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为突破口,探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审判工作新亮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审判工作突出位置,确保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审判环节取得实效,将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近日,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首战告捷,成功打掉了一个盘踞在本旗砂石料市场的涉恶集团,充分发挥了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审判责任,当好了办理黑恶案件的裁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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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丁XX为首的十二人涉恶集团,在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充当乌拉特后旗砂石料市场的“地下执法队”,对乌拉特后旗境内拉运砂石料车辆进行所谓的“查验和罚款”。在此期间,该组织对多名被害人拉运砂石料车随意围堵阻拦,以不交罚款便向国土部门报案为由相要挟收取所谓的罚款,在短短一年时间中,攫取非法利益20.38万元。该组织对当地拉运砂石料车随意堵截、强拿硬要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18年12月1日-9日,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对该起巴彦淖尔市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后的首例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由合议庭对庭审运行方式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公正高效的涉黑涉恶案件刑事审判新模式,提高审判效率,力求将该案打造成巴彦淖尔市同类型案件审理工作的样板和典型。对该起涉恶案件的审理,呈现出以下五大亮点:
一是监督指导细。自治区、市委、旗委对该案件高度重视,自治区高院、市中院涉黑涉恶督导组亲临庭审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从庭审程序、节奏,合议庭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否到位,合议庭成员庭审举止、法言法语的规范使用等方面均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
同时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部门旁听了该起涉恶案件的庭审活动,增加了涉恶案件司法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部门有序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司法监督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增强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司法公信力。
我院高度重视该起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前召开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专项会议,制定了庭审预案,成立了审理丁XX等十二人恶势力集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领导小组,并下设案件审理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后勤保障组、舆情保障组、信访稳控监督组等,在预案中明确规定了各组织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并对如何启动应急程序作出规定,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和纪律责任作出明确要求,防止庭审程序中出现被告人脱逃,被告人、旁听人员扰乱审判秩序,被害人亲属殴打、致害被告人,当事人亲属聚众围攻冲击审判楼、办公楼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是联动协作强。以丁XX等十二人恶势力集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审理为契机,建立以旗政法委牵头、公检法三机关参加的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在保证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公检法三机关分别就案件办理充分交换了意见,解决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
三是审前准备足。庭前召开合议庭成员工作会议,并制定庭审提纲。在该案开庭前,案件承办人召集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依据刑诉法及解释的规定,研究拟定开庭审理提纲内容。包括:(1)庭审中的具体分工、起诉指控犯罪事实部分的重点、认定案件性质方面的要点、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案件承办人写出详细的法庭审理提纲;(2)详细写出需查明犯罪定性要点及事实重要点;(3)列举出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处置方法,做到遇事不慌,处理得当,从而提高审判效率。
与此同时,将庭审程序部分前移,提高庭审效率。基于本案的被告人和辩护人众多的情况,为节约庭审时间,将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核实辩护人身份前移至开庭审理前,通过笔录形式与各被告人核对个人情况、各辩护人核实律师身份并记录在案,使案件能够快速进入实质性审理,突出庭审核心内容,有效节约和提高了庭审效率。
四是庭审质量高。合议庭分工明确,提高庭审效率,突出听取控辩意见,确保了庭审的高效顺利进行。法庭审理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的大问题,所以为了实现公正高效的庭审,合议庭以听、思为庭审基调,在听和思的基础上,辩明是非,尽量对案件事实做到少说少问,以保持合议庭的中立立场,不偏不倚,居中裁判。
1.合议庭紧紧围绕涉恶案件的三大特征、本案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情节等案件事实指导法庭调查。将庭审方式由纠问式变成控辩式,对公诉人及辩护人重复的发问内容不再进行,告知只对不同的、有利于被告人的一些情节进行发问,引导公诉人、辩护人不在一些细节上进行纠缠,从而把握住了案件审理的整体方向。
2.在质证认证环节,合议庭分工明确,将本案证据出示分解为以涉恶案件三大特征为基石,案件事实为核心的质证认证模式。根据本案出示的证据多、证据杂的特点,引导公诉人和辩护人将证明一个事实的各个证据打包综合出示,通过控辩双方互相质证,进行合理排查,使之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予以认证,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判。
3.合议庭充分发挥庭审引导,使庭审辩论高效有序进行。法庭辩论是整个庭审活动中最激烈的环节,本案控辩双方立论不同,观点不同,各持己见。法庭充分注意调控法庭秩序,引导双方围绕犯罪构成、争议焦点、法定量刑情节进行,对于枝节问题纠缠不休或发现人身攻击性语言的,合议庭及时予以制止,对于双方已讲明的观点,法庭告知双方不必再重复。对于双方焦点不明,观点散乱的,法庭就双方已透露出的信息进行了必要的归纳,使法庭辩论科学有序地进行。对于不听法庭劝阻的及时以示警告,确保了法庭审判活动高效、顺利进行。
此次审理的一大亮点是设置涉黑涉恶案件法庭教育环节,寓教于审。通过对该起涉恶案件审理,将教育挽救工作伴随整个审判过程。在法庭教育环节,针对庭审现场教育主体最集中的特点,从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为的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结合案情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扫黑除恶教育,在特定时间内形成强烈的合力作用,使庭审现场的被告人、辩护人、旁听人员、公诉人、合议庭成员都进一步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五是宣传报道准。该案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均做到当天审理,当天报道;当天宣判,当天见报。做到了宣传形式多样、宣传范围广,宣传力度大,使广大群众知晓该起涉恶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该案的审理始终处于“阳光”之下,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和透明性,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消除了他们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顾虑,打击震慑当地的黑恶犯罪。
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刑事办案团队以办理丁XX等十二人涉恶案件为契机,大力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探索涉恶案件庭审新亮点,当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公正裁判者。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没有为了迎合专项斗争的社会背景而刻意拔高量刑的标准,而是严格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坚持疑罪从无、坚持罪刑法定,创新审理方式,在提高庭审效率的同时,严把案件的政治关、法律关、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使本案的审判结果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努力为营造新时代的乌拉特后旗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