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总结 及2022年工作计划
按照要求,现将科右中旗纪委监委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完善监督举措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落实。旗纪委监委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在日常监督中突出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有效贯彻落实。协助旗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76项96条具体责任,在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六项谈话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党员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已约谈394人次,其中约谈“一把手”30人。
二是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本年度党委、人大换届,适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这一关键之年,所产生的领导班子,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为保证换届全过程清明清正清新,旗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责,通过“网微”平台发布《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严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把换届意见审核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2批次、6664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意见41人次。全程跟进监督换届纪律,坚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贯彻始终,确保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
三是扛起疫情防控监督责任。旗纪委监委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采取“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包联督导、党风室牵头协调、‘室组地’整体联动”的“一带一牵九联动”监督模式,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共开展75次监督检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328个,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整改建议函8份,提出整改建议264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约谈部门相关责任人14名。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一是自觉抓好本级办案。2021年1月以来,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47件,同比上升7.47%。其中旗本级受理294件,占53.75%,同比上升22%;上级转交办253件,占46.25%,同比下降5.6%。截至目前,全旗共处置问题线索386件,同比下降32.2%;谈话函询10件,同比下降63%;初步核实335件,同比下降31.5%;了结371件,同比上升63.3%;立案111件,同比下降15.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同比下降26.5%,采取组织处理140人次,移送检察机关8人。
二是统筹化解案件存量。旗纪委监委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经梳理:2020年8月前超期未处置线索及长期未办结线索和案件共268件,其中超期未处置线索54件,长期未办结线索193件,长期未办结案件21件。采取“室组地”全员攻坚,立下军令状,班子成员包案推进、严把案件质量的方式,以三天为一周期,定期召开常委会、委务会,集中力量推进本级积压案件的办理。通过近一个半月的努力,截至目前:超期未处置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长期未办结线索已办结110件;长期未办结案件已办结19件。
三是积极参加上级办案。坚持实战练兵,整建制抽调20余人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乌海9·02”专案,涉案资金1355.57万元,现已全部扣押,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抽调近30人参与盟纪委承接自治区指定管辖北京专案。通过“以案实训”“以战练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三)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坚决破除“四风”问题。结合基层减负、整治“四官”、优化政务服务,聚焦工作一线,重点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1人,通报曝光3起。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组织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对2018年以来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顶风违纪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狠杀奢侈浪费歪风。共受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13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曝光2起。
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先后召开全旗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旗政法系统廉政教育会、全旗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任前廉政谈话会、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暨廉政谈话会共4场次。通过“网微”平台,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12次38起,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四)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持续推进“三务”公开。旗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排查与化解同步,约束与激励并举,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重点向监督倾斜,涉及开通政务外网单位共80家已全部开通。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有效加强各监察机构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督,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干群和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智慧监督”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公开15万余条,发布通报9份,共受理“三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的问题线索37件,立案19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7人,通报曝光6起。
二是“清风干部”评定提档升级。坚持把组织开展“清风干部”评定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严密组织评定,积极推动评定结果向引领效果转化。2020年度“清风干部”评定提档升级工作,在全旗范围内共评定“清风干部”4920名,“清风标兵”10人,“清风单位”10个,“清风窗口”13个,“清风岗”13个,“清风嘎查 ”12个,“清风第一书记”24人。
三是化解基层矛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入户走访“三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基层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时刻聚焦重点领域,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领导接访41批,领导干部下访124批次,联系群众153人,解决信访问题69件。
四是强化震慑效应。班子成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先后深入基层开展警示教育暨政策宣讲13场,受教育1300余人次。通过“网微”平台,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12批次38起,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夯实政治根基,永葆政治本色,为基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紧盯重点领域,助推方针政策落实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与全旗36家重点龙头企业定向联系,收集意见建议23条,督促解决问题6个。通过监督发现问题24个,印发《整改建议书》2份,提出整改建议8条。创新“码”上监督、“视频”监督等线上监督方式,切实打通服务监督“最后一公里”。接收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转交信访举报共32件,初核了结31件,立案审查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8件,其中了结76件,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21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供销合作系统腐败问题:处置供销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件,其中了结13件,立案4件,给予组织处理6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处置问题线索10件,了结4件、立案查结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5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全旗城镇范围内排查出公共停车场8个,发现1个收费停车场存在问题,营业执照已吊销,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法拆除,我委以事立案开展审查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旗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大起底”,重点对落实粮食储备政策、安全责任制不到位、管理监督缺失缺位等方面问题进行排查起底,排查出问题线索1件;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件,初核了结1件,立案1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
(六)深化以案促改,加强“三不”一体推进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准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的学习,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立身为政的头等大事,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夯实政治根基,永葆政治本色。紧跟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分量,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将“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于监督检查全过程。
二是精准分析研判。梳理系统性案件,系统防范整改。突出针对性案件、个案重点整改。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部署要求,在《兴安盟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兴安盟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年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对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工作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将以案促改嵌入线索处置全过程。旗纪监委通过组织参加“乌海9·02”专案的精干力量组成写作专班,撰写《关于申海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总结报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用好“四书一函”。在日常工作中,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探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就已查办案件向案发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39份,整改建议书、整改建议函19份,整改通知14份。压紧压实案发地区、部门党委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推、负总则,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整改落实。坚持分类施策,举一反三改、专项整治改、建章立制改,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切实当好压力传导“协调员”,任务落实“监督员”,政治生态“护林员”。
(七)忠诚履职尽责,坚决扫除群众身边“微腐败”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自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以来,旗纪委监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批收到信访举报53件,已办结53件,其中初核了结42件,立案办结11件,给予处分32人,收缴资金28.17万元。已反馈满意38件,满意率71.7%,反馈不满意件已分配领导包案化解;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二批收到信访举报17件,现已了结13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3人;已反馈满意6件,其他已办结件正在集中进行反馈化解。
(八)坚持巡视工作方针,扎实履行政治巡察职能责任
持续强化巡察监督力度,对十二轮15个被巡察党组织,十三轮87个嘎查(社区),十四轮4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实地督查评估工作。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270个,通过日常监督推进整改,整改完成率96.3%,并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2个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委督导指导责任不力的5个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提醒通知书》。11月16日,十五届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十五届旗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12月18日,十五届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十五届旗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各巡察组中期汇报。
(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以党建引领政治机关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委领导带头讲党课3次,开展集中学习17次,开展“半小时党史自学课堂”52次,党史夜校25期,专题研讨6次,开展党史知识测试6次,为民办实事7件。
二是以学习引领履职能力提升。结合我委队伍实际情况,以“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采取“夜校+周末大讲堂”学习、专案组学习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宋德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总结报告》,对照自身存在问题,找准问题短板。近期强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会,以及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学习,全面落实有关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重要要求,切实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三是以信息化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旗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旗纪委监委机关增加内网终端20台,“智审通”“智慧案管”系统已投入使用,现“智审通”系统共录入案件108件,其中审查阶段案件51件,审理阶段案件10件,审结案件47件。
四是以保障引领高质量发展。为解决我旗“一人一组”困难,增加25个事业编制,并协同旗委组织部组织一次选调考试,补充空编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之中。推进办公、办案场所一体化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选址、流程审批、房屋规划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全面推行“六项管理”,以制度保障执行,以流程保持高效,以要点明确目标,以清单倒逼落实,以日程增强时效,以反馈检验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整体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上还需加强。基层日常监督落实不到位,“小微权力”约束监督不到位,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群众信访问题还需及时化解。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中群众重复访仍占较大比重,重复举报、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居高不下,影响基层政治生态。三是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压力传导不到位。推动以案促改点上着力、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增强促改总体效果不明显。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围绕大局大势开展监督。突出对“十四五”规划重点民生项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实时跟进开展监督。时刻紧跟党中央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盟纪委和旗委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政治监督紧随其后,实现政治监督常态长效化,时刻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紧盯小微权力开展监督。坚持将政治监督延伸到基层,从细微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强化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不断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二)聚焦主业强化线索处置。一是提高办案质量。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释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化解案件存量。通过问题线索和案件的重新分办,将积压案件集中在2022年上半年化整为零,力争达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三是加强以案促改。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大案要案等有分量的案件,使监督体系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当中。
(三)提升能力充实办案力量。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巩固“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通过常委会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开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自选动作,促进全旗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素质。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根本目标,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努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三是突出科技应用。进一步依靠数据赋能促进工作开展。通过逐步转变工作模式,注重从数据使用、数据思维、数据方法、数据工具来研判线索、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积极探索实践由线索到数据、由数据到案件的新的办案路径。强化共享和共智,推动知识传播、知识共享,持续提升全旗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办案整体能力水平。
四、对全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政治监督方面
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治党的重中之重,要把握这两个重中之重,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
(二)专项整治方面
坚持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供销系统腐败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整治工作、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队伍建设方面
上级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旗县市纪委监委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力度,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以实训促提高。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加新内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纪委监委网站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