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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教育局

题目: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资料提供时间: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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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衡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衡阳发改微信公众号

12月14日发布了

《关于衡阳市中小学

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全文

关于衡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

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双减”政策精神,规范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 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 号)和《湖南省教 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湘教发〔2021 〕52号)文件规定 ,结合成本审核结论及我市实 际,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收费范围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适度减免。

二、课后服务收费原则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

三、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

1.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1天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课后服务内容。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四、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2.5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 60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 750元;

高中学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100元(含周末1天)。

五、课后服务收费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收费程序。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 费方案——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收费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实行“一校一案”审核制,由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实行按月退费。

2.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

3.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学校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校要健全课后 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六、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2年 。

 衡阳晚报2021-12-15

 

 

漳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文章下载

漳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按照“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的总体要求,循序渐进,建立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各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相关部门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循序渐进原则。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可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服务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三、服务对象

  中午、下午正常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需要延时服务的公办中小学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

  四、服务时段

  校历确定的在校学习日,服务时间分为两段:一是从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二是下午放学起至18:00(夏令时段)或17:30(非夏令时段)。

  五、服务内容

  (一)托管服务。以学校教师(含退休返聘)为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

  (二)特色服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由学校或经认定的有资质、有条件的专业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

  六、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等情况。

  (二)申请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或经认定的有资质、有条件的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

  (四)上报审核。学校将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和经费需求报送同级教育部门审核,并经财政、总工会等部门同意后执行。

  七、酬劳机制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劳务费标准可参考当地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发放。原则上,上午放学前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时间计2课时;下午放学至18:00(夏令时段)或17:30(非夏令时段)按实际服务课时计算,不超过2课时。市属试点学校按每人每课时50元发放劳务费,各县(市、区)依照省里办法制定。

  八、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总工会、财政等部门应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予以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制定。

  市属试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市总工会每校每学年补助10万元;市财政每校每学年补助10万元,对经费确有困难的学校,市财政还将予以适当补助。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加强统筹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各校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中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鼓励多方参与。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公益机构实施学生课后服务。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团委、工会、妇联等单位向中小学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学生安全。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五)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教育、工会、财政等部门定期对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漳州市教育局2020-12-27

 

 

长春: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下载

长春:提质升级课后服务 营造教育良好生态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接孩子困难、校外培训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等教育领域的民生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切热点、亟须破解的难题。为回应百姓企盼,2021年初,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等六部门协力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提质升级,拓展服务范围,延长服务时间,增加受惠人群,并以此作为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

早在2017年,长春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惠及近20万名小学生。随着课后服务的提质升级,目前全市共有508所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参加学生55.7万人,参与率达到78.5%,初步达到了家长满意、孩子受益、社会好评的较好目标。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了该市在课后延时服务方面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作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发言。

民生需求是基础统筹谋划再出发

基础教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千家万户福祉。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是衡量教育改革成败的指南。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方可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正视民生需求。近几年,在现有课后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全市教育系统清醒地认识到,之前的课后服务只是有限地解决了部分学段、部分时间、部分百姓的课后服务需求,课业辅导答疑较难、学生课外负担较重等问题仍然存在。正是基于百姓需求进一步增加、教育治理进一步规范的考量,在长春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市教育局积极推动、各部门齐心协力,科学研判当前课后服务发展基础,正视厘清课后服务推行中问题,明确管理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开创长春中小学课后服务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一个目标。目标就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民生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在解决民生实事、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的同时,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始终坚持一个目标,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团结一心,共同攻坚克难。

明确两个主体。课后服务的两个主体,一个是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个是学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是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领导,保障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各中小学校是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科学合理统筹规划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场所,以学校教职工为指导和管理主体,扎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统筹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以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的前期探索与实践为基础,结合有益经验,各地各校主动作为、积极发声、广泛宣传、全方位动员,使得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初衷、目标,政策上的变化以及对学生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促使学生及家长发自内心地愿意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形成学生愿意参加、教师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筹划准备阶段,各地制定课后服务提质升级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各校结合办学实际形成富有校本特色的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家长委员会商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拟订劳务费分配方案,履行“家长申请、学校批准、上报申请、属地报备”的申请和报备程序,规范化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深化阶段。为保障课后服务优质、长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强化过程管理,系统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个性化校内课后服务。一是,做好日常教学与课后服务的有效衔接。课后服务提高质量和成效,与强化学生作业管理相结合、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与日常教育教学进行有效衔接,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拓展学习空间,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二是,有效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决定着课后服务学生和家长的接受程度和参与率,决定着课后服务的品质、效率以及家长的满意度,这是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得以长期、持续推进的“生命线”。三是,规范引入专业力量和人才。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高效、科研院所、俱乐部、协会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合作,规范引入专业人才到校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特色化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五项原则是遵循凝聚合力促升级

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需要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将课后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公益、普惠、公开等基本原则,确保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

坚持五项原则。自愿选择原则。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公益普惠原则。结合长春市人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实施财政补贴与家长合理分担的做法,坚持公益不得营利。全面发展原则。课后服务内容设置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严令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主动公开原则。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主动公开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到阳光、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稳妥推进原则。课后服务提质升级坚持从实际出发,高处着眼、小处做实,充分考虑城乡差异、校际差异等情况,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范围,对有需求的学生实现全覆盖,逐步拓展课后服务内容,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凝聚工作合力。根据长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办、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自觉服务于人民群众。市教育局牵头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总体设计,市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同时,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行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区域统筹,系统规划、整体推进,集中精力狠抓关键问题的解决,确保课后服务长期、平稳、持续高质量推进。与此同时,在教育系统内部明确校、区、市各级责任分工,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学校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家长委员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发放补助方案,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出台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统筹确定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补助标准,经属地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执行;市教育局加大对各地各校的指导和监督,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服务质量为重点打造可持续模式

以为民解忧为责任担当、以利国利民为使命情怀,长春全市教育系统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实践、乐于创新,致力于不断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在规范化、体系化、特色化建设上下功夫,打造出具有长春特色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模式。

抓好“课程建设”。课程建设是做好课后服务的基础。在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基础上,围绕着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学段特点,各校科学合理地设置课后服务课程。坚持课程设置多样化。针对不同的校情、教情、学情,在课程设置上充分体现学校差异、学段差异、学生差异,在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上体现校本特点、校本文化。同时,不断丰富课后服务的课程设置,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多的选择,满足更多更高的需求,实现课程供给与家长需求“双赢”。突出课程内容差异化。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知识储备和技能基础,提供分层、分级、分类的个性化服务。在知识学习上,与学生作业管理有效结合,合理布置分层次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和水平。在素质拓展上,加大体育、美育、科技教育所占比例,课后服务期间至少保证学生每天有30分钟的体育锻炼。课程结构设计合理化。突出质量与特色的课后服务不是单纯的“看”与“管”,更是“教”与“学”,既让学生夯实基础知识、获得一技之长,还能更好地处理文化课和拓展课的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抓好“师资配备”。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做好课后服务的关键。学校教师是课后服务的主要参与者,教师的积极参与和用心服务直接决定着课后服务的品质、效率以及家长的满意度。各校充分挖掘教师的学科特长,发挥人才优势,通过经验分享、表彰奖励等措施,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引入校外专业人员是课后服务特色化、个性化开展的有益补充。校外人员的专业化、多样化程度,直接决定着课后服务能否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要。按照实际需求,各校本着非营利原则,对引进人才的专业能力严格把关,并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课后服务项目有更高的质量。

抓好“服务管理”。课后服务群众关注度高,需要坚持政策标准“尺度”,也要提高服务人文“温度”。首先是积极引导。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用高质量课后服务赢得家长信任,吸引学生“回流”。其次是有效衔接。教育部明确提出,“课后服务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统一规定的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三点半”难题;在课后服务结束之后,对于个别家长和学生仍有进一步延长服务时间需求的,学校可安排党员教师延长托管时间,保障服务时间与正常下班时间的有效衔接。再者是精心组织。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骨干校长、名校长发挥模范作用,出经验、出特色、出效果;班主任作为学生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发挥思想疏通和宣传引导作用。还有就是严格管理。全面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做到让学生安全、使家长放心。同时,严格经费管理。课后服务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并定期公开公示。

四个事项是关键保质保稳保成效

长春全市教育系统不断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从建章建制、安全管理、经费保障、收支管理四个方面不断优化和完善,助推课后服务工作高效高水平运行。

抓好建章建制。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劳务费发放方案、家校联席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等,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分工合理。利用“蓓蕾云”智能管理平台,实现课后服务数据的精准分析与科学研判。实行“月调度、年报告”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建立家校联动制度,积极征求家长委员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家校协同治理作用。建立课后服务奖励机制,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建立以教育督导部门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推进专项督导,加强课后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以督导结果倒逼各项工作落实不走版、执行不走样。

抓好安全管理。各校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坚决遏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让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让群众满意。

抓好经费保障。建立“政府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政府负责承担公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消耗、材料消耗等费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家长主要承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成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政策。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不得再额外收费。

抓好收支管理。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超时产生的运营费用及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开支。各中小学校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百姓口碑是实绩凝心聚力绘新篇

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坚持以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提质升级积极回应了家长诉求,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增强了百姓的教育获得感,得到了家长、学生的广泛赞誉。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刘女士表示:“我和爱人都是五点钟下班,过去放学后接孩子是我们的大难题,有了课后服务之后,让我们双职工家庭再也不用请假接娃了!”四年级某学生快乐地说:“以前在家写作业经常碰到不懂的问题,有时候父母也不会辅导,他们还总生气。现在放学后有老师在学校辅导作业,写作业变得容易轻松了,我和爸爸妈妈的关系也变得融洽了!”

许多同学表示:“自从参加了学校的课后服务兴趣社团,交到了许多新朋友,学会了很多本领,再也不用周末去外面学了,我们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家长和学生的良好口碑是对长春市课后服务工作最好的赞誉。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提质升级,改变了教育服务的供给方式,打破了学校育人时间和空间边界,以“提高校内效率、减轻校外负担”来破解教育和社会困局,营造了教育良好生态。

学习时报2021-10-22

 

 

最新!咸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文章下载

最新!咸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鄂办发〔2021〕21 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21〕1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收费原则

1. 坚持自愿原则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孩子困难的民生工程,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 坚持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合理制定。

收费标准

▷ 城区初中、小学每生每月不超过60元;

▷ 农村初中、小学每生每月不超过50元。

收费管理

1. 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学校应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对课后服务工作及时进行记录,教育部门要根据各校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动态调整收费标准申请。

2. 加强收费收支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按月收取,退费按天计算。收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不足部分采取当地财政补贴和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保障。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3.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各地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学校应主动在门户网站、校内醒目位置全面公开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4. 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含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子女、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孤残学生等免收课后服务费。相关费用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

相关要求

1. 强化政策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21〕1 号)有关规定,贯彻落实课后服务基本原则,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确保课后服务收费规范运行。

2. 落实经费保障

各地要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积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社会捐赠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得以持续顺利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全额保障,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3. 加强部门协同

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课后服务收费相关标准,落实收费管理责任。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实施好课后服务工作。发改部门要及时将课后服务费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加强成本调查,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明确课后服务财政补贴标准,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4. 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执行时间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浪网2022-01-17

 

 

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详细解读来了! 文章下载

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详细解读来了!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我省课后服务工作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范,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经费保障。

《办法》要求,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各级财政应当将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课后服务性收费用于弥补服务成本不足,不得营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性收费。

《办法》明确,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由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补助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在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范围内,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经教育主管部门遴选引入学校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以收取代收费,按照公益性原则,根据不同服务项目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原则上每2年核定一次。

《办法》强调,为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从事课后服务,一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核定补助,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现行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每2年核定一次补助标准。对聘请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解读如下:

一、《保障办法》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要求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同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也明确要求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为此,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二、《保障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经费保障、经费使用、监督管理、附则等。

三、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所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

坚持公益属性原则。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性收费。

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应当提前公示收费标准,事先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由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内容、时间,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坚持多种服务方式供给原则。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学校可以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四、《保障办法》执行的范围是什么?

除了公办学校工作日可执行本办法外,还明确了周末及节假日托管服务、公办寄宿制学校工作日课后服务、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均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五、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是如何明确的?

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县(市、区)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省财政安排资金,根据各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财政投入情况等进行奖补。已出台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政策的市、县(市、区)不得降低原定生均补助标准,不得缩小原定补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六、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是如何明确的?

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补助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在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范围内,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原则上每2年核定一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课程超市”,明确课后服务的类型、内容、时间、授课人、收费标准等信息,供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内容,在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分别确定各类课程收费标准。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遴选引入学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以收取代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代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第三方机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成本等,按照公益性原则,根据不同服务项目分别制定收费标准。

七、哪些学生可以不缴纳课后服务费?

不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仅在校内临时托管、晚自习的学生。

八、对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有什么要求?如何遴选?

第三方机构只能提供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三方机构遴选办法,统一组织遴选。学校从教育主管部门遴选的第三方机构中进行自主选择,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第三方机构的遴选,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好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退出机制等主要关口。

九、对服务费收取方式有哪些具体规定?

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应当按月据实收取,不得跨月预收。学校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向学生出具收费告知书,于次月据实收取费用。

课后服务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收取的代收费应当在费用收齐后,立即全额一次性划转第三方机构。

十、课后服务经费的支出用途主要有哪些?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聘请的校外人员劳务补助、社会志愿者劳务补助、为参与课后服务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以及用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的消耗品购置、弥补相关运行经费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接收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十一、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如何进行补助?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从事课后服务,一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核定补助,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现行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每2年核定一次补助标准。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单列,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对聘请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十二、对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有哪些监管措施?

服务性收费计入其他收入科目,代收费计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存入个人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挤占。

学校应当对课后服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同时,对学校及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内容、范围、时间等分别公示公开。费用支出情况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大众日报客户端2021-12-30

 

 

南阳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文章下载

南阳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具体标准和原则来了!!

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进行

小学每生每月60元

初中每生每月70元

今秋,南阳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采取的是收取服务性收费方式进行。小学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初中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70元。该标准自今年秋期开始执行,试行期3年。这是记者9月27日从市教育局获得的消息。

课后服务,每周五天,每天两个小时

所谓的课后服务是指学生下午正常放学后,学校为学生开展的延时服务,每周五天,每天两个小时,也就是“5+2”模式。课后服务主要是解决家长下班晚而学生放学早导致家长难以接送孩子、难以辅导孩子功课、难以指导孩子参加体育、艺术、娱乐活动等问题。

课后服务依据的原则是:

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政府是所辖中小学课后服务责任主体,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学校为主原则。学校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公益惠民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地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性质,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

课后服务有两项:作业辅导及课外活动

我市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有两项:

作业辅导。在课后服务时间内,教师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尽量让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

开展课外活动。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兴趣活动要在合理设定的标准范围内,因地制宜适当发展,不能作为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不能本末倒置增加学生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或组织考试。

课后服务师资选配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

希望全市各地各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全身心投入到课后服务工作中。做到“两个为主”:课后服务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以骨干教师为主。做到“两个平衡”:课后服务要做到学科搭配平衡,教师工作量分配平衡。做到“两个靠前”:学校领导靠前指挥,中层干部靠前服务。课后服务时间内,学校每天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有一定数量的中层干部值班。做到“两个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参加,也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弘扬“两种精神”:广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工作量加大,工作时间延长,非常辛苦。作为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吃苦”和“奉献”两种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不能因工作量的增加而叫苦,也不能因报酬的多少而斤斤计较。做到“两个严禁”: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商业行为进入到课后服务中,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参与到课后服务中。做到“两个倾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绩效工资方面要给予适当倾斜,在表彰奖励和职称评聘方面要给予适当倾斜。

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服务性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不允许超范围、超时间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必须纳入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澎湃在线2021-9-28

 

 

内蒙古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文章下载

内蒙古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为深入推动“双减”工作见实效见长效,切实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日前内蒙古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和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建立了“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覆盖全区中小学校,包括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要求,自治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570元,具体保障标准各盟市可根据课后服务形式、时间、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民办中小学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内蒙古明确,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补助、盟市(旗县)财政补助和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财政全额承担。并明确财政补助标准为基本标准的60%,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和盟市财政参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的分担比例共同分担。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学校,自治区明确课后经费可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各盟市制定具体的减免政策。

按照要求,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于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除发放人员补助外,课后服务经费可适当用于补充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及部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此外,内蒙古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财政部门要将课后服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核拨经费,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同时,各地要将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确保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中国教育新闻网2021-12-20

 

 

安徽蚌埠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文章下载

安徽蚌埠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加快推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发展。这也是安徽省首个市级层面针对课后服务的具体评估办法。

《办法》分为7个一级指标,包括机制制度、硬件管理、服务管理、师资保障、课程建设、满意度调查和工作成效等,根据权重不同赋分,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分为17项,考核细则中对拓展课后服务师资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等30项内容都明确了评分标准和对应分值。例如:在课程建设中统筹课程资源方面规定,统筹校内场地设施,利用家长、社区和社会机构等校外教育资源,借助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开发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得2分。

从本学期开始,蚌埠市将采用县(区)自查和市教育局专家组抽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凡经过专家组评估,达到90分以上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扬,授予“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校(特色校)”,并授牌;分值低于60分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开展课后服务不规范、乱收费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学校,经查实,认定为不合格,所在单位和涉事责任人在市级评优评先中,实施一票否决。

该市计划2022年创建9所“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校”、27所“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特色校”;到2023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县区有示范、校校有特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中山校区校长杨春看来,《办法》的出台给学校带来不少好处:“一是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二是细化的考核细则具有鲜明的指导性,成了日常管理的着力点;三是强化了工作的规范性,可以对标纠正操作层面的一些偏差。”

蚌埠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基础教育科科长西宗雷说:“我们希望通过评估体系的设置督促全市中小学不断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使课后服务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民生实事。”

中国教育报2022-4-21

 

 

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章下载

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前期成本调查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7 日至2022年1 月14 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7)88030386 传真:(0577)88030589

电子邮箱:wzlcjc@163.com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15号楼509室

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7日

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和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文件精神,参考省内各地的收费标准,统筹考虑鹿城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学生家庭承受能力和减轻负担等因素,现就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基本定位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后,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

二、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正常教学日时段,按小学585元/生·学期,初中785元/生·学期的标准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学校按规定的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民办非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如学费中已包含课后服务内容,不得重复收费。

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7日

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01-07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联合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联合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3号)和《福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教综[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双减”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鼓励支持各中小学开展多形式课后育人活动,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服务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家长负担有效减轻;到2022年底,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服务形式和内容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家长负担显著减轻,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在不涉及管理及安全隐患等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做到应留尽留。

(二)公开透明原则。学校、相关机构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窗口上公布,并主动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备。严禁出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服务不符等行为。

(三)公益惠民原则。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区教育局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相关机构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在校生),并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于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开展,包含两个时间段:一是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二是下午放学起至18:30前,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鼓励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分批设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实现与家长接送时间“无缝对接”。对课后服务结束时家长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轮班及“弹性上下班制”。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择校试点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

(三)服务方式

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原则,学校要按“一校一案”要求围绕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费用支出、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供餐服务等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参加。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

(四)服务内容

服务具体内容分为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及特色集体活动服务两类,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普通延时托管服务:指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安全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等基础服务内容。

特色集体活动服务:指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鼓励学校通过外聘具有资质(有教师资格证或社会专业人员资质)的教师、志愿者(有单位推荐证明)或引进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拓展训练等个性需求服务,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

坚持课后服务合理定位:安全第一、作业优先、兴趣为本、活动育人、创造特色。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条件、参与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必须在满足普通延时托管服务的需求下再拓展特色集体活动服务,鼓励学校采用“1+X”(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和特色集体活动服务相结合)方式开设综合性课程。

四、服务保障

(一)健全安全保障。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要坚持把学校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场所、设施、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护、校园欺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强化校外引入人员登记和车辆、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校园,发现险情要及时管控、果断处置,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健康。

(二)健全经费保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规定,继续采取财政补贴、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区财政按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安排,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加大扶持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列入教育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省里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待政策明确后可按规定适当收取服务性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减免课后服务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劳务费和购买社会机构和个人服务、开发或购买项目、购买活动课程、购买学生保险(新险种)、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及其它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

(三)健全人力保障。原则上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并给予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后期将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遴选,在“e福州”的福州市课后服务平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服务内容的目录,供学校选择使用,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及教师实施定期考核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应严把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严防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到课后服务中。

(四)健全待遇保障。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助,标准按60元/课时发放。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五)健全供餐保障。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学校可采用自办食堂、委托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企业集中配餐等模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晚餐服务,学生餐费自理,后期将以代收费形式统一纳入“e福州”中的福州市课后服务平台,进行资金监管。自办食堂供餐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企业供餐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准出制度和食品安全服务管理制度,应当选择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并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协议,督促供餐企业开发营养均衡、美味可口的学生餐,让学生吃饱吃好。鼓励国有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积极参与集中供餐。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建立集中用餐陪餐、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对供餐单位提供的每餐次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长乐区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工会、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团区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牵头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村(社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研学实践基地、各类教育基地等场地设施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共同加强教育与安全保障,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和落实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发挥积极正面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课后服务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监管机制。区教育局加入并全面启用“e福州”中的福州市课后服务平台,进行家长报名、缴费以及开展统计甄选审核教师和机构、资金监管等工作,实现平台与学校双向互动,落实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全面督促和监管到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或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监督组织,建立学校课后服务绩效评估、备案制度,定期对课后服务项目开展督导评价。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其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首批试点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194 号)废止。最终解释权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凡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2022-01-29

 

 

定了!荆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文章下载

定了!荆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持续规范校外培训

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

荆州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发布了

关于荆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其中规定

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 生·月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 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 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 生·月。

(二) 收 (退) 费方式实行按月收费,按天退费。

二、 工作要求

(一) 认真执行收费政策。学校作为收费主体,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各地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认定) 课后服务费应予减免。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 扩大收费范围。

(二) 加强经费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对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支出、小规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资金差额,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资助制度,补助学校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积极探索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预算管理,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收支行为。

(三) 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主动在门户网站、校内醒目位置公开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学校不得收费。每学期末学校应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试行,至2023年2月5日止。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浪网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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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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