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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帮我搜官方

题目:安阳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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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渡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周家渡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21〕52号)和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浦东新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浦委办〔202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林长制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林长制进一步提升林业项目建设质量、夯实生态资源管理责任。街道、居委会两级林长制工作和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运营顺畅,绿地资源建设和管护责任全面提升,到2025年,林长制工作在街道有效运行,形成责任明确、体系完备、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绿化有人建、树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 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设立街道、居民区两级林长和网格化护林队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街道林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其他两委班子领导担任副林长。以辖区居民区为基础单元,明确各林长责任区域,牵头协调包干区域内的绿化项目推进、生态资源管护和资源化利用。

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担任居民区林长,以各自辖区为责任区域,每个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配备1-2名工作人员组成护绿员队伍,分片包干建立网格化护林队及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绿化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对辖区村居民开展绿化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日常管护队伍的监督检查。

(二)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管理办,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建立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林长制办公室牵头,党政办、党建办、管理办、平安办、宣统文化办、营商办、监察室、城管中队、城运中心、城建中心、派出所、市场所、卫监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商讨绿化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与发展的相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

党政办:负责落实林长制管理养护的相关资金保障。

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相关工作纳入各居民区年度绩效考核,并指导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对居民区开展专项考核。

管理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计划和要求,在街道林长领导下,落实推进辖区相关林长制工作计划。

平安办:负责协调绿化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相关矛盾。

宣统文化办:负责林长制的社会宣传、发动工作。

营商办:负责落实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和落实。

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林长制工作工作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城管中队:负责绿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城运中心:负责绿地纳入“一网统管”范畴,组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

城建中心:负责做好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派出所:负责绿化资源违法涉刑案件查处等。

市场所、卫监所:负责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在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林长制工作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

三、 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工作会议制度

街道林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2次林长制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上年度工作成效与问题,通报落实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协调解决绿化发展和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林长制办公室根据上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动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林长办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林长办的工作部署,分析当季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绿化发展和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与不足,落实下季度工作内容,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不落下。

林长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商讨绿化发展的相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林长督查制度

开展多形式检查督查,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其中,街道林长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常务副林长、副林长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居民区林长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

(三)建立网格巡查制度

依托街道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居民区级日常网格巡查与街道专业巡查相结合的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巡查机制,将破坏绿化资源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纳入巡查内容;对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业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四)建立部门协作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林长制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联络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主动承担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问题协调等工作,做到责任区域不推卸、职能协作共担当。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居民区、相关单位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街道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林长和上级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典型案列等,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六)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方案,强化监督检查,采用林长督查、专业巡查、群众评价、投诉处置等方式,开展绿化保护的工作考评,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居民区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

四、 主要任务

(一)加强资源保护

一是开展绿化资源区划界定,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固化现有绿地,立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二是做好市场化养护管理,夯实养护单位主体责任,对照考核标准,确保绿化资源管护到位。三是加强日常网格巡护,居委会护绿员要落实每日一巡,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提升资源保护和预警防控能力。

(二)探索资源利用

一是绿化资源共享化,结合绿地“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景观工程,着力抓好绿地改造,构建绿地空间场景化,推动“公园+”、“绿道+”、“林地+”模式,实现绿地共享。依托公园、沿街绿地等资源,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绿化特色道路、口袋公园。

(三)强化执法监督

对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加大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上报执法部门。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以双林长为领导的林长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责任机制。探索林长制办公室办公模式,林长制办公室配置2-3名管理人员,建立以林长制建设强化绿化管理。加强居民区基层护绿员队伍建设,建立不留盲区的网格化护林巡查机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

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全额财政预算保障,持续推进绿地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防火道、隔离带、警示牌等资源防护设施建设,加强应急处理和救灾能力,加大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绿地管护综合能力。

(三)加强考核监督

重点区域设置林长制公示牌,公开林长和护绿员责任区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制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居民区林长和护绿员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对照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考核激励及问责机制。

周家渡街道2022-7-12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聚焦宪法、党内法规、森林法、行政类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提高园林绿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深化丰台区园林绿化系统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一)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出台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保障措施。同时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有人做,事后有人管,保证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一年来,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办公会、支部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重点做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容和党内法规、党史的宣传学习;局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内容,全年共计学习40余次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园林绿化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年对执法人员培训了4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公平执法的意识和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对行政执法平台岗位进行调整,制定《丰台区园林绿化局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方案》。

(四)健全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集体讨论记录及存档制度,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推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三会”会议议题预告制度,实行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听取群众意见,让公众参与监督。

(五)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流程,实现了对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执法责任制和案卷评查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强化了审计监督作用,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离任审计。

二、创新载体,加强法制治宣传教育

(一)传承“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启动了“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制定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将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认真做好了“八五”普法推进工作。

(二)结合国家宪法日,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专家对宪法知识进行培训,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防范应对风险挑战的水平,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预防能力,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三)重点对新修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新修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律业务水平,做到公正执法,提升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力争在全社会树立珍爱野生动物理念,共同维护和谐美好的生态家园。

(四)围绕园林绿化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普法宣传活动。持续优化园林绿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森林防火、优化营商环境、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开展“法律十进”宣传活动。重点落实“法律进公园”、“法律进景区”工作,结合《风景名胜区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园、风景名胜区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结合“法律进机关”,利用张贴宣传海报、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讲座2次、知识竞赛1次。

(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丰台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把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

三、全面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

(一)实行逢文必审。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关,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法制科把关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程序是否合法;对涉权、涉法和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办进行审查,并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草案,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提出的11份法律意见均基本采纳。加强了局对外协议的法律审查,聘请了律师作为局外聘的法律顾问,协助法制机构进行合同审查、纠纷和投诉处理、复议和应诉等工作。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  434份;参与各类应诉8件。

(二)规范行政行为。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梳理、归纳,逐一审查确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规范,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关、论证关、审查关和备案关等五个关口,注重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办案程序的规范工作。根据需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工作;联系法律顾问,有效解决全局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文件精神和相关知识,并组织了测试。我局没有起草区政府印发的或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和《丰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对原有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二是对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示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根据丰台区公示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通过丰台区政府门户网执行了政务公开,内容为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机构职能、执法主体、办公地点、办公时间、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裁量基准、听证标准;其他相关基本信息涉及园林绿化部门制定的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

(五)做好案卷评查。在案卷评查中,做到“三个精”,即领导重视、组织精密;程序科学,评查精细;尺度统一、计分精确。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区司法局有关人员进行指导解决。以案卷评查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查找问题,讨论案情,有力地促进了我局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局法制科每月对行政许可审批现场监督1次,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查。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2-7-28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下载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林业和园林行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市国土绿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植树造林年度实施计划和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全市森林、园林绿化及湿地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及城市绿地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统筹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实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园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林区和石山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和园林资金、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行业的科研、科普及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园林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和园林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第二部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2,374.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91.8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97.27万元,增长1.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16.1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45.83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主要涉及项目有街道(小游园)绿化养护(含新增绿地养护)、摆花、公园管理和活动、公园绿化养护、清扫保洁、设施维护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二是市森林公安局隶属关系划转至市公安局;三是因为市动物园管理处根据文件要求动物园门票不再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本级国库,所以减少市动物园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9.8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5.17万元,下降13.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2,448.6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9.19万元,增长82.81%,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市动物园管理处根据文件要求动物园门票不再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本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所以动物园门票纳入事业收入;二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4,537.2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39.09万元,增长313.18%,主要原因是: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增加,涉及项目有摆花经费、街道绿化养护、埴平补齐工程等。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33.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河东苗圃管理处2021年通过启动精品苗培育计划,创新调整销售模式,以及承接工程项目增加创收,实现收支平衡。

8.年初结转和结余14,882.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288.73万元,下降40.88%,主要原因是:一是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加快跨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2,374.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139.4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58.04万元,下降9.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4.71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31.5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28.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67.10万元,增长490.88 %,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相关支出分别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类)和农林水支出(类)。

3.卫生健康支出(类)607.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13.52万元,增长213.34%,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相关支出分别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类)和农林水支出(类)。

4.节能环保支出(类)1.97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相关支出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类)。

5.城乡社区支出(类)34,695.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街道(小游园)绿化养护(含新增绿地养护)、摆花、公园管理和活动、公园绿化养护、清扫保洁、设施维护费、填平补齐工程、花园城市建设项目、小马鞍山公园项目、景观灯(含瀑布)电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11.64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单位2021年部分相关支出列入其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主要涉及项目有街道(小游园)绿化养护(含新增绿地养护)、摆花、公园管理和活动、公园绿化养护、清扫保洁、设施维护费等;三是因为市动物园管理处根据文件要求动物园门票不再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本级国库,所以减少市动物园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农林水支出(类)2,226.74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公园城市规划编制费、森林抚育、苗圃抚育、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杉木双系种子园)、杉木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柳州地方茶树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07.18万元,下降55.77%,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单位2021年部分相关支出列入其他经济科目分类;二是市森林公安局隶属关系划转至市公安局;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森林植被恢复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858.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69.56万元,增长353.72%,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相关支出分别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类)和农林水支出(类)。

8.其他支出(类)15.77万元:主要用于蜡烛山公园绿化养护、示范党支部建设、旅游公厕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84万元,下降55.71%,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科普基地能力建设项目已在2020年完成。

9.结余分配0.3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41.2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1,234.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66.79万元,下降32.33%,主要原因是:一是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加快跨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74.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530.21万元,下降14.15%。其中:基本支出16,248.31万元,项目支出11,225.95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6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7,47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2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退休干部丧葬抚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36.18万元,支出决算为84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0.44万元,支出决算为58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主要原因:市奇石园管理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预算2人,其中1人在2021年逝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27万元,支出决算为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主要原因: 2021年12月医疗保险跨年支付。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9.07万元,支出决算为51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1%。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市绿化维护处、市园林科研所、市林业科研所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追加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补公务员医疗补助差额。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1.29万元,支出决算为83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园林管理工作经费;二是部分设备购置取消采购。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1.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9%。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绿地管护购买服务、公园城市规划编制费、法律咨询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5.24万元,支出决算为97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7,89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柳侯公园主电缆更换,市绿化维护处、市园林科研所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追加预算。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开展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8%。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2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13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林木良种补助。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为17.21万元,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1%。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林种结构调整改造。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林业有害生物和动物疫病防控补助。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6.9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返还森林公安办案费。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涉及项目有林区道路维修项目。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31.26万元,支出决算为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5%。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65万元,支出决算为85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蜡烛山公园停车场非税收入无法按计划足额收取,所以非税收入返还无法足额实现。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48.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47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退休干部丧葬抚恤费,补公务员医疗补助差额,市绿化维护处、市园林科研所、市林业科研所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追加预算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7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增人增资,市绿化维护处、市园林科研所、市林业科研所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追加预算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四)资本性支出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709.1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65.15万元,下降29.7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09.10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填平补齐项目、小马鞍山公园项目、花园城市建设项目、公园基础设施维护费;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比上年增加1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增加,报废车辆更换新能源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18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3%,比上年增加28.40万元,原因是报废车辆更换新能源车。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绿化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0%,比上年减少10.68万元,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市森林公安局隶属关系划转至市公安局。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绿化、林业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18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46万元,平均每辆0.8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 比上年减少0.51万元,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市森林公安局隶属关系划转至市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5次,人次3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02万元,降低9.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培训费支出等,比2020年减少55.35万元,降低26.52%。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培训费支出等;二是市森林公安局隶属关系划转至市公安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7.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21辆;其他用车1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绿化、林业业务作业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5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91%。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街道(含小游园)绿化养护(含新增绿地养护) 项目、公园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等3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各单位综合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次为“优”。

组织对18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各单位综合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次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局本级支出绩效自评项目5个。街道(含小游园)绿化养护(含新增绿地养护) 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摆花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6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摆展时令花卉数量指标240万盆,实际完成值为200.25万盆;未完成原因为该项指标按原申请资金设置,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后,未按实际金额对指标进行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下一年指标设置过程中, 及时和责任科室沟通,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绿地管护购买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城市规划编制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柳州市江滨公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缺乏科学化;二是缺乏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绩效自评工作中保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中需加强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切实联系单位实际工作,使指标和指标值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剔除不可控因素;三是保证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公园设施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8.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缺乏科学化;二是缺乏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绩效自评工作中保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中需加强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切实联系单位实际工作,使指标和指标值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剔除不可控因素;三是保证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缺乏科学化;二是缺乏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绩效自评工作中保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中需加强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切实联系单位实际工作,使指标和指标值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剔除不可控因素;三是保证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清扫保洁及设施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缺乏科学化;二是缺乏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绩效自评工作中保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中需加强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切实联系单位实际工作,使指标和指标值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剔除不可控因素;三是保证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

(3)柳州市龙潭公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9.9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3.7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清扫保洁项目自评得分为99.7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柳州市雀儿山公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3个。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8.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园精细化养护及管理水平仍需提高,公园景观仍需提升;二是公园花卉品种及造型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升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公园景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二是创新开展工作,试验增加花卉品种及掌控好花期,提升公园景观效果。公园清扫保洁项目自评得分为99.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少数游客对公园满意度不高,原因是觉得公园公厕厕纸和洗手液少不够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尝试引入扫码免费取纸机器来改善厕纸不够用的情况;二是增加添加公厕洗手液的次数来改善洗手液不足的情况。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柳州市鱼峰公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个。公园管理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细;二是没有建立起激励制约的监督机制,存在责、权、利脱节,奖励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形成目标管理体系,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加大日常考核督查力度,并建好台账,使之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增强考核透明度,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6)柳州市都乐公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2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7.8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2021年全年岩洞接待游客总人数是57299人,人数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86.56%,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19.69%。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班组先进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岩洞的宣传力度。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绿化工人员不足且流动性大,新招聘人员不能很快很好地衔接之前的工作;二是由于工作量大,管理人员的培训相应减少,导致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没有得到一个质的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克服相关困难,对于新进人员,及时做好岗前培训,使其更快的适应其负责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二是针对培训少这类问题,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科室有一人外出学习,可将学习回来的成果与大家进行分享,或者利用下班等业余时间,多阅读相关专业书籍,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质能力,确保更高质量的完成绩效考评任务。

(7)柳州市园博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3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清扫保洁及设施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柳州市城市广场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2个。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因管辖点多、面广,且均属全开放性,人员流量大、复杂,维护难度大;二是精细化养护工作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所有工作都实行规范化和长效管理常态,投入的成本、人力、物力逐年上升。下一步措施:开展好精细化养护工作,提高园区景观、服务质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植绿护绿中来。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管辖的点均属于全开放性公园,维护难度大、维护成本高;二是市民在爱绿护绿和爱护公共设施方面的意识有待加强,绿化植物人为损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投入安全秩序管理的人员普遍存在工资、福利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等,工作积极性不高。下一步管理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爱绿护绿的行动中来;二是加大投入,尤其人民广场和河东公园(市民广场),因为两个广场属于城市的窗口,不仅代表了柳州的形象,也是市民高度关注的敏感地带,在管理上具有特殊性,管理的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减弱。

(9)柳州市动物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2个。公园管理和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待完善相关绩效管理制度。在职和退休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待完善相关绩效管理制度。

(10)柳州市奇石园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8.3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公园清扫保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奇石馆采购奇石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政采程序过长,耗费的时长较大。二是收藏级奇石精品资源日益溃泛,收购难度加大,故未确定能否按计划完成奇石馆奇石采购。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奇石产地进行奇石采购。

(11)柳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支出绩效自评项目3个。公园管理和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人员对绩效目标认识度不高,工作完成了未能及时采集佐证材料。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有区域绩效目标;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实行工作成绩留痕,积极采集相关材料。公园小游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人员对绩效目标认识度不高,工作完成了未能及时采集佐证材料。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有区域绩效目标;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实行工作成绩留痕,积极采集相关材料。公园设施维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人员对绩效目标认识度不高,工作完成了未能及时采集佐证材料。下一步改进措施:设定有区域绩效目标;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实行工作成绩留痕,积极采集相关材料。

(12)柳州市城市绿化维护管理处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个。小游园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或者不够明确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修改完善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内容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的描述,使它们能充分体现绩效项目的履职效果。小游园管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或者不够明确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修改完善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内容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的描述,使它们能充分体现绩效项目的履职效果。小游园设施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或者不够明确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修改完善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内容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的描述,使它们能充分体现绩效项目的履职效果。绿化处事业单位差额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或者不够明确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修改完善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内容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的描述,使它们能充分体现绩效项目的履职效果。

(13)柳州市苗圃林场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个。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聘用人员工作不够稳定,流动性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稳定聘用人员,留住人材。

(14)2021年树种结构调整、市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产业化专项、市园林建设工程处生产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所以以上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已致函柳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申请以上项目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已复函同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2-8-2

 

 

让广东大地青山常在 秀水长清空气常新 文章下载

让广东大地青山常在 秀水长清空气常新

沿着总书记的足迹之广东答卷

盛夏时节,广东大地,蓝天、绿水、青山相映成趣。

绿色发展催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也让生活处处是美好成为现实:广州塔靓丽高耸,市民迎着珠江清风畅快骑行;茅洲河碧道延展,黑臭滩涂蝶变的湿地公园花草摇曳;练江边乡村静好,迎来游玩打卡的游客。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对广东大地的山山水水牵挂于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三次来粤视察中,都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全面覆盖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实现更可持续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牢记总书记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广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发生巨大变化。

如今的广东,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绿色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转变发展理念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在外‘流浪’那么久,终于回家了!”深圳市体工大队大队长夏哲顺清晰记得重回茅洲河训练皮划艇时的激动。此前因水质不达标,皮划艇队无奈常年在外训练。随着茅洲河治理取得成效,2020年运动员们首次“回家”训练。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作为经济大省的广东,创造了无数发展奇迹,进入新时代,却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新旧生态环境问题交织的局面。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来粤视察时对于补齐生态欠账曾作出明确要求。

深刻认识到转变发展思路的紧迫性,广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将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纳入“1+1+9”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以上率下、高位推进。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担任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总指挥、总指挥,挂点督战污染最重的茅洲河、练江,带动全省8万多名五级河(段)长,以及民间河长“拧成一股绳”,力破“九龙治水”难题。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东成立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零容忍”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损害赔偿、污染举报重奖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格局日益形成。

毗邻港澳,接壤多个周边省份,着眼于广东特殊的地理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来粤视察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

同一蓝天下,共饮一江水。按照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广东积极与港澳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粤港澳珠三角空气监测网络,联合收紧排放标准。针对跨省河流,广东推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周边省上下游共治,推动九洲江、东江、汀江—韩江3条跨省河水质改善。

抓住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机遇,各地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在广东沿海经济带,汕头、汕尾、阳江等广阔的海岸线上,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蔚为壮观,去年全省新增海上风电装机549万千瓦,推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高。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到2021年空气质量连续7年达标,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完成“十三五”时期碳强度下降20.5%的国家目标。

啃下最硬“骨头”

超常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视察广东时明确提出要补上生态欠账,广东下定决心下大功夫补齐生态欠账,在完善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以超常规力度毅然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

应对水污染,广东探索出流域综合治理、“大兵团”作战等战法。针对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国企、省企作为“主力军”,超常规建设各类治污设施。在茅洲河,深圳以“一切工程为治水让路”的决心推进,高峰期施工作业面1200多个;在练江,汕头段高峰期流域内一线施工人员达9000多人。

到2019年10月,茅洲河、练江这两条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在黑臭数十年来首次消除劣Ⅴ类,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成为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美丽注脚。

以治标推动治本,治污大项目带动环境治理大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2021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超2900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超7万公里,相比2018年分别增加41%、33%,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一座座污水处理厂从源头截住污染,斩断“黑龙”。

绿水倒映蓝天,“广东蓝”屡次刷屏朋友圈。

经过多年治理,2015年广东PM2.5浓度在全国率先达标,并在2018年转入“以臭氧污染防控为重点、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的新阶段。

强化源头减排,广东强力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数十万家“散乱污企业”,推动重点产业改烧天然气。针对臭氧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建立省大气污染防治“硬任务”攻关攻坚中心,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治理。

随着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面完成,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8.7%。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东不断提升固废、危废处置能力,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到2020年,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获评“优秀”等级。2021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取得新进展,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坚持生态惠民

换来美好生活增添发展活力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来粤视察时,曾深刻指出,“东濠涌以及遍布广东各地的绿道,都是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局部细节。如果方方面面都把这些细节做好,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就能实现。”

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广东立志打造美丽中国的广东样板,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让更多父老乡亲享受到生态产品和发展红利。

以河长制为抓手,广东修复水生态,打造万里碧道,接续治理中小河流,推动曾经的“垃圾河”“洪灾河”变成风景带和生态廊道。到2021年底,广东已建成2900公里高标准碧道,今年碧道建设被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中,截至5月底已累计建成超800公里。

森林进城,身边增绿。华南国家植物园落地实施,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在广东,越来越多的湿地公园、森林小镇星罗棋布,带去更多生态福利,推动生态屏障不断巩固,人居品质持续提升。到今年,全省累计已有25个市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区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在茅洲河畔,旧工业物流园则变为科技展示与生态体验交融共生的科技公园,随着碧道纵深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相继入驻。而漫步东莞华阳湖,昔日黑臭的“龙须沟”已是国家湿地公园,优美水乡“颜值”也吸引科技项目落户周边。

珠水浩荡,南岭葱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广东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力守护好这里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为实现永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基础,让这片热土福地青山常在、秀水长清、空气常新。

南方日报2022-6-28

 

 

森林病虫害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文章下载

森林病虫害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且在各地的分布中展现当地森林资源的特色,是当前各地开发森林旅游业的主要依托资源,对推动我国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同地区由于其气候条件等方面不同,各地的森林资源类型以及分布范围也是不同的,森林资源开发中所面临的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其中病虫害是各地森林资源开发和保护中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以下将以南方地区的森林资源为分析对象,探求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对策。

一、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从生态系统方面而言,森林不仅作为一种资源而存在,也作为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而存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多种物种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承载环境。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方面能提高树木的存活率,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储备大量、高质量的森林资源。另一方面,在森林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保障森林资源有序增长,以树木的高质量生长,逐步扩大森林资源集中区的森林面积,为森林中的各物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营造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的高质量建设维护森林生物的多样性。此外,森林资源是当前各地区发展旅游业的主要依托点,病虫害防治保障树木高质量生长,为当地政府开发森林资源提供了基础森林资源。最后,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下,树木成活率提高,森林数量增加,在防治水土灾害发挥着保持水土的重要作用,尤其对于旱季分明的南方山区城市而言,森林面积增长,在雨季将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防治水土流失等问题,减少自然灾害对当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以及民众生活方面的损害。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以我国南方森林为例,在对各地政府保护森林资源各项工作的调查中可知,大部分政府都将病虫害防治工作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工作手段,关注树木栽种、生长各环节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各地政府对病虫害防治工作如此关注,主要是由于病虫害是影响森林资源质量的主要因素。但是,从各地政府开展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实际中可知,其工作中仍旧存在部分问题,分别表现在工作意识、机制以及工作方式三方面,影响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

森林管理人员病虫害防治意识较为薄弱

从对南方各山系森林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中可知,部分山系管理人员的配给数量不足,加之,管理人员对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认知不清的现象,部分管理人员认为病虫害是森林生长过程中的必经过程,依靠森林所拥有的自我保护功能以及物种之间的制约可基本完善病虫害防治工作,人工干预并不是必要的工作。虽然随着各地政府对病虫害防治工作重视度的加强,各地森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认知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仍旧存在的上述问题。森林管理人员病虫害防治意识较为薄弱,致使防治工作的实际执行力度不强。

防治工作机制不健全

病虫害防治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林业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机制不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森林管理和病虫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在推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方面的力度较小;另一方面,林业部门内部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和一线防治人员工作缺少具体的机制依据和制度依据,防治执行力度较小。

病虫害防治工作方式不科学

各地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病虫害防治目的,多采用化学方式,向森林大范围喷洒农药等。这种防治方式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成效,但是也会对森林原有的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对策

加强森林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森林管理人员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一线工作人员,其工作意识、工作态度等都将影响森林病虫害防治效果。南方地区因其自然气候条件较好,适于森林生长,加之南方拥有一定的山区面积,为树木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气候条件、水源条件和生长环境。以武夷山系和南陵山系为例,这两处山系的面积占南方总面积的22%,其拥有的森林资源占南方林地面积的45%。森林管理人员和看护人员是保证森林资源质量的主体。

林业部门要对管理人员和一线防治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引导管理人员将对病虫害的认知从自然防治转变为人工干预和预防,更新病虫害防治理念,从而推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突发性病虫害问题,并对季节性问题进行预防,将防治工作落实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健全病虫害防治工作机制

病虫害是森林资源生长、维护、开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仅是森林资源相关的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也是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一直以来所面临的重点问题。针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阻碍因素,各地政府纷纷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为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经济的发展做好准备。

一方面,当地政府要依据当地森林资源特色和分布特色,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林业部门提供完善的法律参考,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林业部门在政府相关制度的支持下,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和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例如,更新管理工作条例,将季节性病虫害防治时间纳入条例中,增强工作强制性。

组织一线防治人员学习防治知识

各区域林业部门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为其灌输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两种防治方法的相关知识,其中,可以适当增加物理防治方式的相关内容,建设一支具备专业防治知识的森林管理人员。南方水资源相对充足,在选用病虫害防治方式时,要防治对水体造成污染,在可替代的情况下,可选用物理防治方法。此外,还要对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将高科技产品应用于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提高防治效率。

四、结语:森林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内容,不仅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平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还在经济发展中作为重要资源而存在。尤其是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而产生的新旅游形式,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中具有重要地位。各地区政府要与林业部门相互配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森林管理队伍,为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人员储备和技术储备工作。

甘洛县国有林场2022-7-12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谋划 文章下载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谋划

2022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总体目标,以求真务实为工作重点,创新思路,统筹安排,积极工作,大力推进园林绿化、供热、供气、环卫等工作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2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集中供暖

1、老城区文化路、黄河路供暖项目

2022年2月与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接老城区文化路、黄河路供暖代建事宜,已完成现场调查、方案设计规划及可研报告的编制评审工作。

2、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供热基础设施项目

前期工作已完成,准备上报申请专项债。

3、清丰县东赵店村棚户区供热基础设施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按照评审专家意见完成,等待县发改委批复。

4、新星公司清丰县柒号院、森林花语等小区供暖项目

已完成井场围挡搭建和施工手续的相关内容办理,井场场地清理完毕,正在做地质勘察和钻井设计。

(二)园林绿化

1.道路绿化

今年完成东环路北延、万邦物流园周边道路、人和大道(霁云大道—兴业路)西侧、顿丘大道(人和大道以西)道路北侧等道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安康路(清丰大道—诚睦路)道路两侧、文化路(幸福大道—叠翠路)行道树更换等绿化工程,具体如下:

(1)东环路北延绿化工程全长500米,包含中间分车带、两侧分车带以及道路两侧绿化,绿化总面积1.2万平方米。按照顺承东环路南段设计方案,原设计栽植中山杉、大叶女贞、红叶石楠等需购买苗木,为节省财政资金,部分改种为我局苗圃现有苗木丝绵木、海棠、花石榴等;

(2)万邦物流园周边道路绿化工程位于万邦物流园北门及西门,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目前已种植金叶复叶槭、碧桃、木槿、海棠、腊梅、大叶女贞、金叶榆、树状月季、红叶石楠球等;

(3)人和大道(霁云大道—兴业路)道路西侧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目前已种植国槐、雪松、白蜡、桑葚、金银木、油松、榆叶梅、紫叶李、百日红、碧桃、海棠、樱花、腊梅、石楠球、冬青球、卫矛球等苗木共计1000余株;

(4)顿丘大道(人和大道以西)道路北侧绿化工程,全长360米,道路北侧绿地均宽20米,总绿化面积7131平方米。主要种植雪松、樱花、百日红,地被撒播白三叶草籽;

(5)安康路(清丰大道—诚睦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全长1100米,临路两侧各种植一排白蜡,间隔种植高杆红叶石楠球、高杆大叶黄杨球,并以造型油松、雪松、红叶石楠柱等重点打造安康路与清丰大道西北角与西南角两处节点,共种植乔灌木1000余株;

(6)文化路(幸福大道—叠翠路)行道树更换绿化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将毛白杨更换为椿树,解决了多年来杨絮扰民的问题,更换行道树毛白杨400多棵,新规划栽植椿树500余株。

2.游园建设

建设秀水路游园1座,位于西大街以北,规划繁荣路以南,秀水路以东,占地6538平方米,目前已种植丝绵木、黄山栾、白蜡、银杏、大叶女贞、红叶石楠树、树状月季、海棠、紫叶李、榆叶梅、紫薇、红枫、花石榴、无刺枸骨球、红叶石楠球、金叶女贞球等苗木200余株,已完成全部乔灌木栽植任务,同时正在进行园建和公厕建设。

3.单位绿化

指导并帮助东居之窗、傲胜人造草厂、教育园区等企事业单位绿化,总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

(1)东居之窗厂区绿化面积1230平方米,主要种植紫叶李、红叶石楠球,铺植草坪,已全部完成,共计栽植乔灌木200余株;

(2)傲胜人造草厂厂外绿化面积3700平方米,主要种植雪松、大叶女贞、金叶榆、紫叶李、红叶石楠球、大叶黄杨球,铺植麦冬等,已全部完工,共计栽植乔灌木200余株;

(3)教育园区绿化面积2.1万平方米,主要针对其园区内博雅园、宿舍楼周边进行后期绿化以及前期补植补栽,主要种植法桐、栾树、樱花、桃树、李树、海棠等乔灌木,目前已完成法桐、海棠、花石榴、栾树、白蜡等部分乔灌木栽植,共计400余株,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三)环卫及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安装沼气收集装置;渗滤液原液浓度较高,购置离子树脂交换装置;为避免雨季垃圾堆体雨污分流不彻底,进行垃圾堆体边坡整形,山体覆盖膜修复。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韩村镇分场:为避免雨季垃圾堆体雨污分流不彻底,进行垃圾堆体边坡整形,山体覆盖膜修复。

3.生活垃圾全资源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为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生活垃圾进行全资源综合处理。2022年5月26日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

4.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做好日常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加大对薄弱区域清洗力度,对县城区所有街道、空地、隔离栏下等重点路段、区域进行集中清理,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湿法作业,加大县城区外环路、城区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

5.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和网格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四)供气工作

2022年上半年供气工作完成燃气管线铺设20公里,安装调压箱32台、安装调压柜5座,阀门井安装21个,发展民用户800余户,工商业用户16户,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

二、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供热工作

1、老城区文化路、黄河路供暖项目

文化路项目:(1)6月底完成地质勘探、钻井设计,并完成钻井开钻前准备工作;

(2)7-11月份完成文化路越秀站4口地热井及能源站建设;

(3)12月初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试运营。

黄河路项目:

(1)6-7月份完成EPC招标工作;

(2)8-12月份进行钻井和能源站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60%。

2、清丰县侯窑村、东赵店棚户区供热基础设施项目:

计划完成专项债资金申报,资金下达后,开始招投标工作。

3、新星公司清丰县柒号院、森林花语等小区供暖项目:督促新星公司完成钻井设计、加快实施相关的招标、施工工作,预计7月份开始钻井。

(二)绿化工作

1.持续推进秀水路游园建设项目及教育园区绿化;

2.优化黄河路(幸福大道—人和大道)、诚睦路(顿丘大道—朝阳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3.加强新建绿化工程的苗木养护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

4.为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对县城区内绿地缺株断垄、黄土裸露排查汇总,统一治理,进行补植补栽。

(三)市容环卫工作

两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中央及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2022年底前两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存量降至50%以下、堆体下渗滤液存量消纳70%以上。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2022-7-15

 

 

平凉市集中开展夏季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文章下载

平凉市集中开展夏季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整改病虫害发病率高、防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全市住建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行动,多措并举集中开展夏季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摸清虫害底数。各县(市、区)根据《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抽组专门人员,对城区范围能各街道、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病状及分布进行了全面巡查摸排,对摸排到患病树木全部建立了工作台账,为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技术指导,提高防治水平。市住建局积极主动履责,结合绿化苗木季节性生长特点和平凉市常见病虫害特征,及时印发《关于抓紧抓好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从病症临床表现、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为各县(市、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夏季病虫害基数大、虫龄小、病害轻、抗性弱等特点,各县(市、区)在做好监测预测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防治方案,结合绿化苗木分布情况,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修剪病枝、喷洒药剂、药物灌根治理、树干滴管输液、无人机喷洒等方式,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大叶黄杨白粉病、月季黑斑病、柳树丛枝病、蚜虫、国槐尺蠖、蚧壳虫等园林病虫害进行了有效防治,遏制了病虫害进一步扩散,确保了绿化苗木夏季健康茁壮生长。全市共开展病虫害防治树木218850棵,其中行道树97858棵,喷洒药剂2009.6公斤、喷洒绿地面积24373亩、出动防治人员105人,打药车辆910车(次)。

四是加强日常养护,提升养护水平。在全力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全市住建系统把浇水施肥、整形修剪、清除杂草、清理垃圾等日常养护措施作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抓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城市景观效果。

下一步,全市住建系统将持续聚焦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养护措施,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平凉市住建局2022-8-3

 

 

平凉市主要林木病虫害防治措施 文章下载

平凉市主要林木病虫害防治措施

一、柳沫蝉

危害性状:4月中旬以后越冬卵开始孵化成若虫,在新梢基部吸食危害,同时腹部不断排出泡沫,将虫体包被在泡沫中,被害枝条不断有水滴下滴,并沿枝条流淌。6月下旬,若虫开始羽化为成虫,并离开泡沫,在一、二年枝条上继续取食危害,到7月末至8月初,成虫开始交配,之后在当年生枝条上部产卵,凡产卵处上端枝条全部萎蔫干枯。

防治措施:

1、联苯菊酯乳油3000-5000倍

2、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7500-15000倍

3、2.5%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1500-2000倍

4、剪除发病枝条,集中焚毁

二、柳厚壁叶峰

危害性状:一年发生1代,以老熟幼虫在土壤中结茧越冬。翌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成虫羽化,中为羽化高峰,羽化后几小时后即可进行孤雌生殖。产卵于柳叶组织内,1处1粒,卵期8天左右。幼虫孵化后就地啃食叶肉,受害部位逐渐肿起,最后形成虫瘿,虫瘿近茧豆形,无毛,由绿渐变为红褐色。虫瘿以叶背面中脉上为多,严重时虫瘿成串。带虫瘿叶片易变黄提早落叶,影响植株生长。秋后幼虫随落叶或脱离虫瘿入地结薄茧越冬。

防治措施:

1、4月下旬至5月上旬发生严重时,喷施2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00倍液。

2、人工摘除虫瘿。

三、柳树丛枝病

危害性状:柳树丛枝病是由类病原体和真菌引发病害,主要表现为叶片皱缩、扭曲、皱缩成团,此病害会随着柳树生长不断逐渐变大,并出现褪绿,后期小枝丛生,植株生长受到抑制。

防治措施:

1、做好植物检疫,预防带病植株进入。

2、清除病株:将染病植株连根挖出,就地烧毁。

3、5月初至7月中旬,使用直丰宁400倍液、靛红酮1000倍液药剂、阿泰灵1000倍液+40%克独宝可溶粉剂1000倍。

四、侧柏叶枯病

危害性状:多发生在春季。幼苗和成林均受害。病菌侵染当年生新叶,幼嫩细枝亦往往与鳞叶同时出现症状,最后连同鳞叶一起枯死脱落。病菌侵染后,当年不出现症状,经秋冬之后,于翌年3月叶迅速枯萎。潜伏期长达250余天。6月中旬前后,在枯死鳞叶和细枝上产生黑色颗粒状物,遇潮湿天气吸水膨胀呈橄榄色杯状物,即为病菌的子囊盘。

侧柏受害后,树冠似火烧状的凋枯,病叶大批脱落,枝条枯死。在主干或枝干上萌发出一丛丛的小枝叶,所谓“树胡子”。连续数年受害引起全株枯死。

防治措施:

(1)适度修枝,改善侧柏的生长环境,降低侵染源。

(2)苗圃可增施肥料,促进生长。

(3)子囊孢子释放高峰时期(5-6月),喷施40%灭病威、或40%多菌灵、或40%百菌清500倍液进行防治。

五、侧柏大蚜

危害性状:又名柏大蚜,危害侧柏,垂柏、千柏、龙柏、铅笔柏、撒金柏和金钟柏等。是柏树上的重要害虫之一,特别对侧柏绿篱和侧柏幼苗危害性极大。嫩枝上虫体密布成层,大量排泄蜜露,引发煤污病,轻者影响树木生长,重者幼树干枯死亡。

防治措施:

1、保护和利用天敌 如七星瓢虫、异色瓢虫、日光蜂、蚜小蜂、大灰食蚜蝇、草蛉和食蚜虻等。春季发生不严重时,尽量不打药剂,可喷清水冲刷虫体,以保护日后的天敌繁殖与发展。

2、药剂防治 发生严重时,可采用1.2%苦烟乳油1000—1500倍液喷雾,亦可喷洒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00倍液防治。

六、落叶松球蚜

危害性状:威胁树木的高生长,严重时可降低当年兴安落叶松高生长的40%,8月初虫瘿开裂,中旬开裂盛期,具翅芽的若虫爬出瘿外。瘿蚜所产的卵于8月中旬前后孵化,9月中旬开始进入越冬状态。翌年4月下旬,越冬的伪干母若虫开始活动,经脱皮3次,即为伪干母成虫,5月上旬产卵。一部分卵5月末羽化成具翅的性母,迁回到云杉上。另一部分为无翅的侨蚜,留在落叶松上,每年可发生4~5代,是危害落叶松的重要阶段。

防治措施:

1、造林时,避免云杉和落叶松混交。7月,在云杉上的虫瘿开裂之前,可剪除虫瘿烧毁。

2、蚜虫繁殖快,世代多,用药易产生抗性。选药时用复配药剂或轮换用药,可用50%啶虫咪水分散粒剂3000倍液,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5.7%甲维盐乳油(国光乐克)2000倍液喷雾均可针对性防治 ,防治时建议在常规用药基础上缩短用药间隔期,连用2-3次。

七、白杨透翅蛾

危害性状:主要以幼虫蛀食白杨、毛白杨、加大拿杨的茎干、枝条,形成肿瘤。初龄幼虫取食韧皮部,4龄以后蛀入木质部为害。幼虫在枝干隧道内越冬。翌年4月初取食为害,4月下旬幼虫开始化蛹,成虫5月上旬开始羽化,盛期在6月中到7月上旬,10月中旬羽化结束。

防治措施:

1、严格苗木检疫,对调出和调入的苗木,应逐株检查,将带有虫瘿的苗木销毁。

2、在成虫羽化期间用性激素进行诱杀。

3、用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蛀干注射,毒杀幼虫。

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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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主要病害的防治方法

一、疫病真菌病害

疫病是观赏苗木重要的常见病害。引起苗木的猝倒、茎基腐、根腐及嫩枝、叶片、果实的腐烂等。常见的疫病有:樟疫霉引起的雪松、杜鹃、山茶、板栗、橡树、松树等疫病,恶疫霉引起的苹果、杜鹃等根腐病,丁香疫霉引起的紫丁香、杏树溃疡病等。

症状特征

引起立枯、根腐及干腐。幼苗嫩根或根颈部皮层呈褐色水溃状,组织坏死软化,病苗倒伏而死,称为立枯。幼苗到大树均可发生根腐,首先从根尖或分叉处发生,也可从根端部分的中间发生,病斑初为浅褐色水渍状,后呈深褐至黑色,最后坏死。根腐发生严重的大树,可以导致干腐,在树干基部以上,常流出树脂,幼树皮层薄而柔嫩,病斑呈凹陷状、水渍状腐 烂,无恶臭。发生特点病菌在*壤中的病残体上越冬。第二年借 雨水或水流传播,侵染根部在南京4-11月均可发病,雨水多及湿度大发病重。*壤粘重板结、平地栽种发病也重。

防治方法

一是苗圃地应选择酸性*壤、地势较高、排水良好的地块;

二是苗圃地或田间有发病迹象时,可用90%乙磷铝可溶性粉剂1000倍液灌浇,或90%乙磷铝可溶性粉剂20克的1000倍液加70%敌克松原粉10克的500倍液配成混合液松*后灌溉,发病期每月1次。

二、叶斑病

几乎每种观赏苗木都有叶斑病,绝大多数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根据病斑的形状、颜色等,常称为褐斑病、黑斑病、轮斑 病、角斑病等。叶斑病严重时,常引起落叶,削弱树势,影响观赏 价值。常见的有杨树、山茶、大叶黄杨、木棉、樟树、扶桑、八仙花、白兰、榔榆等炭疽病,月季、杨树、黄葛树、白兰等黑斑病,石楠、夹竹桃、大叶黄杨、杜鹃、山茶、丁香、紫薇、桂花等褐斑病,月 季、山茶等灰斑病,广玉兰、紫薇等斑点病,石楠、银杏、五针松、罗汉松、八仙花等叶斑(叶枯)病,山茶、梔子、紫薇等煤污病及紫荆角斑病等。

症状特征

可侵染叶片、茎杆和花蕾。下部枝叶发病较多,叶片病斑圆形或长条形,后期扩展呈不规则状红褐色大病 斑,中央灰白色,散生小黑点。茎及枝上病斑多分布在分叉处和摘芽的伤口处,灰褐色长条形,后期产生黑色霉层。

发生特点

病菌在寄主残体或*壤越冬。发病期 随风雨传播,侵染植物。温室内四季均可发病,露地栽培秋 季发病最为严重。连作密植,通风不良,湿度过高均易促进病害发生。

防治方法

一是清除病株残体,减少侵染来源;

二是选 用抗病品种,适当增施磷钾肥,提高植株抗病性;

三是实行轮作;

四是在*壤表面浇灌,避免在植株上喷水;

五是喷洒1%的波尔多液,或25%多菌灵可湿性粉剂300-600倍液,或50%托布津1000倍液,或80%代森锰锌400-600倍液。

农技学堂2022-6-28

 

 

永春县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永春县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闽绿委〔2022〕1号)《泉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泉绿委〔2022〕4号),全方位推进我县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超越,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科学绿化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大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对接全省林业“八大工程”建设,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强效益”为核心,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合理布局,突出规划指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生态生境、立地条件,结合树种生物学特性,适地适绿,大力营造混交林、异龄林、复层林,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固碳能力。三是坚持量力而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以质为先、质量与数量并重,科学务实开展绿化。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先行,筑牢绿色保障

坚持科学规划。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组织绿化相关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森林覆益率、森林蓄积量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发展目标,编制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加强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县林业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推进重点工程。对接全省沿海防护林工程、江河流域生态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商品用材林工程、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林产工业工程、森林旅游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突出重点流域、重要路段沿线、城镇周边、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区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速生丰产林、木本油料基地、乡土珍稀树种、林果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等商品林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二)提质增效,夯实绿色基础

优化林分结构。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因地制宜营造适生丰产高效树种,鼓励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进一步调整树种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落实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 打造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地带性植被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建设,精细化实施改造、抚育、修复等措施,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固碳能力。(县林业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紧盯生态修复。坚持水土流失治理与防控监管、民生改善相结合,治山与治水、治理与保护、统筹推进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对江河源头、水源区等上游地区加强封育保护。加强桃溪等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对残次林采取补植、抚育等修复措施,并向内延伸至全县范围开展纵深防护林建设,打造多层次的防护林体系。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通过政策激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探索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废物利用+产业融合”的生态修复新模式,提高废弃矿山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县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资源管护。开展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推动国有、支持引导其他林业经营主体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培育目标和经营措施。突出森林固碳能力建设,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坚持对国有、集体新造幼林地实行三年管护,将未成林造林地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并与生态护林员绩效挂钩。编印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及负面清单,就植物品种规划、植物绿化原则、种植设计、绿化养护、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等提出明确技术导则和具体要求,指导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品质。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县林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力攻坚,实现绿上加绿

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河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挖掘绿化潜力。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建设,统筹抓好山上山下、城市乡村造林绿化,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促进生态建设成果全民共享。强化造林绿化用地保障,确保各类迹地及时造林更新。合理安排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重要公园、绿地建设,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总体要求加大口袋公园、串珠公园等小微型绿地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推广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建设,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县林业局、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持适地适树。对江河两岸、湖库周边、水土流失区等重要区位要选用适应性强(耐水湿、耐瘠薄等)且防护性能好(根系发达、深根性等)的树种草种;对水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地块要优先选用生长快、产量高、抗病虫害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在森林火灾多发区、易发区大力营造木荷、火力楠、油茶等生物防火林带;居民区周边要兼顾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加强苗木培育保障能力建设,建设保障性苗圃,加大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草种苗木培育,大力培育轻基质容器苗,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避免长距离调运苗木。(县林业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理配置资源。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合理配置绿化用水,推广集水、节水绿化技术。积极推广良种壮苗,鼓励使用容器苗,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禁止截干栽植,实施全冠造林绿化。提倡低成本、易维护、可持续的绿化方式,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注意保护城市大树老树,适时组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严格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避免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绿化。(县林业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位推动,创新管绿新模式

提升设计质量。以造林绿化相关标准等为指导,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管理,切实提高作业设计、工程量测算、施工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监管制度,建立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及竣工验收机制,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全过程监管。承担市级以上财政投资或以市级以上财政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用地、技术措施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造林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林木良种。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做好弃土、弃渣的规范化处理,工程扰动区要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配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树草种及时进行复绿。(县林业局、城管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监管体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将造林绿化任务和造林绿化成果落实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组织开展林草资源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监测技术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分析,全面监测国土绿化和林草资源状况变化。持续推进和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工作,扩大评价范围、提高评价效率。(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严格城市树木迁移砍伐管理、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县林业局、城管局、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国土绿化预算,创新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油茶及丰产竹林、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深化林业金融创新,推出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绿色(碳)金融产品,探索运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县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城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永春支行、银监永春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种苗、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林水关系等科技攻关,开展国土绿化技术地方标准建设。加大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机械装备研发和推广,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的林业机械,推荐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健全生态定位监测观测体系,为森林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提供服务。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县林业局、城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管理措施。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社会资本参与的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以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先保障现有林改培、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经营规模较大的人工商品林且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支持采取有偿方式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草地及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支持合理规划林区机耕道、防火路建设,为森林经营、森林防灭火等提供必要条件。鼓励和引导林权所有者采取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支持林权流入方与林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永春县绿化委员会2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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