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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权益保障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工会

题目:各地如何织密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资料提供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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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网” 文章下载

织密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网”

7年, 5.7万人次律师志愿者,服务农民工2900多万人次——这是“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交上来的答卷。近年来,各级工会立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积极加强源头参与,强化法律监督,化解劳动争议,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重点面向农民工、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回应解决职工群众利益诉求,织密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网”。

2021年12月24日,一则重磅新闻传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是20年来首次实质性修改,涉及23个条文,新增1条,内容涵盖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指导思想、扩展基本职责、完善入会权利、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等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此次修改,既适应了时代要求、回应了职工期盼,也强化了工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开展工作的法律保障。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是各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不仅是推动、配合修改工会法,全国总工会还持续深入推进涉及职工权益的劳动领域立法,先后参与民法典、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职业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全程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随着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扩大,全总积极推动解决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依据。

新时期,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变化在不断变化,加强源头参与的同时,各级工会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同样是在2021年,全总印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明确提出工会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等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各级工会还积极推行落实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一函两书”制度等,丰富监督手段,加强监督组织和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劳动领域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前端。

聚焦劳动争议调处,全总与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级工会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联合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与此同时,结合职工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各级工会持续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将法治宣传融入每一次和职工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一个响亮的品牌正发挥出重要作用、被职工群众熟知:全总自2017年起联合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已累计组织律师志愿者5.7万人次编成2.1万支服务分队,服务农民工2900多万人次。开展实地公益法律服务活动7.3万场次、线上普法宣传活动0.9万场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4.1万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万件次,援助农民工29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

新浪财经2023-9-11

 

 

“就业补充”新模式 “权益保障”尚薄弱 文章下载

“就业补充”新模式 “权益保障”尚薄弱

9月7日下午6点,在苏州一家私企工作的林博瑞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打开电脑,从企业的HR转变为一名设计师,“设计是我的一个兴趣爱好,下班后做做设计,赚点钱,感觉很不错。”

如今,不少人在干着一份工作的同时还打一份“零工”,从办公室白领到滴滴司机,从健身房教练到外卖小哥,从咖啡师到家政服务师。与传统的“打零工”不同,新的零工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是对互联网的依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快速匹配供需方,平台提供用人需求,个人进行选择。作为一种零散或临时性的生产组织形式,零工经济悄然发展,已然成为经济的重要补充,提供了更多的新就业选择。

渐成气候的零工经济

“上有老下有小,家里人这段时间还生病了。我一开始全职工作,顾不上家里,很发愁。后来身边的人告诉我,可以做一些工作时间相对自由的工作,我在平台上根据自己的时间接单,做了一段时间还不错。”陈礼从事整理师工作已经3个多月了,在她看来,这份工作时间较为灵活,可以兼顾家庭,她十分满意。

时间相对自由、地点不再固定、内容自主选择……这些魅力让不少人同陈礼一样涌进了零工经济的大潮。对于无法把整块时间投入一项工作的求职者来说,零工经济这一模式的兴起,既解决了他们的就业,又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南京市浦口区市民张宣哲一度同时接三四份活,他是轮滑教练、英语翻译、咖啡师、会计助理。“我觉得接不同的活是培养我多方面的能力,同时也增加了我和不同人沟通的机会。”张宣哲笑着说。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超过1900万人,预计到2035年,中国零工经济的GDP占比将达到6.82%。《2022中国零工经济行业研究报告》认为,中国一线城市的灵活用工占比达到25.6%,零工需求将不断释放,到2036年或能达到4亿人左右。

对于打工者来说,零工给他们提供了就业创收的新渠道,对于企业而言,零工则是公司降本增效的新通道。

南京市建邺区一家海底捞的服务员向记者透露,店内一半都是兼职员工,“晚上是就餐高峰,需要人手,店内本来也有些全职员工,但是后来他们也提出转为兼职,人手就不太够了,需要一些零工来补充,大量零工的加入也给门店节约了不少成本。”记者打开某招聘类App,发现南京市不少海底捞门店都在招募“零工”,周末兼职为175元每天,全职员工的工资为5000—8000元每月。2022年海底捞年度报告显示,目前海底捞全部在职员工中,兼职员工的比例在30%以上。

公众号“Freelab自由客实验室”基本上每天都会发布近30个远程工作、兼职工作信息,联合创始人凯瑟琳告诉记者,公众号从2020年成立,至今已经和上万个公司对接过远程零工需求,一些互联网公司对零工有持续需求。据她介绍,有些企业招募零工是辅助完成一个短期项目,有的企业在起步阶段,为节约成本而选择招募零工。

在城郊和城镇、乡村地区,季节工等零工形式由来已久,而今季节工的品类和形式进一步丰富,也为零工经济注入了新的内涵。在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众彩),“小夫妻”西瓜摊位前围满了人。“每天都要早点来,他们家的西瓜来晚了就买不到喽!”家住附近的陈爷爷一边掂量着西瓜,一边说。品牌负责人杨雪玲告诉记者,她在全国各个产地都有基地,一个基地有上千亩,农忙时甚至会请200多个人帮忙,这样既解决了用工难题,也为当地居民增加了收入。

“零工模式”催生新需求、新职业

“编头发吗,很实惠!”8月27日,南京长江麦田音乐节的门口,在南京某企业上班的谭伊哲一早就来到这里摆摊,“现场编发根据难度收费,25元—35元每人,眼妆39.9元每人。”谭伊哲告诉记者,南京的每场演唱会、音乐节,她都会根据预约情况来线下摆摊,“我一直对编发有兴趣,摆摊帮别人编发,精进自己的手艺,也赚点零用钱。”谭伊哲说。

戴上耳机,插上声卡,打开摄像头……每晚7点,杨阳开发的一款虚拟主播都会准时出现在不少人的屏幕前,和观众们热情地聊天。杨阳说,开发这款虚拟人是他职业兴趣使然,靠着这款虚拟主播,他既提升了自己的实操能力,也解决了自己的生活开销。

南京大三学生杨柳,学习生活的另一面是“陪拍”。不同于传统摄影师,陪拍除了提供拍照服务,还会陪同逛街、游览,相当于一位能拍会玩的好友。“我之前也做过直播带货,后来还是觉得对摄影更感兴趣,就开始做陪拍,既能锻炼摄影能力,也能交到不少朋友。”杨柳说。

借助零工经济的浪潮,电商主播、汉服造型师、创客指导师、摄影师、新媒体运营师……记者在社交平台看到,年轻人的加入正在逐渐丰富零工经济的内涵,开拓“创收”的新路,促进更多经济业态的发展。

与此同时,零工经济的发展也为企业运营增添了新的活力,思维活跃、紧跟潮流的年轻打工者用新鲜创意帮助企业突破发展边界。

张卓祺是南京一所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大三学生,同时她还负责几家企业的小红书运营,“我自己是‘5G冲浪’选手,本来自己也运营公众号,懂一点新媒体运营的方法,后来看到有些企业需要新媒体写手,我就去应聘了,帮助企业3个月增长了5000个粉丝,出了不少爆款笔记!”张卓祺给记者展示了几则点赞破万的小红书文案。

一家招募小红书编辑撰写“阳澄湖大闸蟹”产品推介的企业向记者透露,他们通过各类求职平台去寻找一些有网感的年轻人,“我们公司员工年龄都比较大,不如年轻人懂运营。年轻人写的东西大家爱看,我们的产品也卖得出去。”该公司负责人张萍说。

“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马路市场’的高交易成本,促进快速供需匹配,极大增加了零工经济的市场规模。智力创新的‘威客’模式,以及网约车、外卖配送等新就业形态,都是具有共享经济属性的商业模式创新,有其内在市场逻辑,我国庞大的市场规模以及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类型,为零工经济兴起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市场沃土。”在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吕永刚看来,零工经济能够催生一批直接对接供需双方的平台型企业,成为拥有巨大带动力的创业风口。零工经济还可以显著增加用工弹性,能较好满足企业短期性、临时性需求,降低企业成本。

加强制度保障规范零工市场

不过,在零工经济兴起和壮大的背后,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

杨柳告诉记者,今年暑期当电商主播时,由于没和企业签订正规合同,自己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工资。“平台要求工作前先交款”“无故被扣了好多钱”“说好当月打款却一直没有消息”……在黑猫投诉平台,有不少消费者分享了自己“打零工”被“坑”的经历。

此前,苏州大学生薛柠在网上浏览到一个PS设计的“零工”,由于自己学的是设计专业,便想利用所学的知识赚点生活费。但进了零工群,正打算接单时,对方却告诉她,想要接单还得报名相关的课程学习,课程金额高达3000元。好不容易学完课程,接单完稿后,薛柠将设计发给对方,却再没了消息。

“做‘零工’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北新区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宏分析,由于零工经济的不确定性和短期灵活性,雇佣关系很难明确,难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领域“零工”的职业伤害风险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零工经济是临时的雇佣关系,团队配合意识较差,也缺乏得到深入职业培训的机会。

如何推动这种经济业态可持续发展,不让“零工”流汗又流泪?

去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明确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系列重点工作。

此前,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结合互联网平台经济运营模式和灵活就业特点,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的劳动用工,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

记者了解到,我省部分地区正在创新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并积极搭建家门口就业智能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系统内可以提供岗位在线智能匹配对接和分析、汇集零工人员所需办理的各项业务和服务需求、全流程自助化填写各项信息数据等。

比如,南京市建邺区开通了“零工微服”微信小程序,在线上即可获知就业服务站位置、联系方式,记者登录小程序看到,岗位包括家电导购、淮扬菜厨师、咖啡师、水电工、化妆师、网约车司机等,大部分岗位的工资都采取月结的形式,每天的工资在200—500元。

“促进零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当加强制度规范。用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来保障各方权益,提供行动指引,破解典型问题。针对劳动纠纷、权益保障、‘算法困境’等典型问题,探索并推广精准破解之道,改变对零工经济地位边缘、可有可无等错误认知,增强对零工经济独特作用、重大价值的社会认知,塑造尊重、保障零工从业人员权益的社会共识。”吕永刚说。

新浪财经2023-9-11

 

 

“银发打工人”的劳动权益何以保障? 文章下载

“银发打工人”的劳动权益何以保障?

“我是从银行退休的。从60岁退休至今,我做厨师已经10年。我想自己还没老,如果心里感觉老了,这可不行!”

“在我脑海里,没有退休的概念。我喜欢与人打交道,销售这份工作很适合我,让我退休后的生活很充实。”

……

老年人退而不休、发挥余热,早已不是新鲜事。一直以来,有很多年过六旬的老年人仍在坚持劳作,从事着护理、保安、园艺、司机等工作。超龄劳动者已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个群体,社会还赠予了一个美丽的标签——“银发打工人”。

然而,美丽标签的背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却面临着困境。如何让“银发打工人”勤有所获、劳有所保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60岁重返职场

“保洁、摆台、铺床,这些技能现在我样样行。”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的一处民宿里,年过六旬的“民宿管家”吴阿姨干活细致、耐心,俨然成为该民宿的服务骨干。

“民宿管家”里有很多像吴阿姨这样的新面孔,她们是来自莫干山镇老年学校的“莫干阿姨”。据了解,疫情开放之后,莫干山民宿产业强势复苏。为了满足民宿服务提升和农村老年群体再就业的需求,“五一”劳动节前夕,莫干山镇老年学校以农村“年轻老人”为对象,在民宿集中的村级老年学堂开办了民宿管家、园艺栽培等6类培训班,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让他们发挥余热。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老龄人力资源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重视和做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不仅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顺应人口发展变化、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客观要求。”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陆杰华表示。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系副教授李永瑞通过测评发现,老年人和年轻人在工作表现上各有千秋,不存在明显的优劣之分。例如,老年人工作稳定性高,做事精细。

“老年人就业将使他们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物质财富,不仅缓解老龄化的诸多压力,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老年人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消除老年人离退休后的失落感,保持身心健康,最终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陆杰华说。

“银发打工人”面临多重风险

“我一整天都联系不到老赵。晚上在员工宿舍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了,整个项目现场只有老赵一个人。”

2021年11月21日晚,73岁的老赵在保安宿舍昏迷,老赵的妻子赶到项目现场并报警,经警察协助,将老赵送医抢救。经诊断,老赵为脑出血、意识障碍。同年11月25日,老赵被宣布临床死亡。此后,老赵的妻子作为其唯一继承人起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7万余元。

“我们村就有不少‘银发打工人’。”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咸丰县唐崖镇彭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焦宪表示,来自农村地区的“银发打工人”,多数背井离乡,年龄大、法治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旦遭遇受伤、工资拖欠等纠纷,普遍存在维权艰难的情况。

在通州法院审结的上述因超龄员工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安委托合同》,约定自2021年4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甲公司派驻保安负责乙公司某项目现场办公区域的保安工作。甲公司于4月20日雇佣老赵并派至乙公司项目现场提供劳务。老赵担任夜班值班保安,工作时间为晚8点至早8点。

《保安委托合同》到期前,乙公司曾私下征询老赵意见,询问其是否愿意在合同到期之后继续留在项目工地工作,老赵表示愿意。而乙公司特别嘱咐老赵,不要将继续留在项目工地工作一事告诉甲公司。

2021年11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甲公司经理通知老赵合同到期,但老赵并未离开项目现场。次日,老赵突发疾病。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赵与乙公司具有建立劳务关系的合意,老赵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解除后,随即与乙公司成立了劳务关系。乙公司雇佣年逾70岁的老赵从事值班保安工作,未对老赵进行体检等必要检查。而且,老赵发病后乙公司无人发现,且未予以及时、妥善救助。据此,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老赵妻子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9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虽然雇佣超龄员工无法形成劳动关系,但合法的劳务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通州法院法官马巨建议,用工主体与超龄员工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务或者聘用合同,应对劳务内容、劳动强度、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及处置措施等进行明确约定,并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劳务报酬等义务。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随着超龄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像老赵这样的超龄劳动者越来越多。然而,这样的超龄劳动者通常会被归类为“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仅有一字之差,权利义务却相差很多。

据了解,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有严格的工伤、医疗等保障;而劳务关系则是劳动者作为“卖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因此,一些超龄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伤亡,未被认定为工伤或工亡,而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诉讼等方式来获得赔偿。

为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2010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此外,201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中再次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中,法院就根据《答复》的内容进行了认定。该案中,74岁的王某在某绿化公司承包的道路防护林带绿化工程工地上干活。2018年4月12日5时许,王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18年9月6日,王某的儿子王某民就王某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阶段,某绿化公司否认雇佣王某,并提供证人李某证实其个人承包涉案绿化工程劳务工作后雇佣王某干活。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经过调查核实后,未采纳某绿化公司的抗辩意见,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某绿化公司不服,认为李某是代表其配偶注册的某园林公司承接的工程,即使王某的死亡构成工伤,也应当认定是某园林公司承担工伤责任。且王某发生事故时已年满74周岁,超过劳动者年龄限制,不构成工伤。某绿化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王某符合认定工伤情形。同时,根据《答复》可认定,王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影响被认定为工伤,某绿化公司就此争议的抗辩主张不能成立。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的案涉工伤认定决定书应予以维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绿化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法律上明确超龄“劳动者”身份

“‘银发打工人’多数背井离乡,年龄大、法治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

“不能因为人家年龄大了,就不给他们交保险,也不认定工伤,这对超龄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

随着社会上对于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呼声高涨,人民法院也持续加强对于超龄劳动者的司法保障,除了依法审理有关案件外,还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022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配套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意见》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同时,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发展适老产业,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

“在侵权纠纷案件中,有观点认为,已逾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受害人不存在误工费问题。此次发布的老年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损案中,法院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老年人,结合老年人的医疗情况、劳动能力、收入状态等相关事实,依法支持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对于维护老年人就业权益,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建议提案,就此发声,关于超龄劳动者的保障问题也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如果能从法律上明确超龄劳动者的‘劳动者’身份,将‘银发打工人’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将更有利于保障其劳动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朱华荣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应将超龄就业人员纳入社保,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他表示,这一建议主要是针对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在继续工作中出现伤亡时,应当被认定工伤,得到相应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注意到,一些地方为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在她看来,这并不是一种普遍规则,只是在一定地域或职业范围内发挥作用。“应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目前,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指导性案例等形式,统一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等相关问题的司法裁判尺度。”谈及当下之策,陈玮说。

中国审判杂志2023-9-18

 

 

松江区总工会积极创新联动“律师+” 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文章下载

松江区总工会积极创新联动“律师+” 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松江区总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充分融合工会组织优势和律师团队专业力量,协同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维权工作,形成具有松江特色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新经验。

一、坚持维权队伍多元化,着力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一是“工会干部+律师”。运用“群体纠纷 2 小时口头报、24 小时平台报、涉及预警和舆情即时报、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稳定日报制”等制度,有效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矛盾;积极参与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等多项维稳工作;组建“专业律师+工会干部”农民工服务分队,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进企业等活动。截至目前,上报市总各类群体性劳资纠纷预警 5 起;上报市总并参与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 5 起,涉及职工 564人;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35 次。

二是“劳动关系指导员+律师”。发挥“4+50+20”工会网络优势,以 4 家签约律所为基础,整合 50 名志愿者律师,以及分布在各街镇、经开区的 20 余名劳动关系指导员,为企业与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截至 7 月底,全区工会系统共参与法律援助案件3536 件,共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 4897.52 万元。

二、注重维权工作协同性,全力做好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公益诉讼+律师”。今年,区总工会与区检察院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明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研判、办案协作、联席会议等合作机制;签订《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协议》,为检察院提供 20 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实现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与职工维权的双向赋能。

二是“法律监督+律师”。充分运用工会签约律所专业优势,以联合法律监督为抓手,开展社保金专项审计、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监督等 21 次。通过律师、社工深入全区 671 家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优化指导服务,并进行专项监督,推动 20 家企业建会建制,对 5 家企业出具提示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三是“法治宣传+律师”。结合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松江工会”微信公众号开展知识竞赛普法活动 4 次,6000 余名职工参与,点击量达近万次。针对职工关注的各类劳动关系问题,通过“松江工会”微信公众号号推出 100期普法小课堂,阅读点击量已突破 80 余万人次。推送“因合伙人之间出资矛盾,导致拖欠工资不合法”等普法案例。组织律师参与《直播松江——法在身边》直播节目,介绍工会法律援助常见案例,为广大职工提供劳动维权指导,不断扩大职工知法、学法、懂法的覆盖面。

松江区总工会2023-9-12

 

 

切实维护劳动者“劳有所得”权益 文章下载

切实维护劳动者“劳有所得”权益

从实践的视角来看,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存在劳动关系不和谐现象、劳动争议和冲突大量存在,成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绊脚石”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导火线”。

讨薪难,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企业劳资分配不合理、管理不文明,劳动者最易受到伤害。许多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者工资待遇低、社保不到位、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等问题突出;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者体制内的利益表达受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得不到有效救济、合理利益得不到充分实现时,劳动者通过自发抗争进行“闹大式维权”,出现“不讲理就是讲理”的局面甚至极端社会事件。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司法部门配合用好考核指挥棒,树立好的“风向标”,让那些企业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考核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讨薪”有保障,从而彻底治理“欠薪”的问题。

从法律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凤检之声”表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讨薪问题连着民生,事关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帮助农民工妥善化解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努力让农民工不会烦“薪”忧“酬”。新浪网表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再上“高度”、监管效能再提“速度”、执法服务再加“温度”、法治氛围再增“浓度”,持续营造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此接续用心用力,营造守法环境、形成治理合力,才能切实劳动者权益。

触摸农民工欠薪的深层原因,多与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仍不健全、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不强等相关。在劳动法律制定方面,我国长期侧重个别劳动关系调整,集体劳动争议和冲突难以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解决办法。另外,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把压力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地方政府或是出于对招商引资的顾虑,从而缺乏主动追责的动力。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通过明确政府职责、促进雇主组织到位和工会身份回归,探索符合实际的三方机制有效运行。完善劳动法律及其执行机制,针对劳动法律不完善、执法不给力的现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和经济性罢工的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加强劳动执法,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劳动托起中国梦,广大劳动者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要解决的是从源头治理、中游把控方面入手,层层分解,形成治理闭环。如此接续用心用力,形成治理合力,才能全方位维护劳动者的“劳有所得”。

射阳县委宣传部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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