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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18年信息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政法委

题目: 2018年政法委工作信息第48期

资料提供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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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雄榜张飚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旋律没有休止符 文章下载

政法英雄榜|张飚: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旋律没有休止符

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旋律没有休止符

——记“改革先锋”“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

“我们平时联系不多,过年过节会通个电话。知道他们过得很好,我很欣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正科级检察员、退休检察官张飚,找出微信好友中的张高平对记者说,“他的头像就是前几年盖的六层小楼,这些年他投资做了点小生意,祖孙三代共同生活其乐融融。张辉也结婚有了孩子,最近我的朋友去安徽旅游还专程到他家里看望。”

时间拉回到2007年,张飚受理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后,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张氏叔侄被改判无罪,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张飚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最美检察官”等殊荣。

12月18日,在北京隆重举行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张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身份名列其中。

“这不是我个人的荣誉,而是全国检察系统的荣誉。我想,张氏叔侄的平反昭雪是我们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为改革开放再出发打下了坚实基础。”张飚坦言。

记忆犹新的那顿“牢狱饭”

如今,张飚很少提起当年办理张氏叔侄案的曲折过程,但他始终不忘第一次在监区吃饭的场景。“菜是辣椒炒红萝卜和白菜粉条炒肉,主食是馍馍,我觉得还不错。”

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高晨至今还记得,当年自己作为书记员第一次跟张飚到监狱提审张高平时的情景,与张飚一起吃的那顿“牢狱饭”更是记忆犹新。

“那天上午在张高平服刑的监区提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到了中午吃饭时间,石河子监狱办公室主任秦新刚邀请我们到办公区一起吃工作餐。考虑到从监区到办公区来回耽误不少时间,张飚提议我们就在监区吃服刑人员的饭菜,还可以了解他们的伙食情况,监督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高晨说,那天就是张高平负责打菜,二人在监区吃过午饭后又很快投入到提审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张高平都看在眼里,这让他对监所检察人员更加信赖,也使提审更加顺利。

在监狱工作近30年的秦新刚说,张飚身上折射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人员对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事无巨细的职业精神。“这些年来,无论是张飚之前的检察人,还是张飚退休后的新人,一代代监所检察人兢兢业业、一丝不苟,默默地为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他们的精神始终在不断传承和延续。”

石河子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彭阳刚工作的几年正值张飚临近退休。因与张飚的办公室相邻,彭阳发现监所科的干警们每天总是忙忙碌碌,一大早奔赴监狱,很晚再回到院里,有时下班后还在讨论案件。

“飚叔那个年龄段的人大多使用电脑不是很熟练,我总能看见他缓慢地敲键盘到很晚。有时事情紧急,他会很难为情地拜托我这个晚辈帮忙打一些不涉密的公文。”彭阳告诉记者,那时知道张飚所在的监所科办了很多案件,但不知道其中的张氏叔侄案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当张飚的事迹在全国广泛宣传后,她看到了作为千千万万平凡岗位上的检察人凭借点滴的踏实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同时,她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从事的审查逮捕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仔细审查每一个证据,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买来“作案工具”分析案情

退休后的张飚有时会收到全国各地群众的来电来信,向他咨询法律问题,他都尽可能作出回复,给求助者提一些法律建议。

“近几年在与群众的交流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老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提升,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在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十分显著。”张飚对记者说。

“张飚的事迹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全面推进法治监狱建设的大门。”石河子市监狱狱内侦查科负责人何江说,张飚曾经工作过的监所检察科近年来除了日常对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外,还主动承担起监狱民警的法治业务培训工作,促进了监狱民警法治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魏刚告诉记者:“‘张飚精神’是我们刑事执行检察官做好工作的一件法宝。这些年,凭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全科在工作中始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和石河子市检察院聘请退休的张飚为特约检察员,并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办公室;石河子市法院设立了“张飚调解室”;全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均设立了“张飚岗”。“张飚精神”在延续和传递。

“从素未谋面只闻其事到一起工作,张飚给我的印象始终是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法治守护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热米拉·买买提回忆,2016年,张飚以特约检察员的身份协助该处办理一起刑事申诉疑难案件。该案时间比较长、案情较为复杂,张飚跟随办案组辗转新疆多地调查取证,多次在案件分析会上与大家共同研讨案情,直言不讳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为办案组献计献策。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官刘志国回忆,有一次办案组要乘飞机到外地调查取证,张飚因故不能一同前往,他便一早赶到机场,与办案组的同事共同梳理案情,确定调查方向。还有一次,办案组乘飞机到达库尔勒后,又驱车300多公里在一个工地旁做笔录,年近七十的张飚与大家在户外并肩工作了四个多小时,没有一句怨言。

“张飚的性格中有一种执着的品质,总是一丝不苟琢磨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刘志国说,为了更加直观地分析案卷中的证据,针对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的挫裂伤,办案组研讨案情时,张飚会带着买来的服装模特假人头、作案工具中包含的三种不同胶带,甚至是几号铁丝也与卷宗所述完全一致。

“张飚精神”深植新疆沃土

“张飚的事迹近年来在新疆大地尤其是法律界广为传颂。”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法蒂玛·马合木提对记者说,张飚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职业良知,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公平正义,是成千上万检察人的集中代表,让我们看到人民群众对法律怀有希望,对公平正义坚定向往,对检察工作充满信心。

2014年,曾是一家企业基层主管的刘某专程从山西前往新疆,请张飚对他的案子进行“把脉”。原来,10多年前,一家公司到刘某所在企业采购,负责相关业务的刘某向对方提出只要给他5000元钱,货品就可以低价销售。然而收了钱后,刘某非但没有兑现承诺,还百般刁难对方,最终未能实现交易。一年后,对方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了刘某,刘某也承认确实索要了钱财,最终被以受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刘某对张飚说:“我申诉10多年了,市里、省里都找过,被举报后我把钱退了,我始终认为自己并没有犯法,请您帮我看看还有什么申诉的理据。”详细看过材料后,张飚回答道:“我看你就不要再申诉了,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你是主观故意犯罪,对方举报也是有根据的。无论钱有没有被退回,只要曾经有过受贿的行为,就不影响法律对于这一行为的定性。”张飚向对方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交谈两个多小时后,刘某说:“您这样分析我是可以接受的,我听您的,以后不再申诉了。”

张飚说,这些年,每当来访者找到他,自己必须做到的是向对方耐心地讲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群众解惑释疑。“通过我的讲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法治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

“近年来,我院把学习践行‘张飚精神’作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的工匠精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作为、新发展。”石河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迁盛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市机关绩效考核一等奖、领导班子考核一等奖等多项荣誉,今年办理了全疆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张飚获得改革先锋称号这一殊荣,我发自内心感到骄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璇认为,近年来,在新疆法治建设中,有许多像张飚一样的杰出代表受到党和国家的表彰,这表明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新疆始终紧跟国家的步伐。4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证明,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法治建设是最有力的抓手。

“张飚是我们新疆检察官风采的一个展示,这个先进人物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与检察机关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始终强调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要求分不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说,新疆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张飚精神”传承和发扬下去,让“张飚精神”永远留在新疆,鼓舞新疆检察人始终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让检徽更加闪亮,检察事业更加兴旺,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正义网2018-12-21

 

 

忠诚履职 不辱使命——改革开放40年南昌政法工作综述 文章下载

忠诚履职 不辱使命——改革开放40年南昌政法工作综述

40年改革开放,40年辉煌灿烂。40年来,南昌政法战线紧跟改革发展步伐,追赶超越,澎湃前行,书写了励精图治的壮丽篇章,为维护省会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2017年公众安全感达到94.89%,较2014年提高了3.1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前列,17次荣获全省综治工作优秀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逐年上升,2015年至2017年分别为92.8%、94.9%、96.2%,居全市民生工程满意度首位。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满意度不断提升,2017年分别达到96.57%、97.76%、93.41%、97.73%。

2003年、2016年两次全国综治工作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推出了一批特色亮点,形成了一系列政法综治维稳先进典型经验,生动展现了“南昌实践”。40年来,全市政法队伍涌现出邱娥国、陈勇琦、潘堃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一个个鲜活数字的背后,是政法战线几十年如一日的努力付出。改革开放以来,全市政法战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力打造了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昌、法治南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40年来,政法工作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中前行

全市始终紧绷维护稳定这根弦,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打击与保护等关系,深化稳定风险源头防控和末端处置,妥善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保一方稳定、护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维稳工作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情报网络,落实了领导机构、工作措施、处置力量和保障措施,妥善处置了各类重大涉稳事件。

同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和刚性要求,形成了部门联动、模块化运作、社会化协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近两年,全市稳评备案268件。积极推行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心理服务疏导等工作,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9%,努力做到了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化解在“最初始”。

40年来,政法工作在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中前行

全市政法工作始终在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全市政法机关以积极有为的护航姿态,以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本着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组织开展了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破案率明显提高,治安好转率逐年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5万余起,命案破案率始终保持100%,营造了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的良好治安环境。

与此同时,我市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治安、交通、出入境和户政等行政管理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经营、群众办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自2015年以来共救助810人,发放救助金2500万元,彰显了司法关怀,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此基础上,积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服务“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严惩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挂牌设立了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法庭和第一、第二金融法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跨行政区划集中审理金融案件,成功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深入开展了生态检察工作,持续推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稳妥办理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40年来,政法工作在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中前行

群众对平安的期盼在哪里,政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就在哪里。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平安南昌创建路径历经了由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创新提升。

管总管远,构建了权责清晰、奖惩分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总结形成了富有特色、实用管用的南昌综治“四五工作法”,全市市域社会治理迈上了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科学化轨道。

一方面,坚持用抓经济工作的方法抓政法工作,全市政法系统历任班子一任接着一任抓,全体政法干警一轮接着一轮夯,特别是近两年,大力实施“两所一庭两中心”建设,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跃升。建成了以市综治中心为龙头的四级综治中心2058个,成为全市社会治理的“大脑中枢”。高标准建设了一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场所,实现对各类特殊人群的有效管控。高压打击邪教组织,广泛开展警示宣传工作,邪教综合防控成效显著。严厉打击插手基层组织、强揽工程、“黄赌毒”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砂霸”、套路贷、暴力传销等黑恶犯罪活动,全面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坚持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通过持续大力开展综治“六进”、五区创建和智慧平安小区创建,实现全市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共建立了208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培养了1498名“法律明白人”骨干;组建了数万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成立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我市先后有10人受到全国表彰,7人受到省级表彰,17人受到市级表彰;统筹把握“乡土洪城”和“社区洪城”特点,涌现出安义县综治银行、西湖区莱茵半岛等创新之举,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著。

40年来,政法工作在不懈推进改革创新中前行

全市政法工作始终紧跟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牢牢把握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为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动能、开辟新境界。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上,全市法院、检察院两次共遴选员额法官401名、检察官219名,全市办案力量增加了近20%,85%的司法人力资源在一线办案,配套措施不断优化,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稳步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撤销了齐城岗分局、江铃分局、洪都分局、桑海分局4个企业分局,当前公安融警机制、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均成效显著;创新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检审关系、检律关系。

在科技水平提升上,我市坚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从2016年开始,连续三年新建一类探头3.5万多个,接入社会视频探头4.1万多个,全市“雪亮工程”平台探头总数达到80162个,实现了重要道路、重点区域、重要部位、案件高发区域全覆盖。大力推行“智慧警务”建设。充分运用人脸车辆识别、烟感检测和现场人流热力图等技术开创了安保新模式。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等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程网上办案。大力推行“智能司法”。高标准建成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40年来,政法工作在坚定守护公平正义中前行

全市政法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顺应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执法监督力度上,我市竭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全市信访总量呈现“好中有降”的良好局面。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遴选了法学专家和专职律师深入参与,凝聚全市法律智慧查摆和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在执法司法效能上,我市建立了全省领先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观点辨析、分歧解决,建章立制地解决了一批长期未决的执法司法难题。同时,全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了不动产“点对总”查询试点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执行效率,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广泛开展法学研讨、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学术影响力、政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段段旧貌换新颜的壮阔历程,一个个跨越式进步的丰硕成果,凝聚着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坚强的意志、更过硬的本领,奋力开创新时代平安南昌、法治南昌建设新局面,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南昌日报社2018-12-24

 

 

政法新媒体之春:一种使命,两肩担当! 文章下载

政法新媒体之春:一种使命,两肩担当!

一个月前,朋友圈被长安君的一篇文章刷屏,无数政法新媒体小编在微信群里奔走相告:难道政法新媒体的春天要到了吗?

当然。

作为从事政法官微运维和自媒体运维的小编,读完文章后我备受鼓舞、心潮澎湃。原因很简单,中央领导的空前重视无疑是一针强心剂,给予了无数在复杂凶险舆论场奋勇搏杀、在寂寥深夜里通宵写稿的一线小编们继续前行的力量。

无论是代表官方的政务官微,还是民警自办的自媒体小号,大家都秉承着一种使命,那就是“维护国家安全,将公平正义的观念传递进每一个百姓心里。”这两者就如同扛起网络世界政法大旗的坚强双肩,彼此协作、互为补充。

然而,这两者亦有困窘。

亟需人才,亟待激励

“政法新媒体要在互联网竞争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拥有新媒体新技术的高素质人才。”

“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鼓励写好稿、出精品、创品牌。”

15年前,电影《天下无贼》中,葛优的一句台词被奉为经典;1年前,网剧《白夜追凶》里,老领导的一句反问,戳中无数宣传者的心。

人才,是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代里的稀缺品,新媒体人才亦如是;宣传,尤其是新媒体宣传长期不被领导重视,成为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的附属。

许多经历丰富、身经百战的政务新媒体工作者有的因为工作强度而离职,有的因为经济压力而选择跳槽。这种局面,需要改变。我有如下建议:

①组建团队,融合发展

以公安为例,许多基层单位的新媒体宣传者兼顾着传统媒体宣传,报纸、电视、新媒体一人抓,长此以往只会心力交瘁、疲于奔命,难以沉下心创作新媒体作品。建议加大支持力度,让县级以上政法单位配备5人以上团队,合理分配工作,各展所长,为“爆款”新媒体产品的出现铺垫土壤。

②落实奖励,激发热情

从县、市到省,现行政法新媒体编辑(外聘)的收入水平大致参考政府机关文职辅助人员,薪酬水平基本为当地底层。这样的收入显然无法吸引高素质新媒体人才。而在体制内中有着大量舆情处置经验、新媒体制作水平的公务员人才,放到社会上收入至少翻两番,这也促成了离职、跳槽的出现。因而,更加灵活的薪酬机制,无疑是招徕外部人才、激发内部人创意的良药。这药,必定立竿见影。

③敢于担当,合理免责

舆论场复杂险恶,布满雷区,往往一名政法新媒体小编的失误会被无限放大,成为众矢之的,最后落得被免职、被开除、失去工作的下场。建议领导们要敢于担当,建立更合理的责任倒追机制,在鼓励大胆探索、多出创意的同时,对无心犯下的小过失给予适当理解,避免“一出事就开除”成为束缚小编们思维的桎梏。

渴望理解,渴望未来

“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政策、创新的办法,推动政法媒体事业创新发展。”

“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视野,着力培育扶持一大批政法系统自己的大V、‘网红’名人。”

在我的身边,有许多优秀的政务自媒体达人,他们并非机关里的“笔杆子”,而是游走在处警一线,与歹徒搏斗的“刀把子”。

他们躬耕于新媒体,将仅有的休息时间全部用于新媒体运维,成为沟通警民关系的桥梁,温润基层民警内心的港湾,批判社会不良风气的斗士,然而,即使他们在网络上粉丝无数,影响力巨大,却不为单位所重用,才华被一点点埋没……

对此,我有如下建议:

①广泛吸纳,选拔人才

“高手在民间”这句俗语十分适用于政法自媒体达人。仅在2017年,就有多个自媒体账号如“阿sir”“警界”等闯入了微信自媒体影响力500强榜单。除他们外,还有许多政法个人账号拥有十万甚至百万的粉丝,影响力巨大,而这些小编,往往生存在基层单位,且并非专门的宣传骨干,而是以片儿警、网警居多。他们能在复杂多变的互联网平台抓住粉丝,抓住巨额流量,这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才能,将其吸纳至更高级单位的新闻舆论战线工作,才更能发挥其价值,实现其自身追求和国家利益的双赢。

②矩阵发展,加大支持

现今,不少自媒体个人加入了上级机关建立的各种新媒体矩阵,并且经常联动,为政法大环境营造了良好声势,但被给予的支持仍显不足。对这批有着良好愿景、忠诚可靠的自媒体,特别是有着极强原创能力的自媒体个人,应当给予物质上的奖励激励,或者个人发展上的提拔,让其更有干劲,对未来可期。

③协作共赢,打造品牌

在媒体界,数百万粉丝的公众号价值不菲。而在政法战线,这样拥有极强号召力的自媒体账号显得弥足珍贵。应当鼓励相关单位与这些本身已有巨量流量的大IP进行合作,以更新潮更前卫的方式打造一批政法品牌,让自媒体发出导向更正确,百姓更接受的“政法强音”,在潜移默化中种植公平正义的理念。

一种使命,两肩担当。

我希望,政法新媒体的春天,真的来了。

法制网2018-6-22

 

 

政法机关防控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问题研究 文章下载

政法机关防控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问题研究

摘要:涉众型经济犯罪并非严格的刑法学概念,而是对侵害不确定群体的经济犯罪的统称,主要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类型,该类型犯罪侵害了多种犯罪客体。2013-2017年,检察机关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渉众型经济犯罪,共起诉8.2万人。由于该类犯罪受害群体庞大,且严重危害到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权益,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惩治、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各级政法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渉众型经济犯罪;政法机关;防控犯罪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中高速增长状态,居民收入、储蓄资金显著增长。受紧缩的财政政策、互联网金融的扩张等因素影响,民间资本市场急速活跃了起来。反视监管方面却是相对滞后的,不可避免的就出现了“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Ubi commodum, ibi auctor)”的渉众型犯罪高发局面。

1.负利率大背景下的经济利益驱动。“理性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前提之一,即“任何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

都试图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负利率是指在物价指数(CPI)的上涨幅度大于银行利率上涨幅度的情况下,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为负的局面。在负利率的大背景下,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自然不愿意将资金投资到银行之中,而是急切地寻找保值投资途径,投资渠道的有限性于投资人财富保值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急剧显现。据央行2014年1月的统计,该月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流失9402亿元。庞大的流出资金给予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通过虚构投资回报率等方式欺骗民众,骗取投资。

2.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者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后开始出现井喷式的增长。一方面,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是持支持态度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鼓励、引导、规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另一方面,出现了大量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幌子来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情况。借助互联网,犯罪分子轻松的打破的地缘限制,扩大了犯罪危害面;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取证、破案的难度也大大增加。2016年年初,全国正常运行的P2P平台数为2700余家,有超过三成以上的平台倒闭或者跑路。其中不乏通过庞氏骗局等手段进行募资后卷款逃跑的案例,这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3.对可疑经济活动的信息获取能力不足。2006年11月,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大额交易、可疑交易进行了界定。《办法》要求金融机构若发现任何被合理怀疑为洗钱、恐怖主义活动或者是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济行为都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但在实际操作

中,该项制度却并没有发挥理想中的作用。以A省S市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行为人M以接受委托炒股为噱头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时间跨度达12年。在这期间,M通过X银行的储蓄卡向被害人定期支付利息。据统计,M在一个交易日内通过柜面转款的次数就能高达40余次、交易日内的累计交易金额也远远超过可疑报告20万元的标准。然而,连续、长期的异常金融行为却没有引起商业银行、人民银行的丝毫注意,如果人行的该制度发挥了作用并及时向政法机关移送相关线索,也不至于催生如此严重的犯罪后果。

4.行政机关监管不力,中小企业融资难。正如所论述的,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托互联网产生了极大危害。但是,线下的、传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仍然是不容忽视的一股强大犯罪力量。线下犯罪主要形式为以下四类:一是以企业经营活动为幌子。常见的方式有:虚构借款利率回报,以企业借款方式骗取民众资金;虚构企业投资事实,编造合同项目进行虚假运营;募集资金,承诺长期返还小额利息骗取投资;发行企业原始股;以代理等为外衣的传销活动等。二是电信诈骗。例如,通过冒充公、检、法、金融机构等各种方式运用短信、通话骗取财产。三是以所谓的国家行为为幌子。以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名义募集资金,如以“民族资产解冻活动”“国家募集筹建养老产业原始资金”为幌子骗取钱财。四是以特定社会活动为幌子。犯罪分子以允诺为被害人解决特定事项的方式骗取钱财,例如,以为被害人代持股票、基金赚取利益为噱头等骗取被害人资金。

笔者认为,上文中的第一种犯罪形式—以企业经营活动名义进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情况映射出了行政机关的监管存在粗放、零散的问题。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存在一定“重准入审批、轻后续管理”问题。国家制定法的出现和增加只是由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方式变化而引起制度变迁之一。在经济转型和行政监管体制变革的交汇期,新、旧的管理格局之间的转化尚未完成,行政机关的权责划分也仍然有待明确,出现审核不严格、监管滞后等行政问题叠加的局面。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僭越法律吸收资金也折射出了当前中小企业缺少融资渠道,缺乏运营资本的窘境。资产、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竞相服务的对象,与之相反的是,部分中小企业却是不得不面对银行“惜贷”的局面,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便通过募集民间资本的方式进行运作,当企业无法面对高额的利息,募资行为便逐渐演化成了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

5.政法机关执法办案难度大。犯罪对公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力量越强。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惩处才能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近年来,尽管政法机关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但由于各种原因,办案压力仍然是有增无减。

从侦查机关的视角来看,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存在诸多瓶颈。第一,取证难度大。一是被害人数量众多,导致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异常庞大;另一方面,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极强的非地域性,取证难度又被提升。二是证据复杂。电子证据不易收集且真实性不易确定。第二,维稳工作压力大。由于该类犯罪侵犯到了群众切身的财产利益,因此群众在损失难以挽回时往往将压力传导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需要同步处理案件办理、群众上访、回应群众利益诉求等待,多头办案、全线办案,不可避免的会分散公安机关的办案精力。第三,及时挖掘案件线索难度大。理论上来讲,对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尽可能的“早发现、早打击”。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难度却较大。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明显的非地缘性特征。跨区域、跨管辖的情况是十分普遍的,多头管辖致使查处无门。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的派出所,是没有很多类型经济类犯罪的办理权限的,这也使得最贴近群众的、最日常的警务工作不能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起到在初期查处的作用。

从检、法系统的视角来看。一是金融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要有效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不仅需要办案人员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也需要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背景、了解金融行业规则。但从当前检、法机关办案条线人员的专业背景构成上来看,办案人员的法学教育背景无疑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法学教育背景的司法从业人员占据主导对于提升司法活动的专业性来说当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另一方面,也会出现司法从业人员知识的综合性、复合性较为缺乏的局面。面对当前复杂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态势,检、法系统办案人员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无疑是巨大的。二是司法机制的不健全。“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模式也在不断变化,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对经济社会基础的映射产物,因此不可避免的具有滞后性。但法律又必然具有稳定性,因此法律的应然与现实的实然之间具有了天然的鸿沟。对于一些新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不能及时修订、完善所导致的缺位,为案件的办理、行为的认定造成了诸多困难,一定程度上也给予了少数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对策—以政法机关为主体

“造法易,执法难。” 这句法谚在今天的社会得到了有效的诠释。完美的法律是永远不可能存在的,因此,至为重要的是勤于运用法律。通过执法、司法手段预防、惩治涉众型财产犯罪,是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义。

1.构建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格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后果往往难以挽回,这就凸显了尽早发现、尽早打击的重要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昆明警方的有益经验。昆明警方在其辖区内的每个派出所设置了“经侦联络员”,联络员会重点收集其辖区内的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的相关信息。 侦查机关可以对联络员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介入相关经济活动,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笔者认为,这种深入基层了解经济行为动态的方法值得侦查机关借鉴。

2.构建信息共享预警格局。在我国,资金的提现操作只能通过银行机构才能实现,因此任何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犯罪人必然会在银行留下资金痕迹。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早在2006年,人民银行就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管理办法》,全国任何银行机构的任何交易信息都是可查、可循的。问题的关键不是数据的缺失,而是能不能用好信息,能不能打破信息孤岛的问题。从制度上来看,人民银行是垂管机构,不归口于地方党政管理。因此,地方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工作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笔者认为,这是大额、可疑交易制度没有很好的发挥效用的重要原因。这需要在顶层设计上进行规划。通过制度,倒逼人民银行把对大额、可疑交易的监管责任切实的担负起来。同时,探索建立人民与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政法机关提前掌握相应信息,及时进行风险预判。

3.探索新型查办机制。效益等于产出与投入的比值。单一的区域性侦查机关在查办涉众型经济犯罪时,势单力薄导致侦查成本过高,而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流动性又很强,从大的范围来看,对犯罪有效的遏制并没有形成。因此,应注重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区域协同性。

4.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一是发挥检察预防职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非诉途径是进行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当检察机关发现经济活动和经济监管中存在违法行为、监管漏洞时应该及时向相应管理单位发放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原因,被监督单位在落实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建议书的效果上是值得注意的。因此,笔者认为,为提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这两种非诉法律监督方式的效果,在顶层设计上,应注重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线索移送工作。这样既可以有效发挥法律监督权的效用又能进一步强化国家监察权。

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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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扫黑除恶让基层一线工作者腰杆更直

打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0个,查处261人破案213起,命案和“两抢”案件同比下降五成多

银川:扫黑除恶让基层一线工作者腰杆更直

刊头点睛

12月17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媒体对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深度宣传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亮点,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推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接下来的一周多时间里,本报记者将深入五市基层一线,采访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主要做法、措施和成果,聚焦涉黑涉恶打击成果及机制创新,深挖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以及背后的故事,通过群众的切身感受,以案说法,警示社会。本期,我们选取银川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亮点,以期为我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智慧和借鉴。

十几年的信访一朝平息

扫黑除恶让基层一线工作者腰杆更直

“正是借了扫黑除恶的东风,涉及唐徕公司的这起长达10多年的信访才能化解,一朝平息。”12月17日上午,在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党工委书记魏小宝告诉记者。

1993年,原红花乡北塔3队的63户298名村民因支援城市建设被征用土地,得到了一笔赔偿金。村集体分给每家一部分赔偿金后,将剩余资金留下成立了银川市唐徕实业公司,并建设了商业网点,帮助失去土地的村民谋生。63户中有58户分到了商业网点,大家靠开店、出租房屋解决了生计问题。2005年,该公司又建成商住楼,分房时发生哄抢房屋问题。村民马某等以各种理由拒不承认唐徕公司集体作出的分房决定,并将分到房子的群众赶了出去。为此引发一连串信访,10多年解决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某等人行为被纳入有关部门视线,最终得以顺利解决,被占的房屋又回到原房主手中,这起长达10多年的信访一朝平息。

“在侦办一起涉恶案件中,民警深入辖区1000多户居民家中,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深挖犯罪嫌疑人犯罪线索。得知身边作威作福多年的嫌疑人已被刑拘,很多村民长时间鼓掌,连说这样的结果没想到,扫黑除恶原来是动真格的!”兴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李伟说。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庆区共刑事拘留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3人,逮捕37人,破获案件40起。辖区刑事案件、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1.9%,命案立案数同比下降36.4%,破案率100%。

“扫黑除恶不仅切切实实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安全感,也让我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腰杆子直起来了。”魏小宝说。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截至12月15日,银川市共收集摸排线索1178条,打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0个,查处261人,破案213起。其中,1个团伙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10个犯罪团伙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一审判决生效,8人获刑。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社会治安平稳有序、持续向好。1-11月,全市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7%,命案立案同比下降54.05%,八类主要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3.11%,侵财类案件立案同比下降8.1%,“两抢”类案件立案同比下降56.04%,盗窃类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4.21%。

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深入基层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加全市推进会并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姜志刚、杨玉经等区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扫黑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市县两级扫黑办分别抽调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实行实体化运作。

11月21日,银川市委专题研究升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周云峰担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宁任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和法检两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6个县(市)区相继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联席会,加强工作协调部署,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进行多轮工作督导,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落实。

建立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制定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成立6个工作专班。在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建立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牵头召开由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固定专人参加的涉黑案件联席会议和相关单位联络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机制。对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秩序类个案和3人以上结伙作案的刑事、治安以及“黄赌毒”警情,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建立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机制。高度关注日常警情、举报投诉、群众信访等工作中关于村“两委”成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专业研判、深度挖掘、固定证据。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制定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重大案件会商处置、舆情导控、应急处置、督查、通报整改、后勤保障等机制制度,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制度的框架下有序、依规运行,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力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建立市领导包干督导制度。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每名领导包一个县(市)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斗争均衡发展。制定《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成立8个督导组,由8名市领导带队,于12月31日前对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专项斗争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一轮全覆盖督导。每个督导组根据督导对象,制定个性化督导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找准短板,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

加强部门联动,汇聚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办会和推进会,提出具体举措。市委组织部完善《全市村党组织基本情况合账》《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情况台账》,建立《全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清单》,做到整顿整治工作明确具体,每半月一次按时上报整顿整治工作进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巡回督导组18个、整顿工作组113个,557名干部分片包抓乡镇(街道)和重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督导整顿整治工作,持续整顿加强10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深化线索摸排,加强案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各县(市)区持续在线索摸排、挖掘上下功夫,督导各辖区、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广辟线索来源,助推专项斗争提质升效。市委统战部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制度,强化对家族、宗教势力横行、称霸、欺压残害群众等涉黑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搜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多渠道了解掌握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市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金融工作局向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移送《关于加强非法放贷、非法收贷等行为整治的通报》,严厉打击金融暴力催收行为和金融消费领域的欺诈行为。针对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和治安隐患,先后向市司法局、教育局和永宁县发出建议书,要求强化整治,防止因日常监管、整治不力而滋生黑恶势力“温床”。通过研判分析,针对6个县(市)区乡镇刑事案件同比上升情况,向各辖区发出开展突出治安乱点整治通知,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同时,着力广泛发动,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开展“扫黑除恶我支持我参与”网上有奖答卷活动,参赛率达88.81%,提高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工作亮点

兴庆区突出精准打击,形成围剿态势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兴庆区扫黑除恶战线积极组队伍、建机制、抓督办、强打击,握指成拳,穷追猛打,坚决保持主动出击的凌厉攻势。

实行“一案一专班”侦办责任制。公安分局以刑警大队为班底,抽调法制、指挥(情报)、治安、网侦、派出所102名精干警力,成立专业队,专门负责扫黑工作。建立以刑侦部门包攻坚、抓幕后,法制部门包证据、促深挖,情报部门包分析、精研判,网侦部门包轨迹、查落地,派出所包社区(村)、摸线索的立体工作格局。对取证固证、沿线追查、难点突破等关键节点,严格落实“一日一总结、一日一研判、一日一调度”,确保专案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按照“摸出一个、查清一个、查实一个、打击一个”的原则,适时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黑恶分子给予毁灭性打击。

强化案件会商。按照公、检、法三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兴庆区扫黑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扫黑除恶案件的侦破、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商议打击涉黑恶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对策。会诊案件侦办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商讨诉讼证据规格,统一执法认识。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联席会议持续增强协作意识,互通信息、互相合作,有效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确保专案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局面。公安部门与法院先后5次就相关案件犯罪事实、证据标准进行交流。

加强综合治理,构筑协同机制。信访、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持续配合6个专班工作组推进宣传发动、线索搜集、协同联办、重点整治等工作。加强重点地域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工程进一步整合,做到各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今年计划建设的1935路视频监控任务已全部完成。辖区94个社区35个村全部挂牌成立综治中心,建成协调有序的联动联防联治实战化运行平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防联勤联治联管。强化资源整合,任命辖区派出所所长兼任乡镇(街道)副书记,社区民警兼任辖区村(社区)党组织(综治中心)副职,推进公安力量与辖区维稳措施有效结合。

银川检察机关“四必清”加大线索摸排力度

7月3日起,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四必清”行动,旨在通过从已办案件与在办案件中挖掘线索,持续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对近5年来办理的有关涉枪、涉毒、涉赌、涉众型案件进行清理。特别注意过去已办案件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相关案件,建立台账,逐一进行跟踪调查,对不捕、不诉后停止或放弃侦查的,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侦查,依法处理。二是对公安机关近5年来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案件进行清理。特别是关注其中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强买强卖、暴力垄断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件,查明是否存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如发现类似情况,依法监督立案并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问题。三是联合本院控告申诉部门对检察机关近年来收到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清理。对其中涉黑涉恶的来信来访线索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核查、逐一督促立案,严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四是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对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清理。重点对非法经营、制售假冒商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一律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作刑事处理。

银川市信访督办局出台五项制度

银川市信访督办局制定出台五项工作制度,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是建立统筹联动制度,每周五召开民情分析会,通报日常线索摸排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二是建立协调推进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督察督办,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设置举报信箱、公布电话等。三是建立线索摸排移交制度。四是建立保密制度。五是建立应急处置制度。

金凤区公安分局推进扫黑除恶线索清零工作

金凤区公安分局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及时完成线索核查清零任务。

该局党委决定自11月30日起,再次抽调8名警力充实到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截至目前,金凤区公安分局共接收各类线索78条,已查结34条。12月1日,该局党委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加强培训,细化责任分工,不断提高专班民警核查水平。

西夏区公安分局“十个一律”工作法

在西夏区公安分局党委会、每周局办会及各所、队工作例会中,一律将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列为第一项议题,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分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措施。

在分局各窗口单位、辖区行业场所、人员密集地区和其他窗口单位一律摆放宣传挂图、设立举报信箱等,大张旗鼓宣传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其中,切实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抽调到扫黑除恶专班的民警,未经分局党委同意,一律不得从事原部门工作,一律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通过转递、摸排等渠道获取的涉黑恶线索,一律明确专班专人第一时间核查,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对于查证属实的线索,一律成立专案组全力做好案件侦办工作,确保打深打透、深挖幕后。

对涉黑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在制作笔录过程中,一律询问是否有“关系网”“保护伞”。

加强与纪委监委密切联动,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反馈机制,对查实有“关系网”“保护伞”的一律迅速上报市局扫黑办、转递纪委监委,坚决深挖幕后。

对容易滋生涉黑恶犯罪的矿产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校园贷、汽车贷等新领域,一律向其主管部门发布线索核查通知书,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通过各级工作媒体平台、LED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将中央和各级要求、法律法规、办案指南、司法解释等内容一律囊括其中,做到全体专班民警人手一册。

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工作,一律要求书面记录并建档留存。

银川市成功查处全区首例涉黑涉恶“保护伞”

今年以来,银川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银川市委关于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委和永宁县纪委监委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成功查处全区首例涉黑涉恶“保护伞”。

10月份,针对市公安局移交的一件黑恶团伙作案中相关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牵头成立专案组,准确把握查办方向,严密落实调查策略,认真对问题事项逐一核查,深挖细查线索涉及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导查办工作,督促加快查办进度。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入细致调查,11月中旬,全面掌握并查清了该案涉及的某派出所民警马某收受黑恶团伙好处,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违纪违法问题事实。11月20日,马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

12月19日,金风区就已查证落实的一条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快速审批、快速落实、快速发放,及时兑现首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线索举报奖励资金,向举报人发放奖金5000元。

宁夏法治报2018-12-20

 

 

以党建为抓手 义乌“三抓实”助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章下载

以党建为抓手 义乌“三抓实”助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义乌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委机关党支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作用,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助推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抓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今年以来,义乌市委政法委坚持每月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每月10日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讲党课、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学习活动,推进委机关“两学一做”常态化,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提升服务群众能力。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到委机关上纪检专题党课,提高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手机微信、网络教育学院,不断推送学习内容。开展委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强化机关党建、廉政等教育,拓展文化氛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实地参观陈望道故居,重温入党誓词,品尝“真理的味道”,凝聚干事创业激情。多措并举,有效拓展了委机关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内容,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不断抓实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五带头”。高度重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五带头”的先锋引领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义乌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每周联系文明共建社区排班表”,即每周六上午安排委机关1/3的党员干部到联系结对的社区,参与社区文明共建、党员义务劳动等服务项目,重点开展治安巡查、环境整治、洁美家园、文明创建、结对帮困等活动,深入推进城市党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斯建民多次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的沿华村,开展党员活动,关心、慰问困难党员,帮助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协同联通公司,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持续抓实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设。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夯实政法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年初,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上,斯建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签署《义乌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定期开展政法系统队伍状况分析,违法违纪干警专项检查,正风肃纪专项督查,狠抓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教育。今年以来,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义乌市委政法委着力加强政法干警党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法中层干部培训2期共计400余人,实现了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培训“全覆盖”,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金华日报2018-12-20

 

 

西安市政法机关共筑公平开放营商法治环境 文章下载

西安市政法机关共筑公平开放营商法治环境

司法保障合法权益 亲商助企服务大局

营商法治环境是有效开展区域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依托,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瞄准西安打造全球最佳营商环境的总目标,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创新服务机制,立足司法职能,综合运用打击违法、教育、监督、保护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涉营商环境建设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依法服务保障西安公平、开放的营商法治环境。

提升营商环境 西安交出亮眼成绩单

2018年是西安的营商环境提升年。2018年,西安对人才、资金等吸引力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显著,营商环境改善尤为明显。临近年底,西安优化营商环境的年终成绩单究竟如何?近来的一些数据足以表明。

11月,普华永道发布《2018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西安的营商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国前六,被评为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

12月3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西安排名第11,比去年上升一位,西安软环境指数排名第四;

12月11日,西安户籍新政实施以来,落户我市的“新西安人”累计达100万,今年落户的“新西安人”突破75万;

12月12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北京发布《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前十位城市榜单,西安名列其中,尤其是在政务环境评价维度方面,西安跻身全国前五名;

12月13日,我市2018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已经突破50万户;

……

西安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这些亮眼成绩的背后,有着公安民警严打传销、捣毁窝点的四处奔波,有着检察干警打击犯罪、亲商助企的日以继夜,有着人民法官保护产权、定分止争的争分夺秒,更有着全市上下共同推进营商环境的决心与魄力。

公安机关

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传销团伙将当前热门的“区块链”概念打造成传销噱头,建立网络平台发展下线,短短18天时间发展注册会员1.3万余人,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今年4月,这个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主犯郑某,被西安警方从上海押解回西安,“4·5”特大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

为全方位助推营商环境提升、创新服务方式,西安市公安局制订《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规范执法、督导问责办法,对全市在建重点项目逐一明确包抓责任,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协助企业解决问题19项。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传销等各类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先后成功侦破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网络传销的“4·5”专案和“8·29”“云联惠”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破案24起,刑拘65人。

今年以来,全市共立经济案843起、破案733起,抓获827人、刑拘706人、逮捕516人、追逃121人、追赃2.49亿元,我市公安部门先后4次受到部省级嘉奖。

检察机关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有序

今年7月,莲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案件。该案中,食品经营者鲁某涉嫌销售冒牌白砂糖,在鲁某的库房中,仅被执法机关现场查获的假冒“××”牌白砂糖就有30吨,价值近20万元。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直接侵犯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厂家的知识产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莲湖区检察院强化刑事监督,依法快速办理,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嫌疑人鲁某批准逮捕。这起案件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着力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的一个缩影。

2018年1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78件546人,其中,制售伪劣商品犯罪37件4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19件148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2件171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件14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88件768人,其中,起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35件5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60件217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69件237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件27人。

12月10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环境、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法院

法官“多跑腿”换来企业“少折腾”

2018年春节刚过完,市法院在国际港务区成立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的全国4个知识产权法庭之一,也是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知识产权庭成立以来,充分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进一步助推我市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市场氛围。

此外,市法院向全市法院印发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西安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司法服务保障的六大措施》,制订了《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西安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司法服务保障的行动方案》,各区县法院纷纷行动起来。莲湖区法院加大和工商联、企业的对接,形成到企业开展法律讲堂的长效机制,依托工商联、行业协会等搭建专业化的调解平台,加大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帮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好风险防控,以避免纠纷和问题的发生。未央区法院主动服务辖区企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共同研究打造信息化普法平台,从源头上预防企业矛盾纠纷的发生,减少企业生产经营、用工制度等方面的诉讼纠纷案件,用法官“多跑腿”,换来企业“少折腾”。

一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为西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西安晚报2018-12-27

 

 

盐城市委政法委张礼祥书记充分肯定东台市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文章下载

盐城市委政法委张礼祥书记充分肯定东台市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日前,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礼祥调研指导东台市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工作,对该市探索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将专门听取工作汇报。

近年来,东台市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有效实现了公调、诉调、访调、援调的无缝对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高标准推动“公调对接”。认真落实“公调对接”相关要求,公开招聘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派驻公安派出所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下发《东台市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新招聘20名派驻公安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量化考核。上半年,20名专职人员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5件,调成率98.1%。

高规格实施“援调对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效凝聚法律援助和矛盾调处工作合力。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针对标的额小、受援人多、且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结案的“微小”案件,由律师及时参与进行调解,或者经受援人同意后,及时引导其到相应的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援调对接”实施以来,已化解40多件“微小”案件,“化解‘小矛盾’,避免‘大事件’”的援助模式先后得到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和万力副厅长的批示肯定。

高质量做好“诉调对接”。扎实组织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创新联合、委托、联动等多元化、多渠道纠纷调处方式方法,通过“走出去”推动调解工作前移至基层法院(法庭)。同时,对多方转办的涉法涉诉的问题,及时组织分析研判,开展合力攻关,在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的基础上定纷止争。

高起点试行“访调对接”。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访调对接”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主动与市信访部门协调对接,及时组建成立驻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行每周二参与接访。建立健全“导访入调”机制,有效将信访纠纷引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同时,专门建立律师导访入诉工作平台,与信访部门、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和镇区部门形成互联互通,对领导批办、接访交办、中心转办、基层托办和平台自办的涉法涉诉矛盾,分别通过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指导申诉、帮助代理、司法救助和建议终结等途径化解。

法制网2018-6-25

 

 

推动法治与德治在治国理政中协同发力 文章下载

推动法治与德治在治国理政中协同发力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与道德协同发力,这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所谓协同发力就是法治与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辅相成、相互支持、共同作用。

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二者必须相互支持、共同作用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中,法治与德治必须协同发力。一方面,德治的内在约束作用必须有法治的外在强制力支持与保障,惩恶是扬善的基础,法治的威慑力量使法治成为德治的坚强后盾。另一方面,法治不能离开德治文化的滋养和土壤,需要发挥好道德教化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法治与德治的相互支持,从法治的角度说,一是德治的价值原则和价值体系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加以推行,责任、诚信、互助、友爱、孝敬等美德的传承与弘扬也需要制度层面的保障;二是德治的任务之一是调节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可以公正地协调利益矛盾;三是社会成员道德自律性的培育,有时需要制度的强制惩戒予以推动。从德治的角度看,德治为法治提供价值遵循,因为任何制度都是以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价值体系为依托的,都必须具有道德价值;法治的实施离不开人的道德素质,好的制度需要有德之人来落实;德治作为一种文化的积淀,会形成人们遵纪守法的环境和基础。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作用,表现为法律与道德的共生性。这种共生性,就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所指出的,一方面,“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已经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充分显现

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中,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行政组织规范、党内法规等制度体现了社会价值导向、伦理精神。比如,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章总纲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员义务作出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在这里,对党员提出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既是政治义务,也是道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基本原则”中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诚实、信用都是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第七条中规定:“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将“尊重社会公德”纳入国家法律。

第二,加强道德法律法规建设,即将道德规范、道德提倡通过立法体现出来。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就旨在将志愿服务这种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立法加以鼓励、促进和规范,从而达到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目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篇都体现了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要求。其中对党员的廉洁自律要求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规定: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第三,乡村的一些乡规民约也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乡规民约与特定的社区、地域、人群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紧密相连,弥补了国家法律的不足之处,因而又被称之为“软法”。浙江“枫桥经验”中就有关于乡规民约在农村社区治理中作用的内容。如枫桥镇枫溪村制订的《治安公约》《慈善协会章程》等。《慈善协会章程》中就成立协会目的、协会资金的来源、用途等作出了规定,对村中的病贫灾祸的及时救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光明日报2018-12-21

 

 

 

苏州司法行政为民企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文章下载

苏州司法行政为民企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企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整合律师、公证、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资源优势,围绕涉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推广仲裁和公证、企业救治和退出等方面,为民企精准提供法律处方;以“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聚焦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组织法律服务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深度对接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用法治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告诉记者,苏州司法行政机关在产业集聚、高新技术密布的姑苏大地,以专项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共筑牢固“防火墙”。

张全连 沙一

加快服务“速度” “减证便企”减少跑腿次数

“这样高效率高质量的办证绝对罕见。”12月1日上午,当常熟市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王栋从常熟市公证处公证员手中接过公证书时,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为扩大经营规模,这家主营特种电缆、光缆、光伏产品和电站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向苏州某公司申请债务重组本金,由常熟市交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担保。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性,双方另外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书》需办理公证。考虑到承办事项紧迫、企业要求急办,常熟市公证处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手续,在企业申请当日签发出证,并主动帮助企业与该市国资委联系确认,迫在眉睫的融资问题迅速得以解决。

这是苏州司法行政部门落实“放管服”,减证便企,加快服务“速度”,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一个缩影。

“与民营企业发展最为切身相关的办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证领域”,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清介绍,为确保“减证便民便企”落到实处,他们与市编办等部门协调,探索实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编制管理模式,推动各地增加公证工作人员,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及时回应民营企业需求。

破解 “周期长、手续繁、办证慢”问题,苏州推广“绿色公证”新模式和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强化公证档案资料转化应用,推进“云公证”全面覆盖,让“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服务成效更加凸显,企业通过“云公证”办证量达到全市“云公证”总量60%以上。

在民营企业普遍建立“公证顾问”服务模式,在劳动合同、股东会决议、债权债务协议、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公证法律服务。到今年11月底,苏州近3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银行及融资机构签署了《聘请常年公证顾问合同》。

提升服务“精度” “法治体检”为民企强筋壮骨

“投资规模大而法律风险小,多亏律师服务团带给我们满满的安全感。”11月30日,在和柬埔寨金边市某大型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后,常熟博晟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俊伟充满感慨。

该公司在年初与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由律师团队为该公司在柬埔寨投资开设的服饰公司提供包括法律咨询、金融融资等在内的法律服务。进博会期间,该公司又和东南亚众多公司签下材料制造、加工、分销等多个订单,该律所对该公司投资结构全面研判,规避了法律风险,让公司在柬埔寨投资的规模和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体检进民企,贵在精准把脉。”苏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苏州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团长李浩江透露,为解决民营企业走出去出现“成长的烦恼”,苏州民企法律服务团在提升服务“精度”上下功夫,重点把与民营企业运营息息相关的民商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项目投融资与项目建设、知识产权、海事商事、涉外、破产与重组、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财税法、交通与物流、建筑房地产等多个业务领域纳入服务范畴,“一对一”为苏州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面对面”分析法律风险,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今年6月,苏州开展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百名律师进千企”专项活动。把专业智力、专业治理与法律服务需求立体对接,在全市选派100名律师组成“法企同行·百名律师进千企”专项活动法律服务志愿团,集中走访全市尚未设立法律顾问的民营企业,深入开展“法律体检”,为企业量身出具“体检报告”,帮助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应对多变经济形势的“内功”。截至目前,苏州全市共组建330多个法律服务团,走访企业8000余家,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近6000项。

拓展普法“深度”

为民企健康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有宪法为后盾,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将更美好!”在参观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后,相城区某企业职工周群告诉记者,像这样的体验式普法,使其在“身临其境”中零距离感受到法治的权威和尊严,真正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法治保障民企未来,民企职工应成为宪法精神的坚定信奉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用法治精神浸润民营企业,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苏州市法宣办副主任王思超认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诚信守法成为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动力。

为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苏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实现民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更为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深度挖掘民企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推动法治宣传与企业文化相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与法治思维有机融合,通过精准滴灌的普法模式,教育和引导民营企业及企业职工自觉接受法律、信仰法治。张家港面向建筑行业企业职工设立“虹筑之家”志愿服务平台,通过设置“虹筑书屋”“工友e家”“同心小站”等板块,鼓励企业职工分享学法心得、依法维权经历。吴中区推行公司法律顾问“传帮带”机制,培养年轻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王宇等律师,将自己办理过的有关企业纳税、金融诈骗防范等方面的案例总结成册,面向民营企业解读。

在此基础上,开展“以案说法走民企”活动,通过法律咨询、专家讲座,宣传劳动就业、劳资纠纷、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广“双微双员”(法律顾问微信群二维码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员联系方式)进民企活动,建立12348法律服务队,搭建律师、重点企业、媒体三方互动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向一线下沉,对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律师公益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江苏法制报2018-12-21

 

 

四川政法机关出实招 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 文章下载

四川政法机关出实招 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

政策亮点

◎立足监督行政执法的新职能印发“十不准”,划定执法“红线”

◎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提高民营企业家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加大涉民营企业债权的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排除妨害,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

本报记者吴忧

“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日前,在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上,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思新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希望政法机关切实加强落实保护产权政策,让企业经营者感到安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可预期的环境。”

近期,全省政法机关纷纷拿出实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将宪法和法律保护财产权的规定作为刚性要求,确保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规范 划定执法“红线”

“不准随便作出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决定;不准向企业乱收费、变相收费;不准借执法之名吃、拿、卡、要……”重新组建的司法厅刚刚挂牌,就立足监督行政执法的新职能印发了“十不准”,划定执法“红线”。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不准”针对的就是企业家普遍反映的“痛点”,包括不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合法财产权造成的妨害。司法厅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际行动支持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与之类似,近日出台的《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提出:“在自行补充侦查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为民营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加大在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及时甄别社会反映强烈、民营企业长期反映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错案纠正信息,提高民营企业家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亮剑 解决企业“痛点”

年关将近,不少企业都在为讨账头疼。在洪思新看来,债权利益无法及时实现,会让民营企业发展陷入停滞,严重的更危及整个企业资金链的安全。瞄准民营企业的这一“痛点”,全省法院加大了涉民营企业债权的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排除妨害,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在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将继续深化开展,全省法院系统将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特别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作用,织密信用惩戒网络,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兑现。

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充分保障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在护航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财产犯罪,以及涉及民营企业的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

四川日报2018-12-21

 

 

如何加强新的时代政法队伍建设 文章下载

如何加强新的时代政法队伍建设

广大政法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新的时代政法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把队伍建设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

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党委要选好配强政法委领导班子,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格政法机关向党组织、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确保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要发挥统筹协调优势,提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政治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首位任务。广大政法干部要把牢思想“总开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总抓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政法队伍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抓好政法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团结政法干部和人民群众、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增强政法干部素质能力和干事创业本领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抓手。新的时代政法干部不但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政法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对所有干部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形成比较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按照紧贴实践、围绕实战、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政法干部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把工作成效更多地、更直接地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

加强政法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是政法队伍建设长期向好的重要手段。纪律作风建设以监督为关键,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要狠抓两个监督。一是抓好内部监督。加强对政法干部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办案纪律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办案质量,采取办案期限跟踪、超期办案预警、办案质量分析和违法办案否决相结合的措施,完善个案跟踪监督机制。二是抓好外部监督。采取聘请特约检察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发放执法活动监督卡、设立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健全为敢担当善作为的政法干部撑腰鼓劲的履职保护机制是政法队伍建设调动积极性的有力推手。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政法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担当作为的好干部用起来,坚持用敢担当、敢负责、敢抓敢管的干部。坚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激励鞭策作用,把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为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的根本导向和目标。坚持真情热情关心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政法干部强大合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政法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政法部门要始终坚定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把政法队伍建设引向深入,为推动新的时代政法工作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网2018-12-27

 

 

守护居民“平安梦”——古楼街道推进平安建设小记 文章下载

守护居民“平安梦”——古楼街道推进平安建设小记

让居民感受法治就在身边

12月12日上午,江滩公园十分热闹。古楼街道联合市司法局在此开展平安法治宣传巡回展览。

公园广场上,扫黑除恶、禁毒知识、国家宪法日、公共安全等内容展板整齐排开。来往参观的居民络绎不绝,不时还和身边的朋友说起近年来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变化。

平安建设离不开居民群众的参与。今年以来,街道大剂量、高密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让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获益。

为增强辖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街道组织在全街发放了40000份《致居民的一封信》,同时组织全街村(社区)干部,进门店、进楼栋,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向居民讲解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防火、用电及预防各种自然灾害意识。

街道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街属三所小学先后开展了学法懂法教育活动10次,宣传反校园欺凌、禁毒知识,净化校园环境。

今年,街道推进建设了滨湖西路五里墩法治一条街。目前,各村(社区)基本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栏,网格员“小喇叭”走街进巷巡回广播、驻点律师24小时免费答疑、村(社区)普法阵地罗网密布,居民群众在家能耳闻,出门能目睹,让居民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

用“心”化解居民矛盾

12月14日,家住花园小区李女士又一次来到花园社区心理咨询室。

李女士儿子今年上初中,在教育问题上,面对青春期的儿子,李女士有点不知所措。

儿子贪玩,李女士十分担心儿子学业,想要和儿子好好谈谈,但每次沟通,都以争吵结束。

去年12月,街道在花园社区试点建设心理咨询室,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咨询,疏导各类心理压力。这正好帮助李女士解决了困扰。

范秋梅是花园学校的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也是社区心理咨询室亲子关爱方面的指导老师。每次儿子发生争执,李女士都会到社区找范老师。经过范老师指导,李女士渐渐尝试用平等的身份和儿子沟通,倾听儿子的想法,慢慢地她和儿子的关系开始有了变化。

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人们所承受的各种心理压力也在与日俱增。

夫妻生活关系、青少年成长心理辅导、信访人员心理疏导、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在心理咨询室内,居民遇到的各种事情,都可以和咨询师说一说,及时排解疏导情绪。

除了心理咨询外,社区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各类心理讲座,为居民有效缓解“烦恼”,成为居民身边的“心灵驿站”。

在推进平安古楼建设上,街道不断探索。去年,街道在花园社区建立关爱人群康复中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为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矛盾纠纷当事人等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和康复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重大事件发生,有效防控社会风险。

公共安全多点发力

“以前,小区时不时会丢个东西,让人很闹心;现在,小区装了摄像头,联网监控,在这儿住着感觉很安心。”说起小区里治安状况的变化,居民王女士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古楼街道地处老城区,辖区内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落后,流动人口较多,存在一定的治安隐患,盗窃案件时有发生。

今年,街道投入20多万元建设街道综治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推进庙鹅岭村、五里墩村、官柳社区、镜园社区的“雪亮工程”,让辖区监控视频全覆盖,编织“天网”护居民安康。

除了让老旧小区“亮”起来外,街道开展了各种专项行动,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扫黑除恶。街道组建工作专班进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区域庙鹅岭村,在入户摸排线索的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再宣传。截至目前,全街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26条,已办结线索14 条。

养犬管理。街道制定《古楼街道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向居民发放《关于小区文明养狗的倡议书》1500份,全街共排查登记养犬户332家,犬只数量365条。

中心戒毒社区运行。开展禁毒讲堂16期,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共20次,向居民群众宣传什么是毒品、吸毒的危害、禁毒法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教育引导居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反邪教及打击传销。向辖区居民发放反对邪教宣传册,开展各类无邪教宣传活动。今年,街道先后组织3个村、12社区在学校内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孩子们和家长相信科学。

记者 周仪

鄂州政府网2018-12-20

 

 

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理论特征 文章下载

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理论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政法工作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以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对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战略部署。仅对2013年至2018年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就先后做出过5次重要指示,其中2014年1月7日还专门出席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另外,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等多种场合就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门的政法工作多次做过讲话和指示、批示,在接见各类政法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接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个人时也发表过系列重要讲话。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做出的重要批示中,进一步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所做的重要讲话,也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征,即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科学性。

政治性: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法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等根本特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党的执政地位特别是在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政法机关的政治性质和职责要求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的绝对领导摆在政法工作的首位,透彻阐明了党与法、党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了党驾驭政权的能力,有利于极大地增强政法机关履行国家专政的职能和社会秩序控制力,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过硬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同时也深刻揭示了政法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法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挺在最前面,大力推进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下,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人民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安居乐业是平安中国建设始终不渝的根本目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立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安居乐业是平安中国建设始终不渝的根本目标。要求新时代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这是新时代政法机关要实现的宗旨目标。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视为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根本宗旨、根本追求在政法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政法机关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坚定不移地恪守群众观点、坚定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法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法治性: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毫不动摇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法,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重要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强调:“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毫不动摇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这些论断不仅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法治逻辑,也揭示出政法工作的法治属性。这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升政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执法、司法、守法、监督和各类决策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把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规范执法有机统一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科学性: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和基本原理,呈现出系统思维、前瞻性思维、战略性思维的特点,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和基本原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阐明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法机关的性质、职能和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历史任务、工作格局和奋斗目标;二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和实践的观点,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必须处理好的若干重大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权之间的关系、保持活力与维持秩序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关系;三是运用系统联系的观点,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提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夯实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以及提出要做到预测预警预防,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等;四是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强调把体制机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创新融合起来为政法工作提供强大动力,呈现出系统思维、前瞻性思维、战略思维的特点,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精神,体现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的深度把握,为政法机关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强大的方法论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涉及的学科领域极为广泛,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政治学、法学等;既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既涉及重大理论问题又涉及关键性的实践问题;既涉及宏观的战略层面的问题又涉及微观的具体战术层面的问题,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理论洞见和实践韬略,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规律,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人民公安2018-12-27

 

 

河南省2018年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发布 文章下载

河南省2018年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发布

5月8日上午,河南省政法系统爱民时间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发布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在发布中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从坚决保护群众诉权、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十个方面入手,具体落实,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为了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法院将会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并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介绍了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承诺中包含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等十条具体举措。田效录表示,省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公共利益,把立检为公、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过程中,把办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平台,提升工作水平、彰显检察价值的重要机遇,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尽全力把承诺落实好、兑现好,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海军介绍,省公安厅在巩固完善已推出的惠民举措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烦心事”,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出了十项河南公安改革惠民新举措,具体包含了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缩短我省居民办理港澳台签注时限、取消我省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等,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群众办事办证的“烦心事”。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发布了省司法厅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其中,肖余生表示,河南省司法厅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年底前,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新华网2018-5-9

 

 

河南政法系统:做实民生大文章38件实事 文章下载

河南政法系统:做实民生大文章38件实事

5月8日上午,河南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现场发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这是我省政法系统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实事

省法院承诺10件事

扫个二维码即可查阅案件进展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实现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以上。

2.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联系法官窗口,帮助当事人预约、联系法官;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和律师能够网上提交材料。

3.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

4.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4大公开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主动公开,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

5.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

6.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7.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关系民生的民商事争议,坚决纠正损害民生利益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手段,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9.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等;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10.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省检察院承诺10件事

找准着力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研究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措施,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等,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3.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4.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5.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和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

6.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

7.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8.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

9.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10.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

省公安厅承诺10件事

驾考学员可网上分科目自行缴费

1.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2.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3.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

4.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5.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费。

6.通过警邮合作,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7.会同省保监局联合创建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原有省内各地的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8.将公安部规定的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7个工作日的签注签发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9.取消我省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由原来固定的每年两次集中时间进行商务备案的方式,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方式,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

10.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省司法厅承诺8件事

特殊当事人司法鉴定减收20%费用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年底前,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基本完成,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2.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万人次以上。

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医疗等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

5.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在全省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

7.推进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8.进一步加强监狱会见室便民设施建设,开展文明会见室创建活动,为服刑人员家属会见提供便捷服务。

河南法制报2018-5-9

 

 

常州新北法治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文章下载

常州新北法治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12月4日,常州市新北区召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会议,市委常委、新北区委书记周斌,区长陈正春分别代表区委班子和区政府班子向市委书记汪泉带队的政治生态考评组汇报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分别作班子、个人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报告,拉开了该区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的序幕。

领导干部述法早已成为新北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北区法治建设以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域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获“江苏省2016-2017年度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细化“关键少数”责任

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新北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示范作用带领全民提升法治素养。他们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度区委重点督查项目。区、镇两级分别和相关单位签订了《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把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工作层层传递到“第一责任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区委区政府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纳入到区政府目标任务书(蓝皮书)和党建综合考核指标中,修改完善了《新北区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将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十三五”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各镇、街道也将法治创建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体系。“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我区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哪些重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哪些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哪些重点环节必须亲自协调、哪些重要任务必须亲自督办。”新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书大说,“区法治办制定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的工作计划,把‘四个亲自’的内容细化到具体工作之中。”

“四个亲自”让“关键少数”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推动了依法行政的有力展开。11月30日上午,在新北法院第五法庭,佛山某公司诉新北区人社局工伤行政确认、新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开庭,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宇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到庭参加庭审,促使该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在100%。

行政改革效果凸显

11月28日一早,龙虎塘街道网格化联动指挥中心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前往玲珑社区第十二网格道成广场,对“红瑞乐邦”保健品公司突击检查。经查,该公司所售保健品均无国家规定的保健品字样和生产许可,还夸大其功效,于是当场暂扣所有保健品,勒令公司停止销售,等待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结果。

这次成功查处得益于网格员前期取证的精准到位,为坐实该公司的非法行为立下汗马功劳。“我区开展网格化工作以来,查处多起欺骗老人购买保健品等非法行为案件,但均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新北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黄克非说,“现在网格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取证坐实,为下一步打击奠定了坚实基础,真正提高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新北自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以来,将全区划分成1149个网格,1149名专职网格员巡查在网格中已上报事件149223件,联动解决42923件难事,将服务百姓落实在网格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前延伸。10月9日,孟河镇综合执法局到一企业例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涉嫌侵占公共绿地进行违法建设、特种作业人员证照不全、职工工作时间违反《劳动法》规定等涉及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等等违法问题。这要在以前不知道要来多少批检查人员、用多长时间才能解决,而现在具有联合执法能力的综合执法局一次性就查处整改到位,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

在我国,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等现象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今年3月,孟河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在全区乃至全市率先推进执法集成化,实现“一镇统管”,解决了“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了的又看不到”的难题,同时通过行政执法反向监督行政审批及行业管理,避免了以前的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一言堂”情形。截至目前,该镇办理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市政管理等共计5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初步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末梢”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等问题。

新北区在深化行政制度改革中,结合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大力“放权”,赋予孟河镇76项县级管理权限,多项执法“末梢”全覆盖;阳光“晒权”,多渠道公布行政审批“五张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配套建立“责任清单”,明晰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开,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立足改革力促公正

“凌晨1点撞开房门入室,还携刀威胁,如果你是被害人,内心是什么感受?这种暴力、威胁和侵害行为,是可以用‘吓唬’来解释的吗?”这是新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逸峰今年7月作为公诉人为受害者在法庭上辩护的一个场景,不仅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攻破了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一时之间被当地群众传颂为感受到司法温暖的案件。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正义情怀贯穿到办案全过程,力求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能树立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为此,新北区检察院的检察长们积极参与办案,起到引领和督导效应。自2016年以来,检察长们共计办案48件86人,批捕21件23人。

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中,新北区公检法司“四长”按要求不仅主动办案,还立足创新。区法院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以“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为载体,深入推进“同阶审判”,着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成“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区检察院稳步推进“递进式”法律监督工作体系,扎实开展“清单式”精准法律监督;深化“1+X”社区矫正监督内部一体化机制,全面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建立“一案一报备、一案一谈话、一案一现场检察”的“三一”长效监管模式;加强民行检察监督线索的管理,探索建立该院刑检部门、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土分局等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新北区政法部门出台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建立提高案件质量的方式。该区法院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等,用精准管理与服务,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效率化。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核定业绩,公平发放绩效奖金,保障司法干警依法履职。构建“多维式”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网络,以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为抓手,加强流程监控和纪检监察,由审查式监督向参与式监督转变,由随机性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变。

教育唤起法治意识

“新北区检察院“小橘灯”团队11月26日下午到学校,组织我们观看校园微电影《当爱情遇上高考》,让我们在激烈的争论中有了新认知。”圩塘中学学生小樱这样告诉记者,“‘小橘灯’团队被评为省‘优秀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真是实至名归。”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新北区引入社会普法组织+部门联动的方式,打造了“法治花絮栏目”“千人以案说法讲师团”“民警李建国”“小橘灯”“灯塔萌”“爱夕”“小新说法”“送法下乡”“普法电影周”等一大批普法品牌项目,累计为50余万人次群众带去法治“阳光”。而30多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戏曲、小品300余场次的演出引起群众的广泛共鸣,受众达20余万人次。

大力推进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新北区确定了26件法治惠民实事项目,通过项目化实施、长效化推进和群众化评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不断督促、检查区级和省级实事项目的落实。在系列法治创建活动,龙虎塘实验小学成为江苏省依法治校示范校,6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全区村(社区)总数的51.97%;罗溪镇龙珠山廉政法治文化公园等5个阵地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江苏法制报2018-12-19

 

 

海口政法为新时代平安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椰城智慧 文章下载

海口政法:为新时代平安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椰城智慧"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以及建设美好新海南、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关键年。

30年来,海口政法系统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扛起改革闯关“特区担当”,坚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法综治、社会治理创新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出了一系列体现时代要求、切合海口实际的工作思路,在全市乃至全省平安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辉煌功绩。

三十而立,海口政法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擦亮具有鲜明椰城特色的政法金字招牌,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海口政法综治品牌,打造新时代平安法治之城,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扛起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

平安奠基法治筑城

海口市政法系统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纪实

海口,别称“椰城”,海南省省会,是海南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最大的交通枢纽,是一座风光旖旎的南方热带滨海城市。

近年来,海口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省七次党代会部署,根据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和市长丁晖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新机制,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水平,努力构建国际化的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扛起建设美好新海南的省会担当。

按照中央部署,海南要努力成为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平安奠基,法治筑城,海口一直在行动。”近日,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鲍剑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走进新时代,海口政法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打造美丽之城、生态之城、文明之城、法治之城、平安之城,让平安法治之花在椰城绚丽绽放。

平安奠基

海口稳,则全省稳。海口作为省会城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全省举足轻重。

近年来,海口政法综治部门积极履职,坚持以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抓手,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手段和采取严防、严打、严控、严管等一切可用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机制创新,打黑除恶人民战争、禁毒三年大会战、网格化服务管理、雪亮工程建设和综治中心实战化应用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更为充实,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建设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深化。

在全省禁毒工作考核排名中,海口市有3个区进入前4名;全市有22个单位和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省、市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先进;省综治委在海口召开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严管”工程现场推进会,推广海口经验做法。

海口还深入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多次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吸食毒品、扫黑除恶等13个突出治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据调查数据分析,2017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分别达到95.95%(全省为95.18%)和84.3%。

“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各级政法部门要紧紧抓住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开展排查调处工作。”鲍剑表示,并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16项运行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旅游纠纷快速反应调解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诉前委托人民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鲍剑表示,海口还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加强分析研判,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并出台《海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暂行办法》,建立第三方参与社会稳定评估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据了解,海口市先后获得第二届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连续10年获评全省综治工作“优秀”等次。海口市防范处理邪教办三次蝉联全国反邪教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11月23日,海口市稳评规范化建设在全国维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治理升级

2014年9月23日,海南省网格化服务管理现场会在海口召开,总结推广了海口市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的先进经验。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课题。海口作为省会城市,承担着为全省破题的任务。"鲍剑表示,海口在全省率先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建设“三位一体”社会治理新模式。

据了解,海口划分城乡网格4490个,配备城乡网格员2720名,推行“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对群众诉求做到半小时响应,最大限度地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延伸到网格中,构建“综治工作进网格”“平安建设在网格”的新格局。

在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濂社区综治中心,一台大的LED显示屏首先映入眼帘,屏幕上的实时监控画面不断转换,使滨濂社区各个街道、重点场所的实时情况一览无余。

近年来,龙华区以海垦街道滨濂社区为试点,建立全省首个规范化社区综治中心,在社会治理“互联网+”模式上不断探索,为辖区群众织就平安网。

据海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肖惠珠介绍,海口不断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级综治中心较好发挥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功效,形成基层社会矛盾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海口还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市政府投资3.3亿元,推进“天网二期”项目建设,龙华区、美兰区政法委分别构建了“实时龙华”“平安美兰”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同时,市、区、镇(街)、社区四级监控平台建设达到160个,实现164个城市社区警务室视频、25个治安重点地段治安岗亭互通互联,中央综治办将海口列为2018年“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全国重点支持城市。

“各级司法、民政、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共青团等组织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服务帮教工作体系建设”,肖惠珠说:“目前已完善各类帮教小组583个,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率达到90%以上,最大限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法治筑城

2016年11月7日,“法润海口——法治文艺社区行”首场演出在琼山影剧院隆重开演,拉开了海口市“七五”普法的序幕。

海口制定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认真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宽法治宣传载体,打造“菜单式”普法新模式,全力建设法治海口。海口连续4次蝉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委政法委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2016年12月20日,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这是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

肖惠珠表示,海口紧扣法律便民惠民主线,推进琼山、美兰两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2017年,海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52件,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7633.44万元,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为农民工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任务指标。

据了解,海口市以便民惠民为主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少年法庭、医疗纠纷法庭等专业法庭和交通事故、城市管理、物业纠纷、旅游、扶贫等巡回法庭,在社区设立流动检察官工作站,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2015年1月,海南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大幕。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如期完成司法改革4项基本任务,按照员额制择优选人员额法官、检察官,妥善做好未入员额人员的转岗和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对人员的分类管理,实现了审判、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海口市中院出台《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规范院、庭(局)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规定》等制度,市检察院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组建旅游警察支队,强化旅游市场的执法服务管理;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了4个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执法司法效率明显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海口政法系统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获得中央、省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有195个,先进个人457名,涌现出了李观连、刘建红、吴玉琼、杨建雄、傅海燕、符良玲等一大批先进模范典型。

秀英区:书写新城市中心的“平安答卷"

秀英区位于海口市西北部,是海口市新的行政中心。随着海口“西拓”发展战略,聚集了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成为海口新型工业基地和新城市中心。

近年来,海口市秀英区政法系统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平安秀英、法治秀英建设,为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平安,是百姓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近日,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张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秀英区各政法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探索平安法治建设新方法,书写新城市中心的“平安答卷”。

夯实平安之基

走进海口火山口脚下的美社村,俨然走进现实版“桃花源”。这里是海南十大文化名村,曾摘得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村殊荣,也是秀英区无上访、无涉毒、无刑事案件、无犯罪活动的“四无”平安村。

在秀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庄恢奕看来,该村是全区基层平安建设缩影。

近年来,秀英区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全区8个镇(街)和93个村(居)全部完成综治中心挂牌,各镇(街)和各村(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场所按照标准基本完成建设,并重点了打造海秀镇、西秀镇等社戒社康示范点。

该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抢一盗”、铁腕禁赌、“命案必破”、打击多发性侵财类犯罪等专项行动,连续8年命案破案率100%。同时,扎实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八严”工程,迅速掀起打击、收戒、收治高潮,禁毒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尤其是破获了“2016-727”部督大案,缴获冰毒半成品数量创下全省禁毒工作新纪录。

据介绍,秀英区切实做到将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基本实现对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全覆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涉及城市管理道路交通整治、棚户区改造、违法建筑整治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消除涉稳隐患,确保了“双创”项目、棚改项目、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

绣出安居之城

2017年6月10日,海口市秀英区在全市率先启动“12345+网格化”指挥中心启用,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的肯定。

据了解,该指挥中心实行“1+N”工作机制,提高“12345+网格化”的科学管理水平。“1”即网格长,由村(居)书记兼任,实行网格长指挥制;“N”指整合城管、公安、工商、食药监、志愿者、法律顾问等N支专业网格员队伍。海秀街道东方洋社区成为海口市首批“12345热线+网格化”推行试点。同时,参照海口港社区、海榆东社区两个12345网格化示范点的模式,全区全面推行12345网格化工作模式,各镇(街)根据民政部门的网格划分,在网格化管理覆盖的村(居),全面运行村(居)居民工作站“1+N”工作模式。

“我们还推行‘12345+网格化+志愿者’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庄恢奕介绍。目前,秀英区各居民工作站已招募社区志愿者482名。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专职网格员与职能部门专业网格员积极联动,发挥微联动APP实效,零距离聆听百姓心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网格里。这得益于秀英区12345网格化联勤联动平台,平台可显示社区网格员在线情况、所处位置等信息,为12345网格化工作管理指挥提供数据支撑。

秀英区还致力于推进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三位一体”,目前已在27个村(居)委会和小区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085个,基本实现城区社区和巷道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完善了16个新型社区警务室,完成社区、出租屋门禁系统153套,完成全区网格划分任务。

走向法治之路

2011年11月,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未成人年人检察科获批设立,这是海南省首个未检机构。自此,秀英区检察院开始践行“惩教相辅、情理感化、启育新生”理念,创新未成年人帮教矫正、社会观护等机制,探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思路。

2013年6月28日,秀英区检察院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观护站,通过法治教育等帮教措施促使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塑造未检工作新品牌。

2014年12月,秀英区法院少年法庭与秀英区秀英街道办联合成立全省首家“阳光服务基地”。区法院还成立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帮助特殊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016年3月,秀英区印发《秀英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三年规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庄恢奕表示,根据《秀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秀英区还积极探索推动“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和“六合一”联合执法。区法院设立城管法庭、旅游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7个社区巡回审判联系点,实现巡回审判联系点对辖区全面覆盖。

据介绍,秀英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尝试微信办案和网格员送达两项司法为民创新举措,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答疑、调解等“门诊一站式”服务,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2.48%,平均办案周期从17天缩短至13天。区检察院还设立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室”。

秀英区政法各部门坚持“五个过硬”的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党性修养、业务水平,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助力“平安秀英”“法治秀英”建设。

龙华区:“椰海明珠”的长治久安之路

龙华区是海南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城区,下辖11个镇(街),总人口约83万余人,是海口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享有“椰海明珠”美誉。

近年来,龙华区政法系统按照省委、市委、区委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平安龙华、法治龙华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龙华区自2001年以来连续4届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两度捧得全国综治最高奖项“长安杯”,并蝉联“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区”奖。

“走进新时代,全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近日,海口市龙华区委书记凌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平安期盼,打造平安法治龙华升级版,闯出一条长治久安之路,扛起建设美好新海口的责任担当。

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任务日益繁重。

“龙华经济腾飞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凌云表示,多年来,龙华区政法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年来,龙华区法院妥善审理金融、保险、借款类案件7369件;区检察院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4人,起诉19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63人;龙华公安分局侦破经济犯罪案件94起,挽回经济损失3310.9万;区司法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法律驻点服务,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182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同时,区政法各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双创”、海口生态修复、保护海南绿水青山等中心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水平,先后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物业巡回法庭、“公安+城管”,助力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近年来,龙华区公安机关加大对超标排放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区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监督涉案单位修复耕地面积70余亩。2015年12月17日,区法院率先在全省成功利用微博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对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庭审。

探索长治久安之路

“安居乐业、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向往,更是政法工作的目标。对此,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费求明表示,龙华区将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并从4个方面实现突破,探索一条长治久安之路。

“首先是坚决维护公共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费求明表示,全区持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区、镇(街)、社区三级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应用。全省率先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治安联防体系。目前,全区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6年11月以来,龙华区129个村(居)全部建立禁毒工作站,全面落实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增吸毒人数逐年下降,吸毒人员戒断率逐年提高。2013年,龙华区成为海南首个获得“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4次获得全省“禁毒优秀市县(区)”称号。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平安龙华基石。龙华区建立起区、镇(街)、村(居)三级大调解平台,建立健全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中心、诉前委托人民调解、警民联调等调处工作机制,发挥民情议事厅、乡贤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5年来,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2662宗,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2466宗,调解成功率为98.45%。

“村、社区是与群众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组织,提升社区的社会治理水平是夯实平安龙华的基础。”费求明说,龙华区以海垦街道滨濂社区为试点,建立全省首个规范化社区综治中心,为全市综治中心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榜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政法系统创新工作指数前十名。

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

2017年11月23日,龙华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启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足不出户”就可通过视频终端实现“面对面”正常开庭。

近年来,龙华区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基层政法网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让法治成为龙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据了解,龙华区法院推进院庭长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通过增设人民陪执员等执行改革措施,实现执行实效“三升四降”;在全国法院率先将二维码用于便民诉讼服务,全省法院第一家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和第一家启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模式。

同时,龙华区检察院内设机构进行“物理瘦身”,在《法制日报》头版刊发;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启用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批“智慧侦监”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检务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案件信息公开量居全省基层院第一。

龙华警方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由法制部门源头把关,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区司法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改革,成立社区矫正局,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率达到100%,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相继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费求明称,全区以“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从法律进单位学校、进乡村社区到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新渠道普法,逐步形成了人人参与法治建设、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龙华各政法部门还全面贯彻从严治警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筑牢平安法治根基。

琼山区:用平安法治托起“琼台福地"

琼山区位于海口市中南部,面积940平方公里,人口约49万人。琼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琼台福地”之美称。

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在琼山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琼山区政法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司法为民,为推进琼台复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近日,海口市琼山区委书记陈昊旻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走进新时代,全区各级政法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建设“平安琼山”“法治琼山”,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努力谱写琼台复兴新篇章。

平安守夜人

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琼山区府城地区会自发汇集来自各地的群众,在琼台福地及其周边开展祈福换花、踏春迎新活动。

对此,琼山区政法委、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做好元宵安保维稳工作,连续多年均未出现重大事故,成为人民群众的平安守夜人,获得省委、市委点赞。

据介绍,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琼山区加强源头预防,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做好管控,实现了重大节假日和防护期全区未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突发性事件的工作目标。

琼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覃俊介绍,近年来,琼山区政法综治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成玉龙泉湿地公园、凤翔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城市管理、环保督查整改等重点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紧紧抓住重点项目建设、拖欠工资酬薪、棚户区改造等引发的涉访涉稳矛盾,扎实开展排查筛理和调处管控工作,连续3年未出现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

2018年,琼山区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制定《重点项目建设涉稳情况统计报表》《城市管理及打击违章建筑涉稳情况统计报表》等,及时排查掌握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强化综治维稳禁毒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预警和研判,为及时处置各类群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提供了坚实保障。

综治排头兵

2018年4月24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便衣警察大队(飞鹰大队),以此感谢帮助追回失窃车辆。这是飞鹰大队创建以来收到的第82面锦旗。

据了解,琼山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破案率逐年提高,连续保持12年现行命案侦破率达100%的骄人成绩。

在琼山区的主要街道、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高清摄像头随处可见。抬头有探头,出门有监控,身旁总有一双眼在默默注视着,安全感大大增强。近年来,琼山区不断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建立区级指挥中心,初步完成各镇(街)监控中心建设,依托新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整合治安、综治、城管、环卫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覆盖主城区的视频监控网络。截至今年,已完成琼山天网一期建设,大力推进天网二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点300余个,安装监控探头912个,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综治互联网建设。

琼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蔡汝军称,琼山区多部门联动,大力开展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打击私彩、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等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重点青少年帮教体系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守护辖区平安稳定。

禁毒主力军

2017年6月21日,海口市琼山区举行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启动暨琼山区禁毒教育基地揭牌仪式,这是全市首个区级禁毒教育基地。

自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16年11月至2019年底)启动以来,琼山区勇当禁毒主力军,严打涉毒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戒毒(康复)工作有序推进,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据统计,2016年至今,全区共破获贩毒案件4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7人,缴获毒品24716克,全区113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全部挂牌成立。同时,制定《琼山区禁毒三年大会战娱乐场所“黑名单”协作机制》,突出打击整治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在凤翔街道石塔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红明农场22队等12个村(社区)开展无毒村(社区)创建,打造凤翔社区、博桂社区和龙塘镇新民村委会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试点单位。

2018年,龙塘镇被列入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推进会考察点和迎接国家禁毒委督导组的实地检查点。龙塘禁毒教育基地得到省委副书记李军认可,并在《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禁毒教育基地基地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及有关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

法治先锋队

今年4月23日,琼山区委举办《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法学习会,全市2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这是琼山区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琼山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琼山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受理案件数、结案率等均逐年稳步上升。同时,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落实立案登记制、上门立案、微信视频庭审等。继设立荔枝法庭、家事法庭后,建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打造便民诉讼品牌。与此同时,创新依法执行措施,通过媒体发布悬赏公告并查获老赖财产线索,继续推进执行单元化、警务化工作,利用“抱团”执行解决12起陈年旧案。

据了解,琼山区检察院着力推进“智慧公诉”,研发功能性辅助程序“小案卡系统”,运行出庭一体化平台,将“听证据”转变为“看证据”。琼山区司法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站(点),解决好群众的一揽子法律服务需求。到2018年,琼山区成为全省第一个省、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全覆盖市、县(区)。琼山区政法系统还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党建带队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四个决不允许”主题教育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美兰区:打造平安法治建设的新标杆

美兰区位于海口市东北部,是海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是海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海口市中心城区,素有“美兰稳则海口稳,海口稳则全省稳”的说法。

近年来,海口市美兰区政法系统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综治中心、网格化和“雪亮工程”规范化建设为重点,高位推进禁毒工作,打造法治大格局,为美兰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实现新作为。”近日,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冯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全区各级政法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推动“平安美兰”“法治美兰”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平安法治建设新标杆。

毒品治理撬动“平安支点”

“玲姐,亲人们,晚安好梦!”

这是一个微信群聊天记录,群名叫“海甸街道阳光青年群”,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成,群主是美兰区海甸街道综治办副主任、禁毒办副主任符良玲。

近年来,符良玲坚持以心理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三个关系”修复为基础,探索出社区戒毒(康复)“6+N”帮教机制,打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海甸模式”,得到国家禁毒局和省委副书记李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琦,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等省市领导高度肯定。

同时,全省禁毒“严管”工程现场会上专题推广了该模式,海甸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精准管控服务工作被省综治办列为全省“严管”唯一试点单位,并将在今年5月全国禁毒海南现场会上展示。

“近年来,全区始终坚持高位推进禁毒工作。”美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禁毒委副主任张振儒说,“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禁毒组织体系,强化禁毒工作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八严’工程,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坚决打赢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美兰区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禁毒优秀市县(区)荣誉称号。《法制日报》、海南电视台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多次报道美兰区禁毒工作,符良玲等两名基层禁毒人员受到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表彰,符良玲因禁毒工作突出被评为全国综治先进个人。

“三位一体”共筑平安家园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政法综治部门的新使命。

近年来,美兰区大力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和“雪亮工程”规范化建设,加强治安视频监控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平安美兰视频共享平台”,形成“线上雪亮工程,线下群众眼睛”局面,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美兰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乐平称,全区在深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延伸到网格中去,构建了“综治工作进网格”“平安建设在网格”的新格局,理顺了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基层管理服务职能,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管理,逐步实现了网格服务管理最大化。

目前,美兰区按照省市综治委要求,挂牌成立区级综中心1个、镇(街)综治中心13个、社区综治中心54个、村级综治中心53个,综治中心基本功能已配套。同时,依托市综治信息系统、美兰视频共享平台,结合社区网格化服务,基层综治工作运作基本做到了“实体化运作、信息化支撑、网格化服务、组团化服务、实战化运作”,实现了“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N”的运作模式。

近年来,美兰区利用在全市率先落成的信访大厅平台,整合信访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资源,创新推行“三心合一”模式,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联动式网络、规范化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群众信访秩序,得到了中央信访督导组和省市综治委的肯定。2017年9月,美兰区委维稳办主任陈威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新形势下,美兰区要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作用,把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冯琳介绍,还要雷霆出击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全力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精细化打造“法治大格局”

2012年9月,美兰区委、区政府召开“法治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美兰区开展法治美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任务共35项细化标准进行工作部署,绘制了“法治美兰”新蓝图。

同时,该区成立了以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为中枢,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法治区创建工作有序进行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美兰区法院通过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多举措化解医疗结案难题等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区检察院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位于文明东路与朝霞路交汇处的美兰区宪法公园,法治宣传栏、普法书屋、宪法雕塑等大量法治元素应有尽有,这是海口市首个宪法公园。据了解,近年来,美兰区司法局积极拓宽渠道开创普法新形式,在振兴南路建设“美兰区廉政法治文化广场”,编排的普法琼剧《法所不容》在该区巡回上演超百场,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治素养。2014年,国家民政部授予美兰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2015年,美兰区入选“全国法治区先进单位”。

走进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提出新要求。政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美兰区政法各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牢记使命重托,勠力同心、补齐短板、忠诚履职、攻坚克难,为建设平安美兰、法治美兰、和谐美兰再立新功。

法制日报2018-5-3

 

 

服务发展大局 守护一方平安——来自鹤城区政法机关的报道 文章下载

服务发展大局 守护一方平安——来自鹤城区政法机关的报道

公安民警开展夜间巡逻。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鹤城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灯闪烁”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自1998年鹤城建区以来,鹤城政法机关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抓手,以公正为使命,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围绕中心、护航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年来,鹤城政法机关始终把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改革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稳妥处置重大案事件,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20 年来,鹤城法院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2.2 万余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案件6305 件9596人,提起公诉6327 件9999 人,立案侦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0 件162 人;公安机关开展打假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重大经济案件,特别是先后破获了吕某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潮人酒吧”220 万元电信诈骗案,李某红、王某云网络贩枪案,王某、彭某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抢劫等一大批大案要案,依法办理了全省首起“套路贷”案件,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着力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举措。针对不同阶段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推出服务举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机关更加全面、主动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乡村振兴和“三大攻坚战”,组织320 余名律师为500 余家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00 余起;拓展法律援助覆盖人群,将法律服务事项摆在突出位置,近5 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1000 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200 余万元;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如法网”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和线下的优势互补,方便了群众办事。

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需求变化,及时采取系列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从2015年5 月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目前当场登记立案率已达97%。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 年鹤城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217 件,执行到位金额4.35 亿元,结案率、实际执结率居全省前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案件管理中心等实现全覆盖,群众办事和诉讼更加便利,线上线下、覆盖城乡、一站办理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综合治理、维护平安 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20 年辛勤耕耘,“平安鹤城”建设让人民群众拥有更高的“安全感”和更多的“获得感”。

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20 年来,鹤城公安实现了全部刑事案件发案数、八类案件发案数、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数持续“三下降”,五类侵财案件发案平均每年下降13.2%。特别是2010 年来,“两抢”发案平均每年下降11.9%,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扒窃发案数较2010 年分别下降88.18%、99%、7.05%、51.19%。2018 年,全区有301 天“两抢”案件发案为零,322 天“抢劫”案件发案为零,313天“抢夺”案件发案为零。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20年来,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一包五化”社区警务、“1+4”村级警务,持续实施“警灯闪烁”“城市快警”工程,着力打造“1.3.5”分钟警情快速反应圈。加强“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建设,在城区、乡村安装高清视频监控3912个,推动500 台的士车安装了视频监控。综治中心、网格化及“雪亮工程”纳入“智慧鹤城”整体建设,科学设计、统筹推进。

治安防控体系日益健全。扩大了“雪亮工程”、人脸识别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等技防措施的覆盖面,城区2054 个视频监控探头已全部接入综治信息平台,授权11 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对辖区治安情况实时监控。积极开展智能化小区试点建设,已有湘名苑、博雅苑等30 余个小区(楼栋)安装了门禁系统,多个小区实现了从“案件频发”到“零发案”。推行“一村一辅警”,加强基层司法所、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治安防控体系。

深化改革、推进法治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年来,鹤城区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努力使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百姓心田。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推进员额制改革,顺利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下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结率大幅提升。鹤城公安派出所“一二三”警务改革、法制派驻员、队伍积分督察制等30 余项改革措施和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市推广。2017年以来,全区政法机关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从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入手,推进职权配置、机构设置、纠纷解决、繁简分流、员额管理、人才招录等配套改革,努力实现更公正、更高效、更专业、更权威的司法。

不断加强执法监督。近年来,围绕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考评和案件评查,有效倒逼执法质量提升。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两个“规定”,在权与法之间拉起“高压线”。同时,推动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95%以上裁判文书网上公布,重大敏感案件实行视频文字直播,司法自信不断彰显。

大力推动法治建设。20年来,从“四五”普法到“七五”普法,鹤城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建立了金海法治文化主题广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多条百米法治宣传长廊以及法治文化创作演出基地等多个普法阵地。同时紧抓法治理论交流和法治文化创作,创作了一批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普法宣传形式,力求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的心中,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2016年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

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20年来,始终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

筑牢绝对忠诚之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20 年来,共有1465 名政法干警立功受奖,其中12 名政法干警荣立二等功,244 名政法干警荣立三等功,8 名公安民警获部级荣誉称号,247 名政法干警获省、市级荣誉称号,获部、省、市级先进单位428 人次,涌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先武、周红玫,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王爱军,全省优秀人民警察金承耀、吴岑,全省劳动模范王连聪、戴林甫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树牢为民服务之本。近年来,鹤城法院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行预立案登记、网上立案等举措施,仅2018 年预立案登记72 件,接收网络起诉案件1119 件,共为62 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共计107 万余元;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平台,出台实施了170余项便民利民举措,减化了治安、人口、消防等行政许可的60 余项办事程序,减免了9 项收费项目,对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办证业务实行“网上预约”“延迟办证”“上门办证”等措施。

锤炼敢打必胜之能。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城政法机关积极探索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重点提高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专业、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和社会沟通等四种能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培训,提升广大政法干警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破大案、诉难案、审疑案”“防风险、推改革、促发展”能力水平;健全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业绩档案,不断完善考评机制,队伍管理日趋科学规范。通过系列举措,政法干警“敢打必胜”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近年来涌现了全国优秀司法调解员潘存军、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能手邓晓玲、全省公安机关破案能手蒋飞飞、“湘警之星”佘丁凌等一批业务能手。

怀化日报2018-12-28

 

 

“一带一路”亟待实现法治共建“软联通” 文章下载

“一带一路”亟待实现法治共建“软联通”

接轨国际规则话语,消减法律文化冲突,优化争端解决机制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第五年。五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也成为国际社会最受欢迎的公共产品。到目前为止,已有近9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同各国共同建设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值已达到30多万亿人民币,对沿线国家的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已经创造了20多万个就业岗位。

“一带一路”是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形成的区域合作新模式,对于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中国而言,其创新性和挑战性兼而有之。以往中国的改革开放,多是通过国际组织内多边协定和国家间双边协议形成合作关系,直接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单一模式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流,而针对具体区域进行集中的规模化战略合作很少采用。区域化的战略合作虽然有着地域纽带的天然优势,但由于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往往在认识上很难达成一致,而当合作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于在规则、法治等领域存在大量争议,仲裁和判决相关事务遇到相互掣肘,就会进而影响合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推进。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其法治化发展路径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自美国特朗普当局上台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逆全球化及贸易投资保护势力抬头,“一带一路”法治体系建设无疑将遇到巨大挑战,急需更多的、更有针对性的成果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其实,在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之初,对于可能出现的法治领域问题已然有了一定的应对之策。因此,在提出“一带一路”要坚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以开放包容为宗旨,以对接发展为途径的同时,也强调要以规则法治为基础。无疑,规则法治既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也是应对风险挑战的安全阀。我们在强调各国既要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硬联通”,也要强调加强“一带一路”规则法治的“软联通”。针对“一带一路”可能存在的种种法治问题,在过去五年间,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有各种观点和经验见诸报端,但多数要么从纯理论层面探讨区域间法律文化的差异性,要么从具体法律制度上如何避免争端问题。而横跨大半个地球的“一带一路”区域,其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之大是一般理论家和实践者无法想象的,历史上多次文化交融和宗教战争都想力图解决区域融合问题,但实际上都没有成功,“一带一路”确实在运营一个全球化时代伟大的富有战略意义区域融合事业,面临的难度可想而知。特别是在不同政治氛围、宗教信仰和文化形态中,找到相互融合共赢的利益共同点,并非易事。显然,每一领域都不可能从其单一方面研究,而应该从泛文化角度综合看待。

而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法治共建一定是维护大厦稳定的基柱。基于历史背景的不同,各国的法治建设却非常容易受到政治、宗教和文化等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差异。如果在法治实践中无法深刻了解其背后复杂的综合环境因素,就会在法律领域出现“鸡同鸭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况。由此,针对“一带一路”的法治问题,既不能飘忽于现实国别实际之上空谈虚论,又不能陷入具体法律条文的差异而“一叶障目”,需要在深入了解各区域历史文化背景的前提下,以实际案例为基础,跳出法律条文本身内容,找到一条接轨国际规则话语、消减法治文化冲突、优化争端解决机制的法治化“软联通”之路。

法治“软联通”之一:接轨国际规则话语

“一带一路”涉及的区域和国家十分广泛,有发达的欧洲国家,也有落后的非洲国家,有东方特质明显的中国、日韩和印度,也有伊斯兰世界的中东国家,国与国之间政体不同,制度存在诸多差异,一些国家在政治领域甚至存在相互敌对和冲突现象。同时,“一带一路”所涉及的地区还存在着复杂的宗教、民族矛盾,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滋生蔓延。同时,“一带一路”各方在不同多边合作机制中也存在过多交叉,造成规则话语的多元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多数加入了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 + 1”、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不同合作机制在主体上的过多交叉性会给“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带来政治负担或外交压力。

当然,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这些政治矛盾或政治合作不可避免,我们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也不可能让所有的国家意志保持一致,但这些差异一定会深刻影响到“一带一路”法治共建实践当中去,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够懂得不同国情和文化背景下相应的政治话语体系,能否在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话语体系中寻求规则领域合作的共同点。

“一带一路”提出的“五通”中,政策沟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证。“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建设最大的不同之处是,每个国家在相关问题上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规则,甚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也各异,这就首先要通过沟通,达成相关项目的政策共识。在沟通中,既要利用好积极因素,又要设法化解消极因素,以便形成合作的最大公约数,求同存异。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一直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一脉相承,符合国际法治的精神和要求。法治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领域和环节,就应在符合国际规则“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从而让各参与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合作,在统一规则基础上共同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协商确定合作重点、逐步制定行动计划、有效解决法律问题、不断凝聚共识,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法治之基,“一带一路”致力于打造平等互利、开放包容、公开透明的国际合作平台,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及其他相关国际规则。

但是,要想让法治合作顺利进行,就必须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和各方共同需要,不断发展相关规则,逐步推动规则体系的完善。支持各参与方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借鉴、吸纳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技术标准体系对接和兼容,并在平等基础上共同研究合作标准,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走向深入,特别要支持各参与方推进金融、税收、交通运输、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反恐和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规则和法律合作,为“一带一路”构建稳定、公正、透明、非歧视的规则和制度框架。

显然,以规则为导向、开放包容、民主透明的法治化路径,不仅是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的现实需求,更是国际关系保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沿线国家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国际法基本原则,深化经贸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和效力,并重申促进和平、推动互利合作、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比如,为了推动国际经贸投资的发展,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行为,保障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开展,国际社会和一些国际性组织制定并通过了很多相关的国际公约,在这些公约框架下,可以有效解决各类经贸投资纠纷、打击并遏制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行为、促进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顺利解决。由此可见,要实现“一带一路”法治共建“软联通”,就必须接轨国际上通行的这些规则话语。

法治“软联通”之二:消减法律文化冲突

“一带一路”涉及的区域覆盖不同文化特质和宗教信仰区域,一直以来,这一区域本身就因为文化冲突而不断进行着战争和政权与国家更替。由于历史传统、语言文字、宗教民族、政治经济的差异,“一带一路”国家推进彼此之间的法律合作十分艰难和复杂。在主权平等的国际社会,各国立法权彼此独立,在不同社会制度影响下制定的法律必然不同,所以法律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由此可见,法律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多元化、流动性特征以及“一带一路”的地缘面向,需要重新确立有效的法律文化认识工具和超民族国家的系统单元。对此,就需要在共建“一带一路”法治领域考虑如何消减法律文化冲突问题。“一带一路”国家涉及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其法律体系的不同将导致出现法律争端时国家之间的处理方式不同,法律的适用性被削减等都对“一带一路”自由贸易体系建设造成了巨大阻碍。

有学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应当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比较法制度研究机构,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判例,关注各国立法、司法动态,增强彼此之间法律制度的了解、信任,增强裁判国际公信力,增强合作信心。同时,应当根据“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积极订立和完善与相关国家、地区间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积极解决法律适用和法律冲突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应在进一步完善内地国际贸易、投资以及商事主体、外汇、出入境等配套法规的同时,引导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在国际贸易、投资、商事仲裁领域法律的趋同化,减少法律冲突或障碍。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包运成提出,规范“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应包括全球性法律、区域性法律、双边法律以及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可能发生冲突,解决这些冲突,既应遵循强行法优先、利益平等原则,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规则予以解决。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雪平则认为,“一带一路”建设面临宗教法与世俗法的冲突、沿线国家政权更迭和领土争端的不利影响,应重视运用万能市场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新区域主义,着力制定包含国际法“红线”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也有学者指出,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法律冲突问题,一方面,应通过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建立协商谈判和决策协调机制、确立共同行为规则等来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宏观问题;另一方面,以解决相应微观问题为目的,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冲突协调机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法治保障机制、生态及环境保护中的法治合作机制、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地位之确立、推进国内相关立法的完善修改等方面予以法治化建构。

不仅如此,法律文化的差异性还表现在制度和语言文字的差异性上。比如,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民商事、刑事案件以及投资争议的解决涉及到涉外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外国法的查明、司法文书的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引渡、被判刑人员的移交等。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各异,语言多样,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带来诸多困难。因此,可以通过设立司法合作体制,中国和沿线国家通过双边或多边司法合作条约就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可以减少因法律和语言的复杂性而带来的困难。

法治“软联通”之三:优化争端解决机制

有学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很多,并且一直呈上升趋势。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生的争议很大一部分属于跨国商事纠纷,各方普遍重视案件管辖权,最大程度维护本国利益,从而造成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较为严重,加之各方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决方面的司法合作面临复杂、不均衡的局面,从而造成解决机制情况不容乐观。

如此看来,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极为重要的内容和组成部分。我们知道,涉外民商事、投资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诉讼和仲裁。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具有裁决易于执行、高效快捷、程序保密等诸多优势,而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加的多边司法合作公约来看,通过仲裁解决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民商事争议更为便利,可鼓励当事人更多地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比如,中国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在仲裁解决争议方面的合作,共同呼吁、鼓励本国当事人在与沿线国家的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或投资合同中,列入仲裁解决争议条款,选择在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探讨起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公约以及建立“一带一路”联合仲裁中心的可能性,也可以与“一带一路”国家合建国际仲裁院等。

解决争端问题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司法协助机制。争议解决机制能否真正有效运作,最终取决于相关裁决能否在所涉国家和地区得以有效承认和执行,这就需要推动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建立起完善的司法协助制度。中国和沿线国家之间缔结的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以及它们共同参加或缔结的相关国际公约的数量很少,涵盖的沿线国家数量有限,而且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的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并不统一,有关条约和监督的规定也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与“一带一路”司法协助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继续积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互惠关系,推动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中国签订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从而为深度解决争端奠定良好基础。

如今,由古丝绸之路形成的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正通过法治化的方式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的“一带一路”新未来。法治环境无疑是一个国家、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通过接轨国际规则话语、消减法律文化冲突和优化争议解决机制,实现法治共建的“软联通”,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底线保障,最终有助于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法治合作之路、法治文明互鉴之路。

(作者系《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社长、亚太仲裁研究院仲裁员、中非经贸促进会‘一带一路’企业投资联盟法律顾问)

法制网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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