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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扫黑除恶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政法委

题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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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文章下载

浙江印发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三个地”的政治优势,把督导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部署,对照问题清单、问责建议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全面整改,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督导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目标和我省“五个走在前列、五个绝不允许”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打击实效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一是政治站位方面,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绝不让涉黑涉恶问题和黑恶势力成为阻碍“两个高水平”建设的绊脚石;进一步解决好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制度,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自觉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地区党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剖析根源,切实整改;注重提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立体宣传,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预防和打击“套路贷”集中宣传活动。二是依法严惩方面,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政策适用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案件质量、时效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落实案件办理机制,优化重大案件侦办制度,加大重大案件攻坚力度,完善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机制,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切实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权利;扎实推进攻坚年活动,向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和网络空间拓展打击面,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涉黑涉恶大要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一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基本扫除“套路贷”违法犯罪,围绕年底前基本扫除“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保持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链条、全流程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建立涉黑涉恶资产查控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流程,防止涉黑涉恶资产被隐匿转移。三是综合治理方面,强化行业部门线索排摸,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纪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线索排摸“回头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增加线索来源;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精准治理,切实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工程建设、物业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探索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提升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水平。四是深挖彻查方面,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确定一批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重点案件,加强督促指导,深挖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查处“保护伞”“关系网”不坚决、不彻底甚至予以庇护的单位和党政领导要严肃追责;完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强化对大案要案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分析、联合攻坚,建立健全“打伞破网”会商研判机制,做到问题线索一周一移送,重大线索随时移送。五是组织建设方面,持续抓实后进村党组织整转,对照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要求,每年对村组织逐个过筛体检,落实驻村指导“四个一”帮扶机制,采取“一村一策”抓好整转,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力量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整转到位;组织实施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全面抓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对问题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从严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提升村“两委”干部能力素质;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组织力提升”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为党守好基层阵地,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全面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提升,更好发挥传递党的声音、弘扬时代新风、凝聚党心民心的主阵地作用。六是组织领导方面,强化扫黑办统筹协调功能,加强扫黑办运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扫黑办在专项斗争中的参谋部、协调部、作战部作用,加强扫黑办人员、力量建设,充实精干力量,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扫黑除恶业务能力建设,举办涉黑涉恶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组织编印指导性案例、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帮助基层干警提高扫黑除恶业务能力和水平,选派政法单位能力突出、业务精干的人员,充实扫黑除恶工作专业队伍,加强科技应用,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智能化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内容之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职责,密切协作,加强工作联动,注重信息共享,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真改、实改、严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注重标本兼治,以督导整改为动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高潮,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依法严惩,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并不断引向深入。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倒排进度和完成时限。

浙江新闻客户端2019-7-21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应急管理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应急管理系统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云南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我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以志同志任组长,李连举、李国材、张向明、蔡继发、李存贵、王春燕、文彬、李国墅、焉昆生等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春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永耀、胡利平、张林海等同志担任。各处室明确1名副处级联络员为厅扫黑办成员,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三、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为指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深刻阐释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以及全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出的具体举措、开展的重大行动、取得的重大战果。深入查找分析日常监管中重点行业领域的乱点、乱象,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专项排查。同时,认真分析监管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根源,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场准入,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厅人事调整及职能处室转隶,调整加强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针对省扫黑除恶第七检查调研组检查中存在问题,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厅各党支部以召开党支部专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传达厅党组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安排,每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写出承诺书,各处室与厅扫黑办签订2019年扫黑除恶责任书。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各党支部

(二)加强宣传发动。按照《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发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及时刊载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内容,加大对系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党支部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发动,各支部与监管服务对象、社区以及帮扶贫困村党支部开展联动,零距离面对面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

责任单位:办公室、新闻宣教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各党支部

(三)完善线索排查核查机制。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系统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部署和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变“坐等线索”为主动排查,对矿产资源、危险化学品、商贸市场、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等应急抢险中产生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进行专项排查。要加强与各级政府扫黑办对接,及时移交排查出的线索,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涉及“保护伞”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强对应急管理系统信访案件的梳理排查,对照重点打击的10类对象认真研判,尤其是涉及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等行业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送厅扫黑办,并按照程序移送省扫黑办。

责任处室: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四)抓好源头防范。要进一步提升业务处室与职能交叉部门联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打击整治的协同性,有效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所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的人口密集场所、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乱点、乱象加强排查整治,由厅各业务处室统一部署,有关州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进行排查,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要深入查找分析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根源,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迅速赴各州市局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台账、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系统内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州市局落实好省厅的部署安排,积极、主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人事等部门要建立完善战果考核、表彰奖励等制度,结合办公室、机关纪委的抽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一批扫黑除恶先进处室和优秀个人,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落实。

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各相关处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的重大意义,围绕中央督导重点,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攻坚战。各处室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稳妥推进。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的部署要求,对所监管行业领域摸清底数、查清乱点,以系统内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全面排查,源头防范。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摸排和专项整治,争取形成强大合力。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台账资料的管理,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认真做好工作情况记录,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要加强学习、宣传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素材收集整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收集视频、图片等相关资料。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3-20

 

 

应天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应天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据全省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成立全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仕刚 社区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洪全 居委会主任

成 员:江开清 党委副书记

张开秀 党委委员

周 健 党委委员

邱世根 居委委员

钟文全 居委委员

何东琴 居委委员

谢 涛 居委委员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 ,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社区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扫黑专业队伍,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再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一)扫黑除恶:

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镇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镇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 、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恶性循环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实施勒索、聚众滋事,分割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地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导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其他涉黑违法犯罪线索。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黑除恶势力,必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举动排查,切实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 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 、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要加大对部转、省转和市转、区转、镇转线索的核查力度,建立专班、确定专人,确保线索及时办结。

2.加大攻坚力度,高站位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要紧紧抓住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合力推动专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扫黑阶除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和规范化。

3.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4.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镇纪委,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社区两委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社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和汇总本社区的进展情况。从行动开始之日起,每周星期五下午5:00前责成专人将本周工作情况按照要求以文字形式上报镇综治办。

应天寺社区2019-7-22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要求,决定在全住建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一)建筑市场领域

1、黑恶势力扰乱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有组织地违法阻挠正常建设施工。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机具、建筑材料进场阻拦施工强揽生意等。

(二)房地产市场领域

3、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煽动闹事。

4、因征地、拆迁漫天要价引起的强行干扰、堵门堵路、恶意阻工。

5、违背购房者意愿,以胁迫方式违法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强行交付。

6、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阻碍公平交易、扰乱市场秩序。

7、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有组织地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

8、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胁迫收取高额手续费。

(四)村镇建设管理领域

9、有组织地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胁迫农户上缴回扣。

(五)黑恶势力“保护伞”

10、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使用、村镇建设管理等住建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六)其他住建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摸排方式

充分发挥全系统部门、企业行业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六个方面重点内容,利用举报电话、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微信二维码的现代化信息手段摸排线索,也可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外围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深入基层企业、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请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线索排查。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各单位要于每周二下班前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上报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09室),并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坚决杜绝出现问题线索零报告。要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线索摸排工作合力。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问责。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9-2-20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市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教体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建设平安六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述庚(校长)

副组长:许丁声 李远 李继保 任岳新 方学理

成 员:全体行政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联系电话: 。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四、工作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一) 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1月底—3月)。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 斗 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楼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通告》,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 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 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 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二) 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 月-12 月)。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

(三) 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19 年1月-12 月)。

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 “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 月)。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 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 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五是校园欺凌现象,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反邪教”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扫黑除恶反邪教”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

六、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教体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岳阳市六中2019-3-15

 

 

永康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永康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市、都江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永康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永康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社区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永康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综合办公室,积极踊跃地参与到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去。

二、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根据省、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社区人员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靖边,按照街道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区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2018年要努力实现社区矫正、解教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

(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县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街道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永康社区2019-8-3

 

 

新店子社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新店子社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村实际,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68

一、指导思想68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社区的社会稳定。68

二、组织领导6868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我社区专门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刘蓉同志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邹品清、社区治保主任徐传清任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巡逻队、各社组长为成员的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68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68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

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68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全乡的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68

工作措施68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草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社区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入村下户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社区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

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68

四、工作要求68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68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68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泰兴镇新店子社区2019-10-17

 

 

寿县重点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寿县重点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重点局工作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监管,排查发现和通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着力打击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

二、工作目标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受涉黑涉恶干扰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黑恶势力干扰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挠重点工程建设和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煽动闹事、组织人员集体上访、强揽工程、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精神。

(二)认真开展排查。以“深挖根治”为目标,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线索大排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

(三)加强宣传报道。在施工现场悬挂条幅、刷写墙体标语、设置宣传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四)加强督查检查。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监察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立即上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与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

安徽省寿县人民政府2019-7-22

 

 

林寨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文章下载

林寨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治乱”工作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平安林寨”的要求,主动对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统筹运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等方式,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是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区域性突出问题排查等方面的集中整治,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总体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由镇委书记黄智练同志任组长,镇长陈振辽同志、常务副镇长陈茂同志任副组长、黄子文、黄志挺、黄永和、陈宜扬等镇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林寨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茂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以“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重在实效”为原则,充分发挥综治、纪委、宣传、文化、公安、市场监管、教育、林业等部门的合力,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排查、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等措施,全面整治打击辖区内各种形式的突出问题,为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林寨提供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林寨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林寨经济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谐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表中的主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开展乱点、乱象、乱源集中排查,全面开展整治,确保问题排查发现到位,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每月的整治行动,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通过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促进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效果明显、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林寨镇2019-11-9

 

 

县重点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县重点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重点局工作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监管,排查发现和通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着力打击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

二、工作目标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受涉黑涉恶干扰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黑恶势力干扰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挠重点工程建设和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煽动闹事、组织人员集体上访、强揽工程、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精神。

(二)认真开展排查。以“深挖根治”为目标,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线索大排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

(三)加强宣传报道。在施工现场悬挂条幅、刷写墙体标语、设置宣传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四)加强督查检查。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监察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立即上报;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与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9-8-1

 

 

泸州市江阳区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泸州市江阳区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区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整治本行业乱点乱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乱点乱象等突出问题,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全区住建领域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住建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物业市场领域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业乱象进行彻底排查和坚决整治。通过整治,规范行业市场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根本遏制,行业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防控,对已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线索循线深挖彻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

2.工程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问题。

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 “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问题。

4.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是否存在恶意欠薪或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问题。

(二)房地产领域整治重点

5.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等问题;

6.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强迫交易、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等问题;

(三)物业市场整治重点

7.在物业服务中,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等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乱象问题排处力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业乱象开展系统性、拉网式的摸排梳理。充分发动群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行业乱象问题。建立行业乱象问题和整治工作情况台账,对排查出的行业乱象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加强跟踪,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加快整改,及时销号。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调查处理。

(二)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

各部门要主动与城管、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和工作联动,深挖行业乱象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规范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销售行为、物业服务行为。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行业乱象问题,制定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从源头上切实遏制住建领域行业乱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及时记录不良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惩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

对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加强核查,已完成的要确保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或尚未整改完毕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按时按质全面整改到位。

五、组织分工

此次乱点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由局党组统筹,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各股室主动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住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推动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中心组织实施《全区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情况台账。建安股细化工作措施,质监站、建设指导中心配合实施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房管股细化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实施房地产领域整治工作,物业中心细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物业市场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4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将专项行动要求全覆盖传达到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按照“边查边治边建”的要求,要对施工现场、规划区外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全面巡查,加强行业乱象问题的排查,加强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遏制行业乱象,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挂帅,党组(党委)负总责。行业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中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分析研究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要实行领导定点包案督办。对不认真整治、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每月19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行业乱象问题和整治工作情况台账,重大情况、重要成果、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宣传资料、LED、宣传栏、横幅等大力宣传,营造声势,推动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8-26

 

 

君山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君山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君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君办〔2018〕12号)精神,为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律师监管、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3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设立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开辟固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2.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围绕“全国两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对涉黑社区服刑人员监管

1.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该列入严管级的要列入严管,该警告的给予警告,该提请原审判机关收监的要及时有效协调收监。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3.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主责主业,加强与法院的密切合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加强涉黑案律师辩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1.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3.对复杂敏感涉黑案件,严格落实向市司法局律师代理报备制度,对不适宜代理案件的律师做出调整。

(五)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服务管理

1.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教育管理,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服务和人性化管理,切实降低复吸率。教育引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2.深化禁毒法治宣传,把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劳务工及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他们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的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蔡克义同志任组长,局长程见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点镇(街道)司法所,机关干部包片、司法所联村(社区)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君山区司法局2019-5-31

 

 

奉贤区奉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案 文章下载

奉贤区奉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案

为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开展,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区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奉城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暑,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挖掘并发挥各村(居)委、成员单位自身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鼓舞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营造对涉黑涉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担当

各村(居)委、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项政治任务,又是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要强化认识担当,精心谋划、认真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确保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加强协同配合,保证宣传工作效果

各村(居)委、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充分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切实形成宣传工作合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做实做细,保证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四、宣传工作安排

(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及市、区相关宣传工作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应遵循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充分重视全局性的宣传工作任务,结合奉城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宣传举措,积极参与大型宣传活动,保持与上级部门的及时有效沟通,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统一局势、浓厚氛围。

(二)办好扫黑除恶宣传专栏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动态,刊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报道,定期制作简报。同时,要利用各成员单位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刊登扫黑除恶相关新闻报道,定期制作图片新闻或宣传链接,报送镇扫黑办。

(三)发布线索征集公告

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征集公告,通过在各成员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刊登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邮箱、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线索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度。建立线索移交机制,由成员单位定期向扫黑办报送线索,核查线索有图有录,增强社会宣传成效。

(四)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横幅、印制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的宣传页,在开展宣传活动时,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充分利用辖区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同时,要擅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宣传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鼓励、发挥各成员单位新颖的宣传优势,包括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型自媒体。

(五)建立台账,强化督导落实

要及时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照片和新闻报道,汇总宣传成果,建立宣传工作台账。台账做细,做实,提升规范化水平。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宣传任务和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既定宣传任务,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定期督导落实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推诿扯皮、不积极不主动、落实不到位,及时进行督导,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共奉贤区奉城镇委员会2019-5-22

 

 

靖边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靖边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2月8日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靖边县司法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靖边县司法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奥成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立新为副组长,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新林、靖边县公证处主任郭生光、靖边县法律援助中心书记刘海燕,县局基层股股长杭清艳、县局宣传股股长张贵梅、各基层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靖边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靖边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张立新同志兼任.同时也要求县局各股室、公证处、秦靖所、社区矫正中心及基层司法所全员参与,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及时将典型案例报送县局。(电话:0912-4643184邮箱:306493081@qq.com)

二、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根据省、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县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靖边,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任务。2018年,局属各单位、各司法所要结合普法宣传职能,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形成干警齐参与,扫黑除恶氛围浓的工作宣传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2018年,要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2019年起,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提前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涉黑案件侵害弱势群体的要全员援助,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做斗争,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证处在扫黑除恶活动中,要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对消极的证据,及时予以提存公证,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责任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秦靖律师事务所、辅衡律师事务所)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2018年要努力实现刑释和社区矫正解教两类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乡镇人群聚集地、“114”百姓说事点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及时打击。(牵头股室:靖边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县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牵头股室:县局宣传股;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乡镇党委、镇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乡镇党委、镇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牵头股室:县局基层股;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靖边县司法局2019-6-2

 

 

和平县住建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总体方案 文章下载

和平县住建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争工作要求,切实清除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黑恶勢力,确保我县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完善涉黑涉恶防控机制,严厉打击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不断规范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为全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将黒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廷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线索重点问题实行集中攻坚。全面梳理典型案件,分析黑恶势为特点,查找问题症结,完善打防管控制度,强化部门内部管理,严格执纪问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一)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预警信息问题。

责任领导:肖东兰

责任部门:建工股、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二)建筑材料强买强卖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肖东兰

责任部门:质安站

(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曾坤塔

责任部门: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梁培基

责任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五)农村危房改造骗取、套取资金等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黄冲要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管理股、各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

(六)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刘伟胜

责任部门:工程规划股、村镇股

(七)违法建设黑恶势力。

责任领导:曾坤塔

责任部门: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八)新型墙材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梁培基

责任部门: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曾坤塔

责任部门: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肖东兰

责任部门:建工股

(十一)房屋市政工程强买强卖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肖东兰

责任部门:建工股

(十二)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领导:肖东兰

责任部门:建工股、质安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强化监督考评。各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和平县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年度计划安排表》(见附件)开展专项行动。局扫黑除恶办对各项行动要进行督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树立正确导向。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涉密文件和信息的处理上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规定,要严格管理,防止“跑风漏气”。要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30日前要将当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易于滋生和屡打不绝的领域,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敦促其限期整改。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及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和平县住建局2019-8-22

 

 

北京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公布 文章下载

北京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公布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北京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首都意识,落实首善标准,紧紧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坚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查严打,对黑恶势力易藏匿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细查深打,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真查真打,以认真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格的要求、扎实的作风,全面深入整改,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政治导向、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把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实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打击实效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抓整改。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政治自觉上再坚定、政治担当上再加强;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各区和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的直接责任、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切实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宣传工作的精确性,继续加强群众发动,加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力度,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抓整改。进一步加强线索梳理和核查,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加大上级机关直接查办、异地用警等力度,确保一查到底,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相统一;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推动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收集涉案财产证据与刑事犯罪证据同步开展,并积极做好追赃挽损退赔工作,减少群众损失,增加群众获得感。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抓整改。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乱象进行一轮新的梳理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强化预防;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整治与打击结合;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乱象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下大力气开展重点整治。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抓整改。进一步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通过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提级办理、异地办案等措施,突破一批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重点案件;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推进对重大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分析,联合攻坚,确保“扫黑”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除恶务尽;进一步加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紧盯黑恶犯罪背后反映出的监管“缺位”“漏管”“不作为”等问题,加大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倒查力度,真正问责到位。

五是围绕基层组织抓整改。进一步总结完善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创新实践,努力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抓实软弱涣散村整顿,坚持“一村一策”要求,制定整顿提升措施,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监管,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加强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资格联审长效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扫黑除恶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抓整改。进一步充实各级扫黑机构力量,加强信息交流、工作督导、通报督办、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追责问责等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作用;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能力水平,针对首都涉黑涉恶的问题特点,着眼平安北京建设,健全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疑难案件会商研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大扫黑除恶绩效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取得明显成效和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问责。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承担本地区本系统整改工作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问题逐项“挂账销号”,限期办结。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少数地方、个别部门,但在全市各区各部门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整改过程中,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促面,以整改为契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四是过程管控、全程督办。坚持定期调度进展,落实销账管理,常态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动作迟缓、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此次整改工作,我市成立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蔡奇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市委要求,市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按时完成。

千龙网2019-9-9

 

 

2019年罗河镇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方案 文章下载

2019年罗河镇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方案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驻镇单位、镇机关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度和参与度,深入发动全社会力量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工作目标,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持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强调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广泛宣传群众举报方式、途径和奖励办法,加强对群众识别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重点打击犯罪领域的指引,切实解决群众不懂举报、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最大程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突出宣传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及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加强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晓度。

四、宣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和宣传标语;其它可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成效等。

五、工作措施

1、通过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息、消防车广播、集镇LED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告,公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等。

2、在镇村橱窗、明显部位、主要路口张贴扫黑除恶公告、宣传海报,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和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学习相关黑恶势力违法行为案例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认同,营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

3、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各村(居)及驻镇单位每周向镇综治办报送一次工作动态信息,镇综治办每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宣传报道。

4、严格兑现奖励。对举报属实的,一律按照市里文件规定和标准,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对举报人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中共罗河镇委员会2019-3-20

 

 

蚌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蚌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平安稳定,为维护和巩固全市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平安医院建设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绳”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总体要求,通过为期三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全系统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工作步骤

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确定以下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单位、部位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著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村工作队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都要在单位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动员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20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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