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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住建局

题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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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当涂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章下载

马鞍山市当涂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开展专题学习6次,撰写研讨材料10余篇。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抓好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开展警示教育4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二)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强化网络舆情的处置和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受理和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共计1433件,未发生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在市县接待场所未发生异常访现象。

二、压实城建责任,推动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一)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全县城乡建设“四合一”项目27个,年度计划投资25.53亿元,完成计划投资19.69亿元,投资完成率77.12%。城市更新2023年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49.14亿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0亿元,已开工项目28个。当涂县城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今年以来成诚逸品等10个小区已改造完成,君盛桃源等5个小区正在稳步推进。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元,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稳步推进姑孰初中栈道工程、职教中心西侧口袋公园、城区健身步道、县城区部分水系整治等项目。加强城区路灯设施、城区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扎实做好防汛排涝和应急抢险工作。扎实推进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植行道树300余棵,栽植灌木800㎡,街头游园种植绿化2000㎡。

(二)做好民生工程保障。计划对温馨园小区、马军寨一村等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惠及101栋楼,1555户,已完成初设及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7月进场施工。计划棚户区改造3个地块398套,已完成140户征迁签约,完成率35%,争取资金2459万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目前正在社区受理、公示阶段,7月份计划先行发放133户低保一人户、发放金额89775元。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全面摸排居住在危房中的六类重点人群,2023年市下达我县20户改造任务,已开工50户,竣工45户。对县城区运行状况差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正在开展摸底排查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山水名筑小区1部电梯已竣工,九韵国际13栋征求意见已结束,正在做施工设计。持续开展燃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作。

(三)抓好住建行业发展。建筑业方面,1-6月新增规上建筑业企业6家,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预计39.42亿元,预估增幅16.8%。房地产业方面,1-6月份,商品房销售1100套、面积12.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上升13.64%,11.15%,一季度全县房地产从业人员数为876人,工资总额数为13488千元,同比增幅-21.4%,全市排第6名,预计2023年上半年同比增长为-10%。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预计上半年完成投资10亿元,占全年任务33.33%,欠序时进度16.66%。农民工工资监管方面,通过平台发放工程款0.74亿元,实名制发放工资1.35亿元,涉及工人12229人次,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情况检查18次。物业行业监管方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等,建立物业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开展小区外墙脱落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筑施工许可方面,1-6月工程报建领域共受理1489件,办结事项1425件。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狠抓施工安全,1-6月份办理报监手续32家,面积约62.76万㎡,共检查受监在建项目75个,发现隐患260余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8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10余条。狠抓质量安全,1-6月份新增受监督建筑工程27项、面积51.6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30项、面积75.3万平方米,备案工程193项、面积112.8万平方米,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巡查整改意见书4份、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23份,对全县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34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夯实我预拌混凝土质量,9个项目获得“翠螺杯”优质工程。狠抓供水供气安全,开展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7次,查出一般隐患22个。

三、存在问题

一是受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相关经济指标后续持续增长存在较大压力;

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方责任主体对必须履行的职责认识不清,少数企业依然抱有侥幸心理;

三是行业监管上依然存在不足,监管、处罚力度不够,对企业震慑效果不明显,特别是房地产领域投诉仍然较多。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项目攻坚。对照项目节点计划,全力推动城市更新和“四合一”等工作,坚持每月调度与定期现场核查相结合,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告知项目载体单位和组织会商、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物业行业监管和房地产领域信访处置工作,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三是重视安全生产。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好专项治理的有力抓手,加大警示教育和处罚力度,减少建筑施工、供水供气等领域隐患,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四是坚持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

当涂县住建局 2023-8-4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章下载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市住建局党组及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地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领全局同志抓党建、带队伍、转作风、促发展。全局上下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勇前行,全力推进我市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抓党建引领,政治本领全面提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深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驰而不息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68个,建立廉政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强化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履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任务。

(二)抓民生工程,住房保障事业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市计划新开工5183套,基本建成10159套。截至目前,已开工4547套,开工率为87.73%;基本建成6484套,基本建成率63.83%。大力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911套,完成率103%;强化公租房“兜底”保障,租赁补贴力度加大,目前已发放1521户,完成率125.19%;推动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7个,共计6006户,目前全部开工,竣工37个,竣工率78.72%,工作推进全省最快。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目前891户危改任务全部开工,已竣工785户,竣工率88%。

(三)抓能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不断完善。一是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连续3年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针对城市体检风险问题,谋划城市更新项目11大项,总投资约154.72亿,目前获融资授信约77.7亿元。二是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18个,总投资约59.38亿元,目前已完成3个大项,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7.39亿元。三是高位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构建“市县一体化”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安徽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皖北片区)》等6部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初步摸排出44处具有潜在价值的地段,新增公布1处历史建筑,完成原面粉厂6栋厂房、原亳县白求恩医院等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四是加快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分类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库,计划投资约2406.9亿元,谋划推动416个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项目。五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突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月调度、季点评工作。5月份,我市综合排名位列皖北第4位,七项指标中更新城市管网等四项指标已提前完成年度计划。

(四)抓扩量增效,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聚力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壮大本地企业。目前,全市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688家,全市在库建筑业企业332家,年内新增10家。一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36.17亿元,增速8.6%,全省排名第10位,与去年底相比排名提升2个位次。1-6月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1.75亿元,增速8.55%;完成建安工程投资291.91亿元,增速30.3%。全市绿色建筑竣工率97.60%,装配式建筑开工101.01万㎡,开工比例37.32%。超过省住建厅要求分别大于80%和30%的目标。

(五)抓和谐稳定,信访投诉高效化解。面对信访严峻形势,我局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源头管控,开展“积案清零、预防新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设立信访接待中心,开展“开门接访”活动,发挥“业主开放日”“码”上投诉等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化解问题。4月起,通过我局信访接待中心日常接待和领导“开门接访”,共计受理71件,已办结40件,19件已协调完成正在跟进,12件正在办理,成功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抓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出台《亳州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2023年对标提升举措》等24个改革文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系统设置,研发智能引导模块,更加便民惠企。聚力打造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四有”窗口,截至6月底,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项目审批业务12374万件,服务建设项目321个,市场主体满意率100%;不断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达到全国标杆城市广州市水平。2023年第一季度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考核位于全省第7位,比上季度提升8个位次。

(七)抓质量安全,底线防护不容松动。一是防范化解自建房屋安全风险。继续落实双向排查制度,确保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排查城乡自建房254.50万栋,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64万户,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二是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督导检查培训,实施信息化监管新模式,持续推进“四个工地”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432个(次),查出隐患271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防范化解建筑市场隐患风险。不断完善质量监管制度,探索创新监督模式,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市场行为检查,上半年开展季度综合执法检查2次,共抽查在建工程33次,下发问题移交清单67份,执法建议书16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久久为功。一是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我市按照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要求,每季度对全市36处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日常巡河工作,强化入河排口管控,确保水体水质达标。二是抓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上半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暗访督查5次,覆盖全市39个乡镇,发现问题点91个,全部整改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每月均达99%以上。三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全领域、地毯式排查,对问题项目采取“一次限期整改、二次信用扣分、三次移交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对各县区扬尘防治落实监督管理情况实施“月通报排名”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建立“两多一并”住房新制度。一是加快棚改工作进度,确保完成“10月底前完成棚改新开工的100%”的考核任务。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是常态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管理工作。

(二)统筹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坚持把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与城市更新、“两个加快”、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工作融会贯通,将项目推动作为落脚点,建立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大力推进建筑业提标扩量绿色发展。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本地企业中标率。二是推行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新型绿色建材,不断提升建筑品质。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提升行动,持续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四)全力推进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一是以构建“市县一体化”管理体制为抓手,创新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传承,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三是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名城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亳州历史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深入推进营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工程项目“桩基先行”“预验即试产”等重点改革举措推深做实、全面铺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我市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评议评价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辅导,实现市县(区)一体推进、同步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政策顾问’‘体验官’”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座谈交流活动,为企纾困解难。

(六)全面推进美丽村镇建设。一是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按期保质完成89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二是提升农村人居品质。统筹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效。

(七)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守护群众住房安全。抓紧推进自建房安全鉴定和分类整治,推深做实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妥善及时化解房屋交付质量矛盾纠纷。二是守牢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推进“四个工地”建设。三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清单+闭环”管理模式,落实“专项活动+行业整治”机制,压实隐患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 ,保障住建领域平安稳定。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11

 

 

乐清市住建局2023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文章下载

乐清市住建局2023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建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锚定“1310”总目标,积极打造城乡精美格局,扎实推进行业平稳发展,全力构建安全稳定形势,奋力实现住建领域“半年红”。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乡美丽格局统筹推进。一是“醉美县城”建设助推城市更新。2023年上半年,我局对“醉美县城”建设框架进行调整,梳理出城市公园、健康步道、风貌驿站等十二大系统作为近期重点实施任务,按照职能确定了10家牵头单位,起草了乐清市“醉美县城”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明确了“醉美县城”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3月,我局全面总结“醉美县城”近期行动规划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建设理念和规划的更新,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城区“五美”,乐清市成功入选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城市,同时滨江新区入选试点片区、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更新项目入选试点项目,是温州入选名目最多的县市区。二是城乡风貌与未来社区建设有序推进。我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顺利完成了虹桥-淡溪、中运河风貌区省级验收评价工作,2个风貌区成功入选浙江省2023年度第一批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同时,我局高质量推进雁山诗画、都市之芯、电力科技等3个新建风貌区,累计完成投资额4.06亿元,投资额完成率达67.65%。胜利、良港等5个在建未来社区有序推进,新申报未来社区5个,申报数并列温州市各县(市、区)第一,提前完成温州市下达的年度申报任务数;柳市镇前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学府社区萌蒙亮托育中心成功入选全省第三批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名单。三是现代化美丽城镇项目精心谋划。我局全面总结巩固上一轮美丽城镇建设经验和成果,积极谋划了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项目159个,计划完工120个,投资49.2亿元,确定柳市镇、虹桥镇创建综合发展型现代化美丽城镇。截至5月底,已开工129个,开工率81.13%,已完工22个,完工率18.33%,完成投资额18.7亿元,完成率38.01%。扎实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仙溪镇北閤村已完成省厅督查组验收考核。四是精建精美工作扎实推进。积极配合温州推进“一核十片”北部新区建设,完成“一核十片”三年行动计划初步清单,初步谋划项目10个,总投资100.48亿元,其中2023年度投资17.66亿元,2023-2025年度投资55.55亿元。计划全年实施“精建精美”项目6个,总投资89亿元,计划年度投资17.66亿元。全力推进绿道公园建设,省级民生实事项目乐成街道南门片文化公园已建设并开园,温州民生实事绿道断点中央绿轴绿道(北岸)已建成,剩余3个项目进度均达80%,建成新建绿道15公里,完成率110%。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建成海绵城市0.9平方公里,完成海绵投资270万元。

(二)行业经济发展平稳运行。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发展。我局制定出台了“乐7条”等房地产发展支持意见,其中包括优化商贷首套认定标准、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支付方式、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等诸多政策,研究出台了《乐清市房票相关工作规则》,启动了柳白滨江新区、城东蛎灰窑、城南街道未来车世界等片区的房票安置工作,截至5月底,发放有效初始房票490张,涉及金额9.38亿元,全力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房开项目去化率平均达到80%以上,大部分已经进入尾盘阶段。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为47.97万㎡,同比增长45.1%,排名温州第5;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1.61亿元,增速-12.8%。积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检查2次,强化房地产风险处置,2022年列入温州风险库项目和涉及受困企业项目均已顺利化解。二是建筑产业稳步发展。加大建筑业扶持力度,全力实现建筑业产值的增长,今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36.25亿元,同比增长14.9%,省内建筑业产值34.7亿元,同比增长16.17%,排名温州第6。加强对建筑业大厦建设的服务指导,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资质、合同履约、咨询造价、施工现场等检查和治理。加大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累计立案5起,涉及工程项目标的额2322.87万元,涉及违法企业10家,行政处罚金额27.07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全面助力工业企业提前投产,积极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截至5月,已让35个工业厂房预验收后提前投产,涉及用地500.85亩,投产时间提前了4个月,为全市增加工业增加值约1.3146亿元、税收约0.1709亿元。三是建筑业转型升级逐步推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9.5万㎡,完成率52%。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推进乐清胜利社区建设项目(10-07-03地块)文化创业中心项目创建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标识项目,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3.72万㎡,完成率96.34%,完成高比例可再生能建筑应用面积11.2万㎡,完成率320%,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3万㎡,完成率330%。紧抓智能建造试点契机,率先向温州上报省级智能建造示范项目10个,顺利完成了国家试点年度任务,全力打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1个(正泰智能家居建设项目),积极推广温州第一批智能建造目录装备,促进建筑行业向智慧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三)民生实事工程精准落实。一是住房保障有效供给。我局积极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谋划,筹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306套(间),完成率102%,出具认定书9份,提前完成了省级民生实事任务。强化公租房租赁补贴,本地户籍在保2035户,外地户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457户,发放租赁补贴1551万元,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加强人才住房工作,审核人才租房补贴资格1100多人,预计发放补贴2500万元;推出我市第四批人才配售住房196套,组织摇号232人,认购人才住房100套。二是 “安置提速”项目全力推进。发放《乐清市安置提速工作提示单(202301)》,明确了2023年安置提速任务及时间节点,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在安全保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南岸一期等5个项目共5721套,完成率79.10%,完成南岸下垟等项目认购381套,完成率6.13%,完成南岸一期等交钥匙任务1343套,完成率19.99%;完成回迁安置218户,完成率38.58%。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开展。省级民事实事任务为10月底前开工5个(东方广场、世贸国际公寓、金马花园、锦绣公寓、丹霞小区),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完成率100%。市县级任务为10月底前完工5个(银河花园、东方广场、世贸国际公寓、金马花园、锦绣公寓),新开工1个,总计改造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241户,涉及住宅楼29幢,计划总投资7745.14万元,目前各项目有序进行中,其中工程进度银河花园98%、世贸国际公寓80%、金马花园60%、东方广场60%、锦绣公寓20%,累计争取下达了中央、省级支持资金1159万。我局积极落实竞争性申报,初步确定了2024年改造项目(县浦公寓、深港花园2期)。完成新世纪花园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0台,完成率55.5%,累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95万元。四是物业小区综合管理逐渐规范。起草了小区《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范本,全面排摸整理我市329个小区基数和业委会状态清单,为下半年推进业委会集中组建(换届)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强装饰装修建设管理,起草了《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住宅装修活动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两金”归集和使用管理,截至5月底,今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7884万元,物业保修金缴存3716万元。加快“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开发,将系统模块纳入浙里办“共享社·幸福里”,目前已实现业主产权核验和小区信息公示等功能。全力提升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推进19个老旧小区国有物业入驻工作。

(四)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坠、防坍塌、防挖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了临时公棚、临时安置过渡房等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累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3条,立案查处违反安全施工相关规定案件8起,闭环销号安全隐患1369条。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消防验收79个,其中不合格5个,对全市6家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施工人员应急救护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应急救护能力;积极落实无欠薪管理,受理来访欠薪投诉12起,牵头解决“码上维权”投诉18起;深化标化工地创建,已实现乐清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全覆盖,通过温州节点验收35个,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二是危旧房改造治理持续推进。制订了我市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方案和巡查年度任务清单,对全市专职网格员开展了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培训,指导乡镇(街道)按照房屋类型做好房屋分类管理,会同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汛期前老旧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累计巡查房屋1528户(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完成314户三类重点自建房危房整治工作(拆除258户、腾空防控56户),并100%完成录入全国系统信息工作。完成农村困难家庭治理改造49户,申报救助资金214.15万元。加强对鉴定中介机构的督查检查,规范房屋鉴定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在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计排查1796户,确定了《乐清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方案》,目前柳市、虹桥、石帆、淡溪等多个乡镇街道已有农户使用“浙建事”系统。三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完善。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明确职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全力支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的改造提升,配合市平安办、消安委等部门,全力督促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开展了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培训,就高层明火作业、物业相关消防法律法规、高层火灾逃生等内容进行提升,近37家企业80名物业从业人员参加。加强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测评标准全面整改,积极对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处置,截至6月底,已整改文明平台件数3000多件。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力打造城乡建设品牌。一是深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加大对各个样板区建设工作督促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温州、省风貌办的沟通联系,全力做好滨海、雁山诗画等风貌区的迎检准备工作,力争再创荣誉。做好2024年风貌区的试点申报工作,以《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为基础,择优选取具有一定人口集聚能力、特色禀赋、经济发展与建设基础的风貌区列入明年风貌区建设任务,持续扩大我市风貌样板建设成效。二是深化未来社区建设。今年力争开工3个,建成2个,验收1个,新申报5个。继续推进旭阳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整体推广宣传、组织社区居民活动等工作;加快胜利社区施工进度,完成一期所有楼栋主楼正负零,二期10月份进场桩基施工;待今年专项债资金到位后,良港社区力争10月底前各大场景和数字化平台基本建成并开展试运行,学府社区力争10月底前建成通过验收,府南社区力争12月底前开工建设;金川社区待土地出让后,力争12月底前开工建设;5个新项目已完成申报,计划6月底完成实施方案备案,待专项债资金到位后,力争其中1—2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按照我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和未来社区创建三年计划,谋划2个2024年新申报项目;结合未来社区创建再申报省级“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项目4个。三是深化美丽城镇和精建精美工作。对照省美丽城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全力指导柳市镇、虹桥镇完成创建任务,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传统古村落的创建工作,完成清江镇江沿村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加强与温州市局、滨江新区、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精建精美”项目、绿道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提前做好冲刺建设进度的准备,并高质量推进标志性建筑,做好中央绿轴绿道、胜利塘河公园绿道参选2023年“浙江最美绿道”准备,全力确保圆满完成考核任务,力争项目在温州名列前茅。四是“醉美县城”工作。加大现场督查推进力度,全力以赴抓好2023年度“醉美县城”建设项目;加快打造乐清市“醉美县城”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利用乐清数智孪生平台,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全周期覆盖的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探索实现跨系统、跨领域的数据流转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乐清城市建设、管理和决策水平。

(二)全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落实好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房票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努力实现“稳增长、稳预期”要求;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力度,定期对全部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穿透式监督检查;加强风险研判和处置,对可能会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科学干预,坚决防范房地产市场涉稳问题发生。二是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全力执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3】7号)精神要求,重点围绕“央地合作”、联合体投标等内容,在温州理工大学乐清校区工程、滨江新城等项目上探索新举措;做好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补贴(奖励)资金和提升税收工作,积极搭建在外乐商经济平台,进一步开拓市场,让特级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努力提升我市建筑业产值。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强各部门联动力,共同推行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实现节能减碳的同时,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三继续做好工业企业预验即试产服务。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采取容缺受理或建设单位承诺等方式,在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过程中,降低对主体结构质量之外的绿化、停车位等其他审查要求,工业企业项目在预验收后允许其设备搬入安装调试,且在确保消防安全的条件下,允许其提前投产、早收益,全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保障住房安居目标。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成《乐清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提高审核效率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住房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协助新市民服务中心,做好新市民住房积分补贴有关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谋划好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加强和规范公房出租管理,启用公租房公寓人脸识别等门禁设施,推进危旧闲置公房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安置提速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督查、协同推进,督促城投集团和相关镇街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全面落实安置认购交付任务,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23年,建成安置房7233套,认购6214套,交钥匙6717套,推进续建10302套,投资额131650万元,力争各项任务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制定出台《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计划,精准把控项目实施细节,强化部门联动督查,督促街道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力对接财政落实2023、2024年项目资金保障,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确保11月底前开工明年改造项目,争取11月前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8台。指导城投集团和乐成、城东、城南街道加快推进19个小区的物业入驻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智慧物业”系统整体开发,全力提升我市专业物业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大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继续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结合全市片区开发,采用集中整体拆迁模式,解决大区块老旧自建房(以多孔板建造为主)问题,强化房票、货币化异地安置等举措,优先签约腾空的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对仍处于腾空封堵管控的危房,制定“一房一策”解危方案,力争11月底前完成存量管控危房大整治大化解。加快推进蒲岐镇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的常态化网格巡查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做好救助资金申报工作。紧盯城乡房屋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努力实现危房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并举。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力争完成农房“浙建事”系统全市域应用建房审批全覆盖。

(四)全力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一是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和“双随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月”检查频次,突出对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空作业设施等分部分项工程开展排查,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隐患管控,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刚性,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强化洪汛期在建工地管理,提高防汛应急预案(工作指引)实用性,重点对人员履职、预案修订、制度落实、设施配套、重大危险源等内容进行检查,加强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安全管理以及沙袋、排水泵等应急防汛物资的准备,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防线。二是强化信息技术把控工程质量安全。继续推进智能检测云平台建设,增设二维码扫描委托、检测数据微信推送,高效运用乐清质监办公手机APP智能监管软件,依托信息技术应对快速增长的工程检测任务,提高检测报告、材料检测、质量监督的真实性、精确性和高效性;贯彻落实工程项目技术、通病防治、“预验收”等三项服务,强化对桩基、主体施工的监管和违法处理,坚持落实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质量问题监管。开展混凝土企业和检查企业的专项检查,从源头和周边全方面把控工程质量安全。三是联合强化各方行政监督力量。继续开展社会监督活动,组织社会监督员对住宅工程(尤其商品住宅)的施工质量、标化施工、扬尘防治和排水整治等进行检查测量,继续推进铁锤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快“智慧工地”建设,争取年底前正式上线,加强农民工管过程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欠薪事件的发生,统筹发挥好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的联动作用,齐心协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品质,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标化工程、创杯工程。2023年本地工程要争取温州标化25个、省级标化4个,创成雁荡杯26个、瓯江杯4个,争创钱江杯工程1个以上。

乐清市住建局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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