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水利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推动我县水利事业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新365行动计划)及《关于推进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意见》相关要求,2022年,在上级水利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水利局始终牢记使命、齐心协力、狠干实干,全力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确保三大安全,不断加强六大管理,着力提升五大能力,在夯实水利基础、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谋划工作
(一)项目谋划情况
1.抚州市水利高质量发展2022年拟实施重点水利项目。全市共41项,总投资89.24亿,其中黎川县3个项目列入,分别是黎川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黎川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黎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
2.抚州市水利高质量发展2022十四五期间谋划重大水利项目(亿元以上)。全市共52项,总投资530.93亿,其中黎川县5个单项项目列入,分别是长滩水库、黎川县黎滩河幸福河湖建设、黎川县社苹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黎川县龙头寨抽水蓄能电站、黎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99.58亿;5个共项全市各县打包列入,分别是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灌区节水改造、重点山塘整治工程、小型灌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试点,打包投资21.78亿。
3.江西省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江西省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3 年)》,2023年全市列入14个,总投资17.10亿,其中黎川县1个,即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2.96亿,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1月,预计完工时间2025年9月。
4.抚州市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抚州市2022年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全市共77个项目,总投资107.3亿元。其中黎川县5个项目,总投资3.31亿元;按照《抚州市2023年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全市共113个项目,总投资152.0亿元。其中黎川县19个项目,总投资24.84亿元。
5.万个水利项目清单。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水利高质量水利发展大会精神,全省上下积极谋划、推动“万个水利项目”建设,根据流域综合规划、水网建设、移民规划等相关材料共形成黎川县114个项目,总投资92.90亿。
6.乡村水利项目库。为将高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暨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的谋划项目的要求落实到实处,9月30日县水利局以《关于做好水利项目谋划的函》布置了各乡镇全面摸排水利项目需求工作,从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生态保护治理、农村水利保障、其他等五方面谋划项目,建立健全乡级水利建设项目库。共谋划大小水项目709个,总投资27.05亿元。
(二)谋划项目进展情况
黎川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黎川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黎川县2022移民项目正在实施,黎川县黎滩河幸福河湖建设已编制实施方案,黎川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正在设计。
二、主要工作
(一)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1.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黎川县龙安河(中田、樟溪)段防洪护岸工程(樟溪段)已全部完工,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黎川县龙安河(中田、樟溪)段防洪护岸工程(中田段)完成了主体工程,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潭溪乡防洪工程已全部完工,并进行了完工验收。黎滩河“一河两岸”景观坝工程于2020年底进行竣工验收,2022年5月18日,移交至县古城建设服务中心。黎川县黎滩河系统整治工程2到12标段均已完工,完成总进度88%,并完成了分部工程验收,1标受“一园两河”规划未确定影响,完成进度45%,为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完成,不再发生新的违规用地行为,我局已打报告给县人民政府拟将原设计方案由亲水平台+游步道型式变更为格宾笼挡墙型式,仅沿河岸线建设不占农田,起防冲固岸作用。
我县的9座病险水库均已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审批,其中石岭、斗笠窠2座水库已于2022年汛前主体工程完工,其它水库7座水库做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项目已纳入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项目。里源等6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作为一个标段,于7月1日开标,目前进展顺利,预计12月底能够完工。福山源水库已于9月9日开标,正在组织实施,预计2023年汛期前能够完工。
2.实施中央水库移民项目建设。为了切实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两区”项目建设规范实施和五年规划的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评估工作。2022年下达我县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2887万元,发放水库移民补助第一至四季度总计1099.5万元,第一、二批移民项目资金分配县政府已批复,各乡镇有序开展实施。下达我县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1139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分配县政府已批复,各乡镇正在安排前期工作。
3.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抚州市水利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抚水农水〔2022〕4号)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四部门联合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保持动态清零。已编制完成《江西省黎川县农村供水工程排查整改“一厂一策”实施方案》,10月12日送抚州市水利局进行审查,修订版已送市水利局,批复已下达。我县申报并列入了抚州市2022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建设县,目前列入城乡融合项目,成功申请2023年专项债12500万元,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确定设计标中标单位并进场进行设计。落实中央及省级农饮维养资金142万元,对全县15个乡(镇)72个农村饮水项目进行维修养护,各乡镇已完成立项,并对项目进行招标备案,现正在实施。
4.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我县小型灌区农业供水运行成本水价30.4元/亩,申报黎川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4000万元,已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实施,已完成项目进度70%。保障农田灌溉,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专项债中安排部分资金建设超声波明渠测流,完善计量设施,提升用水台账质量,现正在安装计量设施。拟聘请第三方建立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用水总量的在线监控,预计12月底前采购服务。
(二)加速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河道管理。一是落实河道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重点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的行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采运砂石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尽可能将非法采运砂石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黎川县水利局出动执法车辆144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46余人次,共查处水行政违法案件21起,累计罚没款50.5499万元。二是加强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影响水库大坝等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共查处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1起。开展防碍行洪排查40多处,图斑整改2处。河道管理范围内房屋2户完成拆除。
2.强化水资源监管。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开展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节水标识笔500余支,节水宣传册300余册,挂横幅8条,放节水宣传站牌20余块,大幅提高了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知程度和群众的节水意识;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做活节水文章 建设生态黎川》,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走出一条具有黎川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路子。2022年,黎川县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二是强化水资源监管。落实计划用水制度,完成区域用水计划方案的编制,下达用户取水计划。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实际取水量和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3.切实开展节水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2022年8月已成功命名江西省九州陶瓷有限公司和江西帮企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为县级节水企业。2022年10月江西省九州陶瓷有限公司入选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江西帮企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省级节水型企业;开展5家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2022年11月已成功命名江西省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黎川县人民检察院、黎川县人民法院、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等5家公共机构为县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并推荐该5家公共机构申报抚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有效开展取水工程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已于5月通过询价确定取水工程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服务单位,6月20日全面完成计量设施安装工作,7月29日取水工程在线监测计量设施采购服务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一切运行正常;2022年10月完成《黎川县水库服务中心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报告》及《黎川县新淼自来水有限公司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权交易平台挂牌水权交易项目;积极推动节水型学校(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合同节水,提升了校园的用水管理水平,节水效果非常明显。
4.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力度。3月22日,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多方位、多形式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通过宣传台、张贴宣传标语、进校园、进乡村开展水土保持宣传,累计宣传活动共进企业(项目)/社区/校园20次,宣传人次5000人,印发《水土保持法》宣传单1500份,悬挂横幅12余条,发放水土流失防治技术手册宣传书150 本,发送信息2000多条,解答有关水保问题20多个;2022年上级下达黎川县生态建设指导性指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km2,通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成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km2,超额完成上级了下达的任务指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批尽批,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个,审查12个,批复12个;应征尽征,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1.31万元;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2022年11月完成合同规定的6家生产建设单位信息化监管;开展部省级遥感违法违规图斑复核查处工作,黎川县疑似违法违规图斑为部级5个、省级16个,已完成省部两级下达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复核查处,正在积极督促违规项目整改;积极向上级争取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彭池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顺利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市水利局的批复。
5.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管。继续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巩固提升年活动,按照水利部〔水电〔2021〕39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芙蓉洲电站退出不彻底问题已整改,电站机组设备及厂房已拆除和退出补偿已落实。
(三)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1.织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建立健全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县、乡党委、政府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行政区域内3条主要河流由县级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15名,和“村河长”108名。各级河长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通过“掌上河湖河长版” APP巡河系统开展巡河,截止11月底,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实际有效巡河巡河共4293次,巡河发现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13个,正在整改2个。
2.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专项治理。强化水安全保障,龙安河田家水西城乡段、黎滩河德胜镇段、黎滩河日峰镇段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已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河湖“清四乱”,27个“清河行动”问题已整改完成;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水政执法巡查共出动出动执法车辆144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46余人次,共查处水行政违法案件21起;深入开展污水管网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质量管控,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厂提标改造,确保我县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巩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禁捕水域垂钓和船舶管理,不断巩固“四无四清”成果;开展工业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率达100%;探索开展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体系建设,开展沼-潲-果畜牧业绿色发展模式,继续落实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分要求,防止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复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区,推进绿色防控发展升级
3.推进流域建设,建设幸福河湖。编制完成《江西省黎川县黎滩河(四路桥-聚龙湾段)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明确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将黎滩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纳入幸福河湖建设,目前幸福河湖建设年度项目已启动。持续推进黎滩河生态流域建设行动,明确了年度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内容,并按时在省河长制地理信息平台更新填报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完成率为80%。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第四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开展水利领域法治宣传活动,将流域管理、节水护水、湖泊保护、河长制湖长制、农村供水、采砂管理、地下水管理、水土保持和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深入到乡镇、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和灌区,使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最大限度的向社会公众宣传节水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四)认真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水利综合检查,对全县防洪隐患排查整治、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及度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及度汛、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及安全度汛、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及安全度汛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全县14座水库、52座水电站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确保运行安全。二是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力度,制定、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山洪灾害防御群众转移明白卡,我县各乡(镇)已编制发放了群众转移明白卡2386份,确定转移路线与临时安置地点。三是及时预警,提前转移。今年6月12日8时至6月13日8时我县迎来入汛以来最大的强降雨过程,全县平均降雨量115.5毫米。我县受灾人口2459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51.20公顷,灾情发生前,密切关注水雨情,及时发布预警,坚持提前转移制度,提前转移避险人员1029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是科学调度,积极应付。加强水雨情监测,面对强降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当前库水位,腾出库容迎洪,有效缓解洪峰对水库安全度汛的压力。五是加强值守,严格督查。局防御股认真贯彻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及时将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六是强化重点山塘安全管理,健全万座重点山塘安全责任制。落实重点山塘“三大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公示,确保有名有实有效。针对防汛薄弱环节,对重点山塘逐一进行检查。要求逐个重点山塘修订完善调度方案、应急预案并上传系统。
进入后汛期(7月上旬)以来我县持续高温无降雨。15个乡(镇)受到不同程度的旱灾,农作物受旱面积4253.6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2900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259.6公顷,受灾人口26651人,直接经济损失2967.7万元。为牢牢把握抗旱减灾的主动权,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抗旱责任,结合本辖区内旱情旱灾以及水工程运行情况,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科学调配水源,制定可操作性的解决旱区群众生活用水、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问题的保障措施。
(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一步排查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阻碍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制征集水利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水利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宣传,维护良好的采砂管理局面,不给非法采砂者以可乘之机。2022年至今,查处非法采运砂案件21起,累计罚没款约50.5499万元。
(六)积极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到反对浪费关乎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提高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就发扬艰苦分队、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树立崇简抑奢的文明新风尚。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完善《黎川县水利局办公环境与秩序管理制度》《黎川县水利局“节约粮食、制止浪费”制度》等制度并严格实施,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办公大楼各处张贴宣传口号和宣传画,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道非法盗采、偷采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城镇生活污水整治和污水处理还有待加强,农村门塘水系脏乱差现象还不在少数。
三是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维护难度大,特别是由省项目办招标在我县建设的简易水雨量站,汛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乡镇对辖区内的水库水电站、山塘与山洪危险区巡查力度不够等。
四是河湖长制工作特色不明显。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按部就班,没有好的工作经验、特色和典型。开展巡河不经常,特别是村级河长巡河达标率低;随着中央、省、市对建设幸福河湖、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议省、市加大河湖长制相关资金投入,切实将我县黎滩河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谋划并着力推进落实。2023年我县谋划19个涉水项目,其中防洪减灾项目8个,水资源配置项目5个,水生态保护治理6个,总投资24.84亿元。目前19个项目均明确了争取项目资金来源方向,2023年将积极推进项目后续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并继续谋划新项目。
(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发布和监管情况,进一步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覆盖面,做好水行政审批和水行政执法以及水资源费收缴等工作。
(三)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着重抓好福山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督促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加大人员投入,确保施工标在2023年1月上旬挂网。2023年3月底前完成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力争黎川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项目专项债资金。
(四)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制定《2023年黎川县河道采砂计划与实施方案》和《2023年黎川县开展全县河道非法采砂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境内的采砂河道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频次,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五)加强对砂场监管。一是落实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压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二是严格规范河道采砂“五定”管理。要压实各层级责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以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开展河道采砂许可。落实采区“五定”作业要求,严格按照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定人要求进行采砂作业,严厉打击超量超范围开采等违反“五定”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防止违规开采。三是强化涉砂船舶(机具)监督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采砂船舶(机具)源头治理,对于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进行全面摸排,尤其是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 “三无”采砂船;严禁对“三无”采砂船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全面落实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管理制度,依法打击非法滞留和非法移动的采砂船舶。四是加强疏泼砂综合利用管理。加强对疏泼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借疏泼之名进行非法采砂活动。
(六)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是夯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巡河督导,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二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非法采砂、非法捕渔等专项治理。三是按照黎滩河(四路桥-聚龙湾段)流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以强化水安全保障、水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动供水管网、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地建设和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等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生态黎滩河流域建设行动和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完成了1条(黎滩河城区段)河湖健康评价,建立了河湖健康档案。
(七)有序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水保意识,形成了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治理水土流失。
(八)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黎川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系统平台的建立,年底前完成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期评估验收工作。
(九)持续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全县水库水电站、山塘与山洪危险区巡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水电站、山塘与山洪危险区及时要求整改。积极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的建设,加强系统设备维护,使得雨情监测系统和预警广播系统在汛期充分发挥作用。科学调度各水库蓄水量,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蓄水为下半年的抗旱做好准备。持续加强重点山塘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做好重点山塘防御工作,参照小型水库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做好汛期的日常巡查工作。
(十)加强县内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将工作内容纳入县农村环境大管家项目内,聘请第三方对全县水库及堤防工程进行物业化管理。
黎川县水利局2022- 1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