则汇报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时间15分钟以内,以PPT形式进行亮点展示),区教体局根据学校提供的资料和视频汇报展示,组织评估小组进行复评。一是评估专家综合评判、量化评分;二是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应相关指标赋分;三是局班子成员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性评估赋分。

(三)成绩计算。

1.赋分比例:展示型评估考核中,评估专家打分占40%;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应相关指标评估打分占30%;局班子成员综合性评估打分占30%。

2.“X”(随机)评估:指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中心工作10分,并根据相关文件对完成较好的学校进行加分。

3.扣分说明:各校(园)被局级通报批评扣0.5分、被区通报批评的扣1分,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扣2分(最多扣5分,若有超过,按5分计算)。

4.中小学(幼儿园)年度办学成效奖考核计分:评估专家评分+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应相关指标评分+局班子成员综合性评分+“X”(随机)评估考核分+加分-扣除分。

五、结果运用

中小学(园)年度办学成效“2+X”评估结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布。本次评估中小学将根据各校学生数进行分组,幼儿园为一组,分组情况见附件3。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年度办学成效优秀奖 20%、年度办学成效良好奖50%、年度办学成效合格奖30%。据此兑现各校(园)年度办学成效奖励经费,并发放奖牌。

六、限制标准

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被评为年度办学成效优秀奖:

1.学校如有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被教育主管部门处以通报及以上处罚的;

2.学校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被教育主管部门处以通报及以上处罚的;

3.因学校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非法、越级上访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责任区督学有充分理由证明学校办学不规范的。

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 2022-1-4

 

 

疫情防控下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答21问 文章下载

疫情防控下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答21问

近日,市教委印发《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入学意见》),对我市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有关工作进行安排。

疫情防控下入学工作怎样开展?对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有哪些要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小编带您一起来看↓↓

问题一 近年来北京市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解答

多年来北京市将推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盘活存量,扩大增量,通过资源公平与机会公平双轮驱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回应群众上好学需求。

一是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发挥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和结构。全市现有各类教育集团158个,学区131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

二是加强市级统筹, 采取市建共管、市建区办方式在重点区域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优化重点地区营商环境,增强优质教育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三是加强学段联动,发挥学段传导和杠杆作用,中招市级统筹、校额到校的实施大幅增加了一般初中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机会,提前三年明确升学预期,引导小升初学生就近登记入学。2019年一般初中就近登记入学2.4万人,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双达到99%以上。

问题二《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解答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按照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入学政策,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

二是持续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和中央要求,坚持统筹施策、标本兼治,推进免试就近入学。

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学区制、集团化、城乡一体化等方式快速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努力满足群众上好学需求。

加强学段联动,通过资源和机会双轮驱动,统筹小、初、高各学段入学联动政策,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今年在此基础上保持入学条件、入学方式等政策稳定,有利于稳定各方预期。

问题三《入学意见》工作依据是什么?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问题四《入学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解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问题五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解答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问题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基本要求是什么?

解答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方式、流程、结果公布和学籍管理各项工作均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区教委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审核、录取、结果公布等各项工作均由审批地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区教委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问题七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如何要求?

解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我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三个同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录取。

问题八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解答

民办学校以招生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学生为主,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跨区计划,由区教委具体确定。

问题九 民办学校是否可以组织校园开放日?

解答

5月6日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启动后,民办学校可以组织线上校园开放日,向家长介绍办学特色、培养方向、收费标准等情况,便于家长选择。

问题十 公办寄宿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有何要求?

解答

2018年入学文件提前公布了公办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政策。今年,城区公办寄宿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今后将逐年压缩城区公办寄宿学校招生计划。

问题十一 今年对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有哪些要求?

解答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问题十二 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

解答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题十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解答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平稳。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具体要求可向各区咨询。

问题十四 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子女如何入学?

解答

2017年9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当年已经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入学政策一致。

问题十五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租房所在区入学有何要求?

解答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6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问题十六 小学学龄儿童家长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解答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问题十七 如果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手续?

解答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向转出区、转入区咨询。

问题十八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入学安排上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解答

从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特点看,信息采集、报名、派位等主要通过线上环节实施,线下环节较少并且是在后期进行,因此总体上疫情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影响有限。

•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时间比去年延长了2天,小学入学材料审核时间比去年延长了7天,各区还将适当延长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受理审核时间。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疫情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对符合延迟缴费条件的在京就业证明予以审核通过,各区今年不得提高非本市户籍入学这项审核条件。

• 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需现场提交材料的,各区将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市教委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不断优化入学工作方案。

问题十九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有何措施?

解答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在所在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问题二十 如何查询市、区入学文件和咨询方式?

解答

5月1日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启动入学政策宣传,家长可在该平台上查询市区入学文件、政策问答、学校信息、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政策咨询电话等信息。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学校划片、入学结果等具体问题请向当地区教委咨询。

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问题二十一 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解答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新浪教育2020-4-24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印发 文章下载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对2017年出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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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之之

一起了解《办法》相关问题——

一、《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于2017年印发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全省学籍管理工作,为学校学籍管理提供了依据,简化了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

但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迈入新阶段,原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诸多方面已无法适应教育教学改革新要求。尤其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对我省的学籍管理办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和招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我们对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配套文件之一。

二、《办法》修订过程中遵循了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浙江省有关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招生与学籍管理规定。同时,坚决贯彻落实我省数字化改革和教育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修订时注重解决各地各校在学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解决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等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并注重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

三是践行公平公正。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着力完善制度规则,严格规范管理;同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就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是体现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学生和家庭的实际需求,通过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完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制度,推进普职融通;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公平享有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办法》为什么要将义务教育段和普通高中段相关内容合在一起?

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籍管理办法有许多共同、共通之处,考虑到学籍管理办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时参考各地通常做法,将原来的《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合二为一,贯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阶段,修订成《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办法》为什么删除了原来“奖励与处分”等相关章节?

主要是因为原有的“奖励与处分”章节,以及对有关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相关处理,与学籍管理关系不大,并且已有专门文件规定,故不再在新修订的《办法》中重复表述,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仍按相关规定实行。

五、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注册和缓学申请有何规定?

明确义务教育学校须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政策招收学生,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同时也强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

新增了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中的缓学管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审批,可在学籍系统中登记缓学,纳入缓学管理,从而实现对适龄儿童入学状态的全面监管。

六、《办法》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面有何新要求?

一是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籍管理,防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跨省跨地区违规招生等行为,新增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条款,明确不注册学籍原则上不得参加中考。

二是明确“非浙江省初中学籍但为浙江户籍的学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回户籍地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障了浙江户籍省外学籍学生的权益,允许其回浙江参加中考并被录取;同时意味着未回浙江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今后不能被我省普通高中录取。

三是规定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在每年9月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统一注册新生学籍。统一注册学籍既减轻各地各校的工作量,又规范了招生秩序。

七、学生升学、跳级、留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学年升一级,原则上不得留级,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但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的,可以申请跳级。而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明确了留级的条件和程序。

八、《办法》对学生转学做了什么规定?

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同时也防止违规招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办法》新增了有关转学的规定。

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原则上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和实际居住地变动,应予转学;这里不强制要求父母和孩子的户口一定要迁移到转入地,强调的是工作和实际居住地的变化。但对于“摇号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安排转入学生”,以防止热门民办学校借转学“掐尖”挖生源。

二是对普通高中阶段转学从严控制,主要是为了防止借转学之名行违规招生之实等行为。高中生心智较成熟,且多数住校,不一定要跟随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变化而转学。对于确有需要转学的,除中考成绩达到转入学校录取线外还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三是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互转,以推进普职融通,也为后续出台普职融通的政策提供学籍管理上的依据。

四是新增了“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中考移民”以及规范招生,确有需要转学的,可以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九、学生休学的规定和条件有哪些?

一是个人原因申请休学。学生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办,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准予休学。

二是学生患病强制休学。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或由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其患有不能在学校进行学习的疾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应责令其休学。

十、学生出国(境)就读后学籍信息方面做何处理?

学生到国(境)外就读的,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凭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学校应当将学生出国(境)学习经历在学籍信息中标记。对于出国(境)学习的未成年学生,不再保留原学校学位。回国(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学校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但不一定安排在原来学校就读。

十一、《办法》对学生退学有何规定?

一是对于年龄不足18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而对于年满18周岁,即使仍未完成义务教育,但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者,可以办理退学手续。

二是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学校可予以退学。如:多次留级或休学且年龄超过20周岁,不宜在校继续学习的;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15天或累计旷课45天,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十二、《办法》对学生的毕业、结业、肄业是如何规定的?

一是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肄业处理,初中学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上述义务教育段学生不予退学相呼应。

二是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的情况,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退学和未完成学业终止学习的,给予肄业。结业后通过学习重新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转为毕业。

十三、《办法》对学籍系统安全提出什么要求?

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均通过学籍系统在线操作和管理,对于系统安全的要求很高,《办法》对安全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籍数据保密制度,遵循“谁使用(查询、导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及安全管理责任,严控学籍数据使用对象和范围,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核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学籍信息,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反安全操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办法》明确了处罚措施。

澎湃新闻2022-3-28

 

 

线上开课怎么做?黑龙江省教育厅出台15条指导意见 文章下载

线上开课怎么做?黑龙江省教育厅出台15条指导意见

1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提出15条关于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校线上开课的指导意见,明确从3月2日起,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有计划地组织线上开课。

教学计划暂按4周时间制订 通过网络课堂帮扶薄弱学校

把握育人方向。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兼顾疫情防控知识、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使命担当等方面内容,推动德育与教学齐头并进,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科学素养。

完善教学计划。各地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延迟开学期间线上开课工作方案,制订延迟开学期间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暂按4周时间制订。要统筹考虑线上开课和开学后教学的衔接,正式开学后的教学计划,要对线上开课的成效进行评估后做进一步完善。

统筹教学内容。要把握当前特殊窗口期,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课程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用好线上平台。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教育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原则上以选用教育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为主,中小学校自主选用的平台要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未通网的农村地区,可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广电部门录制电视课程,或组织学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4频道、龙江广电网络“空中课堂”12套教育频道进行学习。各中小学校应预选备用线上平台,规避线上教学中可能出现的运行不稳定等风险。

优选课程资源。各地和中小学校要整合、调集学科教材配套数字资源、名校名师网络课程等在线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并做好内容审核,确保向学生推送的教学资源(含作业、辅导、答疑等)政治安全、质量过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优先利用本地本校资源。鼓励教育教学资源较好的学校通过网络课堂帮扶薄弱学校。

每节不超过30分钟 倡导“先学后教”模式

创新教学方式。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小学阶段宜采取活动性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教学,初高中阶段可进行“单元整体教学”和“综合任务教学”。对于自主管理能力弱、学习困难的学生,要采取个性化助学措施。

加强教学管理。各地不得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参加线上学习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幼儿园不得开展线上教学。中小学校每日线上开课节数小学不超过3节、初中不超过5节、高中不超过6节,每节不超过30分钟。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增大休息间隔,保护学生视力。课间休息可安排音乐欣赏、体育锻炼和家庭劳动等活动。要统筹学生作业量,不得安排过多、过重的作业,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及家长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确保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控制好教学进度。加强在线集体备课,提高教学效率。倡导“先学后教”模式,努力实现线上教学“节节清”。正式开学后,因校际间教学进度不一产生的差距,可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补授,保证春季学期总教学时长。

关爱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不得强行要求教师参与录课或直播

关爱医护子女。各地要建立黑龙江省支援湖北抗疫一线人员和黑龙江省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关爱机制,掌握相关人员信息,为其在读中小学的子女建档立卡,“一人一策”解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在延迟开学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关注特殊群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和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各地要“一生一案”研究对策、保证学习。

开展绩效评价。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要以利用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引导、辅助学生学习为主,以录课或直播的方式讲授为辅。各地各中小学校不得强行要求教师参与录课或直播,不得组织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加重教师工作负担。要将教师线上开课情况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开学后的考核评价中予以统筹考虑。

强化教研指导。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线上教学的指导和服务。加强教师教学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指导,提供跟踪帮助。组织教研力量、骨干教师对线上课程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增强教学实效性。建设研修共同体,采用片区研修、骨干研修、学科研修、项目研修和网络研修等模式,为线上开课提供专业支撑。

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大与工信部门及网络运营企业的协调力度,督促电教、信息等部门提供全程技术保障,做好网络压力测试和负载测试,切实保障网络通畅运行。各中小学校要有序安排不同年级、班级“错峰”登录学习平台,避免线上教学网络拥堵现象,保障线上开课顺利实施。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中小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监管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线上开课工作预案和舆情管控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线上开课工作,组织专项培训,加强工作督导,主动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杜绝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作者:曹曦

中国教育新闻网2020-2-20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非学科类,以下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284号令)及今年以来教育部关于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等系列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结合市纪委监委对规范我市校外培训的监察建议,决定开展一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特制订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开展6个方面的集中专项治理:

1.进一步规范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分公司或教学点。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非法人登记证)应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展示。

2.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流程、时限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前超期收费,其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两个条件应同时满足),并主动开具与办学机构名称一致的合法票据。校外培训机构应按规定畅通退费渠道、优化退费流程,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坚决打击虚构培训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进一步规范培训合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或者线上培训均应与消费者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使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作的合同示范文本《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WF-2020-P8301)》,使用自制格式合同的应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保持一致。严肃查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4.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应当准确真实、规范合法,不得有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用户评价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简化培训机构名称,宣传内容不得有歧义或者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渲染教育竞争等制造教育焦虑,不得通过低价倾销等进行非法营销。

5.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针对学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在全市幼儿园正常上课时段不得对在园幼儿(或应该正常在园的幼儿)进行培训,在全市幼儿园正常上课时段对已经幼儿园毕业但因故不能就读小学的儿童进行培训的,应通过查看其身份证、幼儿园毕业证明等方式核查学员信息。培训机构不得开设针对学前儿童的全日制培训班,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食宿服务,其培训内容不得有“学科化”“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把培训机构办成“准幼儿园”或者“准小学”。此类培训机构培训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并与培训对象年龄及入园信息等一并报所在区教育局备案。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科类考试、竞赛活动,不得通过举办“小升初”政策解读、家长论坛等活动变相招揽生源。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应遵守中小学师德规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聘用在职教师。

6.进一步规范线上培训。线上校外培训在教师资格、招生收费、广告宣传、合同使用、课程内容、作业要求等方面应与线下执行同一标准,其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其中,单纯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须通过省级教育等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

三、整治方式及时间安排

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以区为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管理原则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各培训机构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全面自查,立即整改,并于7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排查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对本区“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部门行政指导、街道综合执法等手段,“疏堵结合”进行规范。各区要坚决取缔和曝光一批无证办学机构,坚决查处一批在收费、合同、宣传及规范办学等方面不符合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

3.市级抽查阶段(9月15日前)。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曝光典型,并督促辖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坚持2018年以来建立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抽调专人组建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全面落实各项整治工作。

2.细化工作方案。各区要对照全市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对象、任务、时间步骤及相关要求,并于6月25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区教育局牵头开展本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统筹,主动协调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重点对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培训行为及线上培训相关问题开展整治。各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及线上培训相关问题开展整治。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在摸排、整改、执法过程中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提高专项整治效率。

4.落实法规学习。充分利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知识题库,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和考试。对新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其举办者、法定代表、校长和全体教职工网络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办学许可证,为依法办学夯实基础。

5.严格责任追究。各区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集中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监管部门或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方面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武汉市教育局2021-06-11

 

 

印发《2021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下载

印发《2021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2021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着力提高新时代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乐清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在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实施。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两个部分,分别占70%、30%。其中,基础性指标由日常动态考核和领导考核评价组成,各占50%。

五、考核方法

考核每年开展一次,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日常党建工作动态考核、年度述职考评、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等环节形成年终考核结果。

(一)基层党组织自评

年终,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报机关党委汇总(乡镇街学校由学区党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日常党建工作动态考核

以《2021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细则》中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减分项目为依据进行赋分。

(三)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指标要求,对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采取现场查阅工作材料、集体座谈或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党建工作检查。

(四)年度述职考评

结合年终工作绩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就学校党建特色做法和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学校类别进行年度述职工作,未参与当年度口头述职的基层党组织须提供书面材料,进行书面述职。乡镇街学校由学区党委负责述职考评。

(五)汇总评定

机关党委负责审核相应的考核材料,汇总考核成绩,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市教育局党委确定各学校(单位)年度发展性评价基础性工作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表彰“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排后10%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对履行职责不力,连续两年排后10%的学校(单位)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对党组织班子进行问责。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9-28

 

 

严格准入门槛 扎紧制度“笼子”《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文章下载

严格准入门槛 扎紧制度“笼子”《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首次提出从业人员的结构性要求

明确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首次提出建设“黑名单”管理制度

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秋季学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纷纷关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周末补习班。“双减”政策的实施,从根源上改善和优化教育生态,赢得广大师生、家长点赞。

随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解决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中存在的哪些难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和多位专家。

明确类型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制定的管理文件,《管理办法》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身份界定和类型划分入手,首先回答了什么样的人、哪些人属于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明确,从业人员是指按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及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按照其他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办法》适用于招用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招用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这是国家第一次以政府行文的方式,清晰表述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身份角色和队伍构成。”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郅庭瑾说。

《管理办法》还首次提出了从业人员的结构性要求,明确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这样确切的教职比和生师比,无疑为保障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设置了关键的约束性指标。”郅庭瑾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薛二勇进一步分析,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工作类别,有助于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明确相关的资格标准。“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教育机构,教学和教研是其最主要的任务,因此教学和教研人员数量应当不低于此机构从业人员数的一半,从而使机构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目标。”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崔昌宏表示,《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有利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力量进行教育教学资源和核心内容技术的研发,真正实现将资金、资源、人力投于教育教学一线的目标。

开出管用“药方”,严把用人标准

“不同于一般行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对象是中小学生和幼儿,从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角度,机构应当从严把握用人标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

一是思想政治要过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守法意识要过关,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三是品德行为要过关,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四是专业能力要过关,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五是职业身份要过关,要求从业人员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此外,《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11类行为“红线”的,培训机构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同步更新人员信息。如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该负责人强调,被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从业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准入门槛。这对解决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机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培训质量难以保障、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开出了管用的‘药方’,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向兵表示,这不仅可以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最终还能够有力促进校外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等“双减”目标的达成。

保障各方权益,确保落实落细落严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上的法律责任,进而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是此次《管理办法》中的重要创新手段。”刘向兵说。

对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校外培训机构招用人员应符合以下环节和要求:一要前置查询,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拟招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单位拟派遣至机构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二要书面签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考核办法等;三要岗前培训,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四要及时公示,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教师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机构内部进行公示;五要结构合理。

“通过这些规定保障教育行为的稳定与可预期,对机构和从业人员两大主体强化了法律约束。同时,《管理办法》格外强调培训,以便提高从业人员的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刘向兵说。

崔昌宏则表示,《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的公示机制,有利于建立信息透明的市场新秩序,为家长选择满意的培训师资提供了条件。

如何将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落实、落细、落严?

薛二勇建议,多部门协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协同把好从业人员关,明确资格标准,推进政策落地。

“培训机构违反《管理办法》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多次、多项违反规定等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招生,改正期间禁止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对逾期未完成改正或拒绝改正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办学许可资质。”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说。

网易2021-9-15

 

 

宿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下载

宿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与改革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20〕1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等要求,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为家庭教育指导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培养一支专业专职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构建社会各方资源协同的工作网络,使各地各校形成方式灵活多样、方法各具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氛围,逐步建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每年评选20家左右的市级家庭教育特色学校,8个优秀家长学校,4个示范家长学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遍与特殊相结合。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基础上,注重个体差异研究,重点关注处于特殊困境、存在特殊需求的未成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商共行,组织开展关爱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以及常态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2.坚持保护与引导相结合。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基础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指导家庭成员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通过言传身教、生活实践,对未成年人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行为养成等方面实施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

3.坚持学校指导与协同育人相结合。立足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主动沟通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的协同育人体制机制,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所有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协同工作网络

1.持续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制机制。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配合、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明确到人,措施精准到生,同时,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成立县(区)家长学校总校。

2.加快形成社会各方资源协同支持的工作网络。各地各校应积极鼓励引导有爱心的企业、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服务内容和实践活动场地。依托科技馆、青少年宫、社会实践基地等载体,为城乡不同年龄阶段孩子及家庭提供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相关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补充高质量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

3.精准细致地给予特殊学生群体更多关爱帮扶。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会同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重点关注留守、流动、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困境学生,以及学习困难、情绪行为障碍、经历重大变故、遭受侵害等特殊需求学生,建立特殊学生群体档案,按照“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则,研究身心发展和家庭特点,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学校发现未成年人辍学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教育部门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配合做好工作。学校发现未成年人违纪、违法,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二)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载体,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1.办好家长学校,打造家校讲堂,形成“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指导模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妇联等部门,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质量办好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组织1-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社会资源,组织专家遴选优秀课程资源,持续做优“秀强·家校大讲堂”宿迁特色家庭教育指导品牌栏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家庭教育指导专栏,精准推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学校探索通过搭建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媒体产品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向家庭免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料。

2.开好家长会,建立家委会,搭建“家家之间”互学互助的交流平台。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将家委会有关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委会章程,搭建好家庭之间的互鉴交流平台。指导配合家委会组成优秀父母家庭教育讲师团,以亲身体会和实践效果,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互相补充、相互配合,共同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3.落实教师家访,迎接家长来访,畅通“家校之间”及时便捷的沟通渠道。持续完善教师家访制度,鼓励与倡导教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家访,推动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学期与每个家庭直接沟通联系1次以上,实现对全体学生家访100%全覆盖,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对特殊群体学生家庭家访频率。设立家长接待处、家长咨询电话(邮箱),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多提供家校信息交流的便利渠道。

(三)系统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提升专业指导水平

1.以分类指导为基础,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市、各县(区)教科研部门要主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根据国家、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分类梳理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幼儿园应当重点指导家庭成员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小学应当重点指导家庭成员督促未成年人学习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加强体育锻炼,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中学应当重点指导家庭成员对孩子开展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规划辅导,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发家庭教育校本教材,编印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以评优创建为抓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教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市级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示范(优秀)家长学校创建活动,从顶层制度设计、专业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构建、要素保障设置等多个维度,考察各地各校家校联动成果成效,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宣传推广一批家校协同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学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将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纳入年度基础教育先进表彰。

3.以内涵建设为支撑,提炼区域推广成果。在市级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项目、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等基础教育内涵建设中,对家庭教育指导类项目予以专门支持。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支持已立项或结项的家庭教育类省市内涵项目学校,组建研究联盟,成立项目实践共同体,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果的凝练和推广。

(四)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保障措施,推动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和培养。各地各校要逐步建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干部以及班主任、德育教师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各地各校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纳入每年对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建立市县校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各地要逐步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职称评聘体系,合理计算教师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2.协调争取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同级财政支持,支持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经费,尽量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动态增加机制,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营造优质环境和良好氛围。各地应将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考核和综合督导评估范围,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指标。各地各校要大力开展“515国际家庭日”、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等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宿迁市教育局2022-03-07

 

 

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按照市纪委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行“阳光三务”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提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

全面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务公开,严格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时间。

(一)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教育行政部门“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

2.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五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重要教育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地方性教育法规解读。

4.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教育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学校(单位)负责人职务变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情况,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及评审结果。

6.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情况、对县区教育局目标考核情况;

7.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本级对学校及师生的评优表彰结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结果、对教师荣誉称号的授予情况。

8.行政审批(许可)的项目、数量、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期限。

9.教育民生工程及重大项目,教育收费政策及标准,入学、招生政策,入学划片情况,教育咨询和监督电话,教育局制定的非涉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其他应该公开的行政工作。

(二)中小学主动公开校务信息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

2.学校干部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

3.学校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捐资助学金收支情况,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公费出国(境)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学校创收的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大型维修项目情况。

5.教育收费、教辅材料选用项目依据和标准,设置规范的教育收费公示栏。

6.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条件、录取办法。

7.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奖学金、困难学生(幼儿)减免费用等有关事宜。

9.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分配方案和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事项。

10.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务公开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每年3月3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对外公布。

二、公开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公开栏。采用固定公开栏常年公示和随机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示,做到结合实际,因事制宜,合理设置,注重实效,对内公开栏设在机关及学校内部,对外公开栏设在门厅、广场、街道等比较醒目的地方。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家长会等形式,定期通报重要事项。运用文件、通报、公告、宣传手册等文字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网站、QQ群、微信群等形式公开发布信息。

4.其他形式。设立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等。

三、公开时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中小学校务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到位。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要注重真实性,公开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要根据公开内容,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年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事务每月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全程公开,群众热点问题予以随时公开和解答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已实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要对照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信息内容,调整、完善和更新公开内容,做到公示栏显眼规范,公开内容及时有效。

四、切实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公办和公益性质幼儿园入园、小学就近入学、小升初随机派位、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中考体育考试、各类加(降)分资格、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课后服务、节假日托管、寒暑假托管、午餐收费等有关政策、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加强教师公招、教师资格考试等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等信息公开。

五、深化教育行政决策公开

推进教育行政决策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教育行政权力公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内部重大事务公开,在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

六、完善重大政策解读机制

将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制定信息发布和解读的整体方案,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等进行解读。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进行科学解读,增进公众对教育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追踪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

七、推进公开方式信息化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将门户网站打造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完善各级公共服务大厅窗口,依托各级政务服务网加强政务和校务公开。已开通微信的中小学,要办好校务微信,切实加强新媒体应用。

八、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将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健全政务信息和校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时限、程序和形式,依法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和校务信息的特殊需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和校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2.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的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利用责任督学对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实施经常性督导和评价。

3.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推行公开工作过程中,进行假公开、应付公开的单位、学校组织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盘锦市教育局2022-03-22

 

 

深圳将推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 出台更多创新举措 文章下载

深圳将推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 出台更多创新举措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圳将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8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将重点针对市民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养老等问题,出台更多改革创新举措,走出一条超大型城市治理新路子。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择校热”“高价学位房”“公办普高难考”这是近年来时常困扰深圳家长的热词,该法因此对公共教育着墨较多,明确政府应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将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覆盖面,健全公办园开办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与办学品质的联动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重点促进均衡发展,除实行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和统一的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还拟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建立普高与中职学籍互转机制

高中教育阶段,重点引导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除加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在中职学校探索开办综合高中班的基础上,还将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机制。

高等教育阶段,则推动创新开放发展,鼓励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增设和淘汰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此外,配合国家三胎政策,拟规定政府应建设婴幼儿照护托育体系,建立3岁以下分层照护托育模式,培育标准规范、收费合理、便民利民的普惠性托育机构,降低市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制度

为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遏制高房价,今年初深圳率先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这一举措被写进了立法,即提出政府应加强商品住房建设和交易管理,完善二手住房价格引导机制。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仅约23%,超七成市民需要租房。为更好保障“租房族”的权益,拟要求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制度,引导房屋租赁当事人合理定价,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同时,市住房建设部门还拟会同市有关部门探索租售同权制度,逐步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南方日报2021-8-2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主要指标

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以上和学前教育示范乡镇50个以上,残疾幼儿学前入园率不低于90%,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8%,听障儿童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基教处、督导处)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基教处)

3.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超过95%。(责任单位:计财处、督导处)

4.学前教育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超过95%,其中一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35%。(责任单位:基教处、督导处)

5.中等职业教育三级以上职校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一级职校比例超过70%。(责任单位:职成教处、督导处)

6.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率和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0%和95%。(责任单位:基教处、督导处)

7.终身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劳动年龄(16-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全市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常住老龄人口中享受老年教育人口覆盖面达到60%。(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基教处、高师处)

8.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小学30人以下班级占30%,初中35人以下班级占20%,农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育全覆盖。(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

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一)学前教育

1.科学谋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合理进行布点建设,重点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努力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

2.遵循幼儿发展规律,提高幼教保育质量,推动幼儿园将游戏作为幼儿一日基本活动,切实纠正幼教小学化倾向。以建设等级幼儿园、学前教育示范乡镇为抓手,不断促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督导处)

3.建立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实行对各类幼儿园幼儿成长进步的常态监测。探索开展幼儿早期保教服务。(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

4.重大项目

(1)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学前教育第二轮行动任务。适时制定到2020年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16年,全面解决无证园问题;到2017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到2020年,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督导处)

(2)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规划,制定政府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全市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满足城乡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责任单位:计财处、基教处)

(二)义务教育

1.推进均衡优质发展。实施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发展工程,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机制,深化“一校两区,名校托管”“发展共同体”“名校集团化”等均衡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完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办法,引导优秀管理人员、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缩小师资差距。(责任单位:基教处、组人处)

2.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持续推进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多途径、多形式引进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计财处、基教处、督导处)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实现幼升小、小升初不考试,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等规定要求。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计财处、督导处)

4.推进教育公平。加强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逐步完善学生在流入地考试升学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加强与社区、妇联、关工委及社会慈善机构、个人等合作,积极建立多种托管服务平台和多触角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教育困难。(责任单位:基教处)

5.重大项目

(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持续实施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不断改善城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计财处)

(2)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城乡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行动计划,争取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小学30人以下班级占30%,中学35人以下班级占20%,多形式开展更为个性化的小班化教育。(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

(3)基础教育重点帮促县建设工程。以2年为一轮,根据基本办学指标筛选出教育发展重点帮促县(市、区),予以重点督促和帮助,补短板提底部,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计财处、督导处)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全面推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培育和凝练以课程建设为代表的育人特色。(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

2.推进普职融通。增加普通高中职业技能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完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制度。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资源共享。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普通高中开设职业类、技术类选修课程,普通高中教师到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文化课程。(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3.重大项目

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工程。强化个体特色化、群体多样化导向,以推进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普通高中发展评价机制,全面推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到2020年,全市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督导处、基教处、教研室)

(四)职业教育

1.全市职业院校布局更加科学,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师资结构更趋合理,校企合作更加紧密,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产教深度融合、职教普教融通、职教成教一体、中高职有机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

2.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深化中职选择性课程改革,构建适应衢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多元化成才需要的课程体系,不断强化内涵和特色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实施包括名校、名师各专业建设工程、产教融合工程、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工程、均衡发展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工程等内容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具有衢州特色、省内一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名校、教学名师、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切实解决职业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推进等级学校建设。(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教研室)

3.大力倡导并培育工匠精神。推行现代学徒制。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多形式参与社会培训。(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

4.重大项目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快衢州学院转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发挥衢州学院在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科研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应用型专业本科在校生达到6000人以上;提升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和衢州市技师学院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发挥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和中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中的龙头地位,职业教育专科在校生总规模达到8000人左右。(责任单位: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成教处、高师处)

(五)高等教育

1.科学定位办学目标。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不断提升高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新建10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若干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责任单位: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师处)

2.加强教师教育改革,积极探索“平台+模块”的师范生培养模式、本科学历的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和卓越教师培养途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考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中高职贯通,积极构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立交桥”。(责任单位: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师处)

5.重大项目

新建10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若干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责任单位: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师处)

(六)特殊教育

1.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合,随班就读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做到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零拒绝。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基础教育,并提高巩固率。(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计财处)

2.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深入融合。推进资源教室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资源教室,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达到80个。推广“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新模式。对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普校+特校”的方式实施送教服务。完善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规范,建立质量追踪体系。支持各类学校合作举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及实训平台。把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扩大到自闭症等儿童少年。重视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建好专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3.加强教育和卫生、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的合作,促进医疗康复与教育的更紧密结合。制定和完善标准,加强与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及各类康复机构的合作,实现医疗、康复和教育的同步进行。(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

4.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依法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待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政策中给予倾斜安排,并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方面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组人处)

5.重大项目

(1)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设施设备现代化,全市所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80%的特殊教育学校实现设施设备现代化。启动特殊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提升工程,80%的特殊教育教师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组人处、高师处)

(2)继续推进资源教室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资源教室,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达到80个。推广“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新模式。(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

(七)终身教育

1.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终身教育理念,使终身教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追求,使读书学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和终身习惯。(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

2.建立各类教育衔接机制。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相互沟通衔接,加强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完善和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展学分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双证”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考试院)

3.整合和提升各类学习教育资源,有序开放教育培训场地、文化体育设施等,实现学习教育培训资源共享,优化市民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为市民提供便捷、丰富、可选择的学习机会和学习资源。充分利用数字电视、网络等平台,建设城乡居民技能文化培训网络,开发一批适合城乡居民学习的课程教材和网络教学课件,建设一支以公务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为主体的师资队伍,不断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师处、电教馆)

4.重大项目

(1)建设学分银行及学分转换机制。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展学分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学分认证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和系统建设,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认证与核算,形成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等功能,构建各类教育衔接贯通的终身教育立交桥。(责任单位:高师处、考试院、职成教处)

(2)城乡扫盲行动计划。制订新一轮城乡扫盲行动计划,依托乡镇成校和城市社区学校,以开展老年教育为重点,持续开展扫盲教育,到2020年,全市15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超过98%,常住老龄人口中享受老年教育人口覆盖面达到60%。(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三、工作重点

(一)素质教育

1.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用好各类国家统编德育教材和省级地方德育教材。完善德育教学,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增强互动性。(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2.加强实践教育。充实中小学劳动课及实践活动课,强化高中段实践教学。发挥社会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市素质实践学校、教研室)

3.深化对学生的人文培养。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科学课,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气质。(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4.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强化衢州地方特色文化教育,实施“两子”文化、“两创”文化进校园工程,传承南孔文化和围棋文化,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在中小学全面开展美丽校园、绿色校园建设,积极推进打造“快乐校园”“幸福校园”。促进校内图书馆(室)育人功能升级和管理模式创新,使校内图书馆(室)成为真正的“学术交流中心”和“知识分享平台”。(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5.重大项目

(1)推进衢州市校园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到2020年,全市30%的中小学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整体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建设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加快县级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素质实践学校、基教处、职成教处)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1.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观念,努力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大中小学教育有机衔接,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互相融通,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以“选择性”为主要特征的中职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推行现代学徒制,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术人才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试点。(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完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当地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督导室、基教处、职成教处、)

2.深化办学机制改革。建立校际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校际、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名校托管等多种方式,改造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探索优秀校长管理多所学校的改革试验,共享先进管理经验。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责任单位:组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计财处)

(四)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1.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统筹规划教育资源配置,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积极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和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办教育在财税、金融、土地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增加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推进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补助生均经费等方式扶持民办学校(幼儿园)发展。(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2.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按培养成本核定并考虑合理回报。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强收费价格审核及监管。(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1.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优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行校(园)长资格准任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加快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组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督导处)

2.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校务委员会、校务监督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机构职能,引导社会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组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督导处)

(六)健全评价制定

1.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研究,全面推行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制度,倡导和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调查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抽查制度。重视家长、学生的满意度评价指标,把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督导处、基教处、职成教处、考试院、教研室)

2.改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积极构建科学、公平、规范、易行的考试招生办法,注重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创新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探索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的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考试院、教研室)

(七)健全教育普惠机制

1.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强化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统筹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边远山区儿童以及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完善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的教育资助券制度;完善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责任单位: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2.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制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全日制公办学校入学为主,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零门槛、双通道、一站式、多平台”服务;探索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就近接受优质教育。(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八)教育信息化

1.坚持“技术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理念,全面发展智慧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加强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构建“泛在学习”环境。实现中小学校主要教学活动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师生普遍拥有便捷可用的数字终端。全面建设中小学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到2020年,80%以上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责任单位:电教馆、基教处、职成教处)

2.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建设一批校本网络精品微课,重点建设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职业教育实现数字资源全专业覆盖。融通国家、省、市、县、校各级各类资源,深化教育装备“走出来、用起来、带回家”活动,提高资源利用率。基于大数据和学习分析技术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诊断,实现个性化的资源推送和教学互动。鼓励中小学校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移动学习、深度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方式。创新职教教学模式,建设校企合作开放平台。(责任单位:电教馆、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九)完善教育开放体系

1.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扩展交流内容。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到2020年,5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和20%以上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积极选派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到国(境)外学习培训,以国际视野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学方法的创新优化。(责任单位:组人处)

2.引进和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衢州的地域优势,积极开展与发达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的教育战略合作,实现互补、联动、共进。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业,以新建、嫁接等方式,创办中外合作学校,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提高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更多国外专家学者来衢州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组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十)校园安全

1.健全防护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市、县、乡镇、村四级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学校安全防护体系。要加大对校园安保经费的投入,到2020年全面落实规定要求,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安监处)

 

2.提高管理水平。以等级“平安校园”创建为引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与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实施学生饮水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实施通校道路硬化、亮化工程,稳步推进学生接送车工程建设;开发使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实现安全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实现校园师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日常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校园安保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安监处、基教处、职成教处、计财处)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措施

1.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强乡镇街道举办学前教育的责任。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管理体制,注重调动乡镇街道参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强化“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企业、行业的办学责任。实行“中央、省、地方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和发挥各类办学主体的作用。健全“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类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关心参与继续教育。(责任单位: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师处)

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照确保教育经费实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资或捐资兴办教育。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补助经费。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建立健全高中段教育政府经费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中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与物价相联系的资助标准调整制度,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不发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既保证学校办学自主权,又切实规范学校用款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计财处)

3.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市教育空间布局规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根据城市居住社区、人口、环境、服务半径等适度超前科学布点,高中段教育规划要考虑城乡统筹、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和共享、名校的品牌效应等因素,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教育项目落地。在满足教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给高端优质民办教育留足发展空间。(责任单位:计财处)

 

(二)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责任单位:组人处、高师处)

2.完善师德建设检查惩处机制,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责任单位:组人处、纪检组、基教处、职成教处)

3.统筹规划和实施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责任单位:高师处)

4.重点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特教教师、高校青年教师的培训。(责任单位:组人处、高师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5.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责任单位:组人处、高师处)

6.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责任单位:组人处)

7.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管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机制。(责任单位:高师处、组人处、考试院)

8.重大项目

(1)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础建设,整合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完善市、县、校三级培训网络,逐步形成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创新校本培训办法,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提高。组织市级以上培训1000人、县级培训3000人。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75%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每年要有不少于2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训。(责任单位:高师处、职成教处、基教处)

(2)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开展“名师名校长访学计划”和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开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创建评比,深入开展名特师师徒结对活动,扎实推进名特师与农村青年教师师徒结对工作。(责任单位:组人处、高师处)

(三)坚持依法治教

1.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办公室、组人处、纪检组)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教育系统贯彻党和政府重大教育布置情况、整治教育突出问题情况的督查,督政督学有机结合,形成强有力的教育督导局面。(责任单位:督导处、组人处)

3.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严格管理课堂、报告会、讲座、论坛以及校园网络等教育教学阵地,深入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渗透。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事故、防校舍倒塌和群体踩踏事故、防暴恐事件以及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坚持师生员工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各类困难,努力把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安监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1.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战略,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城区、集镇规划的制定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的需要,新建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把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基教处、计财处)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切实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等行为,大力推行阳光教育。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监察、审计、财务等监督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发生在教育领域里的不正之风。

衢州市教育局2020-12-09

 

 

日照市教育局印发《日照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日照市教育局印发《日照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鲁教基字〔2021〕10号)要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全面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育人质量,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日前,日照市教育局印发《日照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照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课改带教改提质量,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让教师应教尽教,使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全面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月上旬全面启动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探索形成轻负优质的教学模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多样化学习成长需要。

三年内构建起优秀课程资源、师资支撑体系和健全的制度环境,在区域内形成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充满活力、全面提升的良好教学改革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师资能力。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定期开展市级教学能手等评选,多渠道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推进实施菜单式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品德培养、课堂组织、教学实施、作业设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校本课程和学生作业设计展评活动。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将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校本课程开发质量作为检验校长履职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壮大名师队伍,切实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将名师工作室建设、送教下乡、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纳入对名师工作的考核。

(二)落实课程方案。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不得随意挤占、减少课时。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中学生实验操作比赛,拓宽学生通过动手实践、体验探究获取知识的渠道。指导学校开发基于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设立学生自主选课学习日。支持各区县、各学校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联合高等学校、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开展特色课程教学。

(三)开发精品课程。推动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基于学科知识脉络,建设精品课程并在区域共享。定期开展中小学市级优质课评选,将课堂设计、学情分析、全面育人目标实现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教改实验,积极推广基于信息化的优秀教学模式和课程,探索教学组织方式重构、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四)打造高效课堂。指导学校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吸引力。新授课均应安排一定时间开展随堂监测反馈,提升课堂效率,依此布置课后作业、修正教学方法、进行课业辅导,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要求。

(五)改进教学方法。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推进跨学科、大单元教学,义务教育学校各门课程原则上要安排10%以上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定期开展跨学科教学优秀案例征集推广。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活动,大力推行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提升学习综合效应。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相关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重视教学研究。加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将可转化、可复制作为市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重要指标,建立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机制。依托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等设立市级课程研究中心,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分学科遴选认定教研基地学校,组建学科教研共同体,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示范带动区域学科教研,切实发挥好教学研究核心支撑力的作用。

(七)注重因材施教。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分析学情,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基于学科教学的学情会商,提升课堂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学业述评实施办法,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落实因材施教,通过分层教学、小组合作、家校协作等,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充分利用课后服务等时间对学习困难学生实行针对性辅导,努力消除“陪学”现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实施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八)丰富教学资源。认真落实教材教辅管理制度,严格教材教辅管理,严禁向家长推荐征订市级教材选用委员会评议审定目录外的教辅资料。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严格按程序做好进校园读物的遴选、审核和推荐工作。结合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级学科资源体系,建设利用好日照教育云平台,完善市级学科课程资源体系,组织制作精品微课免费共享,有效满足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三、计划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区域内教学改革成效、影响因素、提升策略等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参照市级方案,制定整体提升本区县教学质量的专项工作方案,于2021年1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二)专家跟进指导。市、区县要统筹学科教学指导专家、一线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中心、高等学校等资源,建强专家队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教学改革视导,对各学校落实专项工作方案、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三)强化教学管理。各中小学要设立教学改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教学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要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教学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确保计划有效落实。要健全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学生造成学业损失或身心伤害的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评价引导。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探索构建基于学科特点的多元教学评价体系。义务教育学校平日考试成绩全部以等级制呈现,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评价。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学校招生中的作用。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充分发挥监测结果的诊断反馈作用,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根据国家制定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五)注重示范引领。各区县、市直各学校要做好学校优秀教学模式、案例的挖掘和培育,搭建多种交流平台,定期开展教学展示,扩大优秀教学成果、案例、模式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市教育局将及时总结提炼区域和学校强课提质行动工作典型做法,定期对教学改革示范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并向省遴选推荐一批课程教学改革先行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体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作为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系统推进教学改革提供项目、经费、师资、政策等全要素保障。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少对学校的干扰,减轻教师的负担,为教师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导。要将省教育厅研究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作为学校办学的底线指标。各区县要将教育质量基本要求有机融入学校办学评估和绩效考核,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教学视导、督导评估等方式,开展教学质量达标情况检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中小学教学改革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达标及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

(三)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在落实“双减”工作不力、教学改革推进缓慢、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的区县,综合运用督办、通报、挂钩、追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落实。对推进教学改革中存在故意违规、弄虚作假的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驻点整改、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行政处理,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

(试行)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学,不得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

3.课堂教学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在区域学业质量监测中各学科合格率达到中等以上或逐年提升。

5.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逐年提高。学生近视率比上一年度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7.学生每天校内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至少熟练掌握1项体育技能。

8.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学生达到9小时。

9.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

10.学生具备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品质。

11.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违背师德师风的问题。

12.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闪电新闻2021-11-22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初中学校强校提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下载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初中学校强校提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初中学校强校提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校内学足学好。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我市初中学校市域内、区域内、学区内发展不均衡,优质初中学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入学需求,造成部分学区内学区房、择校热等问题;初中学校同质化较重、学生课业负担较重,部分初中学校办学不规范,需要在课程改革、学段衔接、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等方面创新提质。推进初中学校强校提质,全面提升初中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生态,是推进“双减”工作的有效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减”工作要求,树牢实践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进一步破解我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扩增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超前谋划,创新举措,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期盼。

(二)目标任务

用3-5年时间将一批办学基础较好、具有发展潜能、在改善区域内均衡度具有重要作用的初中学校打造为优质学校,明显改善薄弱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生态,提升全市初中学校整体质量,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山东龙头,在全国同类城市中走在前列,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重点打造一批初中学校,培养100名初中校长(分管校长)领军人物、400名初中名师示范人物,评选100个初中优秀教学法、100个初中教育创新改革成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市级统筹区市为主。建立全市教育一盘棋思想,面向全域整体提升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整合全市资源支持初中学校发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教育薄弱区域和薄弱初中学校聚集。落实初中学校发展区市主体责任,制定区域实施方案,落实人、财、物保障,强力打造初中学校。

2.坚持改革引领示范带动。尊重支持基层初中学校首创精神,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为教师改革创新创造条件。建立教育成果遴选、孵化、推广的有效途径。

3.坚持系统设计聚焦发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和集成创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引导初中学校优质高效发展。建立横向紧密联合、纵向聚焦发力的工作机制,提升学校组织力、创新力、执行力。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集团化办学行动。城区内新建初中学校以融合、聚合形式加入优质教育集团,推进“一长多校”(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管理模式,缩短名校打造周期。建立教育集团核心校校长激励机制。从12所市级初中实验学校中择优选择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探索集团内部中考招生政策改革。探索教育集团成立基金会,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教育集团创新、改革、发展。推动区市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初中学校集团化办学。

(二)完善中考招生行动。扩大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完善以自招和统招为一体的中考招生方案。逐步调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规模和录取方式。调整指标生分配方式,充分释放指标生政策红利。在以融合、聚合方式吸纳新建初中学校、薄弱初中学校、农村初中学校的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内部开展指标生招生试点,强基计划向初中学校延伸试点、特殊禀赋学生培养试点等招生改革。开展科技特长生招生改革试点。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化、电子化。

(三)优化校长教师队伍行动。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构建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机制。为初中学校配备年富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攻坚克难的校长。树立改革思维,各学校用好用足“三定一聘”政策,通过设置特聘岗位、专业岗位等方式解决学校干部配备问题。在集团校之间、区域之间开展中层干部相互挂职,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培训,做好校长后备人员培养工作。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青年教师“菁英”计划和新入职教师连续五年培养计划,推动全市、区(市)、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借鉴乡村教育振兴、强镇筑基等政策,为初中学校量身打造保障性政策,围绕科研课题、评优评先、特色打造等方面为学校和教师的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师资加入初中学校。通过支教政策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吸引力,切实带动青年教师成长。按一定比例提前完成新教师招聘,新教师实施为期一年的优质校跟岗培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师资县域内均衡配置机制,积极探索市域内优质师资共享机制。

(四)实施强德固本行动。构建新时代高品质德育工作体系,打造多彩思政课堂。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创建阳光校园。开展中小学强德固本行动,推进全环境育人。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校本德育课程建设,加强以党史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夯实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五项建设,推进初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家校合作做好对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

(五)深化作业改革和托管服务行动。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构建“减2加N”模式(减作业负担、减培训负担,加服务、提质量、育生态等)。推进课堂教学革命,实施“零起点”教学,打造高效课堂;精准分析学情,提升学生指导针对性和实效性;组建学科教研共同体,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推进作业革命,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开展作业模式改革研究,建立分层次作业、项目式作业、实践类作业、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作业等作业设计模式,规范作业批阅。推进课后服务革命,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托管范围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或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行动。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落地实施,大力推进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切实提高育人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试点学科分层走班教学,一校一策制定学业后30%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发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平台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功能。将学生学科学习兴趣度、参与度作为对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指标,将课堂观察理论引进课堂教学评价。培养提升教师学科教学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建立基于学科全面达标基础的学科特长和优势,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科学合理使用导学案,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定期举行初、高中教师集备、观摩等衔接活动。建立市、区(市)级教研员联系初中学校机制,为初中学校发展争取资源支持。

(七)精进实施“十个一”行动。以“十个一”项目为抓手,优化课程体系、实践活动体系和评价体系,健全“节、赛、会、展、演”工作机制,办好中小学生“十大节日”,完善“十个一”项目资源库,建设“十个一”项目师资队伍,创建“十个一”项目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提升学生体质健康和劳动素养水平,努力打造“五育融合”促学生全面发展的青岛育人模式。

(八)提升信息化行动。围绕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信息化教学引领校,建立初中学校会议视频系统。设立信息化首席教师,基于青岛教育e平台,建立引领校网络联盟,构建优质数字学习资源校际共享机制,促进联盟校间资源互通共用、协同教研和教师交流等。服务学生校内校外自主学习需要,组织教师设计微视频学习资源,覆盖全部学科。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课程市域全面普及,助推初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九)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坚持建峰提质工作策略,高质量打造10个省级强镇筑基试点乡镇驻地初中学校,拓展高校、科研院所、教育类社会机构的课程与专家资源,支持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研发,打造科学实验特色课程。以教师创新学生学业述评等工作为切入点,激发教师创新精神,充分挖掘农村学校办学特色,为农村初中学校注入办学活力,提升农村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建立城区优质初中学校帮扶农村初中学校发展机制,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同进,补齐农村义务教育短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青岛市初中学校强校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决策。下设工作专班,从教育教学、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全力保障初中学校强校提质。成立青岛市初中学校强校提质工作专家指导团队,对初中学校进行把脉问诊,全面梳理问题,确立提升发展目标,指导学校确定五年发展规划与年度发展规划;专家团队跟进学校发展,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各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推出“立得住、叫得响、真管用”的创新突破举措。

(二)加大投入。建立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初中生均公用费用拨款标准。设立初中学校强校提质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初中学校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学校课程建设、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支持局属学校集团化办学和市级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办学。纳入省级强镇筑基行动计划项目,每个试点乡镇每年给予150万元财政支持。优化初中学校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市、区(市)财政按照2-5元/生/小时补贴,纳入教师奖励性绩效总额。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

(三)加强督导。将初中学校强校提质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评估,督促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查区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未落实、不能满足义务教育入学需求等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督导问责。

(四)加大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大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成果力度,不断提升家长对学校办学的知晓度,满意度。宣传过程中要加强规范,不得宣传升学率、统一监测成绩等,对违规宣传要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

青岛市教育局2022-05-19

 

 

青岛市《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解读 文章下载

青岛市《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解读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明确集团化办学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基本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措施,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提质扩优。

一、《意见》出台背景

--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和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是教育目前的主要矛盾。推进集团化办学,组建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是教育对人民群众需求的积极回应。

--落实“学深圳 赶深圳”要求。推进集团化办学,组建涵盖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学段的若干所公办、民办中小学校的教育集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学深圳 赶深圳”要求、搭建平台推动教育服务城市品质提升攻势、打造“山东龙头、国内一流、世界影响”的青岛教育的重要举措。借鉴深圳、长沙、成都等市在集团化办学方式、管理模式、师资配备、经费使用、考核评估等方面的政策及做法,吸取推进过程中的教训,形成符合我市教育实际的推进意见。

--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学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仍然存在。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核心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输出集团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集团成员学校任职,实现集团内学校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统一管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部分学校试点先行。自2019年初,在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实验初级中学三所局属优质学校试点,探索跨区域、跨学段、跨性质的集团化办学,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先后成立。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集团化办学界定

集团化办学是指由一所核心校和若干所成员校组成

的教育共同体。强调核心校的龙头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等方面统一管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成立以核心校校长为总校长,由成员校校长、专家顾问等组成的决策议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二)集团化办学的目标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遵循教

育发展规律,坚持公办学校的主导突出公益性,实现集团化办学模式多样化、内容特色化、管理现代化、效益最大化。

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10个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30个教育集团。

(三)集团化办学的模式

基本模式:“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性质的基础教育学校;“X”是指企业、综合高中、高等教育机构、实践基地、社会场馆等各类团体。鼓励教育集团创新,发展集团特色。

按照合作办学的紧密程度,可分为融合型、聚合型和联合型集团化办学。

融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实行一长多校,实行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高度统一模式。

聚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在学生培养、教育教研、师资培训等方面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成员校保持独立法人、实施独立管理。核心校可派出执行校长和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职。

联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基于项目建立相对松散的合作关系。

(四)集团化办学的管理

中小学实施集团化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集团要建立内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集团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教育集团招生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确定,鼓励教育集团在学生培养方式上的创新。

(五)集团化办学的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集团化办学政策、经费、师资等多方面的支持。出台各层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政策,建立专项奖补经费、奖励经费,在教师编制、教师引进与招聘、中高级岗位设置等方面予以支持。

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化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对标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聚集人才的基础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搭建平台,整合各类教育要素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办学积极性,坚持模式多样化、内容特色化、管理现代化、效益最大化,培育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增加优质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带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10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30个教育集团。在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文化同建、资源共享和质量共提等方面,打破校际壁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与辐射,实现集团内学校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学。坚持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办学,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公办学校主导地位,坚持集团化办学程序合法化,坚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保障集团化办学推进。

(二)因校制宜。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有针对性、适应性地探索适合自身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整合社会资源、高校资源、国际资源等各类资源,推进教育集团自主、优质、健康发展。

(三)分步推进。市、区市层面,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坚持试点先行,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集团的数量,坚持“一集团一特色”,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集团办学质量。集团层面,坚持有计划稳步扩大集团规模,避免短时间内快速扩张。

(四)量质并举。坚持教育集团核心校在保证自身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造血”功能,适度发挥“输血”功能,提高成员校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学生培养、课程开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水平,实现集团共同发展效益最大化。坚持教育集团适度规模发展,薄弱学校要有一定比例。

三、基本模式

集团化办学基本模式为“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性质的基础教育学校;“X”是指企业、综合高中、高等教育机构、实践基地、社会场馆等各类团体。鼓励教育集团创新,发展集团特色。

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上,集团化办学包括:

(一)融合型。原则上限于同类型、同学段、同性质学校之间。核心校与成员校实行一长多校,实行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高度统一模式,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推动学校快速优质发展。

1.融合复制型。成员校整体复制核心校,扩大核心校规模。

2.融合特色型。成员校成为核心校办学特色补充,单设国际校区、艺术校区等办学特色校区。

(二)聚合型。原则上限于不同类型、不同学段学校之间。核心校与成员校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成员校保持独立法人、实施独立管理。

1.基础教育跨学段聚合。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段学校之间聚合,打破学段壁垒,整合各学段优质资源,经批准试点实行贯通式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聚合。实施课程融合、学分互认,创新教育模式,依据学生学习能力和意愿探索在集团内学籍互转的具体办法。

3.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聚合。聚合高校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创新实验室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引领基础教育集团发展。

(三)联合型。核心校与成员校基于项目建立相对松散的合作关系。

1.单个项目的联合。核心校与成员校之间就课程开发、创新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单个项目开展合作。

2.多个项目的联合。核心校与成员校之间就教育教学活动的多个项目开展合作。

四、管理体制机制

(一)教育集团成立。在成员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基础上,由核心校向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集团成立申请,同时提报集团化办学方案、合作办学协议和集团章程。区市成立教育集团应向市教育局报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教育集团纳新。教育集团吸纳新成员采取学校自主结合、行政主导结合等方式进行,由核心校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纳新申请,同时提报合作办学协议。集团内部要建立合理的准入评估机制,提升成员校与集团发展的契合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完善集团管理。建立教育集团现代管理制度。在内部建立协调机制,根据集团章程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施集团内部管理。鼓励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集团内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集团化办学效益最大化。原则上核心校校长兼任教育集团总校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加强招生管理。教育集团招生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确定。鼓励教育集团内部探讨贯通式培养、特殊禀赋人才培养、访学游学等多种人才培养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教育集团退出。对于办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成员校,可以向核心校提出申请,经核心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退出教育集团。鼓励退出的成员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产生优质教育资源增量。建立成员校履行协议不到位、出现重大事件影响集团声誉的黄牌预警机制和红牌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顶格协调推进机制。将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自上而下高位推动集团化办学。纳入常规议事范围,定期研究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及其解决方案。根据教育资源布局情况,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有效发挥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各区市根据市级文件,结合区域教育发展现状,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操作性强的集团化办学政策。鼓励各区市在集团化办学模式、管理体制、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创新项目应向市教育局提前报备,稳妥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建立经费保障体制。教育集团吸纳隶属同一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办成员校,每增加1所成员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向核心校拨付专项奖补经费。教育集团吸纳隶属不同单位的成员校,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根据集团办学协议,由成员校(或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向核心校支付协议费用。给予核心校校长集团化办学专项奖补经费和协议费用使用自主权,保障集团化办学顺利推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教育集团主要领导、办学成绩显著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建立师资保障机制。根据教育集团组建情况和发展实际,依据现有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政策,对核心校的教师编制、教师引进与招聘、中高级岗位设置等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适时调整。核心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集团成员校任职,由成员校补助交通、住宿等费用。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立足内部挖潜,根据办学需要加强干部配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集团化办学列入核心校绩效考核加分项,定期对教育集团办学质量、成员学校发展程度、集团社会声誉等进行督查考核。(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做法、好典型和好经验。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集团化发展,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找法网2020-7-3

 

 

宁夏《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发布 文章下载

宁夏:《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发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区师生法治素养。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时期宁夏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了宁夏教育系统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区师生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了宁夏教育系统普法的十一项重点举措。主要包括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及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实施意见》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等。

在组织实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和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充分利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起看全文——

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政法〔2021〕13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1〕30号),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区师生法治素养,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深入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持续提升全区师生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校园依法治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全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学校育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师生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以全面提升全区教育事业法治化水平为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校园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

二、重点内容和举措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教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和阐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落实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国家干部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全区学生广泛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校园矛盾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通过民法典网络知识竞答、民法典大讲堂等方式,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师生日常生活。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及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自觉抵制和摒弃学术不端行为。推动开展全区教师全员法治培训,依托“国培计划”等项目,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推进校长教师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

(五)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师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创新驱动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平安宁夏建设等工作,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建设需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七)提升广大师生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促使知行合一。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八)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将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深入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推动制定法治教育教学标准,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鼓励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单独设立法治课。强化对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推动设立一批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

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纳入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场所范围。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完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九)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

鼓励推动全区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积极组织法治教师参加“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鼓励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在有条件的学校推进校园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场所的建设,积极组织全区广大师生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让校园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不断丰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利用率,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十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研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评测制度,组织开发相关测评试题库。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推动地方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健全学校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修改制定《宁夏中小学章程制定监督指导意见》,加强对中小学章程的监督检查,推荐改选宁夏高校章程核准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对全区高校章程进行修订核准。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法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校园贷”清理整治,为学校育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高校法治工作。落实高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高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加强对各高校法治工作的监督测评。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为学校松绑减负、尊重保障学校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撤销面向学校实施的形式主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面向学校的各类评估评价评比表彰和创建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树立服务意识,为学校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环境。

三、完善普法机制,全面提高组织实施能力

(一)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和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教育。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在充分利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探索建立面向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群体的在线学法资源平台,提供网络学习课程。创新普法内容形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普法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细化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方案,提供相关视听资料和参考案例。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设立全区教育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区各教育部门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优化考核评价。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学校综合绩效考核,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宁夏教育厅2022-1-4

 

 

乐清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乐清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

为推动城乡学校联合办学、推行教育教学结对帮扶、推广集团化办学新思路,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20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乐教〔2019〕122号)、《乐清市“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乐教〔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作为我市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按照“集团运作、学校共建、项目先行、成果共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探索组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促进教育集团成员校“同步发展共生共赢”,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在整合全市现有56个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2021年底前,培育1个集团化办学试点镇,组建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90%以上;到2022年,继续深化“一校多区”“多校联盟”办学模式,优化师资调配机制,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100%;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教育集团基本模式及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域范围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原“紧密型”、“帮扶型”、“协作型”教育集团的办学模式,升级为“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集团(教共体)。

(一)融合型教育集团

1.设立教育集团理事会

成立教育集团理事会,集团总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校区各执行校长兼任副总校长并任副理事长,各校区副校长和核心校中层正职干部任理事。集团理事长具有对集团校区校长人选的任用建议权,对校区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在集团内部的统筹调配权。集团总校校长负总责,经集团理事会职责赋权后,各校区执行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校区运行的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分校(校区)保留原有校名,新挂集团学校分校(校区)校牌。

教育集团成立党总支。各校区成立党支部,隶属集团党总支。教育集团总校长兼任党总支书记,集团其中的一名副总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具体负责集团党总支和校区的党建指导工作。校区执行校长兼任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本校区的党建工作。各校区按照学校规模,经核定后,设置相应的中层干部。集团理事会各教育管理干部必须按照规定兼课,提升课程领导力。

2.明确管理主体职责

各校区的干部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执行。校区隶属于教育集团,校区执行校长接受集团总校长统一领导与管理。

集团实行总校长负责制。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2)统筹分配集团教育资源,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修培训以及文体等活动。(3)做好集团内的教师管理,统筹安排校区间的教师调配。(4)组织对校区中层干部的考核和任免的报批工作。(5)对各校区财务进行监管。(6)负责召开集团联席会议。(7)落实党建主体责任。(8)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施教区划分独立招生。

集团校区实行执行校长负责制。主要职责:(1)落实集团的章程、规划、制度等。(2)落实本校区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3)完善本校区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4)负责本校区教师管理、考核、职称评聘及中层干部任免的提名工作。(5)负责本校区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设施设备的添置等工作。(6)负责本校区的财务审批。(7)落实本校区党建主体责任。(8)负责本校区的施教区范围内招生工作。

3.健全集团运行制度

健全“四个一”工作制度,即一套管理制度、一份学年工作计划、一个合作行动项目、一套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集团建设的核心愿景和路线图,促进依法管理与持续发展。教育集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校长、执行校长(副总校长)、各校区副校长和核心校中层正职干部等为集团联席会成员。由总校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集团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集团的党建和教育教学等工作,确保集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每学年开学前,研究制定集团学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项目清单。

4.统筹师资调配考评

集团要加强教师宏观统筹,统一管理教师,并根据校区师资结构需求情况统一调配,采用点对点交流、结构补缺、跨校执教等方式,按照单一校区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原则上在单一校区任教满10年以上且离退休不足6年的专任教师应调配。

各集团要根据工作和实际情况,调配各校区教师;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流程,组织实施其他校区教师调配至四大集镇建成区校区。要梳理分析集团内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现状,加大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力度,要结合各校区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和政策,积极促进我市建成区(特指乐成、城东、城南)骨干教师到其他校区从教。我市建成区(特指乐成、城东、城南)校区中无农村学校从教经历的教师,必须有非建成区校区或其他农村学校至少3年的从教经历。

各集团依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方案,按校区教师人数、校区考核情况下达一定的比例,具体工作由各校区组织评定。探索集团内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办法,集团内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要向跨校任职、兼课的干部教师倾斜。

各校区的考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校区执行校长等同于非融合型其他学校校长,工作业绩单独按照同类学校办学规模进行考核。各校区的考评综合结果,作为对集团的考评依据。校区中层干部由各校区联合组织考评,班主任、教师业绩由校区组织考评。

5.同步实施常规管理

各集团要结合实际,确保校区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各校区同步制定教学常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备课、上课、改作、辅导、检测”等专项检查和阶段性反馈。落实好教学过程管理校本化措施,加强作业管理常态化研究,推进校本研修项目化实施。严格建立教育集团质量监测联动机制,运用增值评价数据改进教学行为,统筹安排质量检测和期末考查考试,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6.统一建立财务核算

实行以原校区(集团分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学校经费来源不变。各校区应当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在校区执行校长的领导下,管理校区的财务活动。各校区3万元(含)以下经费支出由校区执行校长按程序审批;3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应先向集团申报,集团联席会研究通过后由校区执行校长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集团负责监管。

(二)共建型教育集团

1.健全组织运行机制

共建型教育集团成立集团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长由核心校校长担任,常务理事由校区执行校长担任。理事长负责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牵头制定集团章程、发展规划、年度活动计划等,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学校间权责关系。

2明确共建主要职责

共建型教育集团由1所核心学校为龙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集团内各校区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集团内各校区之间实行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项目共研、质量共进、文化共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3.完善集团会商制度

每学年开学前,理事长负责召集校区正职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会商,研究制定集团学年度工作计划、主要任务、大型活动。每学期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3次,协商学校管理、教学教研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4.搭建研训互动平台

建立集团“研训赛一体化”机制,集聚集团内各校区的课程资源,通过联合教研、示范展示、跟岗培养、项目实践、全员赛课等方式,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教学共研交流活动和核心校到成员校的现场指导,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

5.协同实施常规管理

实行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和差异化实施,在课程设置、教学进度、教学常规要求与检查、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和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结合校情,突出规范,彰显特色。集团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教学常规视导或交叉互查,至少开展1次教学常规专题培训,至少开展1次联合教学质量检测,重视检查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改进。积极吸纳和改进本校管理制度,落实新常规精细化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6.定期开展学生活动

在尊重集团内各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丰厚集团校的文化内涵。每学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校际间的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和文化节等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增强师生对集团办学工作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整体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积极开展阅读活动、游考项目、实验课题等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受益面。

(三)协作型教育集团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协作型教育集团由核心校校长牵头,校区校长配合,设立符合各校区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办学协作机制。每学期,核心校与各校区要联合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开展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会商,充分调动各校区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促进集团各校区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提升。

2.明确协作主要职责

集团核心校充分发挥指导、帮扶作用和各校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集团内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课程、师资、活动等教育资源共享。推进集团各校区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探索集团内跨校课程开发、课程共享和课程配送。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集团校年度工作研究会议,确定1项重点行动项目,开展1次核心校对校区的全面开放活动,举行1场校区教育教学展示活动。

3.推动名优教师合作

加快集团各校区学科名师建设,以学科建设、课程开发为纽带组建专项研修团队,以学科教师资源互补为重点,建立名师引领下的教学研训赛一体化制度。根据核心校和校区的实际需求,通过项目推进互动,促进校区内合作。每学期至少安排5名以上名优或骨干教师参与项目交流,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建活动平台,培育校区师资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4.推进帮扶项目

教育集团核心校制定学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根据校区实际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项目帮扶,可通过 “项目预约”“个性定制”等方式开展教学互访;通过“同课异构”“示范展示”等形式,开展课例研究;通过“现场观摩”“组团学习”“名师帮带”进行课堂教学指导、学科专项培训。

四、推进步骤

(一)规范完善,统筹安排(2021年6月)

总结梳理当前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分析当前集团化办学的优势和不足,遴选适合集团化办学条件的核心校或校区。完善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政策。

(二)成立机构,建章立制(2021年7月-8月)

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核心校校长担任总校长或理事长,其他执行校长担任副总校长或副理事长。总校长或理事长负责指导集团内各项制度的制定,组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校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合作实施方案以及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质量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实施推进,精细管理(2021年9月起)

各校区认真执行集团内各项工作制度,依据学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取得新成效。

(四)跟踪调研,评估指导(2021年12月前)

市教育局对集团化办学进行调研,完善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

(五)提炼经验,总结推广(2021年—2023年)

加强过程评估,发挥诊断功能。组织集团化办学总结推进会,分享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集团化办学配套政策,促进教育集团整合纳新,不断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对各教育集团直接领导,指导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教共体建设,协调解决教育集团建设相关事宜;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二)加强投入保障

市教育局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发展性评估整体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人事、财务等政策。每年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优先保障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建设需求,满足骨干教师流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训联动、场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缩小校区之间的差距。

(三)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市教育局依据《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附件1),由市教育局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牵头,赋予集团相应的考核评价建议权,按年度对各教育集团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把集团校区的发展进步作为对核心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参与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校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组建教育集团的良好氛围。

乐清市教育局2021-06-30

 

 

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 文章下载

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

各市(行署)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联,省农垦总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联: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 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好更符合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使随班就读成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主体,建立科学有效的随班就读保障机制,现就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树立全纳教育观念, 推进融合教育,建立和完善全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落实“一人一案”,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学有所教。

(二)基本原则

1. 就近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

2. 统筹规划。县(区)教育部门应当把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学校,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3. 全面覆盖。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服务范围内,能够在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应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条件和当地可利用的教育资源,依照符合儿童少年身心发展需要的最少限制环境原则,做出随班就读安置。

(三)主要目标

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部署和规划,在普通教育系统中有效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促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融合。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稳定的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就学安置、资源教室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督导评估、家校联系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适合随班就读学生个体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不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到 2020 年,实现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覆盖”“零拒绝”,接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5 人以上的普通中小学配建资源教室并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到 2025 年,随班就读儿童少年达到受教育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的50 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要有专门管理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促进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加快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二)各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与卫健、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聘请有关专家,成立随班就读儿童少年评估鉴定指导小组,为随班就读儿童少年提供评估鉴定和就学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工作职责,建立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支持,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区域管理体系。

(三)有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校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领导本校的随班就读工作,制定本校随班就读学生的安置、教育、康复、帮扶等制度和措施。选择随班就读教师、为随班就读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核定教师工作量、考核随班就读教师工作业绩、向当地随班就读领导小组反映问题、争取支持。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民众引导。随班就读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取得全民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普通中小学校积极支持随班就读,乐于在普通班级中安置特殊需要学生的氛围。

(五)各地要按照“零拒绝”要求,以县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入学安置工作。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适合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尽量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各普通学校要积极接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对学习和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

(六)所有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是随班就读的对象。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类别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七)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 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要按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分别建立名册, 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残疾儿童少年与普通儿童少年一起学习和生活,教材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根据学生不同教育需要进行调整,教师在教学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实施个别化教学。

(九)尊重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创建平等、包容、关爱、共享的校园环境和氛围,形成普通学生与随班就读学生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良好班风和校风,促进残疾学生融入主流、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品质。

(十)坚持教育与康复相结合。学校要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教育计划与康复训练方案,教学形式以集体教学为主,并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普通班级教师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辅导教师协助处理。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康复需求制定明确的教育康复指标,教育康复指标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并便于评估监控。

(十一)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随班就读学生 5 人以上的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配足配齐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为本校及周边学校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随班就读学生不足 5 人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辟专门空间,配备必要的康复训练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个别化

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

(十二)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和科研人员,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指导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特殊教育学校要定期对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开展巡回指导、研讨和交流,研究实施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

(十三)积极开展随班就读的教科研活动,学校要鼓励随班就读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同时为他们从事教改、教研活动提供宽松的环境和相应的措施。随班就读的教科研活动内容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探索。

(十四)对随班就读进行特殊的管理,采取特殊的教育教学手段。注重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做到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了解到位,教学设计到位,资源教室利用到位,个别辅导到位,家长沟通到位。把随班就读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十五)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配备。建设一支既是普教能手, 又是特教行家的“普”“特”兼优、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要确定随班就读教师的岗位条件,挑选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教育教学工作,把承担随班就读任务作为考核教师的条件之一。学校要为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任务的教师提供充足的特殊教育培训机会。要保持随班就读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不能把受过特殊教育培训的教师随意或频繁调离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岗位,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保持对残疾学生教育的连续性。

(十六)每个资源教室要设专职教师 1 名。资源教师可在优秀随班就读教师中挑选,要对其进行更专业和系统的特殊教育培训。加强随班就读教师业务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建立随班就读师资培训长效机制。将随班就读教师培训纳入各级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省、市、县、校四级培训,普通学校新教师培训和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

(十七)建立随班就读教师考核和奖励机制。应将随班就读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从事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绩效考核时,应适当增加工作量系数,并在职称评定和先优模评比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督导评估,随班就读的评估应包括对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缺陷补偿、适应生活、融入社会等方面,也包括学校的课程设置,课程教学的有效性。评估的方式既可以采取学校教师自行评估,也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员包括教育心理专家、特殊教育教师、医学专家和社会工作者合作,共同进行评估。力求评估结果全面客观。达到在最少限制环境下,让每个学生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

(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随班就读工作列为年度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三)加强全社会关心支持融合教育意识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自媒体、公共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对随班就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发展随班就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融合教育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2019-2-13

 

 

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的核心理念,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以培养学习者正确的人生观、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力与提升学习者的创新能力为根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整体推进。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育人目标和信息化发展需求,加强“互联网+教育”顶层设计,科学确立总体框架、合理规划建设内容,全面提升“互联网+教育”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3.坚持融合创新。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作用,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实现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

4.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试点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各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资源配置、质量评价、教育治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形成创新引领、压茬推进的发展态势。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高标准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提速增智,“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提质增效,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融合;在教育资源共享、教学模式创新、教育治理优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教育”新模式。

到2022年,基本实现“三全两大两提高”,即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基本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和教育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师生信息素养和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的作用充分显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改善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

1.弥补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基于“云-网-端”的总体架构,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光纤接入覆盖率达到100%,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多媒体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到2022年,全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8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基本要求。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力度,到2022年,9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基本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加快建设学科教室、智慧教室等创新型教学空间,推进智能化学习终端的普及应用,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校园感知环境。

2.全面提升高等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水平。构建多元协同、开放共享、服务及时的全省高等教育云服务体系。推进高校校园内万物互联,打造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支持IPv6的泛在网络设施。推进教室、实验(训)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构建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智慧学习空间。

(二)加快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3.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保障省级平台具备为市县提供虚拟化平台部署的能力,推进市县既有平台接入省级平台。以省级平台为枢纽,以市县平台为节点,构建互联互通、多级分布、协同服务的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实现资源统一调配、门户统一呈现、服务统一输出。

4.丰富基础教育课程资源。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育和关键能力提升为根本,鼓励中小学开展跨学科、融合性课程资源建设,开发和引入数字化校本课程及拓展性课程资源,形成文字教材、数字教材和其他数字化学习资源相结合的课程资源体系,实现基于教情、学情的资源精准推送。发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个学段、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

5.扩充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资源。加快省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和个性化自主学习系统。加大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开发力度,推进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

6.共建高等教育开放课程资源。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为载体,支持高校间通过协同共建方式开发满足不同教学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到2022年,建设10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平台,认定30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7.深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资源供给与服务模式,实现资源供给的多元化、专业化,充分保障资源原创者的知识产权,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提高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应用成效,构建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与服务的新模式。

(三)着力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

8.加快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应用系统,优化再造业务模型,形成以流程全面贯通为基本要求、以信息实时流动为基本保障、以工作全面协同为基本目标、以业务云端全时运行的省级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一数一源、动态更新、有序利用”的原则,分层建立教育数据目录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及规范,开展数据综合治理,实现教育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级各类资源平台、网络学习空间的融通,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9.建立教育行业大数据决策与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以教育重大决策问题、任务和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决策支持服务系统”,有效辅助趋势研判、行政决策、应急管理等工作。建立教育大数据共享服务机制,对接国家大数据创新试验区建设,面向相关局委和各级教育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数据服务。推进大数据在招生就业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健全基于大数据的就业状况监测、人才需求预测发布机制,实现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协调联动。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教育测评技术对考试结果进行深度挖掘,向学生提供多维的成绩综合分析报告,向学校提供多维评价数据。

10.全面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教育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教育政务服务系统、门户网站和APP的整合,实现各级教育门户网站与本级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政务审批服务,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实现政务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到2020年,实现100%线上审批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和改扩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项目,均应依托各级政务云建设。

(四)持续开展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

11.强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利用空间突破课堂时空界限,实施项目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模式,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等日常活动;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利用空间加强校企合作,协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利用空间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模式等;鼓励高等学校教师探索利用空间创新教学、科研模式,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应用。

12.实施“网上结对、线上牵手”行动。积极推进“网上结对”,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开展优质特色资源共享和教学模式协同创新,到2022年,打造300个省级示范性协作共同体,形成一大批信息化教学创新案例。深入开展“线上牵手”,通过“1+N”或“N+N”的网络直播课堂方式,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构建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教育高位均衡。到2020年,网络直播课覆盖到全部有需求的教学点。

13.变革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积极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职业院校教学模式创新,实现信息技术与实训教学深度融合,解决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广远程协作、翻转课堂、混合学习等教学模式,探索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互联网+”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新模式。

14.创新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推进慕课(MOOCs)建设与应用,建好用好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支持高校建立课程联盟,推进校际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打造一批“互联网+教学”示范性高校。

15.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国际合作。利用网络空间加强中外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育信息化向国际化迈进。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参与网络孔子学院、网络孔子课堂、网络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互动。加强网络宣传,展示河南教育良好形象,吸引国外学生来豫留学。

(五)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16.实施教师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养培训必修学时(学分)。推动教师利用智能化教育工具和系统解决复杂教学问题,探索人工智能环境下的教学应用,培育一批信息化教学创新名师。实施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研修计划,以中原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为领衔人,组建“千人名师”网络教研联盟,到2022年,构建1000个以上基础教育网络教研联盟、200个以上职业教育网络教研联盟。鼓励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和创新应用,将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纳入骨干教师评选、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兼职从事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教师,其在信息化方面的劳动应按适当比例换算成标准课时并计入教师工作量。

17.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好信息技术课程;强化创客教育、机器人教育、编程教育和人工智能等教学内容,提升学生的数字化学习与实践能力。开展多样化信息技术应用展示活动与“互联网+”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网络修养。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把信息技术纳入中招考试范畴。创新师范生培养方案,加强师范生信息素养培育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

(六)深入实施“互联网+教育”示范引领行动

18.扎实开展“互联网+教育”发展试点。围绕破解教育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关键问题,在省级层面启动实施一批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项目,深入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迭代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各地要根据“互联网+教育”发展需求,启动一批创新性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试点项目,构建以点带面的“互联网+教育”发展路径。

19.实施“互联网+教育”示范引领工程。到2022年,在省级层面培育10个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市、县)、200个智慧校园示范校、1000个数字校园建设标杆校;各市县要同步遴选一批示范区和示范校。开展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选展示活动,遴选汇聚一批优秀教学案例、管理案例和服务案例。加大先进模式、成熟经验应用推广和工作典型的宣传表彰,发挥辐射引领效应。

(七)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0.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细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

21.健全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健全网络安全日常监测、预警通报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发展改革、教育、工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通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互联网+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有效整合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Ο)的制度,全面统筹信息化发展。

(二)注重队伍建设。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以4年为周期,开展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轮训,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规划、指导与管理能力。壮大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队伍,各高校、职业学校要有独立设置的信息化专职机构,配齐配强信息化专业人员;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信息化管理机构,配置信息化专职人员。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整体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足额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以调整优化信息化阶段性发展目标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动态绩效评价,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并通报督导结果;要建立健全区域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定期发布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将评测结果作为奖优惩劣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2019-8-31

 

 

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五项管理”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五项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成伟平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鲍海兵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关奇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督学

成 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教育股、社管办、教研室等股室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推进“五项管理”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权文忠

成 员:闫朝晴 康军 何江成 梁艳梅

职 责:负责指导、规范全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推进相关方案、文件的制定;督促落实重点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五项管理”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等。

(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

组 长:李红

成 员:谢超 俞斌 范玉学

安办、教研室、财务股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教研管理指导组

组 长:柯兴

成 员:各中小学教研员

职 责:负责指导学校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我区中小学作业设计具体要求;加强考试评价管理研究,提高考试质量,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罗安兵

成 员:各督导责任片区负责人、各中小学责任督学

职 责:把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督导的主要内容,从本学期起,组织对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以实地巡视、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暗访、抽查并及时反馈。督促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收集整理相关督导过程性资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促进作业减量提质

1.建立健全作业总量控制机制。各校要出台作业管理细则,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平衡各学科作业总量,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年级组、学科组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切实扭转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做作业,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创新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各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合理布置不同类型作业,实行差异化作业、分层作业、弹性作业,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根据学情实际,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作业全批全改管理要求。各校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共建共享优质作业资源。区教研室、各中小学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促进优质作业资源共享。

(二)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要按学生睡眠时间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2.规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各中小学禁止利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中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3.建立健全学生睡眠监测机制。各校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科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要加强作业统筹管理,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督促指导学生家长统筹孩子回家后时间,做好孩子的睡眠管理,注重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惯。

(三)加强手机使用管理,限制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1.建立健全手机进校园管理机制。各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具体管理实施方案,做到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规范学生带手机入校园的申请、审批、建档等管理制度,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保管装置、离校领取方式等内容。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建立家、校、生沟通热线。各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各校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需求。

3.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各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保护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加强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1.开齐开足体育健康课程。各校要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设置要求,落实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安排。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

2.保障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各校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3.完善体育教学模式和竞赛体系。各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4.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各校要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个学期开展全覆盖视力筛查。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各学科教师应根据正确的读写姿势要求,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5.做好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抽测复核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科学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

1.明确校园课外读物管理责任。各校要严格落实推荐校园课外读物的主体责任,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各环节工作,严防各类不良读物进入校园。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课外读物推荐、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等工作,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区教育局将加强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课外读物进校园秩序。

2.公开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开推荐目录,严禁向学生推荐未经审核把关的课外读物;校园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推销课外读物;严禁以年级、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课外读物。

3.创设校园阅读氛围提升学生素养。各校要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阅读氛围,打造书香校园,创新阅读活动形式,健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管理机制,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不断提升学生素养。

(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强违规问题治理

1.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内容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提倡并推广先培训后收费。

2.加强违规问题治理。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情况、安全隐患、培训行为、收费管理和资金监管、广告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动态发布并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七)推进校内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1.扩展校内课后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行以学校为主体的校内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课程“应开尽开”,实现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2.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各校应积极拓展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形式丰富的内容,为学生提供规范、优质的作业辅导类课程和兴趣培养课程,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政策。各校要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课时、教师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等成本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八)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降低考试压力

1.做好学段教学衔接。各校要严格执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设置教学适应期,促进幼小衔接,缓解学生家长的“起跑线”焦虑。

2.科学开展考试测评。各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得随意增减内容、改变难度、调整进度。除纸笔考试外,增加学业开放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加强考试前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精准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让学生形成乐观向上的迎考态度。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3.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小学原则上均要采取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编班,并邀请家长代表监督。

4.严肃查处集体补课行为。严禁各校组织集体补课,严肃查处收费补课,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日时段,义务教育学校单个班级留校学生比例超过10%的要报区教育局备案。

(九)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强化家长协同管理

1.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家长进行线上线下的培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使家长更多关心子女的日常生活、爱好特长、同伴关系或学校氛围,避免过度关注子女考试成绩及名次,减轻学生心理负担和学业负担。

2.引导家长积极参与“五项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五项管理”政策,自觉履行家庭责任,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养成正确的作业习惯、睡眠习惯、手机使用习惯、阅读习惯、体育锻炼习惯,共同做好“五项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推进学校“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负责“五项管理”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制定本校落实“五项管理”工作措施,明确落实校长、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等各类人员责任,周密部署,全面做好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五项管理”取得实质性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五项管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最大限度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努力消除认识误区,主动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总结“五项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教育生态。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五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区教育督导监督举报电话:0839-3304527,3307019。区教育局各相关职能股室要指导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约谈、通报,取消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两年内评优评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等措施,属于民办学校的,还要缩减招生计划或暂停一年招生资格。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2021-12-06

 

 

韩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韩城市教育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培训、大转变、大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韩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韩城市教育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培训、大转变、大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为总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改革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渭南教育强市“五强”目标,按照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韩城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的

聚焦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认真学习最新理论知识和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深入调研找准制约教育发展问题短板,充分讨论找出解决问题途径,开展扎实有效的业务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方法,全面提升教育形象与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旗帜鲜明讲政治,立足岗位强本领,持之以恒转作风,心无旁骛抓落实,实现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韩城教育。

三、活动对象

本教育实践活动对象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

四、重点内容

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培训、大转变、大提升”六方面内容开展。

(一)开展大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和执行力,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省市以及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

2.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我市第十九次党代会、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省最新出台的有关教育改革的政策意见,对照教育评价改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双减政策、新高考综合改革、教育强市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方向,锚定任务目标。

各园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制定学习计划,围绕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学校和单位实际,通过领导领学、教师自学、专题研讨、体会分享等方式,贯彻活动始终,确保学习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开展大调研,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

1.全面深入调研。要扑下身子,面向一线教师、学生及家长、退休领导教师、社会各界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做到各层次、多领域全覆盖。

2.灵活调研方式。针对不同层面的对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调研。对干部教师的调研可通过工作例会、教研组会、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对学生及家长的调研可通过主题班队会、家长会、调查问卷、教师家访等方式进行;对退休干部教师、社会各界群众的调研可通过观摩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

3.认真分析问题。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基层一线真实情况,找准工作中的问题短板,针对教育理念更新、育人方式转变、教学模式优化、师生关系改善、管理机制健全、师生心理健康、工作作风提升等方面问题,找准在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经验推广等方面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症结。

各园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用心用情调研,认真听取并梳理汇总调研对象意见建议,不怕揭短亮丑,勇于直面问题,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大讨论,进一步明晰努力方向

1.拓宽讨论范围。讨论活动可以采取集体讨论和单独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打破职务、学科、年级壁垒,在领导班子、业务部门、任课教师等不同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交流活动,确保全员参与讨论,人人发表意见。

2.明确讨论内容。讨论活动开始前,要把前期调研发现收集的意见建议作为讨论的主题内容,立足自身实际,放眼教育全局,明确今后要干什么”“怎么干

3.确保讨论成果。讨论交流是思想的交锋、理念的碰撞,要说真话、实话,不说空话、假话,真正带着情怀谋事干事,避免带着偏见混淆是非,把讨论交流作为一次互补思想、统一思路的过程,保证讨论增进理解,成果丰实。

各学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在前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业务大讲堂、全干会、年级例会、教研组会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讨论交流活动,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

(四)开展大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

1.加强师德教育。各园校要利用三会一课、学校例会、政治学习、全干会等活动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相关内容,结合五项管理双减政策,明确教师管理要求,大力加强师德教育。

2.加强业务培训。各园校要针对领导班子、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不同岗位,围绕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教师教学研究、高效课堂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通过教师业务大讲堂、赛教观摩课、新老教师结对子等方式,科学设计培训载体,丰富优化培训内容,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拓宽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外出考察学习省内外名校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业务水平。

3.加强专题培训。局直各单位要立足本单位主要业务,以新课程改革、双减政策、新高考综合改革、校园健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立足服务基层需求,开展订单式菜单式送培下乡活动,切实满足学校、教师发展需要。

各园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干部教师培训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调研讨论查找出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知识展示、专业技能比武、校际观摩交流等活动,拓展平台渠道,落实人员资金保障,实现干部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整体提升。

(五)开展大转变,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

1.转变思想理念。要立足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深入研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思想,转变学校管理、育人模式、教学改革、综合评价等思想理念,树牢正确的政绩观、质量观、发展观。

2.强化纪律要求。要明确内部管理要求,规范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会风会纪等制度规定,从严规范工作纪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3.树牢服务意识。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为教师学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保障教师权益,促进学生成长,引领学校新的发展;学校教师要以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为出发点,坚持以生为本、爱生如子,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构建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局直单位和机关科室要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角色,变管理者为服务者,以实现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积极主动为基层园校提供业务指导和优质服务。

4.优化工作环境。要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营造整洁干净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养成讲究文明礼仪、使用文明语言、规范服务行为的良好习惯。

各园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制度落实不打折扣、不走形式。各园校要结合劳动实践教育,开展“周五大扫除”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意识。

(六)开展大提升,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1.明确工作方向。要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当前实际,围绕2022年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好今年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效。

2.找准工作抓手。要精准把握全市教育实际,立足全年工作任务,找准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着力点,明晰工作推进整体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3.实现创新发展。要在去年工作的经验基础上,主动解放思想,积极扬长补短,立足自身实际,谋求拓展突破,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实现教育质量大提升。

各园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工作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分解任务指标,细化落实到人,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稳步推进。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23日至36日)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调研讨论阶段(37日至331日)

主要任务:广泛开展调研讨论,查找问题不足,收集意见建议。

(三)培训转变阶段(41日至515日)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培训,补齐各项问题短板与不足。

(四)提升落实阶段(516日至本学期末)

主要任务:对标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五项重点任务和学校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培训、大转变、大提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专班。

长:贾建军

副组长:高占武、郭江荣、张晓刚、宋文奇、张杏林

员:各教育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基教科,负责协调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各园校、局直各单位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专班,并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内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任务明确、载体丰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并适时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各教育组负责收集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活动方案,加盖学校公章后于37日前报市局基教科;各市属学校、局直单位活动方案直接报送。

(二)紧扣时间节点,压茬稳步推进。各单位要充分理解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逻辑,学习是调研的前提,调研是讨论的基础,讨论是培训的导向,培训是转变的抓手,转变是提升的保障。各单位的活动,既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又要在先后完成六项任务的基础上,把学习、讨论贯穿始终,把培训、转变作为主线,实现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周汇报、月小结、季通报”的方式推进,从不同层面强化督导检查。各教育组要对本辖区园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检查学校各环节任务完成情况;督导室要从活动组织、载体设置、任务落实等方面,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包联领导要对基层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特色亮点,纠正存在问题偏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稳步推进。派驻教育纪检组将适时开展效能督查,对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局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要及时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特色亮点和典型做法;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宣传平台,宣传活动内容和成效进展,展示各单位活动实效,引导师生、家长积极参与,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韩城市教育局2022-02-23

 

 

桂平市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桂平市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学校与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沟通不畅、会风会纪较差等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员工。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坚决纠正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现象;落实上级精神上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大局观念不强,甚至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事项不予执行等问题;问责不及时不到位,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二)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坚决纠正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上,做选择题、搞变通现象;不懂规矩、不讲规矩,把规矩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全凭个人感情干事等问题;作风飘浮、推诿扯皮、工作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现象;群众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等问题;推进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办事拖拉、对本部门本学校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以各种理由拖延,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学校与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沟通不畅问题

坚决纠正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学校之间沟通协调不畅、约束不强致使部门在办文撰稿、回复意见、撰写汇报材料等工作中拖拉延时、推诿扯皮,导致材料不能及时报送,工作推进缓慢,难以达到工作要求的现象;牵头部门一牵了之、不主动协调,学校不主动配合、有困难不主动报告,导致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问题。

(四)着力解决会风会纪较差问题

坚决纠正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在参加会议时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等问题;不遵守会议纪律、会风散漫,会场玩手机、讲私话、吸烟、随意走动、打瞌睡、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坚持纠正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到位问题,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四、方法步骤

整治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整顿作风贯穿始终,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1.印发在桂平市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要求等,成立桂平市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问责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各项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召开桂平市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议,部署落实活动开展的有关要求。

3.由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结合本部门、学校实际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

(二)深入查找问题阶段(8月20日前)

坚持正风肃纪、刹风整纪、从严治吏、猛药去疴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找准“病灶”,剖析根源,深刻查摆问题。

1.坚决避免“三种倾向”,主动查找问题。坚决避免只查找共性问题、不查找个性问题的倾向,只查找工作层面的问题、不查找作风上的问题的倾向,只查找“虚”的问题、不查找“实”的问题的倾向。要按照整顿重点中强调的重点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自查自纠,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结合“感党恩 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要在8月2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和改进要求,深入自查,形成书面材料。个人在8月2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对照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合格党员标准,反思自身表现,逐条列出存在的具体问题。

3.深入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广泛查找问题。把征求意见作为作风集中整治的重要过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照整改,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三)坚持立行立改(8月30日前)

问题整改要坚持刀刃向内,聚焦问题,从小事小节改起,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8月底前,完成全部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1.“五个清单”促进整改。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列出查摆问题清单、原因剖析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完成任务清单等“五个清单”(见附件2),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既要有中长期整改安排意见,更要有近期整改任务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作出公开承诺。

2.“五个导向”推动整改。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树立“五个导向”贯穿始终,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的导向立起来,把责任和担当的导向立起来,把务实和落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精准和效率的导向立起来,把奋斗和奉献的导向立起来。真正做到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全面推动干部作风大整治、大提升。

3.建章立制转化整治结果。围绕干部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对有漏洞、不完善的要加以修订,不适用、不适应的要及时废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强化执行制度,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四)强化暗访督查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局信访股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明察暗访,查找出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在干部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列为典型案例在教育系统范围内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作风问题的信访件、线索件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局信访股要第一时间查处;对发生问题的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问题严重的提请局务会议进行严肃处理。

(五)开展“四评一公开”活动

1.开展干部作风“四评一公开”活动,即:局领导评部门和学校,部门评学校,学校评部门,家长、学生评学校(见附件3)。评议学校的家长、学生由教育局随机抽选确定。

2.每学期开展1次评议,实行100分制量化。每次评议,部门的总得分=局领导参评平均分×50%+学校参评平均分×50%;学校的总得分=局领导参评平均分×50%+部门参评平均分×30%+家长、学生参评平均分×20%。结果将作为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结果运用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具体评议内容见附件3《全市干部作风建设评议表》。

(六)加强结果运用

1.年内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有因作风问题被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提醒谈话,涉及的部门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会上作表态发言,被谈话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年内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2次以上的部门或学校,在年度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进行适当扣分。

2.年内因作风问题累计被教育局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次及以上的人员,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因作风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后没有悔改表现的干部,根据被处分、通报及约谈等综合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3.年内因作风问题被贵港市以上(含贵港市)通报批评、立案查处的,由党组书记对发生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学校校长进行约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4.在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人员优先晋升职级或提拔重用。

(七)建立长效机制

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要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作风问题深入分析,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让已经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让逐步形成的机制扎根落地,促使干部懂制度、守规矩,在规矩内办事、在制度中运作,不逾越黄线、不踩红线,使制度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要作表率、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学校干部作风建设和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对集中整治活动作具体部署,具体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和“抓业务必须抓作风、抓行业必须抓作风”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作风建设。

(二)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使命担当,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要求;要定期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抓好妨碍政令畅通问题、“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线索排查,推进多轮查访和暗访等行动;要充分用好通报批评、约谈等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常态化、持续化的严格监督检查巩固作风集中整治成果。

(三)注重“三个”结合。坚持将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调研广西的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活力、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学校(8月18日前将动员部署、深入查找问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8月25日前将坚持立行立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将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总体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分阶段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送局信访股,电子版发至局信访股邮箱a3370399@163.com),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信访股在10月20日、12月10日前将开展暗访督查情况报局党组。

桂平市教育局2021-07-29

 

 

贵州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体育在学校更有作为 文章下载

贵州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体育在学校更有作为

贵州省最近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从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评价机制和实现特色发展多方面发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到2025年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更健全,具有贵州特点的教学、训练、竞赛、评价和保障体系普遍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贵州强调,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高等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必修课课时,省属本科高校要积极探索为所有年级学生开设体育课程模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幼儿园要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户外体育运动,避免“成人化”“训练化”“技能化”。每年举办不少于10项省级学生体育赛事活动,各地各校每年要举办不少于5项参与度广、认可度高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确保2025年前各市(州)有1-2名、各县(市、区)有1名体育教研员。各市(州)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各县(市、区)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体育教研、培训活动。力争到2025年所有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实施“黔星闪耀计划”,建立完善学生运动员成长通道。探索在“阳光校园·智慧教育”信息平台上构建“贵州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系统”,对学生体质健康与体育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科学管理、有效分析、综合运用。

贵州强调,要按照要求制定专职体育教师配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从2024年起将专项技能考核纳入体育本科专业普通高考体育测试,改革体育类专业录取投档排序办法。实施“体育教师千人精品计划”。将教师承担课余训练、体质测试、课外活动、指导参赛等纳入工作量。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给予体育教师在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方面适当倾斜。在省教育厅主管各类课题中单列体育学科。按照国家规定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在5年1次的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特级教师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一定比例。

贵州还要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特别是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纳入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体系,纳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升类评估标准。省教育厅每年要开展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复核工作并将结果向当地政府和学校反馈。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示制度,中小学校每年以班级为单位公示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状况。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持续下降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贵州大小事儿2022-2-25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文章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课堂是中小学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课堂教学质量事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未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陆续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等文件,这些文件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均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强调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减负增效,根据我省“双减”工作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研究制定《关于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指导意见》的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基础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指导意见》明确: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素养导向、坚持科学施教的基本原则,提出要充分发挥课堂的育人功能,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引导教师设计、组织与实施合理有效的学习活动,实现学生有效学习。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双减”工作的部署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省教育厅按照体现国家要求、彰显安徽特色、聚焦解决问题、锚定改革目标、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师生发展、着力提升质量的思路起草了《指导意见》。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合理吸纳一线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管理者的意见,充分吸收国家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经专家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和培育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实现增效减负。到2023年,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明显转变,教学环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形态全面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主要内容

一是转变教育观念,凸显课程育人价值。要把握教学改革方向,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成长观,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要提升课程育人水平,牢固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引导教师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德育要素,充分发挥学科间综合育人功能。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要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及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要认真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着力做好教学内容分析和学情分析,引导教师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做好单元整体教学设计。要有效实施课堂教学,保证每位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使学生在课堂实践中提升学习能力,促进学业水平提升。

三是优化教学方式,促进师生教学相长。要构建新型课堂结构,建立民主平等、合作互动、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创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氛围,促进深度学习;要实施跨学科主题学习,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和跨学科核心素养;要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

四是实施教学评价,切实提高课堂质量。要科学诊断教学效果,加强教学改进;要依据课程(学科)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科学合理设计并实施阶段性水平测试;要科学、有效设计作业,合理调控作业的结构和总量;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降低考试难度,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要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六、创新举措

1.坚持目标导向,明确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通过以目标为导向,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驱动,以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为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学生的学习潜能,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实现教育教学增效减负。

2.遵循教育规律,引领改革方向。《指导意见》牢牢把握国家要求和课程改革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素养导向,坚持科学施教,充分发挥课堂的育人功能和主阵地作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引导教师设计、组织与实施合理有效的学习活动,促进学生有效进行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形成创新能力。

3.聚焦重点环节,促进提质增效。注重对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全面指导,提出了转变教育观念、科学组织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实施教学评价4方面12条具体措施,对备课、上课、作业、评价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统筹课前、课中和课后等各个重要环节,对于优化教学实施、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减负增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七、保障措施

为了推进工作落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压实学校、校长和教师主体责任,强化主阵地作用,整体提升学校教学质量;要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研制度,强化专业指导,发挥教研支撑作用;要加强学科建设,引导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定时间、定主题、定标准研究学科教学中的关键问题,探索课堂教学改进的具体策略;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课堂教学改革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要注重总结宣传,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引导教师更新观念,注重总结经验,培育课堂教学改革示范学校和教师。

安徽省教育厅2021-11-19

 

 

《温州市中小学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温州市中小学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人工智能将列入温州中小学课程体系中。到2025年,我市将建成1000所人工智能实验校,实现人工智能教育全覆盖。上周五,市教育局召开人工智能教育标杆校线上答辩会,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第二十二中学等13所中小学就创建理念、现有基础、创建目标等进行PK。

《方案》提出,我市将持续推进创客教育迭代升级发展,启动实施温州市中小学校人工智能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校一AI课程、一校一AI团队、一校一创新项目、一校一智能空间、一校一品牌活动”的人工智能教育生态体系,推动人工智能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到2023年,培育700所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60所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构建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基础普及类、社团拓展类、综合提升类”校园人工智能教育三阶课程体系,学校人工智能教育师资队伍完备;到2025年,培育1000所人工智能实验学校,100所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全市中小学实现人工智能课程全普及、人工智能实验室全覆盖。

根据《方案》,我市将统一构建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平台,依托一线AI企业在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业界领先的人工智能平台与课程,集人工智能教育备授课、教学资源中心、编程创作中心、AI训练中心、智能师训等功能于一体,在全市普及推广人工智能教育;开发区域人工智能教育管理平台,汇聚人工智能教学平台上的数据,可视化呈现全市AI教学及资源数据,实现全市人工智能教学资源和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常态化监管。

在此基础上,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根据不同学段特征,确定不同层次课程目标,建立科学的知识结构体系;推进人工智能课程普及,将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纳入各县(市、区)教育发展规划与学校教学计划,列入中小学课程内容中,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已有课程和教学创新活动中适当增加人工智能教学内容,开发项目化学习资源,依据浙江省编信息技术教材人工智能模块内容,开发各级段普及类课程辅助资源包和创新教具,促进人工智能教育在K12年级的普及化、常态化开展;培育三层次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培育指导师教研团队;多路径实施人工智能空间建设,有条件的学校新建“人工智能实验室”,场地不足的学校升级迭代学校创客空间、创新实验室,整合形成人工智能实验室、人工智能学习空间、人工智能体验馆等。

在上周五召开的全市人工智能教育标杆校线上答辩会上,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等我市13所中小学围绕建设理念、现有基础、创建目标等进行PK,北京大学数字化学习研究主任汪琼教授等6位专家进行评审和指导。温州市实验中学自2012年起率先将创客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在信息技术课程、选修拓展课程、学生社团活动、校园创客文化节中深度融合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2020年,学校借助“项目化学习”方式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建设。2021年,学校成为温州第一所大疆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基地校,在常规的课堂教学中,渗透人工智能理念和普及教育。

温州第二十二中学拥有400平方米的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实验室集智能机器人、无人机、VR体验场和航空驾驶舱于一身,让学生在感受高科技的同时,解锁高科技背后的秘密。学校将以此次创建全市人工智能标杆校为契机,引导教师开展与人工智能特色办学相关的课题研究,组建具备人工智能创新能力的导师队伍,制定分级分层的人工智能教学课程实践,引导学生体验科创的魅力。

作为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特色校,平阳县昆阳镇第二小学开发了《掌控板与Mind+的互动创意设计》《pepper人工智能》《EV3乐高人工智能》《scratch趣味编程》等校本课程,在4至6年级开展人工智能教学。接下来,该校将加强人工智能课程与学科知识的融合,以STEAM活动为载体,开发有关人工智能的校本课程。

本次遴选出的学校,将由温州市教育局联合腾讯教育组建专家团队入校指导,打造全国性人工智能标杆校。

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022-3-13

 

 

巴中印发教育信息化2.0实施方案,计划三年建成“互联网+教育” 文章下载

巴中印发教育信息化2.0实施方案,计划三年建成“互联网+教育”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巴中市教育信息化2.0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根据方案,我市计划到2022年建成“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详情如下。

巴中市教育信息化2.0实施方案(2020—2022)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科教兴巴、人才强巴”战略,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中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目标。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三全两高一大”的总体要求,实施“1234”计划,到2022年,建成“一套体系”,促进“两个融合”,构建“三个新模式”,实现“四个提升”。即建成“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教育管理者的信息化领导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三)基本任务。

持续优化智能环境。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提速增智,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逐步普及;“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及智慧校园建设,“互联网+教育”服务体系和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校园生态基本建成。

推进融合创新应用。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育教学方式和资源供给方式的变革,实现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

全面提升信息素养。着力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使之具备良好的信息思维,提高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学、学习、生活中问题的能力,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基本形成适应信息化生态环境的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学生信息素养和实践创造能力不断提高,个性化、探究性、终身学习成为常态。

二、重点工程

(一)基础环境持续提升工程。

1.提升学校宽带网络水平。积极推进 IPv6部署和应用,优化网络运行环境。加快推进学校无线网络建设,探索5G技术在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中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教育城域网,开展光网改造,快速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深入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学校网络接入和带宽条件。2020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教学点)互联网带宽下行达200M、上行达40M;2022年,城镇中小学和农村规模较大的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满足移动学习、移动教学、移动办公等应用。

2.优化更新“班班通”设备。加强中小学校教室交互式多媒体和一体机配备,补齐中小学(含教学点)班级交互式多媒体和一体机设备短板,升级改造老化的多媒体、电子白板教室,推进移动学习终端等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进班级。2020年每个村校(教学点)至少达到1套多媒体设备;2021年全市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所有班级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

3.提升基础环境承载能力。构建巴中教育e平台体系,打造集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互联网+教育”服务。2021年,建成巴中教育e平台,并整合各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逐步统一用户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实现融合互通、衔接与开放共享,破除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

4.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基本思路,落实《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各地各校实际的建设模式。推进学校网络环境、数字终端、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文化生活空间的建设,构建基于云、网、端的泛在、个性化的网络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教育信息资源有效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2022年,全市基本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

(二)教育资源服务共享工程。

5.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优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指南与评价体系,着力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在课前、课中、课后的有效应用模式,切实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研、互动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真正使空间成为师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活动的主阵地。2021年,全市90%的教师和80%以上学生拥有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并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范围内遴选网络学习空间示范区域2个、50所空间特色应用学校和500个教师示范空间;2022年,实现全市师生“人人有空间、人人用空间”。

6.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采集、汇聚互联网上丰富的教学、科研、文化资源,建设本地化优质资源库。通过购买优质数字资源,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充分发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学段、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建立校园App(应用程序)监管机制,规范学习类App的第三方引入。参与“百区千校万课”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全国范围内的先进典型。2021年,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汇聚覆盖各学段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遴选10门“优秀网络课程”。2022年,研发遴选200个德育、思政、法治、环保、文博、劳动教育、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专题教育资源。围绕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推进虚拟仿真实训课程建设。

(三)智慧教育创新发展工程。

7.加快智慧教育学校建设。完善“智慧教育学校”建设与应用指南,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技术,以数据化、智能化、资源化、智慧化和场景化等“五化”建设与应用为抓手,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新模式,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个性学习、综合实践、家校互动、考试与分析、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管理、名师课堂、网络课堂、实验操作等功能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育人环境,不断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创新常态应用。2022年,力争建成5所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全市智慧学校覆盖率达70%,初步构建起支撑个性化教学的智慧教育环境。

8.加快智慧教育区域建设。遴选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区县,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重大战略,优先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探索,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新模式。2022年,建成1至2个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县,区域内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协同发展机制得以建立,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四)教育治理能力优化工程。

9.云端部署校园综合管理系统。推动巴中教育云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服务”,实现学校教学、人事、德育、后勤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云服务模式的智能化学校综合管理和应用系统,包括基于数据分析的人事管理系统、智能分班和选课及排课的教学管理系统、动态数据采集的课堂教学系统、学生学习评测和分析系统、物联感知的校园管理系统和配套智能终端的生活服务及健康管理系统,实现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体的智慧化管理服务。2022年,全市所有学校部署校园综合管理系统。

10.推进教育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市、区县、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构建规范统一、互联互通的教育管理数据交换共享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保障教育管理、监测、决策和服务,实现全市教育治理能力智能化、现代化。整合校园安防监控、考试监控、视频会议、食堂食品安全监控等视频系统,对接视频监控平台,分层级、分角色、分权限远程可视化应用和管理。2020年,启动市、区县校园视频监管平台建设,70%的学校食堂、校门、操场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省视频监管平台;2021年,全市学校食堂、校门、操场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全部接入省、市、区县视频监管平台;推动全市高考标准化考点视频运用于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估。

(五)师生素养全面提升工程。

11.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及教学能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跨学科、智能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支持教师治理、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育技术专业能力培训,提升管理者信息素养。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手大赛,进一步促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30学时)的全员培训,基本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遴选10名智慧教育领航校长,500名智慧教育骨干教师。

12.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及创新能力。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安全、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逐步强化、优化编程和人工智能等课程;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基础,打破学科界限,开展STEAM教育(集科学、技术、工程、艺术、数学等多学科融合的综合教育)、创客实践等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和创新能力。帮助和引导学生利用移动终端、网络学习空间、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促进学习,培养学生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网络道德等方面的引导,养成良好的网络应用习惯;办好中小学电脑制作、智能机器人、编程和创客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与创新能力。2020年,遴选12所中小学校开展创客教育试点;2021年,全市建设50个具有一定规模、特色鲜明的学校创客教育空间;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行编程教育,逐步扩大创客教育。

(六)教育信息化精准扶智工程。

13.推进“三个课堂”全面应用。贯彻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要求,大力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积极推进“专递课堂”建设,推广“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等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推动名校带动周边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2021年,实现“专递课堂”覆盖全市70%以上的教学点;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我市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

14.推进网络学习共同体建设。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成都、重庆组建“名校+”“名师+”联合体,开展网络结对帮扶,建立网络研修共同体。依托“四川云教”优质资源互联共享联盟,构建信息化条件下“双师教学”新模式,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城镇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互动课堂”建设,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和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城镇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及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备课同步实施、课堂同步互动、资源同步共享、教师同步研修。统筹全市名优教师资源,建设名师空中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实现城乡间师生交流互动、资源共享。2021年,采取“1+N”的形式,建成100对城乡结对互动课堂;2022年,扩大城乡结对互动课堂范围,建成首批1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在破解教育难题、引领支撑教育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协同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机制。要科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因地、因校制宜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保障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教师培训、教学应用、教育科研、运行维护等经费落实。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一定的比例,用于信息化资源配置、优质网络课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等。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补充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探索众创众筹、资源置换等方式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优化队伍建设。要加强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建教育信息化专家智库,开展技术和理论研究,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施行CIO(首席信息官)制度,要配齐配强电化教育部门、学校信息中心工作力量,强化工作地位,落实相关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信息素养高、执行能力强的技术队伍。

(四)完善体制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区域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估办法,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核心指标纳入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加强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师生信息素养作为评估学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纳入教师资格认证和考核体系。开展第三方评测,定期发布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和师生素养评价报告。

(五)强化安全保障。要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水平。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强化隐私保护,建立严密保护、逐层开放、有序共享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无线巴中2020-10-6

 

 

《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方案》印发 文章下载

《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方案》印发

关于印发《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县(市、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潍坊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三全”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战略主题,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真正实现教育资源的高公平、教育质量的高标准、校际发展的高均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成果,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异,形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有效破解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班级,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年内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主要任务

针对省、市评估反馈和自评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压实压紧整改责任。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建设、管理、教学、文化内涵发展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义务教育段经费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多措并举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尤其要向农村偏远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确保农村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

2.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工程,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和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保证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规定要求。对现有不符合省定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坚持一校一策,查漏补缺,实施限期达标计划,确保符合相关办学条件标准。持续推进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关注农村偏远、小规模学校的建设和办学水平提升。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围绕补短板、破难题、标准化、上水平,推进教育布局科学化、学校建设标准化、资源配置均衡化,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音美教室面积不均衡问题。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镇街区)

3.逐步破解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班级。落实好《寿光市中小学幼儿布局规划(2018-2035年)》,针对大规模学校,重点抓好城区项目学校建设。年内建成并投用汇文学校,重新调整建桥学校、圣城小学招生片区,并分流部分学生,解决圣城小学超规模问题。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加大联合办学力度,采取一校长多校区办学模式;开工建设弥水小镇学校、寿光一中分校小学部、万达广场北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规划城区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审核城区学校招生资格,提高现代明德学校、世纪教育集团等民办学校城区学生招生比例,逐步解决建桥学校、圣城中学大规模问题,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班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圣城街道)

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教师补充和配备力度。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按照“退补相当”原则招聘新教师。落实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政策,实施市区优质师资扩增计划,逐步解决城区教师紧缺问题。加大音体美教师招聘力度,音体美专业教师全部回归本专业教学。组织任教音美学科的非专业教师进行“教非所学”培训,落实学区走教制度,保证农村学校尤其是农村偏远学校音体美教师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二是加大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形成校长教师流动长效机制。三是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深化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乡村任教满年限职称评审工作,逐步推行教师职称分级竞聘,完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四是加强教师培训培养,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校本培训,确保年度教师培训经费达到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五是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考核,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

5.进一步补充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完成市属学校无线校园网络全覆盖。加强教育云平台建设,借助网络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城乡均衡发展。抓好教学仪器设施的补充更新和图书配备,确保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持续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大数据中心、各镇街区)

6.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以文明校园和品牌学校建设活动为切入点,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走内涵发展之路。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强化音体美劳课程,落实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机制,实现德育课程一体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抓实课堂主阵地,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优化课堂环节,提升课堂品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选拔、储备和培养一批优秀后备教育力量,为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学校建设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及时解决影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难题,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完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度,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加大考核力度。市委、市政府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定期研究报告制度,完善监控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各镇街区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列入对学校表扬奖励、校长考核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附件:1.寿光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区)履行教育职责清单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07-19

 

 

关于加强和改进杭州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关于加强和改进杭州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杭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教育系统的各级党组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和保证,是党在教育战线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在教育事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部分学校(单位)还存在着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规范、特色品牌不够突出、党员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育工作者,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服务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为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3、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是:围绕杭州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致力于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把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主要任务是:(1)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的干部队伍;(2)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党员队伍;(3)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恪尽职守、业务优良、敬业奉献、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4)建立一套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教育系统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机制;(5)按照“一校一品牌”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树立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教育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品牌。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

4、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党和国家赋予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重大问题上和突发性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开展党的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教育的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

5、主要职责。中小学校(单位)及幼儿园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内容包括:(1)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2)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党内生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4)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集体研究重要人事安排,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工作,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5)加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务和校务公开;(6)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园)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和监督决策的实施。

市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内容包括:(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建设。(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3)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4)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提高思想认识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积极探索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普通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条件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织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党组织要保证行政决策的落实,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7、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选任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既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又能保证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学校领导人员任期制,完善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市属高校领导人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上连续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轮岗;公办高中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上连续任职满10年的,一般应当交流轮岗。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和管理,建立动态的后备干部队伍。

8、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抓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工作,全面推进人才强教战略。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大力培养选拔胜任重要岗位工作的年轻人才,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加强对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党务工作者的轮训工作,完善教育人才库建设。关心爱护人才,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9、做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基建工程、采购招标、招生考试、专项经费、人事招聘、干部任用、后勤管理等教育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管,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各类违纪案件。

10、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组织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充分运用教代会民主监督,以及专项审计、巡视督查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述法述党建、谈话诫勉制度以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班子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党务和校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监督。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推进民主管理

11、加强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注重系统学习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确保集中学习时间。理论中心组学习要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学习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奋斗。

12、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入广大师生和群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妥善解决师生面临的实际困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平台,与时俱进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3、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形成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师生正确处理自身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塑造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深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邪教思想侵蚀,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14、充分发挥群团等组织作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紧密团结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支持和保证教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须经教代会审查。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须按规定向教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与民主党派负责人的联系制度、信息互通制度、重大政策通报和听取意见制度;认真落实教育系统“两代表一委员”工作通报制度,拓宽代表委员知情参政的渠道和途径。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15、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学校(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定,健全组织设置,明确职责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并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健全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机制,强化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整转。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经费。

1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拓宽党员服务网络,建立党员关爱工程、党员先锋岗、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机制,努力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实施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定期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17、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健全党员参与重大事项协商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强化党员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党员正常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激发党员参与党务落实、党内决策和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基层党内民主质量,促进基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18、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党员良好党性党风的规定动作,要常抓不懈,严格执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和支部建设等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贯彻支部决议,组织党员学习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日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以及组织党员上党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做到日子好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使党员固定活动日融“三会一课”为一体,让党的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好落实。

19、高标准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好全员参与关,做好思想发动。把好谈心谈话关,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把好问题分析关,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加强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0、理顺教育系统党组织管理关系。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直属学校单位和有关民办院校的党建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区、县(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2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以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机制。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定期开展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活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2、指导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对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分别行使指导和管理职能。配合市委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市委组织部对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等工作。加强对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市属高校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交流工作,研究探讨问题和思路。牵头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党务工作表彰、党代表推选和统战等工作。

23、加强对区、县(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每年研究部署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指导开展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和完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形成指导、定期督查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党建工作交流,研讨新思路、新方法,找准结合点、突破点,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依托干部培训中心平台,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专职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建理论和实务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有关媒介,及时总结推广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24、加强对民办院校(专修学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组织是民办院校的政治核心,在人才培养、思想教育和安全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管理的民办院校,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地或举办部门的民办院校,进一步加强指导力度。争取在条件成熟时成立教育系统新社会组织党委,统一协调全市民办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新建民办院校按照《杭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程(试行)》(杭两新〔2014〕8号)同时建立党组织。

25、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重点在改进,关键在创新。在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积极探索智慧教育和智慧党建新路子,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把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

杭州市教育局 2021-11-8

 

 

北京市出台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指导纲要 文章下载

北京市出台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指导纲要

近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印发《北京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据悉,这是全国省级教育部门第一份关于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的文件。未来,北京市将在科学规划一体化德育内容、优化一体化德育方法、整合一体化德育资源、配齐建强一体化德育队伍、完善一体化德育评价、强化一体化德育协同等9大方面17项工作中,全面加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立德树人实效,推进首都学校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系统阐述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2019年,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委托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启动《指导纲要》研制工作,聚焦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的问题和目标,在一体化德育工作探索实践基础上,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多次修改完善,于近日正式出台实施。

据了解,《指导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整体优化全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目标、内容、方法、队伍、评价体系,完善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建立德育要素融通一体、学段衔接一体、各方协同一体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实现立德树人成效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特色进一步彰显、育人能力进一步提高的工作效果,探索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工作经验。

针对一体化德育目标设计,《指导纲要》指出,把整体性德育目标要求贯穿大中小幼各学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同时,尊重不同学段学生思想认知规律,把握各学段目标的差异性;关注相邻学段的德育目标设计,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加强与相邻学段德育目标衔接。《指导纲要》还要求优化一体化德育方法,遵循不同学段学生认知规律设计德育方法。

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副会长、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志成教授介绍,《指导纲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理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立足解决当前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的实践问题,体现了目标导向的实效性;传承和发扬首都教育形成的一体化德育发展新优势,体现了传承性和特色性;全面对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出一些突破性探索,体现了创新性和前瞻性,是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科学设计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实施路径

北京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坚持紧扣时代特点,贴近学生实际,发挥首都优势,准确把握大中小幼各学段育人目标、内容、方法等,积极推进市区校联动、家校社一体,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努力实现大中小幼德育工作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层层深入、有机衔接。

关于科学规划一体化德育内容,《指导纲要》指出,全面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建立纵向各学段层层递进、横向各课程相互配合、必修课选修课相互协调的思政课体系,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的有效贯通。着力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和中小学学科德育,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逐步构建起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系统开展一体化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三同四起来”工作模式,每年聚焦党和国家重大主题,紧扣“知-情-意-行”教育规律,面向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贯穿全年的主题教育活动。

针对一体化德育资源、队伍、评价和协同工作,《指导纲要》要求,统筹建设校内外一体化德育资源体系,开发具有北京特色的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用好红色资源,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教学案例库。配齐建强一体化德育队伍,加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教师等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开展大中小幼德育骨干教师一体化培训,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机制,提升一体化德育专职队伍素质能力。完善一体化德育评价,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参与评价和家长评价的诊断作用,搭建可视化过程性评价载体,建立正反馈为主的一体化德育评价体系,提升德育评价的科学性。加强一体化德育协同,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育人共同体,构建各学段衔接、社会与家庭协同的新时代一体化德育新格局。

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研究员表示,《指导纲要》在时代性、规律性和可操作性上思路明、用力深、政策实。该纲要基于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研究理论和实践最新成果而推出,是回应新时代党和国家育人新要求、深化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建设、夯实“大思政课”发展基础且善用之的有力举措,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积极推动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生动实践

为加强一体化德育工作保障,《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党对一体化德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统筹全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一体化德育支撑保障和一体化德育研讨交流。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还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细化落实,不断形成首都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所长吴安春研究员认为,《指导纲要》的发布是首都教育界的一件大事。该纲要对北京市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发展进行了缜密细致、全面系统的规划,必将对一体化德育实效的提升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同时,《指导纲要》的及时出台,体现了首都德育的首善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将积极推进全国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发展和立德树人工程的落地生根。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纲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推进首都学校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市级层面将建立北京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加强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建设,具体承担全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设立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攻关,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定期举办相邻学段德育干部教师交流研讨会,建立跨学段学生思想行为特点调研反馈机制。

新华网 2021-8-14

 

 

“双减”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咋提升?洛阳出台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双减”后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咋提升?洛阳出台实施方案

近日,洛阳市教育局出台《洛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堂教学、作业管理、招考制度、教育评价、教学研究、课后服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课堂教学应教尽教,提升在校学习效率

“双减”政策实施后,家长们最担心的是孩子的学习效率、质量。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在深化课程领域改革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严控作业总量,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

“双减”背景下,孩子的作业如何规范?对此,《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全市作业管理等规范办学行为监测机制,鼓励学校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课后作业布置多少合适?《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另外,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做好反馈;教师和家长要督促学生回家后主动完成剩余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压减考试次数,不得按考试结果分班排座位

在完善招考制度改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坚持“公民同招”,坚决遏制“择校热”、掐尖招生等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要严格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严禁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完善“一校一案”课后服务

教学质量谁来评价?《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在中小学探索绿色评价、增值评价,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孩子不上课外辅导班,课后服务内容如何?

《实施方案》提出,学校应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断完善“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优化课后服务质量,分层分类开展学生学习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发展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要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等方式,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按照《实施方案》,经过四个阶段的推进实施,到2023年1月以后,洛阳将形成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生全面成长。

腾讯网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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