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健全机制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本报记者 杨璐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为做实基层监督,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 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一体推进思路,探索“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该省纪委监委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构建全面覆盖的立体监督网,指导督促市县纪委监委对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村(社区)纪检员的监督任务进行统筹分解、组织协调,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破解人情困扰、力量薄弱等监督难题
“黄义华案从立案到办结用时49天,且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37万余元,片区工作组协作机制功不可没!”湖南省汝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
今年年初,汝城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土桥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黄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核。由于该案涉及面较大,案情较为复杂,县纪委监委决定启动“室组地+片区组”联动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驻县委办等4个纪检监察组、土桥镇纪委等单位共12名成员,组成“攻坚班”。很快,“攻坚班”就查清了黄义华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虚报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其“双开”后,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起诉。
为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解决熟人社会“不敢监督”的难题,湖南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指导意见》中健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的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创新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区域就近、规模相当、依托派驻、集中管理”的原则,把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若干个片区工作组,对人员统一调配,努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和监督资源分散、人员力量薄弱等难题,充分发挥片区工作组制度优势,切实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同时,针对基层监督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力量薄弱等情况,我们在《指导意见》中还明确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专职专岗,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监督水平。”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该省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市州纪委监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细化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流程;县市区纪委监委统一规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延伸监督触角。《指导意见》明确,激活监督“末梢”,推动村(社区)纪检委员应配尽配,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等监督力量的选任把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监察信息员、廉情观察员等,延伸监督触角,发挥前哨作用。
“搭帮云溪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和推动,我们小龙虾养殖池周边农田的机耕道已经修好了。”近日,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钢铁村小龙虾养殖大户丁志辉对上门了解情况的村级廉情观察员陈行军说。
丁志辉所提到的监督,正是云溪区纪委监委开展的“1+3”基层监督贯通衔接工作,即推进乡镇(街道)监督与村级廉情观察员、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贯通衔接。
记者了解到,村级廉情观察员一般由乡镇(街道)择优向村(社区)派出,由乡镇(街道)挂点村(社区)干部兼任,主要负责收集信访民情,协调矛盾处理等;村级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对村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和党员的监督,督促党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村(居)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不同主体依据各自职责,发挥不同的监督作用。
“村级监督是基层监督的‘最后一站’,必须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基层监督中来,让群众身边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直接巡村”“巡乡带村”,推动市县巡察对村级党组织全覆盖
基层巡察是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利剑”。湖南把基层巡察作为强化基层监督、深化基层治理的有效手段,《指导意见》明确,“科学采用‘直接巡村’‘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市县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
该省各市州委巡察机构在省委巡视办指导下,加强对县一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压实县一级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县一级党委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通村公路桥梁修好了,日常出行和运送物品变得方便多了,公共汽车也通到了家门口,真是太高兴了!”近日,湖南省嘉禾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广发镇儒峰村查看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情况时,村民李大爷高兴地说。
此前,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一进驻就有村民反映该村公路桥梁建设迟迟未完工,给附近1万余名群众日常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不便。收到该问题后,巡察组第一时间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联系该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并指出问题,推动尽快解决。通过巡察组多次督促推动,通村公路桥梁主体工程顺利完工。
据悉,湖南省委巡视办在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多次开展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结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部署开展专项巡察。
“以后你们巡察组到我们村上来,86户家家管饭!”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白竹村的李爹爹激动地对长沙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今年6月,长沙市委在全市开展“三湘护农”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雨花区后,该区跳马镇每天都有群众到巡察组驻地反映拆迁未安置的问题。巡察组决定提级巡察,当天下沉到跳马镇白竹村开展现场接访和实地走访。原来,白竹村安置地一期项目安置房主体已于今年1月验收,但由于水电气未通等原因迟迟未交付,导致86户、数百名村民一直无法入住。了解情况后,巡察组立即与雨花区委、跳马镇党委沟通,督促成立专班,并多次与区镇两级党委商讨加快推动解决,积极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水电气施工。8月底,86户村民终于住进了新家。
今年以来,根据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省市县巡察机构围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监督重点,深入开展对村巡察。截至目前,全省共巡察村级党组织7001个,发现问题5.2万个,移交问题线索1321件,推动立案查处559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清退违纪违规资金5923万元。同时,注重加强对村巡察成果与“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衔接配合,推动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提级监督、驻点监督,更好更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我们在《指导意见》中要求,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优化‘互联网+监督’平台,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建设,就是为了引导更多老百姓参与基层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更好更快地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湖南通过探索“指尖上的监督”模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发的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上,将所有民生、乡村振兴资金和村级财务的来源和去向等数据纳入平台系统予以公开,群众通过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查询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为靶向监督、精准惩治提供有力支撑。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总访问178.25万次,受理投诉6900件,办结6207件。
“他们已经把种植补贴补给我了,要不是你们帮忙,这个钱怕是很难这么快要回来了!”株洲市茶陵县枣市镇洒水村村民沈香说。
此前,沈香反映油菜种植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负责联系该村的镇纪委干部接到反映后,当即通知村干部与反映人对接联系,重新核实种植面积。弄清事情原委后,镇纪委督促村干部按照补贴标准将580元种植补贴款补给了沈香。
提级监督,也是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推动监督力量下沉而探索的有效方式。《指导意见》规定,扩大提级监督试点,对廉政风险较大的乡镇(街道)站所,集体收入高、人口数量多、信访举报数量多的村(社区)“一把手”进行提级监督。
在今年开展的“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湖南省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提级监督力度,对涉及村(社区)“一把手”问题线索实行提级核查。省纪委监委对浏阳市、安乡县和洪江市3个重点关注县市相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对相关案件开展评查,对查否件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截至目前,上述3个县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2件,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90人,留置6人。通过强化监督执纪执法,释放出基层监督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同时,该省纪委监委还探索“解剖麻雀”驻场检查举措,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在全省范围内每个县确定3个“问题村”或“落后村”,全省122个县市区共抽调2930名党员干部下沉到366个村,每村开展为期10天的“解剖麻雀”驻场式检查,发现乡村振兴领域各类问题5335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40件。
“怀化市鹤城区纪委监委收到驻场检查组移交的关于黄金坳镇种粮大户虚报种植面积骗取种粮补贴问题线索后,对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衡阳市衡阳县经驻场检查核实岘山镇三星村谭某某等人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目前已‘以事立案’。”湖南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明察暗访,近距离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达到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目的。”
今年以来,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惩治基层“微腐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516起,处理6551人,党纪政务处分1661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基层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发挥基层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