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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委组织部

题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方面的政策

资料提供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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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出台十条举措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文章下载

英德出台十条举措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近日,英德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强在“最后一公里”考察识别干部的若干举措(试行)》,从明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主体内容、创新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方式方法、强化一线考察识别结果运用等三个方面提出10条硬核举措,把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任务一线作为了解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引导党员干部在重点工作任务一线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切实解决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个明确”界定一线考察识别主体内容

明确考察项目,围绕英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分类梳理,形成重点项目专项考察清单,主要为清远、英德两级“十大行动方案”、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石门台饮水工程、创文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考察对象,主要为落实全市参与重点工作任务一线的市管实职干部、市管非实职干部、非市管干部等,进行差异化考察,确保考察对象全覆盖、精准识别;明确考察指标,主要对参与重点工作任务干部的担当精神、能力状态、工作实绩进行纪实,包括政治表现、考核结果、组织评价、个人总结、工作成效、群众反映、优点特点等情况。

“四种方式”创新一线考察识别方式方法

跨部门收集信息,建立与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督查、巡察、专班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跨部门收集各单位开展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形成的通报、简报、纪要、干部表现纪实和台账等资料,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各条战线上涌现的先进典型。

多渠道考察识别,安排专人主动加入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群,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任务最新进展动态和干部履职情况,开展履职能力水平评估,把干部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履职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方位考察印证,组建干部专项考察小组,开展各类调研、督导、检查等,适时联合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组建重点工作任务效能督查监督组直插一线,全面考察了解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干部表现。

多维度分析研判,有计划、经常性召开分析研判会,定期汇总收集掌握干部表现情况、干部纪实档案、督查巡察、绩效考核、平时考核、效能监督、“12380”信访举报平台、“12345”市政热线、“你问我答”情况分析等结果,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做到精准识别。

“三个方向”强化一线考察识别结果运用

大胆使用实绩突出干部,坚持把重点工作任务一线作为锤炼干部、发现干部的“第一现场”,及时向市委推荐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激励表扬担当作为干部,大力宣传表彰在重点工作任务中涌现出的勇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单位和干部,并适当增加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用于奖励奋战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坚决处理失职失责干部,对不敢担当、不胜任现职、装样子、假落实、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影响工作推进、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南方日报2022-4-14

 

 

衢州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的十条意见 文章下载

衢州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的十条意见

1.严格开展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政治考察摆在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实施意见》,围绕“五项正向指标”“十条负面清单”和“十条军规”,细化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操作流程,运用日常了解、调研谈话、核实甄别、分析研判、凡提四必、以事察人等方式方法,全面把牢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机关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党政正职中开展政治素质自查自评工作,对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经考察核实确属政治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的主体责任,严肃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纪律,对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造成评价失真失实的,坚决问责,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干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以及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因故无法履职、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事项。其他干部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中的重要问题、代表单位发表主张、流动外出、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等情形,应及时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出国(境)相关纪律要求,不得违规办理和持有出国(境)证照,不得未经审批出国(境)、擅自变更目的地或逾期滞留,不得私自获取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严肃执行请销假等纪律,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单位外出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严肃追究干部责任。

3.严格开展干部分档管理。综合运用考核考察、日常了解、重点检查、分析研判、个别谈话、多维评价、民主测评等手段,对干部表现情况进行分档管理,实现对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扫描,不断提升干部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干部分档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每半年对干部分档管理考评进行量化赋分。干部赋分由“考评分”和“专项分”组成。“考评分”根据上年度公务员考核情况为基础给予;“专项分”由加分项和扣分项组成,通过定期梳理汇总执纪监督、巡视巡察、信访、审计、督考、通报以及考核评比等情况进行加扣分,得出总分。100分及以上的干部列为“第一档”,60分及以下的列为“第三档”,参照年度综合考核的分类办法,排名在该类别最后1%的干部也列为“第三档”,其余干部列为“第二档”。干部分档考评结果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评价意见及改进建议以适当方式向干部进行反馈,督促其整改提高。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紧密结合,把分档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调整、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评比、能上能下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列入“第一档”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发展潜力大的列入优秀干部资源库重点跟踪管理,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列入“第二档”的干部注重加强培养,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对列入“第三档”的干部开展针对性教育、加强监督管理,采取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组织调整、召回管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4.严格落实巡察监督全覆盖机制。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把政治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持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全面推行“巡乡带村、巡局带所”巡察模式。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有效管用方式,破解熟人社会和人情干扰难题。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扶贫工作等专项巡察以及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增强巡察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会商协调制度,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干部违规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问责到人、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高标准深化干部大监督机制建设,对干部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工作圈和社交圈等方面信息应收尽收,强化分析研判,运用于干部教育培养、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日常管理,用好约谈、督查、问责、通报“四把利器”,加大函询、提醒、诫勉力度,真正抓出威慑力、抓出实效性。

5.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理论进修班、部门“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班等班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衢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始终扣好人生的“精神纽扣”。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用好“中共浙皖特委旧址”、西源革命纪念馆等各类红色资源,开展向改革先锋谢高华、“跑腿书记”卓彦庆等一批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引导干部传承红色基因,遵守“十条军规”。紧扣解决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开办“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等系列专题研讨班,有针对性开展数字经济、美丽经济、民营经济、乡村大花园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等专业培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干部战略谋划、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等能力。坚持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完善“党校+高校+教学基地”的培训模式,创设“干部大学堂”,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做好机关公务员、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企业领导人员等多层面干部教育培训,带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严格执行办班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健全跟班管理机制,近距离了解干部、开展点评督查、记录干部评价表现,从严从实抓好学风管理。

6.严格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留痕管理。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执纪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司法活动、金融活动、征地拆迁、选人用人、审计等重大事项,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与职务、干预和插手的时间和形式、具体事项及处理结果等情况,并每季度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备案。结合年度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的干部,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格开展净化党员干部“两圈”专项行动。将纪律和规矩立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实,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行为规范》,明确不准在社会交往中作出损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形象的言论和举止行为,不准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准参与“黄赌毒”和各种迷信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严格禁止行为。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两圈”行为规范承诺书,强化党员干部“两圈”情况监督检查,将“两圈”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督促党员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个人“两圈”情况,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党员干部从严处理。

8.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防范廉政风险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暂行规定》,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领导干部不准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不准违规买卖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不准参与高利贷、非法集资,不准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等营利性活动,不得违规在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兼职,不得违规领取报酬。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执纪执法、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审计等领域职权的制度设计和流程安排,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规避决策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廉政风险。

9.严格推动科级干部制度性交流。修改完善《科级干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办法》,推动市直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政法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进一步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强制性交流一批。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或执法执纪、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审计等敏感岗位任职满6年的科级干部,必须进行交流或内部轮岗,切实防范岗位风险。培养性交流一批。安排一批市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双一流”高校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任职,安排一批县(市、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中层岗位任职,一人一档、跟踪培养。系统性交流一批。分党群、政府综合、财贸、计经、农口、科教文卫等系统,拿出一批中层岗位,开展岗位匹配度评价,按“因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对公检法系统符合交流条件,且不宜在本地交流的班子副职,市县联动跨县(市、区)进行交流。逆向性交流一批。对于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的,经分档管理考核列入“第三档”的科级干部,视情节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坚决下一批,反向倒逼干部担当作为。

10.严格执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对政治不坚定、工作不作为、作风不务实、考核不达标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召回干部一律停职后参加市委党校为期10—15天的集中教育,学习期满考试合格的进行跟踪考察,不合格的继续进行集中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召回干部参与重点工作、项目建设、服务窗口等实战平台继续跟踪考察,考核合格的回原单位履职,对屡教不改、不思进取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被召回管理干部如确实改正错误、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符合提拔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提拔使用。

龙游新闻网2019-4-18

 

 

徐州市制定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徐州市制定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

记者 范海杰

3月28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原则同意了《2018—2022年徐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实施意见》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把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作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以政治理论教育更加深入、党性教育更加扎实、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知识培训更加有效、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质态更加优化为主要目标,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推动徐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实施意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工程”,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中央和省、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开展培训。依托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馆)、贾汪区马庄村、徐工集团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现场线路,形成体现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徐州实践的教学课程体系。

《实施意见》从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知识培训等多方面构建科学系统的培训内容体系。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利用徐州特有的红色资源,加强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组织开展各类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着力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干部。

《实施意见》针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等群体,分别制订培训计划和目标,构建精准有效的培训项目体系。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对机关公务员,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根据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不同类别特点和需求实施培训。对企业领导人员,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提高政治觉悟、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重点分类开展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培训。对年轻干部,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年轻干部政治训练和实践锻炼。对基层干部,以提高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跨领域、跨层级重点培训项目,深化实施“领导干部‘双过硬’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开展“新任市管干部任职能力提升工程”、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和各类对口培训。

《实施意见》从培训主阵地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师资课程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学风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构建优质高效的培训保障体系作了系列安排 。并从需求调研制度、组织调训制度、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员考核评价制度、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培训工作督查制度等方面,对健全切实管用的培训制度体系提出了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或者方案。

徐州日报2019-4-1

 

 

平凉市出台《实施意见》坚持“五化同步”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 文章下载

平凉市出台《实施意见》坚持“五化同步”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

平凉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村干部专职化管理作为有效破解村干部“人难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推进村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的有效举措,坚持“五化同步”推进,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农村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的专职化、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

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方式“稳妥化”。紧盯村干部能力素质与脱贫攻坚不相适应的问题,在考察学习、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探索、完善制度、全面推行”的推进步骤,分三年逐步实现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全覆盖。2019年重点突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两委”联审问题较多、班子年龄老化、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村班子不团结、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集体经济薄弱、矛盾纠纷多发等“八类重点情形”,综合考虑全市各县(市、区)工作需要和县情实际,着眼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初步确定在村干部配备不全、急需优化调整的309个村先行试点。在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2020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1年全面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

突出重点、拓宽渠道, 选配任用“多元化”。健全专职化管理准入标准,突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文书两个重点岗位,按照专职化管理要求,明确任职条件,采取择优留任一批、转岗交流一批、本土选拔一批、外请回引一批、公开考聘一批、乡镇下派一批的“六个一批”方式,拓宽村干部选任渠道。明确选任重点,村党组织书记以留任为主,村文书以从本乡本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支农、支企等项目人员中公开考聘为主,根据职数设置和岗位需要,对符合专职化管理要求的村干部合理转岗交流,提高了专职化村干部配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全市计划考聘村文书332名、本土选拔村党组织书记53名,择优留任村干部425名、转岗交流242人。

专职专责、严督实管,监督管理“规范化”。创新村干部全职化管理模式,推行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和全日工作制、去向报告制、报酬月薪制,着力推动村干部由半脱产、副业化向全脱产、专职化转变。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畅通日常监督渠道,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纪委的监督作用,推进村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建立随机抽查和定期调度工作制度,常态化督查掌握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乡镇党委每周调度1次村干部工作情况,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

多元投入、常态长效,待遇保障“薪酬化”。健全完善薪酬体系,将村党组织书记、考聘村文书年薪酬提高至3万元,村主任年薪酬提高至2.8万元,其他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年薪酬提高至2.6万元。建立村干部离任补贴、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增强了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拓宽晋升渠道,乡镇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且培养出接续人选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解决事业编制;公开考聘的村文书,任职一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市县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向村党组织书记、村文书予以倾斜,形成了能进能出、常态长效的良性循环。

正向激励、反向约束,考核奖惩“制度化”。坚持“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实绩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薪酬挂钩,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30%以上,绩效薪酬根据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村干部基础薪酬的30%给予浮动奖励,改变了以往村干部“干或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同时,建立健全村干部动态分析研判和调整报备机制,对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予以刚性退出,对责任心不强、推进重点工作不力的,给予免职、解聘等措施,倒逼村干部珍惜岗位、履职尽责。

平凉市人民政府2019-10-13

 

 

昆明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办法通过 干部提县处级须2年以上基层经历 文章下载

昆明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办法通过 干部提县处级须2年以上基层经历

日前,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要着眼今后5到10年乃至更长时期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合理配置、突出重点,分级统筹、总量控制,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三个用人导向”,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力争40岁左右正处级领导干部

占同级总数5%以上

《办法》提出,要通过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现年轻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数量规模更加合理,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在数量规模上,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始终保持一定数量,总体上按照对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的比例统筹把握,平时保持六分之一,换届时达到五分之一左右。其中,要有适当数量的年轻党政正职。市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应注意选拔配备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全市40岁左右正处级、35岁左右副处级领导干部占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比例力争保持在5%和10%以上。统筹抓好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不简单按每个领导班子硬性配备。

优秀年轻干部来源将更加广泛,任职经历更加合理,注意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干部。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将优秀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作为县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重要来源。培养熟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善于做党建、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群众工作,具有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国际视野的优秀年轻干部。

同时,正确处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不得把换届提名年龄作为平时调整的年龄界限,不再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层层递减提出主体年龄要求。

提拔为县处级的年轻领导干部

须有2年以上基层经历

《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实践锻炼作为根本途径,道德建设作为突出内容。培养优秀年轻干部,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理论武装、作风建设和教育培训,增强政治素养。

强化实践锻炼,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坚持每年从市级机关选派一批缺乏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培养锻炼、驻村包点。每年选派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及指导员,相应层级的年轻干部比例要达到30%以上。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年轻干部比例要达到50%左右。

加大交流力度,有计划地交流培养年轻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年轻领导干部。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且任职经历比较单一的,要有计划交流任职。对任职经历单一、在人财物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在单位内部安排轮岗锻炼。加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有计划选派市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挂职,有计划选拔县(市)区、乡镇(街道)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单位挂职或跟班学习。重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地区和综合管理部门关键岗位历练。重点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处级年轻干部到省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注重交流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和民族地区年轻干部。

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

招录公务员门槛

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方面,将建立常态化选拔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选拔任用和考察识别干部的责任。重视从普通干部和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从干部工作作风、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表现上识别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责任担当的考察,使敢于担当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综合运用班子日常调整、换届选拔、单设岗位选拔、双向交流选拔、竞争性选拔等方式选拔年轻干部。对经过长期考验、基层经验丰富、各方面比较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放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使用。

拓宽来源渠道,探索各方面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从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大力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中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党政机关。采取特殊政策,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门槛。允许单设职位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加大从重点院校选拔选调生力度,有计划地选拔优秀选调生到各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适时开展定向遴选选调生工作,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选调生。每年确定适当比例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力度,探索从优秀事业人员、工人和农民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有效途径。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合理确定数量,一般按照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确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1:1的比例确定。县处级正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以43周岁以下的干部为主体,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注意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复杂环境下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将优秀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

年轻干部存在“三不”

要坚决调整下来

《办法》明确要求,要坚持从严从实,严格管理监督。对年轻干部的管理要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管工作业绩与管思想作风相统一。年轻干部交流后应当保持其任期相对稳定,防止为了提职级、补经历、转身份等频繁变动岗位。重点管好年轻党政正职。

加强对年轻干部日常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对一些突出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诫勉的要诫勉,该处理的要处理。对热衷经营人脉、编织关系网,请人打招呼、递条子,借挂职交流频繁变动岗位转身份、升级别,不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坚持“七个坚决调整和不用”,特别是年轻干部中在现岗位上存在不适应、不胜任、不称职,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规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搞小圈子,闹不团结、托请拉票、跑官要官的,要坚决调整下来。

对年轻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放手、生活上关心。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行两级负责制,选拔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年轻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共同负责。

记者贾献培 首席记者傅碧东

昆明日报2019-8-5

 

 

南通出台镇街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指导意见 文章下载

南通出台镇街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指导意见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会决策、善攻坚、讲奉献、重品行的高素质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

  《意见》分为扩大选人视野、着力选优配强,狠抓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从严监督管理、推动履职担当,完善激励保障、激发干事热情四个部分。《意见》提出大力选拔经过开发园区等经济主战场实践锻炼、具有较强处理复杂事务能力的干部担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有计划的从市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遴选党性强、作风正、能力突出的干部到镇(街道)任职,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担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意见》要求,在坚持《干部任用条例》和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专业化建设,新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注重选拔熟悉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的专业化干部。推动年龄结构优化,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一般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各县(市)区35周岁左右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动态保持20%,3年内30周岁左右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不少于1名,新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为40周岁左右。加强女干部培养,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女性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意见》明确,按照镇(街道)党(工)委书记1:2的比例,分近期可使用、中长期培养等梯次,遴选建立35周岁左右正科职、30周岁左右副科职优秀年轻干部库,一人一档、跟踪培养、动态管理。有计划的从市县机关部门和开发园区、企事业单位选派一批30周岁左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科级干部担任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每个县(市)区动态保持1-2名。注重从优秀选调生、青年人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等对象中选拔担任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每个镇(街道)动态保持不少于1名。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委要把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常委会每年要专题研究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简政放权,加大对镇(街道)的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支持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工作。优化镇(街道)内设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增强镇(街道)统筹协调和整体服务功能。市以上垂直管理部门、县级机关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机构要接受镇(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和考核要充分听取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注重把年轻现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换届时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应达到50%,5年内至少选拔15名50周岁以下现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连续任职满5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择优晋升四级调研员,特别优秀、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晋升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

人民网2020-11-18

 

 

江苏省出台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江苏省出台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省委组织部出台《江苏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制定“5个基本、1个基准”政策措施,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实施步骤,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目标要求突出引领性。《实施方案》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功能,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运用“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各环节突出加强制度执行力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为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聚焦主责主业,职位设置突出精准性。《实施方案》立足全省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特点,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把履行强制性、执行性职责的职位划出来。细化职位分类基本标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重点分布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卫生监督、自然资源、劳动监察等其他执法领域,将上述领域的市级以下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部分县级机关列入职位设置范围。建立职位职责基本规范,各执法领域研究细化职位职责、资格条件、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设置一线职位基准比例,原则上市、县执法机构一线执法职位数量不低于本机构编制(职位)总量的80%,基层队、站、所等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应全员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履行主责主业。

坚持守正创新,队伍建设突出专业性。《实施方案》结合职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在选育管用各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突出选拔任用基本要求,公开招录重点测评法律素养、法律执行、人际沟通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任、转任重点面向具有本领域专业背景、法律教育经历和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经验的人员,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构建能力提升基本框架,建立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执法机构主管部门协同落实的培训管理机制,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强化精准培训,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能力素养和执法效能。树立考核激励基本导向,建立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衔接的考核机制,注重考核执法绩效和纪律作风等现实表现;强化考核结果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的综合运用,向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岗位倾斜、向实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执法人员按规定予以及时奖励。

注重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突出系统性。《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6月前分三个阶段抓好组织实施,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形成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各阶段重点任务主要是,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原则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研究精细化管理制度措施,形成“1+X”制度体系;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试点,从2022年起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考录;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经验和各地各部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江苏省组织部2021-01-19

 

 

嘉峪关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下载

嘉峪关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适用于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所在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基础分为100分(《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考评细则(试行)》附后),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习活动好(20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传承家风好(20分)。注重言传身教,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教育引导亲属子女模范遵纪守法,弘扬传统美德,家庭和睦,家风纯正;积极关心下一代的成长,当好优良传统的传播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的监督员。

(三)发挥作用好(20分)。带头展示阳光心态,注重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参加“‘双促双增’精准帮扶”、建言献策、互助关爱、关心下一代等正能量活动;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

(四)保持本色好(20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

(五)群众反映好(20分)。宗旨观念牢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在社会和群众中口碑好、形象好。民主评议党员中满意率达90%以上。

三、考核方法

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按照基层党委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以下环节进行:

(一)科学制定标准。每年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根据考评细则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党员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明确积分事项。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二)季末自主申报。每月末,离退休干部党员对照记分标准评定积分,每季末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每月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帐。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担任,也可民主推选产生。

(三)半年公开公示。每半年,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四)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制定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离退休干部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结果运用。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靠前的党员,应作为离退休干部“双先”和优秀党员评选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应按照党章党规作出组织处置。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实行离退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的经验做法,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持续发展。

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可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制定明确具体的、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内容和考核评估、表彰奖励办法。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2019-3-21

 

 

《郴州市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文章下载

《郴州市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郴州市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郴州市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的

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一极六区”,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中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容错免责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凡符合本实施办法容错免责情形的,依规依纪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单位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容错免责的实施主体是指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

  第五条容错免责要准确把握有关单位和个人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的问题性质、主观动机、决策过程、政策依据、纠错态度等方面因素,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失误与失职、为公与谋私、民主与专断、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的界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二)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三)正确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容错免责:

  (一)为公事,而不是谋私利的;

  (二)经集体决策、按程序办理,而不是个人决断、违规操作的;

  (三)因政策调整、市场风险等不可控因素导致出现问题的;

  (四)具有其他可以容错免责情形的。

  第七条容错免责基本程序:

  (一)受理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为符合本实施办法容错免责情形的,可向问责主体提出书面申请。问责主体在接到容错免责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启动容错免责办理程序。

  (二)调查核实。问责主体应当及时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对情况较复杂、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容错事项,可邀请相关单位参与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要认真核实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核实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研究决定。对调查组提交的容错事项调查核实报告和初步处理意见,问责主体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应作出从轻、减轻、免予问责处理或终止问责程序的认定决定;对不属于容错免责情形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问责主体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容错免责的工作流程,并报同级党委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问责主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对象有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应当同步提出容错免责建议。

  第九条容错免责的实施必须严守原则底线,加强风险防范,防止鼓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对违规违纪办理容错免责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处理。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承担。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干事创业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郴办发〔2016〕32号)同时废止。

郴州广电2021-05-26

 

 

湖北出台激励关爱基层干部十条意见 文章下载

湖北出台激励关爱基层干部十条意见

近日,湖北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意见》,从选拔使用、待遇保障、减轻负担等十个方面,推出一系列具体可量化的政策,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树立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对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予以提拔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少数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特别成熟和优秀的干部,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加大选拔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担任省直部门副职力度,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担任市(州)直部门副职、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副职。

引导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改进公务员招录工作,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基层公务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调任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畅通基层干部交流渠道。省、市级机关每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本级公务员考录和公开遴选计划总数的50%。改进市、县直单位选调基层干部方式,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长、实绩特别突出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调动条件。开展机关和基层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推进基层干部轮岗交流。

提高基层干部能力素质。省、市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直接培训力度,适当增加基层干部示范培训班班次、扩大培训规模。市、县级党校要以乡镇(街道)干部为重点,分层分类全覆盖轮训基层干部。对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基层优秀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到关键岗位任职,进行完整任职周期历练。

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改进完善基层干部考核工作,探索实行分类考核。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追责问责要把握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扩大化。妥善使用受处理处分干部,对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按照相关程序,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健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基层干部激励力度。

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县乡两级职责权限。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责任书(状),严禁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新设。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专项清理,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减少填表报数,杜绝不必要的工作日志、“痕迹管理”。

加大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力度。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有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落实基层干部正当福利待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合规提高村副职工作报酬标准。

促进基层干部身心健康。对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可适当提高体检标准。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将心理健康测评列为常规健康体检项目。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到应休尽休。

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全面推进乡镇“五小”(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建设,建好乡镇干部周转房。异地交流任职的县乡基层干部,平均每月可报销1次家庭居住地和任职地往返交通费。将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

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党委承担主体责任,把激励关爱基层干部作为经常性工作。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机构编制、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逐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9-4-4

 

 

关于开展机关年轻干部“扎根计划”的意见 文章下载

关于开展机关年轻干部“扎根计划”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全镇开展的以百名干部联户、百名党员建功、百名代表解忧、百名乡贤献策、百名青年创业、百家庭院美化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百团大战”,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力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开展机关年轻干部“扎根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开展机关年轻干部“扎根计划”的重大意义。这次作出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主要是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同时,也是为了让一批年纪轻、有培养前途的机关干部到农村去摔打磨练,迅速成长,在农村这个广阔的舞台进一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1、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是实现村级基层组织全面过硬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干部的选拔配备、激励保障,农村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培训,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运转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各村发展还不够平衡,少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驾驭能力不够强,村级班子不能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债务沉重,运转困难;少部分村村务管理水平低下,矛盾和问题较多,工作推动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等等。这次选派干部到村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目的是帮助各村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促和谐、保稳定,促进转化提高,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

2、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是培养锻炼干部、实现人生抱负的有效途径。把年轻干部放在一些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地方去锻炼和培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是新形势下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举措。这次我们选派的8名机关年轻干部中,有的从事党务工作,有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有的从事经济工作,有的从事其他社会性工作,都是本单位的骨干力量,但与新时期对干部的高要求相比,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或缺乏对基层形势的了解,或缺乏经济岗位的锻炼,或缺乏组织协调方面的经验等等。通过此次到村锻炼,给年轻干部提供了多层面工作、全方位成长的机会,将其培养锻炼成一名复合型干部。

3、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是统筹城乡发展、推乡村振兴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可以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机关年轻干部视野开阔、政策明了、人脉丰富的优势,将中央、省、市、县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到农村,将涉及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将各类发展现代农业的种养殖技术传授给农民,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发挥立竿见影的作用。

4、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是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革命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此次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为机关干部们深入接触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增强群众意识和宗旨意识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和途径,对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必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今后踏上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力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指导和帮助所在村实现“五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

1、在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上要有新成效。选派机关年轻干部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要将建班子、带队伍作为选派期间的首要任务,努力将村级班子打造成“绝对忠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激情昂扬、实干实效”的狮子型团队。协助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党内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全体党员。要认真指导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着力在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干部和农村经济能人中发展党员。

2、在理清思路、谋划发展上要有新突破。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功能、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根本途径。本着“彰显优势、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我镇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本村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因地制宜逐村制定发展集体经济规划,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

3、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上要有新举措。要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就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全面执行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五公开”制度。同时,要对本村的村规民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避免村级事务管理“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切实做到有章可依、遵章办事。

4、在阵地建设、村容村貌上要有新气象。选派干部到村后,要整合多方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办一些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积极引导广大村民改变一些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全力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监督执行好婚丧喜事陋习治理,大力弘扬农耕文化、慈孝文化,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传承好优良的家风家训,大力发展本村特色文化。

5、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上要有新局面。要重点在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要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宗旨观、群众观,努力做到“察民情,把民情动态作为第一信号;听民声,把群众的意愿作为第一准则;解民忧,把富民强村作为第一目标”,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强化自身素质,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树立选派干部的良好形象。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工作环境变了,工作对象变了,工作难度、压力和责任也加重了。每位选派干部要在个人的言行上、扎实的工作上体现上级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1、要加强学习。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增强科学文化素质;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掌握发展集体经济和带领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本领;要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

2、要转变角色。

首先要融入村级班子,然后是融入到群众中去。牢固树立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念,虚心向群众讨教,听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认真倾听群众的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要务实创新。

要大力倡导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决反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瞎折腾。工作中,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了解广大群众最急、最盼的是什么,努力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事情做起,真正做到做一件、成一件。同时,在工作中还必须注意研究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要有一种为了党的农村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勇于吃苦、敢冒风险的思想境界,有一股闯劲和冲劲,知难而上,锐意创新,带领广大群众走出一条好路、一条新路,努力开创新的业绩。

4、要严于律己。

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我们每一名干部并不仅仅只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着整个组织,一个干部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选派到村的同志尤其要注意个人形象,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努力提高精神境界,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争做基层干部的典范。

遂昌县人民政府2019-12-4

 

 

关庙乡乡村干部双向目标责任考评管理办法 文章下载

关庙乡乡村干部双向目标责任考评管理办法

为建立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双向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制对乡村干部工作进行全程考评,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条:考核对象

全体乡村干部(包括三权在上单位工作人员)。

第3条: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月工作、月考评的原则;

坚持乡村干部同奖同罚的原则;

坚持重要工作专项奖励的原则。

第4条:考核内容

实施每月工作目标责任双向考评机制,落实乡村干部岗责考评全覆盖。即:1、根据上级重要工作安排和乡全局性工作确定当月重点工作,每月5日前由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1-5项)实行正向百分制考评;交由各分管负责人3个工作日制定相关考评细则,细化到每位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2、对重点中心工作以外,如:乡村干部业务工作、常规性工作、临时性抽调工作、突击性工作等实行目标责任逆向考评。

第5条:考核办法

正向考评:每月5日前由督查考评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对上月工作考评,考评工作人员由当月重点工作分管领导或具体经办业务人员组成,按照当月重点工作考评细则,逐村进行分项打分。

逆向考评:依据日常督查督办专项通报进行积分。1、乡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打分;2、乡其他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村的驻村乡干、网格化成员、村值班干部、分管领域的站所负责人打分; 3、驻村乡干对、村值班干部打分;4、村书记对驻村乡干、网格化成员、村值班干部打分,打分要拉开档次,不得搞平均化。

根据个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正向积分的个人,必须要有正向积分支撑依据,否则不予以积分,单个事项正向积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负向积分不设下限,以0.5分为区间进行积分;一项工作受两个及以上打分的取加权平均积分。

成绩汇总:乡督查督办工作积分计入当月被考核对象得分;乡主要负责人取全乡正向考评平均分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逆向平均分之和;未分配到村网格点人员取全乡正向考评平均分和个人的逆向积分之和;网格化人员取所在村的正向积分和个人的逆向积分之和;因工作安排脱岗2个月及以上人员脱岗期间取正向积分基础分80分和个人的逆向积分之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报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审;会审结果报送乡主要负责人签批;在乡公务群及公告栏公示。

第二章 考评细则

(一)正向考评细则

具体参照每月下发的月重点工作考评细则

(二)逆向考评细则

正向积分:

第1条:村创办经济实体,有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土地、林地出租等收入),2万元至5万元(含2万元)的村干部各加1分,5万元以上(含5万元)村干部各加2分,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加3分。

第2条: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森林火灾、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1次加2分,为保卫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有突出贡献的加3分。积极参加“三线三边”环境集中整治受到表彰的,1次加1分。

第3条:各村、乡直各单位提前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每提前完成1次并合格的,乡村干部各加1分。分管领导加分按所分管的乡干部平均数加分。

第4条:因工作创新,得到乡党委、政府认可的加1分,得到县级认可推广的加2分,市级以上认可推广的加3分;获个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的县级加2分,市级以上加3分。

第5条:乡村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除省、市、县安排在关庙乡指定建设的项目外),一个项目落户并且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政府认定,加1分,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加2分,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加3分。

第6条: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县级部门或上级领导的认可,得到在我乡召开现场会或参观学习的,1次分别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乡村干部1次各加2分;上级部门对阶段性工作检查时取得先进行列的,分别给予分管领导、相关乡村干部1次各加2分,年终检查取得先进行列的各加3分,加分以县级及以上部门下达的正式通报文件为依据。

第7条:其他业务工作业绩较好的,由各分管领导提出加分建议,原则上乡级业绩较好的加1分,县级及以上业绩较好的加2分,加分建议以书面形式并附乡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件报乡督查考评领导组审定后积分。

负向积分:

第1条:考勤

在工作、学习、开会时,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1分,并扣除年终考核工资50元/次;旷工1次扣3分,并扣除年终考核工资100元/天;乡村干部(包括三权在上单位)全年累计旷工12天及以上的,年终定为不合格,扣发年终目标考评工资。事假一月累计达7天的扣3分,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含30天)的扣3分(婚、丧、嫁、娶、病除外)。上班时间不在岗的扣2分。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的1次扣2分。因灭火、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自然灾害或临时有特殊工作(卫生保洁、接待、计生迎检等),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抽调人员,不按时到岗到位的,不到1次扣3分。

第2条:通信

无特殊原因不接办公室电话,或者手机关机、电话(手机)虽通但无人接听且事后长时间不回复造成工作贻误的,一次扣2分。

第3条:作风

上班时间有带彩娱乐、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行为的,1次扣相关人员2分。不听工作安排一次扣3分。午间饮酒1次扣2分。因个人原因造成被县督查办或效能办通报批评的,以县扣分为基准,加倍扣分,同时“一票否决”当月目标考评奖。

第4条:阶段性工作

不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所负责的乡村干部各扣1分,经整改后仍不按时完成的按相应2倍扣分。上级检查工作时,因工作未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且造成影响的,1次按3倍标准分别对相关责任人扣分;属于乡直单位的,1次分别扣分管领导1分、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与年终对单位的测评分数挂钩。

第5条:接待接访

干部未执行好《首问责任制》接访工作要求,被反映或查出,1次扣责任人1分。群众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证件齐全不及时办理的1次扣责任人2分。证件不齐全不向群众讲解清楚,让群众多次往返办理的1例扣责任人2分。对群众反应问题不予理睬、不认真对待、不予解决处理的1次扣责任人1分,导致群众上访的:到乡上访1次扣村书记1分,首问责任人2分;到县及以上部门上访的1次扣村书记2分,首问责任人3分;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到县及以上的,实行对当月相关责任人员一票否决。

第6条:目标任务

党委、政府完不成与上级签订的目标任务,1项扣党政主要领导各2分,分管领导扣3分;乡直机关未按要求及时上交相关资料的1次扣分管领导1分,扣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各2分。乡直机关未完成签订的目标任务的,每1项分别扣分管领导2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3分。

第7条:管理

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对管理工作不力,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或下属负责人放任自流、软弱涣散,不按有关制度追究其所属成员、责任人的责任,1次扣直接领导责任人2分。

乡主要领导督办的重点工作,要求督查的,原则上从对口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参加督查,在督查过程中不认真负责,造成数据结果严重不真实的扣具体负责督查该项工作的经办人员2分。

第8条:党政办

不按时做好上传下达1次扣责任人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上级以及党委、政府领导临时安排工作未及时完成的1次扣责任人2分。公章使用1次不登记的扣1分。不按规定购买办公用品造成铺张浪费的,发现1次扣责任人1分。卫生未打扫导致不清洁的1次扣责任人1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不登记1次扣责任人2分。车辆维修和加油不按规定执行的1次扣责任人2分。文件的起草下发,不按规定程序的1次扣责任人2分,印发的文件和资料有错别字的,一个错别字扣责任人0.5分。对不及时开出派餐单及派车单的经办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扣分管领导1分。

第9条:驾驶员

不服从办公室安排,发生一次扣1分。违规驾驶1次扣1分。未经批准出车1次扣2分。出现一次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扣3分。每月不交或不按时交出车记录的1次扣1分。车辆修理不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1次扣2分。

第10条:社会事务

不按上级规定,不履行自身职责,对有关民生物资发放,造成混乱的1次分别扣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各3分;低保、危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接群众反映有问题核实1户扣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各2分。

第11条:综治信访维稳

不按时上报各种资料的,1次扣责任人1分;不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矛盾纠纷的,1次扣书记、主任及相关责任人各3分。对接访、调处工作不认真作好登记的1次扣分管领导、经办人各0.5分,扣相关责任人1分。

第12条:财政税收

对有关财政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造成混乱的1次分别扣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各3分;不监督好乡村各项资金收支情况,1次分别扣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各3分。包村乡干未在次月10日前上报涉农资金监管信息的,每次扣3分。对乡、村报账资料、凭证整理不整洁,不整齐、不规范扣财政所长1分,具体经办人员2分。

第13条:文明创建

未定期到街道巡查或虽巡查但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给环境综合整治、三线三边、文明创建工作造成被动,1次扣分管领导1分、责任人2分。

第14条:环境整治

贯彻落实“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因乡容脏乱严重被上级领导指责或党政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1次分别扣责任人2分、扣责任领导2分,不按照时限整改的,给予考核对象两倍扣分。乡村公路上垃圾或生产建筑物资混乱堆放的一次扣包村干部和书记各1分,包片责任干部2分;无故不参加“三线三边”环境集中整治的乡村干部,1次扣2分;办公区域内卫生状况较差,一次扣该村书记、主任及当日值班村干部各1分。

第15条:违法建筑监管

对违法违章建筑监管不力,被乡督查组发现1户扣责任人员各2分、分管领导1分;对已发现的违法建筑,不依法制止和拆除的,1户扣执法人员各2分、分管领导1分;对群众的修建申请不及时报批,1次扣责任人2分、分管领导1分,若导致符合住宅修建条件的违法建筑产生,1户扣责任人4分、分管领导2分。各村对违法建筑监管不力,发现1户分别扣责任村干部、包村乡干各2分;对已发现的违法建筑,不制止和不参与拆除的,1户扣责任村干、包村乡干各2分。

第16条:项目建设

有吃、拿、卡、要行为的,1次扣3分;不坚持原则,乱向群众表态造成工作被动的1次扣3分;群众提出合理要求,不作答复又不向领导反应的1次扣2分;不按程序公开,巧立名目,损害国家、企业、农户利益的1次扣3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经勘测擅自变更或增减工程的扣分管领导2分,具体责任人3分;项目在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群众投诉的,扣分管领导2分,项目验收人员各1分。

第17条:林业

出现盗采盗伐的,乱占林地建房修路的,发现1处扣林业站、责任村值班干部各1分,发生森林火灾且未及时组织扑救的,扣包村乡干、村值干部各3分、林业站人员2分;瞒报森林火灾1起,扣村值干部各2分。

第18条:计划生育

(1)村级乡未按时上交相关表册的,1次扣村计生专干或乡经办人员1分,扣包村乡干、村书记、主任各0.5分。

(2)计生办未按时上报相关数据的1次扣计生办主任、微机员各1分,微机员录错计生信息的,1例扣微机员1分。未及时将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反馈的,1次扣责任人1分。

(3)医院及保健员未认真开展优质服务等工作的,1次分别扣相关责任人3分;孕情跟踪不到位,造成孕情大月份上报的,1例扣书记、专干各0.5分,包片村干1分;无孕情出生的,1例扣书记、专干各1分,包片村干2分;计划外多孩出生的,1例扣书记、专干各2分,包片村干3分。

(4)对全员人口信息中出现漏户、漏员的,每漏1人1次扣专干0.5分,包片村干1分。(属重管对象的另行考核)。

(5)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工作中,工作开展不到位的,1例扣相关村书记、主任及专干各1分,相关责任人3分;对乡考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该村实行当月或当年一票否决。

第19条:其他业务

各村不按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办事,党务、村务、财务不及时公开或弄虚作假的1次扣村书记和村主任各3分,扣包村乡干部2分。具体经办人3分,要求规范的各种资料不做或者不齐全的,1项扣村书记、主任、所涉及具体经办村干各3分,扣包村干部2分。

第20条:报送材料制度

乡要求各村及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和信息,对报送材料和信息不及时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连续3次以上,除扣相关人员3分外,扣村及单位主要负责人3分。

第21条:临时重大工作

由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考核分值,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按负责人会议研究扣分。

第22条:督查处理

在工作督查中被乡书面通报批评的1次分别扣责任人1分;县书面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批评的1次分别扣责任人2分;市书面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批评的1次分别扣责任人各3分;如不按时限整改的,分别给予双倍扣分的处罚。被乡纪委组织处理的1次扣处理对象2分,被县纪委组织处理的1次扣处理对象3分。

第23条:其他未尽事项

每月需纳入逆向考评事项,每月5日前由各分管领导提出考评细则,报乡督查考评领导组审定后实施。

第三章 考评结果运用

(一)乡干部考评结果与年终一次性奖励发放相挂钩,考评工资设定为800元/月,从一次性奖励总额中单独列“目标考评奖”项目用于兑现考评奖励,考评奖励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为鼓励先进,对于得分9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从目标考评奖资金总量结余中解决,实行量性计算。

(二)村两委值班干部考评结果与村两委值班干部绩效报酬兑现相挂钩,考评得分为村两委值班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得分。月考评报酬根据月考评得分兑现,年终考核报酬根据《关庙乡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兑现。

1、当月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得全额考评工资;

2、当月综合考评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的(含80分)按比例得考评工资。

3、当月综合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考评工资。

4、当月重点中心工作中一项或多项被考评领导组认为应进行“一票否决”的,不得当月考评工资。

5、连续两个月被一票否决的村,由纪委组织谈话;全年累计三次一票否决的村,当年考评工资为0,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6、全年累计积分达负30分的,当年考评工资为0;同时对乡村干部每人问责5次以上的当年考评工资为0。

第四章 奖惩办法

(一)综合工作

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绩分记到领导、经办人,下同)4000、3000、2000元奖励,受市、省表彰的递加1000元和2000元。对分管工作在年终处于全县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500、400、300元的处罚。

受到县各领导组表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3000、2000、1000元奖励,受市、省表彰的递加1000元和2000元。对分管工作在年终处于全县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400、300、200元的处罚。

受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表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对分管工作在年终处于全县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分管负责人300、200、100元的处罚。

上述奖惩金额由分管负责人酌情分配到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评为先进个人的没有受到物质表彰的给予奖励:市级2000元,县级1000元,乡级500元。

(二)单项重点工作(每个村都有工作任务的)在省、市、县检查中被抽查的村,成绩突出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在检查中成绩较差,影响全乡综合考评的村,给予1000元的处罚。

(三)对脱贫攻坚、计划生育、林业、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六项工作实行把总关,进行一票否决。

(四)全年综合考评被评为第一名的村,奖励时任村书记、主任各5000元,其他值班村干各4000元,联系班子成员、包村乡干各3000元。第二名的村奖励时任村书记、主任各4000元,其他值班村干各3000元,联系班子成员、包村乡干各2000元。倒数第一名的村,处罚村书记、主任各500元,其他值班村干各400元,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乡干各300元,对该村书记、主任进行组织谈话,并写出书面说明;对连续2年倒数第一的村直接给予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并限期改貌,直至给予免职处理。

(五)重大突击工作的奖惩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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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方面27条意见,山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这样干

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山东发展大局。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从4月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印发,对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部署,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实施意见》共27条,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坚持政治统领是文件制定过程中把握的一个主要原则。”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树军表示,《实施意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始终,明确提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并单独成章进行论述;在培训内容、教风学风、重点工作安排等方面,也都体现了这一要求。

据介绍,落实这一“首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在五个方面“持续用力”。

在加大培训力度上持续用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关键少数”为重点,以全员覆盖为目标,在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基础上,分专题分领域开展培训。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开设学制半年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在市厅班、县处班增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

在推进教学改革上持续用力。探索实施研究式教学,搭建理论学习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等开展学习;增加自学和研讨时间,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等作为必读教材,让干部有更多时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在加强师资建设上持续用力。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专职教师参加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强化教学研究,利用2~3年时间培养100名左右理论骨干教师,切实提高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水平。

在注重实践实效上持续用力。推进培训方式由课堂讲授为主向“课堂+现场”并重转变,2年内开发20个左右教学案例和20处左右现场教学点。

在强化考核评价上持续用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题库,探索在中青班等主体班次中实行结业闭卷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引导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做到“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据了解,《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体现出鲜明的“山东特色”。

加强党性教育基地建设是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品牌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党性教育基地作用,2022年前将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轮训一遍。刘树军介绍,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备案目录,将沂蒙、胶东(烟台)、胶东(威海)党性教育基地和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列入中央组织部备案的省(部)级党性教育基地。下一步,我省将聚焦内涵发展,提升上述基地的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沂蒙干部学院,年底前再建成王尽美、焦裕禄、孔繁森和泰山“挑山工”4个党性教育基地。

在专业化能力培训中,《实施意见》着眼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目标,突出强调抓好八大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必须根据新时代对干部素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项目,做到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冷振邦说。

“走出去”开阔视野。根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八大发展战略,按照哪里工作领先就到哪里培训的原则,每年举办20期左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系列专题研讨班,培训干部2000名左右,切实提升专业能力;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县处级及以上党政干部到国(境)外培训,开阔国际视野,树立世界眼光。

“请进来”启迪思维。围绕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等主题,遴选全国顶尖水平的主讲人,每年举办“山东干部讲堂”8期左右,帮助干部开阔新视野、启迪新思维、拓展新思路。指导各级培训主渠道邀请更多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实战型领导”“一线操盘手”为干部进行案例解读、现身说法,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实操能力。

“深下去”提升能力。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做优做强做大“十强”产业等重点工作,发挥省内高校学科专业优势,探索分期分批举办专题研修班,开展分段式教学,加强专业知识、专业理论的学习,加快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

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全程记实性评价

深化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创新性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加速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升级“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等平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两个月以上学制的主体班,同步在“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组建“网络班级”。建立全省统一、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据冷振邦介绍,为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需求调研制度上,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下步将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推行“三带来”,即干部参训前带来专题培训涉及的业务工作中最关注的问题、带来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带来希望培训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

在组织调训制度上,为避免和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要求各级在制定年度调训计划时,加强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对培训主题相近、培训对象相同的班次采取联合举办或者套办的方式。年度内省级调训市、县(市、区)党政班子同一成员多次的,可选择参加其中两次,以避免重复培训。

为加强对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提出,对培训主渠道1个月以上主体班次参训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记入本人档案。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选派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跟班管理办法,在各级培训主渠道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推行记实性评价,实行班主任、支部书记、跟班管理人员“三位一体”评价机制,全程记录学员培训期间表现情况,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完善选育管用的全链条管理服务。

大众日报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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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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