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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纪检委

题目:纪委监委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借鉴资料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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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总结 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科右中旗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总结 及2022年工作计划

按照要求,现将科右中旗纪委监委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完善监督举措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落实。旗纪委监委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在日常监督中突出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有效贯彻落实。协助旗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76项96条具体责任,在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六项谈话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党员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已约谈394人次,其中约谈“一把手”30人。

二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本年度党委、人大换届,适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这一关键之年,所产生的领导班子,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为保证换届全过程清明清正清新,旗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责,通过“网微”平台发布《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严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把换届意见审核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2批次、6664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意见41人次。全程跟进监督换届纪律,坚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贯彻始终,确保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

三是扛起疫情防控监督责任。旗纪委监委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采取“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包联督导、党风室牵头协调、‘室组地’整体联动”的“一带一牵九联动”监督模式,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共开展75次监督检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328个,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整改建议函8份,提出整改建议264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约谈部门相关责任人14名。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一是自觉抓好本级办案。2021年1月以来,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47件,同比上升7.47%。其中旗本级受理294件,占53.75%,同比上升22%;上级转交办253件,占46.25%,同比下降5.6%。截至目前,全旗共处置问题线索386件,同比下降32.2%;谈话函询10件,同比下降63%;初步核实335件,同比下降31.5%;了结371件,同比上升63.3%;立案111件,同比下降15.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同比下降26.5%,采取组织处理140人次,移送检察机关8人。

二是统筹化解案件存量。旗纪委监委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经梳理:2020年8月前超期未处置线索及长期未办结线索和案件共268件,其中超期未处置线索54件,长期未办结线索193件,长期未办结案件21件。采取“室组地”全员攻坚,立下军令状,班子成员包案推进、严把案件质量的方式,以三天为一周期,定期召开常委会、委务会,集中力量推进本级积压案件的办理。通过近一个半月的努力,截至目前:超期未处置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长期未办结线索已办结110件;长期未办结案件已办结19件。

三是积极参加上级办案。坚持实战练兵,整建制抽调20余人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乌海9·02”专案,涉案资金1355.57万元,现已全部扣押,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抽调近30人参与盟纪委承接自治区指定管辖北京专案。通过“以案实训”“以战练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三)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坚决破除“四风”问题。结合基层减负、整治“四官”、优化政务服务,聚焦工作一线,重点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1人,通报曝光3起。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组织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对2018年以来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顶风违纪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狠杀奢侈浪费歪风。共受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13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曝光2起。

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先后召开全旗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旗政法系统廉政教育会、全旗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任前廉政谈话会、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暨廉政谈话会共4场次。通过“网微”平台,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12次38起,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四)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持续推进“三务”公开。旗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排查与化解同步,约束与激励并举,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重点向监督倾斜,涉及开通政务外网单位共80家已全部开通。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有效加强各监察机构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督,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干群和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智慧监督”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公开15万余条,发布通报9份,共受理“三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的问题线索37件,立案19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7人,通报曝光6起。

二是“清风干部”评定提档升级。坚持把组织开展“清风干部”评定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严密组织评定,积极推动评定结果向引领效果转化。2020年度“清风干部”评定提档升级工作,在全旗范围内共评定“清风干部”4920名,“清风标兵”10人,“清风单位”10个,“清风窗口”13个,“清风岗”13个,“清风嘎查 ”12个,“清风第一书记”24人。

三是化解基层矛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入户走访“三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基层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时刻聚焦重点领域,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领导接访41批,领导干部下访124批次,联系群众153人,解决信访问题69件。

四是强化震慑效应。班子成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先后深入基层开展警示教育暨政策宣讲13场,受教育1300余人次。通过“网微”平台,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12批次38起,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夯实政治根基,永葆政治本色,为基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紧盯重点领域,助推方针政策落实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与全旗36家重点龙头企业定向联系,收集意见建议23条,督促解决问题6个。通过监督发现问题24个,印发《整改建议书》2份,提出整改建议8条。创新“码”上监督、“视频”监督等线上监督方式,切实打通服务监督“最后一公里”。接收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转交信访举报共32件,初核了结31件,立案审查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8件,其中了结76件,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21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供销合作系统腐败问题:处置供销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件,其中了结13件,立案4件,给予组织处理6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处置问题线索10件,了结4件、立案查结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5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全旗城镇范围内排查出公共停车场8个,发现1个收费停车场存在问题,营业执照已吊销,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法拆除,我委以事立案开展审查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旗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大起底”,重点对落实粮食储备政策、安全责任制不到位、管理监督缺失缺位等方面问题进行排查起底,排查出问题线索1件;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件,初核了结1件,立案1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

(六)深化以案促改,加强“三不”一体推进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准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的学习,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立身为政的头等大事,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夯实政治根基,永葆政治本色。紧跟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分量,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将“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于监督检查全过程。

二是精准分析研判。梳理系统性案件,系统防范整改。突出针对性案件、个案重点整改。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部署要求,在《兴安盟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兴安盟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年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对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工作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将以案促改嵌入线索处置全过程。旗纪监委通过组织参加“乌海9·02”专案的精干力量组成写作专班,撰写《关于申海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总结报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用好“四书一函”。在日常工作中,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探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就已查办案件向案发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39份,整改建议书、整改建议函19份,整改通知14份。压紧压实案发地区、部门党委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推、负总则,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整改落实。坚持分类施策,举一反三改、专项整治改、建章立制改,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切实当好压力传导“协调员”,任务落实“监督员”,政治生态“护林员”。

(七)忠诚履职尽责,坚决扫除群众身边“微腐败”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自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以来,旗纪委监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批收到信访举报53件,已办结53件,其中初核了结42件,立案办结11件,给予处分32人,收缴资金28.17万元。已反馈满意38件,满意率71.7%,反馈不满意件已分配领导包案化解;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二批收到信访举报17件,现已了结13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3人;已反馈满意6件,其他已办结件正在集中进行反馈化解。

(八)坚持巡视工作方针,扎实履行政治巡察职能责任

持续强化巡察监督力度,对十二轮15个被巡察党组织,十三轮87个嘎查(社区),十四轮4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实地督查评估工作。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270个,通过日常监督推进整改,整改完成率96.3%,并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2个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委督导指导责任不力的5个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提醒通知书》。11月16日,十五届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十五届旗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12月18日,十五届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十五届旗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各巡察组中期汇报。

(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以党建引领政治机关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委领导带头讲党课3次,开展集中学习17次,开展“半小时党史自学课堂”52次,党史夜校25期,专题研讨6次,开展党史知识测试6次,为民办实事7件。

二是以学习引领履职能力提升。结合我委队伍实际情况,以“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采取“夜校+周末大讲堂”学习、专案组学习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宋德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总结报告》,对照自身存在问题,找准问题短板。近期强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会,以及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学习,全面落实有关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重要要求,切实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三是以信息化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旗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旗纪委监委机关增加内网终端20台,“智审通”“智慧案管”系统已投入使用,现“智审通”系统共录入案件108件,其中审查阶段案件51件,审理阶段案件10件,审结案件47件。

四是以保障引领高质量发展。为解决我旗“一人一组”困难,增加25个事业编制,并协同旗委组织部组织一次选调考试,补充空编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之中。推进办公、办案场所一体化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选址、流程审批、房屋规划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全面推行“六项管理”,以制度保障执行,以流程保持高效,以要点明确目标,以清单倒逼落实,以日程增强时效,以反馈检验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整体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上还需加强。基层日常监督落实不到位,“小微权力”约束监督不到位,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群众信访问题还需及时化解。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中群众重复访仍占较大比重,重复举报、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居高不下,影响基层政治生态。三是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压力传导不到位。推动以案促改点上着力、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增强促改总体效果不明显。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围绕大局大势开展监督。突出对“十四五”规划重点民生项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实时跟进开展监督。时刻紧跟党中央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盟纪委和旗委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政治监督紧随其后,实现政治监督常态长效化,时刻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紧盯小微权力开展监督。坚持将政治监督延伸到基层,从细微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强化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不断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二)聚焦主业强化线索处置。一是提高办案质量。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释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化解案件存量。通过问题线索和案件的重新分办,将积压案件集中在2022年上半年化整为零,力争达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三是加强以案促改。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大案要案等有分量的案件,使监督体系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当中。

(三)提升能力充实办案力量。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巩固“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通过常委会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开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自选动作,促进全旗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素质。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根本目标,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努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三是突出科技应用。进一步依靠数据赋能促进工作开展。通过逐步转变工作模式,注重从数据使用、数据思维、数据方法、数据工具来研判线索、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积极探索实践由线索到数据、由数据到案件的新的办案路径。强化共享和共智,推动知识传播、知识共享,持续提升全旗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办案整体能力水平。

四、对全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政治监督方面

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治党的重中之重,要把握这两个重中之重,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

(二)专项整治方面

坚持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供销系统腐败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整治工作、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队伍建设方面

上级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旗县市纪委监委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力度,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以实训促提高。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加新内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纪委监委网站 2022-01-20

 

 

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区纪委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组织开展学习28次。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并组织落实《关于推进龙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实施方案》。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系统对全区65个单位党组织履责情况进行考核。严明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加强干部廉政审核工作。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抽调30余名在编干部,由领导班子成员率队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深入社区、城中村、集中隔离点等防疫一线,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返校复课等重点环节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累计出动552人次,检查防疫点、集中隔离点713个次,督促整改问题93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严格抓好自身防控的基础上,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选派11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机场口岸、隔离点等直接参与抗疫斗争,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扎实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做好各项沟通对接工作。

  (二)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着力开展政治监督。聚焦建设数字龙华、打造中轴新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保增长由负转正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展“六稳”“六保”任务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企业经营与发展的迫切问题。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强化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会议监督,加大约谈督促力度,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强化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深化巡察监督。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和效果。强化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年共开展3轮巡察。

  ●加强派驻监督。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精准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工程招标过程。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监督。开展民生事项监督。

  (三)精准有力执纪执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定稳妥推进审查调查。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又立足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有序开展审查调查,大力实施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深入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多措并举,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续发力、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大力开展廉洁文化传播。在各类媒体刊登廉政宣传稿件364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7篇。创作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作品10余个,其中7个作品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众号、网站采用,大大提升了廉洁文化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充分发挥“道德风范馆”的廉洁教育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第三届“好家训好家风好家庭”评选活动等,大力弘扬廉洁文化。

  (四)毫不放松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把加强政治建设、打造“为党加分”的政治机关作为首要任务,凸显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定位、政治职能、政治底色,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铁军。

龙华区 2021-03-12

 

 

2021年长春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文章下载

2021年长春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激浊扬清 砥砺奋进 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2021年长春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激浊扬清正风纪,砥砺奋进显担当。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围绕长春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一年来,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市纪委常委会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3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6次、专题报告会2次,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建党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县(市)区、开发区宣讲解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把全会明确的任务直接传达到基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领题,带动全系统开展46项课题调研,推动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作专题党课报告,深刻总结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入阐释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参观“三下江南”战役纪念馆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抓好整改,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自我改造、履职尽责、开拓新局的实际行动。

讲好纪检监察故事、传播纪检监察好声音。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市纪委监委网站、“廉洁长春”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工作》等载体宣传阐释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深入挖掘运用长春红色资源中的清廉内涵,举办红色经典故事舞台剧大赛,拍摄《不能忘记的历史》等红色文化系列专题片,绘制《长春地区红色资源地图》。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教育,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营造庆祝建党百年浓厚氛围。

紧扣“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 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落地

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21年,市纪委监委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监督台账,成立4个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个,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制定实施《长春市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指导全系统扎实推进政治监督落地见效。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56件63人,处分20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2件20人。统筹推进“四个专项”监督,发现问题36个,督促完成整改32个,立案3件11人,处分3人。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行。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换届、安全生产、安保维稳等5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98个,督促整改落实。面对公主岭等地突如其来的疫情,市县两级联动开展3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57个,逐一督促整改解决,追责问责12人。

严明纪律规矩、纠正政治偏差。2021年,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持续深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起,处分25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制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换届督导和考察工作。市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3批3101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6人次、否定意见72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及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共立案审查调查3015件,处分2724人,有5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46人主动交代问题。其中,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41人,重点查处了张伟、关连平、周亚昆、李鑫、夏明君、刘洪伟、肖建伟、韩明仁、张凯楠、赵洪喜、岳颖茂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统筹推动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制定《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印《忏悔录》《村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案例评析》,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督促汽开区围绕孙弘颜等4起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深化人防系统整改整治。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撰写案件剖析报告114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40份,推动案发单位整改问题4048个,建立完善制度1060个。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追回出逃人员38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668.1万元。拍摄纪实专题片,滚动播放公益广告240万余条次、短视频160万余条次、电子海报18万余张次。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23名出逃人员主动投案。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坚持不懈 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是党走好新征程、夺取新时代新胜利的必然要求。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协助党委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党组织书记1065人次。强化节点监督,发现问题277个,督促立行立改160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4批70起。坚决查处享乐奢靡行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5人,处分147人。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查找政绩观扭曲、发展观偏差、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年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人,处分46人。

纠“四风”与树新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2021年,市纪委监委健全定期公布查处结果制度,完善节前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节后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拍摄制作廉洁公益视频,开展新任市管干部家属“廉政一日”教育,开办国企领域、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家庭廉政课堂,认真落实“五化”工作法,推动形成“严新细实”作风。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过去一年,全市巡察机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推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系统优势不断显现。

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是党章规定的重要政治任务。2021年,市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对供销合作社系统、供热领域、涉粮问题开展专项专题巡察,对国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延伸巡察,对市委前9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常规巡察和整改“回头看”两个全覆盖。市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908个,移交问题线索82件,推动立行立改问题24个。

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市纪委监委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协助市委持续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推动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34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50个。落实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送和“三方联审”工作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精准有力监督执纪执法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治理功能不断增强。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有力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2021年,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协助市委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制定市纪委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选择5个单位先行先试,建立24种监督运行模块,推进监督清单化、项目化、规范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258人次,约谈提醒62人次,反馈问题135个。

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利于实现“四项监督”同向发力、同增质效,更好发挥监督专责作用。2021年,市纪委监委开展“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问题调研,修订完善“1+1”“1+N”“1+X”机制,建立健全“4+2+Z”联动模式,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开展基层监督改革试点,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建立“片区制”“协作区”监督模式,推动监督下沉。

权责统一、失责必问。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移交问题线索等进行核查,追责问责146人。对北湖大桥质量问题系列案件、净月“7·24”重大火灾事故、长春世鹿鹿业集团“11·6”火灾事故、长春佳龙牧业“6·15”中毒事故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纪律责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511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8%、21.3%、2.2%、2.7%。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103名干部免予处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39名干部澄清正名;对114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推动解决群众“痛点”问题。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监督哪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7件。开展教育专项治理,督促市教育局查处非法培训机构2142所,查处违规教师75人。开展医疗机构乱收费、收红包、索回扣“三项整治”。开展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9件,处分14人。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及涉农领域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专项治理,立案178件,处分166人。

同时,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注热点,着力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常态化。制定实施《关于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工作方案》,把“打伞破网”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健全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制定《长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83件,立案257件,处分处理424人。

此外,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督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对政务大厅和“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庸散怕浮奢”问题。全市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52个,处理18人。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弘扬和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贯穿工作始终,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是进行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2021年,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史用史,以“双促双融筑堡垒、创先争优庆百年”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每周学习阅读、支部学习研讨等活动,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举办提高和保障案件质量、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建立青年干部学习小组、开办“青年学宜课堂”,深化全员培训。全年共举办专题培训10期,参训1656人次,调训64期393人次。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2021年,市纪委监委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对干部遵守“六条禁令”和“十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检视“灯下黑”问题,加大严管严治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围”能力。全市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3人次,立案6件,处分4人,为5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踏上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团结奋斗、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长春日报2022-02-09

 

 

大武口区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总结及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文章下载

大武口区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总结及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大武口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大武口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启我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三力”,不断将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正确的政治立场、有效的政策举措、显著的工作成效。一是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精准监督,联合区委、政府督查室组成6个督查组,对“9+2”重点特色产业推进、“四大提升”行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四权改革”推进落实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下发督导专报5期,督查通报4期。二是强化换届风气监督,选聘1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印发2000份“十严禁”监督卡和宣传彩页。建立换届纪律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和“打击诬告陷害干部澄清保护”快速通道,共受理换届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3件,党风廉政回复140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人次,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发现农村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5起,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组织处理5人。督促各部门(单位)继续做好脱贫后续工作,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建立健全我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四是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定《大武口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方案》,细化5类25项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我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五是推动疫情防控监督落细落实,围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职责履行、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先后共派出6个督查组357人次参与防控督导,对200余个单位(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36个,已督促全部整改完成,下发督查通报3期,督办单1份,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力的组织处理6人。组织34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集中隔离点、村(社区)、高速公路卡点等疫情防控一线靠前监督、主动服务,压实“末梢”责任。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牢牢把握“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重要要求,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办案、监督、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堵塞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构建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24件,处置问题线索228件,谈话函询3件,初步核实222件,立案审查调查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回复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279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2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二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教体局、人民路街道、锦林街道、长兴街道等8个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实现242名科级干部和900余名党员干部教育全覆盖。今年以来,对62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四是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教育整顿的“四大任务”“三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5次,目前共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5人。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学习贯彻作风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八条禁令”要求,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保持战略定力,务求精准施治。一是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多头重复要材料、“指尖上的形式主以”、督查检查考核改头换面等问题,加强调研监督。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二是严肃查处办公用房整改弄虚作假、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对干部违规吃喝问题开展明察暗访,7月份联合市纪委、市电视台组建3个暗访组,在辖区开展了7轮次暗访,共发现问题3件,对9名干部进行谈话核查。三是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出问题295个,已全部整改,组织处理21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5起,罚款51.04万元,受理问题线索57件,已办结56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7人;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活动专班,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4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批次,发现问题线索6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全覆盖、紧紧围绕“人、责、粮、库”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起底涉粮问题,截止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和涉粮企业自查自纠问题共18个。组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等6个涉及粮食粮领域的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全区自查公车加油管理不规范、派车管理混乱等19项问题,督促各主责单位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开展“讲政治 转作风 强责任 抓落实”主题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全区各部门,成立3个督导组,督导部门(单位)43个,实现督导全覆盖,发现问题7个,收集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51份,党政主要负责人心得体会62份,切实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大落实大提升,在全区上下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求真务实之风。

(四)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扣维护民利、解决民忧、凝聚民心这个主题,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践行为民初心。一是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在教育、民政等12个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共计22件,组织处理1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通过大武口廉政在线公布教育、物业管理等4方面9项整治成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窗口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联合大武口区审批局梳理出全区行政许可事项213项,涉及28个部门、11个街道(镇)。开展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将供热工作纳入大武口区2021年10件民生实事。实施兴民村集中供热项目,投资1300余万元,敷设供热管网3200米,新建换热站1座,接入入户支管550户,实现了兴民村南片区群众集中供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开展农村“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选择星海镇新民社区、临湖村、枣香村等5个村(社区)作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村,不定期深入提级监督村(社区),抽查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和民生事项落实情况,对发现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地生根。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检举控告平台建设,来访接待系统、检举举报基层版、处置子平台、新办理子平台全面运行,今年以来受理群众网络、来访举报85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68%。对问题线索实施“动态清零”,强化领导包案,建立重复信访举报化解、群众诉求协同解决等机制,检举控告数量逐年下降,信访秩序不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高举巡察“利剑”,持续释放震慑效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3次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巡视巡察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九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成立3个巡察组,对6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79个,问题线索13个,组织处理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6人,清退违纪违规资金2.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4.63万元,全面完成九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强化整改质效,开展自治区巡视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发现8个党组织存在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处理11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确保巡视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到位。

(六)做细做实监督基本职责,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实近距离常态化日常监督。一是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累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89.2%、7.6%、1.6%、1.6%。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二是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等监督力度,今年共约谈各级党组织“一把手”38人次。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内谈话、述责述廉3个任务分解表,将“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形成基本评价报告7篇,确保政治监督不泛化失焦。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今年以来开展教育回访工作56人次,回访率达100%,为5名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守正创新,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制度,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推动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对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三是完善分片协作监督机制,印发《大武口区纪委监委室、组、镇(街)监督协作区办法》,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协同联动。

(八)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始终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重要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一是着力锤炼政治品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对党忠诚,激发家国情怀,强化使命担当。二是着力建设专业化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培训体系,实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连续举办机关大课堂,认真学习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凡学必测,巩固提升学习成果。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考促学,全年累计培训干部20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对1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办案质量。印发《关于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从申报参评的17件案件中选出6件为优质案件。同时,注重以案促规范,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意见建议40余条,达到提升整体案件办理工作质量的目的。四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召开区纪委十届一次全会,推选新一届纪委班子成员。紧盯重点工作,使内部督查成为发现问题的“探照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实行周工作动态“晾晒”。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全年共带头调研督导基层纪检工作13次,主要负责人形成调研文章5篇,不断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加强严管厚爱,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二、特色亮点工作

创新作风效能监测评价体系。推行作风效能监测站制度,在各行政服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和重点企业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站。择优选定作风效能监督员,监测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与营商环境改善有关的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情况,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站7个,选定作风效能监督员7名,发放政商交往“正负清单”宣传彩页800余册,在企业项目运行的第一线开展监督,搭建起企业、群众与监督部门沟通联络的“绿色通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差距,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动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还需持续发力。二是日常监督、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还不够紧密,机关、派驻和基层的监督力量整合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纠治“四风”工作格局。三是派驻机构和街道纪工委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聚焦“关键少数”“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监督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还需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区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坚持做好“四篇文章”,加快推进“四区建设”,着力打造“四宜之城”等重点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坚持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增强作风建设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我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加强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力度。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发挥标本兼治效应。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坚持分析研判案件中典型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分析成因,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四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廉洁自律。五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持续释放巡察利剑震慑效应。科学制定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巡察任务,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六是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开展“每周学堂”“纪检监察干部讲堂”等常态化集中学习,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贯通纪法、衔接司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专业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以严密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

大武口区纪委监委2021-12-03

 

 

镇海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镇海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区党建工作要求,以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上率下、高标对照,结合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要求及督查组反馈意见,积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的规范化、精细化、实效化水平。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高标对照抓重点,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3月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紧紧围绕“争当四个模范生、争创一流新业绩”目标,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思路,认真深入开展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取得较好学习成效。截至12月底,全委已组织开展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1次、专题研讨4次,开展各类专题讲座9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党员志愿服务16次,认领完成微心愿14个,党员普遍完成4本必读书本的通读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党员干部思想受到全面洗礼;相关做法成效被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省纪委监委网站、市纪委监委网站及区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等报道刊载。

(二)注重规范抓基础,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以机关党建质量全量化动态评价体系为准绳,持续发挥好机关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反馈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层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带头并指导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相关制度,尤其是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内部协作联动,把监督检查与工作指导、支部交流有机结合,通过日常走访、会议交流、一对一沟通、联合活动等形式,促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支部、支部与支部间的交流、互动、协作,有效整合工作力量,一体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入口关、严格发展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全程纪实发展。全年吸收1名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名入党积极分子按程序正常发展。

(三)丰富载体抓质效,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一是深化品牌建设。结合部门职责,牵头创建“清廉卫士”机关党建品牌,同时全面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各支部围绕“大品牌”,积极打造“清廉护甲”“清廉利剑”“清廉探头”“清廉前哨”等“小品牌”,充实活动阵地,打造精品活动,以系列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扩大机关党建影响力。二是搭好学习平台。利用“周二夜学”“镇红云课堂”及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上级重要讲话、重要会议、重要政策精神,将党史学习、政治学习、纪律教育融入日常、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强化进取意识。三是拓展培训渠道。制定实施“匠心铸剑”专业型综合型干部培养计划、“室主任上讲台”业务领学计划等专项活动,通过专题研讨、业务交流、专家授课、网络共学等方式,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党员队伍。注重实践锤炼,开展年轻党员干部“半脱产式”挂职,常态运用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上挂下派、“师徒帮带”等方式,推动以干促学、以学促干。

(四)立足职责抓行动,激励保障党员作用发挥。一是做实严管厚爱。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注重党员日常监管,开展“四责协同”项目化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定期开展工作效能检查、组织参加党章党纪党规考试等,不断提升党员规矩纪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慰问帮扶,尤其对被抽调参与省市纪委工作或家庭困难的党员干部,充分体现组织关怀,及时开展慰问或帮助解决,切实提高机关“含氧量”,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激励党员带头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参与基层服务、“连心解忧”、点亮“微心愿”等工作,凸显政治担当。尤其在年底疫情防控大战大考工作中,做到战斗在一线、服务在一线、监督在一线,先后派出4批30人次下沉蛟川街道封控区,在一线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选派80余人次配合封控区外服务工作,开展核酸检测点扫码指导、维持秩序、值守“小门”等服务;第一时间启动“1+1+6”专项监督机制,组建6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多人受到通报表彰。三是认真开展“双建”活动。表率带头开展好“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坚持政治统领,抓实抓细抓好清廉机关建设,提升清廉建设水平,塑造清廉模范形象,总结提炼形成的“‘九个一’专题警示教育”建设案例被评为区优秀案例。

二、存在问题

主要有: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学得还不够深、吃得还不够透,如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虽然学习有方案、有计划、有行动,但有时存在浅尝辄止、停于表面的“走过场”情况,缺少拓展学、延伸学,心得感悟还不够深刻,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各党支部间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总体上看,各党支部组织引领作用发挥较好,但由于办案、巡察等阶段性工作任务较重,各支部在党建工作质效提升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到位,个别支部活动开展不够丰富、党员参与率还不够高。如临时党支部基本以完成规定动作为主,其他学习、活动等组织形式、内容安排较为单一,有时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三是党建品牌创建还不够全面深入。2021年各党支部围绕各自品牌,创建工作初具成效,但在精品化、特色性、影响力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如对党建品牌如何深度融入岗位职责、提升党员履职能力方面,如何紧密围绕品牌特点、打造精品亮点活动方面,如何有效总结提炼、开展宣传推广方面,还存在谋划思考不够深入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将继续以《机关党建质量全量化动态评价体系(试行)》为准绳,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切实守好“红色根脉”,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党员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之中,牵头并督促各支部做好学习计划,有序推进、分类开展,切实补好精神之钙。二是强化清廉建设。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通过正反典型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党员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作用发挥。从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效抓起,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一是压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完善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的党建统领工作格局,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按规定要求做好各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加大党建品牌培育力度。聚焦守好“红色根脉”,着力丰富“清廉卫士”机关党建品牌及支部系列品牌内涵,将品牌建设与业务特点相结合,织密建强组织体系,传承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增强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阵地功能。三是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将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作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首要内容,开展多形式学习教育宣传活动,激发党员参与热情,自觉接受党性锤炼。

(三)抓好队伍建设管理。一是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结合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关监察官法的实施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养,以业务领学、双向挂职、实训锻炼、专题培训为载体,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培养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员队伍。二是做好日常跟踪管理。加强动态研判,定期做好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开展党员干部锋领指数考评及民主评议工作,从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继续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落实关心关爱举措。结合区直机关干部职工家庭走访制度落实,深化委机关党员干部走访慰问,进一步了解情况、密切联系、体现关爱。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个人重大事项与现实困难,帮助解决合理需求,营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

区纪委区监委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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