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委组织部

题目:人才工作方面的政策意见

资料提供时间:2022-02-20

目录

更多

政策迭代升级 配套措施给力 宿豫出台“人才十条2.0版” 文章下载

政策迭代升级 配套措施给力 宿豫出台“人才十条2.0版”

1月22日上午,宿迁市宿豫区举行《关于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2.0版》(以下简称“人才十条2.0版”)专场新闻发布会。宿豫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张贤永就“人才十条2.0版”政策做了新闻发布,宿豫区委党建办主任李永魁对新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宿豫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环境极大改善,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截至目前,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1人,柔性引进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26人,引进并入选省“双创人才”39人、省“双创团队”2个、省“双创博士”89人、市“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108人,评选并资助区“英才计划”88人。

进入“十四五”,面对高质量发展大战略、大格局、大态势,人才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政策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宿豫区研究出台了“人才十条2.0版”,在人才的引、育、培、留等方面进行了再优化、再升级。

全领域覆盖补贴,加快建设行业领先人才队伍。紧扣产业人才需求,重点支持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人才在职能力提升和工作室认定;重视民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资助力度;强化乡土人才培育,对于获得“三带”头衔的人才给予补贴;将客服、快递员等新型职业人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对有行业影响力的新兴产业人才如网红主播等给予奖励。

全方位配套资助,集聚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给予30万元至2000万元的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或国内顶尖水平的,不设上限,一事一议,申报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人才及团队还会给予相对应的配套资助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基金,解决创业项目“首贷”“首投”难等问题。同时,对于企业全职引进或者来宿豫区自主创业的青年全日制毕业生,给予最高15万元的岗位补贴,宿豫籍及海外名校毕业生还有额外补贴。

创新引才方式,拓展引才渠道。探索市场化引才的多样路径,对柔性引进顶尖人才的企业、引荐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社会引才机构等给予相应的奖励。探索专业化引才模式,建立“双招双引”工作站,推动“双招双引”深度融合。探索“以赛引才”新模式,鼓励优秀人才带项目参加“宿豫英才杯”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2万元至10万元奖金。

全面提升服务,创优人才环境。打造“豫见”人才服务品牌,发放“人才卡”,为其提供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人才贷款等多方面的服务。评选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重视人才,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宿豫区正以更加强而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吸引各类人才加速集聚。

宿迁网2022-1-24

 

 

招才引智 有“岳”在先——“巴陵人才新政20条”出台始末 文章下载

招才引智 有“岳”在先——“巴陵人才新政20条”出台始末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岳发〔2020〕6号),共20条,“巴陵人才新政20条”,为岳阳实现人才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提供了强有力政策支持。备受瞩目的“巴陵人才新政20条”正式出台,其火热程度堪比当下的天气。

这次的人才新政,出台背景是什么,从起草到落地,有怎样的故事?与以往的人才政策相比,最大的亮点是什么?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为何要出台“人才新政”?

岳阳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创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什么要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制定出台人才新政?“主要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人才资源是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资源”,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推进“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湖湘人才集群优势。近年来,国内、省内许多城市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支持激励力度大的人才新政,目的是要在新一轮人才竞争中抢占先机,把握主动权。

我市在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巴陵人才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自2015年至今,我市没有对人才政策进行系统升级,而其他先进地区相继推出“人才新政”,形成了较强的人才政策优势和人才吸引力。相比较而言,目前我市人才政策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地位不相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肩负着特殊重要的使命。

当前,岳阳正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城市和湖南发展新增长极。特别是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千亿产业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12+1”优势产业链建设。(下转第8版③)

(上接第1版③)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推进巴陵人才工程系统优化升级,大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以人才引领岳阳高质量发展。

从新政酝酿到文件出台历时多久?

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王一鸥先后在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等重要会议和调研活动中,多次强调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加精准有效地抓好人才工作,完善政策体系,优化人才服务,使人才队伍建设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相协调;要着力抓好人才政策顶层设计。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在全市优势产业链推进工作会上要求,抓紧出台人才工作支持服务优势产业链的政策措施,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有机衔接。

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人才政策文件。据了解,今年4月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开展全市人才工作大调研,同步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人才工作现状和基层需求,掌握一手资料。同时,还前往长株潭等地实地学习考察人才工作,并学习借鉴浙江、山东等外省市的人才政策。

文件初稿形成后,市委组织部又召开了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用人单位、专家人才、人才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并书面征求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体市级领导、各县市区党政正职、党委组织部长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反复修改完善,7月10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8月5日,“人才新政”正式发布。

巴陵“人才新政”有何“亮眼”之处?

一是人才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过来,我市的人才政策比较零散,没有形成政策体系。“巴陵人才新政20条”,一方面有效整合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建设技工强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措施,实现政策融合互动,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另一方面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服务等各个环节提出了政策支持措施。文件还要求县市区、产业园区、用人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和政策衔接,结合实际制定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各层级人才激励服务保障体系。

二是人才政策高度聚焦支持优势产业链建设。“巴陵人才新政20条”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战略,聚焦“12+1”优势产业链,突出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养激励,着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重点企业研发技术人才实行奖励;注重发挥技能人才作用,支持鼓励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本地企业输送更多合格的技能人才;在人才项目评选中向产业链人才倾斜。

三是坚持高层次人才和基础性人才并重。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施策,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制定不同政策,既重视“顶天立地”的高精尖缺人才,又充分注重“铺天盖地”的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既突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又综合考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既注重人才引进,又重视本土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同时,考虑到我市地处科教人才资源十分丰富的长沙、武汉两座省会城市之间,为充分发挥这一地理优势,强调突出抓好柔性引才引智,并给予系列政策支持。

四是人才政策改革创新力度比较大。坚持制度创新、激发活力,注重破除人才发展陈旧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释放人才活力。比如,建立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才编制专户,为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编制保障;允许公立医院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内部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聘任制;对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可以实行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市场评价,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薪酬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全市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高级人才(E)等类别进行评价认定。

五是突出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健康和安居是人才非常关心的问题。“巴陵人才新政20条”专门就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服务,加大人才医疗和安居保障力度,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立优秀人才荣誉激励制度,定期组织专家人才体检、疗养,支持高层次人才进修培训等。

岳阳日报2020-08-06

 

 

太原出台十七条实施意见 激活用好本土人才 文章下载

太原出台十七条实施意见 激活用好本土人才

  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太原市进一步激活用好本土人才实施意见(试行)》,围绕本土人才激励、培育、流动、保障等方面提出17条改革创新举措,努力留住、激活、用好本土人才。

  给予高端人才综合支持——

  院士全职工作5年可获近2000万元经费津贴

  对我市新当选且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给予1200万元科研经费、24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100万元津贴,对新入选且在我市全职工作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给予600万元科研经费、12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50万元津贴。培养国家级人才工程后备力量,5年培养周期每年给予每人50万元科研经费,特殊经费需求予以“一事一议”。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具有突出贡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照1:10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配套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培养选拔“六新”等领域领军人才,对具有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六新”等领域主持科技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创业创新大赛最佳项目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实施高端人才团圆计划,对家属为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调回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让更多技能实用人才脱颖而出——

  获国家级技能大赛最高奖励50万元

  重视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对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的人员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培养“土专家”“田秀才”“农状元”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加强农经、农技、农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对累计任职5年及以上的乡村人才根据任职年限和实际贡献给予一定金额补贴激励。

  加大对非遗传承人和“老字号”人才支持,对抢救恢复已停业、消亡“老字号”品牌卓有成效的传承人、主持人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经认定弘扬正能量的“偏才”“专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对连续工作满3年并继续从事社会工作,且取得高级、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的社会工作者,一次性给予1.5万元、1万元的专业能力提升奖励。

  激励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

  探索构建企业和人才“命运共同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园区建设,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改(扩)建人才科创园的,在第一个人才创业项目落地后,按照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购置等投入费用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提高企业人才薪酬,鼓励企业建立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提高科技研发人员、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研发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给予科技研发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加强“两新”组织人才政治引领吸纳,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发展党员计划上予以倾斜,提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以及党委、政府各类表彰奖励、评优评先比例。

  鼓励人才向边远基层流动——

  博士最多可拿55万元人才补贴

给予毕业3年内自愿到阳曲县、娄烦县等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最多55万元、33万元、19万元人才补贴(助),且优先入住当地人才公寓。对到县(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一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两级;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太原日报2021-01-11

 

 

洛阳出台20条措施强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文章下载

洛阳出台20条措施强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记者从洛阳市委组织部获悉,15日洛阳出台《汇聚创新人才集聚青年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强市若干举措》(下称《举措》),重点聚焦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从六大方面着力谋划20条措施,强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洛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措》六大方面主要包括培养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激发创新主体聚才用才活力、改进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和压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20条具体措施涵盖科研经费保障、创新创业扶持、科技成果转化、薪酬补贴激励、人才项目优化、用人自主权改革、引才模式创新、人才服务提升等多个方面,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全方位全链条扶持高层次人才,加大中高端人才引育力度。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主要从科研经费、项目实施、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自主组建团队在洛创新创业,分层次分类别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引育壮大中高端人才群体,有效填补我市现有政策空档。为用人主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薪酬补贴,激发引才动能,构建政府企业合力、政策资金叠加的引才格局。

聚焦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丰富青年人才引育途径。以“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完善激励措施、提升安居水平、强化引育保障、构建双创生态四方面创新举措。优化青年人才成长通道,提高科技、社科项目青年人才申报比例,叠加博士后工作优惠政策,开展“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进“地校企合作”“万名大学生留洛”等人才引育计划,支持在洛企业设立产学研基地、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实习(见习)基地。健全青年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倍增双创空间,助推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优化青年人才补贴政策,创新住房保障举措,建立全链条青年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全方位保障人才居住需求。

扩大引才用才自主权,注重市场化人才引育理念。畅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职称评聘通道,支持国有企业自主制定高精尖缺人才激励政策,推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合作建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入编与其合作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深度对接“中原英才计划”,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体系。优化“河洛英才计划”,按照市场化理念,引入创投基金,修订遴选办法和资助方式,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方案。建立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开发“人才贷”“成长贷”等金融产品,引育基金风投机构,构筑以政策资金为引导,风险基金、私募基金等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资本市场格局,充分发挥金融撬动作用。

强化平台引才聚才作用,创新“全职+柔性”的人才引育模式。支持驻洛高校创建“双一流”大学、建设特色骨干学科、围绕洛阳产业发展开设紧缺学科专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洛设立分校或研究生院,提升科技创新人才源头供给能力。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创建,推动现代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实验室和中原学者工作站等聚才平台建设,构建人才、团队、平台良性互动的一体引育机制。支持企业自主在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市以专家工作站、人才飞地等形式创立研发平台、离岸创新中心,比照我市同类创新平台支持政策执行,全职聘用人员与市内同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实施“百名科技人才入企计划”,支持高校博士到企业挂职,开展项目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发挥人才要素市场配制作用,稳步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鼓励高端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驻洛企业集聚人才。

《举措》还提出,要完善市、县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度,加大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力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人才工作的政治责任。

洛阳网2022-1-16

 

 

厦门市新出台7大扶持政策吸引文化产业领域各类人才来厦施展才华 文章下载

厦门市新出台7大扶持政策吸引文化产业领域各类人才来厦施展才华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李仁达) 艺术公益系列讲座(线上)、22期“名医大讲堂”节目、“不忘初心致敬岁月”红色文创展、艺术厦门云计划线上艺博会……厦门首届人才服务月期间,市委宣传部牵头推动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做好文化人才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服务群众生活。

  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已成为一座城市“软实力”的体现。近年来,市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文化产业领域各类人才来厦、在厦充分施展才华,努力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实现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19年,全市469家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收927.7亿元,增长22.5%,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坚持顶层设计引才

  7大扶持政策吸引人才来厦施展才华

  让人才有“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成为了厦门招才引智的“法宝”。我市新出台7大扶持政策吸引人才来厦施展才华,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政策红利,以更加有力的奖励扶持政策回应人才关切,进一步打造拴心留人的干事创业环境。

  最高100万元工作补助、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申报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去年11月,我市出台《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以及2019年版《厦门市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今年3月,开展了首批文化产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吸引四三九九、点触科技、美柚、吉比特等一大批文化企业人才80多人申报。

  引领带动人才集结抗疫一线和帮助人才企业加速重启,稳抓“双线作战”,我市出台《厦门市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措施》《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等规划和扶持政策,对文化产业人才和项目都给予相关扶持。

  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和杠杆作用,打造国内一流的首映礼之地、剧本创作、发行基地和影视拍摄之城。我市出台《厦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

  如今,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等也相继出台完善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与市级文化产业人才政策互为补充、互相叠加,有效提升了全市文化领域引才竞争力,吸引一大批影视企业及影视人才向厦门集聚。

  坚持聚焦发展用才

  我市形成高端人才集聚“强磁场”

  大力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实现以项目助推人才集聚、人才推动项目发展的良性局面。随着第28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的成功举办以及中国电影金鸡奖长期落户,厦门市以此为契机,实施“以节促产、以节促城”发展战略,加强影视拍摄基地、影视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影视产业招商引资引才,加快建设和储备一支创作、拍摄、制作、发行、后期特效等领域的领军型人才队伍,推动影视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目前,全市有影视企业1300多家,仅去年新增的影视企业就达到506家,包括中影、华策、凤凰卫视、北京无限自在等落地厦门;来厦拍摄报备剧组44个,新增陈坤、黄晓明、周迅、李冰冰等明星工作室40多个。

  此外,我市还通过打造全国影视产业新高地、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文化创意中心、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全国重要对外文化贸易口岸和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示范区等,形成高端文化产业人才集聚“强磁场”。

  以人才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构筑城市文化人才优势,厦门正全力而行。通过举办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系列高峰论坛、创投大会、中国电影投资交易博览会、第六届艺术厦门国际博览会、第13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第45届全国文房四宝交易博览会、2020年青年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大赛、海峡两岸青年短片季等,推动人才、资本、信息、技术对接,让人才创业有机会、展示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坚持用心用情留才

  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人才“强心剂”

  随着文化产业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城市也因此构筑出美丽的风景线。由市委宣传部指导,市文化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第三届厦门好创意设计大赛,将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该赛事旨在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推动文创设计与企业、资本对接,是我市打造的一个全新文创品牌。

  坚持畅通人才工作“最后一公里”,始终致力于用好的服务创造好的环境,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我市认真研究破解文化产业人才培育瓶颈的措施,探索精准化、差异化、个性化的产业人才孵化、教育、培训模式,推进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知名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大型文化企业的战略合作,启动人才互访,保持人才持续接受教育、持续成长的动态性;加强与海内外文化创意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人才到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研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产业人才。

  扎实做好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推荐选拔工作,并向文化产业人才倾斜,厦门十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林斌炜等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入选福建省文化名家、厦门市拔尖人才、厦门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等。今年3月,林斌炜同志还入选中宣部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是此次全省唯一入选的非公有制文化产业人才。加大人才宣传力度,与厦门日报社联合开展厦门市文化产业风云人物评选工作,目前已连续开展7年。

  积极开展台湾文化产业人才对接服务,成功举办两岸文化产业人才对接会,以“深化两岸人才交流对接、服务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展、会、赛”相结合,搭建两岸文化产业人才“就业+创业+柔性引才”的服务平台,得到相关各方的充分肯定,丰富拓展了两岸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内涵。

  解读

  这类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去年底,我市出台《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其中的“文化产业人才计划”是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一项重要配套子计划,拟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意设计、影视娱乐、数字内容、新媒体、高端艺术品等我市文化产业核心门类的优秀人才来厦施展才华,包括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文化产业优才这三大类。

  入选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文化产业优才的将分别获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工作补助,还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管理期内,文化产业人才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经济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还可按规定申报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等。对新引进的有特别突出业绩或重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重点推荐申报市“双百”人才等项目。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可按一定比例申办“金鹭英才卡”,并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首批文化产业人才申报已于4月30日结束。据了解,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的评定,市委宣传部将在收齐申报材料3个月内研究出具确认意见,之后双方签订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权利与义务。这项工作长期进行中。文化产业英才、优才的评审,在市委宣传部发布启动相关公告后,由申报人按照公告中的相关流程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此后进行公示并正式予以公布入选人才名单。

厦门网2020-07-01

 

 

武平县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下载

武平县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柔性引进人才为不改变户籍或国籍、不改变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来我县开展创新或技术服务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 柔性引才坚持“瞄准产业引人才、针对短板引人才、力求需要引人才”原则,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引进机制和“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运作方式,以适当的方式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及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引才领域、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重点领域: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生态环境建设领域;投融资领域;工业领域(主要包括矿产品加工、不锈钢加工和机械制造三大传统主导产业以及新型显示和智能制造、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

第五条 柔性引进人才主要对象:

柔性引进的人才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特别需求来确定。优先引进下列人才:

一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学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类: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名);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百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扶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类: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杰出人民教师、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省卫生计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类: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省“特支计划”人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曾在省(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技术领导职务或长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类:县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高层次专业技术或专业技能人才。

第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县用人单位需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具备来我县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无法律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六)仍在岗工作的,能就柔性来我县开展智力服务与本人所在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第七条 柔性引进人才单位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隶属关系在武平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三)有明确的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合作事项。

(四)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良好报酬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三章 引才方式及步骤

第八条 柔性引才引智方式:

(一)顾问指导、咨询讲学:聘请县外人才担任顾问,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培训讲学等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聘请县外人才来我县开展短期兼职,返聘已退休县外人才来我县工作(主要是医疗卫生人才),聘请旅居我县休假的县外人才在我县开展服务,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三)对口支援:与县内单位签订整体合作协议,集中、定向、定期选派优秀人才为我县引才单位提供对口智力支援。

(四)技术入股、技术转让:与县内技术持有人达成协议,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股东身份参与我县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或实行技术转让。

(五)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第九条 柔性引才主要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征集需求。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广泛征集人才需求,并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柔性引才目录。

(二)发布目录。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负责依托国内知名商业招聘网站、网上人才市场及其他适宜渠道,及时发布柔性引才需求信息,吸引县外人才同我县用人单位对接洽谈并来武平开展柔性智力服务。

(三)对接洽谈。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主动帮助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用人单位与人才及人才所在单位洽谈对接,拓展智力引进合作交流途径。

(四)签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与柔性引进人才或人才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所签订协议的服务年限至少在1年以上,且一年内在我县工作时间累计达1个月以上。

第四章 政策和待遇

第十条 柔性引进人才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薪酬待遇可实行岗位工资、项目工资、业绩工资,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协议工资形式,具体形式和标准由引才单位与引进人才本人协商确定。

(二)医疗卫生类柔性引进人才参照《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规定享受相应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类柔性引进人才按计税报酬的20%,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签订1年以上工作协议,且一年内在我县工作时间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享受如下相应的津补贴:(1)生活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分别给予一类、二类人才每人每月生活补贴20000元、10000元;给予引进的三类、四类、五类人才每人每月生活补贴7000元、5000元、3000元。(2)租房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分别给予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人才每人每月租房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3)差旅费补贴。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医疗卫生部门、企业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以上人才的三项津补贴支出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他部门引进人才的津补贴支出由县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列支。

(四)鼓励引才单位给予柔性引进人才股权激励,或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具体由引才单位与引进人才个人商定。

(五)在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六)学龄子女入学,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安排就读学校。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企业、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的引才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的人才符合第五条第1至5款条件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第十二条 各类科技人才以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与县内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鼓励其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并转化为生产力的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

第十三条 柔性引进人才在武平服务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负责组建专家评估组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工作成果对武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值和影响力,县财政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第五章 管理和服务

第十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在武平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督促考核。用人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引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其全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顾问指导协议、兼职聘请协议、项目引才协议、联合攻关协议、成果转化协议等。协议应充分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限、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

(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

(四)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的医疗、意外伤害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商业补充保险。

(五)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的使用、归属和转让等事宜。

(六)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聘期在1年以上的,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县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作出审批,为其颁布《武平县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作为其本人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

申请《武平县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应提供下列材料:

1.《武平县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申请表》。

2.柔性引进人才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

3.双方签订的柔性引才协议以及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队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同类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开展智力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应相互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开展合作。柔性引才引智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柔性引进人才智力优惠待遇,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严肃处理,取消柔性引进资格,追缴已享受的优惠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柔性引才引智工作经费除另有说明的以外,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按实核拨,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与《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同步实施。

武平县宣传部2017-10-13

 

 

激励科技人才 激发创新活力 璧山区推出系列激励科技人才政策 文章下载

激励科技人才 激发创新活力 璧山区推出系列激励科技人才政策

11月16日,2020重庆英才大会璧山区数字经济高峰论坛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这是一场集交流思想、促进合作、对接人才于一体的国际性招才引智盛会。来自全国信息科学、金融科技、文创产业、数字贸易、大数据研究、光电技术、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的大咖齐聚璧山,就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未来这一主题各抒己见。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我区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把科技工作作为推动人才工作重要抓手,加大人才发展投入,优化人才生态环境,推动人才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一大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日益浓厚。日前,我区出台了《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其中包括科研人才股权激励、支持企业引才用才、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创新、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研发、奖励国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多项措施,激励更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动人才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一大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科研人才股权激励方面,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以股权或出资比例形式给予科研人员个人奖励,获奖人在获得股份、出资比例时,符合条件的,经向税务机关备案,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前三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等额奖励科技人员,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支持企业引才用才方面,企业自主引才用才,按《重庆市璧山区支持企业自主引才用才暂行办法》《重庆市璧山区服务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在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创新方面,对企业当年产值1亿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以上,当年有授权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项目主研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3人),给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等额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享受一次。

在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研发方面,引进《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第八条重点引进对象主持实施的项目,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关键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经评审,可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0%,按一、二、三、四类,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在奖励国家、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方面,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个人;获得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单位或个人;对获得重庆市级奖励(即重庆市自然科学奖、重庆市技术发明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个人,按1:1配套奖励。

科技强国,人才为先,人才是第一资源。做好人才工作,是赢得竞争主动、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所在,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如今,一大批引进或培养起来的人才,如同一剂剂催化剂,不断为璧山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的变化。伴随着更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璧山正一砖一瓦地构筑起人才高地,点燃智力引擎,必将推动璧山列车平稳快速地驶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璧山发布2020-12-14

 

 

 

日照发布7项重点人才政策 文章下载

日照发布7项重点人才政策

7月2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发起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实施意见》等7项重点人才政策。

本次发布的7项重点人才政策,是根据省委、市委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加快构建全类别、全方位、全周期的高效制度体系要求,聚焦日照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迫切需要和广大人才关心关注的问题而研究制定的,是在总结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升级和补充完善,连同前期出台的日照英才有关政策文件,构成了我市“人才兴市”战略的政策体系,使我市人才政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一项政策《关于发起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实施意见》

主要从加快各类人才集聚发展、激发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活力、提升人才发展市场化水平、增强人才承载力和吸引力、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营造重才爱才浓厚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30条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彰显诚意的人才政策。《实施意见》瞄准人才需求和我市人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进一步升级完善我市人才政策,补齐政策短板,使政策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如针对高校毕业生引进难问题,提出了提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发放标准,扩大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范围的意见。

第二项政策《日照市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共7章41条,主要对人才住房规划、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保障对象方面,主要面向在我市工作且其家庭在日照市内无住房的各类人才。在保障标准方面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同时对人才住房的分配、产权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力度,丰富和完善各类人才保障措施,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第三项政策《日照市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

共7部分,主要对“一事一议”支持对象、支持重点和条件、支持政策和工作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事一议”适用于从日照区域以外新引进的或我市自主培养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超常规培养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培养的高精尖人才(团队),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管理期4年。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1亿元项目资助,力争用三年时间引进10个左右由顶尖人才领衔的一流创新创业团队,努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第四项政策《日照市人才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共7条,主要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机构运行、结果运用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该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针对人才(项目)申报和评选、政策兑现、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建立容错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人才工作全方位容错适用性探索。通过在人才工作领域引入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化解人才工作风险,让人才工作者放下“包袱”大胆干,努力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氛围,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

第五项政策《日照杰出人才和日照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

共7章24条。日照杰出人才和日照优秀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日照杰出人才每次评选不超过2人,奖金为每人30万元;日照优秀人才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奖金为每人2万元。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同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主要是通过创新人才激励措施,让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得荣誉、有地位、受尊重。

第六项政策《日照市高层次教育教学和文化体育人才补贴发放办法》

共5部分。我市将在2022年承办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从我市目前实际情况来看,高层次体育方面的人才缺口还比较大。同时,为加快日照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助力市校融合,也需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教育教学和文化体育等方面人才的引进支持力度。该办法就是根据《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要求,落实人才补贴发放政策,对从市外全职引进和新培养入选国家、省级高层次教育教学、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人才,3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发放5000元、2000元补贴。

第七项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实施办法》

共6部分,主要是面向全市遴选一批重点企业,2年内每年给予重点支持企业1个“日照英才”产业领军人才配额,支持企业面向省外海外引进急需紧缺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对重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端产业人才及团队可直接确定为“日照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人才政策支持。这是我市深化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充分调动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性、支持企业靶向引才的一项重要措施。

半岛网2020-07-02

 

 

霍山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霍山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以更优质的人才生态,聚天下英才共建霍山,为加快霍山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更高站位落实“党管人才”原则

(一)健全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调整充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人才联系机制,完善县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二)建立推行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对使用情况较好、效果明显的,在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培养支持、评先评优时予以倾斜。探索建立“人才贷”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融资给予优惠利率贷款。(责任单位:科技经信局、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

(三)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择优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各领域各专业人才、在外人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组织开展在领军人才、专业精英、乡村创客、能人乡贤和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中选树一批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振兴英才”进行表彰。大力宣传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奉献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典型,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二、以更大力度引育“高精尖缺”人才

(四)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鼓励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才引才活动。对重点企业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技术能手、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企业引进县外国家、省级创新型领军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科技成果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人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对符合条件的,按照1万元、1000元、5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对推荐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入驻我县的中介组织或社会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引进紧缺急需重点人才的组织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奖。(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经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

(五)推进柔性引进人才。鼓励通过顾问指导、咨询讲学、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对口支援、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和其他适宜方式,积极推进柔性引进人才。对签订1年以上工作协议,且一年内在我县工作时间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每人每月2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给予A、B类、C类、D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补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按计税报酬的20%,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经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

(六)大力实施大学生招引计划。学校组织当年度毕业生在霍山企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按每人800元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每人6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来我县见习的,见习期内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并在我县就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参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等,下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期间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生活补贴。大学生在我县初次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租用场地进行创业的,每年按年租金的50%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限3年;获得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最高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局)

(七)畅通人才回流落户通道。鼓励“凤还巢”,支持“新霍人”,对在外回乡创业人才和愿意留在霍山发展的外地人才,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一年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5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3万元、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2万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出博士后工作站留在我县工作的博士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取得科技成果的,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加大对霍山英才协会各地分会组建力度,充分发挥其“双招双引”重要作用,对作用发挥较大的分会每年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畅通霍山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流渠道,简化流程,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科技经信局、财政局)

三、以更实举措打造“本土人才”方阵

(八)不断充实基层治理人才队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学习深造,取得与从事岗位相匹配的博士、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2万、1万元奖励补助。开展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退役士兵)工作。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可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的相关职位。畅通县直、乡镇村双向挂职锻炼渠道,每年组织15名左右乡镇干部赴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每年选拔15名左右县直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锻炼。全面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不断优化村干部结构,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实行特岗管理。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对乡镇党委书记、选派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乡村干部进行培训,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20名以上。选派党性强、能力强、作风强的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到乡镇担任乡村振兴专员,继续稳定50个村选派150人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周转池,确保每村保持2名后备干部常数,为全县133个村(农村社区)配备乡村振兴专干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人社局、编办、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九)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力度,支持他们成为乡村企业家。每年邀请企业管理权威专家教授来我县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会等工业大讲堂活动,帮助企业家更新观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每年组织1-2次企业家(含农业新型主体)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知名企业等培训基地参加研讨培训班,实地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每年遴选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市科技经信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大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入选省“特支计划”、市“特支计划” 、市“创业英才” 、市“创新英才” 每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才项目的专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科技经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员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考试。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贴。鼓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市级标准并经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贴,入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对荣获“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奖励。对荣获“皖西杰出工匠”“六安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000元奖励。(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十一)加大实用人才培养力度。设立霍山县首席行业(学科)专家岗位,在全县茶叶、毛竹、中药材、蔬菜、蚕桑、畜禽、水果、油茶、优质粮食等重点产业及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家政直播等行业,选拔具有深厚专业知识、拥有独立科研课题及专业团队、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人才担任霍山县首席产业行业专家。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20名,管理期为3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给予1万元补助。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每3年开展一次,对入选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给予3000元/年/人。用好“大别山两山学院”“大别山乡村振兴学院”教育培训平台,整合各行业优势资源,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对经县级认定的乡镇级、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奖励。(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县委党校、财政局)

(十二)统筹培养其他各支人才队伍。加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力度,对有刚性需要、专业性、业务性较强的教育医学等类工作岗位,实行招聘绿色通道,直接到985、211等高等院校实行校园考察专项招聘。探索建立从研究生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5万元文艺社团专项奖励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激发各类文艺社团发展活力。对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来我县连续3年从事现代农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从业补贴。其中,中级职称人才9万元、副高级职称12万元、正高级职称15万元。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学校教师能力与水平。开展县级医生“百医下乡驻村”和乡村两级医生“全员轮训”工作。深化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围绕县域特色产业、直播经济,大力实施乡村电商、旅游、非遗传人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推动公共服务力量下沉,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律师、文艺工作者等各类社会人才组团下乡,定期服务乡村。(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县委党校、编办、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司法局、商务局)

四、以更优服务营造“人才生态”环境

(十三)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在办理人事关系、社保医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创业扶持等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探索人才住房保障新模式,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支持各乡镇、用人主体依托各类闲置厂房、村部、学校等存量资源,改造建设人才公寓,探索试行以租金抵房款的租售模式,有效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对到村任职或村聘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等高技能人才县城购房、乡村租房、生活补贴对象范围,可享受同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

(十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我县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支持重点产业企业根据人才能力、质量和业绩,自主评定人才序列,提供相应薪酬待遇。(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科技经信局)

(十五)发放安家补贴。在我县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高职院校或其它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在县城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6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在县内企业稳定就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取得国家五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给予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鼓励各类人员在县域稳定就业创业,与县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或自主创业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人员,在县城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以上各类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对来我县创业的非大中专毕业生、非专业技能人才,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在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参照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投资创业中心、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十六)发放租房补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本科以下毕业生及对应层次的紧缺人才租赁住房的,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分别补贴租金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上述人员享受本项租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县内其他租房补贴政策,补贴3年,享受购房补贴的在新购商品房协议约定交付房屋之日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政策。(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经信局、住建局、财政局)

(十七)发放生活补贴:符合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或相应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和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经信局、财政局)

(十八)优先解决人才配偶子女工作和子女就学。对来霍山就业创业的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子女如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对来霍山就业创业的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含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人员),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为其子女优先安排县内学校就读。(责任单位:人社局、县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

(十九)优先提供就医和出行便利服务。对D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县首席技师、乡村振兴英才、突出贡献人才及优质企业高管颁发立优秀人才“山城绿卡”;在县医院、县中医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办理便民交通卡,补贴标准分别为15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责任单位:卫健委、交运局、乡村振兴局、县医院、中医院)

本意见适用范围为霍山县域,具体按实施细则执行。本政策涉及资金,从人才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县财政保障。本意见具体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霍办发〔2019〕1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霍政办〔2020〕16号)同时废止。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附件:

1. “A、B、C、D”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 关于《“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意见》和《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高技能人才在霍山就业创业支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

霍山县人民政府2022-2-10

 

 

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加快推进聚才行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加快推进聚才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智汇花都”行动,扎实推进人才“四大工程”,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北部人才枢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筑巢引才工程——提供人才舒心安居保障

(一)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花都高端人才和花都优秀后备人才,可选择人才住房免租、人才住房赠予、人才购房优惠、安家费等安居保障待遇。

1.住房免租和赠予。符合条件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可分别申请免租入住最高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8年后可申请获赠所住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花都高端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最高12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免租期最高8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购房优惠。不选择住房免租和赠予的人才,可享受以下购房优惠:国际尖端人才可按照楼盘配售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50%购买人才住房,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花都高端人才可按照楼盘配售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70%购买人才住房,花都优秀后备人才可按照楼盘配售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80%购买人才住房,每人可享受购房优惠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安家费。不选择住房免租和赠予、购房优惠的人才,可按以下标准申请安家费:国际尖端人才300万元,国内高端人才100万元,花都领军人才50万元,花都高端人才30万元,花都优秀后备人才1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博士安居保障。对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本区的博士,给予总额5万元的住房补贴。对从国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出站后到本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总额20万元的安家费。(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贴心育才工程——打造完备的人才发展生态

(三)人才引进奖励。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区外优秀人才到本区创业或全职工作,按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每引进1名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机构每年引才奖励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建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支撑体系。

1.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扶持。鼓励广大大学生、优秀准毕业生、青年教师、港澳台青年及海归人才来本区创新创业,每年组织开展“青创杯”花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10个。获得资助的青年人才直接纳入本区“鲲鹏计划”进行培养。(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委统战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工商联)

2.“花都工匠”培育选拔。面向本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每年组织开展“花都工匠”评选,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奖励名额每年不超过10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3.博士科研项目扶持。对新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科研博士的,一次性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两年内给予科研博士后总额20万元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高层次人才金融扶持。对本区高层次人才实施的创新创业、科研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对其项目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最长2年,每人(团队)每年贴息额度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三、诚心爱才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奖励体系

(五)花都杰出人才奖。围绕本区重点产业开展花都杰出人才遴选,遴选对象原则上要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一般从高层次人才中产生。对遴选出的花都杰出人才每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人才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15%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额度最高1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5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进驻花都临空产业人才服务园、广州空港·智荟花都(国际)青创基地或其他经认定的人才服务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基地等场地的,可享受100%的场地租金补贴、地方经济贡献20%的项目奖励,奖补期限最长3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真心暖才工程——构建全方位人才服务体系

(八)子女入学支持。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就近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子女选择就读广州区域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最高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柔性人才最高50万元);花都高端人才和花都优秀后备人才子女选择就读广州区域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最高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柔性人才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协调配偶就业。高层次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政策的,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根据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任职能力等条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协助解决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人才健康关护。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最高3000元。为高层次人才购买“花都人才险”(包含商业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健康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管理期内每人可享受2次(每次最长3天)的休假疗养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对现行政策支持力度或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的,由区委人才办负责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办理。

(二)若人才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个人的各类奖励(资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所涉及的税费支出由个人承担。

(三)本实施意见涉及的资金通过设立“花都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年度资金预算纳入各项目实施部门的年度预算。因具体措施、配套细则有效期届满,但相关资金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完毕的,应继续执行至全部完毕。相关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四)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团队)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助)资金,属于骗取、套取奖励(资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奖励(资助)资金资格。涉事的单位和个人(团队)3年内不得申请本实施意见涉及的相关奖励(资助);已发放奖励(资助)资金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追回。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涉事的单位和个人(团队)纳入信用记录。

(五)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委人才办督促各项目实施部门自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申领指南、工作指引等制定工作。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花都区委组织部2022-2-11

 

 

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关于建设柔性引才创新区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关于建设柔性引才创新区的实施方案

根据《东营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部署安排,结合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实际,现就加快柔性引才创新区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全区之力,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推进柔性引才创新区、中科院现代农业开放创新示范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美丽农场、幸福家园、科技小镇、绿色园区”的目标定位,深化产学研结合,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共建高端创新平台、重大科研基地、重大创新项目,聚集英才到我区创新创业,努力增加人才数量,为加快建设全省农业农村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和样板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区引进建设“国”字号大院大所及其分支机构5个,中科院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工程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设立院士工作站3-5个,实施黄河三角洲学者等人才工程5名,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20个,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达到50人;全区柔性引才创新区建设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省级招才引智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区依靠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能力明显增强,能够有效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新活力。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平台是柔性引才的主阵地,是抢占农业发展的制高点。突出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等国内一流大院大所的合作,打造国字号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黄河三角洲一流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与成果展示基地。

一是中科院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工程实验室。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大胆探索共建机制,高效集成中科院系统内涉农科研单元的人才、技术落户实验室。优化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年度计划,推进工程实验室2018年落地建设,盐碱地农业、现代化高效生态农业2个技术创新平台尽快发挥作用,20个创新团队在实验室开展工作。加强与市农科院合作,增强市级重点实验室、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为现代农业工程实验室建设提供配套支撑。通过3年建设,初步形成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和成套技术体系,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及试验示范综合研究基地。(责任单位:科技局、建设局、市政局)

二是中科山东东营地理研究院(中科院地理资源所黄河三角洲研究中心)。2018年设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研究院运营管理制度。一期科研办公设施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国际三角洲论坛常设会址尽快启动规划建设。试验样地年内完成试验设施布置,20名左右科研人员开展长期试验研究工作。通过3年建设,将研究院建成黄河三角洲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与现代农业研究、试验示范和科技服务区域特色的开放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局、建设局)

三是中科东营分子设计育种研究中心。2018年完成研究中心地方事业法人注册登记,建设用地完成划拨手续,科研中心主体建设竣工,试验用地一期交付使用,15-20名所科技人员在育种基地开展偃麦草、橡胶草、耐盐碱水稻等科研工作。2019年健全研究中心规章制度,科研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试验用地全部交付使用。通过3年建设,逐步把育种中心打造成中科院种子创新研究院的重要支撑基地。(责任单位:科技局、建设局)

四是中国林科院黄河三角洲综合试验中心黄河站。加快实施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国林科院黄河三角洲综合试验中心野外试验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点建设盐碱地与湿地野外试验站、耐盐碱林木国家种质资源库、园林式生产管理区。2018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起,开始耐盐碱优质苗木的种植试验。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黄河三角洲湿地及珍贵绿化树种研究中心、成果示范区级华北现代林业科技培训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局、农牧渔业局)

五是中国农科院抗逆作物综合试验中心。与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的合作是构建国字号科研院所聚焦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2018年与作物科研所签订东营抗逆作物综合试验基地合作协议。2019年完成30亩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科研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成投入使用,1000亩试验用地拨付使用。通过3年建设,逐步把试验基地打造成为中国农科院种业创新工程的重要支撑基地。(责任单位:科技局、建设局)

(二)加快产业基地建设。产业基地是柔性人才的用武之所。发挥我区国有土地多样化、规模经营基础好、生态环境优越的优势,高水平规划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一是创建省级农高区。按照夯实基础、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实施省级农高区三年创建方案。2018年获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突破农高区创建门槛。加大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成果的转化力度,依托各创新平台载体,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建设科技小镇。促进各创新要素向企业精准集聚,引导各企业构建创新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培养人才团队,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向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升级。力争2020年省级农高区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科技局)

二是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编制省级现代农业园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以批准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推进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数字化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拉长水稻、虾蟹、生猪等特色产业链,重点引导向研发创新、品牌营销两个价值链高端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力争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责任单位:农牧渔业局)

三是打造国际三角洲论坛常设会址。围绕三角洲高效生态绿色发展主题,2018年举办首届国际三角洲论坛,邀请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5名院士和100余名专家参加。以举办国际三角洲论坛为基础,构建常态化机制,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我区举办或永久性落地,培树品牌,打造常设会址,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新业态。(责任单位:科技局、党政办公室)

(三)加大人才工程实施力度。各级人才工程是发挥好人才作用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创造条件,以人才工程标准为指引,实行更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力争3年内我区在人才工程上实现突破。

一是引进院士团队。围绕生态气象、遥感信息、分子育种等领域建设5家院士工作站,为全区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指导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3-5个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力争2018年院士工作站和引进院士团队取得重要进展。(责任单位:科技局)

二是引进高端人才。围绕生态、农业、地理等领域,力争实施“黄河三角洲”梯度培养计划,积极参与东方白鹳引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2018年力争设置“黄河三角洲学者”岗位,以黄河三角洲学者为带头人组建创新团队,争取1-2个纳入省级支持计划。(责任单位:科技局)

三是引进研究生。积极参与全市“双百引才”计划。以共建创新平台为载体,以地理信息、生态建设、分子育种研究为重点,实施博士挂职锻炼计划、联合培养博士后计划,为博士提供工作实践和自我提升机会,拓宽我区柔性引才的途径。力争2018年引进3名博士,到2020年,引进数量达到10名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

(四)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群体,是推动我区发展的生力军。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培养,分行业、分梯次、多频次组织有针对性的轮训,不断提升企业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参与全市企业家培养“5121”工程、“百家企业高校行”等活动,增强企业家科学管理的能力。通过出国考察、外出培训、科技合作,拓宽企业家国际视野。鼓励各级人才工程人选来我区创业,为企业家队伍注入创新活力。到2020年全区企业数量增加到50家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五)打造人才建设综合体。按照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部署规划和全市打造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的目标定位,围绕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海洋经济四大领域引进专业人才,以牧渔归陆上海洋牧场、正大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园、“渤海粮仓”升级版科技示范工程、中科为农智慧农业物联网硅谷、知青小镇等项目为载体,加快技术、管理、科研、生产、营销等各类人才集聚,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实现产业化。到2020年重点项目人才达到500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六)实施管理团队优化行动。科学制定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管理团队结构,可直接采用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干部双向挂职、选派科级副职,通过高校培训、出国培训等方式,每年组织至少一次“走出去”活动。用3年的时间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化、精英化、高素质的人才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局)

(七)加快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队伍。2018年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参与“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黄河口职业技能竞赛”等,开展多样形式的职业竞赛活动,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多样形式服务企业。依托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落实技能人才的待遇等形式,“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组织各类实用人才深入种植、养殖、林业一线,每年企业培养和培训实用技能人才10名,到2020年培养一支能够适应我区项目建设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农牧渔业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工委对全区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党工委联系专家制度,定期征求专家、教授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区柔性引才创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人才工作的督促调度,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强化对各责任单位人才工程、平台、项目的统筹整合和规范优化。各成员单位按本方案制定责任方案。

(二)加大资金投入。从2018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逐年稳步增长,增长率不低于财政增幅,到2020年达到500万元。制定《人才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兑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我区引进的能够对全区产业发展做出重大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研院所和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三)营造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为列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配备1名服务专员,提供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服务。进一步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发挥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门户网站、黄河农场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强与东营广播电视台的对接合作,利用好媒体资源,进一步营造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引得来、留得住、用的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中国东营2018-9-25

 

 

《汕头市柔性引才补贴发放办法》解读 文章下载

《汕头市柔性引才补贴发放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7年,我市出台《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提出要支持企事业单位以短期项目合作或定期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外国专家和海外留学人员,给予引进专家生活补助。根据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汕头市柔性引才补贴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发放办法》)。

二、适用对象和实施主体

柔性引才申报对象为,我市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分为四个类别:一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境外发达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二是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专家学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主要专家;三是“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人选等省级领军人才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专家学者;四是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的其他人才。

三、主要内容

《发放办法》共十二条,一是借鉴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明确柔性引才对象为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以及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各类人才,体现在文件第二条。二是参照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将引才对象分为四类层次,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并明确申报补助条件、资助方式、标准、程序和时间,体现在文件第三、四、五、六条。三是明确管理服务措施,体现在文件第七条。

四、实施时限

该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至2024年2月29日止,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汕头市柔性引才补贴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建立更加开放的柔性引才机制,给予我市柔性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适当的资金补助,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柔性引才对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才人员,主要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分4个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境外发达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专家学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主要专家;

第三类:“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人选等省级领军人才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四类: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的其他人才。

第三条 申报补助条件

(一)引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每年来汕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3.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担任咨询顾问、协同创新等方式来汕头短期工作,帮助提升核心技术及产品的自主创新水平,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来汕讲学、访问学者除外。

(二)申报用人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规模以上市属企业;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3.在我市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4.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 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资助方式。采取后资助方式,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引进海内外专家相关费用,再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经费补助。

(二)资助标准。在最高限额内,按照单位聘请海内外专家的实际支出薪酬100%比例确定资助金额。具体标准为:

1.引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来汕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引进第四类人才来汕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条 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身份证明;

2.入选人才计划证明或荣誉与奖励证书;

3.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4.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须明确工薪条款);

5.支付人才工薪的凭证;

6.开展短期工作的主要成果或参与项目证明;

申报材料第1、2、3项提供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并盖单位行政公章)。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通知,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认定委员会认定。

(三)组建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我市大学、研究院所、知名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和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四)认定。认定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讨论评议等方式,确定拟入选对象和资助金额。

(五)社会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天。

(六)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入选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补助资金后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第七条 管理服务

(一)根据发展需要,用人单位自行制定柔性引才计划,根据柔性引才计划开展引才工作。

(二)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柔性引进的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三)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柔性引进人才优惠待遇,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在市级媒体予以曝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回已发补助,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各类人才优惠政策,并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围绕我市用人需求,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中心、猎头公司等洽谈对接,拓展引才引智合作交流,为我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提供渠道和支持。

第八条 本办法所需补助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市财政局申请。

第九条 本办法与我市其他优惠扶持政策有交叉的,执行最优惠条款;已享受同类型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第十条 本办法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至2024年2月29日止,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3-8

 

 

广州高新区推出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0版 文章下载

广州高新区推出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0版

导语:5月12日,全新亮相的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迎来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 0版政策正式发布。

  筑梦黄埔,只待您来!人才认定不唯出身、奖励资金不限用途、扶持政策一套全包、知识产权也能变现、国外机构同样扶持……5月12日,全新亮相的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迎来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0版政策正式发布。

  据介绍,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0版将于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较之2017年出台的1.0版本,新出炉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人才10条”2.0版)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 “知识产权10条”2.0版)政策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兑现更为便利,不少扶持政策领跑全国,将极大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为该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2017年以来,该区相继推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四个“黄金10条”扶持政策以及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扶持政策,随后更出台了一系列的“10条”扶持政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金镶玉”政策体系,覆盖引资引才引智的各个层面,引领全国政策风潮,形成领跑全国的制度优势。今年2月,该区推出四个“黄金10条”2.0版,此次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升级之后,该区的“金镶玉”系列政策正式步入2.0时代。

  凭借优越的营商环境,该区成功打造全球优秀企业聚集地,高端人才“到黄埔去”汇成一股洪流,助力区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核心枢纽驶入快车道。

  “这是全新的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首次亮相。”黄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叶国介绍,“该新闻发布厅将保证常态化发布需求和全媒体传播要求,让全区新闻发布会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媒体朋友做好新闻信息服务。”

  高度整合 一套全包

  人才政策只需看“人才10条”2.0版

  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何敏丹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今后的人才政策,2.0版一套全包。”

  近年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陆续出台多个人才政策,政策面大量广,查找费事。针对该问题,“人才10条”2.0版对目前的人才政策进行优化整合,保留了原有14个项目,新增13个项目,另提升资助力度的项目有7个,并有11个项目扩大适用范围、改变评选方式、简化申请条件。同时,将各个政策中的人才项目归纳在一起,如“海外尖端人才8条”、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区人才住房办法等。2.0版政策实施后,部分未到期的政策一并废止。此后要了解该区的人才政策,只需查阅“人才10条”2.0版即可。

  自2017年 “人才10条”政策实施以来,该区在扶持人才和企业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4亿元,建立了总规模达39亿元的“黄埔人才基金”,打响了“上管老、下管小”的人才服务品牌,建成人才养老公寓、人才幼儿园,受惠于此的人才总数超过4000人。其中,认定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387人,评选创业英才134人、黄埔工匠20人,发放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1561人、人才万能捷通卡371张。全区高层次人才企业由120家增长到503家,入选国家、省、市、区各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由200人增长到目前的925人,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共有160余名国家级人才在区内创新创业。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高层次人才中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占比39.64%,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占比达31.99%。“人才10条”的实施加速了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的人才支撑。

  广州恒诺康医药公司董事长张建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惠于该区的人才政策,恒诺康公司已经聚集了一支超过5人、拥有国际一流水平、具有产业化经验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他说,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行业中,人才是发展的最关键一环。该区不断推出人才政策红利,让企业能够大展拳脚搞创新。

  “全方位+多层次”

  各类、各级人才均可对号入座

  “人才10条”2.0版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战略的人才需要,重点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产业人才,加强博士、博士后等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优化了技能人才、教育人才、卫生人才、大学毕业生的资助方式并提升奖励力度。

  记者关注到,“人才认定不唯出身”是本轮政策的一大亮点。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2.0版政策在增设的骨干人才认定条款中,“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而是采取市场化的评价方式,以企业支付薪金作为认定条件——即:有能力就是人才,是人才就有奖励。人才层次按能力、实绩、贡献区分,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骨干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导向,通过技能大赛奖励高技能人才,卫生高层次人才直接采用上级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价等等,形成了“以赛选才”“按薪定才”“自主荐才”“以绩奖才”等各种评价方式,充分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只要是人才就能在 “人才10条”2.0版对号入座,找到对应的支持点。

  同时,2.0版政策注重全周期培养人才,加速人才成长。结合人才的成长规律,助力人才从“新手”成长为“大师”。以技能人才为例,从到该区工作、参加技能培训、技能等级提升直至参加技能竞赛,每个阶段均有相应奖励,入选“黄埔工匠”最高奖励30万元。新政策构建了从基础性人才、成长性人才到高层次人才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支持体系,人才引进、培养双管齐下、齐头并举,对人才“扶上马”,又再“送一程”。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锦高在新闻发布会上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新版的人才政策着重以人才需求、服务为导向,构建“人才+项目+企业+平台+机构”的扶持模式,精准发力,让人才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

  记者发现,“人才10条”2.0版新增了“青年人才国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构建“国际联合培养博士—新设站(基地、中心)资助—招收博士后奖励—国际博士后特别资助—科研启动经费—在站生活补助、博士后奖励—博士后安家费”博士、博士后培养发展全链条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区内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构筑创新要素驱动产业发展。此外,充分利用设立在该区科研院所资源对接国际顶级高校,创新性设计联合培养模式、靶向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定向回区工作,打造“人才培养-项目孵化-产业集聚”的新型人才资本化、产业化培育模式。

  “便捷兑现+精准扶持”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人才10条”2.0版还着重在政策精准性上“作文章”,在政策兑现的便捷性上“下功夫”,解决人才精准服务需求。如,原政策中对于人才的支持有人才津贴和住房补贴,其中人才津贴又细分为4个子项,每个子项均限制用途,须提供相应材料,手续比较繁琐。此次修订的2.0版,将上述项目合并为万能津贴项目,采取“不限用途、无需票据、网上申请、直接发放”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才。

  此外,“人才10条”2.0版采取“个人+项目+企业”的组合式扶持,精准对接人才各种需求。

  在个人扶持方面,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500万元收入奖励、最高15万元万能津贴;对博士、博士后、黄埔工匠等人才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补助等各类资助;对教育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96万元生活补贴;对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工作补贴;对新引进入户本区的本科以上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入户奖励。

  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方面,设置了海外尖端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等支持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亿元、200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或奖励。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创新创业英才的评选方式,不再采用专家评审,而是通过市场化评价,如果你的企业获得了一定额度的风险投资,将可直接入选,并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奖励。

  在用人单位扶持方面,支持企业通过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载体引进、培养、使用人才,对新设站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设站资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奖励5万元;对企业设立的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20万元建设资助;对开展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培训补贴;对开展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的运营单位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该区还将建立专业的人才管家队伍,提供项目申报、人才安居、医疗保障、子女入学、日常联络、产品推广等全方位服务。并将在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广州国际生物岛、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区域设立人才服务站,就近为人才提供服务。

  金融扶持面更广

  “知识产权10条”2.0加码出台

  “知识产权10条”1.0政策实施三年以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等多方面取得了亮眼成绩。目前,区内聚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200家,是政策实施前的3倍,引进和设立的市、区两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已投资9家区内企业,其中已有2家在科创板上市。2019年区内企业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0%、39%、47%,新获评中国专利奖21项,占全市46.1%,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7家,占全市47.8%,年度专利质押融资额突破20亿元,占全市43%,主要指标均居全市首位,全面打通区域创新链条,极大提升了全区产业发展层次,为科技企业发展营造最优知识产权服务生态。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蓝伟锋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新版政策作了解读。他介绍说,本次加码推出 “知识产权10条”2.0版,相比以往政策,金融扶持面更广,特别是新增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奖励,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记者了解到,新版政策对具有创新性且形成一定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主体、发行人才给予重奖,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3%贴息支持。此外,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发展的实际情况,将金融扶持条款的适用范围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展到经认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政策扶持更精准。

  过去的一年,该区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2019年9月,以民营中小科技企业专利权许可费作为基础资产的“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成为我国首支纯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该产品发行规模3.01亿元,基础资产为11家企业拥有的103件发明专利和37件实用新型专利的预期专利许可费,11家企业分别一次性获得了300万至4500万元不等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实现融资,有效解决了科技企业抵押物不多、融资增信方式不足、贷款期限短等融资难题。

  “知识产权10条”2.0版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证券化扶持,就是为了让更多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创业创造的引领支撑作用,力争在这块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改革试验田上结出更多丰硕成果。

  广州华银健康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向贤青向记者表示,作为国内在病理学、精准医学和远程病理方面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华银健康公司近年来保持每年40%-50%的快速增长,对资金持续投入的需求很大,使用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助推工具对企业来说意义非凡,公司在业务高速增长期曾经获得该区第一批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融资。此次该区推出的“知识产权10条”2.0版本从融资渠道上比之前更加拓宽,相信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在知识产权变现方面将更为便捷。

  政策体系更完善

  境外服务机构也可获扶持

  “知识产权10条”2.0版首次将入驻中新广州知识城且正常开展业务的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纳入奖励范围,以期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据介绍,201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合作的框架协议》正式在新加坡签订,标志知识城正式升级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

  目前,位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北部、规划总面积为178平方公里的知识城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区域,实现了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知识城聚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中新国际知识产权创新服务中心等众多多层级的知识产权保护要素,已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知识产权10条” 2.0版新增了境外服务机构落户奖励,对新入驻知识城且正常开展业务的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最长3年。

  为发挥更强大的激励效能,“知识产权10条”2.0版结合相关业务发展和此前1.0版政策兑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财政支出效率,适当提高一些重点条款的奖励力度。比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奖励,封顶额由1.0版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促成技术成果转让并实现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补贴额由1.0版“实际交易额的5%、最高50万元”,提高至“实际交易额的10%、最高100万元”。

“更加注重激励效能是‘金镶玉’2.0版系列政策的亮点之一。”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黄埔区委改革办副主任熊卫国针对记者提问时表示,“更加注重引才聚才和更加注重创新创造也是新版系列政策的亮点。我们期待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政策,继续自主创设领跑全国的制度优势。”

广州高新区2020-05-12

 

 

黄埔升级人才和知识产权政策:加码人才补贴,贴息支持企业融资 文章下载

黄埔升级人才和知识产权政策:加码人才补贴,贴息支持企业融资

人才认定不唯出身、奖励资金不限用途、扶持政策一套全包、知识产权也能变现、国外机构同样扶持…… 5月12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2.0版政策正式发布,将于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南都记者了解到,较之2017年出台的1.0版本,新出炉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人才10条”2.0版)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 “知识产权10条”2.0版)政策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兑现更为便利,不少扶持政策领跑全国,将进一步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为该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今年2月,该区已推出四个“黄金10条”2.0版,随着此次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升级,该区的“金镶玉”系列政策正式步入2.0时代。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才认定不唯出身

各类、各级人才均可对号入座

“人才10条”2.0版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战略的人才需要,重点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产业人才,加强博士、博士后等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优化了技能人才、教育人才、卫生人才、大学毕业生的资助方式并提升奖励力度。

南都记者注意到,“人才认定不唯出身”是本轮政策的一大亮点。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何敏丹对此表示,2.0版政策在增设的骨干人才认定条款中,“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而是采取市场化的评价方式,以企业支付薪金作为认定条件,“换句话说,有能力就是人才,是人才就有奖励。”

她进一步解释称,人才层次按能力、实绩、贡献区分,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骨干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导向,通过技能大赛奖励高技能人才,卫生高层次人才直接采用上级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价等等,形成了“以赛选才”“按薪定才”“自主荐才”“以绩奖才”等各种评价方式,充分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同时,2.0版政策注重全周期培养人才,加速人才成长。结合人才的成长规律,助力人才从“新手”成长为“大师”。以技能人才为例,从到该区工作、参加技能培训、技能等级提升直至参加技能竞赛,每个阶段均有相应奖励,入选“黄埔工匠”最高奖励30万元。新政策构建了从基础性人才、成长性人才到高层次人才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支持体系,人才引进、培养双管齐下、齐头并举。

“便捷兑现+精准扶持”

企业获得一定额度风投可直接入选创新创业英才

据了解,“人才10条”2.0版采取了“个人+项目+企业”的组合式扶持,精准对接人才各种需求。

在个人扶持方面,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500万元收入奖励、最高15万元万能津贴;对博士、博士后、黄埔工匠等人才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和生活补助等各类资助;对教育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96万元生活补贴;对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工作补贴;对新引进入户本区的本科以上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入户奖励。

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方面,设置了海外尖端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等支持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亿元、200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或奖励。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创新创业英才的评选方式,不再采用专家评审,而是通过市场化评价,如果你的企业获得了一定额度的风险投资,将可直接入选,并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奖励。

在用人单位扶持方面,支持企业通过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载体引进、培养、使用人才,对新设站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设站资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奖励5万元;对企业设立的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20万元建设资助;对开展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培训补贴;对开展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的运营单位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该区还将建立专业的人才管家队伍,提供项目申报、人才安居、医疗保障、子女入学、日常联络、产品推广等全方位服务。并将在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广州国际生物岛、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区域设立人才服务站,就近为人才提供服务。

金融扶持面更广

“知识产权10条”2.0加码出台

“知识产权10条”1.0政策实施三年以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成绩亮眼。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蓝伟锋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们区内聚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200家,是政策实施前的3倍,引进和设立的市、区两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已投资9家区内企业,其中已有2家在科创板上市。”

对于新版政策,蓝伟锋介绍说,本次加码推出“知识产权10条”2.0版,相比以往政策,金融扶持面更广,特别是新增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奖励,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据南都记者了解,新版政策对具有创新性且形成一定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主体、发行人才给予重奖,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3%贴息支持。此外,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发展的实际情况,将金融扶持条款的适用范围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展到经认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政策扶持更精准。

广州华银健康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向贤青向南都记者表示,作为国内在病理学、精准医学和远程病理方面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华银健康公司近年来保持每年40%-50%的快速增长,对资金持续投入的需求很大,使用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助推工具对企业来说意义非凡,公司在业务高速增长期曾经获得该区第一批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融资。此次该区推出的“知识产权10条”2.0版本从融资渠道上比之前更加拓宽,相信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在知识产权变现方面将更为便捷。

政策体系更完善

境外服务机构也可获扶持

位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北部、规划总面积为178平方公里的知识城,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区域,实现了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此次“知识产权10条”2.0版还首次将入驻中新广州知识城且正常开展业务的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纳入奖励范围,以期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据了解,“知识产权10条”2.0版新增了境外服务机构落户奖励,对新入驻知识城且正常开展业务的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最长3年。

为发挥更强大的激励效能,“知识产权10条”2.0版结合相关业务发展和此前1.0版政策兑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财政支出效率,适当提高一些重点条款的奖励力度。比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奖励,封顶额由1.0版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促成技术成果转让并实现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补贴额由1.0版“实际交易额的5%、最高50万元”,提高至“实际交易额的10%、最高100万元”。

“更加注重激励效能是‘金镶玉’2.0版系列政策的亮点之一。”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黄埔区委改革办副主任熊卫国针对记者提问时表示,“更加注重引才聚才和更加注重创新创造也是新版系列政策的亮点。我们期待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政策,继续自主创设领跑全国的制度优势。”

南方都市报 2020-05-13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日

广州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实施方案

广州南沙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粤港澳人才协同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和独特优势。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关于南沙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探索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引领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围绕建设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人才发展环境,聚焦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使用等人才发展关键环节,进一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开放政策,优化人才要素跨境跨区域配置,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辐射新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际化人才特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才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重要突破,开放创新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人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富有活力的人才队伍,人才贡献率居于亚太地区领先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人才特区,成为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建设的重要支撑和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

二、深入开展国际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

(一)推进人才工作综合授权改革。争取国家支持以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方式在人才管理改革、人才要素流动、人才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进行改革试验。全省人才重大管理改革举措和创新政策优先在南沙开展试点。

(二)营造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税负环境。设立南沙国际化人才奖励计划,纳入省级重大人才奖励专项,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差额补贴政策,支持南沙对符合条件的境内高端、紧缺人才给予奖励补贴。

(三)布局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探索机构化、成建制引进国际一流科研机构,支持推动国际一流组织、实验室、国际科技组织等在广州南沙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支持中科院在穗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南沙发展。支持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学术组织)和人才大会等在南沙举办或永久落地。

三、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一)实施人才引进重点工程计划。围绕南沙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海洋科学与工程、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计划,对引进的顶尖科学家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在人才奖励补贴、项目资助、政府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实施港澳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到南沙创业就业,加快集聚港澳专业人才。支持南沙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差异化人才户籍政策,发挥户籍政策对人才引进集聚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引进发展所需各类人才。

(二)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南沙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分支机构或离岸孵化基地,就地吸引使用高层次人才。完善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面向全球高层次人才、团队征集原创思想和方案,解决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建设南沙国际人才驿站,通过短期服务、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柔性使用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

(三)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重点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中国科学院大学广州学院等高校建设,加快吸引和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学者、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创新科研团队。支持南沙引进国际一流教育资源,开展国际化合作办学试点,在自主招生、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等方面争取更大的自主权。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科技创新(南沙)公共研究中心。探索在南沙重点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试点开展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

(四)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探索“双元制”教育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和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支持南沙创建集科研、教学、培训、交流于一体的国家级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加快集聚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深化与澳门旅游学院、瑞士洛桑学院等旅游教育合作,建设高水平、国际化旅游专业特色院校,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旅游实训基地。

四、构建灵活高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一)赋予国有企事业单位更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赋予南沙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聘、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等方面更大的管理自主权。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不受编制、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特设岗位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实施多元化人才评价制度。研究设立境外人才职业资格评价鉴定机构,为境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鉴证、认可等提供标准化、一站式服务。组建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试行由举荐委员会提名可直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将国际注册会计师、特种金融分析师、精算师、建筑师等知名度高、通用性强的职业资格作为高层次人才评价依据。

(三)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率先试点外籍高层次人才凭永久居留证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支持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打造人、财、物和技术路线由高层次人才全权负责的创新型工作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探索健全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回报机制,支持外国人才按照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

(四)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保护。试点开展知识产权权属改革,允许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或经高校、科研院所评估决定不申请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科技人员自行申请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外国人才知识产权权益,完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平台,构建涵盖孵化育成、评估认定、转移交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系统。

五、创新人才跨境便捷流动机制

(一)提升人才出入境便利化水平。争取国家支持,在南沙设立口岸签证机构,开展口岸签证业务,为外籍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试行对南沙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事业单位邀请的外籍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来南沙商务访问的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外籍员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多次入境有效访问签证。试行高校、科研机构、医院、企业的教学及科技人员按需办理往来港澳多次商务签注,企业商务签注备案不受纳税额限制。

(二)推动国际人才跨境便利执业。争取国家支持,在南沙开展职业资格跨境认可工作,允许符合条件的旅游、设计、建筑等领域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备案后在南沙提供服务;允许在南沙工作的境外专业人才参加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后在区内执业。深化粤港澳建筑人才合作,推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

(三)健全外籍人才工作和停居留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授权南沙制定外国人才标准,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人才;允许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南沙就业和创业;允许在南沙就业创业的港澳及外籍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可申请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完善外籍人才流动服务模式,优化外籍人才住宿登记以及健康体检证明事项办理流程。

(四)试点实施技术移民。争取国家支持,率先在南沙开展技术移民试点,设立移民事务服务机构,搭建移民交流互动综合平台,为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培训等社会融入服务。

六、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一)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建立涵盖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的人才安居体系,力争三年内新增10000套人才公寓和共有产权房。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进一步便利境外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在南沙购买自住商品房。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港澳人才社区、青年人才社区,提供高标准、国际化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作用,开展人才住房投融资、建设筹集、运营管理及综合服务等。

(二)加强国际化基础教育配套。依托国际教育园,引进国际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及师资力量,加快推进国际学校建设,为人才子女提供高水平的国际教育服务。试点开办人才子女学校,为人才子女提供普惠性的基础教育服务。探索在公办学校设立招收国际学生的国际部,试点开展双语教学。加快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缔结一批“姊妹学校”“姊妹幼儿园”。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提供保障。

(三)强化国际化医疗服务保障。探索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三甲公立医院内建立国际医疗服务体制,提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支持南沙区内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使用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为人才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四)优化人才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南沙开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特色金融服务,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与香港接轨的律师、医生、会计师、建筑师等职业责任保险产品。建立境外人才融资“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在南沙工作的境外人才办理跨境汇款和银行信用卡提供便利。

(五)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建设,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国际人才鉴定、国际猎头等新型服务业态,制定国际人才开发路线图,建立国际人才数据库,提升南沙国际人力资源配置能力。发挥南沙“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作用,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为在南沙区内就业的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用车便利,经认定的外籍人才可参与广州市中小客车摇号和竞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工作在省人才主管部门统筹下协调推进,重大事项提请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省大湾区办要将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列入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研究制定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项目安排、人才政策试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方案落地见效。今后省出台的政策,对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本方案的,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于南沙。

(三)加强责任落实。广州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南沙要敢为人先、真抓实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全国人才工作提供示范。

广东省大湾区办2021-02-19

 

 

鞍山市就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文章下载

鞍山市就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鞍山市出台《鞍山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包含六章20条具体操作办法,并围绕发挥人才、用人主体和党委政府作用,提出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日前,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规定条件、主要亮点和落实举措等问题答记者问。

问:作为我市人才发展的最新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十四五”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鞍山迫切需要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支撑,而柔性引进人才便是帮助我们破解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问题,实现优质人才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具体来讲,柔性引进人才是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按照“市场运作、契约管理、需求导向、政策引领”的原则,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一种引才机制。

党中央高度重视柔性引进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2020年10月,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若干措施》,提出13条政策举措,并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对柔性引进人才工作作出总体谋划。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柔性引进人才政策纳入工作要点,并作为年度重点任务予以推进部署。可以说,出台《实施办法》既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我市人才政策创新的重要内容,对于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引领服务鞍山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实施办法》中对于柔性引进人才规定了哪些条件?

答:柔性引进人才要聚焦做好产业发展“三篇大文章”,坚持“瞄准产业引人才、针对短板引人才、聚焦需要引人才”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符合《鞍山市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柔性引进人才只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服务年限一年以上,且在鞍累计工作每年不少于一个月即可。

对于用人主体的要求也很宽泛,只要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包含驻鞍高校、科研院所等中省直单位,都可柔性引进人才,并享受政策支持。

问: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有哪些亮点?

答:《实施办法》无论是在对人才和用人主体的支持力度,还是在管理服务举措上都有较大突破,具体表现出方式灵活、以用为本、突出主体、平台广阔、待遇优厚、认定便捷等六方面特点。

第一,方式灵活。《实施办法》鼓励用人单位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对口交流、挂职锻炼、二次开发以及其他灵活有效的方式柔性引进优秀人才。

第二,以用为本。引进人才重在使用,《实施办法》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对柔性引进人才在职业发展、项目申报及金融扶持上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允许柔性引进人才在鞍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对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

二是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为用人单位工作2个月以上的,可以凭在本市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参加“兴辽英才计划”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评选;

三是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来鞍创新创业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钢都英才贷”,或申请最高500万元的省“人才贷”、最高6000万元的省“人才投”资金支持。

第三,突出主体。引什么样的人才、用什么样的人才由用人主体说了算,《实施办法》坚持“给政策”和“降负担”双管齐下,支持用人主体柔性引进人才。

一是对于开展柔性引才的用人单位在场地、设备、研发、人才薪酬奖励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争取省人才专项资金和省科技专项后补助奖励资金支持;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或从域外柔性引进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名誉副校长”“名誉副院长”“科技副总”。

二是国有科技型企业对柔性引进人才以技术成果实施股权激励的,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对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不计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

第四,平台广阔。《实施办法》还就发挥党委政府职能作用,帮助用人主体搭建人才引进平台提出具体措施。比如,搭建信息化对接平台,提升“鞍山招聘云厅”运行质量,定期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编制发布柔性引进人才需求目录;搭建学术技术交流平台,支持各级学会、行业协会在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或举办赛事展会;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强化与南京、沈阳经济区、沈抚示范区等跨区域人才合作,深入开展“院士鞍山行”“全球鞍山人”等活动,促进人才、科技、教育等资源向鞍山集聚;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提高柔性引进人才精准度。

第五,待遇优厚。《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扩大了人才政策的受惠范围,让柔性引进人才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在资金支持上,对于柔性引进人才按照每年年薪10%比例给予奖励;在服务保障上,向柔性引进人才颁发“钢都英才卡”,享受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研修培训、周转住房、文旅休闲等14项个性化服务。

第六,服务便捷。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均可向市人才办“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柔性人才认定申请,经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将由市人才办颁发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和“钢都英才卡”,并给予政策待遇支持。

问:政策的活力在于落实,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实施办法》落地落实?

答: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对《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压实责任。按照鞍山市“党管人才”四项配套制度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构建部署、落实、督考、激励、评价的工作闭环体系。二是加强宣传。积极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和“鞍山市人才办”新媒体矩阵,大力宣传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措施,让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跟踪问效。深入开展调研,调度了解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跟踪评估政策成效,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鞍山日报2021-01-12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