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总结党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县园林局

题目:2021年工作要点

资料提供时间:2021-12-28

目录

更多

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岳麓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

(一)实施增彩添绿行动,打造特色精品。结合林荫道路建设,以花化彩化为重点,规模化种植主题植物,打造特色小品,突出道路景观,增加绿化色彩,逐步实现城区主干道“一路一景、一路一特色”目标;推进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建设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公共功能,形成科学分布的城市公园体系;彰显岳麓文化底蕴,结合园林景观“微改造”,完善公共绿地功能,打造一批节点特色突出的街头广场、口袋公园和绿色街道等园林景观;完善城区绿化总体布局,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大力推进垂直绿化、空中绿化建设,鼓励各部门、多领域开展立体绿化,逐步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立体绿化建设机制; 广泛使用乡土植物,反对片面追求树种高档化、常绿化以及盲目引种,推广使用适生宿根花卉和自衍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构建本土园林绿化特色;减少模纹、绿篱等种植方式,改善种植结构以提升改造为主,营造梳朗通透的景观效果。

(二)加大日常维护投入,提高维护标准。足额保障人员、苗木、药肥、设备等投入,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和利用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综合提高园林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业务素养。对标广州等先进城市,细化公园绿地(植物、设施、卫生)、道路绿地(行道树、绿化带)、街旁绿地、古树名木维护标准,全域推广《岳麓区园林绿化工作标准》,确保绿化养护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制定年度专项的养护计划,以近两年建设和提改并移交管理的项目为重点对象,结合新增大量落叶乔木的特点,锁定树冠整形、中耕施肥、株距配置优化等专业内容,着重强化对主次干道、广场节点、出入城口的绿化养护。

(三)优化监管考核体系,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城区公共绿地维护责任主体,落实维护责任;执行维护移交验收制度,建立维护移交台账;实行考核问责制度,将园林数字化案卷、集中考核纳入责任主体绩效考核;加强对各街道、市场化公司的日常维护考核,强化责任,传递压力;全域实行无盲点“路段长制”责任制和园林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区绿化工作考核体系。发挥园林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强化业务指导作用,确保种植土、地形、苗木、园建材料、施工工艺等符合规范标准和要求;强化绿化恢复和新建项目方案审查、论证,对重点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制度,推广低维护、节水节能型园林绿化建设和各项成熟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四)严格绿地执法管控,守护绿色福祉。依法依规办理涉绿行政审批,杜绝私自占用绿地,强化施工管理,减少绿化损毁,加强移植恢复监管,确保绿化品质;加强部门巡查联动,及时制止占绿、毁绿行为,共同保护绿化成果。将义务植树活动与蓝天保卫战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义务植树活动载体,切实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植树造林活动氛围,全面提升居民爱绿护绿意识。

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03-03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园林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和《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政公开办〔2021〕1号)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高三化”中心工作,“园林五大行动”落实情况及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重点领域全过程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主动公开市园林管理局“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发布和展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完善绿地系统布局,构建城市生态体系、城市园林体系,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监管执法和财务信息公开。以银川市园林管理局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公示”栏目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全局系统单位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

(三)推进常态化园林工作信息公开。融合各类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公园管理信息发布工作,准确把握阶段性特征性区别,切实增强及时性、针对性要求,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小微公园建设、绿化提升改造、杨柳飞絮、公园管理等发布实时信息。通过义务植树、绿化科普、花卉展摆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引导群众了解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过程。

三、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公开

(一)强化政策解读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等文件采取一问一答、分类说明等“一对一”重点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采取多元化解读方式,除文字、图解等外,通过政策新闻发布会、领导在线访谈、卡通动漫视频等解读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避免误解误读,杜绝“照搬照抄原文”“标题式”解读。年内所有解读材料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文字、图解率不低于80%,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传播媒介进行转发转载,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到达率。重点针对政务新媒体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主动发布、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二)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查联系电话是否准确,严格杜绝以传真号或无人接听的空号代替公开的咨询电话。积极解答企业、群众的相关问题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进一步依托“12345”一号通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三)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市长信箱”、人民网市长留言板、网上信访和“12345”网上受理平台、“问政银川”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按园林职能进行转办、分办,由我局按照本部门行政职能负责解释、回应和答复,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和疫情防控、园林工程、园林养护、园林设计、公园管理等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公开

(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要按照我局行政职能,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法规专栏并登载、转载、互链,及时更新。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深化银川市园林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三)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行业特色、园林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政府开日活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在活动全过程主动听取、积极收集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等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函件,特别是当面、信函提交申请,日常关注依申请公开平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合理合法、按时按期进行答复。实行“疑难件、超期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协调,统一答复口径。

(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依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银川市园林管理局政务公开清单目录》《银川市园林管理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银川市园林管理局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调整,经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银川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展现市园林管理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化保障落实促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开放日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业务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园林绿化工作相结合,形成特色公开亮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考核,针对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1-06-18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文章下载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浙江省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緑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二、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9585.69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39585.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06.01万元,占2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99.63万元,占58.6%;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7782万元,占19.7%;其他收入298.05万元,占0.7%。

(三)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38144.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11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农林水支出2700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1.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26.18万元,占32.6%;日常公用支出4365.37万元,占11.4%;项目支出21352.90万元,占56.0%。

结转下年1441.24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99.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199.63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7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农林水支出1996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81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99.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9.02万元,主要是原直属行政单位省森林公安局转隶、压减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775.3万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17万元,占4.5%;卫生健康(类)支出263.87万元,占1.1%;节能环保(类)支出13万元,占0.1%;农林水(类)支出19964.48万元,占86.1%;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81万元,占4.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77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682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院所扶持林业科技创新研究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16.30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引导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6.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2.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9家局属单位的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7.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9家局属单位的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三家参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6.6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资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6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助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4431.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局属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等三家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126.8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后勤保障服务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4797.2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530.0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浙江省参展项目、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浙江日活动、义务植树、省级林木种子储备和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全省种苗花卉行业管理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1360.47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经费、林业实用新技术集成示范、林业科技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林业科技管理、食用林产品安全抽检、林业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定位观测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58.5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全省森林生态状况年度监测、全省森林经营绩效调查评价、全省湿地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林业专项规划编制类项目、森林资源保护经费、省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90.3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年度监测更新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765.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变化监测、十大名山公园宣传等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458.51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宣传、全省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及环志和浙江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档、编撰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19.4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湿地保护管理项目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70.75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建设和三产融合推进、林下经济及木本油料建设监测评估等产业化建设工作。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1307.7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与运维管理经费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67.2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古树名木保护、全省松材线虫病除治核查及监理、森林消防能力提升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3554.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党建和技能培训、林业行业财务与统计规范化、林产业博览会、特殊人员生活补助、省林科院试验林场现代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建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其他运转经费等。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5.6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40.2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7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25.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4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3.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44万元,增长5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6.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2%。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政府“进一步突出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8.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8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各类专项检查、森林病虫害防治指导、森林消防、林业金融平台建设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更新1辆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浙江省林业局本级以及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8.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4.13万元,下降8.6%,主要一是原直属行政单位省森林公安局转隶,二是按省政府“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浙江省林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21.1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浙江省林业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24.3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反映国家为公益性行业、企业等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能源管理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反映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浙江省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pdf

2.浙江省林业局本级及直属单位2021年预算.rar

浙江省林业局2021-3-11

 

 

上海:关于做好2021年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工作的通知 文章下载

上海:关于做好2021年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是行道树精细化养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提升树木长势、优化冠型、减少病虫害发生、缓解各类矛盾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做好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落实《本市提升行道树养护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沪绿容〔2019〕3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夏季综合养护来调整树木长势、培养骨架枝条、修复冠形、防控病虫危害、修除果球枝,抑制翌年果毛飞絮,为市民提供宜居生态环境,打造更高品质的行道树景观,以“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剥芽、病虫害防治、防台疏枝和绑扎加固等内容。

(一)剥芽

1. 制定剥芽方案。各区应根据本区域行道树实际情况,结合行道树树冠培育要求和道路空间环境,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认真研判作业重点和难点,以悬铃木为重点,明确剥芽技术类型,形成本区域行道树剥芽工作方案。以下二类情形需制定“一路一策”后实施作业:(1)对市民集中投诉、矛盾突出或区位敏感的道路;(2)拟配合计划实施架空线入地工程的道路。

2. 落实管理要求。行道树剥芽在因树因地制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轻剥轻疏”要求,严禁一剥到底,芽条去留应与修剪手法相匹配。每条道路的行道树在剥芽之前,应通过1~2株样板树的剥芽,明确技术要求,统一手法。剥芽工作计划、每条道路的样板树照片、道路整体剥芽情况照片(剥芽前后同角度同距离各拍一张全景照片,大小2M以上)以及综合养护工作的总结,均需按时间节点上传至“上海绿化养护管理信息系统”留档。

(二)病虫害防治

春季是行道树病虫害发生与危害初期,也是开展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结合行道树剥芽工作,加强病虫害监测,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治,有效减轻行道树病虫害危害程度,保障全年行道树景观面貌良好,落实行道树重点病虫害春季防治措施(见附件)。

(三)防台疏枝和绑扎加固

汛期来临前,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养护单位应尽快开展行道树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工作,重点排查新种树、高大乔木、栽植根系较浅的树种及风口处的行道树,根据统计排摸情况,制定防台疏枝和绑扎加固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序开展树桩及其绑扎治理工作。去除一批时间长,没有支撑作用的树桩。扶正或重新绑扎一批倾斜的、绑扎松散或嵌入树体的树桩。更换一批景观效果差,不牢固或材质不达标的树桩。

三、作业进度

2021年5月初至2021年6月中下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行道树景观作为城市景观与城市人文的主要载体,更是街道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绿化市容局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各级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责任,按照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技术要求(见附件),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综合养护工作,为行道树的长势提升、骨架培养、景观营造打好基础。

(二)培训示范,规范作业

强化精细操作,做到因路因树制宜。市区绿化部门应加强对作业单位、养护人员的指导培训,确保技术落地,做好各类行道树的剥芽技术示范。上树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同时加强文明作业,做到随剥随清,剥除的芽条、枝条应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各区绿化部门应落实责任制要求,加强安全文明规范作业,提高剥芽质量,加强过程监管。养护企业应保证质量员、安全员全程在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绿化部门应根据各区的工作进度,加强巡查反馈,确保养护质量。

(四)突出重点,加强协调

养护方案计划制定的同时,各区绿化部门应结合本区域行道树管理情况,主动与环卫、交通、电力、市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原则上按照先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后一般区域、一般道路的次序开展工作,对于上年度未开展冬季修剪的重要区域、道路的悬铃木,应合理统筹安排,做好安全排查和防台疏枝工作。

各区“上海市绿化养护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上传工作,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效果,及剥芽规范作业情况将纳入年度区重点绩效考核。严禁发生重剥行为,并将对未经审核进行重剥的行为,或因剥芽不当出现重大技术事故的区实行通报制度,督促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该区全年行道树养护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技术要点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1年行道树夏季综合养护技术要点

一、剥芽

行道树剥芽指剥除当年生未木质化的枝条、一级分叉和主干萌发的芽条。2021年行道树剥芽工作应根据不同的树种规格、树木生长情况、立地环境条件,对应不同的修剪形式采取不同的剥芽方法。原则上按照《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及《行道树修剪工作手册》执行。现结合本市行道树实际,提出行道树夏季剥芽技术要求。

(一)悬铃木

1.开心型修剪或定骨架的树木,要剥除主干上的芽条,对树冠顶部芽条,挑选长势强的保留3根~4根芽条,以培养下一级骨架。中部合理均匀地多留外向斜生芽条,要注意芽条生长方向合理,注意踏脚枝的培养,对去年冬修切口未作处理的,应结合剥芽涂保护剂。

疏枝时应梳除直立枝,培养外向枝条,同时处理好下垂枝、病虫枝、矛盾枝、过密枝和果枝。

2.控果型修剪的树木有一定的萌芽量,应剥除主干和一级枝以上的内膛枝,对上部顶端的芽条要适量剥去,保留好外向芽条,便于冬季修剪时培养骨架之用。对于树冠中部,尽可能多地保留外向枝、侧向枝,枝条应分布均匀,注意培养踏脚枝。

3.维护性修剪的中大型悬铃木,萌芽量较少,主要剥除树干上未完全木质化的芽条。

疏枝主要去除两类枝条:一是适当去除树冠上部过密的枝条,如内向枝及影响骨架培养的枝条,对于直立枝可在外向芽条的位置适当短截;二是除去果枝和树冠下层的下垂枝条,注意保留树冠中部的装饰枝和踏脚枝,保持树体的美观。

(二)其他树种

对香樟保持原有形态,主要做好疏去枯枝,梳理病虫枝和下垂枝,逐步抬高树冠。对意杨、泡桐、枫杨等一些长势较快的树种原则上以保持自然形态为主,主要剥去树干及分叉内芽条,处理好下垂枝条,同时结合防台、植保工作的需要,对中上部的枝条进行轻度的疏枝。对朴树、三角枫等一些长势较慢的树种,以轻剥为主,主要剥去树干及分叉内芽条,修除下垂枝。

二、病虫害防治

(一)技术目标

随着春季行道树新叶萌发,行道树病虫害会陆续从越冬或休眠状态复苏,开始新一年度的危害,此时是一年中行道树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在病虫害发生初期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可有效遏制病虫害的进一步发生蔓延,为下半年行道树病虫害防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防治时间

根据本市常见行道树病虫害的发生规律,行道树春夏季防治工作主要集中在3~6月,病虫害防治工作可与剥芽修剪结合进行。

(三)防治方法

针对行道树重点病虫害,常用的防治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加强监测,在病虫害发生初期使用药剂防治;二是结合行道树剥芽修剪祛除病虫危害枝条,增加通风透光性,创造不利于病虫发生的环境条件;三是加强生物防治,例如释放捕食螨防治水杉害螨,释放花绒寄甲防治天牛,释放周氏啮小蜂防治鳞翅目害虫等。

(四)行道树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

根据行道树种植环境和行道树病虫害发生特点,以下列举几种行道树重点病虫害的防治方法。

1.悬铃木白粉病

根据本市气候条件,一般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为白粉病发病初期,请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抓住当前的“关键防治期”,加强监测与巡查,及时开展相关防治工作。防治方法如下:

1)药剂防治可用腈菌唑、烯唑醇、三唑酮、代森锰锌等杀菌剂进行叶面喷雾,每7~10天一次,连防2~3次,可有效抑制春季病情蔓延。

2)加强后期的病情监测,根据病情发展程度及时采取补充防治措施。

3)结合悬铃木剥芽祛除发病枝条。

2.悬铃木方翅网蝽

根据本市气候条件,一般4月中旬至5月上旬为悬铃木方翅网蝽上树危害初期,请各区密切关注该虫发生动态,抓住关键防治节点,重点防治悬铃木方翅网蝽越冬代成虫和第一代若虫。防治方法如下:

1)可用吡虫啉、吡蚜酮、烟参碱等药剂进行叶面喷施,每7~10天一次,连防2次。为了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悬铃木白粉病同时进行防治,并加强区域间的联防联治工作。

2)加强后期虫情监测,根据虫口密度及时采取补充防治措施。

3)结合悬铃木剥芽祛除虫枝。

3.栾多态毛蚜

根据本市气候条件,栾多态毛蚜越冬卵一般2月下旬开始陆续孵化,3月干母开始在栾树顶部小枝危害,4月该蚜种群数量增长较为迅速,4~5月是主要危害期。请各区密切关注该虫发生动态,对往年危害严重区域加强监测,待多数枝端新叶初展时即可采取防治措施。具体防治方法如下:

1)药剂防治可用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喷雾,注意喷透栾树枝干,后期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开展补充防治。

2)修剪栾多态毛蚜危害严重的枝条,降低虫口密度,同时增加树冠通透性,提升药剂防治效果。

3)栾多态毛蚜天敌种类较多,例如异色瓢虫、龟纹瓢虫、草蛉等,防治时应树立天敌保护意识,提倡早期防治,既可有效减少用药量,又能避开天敌活动期。

4.美国白蛾

据观察,4月下旬至5月中旬为美国白蛾越冬代成虫羽化高峰期,5月中旬至6月下旬为第一代幼虫危害高峰期,请各区绿化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做好美国白蛾越冬代成虫和一代幼虫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一旦发现美国白蛾危害,需立即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具体防治方法如下:

1)监测到美国白蛾幼虫后可在幼虫1~4龄网幕期人工剪除网幕。

2)若幼虫已经破网分散,应及时采取药剂防治措施,适用药剂有烟参碱、阿维菌素、灭幼脲、高效氯氰菊酯、虫螨腈等,在寄主植物及周边扩散区域统一喷药。

3)在美国白蛾幼虫危害高峰期释放周氏啮小蜂,通过生物防治控制美国白蛾种群数量。

4)使用杀虫灯和美国白蛾专用诱捕器监测成虫的同时也可起到防治成虫的效果。

三、防台疏枝和绑扎加固

(一)防台疏枝

防台疏枝主要梳除两类枝条:一是树冠上部过密的枝条,如内向枝及影响骨架培养的枝条;二是果枝和树冠下层的下垂枝。注意保留树冠中部的装饰枝和踏脚枝,保持树体美观。

防台疏枝修剪应以疏枝为主,不得修剪骨架枝,不得改变树木基本形态。

(二)绑扎加固

新种树、小型树或处于风口的行道树必须树桩加固。树桩与树体接触处应垫衬软性材料,铅丝端头不得外露,绑扎要整齐牢固紧实,绑扎后树干应保持直立。

针对老化损坏的树桩加固材料应及时更换。应及时检查,发现绑扎加固材料松散或嵌入树体等现象应及时调整,重新绑扎,具体绑扎技术要求可参照《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相关章节要求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04-30

 

 

辽宁省发布2021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 文章下载

辽宁省发布2021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

  2021年,我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与2020年相比总体呈下降趋势,发生面积预计在795万亩左右,其中预测虫害发生730万亩,病害发生55万亩,鼠兔害发生10万亩。危害程度总体呈轻中度发生,但成灾面积同去年比仍然持平。据预测,今年全省松材线虫病发生趋于平缓、红脂大小蠹发生范围有所扩大、松毛虫大发生周期开始回落、美国白蛾发生面积比上一年有所下降、突发性虫害在部分地区有暴发成灾的可能。

  趋势预报显示,2021年全省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与2020年相比总体持平并略有下降。可能发生区域为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辽阳、铁岭等地区。

  全省红脂大小蠹的扩散蔓延将呈高危态势,发生面积在6万亩左右。发生区域为朝阳的五县两区,阜新的阜蒙县、彰武县、清河门区、新邱区、太平区,葫芦岛市的建昌县的过火立木林地内部和周围接壤林分。锦州市、沈阳市等周边区域依然存在疫情传入的高风险。

  全省松毛虫发生危害将呈下降趋势,发生面积在91万亩左右。朝阳的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和朝阳县发生面积可能有所增加,局部地块危害可能有所加重;铁岭的昌图县和西丰县,葫芦岛的绥中县和建昌县的个别地块危害程度有可能加重;锦州的北镇市,营口的盖州市及沈阳、大连、鞍山等地预测轻度发生。落叶松毛虫在辽东地区的抚顺清原县和新宾县,本溪桓仁县,不会造成危害。

  美国白蛾发生与危害将呈平稳态势,发生面积在171万亩左右。发生区域为养殖场周边、村屯道路两侧新植绿化带、市区及郊区接壤地区等。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营口、辽阳、鞍山、丹东、本溪、抚顺、锦州、葫芦岛、盘锦、铁岭等地。阜新、朝阳地区可能会出现新疫点。

  杨树蛀干害虫发生面积将呈略有下降趋势,发生面积在63万亩左右。杨树蛀干害虫以杨干象、白杨透翅蛾、光肩星天牛等天牛类为主。该类害虫在沈阳、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发生危害面积较大,大连、鞍山、本溪、丹东、营口、辽阳、盘锦、葫芦岛等地区以轻度发生危害为主。

  栗山天牛发生危害将呈平稳趋势,发生面积在205万亩左右。其主要发生区域在丹东市的宽甸县和凤城市、鞍山的岫岩县、抚顺的抚顺县、本溪的本溪县和桓仁县。除沈阳、盘锦之外的12个市均有分布和发生。

  同时关于其它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测面积为118万亩左右。病害主要是落叶松枯梢病和松林衰退病等,虫害主要是黄褐天幕毛虫、银杏大蚕蛾、松梢螟、杨毒蛾、杨树舟蛾类、榛实象、栗实象等。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治检疫站2021-01-11

 

 

江岸区园林局2021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江岸区园林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园林城市创建的冲刺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十四五规划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进一步攻坚提质增绿,打造绿色发展新优势,为“十四五”江岸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十四五”规划为准则,打造精致园林

1、以口袋公园为抓手,持续攻坚提质增绿。贯彻“精致、细致、极致、卓越”理念,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突出公园城市特点,统筹规划江岸区园林绿化体系,持续优化生态绿城空间布局,实施和谐大道岱山村、浦胜街幸福村等绿地建设,进一步建设口袋公园,通过绿地改造提升、设施改善、景观营造,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标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积极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将公园绿地和城市空间有机融合,以生态绿道串联城市公园,形成“口袋公园-社区公园-片区公园”三级组团城市公园体系,着力彰显生态宜居的城市形态。

2、社会绿化与专业绿化有机结合,实施后湖大道绿化整体改造提升。点、线、面结合,提升后湖大道绿化景观。以便民利民为先导,充分考虑道路安全、整体效果,将后湖大道绿化与整个城市的规划相结合,对沿线包含社会绿化在内的分车带绿化、街道绿地实施整体提升,通过一带一廊,三林五景的景观打造,联通社区绿道,串联周边绿地,打造一条简洁通透、规整有序、贯穿汉口的景观大道。

3、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不仅重视立竿见影、显山露水的大尺度绿化,更关注城市角落、胡同街巷、老旧小区绿化,关注市民身边的宜居环境、生活品质和生态需求,实施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做到应绿尽绿,不断优化小区环境,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美丽。

4、见缝插绿,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推进立体化、全方位、多维度绿化,丰富城市空中景观。进一步探索绿化与商业融合模式,试点滨江国际商务区立体公园建设,将绿地与功能业态进行互动,不断丰富绿化内涵。推进城市彩化,利用城市拆迁地、闲置地、铁路沿线、临水空地,撒播草本花卉,建设城市花田花海,形成四季观花景观。

二、创新道路管理模式,推进绿化养护管理上水平

5、以检查考核为手段,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辖区道路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投诉及时、组织整改及时、予以回告及时。抓住冬春绿化有利时机,对行道树进行梳理补植,提升城市绿地景观效果。

6、以科学养护为手段,落实精细化管理。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做好辖区道路及游园植物水肥管理、整形修剪、分车带降土等基础养护工作,确保城市绿地景观效果。加强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及培训,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全覆盖。

7、探索园林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将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与社区治理有机衔接,建立部门、街道联动机制,充分利用街道建立的“江岸区绿化管理工作”微信管理平台,构建江岸园林“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员工作平台,园林养护片区路段长进社区网格群,社区网格员上报相关绿化问题后,路段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将路段长纳入街道相关社区管理执法平台,协同办公,及时发现辖区损绿、毁绿现象,执法和绿化整改同时同步进行。

三、加强公园提档升级,提高智能化水平

8、提升公园景观。实施公园提档升级,通过改良土壤、优化植物布局、打造樱花林和花镜等措施,打造精品观赏区。完善公园基础设施,对堤角公园景观灯、宝岛公园双塔、府河郊野公园栈桥、张公堤森林公园休息廊架等实施提升,保障游客游园需求。

9、探索智慧园林科技应用。探索推进宝岛公园、堤角公园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合理复合利用便民智慧设施、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逐步建立统一的监测、管理和服务智慧系统,便于人们更好地共建、共享园林环境。

10、提升公园文化软实力。以公园为依托,在“樱花”活动、传统文化活动基础上,突出公园特色,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大课堂等园林特色活动,打造文化名片,提升公园文化软实力。

四、强化园林宣传,营造园林文化

11、创新宣传载体,展示园林形象。加大宣传力度,在丰富新闻宣传载体上力求新突破,多角度、多层面展示城市园林发展的新成效、新进展、新特色、新亮点。结合园林局绿化工作,打造区域文化品牌,做足党建100周年活动文章,做好庆党建100周年各项园林绿化保障工作。

12、推动社会绿化。探索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激励绿委成员单位,强化社会绿化工作,吸引更多社会单位参与绿化;以全民义务植树节为平台,大力开展居民认植、认养活动,鼓励市民在阳台、室内种花种草,并为市民提供相应的阳台种花种草绿化知识普及,传播“绿色江岸”理念和爱绿护绿意识。

江岸区园林局2021-2-26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园林和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初心使命,构建“一体化”格局,编制“两个规划”,统筹推进“六大攻坚”,聚焦重点工作,凝心聚绿,多措并举促进绿色增长,让绿满城乡美如画,生态利民惠万家。

主要目标:开展全域绿化行动,完成新造林1万亩以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启动老虎山(二期)等5个郊野(山头)公园绿化提升,实施绿道建设50公里、口袋公园建设20个、立体绿化建设50处。全面推广和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开展线上、线下义务植树活动10次以上,建设市民绿色驿站2处,参与人数1000万人次以上。创建园林管护示范道路10条、达标道路30条。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6条。

一、构建“一体化”格局

通过构建多层次公园体系、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推进绿道建设、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城市立体绿化、绿化典型创建、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区增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园林绿地精细化管护、提高义务植树尽责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培植林业产业品牌、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实现科技引领等,构建“一体化”城乡绿化美化大格局。

二、编制“两个规划”

印发“十四五”园林林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实施“十四五”行业发展规划。完成全市绿地系统规划阶段编制任务。

三、统筹推进“六大攻坚”

(一)提高城市品质,统筹时尚攻坚开展口袋公园建设。提高公园绿地300至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选择市北区2处闲置地块建设市级口袋公园。全面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开展10余次线上、线下义务植树活动,建设市民绿色驿站2处,组织市级党政军领导参与义务植树。全面打造花艺时尚。做好中国花博会展品遴选,组织花艺师培训,举办青岛第四届花博会、第二届年宵花节和青岛组合盆栽大赛。开展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提高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对居住区绿化养护管理积极性,提升居住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二)提升绿化总量,统筹增绿攻坚实施荒山绿化。完成荒山和疏林地造林1万亩以上。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完成立体绿化不少于50处。发布《青岛市立体绿化折算及评价补助办法》。推进绿道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启动实施郊野(山头)公园绿化提升5个,建设城市绿道不少于50公里。开展缺株道路行道树补植工作。完成行道树缺株补植3000株,逐步解决我市行道树缺株问题。加强森林城市建设。做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完成2021年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青岛展园建设。开展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森林乡镇(街道)3个,森林村居30个。

(三)突出精准施策,统筹提质攻坚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对我市现有生态公益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开展园林绿化交流学习和行业技能培训。实施绿篱降高道路长度5万米。创建示范路10条、达标路30条。调研突破行业难点。开展《浮山整治提升规划方案》修编工作。引进培育樱花新品种苗木50株,突出中山公园的樱花文化特色。创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建立1所线上“古树名木医院”,逐步实现“一树一策”。编写《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完成30株急需救治古树名木复壮工作。强化园林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园林龙头企业。成立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加大对开工建设前未报监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园林种植土质量监督检测力度。

(四)依法监管资源,统筹保护攻坚深化林长制工作。加快推进各级林长责任区域的勘界定标工作。抓好林长制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绩效评价考核。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督导各区市编制“十四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比较完备的国家、省、市、区市四级公益林体系。做好湿地资源保护监管。编制“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督促、指导各区市做好辖区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管。持续做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管和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宣传、调查和异地保护调查、专项执法等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管理工作。启动《青岛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与勘界立标等工作。加强森林火灾综合防范。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四网建设”。持续开展违规用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升森林防火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实施重大食叶害虫监测项目。制定重大食叶害虫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园林和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园林林业法治建设。做好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保护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和核验制度。继续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常治。完善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管。出台《青岛市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青岛市园林工程招投标备案工作流程》《青岛市园林工程招投标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程序规定》。

(五)实施生态惠民,统筹产业攻坚打造“青岛林品”品牌。推广榛子、杜仲、核桃等木本粮油种植。举办“果品青岛”手拉手计划,甄选10家以上青岛果品基地累计推荐5万棵果树以供采摘。助力利民惠农。推出优质林产品展示和直销平台。升级中山公园园艺市集,拓展2处园艺市集,搭建园艺市集线上专有信息发布和展销平台。塑造园艺市集的品牌,搭建起行业与市民互动交流的平台。举办行业节会。实施青岛园林和林业行业节会计划,举办青岛首届“森林文化周”“青岛莲文化节”等活动。优化园林和林业营商环境。组织做好“放管服”和营商环境涉及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涉及树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打造6条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生态文化产业,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发挥平台作用。搭建网上平台,协调相关资源举办园林和林业展会。参加国家级、省级展会平台和我市节庆活动。组建青岛首个自然博物教育联盟。

(六)强化技术研究,统筹科技攻坚开展科技创新与课题研究。开展青岛园林林业大讲堂3期。完成《青岛市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青岛市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程》等多个标准编制工作。加强林业科技支撑。大力开展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关键技术研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积极组织专家团队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解决难题。开展4项技术研究。加强行业科技交流。强化科研、科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惠民和科普推广保障措施。全面完成生态定位站建设工作。推开智慧园林林业云平台使用,适时对平台使用、执法证考取以及执法终端软件安装、实名使用、24小时在线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快局属单位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公园“智慧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引种植物新品种3至5种,争创“全国林草科普基地”,引进野生动物1至2种,建设熊猫谷·萌宠乐园二期,持续开展绿化整治。开展好园林和林业科研、科普等相关工作,增强国有园林场圃种质资源库储备建设,持续推进改圃建园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体制转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青岛政务网2021-03-03

 

 

厦门市2021年绿化工作任务 文章下载

厦门市2021年绿化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市绿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间绿透绿、显山露水”总体要求,以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为目标,秉承“由绿变美”的风格转换,继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高颜值大会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和“双千亿”项目建设,努力拓展城市园林绿化空间,形成“一城春色半城花,万顷波涛拥海来”的格局,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一、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建、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00公顷)、1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40公里绿道建设;每个区至少要完成1个花漾街区和1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每个区至少要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以上“口袋公园”(小游园),完成省、市下达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和“双千亿”建设任务,完成省林业局和省绿化办下达的2021年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村庄、义务植树等建设任务。各区要进一步完善《2021年绿化投资工程项目清单》(附件3),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园林绿化任务支撑项目报送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落实全市高颜值大会要求。按照高颜值厦门建设有关市政大提升行动要求,完善绿地规划,狠抓设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绿化标准,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加强公园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强化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助力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二)巩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岛内进一步拓展城市中心区的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增彩,着重在立体绿化上下功夫;岛外结合新城建设绿道,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形象。

(三)持续推动间绿透绿工作。按照“间绿透绿、显山露水”总体思路,以干净、整洁、有序、添彩为原则,坚持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释放更多绿地空间让市民休憩,打造养心、养眼、养脚的市民空间。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将轨道3号线沿线市政绿化恢复配套工程建成全市样板,并持续推动高颜值大会、市政大提升、世界遗产大会等重要绿化项目有序开展。

(四)继续加强公园绿地建设。重点推动马銮湾、环东海域新城片区公园绿地建设,推进滨水带状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游园)、文化公园、立体小公园建设,通过适度疏通茂密地被,增设体育锻炼、益智启蒙、休闲座椅等功能性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游憩健身空间。要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建和改造提升郊野公园,同时要充分利用滨水沿岸现有公园,建设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

(五)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各区要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活动形式,深入校园、社区开展绿化宣传,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积极推动绿化进小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树苗存活率。同时在岛外的乡村振兴中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家园。要深入开展全市义务植树活动,认真组织第六届市民绿化节活动,积极开展植物园树木认养活动,并通过房前屋后义务劳动、参加坂头林场义务植树等形式完成义务植树尽责任务。同时要积极探索“互联网+”“云植树”等全民义务植树形式,为社会公众参与造林绿化搭建新平台,发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绿化,营造出人人参与绿化工作的社会氛围,为高素质高颜值之城再添光彩。

(六)强化绿化彩化氛围布置工作。要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节点的氛围布置工作,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厦大百年校庆、建党100周年、金鸡百花奖、厦洽会和世界遗产大会等重要节假日和活动日,以绿雕、景观小品、时令草花轮换、花球花柱等多种形式布置,烘托节日氛围。要在绿雕中融入更多的文化元素,可通过第三方开展绿雕方案竞标,评选出更多的绿雕精品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要求,结合我市立体现状绿化情况,全市要在2021年实施并完成立体绿化项目30个,每个区5个,同时各区要选择1个商业集中、人流密集老城区的重要节点,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加快推进全市古树名木画册的编辑工作,各区要积极配合,深入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充分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内涵,为古树名木图册提供素材。各区要认真落实古树名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每年要因地制宜建设3个以上古树公园,形成一树一园、一树一景,同时要加强古树名木的各项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搭盖构筑物、电线缠绕枝干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古树名木的良好生长环境,为我市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园林行业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参建企业监管,修订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园林绿化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推进《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完善城市绿地总体规划,强化绿线保护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绿化专项考评体系,扩大考评覆盖面,岛内考评力争做到全覆盖,岛外要做到大面积覆盖,力争考评无死角。四是探索建立园林绿化苗木信息价采集架构,规范苗木市场行为。

(二)进一步打造智慧市政园林系统。要全力打造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逐步构建相关管理平台,有序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要探索建立规范化大数据管理的技术支撑,不断完善园林绿化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管控。

(三)进一步加大督办考核工作力度。市、区园林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市市政园林局要加大对各区绿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系统。

附件: 1.厦门市2021年各区绿化任务表(略)

2.2021年市对区绩效考核绿化工作指标分值分解表(略)

3.2021年绿化投资工程项目清单 (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3-15

 

 

商洛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商洛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全年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秦岭生态保护为核心,突出抓好生态修复和生态富民两个重点,统筹做好林业改革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成果巩固拓展、科技支撑保障以及生态卫士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着力提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努力推动商洛林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确保“十四五”林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造林绿化52.6万亩(其中飞播造林9.5万亩),开展森林抚育11.95万亩;新建核桃良种基地4万亩(其中新建红仁核桃良种基地2万亩),完成核桃高接改造、品种提纯5万亩(其中红仁核桃1万亩),实施标准化管理示范20万亩;实施板栗嫁接改造7万亩,标准化管理20万亩;新发展中药材30万亩;新增林下种植2.3万亩,林下养殖19万头(只、箱),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同比增加8%。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内。完成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持续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生态绿军。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强化资源管理,维护秦岭生态安全

1.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总结柞水县林长制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商洛实际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行。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起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管理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美丽商洛提供制度保障。

2.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深入落实县区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未批先占、批少占多、违规审核审批林地,坚决杜绝以土地整理、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做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争取按照预定时间完成林地变更调查任务。认真做好“十四五”采伐限额计划执行工作。

3.切实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打造升级版自然生态保护空间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编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总规。加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4.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大防火物资储备投资力度,认真做好森林初发火情早期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体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推进“防火码”应用,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5.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松阿扁叶蜂、经济林病虫害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和扩散。全市林业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分别达到86%、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6.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和森林督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涉火案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全市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二)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建设生态秀美商洛

1.扎实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重点抓好丹江沿线、市域内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裸露荒山荒地直观坡面造林绿化。统筹推进村庄、道路、河堤、水系绿化,落实乡村绿化美化方案,着力建设森林乡村,不断提升乡村绿化面貌。持续抓好市区城周绿化成果巩固,建立健全市区城周绿化长效管护机制。

2.高质量实施重大林业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林业重点工程技术要求和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布局,统筹天保、长防、退耕还林、飞播、森林抚育和其他造林项目,突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严格执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五制管理”,强化督查,严把工序和质量,及时开展自查验收,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3.持续抓好森林城市成果巩固。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和《商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目标任务,落实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做好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成果巩固工作。积极推进森林小镇、“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4.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统筹疫情防控,积极有效组织开展分散、小型、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义务植树。重点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鼓励公民通过网上以资代劳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多举措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

5.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落实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加快编制县级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精准实施森林抚育,开展低质低效林和退化林分修复,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增强碳汇能力,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防护功能。

6.切实加强林木种苗经营管理。加快核桃、油松2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和七叶树种质资源库建设,提升林木种苗良种质量。做好种苗质量检验,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林木种苗木档案和标签管理制度。做好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与乡土树种选育工作。争取商州红豆杉、山阳红油香椿、商南紫荆等3个优良乡土树种品种通过省级品种审定。

(三)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增强生态富民能力

1.强力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商洛核桃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强化科管求发展,转变机制增效益,打造特色增亮点,筑牢产业脱贫基础,在做优基地做强二产做大三产上下功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全产业链。以现有核桃基地高接品种提纯科管提效为重点,以促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施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创新经营机制体制,狠抓品牌质量建设,切实为“十四五”商洛核桃产业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2.稳步推进板栗产业发展。依托西农大镇安板栗试验站,加快板栗产业提质增效步伐,完成嫁接改造7万亩,稳定现有规模,抓好规范化经营管理,打造10个板栗生态标准园,实施标准化综合管理20万亩,继续做好板栗加工储藏、拓展营销渠道等工作。

3.进一步做大做强中药产业。以“十大商药”品牌、建设中国西部现代中药材产业基地为目标,以产业提质增效助推乡村振兴为重点,着力培育壮大中医药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中药材良种繁育、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和“商药”文化五大体系,着力打造“商药”品牌,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全力推动全市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4.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争取中省林下经济项目资金,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畜、林禽、林蜂及特种养殖等林下复合经营模式。积极发展油茶产业,稳步推进做好全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示范合作社建设,积极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

5.加快推动森林旅游发展。围绕乡村振兴,结合全域旅游、美丽乡村、旅游文化名镇、秦岭特色小镇和森林康养建设机遇,抓好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4个省级森林公园升级改造,做好生态驿站项目实施,强化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监督管理,提高森林旅游综合效益。

(四)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动能

1.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省市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加强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指导,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盘活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经营和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保障作用。加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及考评,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管理和经营新机制,将林场工作重心转移到履行好公益职责上来,推进国有林场科学持续发展。积极争取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资金,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持续推进国有林场场部及管护站建设达到“十有五通六化”标准。

3.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林园流转的方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本手段合法流转林地经营使用权,统一集中建园管理,鼓励扶持专业大户、合作组织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园的经营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断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全市林业产业。

(五)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1.巩固生态脱贫成果。持续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等,及时兑付补助工资,保持生态护林员政策稳定。持续开展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继续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向已脱贫地区倾斜,巩固拓展好生态脱贫成果。

2.有效改善乡村环境。实施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对村周边、道路旁进行增绿植绿,因地制宜建设小公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微田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3.不断壮大绿色产业。加快推动核桃、板栗、中药材优势产业发展,有序推动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创建森林旅游示范县、森林康养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以绿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4.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深入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开展核桃、板栗、中药材等技术培训,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提高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突出抓好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产业大户培育,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

(六)强化各项措施保障,服务林业发展大局

1.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切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扩大“模范机关”和“绿满商山党旗红”党建示范品牌效应,打造基层支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堡垒,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统筹推进统战、保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林学会、核桃产业协会及创园、创文等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2.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开展好“生态卫士”评选活动。始终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靠得住”“品行好”“有本事”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高度重视林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人才服务团作用,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和课题研究,抓好林业干部培训和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党员干部,坚决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精简规范督查检查,加大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严防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发生。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案件的办理,持续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拓展“以案促改”成效,全面彻底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4.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林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报道林业先进典型,宣传林业经验,展示林业成就。积极参与并精心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相关活动。抓好重大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完成《商洛林业志》编纂工作。着力开展“文明商洛 好人之城”创建活动,实施市委巩固提升创文十项活动,营造市直林业系统积极进取、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争创更高级别文明单位。

5.突出抓好林业科技能力建设。围绕核桃、板栗、中药材丰产栽培,林产品精深加工、困难立地条件修复治理、新品种选育、低质低效林改造、霜冻预防、主要病虫害防控等方面开展林业科研项目攻关,不断提升科技对林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以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实用技术的推广为突破口,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实施好“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6.不断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林业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平安林场建设,促进林区秩序稳定。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附件:商洛市2021年林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一览表

商洛市林业局2021-3-23

 

 

国家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下载

国家林草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3-5月是我国沙尘暴灾害多发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按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林造发〔2005〕10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今春沙尘天气总体趋势

根据我局与中国气象局春季沙尘天气趋势预测综合意见,预计今春我国北方地区沙尘过程次数为6—9次,较常年同期(17次)明显偏少,接近2020年同期(7次),其中,沙尘暴和强沙尘暴过程1—3次,沙尘强度总体偏弱。北方地区平均沙尘天气日数为3—5天,较常年同期(8.2天)明显偏少,较2020年同期(5.3天)也偏少。但天气现象影响因子多,趋势预测难度大,偶发气候现象时有发生。如近期我国北方地区气温回升较快,土壤干燥疏松,主要沙尘源区地表植被还未返青,在较强冷空气条件下就极易发生沙尘天气。各地切不可麻痹大意,要密切关注沙尘天气预警信息,及时研判沙尘天气趋势,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认真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各地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现场处置、灾害评估、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评估,认真分析本地区今春沙尘暴灾害形势,对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应急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对策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处在主要沙尘源区和路径区的省份,要科学研判发生强沙尘暴及其衍生灾害的可能性,切实将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科学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加强上下联动。要充分利用我局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短信平台和沙尘信息掌上报送系统APP(二维码见附件)收集的信息及沙尘暴地面监测站提供的信息,科学监测沙尘天气和灾情,实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要及时查看我局发布的卫星遥感影像,查阅、分析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和信息员报送的信息,科学研判沙尘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必要时提前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根据趋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四、及时报送发布相关信息

各地要强化首报意识,认真组织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和信息员上报沙尘天气和灾情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要严格执行沙尘天气灾害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17:00前报告当日灾情及处置情况,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时,要及时核实灾情并按《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随时上报信息,不得缓报、瞒报。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舆论关注。要完善激励机制,对报送信息及时、准确的信息员给予表扬。我局将择时通报各地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各沙尘暴地面监测站、信息员报送信息情况。

五、切实加强部门交流合作

各地要在沙尘暴预报预警、卫星遥感监测、气象站点建设、植被状况与沙尘天气相关性研究等方面,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逐步实现监测资源和数据共享。同时,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交流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要在“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和沙尘暴灾害防范知识、防沙治沙措施及成效等。要组织开展沙尘暴应急处置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适时开展沙尘暴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风险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七、着力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各地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地区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确保预案执行到位。要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沙尘暴灾害及应急处置对策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水平。要加强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建设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要加强沙尘暴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于在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请各地认真研究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国家林草局荒漠司 刘旭升

电 话:010—84238997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2021-03-04

 

 

2021年南通市政园林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2021年南通市政园林工作要点

2021年市政园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绿化提质增量、道路畅通扩容、公用惠民共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深入强化行业安全保障,为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作出市政园林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1.提升濠河景区空间品质。在环濠河滨水游步道全面贯通,怡园、桂花岛等六大重要景观节点提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濠河景区提升,组织实施环西文化广场、文峰公园、纺织博物馆、中公园以及零星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2.建设沿河沿路绿廊。结合城市水系网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自然生态、人水和谐”的滨水绿廊,推进海港引河绿廊、园林路绿廊等项目建设;建设带状公园绿地,推进长泰路、新港闸路、福隆路、梅观路两侧绿化带建设。

3.打造品质游园和口袋公园。实施新一轮《南通市城市小游园建设规划》,结合拆违、拆破、拆临,腾出绿化空间,推进各区建设10-20个小游园,实施工农路绿化(永怡路-桂花小镇东侧)、胜利路西侧绿化(青年路-八一路)、濠西路绿化(濠西路东三峰国际西)等口袋绿地项目。

4.提升城市绿化管养水平。高效开展市区绿化养护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网格巡查制度;深入推行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绿化养护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绿化养护市场行为;全面推行应用智慧园林系统,搭建市区绿化指挥平台,增强城市园林绿化扁平化、精细化、智慧化综合管理能力。

5.丰富城市园事花事活动。以城市公园为载体,丰富花卉展示、生态科普、园林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园+”活动。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精心筹备2021年南通市菊花展;强化市花的推广普及工作,研究建立菊花保种育种长效机制,编撰完成《南通菊花品种图谱》初稿;积极组织扬州世园会、省园博会参展活动,充分展示南通园林园艺水平。

二、坚持畅通扩容导向,提升市政道路通行能力

6.完善快速路网功能。在市区首轮快速路“一轴一环八射”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对快速路网进行扩容增量,扎实推进西站大道(一期、二期)、江海大道东延等工程,实施通京大道北段快速化等跨区域快速通廊建设,助推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格局。

7.推进组团联络通道建设。着力加强平潮高铁新城等片区与主城区的沟通,实施长泰路跨九圩港大桥、深南路大桥、太平路大桥、幸余路(长泰路-大生路)等工程,提升城区组团间沟通效率。积极支持任港湾及五龙汇片区打造“城市副中心”,对节制闸桥实施拆旧新建,进一步加强片区内跨河连廊贯通。

8.推进主干路综合提升改造。有机整合市政设施、景观环境、沿街建筑、历史风貌等要素,完善城市家具、协调街道界面、消除安全盲区、优化慢行交通、提升绿化景观,加快推进工农路提升改造(二期)、虹桥路综合改造等工程,计划实施城港路综合改造等工程,以线带面助推片区综合提升。

9.改善市政道路通行质量。实施沿河路(跃龙路-长江路)提升改造、通富北路大修、钟秀路大修、永达路大修、通沪大道独墩加固等工程。开展市区重点道路停车秩序整治工程(三期),组织实施10条严管街路段整治。开展窨井盖专项治理,在跃龙路试点基础上,制定我市窨井盖相关导则,加强市区主次干道窨井盖的设计、施工、安全检查、指导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

三、坚持补齐短板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开展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推进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指导各区完成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达标区”。

11.强化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明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防治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检查考核,坚决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对市区国控点周边半径3公里范围内和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市政园林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实现数据联网。

四、坚持民生实事导向,推动城市配套设施完善

12.完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李港水厂(一期)、区域供水平海线、市区应急深井异地重建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如皋市政府加快如皋鹏鹞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力争实现全市深度处理全覆盖。继续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户表更新改造等项目。印发《南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强化安全运行。

13.启动高架沿线隔音屏加装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处置、分批实施的原则,逐步开展市区通宁大道、通京大道、长江路高架、通沪大道、通盛大道以及通启路高架沿线21处区域声屏障安装工作。

14.推进市区亮化工程。有序加快完善工农沿线亮化工程,编制完善亮化方案。进一步完善商务区既有楼宇亮化,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同步配套实施亮化工程。结合片区改造、街景整治提升等工作,制订全市主干道的亮化工作计划。研究市区高架路沿线建筑天际线亮化方案,分阶段实施。督促区政府、业主单位做好街景亮化方案,强化指导和落实工作。

15.健全灾害天气应急处置体系。做好雨季排水防涝工作,在雨季前完成市政主次干道雨水管网设施巡检维护,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相关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城市安全度汛。做好大风及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工作,完善细化预案措施,强化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16.建设市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充分调研市区各管线管理系统现状及企业需求,编制信息系统详细建设方案,建成初期数据平台,明确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制定信息系统应用手册。采集汇总地下管线数据,初步实现管线交底、隐患上报、动态更新等功能。结合工作需求,同步探索信息系统各类应用功能模块,推动项目后续建设。

17.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标准化清单内容,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流程,压缩办件材料,提升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推进用水用气接入行动方案落实,对照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考评指标,解决痛点堵点问题,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整体服务效能,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做好“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梳理完善监管清单,研究监管方式,形成检查抽查、数据上报、公示工作机制。

五、坚持韧性城市导向,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8.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成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和城市建设(市政园林)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研判、评估和防控协同机制。

19.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根据《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 版)》和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推进2021年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办〔2021〕41号),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坚持以创促建、以建推创、创建结合,确保创建工作高效运行、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20.切实加强市区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管。加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有限空间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落实。推进市本级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

21.扎实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有效落实整改,不定期开展复查核实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快制度建设,细化落实市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管线项目建设流程,重点做好初步设计评审、管线交底等工作,同步落实旁站、巡线等施工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22.持续推动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机制,5月底前,城镇燃气企业完成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网上报告。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并开展应急演练。高度关注燃气使用安全,持续开展违法使用燃气清理整治行动,鼓励瓶装液化气企业购买气瓶责任险,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安全规范用气意识。推行瓶装液化气配送工作,推广区域统一配送服务,打击瓶装液化气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燃气经营许可核发及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

23.提升城镇燃气智能化管理水平。做好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全市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实现燃气入户检查全覆盖。开展南通市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燃气场站主要设施、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监控及人员进出场站、送气工管理。为市区特困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市市政和园林局2021-03-01

 

 

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为工作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重点工作为引领示范,以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稳步增加城市绿量,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1.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稳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建设,全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充分利用城中山体、溪河湖库岸线生态修复还绿,老旧社区改造破硬建绿,立体绿化增绿,城市边角地、闲置地、脏乱地见缝插绿,不断优化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休憩空间。(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2.持续深入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以修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园林绿化的薄弱环节,凸显云阳自然山水风貌为目标,大力推动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城区各街道、县属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完成2020年下达目标的基础上,做好已建项目管理和巩固提升。同时,未完成的单位加快进度。按照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到2021年底,完成各自目标任务的100%。(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

3.推行“铲菜植绿”常态化。对铲菜植绿未完成地块抓季节、想办法尽快完成,对已完成地块加强管护责任,确保不反弹。绿化成果加强管护,效果差的进行补植,再次对遗漏地块进行摸底排查、组织苗木进行绿化。(具体任务详见附件3)

4.“拆围透绿”全面清零。各责任单位按照《云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清理整治县建成区围墙围栏的函》(云城管函〔2020〕151号)任务分解,对“拆围透绿”进行清零。对多年闲置建设地块封闭围栏进行“拆围透绿”;对可利用、无权属争议的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打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对单位小区围栏不能“拆围透绿”的,对原有围栏进行美化;对因年长日久导致外观陈旧,墙面漆、墙砖存在脱落现象的单位小区围栏进行维修;县住房城乡建委对在建工地施工围栏进行美化。

(二)着力推进绿化更新,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5.实施“街头绿地提质”民生实事。通过强化植物规范修剪;梳理植被空间层次;提升中分带绿化品质;清理街旁边角地、闲置地,打造精品绿化节点;完善街头绿地游憩、休闲功能;通过增花添色、添彩、添香,科学艺术绿化美化,形成疏朗通透、错落有致、色彩相宜、四季成景的城市绿化景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4)

6.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本着优化城市园林绿地布局,解决城市园林绿地分布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市民公平享受绿化福祉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化隔离带、生态绿廊、楔形绿地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对本辖区重要商圈、公交港湾、轨道出入口等区域实施补绿添绿。增强道路行道树骨架连续性,对城市道路缺少行道树的路段,以及行道树缺株、死株的实施补栽补植。(具体任务详见附件5)

(三)深入推进制度化常态化管护,保护现有绿化成果

7.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化常态化管护

强化植物的梳理、复壮和补植。一是加强行道树的梳理、复壮和补植。科学论证行道树的栽植方式、栽植距离,对过多、过密的行道树进行梳理移出,对缺株或者缺少行道树的路段进行补栽补植,对维持行道树功能需要而又长势弱的行道树进行复壮处理。二是加强下层植物和中分带植物的梳理,针对层次过多、层次不清、形式多样、树种杂乱的情况,对下层植物进行科学梳理。

持续推进行道树修剪。一是重点抓住黄葛树、小叶榕等分散型树种的修剪,着力解决市民采光、通风的矛盾的问题。二是要继续强化规范修剪,避免采取断尖、裁顶等不规范修剪方式,杜绝“光头树”、“棒棒树”现象。三是做好修剪后伤口消毒、新梢抹芽等工作。

大力开展好煤污病等病虫害防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煤污病等病虫害系统防治工作,争取2021年煤污病治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8.开展好第五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

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37号)工作安排,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本着对本地区、本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组织好、发动好本辖区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中来,科学、严密组织好此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

三、其它工作

(一)做好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复查

经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自2021年起,我市将全面启动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活动,今年我县将迎接重庆生态园林城市复查。

(二)做好国家园林城镇复查验收

南溪镇将迎接国家园林城镇复查验收工作,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城镇复查工作的函》渝城管局函〔2021〕34号要求,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文件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21年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11月底前,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专家现场复查验收。

(三)做好2021年城市义务植树工作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2021年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计划,做好春季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提前谋划秋季城市义务植树活动。

(四)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重点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配合完成好其它县级部门牵头的城市提升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土绿化等重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深认识,强化领导。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要点中涉及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将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领会、分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思考和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领导,统筹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共同开展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资金,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资金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倾斜,确保项目建设出精品、出成效。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思路,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力避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切忌贪大求洋。

(三)建立制度,完善考核。2021年,县城市管理局将“街头绿地提质”纳入县政府专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将“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第五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两个专项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日常考评“专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工作要点,制定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对标对表,照单推进。

(四)加强宣传,形成合力。要加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度,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在“门前三包”“五长制”等现有工作方法中注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内容,充分发挥服务热线、城市管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大城众管”的工作局面。

云阳县城管局2021-06-18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文章下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本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组织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本市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组织、指导本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本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市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联络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林业改革发展处、科技处、应急工作处、森林防火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团委)、机关纪委(党组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编制182人,实有163人;事业编制1566人,实有1431人。离退休人员1715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169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52128.14万元,比2020年152259.28万元减少131.14万元,下降0.09%。其中:财政拨款113118.1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6034.11万元;其他资金32975.8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15212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216.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912.13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118.1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农林水支出112150.72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减少131.14万元,下降0.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3.21万元,下降0.44%,主要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数量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12.07万元,主要由于我局2021年结转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及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防沙治沙、对外合作与交流、产业化管理、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国家公园管理等园林绿化专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及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北京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干部学校、北京市园林绿化宣传中心、北京市蚕业蜂业管理站、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物资供应站、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森林防火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大东流苗圃、北京市黄垡苗圃、北京市蚕种场、北京市八达岭林场、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北京市共青林场、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首都绿色文化碑林管理处、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闲森林国家公园管理处、北京市京西林场等3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5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1.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6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69万元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因公出国事项。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美国芝加哥进行园林绿化技术交流;赴美国参加联合国全球森林资金网络交流;赴日本、韩国进行土壤质量提升技术交流;赴德国进行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培训;赴英国、荷兰进行景观恢复提升和园艺产业技术交流等方面工作。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7.02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7.04万元基本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园林绿化行业学习、交流、检查等业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02.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90.03万元,比2020预算数103.35万元减少13.3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采购计划,从严控制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68.8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8.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7.77万元,其他47.13万元。比2020预算数493.87万元减少81.47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78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1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37.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330.7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3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38.1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北京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9.6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20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967.3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共有车辆339台,7543.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7台(套)、11244.2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6台(套)、7038.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3-3

 

 

2021年石嘴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2021年石嘴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的目标,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标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全面提升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城市绿地管护、园林市场监管"协调发展,为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石嘴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年-2025年)》、《石嘴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紧盯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市民身边增绿、盲区精准建绿,注重城市绿道、林荫路、林荫广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丰富公园绿地的服务功能。同时坚持建管一体、建管并举,继续开展城市裸露地治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绿化管护工作,加强对园林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园林建设。

三、重点任务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建成城市绿道10公里,完成小微公园建设10座,新增和改造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9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检。

(一)落实民生实事,建设新的市民休闲场所。全市建设10座小微公园,建设面积65836平米,概算投资1210万元,主要对公园内场地进行平整,铺设绿化供水管网,建设园区道路、停车场,安装景观亭、景观灯、休闲坐凳、分类垃圾箱,种植各类乔灌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形成集生态防护、观赏休闲、游憩社交、体育锻炼等多种功能的城市街头小微公园。其中:大武口区建设4座小微公园,为工人东街北侧绿地、工人东街南侧绿地、党校西侧空地、五路口绿地,建设面积6836平米,概算投资200万元;惠农区建设5座小微公园,为一中东门三角微公园、惠安大街和康乐东路十字路口微公园、惠民小区东侧微公园、北街街道办事处北侧微公园、老街坊西侧微公园,建设面积4.7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44万元;平罗县1座,为鼓楼东街与唐徕渠交叉口东北侧小微游园,建设面积1.2万平米,概算投资366万元。

(二)推进城市绿化,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和绿色园区工程,对裸露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城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面积,组织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评选活动,持续推进我市园林城市建设,确保各项指标高于国家创园要求。城区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实施2021年生态绿化建设项目(理工学院片区)、贺兰山东麓(旱生植物园片区)生态修复、2021年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东西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黄河生态廊道滨河大道(惠农段)建设工程(二期)、平罗县明珠社区等11处居民避险安置项目、平罗县铁东社区等25处居民避险安置项目等6个项目,建设规模0.55万亩,计划投资1.6亿元。绿色园区工程主要开展园区道路绿化和厂区绿化,重点实施平罗工业园区生态治理(一期)、典农河流域翰泉海周边生态修复、典农河流域西侧(农牧场四队片区)生态修复、石嘴山高新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规模0.45万亩,计划投资7000万元。

(三)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国家园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志,已经成为石嘴山市的无形资产。为做好我市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6)》指标,将57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两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进行解决,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完成,确保所有指标达到标准,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绿线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审批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石嘴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文化娱乐、医院、休(疗)养院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商业、服务业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0%,新建工矿企业、仓储物流等项目的绿地率不低于20%,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等绿线管控指标,做好城市绿线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审批工作,依法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管执法,做好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智慧化管理,安装视频扬尘监测系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推进园林绿化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台帐,从招投标、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将园林绿化企业有关失信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进行信用惩戒。

   (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监管责任。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全市公园绿地内森林防火、建筑安全、湖泊水面、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落实相关单位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开展绿地摸底,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市于2014年编制完成了《石嘴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25)》,随着我市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的不断发展,已不能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建设需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进行城市绿地现状调研,对城市建设用地内外的各类城市绿地进行一定深度的考察,挖掘石嘴山市绿地建设的特色,引导未来城市绿地的规划及建设方向。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推动我市园林绿化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八)建设生态园林,推动园林绿化向节约型转变。加大对新建绿化项目建设方案审核,灵活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在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及排水基础设施新建改造过程中,充分引入"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理念,不断提升我市海绵化水平。加快全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合理统筹使用中水资源,生态绿化取水方式采用中水,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将植物节水和工程节水相结合,广泛栽植需水量较少的低矮灌木、露地宿根花卉等,大幅度减少了草坪等高耗水型植物的种植。加大推广节水绿化技术,综合运用穴灌、沟灌的方式,推广了微喷、滴灌、低压管灌、小管出流等节水灌溉技术,将节约型理念贯穿于绿化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抗旱植物种类的发掘培育及应用,将国槐、沙枣、柠条、沙柳、胡杨等发掘培育的抗旱植物大量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持"雷厉风行、紧抓快办、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以高标准完成城市园林绿化目标任务为重点,将城市园林绿化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城市绿化、小微公园建设工程,于4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监理招投标等手续办理,6月底前完成全部绿化任务,9月底前完成小微公园全部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其他城市绿化建设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研究指标体系,熟悉和掌握自己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复查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差距和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打一场迎检攻坚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三)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加强城市绿化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对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现场加强监管,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市住建局将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市园林城市建设、园林绿化项目、城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施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对园林城市建设不重视、审批执法工作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制度资料不健全的相关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园林绿化项目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石嘴山市住建局2021-04-15

 

 

2021年,武汉全面打造“湿地花城”,还将建120个公园 文章下载

2021年,武汉全面打造“湿地花城”,还将建120个公园

“湿地之都”与“百花之城”水乳交融,“变身”一座特色鲜明的“湿地花城”,将带给市民什么样的生活体验?

1日,《武汉市2021年绿化工作方案》新鲜出炉。今年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筹办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契机,武汉将全面打造“湿地花城”,全域增绿提质,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绿色福祉。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了解到,瞄准“湿地花城”目标,今年我市将做足“湿地”与“花卉”结合的文章,提升和新建一批特色生态景观。

全市将建设提升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10个;认定一批小微湿地;建设3处小微湿地示范点;依托各类湿地公园及湖泊公园,打造江河水岸花溪;依托各类综合公园,以及新建或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一批特色花卉专类园。

全市还将营建园林花卉小景100处、特色花卉景观路20公里,通过籽播方式,营造花田花海150公顷,并丰富花卉品种。

全域增绿提质方面,也确定了新目标。包括建设各类公园120个、绿道100公里、林荫路100公里,新建城市绿地1000公顷。启动“村增万树”5年行动计划,建设美丽乡村等。

完成上述一揽子“作业”后,武汉市几项“硬核”指标将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其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打造“湿地花城”,我市将注重挖掘、开发和利用本土花卉和文化等资源,使“湿地花城”的生态景观凸显地域特色。

湿地花城>>>

江河沟渠岸边种植各类花卉

“水岸花溪”带给市民湿地观光新体验

今年,我市将对10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8公顷以上湿地建成市级湿地公园,8公顷以下湿地建成小微湿地,逐步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地—市级湿地公园—小微湿地”三级湿地保护体系。

东湖落雁湿地、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生态修复与提升的两个示范点,重点予以实施。其中,东湖落雁湿地的一座“生境半岛”,将通过补充和完善植被,提升生态环境,吸引更多鸟类栖息。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继续实施退养还湖、恢复生态,并对部分湿地保护工作站进行改造升级,使湿地生态和保护锦上添花。

对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江夏区安山、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东西湖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综合提升其生态景观和管理水平。

启动武湖湿地公园、盘龙城遗址湿地公园建设,助推8公顷以上湿地建成市级湿地公园。认定一批小微湿地,并建成武汉绕城生态林带杜公湖段示范点、农业集团湿地花田水生植物产业基地示范点等3个示范小微湿地,探索小微湿地建设的经验和模式。

启动黄陂祁家湾青头潜鸭栖息地、东西湖府河及天兴洲等3处野生鸟类栖息地建设,引入“智慧湿地”理念,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今年将尝试依托各类湿地公园及湖泊公园,在江河沟渠岸边种植各种花卉,打造美丽“水岸花溪”,让市民获得湿地观光与花卉观赏新体验。依托新建、改建公园等项目,成片种植,或补充种植樱花、荷花、桂花、梅花等花卉,打造特色花卉专类园。

此外,还将聚焦武汉天河机场等城市重要窗口、武汉大道等重点线路、黄鹤楼片区等亮点片区,在全市营建100处园林花卉小景,营造150公顷花田花海,通过精心养护让100万株月季惊艳绽放,适时布置2000万盆时令花卉扮靓江城。

上述种种“大招”放出后,武汉将营造出“春樱、夏荷、秋桂、冬梅”四季有花的美景,彰显“湿地之都、百花之城”的城市特色。

公园建设>>>

全年建成各类公园120个

8座口袋公园向社会众筹设计方案

今年,我市将积极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朝“公园城市”方向前行。

推进竹叶海公园、张毕湖公园、梦泽湖公园、龙阳湖公园等20个特色环湖公园建设,力争年内完工。

在去年建成100座口袋公园的基础上,利用城市“边角余料”地块、“巴掌地块”,结合消减公园绿地服务盲区、改造老旧社区、建设城市亮点片区,再建成100座口袋公园。其中,东湖高新区将建设朝曦运动游园、光谷一路天成美雅北侧绿地等23座口袋公园,是全市建设口袋公园最多的城区。洪山区和东西湖区,各建11座,并列第二位。

去年,我市通过众筹创意设计方案的形式,为3座口袋公园征集到了精彩的设计方案,社会反响热烈。今年将再拿出8座口袋公园,开展第二届众筹创意设计方案活动,为武汉设计打造更多精品口袋公园。

今年,我市还将对一批新公园做前期准备,条件成熟的启动建设。其中,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将启动三环线城市生态公园、龙灵山公园、后官湖半岛滨水公园、风亭隙地公园、马影河公园三期、军山147R2地块公园等6座新公园的前期准备和建设,成为全市拟新建公园最多的城区。

对部分已建城市综合公园,实施改造和提升。其中,武汉动物园的综合改造力度最大。解放公园、中山公园、月湖风景区、沙湖公园、园林科普公园等5座市属公园,将通过改造,对停车场、道路、公厕等配套设施进行提升。

此外,还将加强三环线生态带公园群建设。建设府河、安山、仓埠等郊野公园,并依托大东湖、武湖、府河、后官湖、青菱湖、汤逊湖等六大绿楔,逐步构建复合型郊野公园群。

植树造林>>>

启动“村增万树”5年行动计划

全市乡村5年种树5万株

今年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我市将启动“村增万树”5年行动计划,计划在全市数百个行政村实施,平均每年种树1万株,5年累计种植5万株。

市园林和林业局生态修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植树造林的深入开展,现在能用来植树的大片荒山荒地已很难找到,但不少行政村还存在一些空隙地和闲置地,可以用来植树造林。我市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契机,向乡村挖掘植树造林潜力,以增加乡村绿量,提升生态水平。

今年在启动实施该计划的同时,将建设“村增万树”首批示范村20个、标准村40个。

长江日报2021-3-1

 

 

2021年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2021年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市林园局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作原则

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般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市林园局政务公开主要媒介为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应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发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对于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相关要求,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使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务服务部门。

三、工作要点

(一)围绕依法履职,着力推进“五公开”。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各级林园系统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涉及的共性公开事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内容融入林园系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

加强目录清单主动公开。在梳理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完善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动态修改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行政决策主动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提升我局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二)围绕政策解读,致力增进社会共识。

1、强化解读主体责任。相关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的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深化解读内涵外延。政策解读,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清楚,外延清晰,避免误解误读。

3、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密切监测舆情。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民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影响政府公信力、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4、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提高我局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林园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5、进一步提升公众互动效果。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对重大重要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客观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紧跟“互联网+”的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具体工作部署完善政务网站版块维护更新工作,对所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整理,加大技术能力对网站关键模块的开发。强化网站服务意识,继续完成我局在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完成政务网站纠错平台的增减改删,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第三方普查要求,认真做好第三方政务信息普查工作,认真查找并改善第三方所提到的各项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及时在网站公示发布群众需知情的公示公告与局长接待日活动,在网站互动交流区认真对群众留言进行回复,对接相关处室认真处理群众留言所提出的问题,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服务意识。

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12-28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