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导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之一。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被赋予改革开放新的重大历史使命。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让海南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
为深入宣传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本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进行解读,针对近五年营商环境日益优化取得的成效、出台的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报道。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
截至2023年1月,海南共完成“零关税”进口货值154.56亿元,减免税款27.26亿元;加工增值内销货值28.5亿元,免税2.54亿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为全国最短的27项。按照既定时间要求,海南已全面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加快封关运作软硬件建设,充分开展压力测试,加大“一线”放开力度,以政策滚动实施检验压力测试成效,缩小封关运作前后的政策落差,确保2025年底前顺利封关运作。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五年来,离岛免税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自贸港建设主打品牌。海南自贸港离岛免税购物金额近1500亿元、购物人次达2352万人次、购物件数约2.26亿件。2022年10月开业的海口国际免税城则是目前最大的单体免税店,聚集800余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入驻。为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2023年4月1日起,单价不超过2万元且在政策清单内的商品,消费者不用到指定提货点提取,可以“即购即提”。
五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协同发力,谋划实施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呈现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
海南省副省长倪强说,目前,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180多项政策文件相继落地生效,海南自贸港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实施,“两个15%”所得税、“零关税”、加工增值等政策成效初显,部分政策动态调整优化。
营商环境日益优化 吸引全球投资者
五年来,3张“零关税”清单、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等180多项政策文件相继落地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为27项,全国最少;累计发布制度创新案例134项,其中8项在全国推广。高水平的开放和日益优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来自全球的投资者和建设者。五年来,海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增长23.4%和17.7%;实际使用外资5年总额超之前30年总和。市场经营主体5年增量超之前30年总和。2022年,13个自贸港重点园区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8万亿元。
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这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又一个重大政策红利,是对海南乃至全国市场准入政策机制的突破性探索,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对其政策内涵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一是特别措施直接服务自贸港特殊定位,精准推动海南发展。特别措施的“特别”之处体现在,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的措施。紧密围绕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充分考虑海南独特地理区位,突出精准性、有效性、开拓性,找准社会资本有进入积极性意愿和破除壁垒迫切需求的关键点,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二是特别措施不设条框,大胆创新,切实大幅放宽准入门槛。抓住羁绊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牛鼻子”和“硬骨头”,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切实放宽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准营门槛,千方百计破除壁垒,有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在网售处方药、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开拓性探索,全面重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海南试所不能试、尝所不敢尝。
三是着力汇聚全球资源,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护航经济全球化的大国担当。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制定出台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能够向全球投资者和消费者展示我国经济体高标准开放的魅力。《特别措施》把海南打造成为世界范围市场准入的标杆,形成极具吸引力的市场环境。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贸港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将极大地促进全球优质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高效汇聚,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能。
《特别措施》具有突破性意义
医疗领域中,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的措施,针对当前放开网售处方药存在的处方互认、患者隐私保护、医保结算等多方面难点,推动建立电子处方中心,以互联网+医疗的方式,打通医疗机构、销售平台、医保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同步强化高风险药品管理,推动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为放宽该领域准入限制做出突破性尝试。加大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的措施,鼓励已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由具备条件的海南医疗机构按照“随批随进”的原则直接使用,打通了创新药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门槛,将进一步激励优秀药企加强研发创新,为海南患者及早用上高品质国药提供保障和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的措施,在海南开展中药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试点,首次明确按照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制定药品评审标准,将有效简化中药上市流程,提升中药上市效率,推动优秀中药更快投入临床使用。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的措施,对医疗美容行业的机构设立审批、医生执业、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进口等各个准入环节作出全面优化,支持博鳌乐城进一步汇聚国际优质医美资源,加快培育高端医美产业集群新优势,打造既国际领先又具有海南特色的高端医美产业链条。
金融领域中,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措施,通过引入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信息采集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整合,开展风险评估与信用评价。这项政策也是充分考虑到海南仍然是一个农业大省,《特别措施》制定从海南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海南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提升的迫切需求,从破解海南农业的金融支持难题入手,统筹谋划布局,加快推动海南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的全面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文化领域中,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的措施,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的基础上,着力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方式、规范审批标准,将进一步激发海南文化演艺产业活力,推动全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全球最优质的文化演艺行业的表演、创作、资本、科技等各类资源向海南聚集,将海南打造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开放、包容、自信的新窗口。
教育领域中,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的措施,立足于从国家战略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一个国际一流的本科教育平台,对学校设立、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及来源、奖学金等方面给予全面明确,将有利于海南进一步汇聚国际一流人才。
其他领域中,优化商业航天市场准入环境的措施,全面创新商业航天准入和管理机制,着力打通国内商业航天企业在获取发射工位、开展发射申报、办理相关审批等环节面临的诸多限制,协同推动配套产业链发展,支持海南建设开放型、国际化的文昌国际航天城。放宽种业市场准入的措施,充分利用海南岛天然隔离条件与优良育种条件,放宽种业准入限制,精简种业进出口审批流程,鼓励国际合作育种研究,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国内外优秀种业企业落户海南创造条件,助力建设海南“南繁硅谷”。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措施,针对其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牵引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激发市场投资积极性,加快打造海南全岛“一张网”运营模式。
海南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2023年6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流程出发,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改革,推动项目审批流程再精减。立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若干措施》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通过绘制“产业地图”,实行“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探索实施审批预制制度,试行项目审批核准“多评合一”等举措,推动服务保障向前靠;通过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快工程采购项目流程,简化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简化规划放线核验监管等举措,推动项目建设加速跑;通过简化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深化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改革,推广“验收即拿证”等举措,推动竣工验收更舒心。
《若干措施》梳理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要求,提升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在线审批水平,实施智能申报导引,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数据共享,持续压减经营主体办事成本。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在中央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的180多项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构建,政策红利加速释放,成效初步显现。
“零关税”三张清单扩容增效
海南自贸港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三张“零关税”清单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4月底,海口海关累计监管“零关税”进口货值约163.56亿元。进口享惠商品已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推动产业聚集、稳定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
更多的税收政策红利,正在海南自贸港不断释放。“两个15%”所得税政策享惠面不断扩大。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在全国版的基础上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143项。2022年,海南自贸港15%所得税个人和企业享惠面分别增长122.7%、35.7%。
离岛免税政策含金量不断加大。2020年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提高到每年每人10万元,免税商品增加到45大类,购物对象覆盖了所有离岛方式的旅客。
海南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让贸易更加便利。如今,这项制度的试点扩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23年4,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公司首批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产品“二线出区”,将2100公斤迷迭香提取物顺利销往省外。至此,首批获准的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政策试点扩区5家试点企业全部完成政策全闭环落地。
高水平的投资自由便利,是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特征。近年来,海南加快推动自贸港政策落地见效,引资“磁力”不断增强。
市场准入“更宽”。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首张负面清单在海南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3月,已推动22项开放措施落地。海南大力推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一系列举措,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到全国最短。得益于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经营主体逾20万户,增速连续37个月保持全国第一。
资金流动“更活”。稳步推进自贸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功能不断丰富,结算量呈翻倍增长态势。2022年全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涉外收支184.5亿美元、货物贸易涉外收支409.1亿美元,分别是2018年的3.5倍、3.6倍。
运输和人员来往“更密”。海南建立以“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为核心,船舶出口退税、进口运输船舶免关税等配套措施相结合的航运政策框架体系,推动航运要素不断集聚,航运产业快速发展。实行境外专业资格单向认可清单制度,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和停居留政策,设立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政策效应持续叠加,不断吸引境内外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
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优惠政策
2020年6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而且不分境内境外人才,直接免征;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11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对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 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12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对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业进口《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内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1年3月,《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对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1年12月,《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在原169项的基础上,增加鲜榴莲、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
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试点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
海南开放门户作用日益显现
作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海南一方面发挥背靠国内大市场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发挥政策优势,吸引和配置全球资源,特别是做好高端购物、教育、医疗三篇消费回流文章,更好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在海口国际免税城、三亚国际免税城等免税店,各品牌门店人头攒动、消费火爆,助力海南旅游从春节“黄金周”变成“黄金月”“黄金季”。近日,随着海关总署等部门推出“担保即提”“即购即提”的提货方式,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一步优化,游客消费更加方便。
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越来越多国内外品牌医疗康养机构建成开业,吸引境外医疗消费回流。截至目前,先行区引进特许药械品种首例超300种,成为国际创新药械进入中国市场的快速通道。2022年,先行区接待医疗旅游人数18.9万人次,同比增长48.5%。
一个开放的海南,日益成为全球企业投资的热土。统计数据显示,海南实际使用外资五年年均增长63.5%,五年总额超之前三十年的总和;2022年,海南吸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新设外资企业196家,一批加工制造业企业和项目陆续落地海南。
从赴境外招商推介,到出台措施放大RCEP与自贸港政策叠加效应,再到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海南不断拓展国际经贸合作,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海南省将发放1.58亿元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2023年5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发布2023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扶持项目公示名单,拟发放1.58亿元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扶持83个旅游业项目。
为支持海南省旅游、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2月14日,省旅文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示的具体情况如下:按照相关制度核定后,通过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申报项目29个,拟奖励金额约1.29亿元;通过审核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景区、旅游小镇、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椰级乡村旅游点、旅游商品、星级饭店、乡村民宿等标准化奖励申报项目共54个,拟奖励金额为2930万元,两项合计约1.58亿元。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规定,省旅文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22年7月印发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海南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海南自贸港建设。
中国科技投资20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