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主线 紧扣主题 泗阳县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泗阳县现有回、苗、彝等39个少数民族族别,总人口10942人,是全省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境内有4个民族村、3个民族组、4家民品企业、7家清真食品企业、1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4个省级“红石榴家园”、1个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点、1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处民族团结广场、2条“中华民族共同体公交线路”和19个“民族团结号”流动宣传站。
近年来,泗阳县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上走出了泗阳精彩。县民宗局先后在全国县级民委主任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建机制、履职责,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强大合力
一是组织领导“重谋划”。成立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县委分管负责同志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理论学习“明共识”。县委常委会每年2次研究民族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县委组织部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列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利用村支“两委”和村居党员议事会等契机,开展民族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贯穿基层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夯实县乡村三级干部抓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强队伍“抓落实”。实体化运行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为乡镇配备专兼职统战委员、民宗干部28人,联络员474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部署,稳推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一是完善阵地“夯基础”。投入财政资金20万元,强化民族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择优遴选、提档升级,精心打造德润文化长廊、红石榴读书社、红石榴广场、民族文化宣传廊道等一批特色载体,将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相结合,努力彰显民族文化,逐步形成梯次培育、内涵发展的良好格局,创建“红石榴家园”16个,成功创成省级“红石榴家园”4个。开设2条“中华民族共同体公交线路”和“民族团结号”流动宣传站19个,建成民族团结广场1处,在建2处。二是广泛宣传“造声势”。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红石榴家园”“红石榴广场”等阵地,编排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精彩文艺节目巡回展演80余场次,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根植于各族群众心中;举办“红石榴杯”书画笔会、书画展、读书交流、绘画比赛等“红石榴”系列活动;组织“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广泛关注和学习宣传“道中华”微信公众号系列内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县中等专业学校代表宿迁市参加全省第二届“红石榴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荣获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的良好成绩;邀请教师为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升各民族群众语言文化素养;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七进”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晓率、参与度。三是典型引领“育新风”。 坚持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好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定期邀请泗阳籍中国好人走进村居、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为各族群众、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和革命战争时期的民族团结故事,用“身边人、身边事”鼓士气、凝正气,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尚模范、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引领激励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三、谋发展、创品牌,共谱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乐章
一是村企联建“结硕果”。县民宗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了《泗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三年来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426万元,新建标准化厂房3栋5800平方米,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45万元。引导民品企业与民族村结对共建,创新实施“村企联建同发展 石榴花开映桃源”项目,其中捷锋帽业与花井村联建“锋花”民族团结富民示范基地最为典型,可实现年产值500万元,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2万元,带动群众家门口就业80余人,实现了村、企、民三方互利共赢,打造出民族村和民品企业共同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该项目荣获全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优秀成果奖,获社会各界好评。2022年,花井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改善民生“增福祉”。积极为民品企业纾困解难,三年来共争取民品企业贷款贴息2017万元。充分发挥“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县石榴籽工作驿站”共享辐射和民族联谊等作用,设立一站式服务“微爱心、微公益”窗口,为少数民族经营企业减免各类租金100余万元。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配合共同推进“红石榴就业”行动,吸纳民族8省区276群众来泗经商务工,做好跟踪服务。三是为民服务“纾民忧”。 设立“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窗口”,常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政策宣传、子女就学、就业创业、矛盾调处、维权保障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服务管理工作。三年来受理少数民族各类咨询300余人次,引导少数民族进店规范经营12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0余起,就学21人。
四、优治理、促融合,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
一是依法治理“强效力”。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党员带动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民主管理,组织开展“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建设活动,推动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二是部门联动“聚合力”。定期召开统战、民宗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民族领域风险和重点难点问题。明确民宗、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服务,及时妥善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把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三是互嵌互动“激活力”。出台《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五条措施》,加强党员“红网格”日常管理,推动“入户访、解民忧、助生产”走访慰问活动,在就业、教育、维权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有发展”,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泗阳县将继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注重加强少数民族群众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创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奋力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